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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19 3 bCML-20241231xex19.htm EX-19

BayCom Corp

政策和程序

管理证券

保密

内幕消息

职能领域:金融

董事会批准:

2025年1月21日

最近一次修订:

负责人员:

2022年1月14日

首席财务官



目的

本内幕交易政策(或本“政策”)就BayCom公司(“公司”)的证券交易以及处理有关公司和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的机密信息提供指导方针。公司董事会已通过这项政策,以促进遵守联邦、州和外国证券法,这些法律禁止某些了解有关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的人:(i)交易该公司的证券;或(ii)向可能根据该信息进行交易的其他人提供重大非公开信息。监管机构采用了复杂的监控技术来识别内幕交易交易,对公司来说,重要的是要避免甚至出现不当行为。

受该政策规限的人士

本政策适用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所有董事、高级职员和雇员。该政策也适用于这些人的家庭成员和受控实体,定义见“家庭成员和其他人的交易”和“您影响或控制的实体的交易”。此外,公司可确定其他人员应受本政策约束,例如有权获得重要非公开信息的承包商或顾问。

受该政策规限的交易

本政策适用于公司证券(在本政策中统称为“公司证券”)的交易,包括公司的普通股、购买普通股的期权或公司可能发行的任何其他类型的证券,包括(但不限于)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以及非公司发行的衍生证券,例如与公司证券相关的交易所交易看跌或看涨期权或掉期。

政策的管理

就本政策而言,首席财务官应担任合规官,在其缺席时,首席运营官或合规官指定的其他员工应负责本政策的管理。合规干事的所有决定和解释应为最终决定,不受进一步审查。合规干事在本政策下的职责包括:

根据本政策的要求,进行预先清算交易以及订立或修改现有规则10b5-1计划(定义见“规则10b5-1计划”)。

应要求协助为第16款报告人编制和归档第16款报告(表格3、4和5)。

每年将政策(或其摘要)分发给所有员工,包括第16条报告人。

应要求协助为第16款报告人编制和归档第16款报告(表格3、4和5)。


定期提醒所有第16款报告人其报告义务和“公司证券交易程序——季度交易限制”所述交易窗口开始和结束日期的季度提醒。

每年将政策(或其摘要)分发给所有员工,包括第16条报告人。

协助公司落实政策。

与公司法律顾问就与第144条要求相关的合规活动以及为遵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6条和内幕交易法而不断变化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协调,以确保对政策进行必要的修订以遵守此类要求。

个人责任

受本政策约束的人有道德和法律义务维护有关公司的信息的机密性,并且在拥有重大非公开信息时不参与公司证券的交易,除非本政策在“公司计划下的交易”和“规则10b5-1计划”标题下另有规定。每个人都有责任确保自己遵守本政策,并确保其家庭成员和受控实体遵守本政策。在所有情况下,确定个人是否拥有重大非公开信息的责任在于该个人,公司、合规官员或任何其他雇员或董事根据本政策(或其他)采取的任何行动绝不构成法律建议或使个人免于根据适用的证券法承担责任。您可能会因本政策或适用证券法禁止的任何行为而受到公司的严厉法律处罚和纪律处分,如下文在“潜在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和/或纪律处分”标题下更详细地描述。

政策声明

公司的政策是,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人员或其他雇员(或任何其他获本政策或由合规人员指定为受本政策规限的人)如知悉与公司有关的重大非公开信息,均不得直接或间接通过家庭成员、受控实体或其他个人或实体:

1.从事公司证券的交易,但本政策在“公司计划下的交易”和“规则10b5-1计划”标题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建议购买或出售任何公司证券;


向公司内部工作不要求其拥有该信息的人员披露重大非公开信息,或向公司外部的其他人员披露重大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家人、朋友、商业伙伴、投资者和专家咨询公司,除非任何此类披露是根据公司关于保护或授权对外披露有关公司的信息的政策进行的;或

