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6年1月28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
登记第333号-[ ]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FORM F-3
注册声明
根据1933年《证券法》
环球MOFY AI有限公司
(在其章程中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 开曼群岛 | 7370 | 不适用 | ||
| (国家或其他司法 公司或组织) |
(初级标准工业 分类码号) |
(I.R.S.雇主 识别号) |
第102、1号St楼层,号。西电记忆文创小镇A12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100000
+86-10-64376636
(注册人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包括邮编)及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Cogency Global Inc。
122东42nd街,18号第楼层
纽约,NY 10168
+1 (800) 221-0102
(代办服务人员姓名、地址含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含区号)
复制到:
William S. Rosenstadt,esq。
Mengyi“Jason”Ye,ESQ。
Yarona L. Yieh,esq。
Ortoli Rosenstadt LLP
麦迪逊大道366号,3rd楼层
纽约,NY 10017
+ 1-212-588-0022 –电话
+ 1-212-826-9307 –传真
建议向公众出售的大致开始日期:不时于注册人厘定的本登记声明生效日期后。
如果本表格上登记的唯一证券是根据股息或利息再投资计划发售的,请勾选以下方框:☐
如果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415条规则,在本表格上登记的任何证券将延迟或连续发售,请选中以下方框。☒
如果根据《证券法》第462(b)条规则提交此表格以注册发行的额外证券,请选中以下方框,列出同一发行的较早有效注册声明的《证券法》注册声明编号。☐
如果本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462(c)条规则提交的生效后修订,请选中以下方框,列出同一发行的较早生效登记声明的《证券法》登记声明编号。☐
如果本表格是根据一般指示I.C.的登记声明或根据《证券法》第462(e)条向委员会提交后生效的修订,请选中以下方框。☐
如果本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462(d)条规则提交的生效后修订,请选中以下方框,列出同一发行的较早生效登记声明的《证券法》登记声明编号。☐
如果本表格是对根据《证券法》第413(b)条为注册额外证券或额外类别证券而根据一般指令I.C.提交的注册声明的生效后修订,请选中以下方框。☐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为1933年《证券法》第405条所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
新兴成长型公司
如果一家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的新兴成长型公司,请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证券法》第7(a)(2)(b)节规定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 † | “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是指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2012年4月5日之后发布的对其会计准则编纂的任何更新。 |
注册人特此在可能需要的一个或多个日期对本注册声明进行修订,以延迟其生效日期,直至注册人提交进一步修订,具体说明本注册声明此后应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8(a)节生效,或直至注册声明在委员会根据上述第8(a)节行事可能确定的日期生效。
本初步招股说明书中的信息不完整,可能会发生变更。在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登记声明生效之前,不得出售证券。本初步招股章程不是出售这些证券的要约,也不是在任何不允许要约或出售的州征求购买这些证券的要约。
| 初步前景 | 待完成 | 日期:2026年1月28日 |

环球MOFY AI有限公司
最多15,000,000股A类普通股
本招股说明书涉及提议的转售或其他处置,不时由此处确定的出售股东(“出售股东”),最多15,000,000股我们的A类普通股(“股份”),每股面值0.0003美元(“A类普通股”)。
根据公司与售股股东于2025年12月5日订立的若干证券购买协议,于2025年12月18日结束的私募配售(“私募配售”)中向若干售股股东发行及出售股份。售股股东可不时以多种不同方式、以不同价格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或全部证券。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第42页开始的“分配计划”。我们并没有在此次发行中出售任何证券,我们也不会从出售股东出售任何股份中获得任何收益。
售股股东可不定期通过公开或非公开交易,以现行市场价格或私下协商的价格,要约出售全部或部分股份以供回售。本招股章程提供有关所发售证券的一般说明。在投资我们的任何证券之前,您应该阅读本招股说明书。
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纳斯达克”)的报价代码为“GMM”。我们在纳斯达克报告的A类普通股的最后一次出售价格是在2026年1月27日,为每股A类普通股1.21美元。于紧接本招股章程日期前一年期间,最高及最低收市价分别为每股A类普通股4.750美元及0.94 1美元。我们最近经历了股价波动。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部分中的相关风险因素,以及我们于2026年1月9日向SEC提交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财政年度的最近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中所述的相关风险因素。
我们的法定股本是双重类别结构,由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组成,每股面值0.00003美元(“B类普通股”)。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应作为一个类别对股东的所有决议共同投票,并享有相同的权利,但每份A类普通股应赋予其持有人一(1)票的权利,每份B类普通股应赋予其持有人二十(20)票的权利。B类普通股不得转换为A类普通股或公司授权发行的任何其他股本证券。
请投资者注意,您购买的不是一家中国运营公司的股票,而是一家开曼群岛控股公司的股票,该公司的业务由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进行,这种结构涉及投资者的独特风险。
本招股章程涉及开曼群岛控股公司的A类普通股。我们通过中国子公司开展业务。您不会也可能永远不会直接拥有位于中国的运营子公司。在解散可变利益实体(“VIE”)结构的重组之后,Global MOFY AI LIMITED现在通过股权所有权控制并获得中国子公司业务运营的经济利益(如有)。我们不使用VIE结构。
除另有说明外,如本招股章程所用,“Global Mofy Cayman”、“我们”、“我们”、“我们的公司”及“公司”指Global MOFY AI LIMITED,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豁免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子公司”一词指以下根据中国法律组建的实体:浙江Mofy元宇宙科技有限公司,或Global Mofy浙江WFOE、Global Mofy(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或Global Mofy中国、喀什Mofy互动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或喀什Mofy,以及上海摩影飞环科技有限公司或上海Mofy。
Global Mofy Cayman是一家开曼群岛控股公司,不是中国运营公司。作为一家本身并无重大经营的控股公司,其通过其中国子公司,特别是Global Mofy中国及其子公司、北京Mofy、喀什Mofy、上海Mofy、西安Mofy开展其在中国的所有经营和业务。由于我们的公司结构是开曼群岛控股公司,业务由我们的中国子公司进行,这对投资者来说涉及独特的风险。此外,中国监管机构可能会改变有关公司经营所在行业的外资所有权的规则和规定,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运营发生重大变化和/或我们正在登记出售的证券价值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可能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我们A类普通股的投资者应注意,他们并不直接持有中国运营子公司的股权,而是仅购买我们开曼群岛控股公司Global Mofy Cayman的股权,该公司间接拥有中国子公司的100%股权。我们在此次发行中发售的A类普通股是我们开曼群岛控股公司的股份,而不是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的股份。请参阅第6页的“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或其他中国政府机构的备案、批准或其他行政要求可能与我们未来根据中国法律进行的境外发行有关,如果需要,我们无法预测我们是否或在多长时间内能够完成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备案程序并获得该等批准或完成该等备案(如适用)。”
此次发行的是开曼岛控股公司Global Mofy Cayman的A类普通股。本次发行的投资者不得直接持有运营子公司的任何股权。
投资我们的A类普通股涉及高度风险。在购买任何A类普通股之前,您应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25页开始的“风险因素”中以及通过引用并入本招股说明书的文件中关于投资于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重大风险的讨论,以了解您在购买我们的A类普通股之前应考虑的因素。
我们了解到,近期,中国政府在几乎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在中国某些领域发起了一系列监管行动和声明,以规范业务运营,包括打击证券市场的非法活动,加强对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结构在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的监管,采取新措施扩大网络安全审查范围,以及扩大反垄断执法力度。
例如,2021年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中国数据安全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法律要求以合法正当的方式进行数据收集,并规定,出于数据保护的目的,数据处理活动必须基于数据安全分类分级保护制度进行。
2021年7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文,严厉打击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其中除其他外,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执法和司法合作的跨境监管,加强对境外上市中资公司的监管,建立健全中国证券法的域外适用制度。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外进行的在中国境内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1)该处理为在中国境内为自然人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目的,(2)该处理为在中国境内对自然人的行为进行分析或评估,或(3)存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021年12月28日,CAC会同有关部门正式公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该办法于2022年2月15日生效,取代了原于2021年7月10日发布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0)》。《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规定,购买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及网络平台运营者(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合称“运营者”)开展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应当进行网络安全审查,任何控制用户个人信息超过百万的网络平台运营者,如果寻求在外国上市,必须经过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的网络安全审查。
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简称证监会)公布《关于境内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备案行政安排的通函》或《通函》,并发布了由《境内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试行管理办法》或《试行办法》及五项配套指引组成的一套新规,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根据《试行办法》,境内公司寻求在境外直接或间接发行证券或者上市的,应当在其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上市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试行办法》的要求,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境内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或者隐瞒重大事实或者在备案文件中伪造重大内容的,该境内公司可能受到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负责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可能受到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根据《试行办法》和《通函》,我们于2023年10月完成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受到并已完成证监会的备案要求。
此外,境外上市公司还必须在《试行办法》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就其后续发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等同等发行活动提交备案。因此,我们被要求在本招股说明书构成其一部分的注册声明向SEC提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备案。
违反《试行办法》,如未履行备案程序而在境外发行和上市证券,将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人民币100万元(约合15万美元)至人民币1000万元(约合150万美元)的罚款。《试行办法》通过以行政处罚强制问责、将相关市场参与者合规状况纳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等方式,提高了违法者的成本。此外,如果我们没有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时保持备案程序的许可和批准,我们可能会受到主管监管机构的调查、罚款或处罚,被勒令暂停我们的相关业务并纠正任何不合规行为,被禁止从事相关业务或进行任何发售,而这些风险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限制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或导致此类证券大幅贬值或变得一文不值。由于《通告》和《试行办法》是新公布的,备案要求及其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我们未能或被认为未能完全遵守此类新的监管要求,可能会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对我们的业务运营造成重大干扰,并严重损害我们的声誉,这可能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可能导致我们的证券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请参阅第6页的“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或其他中国政府机构的备案、批准或其他行政要求可能与我们未来根据中国法律进行的境外发行有关,如果需要,我们无法预测我们是否或在多长时间内能够完成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备案程序并获得该等批准或完成该等备案(如适用)”。
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竞天公诚认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尽管我们需要根据试行办法完成与我们的发行(包括本次发行及任何后续发行)有关的备案程序,但没有任何中国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或法规要求我们向外国投资者发行证券必须获得任何中国当局的许可,我们也没有收到中国证监会、CAC或对我们的经营具有管辖权的任何其他中国当局对本次发行的任何问询、通知、警告、制裁或任何监管异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其他中国监管部门可能在未来颁布法律、法规或实施细则,要求我公司或我们的任何子公司在赴美上市前必须获得中国相关部门的监管批准。换言之,尽管公司没有收到任何拒绝在美国交易所上市的信息,但我们的运营可能会受到直接或间接的不利影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可能会受到与其业务或行业相关的现有或未来法律法规或中国政府当局的干预或中断的潜在阻碍,我们的证券价值可能会显着下降或一文不值,如果我们或我们的子公司(i)没有收到或保持此类许可或批准,(ii)无意中得出不需要此类许可或批准的结论,(iii)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解释发生变化,我们被要求在未来获得此类许可或批准,或(iv)中国政府在几乎不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进行的任何干预或中断。请参阅从第6页开始的“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和从本招股说明书第7页开始的“——与我们的A类普通股相关的风险”,以讨论这些法律和运营风险以及在决定购买我们的A类普通股之前应考虑的信息。
此外,2021年以来,中国政府加强了反垄断监管,主要有三个方面:(1)成立国家反垄断局;(2)修订和颁布反垄断法律法规,包括:《反垄断法》(2021年10月23日公布的修正案草案,征求公众意见)、各行业反垄断指南、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3)扩大针对互联网企业和大型企业的反垄断执法。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中国政府最近有关反垄断关注的声明和监管行动并未影响我们开展业务、接受外国投资或在美国或其他外汇上市的能力,因为公司及其中国子公司均未从事受这些声明或监管行动约束的垄断行为。
特别是,由于我们几乎所有的业务都是通过中国子公司进行的,我们面临与我们在中国的业务相关的某些法律和运营风险,包括中国政府的法律、政治和经济政策、中美关系或中国或美国法规的变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中国监管我们当前业务运营的法律法规有时模糊且不确定,因此,这些风险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和/或我们的A类普通股价值发生重大变化,或可能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我们的A类普通股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近期,中国政府在几乎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发起了一系列监管行动和声明,以规范在中国的业务运营,包括打击证券市场的非法活动,加强对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结构在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的监管,采取新措施扩大网络安全审查范围,以及扩大反垄断执法力度。
我们的中国律师竞天公诚认为,我们将不会受到中国网信办的网络安全审查或“CAC”,“在《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于2022年2月15日生效后,鉴于我们目前没有超百万用户的个人信息,也没有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我们会收集超百万用户的个人信息,我们的理解可能会使我们受到《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的约束;如果《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按提议制定,我们也不受CAC的网络数据安全审查,由于我们目前没有超过一百万用户的个人信息,也没有收集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并且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我们不会收集超过一百万用户的个人信息或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我们理解否则可能会使我们受到安全管理草案的约束。请参阅第6页的“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或其他中国政府机构的备案、批准或其他行政要求可能与我们未来根据中国法律进行的境外发行有关,如果需要,我们无法预测我们是否或在多长时间内能够完成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备案程序并获得该等批准或完成该等备案(如适用)”。
根据《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或HFCAAA,如果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或PCAOB连续三年无法检查发行人的审计师,则禁止发行人的证券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交易。PCAOB于2021年12月16日发布了一份认定报告,其中发现PCAOB无法检查或调查总部位于以下地点的完全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大陆,因为被中国大陆的一个或多个当局采取的立场;以及(2)中国特别行政区和附属地香港,因为在香港的一个或多个当局采取的立场。此外,PCAOB的报告确定了受这些决定约束的特定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6月22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加速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2022年12月29日,题为《2023年综合拨款法》(“综合拨款法”)的立法由拜登总统签署成为法律,其中除其他外,包含与《加速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相同的条款,并通过要求SEC禁止发行人的证券在任何美国证券交易所交易,如果其审计师连续两年而不是三年不受PCAOB检查,从而缩短了触发禁止交易的时间段。2022年8月26日,PCAOB宣布与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财政部签署了《协议声明》(简称“SOP”)。SOP连同两项关于检查和调查的协议(合称“SOP协议”),建立了一个具体的、负责任的框架,使PCAOB能够按照美国法律的要求,对设在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审计公司进行完整的检查和调查。2022年12月15日,PCAOB宣布,能够确保在2022年完全检查和调查总部在中国大陆和香港的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PCAOB董事会撤销了此前在2021年的认定,即PCAOB无法检查或调查总部位于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完全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然而,PCAOB是否继续能够令人满意地对总部位于中国大陆和香港的PCAOB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存在不确定性,并取决于我们和我们的审计师无法控制的多项因素。PCAOB继续要求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完全准入向前推进,并正在制定计划,在2023年初及以后恢复定期检查,并继续进行正在进行的调查,并根据需要发起新的调查。PCAOB还表示,如果需要,它将立即采取行动,考虑是否需要与HFCAA发布新的决定。
截至招股章程日期,我们的现任核数师Golden Ocean FAC PAC不受PCAOB于2021年12月16日宣布的无法检查或完全调查的决定所限。该公司的审计师总部设在新加坡,并在PCAOB注册,接受PCAOB的检查。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YCM CPA INC.和Marcum Asia CPAs LLP,即分别于本报告其他地方所包括的发布截至2024年9月30日和2023年财政年度审计报告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在美国公开交易的公司和在PCAOB注册的公司的审计师,受美国法律的约束,根据该法律,PCAOB进行定期检查。YCM CPA INC.总部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欧文市,Marcum Asia CPAs LLP总部位于美国纽约州曼哈顿。Marcum Asia CPAs LLP已接受PCAOB的定期检查,最后一次检查是在2023年。因此,我们认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之前的审计师YCM CPA INC.和Marcum Asia CPAs LLP以及我们的现任审计师Golden Ocean FAC PAC均不受PCAOB于2021年12月16日完全宣布的无法检查或调查注册公司的决定的约束。参见第6页的“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SEC和PCAOB最近发表的联合声明、纳斯达克提交的拟议规则变更、以及《外国公司控股责任法》,均呼吁在评估新兴市场公司审计师资格时对其适用额外和更严格的标准,尤其是未接受PCAOB检查的非美国审计师。”
我们的管理层定期监测我们组织内每个实体的现金状况,并每月编制预算,以确保每个实体都有必要的资金在可预见的未来履行其义务,并确保充足的流动性。如果需要现金或出现潜在的流动性问题,我们将向我们的首席财务官报告,并在获得我们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我们将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为子公司进行公司间贷款。然而,由于中国政府干预或对我们或我们的子公司转移现金或资产的能力施加限制和限制,这些资金或资产可能无法用于中国或香港以外的资金运营或其他用途。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如果业务中的现金或资产在中国或香港或中国或香港实体,则由于中国政府干预或对我们或我们的子公司转移现金或资产的能力施加限制和限制,资金或资产可能无法用于中国或香港以外的资金运营或其他用途。”
