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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1.1 2 tm268104d3 _ ex1-1.htm 图表1.1

 

附件 1.1

 

 

 

BUNGE有限金融公司。

 

2033年到期的500,000,000美元4.800%高级票据

 

2036年到期的700,000,000美元5.150%高级票据

 

 

全额无条件担保

 

BUNGE Global SA

 

承销协议

 

 

 

2026年3月17日

 

 

 

 

2026年3月17日

 

SMBC Nikko Securities America,Inc。
公园大道277号
纽约,纽约10172

 

花旗集团环球市场公司。

格林威治街388号

纽约,纽约10013

 

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园大道270号

纽约,纽约10017

 

作为上市的几家承销商的代表
于本附表一(「代表」)

 

尊敬的先生们和夫人们:

 

特拉华州公司Bunge Limited Finance Corp.(“公司”)建议向附表I所列的数家承销商(统称“承销商”)发行及出售(i)本金总额为500,000,000美元的2033年到期的4.800%优先票据(“2033年证券”)及(ii 2036年到期的本金总额为700,000,000美元的5.150%优先票据(“2036年证券”,连同2033年证券,“证券”)。证券将根据公司、根据瑞士法律注册成立的股份公司(Aktiengesellschaft)以及作为受托人(“受托人”)的美国银行全国协会(U.S.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订立的日期为2024年9月17日的契约(连同每一系列发行证券所依据的任何补充契约,“契约”)的条款(可能不时修订或补充)发行,该契约将由公司、根据瑞士法律注册成立的股份公司(Aktiengesellschaft)和作为受托人(“受托人”)之间订立,并将由担保人提供全额无条件担保(“担保”)。

 

就本包销协议(“协议”)而言:

 

“430B信息”是指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信息,然后根据规则430B(e)被视为注册声明的一部分(定义见下文),或者根据规则430B(f)被视为注册声明的一部分。

 

“430C信息”是指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信息,然后根据规则430C被视为注册声明的一部分。

 

“法案”是指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

 

“反腐败法”是指担保人或其附属公司不时适用的任何司法管辖区有关或与贿赂或腐败有关的所有法律、规则和条例。

 

 

 

 

“适用时间”是指本协议签署之日下午3:35(东部时间)。

 

“截止日期”具有本文第4节中定义的含义。

 

“佣金”是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与证券有关的登记声明的“生效时间”是指根据规则462(e)提交登记声明后生效的日期和时间。

 

“交易法”是指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

 

“一般用途发行人自由撰写招股说明书”是指任何拟向潜在投资者进行一般分发的发行人自由撰写招股说明书,其在本协议附表II中如此规定即为证明。

 

“发行人自由编写招股说明书”是指(a)任何“发行人自由编写招股说明书”,如该法案第433条规则所定义,以提交或要求向委员会提交的表格与证券和担保有关,如果不需要提交,则以根据该法案第433(g)条规则保留在公司记录中的表格,以及(b)任何有限使用发行人自由编写招股说明书,但范围不是该法案第433条规则所定义的“发行人自由编写招股说明书”。

 

“有限用途发行人自由编写招股说明书”是指(a)任何非一般用途发行人自由编写招股说明书的发行人自由编写招股说明书,以及(b)于2026年3月17日进行的电子路演,无论是否为该法案第433条规则所定义的“发行人自由编写招股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是指披露公开发行价格、其他430B信息和证券的其他最终条款并在其他方面满足该法案第10(a)节的法定招股说明书或“最终招股说明书补充”。

 

“负责人员”是指,就任何人而言,董事会的任何成员、首席执行官、总裁、首席财务官、财务主管或该人的任何副总裁或该人的任何其他高级职员通常履行与上述任何指定人员所履行的职能相似的职能。

 

“受限制方”是指(a)行政命令(定义见下文)附件中所列的任何人,(b)OFAC维护的“特别指定国民和被阻止人员”名单中所列的人,或(c)上述任一项的任何后续名单中所列的人。

 

“受限制人士”是指(a)在任何适用的制裁名单上所列的人所列,或由任何适用的制裁名单上所列的人所拥有或控制的50%或以上的人;或(b)位于或根据法律成立的人,或由位于或根据任何适用的全国性制裁的目标的国家或领土的法律所组织的人所拥有或控制的人,或由其代表行事的人。就本定义而言,“控制”是指拥有指挥或导致一个人的管理或政策方向的权力,无论是通过

 

2

 

 

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行使投票权的能力。“受控”一词具有与之相关的含义。

 

“议事规则”是指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制裁”是指由(a)美国政府、(b)联合国、(c)欧盟、(d)英国、(e)瑞士有关当局或(f)上述任何一方各自的政府机构和机构管理、颁布或执行的任何适用的经济制裁法律、法规、禁运或限制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美国国务院和英国国王陛下财政部(统称“制裁当局”)。

 

“制裁名单”是指OFAC发布的“特别指定国民和被封锁人员”名单、英国财政部发布的金融制裁目标综合名单,或任何制裁当局发布或维持或公开的任何类似适用名单。

 

指任何特定时间的“法定招股章程”指紧接该时间之前的登记声明中所包含的与证券有关的招股章程,包括与登记声明有关的所有430B信息和所有430C信息。就上述定义而言,430B信息应被视为仅在根据规则424(b)向委员会提交招股说明书(包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的实际时间包含在法定招股说明书中,而不是追溯。

 

除非另有说明,对“规则”的提及是指根据该法案所指明的规则。

 

1.公司及担保人的陈述及保证。本公司与担保人共同、分别向各承销商声明、保证并同意:

(a)公司及担保人已向监察委员会提交第表格S-3上的333-282003,包括相关的招股章程或招股章程,涵盖(其中包括)已生效的法案下的证券的注册,并且据公司和担保人所知,没有暂停注册声明有效性的停止令生效,也没有任何为此目的的程序在委员会面前待决或受到委员会的威胁。“注册声明”在任何特定时间是指在随后向委员会提交的表格中的此类注册声明,包括对其的任何修订、通过引用并入其中的任何文件以及与此类注册声明有关的所有430B信息和所有430C信息,在任何情况下均未被取代或修改。“登记声明”,不提时间,是指截至生效时间的登记声明。为本定义的目的,430B信息应被视为在第430B条规定的时间包含在注册声明中。

3

(b)(i)(a)在登记声明最初生效时,(b)在与证券有关的适用时间和(c)在截止日期,登记声明符合并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该法和《规则和条例》的要求,没有也不会包括任何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没有说明任何需要在其中陈述或使其中的陈述不具误导性所必需的重大事实,以及(ii)(a)在其日期,(b)在根据规则424(b)和(c)在截止日期提交招股说明书时,招股说明书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该法案和《规则和条例》的要求,不会包括对重大事实的任何不真实的陈述,或遗漏说明任何需要在其中陈述或使其中的陈述不具误导性所必需的重大事实。前一句不适用于基于承销商提供给担保人的专门用于其中的书面信息的任何此类文件中的陈述或遗漏,经理解并同意,唯一的此类信息是本协议第7(b)节中描述的信息。

(c)(i)(a)在首次提交注册声明时,(b)在最近一次为遵守该法第10(a)(3)条而对其进行修订时(无论此类修订是通过生效后修订、根据《交易法》第13或15(d)条提交的合并报告或招股说明书形式),以及(c)在当时公司、担保人或任何代表他们行事的人(仅在规则163(c)条的含义内)根据规则163的豁免作出与证券有关的任何要约,根据规则第405条的定义,担保人是“知名的经验丰富的发行人”,根据规则164、405和433,担保人过去不是也不是与发行有关的“不合格发行人”;(ii)登记声明是“自动搁置登记声明”,如第405条所界定;(iii)公司及担保人均未收到监察委员会根据第401(g)(2)条反对使用自动货架登记声明表格的任何通知;及(iv)公司及担保人须于第456(b)(1)条规定的时间内或根据第456(b)及457(r)条规定的其他时间内支付所需的与证券有关的监察委员会备案费用。

