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1年6月14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
注册号333-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F-1
注册声明
下
1933年证券法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其章程中指定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不适用
(将注册人的姓名翻译成英文)
| 开曼群岛 | 7374 | 不适用 | ||
| (州或其他司法管辖区 公司成立或组织) |
(主要标准工业 分类代码编号) |
(I.R.S.雇主 识别号) |
A楼11楼
中港国际广场
北京市海淀区100080
中华人民共和国
+86 010-6268 0809
(注册人主要执行办公室的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Cogency Global Inc.
东42街122号,
纽约州纽约市18楼10168
电话:800-221-0102
(服务代理商的名称,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副本到:
| 李赫,Esq。 詹姆斯·林(James C.Lin) 戴维斯·波尔克(Davis Polk)和沃德威尔律师事务所 香港俱乐部大厦18楼C/O 中环遮打道3A号 香港 +852 2533-3300 |
David T.Zhang,等 史蒂夫·林(Esq。) 柯克兰和埃利斯国际律师事务所 告士打塔26楼C/O, 地标建筑 皇后大道中15号 香港 +852 3761-3300 |
拟议向公众出售的大概日期:在本注册声明生效日期之后的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
如果要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415条的规定,以延迟或连续的方式提供在此表格上注册的任何证券,请选中以下框。
如果根据《证券法》第462(b)条提交此表格以注册要约的其他证券,请选中以下框并列出同一要约的较早有效注册声明的《证券法》注册声明编号。
如果此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462(c)条提交的生效后修正案,请选中以下框并列出同一产品的较早有效注册声明的《证券法》注册声明编号。
如果此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462(d)条提交的生效后修正案,请选中以下框并列出同一产品的较早有效注册声明的《证券法》注册声明编号。
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是否是1933年《证券法》第405条所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
新兴成长公司
如果新兴成长型公司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请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第7(a)条提供的任何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证券法》(2)(B)。
†术语“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是指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2012年4月5日之后发布的对其会计准则编纂的任何更新。
注册费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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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各类名称 要注册的证券 |
拟议中 最大 集合体 发行价格(1) |
金额 注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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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股面值0.00008美元的A类普通股(2)(3) |
100,000,000美元 | 10,910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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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仅出于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457(o)条确定注册费金额的目的而估算。 |
| (2) | 包括最初在美国境外发售和出售的A类普通股可能会不时在美国转售,作为其发行的一部分,也可能在本注册声明生效之日和首次向公众真诚发行股票之日后的40天内转售,并且还包括在承销商行使购买其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时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这些A类普通股未出于在美国境外销售的目的进行注册。 |
| (3) | 存入特此登记的A类普通股后可发行的美国存托股票将在F-6表格上的单独登记声明中进行登记(登记号333-)。每股美国存托股份代表A类普通股。 |
在此,注册人应在可能延迟其生效日期的某个或多个日期修改本注册声明,直到注册人应提交进一步的修订,其中明确指出此后,该注册声明应根据1933年《证券法》(经修订)第8(a)条生效,或直到该注册声明在委员会根据该第8(a)条行事的日期生效为止,可以确定。
本招股说明书中的信息不完整,可能会更改。在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注册声明生效之前,我们可能不会出售这些证券。本招股说明书不是出售这些证券的要约,也不是在不允许该要约或出售的任何州征求购买这些证券的要约。
待完成
2021年初步招股说明书
美国存托股份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代表A类普通股
这是代表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A类普通股的美国存托股票(ADS)的首次公开发行。
在此次发行之前,ADS或我们的普通股没有公开市场。我们预计首次公开募股价格将在每ADS美元至美元之间。我们打算申请将代表我们A类普通股的美国存托凭证在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上市,股票代码为“LDOC”。
在此发行之前,ADS没有公开市场。目前估计,每股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将在美元至美元之间。我们打算申请将ADS在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上市,股票代码为“。”
此次发行完成后,我们的已发行和流通股本将包括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兼董事Tianze Zhang先生将实益拥有我们所有已发行的B类普通股,并能够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立即行使我们已发行和流通在外股本总投票权的百分比,假设承销商不行使其选择权购买其他美国存托凭证。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享有相同的权利,但投票权和转换权除外。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获得一票,每股B类普通股有权获得10票。持有人可随时将每股B类普通股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而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转换为B类普通股。持有人将任何B类普通股出售,转让,转让或处置给该持有人的任何非关联公司后,每份B类普通股将自动立即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请参阅“股本说明。”
根据适用的美国联邦证券法,我们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并且有资格降低上市公司报告要求。
有关购买ADS之前应考虑的因素,请参见从第22页开始的“风险因素”。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任何其他监管机构均未批准或不批准这些证券,也未通过本招股说明书的准确性或充分性。任何与此相反的陈述都是刑事犯罪。
| 每ADS | 总计 | |||||||
| 公开发售价格 |
美元 | 美元 | ||||||
| 包销折扣和佣金(1) |
美元 | 美元 | ||||||
| 扣除费用前给我们的收益 |
美元 | 美元 | ||||||
| (1) | 有关应付给承销商的赔偿金的说明,请参阅“承销”。” |
承销商可以选择在30天内以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减去承销折扣向我们购买最多额外的美国存托凭证。
承销商预计将于2021年在纽约以美元支付ADS。
| 摩根士丹利 | 美国银行证券 | 中金公司 |
本招股说明书的日期为2021年。
LinkDoc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LinkCare LinkData LinkSolutions LinkCare LinkData LinkSolutions
中国第一大在线肿瘤医师和患者参与社区(1)2020年中国最大的RWS服务,占市场份额超过10%(1)具有转化效率的全球领先专有技术平台,质量和准确性330+合作医院(2)39K注册医生(2)完全护理的患者(2)200+正在执行RWS项目(2)2.5m+纵向跟踪的患者(2)180+正在执行临床试验匹配项目(2)330创收的机构链接解决方案客户(2)注意:(1)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2)截至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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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1 | ||||
我们对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信息负责。我们没有授权任何人向您提供不同的信息,对于他人可能给您的任何其他信息,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我们不是,承销商也不是在不允许该要约或出售的任何司法管辖区提出要约出售这些证券的要约。您不应假设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信息截至其日期以外的任何日期都是准确的。
您应仅依靠本招股说明书或任何相关的自由写作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信息。我们没有授权任何人向您提供与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信息不同的信息。我们仅在允许要约和销售的司法管辖区提议出售和寻求要约购买ADS。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信息仅在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有效,无论本招股说明书的交付时间或ADS的任何出售时间如何。
我们尚未采取任何行动允许在美国境外公开发行美国存托凭证,也未允许在美国境外拥有或分发本招股说明书。拥有本招股说明书的美国境外人士必须告知自己并遵守与发行美国存托凭证和在美国境外发行招股说明书有关的任何限制。
直到2021年(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的第25天),所有购买,出售或交易ADS的交易商,无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都可能需要交付招股说明书。此外,交易商还有义务在担任承销商时以及就其未售出的配售或认购提供招股说明书
i
招股说明书摘要
以下摘要受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出现的更详细的信息和财务报表以及相关说明的整体限定,并应与之结合阅读。除本摘要外,我们敦促您仔细阅读整个招股说明书,尤其是“风险因素”下讨论的投资ADS的风险以及“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中包含的信息,然后再决定是否购买ADS。本招股说明书包含来自各种公共来源的信息以及由我们委托并由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Sullivan)或第三方行业研究公司F&S编写的行业报告中的某些信息,以提供有关我们在中国的行业和市场地位的信息。我们将此报告称为F&S报告。此类信息涉及许多假设和限制,请注意不要过分重视这些估计。我们尚未独立验证这些行业出版物和报告中包含的数据的准确性或完整性。由于多种因素,包括“风险因素”部分中所述的因素,我们经营所在的行业面临高度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这些因素和其他因素可能导致结果与这些出版物和报告中表达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
我们的使命
关爱数据,关爱生活。我们相信,每一位患者的旅程都讲述了一个强有力的故事,告诉我们有关这种疾病的一些新东西,并帮助我们为子孙后代找到更有效的治疗方法。
在LinkDoc,我们的使命是通过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力量来揭示每个患者旅程的故事,从而使精准医疗和个性化护理成为现实。
我们是谁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Sullivan)的数据,就培养高质量医疗数据资产的先驱者而言,我们是一家领先的数据驱动和AI支持的医疗技术公司,拥有中国最大的肿瘤学群组。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Sullivan)的数据,我们已经成功构建了中国最大的数据驱动的精密医学数字基础架构,其中包括针对重症患者的数字持续护理平台LinkCare,针对纵向医疗数据的AI支持的管理系统LinkData和LinkSolutions,数据驱动的精密生命科学解决方案平台,可帮助生命科学公司加快临床研究和现实世界的证据采用。这三个子系统相互交互,形成了具有强大飞轮效应的个性化护理和精准医疗的创新数据驱动的数字基础架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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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Care Platform是针对重症患者的以患者为中心的数字化持续护理平台。该平台整合了线上和线下渠道,以帮助患者,尤其是癌症患者,更好地将其疾病作为一种慢性疾病在医院内外进行管理。我们与医疗保健提供者和生命科学公司合作,对10,000名中国肺癌患者进行了大规模的多中心回顾性研究,这表明我们的LinkCare平台显著提高了患者的生存率。我们通过呼叫中心和在线渠道进行个性化的随访护理,并允许患者通过我们的互联网医院在线咨询医生并获得个性化的疾病管理服务。自2015年4月以来,我们已累计护理了350多万名患者,并为250多万名患者提供了纵向护理。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Sullivan)的数据,我们的平台已成为中国最大的以肿瘤患者为中心的持续护理平台。
作为我们数字持续护理平台的一部分,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还建立了一个由34个患者护理中心组成的不断增长的全国网络,从2019年初的24个增加到28个省。这些患者护理中心为患者提供创新的治疗解决方案和药物服务,并充当患者与我们的数字持续护理平台互动的切入点。通过这些接触点,我们还在患者同意的情况下收集具有结果的完整纵向患者数据,然后将其作为输入到我们的持续护理平台和LinkData系统的一部分。
我们通过多种渠道将LinkCare业务货币化:目前,我们的持续患者护理解决方案通过患者护理中心销售创新药物,辅助药物和营养药物,并向患者提供输液或注射服务以及其他辅助服务,从而产生了最大比例的收入患者。患者管理即服务提高了患者依从性,这不仅改善了患者的治疗结果,还帮助生命科学公司增加了销售额。因此,我们通过根据与生命科学公司和医学会的服务合同收取服务费来将患者管理作为一项服务货币化。我们将AI诊断和治疗货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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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向我们专有的现实世界数据驱动的决策支持系统和基于与医院签订的服务合同的内部解决方案收取系统和服务费来提供服务。我们打算通过向患者提供更多增值服务(例如数字疗法和治疗后患者护理套餐)来实现货币化模式的多元化,同时考虑到患者当前的医疗支出结构,预计持续的患者护理解决方案仍将是我们的主要货币化方法在中国。
LinkData System是一种支持AI的纵向医疗数据管理系统。我们使用专有技术来建立队列并从这些数据中产生见解。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Sullivan)的数据,我们是培养高质量医疗数据资产的先行者,拥有中国最大的肿瘤学群组。高质量的队列是我们LinkSolutions的基石,使生命科学公司能够提高其药物开发和商业化效率。我们专有的AI引擎由知识图谱,符号知识推理模型,深度学习和其他机器学习算法提供支持,并且能够通过分析医疗保健数据来找到相关性,模式并建立预测模型,从而在LinkCare平台上提供更个性化的患者护理。
LinkData是我们的核心技术平台和研发引擎,而不是货币化渠道。我们主要通过LinkSolutions平台和LinkCare平台利用其技术和货币化。基于我们的LinkData系统开发的某些技术解决方案(例如我们专有的现实世界数据驱动的决策支持系统和临床试验管理系统)在我们的LinkCare平台上或作为LinkSolutions产品的一部分进行货币化。
LinkSolutions是由现实世界数据或RWD驱动的平台,可在生命科学公司的整个临床和商业化阶段为其提供精密的生命科学解决方案。利用LinkCare平台上强大的患者和医生参与能力,以及我们通过LinkData系统建立的各种患者队列,我们的解决方案包括现实世界的研究服务或RWS服务,数据洞察力和临床试验匹配。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Sullivan)的数据,我们被广泛认为是中国现实世界证据(RWE)开发和应用的行业领导者和先驱,2020年在中国拥有最高的现实世界研究服务收入,占市场份额超过10%。2021年第一季度,我们的生命科学公司客户数量为169。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的LinkSolutions服务支持了310多名主要研究人员,涵盖了2017年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在中国申请临床试验的全部批准的新肿瘤适应症的约57%。
我们通过多种渠道将LinkSolution业务货币化:我们通过对集成临床研究服务(包括临床试验研究和管理服务,数据收集和验证,现场监控,维护数据质量和完整性)收取服务费,从现实世界的研究服务中获得收入,根据与生命科学公司和医院的合同进行临床数据管理和报告服务。我们通过为定制的研究报告收取费用或根据与生命科学公司的服务合同访问我们专有的数据分析平台来从Data Insights中获得收入。我们通过根据与生命科学公司的招聘合同收取匹配合格候选人参加临床试验的服务费,从临床试验匹配服务中获得收入。我们打算通过支持更多的实词证据应用场景,加强我们的数据分析能力以及不断优化我们的技术平台来实现货币化模型的多元化。
LinkDoc飞轮是通过以LinkData为中心的这三个子系统的交互来创建的,如下图所示。随着LinkCare平台为更多患者和医生提供服务,我们积累了更多独特的现实世界数据。一方面,随着我们通过LinkData处理更多现实世界的数据,其底层AI引擎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自我增强并变得更加智能,进而推动LinkCare平台的不断完善和新型数字疗法的未来发展。另一方面,随着更多独特的现实世界数据导致通过LinkData建立更多患者队列,我们可以为LinkSolutions开发更多新的用例。随着越来越多的生命科学公司客户将LinkSolutions用于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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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和商业采用后,我们可以为LinkData开发更强大的数据管理功能,并在LinkCare平台上为更多患者和医生提供服务。这种良性循环推动了我们的增长,加强了我们与关键行业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并因此巩固了我们的领导地位。
我们从哪里来
由于我国生活方式的改变、饮食结构的改变以及人口老龄化等原因,肿瘤等慢性疾病在不断增加。2019年,中国的新癌症发病率高于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然而,由于医疗资源的不平衡分配,患者在回家后可能会失去获得其初始护理和药物服务的机会,从而导致患者依从性低,这通常导致生存率较低。同时,由于医疗资源分散,基于经验的培训模式,有效地积累和共享专有技术以及有效地管理患者出院后(尤其是对于肿瘤等危重疾病)变得具有挑战性。生命科学公司面临长期药物开发和长周期药物商业化的挑战,同时,他们缺乏有效的方法来收集患者和医生在药物使用和效果方面在现实世界中的反馈,并且也无法利用此类见解来扩展潜在的适应症。
为了满足中国医疗保健系统中主要利益相关者未满足的需求,2014年,我们开始了我们的旅程,最初的灵感是通过链接文档和链接医生来创建见解,因此我们将公司命名为LinkDoc。在此过程中,我们正在追求“护理生活”的愿景,方法是将医疗保健基础设施数字化,从而为每个人提供个性化的患者护理。我们专注于肿瘤学,这是最复杂和最具侵略性的疾病之一,我们相信,通过解决最复杂的疾病之一,可以为利用该经验并应用于其他关键疾病奠定良好的基础。自成立以来,我们在短时间内取得了巨大成就:1)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们与约80家医院合作建立了肺癌研究中心,2)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们累计为约100万患者,3)在2018年,由我们支持的学术论文获得了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的优秀奖,并且4)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们的服务实现了对30大肿瘤疾病的100%覆盖。
我们从与顶级医院合作开始,这些医院集中了领先的KOL和最佳医疗资源。为了充分利用肿瘤学家的宝贵经验,我们战略性地将工作重点放在为IIa类肿瘤医院的肿瘤学家提供数据解决方案上,这些肿瘤学家可以获得中国最全面的肿瘤病例,这是产生高质量临床数据的关键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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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通过大数据和AI技术帮助他们构建研究级临床数据,同时积累数据洞察力,这是LinkData的原型。
我们致力于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护理。在LinkDoc,我们相信从每位患者的经验中学习对于提高护理质量和加速研究至关重要。作为与医院和顶级肿瘤学家合作的自然延伸,我们进行了许多精心设计的患者随访,启动了我们的互联网医院以将患者与医生联系起来,并推出了疾病管理解决方案。对于急需创新药物的患者,我们建立了全国范围的患者护理中心网络,以使他们可以在自己选择的地点轻松获得高质量的药物服务。我们还与保险服务提供商合作,以改善被保险人的医疗服务。向患者提供的这些产品与我们的LinkCare平台集成在一起,以改善患者护理并积累更多真实世界的数据,这使LinkData更加强大。
我们相信,大量高质量的数据和有效的现实世界证据应用是改变药物开发和商业化的关键。为了在保持高数据质量的同时降低过高的数据处理成本,我们内部开发了专有的双读/录入系统(DRESS)引擎和FELLOR-X智能系统。为了加快创新药物的研究与开发,适应症扩展,商业化以及将使许多肿瘤患者受益的精密医学的采用,我们积极制定了针对真实世界证据应用的监管政策。我们的联合创始人罗立刚先生作为外部专家和行业代表参加了中国药物评估中心于2020年发布的首份用于真实世界证据生成的真实世界数据指南。我们正在逐步扩展LinkSolutions上的产品,以满足涵盖整个临床和商业阶段的药物整个生命周期中最全面的客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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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取得的成就
虽然我们认为我们只是在开始我们的旅程,但我们的结果表明已经取得了进展。
注意事项:
| (1)根据Frost&Sullivan报告。 |
| (2)截至2021年3月31日,除非另有说明。 |
我们的价值主张
我们的技术支持的数字平台在纵向患者旅程中提供全面的在线和离线医疗服务,并推动了精密医学的发展。利用我们广泛的用户范围以及强大的数据收集和分析能力,我们增强了医疗保健价值链中各个关键参与者的权能,并为他们提供了引人注目的价值主张。
对患者的价值主张
| • | 全生命周期疾病管理:我们为患者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疾病管理,贯穿于医院内外的整个诊疗过程,让患者感受到自己在管理疾病,治疗进度得到控制。 |
| • | 更好地获得医疗资源:具有在线和离线接触点的LinkCare平台改变了患者的整体体验,使所有超出地理限制的患者都可以获得稀缺的医疗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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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改善的医疗保健结果:我们的服务通过提高患者的预期寿命来延长危重疾病患者的旅程。 |
对医疗保健提供者的价值主张
| • | 更高的运营效率:我们将大量分散的数据转换为标准化和结构化的数据,并使医院和医生能够做出基于数据的决策,增加门诊预约并提高患者管理效率。 |
| • | 提高临床诊断的准确性:AI诊断服务提供针对肿瘤学的分析,通过实现智能解释,预测和建议,在整个诊断和治疗过程中支持医生。 |
| • | 加强对临床研究的支持:LinkSolutions提供集成解决方案,以支持医生和医疗机构的临床研究,涵盖项目建立之前的研究,数据分析和集成,项目管理以及最终的真实证据交付。 |
生命科学公司的价值主张
| • | 允许在临床研究中采用真实世界的证据:利用从大量不同医学数据中提取的不同队列,我们能够为生命科学公司提供真实世界的证据解决方案,并在整个研究与开发和商业阶段产生影响。 |
| • | 加速临床研究:我们使用独特的自适应机器学习算法来匹配对已知信号通路和药物靶标库的更改,以预测个性化疗法和耐药点的有效性。我们能够向生命科学公司提供综合全面的结果,以达到最佳患者对特定临床试验的适用性。 |
| • | 降低临床后启动成本:我们先进的回顾性数据库分析,潜在的现实世界数据收集技术平台和科学专业知识使我们能够解决成本,价值和患者结果的关键医疗保健问题。 |
对保险公司的价值主张
| • | 改善保险公司的客户体验:通过将我们的患者服务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集成在一起,我们帮助此类产品更好地满足不同保险群体的需求。 |
| • | 量身定制的保险产品和销售的数据见解:我们利用我们的分析能力来寻找模式并生成可操作的见解,以促进差异化的保险产品设计和有针对性的保险销售。 |
我们的行业机会
我们相信我们有充分的条件抓住巨大的市场机会。
| • | 中国医疗保健市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按国家医疗保健支出计算,中国是全球第二大医疗保健市场,为9440亿美元,较2015年复合年增长率为9.7%。随着健康意识和个人可支配收入的提高,预计2030年全国医疗保健支出总额将增加至25,290亿美元,从2019年到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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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中国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认识到医疗大数据的战略价值,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的总市场规模正在迅速增长,从2015年的10亿美元增长到2019年的41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3.9%,预计到2030年将达到2154亿美元,从2019年到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43.3%。医疗大数据可以分为现实世界数据和其他医疗大数据,如医院运营数据等。从2015年到2030年,中国的现实世界学习服务市场呈指数增长。中国现实世界研究服务的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240万美元增加到2019年的4170万美元,预计到2030年将增长到73.909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60.1%。 |
| • | 肿瘤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在中国的所有治疗领域中,在全球最大的肿瘤患者群的推动下,肿瘤学在医疗保健支出方面的增长率最高。肿瘤大数据的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5亿美元增加到2019年的21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6.1%,预计到2030年将增长到1196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4.4%。2030年。 |
我们的竞争优势
我们相信以下是我们的关键竞争优势。
| • | 具有转化效率,质量和准确性的世界领先的专有技术平台 |
| • | 中国最大的肿瘤学群组利用全国医院和卫生系统的覆盖范围 |
| • | 具有独特功能的真实世界证据在肿瘤学内外的应用 |
| • | 破坏性解决方案为医疗保健行业的利益相关者提供了显著的增值,并产生了多元化的收入组合 |
| • | 我们在领先的生命科学领域参与者中不断扩大的客户群的有力验证 |
| • | 具有丰富经验和多学科的管理团队,并有强大的股东支持 |
我们的增长策略
为了大规模改造该行业,我们计划通过以下途径实现增长。
| • | 进一步扩大患者覆盖范围并增加我们的LinkCare平台的价值 |
| • | 深化对现有市场的渗透并使LinkSolutions多样化 |
| • | 加强数据分析能力,不断优化技术平台 |
| • | 扩大由未满足的医疗需求和药物创新驱动的治疗领域 |
| • | 寻求战略合作和选择性收购,以加强现有生态系统 |
我们的挑战
投资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涉及高度风险。您应仔细考虑以下概述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本招股说明书第19页开始的“风险因素”部分中所述的风险,包括“与我们的业务方法相关的风险”,“与风险相关的风险”小节中所述的风险。法规”,“与我们的行业和业务有关的一般风险”,“与我们的公司结构有关的风险”,“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和“与美国存托凭证和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以及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其他信息在您决定是否购买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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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我们的业务方法有关的风险:
| • | 我们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在新兴且充满活力的医疗保健大数据行业中的运营历史有限,我们的历史经营成果和财务业绩并不表示未来的表现。 |
| • | 我们的LinkData系统和LinkSolutions的成功取决于我们和其他人输入到系统中的信息的健壮性,如果我们无法收集和输入实现这些效果所需的数据,我们的业务将受到不利影响。 |
| • | 如果我们无法成功地为我们的解决方案吸引新客户或从现有客户那里获得不断增长的收入,我们可能无法实现我们的收入增长目标。 |
| • | 如果我们无法跟上大数据分析,AI和其他技术的快速变化,则我们未来在业务上的成功(例如AI诊断,数据洞察力,现实世界研究服务和临床试验匹配)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
与法规有关的风险:
| • | 我们受到广泛且不断发展的法规要求的约束。我们可能会受到中国医疗保健,数字医疗保健以及与互联网相关的业务和公司法规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和变化的不利影响,包括我们拥有关键资产的能力受到限制。 |
| • | 如果我们未能获得和维持适用于我们业务的必要许可证,许可证和批准,或者由于新的法律法规的颁布或颁布或业务的扩展而未能获得必要的其他许可证,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
与我们的行业和业务有关的一般风险:
| • | 如果我们未能建立广泛的正面品牌知名度,或者对我们,我们的服务和运营,我们的管理层和我们的业务合作伙伴的负面宣传损害了我们的声誉,则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损害。 |
| • | 如果我们无法与竞争对手成功竞争,我们可能无法增加或维持我们的收入或实现并维持盈利能力。 |
与我们的公司结构有关的风险:
| • | 如果中国政府发现建立我们在中国运营某些业务的结构的协议不符合与相关行业有关的中国法规,或者如果这些法规或对现有法规的解释将来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或被迫放弃我们在这些业务中的利益。 |
| • | 我们依靠与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来使用或以其他方式受益于我们将来可能需要的某些许可和批准,这些许可和批准在提供运营控制方面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 |
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
| • | 中国或全球经济的严重或长期低迷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 • | 中国经济,政治或社会状况或政府政策的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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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美国存托凭证和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
| • | 我们的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的活跃交易市场可能不会发展,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可能会大幅波动。 |
| • | ADS的交易价格可能会波动,这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
我们的公司历史和结构
我们的公司历史
我们于2014年12月通过LinkDoc Technology(Beijing)Co.,Ltd.或LinkDoc Beijing开始运营。
2014年12月,我们目前的最终控股公司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
2014年12月,Linkdoc Technology HK Limited(目前为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根据香港法律注册成立。
2015年2月,LinkDoc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或LinkDoc Information在中国注册成立。LinkDoc Information目前是LinkDoc Technology HK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
