附件 2.4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2条注册的各类证券的权利说明
泰和诚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提交的20-F表格年度报告(档案编号001-34563)的附件 2.4(“附件 2.4”)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对附件 2.4进行修正,对其进行如下补充。
自2024年7月30日起,公司将ADS与A类普通股的比率(“ADS比率”)从1份ADS代表3股A类普通股的ADS比率改为1份ADS代表30股A类普通股的新ADS比率。
此处未定义的大写术语指的是在附件 2.4中定义的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