4.协助任何从事上述活动的人。

此外,公司的政策是,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职员或其他雇员(或被指定为受本政策约束的任何其他人)在为公司工作期间,如获悉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包括公司的客户或供应商,或公司正在与之谈判或已就交易(例如合并或收购)进行谈判的公司,均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直至该信息公开或不再重要。本政策没有例外,除非在此特别说明。出于独立原因(例如需要为紧急支出筹集资金)或小额交易可能是必要或合理的交易,不受本政策的限制。证券法不承认任何减轻处罚的情形,无论如何,即使出现不正当交易也必须避免,以维护公司遵守最高行为标准的声誉。

所有董事、管理人员和员工及其家庭成员和受控实体都应严格遵守这一政策,任何违规行为都可能导致制裁,直至并包括终止雇佣。

重大非公开信息的定义

材料信息。如果合理的投资者认为该信息在做出购买、持有或出售证券的决定时很重要,则该信息被视为“重要”信息。任何可以预期会影响公司股价的信息,无论是利好还是利空,都应该被认为是重要的。评估重要性没有明线标准;相反,重要性是建立在对所有事实和情况的评估基础上的,执行当局往往在事后进行评估。虽然不是详尽无遗,但以下是应被视为重要信息类型的例子:

盈利预测或结果,无论是月份、季度或年度,包括先前公布的盈利指引的变动;

股息政策变更或宣布拆股;

收购提议或计划,包括合并和要约收购;

出售大量资产;


债项评级变动;

公司证券回购方案的设立;

重大运营问题,包括资产减记、坏账或有负债准备金的增加或不良资产的变化;

流动性问题;

管理方面的重大发展;

证券发行;

重大定价或营销变化;

一起网络安全事件;

未决或威胁重大诉讼或监管发展,包括政府机构的调查;

更换核数师或通知可能不再依赖核数师的报告;

业务的显着扩张,无论是地理上的还是其他方面的,或削减当前或未来计划的业务;和

任何其他信息,如果知道,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决定。

当信息被认为是公开的。未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一般认为属于非公开信息。为确定该信息已向公众披露,可能需要证明该信息已被广泛传播。如果信息是通过道琼斯“宽带子”、新闻专线服务、广泛可用的广播或电视节目的广播、在广泛可用的报纸、杂志或新闻网站上发表的,或者通过SEC网站上提供的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公开披露文件披露的,一般会被视为广泛传播。相比之下,如果信息仅供公司员工使用,或者仅供选定的分析师、经纪人和机构投资者使用,则信息可能不会被视为广泛传播。

一旦信息被广泛传播,仍然需要给投资大众足够的时间来吸收信息。作为一般规则,信息不应被视为完全被市场吸收,直到信息发布后的两个工作日


在新闻稿中或在向SEC公开提交或提供给SEC的文件中向公众发布。例如,如果公司要在周一发布公告,你不应该在周四之前交易公司证券。根据具体情况,公司可确定更长或更短的期限应适用于特定重大非公开信息的发布。请记住,任何审查交易的人都会在事后这样做,事后诸葛亮。作为一个实际问题,在从事任何交易之前,你应该仔细考虑执行当局和其他人可能如何事后看待交易。

家庭成员和其他人的交易

本政策适用于与你同住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大学外子女、继子女、孙辈、父母、继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和姻亲)、居住在你家中的任何其他人,以及不住在你家中但在公司证券的交易由你指导或受你影响或控制的任何家庭成员,例如在公司证券交易前与你协商的父母或子女(统称“家庭成员”)。您对这些其他人的交易负责,因此应让他们了解在他们交易公司证券之前与您协商的必要性,并且您应根据本政策和适用的证券法的目的将所有此类交易视为交易是为您自己的账户进行的。但是,本政策不适用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证券交易,如果购买或出售决定是由不受您或您的家庭成员控制、影响或与您或您的家庭成员有关的第三方作出的。

您影响或控制的实体的交易

本政策适用于您影响或控制的任何实体,包括任何公司、合伙企业或信托(统称“受控实体”),以及由这些

就本政策和适用的证券法而言,受控实体应被视为为您自己的账户。

公司计划下的交易

本政策不适用于以下交易的情况,但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股票期权行权。本政策不适用于行使根据公司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也不适用于行使一项预扣税权利,根据该权利,某人选择让公司根据满足预扣税要求的期权预扣股份。然而,本政策确实适用于作为经纪人协助的无现金行使期权的一部分的任何股票出售,或为产生支付期权行使价所需的现金而进行的任何其他市场出售。