Linkdoc Information和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已与Linkdoc Beijing及其股东签订了一系列经修订和重述的合同安排,通过这些安排,我们获得了对Linkdoc Beijing及其子公司的控制权。因此,我们被视为LinkDoc Beijing及其子公司的主要受益人。我们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将其视为我们的合并关联实体,并已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将这些实体的财务业绩合并到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在本招股说明书中,我们将Linkdoc Information称为我们的外商独资实体或WFOE,并将Linkdoc Beijing称为我们的可变权益实体或VIE。有关与我们的VIE结构有关的更多详细信息和风险,请参阅“-与我们的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和“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结构有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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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公司结构
下图说明了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的公司结构,包括我们的重要子公司和VIE:
| 注意事项: |
| (1) | 假设承销商不行使其选择权购买额外的美国存托凭证,则实益拥有权百分比代表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已发行和流通在外股本总额的实益拥有权。实益所有权是根据SEC的规则和法规确定的。在计算某人实益拥有的股份数量和该人的所有权百分比时,我们包括了该人有权在60天内(包括通过行使任何期权,认股权证)购买的股份,或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证券的转换。但是,这些股份不包括在任何其他人的所有权百分比的计算中。另请参阅“主要股东”。” |
| (2) | 假设承销商不行使其选择权购买额外的美国存托凭证,则投票权百分比代表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已发行和流通在外股本总额的总投票权,并通过将该人或团体实益拥有的投票权除以我们所有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以及B类普通股作为一个单一类别的投票权来计算。对于需要股东投票的事项,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获得一票,每股B类普通股有权获得10票,并可由其持有人随时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普通股均不可转换为B类普通股。另请参阅“股本说明-普通股”。” |
| (3) | LinkDoc Technology(Beijing)Co.,Ltd.的股东为Tianze Zhang(我们的董事兼首席执行官),Liping Li(我们的临床运营主管),Ligang Luo(我们的首席运营官)和Peng Tang(我们的前联合创始人),分别持有LinkDoc Technology(Beijing)Co.,Ltd.约74.5%,12.4%,10.0%和3.1%的股权。紧接本次发行完成前,Tianze Zhang,Liping Li和Luo分别持有我们约19.7%,3.5%和2.9%的股权。 |
| (4) | 我们通过本集团其他子公司拥有Linkdoc Biotechnology(Tianjin)Limited另外7.2%的股权。 |
| (5) | Yanan Wang(我们的员工),Longhai Yu,Guang Mei,Yingheng Wang,Zhixiong An分别持有北京希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9.0%,5.4%,2.7%,1.4%和1.4%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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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公司信息
我们主要业务的主要执行办公室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大街8号中港国际广场11楼。我们在此地址的电话号码是+86-010 62680809。我们在开曼群岛的注册办事处位于开曼群岛KY1-1104大开曼岛Ugland House邮政信箱309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的办公室。我们在美国的流程服务代理商是Cogency Global Inc.,位于纽约州纽约市东42街122号18楼,纽约州10168。
成为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含义
作为上一财政年度收入少于10.7亿美元的公司,根据2012年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经2015年《固定美国地面运输法》修订),我们有资格成为“新兴成长公司”,或《乔布斯法案》。新兴成长型公司可以利用特定的减少报告和其他通常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要求。这些规定包括在评估新兴成长公司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时,免除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或第404条规定的审计师证明要求。《JOBS法》还规定,新兴成长型公司无需遵守任何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直到以其他方式要求私人公司遵守此类新的或经修订的会计准则为止。我们选择利用此类豁免。
我们将仍然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直到(i)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在该财政年度中,我们的年度总收入至少为10.7亿美元;(ii)本次发行完成五周年后的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iii)我们的日期,在过去的三年中,发行了超过10亿美元的不可转换债务;或(iv)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经修订)或《交易法》被视为“大型加速披露公司”的日期,如果截至我们最近完成的第二个财政季度的最后一个营业日,非关联公司持有的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值超过7亿美元,则会发生这种情况。一旦我们不再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我们将无权获得上述《JOBS法》规定的豁免。请参阅“风险因素-与美国存托凭证和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我们是《证券法》所指的新兴成长型公司,可能会利用某些减少的报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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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本招股说明书的条款
除非我们另有说明,否则本招股说明书中的所有信息均反映了以下内容:
| • | 承销商不行使其选择权向我们购买最多代表A类普通股的美国存托凭证;和 |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并且仅出于本招股说明书的目的:
| • | “美国存托凭证”是指美国存托股份,每股代表A类普通股; |
| • | “辅助用药”是指通过影响初级治疗药物的吸收、作用机理和代谢来提高疗效和减少副作用,或有助于疾病预防的药物; |
| • | “中国”或“中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就本招股说明书而言,不包括台湾,香港和澳门; |
| • | “IIIA类医院”是指NHC医院分类系统中最高级别的公立医院。根据NHC医院分类系统,一级医院是指规模较小的地方医院,通常床位少于100张,主要提供仅限于周围社区的更基本的医疗服务。二级医院是地区性医院,通常拥有100至500张床位,为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保健服务,并承担某些学术和科研任务。三级医院是中国较大和较好的区域性医院,通常拥有500张以上的床位,在广泛的地理区域内提供高质量的专业医疗保健服务,并承担较高的学术和科研计划。各医院等级可进一步划分为三个亚级,三级甲等医院为全国顶级医院; |
| • | “CRO”是指合同研究组织,提供涵盖发现,临床前和临床阶段的研究与开发服务,包括药物代谢和药代动力学(DMPK)研究,药物安全性和毒理学研究,生物分析,临床试验监测,现场管理组织(SMO),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等; |
| • | “EMR”是指电子病历,是医院中通常包含住院,出院和疾病过程等信息的数字记录; |
| • | “创新药物”是指一种有助于为患者提供新颖解决方案的药物,以治愈市场上无法获得令人满意的治疗的疾病; |
| • | “KA客户”是指公司归类为关键客户的客户,对公司具有战略重要性; |
| • | “LinkCare”是指针对重症患者的以患者为中心的数字化持续护理平台; |
| • | “LinkData系统”是指支持AI的纵向医疗数据管理系统; |
| • | “LinkDoc”,“我们”,“我们”,“我们的公司”和“我们的”是指开曼群岛公司及其子公司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在描述我们的运营和合并财务信息时,是指其合并的可变利益实体或VIE; |
| • | “LinkSolutions”是指由现实世界数据或RWD驱动的平台,在生命科学公司的整个临床和商业化阶段为其提供精密的生命科学解决方案; |
| • | “纵向医疗数据”是指随时间和跨系统的数据,可提供患者病史的整体视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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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营养药物”是指提供人体所依赖的所有生化过程正常运作所需的基本营养素的药物; |
| • | “A类普通股”是指本次发行完成后将发行在外的每股面值0.00008美元的A类普通股; |
| • | “B类普通股”是指我们的B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8美元,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在外; |
| • | “人民币”或“人民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
| • | “真实世界数据”或“RWD”是指从许多来源获得的数据,这些数据与真实世界环境中异质患者人群的结果相关,例如患者调查,临床试验和观察性队列研究; |
| • | “真实世界证据”或“RWE”是指从真实世界获得的证据,是在随机对照试验背景下获得并在常规临床实践中产生的观察数据; |
| • | “股份”或“普通股”是指我们的每股面值0.00008美元的普通股,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是指我们的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8美元; |
| • | “美元”,“美元”或“美元”是指美国的法定货币;和 |
| • | “可变利益实体”或VIE是指我们有权控制管理层的中国实体,以及财务和经营政策,并有权确认和获得几乎所有的经济利益,并且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拥有以最低价格购买全部或部分股权的独家选择权。 |
| • | “WFOE”是指LinkDoc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我们对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某些数字进行了四舍五入调整。因此,显示为总计或百分比的数字可能不是之前数字的算术计算。
我们的报告货币是人民币。本招股说明书还包含将某些外币金额转换为美元的内容,以方便读者。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所有人民币兑换美元均在适用期限结束时进行,即人民币6.55 18元兑1.00美元,这是美联储H.10统计公报于3月31日规定的汇率,2021。我们不代表本招股说明书中提及的人民币或美元金额可能已经或可能以任何特定汇率或完全转换为美元或人民币(视情况而定)。2021年5月21日,人民币的中午买入价为6.4339元人民币兑1.00美元。
本招股说明书包含来自各种公共来源的信息以及由我们委托并由第三方行业研究公司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Sullivan)编写的行业报告中的某些信息,以提供有关我们在中国的行业和市场地位的信息。此类信息涉及许多假设和限制,请注意不要过分重视这些估计。我们尚未独立验证这些行业出版物和报告中包含的数据的准确性或完整性。由于多种因素,包括“风险因素”部分中所述的因素,我们经营所在的行业面临高度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这些因素和其他因素可能导致结果与这些出版物和报告中表达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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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 发行价格范围 |
我们目前估计,首次公开募股价格将在每ADS美元至每ADS美元之间。 |
| 我们提供的ADS |
ADS(如果承销商行使选择权购买全部ADS,则为ADS)。 |
| ADS |
每股美国存托凭证代表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8美元。保存人将持有美国存托凭证基础的A类普通股。您将拥有存款协议中规定的权利。 |
| 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支付股息。但是,如果我们宣布A类普通股的股息,则保存人将按照存款中规定的条款扣除其费用和支出后,向您支付其在A类普通股中获得的现金股息和其他分配协议。 |
| 在遵守存款协议条款的前提下,您可以将ADS交还给保存人,以换取A类普通股。保存人将向您收取任何费用。 |
| 未经您的同意,我们可能会修改或终止存款协议。如果您在修改存款协议后继续持有美国存托凭证,则表示您同意受修改后的存款协议的约束。 |
| 为了更好地理解美国存托凭证的条款,您应该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美国存托股份说明”部分。您还应该阅读存款协议,该协议作为包括本招股说明书在内的注册声明的附件提交。 |
| 普通股 |
我们将在此次发行中发行以美国存托凭证为代表的A类普通股。 |
| 紧接本次发行完成前,我们的普通股将分为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将享有相同的权利,但投票权和转换权除外。对于需要股东投票的事项,每股A类普通股将有权获得一票,每股B类普通股将有权获得10票。持有人可随时将每股B类普通股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A类普通股均不可转换为B类普通股。持有人将任何B类普通股出售,转让,转让或处置给任何非会员对于该持有人,每份此类B类普通股将自动立即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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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旦根据2015年全球股票计划和2021年全球股票计划满足此类股份补偿奖励的归属和行使条件,所有期权,无论授予日期如何,都将赋予持有人同等数量的A类普通股的权利。 |
| 请参阅“股本说明。” |
| 此次发行后立即发行在外的普通股 |
每股面值0.00008美元的A类普通股(如果承销商行使选择权购买全部美国存托凭证,则为A类普通股)和每股面值0.00008美元的B类普通股。 |
| 购买其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项 |
我们已向承销商授予选择权,该选择权可在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30天内行使,以购买最多额外的美国存托凭证。 |
| 所得款项用途 |
在扣除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我们应支付的估计发行费用后,我们预计将从此次发行中获得约100万美元的净收益。 |
| 我们计划将此次发行的净收益主要用于以下目的:(i)加强研究与开发能力和技术基础设施,并吸引更多肿瘤学家,数据科学家和其他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加入;(ii)扩大我们的患者护理中心网络和服务产品,和其他资本支出;(iii)进行潜在的战略投资和收购;(iv)其他一般公司目的。请参阅“所得款项用途。” |
| 锁定 |
除某些例外情况外,我们【董事和执行官以及现有股东】已与承销商达成协议,不得直接或间接出售,转让或处置,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的180天内,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或可转换为,可行使或交换为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证券。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有资格出售的股票”和“包销”。 |
| 纳斯达克交易代码 |
“LDOC” |
| 付款与结算 |
承销商预计将于2021年通过The Depository Trust Company的设施交付ADS并为此付款。 |
| 保存人 |
N.A.花旗银行 |
| 【定向分享计划 |
应我们的要求,承销商已按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保留了本次发行中向我们的董事,高级职员,雇员,业务伙伴和相关人员提供的最多ADS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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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 |
有关美国存托凭证所有权和处置的开曼,中国和美国联邦所得税注意事项,请参阅“税收”。” |
| 风险因素 |
有关与投资美国存托凭证有关的风险的讨论,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中的“风险因素”和其他信息。在决定投资ADS之前,您应该仔细考虑这些风险。 |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本招股说明书中的所有信息均假定不行使授予承销商的选择权,以购买最多额外的美国存托凭证来支付与发行有关的超额配售(如有)。
此次发行后将立即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
| • | 基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包括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 |
| • | 假设不行使承销商选择购买代表A类普通股的其他美国存托凭证; |
| • | 不包括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根据2015年全球股票计划授予的购股权获行使后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和 |
| • | 不包括行使购股权或根据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和2021年全球股份计划授予的其他股权奖励可用于未来发行的A类普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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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财务数据摘要
以下是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业务报表摘要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摘要数据以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现金流量摘要数据,均来自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所载的我们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以下是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综合业务报表摘要数据,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摘要数据以及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合并现金流量摘要数据2020年和2021年来自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出现的我们的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并以与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同的基础编制。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利坚合众国或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编制和列报的。我们的历史结果不一定表示未来时期的预期结果。您应该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中的“合并财务数据摘要”部分,以及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说明以及“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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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以及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合并运营汇总表数据。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对于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 (以千为单位,百分比,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 ||||||||||||||||||||||||||||||||||||||||
| 综合业务报表数据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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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 |
498,995 | 100.0 | 941,603 | 143,717 | 100.0 | 158,548 | 100.0 | 223,225 | 34,071 | 100.0 | ||||||||||||||||||||||||||||||
| 收入成本 |
(438,303 | ) | (87.8 | ) | (864,420 | ) | (131,936 | ) | (91.8 | ) | (144,649 | ) | (91.2 | ) | (209,957 | ) | (32,046 | ) | (94.1 | )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137,609 | ) | (27.6 | ) | (124,412 | ) | (18,989 | ) | (13.2 | ) | (23,921 | ) | (15.1 | ) | (36,983 | ) | (5,645 | ) | (16.6 | ) | ||||||||||||||||||||
| 一般和行政开支 |
(154,280 | ) | (30.9 | ) | (125,598 | ) | (19,170 | ) | (13.3 | ) | (26,863 | ) | (16.9 | ) | (43,591 | ) | (6,653 | ) | (19.5 | ) | ||||||||||||||||||||
| 研究与开发开支 |
(180,662 | ) | (36.2 | ) | (86,924 | ) | (13,267 | ) | (9.2 | ) | (23,034 | ) | (14.5 | ) | (23,205 | ) | (3,542 | ) | (10.4 | ) | ||||||||||||||||||||
| 出售子公司亏损 |
(1,024 | ) | (0.2 | ) | — | — | — | — | — | — | — | — | ||||||||||||||||||||||||||||
| 政府补助 |
5,012 | 1.0 | 8,773 | 1,339 | 0.9 | 834 | 0.5 | 294 | 45 | 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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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亏损 |
(407,872 | ) | (81.7 | ) | (250,977 | ) | (38,307 | ) | (26.7 | ) | (59,084 | ) | (37.3 | ) | (90,216 | ) | (13,770 | ) | (40.4 | ) | ||||||||||||||||||||
| 利息支出 |
(10,323 | ) | (2.1 | ) | (12,223 | ) | (1,866 | ) | (1.3 | ) | (2,810 | ) | (1.8 | ) | (1,192 | ) | (182 | ) | (0.5 | ) | ||||||||||||||||||||
| 利息收入 |
9,044 | 1.8 | 2,011 | 307 | 0.2 | 617 | 0.4 | 1,113 | 170 | 0.5 |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22,156 | ) | (4.4 | ) | (229,114 | ) | (34,970 | ) | (24.3 | ) | (3,430 | ) | (2.2 | ) | (46,547 | ) | (7,104 | ) | (20.9 | ) | ||||||||||||||||||||
| 投资收益 |
1,681 | 0.3 | 1,897 | 290 | 0.2 | 155 | 0.1 | 27 | 4 | 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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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税前亏损 |
(429,628 | ) | (86.1 | ) | (488,407 | ) | (74,545 | ) | (51.9 | ) | (64,554 | ) | (40.7 | ) | (136,815 | ) | (20,882 | ) | (61.3 | ) | ||||||||||||||||||||
| 所得税(费用)/收益 |
(4,446 | ) | (0.9 | ) | (372 | ) | (57 | ) | — | 405 | 0.3 | (1,643 | ) | (251 | ) | (0.7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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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亏损 |
(434,074 | ) | (87.0 | ) | (488,779 | ) | (74,602 | ) | (51.9 | ) | (64,149 | ) | (40.5 | ) | (138,458 | ) | (21,133 | ) | (62.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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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应占净收入/(亏损) |
2,651 | 0.5 | (926 | ) | (141 | ) | (0.1 | ) | (219 | ) | (0.1 | ) | — | — | — | |||||||||||||||||||||||||
| 减:归属于不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的净亏损 |
(12,941 | ) | (2.6 | ) | (11,914 | ) | (1,818 | ) | (1.3 | ) | (2,331 | ) | (1.5 | ) | (3,103 | ) | (474 | ) | (1.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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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应占净亏损 |
(423,784 | ) | (84.9 | ) | (475,939 | ) | (72,642 | ) | (50.5 | ) | (61,600 | ) | (38.9 | ) | (135,355 | ) | (20,659 | ) | (60.6 | ) | ||||||||||||||||||||
| 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持有人的视作股息 |
— | — | (65,599 | ) | (10,012 | ) | (7.0 | ) | — | — | — | — | — | |||||||||||||||||||||||||||
| 增加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129,038 | ) | (25.9 | ) | (149,406 | ) | (22,804 | ) | (15.9 | ) | (34,884 | ) | (22.0 | ) | (46,563 | ) | (7,107 | ) | (20.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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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 |
(552,822 | ) | (110.8 | ) | (690,944 | ) | (105,459 | ) | (73.4 | ) | (96,484 | ) | (60.9 | ) | (181,918 | ) | (27,766 | ) | (81.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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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股普通股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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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和稀释 |
(5.32 | ) | (6.59 | ) | (1.01 | ) | (0.92 | ) | (1.76 | ) | (0.27 | ) | ||||||||||||||||||||||||||||
| 用于计算每股普通股亏损的已发行股票加权平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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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和稀释 |
103,971,865 | 104,897,967 | 104,897,967 | 104,888,420 | 103,271,404 | 103,271,4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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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以及2021年3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摘要数据。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2019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摘要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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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01,556 | 618,347 | 94,378 | 824,108 | 125,783 | |||||||||||||||
| 应收账款,净额 |
32,373 | 30,468 | 4,650 | 37,860 | 5,779 | |||||||||||||||
| 流动资产总额 |
523,289 | 770,073 | 117,536 | 1,027,316 | 156,799 | |||||||||||||||
| 总资产 |
617,115 | 853,769 | 130,311 | 1,110,128 | 169,439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8,998 | 746,960 | 114,008 | 747,455 | 114,084 | |||||||||||||||
| 负债总额 |
256,585 | 762,724 | 116,414 | 763,603 | 116,549 | |||||||||||||||
| 夹层权益总额 |
1,651,940 | 1,870,365 | 285,474 | 2,395,428 | 365,614 | |||||||||||||||
| 股东赤字总额 |
(1,291,411 | ) | (1,779,320 | ) | (271,577 | ) | (2,048,904 | ) | (312,724 | ) | ||||||||||
| 负债总额,夹层股权和股东赤字 |
617,115 | 853,769 | 130,311 | 1,110,128 | 169,439 | |||||||||||||||
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汇总现金流量数据。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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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 | ||||||||||||||||||||||||
| 汇总合并现金流量摘要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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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379,560 | ) | (185,105 | ) | (28,253 | ) | (70,614 | ) | (127,891 | ) | (19,520 | ) | ||||||||||||
| 投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
529,051 | 61,407 | 9,373 | 39,337 | (53,219 | ) | (8,123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
