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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4.2 3 tm2420857d6 _ ex4-2.htm 图表4.2

 

附件 4.2

 

Flex Ltd.

 

 

美国银行信托公司,美国国家协会,
作为受托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32年到期5.250%票据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次补充契约

 

截至2024年8月21日

 

 

截至2019年6月6日的契约

 

 

 

 

目 录

 

   
第1条
一般适用的定义及其他规定
   
第1.01款. 定义 1
第1.02款. 与基础契约的冲突 10
   
第2条
票据的形式
   
第2.01款. 票据的形式 10
   
第3条
笔记
   
第3.01款. 金额;系列;条款 11
第3.02款. 面额 12
第3.03款. 附加说明;回购 12
第3.04款. 没有下沉基金 12
   
第4条
赎回;要约购买
   
第4.01款. 可选赎回 13
第4.02节。 因税务原因而赎回 14
第4.03节。 要约购买 14
   
第5条
盟约和补救措施
   
第5.01款. 对留置权的限制 16
第5.02款. 售后回租交易的限制 21
第5.03款. 于控制权变更时回购票据 22
第5.04款. 违约事件;加速 22
第5.05款. 修改及放弃 24
第5.06款. 基础契约中的参考文献 25
第5.07节。 撤销及解除 25
第5.08节。 百慕大分行;全额追索义务 25

 

i

 

 

   
第6条
支付额外款项
   
第6.01节。 支付额外款项 26
   
第7条
杂项
   
第7.01款. 确认义齿 27
第7.02款. 对口单位 27
第7.03款. 管辖法律;提交管辖 27
第7.04款. 公司的独奏会 28
     
附件 A 2032年票据的表格 A-1

 

二、

 

 

日期为2024年8月21日的第六份补充契约(“第六份补充契约”)与日期为2019年6月6日的契约(根据该契约不时修订、修改或补充,但有关特定系列债务证券的“基础契约”以及经此第六份补充契约修订、修改和补充的“契约”),由新加坡注册公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号为199002645H的公司Flex Ltd.及其之间作为发行人(“公司”)(根据基础契约第1.17节),和美国银行信托公司,全国协会(作为美国银行全国协会的利益继承者),一家全国性银行协会,作为受托人(“受托人”)。

 

为另一方的利益和票据持有人的平等和可评定的利益,每一方同意如下:

 

然而,公司已妥为授权执行及交付基础契约,以按基础契约的规定,就不时发行将按一个或多个系列发行的优先债务证券作出规定;

 

然而,公司已正式授权执行和交付,并希望并已要求受托人与其一起执行和交付这第六份补充契约,以建立并规定公司根据此处规定的条款发行一系列证券,指定为其2032年到期的5.250%票据(“票据”);

 

然而,基础契约第2.03节规定,当事人可以为此目的订立补充契约;

 

然而,执行和交付这第六个补充契约的基础契约中规定的条件已经满足;和

 

然而,根据其条款,使本第六份补充契约成为各方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协议以及就票据对基础契约进行有效修订和补充所需的一切事宜均已完成。

 

现在,因此:

 

第1条
一般适用的定义及其他规定

 

第1.01节。定义。(a)此处使用且未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具有基础义齿中赋予它们的含义。在本第六补充义齿和基础义齿中均定义了术语的范围内,本第六补充义齿中的适用定义应受控制。“herein”、“hereof”、“hereof”和“herein”等在本第六补充义齿中使用的类似含义的词语是指本第六补充义齿作为一个整体,而不是指本第六补充义齿的任何特定部分。除非本文另有说明,本文中的所有章节引用均指此第六个补充义齿的章节。

 

1

 

 

(b)如本文所用,以下术语具有规定的含义:

 

“额外金额”具有第6.01(a)节规定的含义。

 

“附加说明”具有第3.03节规定的含义。

 

“应占债务”是指,就任何人在确定时负有12个月以上期限责任的任何特定租赁而言,在其金额待确定的任何日期,该人在该租赁的剩余期限内根据该租赁需要支付的租金总额净额(不包括承租人持有的任何后续续期或其他延期选择权),自相应到期日起至该日期按该租赁的固有利率(该利率由以下任意两项决定: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总裁、首席财务官、任何副总裁、司库、助理司库和财务总监)折现,按年复利。根据任何该等租约在任何该等期间须支付的租金净额,应为承租人就该期间须支付的租金总额,但不包括因保养及维修、服务、保险、税项、评估、水费及类似费用及或有租金(例如基于销售的费用)而须支付的金额。如任何租赁可由承租人在支付罚款后终止,则该租金净额应包括(i)自该租赁可能如此终止的第一个日期或确定该租金数额的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两者中较低者所需支付的折现租金净额总额,及(ii)该等罚款的金额(在此情况下,不得视为在可如此终止的首个日期后根据该租约须支付的租金)。

 

“授权代理人”具有第7.03条规定的含义。

 

“破产违约”具有第5.04(a)(7)条规定的含义。

 

“基础义齿”具有这第六个补充义齿的背诵中规定的含义。

 

“股本”是指(i)就任何组织为公司的人而言,任何和所有股份、权益、购买权利、认股权证、期权、参与或(无论如何指定)公司股票的其他等价物或权益,以及(ii)就任何未组织为公司的人而言,该人的合伙企业、成员资格或其他股权或参与。

 

2

 

 

“税法变更”是指新加坡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包括任何适用的双重征税条约或公约(或据此颁布的条例或裁决)的任何变更或任何修订,或其任何政治分部或征税当局的任何影响税收的变更,或有关适用或解释该等法律、双重征税条约或公约的官方立场的任何变更,而该等变更或修订在发布日期后生效,或在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情况下,继任人根据基础契约第4.01节承担公司在票据下的义务的较后日期或之后),因此,在公司或任何相关继任人确定无法通过公司或该继任人可用的任何合理措施避免税法变更的影响后,公司或该继任人将被要求在下一个继任日支付额外金额以支付该等债务。

 

“控制权变更”是指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在一项或一系列关联交易中,将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全部或基本全部财产或资产作为一个整体直接或间接出售、租赁、转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合并或合并的方式除外)给公司或其子公司之一以外的任何“人”(如《交易法》第13(d)条和第14(d)条所使用的术语);

 

(2)采纳与公司清盘或解散有关的计划;

 

(3)任何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合并或合并)的完成,其结果是公司或其子公司以外的任何“个人”或“集团”(如《交易法》第13(d)(3)条中使用的这些术语)直接或间接成为公司有表决权股票或公司有表决权股票重新分类、合并、交换或变更的其他有表决权股票的合并投票权的50%以上的实益拥有人(定义见《交易法》第13d-3条和第13d-5条),以投票权而非股份数量衡量;

 

(4)在任何该等事件中,公司依据公司或该等其他人的任何有表决权股份转换为现金、证券或其他财产或交换为现金、证券或其他财产的交易与任何人合并、或与任何人合并、或与任何人合并、或与公司合并,但紧接该等交易前已发行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直接或间接构成、或转换为或交换为的任何该等交易除外,紧接该交易生效后,存续期人士(按大致相同比例持有)的多数有投票权股份;或

 

(五)公司董事会过半数成员不是持续董事的首日。

 

“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是指既发生控制权变更,又发生评级事件。

 

“法典”是指1986年的《国内税收法典》。

 

“公司”是指在本第六次补充契约的陈述中被点名的一方,直到继任者根据契约的条款和条件取代它,此后是指继任者。

 

3

 

 

“合并有形资产净值”是指公司根据基础契约第3.06节提交的、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最近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全部资产,按其账面净值(扣除相关折旧、损耗、摊销和根据这些原则应与所开展的业务相关的所有其他估值准备金)计算的总和,但不包括商誉、未摊销债务贴现和所有其他类似的无形资产,均按照这些原则确定,减该资产负债表反映的公司及合并子公司流动负债合计,均按照该等原则确定。就本定义而言,“流动负债”包括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借入、发生、发行、承担或担保的款项的所有债务,以及其他应付款和应计费用,在每种情况下均应按要求支付或在合并有形资产净值确定之日起一年内到期,但应排除自该确定之日起一年内到期的任何部分长期债务(为免生疑问,排除的金额包括,此类债务在其最后一年到期的部分,尽管此类债务随后可能被定性为短期债务),全部反映在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的此类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

 

“合并子公司”是指在任何日期,如果在该日期编制该等报表,其账户将与公司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户合并的任何子公司或其他实体。

 

“持续董事”指,于任何厘定日期,公司董事会的任何成员(1)于票据发行日期为该等董事会成员;或(2)经提名或选举时为该等董事会成员的持续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被提名参选或当选为该等董事会成员。