根据中国现行外汇法规,通过遵守某些程序要求,可以使用外币支付经常项目,例如利润分配以及与贸易和服务相关的外汇交易,而无需事先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外管局的批准。因此,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可以向我们支付外币股息,而无需事先获得外管局的批准,但条件是此类股息汇出中国境外符合中国外汇法规规定的某些程序,例如我们的股东或我们的法人股东的最终股东是中国居民的海外投资登记。然而,如果人民币要兑换成外币并汇出中国以支付资本费用,例如偿还以外币计价的贷款,则需要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注册。中国政府也可酌情限制未来使用外币进行经常账户交易。中国现行法规允许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仅从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积利润(如有)中向公司支付股息。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除涉及洗钱和犯罪活动的资金转移外,香港政府并无对资金在香港境内、进出香港(包括从香港到中国的资金)的转移施加任何限制或限制。开曼群岛法律规定,一家公司只能从其利润或股份溢价中支付股息,而一家公司只有在紧接支付股息之日之后,该公司仍有能力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支付到期债务时才能支付股息。除此之外,Global Mofy Cayman向其股东支付股息的能力没有任何限制。见“招股说明书摘要—往来子公司的现金往来”、“招股说明书摘要—风险因素摘要”、““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如果业务中的现金或资产在中国或香港或中国或香港实体,则由于中国政府干预或对我们或我们的子公司转移现金或资产的能力施加限制和限制,资金或资产可能无法在中国或香港以外的地区用于资金运营或其他用途,”“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我们是一家控股公司,我们依赖我们的子公司为股息支付提供资金,这受到中国法律的限制”和“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在向我们支付股息或支付其他款项方面受到限制,这可能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作为一家控股公司,我们可能依赖我们的子公司(包括位于中国的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权分配来满足我们的现金和融资需求。如果我们的任何中国子公司在未来以自己的名义产生债务,管理此类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其向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根据开曼群岛法律,Global Mofy Cayman被允许通过贷款或出资向我们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子公司提供资金,而不受资金金额的限制。根据香港相关法律,我们的子公司被允许通过股息分配向Global Mofy Cayman提供资金,而不受资金金额的限制。从香港到开曼群岛的股息转移没有限制。中国现行法规允许Mofy Metaverse(Beijing)Technology Co.,Ltd.(“Global Mofy WFOE”或“WFOE”)仅从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积利润(如有)中向公司支付股息。公司间资金转移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订,《民间借贷案件规定》),该规定于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规范自然人、法人与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融资活动。我们的中国律师竞天公诚认为,关于民间借贷案件的规定并不禁止使用一家子公司产生的现金为另一家子公司的运营提供资金。我们没有收到任何可能限制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在中国子公司之间转移现金的能力的任何其他限制的通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均未向投资者进行过转增、分红、分派也未有投资者向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过转增、分红、分派。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Global Mofy Cayman与其任何附属公司之间并无进行任何股息、分派或转让。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派发任何现金股息。此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没有一家子公司产生的现金用于为另一家子公司的运营提供资金,我们预计我们在子公司之间转移现金的能力不会遇到任何困难或限制。见第3页“招股说明书摘要——往来子公司的现金往来”。
我们是联邦证券法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因此,我们将受到减少的上市公司报告要求的约束。更多信息见第23页“招股说明书摘要——作为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启示”和“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的启示”。
除非附有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否则本招股章程不得用于发售或出售我们的证券。本招股章程或任何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所载或纳入的信息仅在本招股章程或该等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如适用)日期准确,而不论本招股章程的交付时间或我们的证券的任何出售。
投资我们根据本招股章程发售的证券涉及高度风险。在作出投资决定之前,您应仔细阅读并考虑本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以及我们最近的20-F表格年度报告、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的其他报告以及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列出的风险因素。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和任何州证券委员会均未批准或不批准这些证券或确定本招股说明书是否真实或完整。任何相反的陈述都是刑事犯罪。
本招股章程日期为,2026
目 录
| 页 | ||
| 关于这个前景 | 二、 | |
| 常用定义术语 | 三、 | |
| 关于前瞻性陈述的特别通告 | 四、 | |
| 前景摘要 | 1 | |
| 风险因素 | 25 | |
| 收益用途 | 26 | |
| 发售价的厘定 | 27 | |
| 出售股东 | 27 | |
| 普通股说明 | 28 | |
| 分配计划 | 41 | |
| 税收 | 43 | |
| 费用 | 45 | |
| 重大合同 | 45 | |
| 重大变化 | 45 | |
| 法律事项 | 46 | |
| 专家 | 46 | |
| 专家和律师的利益 | 46 | |
| 民事责任的可执行性 | 46 | |
| 以参考方式纳入文件 | 48 | |
| 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 49 |
您应仅依赖于本招股说明书或任何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包含或以引用方式纳入的信息。我们没有授权任何人向您提供不同或额外的信息。如果有人向你提供了不同或不一致的信息,你不应该依赖它。本招募说明书不是出售证券的要约,也不是在任何不允许要约或出售的司法管辖区征求购买证券的要约。您应该假设本招股说明书或任何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出现的信息,以及我们之前向SEC提交并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信息,仅在这些文件正面的日期是准确的。自这些日期以来,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前景可能发生了变化。
在本招股说明书(包括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的文件)包含本文提及的文件摘要的范围内,请参阅实际文件以获取完整信息。所有摘要均以实际文件为准进行整体限定。本文提及的部分文件的副本已归档、将归档或将通过引用并入作为本招股说明书构成部分的注册声明的证据,您可以获得以下标题为“在哪里可以找到额外信息”部分中所述的此类文件的副本。
除本招股章程另有规定外,我们和售股股东均未采取任何行动,以允许在美国境外发售这些证券,或允许在美国境外拥有或分发本招股章程。拥有本招股章程的美国境外人士,须知悉并遵守与该等证券的发售及本招股章程在美国境外的分发有关的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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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股章程描述售股股东可能不时发售最多合计不超过15,000,000股A类普通股的一般方式。贵方在作出投资决定前,应仅依赖本招股章程及相关展品、任何招股章程补充或修订及其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或我们已向贵方转介的文件所载的资料。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中的“您可以在哪里找到更多信息”。我们和售股股东均未授权任何人向您提供不同的信息。如果有人向你提供了不同或不一致的信息,你就不应该依赖它。本招股章程、任何招股章程补充或其修订并不构成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向或向在该司法管辖区作出该等要约或要约的非法向其作出或向其作出该等要约或要约招揽的任何人出售或招揽购买本招股章程、任何招股章程补充或其修订所要约的股份的要约。您不应假定本招股说明书、任何招股说明书补充或修订,以及我们之前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信息所包含的信息在适用文件封面日期以外的任何日期都是准确的。
如有必要,股份可能发售及出售的具体方式将在本招股章程的补充文件中描述,该补充文件还可能增加、更新或更改本招股章程所载的任何信息。如本招股章程所载资料与任何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有冲突,则应依赖该等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的资料,但如该等文件之一中的任何陈述与另一份日期较后的文件(例如本招股章程或任何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中的陈述不一致,则该日期较后的文件中的陈述将修改或取代先前的陈述。经如此修改的任何声明将被视为仅构成经如此修改的本招股章程的一部分,而被如此取代的任何声明将被视为不构成本招股章程的一部分。
在任何情况下,交付本招股章程或根据本招股章程进行任何股份分派,均不得在任何情况下产生任何暗示,即自本招股章程日期起,本招股章程所载或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的资料或我们的事务并无任何变动。自该日期起,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前景可能已发生变化。
二、
除非另有说明或上下文另有要求,本报告中提及:
| ● | “北京摩飞”指摩飞(北京)影业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由环球摩飞中国持股60%; | |
| ● | “世纪摩菲”指安吉世纪摩菲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由Global Mofy浙江WFOE全资拥有; | |
| ● | “A类普通股”指公司的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3美元; | |
| ● | “B类普通股”指公司的B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3美元; | |
| ● | “高斯智能”指高斯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由Global Mofy浙江WFOE全资拥有; | |
| ● | “Global Mofy Cayman”指Global MOFY AI LIMITED,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豁免公司; | |
| ● | “Global Mofy HK”指Global Mofy HK Limited,一家根据香港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由Global Mofy Cayman全资拥有; | |
| ● | “Global Mofy California”指Global Mofy(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系根据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由Global Mofy中国全资拥有; | |
| ● | 「 Global Mofy WFOE 」指Mofy Metaverse(Beijing)Technology Co.,Ltd.,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由Global Mofy HK全资拥有; | |
| ● | “Global Mofy浙江WFOE”指浙江Mofy元宇宙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由Global Mofy HK全资拥有; | |
| ● | “Global Mofy中国”指Global Mofy(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由Global Mofy WFOE全资拥有; | |
| ● | “GMM Discovery”指GMM Discovery LLC,一家根据特拉华州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由Global Mofy Cayman全资拥有; | |
| ● | “Kashi Mofy”指Kashi Mofy Interactive Digital Technology Co.,Ltd.,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由Global Mofy China全资拥有; | |
| ● | “酷鱼智能”指酷鱼智能科技(安吉)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由Global Mofy浙江WFOE全资拥有; | |
| ● | “人民币”指中国法定货币; | |
| ● | “证券法”指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 | |
| ● | “上海摩飞”上海摩影飞环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由Global Mofy China全资拥有; | |
| ● | “美元”、“美元”、“美元”是指美国的法定货币; | |
| ● | “我们”“我们”“我们的公司”“公司”“我们的”“Global Mofy Cayman”指Global MOFY AI LIMITED; | |
| ● | “西安摩飞”是指西安数云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由Global Mofy China持股60%。 |
Global Mofy China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开展业务,使用人民币,即中国官方货币人民币。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以美元表示。在本招股说明书中,我们以美元为单位提及我们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资产、义务、承诺和负债。这些美元参考是基于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在特定日期或特定时期确定。汇率的变化将影响我们的债务金额和以美元计算的资产价值,这可能导致我们的债务金额(以美元表示)和我们的资产价值(包括应收账款(以美元表示))的增加或减少。
关于中国的增长预期,我们依赖了各种公开来源提供的统计数据。我们没有直接或间接赞助或参与出版这类材料,这些材料除在本招股说明书中具体引用的范围外,未纳入本招股说明书。我们已寻求在本招股章程中提供当前信息,并认为本招股章程中提供的统计数据保持最新和可靠,除本招股章程具体引用的范围外,这些材料并未纳入本招股章程。
三、
本招股说明书包含前瞻性陈述。除历史事实陈述外,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所有陈述,包括关于我们未来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我们的业务战略和计划以及我们未来经营目标的陈述,均为前瞻性陈述。“相信”、“可能”、“将”、“估计”、“继续”、“预期”、“打算”、“预期”等类似表述旨在识别前瞻性陈述。我们的这些前瞻性陈述主要基于我们目前对未来事件和趋势的预期和预测,我们认为这些事件和趋势可能会影响我们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业务战略、短期和长期业务运营和目标以及财务需求。这些前瞻性陈述受到许多风险、不确定性和假设的影响,包括本招股说明书中标题为“风险因素”一节以及通过引用并入本文的文件中以及任何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类似标题下描述的因素。此外,我们在竞争非常激烈且瞬息万变的环境中运营。新的风险不时出现。我们的管理层不可能预测所有风险,我们也无法评估所有因素对我们业务的影响或任何因素或因素组合可能在多大程度上导致实际结果与我们可能做出的任何前瞻性陈述中包含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鉴于这些风险、不确定性和假设,本招股说明书中讨论的未来事件和趋势可能不会发生,实际结果可能与前瞻性陈述中的预期或暗示存在重大不利差异。
你不应该依赖前瞻性陈述作为对未来事件的预测。前瞻性陈述中反映的事件和情况可能无法实现或发生。尽管我们认为前瞻性陈述中反映的预期是合理的,但我们无法保证未来的结果、活动水平、业绩或成就。除适用法律要求外,我们不承担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之后更新任何这些前瞻性陈述或使这些陈述符合实际结果或经修订的预期的义务。
四、
在投资于本招股章程所提供的任何证券之前,您应阅读本招股章程及任何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以及“以引用方式纳入某些文件”项下所述的附加信息。我们敦促您仔细阅读整个招股说明书,尤其是投资于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风险,在“风险因素”下讨论(“风险因素”通过引用并入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政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文件编号:001-41834)),“关于前瞻性陈述的特别说明,”以及我们在此通过引用纳入的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以及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我们的2025年年度报告和其他SEC报告,然后再决定是否购买我们的A类普通股。
一般
我们是一家从事虚拟内容制作、数字内容产业数字资产开发的AI驱动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利用我们专有的“Mofy Lab”技术平台,该平台由尖端的三维(“3D”)重建技术和人工智能(“AI”)交互技术组成,我们能够创建广泛的物理世界对象的3D高清虚拟版本,例如人、动物和场景,可用于不同的应用。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生成的行业数据表,我们是中国领先的数字资产银行之一。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我们的数字资产银行拥有超过15万件高精度3D数字资产。高精度意味着4K(4096*2160)的电影精度分辨率。凭借我们强大的技术平台和行业业绩记录,我们吸引了欧莱雅和百事可乐等知名客户,并赢得了回头客。此外,我们还开发了Gausspeed平台、创新的生成式AI解决方案NIVIDIA Omniverse和NVIDIA RTX GPU,以进一步增强我们创造高质量数字内容的能力。我们主要经营两条业务线(i)虚拟技术服务和(ii)数字资产开发及其他。在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财政年度,我们有另一条业务线数字营销,我们于2023年9月停止了这条业务线。
虚拟技术服务
我们提供全面的技术解决方案,协助客户进行虚拟内容制作,可用于电影、电视剧、动画、广告和游戏等多种场景。利用我们专有的“Mofy Lab”技术平台和开发AI技术,我们快速且经济高效地制作高质量的虚拟内容,以满足高度差异化的客户需求。虚拟内容制作合同主要以固定价格为基础,按里程碑基准支付,这要求我们根据客户的特定需求提供视觉效果设计、内容开发、制作和集成服务。
数字资产开发
通过我们的虚拟内容制作业务和机会性收购某些数字资产,我们已经构建了一个强大的数字资产银行,拥有超过15万个3D数字资产。我们根据客户在电影、电视剧、AR/VR、动画、广告和游戏等不同应用中的特定需求,向使用这些数字资产的客户授予特定使用权。此外,借助我们强大的数字资产银行,我们已开始进一步深入开发基于AI的3D模型和视频生成工具,以进一步提高我们的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我们的数字资产,建立了我们的数字资产银行,主要是场景、人物、物体和物品的高精度3D渲染,可以授权在虚拟环境中使用。
根据客户的需求,这些数字资产可以以最少的定制进行快速部署和集成,从而降低项目成本并加快完成时间。随着数字内容行业的快速发展,我们认为数字资产将变得越来越有价值,并拥有丰富的使用案例。我们计划继续积极扩展我们的数字资产银行,开发更多我们认为有更多用途的数字资产产品,以服务于这个快速增长的市场。
Global Mofy中国拥有自己的技术平台,名为“Mofy Lab”。Mofy Lab包含自主研发和优化的技术,包括3D重建技术和AI交互技术,可以:(i)创建3D高清虚拟版本的真实世界对象,或数字资产;(ii)提供一站式、低壁垒、低成本的解决方案,协助数字内容行业公司创建高质量的虚拟内容。
1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年度,我们的收入为5594万美元,其中约59%和41%分别来自我们的两条业务线,即虚拟技术服务和数字资产开发及其他。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年度,我们的收入为1436万美元,其中约51%和49%分别来自我们的两条业务线,即虚拟技术服务和数字资产开发及其他。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年度,我们的收入为2689万美元,其中约57%和43%分别来自我们的两条业务线,即虚拟技术服务和数字资产开发及其他。Global Mofy中国于2021年第二季度开始从数字资产开发中产生收入,受益于现有客户关系的积累。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财年,由于元宇宙概念的繁荣,我们近10%的收入来自数字资产开发和其他。Global Mofy中国正在调整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年度的数字资产开发及其他业务及营销策略。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财政年度,我们43%的收入来自数字资产开发和其他。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政年度,我们49%的收入来自数字资产开发和其他。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政年度,我们41%的收入来自数字资产开发和其他。
我们定位于作为元宇宙产业发展积木的综合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我们的目标是成为领先的数字资产提供商,以高质量和高性价比的解决方案和产品赋能元宇宙价值链上的公司。我们相信,我们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能够利用来自这个新兴市场的机会,通过我们的增长战略,实现Global Mofy中国的长期发展和增长。
竞争优势
我们致力于为我们的客户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并致力于成为中国最大的3D数字资产提供商。我们相信,我们拥有多项竞争优势,这将使我们能够保持并进一步提高我们在行业中的市场地位。我们的竞争优势包括:
| ● | 我们拥有专有的“Mofy Lab”技术平台。我们的技术平台由3D重建技术和AI交互技术组成,这使我们能够将几乎所有物理世界对象精确转换为高清3D数字资产。借助这一技术平台,我们能够快速且经济高效地创建高质量的虚拟内容和数字资产,以满足客户高度差异化的需求。 |
| ● | 我们是元宇宙行业的老牌玩家。我们是中国元宇宙行业的早期进入者之一。通过我们的虚拟内容制作业务和对某些数字资产的机会性收购,我们能够建立一个拥有超过15万个3D数字资产的稳健的数字资产银行。这些数字资产可以由我们的客户以最少的定制化快速部署和集成,从而降低项目成本并加快完成时间。 |
| ● | 我们的员工和管理层在运营和管理方面经验丰富且多元化。我们的关键团队成员在各自领域拥有超过10年的经验。创始人杨浩刚是一位经验丰富的企业家,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和运营经验。他早在2019年初就意识到了数字资产在虚拟内容领域的价值,坚定带领全球MOFY中国储备数字资产,这让全球MOFY中国占据了主导地位。此外,Global Mofy中国特色,拥有多元化的高级管理团队。公司首席技术官姜文君女士拥有超过15年的虚拟技术经验。Global Mofy中国的主要操作是情报密集。环球MOFY中国自成立以来,汇集了行业内大量管理人才,形成了一支专业、稳定的运营管理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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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增长战略
我们定位于作为元宇宙产业发展积木的综合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我们的目标是成为领先的数字资产提供商,以高质量和高性价比的解决方案和产品赋能元宇宙价值链上的公司。我们计划实施以下增长战略以实现我们的目标:
| ● | 我们将继续专注于我们技术的研发。Global Mofy中国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研发,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约有69名员工从事研发工作。环球MOFY中国是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双方的国家级认证高新技术企业,是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其前沿的3D重建和AI交互技术为依托的专业化、高端化和创新驱动型中小企业。随着我们公司规模的不断壮大和元宇宙行业技术的快速发展,Global Mofy中国正日益重视研发。除了不断优化我们的技术,我们将通过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加快数字资产的开发,预计每年至少转换10,000种资产,以扩大我们的竞争优势。 |
| ● | 我们的目标是与我们的客户和元宇宙行业的潜在参与者保持并进一步发展业务关系。我们与该行业的上下游实体都发展了多年的关系。我们的创始团队与腾讯、阿里巴巴等中国一线头部元宇宙平台建立了稳固的联系。我们还与优酷、北京完美时空网络技术、微美全息以及其他横跨行业多个不同细分领域的内容公司发展了业务关系。 |
| ● | 我们计划与类似的数字资产提供商合作或收购,以扩展我们的数字资产内容,以实施我们的业务战略。除了全球MOFY中国,目前全球独立的高清3D数字资产提供商屈指可数。然而,由于过时的运营理念,它们仅取得了一般的业绩。Global MOFY中国计划在登陆纳斯达克的12至24个月内,发展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或最终收购类似的数字资产提供商,以进一步扩大我们的数字资产储备。 |