(d)截至适用时间,既无(i)于适用时间或之前发行的一般用途发行人免费书面招股章程(如有)及日期为2026年3月17日的初步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包括经修订的日期为2024年9月9日的基本招股章程(“初步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亦无(ii)任何个别有限用途发行人免费书面招股章程(如有)连同一般披露文件一并考虑,包括对重要事实的任何不真实的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没有说明作出这些陈述所必需的任何重要事实,而不是误导。前一句不适用于依据并符合承销商向担保人提供的书面资料而在《招股章程初步补充文件》、任何发行人自由书写的招股章程或本协议附表二所述的任何其他资料中作出的陈述或遗漏,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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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其中,经理解并同意,任何承销商提供的唯一此类信息由本协议第7(b)节中描述的信息组成。

(e)每份发行人自由撰写的招股章程,自其发行日期及其后直至完成公开发售及出售证券的所有时间,或直至公司或担保人如下一句所述通知或通知包销商的任何较早日期,均没有、没有、也不会包括与当时载于登记声明的资料相冲突、冲突或将会相冲突的任何资料。如在发行人自由撰写招股说明书发行后的任何时间发生或发生某事件或事态发展,导致该发行人自由撰写招股说明书与当时载于注册声明中的信息相冲突或将相冲突,或因此该发行人自由撰写招股说明书如果在该事件或事态发展后立即重新发布,将包括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遗漏或将遗漏陈述作出其中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结合作出时的情形,不具误导性,(i)公司或担保人已及时通知或将及时通知包销商及(ii)公司及担保人已及时修订或将及时修订或补充该发行人自由撰写的招股章程,以消除或纠正该等冲突、不真实陈述或遗漏。

(f)公司及担保人各自已妥为成立或成立为法团(如适用),根据其成立为法团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有效存在并具有良好的信誉,拥有执行和交付本协议、义齿(包括其中所载担保)的法人权力和权力,就公司而言,拥有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证券,拥有其财产并按一般披露资料包所述开展其业务,并具有办理业务的适当资格,并在其业务的开展或其财产所有权或租赁要求取得此种资格的每个法域具有良好信誉,除非不具备此种资格或信誉良好不会对担保人及其子公司整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g)担保人的每一重要附属公司(该术语在条例S-X规则1-02中定义,“重要附属公司”)均已正式注册成立,作为一家公司有效存在,并(如适用)在其注册成立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下具有良好的信誉,拥有公司权力和权力以拥有其财产并按照一般披露资料包中所述开展其业务,并具有进行业务交易的适当资格,并在其业务的开展或其财产所有权或租赁需要此种资格的每个司法管辖区具有良好的信誉,除非未能如此符合资格或信誉良好将不会对担保人及其附属公司整体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所有已发行股本及担保人各重要附属公司的已发行股本股份已获适当有效授权及发行,而就股本股份而言,则已缴足及不可评估,且除一般披露资料包所述及一般披露资料包所披露的范围外,由保证人直接或间接拥有,自由和不受

5

所有留置权、产权负担、股权或债权。被担保人目前属于重要子公司的子公司包括邦吉 Alimentos S.A.、邦吉 Holdings B.V.、邦吉 Brasil Holdings B.V.、邦吉 S.A.、Koninklijke 邦吉 B.V.、邦吉 North America,Inc.、邦吉 N.A. Holdings,Inc.、邦吉 Holdings North America,Inc.、TERM7 Corporation Ltd.和邦吉 Netherlands Agri B.V。

(h)本协议已获公司及保证人正式授权、签立及交付。

(i)义齿已根据《信托义齿法》获得正式资格,并已获得公司和担保人的正式授权、签署和交付,并且在由其他各方正式签署和交付时,将是公司和担保人的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可根据其条款对公司和担保人强制执行,但须遵守适用的破产、无力偿债、重组、暂停执行,欺诈性转让或类似法律影响债权人权利的一般强制执行或按一般衡平法原则强制执行(无论在法律程序中还是在衡平法中考虑可执行性)。

(j)证券已获公司正式授权,并经正式签立及认证后,按照义齿的规定发行及交付,并根据本协议的条款交付予包销商并由包销商支付,将是公司的有效及具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对公司强制执行,但须遵守适用的破产、无力偿债、重组、暂停、欺诈性转让或影响债权人权利强制执行的类似法律,或根据一般权益原则(无论在法律程序或权益程序中是否考虑可强制执行)。

(k)该担保构成义齿的一部分,已获得担保人的正式授权,当证券已按义齿的规定得到正式签立、认证、发行和交付,并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款项时,将构成担保人的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对担保人强制执行,但须遵守适用的破产、破产重组、暂停、欺诈性转让或影响债权人权利强制执行的类似法律,或根据一般衡平法原则(无论在法律程序中还是在衡平法中考虑可执行性)。

(l)担保人的股本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一般披露资料包及招股章程所载的有关描述的法律事宜。

(m)公司及保证人各自签立及交付,以及公司及保证人各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以及契约及公司签立及交付,以及公司履行其在证券项下的义务,均不会违反适用法律的任何条文或公司的成立证明书及附例、保证人的组织章程或组织条例,或其他组织文件或任何对

6

公司或担保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整体而言对担保人及其附属公司具有重要意义的事项,或对公司、担保人或任何附属公司具有管辖权的任何政府机构、机构或法院的任何判决、命令或判令,或导致对公司或担保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产生或施加任何留置权、押记或产权负担而对担保人及其附属公司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事项,且无同意、批准、授权或命令或资格,任何政府机构或机构均须由公司或担保人各自履行其在本协议和义齿项下的义务,并由公司履行其在证券项下的义务,但已在截止日期之前在瑞士获得或将提交的文件或与证券的发售和出售有关的各国证券或蓝天法律可能要求的除外。

(n)公司或担保人均未(i)违反(a)任何适用法律条文,而该等违反对担保人及其附属公司整体而言属重大,或(b)其各自的公司注册证书或组织章程(视情况而定)、组织条例、附例或其他组织文件,(ii)违反或违反或违反任何对公司或担保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契约、抵押、信托契据、贷款协议或其他文书,而该等文书对担保人及其附属公司整体而言属重大,或(iii)违反对公司或担保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具有管辖权的任何政府机构、机构或法院的任何判决、命令或命令,该违反对担保人及其附属公司整体而言属重大。

(o)每一份一般披露资料包和《说明书》中所包括和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担保人综合财务报表及其相关附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担保人截至所示日期的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所述期间的综合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且该等财务报表已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并在其所涵盖的整个期间以一致的基础上加以应用;而每项一般披露资料包和招股说明书中包含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与担保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有关的其他财务信息均来自担保人及其重要子公司的会计记录,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列报,由此显示的信息;每个一般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中包含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备考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其中所包含的信息,并已根据其中所述的基础适当列报,编制该信息时使用的假设是合理的,其中使用的调整是适当的,以使其中提及的交易和情况生效,每个一般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中包含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备考财务信息在形式上符合该法案下S-X条例的适用会计要求,并且备考调整已适当适用于这些报表汇编中的历史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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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与一般披露资料包所载的情况相比,担保人及其附属公司的状况、财务或其他方面,或作为一个整体的收益、业务或运营没有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或涉及预期重大不利变化的任何发展。

(q)公司、担保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作为一方或公司、担保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须在注册说明书或招股章程中描述而并无如此描述的法律或政府程序待决或据公司或担保人所知受到威胁,要求在注册声明或招股说明书中描述或作为注册声明的证据提交但未按要求描述或提交的合同或其他文件。

(r)作为最初提交的登记声明的一部分或作为其任何修订的一部分提交的每份初步招股说明书,或根据《证券法》第424条规则提交的每份初步招股说明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此提交时均符合《证券法》及其下委员会的适用规则和条例。

(s)登记声明中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在提交给委员会时,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或将符合(视情况而定)《交易法》的要求,并且没有也不会包含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忽略陈述其中要求陈述或为作出这些陈述而必要的重大事实,而不是误导。

(t)公司和担保人都不需要,并且在实施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证券发售和出售及其收益的应用后,将需要注册为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中定义的“投资公司”。