 

「信贷便利」指公司及其若干附属公司(不时作为借款方)、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N.A.)作为行政代理人、信用证发行人及周转额度贷款人与其他信用证发行人、周转额度贷款人及贷款方的信贷协议,以及该等融资的任何修订、延期、续期、增加、减少、替代或替换(票据除外)或任何该等替代或替换。

 

“货币协议”是指任何货币兑换合同、外汇合同、货币互换协议、交叉汇率互换协议、货币期权协议或其他类似协议或安排。

 

“到期日”具有第4.03(b)节规定的含义。

 

“违约事件”具有第5.04节规定的含义。

 

4

 

 

“融资债务”是指由某人为所借款项创建、承担或担保的债务,该债务按其条款到期,或可由借款人续延至原始创建、承担或担保日期后一年以上的某个日期。

 

“公认会计原则”或“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是指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报表和公告中规定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或经会计专业重要部门批准的其他实体的其他报表中规定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自确定之日起生效。在发布日期之后的任何时间,公司可以选择应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FRS”)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来代替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并且在任何此类选择时,此处对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或公认会计原则的引用此后应被解释为在此类选择之日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但任何此类选择一经作出,即不可撤销;此外,契约中任何需要在包括公司选择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前结束的财政季度的期间内应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计算或确定,应保持先前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计算或确定的计算或确定。

 

“担保”指任何人直接或间接为任何其他人的任何债务提供担保的任何义务(或有的或其他),以及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该人的任何义务(直接或间接、或有的或其他)购买或支付(或垫付或提供资金用于购买或支付)该其他人的该等债务(无论是因合伙安排而产生,或因协议保管良好而产生,以购买资产、货物、证券或服务(除非该等购买安排为公平条款并在正常业务过程中订立),照付不议,或维持财务报表条件或其他)或(ii)为以任何其他方式向该等债务的债权人保证其付款或为保护该债权人免受与此有关的损失(全部或部分)而订立;但“保证”一词不应包括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收取或存入的背书。作为动词的“保证”一词,有相应的含义。

 

“负债”指(a)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1)就所借款项承担的任何责任,或根据与已提取信用证或银行保函有关的任何偿付义务承担的任何责任,(2)以债券、票据、债权证或类似票据(债券、票据、债权证或类似票据所证明的财产的递延购买价格的责任除外,但(i)该等负债的定期到期日少于一年,及(ii)仅就第5.04条第(4)款而言,不支付该等赔偿责任受善意争议的影响,包括凭借善意抵销权),(3)根据任何有条件出售或其他所有权保留安排、购置款义务或与收购任何业务有关的递延购买价格安排(不包括任何购买价格调整、盈利或类似安排)产生的付款义务,任何种类的财产或资产(由财产的应付账款或财产的递延购买价格组成的付款义务除外,但(i)该付款义务的定期到期日少于一年,以及(ii)仅为第5.04条第(4)款的目的,不支付该付款义务受到善意争议的影响,包括凭借善意抵销权),(4)包括作为承租人的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上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适当分类为资本化租赁义务的贴现租赁流,或(5)根据货币协议和利率协议(但仅包括其项下的净负债,如果有),在本定义未另有包括的范围内(与向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提供抵消性利益的善意套期保值操作有关而订立的任何货币协议或利率协议除外);(b)在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已担保或在其他方面负有法律义务的范围内,前述(a)款所述类型的其他人的任何责任;及(c)任何修订、补充、修改、延期、续期,上述(a)和(b)条所述类型的任何责任的延期或退还。“债务”不应被解释为包括(x)在正常业务过程(包括供应商融资计划)中发生的贸易应付款项或对贸易债权人的公开账户贷记,(y)在正常业务过程中的供应或寄售合同项下的义务或库存的远期销售协议,或(z)许可应收款交易产生的任何责任。应计利息、原始发行折扣的增值或摊销将不被视为产生本协议项下任何目的的债务。

 

5

 

 

“义齿”具有这第六个补充义齿的背诵中规定的含义。

 

“初始说明”具有第3.01(b)节规定的含义。

 

“付息日”具有第3.01(d)节规定的含义。

 

“利率协议”是指,对任何人而言,任何利率互换协议、利率上限协议、利率领结协议或其他类似协议或安排。

 

“投资级”是指穆迪给予的Baa3或更高的评级(或穆迪任何后续评级类别下的同等评级);标普给予的BBB-或更高的评级(或标普任何后续评级类别下的同等评级);以及公司选定的任何额外评级机构或评级机构给予的同等投资级信用评级。

 

“发行日”是指2024年8月21日。

 

“留置权”是指,就任何资产而言,与该资产有关的任何质押、抵押、押记、产权负担或担保权益;但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被视为资产出售的任何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应收账款出售)应如此处理,并且如此出售的任何资产不应被视为受留置权约束。抵销权的合同授予(可能包括在同一担保物中授予的担保权益)或对转移至留置人或由留置人占有的财产的合同留置权,在没有达成维持余额或交付可行使该权利的财产的协议的情况下,不会产生留置权。

 

“穆迪”是指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及其评级机构业务的任何继任者。

 

6

 

 

“Notes”具有这第六个补充义齿的独奏曲中指定的含义。

 

“要约”具有第4.03(a)节规定的含义。

 

“购买要约”是指公司根据第5.03条的要求购买票据的要约。

 

“其他管辖权”具有第6.01(a)节规定的含义。

 

“票面赎回日”指2031年11月15日(即票据到期前两个月的日期)。

 

“许可应收款交易”是指公司或其任何受限制子公司为将应收款、租赁、应收款资产或其他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合同)货币化或以其他方式融资而进行的任何交易或系列交易,或以应收款购买协议、应收款销售协议、保理协议和其他类似协议为凭证的其他交易,据此应收款以折扣价出售(在每种情况下,无论是现在存在的还是将来产生的),其中可能包括授予任何此类应收款、租赁的担保权益,应收款项公司或其任何受限制子公司的资产或其他金融资产(无论是现在存在的还是将来产生的),以及与此相关的任何资产,包括为此类应收款、租赁、应收款资产或其他金融资产提供担保的所有抵押品、与此相关的所有合同和所有担保或其他义务、其收益以及与涉及应收款、租赁、应收款资产或应收款购买协议所证明的其他金融资产或其他交易的资产证券化交易或保理交易有关的、或按惯例授予担保权益的其他资产,应收账款销售协议、保理协议和其他类似协议,根据这些协议,应收账款以折扣价出售。

 

「招股章程」指日期为2024年8月19日的初步招股章程补充文件,连同日期为2024年8月15日的基本招股章程,并由日期为2024年8月19日的相关定价条款表所补充,有关票据的发售及销售,均作为公司于表格S-3(编号333-281573)的注册声明的一部分提交。

 

“购买金额”具有第4.03(b)(1)条规定的含义。

 

“购买日期”具有第4.03(b)(3)条规定的含义。

 

“评级机构”是指(1)穆迪和标普各自;以及(2)如果穆迪或标普由于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而停止对票据评级或未能公开对票据的评级,则为《交易法》第3(a)(62)节含义内的“国家认可的统计评级组织”,由公司(经公司董事会决议证明)选择为穆迪或标普就票据(视情况而定)的替代机构。

 

7

 

 

“评级事件”是指在(i)发生控制权变更或(ii)公告发生控制权变更或公司有意实现控制权变更(只要票据的评级处于任何评级机构可能下调的公开宣布的考虑中)后60天内的任何一天内,票据停止被两家评级机构评为投资级(该期间,“触发期”)。如果任一评级机构因任何原因在触发期内的任何一天没有提供票据评级,则该评级机构的评级应被视为在触发期内不再被评为与票据相关的投资级。

 

“应收款项资产”是指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或服务(包括构成账户、动产票据、票据或一般无形资产的任何债务或其他义务)而对公司或任何受限制的附属公司所欠或拥有的应收款项、债务和其他义务(无论是现在存在的还是在未来产生的或获得的),连同所有相关的担保、抵押品、收款、合同、合同权利、与此有关的担保或其他义务、所有收益和支持义务以及与销售、保理有关的惯常转让类型的所有其他相关资产,涉及应收账款的融资或证券化交易。

 

“记录日期”具有第3.01(d)节规定的含义。

 

「受限制附属公司」是指,在任何时候,每间附属公司至少80%(按票数)的投票权益由公司及其全资受限制附属公司在该时间合法及实益拥有;但根据信贷便利指定为「非受限制附属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不得为受限制附属公司。