限制性股票奖励。本政策不适用于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或行使预扣税权利,据此,您选择让公司在任何限制性股票归属时预扣股票以满足预扣税要求。不过,该政策确实适用于限制性股票的任何市场销售。


401(k)计划。本政策不适用于购买公司401(k)计划中的公司证券(如果可用),这是由于您根据您的工资扣除选择定期向该计划捐款。然而,这项政策确实适用于您根据401(k)计划可能进行的某些选举,包括:(a)选择增加或减少将分配给购买公司证券的您的定期供款的百分比;(b)选择在计划内将现有账户余额转入或转出公司证券;(c)选择从您的401(k)计划账户借入资金,如果贷款将导致清算您的部分或全部公司证券;以及(d)选择提前偿还计划贷款,如果预付款将导致将贷款收益分配给公司证券。

其他类似交易。从公司购买公司证券或向公司出售公司证券的任何其他行为均不受本政策的约束。

礼物

收到公众公司证券赠与的慈善机构和其他非营利组织通常在收到这些证券后很快就会出售这些证券。如果你做了这样的赠与,出于内幕交易法的目的,该组织出售赠与的证券可能会归于你。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任何其他礼物,无论是给家庭成员还是其他人,如果您有理由相信(这将在事后20-20事后判断)接收者很可能在收到证券后不久就会出售证券。为此,您不应在知悉有关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时,在此时赠送公司证券。您和您的家庭成员和受控实体只能在允许内部人员进行交易的期间内(然后只有在您不知道有关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此类公司证券的赠与,除非该赠与是根据先前确立的预先批准的规则10b5-1计划进行的,如下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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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和禁止的交易

公司已确定,如果受本政策约束的人从事某些类型的交易,则存在更高的法律风险和/或出现不当或不适当的行为。因此,公司的政策是,本政策所涵盖的任何人不得从事以下任何交易,或应按下述方式考虑公司的优惠:

卖空。卖空公司证券(即出售卖方不拥有的证券)可能证明卖方预期证券的价值将下降,因此有可能向市场表明卖方对公司的前景缺乏信心。此外,卖空可能会降低卖方寻求改善公司业绩的动机。基于这些原因,禁止卖空公司证券。(某些类型的对冲交易产生的卖空交易受以下标题为“对冲交易”的段落管辖。)


常备和限价盘。常设和限价单(经批准的规则10b5-1计划下的常设和限价单除外,如下文所述)为类似于使用保证金账户的内幕交易违规行为带来了更高的风险。对向经纪人发出的长期指示导致的购买或出售的时间没有控制,因此,当董事、高级职员或其他雇员掌握重大非公开信息时,经纪人可以执行交易。因此,公司不鼓励对公司证券下达长期或限价令。如果受本政策约束的人确定必须使用长期定单或限价单,则该定单应限于短期,否则应遵守下文“公司证券交易程序”标题下概述的限制和程序。

保证金账户和质押证券。保证金账户中作为保证金贷款抵押品持有的证券,如果客户未能满足追加保证金要求,券商可能会在未经客户同意的情况下卖出。同样,作为贷款抵押品的质押(或质押)证券,如果借款人拖欠贷款,可能会在丧失抵押品赎回权的情况下出售。因融资卖出或法拍卖出可能发生在出质人知悉重大非公开信息或以其他方式不得买卖公司证券时,禁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在保证金账户中持有公司证券或以其他方式质押公司证券作为贷款担保物。

短线交易。公司证券的短期交易可能会分散交易这些证券的人的注意力,并可能不适当地将该人的注意力集中在公司的短期股票市场表现上,而不是公司的长期经营目标上。基于这些理由,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职员或其他雇员在公开市场上购买公司证券,不得在购买后的六个月内(或反之亦然)出售任何同一类别的公司证券。

