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
截至 | ||||||||||||||||
笔记 | 12月31日, 2023 |
3月31日,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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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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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百万,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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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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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71,892 | 81,626 | 11,305 | |||||||||||||
受限制现金 |
4 | 7,506 | 7,293 | 1,010 | ||||||||||||
短期投资 |
4 | 118,254 | 90,371 | 12,516 | ||||||||||||
应收账款,净额 |
7 | 20,302 | 17,540 | 2,429 | ||||||||||||
向供应商垫款 |
2,753 | 2,388 | 331 | |||||||||||||
库存,净额 |
8 | 68,058 | 67,994 | 9,417 | ||||||||||||
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 |
15,639 | 12,803 | 1,773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17 | 2,114 | 2,943 | 408 | ||||||||||||
持有待售资产 |
1,292 | 1,114 | 1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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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总额 |
307,810 | 284,072 | 39,3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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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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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设备和软件,净额 |
70,035 | 71,255 | 9,869 | |||||||||||||
在建工程 |
9,920 | 9,501 | 1,316 | |||||||||||||
无形资产,净值 |
6,935 | 6,626 | 918 | |||||||||||||
土地使用权,净额 |
39,563 | 38,646 | 5,352 | |||||||||||||
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 |
11 | 20,863 | 21,503 | 2,978 | ||||||||||||
商誉 |
19,980 | 19,980 | 2,767 | |||||||||||||
对股权被投资单位的投资 |
6 | 56,746 | 55,849 | 7,735 | ||||||||||||
有价证券和其他投资 |
4 | 80,840 | 79,572 | 11,02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44 | 1,712 | 23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522 | 13,106 | 1,8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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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资产合计 |
321,148 | 317,750 | 44,0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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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
628,958 | 601,822 | 83,3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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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附附注为该等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2
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
截至 | ||||||||||||||||
笔记 | 12月31日, 2023 |
3月31日,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g) |
||||||||||||||
(单位:百万,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 | ||||||||||||||||
负债 |
||||||||||||||||
流动负债(包括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3月31日无追索权主要受益人的合并VIE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79.23亿元和人民币261.44亿元) |
||||||||||||||||
短期债务 |
5,034 | 5,267 | 729 | |||||||||||||
应付账款 |
9 | 166,167 | 146,831 | 20,336 | ||||||||||||
来自客户的预付款 |
31,625 | 30,169 | 4,178 | |||||||||||||
递延收入(包括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3月31日将向关联方提供的与流量支持、营销和推广服务相关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82亿元和人民币0.75亿元) |
2,097 | 2,073 | 287 | |||||||||||||
应交税费 |
7,313 | 4,773 | 661 | |||||||||||||
应付关联方款项 |
17 | 1,620 | 716 | 99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43,533 | 48,149 | 6,668 | |||||||||||||
经营租赁负债 |
11 | 7,755 | 7,859 | 1,088 | ||||||||||||
持有待售负债 |
506 | 262 | 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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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负债合计 |
265,650 | 246,099 | 34,0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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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流动负债 |
||||||||||||||||
递延收入(包括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3月31日将向关联方提供的流量支持、营销和推广服务的金额分别为零和零) |
964 | 833 | 115 | |||||||||||||
无抵押优先票据 |
10 | 10,411 | 10,432 | 1,44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267 | 9,095 | 1,260 | |||||||||||||
长期借款 |
31,555 | 32,157 | 4,454 | |||||||||||||
经营租赁负债 |
11 | 13,676 | 14,264 | 1,97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055 | 979 | 1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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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6,928 | 67,760 | 9,3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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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 |
332,578 | 313,859 | 43,4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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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与或有事项 |
||||||||||||||||
夹层股票 |
614 | 618 | 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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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 |
||||||||||||||||
JD.com,Inc.股东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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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面值0.00002美元;授权100,000,000,000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发行A类普通股2,860,222,213股,已发行2,820,978,543股,已发行B类普通股323,212,124股,已发行316,685,372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已发行A类普通股2,860,267,713股,已发行2,737,205,529股,已发行B类普通股323,166,624股,已发行316,655,706股) |
— | * | — | * | — | * | ||||||||||
额外实收资本 |
184,204 | 184,043 | 25,490 | |||||||||||||
法定准备金 |
6,109 | 6,108 | 846 | |||||||||||||
库存股票 |
(3,409 | ) | (11,451 | ) | (1,586 | ) | ||||||||||
留存收益 |
44,051 | 42,916 | 5,943 | |||||||||||||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 |
903 | 764 | 1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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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D.com,Inc.股东权益合计 |
231,858 | 222,380 | 30,799 | |||||||||||||
非控股权益 |
63,908 | 64,965 | 8,9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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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权益合计 |
295,766 | 287,345 | 39,79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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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夹层权益和股东权益合计 |
628,958 | 601,822 | 83,3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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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绝对量不到100万。 |
所附附注为该等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3
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经营报表及综合收益
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笔记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g) |
||||||||||||||
(单位:百万,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 | ||||||||||||||||
净收入 |
||||||||||||||||
净产品收入 |
2(s) | 195,564 | 208,508 | 28,878 | ||||||||||||
净服务收入 |
2(s) | 47,392 | 51,541 | 7,1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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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收入总额 |
242,956 | 260,049 | 36,0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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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成本 |
(206,938 | ) | (220,279 | ) | (30,507 | ) | ||||||||||
履行 |
(15,371 | ) | (16,806 | ) | (2,328 | ) | ||||||||||
市场营销 |
(8,005 | ) | (9,254 | ) | (1,282 | ) | ||||||||||
研究与开发 |
(4,186 | ) | (4,034 | ) | (559 | ) | ||||||||||
一般和行政 |
(2,501 | ) | (1,976 | ) | (274 | ) | ||||||||||
出售发展物业收益 |
472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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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收入 |
6,427 | 7,700 | 1,0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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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费用) |
||||||||||||||||
应占股权被投资方业绩 |
6 | (821 | ) | (730 | ) | (101 | ) | |||||||||
利息支出 |
(590 | ) | (601 | ) | (83 | ) | ||||||||||
其他,净额 |
12 | 2,792 | 2,696 | 37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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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前收入 |
7,808 | 9,065 | 1,255 | |||||||||||||
所得税费用 |
13 | (1,609 | ) | (1,700 | ) | (23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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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收入 |
6,199 | 7,365 | 1,0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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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非控股权益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
(62 | ) | 235 | 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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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261 | 7,130 | 9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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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附附注为该等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4
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经营报表及综合收益
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笔记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g) |
||||||||||||||
(单位:百万,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 | ||||||||||||||||
净收入 |
6,199 | 7,365 | 1,020 | |||||||||||||
其他综合收益/(亏损): |
||||||||||||||||
外币换算调整 |
(1,166 | ) | 39 | 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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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收益总额 |
