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3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概不作出任何陈述,并明确否认对因或依赖本公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名创优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名創優品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代号:9896)
持续关联交易
和
终止现有持续连结
交易
| 1. | 持续关联交易 |
兹提述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有关公司的全面豁免持续关连交易的招股章程。于2022年6月27日,名创优品广州(为其本身及代表集团其他成员公司)就集团采购化妆品及美容产品与WOW Color Beauty订立框架协议(“采购化妆品及美容产品框架协议”),自上市日期起生效。根据采购化妆品及美容产品框架协议,WOW Color Beauty将在日常及日常业务过程中向集团供应若干化妆品及美容产品。化妆品及美容产品采购框架协议的期限为三年,自上市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包括首尾两天)止。
于2024年11月29日,名创优品广州(为其本身及代表集团其他成员)已与WOW Color Beauty订立更新的化妆品及美容产品采购框架协议,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及2026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有关该协议的年度上限已采纳如下。
交易的原因和好处
鉴于WOW Color Beauty在中国经营领先的化妆品和美容产品零售连锁店,且集团与WOW Color Beauty有长期的业务关系,因此从WOW Color Beauty采购化妆品和美容产品有利于增强集团的生活方式产品供应并使其产品组合多样化。公司相信,集团可(i)借力WOW Color Beauty的优质化妆品及美容产品,及(ii)享有规模经济及以较低成本采购化妆品及美容产品。
1
集团不受约束,亦不会受约束向WOW Color Beauty采购化妆品及美容产品。集团亦聘用其他独立第三方供应商,并将于独立第三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条款及条件对集团更有利时继续聘用其他独立第三方供应商。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经重续的化妆品及美容产品采购框架协议乃按公平合理的正常商业条款订立,乃在公司日常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并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定价政策
产品价格应公平合理,以可比化妆品、美妆产品公平市场费率为基础确定。公司将评估其对该等化妆品及美容产品的业务需求,并考虑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由WOW Color Beauty收取的该等化妆品及美容产品的采购价格以及由独立第三方供应商就类似性质的产品提供的采购价格,并确保集团从WOW Color Beauty获得的条款应属公平合理及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
历史交易金额
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各年度、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各年度及截至二零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十个月内向WOW Color Beauty进行相关采购的历史交易金额分别约为人民币41.8万元、人民币63.1万元、人民币2.3万元及人民币4.6万元。
年度上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和2026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有关更新的化妆品和美容产品采购框架协议的交易金额年度上限如下表所示:
| 截至12月31日的财年, | ||||||||||||
| 2024 | 2025 | 2026 | ||||||||||
| (百万元人民币) | ||||||||||||
| 关于重续采购化妆品及美容产品框架协议的年度上限 | 20 | 50 | 50 | |||||||||
年度上限的基础
重续的化妆品及美容产品采购框架协议的年度上限乃参考以下条款厘定:
| (a) | 集团从WOW Color Beauty采购的产品的现有协议及产品金额及交易额; |
2
| (b) | 集团根据其业务需要对相关化妆品及美容产品的预期需求,这将需要集团于2024年余下时间采购大量化妆品及美容产品;及 |
| (c) | 根据集团的战略发展,预期于2025年来年的化妆品及美容产品的增长,而集团将继续探索及建立不同类别的化妆品及美容产品的其他采购渠道。因此,预计从2025年起,来自WOW彩美的产品的交易金额水平将保持稳定。 |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有关交易的条款及年度上限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并属公平合理,而订立化妆品及美容产品采购框架协议属集团的日常及通常业务过程,并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的涵义
叶先生为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及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根据上市规则为公司关连人士。
由于叶先生间接持有WOW Color Beauty合共约78.4%股权,其中包括透过其配偶持有的约1.6%股权,WOW Color Beauty为叶先生的联系人,因此亦为上市规则下公司的关连人士。据此,重续的化妆品及美容产品采购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叶先生被视为或可能被视为在重续的化妆品及美容产品采购框架协议中拥有重大权益,因此已就批准该协议及根据该协议拟进行的交易的相关董事会决议投弃权票。除叶先生外,概无董事于其中所考虑的事项中拥有重大权益,亦无任何董事须就有关董事会决议投弃权票。
由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及2026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的化妆品及美容产品框架协议的每年上限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根据上市规则第14A.76(1)条规定的最低限度门槛0.1%,但低于5%。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76(2)条,其应受报告、公告和年度审查要求的约束,但豁免独立股东的批准要求。
3
有关缔约方的信息
集团:公司于2020年1月7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集团的主要业务为在中国、亚洲其他地区、美洲、欧洲及若干其他国家零售及批发生活方式及流行玩具产品。
名创优品广州:名创优品广州是一家于2017年10月18日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其主要于中国从事生活方式产品的批发及零售业务。
WOW Color Beauty:WOW Color Beauty为一家于2019年11月5日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由叶先生控制。其主要于中国从事化妆品及美容产品的零售业务。
| 2. | 终止现有持续关连交易 |
兹提述(i)公司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名创优品香港与名创优品尼日利亚订立的知识产权许可、销售及分销框架协议(定义见其中),该协议构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及(ii)公司日期为2024年3月12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以经修订知识产权许可方式续期知识产权许可、销售及分销框架协议,名创优品发展香港与名创优品尼日利亚订立的销售及分销框架协议(定义见其中)。经修订的知识产权许可、销售及分销框架协议的期限自2024年3月12日开始,至2026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结束。
