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2
美泰公司
第一补充契约
截至2025年11月17日
美国银行信托公司,全国协会
作为受托人
目 录
| 页 | ||||||
| 第一条解释 |
1 | |||||
| 第1.01款 |
与基础契约一起阅读 | 1 | ||||
| 第1.02款 |
大写条款 | 2 | ||||
| 第二条对基准指数的修正 |
2 | |||||
| 第2.01款 |
基础契约的修订 | 2 | ||||
| 第3条注 |
25 | |||||
| 第3.01款 |
笔记 | 25 | ||||
| 第3.02款 |
到期日 | 25 | ||||
| 第3.03款 |
表格;利息的支付 | 25 | ||||
| 第四条赎回 |
26 | |||||
| 第4.01款 |
赎回 | 26 | ||||
| 第五条杂项 |
27 | |||||
| 第5.01款 |
批准契约 | 27 | ||||
| 第5.02款 |
管辖法律;放弃陪审团审判;同意管辖 | 27 | ||||
| 第5.03款 |
对应原件 | 27 | ||||
| 第5.04款 |
目录、标题等 | 28 | ||||
| 第5.05款 |
受托人 | 28 | ||||
展览
| 附件 A | 票据的形式 |
i
特拉华州公司(“公司”)与美国银行信托公司National Association(一家全国性银行协会)作为下文所述义齿下的受托人(“受托人”)于2025年11月17日签署的第一份补充契约。
然而,公司与受托人订立日期为本协议日期的契约(“基础契约”,由本第一份补充契约补充,日期为本协议日期(“第一份补充契约”),以及对其的任何进一步修订或补充,统称为“契约”),规定发行2030年到期的5.000%优先票据;
然而,契约规定,除其他外,在执行基础契约后,公司可通过一项或多项董事会决议、高级职员证书或补充契约规定根据其第2.1节发行证券;
然而,基础契约规定,任何证券的条款和条件应在一项或多项董事会决议、高级职员证书或根据董事会决议批准的补充契约中确立;
然而,根据截至2025年9月11日的董事会决议,公司已授权发行本金总额为600,000,000美元的2030年到期的5.000%优先票据;
然而,公司已要求受托人加入执行此第一份补充契约;及
然而,为了使这第一个补充契约成为当事人的有效协议和基础契约的有效补充,所有必要的事情都已经做了。
因此,为了并考虑到本协议和契约中所载的前提和共同契约以及其他良好和有价值的对价(其收到和充分性在本协议中得到确认),公司和受托人特此同意,为了所有持有人的平等和可评定的利益,如下:
第一条
口译
第1.01节与基础契约一起阅读。
这第一份补充契约是对基础契约的补充,以后应一并阅读,并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对票据(定义见下文)具有效力,犹如基础契约和这第一份补充契约的所有规定均包含在一份文书中一样。
第1.02节大写术语。
此处使用但未定义的所有大写术语应具有基础义齿中归属于此类术语的含义。
第二条
对基础契约的修正
自本第一个补充义齿之日及之后生效,现将义齿修订如下:
第2.01节对基础契约的修正。
(a)就票据而言,现修订基本契约第1.1节,以按适当字母顺序修订或增加以下定义的术语:
“低于投资级评级事件”应被视为发生于控制权变更发生后的第60天(如果票据的评级在该第60天处于任何评级机构可能下调的公开宣布的考虑中,则该日期应被延长,此类延期将持续至考虑此类可能降级的评级机构(x)将票据评级定为低于投资级评级或(y)公开宣布不再考虑可能降级的票据之日;但不得发生此类延期如任何评级机构对票据的投资级评级在该第60天不受可能降级的审查);进一步规定,因特定评级下调而产生的低于投资级评级事件不应被视为就特定控制权变更发生(因此,就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的定义而言,不应被视为低于投资级评级事件)如任何作出本定义所认可的评级下调的评级机构未宣布或公开确认或告知公司该下调是全部或部分由适用的控制权变更所构成或产生的任何事件或情况的结果(无论适用的控制权变更是否应在以下投资级别评级事件发生时发生)。
“受益所有人”具有《交易法》第13d-3条和第13d-5条赋予该词的含义,但在计算任何特定“人”的受益所有权时(因为该术语在《交易法》第13(d)(3)条中使用),该“人”将不会被视为拥有该“人”仅在尚未发生的任何未来事件或意外事件(包括时间流逝)发生时才有权获得或投票的任何证券的受益所有权。“实益拥有权”、“实益拥有权”、“实益拥有权”等词语具有相应含义。
“董事会”是指,就任何人而言,该人的董事会、经理董事会、唯一成员或管理成员或其他理事机构,或如果该人由单一实体拥有或管理,则该实体的董事会、经理董事会、唯一成员或管理成员或其他理事机构,或在每种情况下,其任何正式授权的委员会,“董事”一词是指董事会成员。
“股本”是指:
(1)如属法团,法团股份;
(2)如属协会或商业实体,公司股票的任何和所有股份、权益、参与、权利或其他等价物(无论其如何指定);
2
(3)就合伙或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合伙或会员权益(不论一般或有限);及
(4)任何其他权益或参与,赋予某人收取发行人的损益份额或资产分配的权利(为免生疑问,理解并同意,与员工福利有关的“现金结算的幻影增值计划”不需要股息或分配,不构成股本)。
“控制权变更”是指以下任一事件:
(1)在一项或多项系列关联交易中,将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资产作为一个整体直接或间接出售、转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合并或合并的方式除外)予任何人,但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之一除外;
(2)任何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合并或合并)的完成,其结果是任何人直接或间接成为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票或公司有表决权股票重新分类、合并、交换或变更的其他有表决权股票的50%以上的实益拥有人(定义见《交易法》第13d-3条和第13d-5条),以投票权而非股份数量衡量;或者
(3)采纳与公司清盘或解散有关的计划。
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1)公司成为一家控股公司的直接或间接全资子公司,且(2)(i)紧接该交易后该控股公司的有表决权股份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与紧接该交易前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持有人基本相同,或(ii)紧接该交易后,则该交易将不被视为涉及上文第(2)条规定的控制权变更,紧接该交易前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持有人(或满足本句要求的其他控股公司)是该控股公司超过50%有表决权股份的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人。该定义中使用的“人”一词具有《交易法》第13(d)(3)条赋予的含义。
“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是指就票据而言,同时发生控制权变更和低于投资级评级事件。
“法典”是指不时修订的1986年美国国内税收法典。
“合并净资产”是指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金额,等于(a)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合并基础上的总资产减去(b)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合并基础上的总负债。
“持续”是指,就任何违约或违约事件而言,此类违约或违约事件尚未得到纠正或豁免。
“信贷协议”指由担保人和其他借款人(如有的话)不时作为其当事人、其中指定的金融机构和作为行政代理人的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N.A.)就截至2024年7月15日(经本协议日期修订)的循环信贷融资订立的信贷协议。
3
“最终票据”是指以持有人名义注册的、基本上以本协议的附件 A形式存在的凭证式票据,但该票据不应带有全球票据图例,且不应附有“全球票据增减明细表”。
“分割人”具有“分割人”定义中赋予的含义。
“分立”是指一个人(“分立人”)的资产、负债和/或义务在两个或多个人之间的分割(无论是根据“分立计划”或类似安排),其中可能包括也可能不包括分立人,据此,分立人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
“分立继承人”是指在分立人的分立完成后,持有该分立人在紧接该分立完成前先前持有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资产、负债和/或义务的任何人。分立人在分立后保留其任何资产、负债和/或义务的,在发生分立时视为分立继承人。
“股本权益”是指股本和所有认股权证、期权或其他获得股本的权利(但不包括仅因或有事项的发生而产生的任何股本或任何可转换为股本或可交换为股本的债务证券)。
“现有契约”指公司与美国银行信托公司National Association(作为MUFG Union Bank,N.A.的利益继承人)作为受托人签订的日期为2010年9月30日(并经修订和补充至今)的契约。
“现有非担保票据”是指(1)本金总额为2.5亿美元、于2040年到期的6.200%优先票据和(2)本金总额为3亿美元、于2041年到期的5.450%优先票据。
“现有2026年票据”是指公司发行的本金总额为6亿美元、利率为3.375%、于2026年到期的优先票据,所有这些票据将以票据所得款项净额的一部分进行赎回。
“现有2027年票据”指公司发行的本金总额为6亿美元、利率为5.875%、于2027年到期的优先票据。
“现有2029年票据”指公司发行的本金总额为6亿美元、利率为3.750%、于2029年到期的优先票据。
“现有票据”是指(1)现有非担保票据、(2)现有2026年票据、(3)现有2027年票据、(4)现有2029年票据。
“第一个补充契约”是指公司与受托人之间的第一个补充契约,日期为本协议日期。
“惠誉”是指Fitch,Inc.或其评级机构业务的任何继承者。
“全球票据”是指登记在其持有人名下的凭证式票据,其实质形式为本协议的附件 A。
“全球票据图例”是指第2.14(b)节中规定的图例,这些图例必须放置在根据本契约发行的所有全球票据上。
4
“担保”对任何人而言,是指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和与之相关的偿付协议)直接或间接对任何债务或其他义务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提供的担保(在正常业务过程中通过可转让票据背书进行托收的方式除外)。
“负债”是指,就任何人而言,且不重复:
(1)该人的任何法律责任(a)就所借款项,或(b)为该人的帐户提供任何信用证以支持该人或其他人的债务,或(c)由就收购任何种类的业务、财产或资产(贸易应付款项或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流动负债除外)而提供的债券、票据、债权证或类似票据(包括购置款债务)证明,或(d)就支付与资本化租赁债务有关的款项;