1,340 | 439,792 | 67,125 | (900 | ) | 383,383 | 58,5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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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币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63 | (7,243 | ) | (1,10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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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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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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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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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的净增加/(减少) |
151,693 | 308,850 | 47,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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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4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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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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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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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期间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 |
163,864 | 315,556 | 48,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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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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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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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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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末/期末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 |
315,556 | 624,407 | 95,303 | 283,511 | 830,174 | 126,7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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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GAAP财务指标
在评估我们的业务时,我们考虑并使用调整后净亏损的非GAAP财务指标作为补充指标,以审查和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我们认为,非GAAP财务指标有助于通过以下方式比较各个时期和各个公司的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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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项目的潜在影响,我们的管理层认为这表明了我们的经营业绩。我们认为,调整后的净亏损以有助于我们管理层的方式,为投资者和其他人理解和评估我们的合并经营成果提供了有用的信息。非GAAP财务指标的表述不应孤立考虑或替代根据美国GAAP编制和呈现的财务信息。我们将调整后的净亏损定义为不包括股份补偿,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和与长期债务相关的利息支出的净亏损。我们之所以提出非GAAP财务指标,是因为管理层将其用于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并制定业务计划。我们还认为,使用非GAAP指标有助于投资者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
非GAAP财务指标未在美国GAAP中定义,也未按照美国GAAP提出。非GAAP财务指标作为分析工具具有局限性。的关键局限性之一
使用非GAAP财务指标是,它并不反映影响我们运营的所有收入和支出项目。此外,非GAAP指标可能与其他公司(包括同行公司)使用的非GAAP信息有所不同,因此其可比性可能受到限制。
我们通过将非GAAP财务指标与最接近的美国GAAP绩效指标进行对帐来弥补这些限制,在评估我们的绩效时应考虑所有这些因素。我们鼓励您完整审查我们的财务信息,而不要依赖任何一项财务指标。
下表将我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以及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调整后净亏损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计算和呈报的最直接可比的财务指标(净亏损)进行了对账: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在这三个月 截至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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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 | ||||||||||||||||||||||||
| 净亏损 |
(434,074 | ) | (488,779 | ) | (74,602 | ) | (64,149 | ) | (138,458 | ) | (21,133 | ) | ||||||||||||
| 调整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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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补偿开支 |
12,681 | 14,565 | 2,223 | 1,867 | 10,320 | 1,575 |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22,156 | 229,114 | 34,970 | 3,430 | 46,547 | 7,104 | ||||||||||||||||||
| 与长期债务有关的利息支出 |
9,922 | 12,220 | 1,865 | 2,807 | 1,192 | 1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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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后的净亏损 |
(389,315 | ) | (232,880 | ) | (35,544 | ) | (56,045 | ) | (80,399 | ) | (12,27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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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因素
在投资美国存托凭证之前,您应该仔细考虑本招股说明书中的所有信息,包括以下所述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以及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说明中的信息。以下任何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均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由于任何这些风险和不确定性,ADS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大幅下跌,您可能会损失全部或部分投资。
与我们的业务方法有关的风险
我们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在新兴且充满活力的医疗保健大数据行业中的运营历史有限,我们的历史经营成果和财务业绩并不表示未来的表现。
我们成立于2014年。作为一家快速增长的公司,其运营历史相对有限,我们预测未来经营成果的能力有限,并受到许多不确定性的影响,包括我们计划和建模未来增长的能力。我们的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499.0百万元增加到2020年的人民币941.6百万元,并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158.5百万元增加到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223.2百万元。我们最近一段时间的收入增长可能并不表示我们的未来表现。
我们认为,收入的增长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我们的能力:
| • | 创新和调整我们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以满足当前和潜在客户不断发展的需求; |
| • | 整合我们不同的业务线以创造飞轮效应/强大的良性循环 |
| • | 创建和产生新的解决方案; |
| • | 汇总和处理更多医院的医疗保健数据,这对我们解决方案的开发和性能至关重要; |
| • | 不断改进我们解决方案所基于的算法; |
| • | 我们平台和解决方案的可靠性,安全性和功能性; |
| • | 采用新技术或使我们的信息基础架构适应不断变化的客户要求或新兴行业标准; |
| • | 适应有关隐私问题的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 |
| • | 吸引和留住人才;和 |
| • | 通过各种营销和促销活动提高现有和潜在客户的品牌知名度。 |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实现这些目标中的任何一个。我们未能实现任何这些目标可能会对我们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增长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的LinkData系统和LinkSolutions的成功取决于我们和其他人输入到系统中的信息的健壮性,如果我们无法收集和输入实现这些效果所需的数据,我们的业务将受到不利影响。
随着更准确和与临床相关的信息被集成到其中,我们的LinkData系统变得更加宝贵,并且我们为患者,生命科学公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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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付款人高度依赖输入到我们系统中的信息。因此,我们将需要始终如一地持续获得并整合个人层面上最具医学相关性和最前沿的临床,基因组和结果数据。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将依赖于在纵向患者旅程中访问医院的医疗记录和随访患者结果。如果我们无法通过任何一种方式获得收集数据的授权,则我们可能无法收集足够的数据,无法保持当前和连续数据的流入,也无法集成和访问我们当前必须继续填充肿瘤患者数据库的数据。结果,我们预期的飞轮效应将无法完全实现,并且我们的业务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无法成功地为我们的解决方案吸引新客户或从现有客户那里获得不断增长的收入,我们可能无法实现我们的收入增长目标。
我们在扩大客户群和增加现有客户的收入方面面临挑战。我们吸引新客户并保持现有客户忠诚的能力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我们根据客户的需求以有竞争力的价格提供高质量解决方案和服务的能力,现有客户对我们性能的评估解决方案,我们与竞争对手保持相对实力的能力以及我们市场营销与销售努力的有效性。如果我们在这些方面中的任何一个方面表现不佳,我们扩大客户群和增加现有客户收入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阻碍,因此,我们可能无法像我们预期的那样快速增长净收入,或根本没有。
在报告期内,个人患者客户是我们最大的收入贡献者。由于我们主要处理创新,高成本和复杂的药物,因此,个人患者客户的需求受到与此类药物的供应,定价和保险范围有关的高度波动的政策的影响。如果相关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我们从个人客户那里获得的收入可能会大大减少。此外,个人患者客户贡献的收入还受到个性化和不可控因素的影响,例如个人对药物的选择和个人用户体验。对于我们的生命科学公司,我们在报告期内的第二大收入贡献者,他们对我们解决方案的需求部分受到中国制药行业采用LinkSolutions的速度的影响。鉴于LinkSolutions的战略重要性,如果LinkSolutions未能获得或失去足够的监管和市场认可,我们可能无法与生命科学公司一起大幅增加该业务部门的收入。
如果我们无法跟上大数据分析,AI和其他技术的快速变化,则我们未来在业务上的成功(例如AI诊断,数据洞察力,现实世界研究服务和临床试验匹配)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利用AI技术建立了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来开发我们的解决方案。我们业务的成功将部分取决于我们及时适应和有效响应AI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发展的能力。如果我们无法开发满足客户需求的新解决方案,无法为现有解决方案提供与快速技术和行业变化同步的增强功能和新功能,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我们的竞争对手能够通过使用新技术以更低的价格提供更高效,方便和安全的解决方案和服务,则可能会对我们维持和增加市场份额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的大数据平台和解决方案可能会在各种技术平台上推出和使用,我们需要不断修改和增强我们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以适应这些技术的变化和创新。我们的大数据平台和解决方案在不断发展或新的平台和技术下无法有效运行的任何失败都可能减少对我们解决方案的需求。我们必须继续在研究与开发上投入大量资源,以提高我们的技术水平。我们可能永远不会从这些努力中获得投资回报,尤其是如果改进或新技术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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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能无法在广泛的产品和服务产品中适当分配我们的财务和人力资源。
我们提供广泛的产品和服务。我们的管理团队将负责在这些产品和服务之间分配资源,并可能放弃或延迟寻求某些产品或服务的机会,这些产品或服务后来证明具有更大的商业潜力。我们的资源分配决策可能导致我们无法利用有吸引力的产品或服务或市场机会。我们在当前和未来研究与开发计划以及未来产品或服务上的支出可能无法产生商业上可行的产品或服务,或者可能无法优化我们医疗生态系统的预期网络效应。如果我们的管理层无法有效地适当优先考虑在我们广泛的产品和服务中分配资源,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我们过去曾发生净亏损。我们预计将来会产生净亏损,并且可能无法实现或维持盈利能力。
自成立以来,我们在每个会计年度都产生了净亏损,并且由于我们仍处于商业化的早期阶段,因此在可预见的将来可能会继续产生净亏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净亏损分别为人民币4.341亿元和人民币4.888亿元,而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净亏损分别为人民币6410万元和人民币1.385亿元。亏损主要是由于我们大力发展业务并增强我们的系统基础架构和平台。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将来,随着我们寻求继续发展业务(包括通过战略收购),建立并进一步渗透我们的客户群以及开发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产品,我们的运营费用将大幅增加。这些努力可能证明比我们目前预期的要昂贵,并且我们可能无法成功增加收入以抵消这些较高的费用。
我们先前的损失,加上我们预期的未来损失,已经并将继续对我们的股东权益和营运资金产生不利影响。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将来将继续蒙受经营亏损,并且可能永远不会按季度或年度盈利,或者如果我们这样做,我们可能无法在随后的时期内维持盈利能力。我们未来无法实现和维持盈利能力将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负面影响,并可能导致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下跌。
保持用户对我们患者护理平台的信任,粘性和参与度对于我们的成功至关重要,任何失败都可能严重损害我们的财务状况,运营结果和品牌名称。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Sullivan)的数据,我们建立了中国最大的以肿瘤患者为中心的持续护理平台。我们一直在为数字患者护理平台建立品牌名称和声誉,因为我们相信,我们保持用户对数字患者护理平台的信任的能力对于我们在中国和全球迅速扩展的数字医疗服务市场中取得成功至关重要。我们维持用户对数字患者护理平台的信任,粘性和参与度的能力主要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
| • | 我们保持卓越的用户体验以及通过我们的平台提供的服务和产品质量(包括提供护理)的能力; |
| • | 我们提供的服务和产品的广度及其在满足用户需求和满足他们的期望方面的功效; |
| • | 我们平台的可靠性,安全性和功能; |
| • | 我们采用新技术来满足不断变化的用户需求或新兴行业标准的能力; |
| • | 我们的能力保持了合格医生对我们平台的信任和粘性;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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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我们通过各种营销和促销活动提高现有和潜在用户的品牌知名度的能力。 |
对我们的LinkCare平台失去信任可能会损害我们的品牌和声誉的价值,并导致参与者停止使用我们的平台,并降低他们对我们的数字患者护理平台的粘性和参与度,这可能会对我们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此外,不能保证我们的品牌推广工作将有效。此类努力可能代价高昂,进而可能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对我们公司,我们的医生,医院网络,医疗保健业务中的服务提供商等的任何负面评论,评论或指控,或媒体,社交网络或其他公共在线论坛通过我们的平台提供的服务和产品,都可能损害我们的品牌,声誉和公众形象。我们还可能面临其他寻求从我们的品牌中获利或诽谤我们的品牌的挑战。前述任何一项都可能导致我们的数字患者护理平台失去潜在和现有用户或业务合作伙伴,进而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未能保持合格医生对我们平台的信任和粘性,或者未能正确管理医生在我们平台上提供的服务的行为和质量,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与医生合作的能力是我们业务的关键。我们通过我们的集成解决方案(包括真实世界研究服务,智能诊断和临床试验匹配)来帮助医生更好地为患者服务。如果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在满足其专业要求方面遇到困难或丧失能力,或者医生不愿意将其医疗服务数字化或不习惯我们的产品,则我们可能会损失大量业务资源。
我们与之合作的医生通过我们的互联网医院为患者提供服务。这些医生服务的质量控制也可能具有挑战性。在与此类医生签订合同安排之前,我们会考虑各种因素并进行背景调查。我们还实施了质量控制标准和程序来管理其服务。但是,由于大多数此类医生不是我们全职雇用的,因此我们对他们在我们的移动平台上的执业和服务质量的控制有限。不能保证我们对他们服务的监控足以控制他们的工作质量,或者他们将严格遵守指定的工作范围和质量要求,并遵守适用的法律和道德规范。如果医生未能按照我们的协议或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或道德规则的要求达到我们的质量和运营标准,则我们的医疗业务运营可能会受到干扰。此外,由于合同关系,我们可能被视为对此类医生的行为负责,因此,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声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会因医务人员的不当行为或其他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而遭受医疗责任索赔,这可能导致我们承担大量费用,如果不包括在保险范围内,我们将对重大损失承担责任。
我们面临向医生和我们提出医疗责任索赔的风险。由于我们主要处理肿瘤学和其他关键疾病,因此此类医疗责任索赔可能涉及大量金额。尽管我们提供的保险涵盖了医疗事故索赔,但鉴于我们业务所伴随的风险,我们认为其金额是适当的,但成功的医疗责任索赔可能会导致重大损害赔偿,这可能会超出我们的保险范围。我们为注册医生提供与通过我们的平台提供咨询服务有关的医疗服务责任保险。请参阅“业务-保险”。”医疗服务责任保险费将来可能会大幅增加,尤其是随着我们扩大服务范围。结果,我们的医生或我们将来可能无法以商业上可接受的条件或根本无法获得足够的医疗服务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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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们提出的任何未完全涵盖在保险范围内的索赔都可能导致辩护费用高昂,导致对我们的重大损害赔偿,并使我们的管理层,医疗团队和医生的注意力从我们的运营中转移出来,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声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药品和医疗保健产品的销售面临各种风险,这可能会严重影响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的绝大部分收入来自药品和医疗保健产品的销售。药品和医疗保健产品销售产生的收入分别占我们2019年和2020年总收入的75.0%和85.5%,分别占我们2020年和2021年第一季度总收入的87.0%和80.2%。维持和增加药品和医疗保健产品的销售面临各种风险,包括:
| • | 在适用的中国法律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无法成功执行维持和提高对我们品牌和产品的知名度所必需的有效营销和促销计划; |
| • | 未能针对市场竞争实施有效的定价和其他策略; |
| • | 无法及时响应用户需求和偏好的变化; |
| • | 无法储备足够的药品和医疗保健产品来满足我们用户的需求; |
| • | 我们无法获得和维持监管或政府许可,批准和许可,或无法通过中国政府的检查或审计;和 |
| • | 涉及我们出售的产品或提供的医疗保健服务的任何使用,滥用或误诊引起的任何污染,伤害或其他伤害的风险以及由此引起的责任。 |
任何此类风险的发生都可能导致我们的产品销售或对我们服务的需求下降,损害我们的整体业务和声誉,并可能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处方药的销售受到严格审查,这可能使我们面临风险和挑战。
处方药的销售受到严格审查,这可能使我们面临风险和挑战。特别是,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的前身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于2007年颁布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禁止公司无处方向消费者销售处方药,也不得通过互联网或邮寄方式销售处方药。违反该禁令的公司将被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和/或每次违规不超过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或《药品管理法》取消了对处方药在线销售的限制,并采用了保持在线和离线销售一致的原则。2020年11月,NMPA发布了《网上药品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以征求公众意见,旨在加强对网上药品销售及相关平台服务的监管。本办法草案为处方药的在线销售提供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则,这被认为更有利于包括我们在内的在线处方药销售商,但也对我们的合规性提出了挑战。本办法草案规定,除其他外,网上处方药销售者应当(i)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的准确性和可靠性,(ii)在处方药到期日后至少五年且不少于一年保存任何电子处方的记录,(iii)在显示处方药信息时披露安全警告,包括“处方药仅应与处方和执业药师的指导一起购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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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尚不确定我们的销售模式和在线平台是否并且将完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或将来可能颁布的任何新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正在发展并可能发生变化。任何不遵守此类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可能使我们受到纪律警告和行政处罚,进而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此外,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审查措施和机制将是有效或足够的。我们的审查措施可能存在漏洞,并且此类措施可能无法有效,及时地发现滥用处方或欺诈性订单的情况。由于用于绕过或欺骗我们的审查措施的方法可能会频繁更改,并且在成功之前可能无法识别,因此我们可能无法预期这些方法或无法实施适当的预防措施。未能有效筛选处方药的销售可能使我们承担中国法律和法规规定的责任,这可能招致重大责任,并且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无法从生命科学公司或分销商那里获得足够数量的创新,高成本和复杂的药品。
我们从供应商(主要是大型医疗分销商或生命科学公司)那里采购销售的药品和医疗保健产品。我们从有限的供应商那里采购某些创新和复杂的药品,例如Durvalumab(Imfinzi)和Camrelizumab(airuikatm)。鉴于我们通常与具有强大议价能力的大型医疗分销商或生命科学公司打交道,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维持与供应商的关系,并继续能够以稳定的数量,合理的价格或根本不采购药品和医疗保健产品。否则可能会对我们的产品供应产生不利影响,并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依靠单一的供应来源。任何此类供应短缺或任何此类单一供应来源的损失都可能对我们的声誉,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我们在平台上销售的某些药品和医疗保健产品全部或大部分在中国境外制造。在大多数情况下,产品或商品由我们的供应商进口并出售给我们。结果,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税收或贸易政策,关税或贸易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或其地方政策发生任何变化,例如对进口产品征收单边关税,因进口关税增加和中国贸易法规的其他变化而对中国产生的任何负面情绪,都可能导致我们的成本大幅增加,限制我们与供应商的联系,抑制经济活动,并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和现金流量。
未能有效管理我们的库存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需要有效地管理大量库存以提供药物服务。不能保证我们将能够保持最佳预测精度。需求可能会受到新产品发布,产品生命周期和价格变化,产品缺陷,客户支出模式变化,制造商回单和其他问题的影响,并且我们的用户可能无法订购到我们期望的数量的产品。此外,当我们开始销售新产品时,可能很难建立供应商关系,确定适当的产品选择以及准确预测需求。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始终保持适当的药品服务库存水平,任何此类故障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创新和高成本药物占我们产品的很大一部分,其脆弱的功能通常具有最特定的存储管理要求。这些药物还可能对温度敏感,并需要在运输过程中进行特殊处理,例如冷藏或冷冻保护。如果我们无法正确实施这些存储安排,则这些高价值药品可能会受到损害,并使我们面临重大库存减记或冲销的更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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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们平台上提供的据称与事实不符,诽谤,诽谤或其他非法内容,我们可能会承担责任。
我们在患者护理平台上发布文章和其他内容,以促进医疗保健,疾病和康复护理知识,并激发移动用户对我们产品的兴趣,进而增强用户的粘性。根据中国法律,我们必须监视内容,包括用户发布或分发的内容,或在我们的平台上提供的被视为事实不正确或诽谤性的内容,并立即对此类内容项目采取适当行动。有时,不清楚一条信息是否与事实不符或涉及其他类型的违法行为,并且可能难以确定可能使我们承担责任的内容类型。我们已经实施了患者护理平台的用户条款,通过该条款,用户同意对其使用该平台承担所有责任和法律后果;但是,我们不能保证所有用户都会通读并严格遵守这些条款和政策。随着我们逐渐向平台引入更多功能和功能,例如讨论小组或其他交互式功能,以允许用户共享想法和咨询体验,我们管理内容的负担可能会加重。如果我们被发现负有责任,我们可能会受到罚款,吊销我们的相关业务运营许可证,或者被阻止在中国运营我们的网站或移动界面。
尽管我们已采取措施在相关法律法规发布在我们的平台上之前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对内容进行审查,但这些措施可能无效,并且我们仍可能承担潜在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患者管理作为一项服务业务可能会遭受损失。
如果对参加试验或后续计划的患者的知情同意的有效性提出质疑,我们可能会被迫停止使用我们的某些资源,这将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已采取措施,确保只从提供适当知情同意的受试者那里收集医疗数据,以便扩大到我们的产品开发活动。我们寻求确保以不容易使用个体可识别信息的方式提供用于处理的数据。我们还制定了措施,以确保从其收集数据和样本的受试者不会保留或授予他们对数据或从中获得的任何发现的任何所有权或商业权。
将来可能会对获得的受试者的知情同意提出质疑,并且这些知情同意可能被证明是无效,非法或不足以满足我们的目的。任何针对我们的发现都可能拒绝我们访问或强迫我们停止使用我们收集的某些数据,这将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可能会参与法律挑战,这可能会消耗我们的管理和财务资源。
数据智能系统中专有技术的设计或性能缺陷可能对我们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依靠专有的AI和大数据技术来提供解决方案。我们的专有技术相对较新,它们可能包含设计或性能缺陷,即使经过广泛的内部测试也无法检测到,并且只有在广泛的商业使用后才可能变得明显。这些技术中的任何缺陷以及随后的更改和改进都可能阻碍我们平台的有效性和解决方案的可靠性,并阻止现有或潜在客户使用我们的解决方案,这将对我们的声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竞争力和未来前景。此外,纠正缺陷或错误可能被证明是不可能或不切实际的,纠正任何缺陷或错误所产生的成本可能是巨大的,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我们的AI和大数据解决方案受中国产品责任法的约束。如果发现我们解决方案所基于的技术存在设计或性能缺陷,我们可能会对中国的产品责任索赔负责。尽管迄今为止我们尚未经历过由我们的技术和解决方案引起的任何产品责任索赔,但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来不会面临任何产品责任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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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部分依靠支持人员来收集和更新平台上的医疗数据。我们不能排除他们在这种过程中可能不准确地处理数据的可能性,这反过来可能会损害我们数据分析结果的质量。
我们部分依靠辅助人员的手动输入来丰富和更新已删除的医疗保健数据。因此,如果支持人员无法将原始医疗数据准确登录到平台中,则数据质量可能会受到损害。当我们的数据解决方案团队执行自然语言处理时,我们不能排除某些文本或信息被错误识别,错误翻译或不准确分类的可能性。我们已经开发并安装了严格的质量控制系统来检测错误,但是我们不能保证在数据翻译中犯下的所有错误或所有无法使用,损坏或冗余的数据都可以被识别和纠正。任何此类错误或错误都可能导致我们的大数据平台和解决方案出现缺陷或不准确,从而可能导致对我们的责任,阻止潜在客户并损害我们的声誉,业务和经营成果。
在现阶段,我们可能无法从LinkSolutions产生足够的收入来实现和维持盈利能力。
我们依靠LinkSolutions的商业化,主要包括我们的现实世界研究服务,数据洞察力和临床试验匹配来产生收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确认LinkSolutions的总收入为人民币1.20亿元,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为人民币360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LinkSolutions的许多方面仍处于商业化的早期阶段。我们将需要继续扩大现有产品的营销力度,并在整个临床和商业阶段中扩大真实世界证据在药物生命周期中的应用。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实现或维持盈利能力。如果我们未能成功地将最先进的LinkSolutions商业化,我们在产品开发,销售与市场营销,制造和质量保证方面的大量投资以及我们打算进行的进一步投资可能永远不会获得回报,这可能导致我们无法从此类投资中产生收入和获得规模经济。
我们在现实世界中研究服务的成功将取决于我们在商业阶段使用高度复杂的数据来提供高质量证据的能力,而我们未能做到这一点将对我们的经营业绩和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数据质量是我们业务模型的核心。为了生成研究和监管级数据,我们会根据原始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可识别性,准确性,丰富性和完整性来严格评估原始数据,以过滤不可用,损坏或冗余的数据。此外,为了实现真实世界研究服务的最大结果,我们通过每个医院对病历的授权访问来收集数据,并跟踪患者的纵向旅程以捕获患者结果。尽管做出了上述努力,但在现阶段尚无普遍认可的医疗数据质量标准,尤其是在现实世界的新兴领域,这使医疗数据的评估和分级变得困难。如果我们的数据质量不能达到相关机构的标准,则可能会对我们接受现实世界的学习服务产生不利影响。
无法保证RWD驱动的解决方案将来会获得监管和市场认可。
LinkSolutions提供的由RWD驱动的解决方案可能永远不会在市场上获得重大认可,因此,可能永远不会为我们带来可观的收入或利润。我们能否为RWD驱动的解决方案获得商业市场认可,将取决于我们能否使关键思想贷款人,医生,生命科学公司,付款人和其他关键医疗保健行业利益相关者相信我们整个产品提供的临床实用性,以及医生的意愿,生命科学公司,付款人和其他参与者利用产品。尽管CDE在2020年发布了第一个有关真实世界证据的指南,但真实世界证据的整体发展仍处于初始阶段。如果我们的RWD驱动解决方案未能获得广泛的监管和市场认可,可能会严重损害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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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客户(KA)客户目前占我们LinkSolutions收入的很大比例。如果我们无法及时为客户生产合格的产品和服务,我们可能会失去客户,并可能损害我们的声誉。
