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8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
注册第333号-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S-8
注册声明
在
1933年法令
韦伯斯特金融公司
(其章程所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姓名)
| 特拉华州 | 06-1187536 | |
| (国家或其他管辖权) 组织或组织) |
(IRS雇主) 识别号码) |
韦伯斯特广场,康涅狄格州沃特伯里银行大街145号06702
(主要执行办公室的地址和邮政编码)
(203) 578-2202
(登记员的电话号码,包括地区号码)
韦伯斯特银行退休储蓄计划
(计划全称)
Glenn I. MacInnes
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银行街145号
康涅狄格州沃特伯里06702
(203) 578-2202
(服务代理的姓名、地址及电话号码)
复制到:
格雷戈里f帕里西,esq。
特鲁特曼砂光机有限公司
纽约第4019街
华盛顿特区20004
(202) 274-1933
通过检查标记指示注册者是否是一个大的加速过滤器、一个加速过滤器、一个非加速报告公司、小型报告公司或新兴增长公司。12b-2《外汇法》 (核对一) :
| 大型加速过滤器 | ☒ | 加速过滤器 | ☐ | |||
| 非加速过滤器 | ☐ | 规模较小的报告公司 | ☐ | |||
| 新兴增长公司 | ☐ | |||||
如果是新兴增长公司,则以支票标记表明登记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证券法》第7(a) (2) (B)节规定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登记费的计算
| 证券的所有权 注册 |
数额 成为 注册(1) |
拟议数 最大值 发售价格 每股(2) |
拟议数 最大值 发售价格(2) (3) |
数额 注册费(2) (3) |
||||
| 普通股,每股面值0.01美元 |
750,000 | $29.01 | $21,757,500 | $2,824.12 | ||||
|
|
||||||||
|
|
||||||||
| (1) |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 ( 《证券法》 )第416条规则,本登记声明还应涵盖(i)韦伯斯特银行退休储蓄计划因股票红利、股票分割而可发行的普通股的任何额外股份,(ii)根据上述指定计划提供或出售的不确定利息数额。 |
| (2) | 根据细则457(h)所作的估计仅用于计算登记费,根据2020年6月15日韦伯斯特金融公司普通股每股高和低销售价格的平均值计算,如纽约证券交易所所报告。 |
| (3) | 登记处正在登记其普通股的750,000股,每股面值0.01美元,将提供给韦伯斯特银行退休储蓄计划的参与者,并根据该计划提供。 |
解释性说明
普通股注册
此表格上的注册声明S-8目前正在申请登记韦伯斯特金融公司(Webster)的另外75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1美元,将提供给韦伯斯特银行退休储蓄计划( "退休储蓄计划" )的参与者,并根据该计划提供。
表格上的注册声明的内容S-8(没有)333-104871, 333-183875,和333-212075)与2003年4月30日、2012年9月13日和2016年6月16日分别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退休储蓄计划有关的内容在此作为参考。
第一部分
第10(a)节所要求的资料
载有第一部分规定的资料的文件将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 ( 《证券法》 )第428(b) (1)条交付。按照向表格第I部作出的指示S-8根据《证券法》第424条,这些文件不会作为本登记声明的一部分或作为招股说明书或招股说明书的补充提交证券交易委员会。这些文件以及根据本登记说明第二部分第3项以引用方式纳入的文件一并构成《证券法》第10(a)节所要求的招股说明书。
第二部分
注册说明所要求的资料
| 项目3 | 以参考方式纳入文件。 |
Webster特此在本注册声明中引用了它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下列文件:
| (a) | 韦伯斯特的年度报告表格10K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2020年2月28日提交证券交易委员会; |