往来本公司子公司的现金转账
我们的管理层定期监测我们组织内每个实体的现金状况,并每月编制预算,以确保每个实体都有必要的资金在可预见的未来履行其义务,并确保充足的流动性。如果需要现金或出现潜在的流动性问题,我们将向我们的首席财务官报告,并在获得我们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我们将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为子公司进行公司间贷款。然而,由于中国政府干预或对我们或我们的子公司转移现金或资产的能力施加限制和限制,这些资金或资产可能无法用于中国或香港以外的资金运营或其他用途。Global Mofy Cayman将需要在中国子公司没有股息的情况下自筹资金为其活动提供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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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现行外汇法规,通过遵守某些程序要求,可以使用外币支付经常项目,例如利润分配以及与贸易和服务相关的外汇交易,而无需事先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外管局的批准。因此,我们的中国子公司能够向我们支付外币股息,而无需事先获得外管局的批准,但条件是此类股息汇出中国境外符合中国外汇法规规定的某些程序,例如我们的股东或我们的法人股东的最终股东是中国居民的海外投资登记。然而,如果人民币要兑换成外币并汇出中国以支付资本费用,例如偿还以外币计价的贷款,则需要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注册。中国政府也可酌情限制未来使用外币进行经常账户交易。中国现行法规允许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仅从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积利润(如有)中向公司支付股息。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除涉及洗钱和犯罪活动的资金转移外,香港政府并无对资金在香港境内、进出香港(包括从香港到中国的资金)的转移施加任何限制或限制。开曼群岛法律规定,公司只能从其利润或股份溢价中支付股息,公司只有在紧接支付股息之日之后,公司仍有能力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支付到期债务时才能支付股息。除此之外,Global Mofy Cayman向其股东支付股息的能力没有任何限制。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如果业务中的现金或资产在中国或香港或中国或香港实体,则由于中国政府干预或对我们或我们的子公司转移现金或资产的能力施加限制和限制,资金或资产可能无法用于中国或香港以外的资金运营或其他用途,”“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我们依赖中国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权分配来满足我们可能有的任何现金和融资需求,而对中国子公司向我们付款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在向我们支付股息或支付其他款项方面受到限制,这可能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作为一家控股公司,我们可能依赖我们的子公司(包括位于中国的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权分配来满足我们的现金和融资需求。如果我们的任何中国子公司在未来以自己的名义产生债务,管理此类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其向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根据开曼群岛法律,Global Mofy Cayman被允许通过贷款或出资向我们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子公司提供资金,而不受资金金额的限制。根据香港相关法律,我们的子公司被允许通过股息分配向Global Mofy Cayman提供资金,而不受资金金额的限制。从香港到开曼群岛的股息转移没有限制。中国现行法规允许我们的WFOE仅从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积利润(如有)中向公司支付股息。
中国有货币和资本转移规定,要求我们遵守资本流动的某些要求。公司能够通过一项投资(通过增加公司在中国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向其中国子公司转让现金(美元)。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子公司可以在必要时通过流动借贷的方式相互转移资金。公司之间的资金转移适用《民间借贷案件规定》,该规定于2020年8月20日实施,旨在规范自然人、法人与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融资活动。正如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竞天公诚所告知,关于民间借贷案件的规定并不禁止使用一家子公司产生的现金为另一家子公司的运营提供资金。我们没有收到任何可能限制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在中国子公司之间转移现金的能力的任何其他限制的通知。公司在中国的附属公司至今未向公司转移任何收益或现金。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披露之日,控股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未发生资产、现金划转情况。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并无向美国投资者派发任何股息或分派。该公司的业务主要通过其子公司进行。公司是一家控股公司,其重大资产仅由其在中国子公司持有的所有权权益组成。公司依靠子公司支付的股息来满足营运资金和现金需求,包括必要的资金:(i)向股东支付股息或现金分配,(ii)偿还任何债务,以及(iii)支付运营费用。由于中国法律法规(下文所述)要求在支付股息之前每年拨出税后收入的10%的一般公积金,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在这方面以及在下文所述的其他方面将其部分净资产作为股息转移给公司的能力受到限制。
关于从公司向其子公司转移现金,增加公司在中国子公司的注册资本需要向当地商务部门备案,而股东贷款则需要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当地局备案。除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报外,此类现金转移或收益分配不受任何限制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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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付股息,我们注意到以下几点:
| 1. | 中国法规目前允许仅从累积利润中支付股息,这是根据会计准则和中国法规确定的(中国法规的深入描述如下); |
| 2. | 我们的中国子公司须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每年至少提取税后净收入的10%作为法定盈余公积,直至该等公积累计额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 |
| 3. | 该等准备金不得作为现金股利进行分配; |
| 4. | 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也可以将其税后利润的一部分分配给其员工福利和奖金基金;除非发生清算,这些基金也不得分配给股东;公司不参与共同福利基金;和 |
| 5. | 债务的发生,特别是管理这类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子公司支付股东股息或进行其他现金分配的能力。 |
如果由于上述原因,我们的子公司无法在需要时向公司支付股东股息和/或支付其他现金,公司开展运营、进行投资、从事收购或开展其他需要营运资金的活动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然而,我们的运营和业务,包括我们在中国境内的子公司的投资和/或收购,只要资金没有转入或转出中国,就不会受到影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披露之日,公司或子公司未向投资者进行过转增、分红、分派也未有投资者向公司或子公司进行过转增、分红、分派。
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Global Mofy Cayman与其任何附属公司之间并无进行任何股息、分派或转让。在可预见的未来,通过我们的首次公开发行和此次发行筹集的资金将被中国运营子公司用于研发、开发新产品和扩大产能。因此,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派发任何现金股息。此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没有一家子公司产生的现金用于为另一家子公司的运营提供资金,我们预计我们在子公司之间转移现金的能力不会遇到任何困难或限制。
风险因素汇总
投资我们的A类普通股涉及风险。下文概述的风险通过参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纳入的项目3.D.风险因素”加以限定,您在决定购买A类普通股之前应仔细考虑这些因素。如果任何这些风险实际发生,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很可能会下降,您可能会损失全部或部分投资,
我们面临许多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 | 售股股东在公开市场出售大量我们的A类普通股可能会对我们A类普通股的现行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
| ● | 大量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出售或可供出售可能会对其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
| ● | 我们在使用私募所得款项净额和行使可能发生的任何在其中发行的认股权证方面拥有广泛的酌处权,我们可能不会有效地使用它们。 |
与我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
| ● | 我们是一家控股公司,将依赖子公司支付的股息来满足我们的现金需求。对我们的子公司向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的任何限制,或向我们支付股息的任何税务影响,都可能限制我们向我们的A类普通股持有人支付母公司费用或支付股息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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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 ● | 中国法律制度方面的不确定性,包括执法方面的不确定性,以及中国法律法规的突然或意外变化而几乎没有提前通知,可能会对我们产生不利影响,并限制您和我们可获得的法律保护。 |
| ● | 根据中国法律,我们未来的离岸发行可能需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政府机构的备案、批准或其他行政要求,如果需要,我们无法预测我们是否或在多长时间内能够完成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备案程序并获得该等批准或完成该等备案(如适用)。 |
| ● | 中国政府对在海外进行的发行和外国对中国发行人的投资施加更多监督和控制的任何行动都可能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发售或继续发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能力,并导致我们的A类普通股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并购规则和中国的某些其他法规为外国投资者对中国公司的一些收购建立了复杂的程序,这可能会使我们更难通过在中国的收购来追求增长。 |
| ● | 在获取中国境外股东调查或诉讼所需信息或其他有关外国实体的信息方面存在重大法律和其他障碍。 |
| ● | 中国对境外控股公司向中国实体提供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可能会延迟或阻止我们使用未来融资活动的收益向我们的中国运营子公司提供贷款或额外出资。 |
| ● | 中国对离岸控股公司向中国实体提供贷款和直接投资于中国实体的监管可能会延迟或阻止我们向我们的中国运营子公司提供贷款或额外出资。 |
| ● | 中国政府政治和经济政策的不利变化可能对中国的整体经济增长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这可能会减少对我们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并对我们的竞争地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 | 我们可能会受到中国有关隐私、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的各种法律法规的约束。我们可能会对不当使用或盗用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承担责任。 |
| ● | 根据HFCAAA,我们的证券交易可能被禁止,因此,如果后来确定PCAOB由于外国司法管辖区的当局采取的立场而无法检查或彻底调查我们的审计师,交易所可能会决定将我们的证券除牌。 |
| ● | SEC和PCAOB最近发表的联合声明、纳斯达克提交的拟议规则变更以及《外国公司责任追究法案》都要求在评估新兴市场公司审计师资格时对其适用额外和更严格的标准,尤其是不受PCAOB检查的非美国审计师。 |
| ● | 本次发行可能需要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如果需要,我们无法预测我们是否能够获得此类批准。 |
| ● | 在实施法律程序送达、执行外国判决或在中国对我们或招股说明书中提到的我们的管理层提起诉讼方面,您可能会遇到困难。你或海外监管机构也可能很难在中国境内进行调查或收集证据。 |
| ● | 如果业务中的现金或资产在中国或香港或中国或香港实体,则由于中国政府干预或对我们或我们的子公司转移现金或资产的能力施加限制和限制,资金或资产可能无法用于中国或香港以外的资金运营或其他用途。 |
6
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
| ● | 我们以目前规模经营业务的历史有限,因此,我们过去的业绩可能无法对未来的经营业绩做出指示。 |
| ● | 我们与客户订立服务协议。如果我们未能履行这些合同承诺,我们可能有义务提供预付金额的退款或无法收到最终付款,这将降低我们的收入并损害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
| ● | 我们的业务依赖于某些主要客户,我们与主要客户关系的变化或困难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和财务业绩。 |
| ● | 我们的业务依赖于我们与供应商的合作,我们与供应商关系的变化或困难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和财务业绩。 |
| ● | 我们在技术开发方面的努力和投资可能并不总能产生预期的结果。 |
| ● | 我们的成功取决于我们的高级管理层和关键员工的持续努力。 |
| ● | 我们正在快速扩张。如果我们无法招聘、培训和留住人才,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
| ● | 我们在元宇宙和数字娱乐行业面临激烈的竞争,如果不能有效竞争,我们可能会失去市场份额。我们的业绩、前景和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负面影响。 |
| ● | 我们的业务高度依赖于我们的品牌实力和声誉,如果我们未能保持和提升我们的品牌和声誉,消费者对我们服务的认可和信任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
| ● | 我们可能无法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 |
与我们的A类普通股相关的风险
| ● | 我们的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双重类别结构具有将投票控制权集中于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主席及其关联公司的效果。 |
| ● | 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最近明显下跌,我们的A类普通股可能会从纳斯达克退市或暂停交易。 |
| ● | 如果我们的A类普通股从纳斯达克退市,美国经纪自营商可能会被阻止进行我们的A类普通股交易,因为它们可能被视为仙股,因此受仙股规则的约束。 |
| ● | 大量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出售或可供出售可能会对其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
| ● | 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很可能会波动,这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重大损失。 |
| ● | 我们可能会经历极端的股价波动,包括任何与我们实际或预期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或前景无关的股票上涨,从而使潜在投资者难以评估我们A类普通股快速变化的价值。 |
7
追究外国公司责任法的影响
美国法律法规,包括《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或HFCAA,可能会限制或消除我们与某些公司完成业务合并的能力,尤其是那些在中国有实质性业务的收购候选者。
2021年3月24日,SEC通过了有关HFCAA某些披露和文件要求实施的临时最终规则。如果根据SEC随后建立的程序,SEC认定已确定的发行人具有“非检查”年,则该发行人将被要求遵守这些规则。2021年6月22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加速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并于2022年12月29日由拜登总统签署了题为《2023年综合拨款法》(“综合拨款法”)的立法成为法律,其中包括,与《加速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Accelerating 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相同的条款,并修订了HFCAA,要求SEC禁止发行人的证券在其审计师连续两年而不是三年不接受PCAOB检查的情况下在任何美国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从而缩短了触发交易禁令的时间周期。2021年9月22日,PCAOB通过了一项实施HFCAAA的最终规则,该规则为PCAOB在根据HFCAAA的设想确定PCAOB是否因一个或多个当局在该司法管辖区采取的立场而无法检查或调查位于该外国司法管辖区的完全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时提供了一个框架。
2021年12月2日,SEC发布了修正案,以最终确定在HFCAA中实施提交和披露要求的规则。这些规则适用于SEC认定的注册人,这些注册人提交了年度报告,其中包含位于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并且PCAOB由于外国司法管辖区的当局采取的立场而无法完全检查或调查。2021年12月16日,PCAOB发布了一份关于其无法检查或调查总部位于中国大陆和香港的PCAOB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的报告,原因是中国当局在这些司法管辖区采取了立场。2022年8月26日,PCAOB宣布与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财政部签署了《协议声明》(简称“SOP”)。SOP连同两项关于检查和调查的协议(合称“SOP协议”),建立了一个具体的、负责任的框架,使PCAOB能够按照美国法律的要求,对设在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审计公司进行完整的检查和调查。2022年12月15日,PCAOB宣布,能够确保在2022年完全进入检查和调查总部在中国大陆和香港的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PCAOB董事会撤销了此前在2021年的认定,即PCAOB无法检查或调查总部位于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完全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然而,PCAOB能否继续令人满意地对总部位于中国大陆和香港的PCAOB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存在不确定性,并取决于我们和我们的审计师无法控制的多项因素。PCAOB继续要求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完全准入向前推进,并正在制定计划,在2023年初及以后恢复定期检查,并继续进行正在进行的调查,并根据需要发起新的调查。PCAOB还表示,如果需要,它将立即采取行动,考虑是否需要与HFCAA发布新的决定。
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我们的现任核数师Golden Ocean FAC PAC不受PCAOB于2021年12月16日宣布的无法检查或完全调查的决定所限。该公司的审计师总部设在新加坡,在PCAOB注册,接受PCAOB的检查。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YCM CPA INC.和Marcum Asia CPAs LLP,即分别于本报告其他地方包括的发布截至2024年9月30日和2023年财政年度审计报告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在美国公开交易的公司和在PCAOB注册的公司的审计师,受美国法律的约束,PCAOB据此进行定期检查。YCM CPA INC.总部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欧文市,Marcum Asia CPAs LLP总部位于美国纽约州曼哈顿。Marcum Asia CPAs LLP接受了PCAOB的定期检查,最后一次检查是在2023年。因此,我们认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的前任审计师YCM CPA INC.和Marcum Asia CPAs LLP以及我们的现任审计师Golden Ocean FAC PAC均不受PCAOB于2021年12月16日完全宣布的无法检查或调查注册公司的决定的约束。
但是,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在考虑了我们审计师的审计程序和质量控制程序的有效性、人员和培训的充足性,或者与我们的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资源是否充足、地理覆盖范围或经验后,纳斯达克或监管机构是否会对我们适用额外和更严格的标准。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美国证交会和PCAOB最近发表的联合声明、纳斯达克提交的拟议规则变更以及《外国公司控股责任法》,这些都要求在评估新兴市场公司审计师资格时对其适用额外和更严格的标准,尤其是未接受PCAOB检查的非美国审计师。这些发展可能会给我们的发行增加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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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权限
我们的子公司已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获得我们运营所需的材料许可和批准。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经营所需的唯一许可为中国附属公司的营业执照。在中国的营业执照是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许可证,允许公司在政府的地理管辖范围内开展特定业务。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我们及我们的中国附属公司已从中国当局收到从事目前在中国开展的业务所需的所有必要许可、许可或批准,并且没有任何许可或批准被拒绝。下表提供了我们中国子公司持有的许可证和权限的详细信息。
| 批准 | 受援国 | 发行机构 | 发行 日期 |
条款 运营 |
地区 | 允许的行为范围 | ||||||
| 营业执照 | 全球MOFY WFOE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 | 2022年4月13日 | 2021年12月9日至2051年12月8日 | 北京城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广告(不含出版发行);软件开发。 | ||||||
| 营业执照 | 全球mofy中国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 | 2022年7月8日 | 2017年11月22日至2032年6月22日 | 北京城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与代理;广告宣传;视频、视频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版权代理;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 | ||||||
| 营业执照 | 上海MOFY |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 | 2022年6月14日 | 不限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会议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代理。 | ||||||
| 营业执照 | 喀什mofy |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 | 2022年4月28日 | 不限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摄像、视频制作服务;会议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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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 | 受援国 | 发行机构 | 发证日期 | 条款 运营 |
地区 | 允许的行为范围 | ||||||
| 营业执照 | 西安摩菲 |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年7月4日 | 不限 | 山西省 | 三维扫描技术研发;版权代理;知识产权代理、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设计、建设;软件开发与销售及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不含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禁止和须经批准的货物及技术除外)。 | ||||||
| 营业执照 | 北京mofy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 | 2022年1月27日 | 2018年2月7日至2038年2月6日 | 北京城 |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据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竞天公诚称,尽管我们需要根据《试行办法》完成与我们的发行有关的备案程序,但没有任何有效的中国相关法律或法规要求我们向外国投资者发行证券必须获得任何中国当局的许可,我们也没有收到中国证监会、CAC或对我们的经营有管辖权的任何其他中国当局对本次发行的任何询问、通知、警告、制裁或任何监管异议。