我们的实施能力有时会限制我们及时为客户成功实施产品的能力,尤其是在需求旺盛的时期。如果客户实施过程未成功执行或执行延迟,我们可能会产生大量成本,客户可能会不满意并决定不增加对我们产品的使用,或者在其任期承诺之前的初始期间内不使用我们的产品或,在某些情况下,收入确认可能会延迟。此外,拥有效率更高,实施成本更低的运营模式的竞争对手可以渗透我们的客户关系。
此外,KA客户,包括2020年排名前20的全球或国内生命科学公司,截至2020年在香港上市的生命科学公司和主要医学会,占我们2020年LinkSolutions总收入的60.9%。KA客户可能会要求或要求其特定业务流程特有的特定功能或功能,这会增加我们对销售和部署工作的前期投资,并且根据我们典型的合同期限从客户那里获得的收入可能无法支付前期投资。如果潜在的大客户需要我们不提供的特定功能或功能,那么我们产品的市场将更加有限,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影响。
此外,支持KA客户可能需要我们投入大量的开发服务和支持人员,并占用我们的人力资源和基础架构。此外,如果我们无法及时满足这些客户的需求或无法进一步开发和增强我们的产品,或者,如果客户或其选民对我们执行的工作质量或提供的产品或提供的专业服务不满意,那么我们可能会产生额外的费用来解决这种情况,我们可能会被要求为与未使用的服务相关的预付款发放信用或退款,该工作的盈利能力可能会受到损害,并且客户对我们产品的不满可能会损害我们扩大该客户购买的应用程序和服务数量的能力。此外,如果客户或其选民不选择或不需要我们产品的某些方面,则对我们产品的该方面的需求可能不足以保证该客户将来的购买,或者客户可能会寻求终止与我们的关系。KA客户不得续签协议,寻求终止与我们的关系或以较差的条件续签。此外,与客户关系有关的负面宣传,无论其准确性如何,都可能影响我们与现有和潜在客户竞争新业务的能力,从而进一步损害我们的业务。如果发生上述任何一种情况,我们的收入可能会下降,并且我们的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难以为业务合作伙伴的临床试验招募患者。如果我们未能招募到优质患者,我们的临床试验患者招募服务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识别,筛选和招募患者参加我们业务合作伙伴的临床试验对于我们的成功至关重要,我们可能无法识别,招募并招募足够数量的具有所需或期望特征的患者,以及时完成我们业务合作伙伴的临床试验。例如,如果我们的竞争对手拥有针对类似产品的正在进行的临床试验匹配计划,而原本有资格参加我们的临床试验匹配计划的患者却参加了竞争对手的临床试验,那么我们可能难以招募患者。在某些临床试验地点,我们可能还会遇到与不可预见的法规,法律和后勤要求有关的注册延迟。如果我们无法保持临床试验匹配计划的高成功率,我们可能会将业务拱手让给竞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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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规有关的风险
我们受到广泛且不断发展的法规要求的约束。我们可能会受到中国医疗保健,数字医疗保健以及与互联网相关的业务和公司法规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和变化的不利影响,包括我们拥有关键资产的能力受到限制。
我们经营着涵盖中国政府广泛监管的医疗保健行业的多方面业务。外国对此类行业公司的所有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许可和许可要求,以及医疗保健数据的访问和使用,都是需要政府审查的领域。这些与医疗保健和数字医疗保健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对较新且不断发展,其解释和执行涉及重大不确定性。结果,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难以确定哪些作为或不作为可能被视为违反适用法律和法规。与中国政府对此类行业的监管有关的问题,风险和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 | 由于对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的企业的外国投资受到限制,我们通过VIE及其各自的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并持有许可证。 |
| • | 与中国医疗大数据业务,互联网医院业务和其他一般互联网业务的监管有关的不确定性,包括不断发展的许可惯例,导致我们的某些许可证,执照或运营可能受到挑战的风险,这可能会破坏我们的业务,使我们受到制裁或要求我们增加资本,损害相关合同安排的可执行性或对我们产生其他不利影响。对访问医疗保健数据,用户数据,在线分发的内容以及作为中国签约外部医生的平台提供商的责任的众多且通常模煳的限制可能使我们承担潜在的责任,暂时封锁我们的平台或完全关闭我们的平台或业务。 |
| • | 尽管我们尚未收到与通过VIE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运营我们的业务的安排有关的违规通知或面临行政措施,我们无法保证中国政府不会发现这种做法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或其解释,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处罚或被迫放弃我们在这些业务中的利益。 |
| • | 与药品和医疗保健产品销售有关的任何不利法规变更也可能增加我们的合规负担,并对我们的业务,盈利能力和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某些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可能会影响药品和医疗保健产品的定价,需求和销售,例如与将产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国家医疗保障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条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出售的某些药物包含在这些保险计划中,从而导致我们的患者护理中心中此类产品的价格降低,我们与分销商或生命科学公司的协议中没有足够的保护条款可以减轻对我们盈利能力的不利影响,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后续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的解释不会使我们的运营不合规,或者我们将始终完全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如果我们必须纠正任何违规行为,我们可能会被要求以损害我们的解决方案和服务吸引力的方式修改我们的业务模型以及解决方案和服务产品。我们也可能会受到罚款或其他处罚,如果我们确定合规运营的要求过于繁重,我们可能会选择终止不合规的运营。在每种情况下,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都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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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未能获得和维持适用于我们业务的必要许可证,许可证和批准,或者由于新的法律法规的颁布或颁布或业务的扩展而未能获得必要的其他许可证,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中国的医疗保健和数字医疗保健行业受到严格监管,开展和发展业务需要多个许可证,许可证,文件和批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已通过子公司或VIE获得以下有效许可证: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增值电信业务运营许可证,或ICP许可证,提供以下服务的增值电信业务运营许可证:呼叫中心服务,或呼叫中心许可证,与信息系统安全性分级保护有关的备案,在线药品信息提供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II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尚未获得快行坊(快行坊)平台的在线出版服务许可证,这可能会导致行政处罚,例如关闭在线出版物数据库,删除所有相关在线出版物,没收违法所得以及原材料和其他项目,罚款等。此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尚未获得在天津运营的呼叫中心许可证。因此,我们可能会受到指控更正,没收非法收益,罚款和中止运营的处罚。我们的财务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影响,我们的运营可能会受到干扰。
我们的业务处理大量数据。中国和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数据保护,隐私和类似法律限制了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披露,不遵守或适应这些法律的变更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与中国和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医院和其他客户签订合同,以帮助数字化和处理大量医疗信息,其中某些信息可能处于患者个人级别。尽管医院允许我们访问为提供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数据质量控制而为他们构建的私有云,但我们不会在医院的大数据平台和解决方案中收集或存储任何个人可识别的医疗数据。但是,我们在提供维护,数据处理和数据质量控制服务方面对数据的访问可能会使我们和我们的合同医院在数据保护和与隐私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面面临合规风险,并且我们或我们的合同医院任何不遵守此类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可能面临限制我们访问医疗保健数据的行政行为,结果,我们的运营可能会受到干扰。此外,在我们的运营过程中,我们收集或存储某些医疗保健数据可能不完全符合适用法律。我们没有因收集或存储医疗保健数据而受到主管政府机构的任何处罚。
在中国和其他司法管辖区,个人数据和医疗数据的访问,收集,使用,存储,共享,转移,披露和安全性,包括个人可识别或可取消识别的健康信息和临床试验患者特定信息,均受到严格监管。在我们努力遵守数据保护法律和法规以及我们的隐私政策以及我们在隐私和数据保护方面可能承担的其他义务时,未能或认为未能遵守这些法律,法规或政策可能会导致政府机构或其他机构对我们进行查询和其他诉讼或采取行动,以及负面宣传并损害我们的声誉和品牌,每一项都可能导致我们失去客户。此外,在中国,与隐私和数据保护有关的监管活动有所增加,并且随着要求越来越严格,监管格局变得越来越复杂。如果颁布或颁布了新的法律和法规,或者采用了对现有隐私和数据保护法律或法规的新解释和应用,则我们对已删除的医疗保健数据的访问和使用可能会受到进一步限制,并且我们可能需要实施新的或增强的安全措施。此类法律或法规的任何其他颁布或颁布都可能(其中包括)大大增加我们的合规成本并限制我们的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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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面临与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法规相关的不确定性相关的风险。
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的收集,保存,使用和出境提供受《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或《人类遗传资源条例》的约束,但出于某些特定目的(包括临床诊断和治疗)进行的与人类遗传资源有关的活动除外。根据《人类遗传资源条例》,人类遗传资源既包括人类遗传资源材料,也包括人类遗传资源信息。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是指含有人类基因组和基因等遗传物质的器官、组织和细胞等遗传材料,人类遗传资源信息是指由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生成的数据等信息材料。我们相信,我们在服务中收集,保存和使用医疗保健数据受HGR法规约束。
根据《HGR条例》的规定,于2021年4月15日生效的《中国生物安全法》重申了人类遗传资源收集,保存,使用和出境规定的相关批准或备案前要求。根据HGR法规,外国实体,个人以及由此建立或实际控制的此类实体(“受限制实体”,以及每个“受限制实体”)从事与人类遗传资源有关的活动受到某些限制。例如,受限制的实体不得收集或保存中国的人类遗传资源,禁止使用中国的人类遗传资源,除非该受限制实体已获得相关政府机构的批准或已向相关政府机构提交了与国内实体进行国际合作的申请。鉴于对HGR法规缺乏明确的法律解释,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VIE实体将来不会被视为受限实体。如果我们的VIE实体被相关政府机构视为受限实体,则我们的现实世界研究和其他服务将受到不利影响,并且我们可能无法再收集或保存现实世界研究中的医疗数据服务,并且关于医疗保健数据的使用,我们可能必须与国内实体合作,并被要求获得此类合作的批准或向相关政府机构备案,这可能会导致额外的成本和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受到不利影响。
截至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尚未因在服务中收集,保存和使用医疗保健数据而受到主管政府机构的任何处罚。但是,中国的监管机构可能会定期(有时是突然)更改其执法惯例。因此,先前的执法活动或缺乏执法活动不一定能预测未来的行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的监管框架也在发展,在可预见的将来可能仍不确定。不遵守现有或将来的HGR法律法规,包括HGR法规和生物安全法,可能会使我们受到处罚,包括罚款,暂停相关活动以及没收相关HGR和进行这些活动产生的收益。
任何不遵守中国和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反腐败和反贿赂法律的行为都可能使我们受到处罚和其他不利影响。
我们的业务涉及针对公立医院,监管机构和决策者以及私营部门公司的大量业务招揽和开发活动,这使我们面临员工和代理商违反反腐败和反贿赂法律的潜在风险中国和其他司法管辖区。例如,根据《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实施细则,特定公司的员工进行的任何商业贿赂都将被视为该公司的行为,除非该公司有证据反驳该推定并提供任何对员工有价值的东西,任何给定交易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或对交易方的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任何人,旨在获得商机或商业利益,均构成贿赂。贿赂的范围不仅包括回扣,礼物和其他有价值或利益转移的东西,还包括未在会计上正确记录或证明的回扣。因此,任何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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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犯下的罪行,即使是在我们不知情或违反我们的政策的情况下犯下的,或者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员工在记录支出方面的任何不良做法,也可能使我们受到反腐败和反贿赂的约束法律责任。
尽管我们已经实施了合理设计的政策,内部控制和其他措施,以促进遵守适用的反腐败和反贿赂法律法规,并为所有员工或代理商提供培训,但我们不能保证他们每个人都能够严格遵守指导或,在指南未涵盖的情况下,可以对DOS和DO进行良好的判断。我们的员工违反这些反腐败法的任何行为,甚至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指控,都可能导致调查和/或执法行动,这可能会扰乱我们的运营,涉及重大的管理干扰,并导致大量成本和费用,包括律师费。如果发现我们或代表我们行事的员工或代理商从事违反这些法律法规的行为,我们可能会遭受严厉的罚款和处罚,利润损失,对未来行为的禁令,证券诉讼,交易禁令政府业务,以及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后果。此外,如果我们成为与实际或潜在违反反腐败和反贿赂法律法规有关的任何负面宣传的对象,我们的品牌和声誉,销售活动或股价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与我们的行业和业务有关的一般风险
如果我们未能建立广泛的正面品牌知名度,或者对我们,我们的服务和运营,我们的管理层和我们的业务合作伙伴的负面宣传损害了我们的声誉,则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损害。
我们相信,发展和保持对我们品牌的广泛了解对于广泛采用我们的产品和吸引新客户至关重要。如果我们未能成功地推广和维护我们的品牌,或者为此付出了大量费用,我们可能无法吸引或留住必要的客户,以使我们的品牌建设工作获得足够的回报,或实现广泛的品牌知名度,这对于广泛的客户采用我们的产品至关重要
媒体或其他方对我们公司的任何恶意或负面指控,包括但不限于我们的管理,业务,遵守法律,财务状况或前景,无论是否有功,都可能严重损害我们的声誉并损害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此外,对我们的合作伙伴,外包服务提供商或其他交易对手的负面宣传,例如对他们的贷款催收做法的负面宣传,以及他们未能充分保护借款人和投资者的信息,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或以其他方式达到要求的质量和服务标准可能会损害我们的声誉。如果发生上述任何情况,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无法与竞争对手成功竞争,我们可能无法增加或维持我们的收入或实现并维持盈利能力。
尽管中国医疗保健大数据市场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但它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并且预计将越来越激烈。我们目前在中国数字医疗服务行业面临着与各种传统IT公司的竞争,这些公司拥有医疗保健服务,传统CRO,医疗保健咨询公司和医疗保健大数据解决方案专家,这些公司在我们所针对的特定市场中提供解决方案。与我们相比,我们的竞争对手可能拥有更长的运营历史,更高的品牌知名度,更好的供应商关系,更大的用户群或更多的财务,技术或营销资源。结果,我们的竞争对手可能比我们能够更快,更有效地应对新的或不断变化的机会,技术,标准或用户要求,并且可能有能力发起或承受重大的监管变化和行业发展。来自竞争对手的竞争也可能导致持续的价格压力,这可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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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我们某些产品或服务线的价格下跌,进而可能对我们的盈利能力和市场份额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可能会出现比我们拥有更大市场份额,更大用户群,更广泛采用的专有技术,更强的营销专业知识,更大的财务资源和更大的销售队伍的新竞争对手或联盟,这可能使我们处于竞争劣势。鉴于这些因素,即使我们的服务比竞争对手的服务更有效,当前或潜在的用户也可能会接受竞争性服务来代替我们的服务。如果我们无法在数字医疗服务市场上成功竞争,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不能保证我们的新业务计划将成功实施或产生可持续的收入或利润。
我们将继续执行许多增长计划,战略和运营计划,旨在使我们的业务多元化,并释放我们在医疗保健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领先地位的货币化潜力。例如,在研究和商业场景中领导现实世界的研究服务时,我们推出了多种产品,包括现实世界的研究服务,数据洞察力和临床试验匹配。此外,我们正在开发创新的解决方案,以向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例如电子药物,数字疗法,AI诊断和患者管理计划。我们还为商业医疗保险行业提供技术解决方案,旨在通过开发创新的保险产品,为患者提供基于价值的服务,从而实现更快,更准确的保险承保并加快索赔处理。
这些业务计划仍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尚未成为我们的主要收入来源。我们无法向您保证,这些业务计划中的任何一项都将获得广泛的市场认可,增加我们潜在市场的渗透率或产生收入或利润。如果我们的努力未能提高我们的货币化能力,我们可能无法维持或增加我们的收入或收回任何相关成本,并且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未能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我们可能会承担大量成本或责任,并可能损害我们的声誉。
我们与客户签订合同,以提供广泛的解决方案,在医疗保健管理,临床研究,真实世界证据研究,数据挖掘和分析以及临床试验患者招募等领域为他们提供帮助。此类服务很复杂,并受合同要求的约束,我们方面的任何错误或未能按照合同规范执行都可能导致我们的客户起诉我们违反合同以及其他严重后果。例如,如果在我们执行自然语言处理时,以自然语言翻译的自由形式的医疗信息不准确,则可能会损害医生的临床研究以及基于此类数据的其他解决方案,或者,如果我们的数据处理导致个人医疗信息泄露或以其他方式不遵守监管标准,无论是否出于疏忽,我们都可能面临严重的行政行为,索赔和责任。例如,当我们为生命科学公司和其他客户进行数据分析时,不遵守合同规范可能会导致我们的客户起诉我们违反合同,取消向监管机构提交数据的资格或不准确的市场预测。任何此类错误或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和标准履行职责可能会损害我们的声誉和业务,导致行政行为或沉重的民事和合同责任,并可能阻止潜在客户。
无法有效管理我们的增长可能会增加我们的支出,减少我们的收入并阻止我们实施业务战略。
我们一直在经历一段增长时期。为了有效地管理我们预期的未来增长,我们必须继续维持并可能需要增强我们的信息技术基础架构,财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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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系统,控制和管理地理位置不同的地区的扩展业务。还要吸引、培养和留住一大批合格的销售与市场营销人员、专业服务人员、软件工程师、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无法有效管理我们的快速增长可能导致我们对技术和运营的过度投资或投资不足,可能导致我们的基础架构,系统或控制薄弱,可能导致运营错误,损失,生产力损失或商机,并可能导致员工流失和剩余员工的生产率下降。我们的增长可能需要大量的资本支出,并可能将财务资源从其他项目中转移出来,例如开发新服务。如果我们的管理层无法有效地管理我们的增长,我们的支出可能会超出预期,我们的收入可能会下降或增长速度可能会慢于预期,并且我们可能无法实施我们的业务战略。
过去和将来对互补资产,技术和业务的投资和收购可能会失败,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已经投资或收购,并且将来可能会投资或收购我们认为与现有业务互补的资产,技术和业务。例如,在过去的几年中,我们收购了许多第三方患者护理中心,这些中心已整合到我们全国的患者护理中心网络中。但是,我们的投资或收购可能无法产生我们预期的结果。此外,投资和收购可能导致大量现金的使用,股本证券的潜在摊薄发行,与无形资产相关的大量摊销费用以及所收购业务的潜在未知负债的敞口。此外,如果此类商誉或无形资产减值,我们可能需要在我们的经营成果中记录大量费用。此类投资和收购也可能需要我们的管理团队投入大量精力。此外,确定和完成投资和收购以及将所收购的业务整合到我们的业务中的成本可能很高,并且所收购业务的整合可能会破坏我们现有的业务运营。我们可能还必须获得相关中国政府机构的投资和收购批准,并遵守任何适用的中国规章制度,这可能成本高昂。如果我们的投资和收购不成功,我们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高级管理层和关键员工的持续协作努力对我们的成功至关重要,如果我们失去他们的服务,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损害。
我们的成功取决于我们的高级管理层,尤其是我们的执行官,包括我们的创始人张天泽先生的持续合作努力。但是,如果我们的一名或多名高管或其他关键人员无法或不愿意继续为我们提供服务,则我们可能无法轻松或根本无法找到合适的替代者。管理层和关键人员的竞争非常激烈,合格候选人的数量有限。将来,我们可能无法保留高管或关键人员的服务,也无法吸引和留住经验丰富的高管或关键人员。如果我们的任何执行官或主要员工加入竞争对手或形成竞争业务,我们可能会失去关键的商业秘密,技术诀窍,广告商和其他宝贵资源。我们的每位执行官和主要员工均已与我们签订了雇佣协议,其中包含不竞争条款。但是,我们无法向您保证他们将遵守雇佣协议,或者我们执行这些协议的努力将足以保护我们的利益。
如果我们无法招募,培训和留住合格的人员,或者我们未能以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这样做,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快速增长还要求我们雇用和留住能够适应动态,竞争和具有挑战性的商业环境并能够帮助我们发展在线和离线能力的广泛人才。随着我们扩展业务和运营,我们将需要继续吸引和留住各级经验丰富且有能力的人员。中国医疗保健行业的人才竞争非常激烈,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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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需要提供更具吸引力的薪酬和其他福利方案,包括股份补偿,以吸引和留住他们。即使我们提供更高的薪酬和其他福利,也不能保证这些人会选择加入或继续为我们工作。任何未能吸引,留住或激励经验丰富且有能力的人员的行为都可能严重破坏我们的业务和增长。
我们在业务的不同方面依赖第三方供应商和服务提供商。如果这些供应商和服务供应商不能再以商业上合理的条件向我们提供令人满意的产品或服务,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在业务的不同方面依赖第三方。选择,管理和监督这些第三方供应商和服务提供商需要大量资源和专业知识。这些第三方表现不佳,包括未能根据适用的法律和法规要求,我们的合同条款或其他低于标准的条款提供服务或产品,可能会对我们的癌症治疗选择测试的质量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并损害我们的声誉。
此外,我们与第三方供应商和服务提供商达成的服务或采购协议通常不是排他性的。如果这些第三方不继续保持或扩大与我们的合作,我们将被要求寻找这些第三方材料或服务提供商的新替代品,这可能会扰乱我们的运营并对我们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云服务提供商和信息技术系统服务中断的损害,或者由于我们未能及时有效地扩展和适应现有技术和基础架构而受到损害。
由于多种因素,我们将来可能会遇到服务中断,中断和其他性能问题,包括基础架构更改,人或软件错误,硬件故障,计算机病毒,欺诈和安全攻击。尽管我们已经制定了灾难恢复计划,但在系统故障的情况下,它们可能无法充分保护我们。我们系统或技术基础架构的任何中断或故障都可能阻碍我们提供解决方案和服务的能力以及我们业务的日常管理,并可能导致专有,机密或其他数据的腐败,丢失或未经授权的披露,反过来,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声誉和业务,引起索赔和责任,并阻止潜在客户。
未能按照中国法规的要求向各种政府赞助的员工福利计划提供足够的供款可能会使我们受到处罚。
在中国经营的公司必须参加各种政府赞助的员工福利计划,包括某些社会保险,住房基金和其他以福利为导向的付款义务,在主管部门完成相关注册并以自己的名义向计划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包括员工的奖金和津贴,但不得超过当地政府不时在我们员工所在地点指定的最高金额。鉴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中国地方政府没有始终如一地执行员工福利计划的要求。
由于我们在中国的一些子公司没有员工或员工人数很少,因此我们尚未完成相关的员工福利计划注册,并且根据中国法律,我们为某些员工支付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基金供款可能不足。我们还委托第三方机构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地方当局可能会因我们的违规行为而向我们收取滞纳金,罚款或其他行政措施。如果地方当局确定我们未能完成相关的员工福利计划注册并未按照中国相关法规的要求为任何员工福利做出足够的贡献,则我们可能会因未完成此类注册和薪酬过低而面临滞纳金或罚款员工福利。此外,我们对这些负债的准备金可能不足。因此,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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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授予并可能继续授予股票激励措施,这可能导致股份补偿费用增加并对我们的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已于2015年通过了购股权计划或2015年全球购股权计划,并于2021年通过了另一项购股权计划或2021年全球购股权计划,这些计划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生效,以向员工提供额外的激励,董事和顾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根据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可能发行的最大股份总数为37,228,446股,根据2021年全球股份计划授权发行30,000,000股普通股。我们认为,授予股份补偿对于我们吸引和留住关键人员和员工的能力至关重要,并且我们将来将继续向员工授予股份补偿。结果,我们与股份补偿相关的费用可能会增加,这可能会对我们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无法阻止未经授权使用我们的知识产权,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和竞争地位。
我们依靠版权,商标,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法,商业秘密保护以及与员工和第三方的保密和发明转让协议以及其他措施的组合来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我们一直在丰富我们的知识产权产品组合。但是,不能保证我们的任何未决专利,商标,软件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申请都会发布或注册。我们已经获得或将来可能获得的任何知识产权可能不足以为我们提供竞争优势,并且可能受到挑战,无效,规避,侵犯或盗用。
尽管我们努力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但未经授权的各方仍可能试图复制或以其他方式获取和使用我们受版权保护的内容和其他知识产权。监控对我们知识产权的侵权或其他未经授权的使用是困难且昂贵的,并且这种监控可能无效。我们可能会不时诉诸法院或行政诉讼来执行我们的知识产权,这可能会导致大量成本和资源转移。从历史上看,与美国等其他发达地区相比,中国对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较少,因此,像我们这样在中国运营的公司面临更大的知识产权盗版风险。
我们可能会受到知识产权侵权索赔或其他指控,这可能导致支付巨额损害赔偿,罚款和罚款,并从我们的系统中删除数据或技术。
我们的内部程序和许可惯例可能无法有效地完全防止未经授权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材料或我们侵犯第三方的其他权利。在与互联网相关的行业中,尤其是在中国,知识产权的有效性,可执行性和保护范围尚不确定,并且仍在发展。随着我们面临日益激烈的竞争,并且随着诉讼在中国成为解决纠纷的更常见方式,我们面临更高的成为知识产权侵权索赔主体的风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的5个注册商标受到无效指控,1个商标申请受到第三方的反对。此外,在我们的快行坊(快行坊)平台上发布的部分文章尚未获得其作者的授权,因此可能会遭受版权侵权的风险。由于注册商标和商标申请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并不重要,并且就我们的快行坊(快行坊)平台中的文章而言,由此产生的收入很小,因此部分减轻了不利影响,我们正在将这些文章从平台上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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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面临与自然灾害,健康流行病,民事和社会破坏以及其他暴发有关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严重破坏我们的运营。特别是,中国和全球范围内的COVID-19爆发已经并可能继续对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最近的COVID-19爆发给全球和整个行业带来了独特的挑战,包括对我们业务的挑战。2020年初,COVID-19爆发导致中国各地生命科学公司的许多公司办公室,医院和研究实验室暂时关闭。大多数大城市的人口或多或少地被封锁了。我们的员工无法长时间前往我们的办公室,这对我们的运营效率产生了负面影响。我们的临床试验匹配业务也受到不利影响,因为在COVID-19大流行期间,临床试验的患者招募受到了严重限制。此外,中国各地的正常经济生活也受到严重影响。在此期间,客户对我们的数据解决方案和服务的需求下降。
尽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中国境内的许多行动限制已放宽,但该疾病的未来进展以及世界各国(包括中国)是否会受到随后COVID浪潮的打击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19感染。放宽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限制可能会导致出现新的情况,从而可能导致重新施加限制。如果COVID-19状况没有实质性恢复,或者在中国或全球范围内进一步恶化,我们提供有效服务和解决方案(尤其是内部服务)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我们通常需要多次医院就诊的肿瘤临床试验的临床试验匹配服务受到锁定措施的负面影响,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7,660万元减少14.9%至2020年的人民币6,510万元。我们的整体业务运营在很大程度上未受到COVID-19大流行的影响。由于COVID-19大流行对线下营销活动的影响,我们的销售和营销费用从2019年的人民币1.376亿元减少9.6%至2020年的人民币1.244亿元。我们的一般和行政支出从2019年的人民币1.543亿元减少18.6%至2020年的人民币1.256亿元,这主要是由于考虑到COVID-19大流行,政府减免了社会保险。尽管我们的业务运营已在2021年第一季度从COVID-19大流行中完全恢复,但由于COVID-19大流行的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业务将来不会受到进一步影响。
除了COVID-19的影响外,自然灾害,其他健康流行病或影响中国的其他公共安全问题也可能对我们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自然灾害可能会导致服务器中断,故障,系统故障,技术平台故障或互联网故障,这可能导致数据丢失或损坏或软件或硬件故障,并对我们运营平台和提供服务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和解决方案。如果我们的员工受到健康流行病的影响,我们的业务也可能受到不利影响。此外,我们的经营成果可能是
与中国医疗保健行业相关的不利消息,丑闻或其他事件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由于我们经营的行业是新行业,而这些行业的监管框架也在不断发展,因此有关这些行业的负面宣传可能会不时出现。无论我们是否从事任何不当活动,对我们通常经营的行业的负面宣传也可能对我们的声誉产生负面影响。