(u)除一般披露资料包和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情况外,担保人及其重要子公司(i)遵守与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环境或危险或有毒物质或废物、污染物或污染物(“环境法”)有关的任何和所有适用的外国、联邦、州和地方法律法规,(ii)已收到根据适用的环境法要求的所有许可、执照或其他批准,以开展其各自的业务,并且(iii)遵守任何此类许可、执照或批准的所有条款和条件,除非在任何此类情况下,任何未遵守或违规,或未能获得所需的许可、执照或其他批准,因为这不会单独或总体上对担保人及其子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整体而言。

(v)据担保人所知,不存在与环境法相关的成本或负债(包括但不限于清理、关闭物业或遵守环境法或任何许可、许可或批准所需的任何资本或运营支出、任何相关限制

8

经营活动和对第三方的任何潜在负债)将单独或合计对担保人及其附属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整体而言。

(w)公司(i)在适用范围内遵守制裁,而(ii)不是,而且公司的任何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也不是以下任何一种:(a)受限制人士;(b)拥有50%或以上或由任何受限制人士控制或代表任何受限制人士行事的人;或(c)犯下、威胁或共谋犯下或支持2001年9月23日第13224号行政命令–封锁财产并禁止与犯下、威胁犯下或支持恐怖主义的人进行交易的人(“行政命令”)。

(x)据担保人负责人员所知,担保人及其附属公司在适用范围内在所有重大方面均遵守制裁。

(y)就保证人的负责人员所知,保证人并非、亦无附属公司,亦无任何董事或高级人员是保证人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以下任何情况:(a)受限制的一方,(b)由任何受限制的一方拥有50%或以上或由其控制或代表其行事的人;或(c)实施、威胁或共谋实施或支持行政命令所定义的“恐怖主义”的人。

(z)担保人已实施并有效维持旨在促进担保人、其子公司及其各自的董事、高级职员和雇员遵守适用的反腐败法律和制裁的政策和程序。

(aa)除一般披露资料包和招股说明书中的每一项所述外,担保人与任何授予该人权利要求担保人根据《证券法》就担保人的任何证券提交登记声明或要求担保人将此类证券包括在根据登记声明登记的证券中的人之间没有任何合同、协议或谅解。

(bb)在登记声明、一般披露资料包和招股说明书中提供信息的相应日期之后,(i)担保人及其附属公司没有承担任何直接或或有的重大责任或义务,也没有在正常业务过程中进行任何重大交易;(ii)除根据先前披露的股份回购授权外,担保人没有购买其任何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也没有申报,除普通及惯常股息外,已就其股本支付或以其他方式作出任何股息或任何种类的分派;及(iii)担保人及其附属公司的股本、短期债务或长期债务并无任何重大变动,但一般披露资料包及招股章程所述的各情况除外。

9

(CC)公司、担保人及重要附属公司各自对其拥有的对担保人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具有重要意义的所有个人财产,在收费简单至所有不动产的良好和可销售的所有权以及良好和可销售的所有权,在每种情况下均免于所有留置权,除一般披露资料包和招股章程中所述的或不会对该等财产的价值产生重大影响且不会干扰公司、担保人及重要附属公司对该等财产作出和拟作出的使用的产权负担和缺陷外;公司、担保人及重要附属公司根据租赁持有的任何不动产和建筑物均根据有效,存续和可执行的租赁,但不重要且不干扰公司、担保人和重要子公司对此类财产和建筑物作出和拟作出的使用的例外情况,在每种情况下,除一般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情况外。

(dd)公司、担保人及重要附属公司各自拥有或拥有,或可按合理条款取得所有重要专利、专利权、许可、发明、版权、专有技术(包括商业秘密及其他未获专利及/或未获专利的专有或机密信息、系统或程序)、商标、服务标记及商号,而其现时就其现时经营的业务所使用,且公司、担保人或任何重要附属公司均未收到任何有关侵犯或与他人所主张的权利相冲突的通知,其中,个别地或合计地,如被裁定人作出不利的决定、裁定或裁定,会对担保人及其附属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整体而言。

(ee)与担保人或任何重要附属公司的雇员不存在任何重大劳资纠纷,或据担保人所知,该纠纷是迫在眉睫的,但一般披露资料包和招股章程中所述的情况除外;且担保人并不知悉其任何主要供应商、制造商或承包商的雇员有任何可能对担保人及其附属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现有、威胁或迫在眉睫的劳资纠纷,整体而言。

(ff)担保人及各重要附属公司均由承担公认财务责任的保险人就其所从事业务中审慎及惯常的损失及风险投保;担保人或其任何重要附属公司均未被拒绝寻求或申请任何保险范围;担保人或其任何重要附属公司均无任何理由相信其将无法在该等保险范围届满时续保其现有保险范围,或以不会对担保人及其附属公司整体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成本从同类保险人处获得可能需要的类似保险范围,但一般披露资料包和招股章程中所述的情况除外。

(gg)公司、担保人及重要附属公司各自拥有适当的联邦、州或外国监管机构为开展各自业务所必需的所有执照、证书、授权和许可,且公司、担保人或其任何重要附属公司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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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到与撤销或修改任何此类许可、证书、授权或许可有关的任何程序通知,如果不利的决定、裁决或调查结果的主体单独或合计,将对担保人及其子公司整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一般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情况除外。

(hh)担保人和每个重要子公司维持一个内部会计控制系统,足以提供合理保证:(i)交易按照管理层的一般或特定授权执行;(ii)交易记录是必要的,以允许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并保持资产问责制;(iii)仅根据管理层的一般或特定授权允许获取资产;(iv)以合理的时间间隔将记录的资产问责制与现有资产进行比较,并就任何差异采取适当行动(据了解根据本条第1款(hh)项作出的与收购Viterra Limited(一家根据泽西岛法律注册成立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Viterra”)相关的业务有关的任何陈述和保证,这些业务被排除在担保人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评估之外,均在担保人知情的情况下作出)。

(ii)德勤会计师事务所(Deloitte & Touche LLP)已对担保人的某些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认证,根据《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专业行为准则》(“AICPA”)规则101及其下的解释和裁决的含义,他们是担保人及其子公司的独立公共会计师。

(jj)对Viterra的某些综合财务报表进行证明的德勤律师事务所,据担保人所知,截至该等综合财务报表的证明之日,根据《中注协职业行为准则》的“独立性规则”及其项下的解释和裁定,其为Viterra及其子公司的独立注册会计师。

2.买卖协议。本公司特此同意向若干包销商出售,而各包销商根据本协议所载的陈述及保证,但在符合以下所述条件的情况下,同意个别而非共同向本公司购买,(i)本协议附表I所列与其名称相对的2033年证券的本金金额,其购买价格(“2033年证券购买价格”)为本金金额的99.336%加上应计利息(如有),自3月19日起,2026年至截止日(定义见第4节)及(ii)本协议附表I所列与其名称相对的2036年证券的本金金额,购买价格(“2036年证券购买价格”)为其本金金额的99.395%加上自2026年3月19日至截止日(定义见第4节)的应计利息(如有)。2033年证券买入价和2036年证券买入价在此统称为“买入价”。

11

本公司及担保人各自兹同意,在本协议日期至2026年3月19日(含)期间内,未经包销商事先书面同意,本公司及担保人不会要约、出售、签约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本公司或担保人发行或担保的任何期限超过一年的债务证券。

3.公开发售条款。贵公司告知,承销商提议在贵公司认为可取的情况下,在本协议生效后尽快公开发行其各自部分的证券。贵公司进一步告知,该证券将根据招股章程所载条款向公众发售。

4.付款和交付。公司将在支付购买价款的情况下交付以永久全球证券(“全球证券”)形式存放于作为存托信托公司托管人的受托人(“DTC”)并登记在Cede & Co.名下的证券,作为DTC的代名人。任何永久环球证券的权益将仅通过DTC以记账式形式持有,但一般披露包中描述的有限情况除外。2033证券和2036证券的付款应由承销商于2026年3月19日上午9:00(纽约时间)或不迟于承销商、公司和担保人确定的其后七个完整工作日的其他时间(该时间称为“截止日”,反对交付给作为Global Securities的DTC托管人的受托人,该托管人代表所有2033证券和2036证券。全球证券将在截止日期前提供给辛普森Thacher & Bartlett LLP进行检查。