| (b) | 韦伯斯特的季度报告表格10-Q 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第四季度,于2020年5月8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出申请; |
| (c) | 韦伯斯特的年度报告表格11K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2019年6月28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与退休储蓄计划有关的文件; |
| (d) | Webster最近关于表格的报告8K 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2020年1月23日, 2020年2月14日, 2020年3月17日, 2020年4月27日和2020年6月17日(除非该等报告的部分当作已提交而没有存档) ;及 |
| (e) | 韦氏普通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说明载于韦氏表格10-k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2020年2月28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 |
此外,Webster在提交一项生效后修正案之前,根据经修正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 ( 《交易法》 )第13(a) 、13(c) 、14和15(d)条,在本文提交之日之后提交的所有文件和报告,其中表明所提供的所有证券均已出售,或注销了所有尚未出售的证券(根据表格第2.02项或第7.01项提供的证券除外)8K 或其他"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资料) ,应视为在本登记声明中作为参考并入,并应视为自提交此类文件或报告之日起作为本声明的一部分。在此引入或当作引用的文件中所载的任何陈述,只要在此所载的陈述或在随后提交的任何其他文件中所载的陈述,也被或被当作在此引用的任何其他文件中修改或取代,就本登记陈述而言,应被当作被修改或取代。任何经如此修改或取代的上述陈述,除非经如此修改或取代,否则不得当作构成本注册陈述的一部分。
| 项目4 | 证券的描述。 |
不适用。
| 项目5 | 指定专家和律师的利益。 |
不适用。
| 项目6 | 赔偿董事及高级人员。 |
参考韦伯斯特第四次修订和重申成立法团证书第6条的规定,以及经修订的韦伯斯特附例第九条的规定。
Webster是一家特拉华州公司,受《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适用的赔偿条款的约束,该法在本文中称为《特拉华公司法》 。Webster是一家特拉华州公司,受《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适用的赔偿条款的约束,该法在本文中称为《特拉华公司法》 。《特拉华公司法》第145条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凡属于韦伯斯特公司的董事、官员、雇员或代理人,或应韦伯斯特公司的要求以这种身份在另一商业组织或实体任职的人,在民事、刑事、行政或调查的诉讼、诉讼或诉讼中,免除费用、判决、罚款和支付的款项,如果受保人以诚意行事,并以他们合理地认为符合或不反对韦伯斯特的最大利益的方式行事,而且就任何刑事诉讼而言,没有合理的理由相信他们的行为是非法的,则以任何这种身份对这些人提出、威胁或涉及这些人。对于Webster提起的诉讼或以Webster的权利提起的诉讼,第145条规定,只有在受害人以其合理地认为符合或反对Webster的最佳利益的诚意行事时,才可赔偿费用,而如果受害人被判定负有法律责任,则不得赔偿费用,除非只有在司法机关或提起该诉讼或诉讼的法院作出裁定鉴于个案的所有情况,该人均有公平及合理的权利就该等开支获得赔偿。Webster是一家特拉华州公司,受《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适用的赔偿条款的约束,该法在本文中称为《特拉华公司法》 。《特拉华公司法》第145条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凡属于韦伯斯特公司的董事、官员、雇员或代理人,或应韦伯斯特公司的要求以这种身份在另一商业组织或实体任职的人,在民事、刑事、行政或调查的诉讼、诉讼或诉讼中,免除费用、判决、罚款和支付的款项,如果受保人以诚意行事,并以他们合理地认为符合或不反对韦伯斯特的最大利益的方式行事,而且就任何刑事诉讼而言,没有合理的理由相信他们的行为是非法的,则以任何这种身份对这些人提出、威胁或涉及这些人。对于Webster提起的诉讼或以Webster的权利提起的诉讼,第145条规定,只有在受害人以其合理地认为符合或反对Webster的最佳利益的诚意行事时,才可赔偿费用,而如果受害人被判定负有法律责任,则不得赔偿费用,除非只有在司法机关或提起该诉讼或诉讼的法院作出裁定鉴于个案的所有情况,该人均有公平及合理的权利就该等开支获得赔偿。