于2024年11月29日,名创优品发展香港与名创优品尼日利亚就(其中包括)提前终止经修订知识产权许可、销售及分销框架协议订立终止协议(“终止协议”),即时生效。于该等终止后,经修订的知识产权许可、销售及分销框架协议的订约方的所有权利及义务均告终止,且任何订约方不得就经修订的知识产权许可、销售及分销框架协议对彼此提出任何索偿。
提前终止经修订IP授权、销售及分销框架协议的原因
根据经修订知识产权许可、销售及分销框架协议,名创优品发展香港向名创优品尼日利亚(i)授予在尼日利亚使用名创优品发展香港拥有的若干知识产权的独家许可;及(ii)作为集团分销商在尼日利亚建立名创优品门店的独家权利。此外,根据该协议,名创优品Development HK向名创优品尼日利亚销售并分销名创优品品牌的产品。
4
名创优品尼日利亚公司因运营原因,决定停止其在尼日利亚的名创优品门店的运营。另一方面,集团拟与另一名独立第三方的尼日利亚零售分销商订立单独协议,以继续在尼日利亚以“名创优品”品牌经营店铺。据此,名创优品Development HK与名创优品尼日利亚经公平磋商后决定订立终止协议。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终止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会认为,终止经修订知识产权许可、销售及分销框架协议将不会对集团的业务、营运或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董事会的批准
董事会已批准订立终止协议及根据协议拟进行的交易。由于名创优品尼日利亚由YGF MC Limited控制,YGF MC Limited由叶先生全资拥有,叶先生已就董事会批准订立终止协议的相关决议案投弃权票。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董事须投弃权票以批准有关董事会决议。
上市规则的涵义
叶先生为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及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根据上市规则为公司关连人士。
由于名创优品尼日利亚由YGF MC Limited(由Ye先生全资拥有)控制,名创优品尼日利亚为Ye先生的联系人,因此亦为上市规则下公司的关连人士。据此,经修订知识产权许可、销售及分销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而终止协议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35条项下的公告规定。
有关缔约方的信息
名创优品发展HK:名创优品发展HK为于2020年2月26日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商品贸易及品牌管理。
名创优品尼日利亚:名创优品尼日利亚是一家于2017年5月3日根据尼日利亚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叶先生全资拥有的YGF MC Limited控股。名创优品尼日利亚为公司分销商,主要从事向尼日利亚零售客户分销生活方式产品。
5
定义
在本公告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以下表述具有以下含义:
| “associate(s)” |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 |
| “董事会” | 本公司董事会于 | |
| “公司”、“我们”、“我们”或“我们的” | 名创优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名创优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2020年1月7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 |
| “关连人士” |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其的涵义 | |
| “控股股东” |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其的涵义 | |
| “董事” | 本公司董事 | |
| “集团”“我们的集团”“集团”“我们”“我们”或“我们的” |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不时,并在文意需要时,就本公司成为其现有附属公司的控股公司之前的期间而言,该等附属公司犹如其于有关时间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 | |
| “港交所”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
| “独立第三方” | 任何非本公司关连人士或上市规则所赋予其涵义内该等人士的联系人的实体或人士 | |
| “上市日期” | 2022年7月13日,股份上市日期及股份首次获准于香港联交所进行买卖的日期 | |
| “上市规则” | 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订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
| 「名创优品发展HK 」 | 名创优品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一家于2020年2月26日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附属公司 | |
| “名创优品广州” | 名创优品(广州)有限公司(名创优品(广州)有限公司),一家于2017年10月18日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 |
6
| “名创优品HK” | 名创优品香港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根据香港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 | |
| “名创优品尼日利亚” | MINISO Lifestyle Nigeria Limited,一家于2017年5月3日根据尼日利亚法律成立并由YGF MC Limited控制的有限责任公司,YGF MC Limited由叶先生全资拥有 | |
| “叶先生” | 叶国富先生,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公司行政总裁、集团创办人及公司控股股东 | |
| “中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 |
| “招股说明书” | 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刊发的招股章程,内容有关其将于香港联交所买卖的股份上市及其发售股份以供香港公众人士认购 | |
| “人民币” |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 |
| “Share(s)” | 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的普通股 | |
| “股东” | 我们股份的持有人 | |
| “子公司” |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 |
| “美元” | 美元,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 | |
| “Wow Color Beauty” | Wow Color Beauty(Guangdong)Technology Limited(色界美颜(广东)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于2019年11月5日根据中国法律成立、最终由叶先生控制的有限责任公司 | |
| “YGF MC Limited” | 叶先生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全资拥有的有限责任公司 | |
| “%” | 百分数 |
| 根据董事会命令 | |
| 名创优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叶国富先生 | |
| 执行董事兼主席 |
香港,2024年11月29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叶国富先生担任执行董事,徐丽丽女士、朱永华先生及王永平先生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