5.对承销商义务的条件。各承销商的义务受以下条件约束:

(a)在本协定执行和交付之后和截止日期之前:

(i)任何“国家认可的统计评级组织”给予公司或担保人的任何证券的评级,如《交易法》第3(a)(62)节所定义的术语,不得发生任何降级,也不得发出任何通知,表明任何有意或潜在的降级,或对任何未指明可能变化方向的可能变化进行的任何审查;和

(ii)担保人及其附属公司的状况、财务或其他情况,或整体上的收益、业务或营运,自本协议日期的一般披露资料包所述的情况起,不得发生任何变动或涉及预期变动的任何发展,而在

12

您的判断是重大的和不利的,这使得根据您的判断,按照一般披露包中设想的条款和方式推销证券是不切实际的。

(b)包销商须于截止日期收到日期为截止日期并由公司及保证人各自的执行人员签署的证明,大意为上文第5(a)(i)条所述,并大意为本协议所载公司及保证人的陈述及保证于截止日期为真实及正确,且公司及保证人已遵守所有协议,并在截止日期或之前达成其根据本协议须予履行或达成的所有条件。

签署和交付此类证书的官员可能会依赖他或她对受到威胁的诉讼程序的最大了解。

(c)承销商应在截止日期收到担保人的瑞士特别法律顾问Homburger AG的意见,该意见的日期为截止日期,其形式和实质内容均令承销商合理满意。

(d)包销商应已于截止日期收到公司特别美国法律顾问仲量联行和担保人的意见,日期为截止日期,其形式和实质均令包销商合理满意。

(e)承销商应已在截止日期收到担保人首席法务官Joseph Podwika日期为截止日期的形式和实质内容均令承销商合理满意的意见。

(f)包销商应在截止日期收到包销商的大律师Simpson Thacher & Bartlett LLP日期为截止日期的关于本协议、一般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的意见。

Jones Day和Simpson Thacher & Bartlett LLP可声明,他们的意见和信念是基于他们审查或参与编制注册声明、一般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及其任何修订或补充以及通过引用并入其中的文件以及对其内容的审查和讨论,但未经独立检查或核实,除非另有规定。

Homburger AG、Jones Day和Joseph Podwika的意见(如上文第5(c)、(d)和(e)节所述)应公司和担保人的要求分别提交给承销商,并应在其中说明。

(g)代表应在本协议日期和截止日期的每个日期收到代表满意的形式和实质内容均为代表满意的德勤会计师事务所(Deloitte & Touche LLP)的信函,其中载有会计师就注册声明、一般披露资料包和招股说明书中所载的财务报表和某些财务信息向承销商发出的通常包含在会计师“安慰函”中的类型的报表和信息;但条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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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送达的信函,应当使用不早于本截止日的“截止日”。

(h)代表及其各自的非美国销售代理(如本协议附表III所列)应已在本协议日期和截止日期的每一天收到代表们在形式和实质上可能满意的日期为本协议日期或截止日期(视情况而定)的信函,其中包含通常包含在会计师就财务报表和注册报表所载某些财务信息向承销商发出的“安慰函”中的报表和信息,一般披露资料包和招股章程;但在截止日期交付的信函应使用不早于本协议日期的“截止日期”。

(i)包销商应已于本协议的日期及截止日期各自收到一份日期为本协议日期或截止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的证明书,证明其首席财务官就注册报表、一般披露资料包及招股章程所载的某些财务数据,就该等资料提供形式上及实质上均令包销商满意的“管理层宽慰”。

6.公司与担保人的契诺。公司及担保人与各承销商共同及个别约定如下:

(a)公司及担保人已根据及将根据第424(b)条规则提交或将提交每份法定招股章程(包括招股章程)。公司及担保人已遵守并将遵守第433条规则。

(b)公司或担保人将随时将任何修订或补充注册说明书或任何法定招股章程的建议及时通知包销商,并将向包销商提供合理机会就任何该等修订或补充作出评论;而公司或担保人亦将(i)提交任何该等修订或补充文件,(ii)监察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就任何修订注册说明书、任何法定招股章程的任何补充文件或任何额外资料提出的任何要求,迅速通知包销商,(iii)监察委员会就注册声明或为该目的而威胁进行任何法律程序而提起任何停止令法律程序,及(iv)公司接获任何有关暂停证券在任何司法管辖区或该机构的资格或威胁为该目的而进行任何法律程序的通知。本公司及担保人各自将尽最大努力防止发出任何该等停止令或暂停任何该等资格,并于发出后尽快取得撤回。

(c)应要求,免费向包销商提供一份经签署的注册说明书(包括其证物),并在本协议日期后立即免费向纽约市的包销商提供包销商合理要求的尽可能多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任何补充和修订或注册说明书的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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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向包销商提供每份拟由公司及担保人拟备或代其拟备、由公司及担保人使用或提述的建议免费书面招股章程的副本,而不得使用或提述任何你合理反对的建议免费书面招股章程。

(e)不采取任何会导致承销商或公司被要求根据《证券法》第433(d)条规则向委员会提交由承销商或其代表编写的免费书面招股说明书的行动,否则承销商将不会被要求根据该招股说明书提交。

(f)如一般披露资料包正被用来征求购买证券的要约时,招股章程尚未提供给潜在购买者,而任何事件或条件因此而存在,则有必要修订或补充一般披露资料包,以便根据情况作出其中的陈述,而不是误导,或如任何事件或条件因此而存在,导致一般披露资料包与当时存档的登记声明所载信息相冲突,或如果,承销商大律师合理认为,有必要修订或补充一般披露包,以符合适用法律,随即编制、向委员会备案并应要求自费向承销商和任何交易商提供一般披露包的修订或补充,以使经如此修订或补充的一般披露包中的报表在交付给潜在购买者时所处的情况下不会产生误导或使一般披露包具有误导性,经修订或补充,将不再与注册声明相冲突,或使经修订或补充的一般披露包符合适用法律。

(g)如果在承销商的大律师合理认为的公开发行证券的第一个日期之后的期间内,法律要求就承销商或交易商的销售交付招股说明书(或代替《证券法》第173(a)条规则提及的通知),则应发生任何事件或存在任何情况,因此需要修订或补充招股说明书以作出其中的陈述,鉴于招股章程(或代替《证券法》第173(a)条规则所指的通知)交付予买方的情况,而非误导,或如承销商的法律顾问认为有必要修订或补充招股章程以符合适用法律,则须立即编制、向委员会备案并自费提供,向承销商和交易商(贵公司将向担保人提供其姓名和地址)提供贵公司可能已代表承销商向其出售的证券,并应要求向任何其他交易商提供对招股说明书的修订或补充,以使如此修订或补充的招股说明书中的陈述在向买方交付招股说明书(或代替《证券法》第173(a)条规则中提及的通知)的情况下不会具有误导性,或使经修订或补充的招股说明书,将遵守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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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根据你合理要求的司法管辖区的证券或蓝天法律,努力使该证券符合要约和出售的资格。

(i)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向担保人的股东和你们普遍提供一份涵盖从本协议日期之后发生的担保人的第一个财政季度开始的至少十二个月期间的收益表,该期间应满足《证券法》第11(a)节的规定以及委员会根据该节制定的规则和条例。