2006年8月8日,中国六家监管机构联合通过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条例》或《并购规则》,该条例于2006年9月8日生效,并于2009年6月22日进行了修订。并购规则要求,为境外上市目的而组建、由中国公民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外特殊目的载体,应当在境外上市并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交易该特定目的载体的证券前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基于我们对在撰写本报告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的理解,我们将无需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要求其批准本次发行以及根据并购规则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纳斯达克上市交易。然而,对于如何解释或实施并购规则仍存在一些不确定性,我们上述中国律师的意见受制于任何新的法律、规则和条例或与并购规则相关的任何形式的详细实施和解释。我们不能向你保证,包括证监会在内的中国相关政府机构会得出同样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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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意见》,并于2021年7月6日向社会公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意见》强调,要加强对非法证券活动的管理,要加强对中国企业境外上市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如推动相关监管制度建设,应对中国境外上市公司风险和事件、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保护要求等类似事项。目前仍不确定中国政府当局将如何对海外上市进行总体监管,以及我们是否需要获得任何特定的监管批准。此外,如果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后来颁布新的规则或解释,要求我们获得他们对本次发行和任何后续发行的批准,我们可能无法获得此类批准,这可能会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2021年12月24日,中国证监会会同中国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境内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境内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境外上市规定草案”)。境外上市规则草案要求,中国境内企业寻求将其股票在境外发行上市(“境外发行上市”),应完成中国证监会的备案手续,并将相关资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境外发行上市包括直接和间接发行上市。主要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进行的企业以相关中国境内企业的股权、资产、收益或其他类似权益为基础,寻求以境外企业(“境外发行人”)名义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该等行为根据《境外上市条例草案》视为间接境外发行上市(“间接境外发行上市”)。因此,根据海外上市条例草案,建议发售将被视为间接海外发行及上市。因此,公司将被要求在境外上市规则草案生效后完成备案程序并向证监会提交相关信息。
2021年12月28日,国家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正式公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该办法于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取代了原《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0)》。《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规定,购买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及开展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的网络平台运营者(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合称“运营者”),应当进行网络安全审查,任何控制用户个人信息超过一百万的网络平台运营者,如果寻求在外国上市,必须经过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的网络安全审查。由于我们不是运营商,也不控制超过一百万用户的个人信息,因此我们不会被要求根据《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申请网络安全审查。
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简称证监会)公布了《关于境内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备案管理安排的通函》或《通函》,并发布了一套新规,由《境内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试行管理办法》或《试行办法》及五项配套指引组成。同日,证监会还发布了《关于境内公司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安排的通知》或《通知》。该试行办法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试行办法对直接和间接境外发行上市活动均实行证监会备案管理,细化了监管制度。具体规定了备案主体、时间点和程序等要求。中国境内公司寻求在境外市场发行证券并上市的,应当按照《试行办法》的要求履行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程序。中国境内公司寻求在境外市场间接发行证券并上市的,发行人应当指定境内主要经营主体,该主体作为境内责任主体向中国证监会备案。试行办法还对材料事件的报告提出了要求。违反《试行办法》,如未履行备案程序在境外发行和上市证券,将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人民币100万元(约合15万美元)至人民币1000万元(约合150万美元)的罚款。《试行办法》通过以行政处罚强制问责、将相关市场参与者合规状况纳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等方式,提高了违法者的成本。
根据《试行办法》和《通函》,我们于2023年10月完成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受到并已完成证监会的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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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境外上市公司还必须在《试行办法》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就其后续发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等同等发行活动提交备案。因此,我们将被要求在完成后续发行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我们开始准备与证监会备案相关的报告和其他所需材料的过程,这些材料将在本次发行后适时提交给证监会。然而,如果我们没有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时保持备案程序的许可和批准,我们可能会受到主管监管机构的调查、罚款或处罚,被勒令暂停我们的相关业务并纠正任何不合规行为,被禁止从事相关业务或进行任何发售,而这些风险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限制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或导致此类证券大幅贬值或变得一文不值。由于《通告》和《试行办法》是新公布的,备案要求及其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我们未能或被认为未能完全遵守此类新监管要求,可能会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对我们的业务运营造成重大干扰,并严重损害我们的声誉,这可能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可能导致我们的证券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请参阅第6页的“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政府机构的备案、批准或其他行政要求可能与我们未来根据中国法律进行的境外发行有关,如果需要,我们无法预测我们是否或在多长时间内能够完成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备案程序并获得该等批准或完成该等备案(如适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据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竞天公诚称,尽管我们被要求在根据《试行办法》完成发行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就此次发行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但公司或我们的任何子公司目前均无需获得中国当局的任何其他批准,在美国交易所上市或向外国投资者发行证券,鉴于:(i)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是通过直接投资而非通过合并或收购《并购规则》所定义的中国公司或作为我们实益拥有人的个人所拥有的中国境内公司的股权或资产作为外商独资企业注册成立的;(ii)中国证监会目前没有发布任何关于本报告下的类似我们的发行是否受《并购规则》约束的最终规则或解释;以及(iii)《并购规则》中没有任何条款明确将合同安排归类为受《并购规则》约束的交易类型。
然而,在境外发行的背景下,并购规则将如何解释或实施仍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并且上述概述的意见受制于任何新的法律、规则和条例或与并购规则相关的任何形式的详细实施和解释。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包括中国证监会在内的相关中国政府机构将得出与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相同的结论,因此我们可能会面临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的监管行动或其他制裁。这些监管机构可能会对我们在中国的业务施加罚款和处罚,限制我们在中国的经营特权,延迟或限制将本次发行的收益汇回中国,限制或禁止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支付或汇出股息,或采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声誉和前景以及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行动。不确定公司未来何时及是否须获得中国政府许可才能在美国交易所上市,甚至在获得该许可时,是否会被拒绝或撤销。
中国政府可能随时干预或影响我们的运营,这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发生重大变化。例如,中国政府最近发布了对某些行业如教育和互联网行业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政策,我们不能排除它在未来发布可能对我们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任何行业的法规或政策的可能性。近期,中国政府在几乎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发起了一系列监管行动和声明,以规范在中国的业务运营,包括打击证券市场的非法活动,加强对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结构在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的监管,采取新措施扩大网络安全审查范围,以及扩大反垄断执法力度。正如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所确认的那样,鉴于:(i)我们在业务运营中不拥有大量个人信息;以及(ii)我们在业务中处理的数据对国家安全没有影响,因此可能不会被当局归类为核心或重要数据,我们目前没有接受CAC的网络安全审查,在中国开展业务运营。此外,正如我们的中国律师所确认的,由于我们从我们这里提供并由我们现任审计师Golden Ocean FAC PAC和我们之前的审计师YCM CPA INC.和Marcum Asia CPAs LLP审计的收入水平,以及我们目前预计不会提议或实施任何收购中国境内收入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任何公司的控制权或对其产生决定性影响的事实,我们没有受到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合并控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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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们没有收到任何关于继续在美国交易所上市或进行日常业务运营的拒绝,但高度不确定立法或行政法规制定机构将在多快时间做出回应,以及将修改或颁布哪些现有或新的法律或法规或详细的实施和解释(如果有的话),以及此类修改或新的法律法规将对我们的日常业务运营、接受外国投资和在美国或其他外汇交易所上市我们的证券的能力产生的潜在影响。
企业信息
我们的主要执行办公室位于102号,1St楼层,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西店记忆文创小镇A12。我们各主要行政办公室的电话号码是+ 86-10-64376636。我们在开曼群岛的注册办事处位于ICS Corporate Services(Cayman)Limited的办事处,地址为3-212 Governors Square,23 Lime Tree Bay Avenue,P.O. Box 30746,West Bay,Grand Cayman KY1-1203,Cayman Islands。我们在美国的process服务代理是Cogency Global Inc.位于122 East 42nd街,18号第楼层,纽约,NY 10168。
我们的公司历史及Structure
Global Mofy Cayman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没有自己的实质性业务。我们通过我们在中国的运营子公司开展业务。我们A类普通股的投资者正在购买开曼群岛控股公司Global Mofy Cayman的股本证券,而不是我们在中国的运营子公司的股票。我们A类普通股的投资者应注意,他们可能永远不会直接持有我们在中国的运营子公司的股权。
由于我们的公司结构,Global Mofy Cayman支付股息的能力可能取决于我们的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如果我们的子公司未来以自身名义发生债务,管理其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其向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
下图说明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的公司结构。

Global Mofy Cayman是一家于2021年9月29日注册成立的开曼群岛豁免公司。作为一家没有重大资产或经营的控股公司,其通过Global Mofy China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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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M Discovery于2024年5月22日根据特拉华州法律成立。GMM Discovery是Global Mofy Cayman的全资子公司,目前未从事任何活跃业务。
Global Mofy HK于2021年10月21日根据香港特区法律成立。Global Mofy HK是Global Mofy Cayman的全资附属公司,目前未从事任何活跃业务,仅作为控股公司。
Global Mofy WFOE于2021年12月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它是Global Mofy HK的全资附属公司,是中国法律下的外商独资实体。它目前没有从事任何活跃的业务。
Global Mofy浙江WFOE于2023年4月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它是Global Mofy HK的全资附属公司,是中国法律下的外商独资实体。为运营子公司之一,从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等业务。
高斯智能于2024年2月28日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高斯智能是Global Mofy浙江WFOE的全资子公司。它目前没有从事任何活跃的业务。
Global Mofy China于2017年11月2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为营运附属公司之一,从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计及制作广告、电影放映等业务。
Century Mofy于2024年3月5日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Century Mofy是Global Mofy浙江WFOE的全资子公司。它目前没有从事任何活跃的业务。
酷娱智能于2024年9月3日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酷娱智能是Global Mofy浙江WFOE的全资子公司。它目前没有从事任何活跃的业务。
上海摩飞于2020年5月11日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上海摩飞是环球摩飞中国的全资子公司。它是运营子公司之一。
Kashi Mofy于2019年7月31日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Kashi Mofy是Global Mofy中国的全资子公司。它是运营子公司之一。
Xi’an Mofy于2018年6月8日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Xi'an Mofy是Global Mofy China的多数股权子公司。它目前没有从事任何活跃的业务。
北京摩飞于2018年2月7日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北京摩飞是全球摩飞中国的控股子公司。它目前没有从事任何活跃的业务。
Global Mofy California于2023年12月14日根据加利福尼亚州法律成立。Global Mofy California是Global Mofy中国的全资子公司。它目前没有从事任何活跃的业务。
Eaglepoint AI于2025年10月29日根据特拉华州法律成立。Eaglepoint AI是Global Mofy China的多数股权子公司。它目前没有从事任何活跃的业务。
Mofy Xiaoxi于2025年7月22日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Mofy Xiaoxi是Global Mofy中国的全资子公司。它目前没有从事任何活跃的业务。
Global Mofy连云港于2025年1月16日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Global Mofy连云港是Global Mofy中国的全资子公司。它目前没有从事任何活跃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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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
2022年1月5日,Global Mofy WFOE与Global Mofy China及Global Mofy China的全体股东订立了一系列VIE协议(“VIE协议”),从而建立了VIE结构。由于VIE协议,Global Mofy WFOE被视为Global Mofy China的主要受益者,出于会计目的,我们将Global Mofy China及其子公司视为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下的可变利益实体。我们已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将Global Mofy China及其子公司的财务业绩合并到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于2022年6月28日,Global Mofy WFOE与Global Mofy China的各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协议,以购买Global Mofy China的全部股权。2022年7月8日,Global Mofy WFOE、Global Mofy中国与Global Mofy中国的股东签署了VIE协议的终止协议。VIE架构解散。重组已于2022年7月8日完成。由此,Global Mofy中国成为Global Mofy WFOE的全资子公司。Global Mofy WFOE收购其100%股权时,Global Mofy China为外商投资合资企业。
并购规则的适用方面,我们通过“两步慢走”的方式收购境内经营实体,因此不适用商务部的审批流程。此次收购分为两步:1)增加一家非中国股东,使境内经营实体被归类为中外合资企业(一个或多个外国与中国股东之间的混合资本实体);2)Global Mofy WFOE从中国和外国股东双方完成对Global Mofy China的股权收购,使其成为外资企业。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竞天公诚已完成了对该法规和先例的大量研究和研究,并发现这种方法在过去已被广泛使用。此外,从未对此事的合法性进行过处罚或质疑。虽然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竞天公诚认为,允许以这种方式构建收购,并且收购实际上已经完成,没有受到任何监管机构的任何质疑,但对现行法规的解释存在不确定性,因为它仍在发展中。如果这一做法被视为无效或非法并被追溯适用,Global Mofy WFOE对Global Mofy China的收购可能被视为无效,我们将无法合并Global Mofy China的财务报表。我们在第6页的“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我们通过采取“两步慢走”的方式规避并购规则的适用”项下,增加了一个风险因素来披露此类风险。如果这一做法被视为无效或违法并被追溯适用,Global Mofy WFOE收购Global Mofy China可能被视为无效,我们将无法合并Global Mofy China的财务报表。”
环球MOFY中国此前计划提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电影放映服务,并为此获得了相关营业执照。根据《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外资在提供此类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电影放映服务的实体中的投资比例不得超过50%,因此同意订立VIE协议,以使Global Mofy China不会触犯此类法律。然而,这些服务并非由Global Mofy China运营,使用VIE结构的原因不再相关。环球MOFY中国于2022年6月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电影放映服务排除为经营范围并于2022年6月注销相关经营许可。Global Mofy China则可由Global Mofy WFOE直接持有。目前,中国证券法对于境外上市并没有区分VIE结构和股权持有结构。然而,我们担心中国证券法未来变化可能不允许VIE结构的风险,并决定解散VIE结构并承担Global Mofy WFOE和Global Mofy China之间的直接母子公司控股结构将符合我们股东的最佳利益。
我们的一名实益拥有人,即中国居民任振泉,没有也不会完成37号文的登记。任先生通过BVI公司Mofy Yi Limited持有64,714股,占公司已发行流通股的2.21%。我们将要求我们的中国居民准股东按照37号文的要求进行必要的申请和备案。然而,并非我们每一位身为中国居民的股东,在未来都会按照37号文的要求完成登记程序。未遵守外管局37号文及后续通知规定的登记程序,或对以往返投资方式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控制人作出虚假陈述或未披露,可能导致相关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活动受到限制,包括限制其接收注册资本的能力以及未能完成37号文登记的中国居民股东的额外资本;将特殊目的载体所得利润和股息汇回中国,被中国居民股东未完成37号文登记的,也属于违法行为。此外,中国居民股东未能完成37号文登记,可能会对每位股东处以人民币5万元以下的罚款。请看“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我们的一位股东没有也不会完成37号文的登记。中国居民股东未遵守37号文登记可能导致离岸特殊目的载体的部分外汇活动受到限制,包括限制其接收注册资本的能力以及未能完成37号文登记的中国居民股东的额外资本”,见本招募说明书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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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股份分割及股份退保
2022年9月16日,我们修订了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并对我们的普通股进行了1比5的股份分割(“远期股份分割”)。在远期股份分割之前,我们有5,130,631股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远期股份分割后,已发行及流通在外的普通股为25,653,155股。随后所有股东按比例交出合计1,653,155股普通股,并由公司注销。
于2022年11月15日,所有现有股东按比例交出合共381,963股普通股,并由公司注销。同日,公司与我们的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HaoGang Yang先生、若干BVI创始人实体及其在香港和中国大陆的所有子公司与某些投资者订立股份购买协议,据此,公司向该投资者发行381,963股普通股,总发行价为1,500,000美元。
上市前投资
于2023年2月10日,公司与三名投资者订立股份购买协议,据此,我们向投资者发行合共1,926,155股公司普通股,面值0.000002美元,总发行价为940万美元(人民币65,000,000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我们已收到这些投资者提供的940万美元。
首次公开募股
2023年10月12日,公司以每股5.00美元的价格完成了1200000股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2023年11月6日,首次公开发行的承销商行使了部分超额配股权,以5.00美元的价格购买了40,000股普通股。包括行使超额配股权所得款项在内的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总额为620万美元。
2023年注册发售
2024年1月3日,公司根据与某些机构投资者签署的日期为2023年12月29日的某些证券购买协议,发行了总计1,379,313股普通股和认股权证,用于购买最多2,068,970股普通股,行使价为每股8.00美元。每一股和随附认股权证的购买价格为7.25美元。该公司收到的总收益为1000万美元。