5,033 | 7,404 | 1,025 | |||||||||||||
归属于非控股权益股东的全面收益/(亏损)总额 |
(381 | ) | 413 | 5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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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全面收益总额 |
5,414 | 6,991 | 9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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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股净收益 |
16 | |||||||||||||||
基本 |
1.99 | 2.28 | 0.32 | |||||||||||||
摊薄 |
1.96 | 2.27 | 0.31 | |||||||||||||
加权平均股数 |
||||||||||||||||
基本 |
3,139,192,094 | 3,126,409,229 | 3,126,409,229 | |||||||||||||
摊薄 |
3,180,045,066 | 3,144,028,808 | 3,144,028,808 |
所附附注为该等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5
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附注2(g) | ||||||||||||
(百万)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净收入 |
6,199 | 7,365 | 1,020 | |||||||||
调整净收入与经营活动净现金的对账: |
||||||||||||
折旧及摊销 |
1,960 | 2,217 | 307 | |||||||||
股份补偿 |
1,474 | 759 | 105 | |||||||||
处置财产、设备和软件的损失 |
6 | 22 | 3 | |||||||||
递延所得税 |
(66 | ) | (173 | ) | (24 | ) | ||||||
有关无抵押优先票据的贴现及发行费用摊销 |
3 | 3 | — | * | ||||||||
呆账备抵 |
103 | 37 | 5 | |||||||||
投资减值 |
26 | 120 | 17 | |||||||||
长期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902 | ) | 6 | 1 | ||||||||
收购或出售业务和投资的收益 |
(12 | ) | (49 | ) | (7 | ) | ||||||
出售发展物业收益 |
(472 | ) | — | — | ||||||||
应占股权被投资方业绩 |
821 | 730 | 101 | |||||||||
汇兑(收益)/亏损 |
(162 | ) | 36 | 5 | ||||||||
经营性资产负债变动情况: |
||||||||||||
应收账款 |
4,838 | 2,673 | 370 | |||||||||
向供应商垫款 |
923 | 366 | 51 | |||||||||
库存 |
14,649 | 64 | 9 | |||||||||
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 |
47 | 1,453 | 201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72 | ) | (126 | ) | (17 | ) | ||||||
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 |
284 | (640 | ) | (89 | ) | |||||||
应付账款 |
(38,588 | ) | (17,480 | ) | (2,421 | ) | ||||||
来自客户的预付款 |
(3,775 | ) | (1,456 | ) | (202 | ) | ||||||
递延收入 |
(1,103 | ) | (125 | ) | (17 | ) | ||||||
应交税费 |
(2,334 | ) | (2,536 | ) | (351 | ) | ||||||
应付关联方款项 |
(229 | ) | (904 | ) | (125 |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4,222 | ) | (3,864 | ) | (535 | ) | ||||||
经营租赁负债 |
(209 | ) | 692 | 96 | ||||||||
其他 |
(794 | ) | (505 | ) | (70 | ) | ||||||
|
|
|
|
|
|
|||||||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21,607 | ) | (11,315 | ) | (1,567 | ) | ||||||
|
|
|
|
|
|
* | 绝对量不到100万。 |
所附附注为该等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6
京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附注2(g) | ||||||||||||
(百万)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购买短期投资 |
(41,953 | ) | (24,299 | ) | (3,365 | ) | ||||||
短期投资到期 |
60,458 | 54,348 | 7,527 | |||||||||
处置投资证券收到的现金 |
1,746 | 180 | 25 | |||||||||
预付款项和对股权被投资方的投资 |
(787 | ) | (12 | ) | (2 | ) | ||||||
处置股权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0 | 82 | 11 | |||||||||
为贷款发放支付的现金 |
(16,280 | ) | (19,821 | ) | (2,745 | ) | ||||||
偿还贷款收到的现金 |
16,804 | 20,560 | 2,848 | |||||||||
购置财产、设备和软件 |
(879 | ) | (657 | ) | (91 | ) | ||||||
处置设备及其他资产 |
3 | 5 | 1 | |||||||||
购买无形资产 |
(2 | ) | — | — | ||||||||
收购资产支付的现金,扣除取得的现金 |
(53 | ) | (180 | ) | (25 | ) | ||||||
购买土地使用权 |
(2,814 | ) | (324 | ) | (45 | ) | ||||||
在建工程支付的现金 |
(1,975 | ) | (2,426 | ) | (336 | ) | ||||||
出售开发物业收到的现金 |
2,507 | 701 | 97 | |||||||||
由/(提供给)京东科技结算的贷款 |
(189 | ) | 50 | 7 | ||||||||
其他投资活动 |
(14 | ) | 207 | 28 | ||||||||
|
|
|
|
|
|
|||||||
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16,692 | 28,414 | 3,935 | |||||||||
|
|
|
|
|
|
所附附注为该等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7
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附注2(g) | ||||||||||||
(百万)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回购普通股 |
(1,052 | ) | (8,363 | ) | (1,158 | ) | ||||||
根据股份奖励发行普通股所得款项 |
1 | 16 | 2 | |||||||||
来自非控股权益股东的注资 |
1,462 | 27 | 4 | |||||||||
收购非全资附属公司的额外股权 |
(217 | ) | (18 | ) | (2 | ) | ||||||
短期借款收益 |
9,181 | 780 | 108 | |||||||||
偿还短期借款 |
— | (411 | ) | (57 | ) | |||||||
长期借款收益 |
649 | 876 | 121 | |||||||||
偿还长期借款 |
(8,236 | ) | (341 | ) | (47 | ) | ||||||
其他融资活动 |
(533 | ) | (11 | ) | (2 | ) | ||||||
|
|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
1,255 | (7,445 | ) | (1,031 | ) | |||||||
|
|
|
|
|
|
|||||||
汇率变动对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的影响 |
(726 | ) | (130 | ) | (18 | ) | ||||||
|
|
|
|
|
|
|||||||
现金、现金等价物、限制性现金净增加/(减少)额 |
(4,386 | ) | 9,524 | 1,319 | ||||||||
现金、现金等价物、期初受限制现金,包括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85,156 | 79,451 | 11,004 | |||||||||
减:现金、现金等价物、期初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限制性现金 |
(41 | ) | (53 | ) | (8 | ) | ||||||
|
|
|
|
|
|
|||||||
期初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 |
85,115 | 79,398 | 10,996 | |||||||||
|
|
|
|
|
|
|||||||
期末现金、现金等价物、限制性现金,包括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80,770 | 88,922 | 12,315 | |||||||||
减:期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现金、现金等价物、限制性现金 |
— | (3 | ) | — | * | |||||||
|
|
|
|
|
|
|||||||
期末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 |
80,770 | 88,919 | 12,315 | |||||||||
|
|
|
|
|
|
|||||||
补充披露现金流信息: |
||||||||||||
支付所得税的现金 |
(2,355 | ) | (3,563 | ) | (493 | ) | ||||||
支付利息的现金 |
(485 | ) | (638 | ) | (88 | ) | ||||||
非现金投融资活动补充披露: |
||||||||||||
根据经营租赁取得的使用权资产 |
2,045 | 2,589 | 359 |
* | 绝对金额小于100万 |
所附附注为该等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8
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股东权益变动表
普通股 | 库存股票 | 额外 实收资本 |
法定 储备金 |
累计其他 综合 收入/(亏损) |
保留 收益 |
非控制性 利益 |
合计 股东’ 股权 |
|||||||||||||||||||||||||||||||||
股份 | 金额 | 股份 | 金额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单位:百万,共享数据除外) |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3,179,673,067 | — | * | (43,993,820 | ) | (2,493 | ) | 184,041 | 3,473 | (959 | ) | 29,304 | 60,167 | 273,53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息 |
— | — | — | — | — | — | — | (6,791 | ) | — | (6,791 | ) | ||||||||||||||||||||||||||||
回购普通股 |
— | — | (7,678,980 | ) | (1,052 | ) | — | — | — | — | — | (1,052 | ) | |||||||||||||||||||||||||||
行使股份奖励 |
— | — | 12,000 | 1 | — | * | — | — | — | — | 1 | |||||||||||||||||||||||||||||
股份补偿及股份奖励归属 |
— | — | 5,017,864 | 310 | 555 | — | — | — | 619 | 1,484 | ||||||||||||||||||||||||||||||
净收入/(亏损) |
— | — | — | — | — | — | — | 6,261 | (62 | ) | 6,199 | |||||||||||||||||||||||||||||
外币换算调整 |
— | — | — | — | — | — | (848 | ) | — | (318 | ) | (1,166 | ) | |||||||||||||||||||||||||||
法定准备金 |
— | — | — | — | — | (2 | ) | — | 2 | — | — | |||||||||||||||||||||||||||||
来自非控股权益股东的资本变动 |
— | — | — | — | (297 | ) | — | — | — | 1,501 | 1,204 | |||||||||||||||||||||||||||||
应占权益被投资方资金账户变动 |
— | — | — | — | 1 | — | — | — |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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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余额 |
3,179,673,067 | — | * | (46,642,936 | ) | (3,234 | ) | 184,300 | 3,471 | (1,807 | ) | 28,776 | 61,907 | 273,4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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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余额 |
3,183,434,337 | — | * | (45,770,422 | ) | (3,409 | ) | 184,204 | 6,109 | 903 | 44,051 | 63,908 | 295,7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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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 |
— | — | — | — | — | — | — | (8,266 | ) | — | (8,266 | ) | ||||||||||||||||||||||||||||
回购普通股 |
— | — | (87,504,398 | ) | (8,363 | ) | — | — | — | — | — | (8,363 | ) | |||||||||||||||||||||||||||
股份补偿及股份奖励归属 |
— | — | 3,701,718 | 321 | (93 | ) | — | — | — | 550 | 778 | |||||||||||||||||||||||||||||
净收入 |
— | — | — | — | — | — | — | 7,130 | 235 | 7,365 | ||||||||||||||||||||||||||||||
海外业务净投资的换算调整和对冲,税后净额 |
— | — | — | — | — | — | (139 | ) | — | 178 | 39 | |||||||||||||||||||||||||||||
法定准备金 |
— | — | — | — | — | (1 | ) | — | 1 | — | — | |||||||||||||||||||||||||||||
来自非控股权益股东的资本变动 |
— | — | — | — | (68 | ) | — | — | — | 71 | 3 | |||||||||||||||||||||||||||||
收购子公司及资产 |
— | — | — | — | — | — | — | — | 23 | 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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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余额 |
3,183,434,337 | — | * | (129,573,102 | ) | (11,451 | ) | 184,043 | 6,108 | 764 | 42,916 | 64,965 | 287,3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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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绝对量不到100万。 |
所附附注为该等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9
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 | 主要活动和组织 |
京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一家领先的基于供应链的技术和服务提供商,通过其子公司、合并可变利益实体(“VIE”)和合并VIE的子公司(统称“集团”)向消费者、第三方商家、供应商和其他业务合作伙伴提供产品和服务。
集团主要透过其零售移动应用程序及www.jd.com网站(统称“京东平台”)经营电子商务业务,包括网上零售及网上市场。集团透过网上零售服务消费者,专注于产品选择、价格及便利性,透过网上市场服务第三方商户,提供计划,使商户能够在京东平台上销售其产品,并自行或透过集团的物流服务履行订单。凭借其AI能力和技术,集团通过其专有广告技术平台向业务合作伙伴提供各种营销服务。集团凭借其领先的物流网络,透过集团的物流附属公司京东 Logistics,Inc.(“京东 Logistics”)向第三方(包括京东平台上的第三方商户和供应商以及其他业务合作伙伴)提供综合供应链解决方案和物流服务,主要包括仓储和配送服务、快递和货运服务以及其他增值服务。集团还通过京东 Health International Inc.(“京东健康”)经营医疗保健业务,通过JINGDONG Property,Inc.(“京东 Property”,原名京东 Property Group Corporation)建立开发和管理现代基础设施的平台,通过JINGDONG Industrials,Inc.(“JD 京东 Industrials”,原名京东 Industrial Technology Inc.)以供应链技术和服务赋能产业发展,并通过达达集团(“Dada”)提供按需零售平台服务和按需配送服务。
公司的美国存托股份(“ADS”)已在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上市,代码为“京东”,公司普通股已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港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为“9618(HKD柜台)”和“89618(人民币柜台)”。
集团的主要业务及地域市场均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随附的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其附属公司、综合VIE及综合VIE的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
歼10
京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 | 主要活动和组织(续)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主要子公司、合并VIE和合并VIE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股权 持有权益 |