Webster的章程规定,如果Webster的董事、高级职员、受托人、雇员和代理人以及与其他商业组织或实体一起担任这种职务的人是或被作为任何民事、刑事、行政、仲裁或调查行动、诉讼的当事方(或受到威胁作为当事方) ,则对他们给予赔偿,或因此人以此种身份为韦氏服务或代表韦氏服务而提起诉讼(韦氏或代表韦氏服务的权利除外) 。韦伯斯特将对任何此类人员支付费用(包括律师费) 、判决书、罚款、罚款和支付的款项作出赔偿,如果此类人员的行为是真诚的,并且其行为方式合理地被认为符合或不违反韦伯斯特的最佳利益,而且就任何刑事诉讼或程序而言,没有合理的理由相信他的行为是非法的。同样,韦伯斯特将赔偿这些人在韦伯斯特提起或以韦伯斯特的权利提起的诉讼、诉讼或法律程序中实际和合理发生的费用和合理支付的和解费用,如果这些人以诚意行事,并且以合理地认为符合或不违背韦伯斯特的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则韦伯斯特将赔偿这些人;但是,如果不对任何索赔、发出的费用作出赔偿,或关于该人被裁定对Webster负有法律责任或对解决方案支付的款项负有法律责任的事宜,除非而且仅限于附例所列适当一方作出的裁定,即根据案件的所有情况,获弥偿的人有权公平和合理地就解决方案支付的费用或款项获得赔偿。此外,Webster可代表Webster的董事、高级人员、受托人、雇员或代理人,或根据Webster的请求,以该身份为另一商业组织或实体购买和维持保险,以抵抗对该人提出的任何赔偿责任,而该赔偿责任是以该身份发生的,或因该人的身份而产生的,韦伯斯特是否有权或有义务根据韦伯斯特附例第九条的规定赔偿他的这种责任。韦伯斯特将对任何此类人员支付费用(包括律师费) 、判决书、罚款、罚款和支付的款项作出赔偿,如果此类人员的行为是真诚的,并且其行为方式合理地被认为符合或不违反韦伯斯特的最佳利益,而且就任何刑事诉讼或程序而言,没有合理的理由相信他的行为是非法的。Webster的章程规定,如果Webster的董事、高级职员、受托人、雇员和代理人以及与其他商业组织或实体一起担任这种职务的人是或被作为任何民事、刑事、行政、仲裁或调查行动、诉讼的当事方(或受到威胁作为当事方) ,则对他们给予赔偿,或因此人以此种身份为韦氏服务或代表韦氏服务而提起诉讼(韦氏或代表韦氏服务的权利除外) 。韦伯斯特将对任何此类人员支付费用(包括律师费) 、判决书、罚款、罚款和支付的款项作出赔偿,如果此类人员的行为是真诚的,并且其行为方式合理地被认为符合或不违反韦伯斯特的最佳利益,而且就任何刑事诉讼或程序而言,没有合理的理由相信他的行为是非法的。同样,韦伯斯特将赔偿这些人在韦伯斯特提起或以韦伯斯特的权利提起的诉讼、诉讼或法律程序中实际和合理发生的费用和合理支付的和解费用,如果这些人以诚意行事,并且以合理地认为符合或不违背韦伯斯特的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则韦伯斯特将赔偿这些人;但是,如果不对任何索赔、发出的费用作出赔偿,或关于该人被裁定对Webster负有法律责任或对解决方案支付的款项负有法律责任的事宜,除非而且仅限于附例所列适当一方作出的裁定,即根据案件的所有情况,获弥偿的人有权公平和合理地就解决方案支付的费用或款项获得赔偿。此外,Webster可代表Webster的董事、高级人员、受托人、雇员或代理人,或根据Webster的请求,以该身份为另一商业组织或实体购买和维持保险,以抵抗对该人提出的任何赔偿责任,而该赔偿责任是以该身份发生的,或因该人的身份而产生的,韦伯斯特是否有权或有义务根据韦伯斯特附例第九条的规定赔偿他的这种责任。Webster的章程规定,如果Webster的董事、高级职员、受托人、雇员和代理人以及与其他商业组织或实体一起担任这种职务的人是或被作为任何民事、刑事、行政、仲裁或调查行动、诉讼的当事方(或受到威胁作为当事方) ,则对他们给予赔偿,或因此人以此种身份为韦氏服务或代表韦氏服务而提起诉讼(韦氏或代表韦氏服务的权利除外) 。韦伯斯特将对任何此类人员支付费用(包括律师费) 、判决书、罚款、罚款和支付的款项作出赔偿,如果此类人员的行为是真诚的,并且其行为方式合理地被认为符合或不违反韦伯斯特的最佳利益,而且就任何刑事诉讼或程序而言,没有合理的理由相信他的行为是非法的。