于2024年3月1日,公司与各投资者订立认股权证交换协议,据此,投资者将初始认股权证进行转让、转让、转让及交还,以换取新的认股权证。初始认股权证于新认股权证发行时自动被公司视为注销。新认股权证与初始认股权证的条款和条件相同,但新认股权证允许每位投资者在初始认股权证的原始发行日期起计6个月后,或者将全部或任何部分的新认股权证交换为普通股总数等于(x)0.4和(y)将被行使的该部分新认股权证的相关普通股总数的乘积(“替代无现金行使”)。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3(a)(9)节规定的免于登记,以初始认股权证交换新认股权证。
于2024年7月5日及7月10日,公司于透过另类无现金行使全数行使新认股权证的投资者的通知送达后,合共发行827,589股普通股。结果,所有的新认股权证都被清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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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元类Structure
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公司股东通过决议,批准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因此,(i)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0002美元的所有已发行及已发行普通股被指定为每股面值0.000002美元的A类普通股,每股拥有一(1)票表决权,并按一比一基准享有第二份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所载的其他权利,(ii)3,000,000,000股获授权但未发行的普通股被指定为每股面值0.000002美元的3,000,000,000股B类普通股,每股拥有20票表决权,并按一比一基准享有第二份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所载的其他权利;及(iii)余下获授权但未发行的普通股按一比一基准指定为A类普通股。同时,股东批准公司分别从向James Yang Mofy Limited和New JOLENE & R L.P.新发行的10,913,894股和1,809,142股B类普通股所得款项中回购登记在James Yang Mofy Limited和New JOLENE & R L.P.名下的10,913,894股和1,809,142股A类普通股,金额分别等于总面值26美元(“回购价格”)和回购价格。公司行政总裁兼主席Haogang Yang先生为James Yang Mofy Limited的唯一股东及董事,持有75%权益,并拥有New JOLENE & R L.P.的投票权及决定权。
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
于2024年8月21日及2024年10月7日,公司董事会批准及采纳两项股权激励计划,合共授权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董事、高级人员、经理、雇员、顾问及顾问(以及未来的董事、高级人员、经理、雇员、顾问及顾问)发行7,800,000股A类普通股。于2024年9月及2024年10月,公司向公司若干顾问发行合共7,800,000股A类普通股。
The 2024 private placement
于2024年10月31日,公司根据公司与售股股东于2024年10月31日修订的日期为2024年10月13日的证券购买协议,出售及发行(i)5,000,000股A类普通股,(ii)认股权证,以购买最多10,000,000股A类普通股,初步行使价为每股A类普通股3.00美元,可予调整。每股A类普通股和两份认股权证的购买价格为0.50美元。该公司收到的总收益为2,500,000美元(假设认股权证未被行使)。公司拟将所得款项用于为其生成AI平台、一般研发、管理费用、人才获取和营运资金需求提供融资。
认股权证
根据证券购买协议,经公司与买方根据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的修订协议修订,于14日(14第)在私募结束后的日历日,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将重置为证券购买协议日期确定的公司A类普通股最低价格(“重置”)的20%。此外,在行使价重置时,紧接该重置前可发行的认股权证的A类普通股(“认股权证股份”)的数量应调整为A类普通股的数量,其确定方法是将初始行权价格乘以紧接该重置前行使认股权证时可获得的认股权证股份数量,并将其乘积除以该重置产生的行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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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股权证的行使价可作进一步调整,包括股份派息、股份拆细、股份合并、后续供股、按比例分派及若干基本交易。如在认股权证发行当日或之后的任何时间,发生任何股份分割、反向股份分割、股份分红、股份合并资本重组或其他涉及A类普通股的类似交易(每一项均称为“股份合并事件”,而股份合并事件生效的该日期,“股份合并事件日”)和A类普通股在紧接适用的股份合并事件日之后的交易日开始至紧接适用的股份合并事件日之后的第五(5)个交易日结束的期间内的最低加权平均价格(该期间为“股份合并调整期”,该价格为“事件市价”),低于当时有效的行使价(在实施股份分割股份组合的调整后,乘以分子应为紧接该事件前已发行的A类普通股的数量且分母应为紧接该事件后已发行的A类普通股的数量的零头),则,在股份组合调整期最后一天的收盘时,该第5个交易日当时有效的行权价格应降低(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提高)至事件市场价格,并增加在行使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认股权证股份数量,使应付的合计行权价格在考虑行权价格下降后,应等于该调整前认股权证股份的合计行权价格。
由于重置,并在下文“反向股份分割”一节中讨论的反向股份分割生效后,认股权证的行使价调整为每股1.515美元,认股权证股份数量调整为19,801,985股。
认股权证可于发行时行使,自其首个行使日期起计五年届满。认股权证可以现金行使;但条件是,如果在行使时没有有效的登记声明登记,或没有可用于转售认股权证股份的当前招股说明书,则认股权证可在无现金行使时行使。此外,如在发行日期三个月周年后的任何时间,认股权证持有人可另选地将认股权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交换为A类普通股的总数,该总数等于(x)0.8和(y)该等待行使部分认股权证的基础A类普通股总数的乘积。
注册权
公司亦已订立登记权协议(“登记权协议”),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一份登记声明,内容涉及根据登记权协议行使认股权证时可转售的所有股份和A类普通股。
公司发行A类普通股和认股权证,私募配售于2024年10月31日结束。A类普通股和认股权证是根据《证券法》颁布的S条例发行的,买方表示,他们不是美国居民或S条例第902(k)条所定义的“美国人”,也不是为了任何美国人的账户或利益而收购A类普通股或认股权证。
反向股份分割
我们于2024年9月25日收到了纳斯达克的书面通知,通知我们我们没有遵守最低投标价格要求。要重新合规,我们的A类普通股必须在2025年3月24日之前至少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至少为1.00美元。如果公司未能在2025年3月24日之前恢复合规,我们有资格获得额外的180个日历日期间,以恢复对最低投标价格要求的合规。2024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特别股东大会,期间公司股东通过决议,批准以一(1)比十五(15)的比例增加公司股本和反向股份分割公司已发行和流通的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以及授权的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数量。因此,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有2,083,031股A类普通股和848,203股B类普通股已发行和流通,公司法定股本为1,020,000美元,分为:(a)3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03美元的A类普通股,及(b)4,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03美元的B类普通股。反向股份分割是为了重新遵守最低买入价要求。Global Mofy的A类普通股于2024年11月26日开始在调整后的基础上交易,反映了反向股份分割,现有股票代码为“GMM”。2024年12月11日,我们收到了来自纳斯达克的信函,信中称由于公司A类普通股的收盘价连续10个工作日处于或高于每股1.00美元,因此从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公司已重新符合继续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的最低买入价要求每股1.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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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款“反向股份分割”之前在本“我们的公司历史和Structure”部分披露的股份数量未进行调整以反映反向股份分割。除非另有说明,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的所有信息均反映反向股份分割。
根据2024年10月私募配售转让及行使认股权证
2025年1月28日,2024 PIPE投资者向若干受让人(“受让人”,连同2024 PIPE投资者,“持有人”)转让合计8,000,000份认股权证。
于2025年2月17日,持有人透过另类无现金行使期权行使合共18,237,500份认股权证,公司于同日发行14,590,000股A类普通股。
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4月29日及2025年4月30日,持有人透过另类无现金行使期权行使合共843,691份认股权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发行合共674,954股A类普通股。
投资WeTruck
于2025年4月1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Global Mofy HK(一家根据香港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投资者及WeTruck TechEnable Solutions Private Limited Company(“WeTruck”)(一家于埃塞俄比亚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创始人股东订立股东协议(“股东协议”)。根据股东协议,Global Mofy HK向WeTruck投资金额为20.1万美元,以认购其6.7%的股权(“WeTruck投资”)。
2025年4月私募发行
于2025年4月15日,公司与若干投资者(“2025年4月买方”)订立另一份证券购买协议(“2025年4月证券购买协议”),以进行(i)2,030,460股A类普通股(“股份”),每股面值0.00003美元(“2025年4月普通股”)的私募配售(“2025年4月PIPE发售”),以及(ii)2,030,460份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初始购买一股A类普通股(“2025年4月认股权证”)。每股出售一份2025年4月认股权证。每股股份及2025年4月认股权证的购买价为1.97美元,为截至4月证券购买协议日期的纳斯达克最低价格的101%,该术语根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第5635(d)条定义。4月证券购买协议载有公司与2025年4月买方的惯常陈述、保证和协议,以及各方的惯常赔偿权利和义务。2025年4月PIPE发售所得款项净额,扣除发售开支前,约为400万美元(假设认股权证未获行使)。该公司打算将2025年4月PIPE发行的净收益用于为一般企业用途提供融资,包括营运资金、产品开发以及继续扩展其人工智能技术平台——包括投资其最近宣布的高斯人工智能实验室。
2025年4月认股权证的初始行权价为每股2025年4月普通股2.36美元,是纳斯达克最低价格的120%。在PIPE发售结束后的第七(7)个日历日,2025年4月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重置为证券购买协议日期确定的公司2025年4月普通股的最低价格(“重置”)的24%。此外,于行使价重置后,紧接该重置前可发行的2025年4月认股权证(“2025年4月认股权证股份”)的基础2025年4月普通股数量调整为2025年4月普通股数量,其确定方法是将初始行权价格乘以紧接该重置前行使2025年4月认股权证时可获得的2025年4月认股权证股份数量,并将其乘积除以该重置产生的行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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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重置,于2025年4月PIPE发售结束后的第七(7)个日历日后,2025年4月认股权证的行使价调整为每股0.47美元,2025年4月认股权证股份数目调整为10,195,504股。
2025年4月认股权证的行使价亦有进一步调整,包括股份派息、股份拆细、股份合并、后续供股、按比例分派及若干基本交易。如在2025年4月认股权证发行当日或之后的任何时间,发生任何股份分割、反向股份分割、股份分红、股份合并资本重组或其他涉及2025年4月普通股的类似交易(每一项均称为“股份合并事件”,而该股份合并事件生效的该日期,“股份合并事件日”)及紧接适用的股份合并事件日后一个交易日起至紧接适用的股份合并事件日后第三(3)个交易日止期间(该期间为“股份合并调整期”,该价格为“事件市价”)的2025年4月普通股的最低加权均价,低于当时有效的行权价格(在实施股份分割股份组合的调整后,乘以分子为紧接该事件前的2025年4月已发行在外普通股数量且分母为紧接该事件后的2025年4月已发行在外普通股数量的零头),则在股份组合调整期最后一天收盘时,于该第四(4)个交易日当时有效的行使价,须减(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增加)至事件市价,并须增加于2025年4月认股权证行使时可发行的2025年4月认股权证股份数目,使应付的总行使价,在计及行使价的减幅后,应等于该调整前的2025年4月认股权证股份的总行使价。
2025年4月认股权证将于发行时可行使,自其初始行使日起五年届满。2025年4月认股权证将可以现金行使;但前提是,如果在行使时没有有效的登记声明登记,或没有可用于回售2025年4月认股权证股份的当前招股说明书,则可在无现金行使时行使认股权证。此外,如在发行日期的第六十(60)日后的任何时间,2025年4月认股权证持有人可另选地将2025年4月认股权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交换为2025年4月普通股的总数,该总数等于(x)0.8和(y)2025年4月普通股的总数的乘积,该总数是将被行使的2025年4月认股权证的该部分的基础。
2025年7月3日,买方自愿退保25%的认股权证。因此,买方持有7,646,644份认股权证。
于2025年7月8日、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17日、2025年7月18日及2025年7月21日,买方透过另类无现金行使期权行使合共7,646,644份认股权证,公司发行合共6,117,316股A类普通股(“认股权证股份”)。认股权证股份根据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初步提交并于2025年5月20日宣布生效的F-1表格(档案编号333-287230)登记。
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
2025年10月29日,公司董事会批准并通过股权激励计划(“2025年10月股权激励计划”),该计划于2025年10月29日生效,其中授权向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经理、雇员、顾问和顾问(以及未来的董事、高级职员、经理、雇员、顾问和顾问)发行合共5,000,000股A类普通股。于2025年11月及12月,公司向公司若干雇员发行合共5,000,000股A类普通股。
2025年12月私募发行
于2025年12月5日,公司与若干投资者(“2025年12月买方”)就(i)15,000,000股A类普通股(“2025年12月股份”)的私募配售(“2025年12月PIPE发售”)订立证券购买协议(“2025年12月证券购买协议”),每股面值0.00003美元,购买价格为每股0.31875美元。2025年12月证券购买协议载有公司与2025年12月买方的惯常陈述、保证和协议以及双方的惯常赔偿权利和义务。2025年12月PIPE发售的结束预计将在证券购买协议执行之日起30个营业日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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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PIPE发行的净收益,扣除发行费用前,约为480万美元。公司拟将PIPE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用于为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提供融资。
注册权
公司亦与买方订立登记权协议(“登记权协议”),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有关股份转售的登记声明。
PIPE发行中出售的证券是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第4(a)(2)节以及根据该法案颁布的S条例的登记要求豁免而出售的。没有任何买方是美国人,因为该术语是根据S条例定义的,或者是为了美国人的账户或利益而购买证券。
近期业务发展
2024年1月,公司根据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律成立Global Mofy California,发展和拓展海外业务。Global Mofy California目前没有运营。
2024年3月,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成立高斯智能。高斯智能目前没有运营,计划专注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AI生成的3D数字资产和合成视频内容创作的货币化。
2024年5月,该公司根据特拉华州法律成立了GMM Discovery,以服务于多元化的客户群并探索新的市场机会。GMM Discovery目前没有运营。
2024年4月,该公司宣布Gausspeed –一个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平台,专为数字娱乐领域的电影制作、视频生成和其他内容创作而设计。历时两年研发,Gausspeed从一开始就被设计为深度集成NVIDIA Omniverse Cloud API,为创作者提供高度协作的创作空间。这种融合显著增强了创意生态系统内的合作与创新。该平台利用NVIDIA Omniverse和NVIDIA RTX GPU技术,简化复杂的工作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并加强娱乐行业内的协作。凭借先进的场景生成能力,Gausspeed使导演和创作者能够在项目早期预览原型设计,允许进行精确的规划和调整,以确保每个场景和镜头都与创作者的愿景完美契合。这促进了创作自由,降低了生产复杂性。
2024年3月,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成立世纪摩菲。Century Mofy目前没有运营和计划。
2024年7月,公司公告成立世纪摩菲职业教育学院。该研究院位于中国浙江,致力于培养和供应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技术开发和数字内容创作方面的专业人才,包括图像、视频、文字、音乐等广泛的数字内容。AIGC利用AI算法和机器学习模型自主生成内容或辅助人类创作者,使其成为娱乐、营销、媒体等多个行业的强大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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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公司CEO受NVIDIA中国邀请,在SIGGRAPH 2024上与行业领袖互动交流。
2024年9月,公司在宁夏重大招聘活动中展示了生成性AI创新,以吸引新兴人才。
2024年10月,公司与连云港海州高新区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简称“协议”),加强AI与数字经济协同。根据协议,双方将在生成式AI技术、数字文旅、企业数字化转型、人才培育等方面展开合作。
2024年10月,公司的Gausspeed平台受邀参加CNCC2024的NVIDIA论坛,展示生成AI驱动的视觉体验。
2025年3月14日,我司全资子公司环球摩菲(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环球摩菲中国”)被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正式认定为专业化、高端化、创新驱动型中小企业。
2025年3月17日,公司宣布正式推出短剧品牌“Mofy Clip”,并作为联合制作人与中国网络文学市场的先驱——中国文学参与了中国文学旗下短剧品牌阅文短剧新发布的短剧。
2025年3月19日,公司受邀参加2025年3月17日至21日在加利福尼亚州圣何塞举行的NVIDIA GTC 2025(面向开发者的AI大会)。
2025年3月24日,公司宣布推出Gauss AI Lab,这是一个完全集成的AI生态系统,将公司现有的技术、产品和研发(“R & D”)努力统一为一个全面的AI驱动的内容解决方案。
于2025年4月1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Global Mofy HK(一家根据香港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投资者及WeTruck TechEnable Solutions Private Limited Company(“WeTruck”)(一家于埃塞俄比亚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创始人股东订立股东协议(“股东协议”)。根据股东协议,Global Mofy HK向WeTruck投资金额为20.1万美元,以认购其6.7%的股权(“WeTruck投资”)。
于2025年4月16日,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与若干投资者(“2025年4月买方”)订立证券购买协议(“2025年4月证券购买协议”),以进行(i)2,030,460股A类普通股(每股,“股份”),每股面值0.00003美元(“2025年4月普通股”)的私募配售(“2025年4月PIPE发售”),以及(ii)2,030,460份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初始购买一股2025年4月普通股(每股,“2025年4月认股权证”)。每股出售一份2025年4月认股权证。该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结束了2025年4月的PIPE发行,在扣除发行费用之前,获得了400万美元的总收益(假设2025年4月的认股权证未被行使)。PIPE发行中出售的证券是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第4(a)(2)节以及根据该法案颁布的S条例的注册要求豁免而出售的。
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4月29日及2025年4月30日,2024年11月持有人透过另类无现金行使期权行使合共843,691份2024年11月认股权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发行合共674,954股A类普通股(“额外2024年11月认股权证股份”)。额外2024年11月认股权证股份根据F-1表格(档案编号333-283609)登记,该表格最初由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提交,并于2025年1月27日宣布生效。由于此次发行,截至2025年5月1日,公司已发行19,378,445股A类普通股和3,723,975股B类普通股。
2025年6月9日,Global Mofy HK进行了20.1万美元的现金支付,以完成对WeTruck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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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新兴成长型公司的意义
作为一家上一财年收入低于12.35亿美元的公司,我们符合2012年4月颁布的《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或JOBS Act)中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的资格,并且可能会利用减少的报告要求,否则这些要求将适用于上市公司。这些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 ● | 被允许在我们提交给SEC的文件中仅提交两年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和仅两年的相关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的讨论和分析; |
| ● | 未被要求在评估我们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时遵守审计师证明要求; |
| ● | 在定期报告、代理声明和登记声明中减少有关高管薪酬的披露义务;和 |
| ● | 豁免就高管薪酬举行不具约束力的咨询投票和股东批准任何先前未获批准的金降落伞付款的要求。 |
根据2023年10月完成的首次公开发售,我们可能会利用这些规定,直到我们根据首次公开发售A类普通股之日的第五个周年之后的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然而,如果某些事件在该五年期结束前发生,包括如果我们成为“大型加速申报人”,我们的年度毛收入超过12.35亿美元或我们在任何三年期间发行超过10亿美元的不可转换债券,我们将在该五年期结束前不再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
此外,《就业法》第107条规定,“新兴成长型公司”可以利用《证券法》第7(a)(2)(b)条规定的延长过渡期,以遵守新的或修订的会计准则。我们选择利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新的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并承认根据《就业法》第107条,这种选择是不可撤销的。
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的影响
我们是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规则所指的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不受适用于美国国内上市公司的某些条款的约束。例如:
| ● | 我们没有被要求提供与美国国内上市公司一样多的《交易法》报告,或者同样频繁; |
| ● | 对于中期报告,我们被允许仅遵守我们的母国要求,这些要求没有适用于国内公众公司的规则那么严格; |
| ● | 我们不需要在某些问题上提供相同水平的披露,例如高管薪酬; |
| ● | 我们不受监管FD旨在防止发行人选择性披露重大信息的规定的约束; |
| ● | 我们不需要遵守《交易法》中关于根据《交易法》注册的证券的代理、同意或授权的征集条款;和 |
| ● | 我们没有被要求遵守《交易法》第16条,该条要求内部人就其股份所有权和交易活动提交公开报告,并确立内部人对任何“短线”交易交易实现的利润的责任。 |
我们打算遵守适用于外国私人发行人的纳斯达克公司治理规则,该规则允许我们遵循符合开曼群岛要求的某些公司治理规则,而不是许多适用于美国公司的纳斯达克公司治理规则。因此,我们的公司治理实践可能与您对在纳斯达克上市的美国公司所期望的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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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的可执行性
