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3
投资协议的修订
本投资协议修订(本“修订”)于2026年2月13日由以下各方作出及订立:
(a)VNET集团有限公司(F.K.a.21VIANET GROUP,INC.),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b)Vector HOLDCO PTE有限公司,一家在新加坡注册成立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Vector Holdco”),
(c)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Vector Fund FD”(“Vector Fund FD”)L.P.,与Vector Holdco合称“投资者”,各自为“投资者”),以及
(d)Blackstone战术机会基金– FD(CAYMAN)– NQ L.P.(“VCOC投资者”)。
(各为“当事人”,统称为“当事人”)。
W I T N E S E T H:
然而,双方已订立日期为2022年1月28日的投资协议(“原始协议”),据此,公司向投资者发行截至2022年2月4日本金总额为250,000,000美元、于2027年到期的可转换票据(在票据修订及重述生效前,“原始票据”);
然而,于本协议日期或前后,公司与Citibank,N.A.作为受托人将订立契约(“契约”),据此,原始票据将被修订和重述(“票据修订和重述”),以附于契约的一份或多份全球形式的票据为代表,并将在存托信托公司(“经修订的票据”)上进行交易;
然而,根据原始协议第9.01节,只有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才能在任何和所有方面对原始协议进行修订或补充;和
然而,双方希望并在此同意,通过执行和交付本修正案,对原协议进行修订和补充,如本协议所述。
| 1 |
因此,为了并考虑到前述前提和本协议所载的相互承诺、契诺和义务,本协议各方同意如下:
| 1. | 定义和解释。 |
| 1.1. | 此处使用且未另行定义的所有大写术语应具有原始协议(可能会不时修订,包括通过本修订)中赋予它们的含义,并且原始协议第9.12节中规定的解释和解释规则也应适用于本修订。 |
| 1.2. | 下列用语具有下列涵义: |
“累计利息金额”具有义齿中赋予它的含义。
“违约事件”具有原始注释中赋予的含义。
“根本性不良监管变化”应具有原附注所载的含义。
“根本性变化”具有原始笔记中赋予它的含义。
“增量金额”是指,就任何经修订票据而言,增量金额(如适用,不得低于零),即等于(a)该经修订票据本金的五十(50%),减去(b)已以现金支付的该等经修订票据的利息,减去(c)该等经修订票据的累计利息金额及该等经修订票据的任何应计及未付利息至(但不包括)赎回价款全额支付之日。
“契约”指公司与Citibank,N.A.于2026年2月13日签署的契约。
“最低持股事件”具有契约中赋予的含义。
“最低持股事件生效日”具有契约中赋予的含义。
“原始发行日期”指2022年2月4日。
“支付代理”具有契约中赋予它的含义。
“赎回期”是指(a)自发生根本性不利监管变化、根本性变化或违约事件之日起至2027年2月4日止的期间,以及(ii)自2027年2月4日起至2027年3月5日止的第三十(30)天期间。
“赎回价格”是指,就任何经修订的票据而言,等于以下各项之和的价格:
| (a) | 该等经修订票据的本金;加 |
| 2 |
| (b) | 该等经修订票据的累计利息金额加上任何应计及未付利息,直至(但不包括)悉数支付赎回价款之日;加 |
| (c) | 万一发生根本性变化,增量。 |
“转移事件”具有义齿中赋予它的含义。
“转让事件生效日期”具有义齿中赋予的含义。
| 2. | 对定义的修正。原协议的以下定义应予以修正和重述,全文如下: |
“最低持股要求”是指最低持股事件生效日期尚未发生。
“票据”指与票据修订和重述相关的经修订和重述的原始票据(其条款,在票据修订和重述之后,在义齿中列出)。为免生疑问,在修订及重述后,票据指经修订的票据,定义见日期为2026年2月13日的本协议修订。
| 3. | 持有人可选择赎回。在转让事件生效日期之前,尽管义齿第15条有任何相反规定,不适用于投资者在转让事件生效日期之前实益持有的任何经修订票据,但任何投资者均无权要求公司根据义齿第15条赎回或回购经修订票据。相反,以下条文适用于投资者实益持有的经修订票据: |
| 3.1. | 赎回期内的任何时间,投资者有权要求公司赎回(a“赎回”),通过向公司交付赎回通知(a“赎回通知”),指明赎回日期,该日期须不少于赎回通知书送达日期后二十(20)个营业日(“赎回日期”),全部但不少于该投资者按赎回价格实益持有的当时尚未偿还的经修订票据的全部。 |
| 3.2. | 于赎回日,公司须以现金向每名行使赎回权的投资者支付赎回价款,以作为公司赎回该持有人实益持有的经修订票据的代价。公司于赎回日未支付的赎回价款的任何部分,自赎回日起至赎回价款全额支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0%计息。 |
| 3.3. | 在以现金全额支付赎回价款之日,该投资者应将相关的经修订票据交付给公司,公司应根据义齿第2.08节将该等经修订票据交还给付款代理人以供注销。 |