令人对中国或世界各地普通医疗保健行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或安全性产生疑问的事件已经并可能继续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即使此类事件与我们,我们的管理层,我们的员工,我们的品牌合作伙伴或我们的平台无关,此类事件也可能不仅损害所涉各方的声誉,还可能损害整个医疗保健行业的声誉。如果这些负面事件削弱了消费者对医疗保健相关产品和服务的信任,则消费者对医疗保健相关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也可能会减少,尤其是来自个人消费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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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健康和保健市场的消费者。此类负面宣传以及由此导致的对我们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减少,可能会对我们的声誉和业务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在研究与开发上进行了大量投资,并且我们可能无法收回所进行的投资,这反过来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的成功部分取决于我们不断增强核心能力和解决方案的能力。如果我们无法以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应对快速的技术变化并开发满足客户需求的新功能和功能,我们的解决方案和其他服务可能会变得不那么适销对路,竞争力下降,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已经并将继续投资于我们认为对我们的业务有帮助的研究与开发,例如AI和大数据技术。尽管对研究与开发的投资对我们的成功至关重要,但它们可能无法产生预期的结果。在投入大量时间和财力之后,我们可能会遇到可能延迟或阻碍发展的困难。即使研究与开发项目成功地带来了新的核心能力或解决方案,它们在商业发布之前也可能需要很长的测试时间,并且我们向市场提供的最终解决方案可能不会受到客户的好评,也不会产生足够的收入来支付所发生的费用。
如果我们未能开发和维护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系统,我们可能无法准确报告我们的财务业绩或防止欺诈,并且投资者的信心和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或第404条要求我们建立并维持对财务报告和披露控制及程序的内部控制。有效的内部控制环境对于使我们能够产生可靠的财务报告是必要的,并且是我们防止和发现财务报告错误和欺诈行为的努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发行完成后,我们将成为受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约束的上市公司。404节要求我们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年的年度报告开始,在20-F表的年度报告中包含管理层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报告。此外,一旦我们不再是《JOBS法》所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必须证明并报告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此外,在我们成为上市公司之后,在可预见的将来,我们的报告义务可能会对我们的管理,运营和财务资源及系统造成重大压力。我们可能无法及时完成评估测试和任何必要的补救措施。
在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过程中,我们和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发现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根据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的说法,“重大缺陷”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或缺陷的组合,因此,有合理的可能性不会及时防止或发现公司年度或中期合并财务报表的重大错误陈述。已发现的重大缺陷与缺乏足够的财务报告和会计人员有关,这些人员缺乏对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SEC报告要求的适当了解,无法正式制定,设计,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SEC设定的财务报告要求,实施和运营对财务报告流程的关键控制,以解决复杂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会计问题和相关披露。我们正在执行一些措施,以解决物质上的弱点。请参阅“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但是,我们无法向您保证这些措施可能会完全解决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中的重大缺陷和不足,或者我们可能会得出结论认为它们已得到充分纠正。
在记录和测试我们的内部控制程序的过程中,为了满足404节的要求,我们或我们的审计师可能会发现我们对内部控制的其他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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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视为重大缺陷并使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无效的财务报告。此外,如果我们无法维持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因为这些准则会不时进行修改,补充或修正,我们可能无法持续得出结论,根据404节的规定,我们对财务报告拥有有效的内部控制。如果我们无法实现并维持有效的内部控制环境,我们可能会在财务报表中遭受重大错报,并且无法履行报告义务,这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对我们报告的财务信息失去信心。这反过来可能会限制我们进入资本市场的机会,损害我们的经营成果,并导致ADS交易价格下跌。此外,对财务报告的无效内部控制可能使我们面临欺诈或滥用公司资产的风险增加,并使我们可能从我们上市的证券交易所退市,受到监管调查以及民事或刑事制裁。我们也可能需要重述以前期间的财务报表。
我们可能会受到诉讼和监管调查以及诉讼,并且可能并不总是能够成功地针对此类索赔或诉讼为自己辩护。
我们的业务运营会带来重大的诉讼和监管风险,包括与医疗纠纷,欺诈和不当行为,员工劳资纠纷,销售和客户服务以及控制程序缺陷有关的诉讼和其他法律诉讼的风险,以及保护我们的用户和业务合作伙伴的个人和机密信息等。在我们的日常业务过程中,我们可能会受到索赔和诉讼。我们也可能会受到相关监管机构和其他政府机构的询问,检查,调查和诉讼。对我们提起的诉讼可能会导致和解,禁令,罚款,处罚或其他对我们不利的结果,从而可能损害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声誉。即使我们成功地防御了这些行动,这种防御的成本也可能对我们很重要。针对我们的重大判决或监管行动,或针对我们的董事,高级职员或雇员的诉讼中的不利裁决导致我们业务的重大中断,将对我们的流动性,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和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商业保险范围有限,这可能使我们面临巨大的成本和业务中断。
中国的保险公司目前不像较发达经济体的保险公司那样提供广泛的保险产品。我们没有任何商业责任或中断保险来覆盖我们的运营。特别是,我们目前不维护业务中断保险或关键人物保险。为这些风险提供保险的成本很高,并且很难以商业上合理的条件获得此类保险。任何未保险的事件都可能破坏我们的业务运营,使我们承担责任,要求我们承担大量成本并转移我们的资源,这可能会对我们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如果未能续签我们当前的租赁或为我们的设施找到理想的替代方案,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为患者护理中心租赁物业。在当前期限届满后,我们可能无法以商业上合理的条件或根本无法成功延长或续签此类租赁,因此可能被迫搬迁我们受影响的业务。这可能会扰乱我们的运营并导致大量的搬迁费用,从而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此外,我们与其他企业竞争某些位置或理想规模的场所。因此,即使我们可以延长或续签租赁,由于对租赁物业的需求很高,租金支付也可能会大大增加。此外,随着我们的业务持续增长,我们可能无法为我们的设施找到理想的替代地点,而无法搬迁受影响的业务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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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某些租赁物业的使用可能会受到第三方或政府机构的挑战,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业务运营中断。
我们租赁物业的一些出租人未向我们提供其财产所有权证书或任何其他证明其有权将这些财产租赁给我们的文件。如果我们的出租人不是物业的所有者,并且未获得所有者或其出租人的同意,则我们的租赁可能无效。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我们可能必须与所有者或有权租赁物业的各方重新协商租赁,并且新租赁的条款可能对我们不利。如果我们的一个子公司未经出租人事先书面同意将其转租给另一个子公司,则出租人可能会要求我们赔偿损失。此外,我们的一名出租人已提出破产申请,在法院接受破产申请时属于出租人的所有财产,直到破产程序终止为止,均为“债务人的财产”,应由破产管理人根据中国法律进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破产管理人有权撤销或继续履行在接受破产申请之前已订立但债务人和另一方均未完成的合同。如果破产管理人决定终止与出租人的租赁,我们可能无法继续使用该前提。此外,我们在租赁物业中的大部分租赁权益尚未按照中国法律的要求在相关中国政府机构注册,如果我们在收到相关中国政府的任何通知后仍未采取补救措施,这可能使我们面临潜在的罚款当局。此外,如果我们的租赁物业的实际用途与土地使用权证书上注册的用途不一致,或者我们的租赁物业位于分配的土地上,主管当局可能会要求出租人退还土地并对出租人处以罚款。出租人,或没收财产租赁的收益,并在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未交出该收入的情况下(如适用)对出租人处以罚款。我们不能保证我们不会作为财产的承租人受到上述罚款,并且相关的租赁协议可能被视为违反法律,因此无效。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尚不了解政府当局,财产所有者或任何其他第三方就我们在此类财产中的租赁权益或使用正在考虑或发起的任何重大索赔或诉讼。但是,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对此类租赁物业的使用不会受到质疑。如果我们对物业的使用受到成功挑战,我们可能会受到罚款并被迫搬迁受影响的运营。此外,我们可能会与财产所有者或第三方发生纠纷,否则他们对我们的租赁财产拥有权利或权益。我们无法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或根本无法以我们可以接受的条件找到合适的替代地点,或者我们不会因第三方对我们使用此类服务的挑战而承担重大责任属性。因此,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与我们的公司结构有关的风险
如果中国政府发现建立我们在中国运营某些业务的结构的协议不符合与相关行业有关的中国法规,或者如果这些法规或对现有法规的解释将来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或被迫放弃我们在这些业务中的利益。
电信业务的外国所有权受现行中国法律法规的限制。例如,通常不允许外国投资者拥有信息服务提供商或其他增值电信服务提供商(电子商务,国内会议,存储转发,和呼叫中心服务),并且在中国的增值电信服务提供商中的主要外国投资者必须具有在海外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的经验,并保持良好的记录。
因此,我们的任何子公司都没有资格提供信息服务或其他增值电信服务,而外资公司被限制在中国开展这些服务。为了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我们只能通过我们在中国的VIE进行此类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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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开曼群岛公司,LinkDoc Information(“WFOE”)是我们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我们已通过LinkDoc Information分别与我们的VIE及其股东签订了一系列合同安排,这使我们能够(i)有效控制我们的VIE,(ii)获得VIE的几乎所有经济利益,(iii)作为质押人对我们VIE的股权拥有质押权;(iv)拥有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购买我们VIE的全部或部分股权的独家选择权。由于这些合同安排,我们控制了VIE并成为其主要受益人,因此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合并了其财务业绩。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见“公司历史和结构”。
我们认为,我们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符合当前适用的中国法律和法规。但是,由于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包括《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条例》或《并购规则》,《电信条例》以及与电信行业有关的监管措施,不能保证中国政府(例如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商务部或商务部)或其他当局会同意我们的公司结构或上述任何合同安排遵守中国许可,注册或其他法规要求,现有政策或将来可能采用的要求或政策。有关这些合同安排有效性的中国法律法规尚不确定,相关政府机构在解释这些法律法规时拥有广泛的酌处权。
如果我们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被任何政府机构全部或部分视为非法,则我们可能会失去对合并的VIE的控制,并必须修改此类结构以符合监管要求。但是,不能保证我们能够在不对我们的业务造成重大破坏的情况下实现这一目标。此外,如果发现我们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违反了任何现有或未来的中国法律或法规,则相关监管机构将在处理此类违规行为时拥有广泛的酌处权,包括但不限于:
| • | 吊销该等实体的营业执照和/或经营许可证; |
| • | 对我们处以罚款; |
| • | 没收他们认为通过非法经营获得的我们的任何收入; |
| • | 终止或对我们的VIE的运营施加限制或苛刻条件; |
| • | 限制我们收取收入的权利; |
| • | 关闭我们的服务器或阻止我们的应用程序或网站; |
| • | 限制或禁止我们将海外发行的收益用于为中国合并的VIE的业务和运营提供资金; |
| • | 要求我们重组所有权结构或运营;要么 |
| • | 采取其他可能损害我们业务的监管或执法行动。 |
任何这些事件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运营造成重大干扰,并严重损害我们的声誉,进而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如果这些事件中的任何一个导致我们无法指导VIE在中国的活动,而这些活动对其经济表现的影响最大,和/或我们未能从VIE获得经济利益和剩余回报,并且我们无法以令人满意的方式重组我们的所有权结构和运营,我们可能无法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将VIE的财务业绩合并到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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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依靠与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来使用或以其他方式受益于我们将来可能需要的某些许可和批准,这些许可和批准在提供运营控制方面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
我们已经并希望继续依靠与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来开展我们在中国的部分业务。但是,在为我们提供对VIE的控制权方面,这些合同安排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例如,我们的VIE及其股东可能会违反与我们的合同安排,其中包括未能以可接受的方式进行VIE的运营或采取其他损害我们利益的行动。
如果我们在中国拥有VIE的直接所有权,我们将能够行使作为股东的权利来对VIE董事会进行变更,而这反过来又可以在遵守任何适用的信托义务的前提下,在管理层和运营级别。但是,根据当前的合同安排,我们依靠VIE及其股东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来控制我们的VIE。如果与这些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仍未解决,我们将不得不通过中国法律的运作以及仲裁,诉讼和其他法律程序来执行我们在这些合同下的权利,因此将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受到不确定性的影响。请参阅“—我们的VIE或其股东未能履行我们与他们的合同安排下的义务将对我们的部分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VIE或其股东未能履行与他们的合同安排下的义务将对我们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的VIE或其股东未能履行合同安排下的各自义务,我们可能必须承担大量费用并花费额外资源来执行此类安排。我们可能还必须依靠中国法律规定的法律补救措施,包括寻求特定的履行或禁令救济以及合同补救措施,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根据中国法律这些补救措施将是足够或有效的。例如,如果我们的VIE股东在我们根据这些合同安排行使购买期权时拒绝将其在VIE中的股权转让给我们或我们的指定人,或者他们以其他方式对我们采取恶意行为,然后我们可能不得不采取法律行动来迫使他们履行合同义务。
我们合同安排下的所有协议均受中国法律管辖,并规定在中国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因此,这些合同将根据中国法律进行解释,任何争议将根据中国法律程序解决。因此,中国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我们执行这些合同安排的能力。请参阅“-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中国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可能对我们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关于如何根据中国法律解释或执行合并可变利益实体中的合同安排,很少有先例,也很少有正式指导。如果有必要采取法律行动,则此类仲裁的最终结果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此外,根据中国法律,仲裁员的裁决是终局的,当事人不能在法院对仲裁结果提出上诉,并且如果败诉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执行仲裁裁决,胜诉方只能通过仲裁裁决承认程序在中国法院执行仲裁裁决,这将需要额外的费用和延误。如果我们无法执行这些合同安排,或者如果我们在执行这些合同安排的过程中遇到重大延误或其他障碍,我们可能无法对我们的VIE施加有效控制,并且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
VIE的股东可能与我们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这可能对我们的部分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VIE的股东可能与我们存在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这些股东可能违反或导致我们的VIE违反或拒绝续签我们与之达成的现有合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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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和我们的VIE,这将对我们有效控制VIE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例如,股东可能会导致我们与VIE的协议以不利于我们的方式执行,其中包括未能及时向我们汇出根据合同安排应支付的款项。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当发生利益冲突时,任何或所有这些股东都将为我们公司的最大利益行事,或者此类冲突将得到我们的解决。
目前,我们没有任何安排来解决这些股东与我们公司之间的潜在利益冲突,但在股东违反合同安排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援引与VIE股东的股权质押协议项下的权利来执行股权质押。对于兼任我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我们依靠他们遵守开曼群岛法律,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信托义务,要求他们真诚行事,并以他们认为是公司最大利益的方式行事,而不是利用其职位谋取私利。我们VIE的股东已签署了投票权代理协议,以任命我们的一个WFOE或我们的一个WFOE指定的人代表他们投票并行使我们VIE股东的投票权。如果我们无法解决我们与VIE股东之间的任何利益冲突或纠纷,我们将不得不依靠法律程序,这可能会导致我们部分业务中断,并使我们对任何此类法律程序的结果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VIE的股东可能与第三方发生个人纠纷或其他事件,这些事件可能会对他们各自在VIE中的股权以及我们与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产生不利影响。例如,如果我们VIE的任何股东与其配偶离婚,则配偶可以声称该股东持有的VIE的股权是其社区财产的一部分,应在该股东和配偶之间分配。如果该索赔得到法院的支持,则股东的配偶或不受我们合同安排义务约束的另一第三方可以获得相关的股权,这可能导致我们失去对VIE的有效控制。同样,如果我们VIE的任何股权被当前合同安排不具有约束力的第三方继承,我们可能会失去对VIE的控制权,或者不得不通过产生不可预测的成本来维持这种控制权,这可能会对我们的部分业务和运营造成重大破坏,并损害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与VIE签订的合同安排可能会受到中国税务机关的审查。发现我们欠额外税款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您的投资价值产生负面影响。
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关联方之间的安排和交易可能会受到中国税务机关的审计或质疑。如果中国税务机关确定与我们的VIE有关的合同安排未按公平原则订立,从而导致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不允许减税,我们可能会面临重大不利的税收后果,规章制度,并以转让定价调整的形式调整我们VIE的收入。转让定价调整可能(其中包括)导致我们的VIE记录的用于中国税收目的的费用扣除额减少,这反过来可能会增加其应纳税额,而不会减少我们中国子公司的税收支出。此外,中国税务机关可能会根据适用法规对我们的VIE征收调整后但未缴纳的税款的滞纳金和其他行政制裁。如果我们的VIE的税项负债增加或需要支付滞纳金和其他罚款,我们的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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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的VIE破产或受到解散或清算程序的约束,我们可能会失去使用VIE持有的对我们的业务运营具有实质性或补充性的资产并从中受益的能力。
作为我们与VIE的合同安排的一部分,该实体将来可能会持有某些对我们的业务运营至关重要或补充的资产。如果我们的VIE破产,其全部或部分资产受到债权人的留置权或权利的约束,我们可能无法继续我们目前通过合同安排进行的部分或全部业务活动,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合同安排,未经我们事先同意,我们的VIE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转让,抵押或处置其资产或业务中的合法或实益权益。如果我们的VIE经历自愿或非自愿清算程序,无关的债权人可能会对部分或全部这些资产主张权利,从而阻碍我们经营部分业务的能力,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关于新颁布的《外国投资法》的解释和实施以及它如何影响我们当前公司结构,公司治理和运营的可行性,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我们通过VIE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增值电信服务受商务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中规定的外商投资限制,或国家发改委,自2020年7月起生效。
2019年3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了《外商投资法》或《外商投资法》(2019年),该法于2020年1月1日生效,并取代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商独资企业法》成为外国在中国投资的法律基础。由于这是一个相对较新的概念,其解释和执行方面仍然存在不确定性。例如,根据《外国投资法》(2019年),“外国投资”是指外国个人,企业或其他实体在中国直接或间接进行的投资活动。尽管它没有明确将合同安排归类为外国投资的一种形式,但不能保证通过合同安排进行的外国投资将来不会被解释为一种间接的外国投资活动。此外,外国投资的定义还包含一项包罗万象的规定,其中包括外国投资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的方式进行的投资。因此,未来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颁布的规定仍有余地将合同安排作为外国投资的一种形式。在任何一种情况下,都不确定我们的合同安排是否会被视为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对外国投资的市场准入要求。如果根据未来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的规定采取进一步行动,我们是否能够完成此类行动可能会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否则可能会对我们当前的公司结构,公司治理和运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执行我们与VIE股东之间的股权质押协议的能力可能会受到中国法律法规的限制。
根据与我们的VIE有关的股权质押协议,我们的VIE股东将其在VIE中的股权质押给了我们的WFOE,以确保我们的VIE及其股东履行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独家购买下的义务和债务期权协议,投票权代理协议和股权质押协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已根据合同安排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SAMR的相关地方分支机构注册了股权质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债务人未能在到期时偿还其债务时,质押人可以选择与质押人订立协议以获得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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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或从拍卖或出售已抵押股权的收益中寻求付款。如果我们的VIE未能履行《股权质押协议》下的质押所担保的义务,则在协议违约的情况下,一种补救措施是要求质押人出售我们VIE的股权(如适用),拍卖或私人出售,并将所得款项扣除相关税费后汇给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此类拍卖或私人出售可能不会导致我们收到VIE股权的全部价值。我们认为不太可能进行公开拍卖程序,因为如果发生违约,我们首选的方法是要求作为独家购买期权协议一方的WFOE指定另一名中国个人或实体收购该VIE的股权,并根据独家购买期权协议替换现有股东。
此外,在SAMR当地分支机构根据股权质押协议对股权进行质押的登记表中,应将质押给我们的外商独资企业的已登记股权的金额指定为固定数字。与我们VIE股东的股权质押协议规定,根据相关合同安排,质押的股权构成我们VIE任何及所有债务,义务和负债的持续担保,因此,已登记的股权数额有可能无法涵盖整个附担保债务。但是,不能保证中国法院不会采取以下立场:股权质押登记表上列出的金额代表已注册和完善的抵押品的全部金额。如果是这种情况,则中国法院可以将股权质押协议中应担保的债务超过股权质押登记表上列出的金额确定为无担保债务,这在债权人中处于最后的优先权,而且通常根本不需要偿还。尽管我们的VIE授予我们的WFOE期权以根据独家购买期权协议购买VIE资产,但我们没有协议为我们或我们的WFOE的利益抵押VIE及其子公司的资产。
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
中国或全球经济的严重或长期低迷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全球宏观经济环境面临挑战,包括欧元区自2014年以来的经济放缓,英国于2020年1月31日退出欧盟的潜在影响,以及随着COVID-19爆发在2020年继续演变为全球健康危机而对全球经济和金融市场的不利影响。自2012年以来,中国经济的增长与上一个十年相比有所放缓,并且这种趋势可能会继续。世界上一些主要经济体(包括美国和中国)的中央银行和金融当局采取的扩张性货币和财政政策的长期影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人们一直担心中东、欧洲和非洲的动荡和恐怖威胁,以及乌克兰、叙利亚和朝鲜的冲突。人们还对中国与其他亚洲国家之间的关系表示担忧,这可能导致或加剧与领土争端有关的潜在冲突,以及美国与中国之间的贸易争端。美中之间持续的贸易紧张局势不仅可能对两国的经济,而且可能对整个全球经济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目前尚不清楚这些挑战和不确定性是否会得到遏制或解决,以及它们可能对全球政治和经济状况产生什么长期影响。
中国的经济状况对全球经济状况,国内经济和政治政策的变化以及中国的预期或可感知的整体经济增长率敏感。尽管中国经济在过去几十年中显著增长,但无论是在地理上还是在经济的各个部门之间,增长都是不均衡的,并且近年来增长速度一直在放缓。尽管中国经济增长保持相对稳定,但中国经济增长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大幅下降。全球或中国经济的任何严重或长期放缓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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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政治或社会状况或政府政策的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基本上所有的资产和业务都位于中国。因此,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前景可能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中国总体政治,经济和社会状况的影响。中国经济在政府参与程度、发展水平、增长速度、外汇管制和资源配置等方面与大多数发达国家经济存在较大差异。尽管中国政府已采取措施,强调利用市场力量进行经济改革,减少生产性资产的国家所有,并建立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但中国仍有很大一部分生产性资产为政府所有。此外,中国政府通过实施产业政策,在规范产业发展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中国政府还通过分配资源,控制外币计价债务的支付,制定货币政策以及为特定行业或公司提供优惠待遇来对中国的经济增长进行重大控制。
尽管中国经济在过去几十年中经历了显著增长,但无论是在地理上还是在经济的各个部门之间,增长都是不均衡的。此外,自2012年以来,增长率一直在放缓,COVID-19对2020年中国和全球经济的影响可能很严重。特别是,中国国家统计局报告称,2020年第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比2019年同期下降6.8%。中国经济状况,中国政府政策或中国法律法规的任何不利变化都可能对中国的整体经济增长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类发展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对我们服务的需求减少,并对我们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利影响。中国政府采取各种措施鼓励经济增长,引导资源配置。其中一些措施可能会使中国整体经济受益,但可能会对我们产生负面影响。例如,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政府对资本投资的控制或税收法规变更的不利影响。此外,过去中国政府采取了包括利率调整在内的某些措施来控制经济增长的步伐。这些措施可能导致中国经济活动减少,从而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中国法律,我们可能需要获得并维护运营某些业务运营的许可证和执照。
中国的电信运营商受中国电信行业主要监管机构工信部的监管并受其监管。中国其他政府机构也参与了关税政策和外国投资等领域的电信行业监管。工信部在国务院的指导下,正在起草《电信法》草案,该草案一旦通过,将成为中国电信法规的基本法规和法律基础。2000年,国务院颁布了一套《电信条例》,即《电信条例》,适用于《电信法》通过之前的过渡期。
根据最近于2019年6月修订的《中国电信业务目录》或《目录》,互联网数据中心(IDC)服务(包括“基于互联网的资源协作”(IRC)服务)的提供商必须获得IDC许可证。目录对IRC服务的定义相当广泛,包括“以共享,协作的方式”提供“数据存储,应用程序部署和其他基于Internet的服务,这些服务易于访问并易于按需修改。”我们依靠第三方云托管提供商为我们的平台提供云基础架构。该数据通常是由个人用户生成的,仅供其个人使用。我们认为不需要获得IDC许可。此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尚未收到任何警告通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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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获得IDC许可证而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任何处罚或纪律处分。然而,在《目录》下IDC和/或因诺琴蒂研究中心服务范围的解释和实施方面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向您保证,中国监管机构最终不会采取与我们意见相反的观点,或者不会以与上述我们的理解不一致的方式解释和应用目录中的要求。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我们可能会被要求获得IDC许可,如果我们无法及时或根本无法获得此类许可,我们可能会受到处罚和罚款,或者在极端情况下,没收从运营中获得的收益,甚至被要求中止需要IDC许可的运营。
与互联网行业有关的现有中国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可能的新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解释和适用,对现有和未来外国在互联网企业中的投资以及互联网企业的业务和活动的合法性产生了重大不确定性。中国,包括我们的业务。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已经获得了在中国开展业务所需的所有许可证或执照,或者将能够维持我们现有的许可证或获得新的许可证。如果中国政府认为我们在没有适当批准,执照或许可证的情况下运营,或者颁布了需要额外批准或许可证的新法律和法规,或者对我们业务的任何部分的运营施加了额外的限制,则除其他外,中国政府有权其他事情,征收罚款,没收我们的收入,吊销我们的营业执照,并要求我们终止相关业务或对业务的受影响部分施加限制。中国政府采取的任何这些行动均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中国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可能对我们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中国的法律制度是以成文法为基础的民法制度。与英美法系不同,大陆法系下的法院判决可作为参考,但先例价值有限。
