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2
首席财务官证明书
根据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下列签署人,即TTEC Holdings公司(“公司”)的临时首席财务官,兹证明,据他在本协议签署之日所知:
(a) |
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季度的10-Q表格(“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以及 |
(b) |
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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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s/弗朗索瓦·BOURR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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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索瓦·布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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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首席财务官 |
日期: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