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附表13g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
(第1号修正案)*
希尔国际管理公司
(发行人名称)
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
(证券类别名称)
431466101
(CUSIP号码)
2022年12月31日
(需要提交本声明的事件发生日期)
勾选适当的方框,以指定提交本附表所依据的规则:
[十]细则13d-1(b)
[十]细则13d-1(c)
[ ]细则13d-1(d)
*本封面的其余部分应填写,以备报告人在本表格上就标的类别证券作出的首次申报,以及随后对含有可能改变前一页封面所载披露信息的任何修订。
为1934年《证券交易法》(“法案”)第18条的目的,本封面其余部分所要求的信息不应被视为“归档”,或以其他方式受该法案该部分的责任约束,但应受该法案所有其他条款的约束(但见附注)。
除非表格显示当前有效的OMB控制号码,否则对本表格所载信息收集作出答复的潜在人员无需作出答复。
| 1 |
| CUSIP号431466 101 |
| 1. | 报告人姓名。 Beryl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2. | 如果某个小组的成员,请选中适当的方框(请参阅说明) (a) X (b)______ |
3.仅供SEC使用
| 4. |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点特拉华州 |
| 数目 股份 有益 拥有 每个报告 人与: |
5.唯一表决权0
|
| 6.共享投票权0
|
|
| 7.唯一决定权0 | |
| 8.共有决定权0 |
| 9. | 每个报告人实益拥有的总金额0 |
| 10. | 检查第(9)行的总金额是否不包括某些股份(见 指示)______ |
| 11. | 以第(9)行的金额表示的类别百分比)0% |
12.报告人类型(见说明书)IA、OO
| 2 |
| CUSIP号431466 101 |
| 1. | 报告人姓名。 Beryl资本管理公司 |
| 2. | 如果某个小组的成员,请选中适当的方框(请参阅说明) (a) X (b)______ |
3.仅供SEC使用
| 4. |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点特拉华州 |
| 数目 股份 有益 拥有 每个报告 人与: |
5.唯一表决权0
|
| 6.共享投票权0
|
|
| 7.唯一决定权0 | |
| 8.共有决定权0 |
| 9. | 每个报告人实益拥有的总金额0 |
| 10. | 检查第(9)行的总金额是否不包括某些股份(见 指示)______ |
| 11. | 以第(9)行的金额表示的类别百分比)0% |
12.报告人类型(见说明书)ia,PN
| 3 |
| CUSIP号431466 101 |
| 1. | 报告人姓名。 Beryl Capital Partners II LP |
| 2. | 如果某个小组的成员,请选中适当的方框(请参阅说明) (a) (b)______ |
3.仅供SEC使用
| 4. |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点特拉华州 |
| 数目 股份 有益 拥有 每个报告 人与: |
5.唯一表决权0
|
| 6.共享投票权0
|
|
| 7.唯一决定权0 | |
| 8.共有决定权0 |
| 9. | 每个报告人实益拥有的总金额0 |
| 10. | 检查第(9)行的总金额是否不包括某些股份(见 指示)______ |
| 11. | 以第(9)行的金额表示的类别百分比)0% |
12.报告人类型(见说明)PN
| 4 |
| CUSIP号431466 101 |
| 1. | 报告人姓名。 大卫·A·维特金 |
| 2. | 如果某个小组的成员,请选中适当的方框(请参阅说明) (a) X (b)______ |
3.仅供SEC使用
| 4. |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点美国。 |
| 数目 股份 有益 拥有 每个报告 人与: |
5.唯一表决权0
|
| 6.共享投票权0
|
|
| 7.唯一决定权0 | |
| 8.共有决定权0 |
| 9. | 每个报告人实益拥有的总金额0 |
| 10. | 检查第(9)行的总金额是否不包括某些股份(见 指示)______ |
| 11. | 以第(9)行的金额表示的类别百分比)0% |
12.报告人类型(见说明)in,hc
| 5 |
| CUSIP号431466 101 |
项目1。
| (a) | 发行人名称 希尔国际管理公司 |
| (b) | 发行人主要执行办公室地址 One Commerce Square,2005 Market Street,17th Floor,Philadelphia,PA 19103 |
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2.项目
| (a) | 提交这份声明的人的姓名如下: Beryl Capital Management LLC(“Beryl”)、Beryl Capital Management LP(“Beryl GP”)、Beryl Capital Partners II LP(“合伙企业”)和David A. Witkin(统称“申报人”)。每个申报人放弃对股票的实益所有权,但以该人在股票中的金钱利益为限。此外,代表合伙企业提交本附表13G不应被解释为承认它是本条例第13d-3条所界定的本附表13G所涵盖的任何股份的实益拥有人,而该合伙企业也不承认它是本条例第13d-3条所界定的实益拥有人。 |
| (b) | 申报人的主要业务办公室设在: 225 Avenue I,Suite 205,Redondo Beach,加利福尼亚州 90277 |
| (c) | 有关申报人的公民身份,请参阅每个申报人的封面第4项。 |
| (d) | 本声明涉及发行人的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股票")。 |
| (e) | 发行人的CUSIP号码为:431466101 |
| 6 |
| CUSIP号431466 101 |
| 项目3。 | 如果本声明是根据规则240.13d-1(b)或240.13d-2(b)或(c)提交的,请检查提交人是否为: |
| (a) | [ ]根据该法第15条(15 U.S.C. 78o)注册的经纪人或交易商。 |
| (b) | [ ]该法第3(a)(6)节所界定的银行(15 U.S.C. 78c)。 |
| (c) | [ ]该法第3(a)(19)节所界定的保险公司(15 U.S.C. 78c)。 |
| (d) | [ ]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15 U.S.C. 80a-8)第8条注册的投资公司。 |
| (e) | [X]根据第240.13d-1(b)(1)(ii)(e)节就Beryl和Beryl GP提供投资顾问。 |
| (f) | [ ]根据第240.13d-1(b)(1)(ii)(f)款提出的雇员福利计划或捐赠基金。 |
