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哥伦比亚特区华盛顿20549
表格15
终止注册的证明及通知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g)条
或暂停根据第13及15(d)条提交报告的职责
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
佣金文件号:1-31390
Christopher & Banks Corporation
(注册人的准确姓名载于其章程内)
2400Xenium Lane North
普利茅斯
(763) 551-5000
(注册人主要行政办事处的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普通股,每股面值0.01美元
(本表所涵盖的各类证券的名称)
无
(仍有责任根据第13(a)或15(d)条提交报告的所有其他类别证券的名称)
请在方框内填上X,以指定终止或中止提交报告义务所依据的适当规则规定:
| 第12G-4(a)(1)条 | ☒ |
| 第12G-4(a)(2)条 | ☐ |
| 第12H-3(b)(1)(i)条 | ☐ |
| 第12H-3(b)(1)(ii)条 | ☐ |
| 第15D-6条 | ☐ |
| 第15D-22(b)条 | ☐ |
截至核证或通知日期的记录持有人约数目:131*
*如先前所报告,2021年1月13日,Christopher&Banks Corporation(连同其附属公司,“本公司”)根据《破产法》第11章(“第11章”)向美国新泽西地区破产法院(“破产法院”)提出自愿救济申请。该公司已要求对其第11章案件进行联合管理,标题为:Christopher&Banks Corporation等。Al.,case No.21-10269.根据其于2021年3月18日订立的命令,破产法院授权该公司提交此表格15,以便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注销其普通股股份,每股面值0.01美元。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Christopher&Banks Corporation已安排由以下签字的正式授权人代表其签署本证明/通知。
| 日期:2021年3月29日 | |||||
| 通过: | Christopher & Banks Corporation | ||||
| 通过: | /S/Kara Johnson | ||||
| 卡拉·约翰逊 | |||||
| B.高级副总裁和首席财务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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