Global Mofy Cayman于2021年9月29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为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Global Mofy Cayman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因为与成为开曼群岛公司相关的某些好处,例如政治和经济稳定、有效的司法系统、有利的税收制度、没有外汇管制或货币限制以及专业和支持服务的提供。然而,与美国相比,开曼群岛的证券法体系欠发达,为投资者提供的保护明显少于美国。此外,开曼群岛公司可能没有资格在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我们几乎所有的资产都位于中国。此外,我们的所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为中国国民或居民,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位于美国境外。因此,投资者可能难以在美国境内向我们或这些人送达诉讼程序或对我们或他们执行在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包括基于美国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的判决。
我们已指定Cogency Global Inc.作为我们的代理人,就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的联邦证券法在美国纽约南区地区法院对我们提起的任何诉讼或根据纽约州证券法在纽约州纽约州县的纽约州最高法院对我们提起的任何诉讼接受诉讼服务。
Ogier,我们关于开曼群岛法律的法律顾问,以及Jingtian & Gongcheng,我们关于中国法律的法律顾问,已告知我们,对于开曼群岛或中国的法院是否会(i)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作出的判决,或(ii)受理在开曼群岛或中国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提起的原始诉讼,存在不确定性。
我们的开曼群岛律师进一步告知我们,美国和开曼群岛之间目前没有规定执行判决的法定强制执行或条约。然而,在美国获得的判决,可以在开曼群岛法院通过在开曼群岛大法院就外国判决债务启动的诉讼,在普通法上得到开曼群岛法院的承认和执行,而无需对基础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任何重新审查,前提是:(i)由具有管辖管辖权的外国法院作出判决;(ii)对判决债务人施加支付已作出判决的清算款项的责任;(iii)是最终的和决定性的;(iv)不涉及税收,罚款或处罚;(v)不是通过欺诈获得的;(vi)不属于违反开曼群岛自然正义或公共政策的强制执行类型。此外,不确定开曼群岛法院是否会执行:(1)美国法院在针对我们或其他人的诉讼中获得的基于美国联邦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的判决;或(2)基于《证券法》对我们或其他人提起的原始诉讼。我们的开曼群岛律师已告知我们,如果开曼群岛法院判定根据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从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导致支付具有刑事或惩罚性性质的付款义务,则开曼群岛法院不太可能执行该判决。
竞天公诚进一步告知我们,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是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作出的规定。中国法院可以根据中国与作出判决的国家之间的条约或根据司法管辖区之间的对等,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竞天公诚进一步告知,中美之间不存在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判决的条约或其他形式的互惠,从而使美国法院判决在中国的承认和执行变得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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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提供证券的投资具有很大程度的风险。在您决定购买所发售的证券之前,您应仔细考虑本招股说明书(以及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的文件)中列出的风险因素,以及本招股说明书(以及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的文件)中包含的其他信息。这些风险和不确定性中的任何一项都有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这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我们所表达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存在重大差异,并导致所提供证券的价值显着下降。请参阅“关于前瞻性陈述的特别说明”。
我们可能无法成功地防止我们所讨论的任何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我们讨论过的潜在风险和不确定性(包括我们以引用方式纳入的文件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不是我们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完整清单。可能存在我们目前不知道或目前认为不重要的额外风险和不确定性,这些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在未来变得重要并对我们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由于这些风险和不确定性中的任何一个,你可能会损失全部或很大一部分投资。
售股股东在公开市场出售大量我们的A类普通股可能会对我们A类普通股的现行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正在登记出售股东最多15,000,000股A类普通股的转售。在公开市场上大量出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或认为可能发生此类出售,可能会对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我们无法预测售股股东是否以及何时可能在公开市场上出售此类A类普通股。此外,在未来,我们可能会发行额外的A类普通股或其他可转换为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股本或债务证券。任何此类发行都可能导致我们现有股东的大幅稀释,并可能导致我们的股价下跌。
大量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出售或可供出售可能会对其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在公开市场出售大量我们的A类普通股,或认为这些出售可能发生,可能会对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严重损害我们未来通过股票发行筹集资金的能力。在本次发行中出售的A类普通股将可自由交易,不受《证券法》规定的限制或进一步登记,我们现有股东持有的股份未来也可能在公开市场上出售,但须遵守《证券法》规定的第144条和第701条以及适用的锁定协议(如有)的限制。我们无法预测我们的重要股东或任何其他股东所持有的证券的市场出售或这些证券未来出售的可用性将对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何种影响(如果有的话)。有关此次发行后我们的证券销售限制的更详细说明,请参见“分配计划”。
我们在使用私募所得款项净额和行使可能发生的任何在其中发行的认股权证方面拥有广泛的酌处权,我们可能不会有效地使用它们。
我们将不会从出售本招股章程所提供的证券中获得任何收益。我们确实从出售私募证券中获得了约480万美元的总收益。我们打算将此次私募的所得款项净额用于一般公司用途,其中可能包括营运资金、产品开发,以及继续建设和扩展其人工智能驱动的技术平台和相关基础设施。我们的管理层将有广泛的酌情权应用私募的净收益,而作为投资决策的一部分,您将没有机会评估净收益是否被适当使用。我们的管理层未能有效运用这些资金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
25
我们将不会从出售股东出售普通股中获得任何收益。出售我们普通股的所有净收益将归售股股东所有,如下文标题为“售股股东”和“分配计划”的章节所述。我们已同意承担与股份登记有关的所有费用。售股股东将支付因出售股份而产生的任何经纪或类似佣金,或任何法律费用或其他费用(如有)。
26
售股股东将按当时的市场价格或私下协商的价格发售普通股。我们A类普通股的发行价格不一定与我们的账面价值、资产、过去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或任何其他既定的价值标准有任何关系。我们的A类普通股不得以超过任何公开市场的A类普通股发行价格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这将在市场上确定,并可能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深度和流动性。
售股股东发售的A类普通股为先前向售股股东发行的A类普通股。我们正在登记我们的A类普通股,以便允许出售股东不时提供股份进行转售。售股股东在过去三年内,除在私募中购买证券外,与我们没有任何重大关系。
下表列出各售股股东的售股股东及其他有关各售股股东所持普通股实益所有权的资料。第二栏列出了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每个出售股东实益拥有的普通股数量。第三栏显示这些股份的所有权占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已发行的45,844,079股A类普通股的百分比。第四栏列出售股股东根据本招股章程发售的A类普通股。第五栏显示在此发售的股份的所有权占发售后已发行的45,844,079股A类普通股的百分比,假设发售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完成。第六栏显示发售后各售股肩膀将拥有多少股份,并承担售股股东根据本招股章程发售的全部股份的出售。
根据与售股股东的登记权协议条款,本招股说明书一般涵盖在此发售的A类普通股的转售。
| 售股股东名称 | 数量 A类普通股 实益拥有 发售前 |
百分比 A类普通股 之前拥有 提供 |
最大数量 A类普通股 待售 根据本 招股说明书 |
数量 A类普通股 拥有后 提供 |
百分比 A类普通股 拥有后 提供 |
|||||||||||||||
| 韩力(1) | 2,000,000 | 4.4 | % | 2,000,000 | - | - | % | |||||||||||||
| 李想(2) | 2,000,000 | 4.4 | % | 2,000,000 | - | - | % | |||||||||||||
| 小董(3) | 2,200,000 | 4.8 | % | 2,200,000 | - | - | % | |||||||||||||
| 张广川(4) | 2,200,000 | 4.8 | % | 2,200,000 | - | - | % | |||||||||||||
| 孙嘉俊(5) | 2,200,000 | 4.8 | % | 2,200,000 | - | - | % | |||||||||||||
| 王志远(6) | 2,200,000 | 4.8 | % | 2,200,000 | - | - | % | |||||||||||||
| 孙子健(7) | 2,200,000 | 4.8 | % | 2,200,000 | - | - | % | |||||||||||||
| 合计 | 15,000,000 | 32.8 | % | 15,000,000 | - | - | % | |||||||||||||
| (1)韩力住所为江苏省东海县房山镇后村村58-14号。 |
| (二)李想地址为江苏省东海县房山镇后直支村57-5号。 |
| (三)小董住址为江苏省东海县房山镇湖滨路15-3号。 |
| (四)广川彰地址为天津市河西区利民路恩德东小区16号门301室。 |
| (五)孙嘉俊住所为山东省平邑县平邑街道办事处窦家庄105号。 |
| (六)致远网地址为江苏省东海县房山镇浙塘村12-19号。 |
| (七)子建孙地址为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义塘镇小各庄村93号。 |
27
我们第四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作为2025年年报的附件1.1提交,在本节中分别称为“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
我们于2021年9月29日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经修订)或《开曼群岛公司法》注册成立为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开曼群岛获豁免公司:
| ● | 是一家主要在开曼群岛以外开展业务的公司; |
| ● | 禁止与任何个人、公司或公司在开曼群岛进行交易,但为促进其在开曼群岛以外开展的业务除外(为此目的可在开曼群岛订立和订立合同,并在开曼群岛行使其在开曼群岛以外开展业务所需的所有权力); |
| ● | 不必召开股东周年大会; |
| ● | 无须将其会员名册开放予该公司股东查阅; |
| ● | 可就未来征收任何税项取得承诺; |
| ● | 可在另一法域以延续方式登记,并在开曼群岛注销登记; |
| ● | 可以注册为有限存续期公司;和 |
| ● | 可注册为独立投资组合公司。 |
我们包括我们的备忘录和条款以及开曼群岛公司法的重要条款摘要,只要它们与我们的股本的重要条款有关。
普通股
我们所有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均已缴足且不可评税。我们的普通股以记名形式发行,并在我们的会员名册登记时发行。除非董事会另有决定,否则我们普通股的每一位持有人将不会收到有关此类普通股的证书。非开曼群岛居民的我国股东可自由持有其普通股并进行投票。我们不得向无记名股东发行股票或认股权证。
公司法定股本为1,020,000美元,分为3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03美元的A类普通股和4,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03美元的B类普通股,其中45,844,079股A类普通股和3,723,975股B类普通股截至本报告日期尚未发行。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和我们有关赎回和购买股份的条款的规定,董事拥有一般和无条件的权力,可以在他们可能决定的时间和条款和条件下向这些人分配(有或没有确认放弃的权利)、授予任何未发行股份的期权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任何未发行股份。董事可行使该等权力,以配发带有优先于普通股所附权利的权利和特权的股份。除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规定外,不得折价发行股票。董事可拒绝接纳任何股份申请,并可因任何理由或无理由而全部或部分接纳任何申请。
28
股息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的规定以及根据条款和根据条款附加于任何类别或股份类别的任何权利:
| (a) | 董事可以从我们合法可用于该目的的资金中宣布股息或分配;和 |
| (b) | 公司股东可藉普通决议宣派股息,但该等股息不得超过董事建议的金额。 |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关于适用公司股份溢价账户的要求,并经普通决议批准,股息也可从任何股份溢价账户中宣派和支付。董事在向股东支付股息时,可以现金或实物支付。
除非股份附带的权利规定,否则不得向公司派发股息利息。
投票权
每股A类普通股的持有人有权就公司股东大会须表决的所有事项进行一(1)次投票,而每股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有权就所有该等事项进行二十(20)次投票。此外,持有特定类别股票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在该类别股票持有人会议上投票。投票可以亲自投票,也可以委托他人投票。
股份附带权利的变动
每当我们的资本被划分为不同类别的股份时,任何类别股份所附带的权利(除非该类别股份的发行条款另有规定)可经该类别已发行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持有人书面同意或经该类别股份持有人亲自出席或通过代理人在该类别股份持有人的单独股东大会上以过半数通过的决议的批准而更改。
除非发行某一类别股份的条款另有规定,否则授予持有任何类别股份的股东的权利不应被视为因创建或发行与该类别现有股份享有同等地位的进一步股份而改变。
股本变动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我们的股东可以通过普通决议:
| (a) | 以该普通决议案所厘定金额的新股份增加我们的股本,并附有该普通决议案所载的权利、优先次序及特权; |
| (b) | 合并并将我们的全部或任何股本分割为比我们现有股份数额更大的股份; |
| (c) | 将我们的全部或任何缴足股份转换为股票,并将该股票重新转换为任何面额的缴足股份; |
| (d) | 将我们的股份或其中任何股份细分为金额小于固定金额的股份,然而,因此,在细分中,就每一减少的股份而言,已支付的金额与未支付的金额(如有)之间的比例应与就产生该减少的股份的股份而言的比例相同;和 |
| (e) | 注销于该普通决议案通过之日尚未获任何人士采取或同意采取的股份,并将其股本数额减去如此注销的股份数额,或在无面值股份的情况下,减少其资本分割成的股份数目。 |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和目前赋予持有特定类别股份的股东的任何权利,我们的股东可以通过特别决议以任何方式减少其股本。
29
股份追讨及没收
在符合配发条款的情况下,董事可就其股份的任何未付款项(包括任何溢价)向股东发出催缴通知,而每名股东须(但须收到至少14个完整日的通知,指明何时及在何处付款),向我们支付其股份的催缴金额。登记为股份共同持有人的股东对该股份的所有催缴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如催缴款项在到期应付后仍未支付,则该催缴款项到期应付的人须就自该款项到期应付之日起的未支付款项支付利息,直至按股份配发条款或催缴通知中确定的利率支付或如无固定利率,则按年利率10%支付。董事可酌情豁免全部或部分支付利息。
对于就该股份向我们催缴或应付的所有款项,我们对每一部分支付或未支付的股份拥有第一和最重要的留置权。我们对这类股票的留置权延伸至就其支付的股息。
在任何时候,董事可宣布任何股份全部或部分豁免条款的股份留置权条款。
我们可按董事决定的方式,出售任何现时须支付留置权所关乎的款项的股份,但如已发出应付该款项的适当通知(由章程细则订明),而在该通知被视为根据章程细则发出之日起14天内,该通知未获遵从。
未领取股息
在到期支付后六年内仍未领取的股息将被没收给公司,并不再继续由公司拖欠。
没收或交出股份
如果股东未支付任何催缴款项,董事可提前不少于14天通知该股东,要求支付款项并指明未支付的金额,包括可能已产生的任何利息、我们因该股东的违约而招致的任何费用以及付款地点。该通知亦须载有警告,如该通知未获遵守,则有关的股份将会被没收。
如该通知未获遵从,董事可在收到该通知所要求的付款前,决议没收该通知标的的任何股份(该没收须包括就该被没收股份而须支付且在该没收前未予支付的所有股息或其他款项)。董事可决定该等通知标的的任何股份由公司接纳为持有该股份的股东交出以代替没收。
被没收或交还的股份可按董事决定的条款和方式出售、重新配发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并可在董事认为合适的条款取消出售、重新配发或处置没收之前的任何时间。
任何人的股份已被没收或交出,即不再是被没收或交出股份的股东,但即使有该等没收或交出,仍须有责任向我们支付于没收或交出日期由他就股份向我们支付的所有款项,连同自没收或交出日期起至付款为止的所有开支及利息,但当我们收到全额未付款项时,他的责任即告终止。
由董事或秘书作出的声明,不论是法定的或经宣誓的声明,均为作出声明的人是我们的董事或秘书,以及特定股份已于特定日期被没收或交还的确凿证据。
在签署转让文书的情况下,如有必要,该声明应构成股份的良好所有权。
30
股票溢价账户
董事应建立股份溢价账户,并应不时将该账户的贷记金额记入相当于就发行任何股份或出资或《开曼群岛公司法》要求的其他金额所支付的溢价的金额或价值的金额。
赎回及购买自有股份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和目前赋予持有特定类别股份的股东的任何权利,我们可以:
| (a) | 根据我们或持有这些可赎回股份的股东的选择,按照其董事在发行这些股份之前确定的条款和方式发行将被赎回或可能被赎回的股份; |
| (b) | 经特定类别已发行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持有人书面同意,或经特定类别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持有人以过半数通过的决议批准,更改该类别股份所附带的权利,以规定该等股份将根据董事在该等变更时确定的条款和方式被赎回或有责任根据我们的选择被赎回;和 |
| (c) | 按照董事在购买时确定的条款和方式购买我们自己的任何类别的全部或任何股份,包括任何可赎回股份。 |
我们可能会以《开曼群岛公司法》授权的任何方式就赎回或购买我们的股票进行支付,包括从资本、我们的利润和新发行股票的收益的任何组合中支付。
在就赎回或购买股份作出付款时,如获该等股份的配发条款或适用于该等股份的条款授权或以其他方式与持有该等股份的股东协议授权,董事可以现金或实物(或部分以其中一种及部分以另一种方式)作出付款。
股份转让
在普通股转让符合纳斯达克适用规则的情况下,股东可以通过填写一份转让文书将普通股转让给另一人,转让文书的方式为共同形式,或以纳斯达克规定的形式,或以董事批准的任何其他形式,签立:
| (a) | 凡普通股已缴足,由该股东或代表该股东缴付;及 |
| (b) | 普通股未支付或部分支付的,由该股东和受让方或其代表支付。 |
转让人应被视为仍为普通股的持有人,直至受让人的姓名被载入公司的股东名册。
31
凡有关普通股未在纳斯达克上市或受其规则约束,我们的董事会可全权酌情拒绝登记任何尚未缴足或受公司留置权约束的普通股的任何转让。我们的董事会也可以拒绝登记任何普通股的任何转让,除非:
| (a) | 转让文书提交给我们,并附有与之相关的普通股的证明和我们的董事会可能合理要求的其他证据,以表明转让人进行转让的权利; |
| (b) | 转让文书仅就一类普通股而言; |
| (c) | 如有需要,转让文书已正确盖章; |
| (d) | 转让的普通股已缴足,且不存在任何有利于我们的留置权; |
| (e) | 与转让有关的任何费用已支付给我们;和 |
| (f) | 转让对象不超过四名共同持有人。 |
如果我们的董事拒绝登记转让,他们被要求在提交转让文书之日后的一个月内,向每个转让人和受让人发送拒绝登记的通知。
经在该等一份或多于一份报章刊登广告或以电子方式发出通知后,转让登记可于14日历日暂停进行,并在我们的董事会不时决定的时间及期间内关闭我们的会员名册。不过,不得暂停转让登记,登记册在任何一年内的关闭时间不得超过30个日历日。
查阅簿册及纪录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我们普通股的持有者将没有检查或获取我们的会员名册或公司记录副本的一般权利。
股东大会
作为一家开曼群岛豁免公司,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我们没有义务召开股东周年大会;因此,我们可以但不应有义务在每一年举行一次股东大会,作为年度股东大会。任何年度股东大会应在我们的董事会可能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
董事可在其认为合适的时间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亦须经有权出席我们的股东大会并在会上投票的一名或多于一名股东的书面要求而召开,而他们(合共)根据章程细则的通知条文在该股东大会上拥有不少于30%的投票权,并指明不迟于提出要求的每一股东签署的请求书的交存日期起计21天内的会议目的。如董事不迟于收到书面请购书日期后的45个完整日内未召开该会议,要求召开该会议的股东可在该45个完整日期间结束后的三个月内自行召开股东大会,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因董事未召开会议而产生的合理费用由我们报销。
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或任何其他股东大会并在该会议上投票的股东,须至少发出五(5)个完整日的通知。通知应当载明会议的地点、日期和时间以及该事项的一般性质。此外,如某项决议作为特别决议提出,则该决议的文本应提供给全体股东。还应向董事和我们的审计师发出每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32
在遵守《开曼群岛公司法》的前提下,经单独或集体持有股东大会上所有有投票权的人至少90%投票权的股东同意,可以在较短的通知时间内召开股东大会。
法定人数应包括一名或多名持有股份的股东出席(无论是亲自出席还是由代理人代表出席),这些股东所持股份代表的股份不少于在该股东大会上有表决权的已发行股份的三分之一。
自指定开会时间起半小时内未达到法定人数的,经股东要求召开的会议解散。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须于七(7)日后的同一时间及地点,或经董事决定的其他时间或地点续会,而如在续会上,自委任为会议的时间起计半小时内未有法定人数出席,则出席并有权投票的股东即为法定人数。
在任何股东大会上,提交大会表决的决议,应以举手表决方式决定,除非是(在宣布举手表决结果之前或当天)由大会主席或至少两名对决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或一名或多名出席股东要求的投票表决,他们合计持有不少于所有有权就决议投票的人的30%的表决权。除非按此要求进行投票,否则主席就一项决议的结果所作的声明以及会议记录中大意如此的记项,应是举手表决结果的确凿证据,而无需证明记录的赞成或反对该决议的票数或比例。
如有人妥为要求进行投票,则须按主席指示的方式进行,而投票结果须当作为要求进行投票的会议的决议。
在票数平等的情况下,无论是举手表决还是投票表决,进行举手表决或要求进行投票表决的会议的主席有权进行第二次或决定性投票。
董事
股东可不时藉普通决议订定将获委任的董事的最高人数及最低人数,除非及直至如此订定,否则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须至少有一名董事,并不设最高董事人数。
董事可藉普通决议或由董事委任。任何委任可能是为了填补空缺或作为额外董事。
除非董事的薪酬由股东以普通决议厘定,否则董事有权获得董事厘定的薪酬。
董事的持股资格可由我们的股东以普通决议确定,除非并在此之前确定,否则不存在持股资格。
董事将任职至其继任者被正式选出并符合资格,或直至其较早去世、辞职或被免职。董事可以随时由我们的股东以普通决议罢免。
董事可随时向我们发出书面通知而辞职或退任。除非通知指明不同的日期,否则该董事须于通知送达我们的日期视为已辞职。
33
根据本条款,在下列情况下,应立即腾出董事职位:
| (a) | 开曼群岛法律禁止其担任董事; |
| (b) | 使其破产或与其债权人一般作出安排或组成; |
| (c) | 他以通知我们的方式辞职; |
| (d) | 仅担任董事一职,任期固定,任期届满; |
| (e) | 正在接受治疗的注册医生认为他在身体上或精神上变得不能担任董事; |
| (f) | 获过半数其他董事(人数不少于两名)通知退任(但不影响因违反与提供该董事的服务有关的任何协议而提出的损害赔偿要求); |
| (g) | 他受到任何有关精神健康或不称职的法律的约束,无论是通过法院命令还是其他方式;或者 |
| (h) | 未经其他董事同意,连续六个月缺席董事会议。 |
薪酬委员会和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各自应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会大多数成员应具有《纳斯达克公司治理规则》所指的独立性。审计委员会应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所有董事均应具有《纳斯达克公司治理规则》所指的独立性,并将符合《交易法》第10A-3条或第10C-1条规定的独立性标准。
董事的权力及职责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和备忘录及条款的规定,我们的业务将由董事管理,他们可以行使我们的所有权力。董事的任何事先行为不得因我们的备忘录或章程细则的任何后续变更而无效。然而,在《开曼群岛公司法》允许的范围内,股东可通过特别决议确认董事的任何先前或未来行为,否则将违反其职责。
董事可将其任何权力转授予任何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一名或多于一名无须为股东的人士组成,并可包括非董事,但以该等人士的过半数为董事为限;如此组成的任何委员会在行使如此转授的权力时,须符合董事可能施加予其的任何规例。我们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
董事会可设立任何地方或部门董事会或机构,并向其授予管理我们在开曼群岛或其他地方的任何事务的权力和权力(有权转授),并可任命任何人担任地方或部门董事会成员,或担任经理或代理人,并可确定其薪酬。
董事可不时及在任何时间藉授权书或以他们决定的任何其他方式委任任何人(一般地或就任何特定事项)为我们的代理人,不论是否授权该人转授该人的全部或任何权力。
