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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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坤律师事务所的同意
至:
好未来集团
TAL 1号楼
昌平区齐心中街9号院
北京102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
日期:2026年6月12日
尊敬的先生们,
我们同意在“项目4。好未来教育集团截至2026年2月28日止财政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中有关公司的信息— C.组织Structure — VIE合同安排”,该年度报告将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并进一步同意通过引用将我们在表格20-F的年度报告中出现的意见摘要纳入表格S-8的注册声明(编号333-172178、333-249518和333-275096)。我们还同意向SEC提交这份同意函,作为截至2026年2月28日的财政年度20-F表格年度报告的附件。
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因此不承认我们属于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7条或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在每种情况下经修订)或根据其颁布的条例要求同意的人员类别。
你忠实的,
/s/韩坤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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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坤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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