成立地点及日期 |
|||
子公司 |
||||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京东世纪”) |
100% | 中国北京,2007年4月 | ||
江苏京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中国江苏,2009年6月 | ||
上海盛达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盛达元”) |
100% | 中国上海,2011年4月 | ||
京东物流控股有限公司 |
63% | 中国香港,2011年8月 | ||
京东科技集团公司 |
100% | 开曼群岛,2011年11月 | ||
京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75% | 开曼群岛,2012年1月 | ||
京东物流公司。 |
63% | 开曼群岛,2012年1月 | ||
京东电子商务(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
100% | 中国香港,2012年2月 | ||
京东国际有限公司 |
100% | 中国香港,2012年2月 | ||
北京京东商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商科”) |
100% | 中国北京,2012年3月 | ||
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重庆海嘉”) |
100% | 中国重庆,2014年6月 | ||
京东投资有限公司 |
100% | 英属维尔京群岛,2015年1月 | ||
京东亚洲发展有限公司 |
75% | 英属维尔京群岛,2015年2月 | ||
宿迁市汉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中国江苏,2016年1月 | ||
西安京讯地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西安京讯地”) |
63% | 中国陕西,2017年5月 | ||
京东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
100% | 开曼群岛,2018年3月 | ||
京东物业控股有限公司 |
100% | 开曼群岛,2018年3月 | ||
北京沃动天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沃动天骏”) |
100% | 中国北京,2018年5月 | ||
京东健康国际公司。 |
67% | 2018年11月,开曼群岛 | ||
京东建康有限公司 |
100% | 英属维尔京群岛,2019年4月 | ||
京东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英属维尔京群岛,2019年10月 | ||
JINGDONG Industrials,Inc。 |
77% | 开曼群岛,2019年11月 | ||
京东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 |
63% | 中国江苏,2020年6月 | ||
江苏慧极空间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慧极”) |
100% | 中国江苏,2019年3月 | ||
京东向日葵投资有限公司 |
100% | 英属维尔京群岛,2016年2月 | ||
温德克里克有限公司 |
100% | 英属维尔京群岛,2016年1月 | ||
达达集团(“达达”) |
53% | 开曼群岛,2014年7月 | ||
合并VIE |
||||
北京京东360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京东360”) |
中国北京,2007年4月 | |||
江苏元洲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苏元洲”) |
中国江苏,2010年9月 | |||
江苏京东邦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京东邦能”) |
中国江苏,2015年8月 | |||
西安京东心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西安京东心诚”) |
中国陕西,2017年6月 | |||
宿迁聚和数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宿迁聚和”) |
中国江苏,2020年6月 | |||
合并VIE的子公司 |
||||
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京邦达”) |
中国北京,2012年8月 |
F-11
京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 | 主要活动和组织(续) |
• | 组织机构 |
公司于2006年11月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注册成立,并于2014年1月在开曼群岛重新注册为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的豁免公司。
于2007年4月、2011年4月、2017年5月、2019年3月及2019年6月,公司分别成立京东世纪、上海盛达源、西安京讯地、江苏惠集及北京京东健康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健康”)为中国外商独资企业。于2007年4月、2010年9月、2015年8月、2017年6月、2019年6月及2020年6月,京东360、江苏元洲、京东邦能、西安京东新城、宿迁京东天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宿迁京东天宁”)及宿迁聚和分别于中国注册成立。这些实体各自的实收资本均由公司提供资金,其设立旨在促进集团的运营和业务扩张计划,并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外国对需要中国经营许可的公司的所有权。通过订立一系列协议,京东360、江苏元洲和京东邦能成为京东世纪的VIE,西安京东新城成为西安京讯地的VIE,宿迁京东天宁成为北京京东健康的VIE,宿迁聚和成为江苏惠记的VIE。因此,京东世纪成为京东360、江苏元洲和京东邦能的主要受益者,西安京讯地成为西安京东新城的主要受益者,北京京东健康成为宿迁京东天宁的主要受益者,江苏惠记成为宿迁聚合的主要受益者。于2022年9月,集团续签若干协议,其中江苏元洲及京东邦能成为上海盛达源的VIE,而盛达源成为江苏元洲及京东邦能的主要受益者。
• | 合并可变利益实体 |
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外国控制涉及提供互联网内容及其他受限制业务的公司,集团透过若干中国境内公司在中国内地经营其网站及其他受限制业务,其股权由若干个人(“名义股东”)持有。集团透过与该等中国境内公司及其各自的名义股东订立一系列合约安排,取得对该等中国境内公司的控制权。这些合同协议在管理与集团的可变利益实体的合同安排的关键方面基本相似,包括贷款协议、独家购买选择权协议、独家技术咨询和服务协议或独家业务合作协议(如适用)、知识产权许可协议、股权质押协议、授权委托书、业务合作协议和业务运营协议。该等合约协议可于届满日期前按集团相关中国附属公司的选择延长。管理层的结论是,这些中国境内公司是集团的综合VIE,其中集团是最终的主要受益人。因此,集团将该等中国境内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财务业绩综合于集团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内。有关合并原则,请参阅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b)。
以下为集团透过其附属公司与综合VIE及其指定股东订立的合约协议(统称“合约协议”)摘要:
• | 贷款协议 |
根据相关贷款协议,集团的相关中国附属公司已向VIE的相关名义股东授出无息贷款,其唯一目的是向相关VIE提供注资所需的资金。首次及后续注资的贷款在合并时与相关VIE的资本一起消除。集团的相关中国附属公司可要求名义股东以相关VIE的股权结算贷款金额,但须遵守任何适用的中国法律、规则及法规。贷款协议到期后可续期。
F-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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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 | 主要活动和组织(续) |
• | 独家购买选择权协议 |
VIE的名义股东已授予集团相关中国子公司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向名义股东购买该等实体的部分或全部股权的排他性和不可撤销的权利,购买价格等于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最低价格。集团的相关中国附属公司可随时行使该选择权。此外,VIE及其名义股东已同意,未经集团相关中国附属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彼等将不会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股权或宣派任何股息。
• | 独家技术咨询和服务协议或独家商业合作协议 |
集团相关中国附属公司及相关VIE订立独家技术咨询及服务协议或独家业务合作协议(如适用),据此,相关VIE委聘集团相关中国附属公司作为其技术平台及技术支持、业务支持、维护及其他服务的独家供应商。VIE应根据所提供服务的数量和市场价格向集团相关中国子公司支付服务费。协议产生的所有利益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将是集团相关中国子公司的唯一和排他性权利。在协议期限内,未经集团相关中国附属公司事先同意,相关VIE不得就提供相同或类似服务与第三方订立任何协议。
• | 股权质押协议 |
根据相关股权质押协议,VIE的名义股东已将其于相关VIE的全部股权质押给集团的相关中国子公司,作为其应付集团相关中国子公司的所有款项的抵押品,并为其在上述协议下的义务提供担保。未经集团相关中国子公司的预先批准,名义股东不得转让或转让股权质押协议中的股权权益、权利和义务或设定或允许设定任何可能对集团相关中国子公司的权利或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的质押。集团的相关中国附属公司有权转让或转让全部或部分质押的股权。如发生违约,集团相关中国附属公司作为质权人,将有权要求立即偿还贷款或通过转让或转让处置质押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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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 | 主要活动和组织(续) |
• | 授权书 |
根据不可撤销授权书,各代名人股东委任集团相关中国附属公司指定的任何人士为其实际代理人,以行使中国法律及有关组织章程细则规定的所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代表他们就所有需要股东批准的事项进行投票,处置代名人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以及选举、委任或罢免董事及VIE总经理。每份授权书将在指定股东继续为VIE股东期间继续有效。各代名人股东已放弃根据每份授权书授权予集团相关中国附属公司指定人士的所有权利。
• | 业务运营协议 |
根据业务运营协议,VIE的相关名义股东必须根据适用法律和VIE的组织章程,任命集团相关中国子公司提名的候选人为VIE董事会的董事,并必须促使集团相关中国子公司推荐的人员被任命为VIE的总经理、首席财务官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与VIE结构相关的风险 |
公司认为,其附属公司、VIE及其所有者之间的合同安排符合现行中国法律并具有法律可执行性。然而,中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释和执行方面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公司执行这些合同安排的能力。因此,公司可能无法在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中合并VIE及VIE的附属公司。公司对VIE的控制能力还取决于VIE股东对VIE中所有需要股东批准的事项行使投票权的授权。公司认为,有关行使股东表决权的授权协议具有法律可执行性。此外,如果发现与VIE的法律结构和合同安排违反任何未来的中国法律法规,公司可能会受到罚款或可能被迫放弃公司在这些业务中的利益。公司认为,由于上述风险,其不再能够控制和巩固VIE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根据合约协议,集团的相关中国附属公司有权指导综合VIE的活动,并可将资产转出综合VIE。因此,集团的相关中国附属公司认为,截至2024年3月31日,除注册资本及合并VIE的中国法定储备金额为人民币33.78亿元外,并表VIE中并无仅可用于清偿其债务的资产。由于综合VIE根据中国公司法注册成立为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对综合VIE的所有负债均无追索权集团相关中国附属公司的一般信贷。
目前并无合约安排可能要求集团的相关中国附属公司或集团向综合VIE提供额外财务支持。由于集团透过综合VIE在中国内地开展若干业务,集团未来可能会酌情提供额外财务支持,这可能会使集团蒙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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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
a.列报依据
本集团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集团在编制随附的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时所遵循的重要会计政策概述如下。除份额、每股数据或另有说明外,所有金额均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百万。
b.合并原则
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包括公司、其附属公司及公司为最终主要受益人的综合VIE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半数以上投票权的实体;或有权支配财务和经营政策、任免董事会多数成员或在董事会议上投过半数票的实体。
合并VIE是指公司或其附属公司通过合同安排承担该实体所有权的风险并享有通常与其相关的报酬的实体,因此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是该实体的主要受益人。
本公司、其附属公司及合并VIE之间的所有交易及结余已于合并时抵销。
c.重新分类
对上一期间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进行了某些重新分类,以符合本期的列报方式。这些重新分类对先前报告的净收入/(亏损)、股东权益或现金流量没有影响。
d. d.非控制性权益
对于公司的附属公司及合并VIE,确认非控股权益以反映其权益中不直接或间接归属于公司作为控股股东的部分。非控股权益在集团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的权益部分分类为单独的项目,并已在集团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经营报表及全面收益/(亏损)中分别披露,以区分权益与公司权益。关于公司子公司和合并VIE的商誉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公司根据母公司和非控股股东的相对所有权权益归属减值损失。
e.估计数的使用
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资产和负债的呈报金额、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相关披露,以及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及附注中呈报的报告期收入和支出。重大会计估计用于但不限于退货备抵、供应商回扣和客户奖励、确定独立售价(“SSP”)、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安排的估值和确认、税收、企业合并中获得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某些股权被投资单位的公允价值、长期资产减值评估、对股权被投资单位的投资、有价证券和商誉、包括预期信用损失在内的呆账准备、过剩和过时存货的存货准备金、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财产、设备和软件的折旧年限,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租赁折现率。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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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f.外币折算
本集团的报告货币为人民币。集团在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香港、新加坡和美利坚合众国注册成立的实体的功能货币一般为美元(“美元”)。集团的中国附属公司及合并VIE一般确定其功能货币为人民币。本集团在其他司法管辖区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一般以各自的当地货币作为其功能货币。相应功能货币的确定依据的是ASC主题830,外币事项的标准。
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计值的交易,按交易发生日权威银行的通行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以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值的外币交易产生的汇兑损益在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经营和综合收益报表中作为“其他,净额”的组成部分入账。
集团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由记账本位币换算为人民币。以外币计价的资产和负债,采用资产负债表日适用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当期产生的收益以外的权益账户按适当的历史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收入、费用、损益采用定期平均汇率折算成人民币。由此产生的外币折算调整作为股东权益的组成部分记入累计其他综合收益。
该公司指定某些非衍生工具来对冲其在某些国外业务的净投资,以管理汇率方面的风险敞口。2023年12月,公司将其83亿元人民币计价债务的本金指定为以人民币记账本位币对某子公司以美元计价的净投资进行套期保值。套期工具的收益或亏损被确定为有效的部分,参照汇率影响,在扣除所得税后直接在“累计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中确认,而无效部分和经营成本则在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经营报表和综合收益中确认。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净投资对冲被视为完全有效。直接在“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套期工具损益,在处置境外子公司发生时,在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经营报表和综合收益表中确认。
g.便民翻译
将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经营及综合收益表及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由人民币转换为美元,仅为方便读者,按1.00美元=人民币7.2203元的汇率计算,代表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于2024年3月29日发布的H.10统计数据中规定的午间买入汇率。不代表人民币金额可能已经或可能在2024年3月31日按该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变现或结算为美元。