| (g) | [X]根据240.13d-1(b)(1)(ii)(g)的规定,对Witkin先生而言,母公司控股公司或控制人。 |
| (h) | [ ]《联邦存款保险法》(12 U.S.C. 1813)第3(b)节所界定的储蓄协会。 |
| (一) | [ ]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15 U.S.C. 80a-3)第3(c)(14)节,被排除在投资公司定义之外的教会计划。 |
| (j) | [ ]根据§ 240.13d-1(b)(二)(J)设立的非美国机构。 |
| (k) | [ ]集团,根据细则13d-1(b)(1)(二)(k)。 |
如果按照§ 240.13d-1(b)(1)(ii)(J)作为非美国机构提交,请具体说明机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项目4。 | 所有权。 |
见每个文件夹封面项目5-9和11。
| 项目5。 | 一类人百分之五或以下的所有权 |
如果提交此对账单是为了报告以下事实:自本报告之日起,报告人已不再是该类证券百分之五以上的实益拥有人,请查看下文[ x ]。
| 项目6。 | 代表另一人拥有超过百分之五的所有权。 |
Beryl是伙伴关系和其他私人投资基金(统称“基金”)及其他账户的投资顾问。Beryl是Beryl GP的普通合伙人,后者也是一个或多个基金的普通合伙人。Witkin先生是Beryl和Beryl GP的控制人。基金持有股票是为了投资者的利益,基金和Beryl的其他客户有权收取或有权指示收取股票的股息或出售股票的收益。除合伙企业外,没有任何个人客户持有的股票超过已发行股票的百分之五。
| 项目7。 | 收购母公司报告的证券的子公司的识别和分类。 |
不适用。
| 项目8。 | 小组成员的识别和分类。 |
Beryl是基金和其他账户的投资顾问。Beryl是Beryl GP的普通合伙人,后者是一个或多个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维特金先生是Beryl的控制人。
| 项目9。 | 集团解散通知书 |
不适用。
| 项目10。 | 须作为展品存档的材料 |
附件一份联合归档协议。
| 项目11。 | Beryl、Beryl GP和Witkin先生的证书。 |
本人在下文签字证明,据本人所知和所信,上述证券是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取得和持有的,并非为改变或影响证券发行人控制权的目的或效果而取得,也不是为改变或影响证券发行人的控制权而取得,也不是为任何具有该目的或效果的交易而取得,也不是作为参与者而持有,但仅与根据§ 240.14a-11的提名有关的活动除外。
伙伴关系的认证。
本人通过在下文签字证明,据本人所知和所信,上述证券不是为改变或影响证券发行人的控制权而取得的,也不是为改变或影响证券发行人的控制权而取得的,也不是为任何具有该目的或影响的交易而取得的,也不是作为任何具有该目的或影响的交易的参与者而持有的,但仅与根据§ 240.14a-11的提名有关的活动除外。
| 7 |
| CUSIP号431466 101 |
签名
经合理查询并尽我所知及所信,本人保证本声明所载资料真实、完整及正确。
日期:2023年2月13日
| Beryl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Beryl Capital Management有限公司
|
|||||
| 签名: | Beryl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普通合伙人 | ||||||
| 签名: | /s/安德鲁·纳尔逊 | |||||
| 安德鲁·纳尔逊 | 签名: | /s/安德鲁·纳尔逊 | ||||
| 首席运营官兼CFO | 安德鲁·纳尔逊 | |||||
| 首席运营官兼CFO | ||||||
| Beryl Capital Partners II有限责任公司 | ||||||
| 作者:Beryl Capital Management LP | /s/大卫·A·维特金 | |||||
| 普通合伙人 | 大卫·A·维特金 | |||||
| 作者:Beryl Capital Management LLC | ||||||
| 普通合伙人 | ||||||
| 签名:/s/安德鲁·纳尔逊 | ||||||
| 安德鲁·纳尔逊 | ||||||
| 首席运营官 | ||||||
| 8 |
| CUSIP号431466 101 |
展品a
关于联合备案的协议
附表13d或13g的说明
下列签署人同意就下列签署人购买任何发行人的证券,向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一并提交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d)或16(a)条所要求的附表13D或附表13G及表格3、4或5(及其任何修订或补充)的任何和所有报表。为此目的,下列签署人特此组成并指定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Beryl Capital Management,LLC作为其真实合法的代理人和实际代理人,全权代表下列签署人准备或安排准备、签署、向证券交易委员会备案,并向任何其他人提供所有必要的证书、文书、协议和文件,以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d)条和第16(a)条的规定,以及作出和执行与行使前述权力有关的一切必要和适当的行为,只要下列签署人亲自出席就可以或完全可以作出。
日期:2023年2月13日
| Beryl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Beryl Capital Management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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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名: | Beryl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普通合伙人 | ||||||
| 签名: | /s/安德鲁·纳尔逊 | |||||
| 安德鲁·纳尔逊 | 签名: | /s/安德鲁·纳尔逊 | ||||
| 首席运营官兼CFO | 安德鲁·纳尔逊 | |||||
| 首席运营官兼CFO | ||||||
| Beryl Capital Partners II有限责任公司 | ||||||
| 作者:Beryl Capital Management LP | /s/大卫·A·维特金 | |||||
| 普通合伙人 | 大卫·A·维特金 | |||||
| 作者:Beryl Capital Management LLC | ||||||
| 普通合伙人 | ||||||
| 签名:/s/安德鲁·纳尔逊 | ||||||
| 安德鲁·纳尔逊 | ||||||
| 首席运营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