 

“标普”是指标普全球评级,标普全球,Inc.的一个部门,以及其评级机构业务的任何后续机构。

 

“售后回租交易”具有第5.02条规定的含义。

 

“重要附属公司”指委员会颁布的S-X条例第1-02(w)条所定义的任何重要附属公司;但前提是,根据信贷便利被指定为“非受限制附属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不得为重要附属公司。

 

“第六次补充义齿”具有本次第六次补充义齿背诵中规定的含义。

 

“规定到期日”是指,就票据的任何分期利息或本金而言,根据本契约计划支付此类利息或本金的日期,不包括在原定支付日期之前偿还、赎回或回购任何此类利息或本金的任何或有义务。

 

8

 

 

“公司的子公司”或类似提法是指在确定时公司或公司的一个或多个子公司拥有或控制超过50%的有表决权股权的任何公司、协会或其他业务实体。

 

“担保义务”是指为公司或任何受限制子公司的供应商、供应商、保险人或客户的利益,公司或其任何受限制子公司与一家或多家担保提供者之间的任何债券,包括投标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信用证、保证以及类似安排,包括(在每种情况下)任何相关票据、担保、抵押文件、与此相关的已执行的文书和协议,在每种情况下均经不时修订、修改、更新、退还、替换、重述或再融资,在每种情况下均不包括支付所借款项的义务。

 

“税”具有第6.01(a)节规定的含义。

 

“税款赎回价格”具有第4.02(a)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国债利率”是指,就任何赎回日期而言,公司根据以下两款确定的收益率:

 

国库券利率应在纽约市时间下午4:15之后(或在美国政府证券收益率由美联储系统理事会每日公布的时间之后)由公司确定,在兑换日之前的第三个营业日,以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在标题为“美国政府证券—国债恒定期限—名义”(或任何后续标题或标题)(“H.15 TCM”)下指定为“选定利率(每日)— H.15”(或任何后续指定或出版物)(“H.15”)的最近一次统计发布中在该日该时间之后出现的一个或多个最近一天的收益率为基础。在确定库藏利率时,公司应酌情选择:(1)H.15上的库藏恒定到期日收益率正好等于赎回日至票面赎回日期间(“剩余期限”);或(2)如果H.15上没有该库藏恒定到期日正好等于剩余期限,这两种收益率——一种收益率对应于H.15上的国债恒定期限紧接短于,另一种收益率对应于H.15上的国债恒定期限紧接长于剩余期限——应使用该收益率并将结果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三位的直线法(使用实际天数)内插到票面赎回日;或(3)如果H.15上没有此种国债恒定期限短于或长于剩余期限,则以H.15上单一国债恒定期限的收益率最接近剩余期限。就本款而言,适用的国库恒定到期日或H.15日到期日应被视为到期日等于自赎回之日起该国库恒定到期日的相关月数或年数(如适用)。

 

9

 

 

如果在赎回日之前的第三个营业日不再公布H.15 TCM,公司应根据在该赎回日之前的第二个营业日(如适用)在面值赎回日到期或到期日最接近面值赎回日的美国国债的年利率等于纽约市时间11:00的半年期等值到期收益率计算国库券利率。如果没有在票面赎回日到期的美国国债证券,但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美国国债证券的到期日与票面回售日同样遥远,一种到期日在票面回售日之前,另一种到期日在票面回售日之后,则公司应选择到期日在票面回售日之前的美国国债证券。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美国国债证券在票面赎回日到期或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美国国债证券符合上句标准,公司应根据纽约市时间上午11:00该等美国国债证券的出价和要价的平均值,从这两个或多个美国国债证券中选择交易价格最接近票面的美国国债证券。在根据本款条款确定国库券利率时,适用的美国国库券的半年期到期收益率应以该美国国库券在纽约市时间上午11:00的出价和要价的平均值(以本金的百分比表示)为基础,并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三位。

 

“触发期”具有“评级事件”定义中规定的含义。

 

“投票权股权”是指通常对选举董事、经理或受托人具有投票权的股票或同等股权,无论是在任何时候,还是仅在任何高级类别的股票因任何意外情况而具有该投票权的情况下。

 

任何特定人士在任何日期的“有投票权股份”指该人士当时有权在该人士的董事会选举中普遍投票的股本。

 

「全资受限制附属公司」指在任何时间,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的全部股本权益(董事合资格股份除外)及表决权权益的100%由公司及/或公司任何一间或多于一间当时的其他全资受限制附属公司拥有。

 

第1.02节。与基础义齿的冲突。如果本第六补充义齿的任何条款限制、限定或与基础义齿的某项条款发生冲突,则由本第六补充义齿的该项条款控制。

 

第2条
票据的形式

 

第2.01节。票据的形式。票据应基本上采用本协议所规定的附件 A的形式,每份票据在此被纳入并明确成为义齿的一部分。

 

10

 

 

第3条
笔记

 

第3.01节。金额;系列;条款。(a)特此创设并指定基础契约下的一系列证券:票据标题为“2032年到期的5.250%票据”。本第六次补充契约对基础契约产生的变更、修改和补充仅适用于票据,并适用于票据的条款,不适用于根据基础契约可能发行的任何其他系列证券,除非与该其他系列证券相关的补充契约具体包含此类变更、修改和补充。

 

(b)最初可根据本第六次补充契约认证和交付的票据(“初始票据”)的本金总额应以500,000,000美元为限,但可按第3.03节的规定增加。

 

(c)票据的规定到期日为2032年1月15日。票据应予支付,并可在公司为此目的维持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最初为公司信托办事处)出示,以进行支付、购买、赎回、过户登记和交换,不收取服务费(根据并受制于基础契约第2.08条)。

 

(d)票据须按年利率5.250%计息,自2024年8月21日起,或自已支付利息或已妥为提供利息的最近一个付息日起计息,(以本协议所附票据形式作为附件 A进一步规定)利息须按一年360天、由十二个30天的月份组成计算。票据的付息日为每年的1月15日和7月15日,自2025年1月15日开始(每个该等日期,一个“付息日”),而在每个该等付息日应付的任何利息的“记录日期”应为紧接前的1月1日和7月1日;但在票据规定的到期日,应在该规定的到期日支付自已支付利息或已妥为提供利息的最近日期起的利息,并应包括所需支付的本金或溢价,如有;并进一步规定,在票据规定的到期日应付的任何利息、本金或溢价(如有)的“记录日期”应为紧接之前的2032年1月1日。如有关票据的任何利息支付日、所述到期日或其他付款日期并非营业日,则所需的本金、溢价(如有)或利息须在下一个营业日到期,犹如在该等付款到期之日作出一样,且除非公司拖欠该等付款,否则自该利息支付日、所述到期日或其他付款日期(视情况而定)起至下一个营业日的该等付款日期的期间内,不得就该等付款产生利息。

 

(e)票据应以一种或多种全球证券的形式发行,存放于作为保存人或其代名人的托管人的受托人,由公司正式签立,并按基础契约第2.04节的规定由受托人认证。

 

11

 

 

(f)以保存人或其代名人的名义登记或持有的全球证券的本金和溢价(如有的话)以及利息的支付,应以立即可用的资金支付给作为该全球证券的登记持有人的保存人或其代名人(视情况而定)。如票据不再由全球证券代理,公司可选择通过以下方式支付最终形式的凭证式票据的本金、溢价(如有)和利息:(i)通过电汇立即可用的资金到其持有人指定的账户,或(ii)如果在此类支付的适用日期至少15天前没有指定此类账户,则通过邮寄支票到适用的持有人在证券登记册中规定的注册地址。

 

第3.02节。面额。票据只能以记名形式发行,不附带息票,且只能以最低面值2000美元和超过1000美元的整数倍发行。

 

第3.03节。附加说明;回购。公司可不时在遵守义齿的任何其他适用条文的情况下,在不通知票据持有人或不征得票据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发行与票据具有相同条款和条件并在所有方面与票据具有同等和按比例排序的附加票据(“附加票据”)增加票据的本金金额,但附加票据除外:

 

(i)可能与初始票据的发行日期不同;

 

(ii)可能与初始票据的发行价格不同;及

 

(iii)如适用,可在该等额外票据的发行日期后有与初始票据不同的计息日及首个付息日;

 

但如果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任何此类附加票据与未偿票据不可互换,则此类附加票据应具有一个或多个单独的CUSIP编号。除第5.05节规定外,初始票据和任何附加票据在每种情况下将被合并并形成一个单一系列,并将具有与排名、赎回、回购、豁免、修订或其他相同的条款,并将作为一个类别就所有事项共同投票。