h.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主要包括库存现金、定期存款和原到期日为三个月或更短的高流动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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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一、受限制现金
被限制提取或用于使用或作为担保质押的现金在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报,并在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中计入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受限制现金总额。本集团的受限制现金主要为在指定银行账户中持有的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和保函的保证金。
j.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包括原期限超过三个月但不到一年且期限不到一年的存放在银行的理财产品和定期存款。理财产品是在某些金融机构进行的具有浮动利率或本金无担保的特定存款。集团选择公允价值选择权,根据ASC 825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记录浮动利率理财产品以及本金无担保以及期限在一年以下的主要与外汇挂钩的存款。公允价值变动反映于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经营及全面收益报表。集团还持有存款,只有在集团持有证券到期时才能获得固定利率回报。由于集团有持有该等存款至到期的积极意向及能力,故将其分类为持有至到期,并按摊余成本入账。
k.应收账款,净额
应收账款主要指应收客户款项及网上付款渠道款项,并在扣除呆账准备后入账。
集团协同京东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京东科技”,原名京东数科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向在线零售业务的合格客户提供消费者融资,该等应收消费者融资款项记为应收账款。由于与京东技术的遗留合同安排,集团仍作为消费融资应收款的合法所有者,由京东技术进行相关信用评估并有义务以账面价值向集团购买在特定约定时间内逾期的消费融资应收款,以吸收风险并从该等融资安排中获得回报,因此并无计提呆账准备。集团与京东科技合作,透过将该等资产转让予证券化工具,将应收消费融资款项定期证券化,请参阅附注2(p)。
除消费者融资产生的应收账款外,本集团定期评估其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维持信用损失估计备抵,以将其应收账款减少至其认为可以收回的金额。集团以未偿还余额的时间长度、客户的付款历史、信誉和财务状况以及行业趋势作为信用质量指标,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范围内监测集团的应收款项,同时以合理和可支持的预测为基础,制定集团的预期损失估计。当预计坏账与实际坏账存在重大差异时,本集团会定期调整备抵比例。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很可能无法收回,本集团也会在确定很可能发生损失的期间进行特定计提。应收账款余额在用尽所有催收努力后予以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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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l.库存,净额
存货,由可供销售的产品组成,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存货成本主要采用加权平均成本法确定。由于滞销商品和损坏商品导致存货成本减记至估计可变现净值的调整记录,这取决于库存账龄、历史和预测的消费者需求以及影响定价的市场条件等因素。集团对所购买的产品承担所有权、风险和报酬,但与某些供应商有退回未售出商品的安排。减记记记入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经营及全面收益报表的收入成本。
集团亦提供与集团在线市场相关的履约相关服务。第三方商家保持其存货的所有权,因此这些产品不包括在集团的存货中。
m.应收贷款,净额
应收贷款代表与京东科技合作,在集团的网上市场上向合资格个人客户提供的消费者融资。由于与京东技术的遗留合同安排,集团仍为消费者融资应收款项(包括该等应收贷款)的合法所有人,由京东技术进行相关信用评估并吸收信用风险。延长至客户的贷款期限一般为1个月至24个月不等。由于京东科技有义务按账面价值向集团购买于特定议定期间内逾期的应收款项以消化信贷风险,故于截至2023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并无录得呆账拨备。应收贷款按摊余成本计量,并在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中按未偿还本金列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3月31日,收款期少于一年的应收贷款分别为人民币17.11亿元及人民币10.67亿元,在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中分类为预付款项及其他流动资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3月31日,收款期超过一年的应收贷款分别为人民币2.51亿元及人民币1.28亿元,在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中分类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就贷款发放支付的现金和偿还贷款收到的现金在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中分类为投资活动。本集团与京东科技合作,通过将该等资产转让予证券化工具,定期将应收贷款证券化,请参阅附注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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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n.对股权被投资单位的投资
对股权被投资方的投资是指集团对私人控股公司、上市公司和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集团根据ASC主题323,投资—权益法和合资企业(“ASC 323”),采用权益会计法对股权投资、普通股或实质普通股进行会计处理,其对其具有重大影响但不拥有多数股权或以其他方式控制。
对实质普通股的投资是对具有与该实体普通股基本相似的风险和回报特征的实体的投资。在确定对某一实体的投资是否与对该实体普通股的投资实质上相似时,本集团考虑了所有权的从属地位、风险和报酬以及转移价值的义务。
在权益法下,集团应占权益被投资方的收购后利润或亏损在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经营及全面收益报表的“应占权益被投资方的业绩”中入账,而其应占累计其他全面收益的收购后变动则作为股东权益的组成部分在累计其他全面收益中入账。本集团按一个季度的拖欠基准记录其在公开上市公司和某些私人控股公司的股权投资结果中所占的份额。投资账面值超过标的权益占权益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部分为取得的商誉和无形资产。当本集团在股权被投资方分担的损失等于或超过其在股权被投资方的权益时,本集团不确认进一步的损失,除非本集团已为股权被投资方承担义务或作出付款或担保,或本集团在股权被投资方持有其他投资。
本集团根据权益法不断审查其对股权被投资方的投资,以确定公允价值下降至账面价值以下是否非暂时性的。集团在确定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公允价值下跌的持续时间和严重程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股权被投资方的前景,以及其他公司具体信息,例如最近的融资轮次。公允价值下降被认定为非暂时性的,股权被投资单位的账面价值减记为公允价值。
私募股权基金追求各种投资策略,包括事件驱动和多策略。投资于私募股权基金,由于这些基金的封闭式性质,一般是不可赎回的。本集团不具备对其行使重大影响力的能力的这些私募股权基金,在ASC主题820中的现有实务变通办法,即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ASC 820”)下,使用该投资的每股净资产值(或其等价物)估计公允价值(“NAV实务变通办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集团没有易于确定的公允价值的股权投资,不符合NAV实用权宜之计的条件,且本集团没有能力通过普通股或实质普通股的投资对其施加重大影响,根据ASU2016-01,金融工具——总体(子主题825-10)——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ASU2016-01”),在计量备选方案(“计量备选方案”)下进行会计处理。在计量替代方案下,账面价值按成本减去任何减值后,加上或减去同一发行人相同或类似投资在有序交易中可观察到的价格变动导致的变动计量。这些投资的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在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经营和综合收益报表中的“其他,净额”中确认。本集团根据每个报告日被投资方的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市场价值的其他证据评估一项投资是否发生减值。此类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审查被投资方的现金状况、近期融资情况以及财务和经营业绩。集团在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经营报表及全面收益(如有)中确认相当于“其他净额”账面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的减值亏损。当投资符合使用权益法的条件时,如就相同或类似投资识别的有序交易中出现任何可观察到的价格变动,集团在紧接其应用权益法之前,根据ASU2020-01,投资—股本证券(主题321),投资—权益法和合资企业(主题323),以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先前持有的投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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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有价证券及其他投资
集团投资于可销售股本证券及其他投资,以达到业务目标。有价证券被归类为公允价值易于确定的投资,在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中以公允价值报告,股本证券的未实现损益在ASU2016-01下的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经营和综合收益报表中以“其他,净额”记录。
其他投资包括存放在银行的定期存款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理财产品。对于浮动利率的理财产品以及本金无担保和主要与外汇挂钩的存款,集团选择了公允价值选择权,将其按公允价值入账,公允价值变动记入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经营及综合收益表“其他,净额”项下。对于仅在本集团持有证券到期的情况下才能获得固定利率回报的理财产品和存款,本集团将其分类为持有至到期,并考虑到其持有到期的积极意图和能力,按摊余成本入账。
p.无追索权证券化债务与金融资产转让
集团与京东科技合作,通过将消费者融资产生的应收账款和应收贷款转让给证券化工具,定期将这些资产证券化。然后,这些证券化工具向第三方投资者和京东技术发行(1)债务证券,或(2)向集团发行的信托受益权,这些受益权立即转让给第三方投资者,并以转让的资产作为抵押。证券化工具发行的资产支持债务证券和本集团转让的信托受益权对本集团无追索权,仅在其各自的基础抵押资产上以收款方式支付。
根据ASC主题810,合并,这些证券化工具被视为可变利益实体。当经济利益以次级利益形式保留时,本集团将对证券化工具进行整合,并作为证券化工具的服务商。因此,本集团不得将证券化交易中资产的相关转让记录为出售。合并证券化工具发行的资产支持债务证券作为融资类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当集团未保留任何经济权益时,集团不会合并证券化工具,且集团并无持续参与,包括证券化工具的服务商。转让作为销售入账,而相应的已转让应收账款则根据ASC主题860,转让与服务(“ASC 860”)在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终止确认,前提是它们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所有条件:(i)所转让的金融资产已与转让方及其债权人隔离,(ii)各受让方对所转让的资产均享有质押或交换的权利,或转让方不继续涉及所转让的金融资产,(iii)转让方未对所转让的金融资产或与该等所转让资产相关的第三方受益权益保持有效控制。否则,在不满足ASC 860-10-40-5中条件的情况下,将该资产的转让作为融资类交易进行会计处理。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共控关系在适用ASC 860时应该忽略不计,只要受让方不是由转让方并表的。销售会计记录的收益/损失在所列期间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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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无抵押优先票据和长期借款
无抵押优先票据初始按公允价值确认,扣除债务折价或溢价以及债务发行成本。债务贴现或溢价及债务发行成本在票据到期期间的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经营及全面收益报表中使用实际利率法记为本金的减少,而相关增值则记为利息开支。
长期借款按账面值确认。利息开支于贷款的估计期限内计提,并记入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经营报表及全面收益。
r.公允价值
会计准则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获得的价格或转移负债所支付的价格。在确定要求或允许以公允价值入账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时,本集团考虑其将进行交易的主要市场或最有利的市场,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将使用的假设。
本集团计量若干金融资产,包括权益法下的非暂时性投资、计量备选方案下的投资、无形资产、商誉和确认减值费用时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固定资产。
会计指引建立了公允价值层次结构,要求主体在计量公允价值时最大限度地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并尽量减少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金融工具在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分类是基于对公允价值计量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输入水平。会计指引确立了可用于计量公允价值的三个输入水平:
第1级——反映活跃市场中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未经调整)的可观察输入值。
第2级——包括在市场上可直接或间接观察到的其他投入。
第3级——由很少或没有市场活动支持的不可观察的投入。
会计准则还介绍了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计量的三种主要方法:(1)市场法;(2)收益法和(3)成本法。市场法使用涉及相同或可比资产或负债的市场交易产生的价格和其他相关信息。收益法使用估值技术将未来金额转换为单一现值金额。衡量的依据是当前市场对这些未来金额的预期所显示的价值。成本法是基于当前更换资产所需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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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收入
与ASC主题606,即与客户的合同收入(“ASC 606”)的标准一致,本集团在本集团通过向客户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即资产)以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当客户获得对该资产的控制权时,该资产即被转让。
根据ASC 606,本集团评估将产品销售及相关成本的毛额或所赚取的净额记录为佣金是否适当。当集团作为委托人时,集团在特定商品或服务转让给客户之前取得其控制权时,收入应按其预期有权获得的代价总额确认,以换取所转让的特定商品或服务。当集团作为代理人,其义务是便利第三方履行其对特定商品或服务的履约义务时,收入应按集团为安排其他方提供的特定商品或服务而赚取的佣金金额的净额确认。收入在扣除增值税后入账。
本集团于产品交付及所有权转移予客户时确认扣除折扣及退货津贴的收入。需作出重大判断,以估计退货备抵。对于有退货条件的线上零售业务,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合理估计退货的可能性,对这些假设和估计的判断变化可能对确认的净收入金额产生重大影响。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3月31日,退货准备负债分别为人民币9.5亿元及人民币10.23亿元,计入“应计费用及其他流动负债”。与集团退货准备负债相关的向客户收回产品的权利为集团资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3月31日,分别为人民币9.89亿元和人民币10.72亿元,计入“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
集团亦销售预付卡,该等预付卡可兑换以购买在京东平台销售的产品。根据ASC 606,销售预付卡所收取的现金初步于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中预先记录自客户并于其后于透过赎回预付卡销售有关产品完成时确认为收入。本集团在预期客户赎回期内确认来自估计未赎回预付卡的收入,而不是根据ASC 606等到预付卡到期或赎回的可能性变得遥远时才确认收入。
具有多个交付品的收入安排根据每个单独单位的SSP分为单独的会计单位。在无法直接观察到SSP的情况下,例如本集团没有供应商特定的客观证据或第三方证据证明可交付成果的售价,对价使用估计售价进行分配。确定每个单独单元的SSP可能需要进行重大判断,并且在估计每个单一元素的相对售价时已经做出重大假设和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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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收入(续)
净产品收入
由于集团在这些交易中担任委托人并负责履行提供指定商品的承诺,因此集团按毛额基础确认来自在线零售业务的产品收入。电子及家电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人民币116,999百万元及人民币123,212百万元,一般商品销售收入分别为人民币78,565百万元及人民币85,296百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及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集团的产品收入净额主要由京东零售分部产生。
净服务收入
集团就参与集团的网上市场向第三方商户收取佣金费用,而在网上市场,集团一般是作为代理,其履约义务是安排该等第三方商户提供指明的商品或服务。销售成功后,集团根据销售金额向第三方商户收取议定金额或固定费率的佣金费用。佣金费用收入在产品交付时按净额确认,扣除退货津贴。