(二)前述第(1)款所述他人的任何责任,该人已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属于其法律责任的;及
(3)上述第(1)及(2)条所提述类别的任何法律责任的任何修订、补充、修改、延期、续期、延期或退还。
“利息支付日”是指,就初始票据而言,每年的5月17日和11月17日,自2026年5月17日开始,就任何额外票据而言,则为公司根据第一补充契约第3.01节的规定可能指定的利息支付日,并在每种情况下,于票据规定的到期日结束。
“投资”是指,就任何人而言,(1)该人以(i)贷款(包括债务担保)形式对其他人(包括关联公司)的所有投资,(ii)垫款或出资(不包括应收账款、贸易信贷和垫款或向客户、经销商、供应商和分销商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向高级职员、董事、经理、雇员、顾问和独立承包商支付的工资、佣金、差旅和类似垫款),以及(iii)为考虑债务、股权而购买或其他收购,或任何此类其他人所发行的其他证券和(2)按公认会计原则要求以与本定义第(1)条所包括的其他投资相同的方式在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分类的投资,前提是此类交易涉及现金或其他财产的转移。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经营租赁担保视为投资。
“投资级评级”是指穆迪给予等于或高于Baa3(或同等评级)、标普给予BBB-(或同等评级)、惠誉给予BBB-(或同等评级)的评级,或任何其他评级机构给予同等评级。
“发行日期”指2025年11月17日,即票据根据本契约发行的日期。
“合营企业”是指任何合营企业或类似安排(在每种情况下,无论法律形式如何),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安排、利润分享安排或其他合同安排,根据这些安排,非公司或公司关联公司的人在该合营企业中拥有至少10%的经济利益。
“穆迪”是指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Moody’s Investors Service,Inc.)或其评级机构业务的任何继承者。
5
“义务”是指任何本金、利息(包括在破产、重组或类似程序中按照相关文件中规定的费率提交申请后产生的任何利息,无论此类利息是否是适用的州、联邦或外国法律允许的索赔)、溢价、罚款、费用、赔偿、补偿(包括但不限于与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有关的补偿义务)、损害赔偿以及根据管辖任何债务的文件应付的其他责任。
“普通课程留置权”是指:
(1)对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财产征收的税款、评税或政府收费或征费的留置权,如果这些留置权在当时不得拖欠或其后可以不受处罚地支付,或正在善意地和通过适当的程序提出争议,并且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应已在公司账簿上为其预留足够的准备金;
(二)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为逾期不超过60天的债务提供担保的、或者正受到适当程序善意争议的、按照公认会计原则已在公司账簿上计提充分准备金的法律规定的留置权,如承运人、仓库管理人、房东、材料人、机械师的留置权和其他类似的留置权;
(3)根据工人补偿法、失业保险、养老金或其他社会保障或退休福利或类似立法产生的质押或存款产生的留置权(经修订的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规定的任何留置权除外);
(4)有利于履约、担保、投标、赔偿、保证、解除、上诉或类似债券的发行人的留置权,或就其他监管规定或已签发的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在其正常业务过程中根据该人的请求并为该人的账户而提供的完成担保(在每种情况下);
(五)公用事业地役权、建筑物限制以及与性质类似的财产一般存在的性质,且不以任何重大方式影响其适销性或干扰其在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视情况而定)业务中的使用的不动产的其他产权负担或费用;
(6)与公司尚未用尽其上诉权利的判决或其他法院命令的裁决或和解有关的留置权;
(7)(i)公司或附属公司授予的许可和分许可,(ii)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由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作为出租人或转出租人)授予或转租给第三方的租赁或转租,以及(iii)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与第三方就开发、营销和/或销售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产品和媒体内容(在每种情况下,在公司或任何该等附属公司的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的特许经营或共同开发安排,不对公司业务构成实质性干扰,整体而言,且不以提供留置权、担保权益、押记、抵押、质押或其他此类产权负担为另一项义务提供担保为目的;
(8)依据任何合营企业或类似协议对任何合营企业或类似安排的股权进行的任何产权负担或限制(包括看跌期权安排和优先购买权及类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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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司或任何子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就货物的销售或购买与供应商有条件销售、所有权保留、托运或类似安排而产生的留置权;及
(十)与正常经营过程中授予的电影、情节资产有关的著作权留置权。
“许可留置权”是指,就任何人而言:
(1)在发行日期存在的留置权或根据本契约产生的留置权;
(2)任何在发行日存在的留置权的任何延期、续期或替换(或连续延期、续期或替换),如限于受留置权延期、续期或替换所规限的同一财产,并担保不超过由该留置权所担保的金额;
(3)流动资产上的留置权(或为清偿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应收账款而收取的任何本票上的留置权,而在紧接该等清偿之前,该等应收账款须受该等留置权规限)担保为营运资金需求提供资金而招致的债务,但该等债务以不迟于发生日期起计36个月到期的留置权作担保;
(4)在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过程中产生且仅在持续的情况下产生的任何普通课程留置权;
(5)对在收购时存在于其上的任何以后获得的财产(包括由于另一实体合并或合并为公司或附属公司)的留置权,但该等留置权(i)不是与所获得的财产的收购有关或在考虑中发生的,除非本定义第(6)条允许,且(ii)不延伸至或涵盖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但如此获得的财产除外;
(6)购买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取得或持有的任何不动产或个人财产(包括固定装置和其他设备)上或其中的金钱留置权,以担保该财产的购买价格或担保仅为与该财产有关的购置或改进或建造费用的融资或再融资目的而招致的债务,但该留置权不得延伸至或涵盖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但被收购或改进的财产除外;
(7)出租人在受任何资本化租赁义务或根据第4.6条所述契诺所准许的售/回租交易规限的财产上的任何权益或所有权;及
(8)以本金总额不超过(i)450,000,000美元和(ii)合并净值20%两者中较高者为担保债务的资产的其他留置权。
“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指与票据发售有关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日期为2025年11月5日。
“合格应收款融资”是指应收款子公司满足以下条件的任何应收款融资:
(1)公司董事会或公司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母公司应已善意地确定该等合资格应收款项融资(包括融资条款、契诺、终止事件和其他规定)在总体上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经济上是公平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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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向应收款项附属公司出售的所有应收账款及相关资产均按公允市场价值(由公司善意厘定)进行;及
(3)融资条款、契诺、终止事件及其其他条款为市场条款(由公司善意确定),可能包括标准证券化承诺。
为担保任何债务而授予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应收款子公司除外)的任何应收账款的担保权益,不应被视为合格的应收款融资。
“评级机构”是指(1)惠誉、穆迪和标普各自以及(2)如果惠誉、穆迪或标普因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停止对票据评级,则为公司或公司任何直接或间接母公司根据《交易法》第3(a)(62)节含义内的“国家认可的统计评级组织”,作为惠誉、穆迪或标普(视情况而定)的替代机构。
「应收款项融资」指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可能订立的任何交易或一系列交易,据此,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可向(1)应收款项附属公司(如属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转让)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及(2)任何其他人(如属应收款项附属公司转让),或可授予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应收账款(不论现时存在或将来产生)的担保权益,以及与之相关的任何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为此类应收账款提供担保的所有抵押品、所有合同以及与此类应收账款有关的所有担保或其他义务、此类应收账款的收益以及与涉及应收账款的资产证券化交易相关的通常转让的或通常授予担保权益的其他资产以及公司或任何此类子公司就此类应收账款订立的任何互换合同。