(j)无论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是否完成或本协议终止,公司与担保人共同及分别同意支付或促使支付与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有关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i)公司与担保人的大律师和担保人的会计师就根据《证券法》登记和交付证券的费用、支出和开支,以及与编制和提交登记声明、任何初步招股说明书有关的所有其他费用或开支,一般披露资料包、招股章程、由公司或担保人编制或代表其编制、使用或提及的任何免费书面招股章程,以及对上述任何一项的修订和补充,包括就证券向委员会支付的备案费(在规则456(b)(1)(如适用)要求的时间内)、与之相关的所有印刷费用,以及按上述规定数量向承销商和交易商邮寄和交付其副本,(ii)与向承销商转让和交付证券有关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包括就其应付的任何转让或其他税款,(iii)印刷或制作与根据州证券法提供和出售证券有关的任何蓝天或合法投资备忘录的费用,以及与根据本协议第6(h)节规定的州证券法提供和出售证券的资格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备案费用以及与此种资格有关以及与蓝天或合法投资备忘录有关的承销商的律师的合理费用和支出,(iv)与金融业监管局对证券发售的审查和资格认定有关的所有备案费以及向承销商提供法律顾问的合理费用和支出,(v)印制代表证券的证书的费用,(vi)任何受托人或存托人的费用和收费,(vii)公司和担保人在任何“路演”上与投资者介绍有关的费用和开支,如有,就证券发售的营销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与制作路演幻灯片和图形相关的费用、经公司和担保人事先批准而聘用的与路演演示有关的任何顾问的费用和开支、公司和担保人的代表和高级职员以及任何该等顾问的差旅费和住宿费,以及与路演有关的任何包机费用的二分之一,及(viii)本条未另有规定的与公司及保证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有关的所有其他成本及开支。但据了解,除本节、题为“赔偿和分担”的第7节和下文第9节最后一段规定外,承保人将支付其所有成本和费用,包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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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支付他们的律师以及与他们可能提出的任何要约相关的任何广告费用。

(k)公司及担保人各自声明并同意,除非取得每名包销商的事先同意,而每名包销商同意,除非取得公司及担保人的事先同意,否则公司没有作出或将不会作出任何与证券有关的要约,而该要约将构成发行人免费书面招股章程,或否则将构成规则405所定义的“免费书面招股章程”,须向监察委员会提交。本公司与担保人及各包销商(包括本协议附表I所指明的包销商)同意的任何该等自由撰写招股章程,以下简称为“许可自由撰写招股章程”。公司及担保人各自声明,其已处理并同意将每份获准免费书面招股章程视为发行人免费书面招股章程,并已遵守并将遵守适用于任何获准免费书面招股章程的规则164及433的规定,包括在需要时及时提交佣金备案、图例和记录保存。

(l)编制与证券发售有关的最终条款清单,其中载有描述证券的最终条款的信息以及公司、担保人和承销商同意的任何其他信息,并大致采用本协议所附的格式作为附件 A,并将在第433(d)(5)(ii)条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该等最终条款清单。就本协议而言,任何此类最终条款清单均为发行人自由编写的招股说明书和允许的自由编写的招股说明书。本公司及担保人各自亦同意由包销商使用仅载有(i)(x)描述证券或其发售的初步条款的信息或(y)描述证券或其发售的最终条款且包含在本小节第一句所设想的公司及担保人的最终条款清单中的信息或(ii)非“发行人信息”的其他信息的免费书面招股说明书,根据第433条规则的定义,据了解,上述第(i)或(ii)条中提及的任何此类自由编写招股说明书不应是就本协议而言的发行人自由编写招股说明书。

7.赔偿和贡献。

(a)公司和担保人共同和分别同意对《证券法》第15条或《交易法》第20条所指的每一承销商和控制任何承销商的每一人(如有的话)以及《证券法》第405条所指的任何承销商的每一关联公司进行赔偿,并使其免受任何和所有损失、索赔、损害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证券法》第433(d)条规则或《招股说明书》或其任何修订或补充,或因任何遗漏或指称遗漏而导致的任何与捍卫或调查任何此类诉讼或索赔有关的任何法律或其他合理费用)所导致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对注册声明或其任何修订、任何初步招股说明书、一般披露包、任何发行人免费编写的招股说明书、公司或担保人已提交或被要求提交的任何公司或担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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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在其中陈述或使其中的陈述不具误导性所必需的重大事实,除非该等损失、索赔、损害或责任是由任何该等不真实的陈述或遗漏或指称的不真实陈述或遗漏引起的,而该等陈述或遗漏是基于该承保人通过贵公司以书面向担保人提供的与任何承保人有关的信息而明确用于其中。

(b)每名包销商分别而非共同同意对公司、保证人、公司董事及保证人、签署登记声明的公司高级人员及保证人,以及《证券法》第15条或《交易法》第20条所指的控制公司或保证人的每名人士(如有的话)作出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其程度与公司及保证人对该包销商作出的上述赔偿相同,但仅就该包销商透过贵公司以书面向担保人提供的有关该包销商的资料明确用于注册声明、任何初步招股章程、一般披露资料包、任何发行人自由撰写的招股章程或招股章程或其任何修订或补充,经了解及同意,贵公司提供的唯一该等资料由代表各包销商提供的招股章程中的以下资料组成:载于第五及第六段「包销」标题下的资料。

(c)如任何法律程序(包括任何政府调查)须提起,涉及根据第7(a)或7(b)条可就其寻求赔偿的任何人,则该人(“获弥偿方”)须迅速以书面通知可向其寻求该赔偿的人(“获弥偿方”),而获弥偿方应获弥偿方的要求,须聘请获弥偿方合理满意的律师,以代表获弥偿方及弥偿方在该法律程序中可能指定的任何其他人,并须支付该律师与该法律程序有关的费用及付款。在任何该等程序中,任何获弥偿方均有权保留其本身的律师,但该等律师的费用及开支须由该获弥偿方承担,除非(i)弥偿方与获弥偿方应已相互同意保留该律师,或(ii)任何该等程序的具名当事人(包括任何受牵连的当事人)同时包括弥偿方和受弥偿方,且由于他们之间实际或潜在的不同利益,由同一律师代表双方将是不适当的。据了解,就任何获弥偿方与同一司法管辖区的任何法律程序或相关程序有关的法律费用而言,赔偿方概不对(i)《证券法》第15条或《交易法》第20条所指的为承销商和控制承销商的所有人(如有的话)的多于一家单独的事务所(除任何当地法律顾问外)的费用和开支以及(ii)为公司提供多于一家单独的事务所(除任何当地法律顾问外)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签署登记声明的担保人及其各自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制公司或该部分所指的担保人的每一人(如有的话)。如为承销商及承销商的该等控制人设立任何该等独立事务所,则该事务所须由贵公司以书面指定。就公司的任何该等独立事务所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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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及该等董事、高级人员及控制人,该等事务所须由公司及保证人以书面指定。赔偿方概不对未经其书面同意而进行的任何法律程序的任何和解承担责任,但如经该同意而和解,或如对原告有最终判决,则赔偿方同意赔偿被赔偿方因该和解或判决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赔偿责任。任何获弥偿方均不得在未经获弥偿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就任何获弥偿方是或可能是一方当事人且该受弥偿方本可根据本协议寻求赔偿的任何未决或威胁诉讼达成任何和解,除非该和解包括无条件免除该受弥偿方对作为该诉讼标的的索赔的所有赔偿责任。

(d)如第7(a)或7(b)条所规定的赔偿对获弥偿方而言不可获得或就其中所提述的任何损失、申索、损害赔偿或法律责任而言不足,则根据该款的每一获弥偿方,而不是根据该款对该获弥偿方作出赔偿,须分摊该获弥偿方因该等损失、申索而已支付或应付的款额,损害赔偿或责任(i)按适当比例反映公司和担保人以及承销商一方面从证券发售中获得的相对利益,或(ii)如果适用法律不允许上述第7(d)(i)条提供的分配,按适当比例,不仅反映上文第7(d)(i)条所指的相对利益,而且反映公司和担保人以及包销商在导致该等损失、索赔、损害或责任的陈述或遗漏方面的相对过失,以及任何其他相关衡平法考虑。公司与担保人一方和承销商一方就发行证券所获得的相对利益,视同公司所获得的发行证券所得款项净额(扣除费用前)和承销商所获得的承销折扣及佣金总额,在招股说明书封面表格所列的每一种情况下,分别按相同比例承担证券的公开发行总价格。公司与担保人一方与包销商一方的相对过错,应参照(其中包括)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或指称不真实陈述或对重大事实的遗漏或指称不作为陈述是否涉及公司与担保人提供的信息或包销商与当事人纠正或阻止该等陈述或遗漏的相对意图、知情、获取信息和机会的相关信息确定。根据本第7条,承销商各自的出资义务是若干与其根据本协议购买的证券各自本金金额成比例的义务,而不是连带义务。