董事可不时及在任何时间藉授权书或以他们决定的任何其他方式委任任何人(不论是否由董事直接或间接提名)为我们的代理人或我们的授权签字人,并在他们认为合适的期间内及受其认为合适的条件所规限。然而,权力、权限和酌处权不得超过董事根据本条款赋予或可行使的权力、权限和酌处权。
董事会可罢免任何如此委任的人,并可撤销或更改任何授权。
董事可行使我们的所有权力,借入款项及抵押或抵押其现时及未来的承诺、财产和资产以及未收回的资本或其任何部分,以发行债权证和其他证券,不论是直接或作为我们或我们的母承诺(如有)或我们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附属承诺的任何债务、责任或义务的抵押担保。
34
董事如以任何方式(不论直接或间接)对与我公司订立的合约或交易或建议订立的合约或交易拥有权益,须在董事会议上宣布其权益的性质。任何董事向董事发出的一般通知,大意为他是任何指明公司或商号的成员,并须被视为在其后可能与该公司或商号订立的任何合约或交易中拥有权益,须被视为就如此订立的任何合约或如此完成的交易作出足够的权益声明。在符合纳斯达克的任何规则及有关董事会会议主席取消资格的规定下,任何董事可就任何合约或交易或拟议合约或交易投票,即使他可能对其中感兴趣,但该董事须向其同行董事披露与任何合约或交易或拟议合约或交易有关的任何重大权益的性质和范围,如他这样做,则他的投票将被计算在内,并可在任何该等合约或交易或拟议合约或交易将提交会议审议的任何董事会议上被计算在法定人数之内。
利润资本化
董事可决议资本化:
| (a) | 我们的利润中不需要支付任何优先股息的任何部分(无论这些利润是否可供分配);或者 |
| (b) | 任何记入我们股份溢价账户或资本赎回储备(如有)贷方的款项。 |
决议资本化的金额必须拨给如果以股息方式按相同比例分配本应有权获得的股东。
清算权
如果我们被清盘,股东可以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规定的条款和任何其他制裁,通过一项特别决议,允许清算人做以下一项或两项:
| (a) | 在股东之间实物分割我们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资产,并为此目的对任何资产进行估值,并确定如何在股东或不同类别的股东之间进行分割;和 |
| (b) | 将资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归属于受托人,以使股东和对清盘负有责任的人受益。 |
董事有权代表我们向开曼群岛大法院提出我们清盘的呈请,而无需获得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的批准。
会员名册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我们必须保留一份成员名册,其中应记入:
| ● | 我们股东的名称和地址,每个股东所持股份的声明,以及已支付或同意视为已支付的金额,关于每个股东的股份; |
| ● | 任何人的姓名作为股东记入名册的日期;及 |
| ● | 任何人不再是股东的日期。 |
35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我们公司的成员名册是其中所列事项的表面证据(也就是说,除非被反驳,成员名册将就上述事项提出事实推定),并且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已同意成为股东并在成员名册中登记的人被视为股东。此外,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在成员名册中登记为任何股份持有人的任何人,应是该人拥有与其在成员名册中的姓名相对照的股份合法所有权的表面证据。本次发行完成后,会员名册将立即更新,以记录并使我们向托管人或其代名人发行股票的情况生效。一旦我们的会员名册得到更新,记录在会员名册中的股东将被视为拥有与其姓名对应的股份的合法所有权。
如任何人的姓名被错误地记入或遗漏在我们的会员名册内,或任何人已不再是我们公司的股东的事实在登记名册上有任何失责或不必要的延误,受屈的人或股东(或我们公司或我们公司本身的任何股东)可向开曼群岛大法院申请命令更正名册,而法院可拒绝该申请,或如信纳案件的公正,对登记册作出责令整改。
公司法的差异
《开曼群岛公司法》在很大程度上源自英格兰和威尔士较早的《公司法》,但并未遵循英国最近的成文法,因此《开曼群岛公司法》与现行的《英格兰和威尔士公司法》存在显著差异。此外,《开曼群岛公司法》不同于适用于美国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下文概述了适用于美国的《开曼群岛公司法》条款与适用于在美国特拉华州注册成立的公司的类似法律之间的某些重大差异。
合并及类似安排
《开曼群岛公司法》允许开曼群岛公司之间以及开曼群岛公司与非开曼群岛公司之间的合并和合并。出于这些目的,(a)“合并”是指两个或多个组成公司合并,并将其承诺、财产和负债归属于作为存续公司的其中一家公司,(b)“合并”是指两个或多个组成公司合并为一个合并公司,并将这些公司的承诺、财产和负债归属于合并公司。为实现此类合并或合并,每个组成公司的董事必须批准合并或合并的书面计划,然后必须获得(a)每个组成公司的股东的特别决议授权,以及(b)该组成公司的组织章程中可能规定的任何其他授权(如有)的授权。该计划必须连同关于合并或存续公司的偿付能力声明、每个组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清单以及将向每个组成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提供合并或合并证书副本以及合并或合并通知将在开曼群岛公报上公布的承诺一起提交给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按照这些法定程序进行的合并或合并不需要法院批准。
开曼群岛母公司与其开曼群岛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的合并不需要股东决议的授权。为此目的,附属公司是一间公司,其至少90%有权投票的已发行股份由母公司拥有。
除非开曼群岛法院放弃这一要求,否则必须征得组成公司固定或浮动担保权益的每个持有人的同意。
除某些有限情况外,开曼群岛组成公司的异议股东有权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规定的法定异议程序,在对合并或合并提出异议时获得其股份公允价值的付款。行使此类异议人权利将排除异议股东行使其可能因持有股份而有权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但以合并或合并无效或非法为由寻求救济的权利除外。
36
此外,有法律条文便利公司的重建和合并,条件是该安排获得(i)股东或类别股东(视情况而定)价值的百分之七十五(75%)批准,或(ii)代表债权人或类别债权人(视情况而定)价值的百分之七十五(75%)的多数,他们亲自或通过代理人出席并在为此目的召开的一个或多个会议上投票。这些会议的召开以及随后的安排必须得到开曼群岛大法院的批准。异议股东有权向法院表达交易不应被批准的观点,但如果法院认定:
| (a) | 关于法定多数票的法定规定已得到满足; |
| (b) | 股东已在有关会议上获得公平代表,法定多数是善意行事,没有强迫少数人促进与该类别不利的利益; |
| (c) | 该安排是这样的,可以由该类别的聪明和诚实的人就其利益行事而合理地批准;和 |
| (d) |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的其他一些条款,这种安排不会受到更适当的制裁。 |
当收购要约在四个月内被受影响的90%股份的持有人提出并接受时,要约人可在该四个月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两个月期限内,要求剩余股份的持有人按要约条款转让该等股份。可以向开曼群岛大法院提出异议,但在已如此批准的要约的情况下,这不太可能成功,除非有欺诈、恶意或串通的证据。
如果一项安排和重建因此获得批准,或者如果一项收购要约被提出并被接受,异议股东将没有类似于评估权的权利,否则,这些权利通常可供特拉华州公司的异议股东使用,提供以现金收取司法确定的股份价值付款的权利。
股东诉讼
原则上,我们通常会作为适当的原告就对我们作为一家公司所做的错误提起诉讼,并且作为一般规则,小股东可能不会提起派生诉讼。然而,基于英国法律当局,这很可能在开曼群岛具有说服力的权威,可以预期开曼群岛法院将遵循和适用普通法原则(即Foss诉Harbottle案中的规则及其例外情况),以便允许非控股股东以公司的名义发起针对或派生诉讼的集体诉讼,以质疑:
| (a) | 与公司有关的违法或越权行为,因此无法获得股东的追认; |
| (b) | 虽然不是越权,但需要获得未获得的合格(或特殊)多数(即超过简单多数)授权的行为;和 |
| (c) | 构成“对少数人欺诈”的行为,不法分子自己控制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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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执行人员的赔偿及责任限制
开曼群岛法律没有限制公司章程可能规定对高级职员和董事进行赔偿的程度,但开曼群岛法院可能认为任何此类规定违反公共政策,例如针对犯罪后果提供赔偿的情况除外。我们的章程规定,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我们将向每位现任或前任秘书、董事(包括候补董事)以及我们的任何其他高级职员(包括投资顾问或管理人或清盘人)及其个人代表作出以下赔偿:
| (a) | 现任或前任董事(包括候补董事)、秘书或高级人员在经营我们的业务或事务或在执行或履行现任或前任董事(包括候补董事)、秘书或高级人员的职责、权力、权限或酌情权时招致或承受的所有诉讼、法律程序、费用、指控、开支、损失、损害或责任;和 |
| (b) | 不限于上文(a)段,现任或前任董事(包括候补董事)、秘书或高级职员在任何法院或法庭(不论是在开曼群岛或其他地方)就有关我们或我们事务的任何民事、刑事、行政或调查程序(不论是成功或其他)进行辩护(不论是威胁、待决或已完成)而招致的所有费用、开支、损失或责任。 |
然而,任何该等现任或前任董事(包括候补董事)、秘书或高级人员,不得就其本身不诚实、欺诈、故意失责或故意疏忽所引起的任何事项获得赔偿。
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我们可以支付或同意支付现任或前任董事(包括候补董事)、秘书或我们的任何高级职员就上述任何事项所招致的任何法律费用,条件是该董事(包括候补董事)、秘书或高级职员必须偿还我们已支付的金额,但最终发现该董事(包括候补董事)、秘书或该高级职员无责任赔偿该等法律费用。
这种行为标准通常与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允许的特拉华州公司相同。此外,我们打算与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签订赔偿协议,为这些人提供超出我们条款规定的额外赔偿。
就根据上述条款可能允许我们的董事、高级职员或控制我们的人就《证券法》产生的责任进行赔偿而言,我们已获悉,SEC认为,此类赔偿违反了《证券法》中所述的公共政策,因此不可执行。
我们文章中的反收购条款
我们条款中的某些条款可能会阻止、延迟或阻止股东可能认为有利的我们公司或管理层控制权的变更,包括授权我们的董事会在董事会可能决定的时间和条款和条件下发行股票的条款,而无需我们的股东进一步投票或采取行动。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我们的董事只能出于他们真诚相信符合我们公司最佳利益和适当目的的目的,行使根据我们的条款授予他们的权利和权力。
董事的受托责任
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特拉华州公司的董事对公司及其股东负有受托责任。这项义务有两个组成部分:注意义务和忠诚义务。注意义务要求董事本着善意行事,具有通常谨慎的人在类似情况下会行使的注意。根据这项职责,董事必须告知自己,并向股东披露合理获得的有关重大交易的所有重大信息。忠诚义务要求董事以他或她合理地认为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本人不得利用公司职务谋取私利或利益。这项职责禁止董事自行交易,并规定公司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优先于董事、高级职员或控股股东所拥有的任何利益,而不是由股东普遍分享。一般而言,董事的行动被推定为在知情的基础上、出于善意并诚实地相信所采取的行动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然而,这一推定可能会被违反其中一项受托责任的证据所反驳。如果就董事的交易提出此类证据,董事必须证明该交易的程序公正性,并且该交易对公司具有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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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董事对公司负有三类职责:(i)法定职责,(ii)信托职责,以及(iii)普通法职责。《开曼群岛公司法》对董事规定了多项法定职责。开曼群岛董事的受托责任未被编纂,但开曼群岛法院认为,董事负有以下受托责任:(a)有义务按照董事认为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b)有义务为其被授予的目的行使其权力;(c)有义务避免在未来束缚其酌处权;(d)有义务避免利益冲突和职责冲突。董事所负的普通法责任,是指以执行与该董事就公司所执行的职能相同的职能的人可能合理预期的技能、谨慎和勤勉行事的责任,以及以与他们所拥有的任何特定技能相称的谨慎标准行事的技能、谨慎和勤勉,这使他们能够达到比没有这些技能的董事更高的标准。在履行对我们的注意义务时,我们的董事必须确保遵守我们的条款,并不时进行修订和重述。如果我们的任何董事所欠的义务被违反,我们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股东提案
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股东有权将任何提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前提是该提案符合管理文件中的通知规定。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没有为股东提供将任何提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的明确权利,但根据普通法,特拉华州公司一般为股东提供提出提案和提名的机会,前提是他们遵守公司注册证书或章程中的通知条款。董事会或管理文件中授权召开特别会议的任何其他人可召开特别会议,但股东可不得召开特别会议。
《开曼群岛公司法》仅向股东提供了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有限权利,并未向股东提供将任何提案提交股东大会的任何权利。但是,这些权利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我们的条款规定,股东大会应在有权出席我们的股东大会并在会上投票的一名或多名股东的书面请求下召开,他们(共同)根据条款中的通知规定在该股东大会上拥有不少于30%的投票权,并指明会议的目的,日期不迟于提出请求的每一名股东签署的请求书交存之日起21天。如董事不迟于收到书面请求之日起45整天未召开该会议,要求召开该会议的股东可在该45整天期间结束后三个月内自行召开股东大会,在此情况下,其因董事未召开会议而产生的合理费用由我方报销。我们的文章没有提供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出任何提案的其他权利。作为一家开曼群岛豁免公司,我们没有法律义务召集股东周年大会。
累积投票
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除非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有具体规定,否则不允许对董事选举进行累积投票。累积投票可能有助于少数股东在董事会中的代表权,因为它允许少数股东将股东有权获得的所有选票投给单一董事,这增加了股东在选举该董事方面的投票权。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的许可,我们的条款没有规定累积投票。因此,我们的股东在这个问题上得到的保护或权利并不比特拉华州公司的股东少。
罢免董事
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拥有分类董事会的公司的董事只有在有权投票的已发行股份的多数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因故被免职,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在符合我们的条款(其中包括以普通决议罢免一名董事)的规定下,如果(a)开曼群岛法律禁止他担任董事,(b)他破产或与其债权人一般作出安排或组成,(c)他以通知我们的方式辞去其职务,(d)他仅作为一名董事担任了一段固定任期,且该任期届满,则董事的职位应立即空缺,(e)正接受其治疗的注册医生认为,他在身体上或精神上变得无能力担任董事,(f)他获其他董事过半数(人数不少于两名)给予退任通知(但不影响因违反与提供该董事的服务有关的任何协议而提出的损害赔偿要求),(g)他受任何有关精神健康或不称职的法律规限,不论是藉法院命令或其他方式,或(h)未经其他董事同意,连续六个月缺席董事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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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有关股东的交易
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载有适用于特拉华州公共公司的企业合并法规,根据该法规,除非公司通过修改其公司注册证书或经其股东批准的章程明确选择不受该法规管辖,否则在该人成为相关股东之日起三年内,禁止与“相关股东”进行某些业务合并。利害关系股东一般是指在过去三年内拥有或拥有或拥有目标公司已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的15%或以上,或作为公司的关联公司或联营公司并拥有公司已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的15%或以上的个人或集团。这具有限制潜在收购方对目标进行两级出价的能力的效果,在这种出价中,所有股东将不会得到平等对待。如果(其中包括)在该股东成为利害关系股东之日之前,董事会批准企业合并或导致该人成为利害关系股东的交易,则该法规不适用。这鼓励特拉华州公司的任何潜在收购者与目标公司的董事会就任何收购交易的条款进行谈判。
《开曼群岛公司法》没有类似法规。因此,我们无法利用特拉华州企业合并法规提供的保护类型。然而,尽管《开曼群岛公司法》并未对公司与其重要股东之间的交易进行监管,但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此类交易必须本着公司最佳利益和适当的公司目的善意进行,而不应构成对少数股东的欺诈。
解散;清盘
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除非董事会批准解散提案,解散必须得到持有公司总投票权100%的股东的批准。只有由董事会发起解散,才能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简单多数通过。特拉华州法律允许特拉华州公司在其公司注册证书中包括与董事会发起的解散有关的绝对多数投票要求。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和我们的条款,公司可能由我们的股东以特别决议清盘,或者,如果公司无法支付到期债务,则由我们的成员以普通决议清盘。此外,一家公司可能会因开曼群岛法院的命令而清盘。法院有权在若干特定情况下下令清盘,包括在法院认为这样做是公正和公平的情况下。
股份附带权利的变动
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否则公司可以在获得该类别已发行股份的多数同意后变更该类别股份的权利。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和我们的条款,如果我们的股本被划分为一个以上类别的股份,则任何类别的股份所附带的权利(除非该类别股份的发行条款另有规定)可以在获得该类别已发行股份一半以上的持有人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变更,或在该类别股份持有人单独的股东大会上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该类别股份持有人的过半数通过的决议的批准下。
管理文件的修订
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只有在董事会采纳并宣布可取并获得有权投票的已发行股份的多数批准的情况下才能修改,而章程可在有权投票的已发行股份的多数批准下进行修改,并且如果公司注册证书中有此规定,也可以由董事会进行修改。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我们的条款只能通过我们的股东的特别决议进行修改。
上市
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代码为“GMM”。
转让代理及注册官
A类普通股的转让代理和登记人是Transhare Corp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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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售股股东及其各自的质权人、受让人及权益承继人可不时在任何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或A类普通股交易所在的其他交易设施或私下交易中出售其在此涵盖的任何或全部A类普通股。这些销售可能是固定的或议定的价格。售股股东在出售A类普通股时,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
| ● | 普通经纪交易和经纪自营商招揽购买者的交易; | |
| ● | 经纪自营商将试图代理出售证券但可能作为委托人定位并转售部分大宗以促进交易的大宗交易; | |
| ● | 由经纪自营商作为本金购买并由经纪自营商为其账户转售; | |
| ● | 根据适用的交易所规则进行的交易所分配; | |
| ● | 私下协商交易; | |
| ● | 卖空交易结算; | |
| ● | 在通过经纪自营商进行的交易中,与售股股东约定以每只证券规定的价格出售特定数量的此类证券; | |
| ● | 通过期权的书面或结算或其他套期保值交易,无论是通过期权交易所还是其他方式; | |
| ● | 任何此类销售方法的组合;或 | |
| ● | 适用法律允许的任何其他方法。 |
售股股东也可以根据《证券法》第144条(如果有)出售A类普通股,而不是根据本招股说明书。
售股股东聘请的经纪自营商可以安排其他经纪自营商参与销售。经纪自营商可从售股股东(或,如任何经纪自营商代理证券买方,则可从买方)收取金额有待协商的佣金或折扣,但除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规定的情况外,在代理交易不超过符合FINRA规则2440的惯常经纪佣金的情况下;在主要交易的情况下,则按照FINRA IM-2440进行加价或减价。
就出售本协议所涵盖的A类普通股而言,出售股东可能与经纪自营商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对冲交易,而后者可能在对其承担的头寸进行对冲的过程中从事卖空A类普通股的交易。出售股东还可以卖空证券并交付这些A类普通股以平仓其空头头寸,或将A类普通股出借或质押给经纪自营商,而经纪自营商反过来可能会出售这些A类普通股。售股股东还可与经纪自营商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期权或其他交易,或创建一种或多种衍生证券,要求向该经纪自营商或其他金融机构交付本招股说明书发售的A类普通股,该经纪自营商或其他金融机构可根据本招股说明书(经补充或修订以反映该交易)转售该A类普通股。
出售股东和参与出售A类普通股的任何经纪自营商或代理人可被视为与此类出售相关的《证券法》含义内的“承销商”。在这种情况下,此类经纪自营商或代理商收到的任何佣金以及转售其购买的A类普通股的任何利润可被视为《证券法》规定的承销佣金或折扣。我们要求售股股东告知我们,其与任何人没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书面或口头协议或谅解,以分配A类普通股。我们将支付我们因A类普通股注册事件而产生的某些费用和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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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售股股东可能被视为《证券法》含义内的“承销商”,他们将受到《证券法》招股说明书交付要求的约束,包括其中的第172条规则。此外,根据《证券法》第144条符合出售条件的本招股说明书所涵盖的任何证券可根据第144条而不是根据本招股说明书出售。我们要求售股股东确认,售股股东不存在与建议出售回售证券有关的承销商或协调券商。
我们拟将本招股章程保持有效,直至(i)售股股东可在未经登记的情况下转售A类普通股的日期(以较早者为准),且不考虑因第144条规则而产生的任何数量或销售方式限制,没有要求我们遵守《证券法》第144条或任何其他类似效力规则下的当前公开信息要求或(ii)所有A类普通股已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或《证券法》第144条或任何其他类似效力规则出售。如果适用的州证券法要求,转售证券将仅通过注册或持牌经纪人或交易商出售。此外,在某些州,此处涵盖的转售证券不得出售,除非它们已在适用的州注册或具有出售资格,或者可获得并遵守注册或资格要求的豁免。
根据《交易法》下的适用规则和条例,任何从事转售证券分销的人不得在分销开始前的适用限制期内同时从事与A类普通股有关的做市活动,如条例M所定义。此外,售股股东将受《交易法》的适用条款及其下的规则和条例的约束,包括M条例,该条例可能会限制售股股东或任何其他人购买和出售A类普通股的时间。我们将向售股股东提供本招股说明书的副本,并告知售股股东需要在出售时或之前(包括通过遵守《证券法》第172条规则)向每位购买者交付本招股说明书的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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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税务
除非在下面的讨论中另有说明,本节是我们的中国大律师竞天公诚的意见,只要它涉及与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税务事项有关的法律结论。
以下对中国企业法律的简要说明旨在突出企业层面对我们的收益征税,这将影响股息的金额,如果有的话,我们最终能够支付给我们的股东。
我们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我们通过从中国子公司支付给我们的股息获得收益。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外国企业的中国来源收入,例如中国子公司支付给非居民企业权益持有人的股息,通常将按10%的税率缴纳中国预扣税,除非任何此类外国投资者的注册成立司法管辖区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规定了优惠税率或免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在中国境外设立且在中国境内具有“事实上的管理机构”的企业被视为“居民企业”,这意味着,出于企业所得税目的,其被以类似于中国企业的方式对待。尽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将“事实上的管理机构”定义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员工、会计、财产等方面进行实际、全面管理和控制的管理机构,但目前可获得的这一定义的唯一官方指南载于SAT第82号通知,该通知对确定中国控股的境外注册企业的税务居民身份提供了指导,该企业定义为根据外国或领土法律注册成立并以中国企业或企业集团为其主要控股股东的企业。尽管Global Mofy Cayman没有中国企业或企业集团作为我们的主要控股股东,因此不是SAT通知82所指的中国控制的离岸注册企业,但在没有具体适用于我们的指导的情况下,我们应用了SAT通知82中规定的指导来评估Global Mofy Cayman及其在中国境外组织的子公司的税务居留状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第82号通知,中国控股的离岸注册企业将因在中国拥有“事实上的管理机构”而被视为中国税务居民,只有在满足以下所有标准的情况下,才会对其全球收入征收中国企业所得税:(i)负责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场所主要位于中国境内;(ii)财务决策(如借款、出借、融资和财务风险管理)和人事决定(如任命、解聘和工资和工资)由位于中国境内的组织或人员决定或需要决定;(iii)主要财产、会计账簿、公司印章、企业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记录档案位于或保存在中国境内;(iv)有表决权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二分之一(或以上)习惯性居住在中国境内。