同样,韦伯斯特将赔偿这些人在韦伯斯特提起或以韦伯斯特的权利提起的诉讼、诉讼或法律程序中实际和合理发生的费用和合理支付的和解费用,如果这些人以诚意行事,并且以合理地认为符合或不违背韦伯斯特的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则韦伯斯特将赔偿这些人;但是,如果不对任何索赔、发出的费用作出赔偿,或关于该人被裁定对Webster负有法律责任或对解决方案支付的款项负有法律责任的事宜,除非而且仅限于附例所列适当一方作出的裁定,即根据案件的所有情况,获弥偿的人有权公平和合理地就解决方案支付的费用或款项获得赔偿。此外,Webster可代表Webster的董事、高级人员、受托人、雇员或代理人,或根据Webster的请求,以该身份为另一商业组织或实体购买和维持保险,以抵抗对该人提出的任何赔偿责任,而该赔偿责任是以该身份发生的,或因该人的身份而产生的,韦伯斯特是否有权或有义务根据韦伯斯特附例第九条的规定赔偿他的这种责任。
韦伯斯特公司成立证书第6条规定,除责任外,任何董事不得因违反作为董事的信托义务而对韦伯斯特或其股东承担金钱损害赔偿责任:
| • | 违反董事对韦伯斯特或其股东的忠诚义务; |
| • | 或者不诚实的作为或者不作为,或者涉及故意不当行为或者明知违法的; |
| • | 根据《特拉华公司法》第174条非法支付股息或批准股票回购;或 |
| • | 董事从任何交易中获得不正当的个人利益 |
上述赔偿和保险规定的效果是减少董事和高级职员因其各自职位所采取的行动而承担个人责任的风险。
1933年《证券法》所产生的赔偿责任可根据上述规定准许韦伯斯特公司的董事、官员和控制人员赔偿,或以其他方式通知韦伯斯特公司,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这种赔偿违反了1933年《证券法》所表达的公共政策,因此不可执行。1933年《证券法》所产生的赔偿责任可根据上述规定准许韦伯斯特公司的董事、官员和控制人员赔偿,或以其他方式通知韦伯斯特公司,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这种赔偿违反了1933年《证券法》所表达的公共政策,因此不可执行。如该董事、高级人员或控制人就正在注册的证券提出申索,要求对该等法律责任作出赔偿(韦伯斯特支付韦伯斯特董事、高级人员或控制人在成功辩护任何诉讼、诉讼或法律程序时所招致或支付的费用除外) ,韦伯斯特将就该等证券提出申索,除非韦伯斯特的律师认为该事项已藉控制先例得以解决,向具有适当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这种赔偿是否违反1933年《证券法》所表达的公共政策的问题,并将由这种问题的终审裁决管辖。
| 项目7 | 申请豁免注册。 |
不适用。
| 项目8 | 展览。 |
| 项目9 | 承诺。 |
| (a) | 下列签署人在此承诺: |
| (1) | 在提出要约或出售要约的任何期间,对本登记声明作出有效后修正: |
| (i) | 包括《证券法》第10(a) (3)条规定的任何招股说明书; |
| (ii) | 在招股说明书中反映在注册声明生效日期之后出现的任何事实或事件(或最近的注册声明生效后的修订) ,这些事实或事件个别地或总体上代表注册声明所载资料的根本变化。在招股说明书中反映在注册声明生效日期之后出现的任何事实或事件(或最近的注册声明生效后的修订) ,这些事实或事件个别地或总体上代表注册声明所载资料的根本变化。尽管如此,所提供证券数量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如果所提供证券的美元价值总额不超过已登记的价值) ,以及任何偏离估计最高发行幅度的低端或高端的情况,如果合计起来,可以以招股说明书的形式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数量和价格的变动不超过有效登记表中"登记费计算"表中规定的最高发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以及 |
| (三) | 包括与以前未在登记说明中披露的分发计划有关的任何重要信息或在登记说明中对这些信息的任何重大改动; |
提供, 然而如果登记官根据《交易法》第13条或第15(d)条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或提交的报告中载有这些段落要求列入生效后修正案的资料,而这些资料已作为参考纳入登记说明,则第(a) (1) (i)和(a) (1) (ii)款不适用。
| (2) | 为确定《证券法》规定的任何赔偿责任,每一项此类生效后修正案均应视为与其中提供的证券有关的新的登记声明,当时提供此类证券应视为初始证券善意提供它们。 |
| (3) | 通过事后生效的修订,撤销在发行终止时仍未售出的任何已登记证券的登记。 |
| (b) | 下列签署人在此承诺,为确定《证券法》规定的任何赔偿责任,根据《交易法案》第13(a)条或第15(d)条提交的登记人年度报告(以及在适用情况下根据《交易法案》第15(d)条提交的雇员福利计划年度报告)均应视为与其中提供的证券有关的新的登记报告,而该等证券在当时的发行,须当作是首次善意提供 |