集团在其各网站渠道及第三方营销联属公司的网站上向第三方商户、供应商及其他业务伙伴提供营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根据客户对其产品信息的有效点击向其收费的绩效营销服务,以及允许客户在各网站投放广告的展示广告服务。本集团根据有效点击量确认绩效营销服务付费收入,并根据广告服务提供期间或广告展示次数按每千次展示成本按比例确认展示广告服务收入。集团于呈列期间并无进行重大广告换广告易货交易。
集团通过通过京东物流向第三方提供综合供应链解决方案和物流服务来开放其履约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仓储和配送服务、快递和货运配送服务以及其他增值服务。这些服务产生的收入主要随着集团履行合同中的服务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确认,因为控制权不断转移给客户。
京东 Plus会员资格为集团的核心客户提供了更好的购物体验,可以获得一套不断演变的福利,这些福利代表着单一的待命义务。订阅费是在交付服务时或之前支付的。此类安排产生的收入在认购期内确认。
集团提供全面的客户服务,主要包括7 * 24小时客户服务,以响应客户的售后要求,退换货服务,以便利客户退换货及维修有缺陷的商品。这些服务是免费的。集团亦向客户提供退货/换货物流服务,其中确认的收入于呈列期间并不重大。
集团亦透过达达提供按需零售平台服务及按需配送服务。就按需零售平台服务而言,集团作为代理,在成功销售时根据商品交付点的销售金额和佣金费用收入按净额向零售商收取固定费率的佣金费用。对于按需交付服务,本集团作为代理,在商品交付时按净额确认收入。此外,集团在达达的平台上满足零售商和其他商业客户的交付需求,集团已确定其在这些交易中担任委托人,并对每一次完成的交付按固定费率或预先确定的金额按毛额确认收入。
截至2023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在线市场营销服务收入分别为人民币190.62亿元及人民币192.89亿元,主要由京东零售分部产生。截至2023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物流及其他服务收益分别为人民币283.30亿元及人民币322.52亿元,主要由京东物流分部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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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合同余额
收入确认的时间可能与向客户开具发票的时间不同。应收账款是指在本集团履行了本集团的履约义务并拥有无条件受付权时开票金额和开票前确认的收入。
未实现收入包括与期末未履行履约义务相关的已收款项或对客户的奖励,计入当期和非当期递延收入以及集团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中的客户预付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集团未实现收入总额为人民币291.43亿元,其中人民币52.36亿元已确认为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收入。截至2024年3月31日,集团未实现收入总额为人民币274.85亿元。
当摊销期本应为一年或更短时,集团对与客户取得合同的成本所产生的费用成本应用了一种实际的权宜之计。这些成本包括某些合作伙伴销售激励计划。本集团并无与客户取得合约的重大增量成本,而本集团预期该等成本的收益将超过一年而须确认为资产。
u.客户激励和忠诚度计划
集团免费向其客户提供两类折扣券,简称D券及J券,以激励购买。
• | D券在当前购买时赠送给客户或可免费赠送,以促进未来购买。这张优惠券要求客户未来购买最低价值,才能享受优惠券提供的价值。未来购买折扣产品的权利,并不代表对客户的一种实质性权利。集团通过考虑其占未来最低购买总值的百分比、客户的历史使用模式以及D券相对于集团提供的其他折扣的未偿还数量和货币价值来评估折扣的重要性。D券作为未来购买收入的减少入账。 |
• | J券在客户符合条件的购买时给予或可免费给予,以促进未来的购买,并将用于未来的购买,没有对未来购买的最低价值的限制。据此,集团已确定,授予的J券被视为ASC 606范围内的一项单独履约义务,因为J券代表客户的一项重大权利。因此,交付的产品和授予的J券被视为合同中确定的两项不同的履约义务。出售对价总额的分配基于管理层对每项履约义务的相对SSP的最佳估计。分配给J券的金额在赎回J券时或在该券到期时递延确认,以先发生者为准。截至2023年3月31日和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已到期的J券金额并不重大。 |
注册客户还可能获得J豆,该J豆是根据客户在集团网站上进行的某些活动推出的,可用于对冲在京东平台上的合格购买,这将直接减少客户支付的金额,或兑换可在京东平台上的某些商店使用的D券。集团认为授予的J Beans是合同中确定的单独履约义务。因此,销售对价根据获授产品与J豆的相对SSP分配给产品与J豆。分配给J Beans的对价最初记录为递延收入,并在J Beans使用或到期时确认为收入。J豆将在发行后的下一个年度结束时到期。截至2023年3月31日和2024年3月31日的三个月,过期J豆的数量并不重要。
v.收入成本
收入成本主要包括产品的购买价格、入境运费、存货减记、与在线营销服务相关的流量获取成本以及与向第三方提供的物流服务相关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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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返利和补贴
本集团定期收到某些供应商的对价,即所售产品的回扣和一段时间内供应商产品销售的补贴。回扣与集团购买供应商的产品没有充分分离,也不代表对集团销售供应商产品所产生的成本的补偿。集团将从其供应商收到的回扣作为其为购买的产品支付的价格的减少入账,因此,集团在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经营和综合收益报表中确认时将这些金额记录为收入成本的减少。在特定时期内达到最低购买门槛即可获得回扣。当可根据集团过往经验及现时预测合理估计货量回扣时,当集团朝着购买门槛取得进展时,即确认部分回扣。补贴根据通过集团销售的产品数量计算,并在销售完成且金额可确定时作为收入成本的减少入账。
x.履行
履约费用主要包括(i)经营集团履约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和实体门店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可归属于购买、接收、检查和仓储库存、拣选、包装和准备客户订单以进行装运、处理付款和相关交易成本的人员成本和费用,(ii)第三方快递员为派送和交付集团产品而收取的费用,(iii)仓库、交付和提货站以及实体门店的租赁费用,以及(iv)物流和电子设备的折旧和摊销。与向第三方提供物流服务有关的成本在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经营报表及综合收益中分类为收入成本。截至2023年3月31日和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计入履约费用的运费分别为人民币70.95亿元和人民币76.01亿元。
y.市场营销
营销费用主要包括广告费用、公共关系支出以及参与营销和业务发展活动的员工的工资和相关费用。当联营公司计划的参与者的客户推荐导致产品销售成功时,集团向其支付佣金,并在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经营和综合收益报表中将此类成本记录在营销中。
广告成本主要包括线上广告、线下电视、电影及户外广告,以及为集团的线上市场吸引或留住消费者的奖励计划,于发生时计入费用,截至2023年3月31日及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费用总额分别为人民币59.37亿元及人民币69.27亿元。
z.研发
研发费用主要包括参与设计、开发和维护技术平台以及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云技术和服务应用的研发员工的工资和相关费用,以及技术基础设施成本。技术基础设施成本包括服务器和其他设备折旧、带宽和数据中心成本、租金、水电费和支持集团内外业务所需的其他费用。研发费用在发生时计入费用。由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成本微不足道,软件开发成本在发生时记入“研发”。
AA。一般和行政
一般和行政费用主要包括一般公司职能的雇员相关费用,包括会计、财务、税务、法律和人情关系;与这些职能相关的成本,包括设施和设备折旧费用、租金和其他一般公司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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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是根据财务报告目的的净收入提供的,并根据相关税务管辖区的规定,就不应课税或不可为所得税目的扣除的收入和费用项目进行调整。本集团采用负债法核算所得税。在这种方法下,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是根据现有资产和负债的财务报表账面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预期该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将生效的已颁布法定税率确定的。如果根据现有证据的权重,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部分或全部很可能无法变现,本集团将记录一笔估值备抵以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税率变动对递延税项的影响于变动期间于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经营报表及全面收益中确认。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在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中分类为非流动。
集团在其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中确认,如果税务状况基于该职位的事实和技术优点“更有可能”占上风,则该税务状况将受益。满足“更有可能”确认门槛的税收头寸,以在结算时实现的可能性超过50%的最大税收优惠金额来衡量。该集团估计其对定期评估的未确认税收优惠的负债,这些负债可能受到法律解释变化、税务机关裁决、税务审计的变化和/或发展以及诉讼时效到期的影响。特定税务状况的最终结果可能无法在税务审计结束之前确定,在某些情况下,还无法在上诉或诉讼程序之前确定。最终实现的实际效益可能与集团的估计存在差异。在每次审计结束时,如有调整,将记录在审计结束期间集团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中。此外,在未来期间,事实、情况和新信息的变化可能要求集团调整有关个税头寸的确认和计量估计。确认和计量估计的变动在变动发生期间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3月31日,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未确认的不确定税务状况。
CC。租约
根据ASC主题842,租赁(“ASC 842”),本集团使用经修订的追溯过渡法,通过在采用期间进行累积效应调整,而不是追溯调整以前期间和一揽子实务变通办法,将合同期限超过十二个月的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然而,集团于呈列的任何期间均无融资租赁。
使用权(“ROU”)资产代表集团在租赁期内使用基础资产的权利,租赁负债代表集团支付租赁产生的租赁付款的义务。经营租赁ROU资产和负债在开始日根据租赁期内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减去收到的租赁奖励,加上任何初始直接成本,使用开始日租赁的贴现率确认。由于租赁中的隐含利率对于本集团的经营租赁并不容易确定,本集团一般采用增量借款利率,其依据是租赁付款在开始日类似期限内的抵押借款的估计利率。当合理确定集团将行使该选择权时,集团的租赁条款可能包括延长或终止租赁的选择权。租赁付款的租赁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本集团对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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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租赁(续)
集团亦进行售后回租交易。本集团作为卖方-承租人,将其资产转让给第三方实体(买方-出租人),然后以公平的租金价格从买方-出租人租回转让的资产。经考虑ASC议题842-40-25-1和ASC 606,标的资产的转让视为出售,根据ASC 842,回租交易归类为经营租赁。因此,标的资产的出售及回租由本集团单独核算。交易完成后,这些资产的法定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实体(买方-出租人),集团根据ASC主题360,物业、厂房和设备终止确认这些转让的资产并确认处置这些资产的损益。此次回租交易在ASC 842项下核算,ROU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应于开始日确认。
集团将仓库、办公室及店铺空间出租予第三方。这些安排属于经营租赁性质,既不是销售型也不是直接融资租赁。因此,基础资产按其账面价值保留在集团资产负债表上,并继续根据估计使用寿命对资产进行折旧。租金收入应按直线法确认(或另一种系统性基础,如果该基础更能代表在相应租赁期限内从基础资产赚取收入的模式)。本集团记录未开票的应收租金,这是直线租金收入超过目前根据租约开票的租金的金额。
dd。综合收益/(亏损)
综合收益/(亏损)定义为集团在一段时期内因交易及其他事件和情况而产生的权益变动,不包括股东投资和向股东分配产生的交易。列报期间的综合收益/(亏损)主要包括净收益/(亏损)和外币换算调整。
ee。每股净收益/(亏损)
每股基本净收益/(亏损)的计算方法是,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收益/(亏损)除以该期间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就每股摊薄净收益/(亏损)的计算而言,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进行调整,包括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单位(“RSU”)和使用库存股法行使未行使购股权时可发行的普通股。此外,公司考虑了公司持有股权的实体的稀释股份的影响。股权带来的摊薄影响主要包括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和并表的子公司。上述影响不包括在计算每股摊薄收益/(亏损)时,如果包含此类影响将具有反稀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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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定义为可获得独立财务信息的企业组成部分,由首席经营决策者(“CODM”)或决策制定小组在决定如何分配资源和评估业绩时定期进行评估。集团的主要经营决策者为行政总裁。
集团自2022年2月28日起合并达达,并将达达的业绩作为独立分部报告。随后,该集团报告了四个分部,京东零售、京东物流、达达和新业务。京东零售,包括京东健康及京东 Industrials等成份,主要于中国从事在线零售、在线市场及营销服务。京东物流既包括内外部物流业务,也包括内外部物流业务。达达是中国本土的按需配送和零售平台。新增业务主要包括京东物业、京喜及海外业务。
从2024年第一季度起,公司开始报告三个分部,即京东零售、京东物流和新业务,以反映财务信息由主要经营决策者根据现行经营战略审查的报告结构发生的变化。京东零售,包括京东健康及京东 Industrials等成份,主要于中国从事在线零售、在线市场及营销服务。京东物流既包括内外部物流业务,也包括内外部物流业务。新业务主要包括达达、京东物业、京喜及海外业务。
这些变化与集团主要经营决策者使用财务信息评估每个分部的业绩和分配资源的方式一致。以往各期间的分部经营业绩已追溯重铸,以符合本期的呈报。
gg。法定准备金
公司于中国内地成立的附属公司及合并VIE须拨付若干不可分派储备金。
根据在中国成立的外国投资企业适用的法律,集团注册为全资外国企业的附属公司须从其税后利润(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中国公认会计原则”)确定)中拨出储备金,包括一般储备基金、企业扩张基金以及员工奖金和福利基金。拨给一般公积金的款项必须至少为按照中国公认会计原则计算的税后利润的10%。普通公积金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的,不需拨付。企业扩张基金和员工奖金福利基金的拨款由各自公司酌情决定。
此外,根据中国公司法,注册为中国境内公司的合并VIE必须从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税后利润中拨出包括法定盈余基金和任意盈余基金在内的不可分配储备基金。对法定盈余基金的拨款必须是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税后利润的10%。法定盈余资金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的,无需拨付。酌情拨付酌情盈余基金由有关公司酌情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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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最近的会计公告
最近发布的会计公告尚未采纳
2023年11月27日,FASB发布ASU 2023-07。这些修订改进了可报告分部披露要求。主要规定包括:(1)重大分部费用-公共实体须按可报告分部披露重大分部费用,如果这些费用定期提供给主要经营决策者并包括在每项报告的分部损益计量中;(2)其他分部项目-公共实体须按可报告分部披露其他分部项目。这样的披露将构成报告的分部收入减去(已披露的)重大分部费用减去报告的分部损益之间的差额;(3)分部损益的多个衡量标准——公共实体可能会披露主要经营决策者使用的一种以上的分部损益衡量标准,前提是至少有一种报告的衡量标准包括最符合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计量原则的分部损益衡量标准;(4)与CODM相关的披露——要求每年披露主要经营决策者的头衔和职位,以及对主要经营决策者如何使用所报告的措施和其他披露的解释。(5)具有单一可报告分部的实体-公开实体必须适用ASU的所有披露要求,以及ASC 280中所有现有的分部披露和调节要求;(6)重铸前期分部信息以符合本期分部信息-如果定期向主要经营决策者提供的分部信息发生变化,导致重大分部费用的识别发生变化,则需要重铸。ASU2023-07中的修订对2023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的所有公共实体以及2024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内的过渡期有效。允许提前收养。公共实体应将本次更新中的修订追溯应用于财务报表中列报的所有以前期间。集团现正评估有关修订对其综合财务报表的影响。
2023年12月14日,FASB发布ASU 2023-09,除了修改和取消某些现有要求外,还建立了新的所得税披露要求。ASU修订了ASC 740-10-50-12,要求公共企业实体(“PBE”)披露报告的来自持续经营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金额与通过将所得税前来自持续经营的收入(或损失)乘以住所地(国家)管辖区域(国家)适用的联邦(国家)法定所得税率计算得出的金额之间的对账。如果PBE的住所不在美国,则在税率调节中应通常使用该实体住所地所在司法管辖区(国家)的联邦(国家)所得税税率。修正案禁止对子公司或分部使用不同的所得税税率。此外,在税率调节中使用非美国所得税率的所得税率的PBE必须披露所使用的税率和使用的依据。ASU还增加了ASC 740-10-50-12A,该规定要求实体每年按百分比和报告货币金额对以下八个类别之间的所得税率调节进行分类:(1)州和地方所得税,扣除联邦(国家)所得税影响;(2)外国税收影响;(3)当期颁布的税法或税率变化的影响;(4)跨境税法的影响;(5)税收抵免;(6)估价免税额的变化;(7)不可征税或不可扣除的项目;(8)未确认的税收优惠的变化。PBE必须将ASU的指导应用于2024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日历年末PBE为2025年)。允许提前收养。实体可以前瞻性地适用修订,也可以选择追溯适用。集团现正评估有关修订对其综合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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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集中度与风险 |