目前,我们并不知悉有任何公司结构与我们类似的离岸控股公司被中国税务机关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因此,我们认为,如果SAT通知82中规定的“事实上的管理机构”标准被视为适用于我们,则Global Mofy Cayman及其离岸子公司不应被视为中国税务目的的“居民企业”。然而,由于企业的税务居民身份须由中国税务机关确定,而有关适用于我们境外实体的“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一词的解释仍存在不确定性,我们将继续监控我们的税务状况。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i)如果分配股息的企业的住所在中国,或(ii)如果转让在中国注册的企业的股权实现收益,则此类股息或收益被视为中国来源的收入。企业所得税法下“住所”如何解释尚不明确,可能解释为企业是税务居民所在地的管辖范围。因此,如果我们在中国税务方面被视为中国税务居民企业,我们向非居民企业的海外股东支付的任何股息以及这些股东从我们的股份转让中实现的收益可能被视为中国来源的收入,因此将被征收最高10%的中国预扣税。我们无法提供“意愿”意见,因为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Jingtian & Gongcheng认为,就中国税务目的而言,公司及其境外子公司很有可能被视为非居民企业,因为我们不知道有任何公司结构与我们类似的境外控股公司在年度报告日期被中国税务机关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因此,我们认为,我们的海外股东收到的收入被视为中国来源的收入是可能的,但可能性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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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我们可能被归类为中国“居民企业”。这样的分类可能会对我们和我们的非中国股东造成不利的税务后果。”
我公司为WFOE及其子公司支付25%的EIT费率。EIT根据中国税法和会计准则确定的实体全球收入计算。如果中国税务机关出于企业所得税目的认定我们是中国居民企业,我们可能会被要求从我们支付给非居民企业股东的股息中预扣10%的预扣税。此外,非居民企业股东可能需要就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我们的A类普通股所实现的收益缴纳10%的中国预扣税,前提是此类收入被视为来自中国境内。目前尚不清楚,如果我们被确定为中国居民企业,我们的非中国个人股东是否会因这些非中国个人股东获得的股息或收益而被征收任何中国税。如果对非中国个人实现的股息或收益适用任何中国税,则通常适用20%的税率,除非根据适用的税收协定可以降低税率。然而,亦不清楚在公司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的情况下,公司的非中国股东是否能够主张其税务居住国与中国之间的任何税收协定的好处。中国政府没有指引表明在非中国公司被视为中国税务居民的情况下,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任何税收协定是否会适用,因此没有理由预期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税收协定可能对非居民企业产生何种影响。
香港税务
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实体须于截至2025年9月30日及2024年9月30日止各年度按16.5%的税率在香港缴纳利得税。
开曼群岛税务
开曼群岛目前不对基于利润、收入、收益或增值的个人或公司征税,也不存在遗产税或遗产税性质的税收。除可能适用于在开曼群岛执行或在执行后带入开曼群岛管辖范围内的文书的印花税外,没有开曼群岛政府征收的可能对公司具有重大意义的其他税项。在开曼群岛,开曼群岛公司发行股份或任何股份转让(持有开曼群岛土地权益的公司除外)无需缴纳印花税。开曼群岛没有外汇管制条例或货币限制。
就我们的A类普通股支付股息和资本将不会在开曼群岛征税,向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任何持有人(视情况而定)支付股息或资本将不需要预扣税款,处置我们的A类普通股所获得的收益也不会被征收开曼群岛所得税或公司税。
在开曼群岛,就股份的发行或就股份的转让文书无须缴付印花税,但如转让文书是在开曼群岛签立、或正本或带入开曼群岛,则须就转让文书缴付印花税。
美国联邦所得税
有关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的信息在我们最近的20-F表格年度报告中的“10.E.税收-美国联邦所得税”标题下列出,该表格通过引用并入本招股说明书,并由我们随后根据《交易法》提交的文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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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列出除承销折扣和佣金外,我们就发行正在注册的证券应付的估计成本和费用。显示的所有金额均为估算值,SEC注册费除外。
| SEC注册费 | $ | 2,672.24 | ||
| 金融业监管局收费 | $ | * | ||
| 法律费用和开支 | $ | * | ||
| 会计费及开支 | $ | * | ||
| 杂项 | $ | * | ||
| 合计 | $ | * |
| * | 由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提供,或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以表格6-K提交的报告的展品,该报告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注册声明。仅为该项目估算。实际费用可能会有所不同。 |
我们的重要合同在通过引用并入本招股说明书的文件中进行了描述。见下文“以引用方式纳入文件”。
除我们最近的20-F表格年度报告中另有说明外,在我们根据《交易法》提供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并在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6-K表格的报告中,自2025年9月30日以来未发生任何可报告的重大变化。
45
我们正由Ortoli Rosenstadt LLP代理有关美国联邦证券和纽约州法律的某些法律事务。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根据本招股章程不时提供的证券的合法性及有效性由Ogier通过。Ortoli Rosenstadt LLP可就受开曼群岛法律管辖的事项依赖Ogier。
如果与根据本招股说明书进行的发售有关的法律事项由法律顾问传递给承销商、交易商或代理人,该法律顾问将在与任何此类发售有关的适用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列出。
鉴于上述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和会计方面的权威,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注册报表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年度、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已依据Golden Ocean FAC PAC、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年度的YCM CPA INC.和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年度的Marcum Asia CPAs LLP的审计报告列入。Golden Ocean FAC PAC的办公室位于Penninsula Plaza 111 North Bridge Road,# 25-001 Singapore 179098。YCM CPA INC.的办公室位于4482 Barranca PKWY,Suite 239,Irvine,加利福尼亚州 92604。Marcum Asia CPAs LLP的办公室位于7 Pennsylvania Plaza Suite 830,New York,NY 10001。
我们的任何指定专家或顾问均未在或有基础上受聘,或拥有对该人具有重要意义的我们的股份数量(或我们的子公司的股份),或对我们具有重大、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或取决于发行成功与否。
我们于2021年9月29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为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因为与成为开曼群岛公司相关的某些好处,例如政治和经济稳定、有效的司法系统、有利的税收制度、没有外汇管制或货币限制以及提供专业和支持服务。然而,与美国相比,开曼群岛的证券法体系欠发达,为投资者提供的保护明显少于美国。此外,开曼群岛公司可能没有资格在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我们几乎所有的资产都位于中国。此外,我们的所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为中国国民或居民,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位于美国境外。因此,投资者可能难以在美国境内向我们或这些人送达诉讼程序或对我们或他们执行在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包括基于美国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的判决。
我们已指定Cogency Global Inc.作为我们的代理人,就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的联邦证券法在美国纽约南区地区法院对我们提起的任何诉讼或根据纽约州证券法在纽约州纽约州县的纽约州最高法院对我们提起的任何诉讼接受诉讼服务。
46
Ogier,我们关于开曼群岛法律的法律顾问,以及Jingtian & Gongcheng,我们关于中国法律的法律顾问,已告知我们,对于开曼群岛或中国的法院是否会(i)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作出的判决,或(ii)受理在开曼群岛或中国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提起的原始诉讼,存在不确定性。
我们的开曼群岛律师进一步告知我们,美国和开曼群岛之间目前没有规定执行判决的法定强制执行或条约。然而,在美国获得的判决,可以在开曼群岛法院通过在开曼群岛大法院就外国判决债务启动的诉讼,在普通法上得到开曼群岛法院的承认和执行,而无需对基础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任何重新审查,前提是:(i)由具有管辖管辖权的外国法院作出判决;(ii)对判决债务人施加支付已作出判决的清算款项的责任;(iii)是最终的和决定性的;(iv)不涉及税收,罚款或处罚;(v)不是通过欺诈获得的;(vi)不属于违反开曼群岛自然正义或公共政策的强制执行类型。此外,不确定开曼群岛法院是否会执行:(1)美国法院在针对我们或其他人的诉讼中获得的基于美国联邦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的判决;或(2)基于《证券法》对我们或其他人提起的原始诉讼。我们的开曼群岛律师已告知我们,如果开曼群岛法院判定根据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从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导致支付具有刑事或惩罚性性质的付款义务,则开曼群岛法院不太可能执行该判决。
竞天公诚进一步告知我们,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是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作出的规定。中国法院可以根据中国与作出判决的国家之间的条约或根据司法管辖区之间的对等,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竞天公诚进一步告知,中美之间不存在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判决的条约或其他形式的互惠,从而使美国法院判决在中国的承认和执行变得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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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允许我们将我们提交或提供给它的文件“通过引用纳入”这份招股说明书,这意味着我们可以通过向您推荐这些文件向您披露重要信息。我们以引用方式纳入本招股章程的资料构成本招股章程的一部分。当我们通过向SEC提交未来文件更新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中包含的信息时,本招股说明书中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信息被视为自动更新并被取代。换言之,在本招股章程所载信息与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的信息发生冲突或不一致的情况下,你方应依赖其后提交的文件所载信息。
我们通过引用将下列文件纳入本招股章程:
| ● | 我们的年度报告表格20-F于2026年1月9日向SEC提交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年度; |
| ● | 我们目前的报告表格6-K于2026年1月12日向SEC提交(在以引用方式明确纳入我们根据《证券法》提交的有效注册声明的范围内); |
| ● | 我们的登记声明中对我们普通股的描述表格8-A,于2023年10月6日向SEC提交,以及为更新此类描述而提交的任何修订或报告; |
| ● | 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之后和本招股说明书所提供的证券的发行终止之前向SEC提交的任何关于20-F表格的未来年度报告;和 |
| ● | 我们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之后向SEC提交的任何外国私人发行人在表格6-K上的未来报告,这些报告在此类报告中被确定为通过引用并入本招股说明书构成部分的注册声明中。 |
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的文件所载的任何陈述,如本招股章程所载的陈述,或亦以引用方式并入或被视为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的任何其他随后提交的文件所载的陈述,将被视为就本招股章程而言已修改或取代该陈述。修改或取代声明无需说明其已修改或取代先前声明或包括其修改或取代的文档中列出的任何其他信息。
除非以引用方式明确并入,否则本招股说明书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视为以引用方式并入向SEC提供但未向SEC提交的信息。本招股说明书中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所有文件的副本,除该等文件的展品外,除非该等展品特别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否则将免费提供给每一人,包括任何实益拥有人,他们应该人的书面或口头请求收到本招股说明书的副本,该人向:Global MOFY AI LIMITED,No. 102,1st Floor,No. 1:1:1:1:1:1:1:1:1:1:1:1:1:1:1:1:1:1:1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西店记忆文创小镇A12,100000。
您应仅依赖我们通过引用纳入或在本招股说明书中提供的信息。我们没有授权任何人向您提供不同的信息。我们没有在任何不允许要约或出售的司法管辖区提出任何出售这些证券的要约。你方不应假定本招股章程所载或以提述方式纳入的资料在载有该等资料的文件日期以外的任何日期均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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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SEC规则允许的情况下,本招股说明书省略了本招股说明书构成部分的注册声明中包含的某些信息和展品。由于本招股说明书可能不包含您可能认为重要的所有信息,您应该查看这些文件的全文。如果我们已将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作为证物提交给本招股说明书构成部分的注册声明,您应该阅读证物以更全面地了解所涉及的文件或事项。本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的每项声明,包括上文讨论的通过引用并入的声明,均通过引用实际文件对其整体进行限定。
我们须遵守适用于外国私人发行人的《交易法》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要求。因此,我们被要求向SEC提交报告,包括20-F表格的年度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所有向SEC提交的信息都可以通过互联网在SEC网站www.sec.gov上进行检查,并在SEC维护的公共参考设施复制,地址为100 F Street,N.E.,Washington,D.C. 20549。你可以要求这些文件的副本,在支付复制费后,通过写信给SEC。
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根据《交易法》,我们免于(其中包括)规定提供代理声明和内容的规则,我们的执行官、董事和主要股东免于《交易法》第16条中包含的报告和短期利润回收条款。此外,根据《交易法》,我们将不会像根据《交易法》注册证券的美国公司那样频繁或迅速地向SEC提交定期或当前报告和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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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MOFY AI有限公司
最多15,000,000股A类普通股
前景
本招股章程日期为,2026
第二部分
Prospectus中不需要的信息
项目8。董事及高级人员的赔偿
开曼群岛法律没有限制公司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可能在多大程度上规定对高级职员和董事的赔偿,但开曼群岛法院可能认为任何此类规定违反公共政策的情况除外,例如针对受赔偿人自己的欺诈、不诚实、故意违约或故意疏忽或犯罪后果提供赔偿。我们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规定,对高级职员和董事以其身份所遭受的损失、损害、成本和费用进行赔偿,除非此类损失或损害是由于他们自己的不诚实、欺诈、故意疏忽或违约而产生的。
就根据上述条款可能允许我们的董事、高级职员或控制我们的人就《证券法》产生的责任进行赔偿而言,我们已获悉,SEC认为,此类赔偿违反了《证券法》中所述的公共政策,因此根据美国法律,无法执行。
就证券发售订立的任何承销协议也将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对我们以及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进行赔偿。
项目9。展品
现附上以下展品:
| + | 随此提交 |
| * | 如有必要,将在本登记声明生效后通过对登记声明的修订或通过引用以表格6-K提交的与根据本协议发售的股份的包销发售有关的当前报告而纳入。 |
二-1
项目10。事业
以下签署的注册人在此承诺:
| (1) | 在提出要约或出售证券的任何期间,提交对本登记声明的生效后修订: |
| (一) | 包括1933年《证券法》第10(a)(3)节要求的任何招股说明书; |
| (二) | 在招股章程中反映在注册声明生效日期(或其最近的生效后修订)后出现的任何事实或事件,而这些事实或事件个别地或总体上代表注册声明所载信息的根本变化。尽管有上述规定,任何发售证券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如果所发售证券的总美元价值不会超过已登记的金额)以及任何偏离估计最高发售范围的低端或高端的情况,可通过根据规则424(b)向委员会提交的招股说明书的形式反映出来,如果总量和价格的变化合计代表有效注册声明中“注册费计算”表中规定的最高总发售价格的变化不超过20%;和 |
| (三) | 包括与先前未在注册声明中披露的分配计划有关的任何重要信息或在注册声明中对此类信息的任何重大更改。 |
| (2) | 为确定1933年《证券法》规定的任何责任,每项此类生效后修订均应被视为与其中所提供的证券有关的新登记声明,届时发行此类证券应被视为其首次善意发行。 |
| (3) | 以生效后修订的方式将任何正在登记且在发售终止时仍未售出的证券从登记中移除。 |
| (4) | 在任何延迟发售开始时或在整个持续发售期间提交注册报表的生效后修订,以包括表格20-F第8.A项要求的任何财务报表。无需提供该法案第10(a)(3)节另有规定的财务报表和信息,条件是注册人通过生效后修订的方式在招股说明书中包括根据本第(4)款要求的财务报表和其他必要信息,以确保招股说明书中的所有其他信息至少与这些财务报表的日期一样最新。尽管有上述规定,关于F-3表格上的登记报表,如果此类财务报表和信息包含在注册人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条或第15(d)条向委员会提交或提交的定期报告中,并以引用方式并入F-3表格,则无需提交生效后的修订以包括该法案第10(a)(3)条或S-X条例第3-19条要求的财务报表和信息。 |
| (5) | 即,为了根据1933年《证券法》确定对任何购买者的赔偿责任: |
| (一) | 如果登记人依赖第430b条规则: |
| (a) | 注册人根据规则424(b)(3)提交的每份招股章程应被视为注册声明的一部分,自已提交的招股章程被视为注册声明的一部分并包含在注册声明中之日起;和 |
| (b) | 根据规则424(b)(2)、(b)(5)或(b)(7)要求提交的每份招股说明书,作为依据规则430B提交的与根据规则415(a)(1)(i)、(vii)或(x)为提供1933年《证券法》第10(a)条所要求的信息而进行的发售有关的注册声明的一部分,应被视为在该招股说明书生效后首次使用该形式的日期或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发售中的第一份证券销售合同日期中较早的日期的注册声明的一部分并包含在注册声明中。根据第430B条的规定,就发行人和在该日期为承销商的任何人的责任而言,该日期应被视为该招股章程所涉及的登记声明中与证券有关的登记声明的新生效日期,届时发行该等证券应被视为其首次善意发行。但条件是,在作为注册声明一部分的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中作出的任何声明,或在作为注册声明一部分的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中通过引用并入或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的文件中作出的任何声明,就在该生效日期之前有销售合同时间的买方而言,将不会取代或修改在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中作出的任何声明,而该声明或招股章程中曾是注册声明的一部分,或在紧接该生效日期之前在任何该等文件中作出的任何声明;或 |
二-2
| (二) | 如果注册人受第430C条规则的约束,根据第424(b)条作为与发售有关的注册声明的一部分提交的每份招股说明书,除了依赖于第430B条规则的注册声明或依赖于第430A条规则提交的招股说明书之外,应被视为注册声明的一部分,并在其生效后首次使用之日包含在注册声明中。但条件是,在作为注册声明一部分的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中作出的任何声明,或在作为注册声明一部分的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中通过引用并入或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的文件中作出的任何声明,对于在该首次使用之前具有销售合同时间的购买者而言,将取代或修改在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中作出的任何声明,该声明或招股章程中作出的任何声明是注册声明的一部分,或在紧接该首次使用日期之前在任何该等文件中作出的任何声明。 |
| (6) | 为确定注册人根据1933年《证券法》在证券的初始分配中对任何买方的责任:以下签名的注册人承诺,在根据本登记声明对以下签名的注册人进行的证券的首次发售中,无论向买方出售证券所采用的承销方式如何,如果通过以下任何通信方式向该买方发售或出售证券,则以下签名的注册人将是买方的卖方,并将被视为向该买方发售或出售该等证券: |
| (一) | 根据规则424要求提交的与发售有关的任何初步招股说明书或以下签名注册人的招股说明书; |
| (二) | 任何由以下署名注册人或代表其拟备或由以下署名注册人使用或提述的与发售有关的免费书面招股章程; |
| (三) | 任何其他与发售有关的免费书面招股章程中载有有关以下签署的注册人或其证券的重要信息的部分,由以下签署的注册人或其代表提供;和 |
| (四) | 以下签署的注册人向买方作出的任何其他通讯,即要约中的要约。 |
| (b) | 以下签名的注册人在此承诺,为确定根据1933年《证券法》承担的任何责任,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节或第15(d)节提交的注册人年度报告的每次提交(以及在适用情况下,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5(d)节提交的员工福利计划年度报告的每次提交)以引用方式并入注册声明中的,应被视为与其中提供的证券有关的新的注册声明,届时发行该等证券,即视为其首次善意发行。 |
| (c)-(g) | 不适用。 |
| (h) | 如存在任何条文或安排,据此,注册人可就根据《证券法》产生的责任向注册人的董事、高级人员或控制人作出赔偿,或承销协议载有一项条文,据此,注册人就该等责任向承销商或控制人作出赔偿,而注册人的董事、高级人员或控制人为该等承销商或控制人,或为该等承销商的任何商号的成员,而该等人不放弃该等赔偿的利益,就根据1933年《证券法》产生的赔偿责任而言,根据上述规定或其他规定,可能允许注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制人获得赔偿,注册人已被告知,SEC认为,此类赔偿违反了1933年《证券法》中所述的公共政策,因此不可执行。倘针对该等法律责任提出的赔偿要求(注册人支付注册人的董事、高级人员或控制人为成功抗辩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而招致或支付的费用除外)由该董事、高级人员或控制人就正在登记的证券提出,则注册人将,除非其大律师认为该事项已通过控制先例解决,向具有适当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其作出的此类赔偿是否违反1933年《证券法》中所述的公共政策的问题,并将受此类问题的最终裁决管辖。 |
| (一) | 不适用。 | |
| (j) | 以下签名的注册人在此承诺根据委员会根据该法案第305(b)(2)条规定的规则和条例提交申请,以确定受托人根据《信托契约法》(“法案”)第310条(a)款行事的资格。 | |
| (k) | 不适用。 |
二-3
签名
根据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注册人证明其有合理理由相信其符合在F-3表格上提交的所有要求,并已正式安排本注册声明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于2026年1月28日在中国北京签署,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 环球MOFY AI有限公司 | ||
| 签名: | /s/杨浩刚 | |
| 郝刚阳 | ||
| 首席执行官 | ||
| (首席执行官) | ||
根据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本登记声明已由以下人员在所示日期以身份签署。
| 签名 | 标题 | 日期 | ||
| /s/杨浩刚 | 首席执行官兼董事会主席 | 2026年1月28日 | ||
| 姓名:Haogang Yang | (首席执行官) | |||
| /s/Chen Chen | 首席财务官兼董事 | 2026年1月28日 | ||
| 姓名:Chen Chen | (首席会计和财务干事) | |||
| /s/张杰 | 董事 | 2026年1月28日 | ||
| 姓名:迟晨 | ||||
| /s/芮冬 | 董事 | 2026年1月28日 | ||
| 姓名:芮冬 | ||||
| /s/齐晓红 | 董事 | 2026年1月28日 | ||
| 姓名:齐晓红 |
II-4
注册人的授权美国代表签署
根据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注册人的正式授权代表已于2026年1月28日在纽约州纽约市的F-3表格上签署了这份注册声明。
| COGENCY Global INC。 | |||
| 签名: | /s/科琳·A·德弗里斯 | ||
| 姓名: | 科琳·德弗里斯 | ||
| 职位: | 代表Cogency Global Inc.担任高级副总裁。 | ||
二-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