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首席执行干事的认证
根据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18U.S.C.1350)第906条
关于ICF国际,Inc.(“注册人”)于本协议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本人,注册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John Wasson,谨此证明:
(1)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2)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平地反映注册人的财务状况及营运结果。
2025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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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ohn Wass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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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Wass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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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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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