“应收款回购义务”是指合格应收款融资中的应收款卖方因违反陈述、保证或契诺或其他原因而产生的回购应收款的任何义务,包括由于应收款或其部分因卖方采取的任何行动、未采取行动或与卖方有关的任何其他事件而成为任何声称的抗辩、争议、抵消或任何种类的反索赔的结果。
「应收款项附属公司」指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或为与公司进行合资格应收款项融资而成立的另一人,而公司或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或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母公司在其中进行投资,且公司或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或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母公司向其转让应收款项及相关资产)除与公司的应收款项融资有关外,不从事任何活动
8
及其附属公司或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母公司及其所有收益及与之有关的所有权利(合约或其他)、抵押品及其他资产,以及任何附带或与该等业务有关的业务或活动,并由公司董事会或公司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母公司(如下文所规定)指定为应收款项附属公司及:
(1)任何部分的债务或其中(i)由公司或公司任何其他附属公司担保的任何其他债务(或有或其他)(不包括根据标准证券化承诺对债务(债务的本金和利息除外)的担保),(ii)以标准证券化承诺以外的任何方式向公司或公司任何其他附属公司追索或承担义务,或(iii)将公司或公司任何其他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直接或间接、或有或其他方式予以清偿,依据标准证券化承诺的除外;
(2)公司或公司任何其他附属公司均未与其订立任何重要合约、协议、安排或谅解,但公司合理地认为对公司或该附属公司有利的条款不低于当时可能从非公司联属公司的人士处取得的条款;及
(3)本公司或本公司任何其他附属公司均无义务维持或保持该实体的财务状况或促使该实体实现一定水平的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或公司任何直接或间接母公司作出的任何该等指定,须向受托人提交一份公司董事会或公司任何直接或间接母公司作出该等指定的决议的核证副本及一份证明该等指定符合上述条件的高级人员证明书,作为向受托人作出的证明。
任何适用的利息支付日期的应付利息的“记录日期”是指,就初始票据而言,5月1日或11月1日(无论是否为营业日)。
“标普”是指标普全球评级、标准普尔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或其评级机构业务的任何后续业务。
“标准证券化承诺”是指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订立的、经公司善意认定为应收款项融资惯例的陈述、保证、契诺、赔偿和履约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与应收款项附属公司的资产服务有关的陈述、保证、契诺、赔偿和保证,据了解,任何应收款回购义务应被视为标准证券化承诺。
“次级债务”是指就公司而言,公司的任何债务,根据其条款在受偿权方面明确从属于票据。
“附属公司”具有在发行日生效的现有契约中规定的含义。
任何人在任何日期的“有投票权股份”指该人当时有权在该人的董事会选举中投票(不考虑任何意外情况的发生)的股本。
任何人的“全资附属公司”指该人的直接或间接附属公司,其100%的已发行股本或其他所有权权益(在适用法律要求的范围内要求由外国国民或其他第三方持有的董事合资格股份或股份或权益除外)在当时应由该人或该人的一个或多个全资附属公司拥有。
9
(b)关于《说明》,现修订第1.2节,按适当的字母顺序添加以下定义的术语:
| 任期 |
定义于 |
|
| “控制权变更要约” |
4.7(b) | |
| “控制权变更支付” |
4.7(a) | |
| “控制权支付日期变更” |
4.7(b)(3) | |
| “盟约失败” |
8.1(b) | |
| “EDGAR” |
4.2(a) | |
| “法律败诉” |
8.1(b) | |
| “继任者公司” |
5.1 | |
| “交易协议日期” |
4.8 |
(c)就票据而言,基本契约第4.2节应全部替换如下:
“第4.2节报告。
(a)公司应在其向SEC提交年度报告以及公司根据《交易法》第13条或第15(d)条向SEC提交的信息、文件和其他报告(或SEC可能通过规则和条例规定的上述任何部分的副本)的副本后30天内向受托人交付;前提是根据其电子数据收集向SEC提交或提供的任何此类年度报告、信息、文件或其他报告,分析和检索(“EDGAR”)系统或任何后续系统应被视为在通过EDGAR提交或提供此类年度报告、信息、文件或其他报告时已交付给受托人;此外,前提是(1)不得要求公司向受托人交付公司已寻求SEC保密处理的任何材料,以及(2)此类报告和信息不得被要求遵守SEC颁布的S-X条例第3-10条(或任何后续条款)的要求。受托人没有责任确定是否在EDGAR上进行了任何备案。
(b)尽管有上述规定,根据本条第4.2款规定须提交及提供予票据持有人的报告、资料及其他文件,可由公司选择为公司任何直接或间接母公司的报告、资料及文件,只要(1)票据由该母公司共同发行或担保,或(2)随附合并资料,以合理详细地解释有关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资料与该母公司及其其他附属公司的资料之间的重大差异,另一方面。为免生疑问,上句提及的合并信息无需经过审计或符合SEC颁布的S-X条例第3-10条(或任何后续条款)的要求。
(c)在任何此类信息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段内如此归档、张贴或提供(如适用)且此类信息随后被归档、张贴或提供(如适用)的范围内,公司将被视为在该时间已履行其与此相关的义务,与此相关的任何违约均应被视为已得到纠正;但如果持有当时未偿还票据本金总额至少30%的持有人已宣布未偿还票据的本金总额以及应计和未支付的利息立即到期应付,且该声明在该补救之前不应被撤销或取消,则该补救不应以其他方式影响持有人根据第6.1条所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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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向受托人交付报告、资料及文件仅供参考,受托人收到该等报告不构成对其中所载或可根据其中所载资料确定的任何资料的实际或建设性通知,包括公司遵守其根据本协议订立的任何契诺(受托人有权完全依赖高级人员证书)。受托人没有义务持续或以其他方式监督或确认公司遵守本协议项下的契约或就根据本契约在EDGAR或任何网站上向SEC提交的任何报告或其他文件,或参加任何电话会议。”
(d)关于票据,基本契约第4.5节应全部替换如下:
“第4.5节对留置权的限制。
本公司将不会亦不会容许其任何附属公司直接或间接地创造、承担或以其他方式导致或容受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不动产或资产(无论是在发行日期或其后取得的不动产、个人或混合(包括其附属公司的股票及其他证券)的任何留置权或对其任何财产或资产的任何留置权,或对其任何收入或利润的任何留置权或对其任何收入或利润的任何留置权,除非:
(1)如属次级债项的留置权担保债务,则票据以优先于该等留置权的该等资产的留置权作担保;及
(2)在所有其他情况下,票据与该等留置权相同或在该等留置权之前均按比例作担保;
但根据本契诺获授予以担保票据的该等留置权,须在解除产生根据本契诺担保票据的义务的留置权的同时自动解除及解除。
为确定遵守本盟约,尽管本文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在留置权符合多于一类许可留置权的标准的情况下,公司应全权酌情对该留置权进行分类,并可在多于一类许可留置权中对该留置权进行划分、分类,以及随后对该留置权进行重新划分或重新分类(前提是在重新划分或重新分类时,该留置权符合该等类别或类别中的标准)。”
(e)关于《说明》,应将《基本契约》第4.6节全文改为:
“第4.6节对售后/回租交易的限制。
本公司不会亦不会容许其任何附属公司直接或间接进行任何售/回租交易,除非:
(1)根据“许可留置权”定义第(8)条的条款,公司或该附属公司将被允许产生本金总额等于或超过由该售/回租交易标的财产上的留置权担保的售/回租交易总额(扣除费用前)的债务;或者
11
(2)公司或该附属公司在该等售/回租交易生效后90天内适用或无条件同意将一笔金额相等于(x)售/回租交易所得款项净额或(y)公司董事会认为的售/回租交易标的财产在该交易发生时的公允价值(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均经调整以反映受该售/回租交易约束的租赁的剩余期限)中的较高者适用于债务清偿。”
(f)关于票据,第4.7节应全部添加到基础契约中,内容如下:
“第4.7节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
(a)一旦发生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各持有人将有权要求公司以现金回购该持有人票据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控制权变更付款”),回购价格相当于其本金的101%,加上应计及未付利息(如有)至(但不包括)回购日期(但以相关记录日期的记录持有人有权收取在回购日期之前或之前的相关利息支付日到期的利息为准),除非公司先前已根据第3.7节选择赎回所有票据。
(b)在任何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发生之前或之后30天内,除非公司已按第3.7条所述行使其赎回所有票据的权利,否则公司须向每名持有人交付通知(“控制权变更要约”),并连同一份副本送交受托人及付款代理人,或按照DTC的程序以其他方式说明:
(1)已发生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或如控制权变更要约是在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之前作出,则预期将发生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而该持有人已有权或在该发生时将有权要求公司以相当于该持有人本金额101%的现金回购价格,加上应计未付利息(如有)回购该持有人的票据,至(但不包括)回购日(以记录日登记在册的持有人在回购日之前或之前的相关付息日收取利息的权利为准);
(二)构成或者预期构成该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的一项或者多项交易;
(3)回购日(不得早于该通知送达之日起30天或60天,但如按本条第4.7(b)条第(9)款(“控制权变更支付日”)的规定延迟回购价格,则可在回购日之前60天以上发出该通知的除外);