| 3 |
| 3.4. | 为免生疑问,自转让事件生效日期起,上述第3.1及3.2条不适用于经修订票据,投资者有权要求公司仅根据契约赎回或购回经修订票据。 |
| 3.5. | 双方的意图是,义齿第6条不适用于转让事件生效日期之前的修订票据,但分别涉及义齿第6.01(i)节或第6.01(j)节的情况除外。投资者同意,在转让事件生效日期之前,其将不会根据义齿第6条行使其任何权利,包括向受托人交付违约通知或违约事件的权利以及根据义齿要求受托人加速修订票据的权利。为免生疑问,根据《契约》第6.01(i)或6.01(j)条,持有人无须分别加速。 |
| 4. | [保留。] |
| 5. | 转换. |
| 5.1. | 尽管契约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在最低持股事件生效日期之前,如果投资者根据契约第14条转换任何经修订的票据(无论是根据第14.01条由持有人选择还是根据第14.13条强制转换),公司应在适用的转换日期或强制转换日期向适用的投资者支付,就该等经修订票据如此转换的部分在截至转换日期止期间的所有应计及未付利息(与义齿规定的任何付款不重复)(该等金额,即“超额利息金额”). |
| 5.2. | 就根据本修订第5.1条作出的任何转换而言,有关投资者须于适用的转换日期或强制转换日期当日或之前,向公司提供拟转换的经修订票据数目及适用的转换日期或强制转换日期的书面通知。公司应在收到相关投资者的该等书面通知及受托人的相关转换通知后,及时向相关投资者支付超额利息金额。 |
| 5.3. | 就根据本修订第5.1条进行的任何转换而言,相关投资者应在适用的转换日期或强制转换日期或之前,向公司支付公司因发行转换时可交付的任何ADS而从ADS存管人处产生的任何费用和开支的百分之五十(50%)。 |
| 6. | 转让限制.原协议第5.07(d)节应于最低持股事件生效日期终止(为免生疑问,不适用于投资者以外的任何人的任何转让)。 |
| 7. | 终止。本修正案第3.1节和第3.2节自转让事件生效之日起终止,不再具有进一步的效力和效力。 |
| 4 |
| 8. | 杂项 |
| 8.1. | 除经明确修改和/或被本修正案取代外,原协议仍然有效,并应保持完全有效。本修订不构成对原协议任何条款的修订或放弃,除非在此明确规定。在本协议签署和交付时,原协议应被视为如上所述的全部修改,并具有与原协议中原协议中所述的修改相同的效力。本修正案和原始协议应各自被理解、采取和解释为同一文书,但这些修正案和补充的运作不得使根据原始协议在此之前采取的任何行动无效或不适当。如原协议与本修正案就本协议所列事项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并在此范围内,以本修正案的条款为准。 |
| 8.2. | 为免生疑问,就投资者向该第三方转让票据而言,投资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均不得转让给或适用于第三方。 |
| 8.3. | 第9.01条的条文(修订;豁免), 9.04 (对口单位), 9.06 (管辖法律;管辖权), 9.07 (具体强制执行)和9.09(可分割性)原协议适用比照本修正案。 |
[签名页关注]
| 5 |
作为证明,本协议各方已安排各自的授权官员在上述日期和年份的第一天正式签署本修正案。
| VNET集团有限公司。 | |||
| 签名: | /s/陈升 | ||
| 姓名: | 陈升 | ||
| 职位: | 董事会执行主席 | ||
2022年投资协议修订签署页
作为证明,本协议各方已安排各自的授权官员在上述日期和年份的第一天正式签署本修正案。
| 向量控股PTE有限公司 | ||
| 签名: | /s/王礼贤 | |
| 姓名: | 礼贤王 | |
| 职位: | 董事 | |
| BTO矢量基金FD(CYM)L.P。 | ||
| 签名: | BTO控股(开曼)– NQ Manager L.L.C.,其普通合伙人 | |
| 签名: | Blackstone Tactical Opportunities Management Associates(Cayman)– NQ L.P.,其管理成员 | |
| 签名: | BTO GP – NQ L.L.C.,其普通合伙人 | |
| 签名: | /s/克里斯托弗·J·詹姆斯 | |
| 姓名: | 克里斯托弗·J·詹姆斯 | |
| 职位: | 获授权签字人 | |
| Blackstone战术机会基金– FD(CAYMAN)– NQ L.P。 | ||
| 签名: | Blackstone Tactical Opportunities Management Associates III(Cayman)– NQ L.P.,其普通合伙人 | |
| 签名: | BTOA III(Cayman)– NQ L.P.,其普通合伙人 | |
| 签名: | BTO GP – NQ L.L.C.,其普通合伙人 | |
| 签名: | /s/克里斯托弗·J·詹姆斯 | |
| 姓名: | 克里斯托弗·J·詹姆斯 | |
| 职位: | 获授权签字人 | |
【2022年投资协议修订之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