 

公司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直接或间接(无论该等票据是否交还公司),在公开市场或其他方式购买票据,不论是由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或通过非公开或公开投标或交换要约,或通过私下协议的对手方,包括通过现金结算掉期或其他衍生工具。公司须安排将如此购买的任何票据(根据以现金结算的掉期或其他衍生工具购买的票据除外)交还受托人以作注销,而该等票据在购买时将不再被视为契约项下的未偿还票据。

 

第3.04节。没有下沉基金。票据不得受任何偿债基金规限。

 

12

 

 

第4条
赎回;要约购买

 

第4.01节。可选赎回。(a)在不违反本条例第1.02条的规定下,基础契约第5条的规定,经本第六补充契约的规定补充,适用于票据。

 

(b)在票面赎回日之前,公司可在不少于10天或不多于60天的通知(该通知将以邮寄或电子方式送达(或按照存托人的程序以其他方式传送))的任何时间和不时赎回部分或全部票据,赎回价格(以本金的百分比表示,并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三位)等于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

 

(i)(a)待赎回票据的剩余预定本金和利息付款的现值之和,按每半年(假设票据于票面赎回日到期)(假设一年360天,由十二个30天的月份组成)按国库券利率加25个基点,减去(b)至赎回日期应计利息后折现至赎回日(假设票据于票面赎回日到期);和

 

(ii)将予赎回的票据本金额的100%。

 

加上,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截至但不包括赎回日期的应计未付利息。

 

(c)在票面赎回日期当日或之后,公司可在不少于10天或不多于60天的通知(该通知将以邮寄或电子方式送达(或按照存托人的程序以其他方式传送)的任何时间及不时全部或部分赎回票据,赎回价格相等于被赎回票据本金的100%加上截至但不包括赎回日期的应计及未付利息。

 

(d)公司在确定赎回价格时的行动和决定应是结论性的,对所有目的均具有约束力,不存在明显错误。

 

(e)尽管有第4.01(b)条的规定,在该等票据的赎回日期当日或之前的利息支付日期到期应付的票据分期利息,须于利息支付日期按照该等票据及义齿的条文支付予截至有关记录日期的营业时间结束时的登记持有人。除非公司在根据本条第4.01条要求赎回的任何票据的赎回价格及应计利息(如有的话)的支付方面出现违约,否则在赎回日期当日及之后,该等被要求赎回的票据将停止产生利息。

 

13

 

 

(f)在部分赎回的情况下,将根据存托人的程序和任何适用的证券交易所的程序,按比例、以抽签方式或通过受托人全权酌情认为适当和公平的其他方法选择用于赎回的票据。本金额为2000美元或以下的此类票据将不会被部分赎回。倘任何票据仅须部分赎回,则与票据有关的赎回通知将载明票据本金将予赎回的部分。除环球证券外,本金金额相等于票据未赎回部分的新票据将于退保时以票据持有人的名义发行,以注销原票据。就Global Securities而言,只要票据由存托信托公司、Euroclear Bank SA/NV(作为Euroclear系统的运营商)和Clearstream Banking S.A.(或其他存托人)持有,票据的赎回应按照适用的存托人的政策和程序进行。

 

第4.02节。因税务原因而赎回。(a)如税法发生变更,公司可随时选择将票据全部赎回,赎回价格相当于票据本金的100%加上截至订定赎回日期的应计及未付利息(如有的话)(“税款赎回价”)。

 

(b)该日期及适用的赎回价格将在税款赎回通知中指明,该通知将根据基础契约第5.02条的规定,在公司有义务支付该额外金额的最早日期不早于该日期前90天,且不迟于该日期后90天,如果有关票据的付款在该日期实际到期,并且在发出该赎回通知时,支付该额外金额的义务仍然有效。

 

(c)在发出税项赎回通知前,公司将向受托人交付一份高级人员证明书,述明公司有权实施赎回,并列出一份事实陈述,表明公司有权如此赎回的先决条件已经发生,以及一份基于事实陈述的大意为此的大律师意见。

 

第4.03节。要约购买。(a)购买要约必须以向票据持有人发出书面要约(“要约”)的方式提出。公司将在向票据持有人发出要约前至少15天(或受托人可接受的较短期限)通知受托人其提出购买要约的义务,该要约将由公司或应公司要求由受托人以公司名义发出并由公司承担费用。

 

(b)要约必须包括或说明以下有关受该要约规限的票据的购买要约条款:

 

(1)公司根据购买要约而要约购买的未偿还票据的本金总额(“购买金额”);

 

(二)购买价款,包括其代表应计利息的部分;

 

(三)要约之日起不少于30天或者60天后的到期日(“到期日”),到期后不超过五个营业日的买入结算日(“购买日”);

 

14

 

 

(4)有关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的资料,而公司善意地相信将使持有人能够就购买要约作出知情决定;

 

(5)持有人可投标其票据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但须符合以下规定,即所投标的票据的任何部分必须是本金金额为2,000美元的最低面额或超过其1,000美元的整数倍(但任何面值为2,000美元以外的票据或超过其1,000美元的整数倍的票据在该回购生效后不得继续未偿还);

 

(6)依据购买要约须交回票据以供投标的一个或多个地方;

 

(7)选择依据要约投标票据的每名持有人均须于届满日期营业结束前在要约指明的一个或多个地点交出该票据(如公司或受托人有此要求,该票据须妥为背书或附有妥为签立的书面转让文书);

 

(8)公司根据购买要约未投标或已投标但未购买的任何票据的利息将继续累积;

 

(9)在购买日,购买价款将在接受购买的每张票据上到期应付,所购买票据的利息将在购买日及之后停止计息;

 

(10)持有人有权撤回以发出通知方式投出的票据,公司或受托人必须在不迟于到期日的营业时间结束前收到通知,说明持有人的姓名、投标票据的本金、投标票据的证书编号以及持有人正在撤回全部或部分投标的声明;

 

(11)如部分购买任何票据,将发行本金等于该票据未购买部分的新票据(但不得在任何回购后仍未偿还未经授权面额的票据);和

 

(12)如任何票据载有CUSIP或CINS号码,则并无就印于票据上或要约所载的CUSIP或CINS号码的正确性作出陈述,且持有人应仅依赖印于票据上的其他识别号码。

 

通知如在控制权变更完成日期之前发送,应说明购买要约的条件是在通知规定的付款日期或之前发生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

 

(c)在购买日期当日或之前,就票据而言,公司将在合法范围内:

 

15

 

 

(i)接纳根据购买要约妥善提交的所有票据或其部分以供支付;

 

(ii)就妥善提交的所有票据或票据部分向付款代理人存入相当于总购买价的金额(任何该等存款将不会支付利息或股息);及

 

(iii)向受托人交付或安排交付所有妥善接纳的票据,连同指明已接纳购买的票据的高级人员证明书。

 

(d)在购买日,购买价格将到期并在接受购买的每张票据上支付,所购买票据的利息将在购买日及之后停止累积。付款代理人将向每名妥善提交该等票据购买价款的票据持有人支付款项,而公司须签立,而受托人将认证并向每名持有人交付(或促使以记账式方式转让)一份新的票据(或全球证券的实益权益),其本金金额等于任何已交回的票据的任何未购买部分。

 

(e)公司在提出任何购买要约时将遵守《交易法》和所有其他适用法律规定的第14e-1条规则,上述程序将被视为必要的修改,以允许此类遵守。

 

(f)如第三方按照公司提出的要约的方式、时间及其他方式提出要约,且该第三方购买根据其要约妥善提交且未撤回的所有票据,则公司将无须在控制权回购事件发生时提出回购票据的要约。

 

第5条
盟约和补救措施

 

第5.01节。对留置权的限制。(a)公司将不会、也不会容许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就任何财产(包括股本或债务的股份)或资产(不论是现在拥有或以后获得)设定、招致或承担任何留置权,以担保公司、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或任何其他人的债务(包括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融资项下的债务,但在任何该等情况下,均不会有效地同时就该等债务设定、招致或承担该等留置权,而票据(连同,如公司如此确定,公司或该受限制附属公司当时存在或其后创建的任何其他债务,其在票据的受款权上不从属)将由任何该等留置权与该等有担保债务同等和按比例(或在该等有担保债务之前)提供担保,只要该等有担保债务是如此担保的。就信贷便利而言,该等义务应与根据该信贷便利授予任何留置权同时产生,无论此时信贷便利项下是否将有任何债务未偿还。依据本条第5.01条为持有人的利益而设定的任何留置权,须在其条款中规定,该留置权须在产生担保票据义务的留置权解除和解除时自动无条件解除和解除。