(4)任何未适当投标的票据将继续未偿还并继续产生利息;
(5)除非公司拖欠支付控制权变更付款,否则根据控制权变更要约接受支付的所有票据将于控制权变更支付日停止计息;
12
(6)选择依据控制权变更要约购回任何票据的持有人,须将该等票据的背面题为“持有人选择购买的选择权”的表格填妥后,在控制权变更支付日之前的第三个营业日营业时间结束前,在通知中指明的地址向通知中指明的付款代理人交还该等票据;
(7)持有人有权撤回其已投标的票据,并有权选择要求公司回购该等票据;但付款代理人须在不迟于控制权要约的变更期限届满时收到电报、电传、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载明持有人的姓名、为回购而投标的票据本金金额,以及该持有人正在撤回其已投标的票据及其选择回购该等票据的声明;
(8)如持有人(全球票据持有人除外)要约回购的金额少于其全部票据,公司将发行新票据,而该等新票据的本金金额将等于已交回的票据的未购买部分,且票据的未购买部分必须等于2,000美元或超过1,000美元的整数倍;
(9)如该通知是在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发生之前送达的,说明控制权变更要约以该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发生为条件,且控制权变更支付日期可由公司酌情延迟至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发生之时;和
(10)持有人为购回其票据而须遵守的由公司厘定的与本契诺一致的其他指示。
当票据为全球形式且公司根据控制权变更要约提出回购全部票据的要约时,持有人可根据其规则和规定行使其选择权,选择通过DTC的便利进行票据的回购。
(c)选择购回票据的持有人须在控制权变更付款日期至少三个营业日前,按通知所指明的地址,将票据交还给付款代理人,并须妥为填妥适当的表格。如付款代理人不迟于控制权变更要约期满前收到载明持有人姓名、持有人交付回购的票据到期本金金额的电报、电传传真或信函,以及该持有人正在撤回其选择以回购该票据的声明,则持有人有权撤回其选择。
(d)于控制权付款日期变更时,公司根据本条第4.7条购回的所有票据须由公司交付予受托人注销,而公司须透过付款代理人向有权购回的持有人(但不包括控制权付款日期变更)支付回购价格加上应计及未付利息(如有的话)。就部分购回的任何票据(全球票据除外)而言,公司须于到期时发行一张新票据,本金金额相当于原票据注销时持有人名下的原票据未购回部分。
13
(e)如第三方按照适用于公司作出的控制权变更要约的方式、时间及其他方式作出控制权变更要约,并购买根据该控制权变更要约有效提交且未有效撤回的所有票据,则公司将无须在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时作出控制权变更要约。
(f)在任何控制权要约变更前,公司须向受托人交付一份高级人员证明书,述明本文件所载公司有权提出该要约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获遵从。
(g)公司将在适用的范围内遵守《交易法》第14e-1条以及与根据本条4.7款回购票据有关的任何其他证券法律或法规的要求。如任何证券法律或法规的规定与本第4.7节的规定有冲突,公司将遵守适用的证券法律法规,且不会因该等遵守而被视为违反其在本第4.7节下的义务。
(h)控制权变更要约可在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发生前提出,并以该控制权变更(或相关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为条件。若控制权变更要约(或代替控制权变更要约的第三方要约)在控制权变更之前提出,且在该控制权变更要约完成之前、之时或之后,发生低于投资级评级事件导致该控制权变更导致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则无需就该控制权变更额外变更要约。
(i)于控制权变更支付日,公司将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1)接受根据控制权要约变更有效投标且未有效撤回的公司发行的全部票据或其部分进行偿还;
(2)就如此投标的所有票据或其部分向付款代理人存入相等于控制权变更付款总额的款项;及
(3)将如此接纳的票据连同高级人员证明书交付予受托人以注销,或安排交付予受托人,述明该等票据或其部分已向公司投标并由公司购回。”
(g)关于票据,应将第4.8节全文添加到基础契约中,内容如下:
“第4.8节与某些投资和还款有关的合规性。
就任何(x)投资或收购而言,在每种情况下,公司或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不得因缺乏融资而终止其义务(或不得在不产生重大费用的情况下终止其义务),如适用,该投资或收购(无论是通过合并、合并或其他业务合并或股本收购或其他方式),(y)偿还、回购或再融资已交付不可撤销的还款通知(或类似的不可撤销通知)所涉及的债务,以及(z)任何循环信贷额度,在每种情况下,为确定:
(1)就该等投资、收购或偿还、回购或再融资债务,或为担保任何该等债务(包括该等循环信贷融资)而招致的任何留置权,是否根据第4.5条所述的契诺或“准许留置权”的定义获准招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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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就该等投资、收购或偿还、回购或债务再融资(包括该等循环信贷融资)而进行或建议进行的任何其他交易,是否符合本契约或票据所载的契诺或协议;及
(3)任何财务定义的计算,包括合并净值,以及是否存在与上述有关的违约或违约事件,
根据公司的选择,使用就此类投资、收购或偿还、回购或再融资债务或此类循环信贷融资订立最终协议的日期,或向此类债务持有人发出此类偿还、回购或再融资债务的不可撤销通知的日期(“交易协议日期”),可作为适用的确定日期(视情况而定),在每种情况下均进行适当且符合S-X条例的备考调整。”
(h)关于《说明》,应将《基本契约》第5.1节全文改为:
“第5.1节合并、合并、合并或出售全部或基本全部资产。
公司不得作为分割人完成分立、与或并入或合并为(不论公司是否为存续人),或在一项或多项关联交易中向任何人出售、转让、转让、租赁、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财产或资产,除非:
(a)公司是(x)任何分部存续的分立继承者或存续的人(如适用),或(y)由任何该等分立、合并、合并或清盘(如公司除外)组成或存续的人,或将作出该等出售、转让、转让、租赁、转易或其他处置的人是根据美国、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组织或存在的公司、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或该人,视情况而定,在此称为“继任公司”);
(b)(x)继承公司(如公司除外)依据补充契约或其他文件或文书明确承担公司在本契约及票据项下的所有义务,或(y)如属分立,如公司为分立人,则分立继承人须继续存在或成为票据的共同发行人;
(c)在紧接该交易生效后(并将因该交易而成为继承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义务的任何债务视为在该交易发生时已由继承公司或该附属公司招致),不得发生任何违约或违约事件,且该事件仍在继续;及
(d)公司须已向受托人交付一份高级人员证明书及一份大律师意见,每一份均须述明该等分立、合并、合并、或转让及该等补充契约(如有的话)符合本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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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公司将继承并取代本契约及票据项下的公司,除租赁情况外,公司将自动获解除并解除其在本契约及票据项下的义务。尽管有前述第(3)条的规定,(a)公司可与仅为在美国另一州或哥伦比亚特区重新组建或重组公司而成立或组建的公司关联公司合并、合并或合并,只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债务本金不因此而增加(除非本契约允许增加),(b)公司可转换为公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根据公司组织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或美国、其任一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组织或存在的信托,以及(c)任何子公司可与公司合并、合并或合并;但前提是公司是该合并、合并或合并中的继任公司。
就本契诺而言,出售、租赁、转让、转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公司一间或多于一间附属公司的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财产及资产,而该等财产及资产如由公司而非该等附属公司持有,将构成公司在综合基础上的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财产及资产,须视为转让公司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财产及资产。”
(i)关于《说明》,应将《基本契约》第6.1节全文改为:
“第6.1节违约事件。
以下每一项均为“违约事件”:
| (a) | 票据到期未支付任何利息,持续30天; |
| (b) | 票据的本金或溢价(如有的话)在规定的到期日到期时、在可选赎回时(在可选赎回的情况下,如果该违约事件是由于未能支付当时到期的赎回价格而产生的,并且不受与所有票据的此类可选赎回有关的任何条件的限制)、在要求购买时、在加速时或其他情况下发生的违约; |
| (c) | 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在收到下文提及的书面通知后60天内未能遵守其在票据或本契约中所载的任何义务、契诺或协议(根据第6.1(a)或6.1(b)条的违约除外);但如未能遵守第4.2节所述的规定,则该违约或违约的持续期限为120天; |
| (d) | 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未能在最终到期后的任何适用宽限期内支付所借款项的任何债务的本金(欠公司或附属公司的所借款项的债务除外),或其持有人因违约而加速偿还任何此类债务,在每种情况下,如果在最终到期或加速时未偿还的此类债务总额超过1.5亿美元或其等值外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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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 公司或任何重要附属公司根据或在任何破产法所指的范围内: |
| (一) | 启动自愿案件; |
