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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4.01 2 ex401descriptionofcoherent.htm EX-4.01 文件
附件 4.01
COHERENT CORP.证券说明
根据《公约》第12条注册
1934年证券交易法

Coherent Corp.(“Coherent”)有一类证券是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2条注册的,这是其普通股,每股无面值(“普通股”)。
普通股说明

以下对我们普通股的描述仅为摘要,并不旨在完整。它是 受我们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及我们经修订及重述的章程(“章程”)的规限及整体限定,每项章程均以引用方式并入表格10-K的年度报告,而本说明是其中的一部分。我们鼓励您 阅读公司章程、我们的章程和宾夕法尼亚州商业公司法(“BCL”)的适用条款以获取更多信息。

法定股本

我们的法定股本股份包括300,000,000股普通股和5,000,000股优先股,每股无面值(“优先股”)。我们普通股的流通股已全额支付且不可评估。

投票权

普通股股东有权就股东将投票的所有事项每股投一票。普通股股东无权在董事选举中对其股份进行累积投票。

股息权

根据可能适用于任何当时已发行优先股的优惠,普通股持有人有权按比例收取我们的董事会可能不时从合法可用的资金中宣布的股息(如果有的话)。

清算权

如果Coherent发生清算、解散或清盘,普通股持有人有权按比例分享在支付负债和我们优先股的任何当时已发行股份的清算优先权后剩余的所有资产。

其他权利和优惠

普通股持有人没有优先认购权或转换权或其他认购权。我们的普通股不受任何赎回或偿债基金条款的约束。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优先权和特权受制于任何当时已发行优先股的股份持有人的权利,并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法团章程及附例中的规定

公司章程和章程包含的条款可能会使Coherent成为恶意收购的吸引力较低的目标,并可能使合并提议、要约收购或代理竞争变得更加困难或受到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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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规定包括:

要求股东提名的董事提名人应在选举董事的会议召开前提前提名,并提供与该提名有关的具体信息;

Coherent董事会在未经股东批准的情况下增发普通股或优先股的能力;和

某些需要绝对多数批准的条款(至少是所有有权投票的股东所投票数的三分之二,作为单一类别一起投票)。

上市

该普通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交易代码为“CO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