(e)公司、担保人和承保人同意,如果根据本条第7款按比例分配(即使承保人为此目的被视为一个实体)或通过不考虑第7(d)节所述公平考虑的任何其他分配方法确定出资,则将不是公正或公平的。受偿方因第7(d)条所指的损失、索赔、损害赔偿和责任而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应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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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视为包括(在符合上述限制的情况下)该受赔偿方在调查或抗辩任何此类诉讼或索赔方面合理招致的任何法律或其他费用。尽管有本条第7款的规定,任何包销商不得被要求提供任何超出其承销并向公众发行的证券的总价格向公众发售的金额超过该包销商因该不真实或指称不真实的陈述或遗漏或指称不作为而被要求支付的任何损害赔偿金额的金额。任何犯有欺诈性虚假陈述罪的人(在《证券法》第11(f)条的含义内)均无权从任何未犯此类欺诈性虚假陈述罪的人那里获得贡献。本条第7款规定的补救办法不是排他性的,不应限制任何受赔偿当事人在法律上或公平上可能享有的任何权利或补救办法。

(f)不论(i)本协议的任何终止,(ii)任何包销商或任何控制任何包销商的人,或由公司或担保人、其高级人员或董事或任何控制担保人的人或其代表进行的任何调查,以及(iii)任何证券的接受及付款,本第7条所载的弥偿及分担条文,以及本协议所载的公司及担保人的陈述、保证及其他声明,均保持有效及完全有效。

8.终止。如果(a)在本协议执行和交付之后以及在截止日期之前(i)交易一般应已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MKT、纳斯达克全球市场、芝加哥期权交易所、芝加哥商业交易所或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视情况而定)的任何一家交易所暂停或受到实质性限制,则本协议应通过贵公司向公司和担保人发出的通知予以终止,(ii)担保人的任何证券须已在任何交易所或任何场外交易市场暂停交易,(iii)联邦或纽约州当局应已宣布全面暂停纽约的商业银行活动,或(iv)发生任何敌对行动的爆发或升级或金融市场的任何变化或任何你认为具有重大和不利影响的灾难或危机,以及(b)就第8(a)(i)至8(a)(iv)条所指明的任何事件而言,该事件单独或连同任何其他该等事件,使其,根据您的判断,按照一般披露包或招股说明书中设想的条款和方式营销证券是不切实际的。

9.效力;违约承销商。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并交付之日起生效。

如在截止日,任何一名或多于一名承销商不能购买或拒绝购买其在该日期已拥有或已同意在本协议项下购买的证券,而该违约承销商或承销商同意但未能购买或拒绝购买的证券本金总额不超过该日期拟购买证券本金总额的十分之一,其他承销商应按其在附表I各自名称对面所列证券本金占所有该等非违约承销商名称对面所列证券本金总额的比例分别承担义务,或按贵方所列其他比例承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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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指明购买该等违约包销商或包销商同意但未能或拒绝在该日期购买的证券;但在任何情况下,未经该包销商书面同意,任何包销商根据本协议已同意购买的证券本金不得根据本条第9款增加超过该证券本金金额的九分之一的金额。如在截止日,任何包销商或包销商未能购买或拒绝购买证券,且发生该等违约的证券本金总额超过于该日期将购买的证券本金总额的十分之一,且未能在该违约后36小时内就购买该等证券作出你方、本公司及担保人满意的安排,则本协议应于任何非违约包销商、本公司或担保人方面终止而无须承担责任。在任何该等情况下,贵公司、公司或担保人均有权推迟截止日期,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七天,以使注册声明、一般披露资料包、招股章程或任何其他文件或安排中所规定的任何变更(如有)得以实现。根据本款采取的任何行动,并不解除任何违约包销商就该包销商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违约而向公司及担保人或任何非违约包销商承担的法律责任。

如因公司或担保人未遵守或拒绝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满足本协议的任何条件而导致包销商或其中任何一方终止本协议,或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或担保人中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公司和担保人将就其自身分别向包销商或如此终止本协议的包销商进行补偿,支付该等承销商就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所设想的发售而合理招致的所有自付费用(包括其律师的合理费用和支出)。

10.呈交司法管辖区;委任代理送达。担保人不可撤销地同意,任何承销商或任何控制任何承销商的人因本协议或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而引起或与之有关的任何法律诉讼、诉讼或程序,可在纽约州曼哈顿自治市的任何联邦或州法院提起,并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其现在或以后可能对任何此类诉讼、诉讼或程序的地点的设置以及任何不方便的诉讼地主张提出的任何异议,并在任何该等诉讼、诉讼或程序中不可撤销地服从任何该等法院的非专属管辖权。只要担保人就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已经或以后可能(基于主权或其他理由)获得任何法院管辖权的豁免或就其本身或其财产的任何法律程序的豁免,担保人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就任何此类诉讼、诉讼或程序的此类豁免。本协议各方在此放弃在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诉讼或程序中接受陪审团审判的任何权利。

担保人(i)不可撤销地指定并不时指定位于19 West 44th Street,Suite 200,New York,NY 10036的Corporation Service Company(CSC)(连同任何继任者,即“担保人的授权代理人”)为其代理人,可在本第10条第一句所述的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中向其送达程序,并声明并保证担保人的授权代理人已接受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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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及(ii)同意在任何该等诉讼或程序中,向保证人的授权代理人送达法律程序及向保证人邮寄或交付至其在瑞士日内瓦Routue de Florissant 13,1206注册办事处的秘书的上述送达的书面通知,在各方面均应被视为向保证人送达有效法律程序。担保人还同意采取任何和所有行动,包括签署和归档任何和所有必要的文件和文书,以继续指定和任命担保人的授权代理人,只要任何证券应已发行和尚未发行。

11.整个协议;军备-长度关系。本协议连同与证券发售有关的任何同期书面协议和任何先前书面协议(在不被本协议取代的范围内),代表公司、担保人和承销商就编制任何初步招股说明书、一般披露资料包、招股说明书、进行发售以及买卖证券达成的全部协议。

(a)公司及担保人各自承认,仅就证券发售而言,公司、担保人及其附属公司的任何覆核或包销商的任何其他尽职审查将仅为包销商的利益而进行,不得代表公司、担保人或其附属公司,且仅就本次证券发售而言,包销商(i)已公平行事,并非公司的代理人,亦不对公司承担任何信托责任,担保人或任何其他人,(ii)仅对公司和担保人承担本协议和先前书面协议(在未被本协议取代的范围内)规定的义务和义务(如有),以及(iii)可能拥有与公司或担保人不同的利益。公司和担保人各自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充分范围内,放弃因涉嫌违反与发行证券有关的受托责任而可能对承销商提出的任何索赔。

12.同行。本协议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应方签署,每一方应为正本,其效力与其与本协议的签署在同一文书上的效力相同。对应方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包括《2000年美国联邦ESIGN法案》、《统一电子交易法》、《电子签名和记录法》或其他适用法律,例如www.docusign.com)或其他传输方式交付,而如此交付的任何对应方应被视为已妥为有效交付,并对所有目的均有效有效。

13.适用法律。本协定应受纽约州国内法管辖并按其解释。

14.标题。本协议各章节的标题仅为方便参考而插入,不应被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15.判断货币。如为了在任何法院获得判决,需要将根据本协议到期的款项兑换成美元以外的任何货币,则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所使用的汇率应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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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正常银行程序,承销商可以在作出最终判决的前一个营业日在纽约市以该其他货币购买美元的汇率。担保人就其应向任何包销商支付的任何款项承担的义务,尽管有以美元以外的货币作出的任何判决,但只有在该包销商收到以该其他货币判定应如此支付的任何款项后的第一个营业日,该包销商可以按照正常银行程序以该其他货币购买美元时,方可解除该义务。如果如此购买的美元低于本协议项下最初应支付给该承销商的金额,则担保人同意,作为一项单独的义务,尽管有任何此类判决,就此类损失向该承销商或控制人进行赔偿。如如此购买的美元高于本协议项下原应支付给该承销商或控制人的金额,则该承销商或控制人同意向担保人支付一笔金额,金额等于如此购买的美元超过本协议项下原应支付给该承销商或控制人的金额。