| (二) | 同意在任何自愿情况下输入针对其的救济令; |
| (三) | 同意为其指定保管人或为其财产的任何实质部分指定保管人; |
| (四) | 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进行一般转让; |
或根据与破产有关的任何外国法律采取任何类似行动;或
| (f) | 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任何破产法作出命令或判令,规定: |
| (一) | 是在非自愿案件中针对公司或任何重要附属公司的救济; |
| (二) | 委任公司或任何重要附属公司的保管人其财产的任何实质部分; |
| (三) | 命令公司或任何重要附属公司清盘或清盘;或 |
| (四) | 任何类似的救济是根据任何外国法律授予的,而该命令或法令仍未中止并在60天内有效;或者 |
| (g) | 公司或任何重要子公司未能支付总额超过1.5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最终和不可上诉判决(扣除由有偿付能力的保险公司签发的可强制执行保单所涵盖的任何金额),这些判决在该判决成为最终判决后60天内不会被解除、放弃或中止,如果该判决在保险范围内,则任何债权人已根据该判决或法令启动了未立即中止的强制执行程序。 |
无论任何此类违约事件的原因是什么,以及是否是自愿或非自愿的,或是否受到法律运作或根据任何法院的任何判决、法令或命令或任何行政或政府机构的任何命令、规则或条例的影响,上述情况都将构成与票据有关的违约事件。
然而,在受托人或未偿还票据本金至少30%的持有人在收到该通知后以书面通知公司违约且该违约未在上述第一段(c)条规定的时间内得到纠正之前,上述第一段(c)条规定的违约将不构成违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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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关于《说明》,应将《基本契约》第6.2节全文改为:
“第6.2节加速到期;撤销和废止。
倘违约事件(第6.1(e)或6.1(f)条所指明的违约事件除外)发生并就票据持续进行,则受托人或持有未偿还票据本金至少30%的人可藉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如该等持有人给予受托人一份副本),宣布所有票据的本金、溢价(如有的话)及应计但未付利息到期应付。一经如此申报,该等本金及利息将立即到期应付。倘第6.1(e)或6.1(f)条所指明的违约事件发生,则所有票据的本金、溢价(如有)及利息将立即到期应付,而无须受托人或任何持有人作出任何声明或其他作为。在某些情况下,未偿还票据本金多数的持有人可以撤销与票据及其后果有关的任何此类加速。
通过向受托人发出书面通知而持有当时未偿还票据本金总额多数的持有人,可代表所有票据持有人,放弃、撤销或取消任何现有或过去违约或违约事件的声明及其在本契约下的后果,前提是该等放弃、撤销或取消将不会与任何判决或法令相冲突,但在支付利息或溢价(如有的话)或本金方面的持续违约或违约事件除外,票据(不包括因此类加速而到期的未支付本金或利息)。一旦作出任何该等放弃,该等违约即告不复存在,而由此产生的任何违约事件,须当作已为本契约的每项目的而得到纠正;但该等放弃不得延伸至任何其后或其他违约,或损害由此产生的任何权利。”
(k)关于《说明》,应将《基本契约》第6.7节全文改为:
“第6.7节对诉讼的限制。
如票据发生违约事件并仍在继续,则受托人将没有义务应票据任何持有人的请求或指示行使本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权力,除非该等持有人已就任何损失、责任或费用向受托人提出并应请求向其提供其满意的弥偿或担保。除强制执行在到期时收取本金、溢价(如有)或利息的权利外,任何持有人均不得就本契约或票据寻求任何补救,除非:
(1)该持有人先前已向受托人发出书面通知,表示有关票据的违约事件仍在继续;
(2)持有未偿还票据本金总额至少30%的持有人已书面要求受托人寻求补救;
(3)该等持有人已就任何损失、法律责任或开支提出并应要求提供其合理信纳的受托人担保或弥偿;
(4)受托人在接获要求及提供担保或弥偿后60天内没有遵从该要求;及
(5)未偿还票据本金多数的持有人在该60天期限内没有向受托人发出与该请求不一致的书面指示。”
18
(l)关于票据,基本契约第6.13节应全部替换如下:
“第6.13节对过去违约的豁免。
持有当时未偿还票据本金总额多数的持有人,可藉书面通知受托人及公司,代表所有票据的持有人,放弃、撤销或取消任何现有或过去违约或违约事件的声明及其在本契约下的后果,前提是该等放弃、撤销或取消将不会与任何判决或法令相冲突,但在支付利息或溢价(如有的话)或本金方面的持续违约或违约事件除外,票据(不包括因此类加速而到期的未支付本金或利息)。一旦作出任何该等放弃,该等违约即告不复存在,而由此产生的任何违约事件,须当作已就本契约的每项目的予以纠正;但该等放弃不得延伸至任何其后或其他违约,或损害由此产生的任何权利。
如果发生第6.1(d)条引起的任何违约事件,如果在该违约事件发生后20天之前,(x)作为该违约事件基础的债务或担保已被解除,或(y)该违约事件的必要数量的持有人已撤销或放弃加速,则该违约事件及其所有后果将被自动撤销、放弃和撤销,而无需受托人或持有人采取任何行动,引起此种违约事件的通知或行动(视情况而定)或(z)作为此种违约事件基础的违约已得到纠正。”
(m)就票据而言,基本契约第7.7节应全部替换如下:
“第7.7条赔偿和赔偿。
公司应不时向受托人和代理人支付各方不时书面约定的对其服务的补偿。受托人的赔偿不受明示信托受托人赔偿法律的限制。公司应要求向受托人和代理人偿还其发生或作出的一切合理的自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收款费用、编制和审查报告、证书和其他文件的费用、向持有人准备和邮寄通知的费用以及律师的合理费用,以及对其服务的补偿。此类费用应包括受托人的代理人、大律师、会计师和专家的合理补偿和费用、支出和垫款。
公司须向受托人或以其在本协议项下各自身份(包括作为付款代理人、注册官或作为适用的代理人)的任何前任受托人及其每名高级职员、董事、雇员、大律师及代理人,就其因管理本信托及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及票据项下的职责而招致的任何及所有损失、责任或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及开支)作出赔偿,包括执行本契约(包括本第7.7节)的成本及开支,票据和针对任何索赔(无论由任何持有人、公司或其他方面主张)为自己辩护。受托人和代理人应将其可能要求赔偿的任何索赔及时通知公司。受托人或代理人未如此通知公司,不解除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公司应为索赔进行辩护,受托人和代理人可有单独的律师,公司应支付该律师的合理费用和开支。公司无须就受托人或代理人因其本身的故意不当行为或重大过失而招致的任何损失、责任或开支(由有管辖权法院的最终不可上诉裁决所厘定)而偿付任何开支或作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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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公司在本条中的付款义务,受托人须对受托人持有或收取的除以信托方式持有以支付特定票据本金及利息的款项或财产以外的所有款项或财产在票据前拥有留置权。受托人收取根据本条第7.7条到期的任何款项的权利,不得从属于公司的任何其他法律责任或债务。
公司根据本条承担的义务以及根据本协议产生的任何留置权,应在本契约的满足和解除以及受托人或代理人的辞职或撤职后继续有效。当受托人或代理人在第6.1(e)或6.1(f)节指明的违约事件发生后就公司产生开支或提供服务时,有关开支及服务的补偿拟构成任何破产法下的行政开支。
本节的规定应在本契约终止和受托人辞职或被免职后继续有效。”
(n)关于《说明》,应将《基本契约》第8.1节全文改为:
“第8.1节满足和解除契约;撤销。
(a)在以下情况下,本契约将被解除且不再具有进一步效力,而当时为票据作担保的任何抵押品将被解除(但关于登记或转让或交换票据的尚存权利以及受托人在补偿和弥偿方面的某些权利(以及公司与此相关的义务),如本契约中明文规定的那样)关于所有未偿还票据的某些权利除外:
(1)(a)之前经认证及交付的所有票据(依据第2.8条已获替换或支付的票据除外,以及此前已获支付款项存放于付款代理人或由公司以信托方式分离及持有,其后偿还予公司或从该等信托中解除的票据除外)已交付予受托人注销或(b)之前未交付予受托人注销的所有票据(i)已到期应付,(ii)须于一年内到期应付,或(iii)已根据受托人及付款代理满意的安排,在一年内被要求赎回或将被要求赎回,要求受托人以公司名义发出全数赎回通知,并由公司承担费用,而就本(b)条而言,公司已不可撤销地以美元现金存入或安排存入付款代理资金,美国政府的债务或其组合,金额足以支付和清偿此前未交付给受托人注销的票据的全部债务,用于票据的本金、溢价(如有)和截至到期或赎回日期的利息(视情况而定),连同公司指示付款代理人在到期或赎回时(视情况而定)将该等资金用于支付的不可撤销指示;
(2)公司已支付根据本契约应付的所有其他款项;及
(3)公司已向受托人交付一份高级职员证明书及一份大律师意见,述明根据本指引有关满足及解除本指引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获遵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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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除第8.2条另有规定外,公司可随时终止(i)其在票据及本订约下的所有义务(就该等票据而言)及纠正任何当时存在的违约事件(“法律上的撤销”)或(ii)其在第4.2、4.4、4.5、4.6及4.7条下的义务及第5.1(c)及第6.1(c)条的运作(就第4.2、4.4、4.5、4.6及4.7条下的任何违约及第5.1(c)、6.1(d)、6.1(e)条的运作(仅就公司的重要附属公司而言),6.1(f)(仅就公司的重要附属公司而言)及6.1(g)(“契约失效”)。尽管公司事先行使了契约撤销选择权,但公司仍可行使其法定撤销选择权。
如果公司行使其法定撤销选择权,则可能不会因为违约事件而加速支付如此撤销的票据。如果公司行使其契约失效选择权,则可能不会因为第8.1(b)条规定的违约事件而加速支付如此失效的票据。
在满足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后,并应公司的请求并由公司承担费用,受托人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公司终止的那些义务的履行。
(c)尽管有上述(a)及(b)条的规定,公司在第2.4、2.5、2.6、2.7、2.8、2.9、7.7、7.8条及本第VIII条中的责任,须持续至票据已全数支付为止。此后,公司在第7.7、8.2和8.6节中的义务应在该等满足和解除后继续有效。
(d)只有在以下情况下,公司才可行使其法定撤销选择权或契诺撤销选择权:
(1)公司不可撤销地向受托人存放或安排以信托方式存放美元现金、美国政府债务或其组合,金额为国家认可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足以在到期或赎回(视情况而定)时支付票据的本金和溢价(如有)及利息;
(2)公司向受托人交付一份由国家认可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该等证明表明其意见,即已存入的美国政府债务在到期时支付的本金和利息以及在没有再投资的情况下支付的任何已存入的款项,应在足以支付所有票据到期或赎回(视情况而定)的本金、溢价(如有)和到期时的利息的时间和金额提供现金;
(3)在存款作出后91天过去,且在91天期间内,并无发生第6.1(e)或6.1(f)条就公司指明的违约,而该违约在该期间结束时仍在继续;
(4)该按金不构成对公司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协议项下的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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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向受托人交付大律师意见,大意是存款产生的信托不构成或符合1940年《投资顾问法》规定的受监管投资顾问资格;
(6)公司向受托人交付一份大律师意见,但须遵守惯常的假设和排除,其大意是,并以此为基础,大律师的该意见应确认,持有人将不会因此类存款和撤销而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确认收入、收益或损失,并将按相同金额、相同方式和相同时间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如果没有发生此类存款和撤销(并且,仅在合法撤销的情况下,律师的此类意见必须基于美国国税局的裁决或自票据发行以来适用的美国联邦所得税法的变化);和
(7)公司向受托人交付一份高级人员证明书及一份大律师意见,每一份证明书均述明本条第八条所设想的将票据如此失效及解除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获遵从。
在存款之前或之后,公司可根据第五条就在未来日期赎回该等票据作出令受托人及付款代理人满意的安排。”
(o)关于《说明》,应将《基本契约》第8.3节全文改为:
“第8.3节[保留]。”
(p)关于《说明》,应将《基本契约》第8.4节全文改为:
“第8.4节[保留]。”
(q)关于《说明》,应将《基本契约》第9.1节全文改为:
“第9.1节,未经持有人同意。
尽管本条例第9.2条另有规定,本指引及票据可由公司及受托人修订或补充,而无须通知任何持有人或征得其同意:
(1)纠正交付予受托人的高级人员证明书所识别的任何歧义、遗漏、错误、缺陷或不一致之处;
(2)使本义齿或附注的文本与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的“附注说明”一致,而该等意图可由一名高级人员的证明书证明,大意如此;
(3)遵守第5.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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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就承继人承担公司在本契约及票据(视属何情况而定)项下的责任订定条文;
(5)订定除凭证式票据外或代替凭证式票据的条文;但就《守则》第163(f)条而言,无凭证式票据是以注册形式发行的;
(6)在不会对持有人造成不利税务后果的范围内,增加或解除票据的担保人或额外共同发行人;
(七)保证票据的安全;
(8)为持有人的利益而加入公司的契诺,或放弃本文赋予公司的任何权利或权力;
(9)在向受托人交付证明不存在该不利影响的高级人员证书时,作出不对任何持有人在任何重要方面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的任何变更;
(10)遵守SEC的任何要求,以便根据TIA保持本义齿的资格;
(11)在本契约许可的情况下,对本契约有关票据的转让和展期的规定作出任何修订,包括但不限于便利票据的发行和管理;但前提是(i)遵守经如此修订的本契约不会导致票据违反《证券法》或任何适用的证券法进行转让,并且(ii)此类修订不会对持有人转让票据的权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2)就继任受托人接受委任提供证据及订定条文;但该继任受托人在其他方面符合资格并有资格根据本契约的条款以该等资格行事;或
(13)按照本契约规定或确认发行附加票据。”
(r)关于《说明》,应将《基本契约》第9.2节全文改为:
“第9.2节经持有人同意。
(a)经当时未偿还票据本金总额至少过半数的持有人同意(包括但不限于就购买票据、要约收购或交换要约而取得的同意),本契约及票据可予修订或补充,而任何现有或过去的违约或遵守该等文件的任何条文,可经当时未偿还票据本金多数的持有人同意(包括但不限于就购买票据而取得的同意,或要约收购或交换要约,票据)。然而,未经受影响票据的每名持有人同意(为免生疑问,包括附属公司所持有的任何票据),任何修订、补充或放弃不得(就非同意持有人所持有的任何票据而言):
(1)降低持有人必须同意修订、补充或放弃的票据本金总额的百分比;
23
(2)降低任何票据的利率或延长支付利息的时间;
(3)减少任何票据的本金或更改任何票据的规定期限;
(4)豁免票据的本金或溢价(如有的话)或利息的支付方面的违约,但票据本金总额至少过半数的持有人未支付违约的加速票据的解除和因该加速导致的付款违约的放弃除外;
(5)按第3.7条所述减少任何票据赎回时须支付的溢价或更改任何票据可赎回的时间;
(6)作出任何须以该票据所述者以外的金钱支付的票据;
(7)损害任何持有人就强制执行有关该持有人票据的任何付款而提起诉讼的权利;
(8)如本条第9.2(a)条第(1)至(7)或(9)及(10)款所述,在本指引的修订或放弃条文中作出任何需要每名持有人同意的更改;
(9)对本契约有关放弃过往违约或持有人收取票据本金或溢价(如有的话)或利息的权利的条文作出任何更改;或
(10)使票据或任何担保在受付权上从属于任何其他义务。
(b)无须根据本条第9.2条取得持有人的同意,以批准任何建议修订的特定形式,但如该同意批准其实质内容,则该同意即为足够。为免生疑问,任何修订或删除本指引第三条及第四条所载的任何契诺(第4.1节除外),均不得视为损害或影响票据持有人收取票据本金或溢价(如有的话)或利息的任何权利。
(c)在根据本条第9.2条作出的修订生效后,公司须(或须安排受托人在公司的费用及应公司的书面要求下)向受其影响的票据持有人邮寄或以电子方式交付一份简述该修订的通知。公司未能交付该等通知,或其中的任何缺陷,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或影响根据本条第9.2条作出的修订的有效性。”
24
(s)就票据而言,基本契约第10.8节应全部替换如下:
“第10.8条不得对他人追索。
任何经理、董事总经理、董事、高级职员、雇员、入主人或持有公司、公司任何附属公司或公司任何直接或间接母公司的任何股权,均不得就公司(或任何共同发行人或担保人,如有的话)在票据或本契约下的任何义务,或就基于、关于或由于该等义务或其设定的任何索赔承担任何责任。每一持票人接受一张票据,即免除和解除所有此类责任。豁免及发行应为发行票据的部分代价。这一豁免可能无法有效免除联邦证券法规定的责任,美国证交会认为,这样的豁免违反了公共政策。”
第三条
注意事项
第3.01节说明。
根据基础契约第2.2节,公司特此创建和发行一系列票据,指定为“2030年到期的5.000%优先票据,”根据本第一份补充契约首次发行的本金总额为600,000,000美元(“初始票据”);但公司可于任何时间及不时创设及发行本金金额不受限制的额外票据(“额外票据”,连同初始票据,“票据”),该等票据将与初始票据属于同一系列,且与初始票据具有相同条款(发行日期、发行价格、首个付息日及最初产生利息的日期除外)。首期票据的发行价格为其本金额的99.707%。
受托人应在受托人收到公司订单后,认证(i)在发行日发行的本金总额为600,000,000美元的原始发行的初始票据和(ii)在发行日期后发行的原始发行的无限金额的附加票据(此类票据将基本上以本协议的附件 A的形式)。此外,每份该等公司命令须指明待认证票据的金额、票据的认证日期、证券是初始票据还是附加票据以及在认证日期未偿还票据的本金总额,并须进一步指明将作为全球票据或最终票据发行的该等票据的金额。此类票据最初应为一张或多张全球票据的形式,其中(i)应代表将发行的票据,且其金额应等于其本金总额,(ii)应以票据的存管人DTC或其代名人的名义登记,以及(iii)应由受托人作为DTC的托管人持有。将为任何附加票据发行一个单独的CUSIP或ISIN编号,除非初始票据和此类附加票据在美国联邦所得税方面被视为“可替代”。
根据本契约发行的所有票据,一旦发行,将被视为就其下的所有目的而言的票据,并将受本契约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的约束并受益。
第3.02款到期日。
票据到期日为2030年11月17日。
第3.03节表格;利息的支付。
(a)票据和受托人的认证证书应基本上采用本协议的附件 A的形式,其条款已纳入本协议并成为其一部分。票据可能有公司批准形成的符号、图例或背书,并根据法律、证券交易所规则、公司受其约束或使用的协议的要求。每份说明应注明其认证日期。票据只能以最低面值2000美元和超过1000美元的整数倍发行。
25
(b)公司须于每年5月17日及11月17日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首次利息将于2026年5月17日支付予截至适用记录日期的记录持有人。票据的利息应自票据已支付利息的最近日期起按年利率5.000%计息,如未支付利息,则自2025年11月17日起计息。利息按一年360天十二个30天的月份计算。
第4条
赎回
第4.01款赎回。
(m)就票据而言,基本契约第3.2节应全部替换如下:
“第3.2节遴选和通知。
在任何部分赎回的情况下,赎回票据将由支付代理根据票据上市的主要国家证券交易所(如有)的要求进行选择(只要支付代理知道该等上市),或者如果票据未如此上市,则按比例选择,以抽签或付款代理人认为公平及适当的其他方式(并以符合适用的法律规定和DTC程序的方式)以最低面额2,000美元和超过1,000美元的整数倍进行;但选择赎回票据不应导致该等票据的本金额低于最低面额的票据持有人。如任何票据只须部分购买或赎回,则与该票据有关的购买或赎回通知书须述明已购买或将购买或赎回的本金部分。原票据注销时,将以其持有人的名义发行本金相等于其未赎回部分的新票据。在赎回日期及之后,只要公司已向付款代理存入足以支付拟赎回票据的本金及溢价(如有)加上票据的应计及未付利息(如有)的资金,则要求赎回的票据或其部分将停止产生利息。”
(n)关于票据,第3.7节应全部添加到基础契约中,内容如下:
“第3.7节可选赎回。
(a)票据可在任何时间全部赎回,或不时部分赎回,但须符合本协议所载的附件 A票据表格第5段所载的条件及赎回价格,该等条件及赎回价格在此以提述方式并入并成为本契约的一部分,连同至(但不包括)赎回日期的应计及未付利息。