| (c) |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允许登记人的董事、高级职员和控制人对《证券法》所产生的债务进行赔偿,或以其他方式通知登记人,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这种赔偿违反《证券法》所表达的公共政策,因此是不可执行的。根据上述规定,可以允许登记人的董事、高级职员和控制人对《证券法》所产生的债务进行赔偿,或以其他方式通知登记人,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这种赔偿违反《证券法》所表达的公共政策,因此是不可执行的。如该董事、高级人员或控制人就正在注册的证券提出申索,要求就该等法律责任作出弥偿(注册主任、高级人员或控制人就任何诉讼、诉讼或法律程序的成功辩护而招致或支付的费用除外) ,则除非注册主任、高级人员或控制人的律师认为有关事项已藉控制先例得以解决,否则注册主任会就该等法律责任提出申索,向具有适当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这种赔偿是否违反《证券法》所表达的公共政策的问题,并将由这种问题的终审裁决管辖。 |
根据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登记人证明它有合理理由相信它符合以表格提交的所有要求S-8并已妥为安排下列签署人代表其于2020年6月18日在康涅狄格州沃特伯里市签署本登记声明,并获妥为授权。
| 韦伯斯特金融公司 | ||
| 通过: | Glenn I. MacInnes |
|
| 姓名: | Glenn I. MacInnes | |
| 标题: | 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 |
授权书
根据这些信息,知道下面签名的个人组成并任命John R.Ciulla、Glenn I.MacInnes和Harriet Munrett Wolfe,他们每一个人都是真实和合法的事实律师以任何及所有身分签署本表格上的注册声明的任何及所有修订(包括有效后的修订)及代理人S-8并向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提交批予上述人士的所有证物及与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有关的所有文件事实律师及代理人,以及每名代理人,均有充分权力及权力,在处所内及处所周围作出及执行所需及所需的每项作为及事情,而该等作为及事情是他或她亲自作出或可能作出的所有意图及目的,在此批准及确认上述一切事实律师而代理人或其中任何一人,或其代理人,可合法地作出或安排作出。
根据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本表格登记声明S-8截至2020年6月18日,下列人员已签署:
| 签字: |
标题: |
|||
| John R. Ciulla |
主席、总统和首席执行官 | |||
| John R. Ciulla | (首席执行干事) | |||
| Glenn I. MacInnes |
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 |||
| Glenn I. MacInnes | (首席财务干事) | |||
| S/阿尔伯特j.旺 |
高级副总裁兼首席会计师 | |||
| 阿尔贝j.王 | (首席会计干事) | |||
| William L. Atwell |
首席独立董事 | |||
| William L. Atwell | ||||
| James P. Bush |
Director | |||
| James P. Bush | ||||
| Elizabeth E. Flynn |
Director | |||
| Elizabeth E. Flynn | ||||
| E. Carol Hayles |
Director | |||
| E. Carol Hayles | ||||
| S/Linda h.ianeri |
Director | |
| Linda h.ianeri | ||
| Laurence C. Morse |
Director | |
| Laurence C. Morse | ||
| Karen R. Osar |
Director | |
| Karen R. Osar | ||
| Mark Pettie |
Director | |
| Mark Pettie | ||
| Lauren C. States |
Director | |
| Lauren C. State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