16.税。由瑞士、阿根廷或巴西或其任何部门、机构或其他政治分支机构或其或其中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任何当前或未来的税款、征费、关税、费用、评估或其他任何性质的费用,以及与此相关的所有利息、罚款或类似责任(统称“税”),担保人根据本协议应支付的所有款项均应免费且未扣除或预扣。如果法律要求扣除或扣留与此种付款有关的任何税款,担保人将增加所支付的金额,以便承销商全额收到此种付款。

17.通知。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和其他通信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如经任何标准电信形式邮寄或传送并确认,则应视为已妥为发出。承销商的通知应寄交代表c/o SMBC Nikko Securities America,Inc.,277 Park Avenue,New York,New York 10172,Attn:Debt Capital Markets,Email:NikkoGCNotices@smbcnikko-si.com;c/o 丨花旗集团 Global Markets Inc.,388 Greenwich Street,New York,New York 10013;Attn:总法律顾问,传真:(646)291-1469;或c/o J.P. Morgan Securities LLC,270 Park Avenue,New York,New York 10017;Attn:Investment Grade Syndicate Desk,传真:(212)834-6081。向公司发出通知,地址为1391 Timberlake Manor Parkway,St. Louis,MO 63017(传真:(636)292-4029注意:财务主管,并抄送Jones Day,地址为1221 Peachtree Street,N.E.,Suite 400,Atlanta,GA 30361(传真:(404)581-8330),注意:Joel T. May)。

18.保释金的合同认定。尽管有本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或任何承销商、公司和担保人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安排或谅解,公司和担保人各自承认、接受并同意受以下约束:

(a)有关处置当局就包销商根据本协议对公司或担保人承担的任何BRRD责任而行使保释权的效力,(但不限于)可能包括并导致以下任何一项或其某种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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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减少全部或部分BRRD负债或其上到期的未偿还款项;

(ii)将BRRD负债的全部或部分转换为该包销商或另一人的股份、其他证券或其他义务(以及向公司或该等股份、证券或义务的担保人发行或授予);

(iii)BRRD负债的取消;及

(iv)修订或更改任何利息(如适用)、到期日或任何款项到期的日期,包括暂停支付一段临时期间;及

(b)为使有关处置当局行使保释权生效而经有关处置当局认为有需要而更改本协议的条款。

公司和担保人各自承认并接受,本条款对本协议所述事项是详尽无遗的,但不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或任何承销商、公司和担保人之间有关本协议标的的任何其他协议、安排或谅解。

以下用语,在本条第18款中使用时,应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纾困立法”是指与欧洲经济区成员国有关,该成员国已实施或在任何时候实施欧盟纾困立法时间表中不时描述的相关实施法律、法规、规则或要求。

“保释权”是指与相关纾困立法相关的任何减记和转换权力。

“BRRD”是指第2014/59/EU号指令,为信贷机构和投资公司的复苏和解决建立框架。

“BRRD责任”与适用的纾困立法下实施BRRD的此类法律、法规、规则或要求中的含义相同。

“欧盟纾困立法时间表”是指这样描述的文件,然后生效,并由贷款市场协会(或任何继任者)不时在http://www.lma.eu.com/(或任何后续网页)上发布。

“相关处置权限”是指有能力对相关承销商行使任何保释权的处置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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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承认美国特别决议制度。

(a)如果作为涵盖实体的任何包销商成为美国特别决议制度下的程序的主体,则从该包销商处转移的本协议以及本协议中或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任何利益和义务,将具有与如果本协议以及任何此类利益和义务受美国或美国某州法律管辖,则该转移在美国特别决议制度下的有效性相同的效力。

(b)如果任何作为所涵盖实体或该承销商的BHC法案关联公司的承销商成为美国特别决议制度下的程序的受规管对象,则允许根据本协议对该承销商行使的默认权利的程度不超过如果本协议受美国或美国某州法律管辖,则根据美国特别决议制度可行使的默认权利。

如本第19节所用,“BHC Act Affiliate”与《12 U.S.C. § 1841(k)》中“关联公司”一词所赋予的含义相同,应按照该术语进行解释;“涵盖实体”是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i)该术语在《12 C.F.R. § 252.82(b)》中定义并按照该术语进行解释的“涵盖实体”,(ii)该术语在《12 C.F.R. § 47.3(b)》中定义并按照该术语进行解释的“涵盖的FSI”在《12 C.F.R. § 382.2(b)》中定义并按照该术语进行解释;“违约权”具有《》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并应根据,12 C.F.R. § § 252.81、47.2或382.1(如适用)进行解释;“美国特别决议制度”是指(i)《联邦存款保险法》及其下颁布的法规和(ii)《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标题II及其下颁布的法规中的每一项。

[签名页关注]

25

非常真正属于你,
BUNGE有限金融公司。
签名: /s/布拉姆·德维尔
姓名: 布拉姆·德维尔
职位: 总裁
签名: /s/Pratik Mohta
姓名: 普拉蒂克·莫塔
职位: 司库

【承销协议签署页】

BUNGE Global SA
签名: /s/John W. Neppl
姓名: John W. Neppl
职位: 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签名: /s/Lisa WARE-Alexander
姓名: 丽莎·韦尔-亚历山大
职位: 副总裁、副总法律顾问、公司秘书、首席合规与道德官

【承销协议签署页】

截至本协议之日已被接受

签名: SMBC Nikko SECURITIES AMERICA,Inc。
签名: /s/蒂莫西·布莱尔
姓名: 蒂莫西·布莱尔
职位: 董事总经理

【承销协议签署页】

截至本协议之日已被接受

 

签名: 花旗集团全球市场公司
签名: /s/Adam D. Bordner
姓名: Adam D. Bordner
职位: 董事总经理

【承销协议签署页】

截至本协议之日已被接受

 

签名: 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名: /s/Saee Athalye
姓名: Saee Athalye
职位: 副总裁

 

【承销协议签署页】

附表一

 

承销商 本金金额
2033年证券
拟购买
本金金额
2036年证券
拟购买
SMBC Nikko Securities America,Inc。 $50,000,000 $70,000,000
花旗集团环球市场公司。 $50,000,000 $70,000,000
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 $70,000,000
法国巴黎证券公司。 $70,000,000
Rabo Securities USA,Inc。 $70,000,000
法国农业信贷证券(美国)公司。 $70,000,000
Natixis Securities Americas LLC $70,000,000
Scotia Capital(USA)Inc。 $50,000,000
HSBC Securities(USA)Inc。 $50,000,000
德国商业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
渣打银行 $50,000,000
瑞穗证券美国有限责任公司 $8,350,000 $11,690,000
富国银行 Securities,LLC $8,350,000 $11,690,000
ING金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8,350,000 $11,690,000
德意志银行证券公司。 $8,350,000 $11,690,000
BBVA证券公司。 $8,350,000 $11,690,000
美国银行证券公司。 $8,350,000 $11,690,000
BMO资本市场公司。 $8,350,000 $11,690,000
美国合众银行投资公司。 $8,350,000 $11,690,000
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350,000 $11,690,000
Academy Securities,Inc。 $8,350,000 $11,690,000
澳大利亚联邦银行 $8,350,000 $11,690,000
桑坦德银行美国资本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8,350,000 $11,690,000
PNC资本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4,150,000 $5,810,000
澳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150,000 $5,810,000
西太平洋银行资本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4,150,000 $5,810,000
工行标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150,000 $5,810,000
加拿大皇家银行资本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4,150,000 $5,810,000
Loop资本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4,150,000 $5,810,000
高盛 Sachs & Co. LLC $4,150,000 $5,810,000
SEB证券公司。 $4,150,000 $5,810,000

I-1

DZ金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4,150,000 $5,810,000
SG Americas Securities,LLC $4,150,000 $5,810,000
米施勒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4,150,000 $5,810,000
RB International Markets(USA)LLC $4,150,000 $5,810,000
合计: $500,000,000 $700,000,000

I-2

附表二

一般用途免费书面招股章程(包括在一般披露资料包内)

“一般用途发行人自由撰写招股说明书”包括以下文件:

最终条款清单,日期为2026年3月17日,其副本一份作为附件 A附后。

二-1

附表三

代表的非美国销售代理

SMBC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利物浦街100号
伦敦EC2M 2AT
英国

花旗集团环球市场有限公司

花旗集团中心

加拿大广场

金丝雀码头

伦敦E14 5LB

英国

摩根大通都柏林公司

200资本码头

79约翰·罗杰森爵士码头

都柏林2

爱尔兰

摩根大通市场有限公司

银行街25号

金丝雀码头

伦敦E14 5JP

英国

III-1

展览A

 

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433条规则提交
注册声明文件编号。 333-282003
发行人自由撰写招股章程,日期为2026年3月17日

Bunge Limited金融公司。

2033年到期的4.800%优先票据
2036年到期的5.150%优先票据

(《说明》)

定价条款表

本免费撰写的招股章程仅涉及将于2033年3月19日到期的Bunge Limited金融公司的优先票据和将于2036年3月19日到期的Bunge Limited金融公司的优先票据,且仅应与日期为2026年3月17日的有关将于2033年3月19日到期的Bunge Limited金融公司的优先票据和将于2036年3月19日到期的Bunge Limited金融公司的优先票据的初步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一并阅读。除非另有说明,本文使用但未定义的术语具有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赋予此类术语的含义。

2033年到期的4.800%优先票据

发行人: Bunge Limited金融公司。
保证人: 邦吉 Global SA
预期评级(穆迪/标普/惠誉)*: [***]
本金金额: 5亿美元
到期日: 2033年3月19日
优惠券: 4.800%
价格公开: 本金额的99.736%
到期收益率: 4.845%
波及基准国债: + 87个基点
基准财政部: 2033年2月28日到期3.750%
国债基准价格: 98-20+
基准国债收益率: 3.975%
付息日期: 2026年9月19日开始的3月19日和9月19日

A-1

交易日期: 2026年3月17日
结算日期**: 2026年3月19日(T + 2日)
CUSIP/ISIN: 120568 BS8/US120568BS80
可选赎回:

在2033年1月19日之前的任何时间(到期前两个月),BLFC可选择在任何时间全部或不时部分赎回和偿还票据,赎回价格等于待赎回票据本金的100%,以及待赎回票据在1月19日到期时将到期的剩余预定支付本金和利息的现值之和(按计算赎回价格之日有效的利率),以较高者为准,2033(不包括截至赎回日的应计但未付利息)按参考国债交易商确定的适用国债收益率按半年(假设一年360天,由十二个30天的月份组成)折现至该赎回日的现值,在每种情况下加上15个基点,再加上截至赎回日的票据的应计和未付利息(如有)。

于2033年1月19日或之后(到期前两个月),BLFC可不时选择全部或部分赎回及偿还票据,赎回价格相等于于赎回日期正赎回的票据本金额的100%。BLFC将支付截至赎回日期已赎回票据的应计未付利息。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的“票据说明—— BLFC的可选赎回”。

联合账簿管理人:

SMBC Nikko Securities America,Inc。

花旗集团环球市场公司。

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Scotia Capital(USA)Inc。

HSBC Securities(USA)Inc。

德国商业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渣打银行***

高级联席经理:

瑞穗证券美国有限责任公司

富国银行 Securities,LLC

ING金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德意志银行证券公司。

BBVA证券公司。

美国银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MO资本市场公司。

A-2

美国合众银行投资公司。

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cademy Securities,Inc。

澳大利亚联邦银行

桑坦德银行美国资本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经理:

PNC资本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澳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太平洋银行资本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工行标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加拿大皇家银行资本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Loop资本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高盛 Sachs & Co. LLC

SEB证券公司。

DZ金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SG Americas Securities,LLC

米施勒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RB International Markets(USA)LLC

2036年到期的5.150%优先票据

发行人: Bunge Limited金融公司。
保证人: 邦吉 Global SA
预期评级(穆迪/标普/惠誉)*: [***]
本金金额: 7亿美元
到期日: 2036年3月19日
优惠券: 5.150%
价格公开: 本金额的99.845%
到期收益率: 5.170%
波及基准国债: + 97个基点
基准财政部: 2036年2月15日到期4.125%
国债基准价格: 99-12+
基准国债收益率: 4.200%
付息日期: 2026年9月19日开始的3月19日和9月19日
交易日期: 2026年3月17日
结算日期**: 2026年3月19日(T + 2日)

A-3

CUSIP/ISIN: 120568 BT6/US120568BT63
可选赎回: 在2035年12月19日之前的任何时间(到期前三个月),BLFC可选择在任何时间全部或不时部分赎回和偿还票据,赎回价格等于待赎回票据本金金额的100%,以及待赎回票据在12月19日到期时将到期的剩余预定支付本金和利息的现值之和(按计算赎回价格之日有效的利率),以较高者为准,2035年(不包括截至赎回日期的应计但未支付的利息)按参考国债交易商确定的适用国债收益率按半年(假设一年360天,由十二个30天的月份组成)折现至该赎回日期的现值,在每种情况下加上15个基点,再加上截至赎回日期的票据的应计和未支付的利息(如果有的话)。
于2035年12月19日或之后(到期前三个月),BLFC可不时选择全部或部分赎回及偿还票据,赎回价格相等于于赎回日期正赎回的票据本金额的100%。BLFC将支付截至赎回日期已赎回票据的应计未付利息。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的“票据说明—— BLFC的可选赎回”。
联合账簿管理人:

SMBC Nikko Securities America,Inc。

花旗集团环球市场公司。

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国巴黎证券公司。

Rabo Securities USA,Inc。

法国农业信贷证券(美国)公司。

Natixis Securities Americas LLC

高级联席经理:

瑞穗证券美国有限责任公司

富国银行 Securities,LLC

ING金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德意志银行证券公司。

BBVA证券公司。

美国银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MO资本市场公司。

美国合众银行投资公司。

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cademy Securities,Inc。

A-4

澳大利亚联邦银行

桑坦德银行美国资本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经理:

PNC资本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澳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太平洋银行资本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工行标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加拿大皇家银行资本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Loop资本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高盛 Sachs & Co. LLC

SEB证券公司。

DZ金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SG Americas Securities,LLC

米施勒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RB International Markets(USA)LLC

*注:证券评级不是买入、卖出或持有证券的建议,随时可能被修正或撤回。

**我们预计,票据将于2026年3月19日或前后通过存托信托公司及其参与者(包括Euroclear Bank、SA/NV和Clearstream Banking S.A.)的设施以记账式形式交付给投资者,这将是本定价条款清单日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该结算周期称为“T + 2”)。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5c6-1条,二级市场的交易一般需要在一个工作日内结算,除非任何此类交易的当事人另有明确约定。因此,由于票据最初在T + 2结算,希望在结算日期前一个多工作日的日期之前交易票据的购买者将被要求在任何此类交易发生时指定替代结算安排,以防止结算失败。希望在结算日之前交易票据的票据购买者应咨询其顾问。

***渣打银行不会在美国进行任何票据的要约或销售,除非是通过FINRA规定允许的一家或多家美国注册经纪交易商。

****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侨银行”)在美国的证券交易受到限制,不会承销、认购、同意购买或促使购买者购买在美国发售或出售的票据。因此,华侨银行没有义务、也不应包销、认购、同意购买或促使购买者购买可能由其他承销商在美国发售或出售的票据。华侨银行应仅在美国境外发售和出售构成其配发部分的票据。

发行人已就本通讯所涉及的发行向SEC提交了注册声明(包括招股说明书)。在您投资之前,您应该阅读与该注册声明相关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随附的招股说明书以及担保人邦吉 Global SA已向SEC提交的其他文件,以获取更完整的

A-5

有关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信息。您可以通过访问SEC网站www.sec.gov上的EDGAR免费获得这些文件。或者,如果您提出要求,任何承销商或参与此次发行的任何交易商将安排向您发送招股说明书,请拨打免费电话+ 1-888-868-6856联系SMBC Nikko Securities America,Inc.,拨打免费电话+ 1-888-868-6856联系花旗集团 Global Markets Inc.,拨打免费电话+ 1-800-831-9146联系或致电+ 1(212)834-4533联系J.P. Morgan Securities LLC。

A-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