(b)就票据的任何赎回而言,任何该等赎回可由公司酌情酌情受制于一项或多项先决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控制权变更、收购或再融资。此外,如该等赎回或通知须符合一项或多项先决条件,则该通知须述明,公司可酌情延迟赎回日期,直至任何或所有该等条件均获满足(或由公司全权酌情豁免),或该等赎回可能不会发生,而该等通知可在任何或所有该等条件于赎回日期前未获满足(或由公司全权酌情豁免)的情况下予以修改或撤销,或在如此延迟的兑付日之前。此外,如果通过向持有人提供通知尚未满足此类先决条件,则此类赎回通知可能会延长。
26
(c)公司将无须就票据作出任何强制性赎回或偿债基金付款。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可能会被要求购买第4.7节所述的票据。公司或其联属公司可随时及不时透过赎回以外的方式取得票据,不论是透过要约收购、交换要约、公开市场购买、透过协议交易,或根据适用的证券法,按公司或其联属公司可能厘定的条款及价格,可能多于或少于特此发售的票据的代价,且可能低于当时有效的赎回价格,且可能为现金或其他代价。为免生疑问,任何购买或回购票据,包括根据任何要约或交换要约,或控制权变更要约,均不构成赎回。”
第五条
杂项
第5.01节批准义齿。
由第一个补充义齿补充的基础义齿在所有方面都得到批准和确认,并且这第一个补充义齿应被视为基础义齿的一部分,其方式和范围应在本文和其中提供。
管辖法律的第5.02节;放弃陪审团审判;同意管辖。
本第一补充契约和票据,包括因本第一补充契约或票据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索赔或争议,应受纽约州法律管辖。
本公司、受托人及持有人(在其接受票据的情况下)各自在此不可撤销地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放弃因本第一补充契约、票据或此处或其所设想的交易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法律程序中由陪审团审判的任何和所有权利。
第5.03节对应原件。
本第一份补充契约可在任意数目的对应方中签署,也可由合同各方在不同的对应方中签署,当如此签署时,每一份契约均应视为正本,所有这些契约加在一起应构成一份相同的协议。以传真或电子格式(例如,“.pdf”或“.tif”)传输方式交换本第一份补充契约的副本和签名页,应构成对本合同各方有效执行和交付本第一份补充契约,并可用于所有目的,以代替原始的第一份补充契约。以传真或电子格式(例如,“.pdf”或“.tif”)传送的协议各方签字,在所有情况下均应视为其原始签字。
27
除本文另有规定外,与本第一补充义齿、票据或在此设想的任何交易(包括修改、放弃、同意和其他修改)有关的任何文件中使用或与之相关的“执行”、“执行”、“签名”和“签名”等词语以及具有类似重要性的词语,应被视为包括电子签名和以电子形式保存记录,每一项均应具有与手动执行的油墨签名或使用纸质记录系统(如适用)相同的法律效力、有效性或可执行性,在最充分的范围内并按照任何适用法律的规定,包括《全球和国家商务联邦电子签名法》、《纽约州电子签名和记录法》以及基于《统一电子交易法》的任何其他类似州法律。受托人没有任何责任确认以电子传送(包括以电子邮件、传真传送、网页门户或其他电子方式)发送任何通知、指示或其他通讯的人事实上是获授权这样做的人。被受托人认为符合2000年ESIGN法案或其他适用法律的电子签名(包括由DocuSign、Orbit、Adobe Sign或受托人可接受的任何其他数字签名提供者提供的手写签名和数字签名的电子图像)应被视为所有目的的原始签名。公司承担因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方式向受托人发送通信而产生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受托人对未经授权的通信采取行动的风险,以及被第三方拦截或滥用的风险。
第5.04节目录、标题等
本第一补充契约的目录、交叉参照表、条款和章节的标题仅为方便参考而插入,不被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且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或限制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
第5.05条受托人。
除基础契约中规定的情况外,受托人不因本第一个补充契约而承担任何义务、责任或责任,并且在履行其在本契约下的责任时,应拥有其在基础契约下拥有的所有权利、保护和豁免。受托人不对此第一份补充契约的有效性或充分性作出任何陈述。此处的陈述被视为公司的陈述,而不是受托人的陈述。
【下一页签名】
28
签名
截至2025年11月17日
| 美泰公司 | ||
| 签名: | /s/Mandana Sadigh |
|
| 姓名: | Mandana Sadigh | |
| 职位: | 高级副总裁兼财务主管 | |
| 美国银行信托公司,美国国家协会,作为受托人 | ||
| 签名: | /s/Bradley E. Scarbrough |
|
| 姓名: | Bradley E. Scarbrough | |
| 职位: | 副总裁 | |
展品A
【票据的票面形式】
该证券是下文所指的契约所指的全球证券,并以保存人或保存人提名人的名义登记。该证券可交换仅在本契约所述有限情况下以保存人或其提名人以外的人的名义登记的证券,除保存人向保存人的提名人、保存人的提名人向保存人或保存人的另一提名人或由保存人或任何该等提名人以外,不得整体转让
除非本全球证券由存管信托公司(一家纽约公司)(“DTC”)的授权代表向该公司或其代理人出示,以进行转让、交换或付款登记,且所发行的任何全球证券均以CEDE & CO的名义登记。或以DTC授权代表要求的其他名义(且向CEDE & CO支付任何款项。或向DTC的授权代表要求的其他实体)进行的任何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此处进行的任何价值或由任何人或向任何人进行的任何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此处的行为均属错误,因为此处的登记拥有人CEDE & CO.在此拥有权益。
| 没有。[___] | 本金金额$ [ _________________ ], 经增加附表修订 或减少随附的全球说明1 |
CUSIP/ISIN号码。_________________2
美泰公司
2030年到期5.000%优先票据
特拉华州公司美泰公司承诺于2030年11月17日向Cede & Co.或注册受让人支付经随附全球票据增减附表修订的随附全球票据增减附表所列的初始本金金额。
付息日期:5月17日、11月17日。
备案日期:5月1日、11月1日。
本说明的其他规定载于本说明的另一面。
| 1 | 仅插入Global Notes。 |
| 2 | CUSIP/ISIN:577081 BG6/US577081BG67 |
31
| 美泰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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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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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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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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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受托人的证明书 |
||||||
| 认证 |
||||||
| 美国银行信托公司,美国国家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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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受托人,证明这是其中之一 义齿中提及的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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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名: | ||||||
| 获授权签字人 |
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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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注反面的形式]
2030年到期5.000%优先票据
1.利息
美国特拉华州公司美泰公司(该公司及其在义齿下的继任者和受让人,以下简称“公司”)承诺按上述年利率支付本票据本金金额的利息。
公司于每年5月17日、11月17日每半年付息一次,首次付息日期为2026年5月17日。3票据的利息应自票据已支付利息的最近日期起计,如未支付利息,则自2025年11月17日起计。4如有逾期本金或溢价,公司应按票据在合法范围内承担的利率支付利息(在合法范围内加上该利息的利息)。利息按一年360天十二个30天的月份计算。
2.付款方式
不迟于任何票据的任何本金、溢价(如有)或利息(如有)到期应付之日上午10:00(纽约市时间),公司须不可撤销地向受托人或付款代理存入足以支付该等本金、溢价(如有)及/或利息(如有)的款项。公司须于付息日之前的下一个5月1日及11月1日营业时间结束时向作为票据登记持有人的人士支付利息(违约利息除外),除非票据在记录日期后及付息日之前被注销、回购或赎回。持有人必须向受托人或付款代理人交出票据以收取本金。公司应以支付时为法定货币的美国货币支付本金、溢价(如有)和利息(如有),以支付公私债务。全球票据所代表的票据的付款(包括本金、溢价(如有)和利息)应由付款代理人通过将立即可用的资金转入存托人指定的账户进行。公司须透过付款代理以邮寄支票的方式向每名持票人的注册地址支付与确定票据有关的所有款项(包括本金、溢价(如有)及利息(如有)。
3.付款代理人及注册官
最初,U.S. Bank Trust Company,National Association,根据美利坚合众国法律正式组织和存在,并在633 West 5设有公司信托办事处第街道,24第Floor,Los Angeles,California 90071(“受托人”)将担任付款代理人和注册人。公司可委任及更改付款代理人、注册处处长或共同注册处处长,而无须通知任何持有人。公司可担任付款代理人、注册官或共同注册官。
| 3 | 关于初始说明。 |
| 4 | 关于初始说明。 |
34
4.义齿
公司根据一份日期为2025年11月17日的契约(“基础契约”以及经补充的第一份补充契约,日期为2025年11月17日(“第一份补充契约”),以及对其的任何进一步修订或补充,统称为“契约”)在公司与受托人之间发行票据。票据的条款包括契约中所述的条款。此处使用且未在此处定义的大写术语具有义齿中赋予的含义。票据受所有这些条款的约束,持有人被转介至《契约》和《证券法》以获得这些条款的声明。如果本说明的任何规定与义齿的明文规定相冲突,义齿的规定应受管辖和控制。