信用风险集中
可能使本集团面临重大集中信用风险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制现金、应收账款、短期投资及在有价证券和其他投资中记录的一年以上到期的某些理财产品和定期存款。此类资产面临信用风险的最大风险敞口为其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3月31日,集团的大部分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制现金、短期投资及若干期限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记录在有价证券及其他投资中,由位于中国内地及香港的主要金融机构持有,管理层认为这些机构的信贷质素较高。银行倒闭在中国并不多见,集团认为,根据公开资料,持有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制现金、短期投资及某些期限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和定期存款记录在有价证券和其他投资中的中资银行在财务上是稳健的。应收账款通常是无抵押的,主要来自从中国客户赚取的收入。应收账款方面的风险通过集团对其客户进行的信用评估及其对未偿余额的持续监控流程而得到缓解。此外,京东科技对集团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所记录的应收消费者融资款项进行相关信用评估。京东科技以账面价值向集团购买在一定约定期限内逾期的消费融资应收款项无追索权,并同意承担与消费融资业务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以消化风险。
4. | 公允价值计量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3月31日,在初始确认后各期间按经常性公允价值计量的本集团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输入信息如下:
报告日的公允价值计量采用 | ||||||||||||||||
说明 | 公允价值 截至 12月31日, 2023 |
报价价格 在活动中 市场 一模一样 物业、厂房及设备 (1级) |
重大 其他 可观察 输入 (2级) |
重大 不可观察 输入 (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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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元人民币) | ||||||||||||||||
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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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制现金 |
7,506 | — | 7,506 | — | ||||||||||||
短期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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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 |
56,847 | — | 56,847 | — | ||||||||||||
有价证券和其他投资 |
||||||||||||||||
上市股本证券 |
2,765 | 2,765 | — | — | ||||||||||||
理财产品 |
2,808 | — | 2,80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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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
69,926 | 2,765 | 67,16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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歼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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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允价值计量(续) |
报告日的公允价值计量采用 | ||||||||||||||||
说明 | 公允价值 截至 3月31日, 2024 |
报价价格 在活动中 市场 相同资产 (1级) |
重大 其他 可观察 输入 (2级) |
重大 不可观察 输入 (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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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元人民币) | ||||||||||||||||
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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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制现金 |
7,293 | — | 7,293 | — | ||||||||||||
短期投资 |
||||||||||||||||
理财产品 |
31,302 | — | 31,302 | — | ||||||||||||
有价证券和其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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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股本证券 |
2,855 | 2,855 | — | — | ||||||||||||
理财产品 |
750 | — | 75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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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
42,200 | 2,855 | 39,34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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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本集团采用市场报价确定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如果无法获得市场报价,本集团将使用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在可能的情况下,使用当前基于市场或独立来源的市场参数,例如利率和汇率。以下是集团用来计量集团在其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中按经常性公允价值报告的资产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的说明。
短期投资
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集团选择公允价值选择权,将期限在一年以下的浮动利率理财产品和外汇指数化存款入账,自2021年起按公允价值入账。本集团使用替代定价来源和利用市场可观察输入值的模型对其财富管理产品进行估值,因此本集团将使用这些输入值的估值技术归类为第2级。截至2023年3月31日及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允价值期权项下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人民币4.79亿元及人民币4.07亿元分别于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经营报表及综合收益表“其他,净额”入账。
有价证券和其他投资
上市股本证券。本集团使用活跃市场中基础证券的报价对其上市股本证券进行估值,因此,本集团将使用这些输入的估值技术归类为第1级。
截至2023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上市股本证券的未变现收益分别为人民币5.66亿元及人民币7300万元,于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经营报表及全面收益中确认为“其他净额”。
一年以上期限的理财产品。本集团选择公允价值选择权记录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浮动利率理财产品,并按公允价值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使用替代定价来源和利用市场可观察输入值的模型对其财富管理产品进行估值,因此本集团将使用这些输入值的估值技术归类为第2级。截至2023年3月31日及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根据公允价值选择权产生的财富管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人民币2,200万元及人民币400万元,分别于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经营报表及综合收益表“其他净额”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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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允价值计量(续) |
其他金融工具
以下为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中未按公允价值计量但为披露目的估计公允价值的其他重大金融工具。
定期存款。原期限为三个月或以下的定期存款、原期限为三个月以上及一年以下的定期存款及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在未经审核的中期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中已分别分类为现金等价物、短期投资及有价证券及其他投资。本集团定期存款的公允价值根据市场现行利率确定,在公允价值等级中被划分为第2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3月31日,分类为现金等价物及短期投资的定期存款的公允价值分别为人民币5,94.52亿元及人民币6,337.1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3月31日,分类为有价证券及其他投资的定期存款的公允价值分别为人民币6,742.6亿元及人民币6,800.5亿元。定期存款的账面价值接近公允价值。
持有至到期债务证券。本集团持有至到期具有积极意向和持有能力的理财产品作为持有至到期债务证券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持有至到期债务证券的公允价值根据市场现行利率确定,在公允价值等级中被划分为第2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3月31日,短期投资中记录的持有至到期债务证券的公允价值分别为人民币44.76亿元和人民币14.63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3月31日,“有价证券及其他投资”中记载的期限超过一年的持有至到期债务证券的公允价值分别为人民币78.36亿元和人民币79.64亿元。持有至到期债务证券的账面价值接近公允价值。
无抵押优先票据。本集团使用较不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无担保优先票据的公允价值,因此本集团将无担保优先票据归类为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第2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3月31日,无抵押优先票据的公允价值分别为人民币94.45亿元及人民币95.38亿元。
短期应收款和应付款。应收账款和预付款项及其他流动资产由于其短期性,是账面价值接近公允价值的金融资产。应付账款、客户垫款(不含合同负债)和应计费用等流动负债,由于其短期性,是账面价值接近公允价值的金融负债。本集团将使用这些投入的估值技术归类为公允价值等级中的第2级。
短期债务和长期借款。与贷款方的借款协议下的利率是根据市场的现行利率确定的。短期债务和长期借款的账面价值接近公允价值。本集团将使用这些输入值的估值技术归类为公允价值等级中的第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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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允价值计量(续) |
非经常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对股权被投资单位的投资。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中包含在股权被投资方投资中的对私人控股公司和上市公司的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定期进行减值审查。集团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投资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持续时间和严重程度;资产负债表日后投资的公允价值;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与被投资方的战略合作和前景;被投资方经营所处的经济或技术环境;以及其他实体特定信息,例如被投资公司最近完成的融资轮次。当定性评估显示减值时,对没有易于确定的公允价值的私人控股公司的投资使用重大的不可观察输入值计量(第3级)。人民币2,600万元及人民币1.2亿元的减值亏损分别于截至2023年3月31日及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经营报表及全面收益报表的“其他,净额”中入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3月31日,集团在计量替代方案下对私人控股公司的投资的累计减值分别为人民币51.32亿元及人民币52.52亿元。用于估计按权益法核算的上市公司投资公允价值(第1级)和相关减值费用的估值方法在附注6中讨论。
5. | 京东科技重组 |
于2017年上半年,集团就重组京东技术订立了一系列最终协议。根据最终协议,集团出售所持有的全部京东技术68.6%的股权,使其既不持有京东技术的合法所有权也不持有其有效控制权,获得人民币143亿元现金并有权在京东技术累计税前收入为正的情况下获得京东技术未来税前利润的40%的特许权使用费和软件技术服务费。此外,集团将可将其有关京东技术的利润分享权转换为京东技术的40%股本权益,惟须待适用的监管批准后方可作实。于2017年6月30日重组完成后,京东科技已从集团中分拆。经京东科技于2018年的额外一轮融资后,集团对京东科技的税前利润分享百分比已摊薄至约36%,而倘监管许可,集团有权将其利润分享权转换为约36%的京东科技股权。
于2020年6月,集团与京东科技订立协议,据此,集团已通过一家经合并的中国境内公司,透过转换利润分享权及以现金向京东科技额外投资人民币17.8亿元收购合计36.8%的丨京东科技股权。此外,2020年6月,京东科技股东一致通过决议,拟将京东科技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采用双重类别投票结构。由于这一双重类别的投票股权结构,集团持有京东科技约18.7%的投票权。该交易已于2020年6月完成。据此,于交易完成后,由于集团具有重大影响力但并不拥有多数股权或其他控制权,对京东技术的投资已采用权益法核算。集团与京东技术在本次交易前后均由刘强东先生控制,因此本次收购京东技术的股权是通过同一控制下交易实现的。
根据京东技术与其股东于2020年6月订立的补充协议,于京东技术的若干赎回事件发生时,集团及宿迁市东台锦融投资管理中心、宿迁市铭金创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京东技术的其他股东有义务在用尽所有其他手段时向TERM3技术的其他股东补足赎回价格的不足部分(如有),不足部分以出售担保人持有的TERM4技术股份的收益为上限。由于集团及京东科技均为刘强东先生共同控制下的实体,因此集团豁免于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中记录担保责任。根据集团的评估,截至2024年3月31日,集团结清担保责任的机会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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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京东技术重组(续) |
于2021年3月31日,集团与京东科技就重组集团的云计算及人工智能业务(“京东 Cloud & AI”)订立最终协议。根据最终协议,集团转让京东 Cloud & AI及额外的人民币40亿元现金,作为对价,以换取京东科技新发行的普通股。于2021年3月31日完成交易后,京东 Cloud & AI从集团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中取消合并,集团于京东科技的股权由36.8%增加至41.7%。集团与京东技术在交易前后均由刘强东先生控制,因此此次收购京东技术的股权是通过同一控制下交易实现的。
6. | 对股权被投资单位的投资 |
测量替代方案和NAV实用权宜之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3月31日,集团在计量替代办法项下入账的股权投资账面值分别为人民币18,153百万元及人民币18,015百万元,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3月31日,集团在NAV实务变通项下的投资账面值分别为人民币81,330百万元及人民币8,112百万元。截至2023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集团分别向计量替代方案及资产净值实用权宜之计项下入账的多家私营公司及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人民币1.89亿元及人民币0.17亿元,可能与集团的核心业务具有经营协同效应。在截至2023年3月31日和2024年3月31日的三个月内,使用计量替代方案和NAV实用权宜之计计量的股权投资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分别不重大。
权益法
截至2024年3月31日,集团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账面价值合计人民币297.22亿元(于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304.60亿元),主要包括对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永辉”)的投资金额人民币27.70亿元及对京东科技的投资金额人民币131.67亿元。本集团采用权益会计法对其对其具有重大影响力但不拥有多数股权或其他控制的普通股或实质普通股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投资永辉
永辉是中国领先的大卖场和超市运营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24年3月31日,投资永辉的总代价为现金人民币64.62亿元。集团持有永辉约13.4%的已发行及流通股,并以权益法入账于永辉的投资,因为集团通过提名九名董事会成员中的一名的权利获得了重大影响力。
对永辉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成本分摊如下:
截至 | ||||||||
12月31日, 2023 |
3月31日,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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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元人民币) | ||||||||