1979年,中国政府开始颁布全面的经济法律法规体系。过去40年来,立法的总体效果显著加强了对在华各种形式外国投资的保护。但是,中国尚未形成完全一体化的法律体系,最近颁布的法律法规可能不足以涵盖中国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特别是,中国的法律制度以成文法为基础,先前的法院判决作为先例的价值有限。由于这些法律法规相对较新,并且中国法律体系继续快速发展,因此许多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解释可能不统一,并且这些法律,法规和规则的执行存在不确定性。这些不确定性可能会影响我们对法律要求的相关性以及我们执行合同权利或侵权索赔的能力的判断。此外,监管不确定性可能会通过不值一提或轻率的法律行动或威胁来利用,以试图从我们那里获取付款或利益。此外,中国法律制度部分基于政府政策和内部规则,其中一些政策和规则未及时发布或根本未发布,可能具有追溯效力。结果,我们可能直到违反后的某个时间才意识到我们违反了任何这些政策和规则。此外,中国的任何行政和法院程序都可能旷日持久,从而导致巨额成本以及资源和管理注意力的转移。
根据外国法律,您在执行法律程序,执行外国判决或在中国对我们或招股说明书中提及的我们的管理层提起诉讼时可能会遇到困难。
我们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我们在中国开展几乎所有业务,并且我们几乎所有资产都位于中国。此外,我们的一些高级执行官在很大一部分时间内居住在中国,并且是中国国民。因此,我们的股东可能难以向我们或中国境内的人员提供程序服务。此外,中国没有与开曼群岛和许多其他国家和地区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判决的条约。因此,承认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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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这些非中国司法管辖区中的任何法院就不受具有约束力的仲裁规定约束的任何事项作出的判决可能很困难或不可能。
在美国很常见的股东索赔,包括证券法集体诉讼和欺诈索赔,在中国通常很难从法律或实用性的角度进行。例如,在中国,获取在中国境外或与外国实体有关的股东调查或诉讼所需的信息存在重大的法律和其他障碍。尽管中国地方当局可以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证券监管机构建立监管合作机制以实施跨境监管,在缺乏相互和切实可行的合作机制的情况下,与统一州证券监管机构的此类监管合作一直效率低下。根据2020年3月生效的《中国证券法》第177条,任何海外证券监管机构均不得在中国境内直接进行调查或取证活动。因此,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同意,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向境外当事人提供与证券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另请参阅“—与美国存托凭证和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您可能会在保护自己的利益方面遇到困难,并且您通过美国法院保护自己权利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因为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以了解与投资相关的风险。将我们作为开曼群岛公司。
我们可能会依靠中国子公司支付的股本的股息和其他分配来满足我们可能有的任何现金和融资需求,并且对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我们付款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是一家开曼群岛控股公司,我们主要依靠中国子公司的股利和其他股利分配来满足我们的现金需求,包括偿还我们可能产生的任何债务。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分配股息的能力基于其可分配收益。当前的中国法规允许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仅根据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计利润(如有)向其各自的股东支付股息。此外,我们的每个中国子公司必须在每年弥补上一年度的累计亏损(如有)后,预留至少10%的税后利润,以支付法定准备金,直到该准备金达到其50%。每个注册资本。它可以根据其股东的决定,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将其税后利润的一部分分配给全权储备基金。这些准备金不能作为现金股利分配。如果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将来代表自己产生债务,则管理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其向我们支付股息或其他付款的能力。对中国子公司向其各自股东分配股息或其他付款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严重不利地限制我们的增长,进行可能对我们的业务有利的投资或收购,支付股息或以其他方式为我们的业务提供资金和开展业务的能力。
为了解决持续的资本外流和2016年第四季度人民币兑美元贬值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SAFE)在随后的几个月中实施了一系列资本管制措施,包括对在华企业汇出外币用于海外收购、股息支付和股东贷款偿还的更严格的审批程序。例如,2017年1月26日发布的《关于推进外汇管理改革,提高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查的通知》或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号通知规定,银行应,处理境内企业向境外股东汇出股息超过50,000美元的交易时,应以真实交易的本金为基础,审查该境内企业的有关董事会决议,原始纳税申报表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国政府可能会继续加强其资本控制,我们的中国子公司的股息和其他分配将来可能会受到更严格的审查。对中国子公司向我们支付股息或进行其他分配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严重不利地限制我们的增长,进行可能对我们的业务有利的投资或收购,支付股息或以其他方式为我们的业务提供资金和开展业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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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除非根据中国中央政府与非中国居民所在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之间的条约或安排减少,否则中国公司应向非中国居民企业支付的股息将适用10%的预扣税企业是税收居民。根据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税收协定,如果香港企业直接持有至少25%的中国企业,则中国企业向香港企业支付股息的预扣税率可以从10%的标准税率降低至5%。在行政指导下,香港居民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为了适用降低的预扣税率:(i)它必须是一家公司;(ii)它必须直接拥有中国居民企业所需百分比的股权和投票权;(iii)在收到股息之前的整个12个月内,它必须直接在中国居民企业中拥有该要求的百分比。非居民企业享受减征预提税,无需事先征得有关税务机关的批准。取而代之的是,非居民企业及其扣缴义务人可以通过自我评估并确认符合享受税收协定优惠的规定标准,直接适用降低的预扣税率,并在进行纳税申报时提交必要的表格和证明文件,将接受相关税务机关的税后备案审查。因此,如果我们的香港子公司满足《关于实施税收协定中股息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条件,则可以从其从中国子公司收取的股息的5%预扣税率中受益,或国家税务总局第81号通知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但是,如果相关税务机关认为我们进行的交易或安排的主要目的是享受优惠的税收待遇,则相关税务机关将来可能会调整优惠的预扣税。因此,不能保证减少的5%将适用于我们的香港子公司从中国子公司收到的股息。该预扣税将减少我们可能从中国子公司获得的股息金额。
我们控制的无形资产(包括印章和印章)的保管人或授权用户可能无法履行其责任,或盗用或滥用这些资产。
根据中国法律,公司交易的法律文件,包括协议和合同,均使用签署实体的印章或印章或由其指定并已在相关中国市场监管机构注册并备案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执行。
为了确保使用我们的印章和印章,我们建立了使用这些印章和印章的内部控制程序和规则。在打算使用印章和印章的任何情况下,负责人员将提交申请,然后由授权员工根据我们的内部控制程序和规则进行验证和批准。此外,为了维护印章的物理安全性,我们通常将其存储在仅授权员工可访问的安全位置。尽管我们监视此类授权员工,但该程序可能不足以防止所有滥用或疏忽的情况。我们的员工可能会滥用职权,例如,订立未经我们批准的合同或寻求获得对我们的子公司或VIE之一的控制权。如果任何员工出于任何原因获得,滥用或盗用我们的印章或其他控制性非有形资产,我们可能会遇到正常业务运营中断的情况。我们可能必须采取公司或法律行动,这可能需要大量时间和资源来解决和转移我们运营中的管理。
如果无法获得中国政府给予的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我们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应按其应纳税所得额的25%的标准税率缴纳中国公司所得税,但在2019年和2020年,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之一可以享受优惠的税收待遇。Linkdoc科技(北京)有限公司,Linkdoc科技(天津)有限公司,Linkdoc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希望中汇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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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于2019年11月生效,这使其可以在随后的三年中适用15%的所得税率。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中国有关税收优惠的政策不会改变,或者我们目前享有或将有权享有的税收优惠不会被取消。此外,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将能够在到期时续签相同的税收优惠。如果发生任何此类优惠税收待遇的变更,取消或中止,则相关中国子公司将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的税率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因此,增加我们的税项可能对我们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中国对离岸控股公司向中国实体提供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以及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限制或延迟我们将此次发行的收益用于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或额外出资并向我们的VIE或其子公司提供贷款,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展业务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是一家离岸控股公司,通过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VIE在中国开展业务。我们可能会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VIE提供贷款,也可能会向我们在中国的中国子公司提供额外的出资。
根据中国法律被视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向我们在中国的中国子公司提供的任何贷款均受中国法规和外汇贷款注册的约束。例如,我们向我们在中国的中国子公司提供的用于资助其活动的贷款不得超过法定限额,并且必须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当地对口单位注册,或在其信息系统中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于2017年1月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跨境融资全面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我们还可能向VIE或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20年3月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跨境融资综合宏观审慎监管参数的通知》,外债总额的上限为其各自净资产的2.5倍。此外,我们向VIE或中国子公司提供的任何中长期贷款也必须向国家发改委备案和注册。我们也可能决定通过出资方式为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资金。这些出资必须向商务部或商务部或其当地对口单位报告。此外,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经营范围内按照真实性和自用原则使用资金。外商投资企业的资金不得用于下列目的:(一)直接或者间接用于支付超出企业经营范围的款项或者法律禁止支付的款项和法规;(ii)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否则直接或间接用于银行本金担保产品以外的证券投资;(iii)向非关联企业授予贷款,(四)支付购买非自用房地产的相关费用(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除外)。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资本外汇结算管理的通知》或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9号通知,自2015年6月起生效,代替《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金支付结算管理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尽管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9号通知允许将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币计价的注册资本转换为人民币资本用于中国境内的股权投资,它还重申了以下原则:从外商投资公司的外币资本转换而来的人民币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超出其业务范围的目的。因此,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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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清楚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实际操作中是否会允许将此类资金用于中国的股权投资。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外汇结算管理政策的通知》或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6号通知,自2016年6月9日起生效,其中重申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9号通知中规定的某些规则,但是,将禁止使用外商投资公司以外币计价的注册资本转换为人民币资本发行人民币委托贷款的规定,改为禁止使用该资本向非关联企业发行贷款的规定。违反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9号通知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6号通知可能会导致行政处罚。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9号通函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6号通函可能会严重限制我们将所持有的任何外币(包括此次发行的净收益)转移到中国子公司的能力,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在中国融资和扩展业务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9年10月23日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便利跨境贸易和投资的通知》(28号文),该通知于当日生效。28号文在一定条件下,允许经营范围不包括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或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其资本金在中国进行股权投资。由于28号文是最近才发布的,因此其解释和实际执行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鉴于中国法规对离岸控股公司向中国实体提供贷款和直接投资中国实体施加的各种要求,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完成必要的政府注册或获得必要的政府批准,(如果有的话)关于我们对中国子公司的未来贷款或VIE或我们对我们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的未来出资。因此,我们是否有能力在需要时向中国子公司或VIE提供及时的财务支持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我们未能完成此类注册或获得此类批准,则我们使用预期从此次发行中获得的收益以及资本化或以其他方式为我们的中国业务提供资金的能力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这可能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汇率波动可能会对我们的经营成果和您的投资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主要在中国运营。我们的报告货币以美元计价。我们主要通过销售和购买承受货币风险,这些销售和购买导致应收款,应付账款和现金余额以与交易相关的业务的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价。因此,我们承受美元兑港元,人民币,日元和欧元汇率波动的风险。美元兑港元,人民币,日元和欧元的价值波动,并可能因中国政府的政策而发生变化,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内外经济和政治发展以及供求关系。在当地市场。随着外汇市场的发展以及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国际化的进展,中国政府将来可能会宣布进一步改革汇率制度,并且我们无法向您保证人民币将来不会对港元,美元,日元或欧元升值或贬值。
此外,我们将从此次发行中获得美元收益。如果人民币兑其他货币升值,则此次发行的收益和任何未来的融资(将从美元或其他货币转换为人民币)的价值都将减少,并可能因数量减少而相应地阻碍我们的业务发展。筹集资金。另一方面,如果人民币贬值,则本公司的股息支付(应在转换以人民币计价的可分配利润后以美元支付)将减少。因此,人民币汇率的大幅波动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以及您在美国存托凭证中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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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限制我们有效利用收入的能力,并影响您的投资价值。
中国政府对人民币兑换外币以及在某些情况下对将货币汇出中国实施控制。我们收到的几乎所有收入都是人民币。在我们目前的公司结构下,开曼群岛控股公司主要依靠中国子公司的股息支付来满足我们可能有的任何现金和融资需求。根据现行的中国外汇法规,经常账户项目的支付,包括利润分配,利息支付以及与贸易和服务相关的外汇交易,可以通过遵守某些程序要求,在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事先批准的情况下以外币支付。具体而言,根据现有的外汇限制,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事先批准,我们在中国的中国子公司的运营产生的现金可用于向公司支付股息。但是,如果要将人民币转换为外币并汇出中国以支付资本费用,例如偿还以外币计价的贷款,则需要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注册。因此,我们需要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才能使用中国子公司的运营产生的现金,并以人民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偿还各自欠中国境外实体的债务,或以人民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在中国境外支付其他资本支出。中国政府将来可能会自行决定限制使用外币进行经常账户交易。如果外汇管制系统阻止我们获得足够的外币来满足我们的外币需求,则我们可能无法向包括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内的股东支付外币股息。
根据中国法规,本次发行可能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或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2006年8月8日,包括商务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内的六个中国监管机构外汇管理局或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通过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条例》或《并购规则》,该条例于2006年9月8日生效,并于2009年6月22日进行了修订。并购规则除其他外包括规定旨在要求由中国国内公司或个人控制的离岸特殊目的工具,以及其目的是通过收购中国国内公司或资产在海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和交易该特殊目的工具的证券之前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2006年9月21日,中国证监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批准专用汽车境外上市的程序。但是,并购规则对离岸特殊目的载体的范围和适用性仍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尽管并购规则的适用尚不清楚,但根据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Haiwen&Partners的建议,我们认为,此次发行不需要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因为(1)我们的外商独资企业是通过外国直接投资而不是通过与中国拥有的任何中国国内公司合并或收购而成立的。公司或个人根据《并购规则》的定义;(2)《并购规则》中没有明确规定将我们的外商独资企业之间的合同安排明确分类,我们的VIE和VIE的股东是属于并购规则的一种收购交易;(3)中国证监会目前尚未发布任何有关本招股说明书中类似我们的发行是否受此规定约束的最终规则或解释。不能保证包括中国证监会在内的相关中国政府机构将得出与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相同的结论。如果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随后确定我们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对此次发行的批准,或者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任何其他中国政府机构颁布任何解释或实施规则,要求我们获得本次发行的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政府批准,我们可能会面临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的不利行动或制裁。在任何情况下,这些监管机构都可能对我们处以罚款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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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业务,限制我们在中国的运营特权,延迟或限制将此次发行的收益汇回中国,或采取其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我们完成本次发行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行动提供。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也可能采取行动,要求我们或建议我们在结算和交付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美国存托凭证之前停止本次发行。因此,如果您在结算和交付之前和之前从事市场交易或其他活动,则您这样做的风险是可能不会发生这种结算和交付。此外,如果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后来颁布了新的规则或解释,要求我们获得本次发行的批准,则我们可能无法获得对此类批准要求的豁免。有关此类批准要求的任何不确定性或负面宣传都可能对ADS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某些中国法规可能会使我们更加难以通过收购来追求增长。
除其他事项外,《并购规则》还制定了其他程序和要求,这可能会使外国投资者的并购活动更加耗时且复杂。该法规要求,除其他事项外,如果(i)涉及任何重要行业,则外国投资者控制中国国内企业的任何控制权变更交易均应事先通知商务部,(ii)该交易涉及已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因素,或(iii)该交易将导致对拥有著名商标或中国老字号的国内企业的控制权发生变化。此外,2008年生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反垄断法》要求,被视为集中且涉及特定营业额门槛的交易必须经过相关反垄断机构的批准才能完成。此外,2011年9月生效的《中国国家安全审查规则》要求外国投资者收购从事与军事相关或对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某些其他行业的中国公司,必须在完成任何此类收购之前接受安全审查。我们可能会进行与我们的业务和运营互补的潜在战略收购。遵守这些法规的要求来完成此类交易可能会很耗时,任何必要的批准程序,包括获得主管政府机构的批准或批准,都可能延迟或抑制我们完成此类交易的能力,这可能会影响我们扩展业务或维持市场份额的能力。
与中国居民成立离岸特殊目的公司有关的中国法规可能会使我们的中国居民实益拥有人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承担责任或罚款,限制了我们向中国子公司注资的能力,限制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或向我们分配利润的能力,否则可能会对我们产生不利影响。
2014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工具进行境外投融资和往返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或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取代《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离岸特殊目的工具进行融资和往返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或国家外汇管理局第75号通知,该通知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有效。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要求中国居民(包括中国个人和中国法人实体)就其设立或直接或间接控制为海外投资或融资目的而设立的离岸实体,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进行注册。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函中的“控制权”一词广义上定义为中国居民通过收购,信托,代理,投票权,回购,可转换债券或其他安排在离岸特殊目的工具或SPV中获得的经营权,受益权或决策权。此外,作为SPV的直接或间接股东的任何中国居民都必须更新其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当地分支机构针对该SPV的备案注册,以反映任何重大变化。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函适用于我们的中国居民股东,也可能适用于我们将来进行的任何离岸收购。2015年2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简化和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或《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3号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生效。根据SAFE通知13,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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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入境外国直接投资和出境海外直接投资(包括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要求的投资)的外汇注册,将向合格的银行而不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符合条件的银行将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监督下直接审核申请并接受注册。
此外,根据商务部于2014年9月颁布并于2014年10月生效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发改委于2017年12月颁布并于2018年3月生效的《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两者均取代了先前有关中国实体对外直接投资的规定,中国企业的任何对外投资都必须获得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或其当地分支机构的批准或备案。
这些法规可能会对我们当前和未来的结构和投资产生重大影响。我们打算以与这些法规和任何其他相关法规一致的方式组织和执行我们未来的离岸收购。但是,由于目前尚不确定相关政府机构将如何结合我们未来的离岸融资或收购来解释和实施这些法规以及与离岸或跨境交易有关的任何未来法规,我们不能提供任何保证,以保证我们将能够遵守法规或其他法规,符合法规或获得法规或其他法规要求的任何批准。此外,我们可能不会获悉持有公司直接或间接权益的所有中国居民的身份,也不会强迫我们的实益拥有人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函和其他与对外投资相关的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公司或我们投资的任何中国公司的任何中国股东均已遵守,并且将来将能够遵守这些要求。此类个人或实体未能或无法遵守这些规定可能会使我们受到罚款或法律制裁,例如限制我们的跨境投资活动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以外汇计价的货币分配股息或获得外汇计价的能力来自的贷款,我们的公司或阻止我们进行分配或支付股息。结果,我们的业务运营和向您分发产品的能力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由于这些外汇法规仍然相对较新,并且其解释和实施一直在不断发展,因此尚不清楚相关法规将如何解释,修订和实施这些法规以及有关离岸或跨境交易的任何未来法规。政府当局。例如,我们的外汇活动可能会受到更严格的审查和批准程序,例如股息和外币计价借款的汇款,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如果我们决定收购一家中国国内公司,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或该公司的所有者(视情况而定)将能够获得必要的批准或完成该公司要求的必要备案和注册。外汇法规。这可能会限制我们实施收购战略的能力,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任何不遵守中国有关员工股票激励计划注册要求的法规的行为都可能使中国计划参与者或我们受到罚款和其他法律或行政制裁。
2012年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激励计划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取代了2007年颁布的较早规则。根据这些规则,除少数例外情况外,在中国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的中国公民和非中国公民参加海外上市公司的任何股票激励计划,必须通过国内合格代理商(可能是该海外上市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注册,并完成某些其他程序。此外,还必须保留一家海外委托机构来处理与行使或出售股票期权以及买卖股票和权益有关的事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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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规定,参加境外非公开上市特殊目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中国居民,在获得激励股份或行使购股权之前,可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注册。我们以及我们的执行官和其他中国公民或在中国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且已经或将被授予奖励股份或期权的雇员均受或将受这些规定的约束。未能完成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注册可能会受到罚款和法律制裁,并且他们行使股票期权或将出售股票所得的收益汇入中国的能力可能会受到其他限制。我们还面临监管不确定性,这可能会限制我们根据中国法律为董事,执行官和员工采用其他激励计划的能力。请参阅“法规-与就业和社会福利有关的法规-员工股票激励计划”。”
如果出于中国企业所得税目的将我们归类为中国居民企业,则这种分类可能会对我们以及我们的非中国股东和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造成不利的税收后果。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在中国境外设立并在中国境内设有“事实上的管理机构”的企业被视为“居民企业”,其全球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实施规则将“事实上的管理机构”定义为对企业的业务,生产,人员,帐户和财产进行全面,实质性控制和全面管理的机构。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SAT)发布了一份通函,称为SAT82号通函,其中规定了某些特定标准,以确定在境外注册成立的中国控制企业的“事实上的管理机构”是否位于中国。尽管本通知仅适用于由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的离岸企业,而不适用于由中国个人或外国人控制的离岸企业,通函中规定的标准可能反映了国家税务总局在确定所有离岸企业的税收居民身份时应如何应用“事实上的管理机构”文本的总体立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第82号通知,由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的离岸注册成立企业将因其“事实上的管理机构”在中国而被视为中国税务居民,并仅对其全球收入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i)日常运营管理的主要地点在中国;(ii)与企业财务有关的决定并且人力资源事务已在中国的组织或人员中进行或需要获得批准;(iii)企业的主要资产,会计账簿和记录,公司印章,并且董事会和股东决议位于或维护在中国;(iv)至少50%的有表决权的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惯常居住在中国。