公开交易的期权。鉴于公开交易期权的期限相对较短,期权交易可能会造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雇员根据重大非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的表象,并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雇员的注意力集中在短期业绩上,而牺牲公司的长期目标。因此,本政策禁止在交易所或任何其他有组织市场进行看跌期权、看涨期权或其他衍生证券的交易。(某些类型的对冲交易产生的期权头寸受以下下一段的管辖。)

套期保值交易。对冲或货币化交易可以通过一些可能的机制来完成,包括通过使用预付可变远期、股权互换、项圈和交易所基金等金融工具。此类对冲交易可能允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雇员继续拥有通过员工福利计划或其他方式获得的公司证券,但没有所有权的全部风险和回报。当这种情况发生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雇员可能不再拥有与公司其他股东相同的目标。因此,禁止董事、高级职员和雇员从事任何此类交易。

标题为“公司计划下的交易”,或根据经批准的规则10b5-1计划进行的交易,下文标题为“规则10b5-1计划”。


买卖公司证券的程序

公司建立了额外的程序,以协助公司执行这一政策,促进遵守禁止在拥有重大非公开信息时进行内幕交易的法律,并避免出现任何不当行为。这些附加程序仅适用于下文所述的个人。

预审批程序。董事、执行人员和合规干事指定受这些程序约束的任何其他人员,以及这些人员的家庭成员和受控实体,在未先获得合规干事对交易的预先批准之前,不得参与公司证券的任何交易。应在拟议交易至少两个工作日前向合规官提交预许可请求。合规官没有义务批准提交预先审批的交易,可以决定不允许该交易。如果一个人寻求预先许可并且从事交易的许可被拒绝,那么他或她应该避免在公司证券中发起任何交易,并且不应该将限制通知任何其他人。

当提出预先许可请求时,请求人应仔细考虑他或她是否可能知道有关公司的任何重要非公开信息,并应向合规官充分描述这些情况。请求者还应说明他或她在过去六个月内是否进行过任何非豁免的“反向交易”,并应准备好以适当的表格4或表格5报告拟议交易。请求者还应准备好遵守SEC规则144,并在必要时在任何出售时提交表格144。

预先清算交易必须在收到预先清算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除非准予例外。逾期未办理的交易,需再次预清关。

季度交易限制。董事、执行官和合规官员指定的受此限制的任何其他人员,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和受控实体,不得在每个财政季度结束前二十一(21)天开始的“禁售期”内进行涉及公司证券的任何交易(本政策规定的除外),并在公司该季度收益结果公开发布后的两(2)个工作日结束。换句话说,这些人只能在公司季度收益公开发布后两个工作日开始、下一财季结束前三周结束的“窗口期”内进行公司证券交易。

在某些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受此限制的人可能被允许在禁售期内进行交易,但前提是合规官得出结论认为该人实际上并不拥有重要的非公开信息。希望的人

若要在停电期间进行交易,必须在涉及公司证券的任何拟议交易发生前至少两个工作日联系合规官以获得批准,并向合规官提供一份书面声明,证明他们不了解有关公司或公司证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

特定事件交易限售期。可能会不时发生对公司具有重要意义且仅由少数董事、高级职员和/或雇员知晓的事件。只要该事件仍然是重大和非公开的,合规官指定的人员不得交易公司证券。此外,公司的财务业绩在特定财政季度可能足够重要,根据合规干事的判断,指定


个人应避免在上述典型的禁售期之前交易公司证券。在这种情况下,合规官可以通知这些人,他们不应交易公司证券,而无需披露限制的原因。特定事件交易限制期的存在或禁售期的延长不会作为一个整体向公司宣布,也不应传达给任何其他人。即使由于特定事件限制,合规官没有指定您为不应交易的人,您也不应在知悉重大非公开信息的情况下进行交易。特定事件交易限制期内不给予例外。

例外。预先清关、季度交易限制和事件驱动交易限制的要求不适用于本政策不适用的交易(如上文“公司计划下的交易”标题下所述),也不适用于根据经批准的规则10b5-1计划进行的交易(下文“规则10b5-1计划”标题下所述)。

