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附件 32.1
根据2002年《萨班尼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作出的核证
以下签署人均特此证明,就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通过的《美国法典》第18篇第63章第1350节而言,以其作为Mistras Group, Inc.(“公司”)高级职员的身份,据其所知,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并且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公平地反映了,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这份书面声明将作为报告的附件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日期: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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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atalia Shuman-Fabbr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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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塔莉亚·舒曼-法布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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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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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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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dward J. Prajzn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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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J. Prajzn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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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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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财务干事和首席会计干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