我们认为,出于中国税收目的,我们公司不是中国居民企业。但是,企业的税务居民身份由中国税务机关确定,对于“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一词的解释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中国税务机关出于企业所得税目的确定我们公司或我们的任何离岸子公司为中国居民企业,则我们公司或相关离岸子公司的全球收入将按25%的税率缴纳中国企业收入%。此外,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税收居民企业,我们将被要求从支付给非居民企业股东(包括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的股息中预扣10%的税款。此外,非居民企业股东(包括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可能会因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而实现的收益按10%的税率缴纳中国税,前提是该收益被视为来自中国来源。此外,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则支付给非中国个人股东(包括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的股息以及此类股东转让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所实现的任何收益均应按以下税率缴纳中国税:20%(其中,就股息而言,我们可能会从源头上扣留)。这些税率可能会通过适用的税收协定降低,但目前尚不清楚我们的非中国股东在实践中是否会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则能够获得其税收居住国或地区与中国之间的任何税收协定的利益。任何此类税收都可能减少您在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中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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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面临非中国居民公司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的不确定性。
2015年2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非税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的某些公司所得税事项的公告》(SAT公告7),该公告于2015年2月3日生效,并于2017年进行了修订。SAT公告7重新定义了适用范围,以将间接股份转让的主题扩展至中国应税资产,其中包括对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投资,中国机构的资产和在中国的不动产。此外,SAT Bulletin7还为集团内部重组以及通过公开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引入了安全港。SAT公告7还给应税资产的外国转让人和受让人(或有义务为转让付款的其他人)带来了挑战。
2017年10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源头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SAT公告37),该公告于2017年12月1日生效。SAT公告37进一步阐明了预扣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做法和程序。
非居民企业通过处置境外控股公司的股权(即间接转让)在中国间接转让应纳税资产的,作为转让人或受让人的非居民企业或其股权被转让的中国实体,可以将这种间接转移报告给相关税务机关。使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如果海外控股公司缺乏合理的商业目的并且是为了减少,避免或递延中国税而成立的,则中国税务机关可以无视该海外控股公司的存在。因此,从这种间接转让中获得的收益可能要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并且受让人或有义务为转让付款的其他人有义务预扣适用的税款,目前以10%的利率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如果受让人未代扣代缴税款且转让人未缴纳税款,则转让人和受让人均可能受到中国税法的处罚。
对于涉及中国应税资产的某些过去和未来交易(例如离岸重组,出售离岸子公司的股份和投资)的报告和其他影响,我们面临不确定性。根据SAT公告7和/或SAT公告37,如果本公司是此类交易的转让人,则本公司可能要承担备案义务或征税,如果本公司是此类交易的受让人,则可能要承担预扣义务。对于非中国居民企业的投资者转让本公司的股份,可能会要求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协助根据SAT公告7和/或SAT公告37进行备案。因此,我们可能需要花费宝贵的资源来遵守SAT公告7和/或SAT公告37,或要求我们从其购买应税资产的相关转让人遵守这些通函,或确定本公司不应根据这些通函征税,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最近颁布的《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SEC正在进行的有关该法律的规则制定以及美国其他立法发展可能会导致ADS退市。
在过去十年中,美国证交会(SEC)和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以及中国的同行,即中国证监会(SEC),并且中国财政部在PCAOB获得审计工作文件并检查包括我们的审计师在内的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的能力方面陷入僵局。2013年5月,PCAOB与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财政部签订了《执法合作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谅解备忘录”),该备忘录建立了双方之间的合作框架,以制作和交换与PCAOB进行的调查,中国证监会或中国财政部分别在美国和中国。尽管有谅解备忘录,但SEC和PCAOB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一份联合声明,强调了美国监管机构在监督财务报表审计方面面临的持续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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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有重要业务的美国上市公司。2020年4月21日,SEC和PCAOB在另一份联合声明中重申,与PCAOB无法检查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对美国报告公司的审计工作有关的审计工作文件和惯例的风险更大。
作为美国对获取审计和其他当前受中国法律保护的信息的持续监管重点的一部分,2020年12月2日,美国国会通过了《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HFCAA”)第945条。HFCAA已由总统签署成为法律。根据HFCAA,如果PCAOB无法检查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则SEC必须提出规则,禁止任何注册人的证券在任何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场外交易”。连续三年。2021年3月24日,SEC发布了20-F表格的修正案,并针对HFCAA征求了公众意见。与HFCAA一致,这些修订要求向SEC提交文件,以证明“委员会确定的注册人”(定义见修订)不是该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政府实体拥有或控制的,并且还要求在外国发行人的年度报告中披露有关的信息。的审计安排,以及政府对此类注册人的影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SEC还在积极评估如何最好地实施HFCAA的其他要求,包括身份识别流程和交易禁止要求。
HFCAA的颁布以及为增加美国监管机构对审计工作文件的访问而做出的其他努力可能会给包括我们在内的受影响发行人带来投资者的不确定性,并且ADS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因为仍不确定是否会有折衷方案。在最坏的情况下,如果我们无法及时解决这种情况以满足PCAOB检查要求,我们的ADS可能会被除牌。
此外,2020年8月6日,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PWG)发布了一份报告,建议SEC采取措施实施五项建议,包括增强PCAOB检查美国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在美国证券交易所首次和继续上市的条件,这将要求PCAOB访问主要审计公司的工作文件,以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该报告允许新的上市标准为上市公司提供一个过渡期,直到2022年1月1日,但一旦必要的规则制定和/或标准制定生效,将立即适用于新的上市。SEC宣布,SEC工作人员正在准备有关实施HFCAA的规则的合并提案,并处理PWG报告中的建议。尚不清楚SEC何时完成其规则制定以及此类规则何时生效,以及将采用PWG建议中的哪些建议(如果有)。除了HFCAA的要求外,此可能法规的影响尚不确定。这些因素和发展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审计报告是由未经PCAOB检查的会计师事务所准备的,因此,我们的投资者被剥夺了这种检查的好处。
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我们的审计报告是由未经PCAOB检查的会计师事务所准备的。在美国公开交易的公司必须由在PCAOB注册的独立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财务报表。由于在中国缺乏PCAOB检查,PCAOB无法充分评估我们审计师的审计和质量控制程序。结果,我们和美国存托凭证的投资者被剥夺了此类PCAOB检查的好处,这可能导致美国存托凭证的投资者对我们的审计程序和财务报表的质量失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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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际贸易紧张局势和不断上升的政治紧张局势,尤其是中美之间的紧张局势,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尽管跨境业务可能不是我们的重点领域,但我们的药品服务中有很大一部分涉及进口药品。因此,任何不利的政府国际贸易政策,例如资本管制或关税,都可能影响对我们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影响我们产品的竞争地位或阻止我们在某些国家/地区销售产品。如果实施任何新的关税,立法或法规,或者重新谈判现有的贸易协议,则此类变更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我们依赖供应商(其中一些是海外供应商)的零部件,因此中国政府的关税或任何其他贸易紧张局势都可能影响我们产品的成本。对我们车辆的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国的总体,经济,政治和社会状况。当前中美之间的国际贸易紧张局势和政治紧张局势,以及此类紧张局势的任何升级,都可能对这种总体,经济,政治和社会状况以及对我们车辆的需求产生负面影响,从而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与美国存托凭证和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
我们的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的活跃交易市场可能不会发展,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可能会大幅波动。
我们已经提交了在纳斯达克上市ADS的申请。在本次发行完成之前,ADS或我们的普通股没有公开市场,我们无法向您保证ADS的流动公开市场将会发展。如果本次发行完成后没有建立活跃的美国存托凭证公开市场,则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和流动性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ADS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将由我们与承销商根据几个因素协商确定,并且此次发行后ADS的交易价格可能会降至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以下。结果,我们证券的投资者可能会遭受美国存托凭证价值的大幅下降。
您必须依靠我们管理层对此次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途的判断,这种用途可能不会产生收入或增加我们的ADS价格。
我们尚未确定此次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的一部分的具体用途,我们的管理层将在运用我们收到的收益时拥有相当大的酌处权。作为投资决策的一部分,您将没有机会评估收益是否得到适当使用。所得款项可能用于公司目的,而不会改善我们实现或维持盈利能力或提高我们的ADS价格的努力。此次发行的收益可以放在不产生收入或损失价值的投资中。
ADS的交易价格可能会波动,这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由于我们无法控制的因素,ADS的交易价格可能会大幅波动。这可能是由于广泛的市场和行业因素所致,包括主要在中国开展业务并已在美国上市的其他公司的业绩和市场价格波动。此外,股票市场总体上经历了极端的价格和数量波动,这些波动通常与我们这样的公司的经营业绩无关或不成比例。无论我们的经营业绩如何,这些广泛的市场和行业因素都可能大大降低ADS的市场价格。除市场和行业因素外,由于我们自身运营的特定因素,ADS的价格和交易量可能会高度波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 • | 中国的宏观经济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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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我们的净收入,收益和现金流量的变化; |
| • | 我们或我们的竞争对手宣布新的投资,收购,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或合资企业; |
| • | 我们或我们的竞争对手发布新产品,解决方案和扩展的公告; |
| • | 证券分析师的财务估计变更; |
| • | 关于我们,我们的服务或我们的行业的有害不利宣传; |
| • | 与我们业务相关的新法规,规则或政策的公告; |
| • | 关键人员的增加或离开; |
| • | 指控对财务报告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治理政策不完善或涉及中国发行人的欺诈指控等; |
| • | 我们主要股东的业务表现和声誉; |
| • | 解除对我们未偿还股本证券或出售其他股本证券的锁定或其他转让限制; |
| • | 美国与中国之间的政治或贸易紧张局势;和 |
| • | 实际或潜在的诉讼或监管调查。 |
这些因素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导致ADS交易的数量和价格发生巨大而突然的变化。
由于我们的首次公开募股价格大大高于我们的每股有形账面净值,因此您将立即遭受重大稀释。
如果您在本次发行中购买美国存托凭证,您为美国存托凭证支付的费用将超过我们现有股东按每份美国存托凭证支付的普通股金额。因此,根据假设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即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示的估计公开发行价格范围的中点),您将立即遭受约每ADS美元的大幅稀释。有关本次发行完成后您对美国存托凭证的投资价值将如何稀释的更完整说明,请参见“稀释”。
如果证券或行业分析师不发布有关我们业务的研究或报告,或者如果他们不利地更改了有关ADS的建议,则ADS的市场价格和交易量可能会下降。
ADS的交易市场部分取决于证券或行业分析师发布的有关我们或我们业务的研究和报告。如果研究分析师没有建立并维持足够的研究范围,或者如果涵盖我们的一位或多位分析师降低了美国存托凭证的评级或发布了有关我们业务的不准确或不利的研究,则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可能会下降。如果其中一位或多位分析师停止对我们公司的报道或不定期向我们发布报告,则我们可能会失去金融市场的知名度,进而导致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或交易量下降。
ADS在公开市场上的大量未来销售或可感知的潜在销售可能会导致ADS价格下跌。
发行后美国存托凭证在公开市场上的销售,或认为可能发生这些销售,可能会导致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下跌。根据《证券法》,本次发行中出售的所有美国存托凭证都可以自由转让,不受限制或进行额外注册。剩余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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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的180天禁售期届满后,本次发行后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股票将可供出售,但要遵守《证券法》第144条和第701条规定的数量和其他限制。这些股份的任何或全部可以在禁售期届满之前由本次发行的承销商代表酌情释放。如果股票在禁售期届满之前发行并出售给市场,则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可能会下降。
卖空者使用的技术可能会压低ADS的市场价格。
卖空是一种出售卖方不拥有但已从第三方借款的证券的做法,其目的是在以后的日期买回相同的证券以归还贷款人。卖空者希望从借入证券的出售与购买替代股份之间的证券价值下降中获利,因为卖空者希望在购买中支付的费用少于在出售中获得的费用。由于证券价格下跌符合卖空者的利益,因此许多卖空者发布或安排发布,对相关发行人及其业务前景的负面意见,以创造负面的市场势头并在卖空证券后为自己创造利润。在过去,这些短暂的攻击导致了市场上的股票抛售。
在中国拥有几乎所有业务的上市公司一直是卖空的对象。大部分审查和负面宣传集中在以下指控上:对财务报告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导致财务和会计违规和错误,公司治理政策不完善或不遵守该政策,以及在许多情况下对欺诈的指控。结果,其中许多公司现在正在对指控进行内部和外部调查,并在此期间受到SEC或其他美国机构的股东诉讼和/或执法行动的约束。
目前尚不清楚这种负面宣传会对我们产生什么影响。如果我们要成为任何不利指控的对象,无论这些指控被证明是真实的还是不真实的,我们都可能不得不花费大量资源来调查此类指控和/或为自己辩护。尽管我们将强烈防御任何此类卖空者攻击,但我们可能会受到言论自由原则,适用的州法律或商业机密问题的限制,无法针对相关卖空者采取行动。这种情况可能既昂贵又费时,并且可能分散我们管理层对业务增长的注意力。即使最终证明此类指控毫无根据,对我们的指控也可能严重影响我们的业务运营,并且对美国存托凭证的任何投资都可能大大减少甚至变得毫无价值。
由于我们预计在此次发行后的可预见的将来不会支付股息,因此您必须依靠ADS的价格升值来获得投资回报。
我们目前打算保留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可用资金和任何未来收益,以资助我们业务的发展和增长。因此,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支付任何现金股息。因此,您不应依赖对ADS的投资作为任何未来股息收入的来源。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的某些要求,我们的董事会对是否分配股息拥有完全的酌处权。此外,我们的股东可以通过普通决议案宣派股息,但股息不得超过董事建议的金额。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开曼群岛公司可以从利润或股票溢价账户中支付股息,但在任何情况下,如果股息会导致公司无法偿还其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到期的债务,则不得支付股息。即使我们的董事会决定宣布和支付股息,未来股息的时间,金额和形式(如果有)将取决于我们未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我们的资本需求和盈余,分配金额(如果有),我们从子公司收到的款项,我们的财务状况,合同限制以及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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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因此,您在美国存托凭证上的投资回报可能完全取决于美国存托凭证的未来价格升值。不能保证ADS在此次发行后会升值,甚至无法维持您购买ADS的价格。您可能无法实现对ADS的投资回报,甚至可能会损失对ADS的全部投资。
您可能没有与我们的A类普通股持有人相同的投票权,并且可能无法行使您的权利来指导如何对ADS代表的A类普通股进行投票。
ADS的持有人与我们的注册股东没有相同的权利。作为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人,您将无权直接参加我们的股东大会或在此类会议上投票。您只能根据存款协议的规定向保存人发出投票指示,才能间接行使以美国存托凭证为代表的基础A类普通股所拥有的投票权。根据存款协议,您只能通过向保存人发出投票指示来投票。如果我们指示保存人要求您的指示,则在收到您的投票指示后,保存人将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根据您的指示,对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A类普通股进行投票。通过投票表决,并根据从大多数持有人那里收到的指示,在举手表决的情况下及时提供指示。如果我们没有指示保存人要求您的指示,则保存人仍可以按照您给出的指示进行投票,但不需要这样做。除非您在股东大会记录日之前撤回股份并成为此类股份的注册持有人,否则您将无法直接行使对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A类普通股的投票权。根据我们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立即生效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所需的注册股东最低通知期为七个工作日。
召开股东大会时,您可能未收到足够的会议预告,以交出ADS以撤回ADS所涉及的A类普通股并成为此类股份的注册持有人,以使您能够就股东大会上将要审议和表决的任何特定事项或决议直接投票。此外,根据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该章程大纲和细则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立即生效,目的是确定有权出席任何股东大会并在其上投票的股东,我们的董事可以关闭我们的会员名册,并提前确定该会议的记录日期,并且关闭我们的会员名册或设置这样的记录日期可能会阻止您为撤回ADS基础上的A类普通股并在记录日期之前成为此类股份的注册持有人而交出ADS,因此,您将无法参加股东大会或直接投票。如果我们要求您的指示,保存人将通知您即将进行的投票,并安排将我们的投票材料交付给您。我们已同意至少提前【30】天通知保存人股东大会。但是,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您将及时收到投票材料,以确保您可以指示保存人对ADS代表的基础A类普通股进行投票。此外,保存人及其代理人对未执行投票指示或执行您的投票指示的方式不承担任何责任。这意味着您可能无法行使指导如何对ADS基础上的A类普通股进行投票的权利,并且如果ADS基础上的A类普通股未按您的要求进行投票,则您可能没有法律补救措施。
您可能会在保护自己的利益方面遇到困难,并且由于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因此您通过美国法院保护权利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
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获豁免公司。我们的公司事务受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开曼群岛《公司法》(经修订)和开曼群岛普通法的约束。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股东对我们的董事采取行动的权利,少数股东的行动以及董事对我们的信托义务在很大程度上受开曼群岛普通法管辖。的普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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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曼群岛部分源于开曼群岛相对有限的司法判例以及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普通法,其法院的裁决对开曼群岛的法院具有说服力,但不具有约束力。开曼群岛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和董事的信托义务不如美国某些司法管辖区的法规或司法判例所规定的那样明确。特别是,开曼群岛的证券法体系不如美国发达。与开曼群岛相比,美国的一些州(例如特拉华州)拥有更完善的公司法体系和司法解释。此外,开曼群岛公司可能没有资格在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股东衍生诉讼。此外,尽管根据特拉华州法律,控股股东对其控制的公司及其少数股东负有信托义务,但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的控股股东对我们公司或我们的少数股东不承担任何此类信托义务。因此,我们的控股股东可以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行使其作为股东的权力,包括对其股份行使表决权。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像我们这样的开曼群岛获豁免公司的股东没有检查公司记录的一般权利(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除外,抵押和费用登记册以及我们的股东通过的任何特别决议),或获取这些公司的股东名单的副本。根据我们的公司章程,董事有权酌情决定股东是否以及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检查我们的公司记录,但没有义务将其提供给我们的股东。这可能会使您更难获得必要的信息,以建立股东动议所需的任何事实,或从其他股东那里征集与代理人竞赛有关的代理人。
开曼群岛(我们的祖国)的某些公司治理实践与在美国等其他司法管辖区注册成立的公司的要求有很大不同。如果我们选择遵循母国惯例,则与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规则和法规相比,我们对股东的保护可能会更少。
由于上述所有原因,面对管理层采取的行动,我们的公众股东在保护其利益方面可能会遇到更多困难,董事会成员或控股股东,而不是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的公众股东。有关开曼群岛《公司法》的规定与适用于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之间的重大差异的讨论,请参阅“股本说明-公司法的差异”。”
海外监管机构可能难以在中国境内进行调查或收集证据。
在美国很常见的股东索赔或监管调查在中国通常很难从法律或实践上进行。例如,在中国,提供在中国境外发起的监管调查或诉讼所需的信息存在重大的法律和其他障碍。尽管中国当局可能会与另一国家或地区的证券监管机构建立监管合作机制以实施跨境监管,在缺乏相互和切实可行的合作机制的情况下,与统一州证券监管机构的这种合作可能不会有效。此外,根据2020年3月生效的《中国证券法》第177条或第177条,任何海外证券监管机构均不得在中国境内直接进行调查或取证活动。尽管尚未颁布第177条的详细解释或实施规则,但海外证券监管机构无法在中国境内直接进行调查或取证活动可能会进一步增加您在保护自己的利益方面面临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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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对我们作出的某些判决可能无法执行。
我们是一家获豁免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我们几乎所有资产都位于美国境外。我们目前的所有业务基本上都在中国进行。此外,我们目前的一些董事和高级职员是美国以外国家的国民和居民。这些人的大部分资产位于美国境外。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美国联邦证券法或其他规定的侵犯,您可能很难或不可能对我们或美国的这些人提起诉讼。即使您成功提起此类诉讼,开曼群岛和中国的法律也可能使您无法对我们的资产或董事和高级职员的资产执行判决。有关开曼群岛和中国相关法律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民事责任的可执行性”。”但是,存款协议赋予您向具有约束力的仲裁提交对我们的索赔的权利,即使法院判决不成立,仲裁裁决也可能对我们和我们在中国的资产执行。
如果保存人认为向您提供现金股息不切实际,则您可能不会收到现金股息。
保存人将仅在我们决定分配普通股或其他存入证券的股息的范围内支付美国存托凭证的现金股息,并且我们目前没有任何计划在可预见的将来支付普通股的现金股息。在进行分配的范围内,美国存托凭证的保存人已同意在扣除其费用和支出后向您支付其或托管人从我们的普通股或其他存入证券中获得的现金股息或其他分配。您将按照ADS代表的普通股数量成比例地获得这些分配。但是,保存人可以酌情决定向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提供分配是不公平或不切实际的。例如,保存人可能会确定通过邮件分发某些财产是不切实际的,或者某些分发的价值可能小于邮寄它们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保存人可以决定不将此类财产分配给您。
ADS持有人可能无权就根据存款协议产生的索赔进行陪审团审判,这可能会导致在任何此类诉讼中对原告不利的结果。
管理代表我们A类普通股的美国存托凭证的存入协议规定,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放弃因我们或与我们有关或与我们有关的任何索赔而对我们或保存人进行陪审团审判的权利分享,ADS或存款协议,包括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提出的任何索赔。
如果我们或保存人反对基于该豁免的陪审团审判,则法院必须根据适用的州和联邦法律,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情况确定该豁免是否可以执行。据我们所知,美国最高法院尚未最终裁定与根据联邦证券法提出的索赔有关的合同争议前陪审团审判豁免的可执行性。但是,我们认为,合同的争议前陪审团审判豁免条款通常是可以执行的,包括根据管辖存款协议的纽约州法律或纽约市的联邦或州法院,对存款协议下产生的事项具有【非排他性管辖权】。在确定是否执行合同争议前陪审团审判豁免时,法院通常会考虑当事方是否有意,明智和自愿地放弃陪审团审判的权利。我们认为,存款协议和美国存托凭证将是这种情况。在投资美国存托凭证之前,建议您就陪审团豁免条款咨询法律顾问。
如果您或美国存托凭证的任何其他所有者或持有人就根据存款协议或美国存托凭证引起的事项(包括根据联邦证券法提出的索赔)向我们或保存人提出索赔,您或此类其他所有者或持有人可能无权就此类索赔进行陪审团审判,这些索赔可能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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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和阻止针对我们或保存人的诉讼的影响。如果根据存款协议对我们或保存人提起诉讼,则只能由适用的审判法院的法官或大法官审理,这将根据不同的民事程序进行,并可能导致与陪审团审判不同的结果,包括在任何此类诉讼中对原告不利的结果。
但是,如果适用法律不允许放弃陪审团审判,则可以根据存款协议的条款与陪审团审判一起进行诉讼。存款协议或美国存托凭证的任何条件,规定或规定均不构成美国存托凭证的任何所有者或持有人或我们或保存人对遵守美国联邦证券法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法规的任何实质性规定的放弃。
我们提议的具有不同投票权的双重股权结构,以及我们的股权集中在执行官,董事和主要股东之间,可能会限制您影响公司事务的能力,并可能阻止其他人进行我们的A类普通股和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可能认为有益的任何控制权交易变更。
我们采用了双重类别的股份结构,因此我们的普通股将由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组成,这是有条件的,并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立即生效。对于需要股东投票的事项,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获得一票,每股B类普通股有权获得10票。持有人可随时将每股B类普通股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A类普通股均不可转换为B类普通股。我们将在此次发行中出售以美国存托凭证为代表的A类普通股。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股本说明”。”
紧接本次发行完成前,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兼董事Tianze Zhang先生将实益拥有我们所有已发行和流通的B类普通股。紧随本次发行完成后,这些B类普通股将构成我们已发行和流通在外总股本的约%,以及我们已发行和流通在外总股本的总投票权的%,假设承销商不行使其选择权购买其他美国存托凭证。
由于这种双重股权结构和控制权的集中,此次发行完成后,Tianze Zhang先生将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影响,包括有关合并,合并,清算和出售全部或基本全部资产的决定我们的资产,选举董事和其他重大公司行动。此外,假设承销商不行使其购买选择权,则我们的执行官,董事和主要股东及其关联实体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立即按转换后的价格实益拥有约%的流通在外普通股。额外的美国存托凭证。这些股东可能会采取不符合我们或我们其他股东最佳利益的行动。这种控制权的集中可能会阻止,延迟或阻止对我们公司的控制权变更,这可能会剥夺我们其他股东作为出售公司的一部分获得其股份溢价的机会,并可能降低美国存托凭证的价格。它还将限制您影响公司事务的能力,并可能阻止其他人进行A类普通股和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可能认为有益的任何潜在合并,收购或其他控制权变更交易。
我们的发行后备忘录和组织章程细则中的论坛选择条款以及我们与存托银行的存款协议可能会限制我们的A类普通股,美国存托凭证或其他证券的持有人为与我们和我们之间的纠纷选择有利的司法论坛的能力。董事和高级职员。
我们的发行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规定,美国联邦地方法院是美国境内解决根据《证券法》和《交易法》提出诉讼因由的任何投诉的唯一论坛。存款协议还规定,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或如果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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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南区对特定争议缺乏标的物管辖权,纽约州纽约县的州法院是解决因存款协议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投诉的专有论坛,ADS或存款协议(包括《证券法》或《交易法》)拟进行的交易。但是,在美国的法律程序中,类似的联邦法院选择法院条款的可执行性受到了质疑,法院可能会发现此类条款不适用,无法执行,或与与提起此类诉讼有关的其他文件不一致。如果法院认为我们的发行后备忘录和组织章程细则或我们与存托银行的存款协议中所包含的联邦选择的论坛条款在诉讼中不适用或无法执行,则我们可能会因解决此类诉讼而产生额外费用在其他司法管辖区。如果坚持,我们的发行后备忘录和组织章程细则中的论坛选择条款以及存款协议中的论坛选择条款可能会限制证券持有人向我们,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托凭证提出索赔的能力。银行,以及他或她喜欢的司法论坛中的其他人,并且这种限制可能会阻止此类诉讼。此外,《证券法》规定,联邦法院和州法院对为执行《证券法》或其中的规则和规定而提起的诉讼均具有管辖权。接受或同意此论坛选择条款并不构成您放弃遵守联邦证券法及其下的规则和法规。您可能不会放弃遵守联邦证券法及其下的规则和规定。我们的发行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中的独家论坛条款将不会剥夺开曼群岛法院对与我们内部事务有关的事项的管辖权。