 

16

 

 

(b)除根据信贷便利所批出的任何留置权外,但上文第5.01(a)条的上述限制不适用于:

 

(1)对发行日期存在的公司或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的财产或资产的留置权;

 

(2)对任何人的财产或资产的留置权,在该人成为受限制附属公司或通过一项或一系列交易与公司或受限制附属公司合并或并入或合并之前存在,或在通过一项或一系列交易将某人的财产作为一个整体或基本上作为一个整体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给公司或受限制附属公司时存在,或其后根据在该人成为受限制附属公司之前订立的合约承诺而产生,而并非在考虑任何该等合并或合并或任何该等出售、租赁或其他处置时;但该等留置权不得延伸至公司或任何其他受限制附属公司的任何其他财产或资产;

 

(3)对公司或在收购时存在的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的财产或资产的留置权(包括通过合并或合并进行的收购);但该等留置权在该等收购之前已经存在且不是在考虑该等收购时设定的,且不得延伸至公司或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的任何其他财产或资产;

 

(4)对公司或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的财产(如属厂房或设施、其所架设的土地及由其一部分组成的固定装置)或资产的留置权,以确保支付其全部或任何部分的购买价款,或其全部或任何部分的开发、运营、建造、改建、维修或改进的成本,或担保在收购该等财产或资产之前、当时或之后180天内产生、招致、承担或担保的任何债务和/或任何该等开发、运营完成后180天内,建造、改建、修缮或改善(以较晚者为准),目的是为购买价款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提供资金和/或此类费用(条件是,在留置权确保支付公司或任何受限制子公司(视情况而定)的任何财产或资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购买价款的情况下,或为为为该购买价款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提供资金而设定、招致、承担或担保的任何债务的情况下,该等留置权限于当时所取得的财产或资产及其固定改良以及为取得该等财产或资产而成立的任何人的股本,并进一步规定,如有留置权确保支付公司或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视情况而定)的任何财产的开发、经营、建造、变更、维修或改良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成本,或确保为融资该等成本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而产生、招致、承担或担保的任何债务,此类留置权仅限于当时正在开发、经营、建造、变更、维修或改善的资产或财产,以及在其上架设此类财产的土地和组成其一部分的固定装置以及为拥有此类财产或资产而成立的任何人的股本);

 

17

 

 

(5)保证(a)公司欠受限制附属公司或(b)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或受限制附属公司的债务的留置权;

 

(6)对公司或受限制附属公司的财产的留置权有利于美国或其任何州,或有利于美国或其任何州的任何部门、机构、工具或政治分区,或有利于任何其他国家,或其任何部门、机构或工具或政治分区,在每种情况下(a)根据任何合同或法规确保部分、进度、预付款或其他付款,(b)确保为建造、安装或改进该财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购买价格或成本提供资金而招致的债务,包括为污染控制或工业收入债券类型的债务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或(c)为美国、任何州、任何外国或任何此类司法管辖区的任何部门、机构、工具或政治分支机构发行或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

 

(7)成文法或普通法的房东、承运人、仓库管理员、机械师、供应商、材料工、修理工或其他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类似留置权,以及与尚未拖欠超过60天期间的金额(考虑到适用的宽限期)有关的留置权,或被迅速提起并勤勉进行的适当法律程序善意地提出争议的留置权,在后一种情况下,应为此作出符合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要求的准备金或其他适当准备金(如有);

 

(8)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要求的范围内,对尚未拖欠超过60天(考虑到适用的宽限期)的税款、评估或政府收费或正在被迅速提起并勤勉进行的适当法律程序善意质疑的税款、评估或政府收费的留置权,在后一种情况下,正在为此保留足够的准备金或其他适当规定;

 

(9)分区限制、地役权、路权或所有权缺陷或不规范以及对财产的其他类似收费或产权负担不会对公司或任何受限制的附属公司使用该等财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以及业主、出租人或承租人在公司或受限制的附属公司为一方的经营租赁下的留置权;

 

(10)就收购事项订立的惯常存款或准备金安排;

 

(11)在任何利率协议、货币协议或旨在保护公司或其任何受限制子公司免受利率、货币或商品、权益或债务工具或证券的价格波动或经济、金融或定价指数或经济、金融或定价风险或价值的衡量标准的任何类似协议项下的债务担保的正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留置权;

 

18

 

 

(12)(a)与工人赔偿、失业保险、养老金、社会保障或类似法律及其他类型的法定义务或任何官方机构的要求有关的留置权,包括为获得对经营业务有用的特许经营权或许可证,或(b)为确保履行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按照行业惯例或习俗产生的担保义务、罚款或上诉保证金,或(c)为确保履行投标、投标、租赁、建造、销售或服务合同以及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类似义务而产生的留置权,或(d)担保与政府实体或供应商向该人提供的关税、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租金或货物或服务(包括公用事业服务)有关的债务,或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构成运营费用的其他类似项目,或(e)在(a)、(b)、(c)和(d)项中的每一项的情况下,获得或担保与本条款(12)条(a)、(b)、(c)所述活动有关的信用证、担保、债券或其他担保或保证的债务,(d)及(e)并非因借款而招致或作出;

 

(十三)与准许的应收款交易有关的应收款、租赁物、应收款资产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的留置权;

 

(14)针对公司或任何受限制子公司的判决留置权,不会导致违约事件,以及依据扣押、扣押人命令或与判决前法院程序有关的其他程序产生的留置权;

 

(15)与(a)所谓的“合成租赁”或“税收保留经营租赁”,或(b)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适当分类为公司或受限制子公司账簿上的资本化租赁的租赁有关的债务担保留置权;

 

(16)与管理和运作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在美国境外经营和维持的存款账户有关的跨境或境内、多种货币现金池安排(包括透支便利)所产生的留置权(x);但该等留置权不得超出其中的存款金额,(y)由银行或金融机构与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作出的现金管理、净额结算或抵销安排所产生,或对在结算所持有的任何资产及(z)因法律运作或以有利于收款或付款银行及其他提供现金管理服务的银行的协议而产生,在每种情况下,对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存放于该银行或管有该银行的款项或票据拥有抵销、撤销、退款或退款的权利,以确保支付银行费用及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所欠的其他款项;

 

(17)依据供应或托运合同或以其他方式收取货物和服务的留置权,仅对其所涵盖的货物、库存或设备设押,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而不是因借款而发生或作出;

 

19

 

 

(18)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承兑单、信用证、银行保函、担保债券或类似的信贷展期有关的、并非与借款有关而发生或作出的或有债务的担保留置权;

 

(19)上述第(1)款至第(18)款所提述的任何留置权的全部或部分的任何延期、续期、替代、再融资或置换(或连续延期、续期、替代、再融资或置换)或由此担保的债务;

 

(二十)许可人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在任何知识产权许可项下的权益;

 

(21)依据合并协议、股票或资产购买协议以及与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处置该等资产有关的类似购买协议对资产的留置权;

 

(22)与(w)对合营企业、合伙企业等的投资、(x)由供应商发行的股权和其他风险资本或类似的直接投资组成的投资、(y)对受共同所有权或类似协议约束的资产的不可分割权益的所有权或(z)在原始设备制造剥离交易或类似收购中获得的、并依据或与主服务有关而产生于此类资产的原始出卖人或转让人(或其各自的关联公司)有利的资产有关的催收安排、优先购买权和类似权利及习惯互惠地役权和其他使用权,制造服务或就此订立的供应安排;

 

(23)对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取得或持有的任何库存或设备(以确保该等库存或该等设备的购买价格(如适用))作出有利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客户或供应商的留置权,或担保欠客户或供应商的其他债务,这些债务仅为为购置此类库存或此类设备提供资金或提供资金(包括有利于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客户的留置权,以确保该客户仅为根据与该客户的合同安排购置库存或设备的目的预先提供资金的金额),或以相同或较少的金额延长、更新或更换上述任何一项;但前提是,任何该等留置权不得延伸至或涵盖除正在取得的库存品或设备(以及对其的任何加入或增加,以及其收益)以外的任何性质的任何财产,且任何该等扩展、更新或替换不得延伸至或涵盖在留置权被扩展、更新或替换的情况下未在此之前的任何财产;和

 

(24)依据本契约而有利于持有人的留置权。

 

20

 

 