董事和执行官的额外提示。提醒董事、执行官和任何其他受《交易法》第16条约束的人,他们在公司证券的交易通常必须不迟于交易日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向SEC报告。这些人还必须注意《交易法》第16(b)条的短线获利条款。根据这些规定,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人在六个月内发生买入卖出或者卖出买入,卖出的价格高于买入的价格,则该人将被视为实现了“短暂的利润”,必须偿还给公司。第16(b)节极其复杂,包含了一些粗心大意者的陷阱。为帮助防止意外实现短暂的利润,董事、执行官和任何其他受《交易法》第16条约束的人应确保在交易前通知公司的公司秘书或助理公司秘书。出售证券的董事和执行官还应确保他们和他们的经纪人遵守SEC规则144,该规则要求公司在其年度和季度SEC文件中保持最新状态,对三个月内可以出售的证券数量设置限制,要求经纪人按照规则要求的方式行事,并且通常要求在向经纪人下卖单的同时向SEC提交144表格。


规则10b5-1计划

《交易法》第10b5-1条规定了根据《规则》对内幕交易责任的抗辩

10b-5。为了有资格依赖这一抗辩,受本政策约束的人必须就符合规则规定的某些条件的公司证券交易订立规则10b5-1计划(“规则10b5-1计划”)。如果计划符合规则10b5-1的要求,公司证券的交易可能会发生,而不考虑某些内幕交易限制。为遵守该政策,规则10b5-1计划必须得到合规官员的批准,并符合《交易法》规则10b5-1的要求。一般来说,规则10b5-1计划必须在进入计划的人不知道重大非公开信息的时候订立。一旦计划被采纳,该人不得对拟买卖证券的金额、拟买卖证券的价格或买卖日期施加任何影响。该计划必须事先规定交易的金额、定价和时间,或者将这些事项的酌处权委托给独立第三方。例如,您可以采取一项计划,规定在价格不超过指定水平的情况下,在每月的第一个交易日与限价单的经纪人进行入场,购买指定数量的公司股票。如规则10b5-1计划于2023年2月27日或之后获得通过或修订(通过更改受计划约束的证券数量,或计划的定价或时间条款),则适用额外要求,包括在根据计划可能发生第一笔交易之前的最短“冷静期”(如为董事,则为90至120天,执行官和任何其他受《交易法》第16条约束的官员,在其他人的情况下为30天)以及在任何连续12个月期间有一个以上的规则10b5-1计划同时生效和一个以上的单笔交易规则10b5-1计划的限制。

任何规则10b5-1计划必须在进入规则10b5-1计划前三个工作日提交批准。不再需要对根据细则10b5-1计划进行的交易进行进一步的预先批准。

请记住,董事、执行官或其他受《交易法》第16条报告要求约束的人在公司证券中进行的所有交易,即使根据规则10b5-1计划,也必须以适当的表格4或表格5向SEC报告。

终止后交易

即使在终止向公司提供服务后,本政策仍继续适用于公司证券的交易。个人在服务终止时掌握重大非公开信息的,在该信息公开或不再重要之前,该个人不得买卖公司证券。

违规后果

联邦和州法律一般禁止在知悉重大非公开信息的情况下进行公司证券交易,或向随后交易公司证券的其他人披露重大非公开信息。美国证交会、美国检察官和州执法当局以及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法律都在大力追究内幕交易违规行为。


对内幕交易违规行为的处罚是严厉的,可能包括巨额罚款和监禁。在监管部门集中力量打击交易的个人,或向交易的其他人提示内幕信息的同时,联邦证券法还规定,如果公司和其他“控制人”未能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公司人员进行内幕交易,则可能对其承担责任。

此外,个人不遵守本政策可能会使个人受到公司施加的制裁,包括因故解雇,无论员工不遵守是否导致违法。不用说,一次违法,甚至是SEC的调查不会导致起诉,都会玷污一个人的名誉,对事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

公司援助

任何人如对本政策或其适用于任何拟议交易有疑问,可从合规官获得额外指导。

认证

所有受本政策规限的人士必须证明其了解本政策及有意遵守本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