永辉普通股投资的账面价值 |
3,426 | 2,770 | ||||||
永辉有形和无形资产净值的比例分 |
1,477 | 1,2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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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基差 |
1,949 | 1,4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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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基差分配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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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 |
845 | 407 | ||||||
可摊销无形资产(* *) |
1,472 | 1,44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68 | ) | (36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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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 | 1,4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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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股权被投资单位的投资(续) |
(*) | 2024年第一季度,考虑到投资后永辉股价下跌的持续时间和严重程度,集团对其在永辉的投资进行了减值评估,得出该投资的公允价值下跌非暂时性的结论。据此,集团根据永辉截至2024年3月29日的收盘价报价,录得人民币4.38亿元的减值费用,以减记其在永辉投资的账面价值至其公允价值。 |
(**)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纳入永辉合并报表的可摊销无形资产的加权平均剩余年限为12年。 |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3月31日,集团于永辉的投资按其收市价报价计算的市值分别为人民币34.26亿元及人民币27.70亿元。
7. | 应收账款,净额 |
应收账款,净额包括以下各项:
截至 | ||||||||
12月31日, 2023 |
3月31日,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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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元人民币) | ||||||||
物流应收款 |
12,305 | 10,915 | ||||||
网上零售和网上市场应收款(*) |
8,842 | 7,605 | ||||||
广告应收款和其他 |
1,043 | 92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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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账款 |
22,190 | 19,442 | ||||||
呆账备抵 |
(1,888 | ) | (1,90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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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账款,净额 |
20,302 | 17,54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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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账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三个月结束 3月31日, |
||||||||
2023 | 2024 | |||||||
(百万元人民币) | ||||||||
期初余额 |
(1,582 | ) | (1,888 | ) | ||||
新增 |
(83 | ) | (47 | ) | ||||
核销 |
13 | 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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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余额 |
(1,652 | ) | (1,90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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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与消费融资业务相关的应收账款,计入网络零售和网络市场应收款。由于京东科技为该等个人执行信用风险评估服务及按账面价值向集团购买逾期的应收款项以吸收风险及获取该等融资安排的回报,故并无就应收消费性融资款项计提呆账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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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库存,净额 |
库存,净额包括以下内容:
截至 | ||||||||
12月31日, 2023 |
3月31日, 2024 |
|||||||
(百万元人民币) | ||||||||
产品 |
71,297 | 71,109 | ||||||
包装材料及其他 |
1,131 | 1,27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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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 |
72,428 | 72,382 | ||||||
存货估价备抵 |
(4,370 | ) | (4,38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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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库存,净额 |
68,058 | 67,99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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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应付账款 |
应付账款包括以下内容:
截至 | ||||||||
12月31日, 2023 |
3月31日, 2024 |
|||||||
(百万元人民币) | ||||||||
应付供应商 |
131,421 | 117,862 | ||||||
应付运费及其他 |
34,746 | 28,96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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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66,167 | 146,8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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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科技及其他金融机构(“机构”)向集团的供应商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供应商可自行决定向机构出售集团的一项或多项付款义务,以提前收到资金,以满足其现金流需求。集团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原付款条款、时间或金额保持不变。本集团未在供应链融资安排下提供资产质押作为担保或其他形式的担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3月31日,未偿还的付款义务分别为人民币213.16亿元和人民币108.08亿元,由供应商选择并出售给机构。
10. | 无抵押优先票据 |
2016年4月,公司发行了两个到期日的无担保优先票据,本金总额为1,000万美元。这些票据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既是固定利率票据,也是高级无抵押债务,自2016年10月29日开始,每半年支付一次每年拖欠的利息。无抵押优先票据折价发行金额为人民币7900万元。人民币3600万元的债务发行费用在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中以直接扣除无抵押优先票据本金的方式呈列。本金额为5亿美元、于2021年到期的五年期无抵押优先票据已于2021年4月29日到期,公司偿还本金额为5亿美元及最后半年度利息。
2020年1月,公司发行了两个到期日的无担保优先票据,本金总额为1,000万美元。这些票据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既是固定利率票据,也是高级无抵押债务,自2020年7月14日开始,每半年支付一次每年拖欠的利息。无抵押优先票据折价发行金额为人民币3700万元。人民币4500万元的债务发行费用在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中以直接扣除无抵押优先票据本金的方式呈列。
2020年,集团从公开市场购回本金总额为1,200万美元(人民币7,800万元)的公司无抵押优先票据,重新收购价格为1,000万美元(人民币7,200万元)。于2022年,集团进一步于公开市场购回本金总额为600万美元(人民币4200万元)的无抵押优先票据,重新收购价格为500万美元(人民币3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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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无抵押优先票据(续) |
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3月31日的无抵押优先票据摘要如下:
截至 | 有效 息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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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 2023 |
3月31日, 2024 |
|||||||||||
(百万元人民币) | ||||||||||||
2026年到期的5亿美元3.875%票据 |
3,520 | 3,528 | 4.15 | % | ||||||||
2030年到期的7亿美元3.375%票据 |
4,898 | 4,907 | 3.47 | % | ||||||||
2050年到期的3亿美元4.125%票据 |
1,993 | 1,997 | 4.25 | % | ||||||||
|
|
|
|
|||||||||
账面价值 |
10,411 | 10,432 | ||||||||||
未摊销贴现和发债成本 |
86 | 8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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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担保优先票据本金总额 |
10,497 | 10,5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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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抵押优先票据的实际利率包括对票据收取的利息以及债务折扣的摊销和债务发行成本。
无抵押优先票据包含的契约包括(其中包括)对留置权的限制、合并、合并和出售公司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票据将在付款权上优先于公司所有现有和未来债务,这些债务在付款权上明确从属于票据,并且在付款权上至少与公司所有现有和未来的无担保和非次级债务(根据适用法律,受制于任何优先权)具有同等地位。
截至2024年3月31日,无抵押优先票据本金分别为人民币35.48亿元、人民币49.31亿元和人民币20.36亿元,将于2026年、2030年和2050年到期。无抵押优先票据的本金将按以下时间表到期:
本金金额 | ||||
(百万元人民币) | ||||
1年内 |
— | |||
1至2年之间 |
— | |||
2至3年之间 |
3,548 | |||
3至4年之间 |
— | |||
4至5年之间 |
— | |||
超过5年 |
6,967 | |||
|
|
|||
合计 |
10,51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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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1. | 租约 |
集团根据租赁安排使用的仓库、商店、办公空间、交付中心和其他公司资产的经营租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3月31日经营租赁相关补充资料概要如下:
截至 | ||||||||
12月31日, 2023 |
3月31日, 2024 |
|||||||
(百万元人民币) | ||||||||
经营租赁ROU资产 |
20,863 | 21,503 | ||||||
经营租赁负债-流动 |
7,755 | 7,859 | ||||||
经营租赁负债-非流动 |
13,676 | 14,264 | ||||||
|
|
|
|
|||||
经营租赁负债合计 |
21,431 | 22,123 | ||||||
|
|
|
|
|||||
加权平均剩余租期 |
5.4年 | 5.6年 | ||||||
加权平均贴现率 |
4.7 | % | 4.5 | % |
集团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经营报表及综合收益报表确认的租赁成本及与经营租赁相关的补充现金流量信息汇总如下:
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2023 | 2024 | |||||||
(百万元人民币) | ||||||||
经营租赁成本 |
2,172 | 2,254 | ||||||
短期租赁成本 |
786 | 836 | ||||||
|
|
|
|
|||||
合计 |
2,958 | 3,090 | ||||||
|
|
|
|
|||||
经营租赁支付的现金 |
2,247 | 2,306 |
截至2024年3月31日,集团不可撤销经营租赁项下经营租赁负债到期情况汇总如下:
截至2024年3月31日 | ||||
(百万元人民币) | ||||
2024年剩余 |
6,551 | |||
2025 |
5,666 | |||
2026 |
3,498 | |||
2027 |
2,225 | |||
2028 |
1,775 | |||
2029年及之后 |
5,882 | |||
|
|
|||
租赁付款总额 |
25,597 | |||
减:利息 |
(3,474 | ) | ||
|
|
|||
经营租赁负债现值 |
22,123 | |||
|
|
截至2024年3月31日,集团并无已订立但尚未展开的重大租赁合同。
F-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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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其他,净额 |
其他,净额包括以下各项:
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2023 | 2024 | |||||||
(百万元人民币) | ||||||||
长期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
902 | (6 | ) | |||||
政府财政奖励 |
404 | 378 | ||||||
利息收入 |
2,051 | 2,589 | ||||||
收购或出售业务和投资的收益 |
12 | 49 | ||||||
投资减值 |
(26 | ) | (120 | ) | ||||
汇兑收益/(损失),净额 |
162 | (36 | ) | |||||
其他 |
(713 | ) | (158 | ) | ||||
|
|
|
|
|||||
合计 |
2,792 | 2,696 | ||||||
|
|
|
|
政府财政奖励是指中国相关市政府当局就集团取得的业务成就向集团提供的奖励。政府财政奖励在收到政府财政奖励且无需满足进一步条件时,在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经营及综合收益表的“其他、净额”中确认,否则收到的金额记为负债。该等政府财政奖励的金额仅由相关政府当局酌情厘定,且无法保证集团未来将继续获得该等政府财政奖励。
13. | 所得税 |
开曼群岛
根据开曼群岛现行法律,公司及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子公司无需就收入或资本收益缴税。此外,开曼群岛不对支付给股东的股息征收预扣税。
英属维尔京群岛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现行法律,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实体无需对其收入或资本收益征税。
新加坡
根据新加坡现行法律,集团于新加坡的附属公司分别于截至2023年3月31日及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就在新加坡境内产生或源自新加坡、或在新加坡境外收到的任何应课税收入适用17%的所得税税率。
香港
集团于香港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须就其于香港经营所产生的应课税收入按两级所得税税率征收,自2018年4月1日起生效。其在香港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所赚取的首笔200万港元的利润将按现行税率的一半(即8.25%)课税,而余下的利润将继续按现行16.5%的税率课税。集团对其于香港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所赚取的境外所得收入(主要包括股息及利息)进行分析,就收入符合豁免条件向香港税务局申请预先裁定,并就根据境外来源收入豁免(“FSIE”)制度须缴纳香港利得税的收入缴税。
F-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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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所得税(续) |