(c)除根据信贷便利所授出的任何留置权(就本条第5.01(a)及(b)条所列的对留置权的限制及平等及按比例担保票据的义务而言,不适用任何例外情况)外,上述对公司或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的财产或资产的留置权的限制亦不适用于设定,公司或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发生或承担本应受本条第5.01条所订限制的留置权,但以公司财产或资产上的留置权作担保的所有债务的本金总额及当时未偿还的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不包括根据上文第(1)至(24)条准许发生的留置权作担保的任何该等债务)加上公司及其受限制附属公司在售后回租交易方面的应占债务,否则将受到下文第5.02节的限制(不包括根据本第5.01节上文第(1)至(24)条规定的例外情况根据第(1)款允许的任何此类售后回租交易),在发生此类债务时不超过等于1,500,000,000美元和合并有形净资产15%中较高者的数额。

 

(d)为确定遵守本契诺,如一项留置权符合上述多于一种留置权类型的标准,公司将全权酌情对该留置权进行分类,并可将其重新分类,并只须在第5.01(b)或第5.01(c)条第(1)至(24)条或第5.01(c)条中的一条中包括该等留置权的数额和类型,而一项留置权可被划分、分类及重新分类为多于一种上述留置权类型。

 

(e)就本契诺而言,为担保担保而设定留置权或为担保在设定该留置权之前已存在的债务而设定留置权,将被视为涉及债务,金额等于(x)受该留置权约束的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由公司善意确定)和(y)由该留置权担保或担保的本金金额中的较低者,但由留置权担保的债务金额将在计算时不累积基础债务及其任何担保或担保相同的留置权。

 

第5.02节。售后回租交易的限制。本公司将不会、亦不会容许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于发行日期后与任何银行订立任何安排,保险公司或其他贷款人或投资者(公司或其他受限制附属公司除外)规定由公司或任何该等受限制附属公司租赁超过三年(根据所谓合成租赁或税收保留经营租赁交易除外)的任何财产或资产,而该等财产或资产在该租赁时(x)已由或将由公司或受限制附属公司拥有超过180天及(y)已或将由公司或该受限制附属公司出售或转让予该贷款人或投资者或已或将由该贷款人或投资者就该等财产或资产的担保垫付资金的任何人(“售后回租交易”),除非:

 

(1)公司及其受限制附属公司将有权根据第5.01条,在不以平等及按比例担保票据的情况下,就该等售后回租交易产生由留置权担保的本金金额等于或超过应占债务的该等财产或资产的债务;或

 

21

 

 

(2)公司在出售或转让后的180天内,申请或促使受限制附属公司申请金额等于该出售或转让所得款项净额或该等财产在订立该等售后回租交易时的公允价值(由以下任一两项厘定: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总裁、首席财务官、任何副总裁、司库和财务总监)退租票据或其他已融资债务,公司(票据受付权次级的已融资债务除外)或受限制附属公司的已融资债务;但如此适用的金额须减少(i)于该等出售或转让予受托人以作报废及注销后180天内交付的票据本金,及(ii)公司或受限制附属公司(票据除外)于该等出售或转让后180天内自愿报废的任何该等已融资债务的本金,不包括在(i)和(ii)的情况下,根据任何强制性提前还款或通过到期付款退休。

 

第5.03节。控制权变更时回购票据。在票据发生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后30天内,或根据公司的选择,在该控制权变更之前但在公告后,公司(除非其已行使赎回所有票据的权利)应提出要约,以购买价格等于本金总额的101%加上截至但不包括购买日期的应计未付利息购买所有未偿还票据。

 

第5.04节。违约事件;加速。(a)基础契约第6.01条不适用于票据。相反,就票据而言,以下每一项事件均应为“违约事件”:

 

(1)公司拖欠任何票据的利息,或就该票据应付的任何额外款项,当该等款项到期应付时,而该拖欠持续30天;

 

(2)公司拖欠就任何票据支付的本金或任何溢价,或就该票据支付的任何额外款项,当该等款项到期并在到期时、在加速或赎回时或以其他方式支付时;

 

(3)公司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契诺,公司在契约中就票据或票据项下作出的保证或协议(其中所包括的契诺或保证除外,仅为票据以外的一个或多个系列证券的利益),而在受托人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或由票据持有人向公司及受托人发出不少于票据本金总额25%的书面通知指明该等违约或违约并要求予以补救及述明后,违约或违约持续90天指其为契约项下的“违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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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就公司或任何重要附属公司的任何发行或发行的债务(包括任何担保及任何其他系列债务证券)而发生有关所有该等人的所有该等发行的未偿还本金总额为225,000,000美元或以上的情况,不论该等债务于本协议日期存在或将于其后产生,(a)导致该等债务的持有人宣布该等债务在其规定的到期日之前到期应付且该等债务不得已全部解除的违约事件,或该等加速债务不得在该等加速债务发生后30天内被撤销或废止和/或(b)未能在最终(但不是任何临时)固定到期日支付本金且该等违约付款不得在该等付款违约发生后30天内作出、放弃或延长;

 

(5)公司或其任何重要附属公司须在60天内未能支付、担保或以其他方式解除未投保的判决或法院命令,以支付总额超过225,000,000美元的款项,而该等款项并无因上诉而中止或并非以其他方式适当地善意抗辩;

 

(6)针对公司或任何重要附属公司的非自愿案件或其他程序就其或其根据现时或其后有效的任何破产、无力偿债或其他类似法律下的债务而展开,寻求委任其受托人、接管人、清盘人、保管人或其他类似官员或其财产的任何实质部分,而该等非自愿案件或其他程序在60天内仍未被驳回和未中止;或根据现时或其后有效的联邦破产法对公司或任何重要附属公司订立救济令;

 

(7)公司或其任何重要附属公司(i)根据现在或以后生效的任何适用的破产、无力偿债或其他类似法律启动自愿案件,或同意根据任何该等法律在非自愿案件中输入救济令,(ii)同意由接管人、清盘人、受让人、托管人、受托人委任或接管,公司或其任何重要附属公司或公司或其任何重要附属公司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财产和资产的扣押人或类似官员,或(iii)为债权人的利益实施任何一般转让,在每种情况下,但由公司或公司的附属公司或代表公司为实施清盘而发起的程序除外,基础契约第3.05条允许的公司子公司解散或以其他方式终止存在(第(6)或(7)条规定的违约事件为“破产违约”);

 

(b)《基本契约》第6.02条应就《票据》作出修订,将该条的前两款改为:

 

“如果发生违约事件(与公司(但不是公司的任何重要附属公司)有关的破产违约除外),并且在票据的契约下仍在继续,那么,受托人或持有当时未偿还票据本金总额至少25%的持有人,可通过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如果持有人发出通知,则向受托人发出通知),宣布票据的本金和应计利息立即到期应付。一旦宣布加速,该等本金和利息将立即到期应付。如果公司发生破产违约,则当时未偿还票据的本金和应计利息将立即到期应付,而无需受托人或任何持有人作出任何声明或其他行为。”

 

23

 

 

第5.05节。修改和放弃。(a)经本条第5.05条修订的基础契约第9条适用于票据。

 

(b)基本契约第9.01条不适用于票据。公司及受托人可在未经票据(或基础契约下任何其他未偿还证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修改或修订契约,以代替:

 

(i)为票据持有人的利益而在契约中加入公司的契诺,或放弃契约赋予公司的任何权利或权力;

 

(ii)为票据持有人的利益而增加违约事件或公司的契诺;

 

(iii)订定除凭证式票据或代替凭证式票据外的无凭证式票据,但任何该等无凭证式票据须为《守则》第163(f)条的目的而以注册形式发行;

 

(iv)就继任受托人接受根据本协议作出的委任提供证据及订定条文;

 

(v)就票据的任何保证作出规定,以保证票据的安全,或在义齿准许解除、终止或解除该等票据的任何保证或保证该等票据的留置权时,确认及证明该等保证的解除、终止或解除;

 

(vi)纠正义齿或该等票据中的任何歧义、缺陷或不一致之处;

 

(vii)作出不会对任何票据持有人在任何重大方面的权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变更;

 

(viii)就发行附加票据订定条文,但须受第3.03条所列的限制所规限;

 

(ix)遵守委员会根据《信托契约法》对义齿资格的任何要求;

 

(x)规定在合并或合并的情况下承担公司的义务,并规定公司在该假设下的解除和解除,条件是基本契约第4条得到遵守;或

 

(xi)使义齿或票据的文本符合招股章程“票据说明”一节的任何相应规定。

 

24

 

 

(c)《基本契约》第9.02条须就《票据》作出修订,将该条第(i)至(ix)款改为:

 

(i)减少票据的任何分期本金或与其有关的任何额外金额的本金或更改所述明的到期日;

 