票据为公司的高级无抵押债务。本票据为契约所指2030年到期的5.000%优先票据之一。票据包括(i)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根据契约发行的本金总额为600,000,000美元、于2030年到期的5.000%优先票据(在此称为“初始票据”)和(ii)如果发行时,公司可能于2025年11月17日之后根据契约不时发行的额外票据。
5.可选赎回
| (a) | 在2030年10月17日(其到期日之前一个月)(“票面赎回日”)之前,公司可随时并不时在接到义齿第3.3节所述通知后,按其选择全部或部分赎回票据,赎回价格(以本金金额的百分比表示)等于以下两者中较高者: |
(1)(i)按每半年(假设一年360天,由十二个30天的月份组成)按库藏利率加上20个基点减去(ii)至赎回日期应计利息后贴现至赎回日(假设票据于票面赎回日到期)的剩余预定支付本金及其利息的现值之和,以及
(2)须赎回票据本金的100%,
加上,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截至(但不包括)赎回日的应计未付利息。
| (b) | 于票面赎回日期或之后,公司可于任何时间及不时赎回全部或部分票据,赎回价格相等于被赎回票据本金额的100%,加上截至(但不包括)赎回日期的应计及未付利息(如有)(惟受限于于有关记录日期的票据记录持有人有权收取于赎回日期之前或之前的有关利息支付日期到期的利息)。 |
“国债利率”是指,就任何赎回日期而言,公司根据以下两款确定的收益率。
国库券利率应在纽约市时间下午4:15之后(或在美国政府证券收益率由美联储系统理事会每日公布的时间之后)由公司确定,在赎回日之前的第三个营业日,以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在标题为“美国政府证券–国债恒定到期日–名义”(或任何后续标题或标题)(“H.15 TCM”)下指定为“选定利率(每日)— H.15”(或任何后续指定或出版物)(“H.15”)的最近一次统计发布中在该日该时间之后出现的一个或多个最近一天的收益率为基础。在厘定库藏利率时,公司应酌情选择:(1)H.15的库藏恒定到期日收益率正好等于赎回日至票面赎回日期间(“剩余期限”);或(2)如果H.15没有此种库藏恒定到期日正好等于剩余期限,则两种收益率–一种收益率对应H.15的库藏恒定到期日紧接短于,另一种收益率对应H.15的库藏恒定到期日紧接长于剩余期限–并应
35
使用这样的收益率并将结果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三位,以直线法(使用实际天数)向票面赎回日进行插值;或(3)如果H.15日没有这样的国债恒定期限短于或长于剩余期限,则H.15日单一国债恒定期限的收益率最接近剩余期限。就本款而言,适用的国库恒定到期日或H.15日到期日应被视为到期日等于自赎回之日起该国库恒定到期日的相关月数或年数(如适用)。
如果在赎回日期前的第三个营业日不再公布H.15 TCM,公司应根据在该赎回日期之前的第二个营业日(如适用)在面值赎回日到期或期限最接近面值赎回日到期的美国国债的年利率等于纽约市时间上午11:00的半年期等值到期收益率计算国债利率。如果没有在票面赎回日到期的美国国债证券,但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美国国债证券的到期日与票面回售日同样遥远,一种到期日在票面回售日之前,另一种到期日在票面回售日之后,则公司应选择到期日在票面回售日之前的美国国债证券。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美国国债证券在票面赎回日到期或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美国国债证券符合上句标准,公司应根据纽约市时间上午11:00该等美国国债证券的出价和要价的平均值,从这两个或多个美国国债证券中选择交易价格最接近票面的美国国债证券。在根据本款条款确定国库券利率时,适用的美国国库券的半年期到期收益率应以该美国国库券在纽约市时间上午11:00的出价和要价(以本金百分比表示)的平均值为基础,并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三位。
| (c) | 公司在确定赎回价格时的行为和决定应是结论性的,对所有目的均具有约束力,不存在明显错误。 |
| (d) | 除非公司拖欠支付赎回价款,否则在适用的赎回日期,被要求赎回的票据或其部分将停止计息。 |
| (e) | 根据本第5款进行的任何赎回,应根据义齿第三条的规定进行。 |
6.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
一旦发生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公司将被要求根据义齿第4.7节提出控制权变更要约。
7.强制赎回。
本公司将无须就票据作出任何强制赎回或偿债基金付款。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可能被要求购买契约第4.7节所述的票据。公司或其联属公司可随时及不时透过赎回以外的方式取得票据,不论是透过要约收购、交换要约、公开市场购买、透过协议交易,或根据适用的证券法,按公司或其联属公司可能厘定的条款及价格,可能多于或少于在此发售的票据的代价,且可能低于当时有效的赎回价格,且可能为现金或其他代价。为免生疑问,任何购买或回购票据,包括根据任何要约或交换要约,或控制权变更要约,均不构成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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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面额;转让;交易所
票据以美元计值,票据的本金、溢价(如有)及利息(如有)须以美元支付。票据采用记名形式,无息票,本金最低面额为2000美元,超过1000美元的整数倍。持有人可以根据契约转让或交换票据。除其他事项外,书记官长可要求持有人提供适当的背书或转让文件,并支付法律规定或义齿允许的任何税费。处长无须登记任何票据(1)的转让或交换,期限自选定赎回的票据的赎回通知发出前十五天开始,或与控制权变更要约有关,直至该通知发出之日的营业时间结束为止,(2)已选定、要求或被要求整体赎回的票据或被要求部分赎回的任何票据的部分被选择、要求或被要求部分赎回的票据,或(3)票据的记录日期与付息日之间的期间。
9.人士视为拥有人
就所有目的而言,本票据的注册持有人可被视为该票据的拥有人。
10.无人认领的钱
在适用的废弃物权法的规限下,受托人和付款代理人应要求向公司支付其所持有的任何用于支付两年内仍无人认领的本金和利息的款项。此后,有权获得这笔款项的持有人必须以一般债权人的身份向公司寻求付款,除非适用的废弃财产法指定了另一人。
11.解除和撤销
根据契约中规定的某些条件,如果公司不可撤销地以信托方式向受托人存入资金或美国政府债务(国家认可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足够,无需再投资),以支付票据的本金、溢价(如有)和利息至赎回或到期(视情况而定),则公司可随时终止其在票据和契约下的部分或全部义务。
12.修正,放弃
义齿和票据可以按照义齿第九条的规定进行修改或放弃。
13.违约和补救措施
违约事件按义齿第六条规定。
14.受托人与公司的交易
除义齿中规定的某些限制外,义齿下的受托人以其个人或任何其他身份可能成为票据的所有者或质权人,并可能以其他方式处理和收取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欠其的义务,并可能以其他方式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处理其在不是受托人时将拥有的相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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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不得对他人追索
任何经理、董事总经理、董事、高级职员、雇员、入主人或持有公司、公司任何附属公司或公司任何直接或间接母公司的任何股权,均不得就公司(或任何共同发行人或担保人,如有的话)在票据或义齿下的任何义务,或对基于、关于或由于该等义务或其设定而提出的任何索赔承担任何责任。每一持票人接受一张票据,即免除和解除所有此类责任。豁免和发行应为发行票据对价的一部分。这项豁免可能无法有效免除联邦证券法规定的责任,美国证交会认为,这种豁免违反公共政策。
16.认证
在受托人的授权签字人(或代其行事的认证代理人)在本说明另一方手工签署认证证书之前,本说明无效。
17.缩略语
习惯上的缩写可以用在持有人或受让人的名义上,例如TEN COM(=共同承租人)、TEN ENT(=整体承租人)、JT TEN(=有生存权且不作为共同承租人的共同承租人)、CUST(=托管人)和U/g/m/a(=统一赠予未成年人法案)。
18.CUSIP和ISIN号码
该公司已导致在票据上印有CUSIP号码和ISIN号码。对印在《说明》上的这些数字的准确性不作任何表示,可仅依赖放在其上的其他识别号码。
19.继任实体
当继承实体根据义齿承担其前身在票据和义齿项下的所有义务,并且紧接在此之前和之后不存在违约或违约事件并且义齿的所有其他条件得到满足时,前身实体应免除这些义务。
20.管治法
本说明应受纽约州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38
分配表格
要分配这份说明,请填写以下表格:
我或我们将本说明转让给
(打印或键入受让人的姓名、地址和邮政编码)
(插入受让人的soc. sec.or tax ID. no.)
并不可撤销地委任____________代理人将本票据过户于本公司账簿上。代理人可以代替另一人代他行事。
| 日期:______________ |
您的签名: |
|||||
| 完全按照你的名字出现在这张纸条的另一面签名。 |
| 签字保证: |
||
| (必须保证签名) |
根据SEC规则17Ad-15,签名应由合格的担保机构(银行、股票经纪人、储蓄和贷款协会以及具有经批准的签名担保奖章计划成员资格的信用合作社)提供担保。
39
【将附于全球票据】
全球票据增减时间表
该票据的初始本金金额应为$ [ ]。本全球说明的增减情况如下:
| 日期 交换 |
减少金额 本金金额 本全球说明 |
增加金额 本金金额 本全球说明 |
本金金额 这张全球笔记 在这样的 减少或增加 |
获授权签署 受托人的签字人或 票据托管人 |
40
持有人选择购买
如果您希望选择由公司根据义齿第4.7节购买此票据,请选中方框:
☐ 4.7
如果您希望选择公司根据义齿第4.7节仅购买本票据的一部分,请说明本金金额(必须是2,000美元的面额或超过1,000美元的整数倍):$
| 日期:______________ |
您的签名: |
|||||
| 完全按照你的名字出现在这张纸条的另一面签名。 |
| 签字保证: |
|
|
| (必须保证签名) |
根据SEC规则17Ad-15,签名应由合格的担保机构(银行、股票经纪人、储蓄和贷款协会以及具有经批准的签名担保奖章计划成员资格的信用合作社)提供担保。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