中国大陆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国内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标准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集团大部分中国附属公司及综合VIE须按25%的法定所得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允许某些高新技术企业,或HNTEs,在这些HNTEs满足一定资格标准的情况下,享受降低的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北京尚科符合HNTE资格,于截至2023年3月31日及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分别享有15%的优惠所得税率。北京沃动天骏作为“软件企业”首个盈利年度起,首两年免征所得税,后三年减按50%征收所得税。应用“软件企业”特权,截至2023年3月31日和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享受普通税率减免50%。
如果某些企业位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最初有效期至2010年底,进一步延长至2030年)或《西部地区目录》中规定的适用的中国地区,则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某些企业将受益于15%的优惠税率,但须遵守《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法规中所述的某些一般性限制。重庆海嘉及集团若干其他主体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内企业资格,享受15%优惠所得税率。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从事研发活动的企业在确定当年应课税利润时,有权主张将其如此发生的研发费用的一定比例作为可抵税费用(“超额扣除”)。2023年3月,中国国家税务总局(“STA”)宣布,自2023年1月1日起,研发费用的200%可在税前扣除。
未分配股利预扣税
企业所得税法还规定,根据外国或地区法律成立但其“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位于中国的企业,就中国税收而言,被视为居民企业,因此需就其全球收入按25%的税率缴纳中国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仅将“事实上的管理主体”所在地界定为“非中国公司的生产经营、人员、会计、财产等在实质上行使全面管理和控制的场所”。基于对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审查,集团认为其在中国境外的业务不太可能被视为中国税务目的的居民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还对外国投资企业(“FIE”)向其在中国大陆以外的直接控股公司分配的股息征收10%的预提所得税,如果该直接控股公司被视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没有任何设立或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或者所收到的股息与该直接控股公司在中国大陆境内的设立或场所没有任何关联,除非该直接控股公司的注册地辖区与中国大陆有税收协定,规定了不同的预提安排。根据中国大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6年8月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的安排,中国大陆的FIE向其在香港的直接控股公司支付的股息将按不超过5%的税率缴纳预扣税(如果FIE满足STA于2018年2月发布的9号文规定的“实益拥有人”标准,且该外国投资者直接拥有FIE至少25%的股份)。
2022年前,由于公司有意将所有收益再投资于中国大陆以进一步扩展其在中国大陆的业务,且其FIEs不打算就留存收益向其直接的外国控股公司宣派股息,因此公司在中国大陆没有对其留存收益记录任何股息预扣税。
歼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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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所得税(续) |
未分配股利预扣税(续)
截至2023年3月31日及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分别计提与预期从其在中国大陆的外商投资机构向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分配的收益相关的预扣税费用人民币1.8亿元及人民币3.09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就预期从其于中国大陆的外商投资机构向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分配的全部收益计提了预提所得税负债,但与公司仍拟无限期再投资于中国大陆的剩余未分配收益相关的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人民币32亿元和人民币34亿元除外。
所得税费用和实际所得税率构成如下:
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2023 | 2024 | |||||||
(百万元人民币,除 百分比)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675 | ) | (1,873 | ) | ||||
递延税项开支 |
66 | 173 | ||||||
|
|
|
|
|||||
所得税费用总额 |
(1,609 | ) | (1,700 | ) | ||||
|
|
|
|
|||||
有效所得税率 |
20.6 | % | 18.8 | % | ||||
|
|
|
|
14. | 股息 |
公司采纳了年度股息政策,根据该政策,公司可选择自2023年起每年宣派和派发现金股息,金额根据公司上一财政年度的财务表现等因素确定。股息于宣布时确认。
2023年3月9日,公司公告称,董事会批准向截至2023年4月6日收盘时的普通股和ADS持有人分别派发每股普通股0.31美元的现金股息,即每股ADS 0.62美元。此次分红总额约为10亿美元。
2024年3月6日,公司宣布,董事会批准向截至2024年4月5日收盘时的普通股和ADS持有人分别派发每股普通股0.38美元的现金股息,或每股ADS 0.76美元。此次分红总额约为12亿美元。
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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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股份回购计划 |
2020年3月,公司董事会授权一项股份回购计划(“2020年股份回购计划”),根据该计划,公司可在接下来的24个月内回购价值高达20亿美元的ADS。股份回购可以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通过公开市场交易、私下协商交易或者管理层确定的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进行。2021年12月,公司董事会批准了对2020年股份回购计划的修改,据此,回购授权从20亿美元增加至30亿美元,并延长至2024年3月17日。
2024年3月,公司宣布董事会已批准一项新的股份回购计划(“新股份回购计划”),于2024年3月2020年股份回购计划届满时生效。根据新的股票回购计划,公司可能在截至2027年3月的未来36个月内回购价值高达30亿美元的股票(包括ADS)。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在公开市场以1.53亿美元(人民币10.52亿元)回购7,678,980股A类普通股(含ADS),加权平均价格为每股19.93美元。根据2020年股份回购计划,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7日(2020年股份回购计划到期日)期间以约6.45亿美元(人民币45.78亿元)回购了48,230,474股A类普通股(含ADS)。根据新的股份回购计划,公司在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以约5.33亿美元(人民币37.85亿元)回购了39,273,924股A类普通股(包括ADS)。2024年第一季度期间股票回购的加权平均价格为13.47美元/股。
公司将回购的普通股按成本法核算,并将这类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组成部分。
16. | 每股净收益 |
各呈列期间的基本及摊薄每股净收益计算如下:
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2023 | 2024 | |||||||
分子: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基本(人民币百万元) |
6,261 | 7,130 | ||||||
子公司摊薄收益影响(百万元) |
(16 | ) | (6 | ) | ||||
|
|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百万元人民币) |
6,245 | 7,124 | ||||||
分母: |
||||||||
加权平均股数–基本 |
3,139,192,094 | 3,126,409,229 | ||||||
稀释性期权和RSU的调整 |
40,852,972 | 17,619,579 | ||||||
|
|
|
|
|||||
加权平均股数–摊薄 |
3,180,045,066 | 3,144,028,808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净收益(人民币) |
1.99 | 2.28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稀释每股净收益(人民币) |
1.96 | 2.27 |
通常,每股基本净收入是使用相应期间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的。每股摊薄净收益是使用相应期间已发行普通股和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得出的。潜在摊薄普通股包括截至2023年3月31日和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按加权平均基准分别为84,782,426股和69,641,182股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和购买普通股的期权。在列报的将其列入将具有反稀释性的期间,它们未被包括在稀释后每股净收益的计算中。
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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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关联交易 |
下表列出截至2024年3月31日主要关联方及其与本集团的关系:
关联方名称 |
与集团的关系 |
|
京东科技 | 集团的被投资方,并由创办人控制 | |
物业基金* | 集团的被投资方 | |
万物新生 Inc.及其子公司(“万物新生集团”) | 集团的一名被投资方 |
(*) | 自2019年以来,京东物业与某些第三方投资者一起成立了几只物业基金(“物业基金”)。对这些财产基金的投资采用权益法入账。 |
(a)集团与主要关联方订立以下交易:
交易 |
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2023 | 2024 | |||||||
(百万元人民币) | ||||||||
收入: |
||||||||
向万物新生集团提供的服务和销售的产品 |
92 | 111 | ||||||
向京东科技提供的服务和销售的产品 |
379 | 372 | ||||||
营业费用: |
||||||||
从京东科技获得的支付处理等服务 |
3,022 | 3,359 | ||||||
从物业基金收取的租赁及物业管理服务 |
389 | 431 | ||||||
其他收入: |
||||||||
向京东科技提供贷款的利息收入 |
84 | — | ||||||
向物业基金提供贷款的利息收入 |
18 | 7 |
来自关联方的收益(不包括上述主要关联方的收益)分别占集团截至2023年3月31日及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净收益总额的约0.12%及0.14%。与计入经营开支的关联方的交易,不包括与上述主要关联方的交易,分别占集团截至2023年3月31日及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经营开支总额的0.11%及0.16%。
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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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关联交易(续) |
(b)本集团与主要关联方的余额如下:
截至 | ||||||||
12月31日, 2023 |
3月31日, 2024 |
|||||||
(百万元人民币) | ||||||||
应收/(予)京东科技 |
||||||||
向京东技术(*)提供的贷款 |
50 | — | ||||||
其他应付京东科技款项 |
(1,497 | ) | (509 | ) | ||||
应收物业基金款项 |
||||||||
向物业基金提供的贷款(*) |
1,136 | 1,291 | ||||||
物业基金的其他应收款 |
427 | 1,062 | ||||||
应对万物新生集团 |
53 | 60 | ||||||
|
|
|
|
|||||
合计 |
169 | 1,904 | ||||||
|
|
|
|
|||||
将向万物新生集团提供的流量支持、营销和推广服务相关的递延收入 |
(182 | ) | (75 | ) |
(*) | 就向京东技术及物业基金提供的贷款而言,集团根据公平市场利率收取京东技术及物业资金,而贷款产生的现金流量于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的投资活动内呈列。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3月31日,集团录得应收上述主要关联方以外的关联方款项分别为人民币4.98亿元及人民币5.30亿元,分别占集团应收账款、净额及预付款项及其他流动资产总额约1.39%及1.75%。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3月31日,集团就将于上述主要关联方以外的其他关联方提供的流量支持、营销及推广服务录得的应付关联方款项及递延收入分别为人民币1.73亿元及人民币2.07亿元,分别占集团应付账款、客户垫款、应计费用及其他流动负债、递延收入及其他非流动负债总额的约0.07%及0.09%。
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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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关联交易(续) |
(c)与关联交易有关的其他信息:
基于2016年1月1日签署的一系列协议,京东技术执行与消费融资业务相关的信用风险评估等相关服务并获得此类服务的回报,而京东技术以账面价值向集团购买在一定约定时间内逾期的消费融资应收款项无追索权,同时同意承担与消费融资业务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以吸收风险。就该等协议而言,于截至2023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集团向京东科技出售的与消费融资业务有关的应收消费融资的逾期款项总额分别为人民币46百万元及人民币84百万元。
集团将若干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在有或无追索权的情况下转让予京东科技。截至2023年3月31日和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无追索权转让的应收账款分别为人民币102.05亿元和人民币115.37亿元,并被终止确认。
自集团成立以来一直担任董事会主席及自集团成立至2022年4月担任行政总裁的刘强东先生已购买其自有飞机,用于商务及个人用途。就其作为雇员履行职责而使用该飞机向集团免费,而集团已同意承担与使用该飞机有关的飞机维修、机组人员及运营费用。这类维修和附带费用在列报的所有期间都微不足道。
与关联方的协议条款根据与其他方按正常商业条款协商的合同价格确定。
18. | 分部报告 |
集团直接从其内部管理报告系统中得出分部的结果。主要经营决策者根据收入和运营收益的指标衡量每个分部的业绩,并使用这些结果来评估每个分部的业绩并为其分配资源。集团目前并无向其分部分配资产、以股份为基础的补偿开支及若干经营开支,因为主要经营决策者并无使用该等资料向经营分部分配资源或评估其表现。由于集团的大部分长期资产位于中国,而集团的大部分收入均来自中国,故并无呈列地域资料。
如附注2(ff)所披露,自2024年第一季度起,公司开始报告三个分部,即京东零售、京东物流及新业务(包括达达),以反映财务资料由主要经营决策者根据其持续经营策略审阅的报告结构所作出的变动。
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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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分部报告(续) |
下表列出了分部经营业绩,并对前期分部信息进行了追溯重铸,以符合本期的列报方式:
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2023 | 2024 | |||||||
(百万元人民币) | ||||||||
净收入: |
||||||||
京东零售 |
212,358 | 226,835 | ||||||
京东物流 |
36,728 | 42,137 | ||||||
新业务 |
6,026 | 4,870 | ||||||
分部间抵销(*) |
(12,156 | ) | (13,793 | ) | ||||
|
|
|
|
|||||
分部净收入合计 |
242,956 | 260,049 | ||||||
营业收入/(亏损): |
||||||||
京东零售 |
9,844 | 9,325 | ||||||
京东物流 |
(1,123 | ) | 224 | |||||
新业务 |
(374 | ) | (670 | ) | ||||
其中:出售发展物业收益 |
472 | — | ||||||
|
|
|
|
|||||
分部营业收入合计 |
8,347 | 8,879 | ||||||
未分配项目(* *) |
(1,920 | ) | (1,179 | ) | ||||
|
|
|
|
|||||
合并营业收入总额 |
6,427 | 7,700 | ||||||
其他收入合计 |
1,381 | 1,365 | ||||||
|
|
|
|
|||||
税前收入 |
7,808 | 9,065 | ||||||
|
|
|
|
(*) | 分部间抵销主要包括由京东物流向京东零售提供的供应链解决方案及物流服务、由达达向京东零售及京东物流提供的按需交付及零售服务的收入,以及由京东物业向京东物流提供的物业租赁服务的收入。 |
(**) | 列报期间未分配项目汇总如下: |
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2023 | 2024 | |||||||
(百万元人民币) | ||||||||
股份补偿 |
(1,474 | ) | (759 | ) | ||||
资产和业务收购产生的无形资产摊销 |
(336 | ) | (309 | ) | ||||
商业合作安排的影响 |
(110 | ) | (111 | ) | ||||
|
|
|
|
|||||
合计 |
(1,920 | ) | (1,179 | ) | ||||
|
|
|
|
F-46
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9. | 或有事项 |
法律诉讼
集团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不时受到法律诉讼及申索的规限。第三方不时以信函、诉讼及其他通讯形式向本集团主张专利侵权主张。此外,集团不时收到客户的通知,声称他们有权就第三方对他们提出的侵权索赔从集团获得赔偿或其他义务。诉讼,即使集团最终成功,也可能代价高昂,并将管理层的注意力从集团的日常运营上转移开。本集团在既有可能发生负债又能合理估计损失金额的情况下记录负债。专家组定期审查任何此类负债的必要性。截至2024年3月31日,集团在这方面没有记录任何重大负债。
20. | 后续事件 |
股份回购计划
根据新股回购计划,公司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5月15日期间以约1.37亿美元回购了10,808,976股A类普通股(包括ADS)。
F-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