(ii)降低票据的任何利息付款或与其有关的任何额外金额的利率或更改规定的到期日;

 

(iii)在赎回票据时减少应付款额或更改该等票据可予赎回的时间,或在已发出赎回通知后,须随即赎回的时间;

 

(iv)在要求就票据作出购买要约的时间后,减少购买金额或购买价格,或延长根据该等要约作出的最迟到期日或购买日期;

 

(v)更改任何应付票据的地方或应付票据的货币;

 

(vi)损害任何票据持有人在所述到期日或之后收取该持有人票据的任何本金付款或利息付款的权利,或提起诉讼以强制执行任何该等付款的权利,

 

(vii)降低修订或豁免所需的持票人同意或持有人会议的法定人数或投票要求的票据本金额的百分比;或

 

(viii)以不利于该等票据持有人的方式修改或更改影响票据排名(或就担保票据的任何抵押品而言,票据的优先权)的任何义齿条文。

 

第5.06节。Base Indenture中的参考文献。基础义齿中对“第6.01条”、“第6.01条(a)或(b)款”、“第6.01条(c)款”、“第6.01(d)条”或“第6.01(e)条”的提述,应视为分别提述本第六补充义齿的“第5.04(a)条”、“第5.04(a)条(1)或(2)条”、“第5.04(a)(3)条”、“第5.04(a)(6)条”和“第5.04(a)(7)条”。

 

第5.07节。撤销和解除。基义齿第八条适用于票据。

 

第5.08节。百慕大分行;全额追索义务。为免生疑问,基本契约第1.17节应适用于票据。

 

25

 

 

第6条
支付额外款项

 

第6.01节。支付额外金额。(a)公司或其任何继任人根据《基本契约》第3.01条所支付或安排支付的任何款项,将不扣除或扣缴由新加坡或代表新加坡(包括其任何政治分区或税务当局)或任何继任人的成立或住所的司法管辖权、或任何附属公司、分支机构所征收、评估、征收或收取的任何及所有现行及未来的税项、征费、征费或其他政府收费(“税项”),司或其他实体,公司可通过该实体不时指示对票据或其任何政治分部或税务机关(“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本金、溢价(如有)和利息的任何支付。如新加坡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在任何时候要求扣除或扣缴任何税款,公司或任何相关承继人将在有关票据的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及时遵守任何相关行政规定的情况下,通知受托人并就本金、溢价(如有)或利息支付或安排支付该等额外金额(“额外金额”),视需要而定,以便根据义齿在扣除或扣缴后,在规定的付款日期支付给未偿还票据持有人或受托人(视情况而定)的净额,应等于持有人在没有扣缴或扣除税款的情况下本应收到的相应金额。

 

(b)尽管有上述规定,不得因或因以下任何一项而向任何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支付额外款项:

 

(i)如不是有关票据的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与新加坡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有或曾有某种联系,包括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是或曾经是一项贸易或业务的住所、国民或居民,是或曾经在一项办事处、须课税的分支机构或常设机构下组织、维持或一直维持该办事处、须课税的分支机构或常设机构,则本不会如此征收、评估、征收或征收的任何现行或未来税款,或目前或曾经实际存在于新加坡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或以其他方式与新加坡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有或曾经有某种联系,但不只是持有或拥有票据,或收取票据的本金、溢价(如有)以及票据的利息或强制执行;

 

(ii)任何现时或将来的税项,如不是因为在需要呈报的情况下,有关票据是在该等付款到期或已备付的日期后超过30天呈报的,则本不会如此征收、评估、征收或征收的税项,以较后者为准;

 

(iii)任何现时或将来须缴付的税项,而不是就有关票据以扣除或扣缴的方式或就有关票据而须缴付;

 

(iv)如果没有足够及时地遵守有关有关票据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的国籍、住所、身份或与新加坡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联系的任何证明、身份证明或其他报告要求,(如果新加坡、其他司法管辖区或任何其他相关司法管辖区的法规或条例或行政惯例要求遵守该等规定,或相关条约要求遵守该等规定,作为减免或豁免该等税款的条件,则本不会如此征收、评估、征收或征收的任何现行或未来税款;

 

26

 

 

(v)如有关票据的实益拥有人曾是该票据的持有人,则本不会如此征收、评估、征收或收取的任何现行或未来税项(a),或(b)如该票据的实益拥有人曾作为该票据的持有人持有该票据,则根据上述任何一项或第(i)至(iv)条的组合,本会被排除;

 

(vi)任何资本收益、遗产、继承、赠与、出售、转让、个人财产或类似税项、评估或其他政府押记;或

 

(vii)上述任何组合。

 

第7条
杂项

 

第7.01节。确认义齿。经本第六次补充契约补充和修正的基础契约在所有方面均获得批准和确认,基础契约和本第六次补充契约应被理解、理解和解释为同一文书。

 

第7.02节。同行。本第六份补充契约可在任意数目的对应方中签署,也可由合同各方在不同的对应方中签署,每一份在如此签署时应被视为正本,所有这些内容加在一起应构成一份相同的协议。以传真或PDF传送的方式交换本第六次补充契约的副本和签名页,应构成对本合同各方有效执行和交付本第六次补充契约,并可用于所有目的,以代替原始的第六次补充契约和签名页。

 

第7.03节。管辖法律;服从管辖。本第六次补充契约和票据应受纽约州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公司在此不可撤销地提交位于纽约州纽约市曼哈顿区的任何联邦或州法院对基于或产生于或与本契约或任何票据有关的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的管辖权,并不可撤销地同意可在任何该等法院确定与该诉讼或程序有关的所有索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公司不可撤销地放弃其可能对在该法院提起的任何该等诉讼、诉讼或程序的地点设置提出的任何异议,以及关于在该法院提起的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已在不方便的法院提起的任何主张。公司同意,在该等法院提起的任何该等诉讼、诉讼或法律程序的最终判决,可根据该判决在公司所受诉讼管辖的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院强制执行,但须按本条例指明的方式或法律另有许可的方式向公司送达法律程序。就公司本身或其财产而言,如公司已或以后可能取得任何法院的司法管辖权豁免或任何法律程序的豁免(不论是通过送达通知、判决前的扣押、协助执行的扣押、执行人或其他方式),公司特此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就其在本契约下的义务所享有的豁免。

 

27

 

 

本公司特此指定CT Corporation System,其办事处于本协议日期为28 Liberty Street,New York,New York 10005,作为其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任何持有人或受托人可在纽约市曼哈顿区的任何州或美国联邦法院提起的任何由本契约或票据引起或基于本契约或票据或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中向其送达程序,并明确接受任何该等法院对任何该等诉讼、诉讼或程序的非专属管辖权。本公司谨此声明并保证,授权代理人已接受该等委任,并已同意作为上述送达程序的代理人,而本公司同意采取任何及所有可能需要的行动,包括提交任何及所有文件,以继续该等委任如上述完全有效。向授权代理人送达法律程序,在各方面均视为向公司有效送达法律程序。

 

第7.04节。公司的独奏会。本第六次补充契约中的陈述仅由公司作出,不由受托人作出,受托人对其正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受托人不对本第六份补充契约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充分性作出任何陈述。受托人不得对公司使用或申请票据或其收益负责。基础契约中所载关于受托人的权利、特权、豁免、权力和义务的所有规定,应完全适用于票据和本第六次补充契约,其效力与本文全文所述的相同。

 

[签名页关注]

 

28

 

 

作为证明,双方已促使本第六份补充契约自上述首次写入之日起正式签署。

 

  Flex Ltd.
   
  签名: /s/B. Vijayandran A/L S. Balasingam
    姓名: B. Vijayandran A/L S. Balasingam
    职位: 获授权签字人

 

  美国银行信托公司、美国国家协会,
作为受托人
   
  签名: /s/Bradley E. Scarbrough
    姓名: Bradley E. Scarbrough
    职位: 副总裁

 

[签名页–第六次补充契约]

 

 

 

展品A

 

票据的形式

 

(纸条脸)

 

这种证券以全球形式发行,并以存管信托公司、纽约公司(“DTC”)或其提名人的名义注册。除非本证券由DTC的授权代表呈交该公司(定义见下文)或其代理进行转让、交换或付款的登记,且所发行的任何证券均以CEDE & CO.的名义注册,或以DTC的授权代表要求的其他名义注册(且任何款项均已向CEDE & CO.或所要求的其他实体因在此登记的所有人CEDE & CO.在此拥有权益,任何人为价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此处质押或其他用途是错误的。

 

除非且直至根据此处的条款和契约(定义见下文)将其全部或部分交换为确定登记形式的证券,否则不得将该证券整体转让,除非该证券由DTC转让给DTC的提名人或由DTC的提名人转让给DTC或DTC的另一提名人,或由DTC或任何该等提名人转让给

 

 

 

Flex Ltd.

2032年到期5.250%票据

 

没有。R-[ ● ]    
    CUSIP编号:[ ● ]
    ISIN编号:[ ● ]
    初始$ ______________

 

FLEX LTD.,一家新加坡注册公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号为199002645H,承诺向CEDEE & CO.或注册受让人支付于2032年1月15日所附证券交易所附表所列的本金。

 

发行日:[ ● ],20 [ ● ]

 

利率:年利率5.250%

 

付息日期:1月15日和7月15日

 

备案日期:1月1日、7月1日

 

本说明的附加规定载于本说明的反面。本附注为义齿含义内的“证券”,除文意另有所指外,本文中对“附注”或“附注”的所有提及均应视为指“证券”或“证券”。

 

 

 

作为证明,本公司已安排由其正式授权的签字人以手工或传真方式签署本说明。

 

  Flex Ltd.
     
  签名:  
    姓名:  
    职位:  

 

[签名页转全球注]

 

 

 

 

受托人的证明书
认证:

   
美国银行信托公司,全国协会,
作为受托人,证明这是
所指证券之一
在义齿中。
   
签名:     日期:  
         
  获授权签字人
           

 

[签名页转全球注]

 

 

 

[注的反面]

 

Flex Ltd.

 

5.250% 2032年到期票据

 

1.本金和利息。

 

本公司承诺于2032年1月15日支付本票本金。

 

本公司承诺于每个付息日按本票据票面所列利率按年利率5.250%支付本金额的利息(可按以下规定进行调整)。

 

利息将于每年1月15日及7月15日(于紧接利息支付日期前的1月1日或7月1日收市时向本系列票据的记录持有人)每半年支付一次,由[ ● ]、20 [ ● ]开始。

 

公司还必须在义齿中定义的“税法变更”时支付义齿中规定的某些额外金额。

 

本票据的利息将自本票据已支付利息的最近日期(或,如果利息的支付不存在现有的违约,并且如果本票据在一个常规记录日期和下一个利息支付日期之间进行了认证,则从该利息支付日期开始)开始计算,或者,如果没有支付利息,则从发行日期开始计算.利息应按一年360天计算,由十二个30天的月份组成。

 

公司将就逾期本金、溢价(如有)支付利息,并在合法范围内按年利率5.250%支付利息。到期未支付的利息以及到期未支付的本金、溢价或利息的任何利息将在一个特殊记录日期支付给本系列票据的持有人,该记录日期将是公司或受托人为支付该利息而确定的日期的前15日,无论该日期是否为营业日。在特别记录日期至少15日前,公司将向每名持有人及受托人发出通知,载列特别记录日期、付款日期及须支付的利息金额。

 

2.义齿。

 

这是公司与作为受托人的美国银行信托公司National Association之间根据日期为2019年6月6日的契约(“基础契约”)发行的5.250% 2032年到期票据(“票据”)之一,并由日期为2024年8月21日的第六份补充契约(“补充契约”,连同基础契约,“契约”)补充。除非另有说明,本文中使用的大写术语按义齿中的定义使用。票据的条款包括契约中所述的条款以及通过参考《信托契约法》而成为契约一部分的条款。票据受所有此类条款的约束,持有人被提交给《契约》和《信托契约法》,以获得所有此类条款的声明。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如果本说明的条款与义齿的条款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将由义齿的条款进行控制。

 

R-1

 

 

票据为公司的一般无抵押债务。补充契约将票据的原始本金总额限制为500,000,000美元,但可能会根据契约发行额外票据,并且最初发行的票据和所有此类额外票据作为单一类别就所有目的一起投票。

 

3.赎回和回购;在赎回或到期前解除。

 

本票据可选择赎回,并且可能是购买要约的标的,如义齿中进一步描述的那样。本票据不存在适用于偿债基金或强制赎回的情形。

 

如果公司存入或促使存入受托人的款项或美国政府债务足以支付当时未偿还的本金、溢价(如有)和票据的应计利息以赎回或到期,公司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被解除契约和票据,或可能被解除其在契约某些条款下的某些义务。

 

4.注册表格;面额;转让;交换。

 

这些票据采用记名形式,无息票,最低面额为本金2000美元,超过1000美元的任何整数倍。持有人可根据契约登记票据的转让或交换。受托人可要求持有人提供适当的背书、转让文件、证明和律师意见,并支付法律要求或义齿允许的任何税费。根据契约,在若干期间内,受托人无须发行、登记转让或交换任何票据或票据的某些部分。

 

5.违约和补救措施。

 

除下文所述的情况外,如义齿所定义的违约事件发生且仍在继续,受托人或持有票据本金至少25%的持有人可宣布所有票据到期应付。如果与公司有关的破产或无力偿债违约发生并仍在继续,票据自动到期应付。持有人不得强制执行契约或票据,除非契约中有规定。受托人在强制执行契约或票据前,可要求获得其满意的赔偿。在受到某些限制的情况下,持有当时未偿还票据本金多数的持有人可以指示受托人行使补救措施。

 

6.修正和放弃。

 

除某些例外情况外,根据契约的规定,经未偿还票据本金多数持有人同意,可修订契约和票据,或免除违约。未经任何持有人通知或同意,公司及受托人可修订或补充义齿或票据,以(其中包括)纠正任何歧义、缺陷或不一致之处。

 

R-2

 

 

7.认证。

 

在受托人(或认证代理)在本注另一侧手动签署认证证书之前,本注无效。

 

8.管辖法律。

 

本说明应受纽约州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9.缩写。

 

习惯上的缩写可以用在持有人或受让人的名义上,例如:TEN COM(=共同承租人)、TEN ENT(=整体承租人)、JT TEN(=有生存权且不作为共同承租人的共同承租人)、CUST(=托管人)和U/g/m/a/(=统一赠送未成年人法案)。

 

10.义齿。

 

每名持有人通过接受一份票据,同意受契约的所有条款和条件的约束,因为这些条款和条件可能会不时修订。

 

公司将应任何持有人的书面要求免费提供一份契约副本。

 

R-3

 

 

分配表格

 

要分配此证券,请填写以下表格:

 

I或we assign and transfer this security to

 

(插入受让人的soc. sec.or tax ID. No.)

 

(打印或键入受让人的姓名、地址和邮政编码)

 

并不可撤销地指定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在公司账面上转让该证券。代理人可以代替另一人代他行事。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完全按照你的名字出现在这个证券的另一面签名)

 

签字担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必须由符合注册官要求的“合格担保机构”提供担保,这些要求包括成为或参与证券转让代理奖章计划(“STAMP”)或注册官可能确定的除邮票之外或替代邮票的其他“签名担保计划”,所有这些都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

 

R-4

 

 

控制权回购事件变更时的购买通知

 

致:Flex Ltd.

 

本票据的以下签名注册拥有人特此确认收到Flex Ltd.(“公司”)关于发生与公司有关的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的通知,并特此指示公司支付或促使受托人支付将购买的相当于票据本金总额的101%的现金金额,或其本金低于指定的部分(即本金2,000美元或超过1,000美元的整数倍)加上截至但不包括购买日期应计未付的利息,义齿中规定的除外。下列签署人特此同意,票据将根据购买要约和契约的条款和条件购买。此处使用且未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具有截至2019年6月6日的义齿(“基础义齿”)中赋予它们的含义,并由公司与作为受托人的美国银行信托公司National Association于2024年8月21日签署的第六份补充义齿(“补充义齿”,连同基础义齿,“义齿”)进行补充。

 

回购本金金额(至少2000美元或超过1000美元的整数倍):

 

该等购回后的剩余本金金额: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完全按照你的名字出现在这个证券的另一面签名)

 

签字担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必须由符合注册官要求的“合格担保机构”提供担保,这些要求包括成为或参与证券转让代理奖章计划(“STAMP”)或注册官可能确定的除邮票之外或替代邮票的其他“签名担保计划”,所有这些都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

 

R-5

 

 

交换证券的时间表

 

这一全球安全的初始本金金额为______________美元($ ______________)。本全球证券的一部分兑换为持证证券或另一全球证券的一部分进行了以下兑换:

 

交换日期

减少金额
本金金额
这个全球安全

增加金额
本金金额
这个全球安全

本金金额
这个全球安全
在这样的
减少(或
增加)

签署
授权签字人
受托人

         
         

 

R-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