由于无法参与供股,您的持股可能会受到稀释。
我们可能会不时向股东分配权利,包括购买证券的权利。但是,除非我们根据《证券法》对权利和与权利相关的证券进行注册,或者可以免除注册要求,否则我们无法在美国向您提供此类权利。根据存款协议,除非权利的分配和出售以及与这些权利有关的证券根据《证券法》对所有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免除注册,否则保存人将不会向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分配权利,或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进行了注册。保存人可以(但不是必须)尝试将这些未分配的权利出售给第三方,并可能允许权利失效。我们可能无法根据《证券法》建立注册豁免,并且我们没有义务就这些权利或基础证券提交注册声明,也没有义务努力宣布注册声明生效。因此,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人可能无法参与我们的供股,因此可能会稀释其持有的股份。
您可能会受到ADS转让的限制。
您的美国存托凭证可以在保存人的账簿上转让。但是,保存人可以在其认为与履行职责有关的任何时候或不时关闭其账簿。保存人还可以在紧急情况下以及周末和公共假日关闭其账簿。当我们的股份登记册或保存人的账簿关闭时,保存人通常可以拒绝交付,转让或注册ADS的转让,或在任何时候,如果我们或保存人认为由于法律或任何政府或政府机构的任何要求,或根据保存协议的任何规定或任何其他原因而建议这样做。
我们是《证券法》所指的新兴成长型公司,可能会利用某些减少的报告要求。
我们是《JOBS法》所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我们可能会利用某些豁免,这些豁免适用于非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其他上市公司,其中最重要的是,不需要遵守审计师的证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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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我们仍然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就可以执行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因此,如果我们选择不遵守此类审计师证明要求,则我们的投资者可能无法获得他们认为重要的某些信息。
我们将采用并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立即生效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包含反收购规定这可能会阻止第三方收购我们,并对我们的普通股和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将采用并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立即生效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包含一项规定,以限制其他人获得对公司的控制权或促使我们进行变更的能力-控制交易,即授权董事会不时建立和发行一系列优先股而无需股东采取行动的规定,以及就任何系列的优先股而无需股东采取行动的规定,该系列的条款和权利。这些规定可能会阻止第三方通过要约收购或类似交易寻求获得对公司的控制权,从而剥夺我们的股东和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以高于现行市场价格的溢价出售其股票或美国存托凭证的机会。
我们是《交易法》规则所指的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不受适用于美国国内上市公司的某些规定的约束。
由于我们根据《交易法》有资格成为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不受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美国证券规则和法规的某些规定的约束,包括:
| • | 《交易法》规定的规则,要求向SEC提交10-Q表格的季度报告或8-K表格的当前报告; |
| • | 《交易法》中有关根据《交易法》注册的证券的代理,同意或授权请求的部分; |
| • | 《交易法》的某些条款要求内幕人士就其股票所有权和交易活动以及从短期交易中获利的内幕人士的责任提交公开报告;和 |
| • | FD法规规定的重大非公开信息发行人的选择性披露规则。 |
我们必须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以20-F表格提交年度报告。此外,我们打算每季度将结果作为新闻稿发布,并根据纳斯达克的规则和法规进行分发。与财务业绩和重大事件有关的新闻稿也将通过表格6-K提供给SEC。但是,与美国国内发行人要求向SEC提交的信息相比,我们需要向SEC提交或提供给SEC的信息将不那么广泛,也不那么及时。结果,您可能无法获得与投资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相同的保护或信息,这可能使海外监管机构难以在中国境内进行调查或收集证据。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我们将增加成本,尤其是在我们不再有资格成为新兴成长型公司之后。
此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将成为一家上市公司,并预计将产生大量法律,会计和其他费用,而这些费用是我们作为私人公司所没有的。2002年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以及随后由SEC和纳斯达克实施的规则对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实践提出了各种要求。作为上一财政年度收入少于10.7亿美元的公司,根据《JOBS法》,我们有资格成为“新兴成长公司”。一个新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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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型公司可以利用特定的减少报告和其他通常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要求。这些规定包括在评估新兴成长公司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时免除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规定的审计师证明要求并允许延迟采用新的或经修订的会计准则,直到这些准则适用于私营公司为止。
我们希望这些规则和法规会增加我们的法律和财务合规成本,并使某些公司活动更加耗时且成本更高。在我们不再是“新兴成长型公司”之后,我们预计将产生大量费用,并投入大量管理工作,以确保遵守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和SEC其他规则和法规的要求。例如,由于成为上市公司,我们将需要增加独立董事的人数,并采取有关内部控制以及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政策。我们还预计,作为一家上市公司运营将使我们获得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变得更加困难和昂贵,并且我们可能会被要求接受降低的保单限额和承保范围,或者招致更高的成本来获得相同或相似的保险。覆盖范围。此外,我们将产生与上市公司报告要求相关的额外费用。对于我们来说,找到合格的人担任董事会或执行官也可能更加困难。我们目前正在评估和监视有关这些规则和法规的发展,并且我们无法确定地预测或估计我们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金额或此类费用的时间安排。
过去,上市公司的股东通常会在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不稳定期间对该公司提起证券集体诉讼。如果我们卷入集体诉讼,可能会将管理层的大量注意力和其他资源从我们的业务和运营中转移出来,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经营成果,并要求我们承担大量费用来为诉讼辩护。任何此类集体诉讼,无论是否成功,都可能损害我们的声誉并限制我们将来筹集资金的能力。此外,如果成功向我们提出索赔,我们可能会被要求支付重大损失,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作为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公司,我们被允许在与纳斯达克公司治理上市标准有重大差异的公司治理事项上采用某些母国惯例。与我们完全遵守纳斯达克公司治理上市标准相比,这些做法可能会为股东提供更少的保护。
作为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开曼群岛豁免公司,我们受纳斯达克公司治理上市标准的约束。但是,纳斯达克规则允许像我们这样的外国私人发行人遵循其母国的公司治理惯例。开曼群岛(我们的祖国)的某些公司治理实践可能与纳斯达克公司治理上市标准有很大不同。我们目前打算遵循开曼群岛的公司治理惯例,以代替纳斯达克的公司治理要求,即上市公司必须拥有多数独立董事,并且审计委员会至少由三名成员组成。如果我们将来选择遵循母国惯例,则与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纳斯达克公司治理上市标准相比,我们的股东所获得的保护可能会更少。
不能保证我们在当前或任何未来的纳税年度都不会成为被动的外国投资公司或PFIC,这可能会对美国ADS或普通股的美国投资者造成不利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
一般而言,在以下任何纳税年度中,非美国公司是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PFIC:(i)其资产平均价值的50%或更多(通常按季度确定)由产生的资产组成,或为生产而持有,被动收入,或(ii)其总收入的75%或以上由被动收入组成。出于上述计算的目的,非美国公司直接或直接拥有
69
间接地,按价值计算,另一公司至少25%的股份被视为持有其在另一公司资产中所占的比例份额,并直接获得其在另一公司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份额。被动收入通常包括股息,利息,投资收益以及某些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现金通常是用于这些目的的被动资产。如果商誉的价值与产生活动收入的业务活动相关,则通常将其视为活动资产。
【根据我们的收入和资产的预期构成以及基于本次发行中美国存托凭证的预期价格的资产(包括商誉)的价值,我们预计在当前纳税年度不会成为PFIC。】但是,我们在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状态都是年度确定,只能在该年度结束后做出,并且取决于我们的收入和资产构成以及我们不时的资产价值。我们的商誉价值可能部分参考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确定,该价格可能会波动。因此,由于我们持有并将在此次发行后继续持有大量现金,因此如果我们的市值下降,我们成为或成为PFIC的风险将增加。此外,尚不完全清楚如何根据PFIC规则处理我们与VIE之间的合同安排,并且如果我们的VIE不被视为出于这些目的归我们所有,我们可能会成为PFIC或成为PFIC。因此,不能保证我们在当前或任何未来的纳税年度都不会成为PFIC。如果我们是美国纳税人拥有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则美国纳税人通常会受到不利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的影响,包括处置收益和“超额分配”的税收责任增加以及其他报告要求。请参阅“税收-重要的美国联邦所得税注意事项-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
ADS持有人向保存人提出索赔的权利受保存协议条款的限制。
根据存款协议,针对我们或保存人或与之有关的任何法律诉讼,诉讼或程序,由存款协议或据此拟进行的交易或由于拥有美国存托凭证而产生或以任何方式与之相关的,只能在纽约南区美国地方法院提起(或,如果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对特定争议缺乏标的物管辖权,则在纽约州纽约县的州法院)以及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将不可撤销地放弃该持有人可能对任何此类程序的地点提出的任何异议,并在任何此类诉讼或程序中不可撤销地服从此类法院的专属管辖权。但是,在美国的法律程序中,类似的联邦法院在其他公司的组织文件中选择论坛条款的可执行性受到了挑战,法院可能会发现此类条款不适用或无法执行。接受或同意此论坛选择条款并不代表您放弃遵守美国联邦证券法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法规。此外,投资者不能放弃遵守美国联邦证券法律以及根据该法律颁布的法规。
70
关于前瞻性陈述的特别说明
本招股说明书包含涉及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前瞻性陈述。除历史事实陈述外,所有陈述均为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涉及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其他因素,这些因素可能导致我们的实际结果,绩效或成就与前瞻性陈述所表达或暗示的内容存在重大差异。
您可以通过诸如“可能”,“将要”,“期望”,“预期”,“目标”,“估计”,“打算”,“计划”,“相信”之类的词语来识别这些前瞻性陈述。“可能”或其他类似表达。这些前瞻性陈述主要基于我们对未来事件和财务趋势的当前预期和预测,我们认为这些事件和趋势可能会影响我们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战略和财务需求。这些前瞻性陈述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以下方面的陈述:
| • | 全球和中国的总体经济,政治,人口和商业状况; |
| • | 中国通货膨胀和汇率的波动; |
| • | 我们执行增长战略的能力; |
| • | 合格人员的可用性和保留此类人员的能力; |
| • | 政府法规的变化,特别是在RWD驱动的解决方案方面; |
| • | 我们的医院,患者和生命科学公司覆盖范围; |
| • | 可能影响我们业务,财务状况,流动性和经营成果的其他因素;和 |
| • | 在“风险因素”下讨论的其他风险因素。” |
您应该通读本招股说明书和我们在本招股说明书中提及的文件,并应了解我们的实际未来结果可能与我们的预期存在重大差异或更差。本招股说明书的其他部分包括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其他因素。此外,我们在不断发展的环境中运营。新的风险因素和不确定性会不时出现,我们的管理层无法预测所有风险因素和不确定性,我们也无法评估所有因素对我们业务的影响或任何因素或因素组合的程度,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任何前瞻性陈述中的结果产生重大差异。我们通过这些警告声明来限定我们所有的前瞻性声明。
您不应将前瞻性陈述作为对未来事件的预测。无论是由于新信息,未来事件还是其他原因,我们均不承担更新或修订任何前瞻性陈述的义务。
本招股说明书还包含我们从行业出版物和第三方市场情报提供商生成的报告中获得的统计数据和估计。这些行业出版物和报告通常表明,其中包含的信息是从被认为可靠的来源获得的,但并不保证此类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尽管我们认为出版物和报告是可靠的,但我们尚未独立验证数据。
71
所得款项用途
我们估计,此次发行将获得约100万美元的净收益,如果承销商行使选择权购买全部美国存托凭证,我们将获得约100万美元的净收益,根据本招股说明书封面上列出的估计首次公开募股价格范围的中点,扣除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我们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
我们计划将此次发行的净收益主要用于以下目的:
| • | 约45%将用于加强研究与开发能力和技术基础设施,并吸引更多肿瘤学家、数据科学家和其他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加入; |
| • | 约15%将分配给扩展我们的患者护理中心网络和服务产品以及其他资本支出; |
| • | 约25%将分配给进行潜在的战略投资和收购;和 |
| • | 约15%将分配给其他一般公司用途。 |
如果发生不可预见的事件或业务状况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以与本招股说明书中所述不同的方式使用此次发行的收益。在使用此次发行的收益时,中国法律和法规允许我们仅通过贷款或出资向中国子公司提供资金,仅通过贷款向我们的合并VIE提供资金,并且仅在我们满足适用的政府注册和批准要求。我们根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满足这些要求。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离岸控股公司对中国实体的贷款和直接投资的中国监管”并且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限制或延迟我们将此次发行的收益用于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或额外的出资,以及向我们的VIE或其子公司提供贷款,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展业务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在使用所得款项净额之前,我们打算将所得款项净额持有在短期,计息,金融工具或活期存款中。
72
股息政策
我们目前没有计划在不久的将来宣布或支付股票或美国存托凭证的任何股息,因为我们目前打算保留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可用资金以及任何未来收益来运营和扩展我们的业务。
我们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我们主要依靠中国子公司的股息来满足现金需求,包括向股东支付的任何股息。中国法规可能会限制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请参阅“中国法规-与外汇管制有关的法规-外币兑换法规”。”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的某些要求,我们的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分配股息。此外,我们的股东可以通过普通决议案宣派股息,但股息不得超过董事会建议的金额。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开曼群岛公司可以从利润或股票溢价账户中支付股息,但在任何情况下,如果股息会导致公司无法偿还其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到期的债务,则不得支付股息。即使我们的董事会决定派发股息,形式,频率和金额也将取决于我们未来的运营和收益,资本要求和盈余,总体财务状况,合同限制以及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如果我们支付普通股的任何股息,我们将把与美国存托凭证相关的A类普通股应支付的股息支付给保存人,作为该A类普通股的注册持有人,然后,保存人将根据保存协议的条款(包括根据该协议应支付的费用和支出),按该ADS持有人所持有的ADS基础上的A类普通股的比例向ADS持有人支付该金额。请参阅“美国存托股票说明”。”
73
大写
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资本总额:
| • | 在实际基础上; |
| • | 备考基础上,以实现(1)将我们所有已发行的189,594,634股优先股自动转换为“A类普通股”,紧接本次发行完成之前,以一对一的方式进行;(2)行使C-2系列和D系列认股权证以及D+系列期权,以及发行然后转换我们的C-2系列,D系列和D+系列优先股;和 |
| • | 在调整后的备考基础上,使(1)将我们所有流通在外的189,594,634股优先股自动转换为“A类普通股”,紧接本次发行完成之前,以一对一的方式进行;(2)行使C-2系列和D系列认股权证以及D+系列期权,以及发行然后转换我们的C-2系列,D系列和D+系列优先股;(3)本次发行中发行和出售“A类普通股”,并收到约100万美元的估计净收益,考虑到每ADS的发行价(本招股说明书封面上列出的估计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范围的中点),扣除我们应支付的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估计的发行费用以及使用从中获得的收益。 |
您应该阅读本表以及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中包含的相关说明,以及“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下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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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1年3月31日 | ||||||||||||||||||||||||
| 实际 | 备考 | 备考 调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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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股份和面值数据除外) | ||||||||||||||||||||||||
| 夹层权益总额 |
2,395,428 | 365,614 | — | — | — | — | ||||||||||||||||||
| 股东赤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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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股(面值0.00008美元,授权415,664,338股,实际发行和发行的95,966,387股,授权45,000,000股,未按备考或调整后的备考发行和发行) |
47 | 7 | — | — | ||||||||||||||||||||
| A类普通股(面值0.00008美元,无实际授权,发行和发行的股票,500,000,000股授权股票和244,002,049股备考发行和发行的股票,以及【】调整后备考发行和发行的股票) |
— | — | 131 | 20 | ||||||||||||||||||||
| B类普通股(面值0.00008美元,无实际授权,发行和发行的股票,80,000,000股授权股票和61,300,000股备考发行和发行的股票,以及【】调整后备考发行和发行的股票) |
— | — | 33 | 5 | ||||||||||||||||||||
| 普通股与额外实收资本 |
— | — | 2,395,311 | 365,596 | ||||||||||||||||||||
|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 |
55,765 | 8,511 | 55,765 | 8,511 | ||||||||||||||||||||
| 累计赤字 |
(2,089,815 | ) | (318,968 | ) | (2,089,815 | ) | (318,968 | ) | ||||||||||||||||
| 不可赎回的非控制性权益 |
(14,901 | ) | (2,274 | ) | (14,901 | ) | (2,27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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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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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赤字总额 |
(2,048,904 | ) | (312,724 | ) | 346,524 | 52,8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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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夹层股权总额和股东赤字 |
346,524 | 52,890 | 346,524 | 52,8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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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 上面讨论的作为调整后信息的备考仅是说明性的。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的额外实收资本,Total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的股东赤字和总股本可能会根据实际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以及以定价确定的本次发行的其他条款进行调整。 |
75
稀释
如果您投资美国存托凭证,您的权益将被稀释至每股美国存托凭证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与本次发行后我们的每股美国存托凭证有形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稀释是由于每股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大大超过了我们目前已发行普通股的现有股东应占的每股普通股账面价值。
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的有形账面净值为每股普通股和每股美国存托凭证美元。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代表我们的合并资产总额(不包括无形资产和商誉)减去合并负债总额除以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稀释是通过从每股普通股的公开发行价格中减去每股普通股的有形账面净值来确定的。
在不考虑2021年3月31日之后此类有形账面净值的任何其他变化的情况下,除了实现(我们以每ADS美元的首次公开发行价发行和出售本次发行中提供的ADS,扣除我们应付的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估计的发行费用后,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的备考调整后有形账面净值约为100万美元,即每股普通股和每股美国存托凭证美元,给现有股东,并立即稀释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或每股美国存托凭证,以购买本次发行的美国存托凭证。
下表说明了按每股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为美元的稀释,所有美国存托凭证均交换为普通股:
| 每股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
美元 | |||
| 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 |
美元 | |||
| (1)将我们所有流通在外的优先股自动转换为普通股后,每股普通股的备考净有形账面净值,紧接本次发行完成之前,以一对一的方式进行;以及(2)行使C-2系列和D系列认股权证以及D+系列期权,以及发行然后转换我们的C-2系列,D系列和D+系列优先股 |
美元 | |||
| 调整后的每股普通股备考净有形账面净值,以实现(1)将我们所有流通在外的优先股自动转换为普通股,紧接本次发行完成之前,以一对一的方式进行;(2)行使C-2系列和D系列认股权证以及D+系列期权,以及发行然后转换我们的C-2系列,D系列和D+系列优先股,以及(3)本次发行 |
美元 | |||
| 此次发行对新投资者的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的稀释量 |
美元 | |||
| 此次发行中新投资者每ADS有形账面净值的摊薄额 |
美元 |
上面讨论的备考信息仅是说明性的。
76
下表总结了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备考基础上,现有股东与新投资者之间在本次发行中从我们购买的普通股数量方面的差异,在扣除估计的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估计的发行费用之前,以每股美国存托凭证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支付的总对价和每股普通股的平均价格。普通股总数不包括在行使购买授予承销商的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时可发行的美国存托凭证基础上的普通股。
| 总对价 | 平均 每价格 普通 分享 |
平均 每价格 A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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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股 购买的 |
金额(以 数千 美元) |
百分比 | ||||||||||||||||||||||
| 号码 | 百分比 | 美元 | 美元 | |||||||||||||||||||||
| 现有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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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投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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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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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讨论和表格还假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未行使任何未行使的股票期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根据2015年全球股票计划购买总计34,637,734股普通股的期权已发行,并且根据2015年全球股票计划和2021年全球股票计划,共有32,590,712股普通股被授权用于未来授予。如果行使了这些选择权中的任何一项,新投资者将受到进一步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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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的可执行性
开曼群岛
我们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以享受以下利益:
| • | 政治和经济稳定; |
| • | 有效的司法系统; |
| • | 有利的税收制度; |
| • | 没有外汇管制或货币限制;和 |
| • | 是否有专业人员和支助服务。 |
但是,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会带来某些不利因素。这些缺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 | 与美国相比,开曼群岛的证券法体系较不发达,这些证券法对投资者的保护明显较少;和 |
| • | 开曼群岛公司可能没有资格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
我们的宪法文件未包含要求对我们,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和股东之间的争议(包括根据美国证券法引起的争议)进行仲裁的规定。
我们基本上所有的业务都在中国进行,并且我们几乎所有的资产都位于中国。我们的大多数董事和执行官是美国以外司法管辖区的国民或居民,其资产的很大一部分位于美国境外。因此,股东可能难以在美国境内向这些人提供程序服务,或难以对我们或他们执行在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包括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的民事责任规定作出的判决。
我们已任命Cogency Global Inc.为我们的代理商,根据美国证券法对我们提起的任何诉讼均可向其提供程序。
我们的开曼群岛法律顾问Maples and Calder(Hong Kong)LLP已告知我们,开曼群岛法院和中国法院是否会分别:
| • | 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的民事责任规定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作出的判决;要么 |
| • | 受理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在每个司法管辖区针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提起的原始诉讼。 |
Maples and Calder(Hong Kong)LLP已告知我们,尚不确定开曼群岛法院是否会根据美国证券法允许本公司股东在开曼群岛提起诉讼。此外,开曼群岛法律存在不确定性,涉及开曼群岛法院是否将根据美国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从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确定为刑事或惩罚性判决。如果做出这样的决定,开曼群岛法院将不承认或执行针对开曼群岛公司(例如我们公司)的判决。由于开曼群岛法院尚未就根据美国证券法的民事责任规定从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作出此类裁定,因此尚不确定此类判决是否可在开曼群岛执行。Maples and Calder(Hong Kong)LLP告知我们,尽管开曼群岛没有法定执行在开曼群岛获得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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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或州法院(开曼群岛不是相互执行或承认此类判决的任何条约的缔约方),在该司法管辖区获得的判决将在开曼群岛法院予以承认和执行。普通法,在不对基本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任何重新审查的情况下,由开曼群岛大法院对外国判决债务提起诉讼,但前提是该判决(a)是由具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作出的,(b)对判定债务人施加法律责任,以支付已作出判决的已清偿款项,(c)是最终判决,(d)不涉及税项、罚款或罚款,(e)并非以某种方式获得,并且其执行方式不违反自然正义或开曼群岛的公共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
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Haiwen&Partners已为我们提供建议,中国法院是否会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或开曼法院针对我们或根据美国联邦和州证券法的民事责任规定对这些人作出的判决尚不确定,或受理在每个司法管辖区针对我们或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对这些人提起的原始诉讼。Haiwen&Partners进一步告知我们,《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对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中国法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根据中国与作出判决的国家之间的条约或司法管辖区之间的互惠关系,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中国与美国或开曼群岛没有任何条约或其他形式的对等规定,以相互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如果中国法院认为该判决违反了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国家主权,安全或公共利益,则不会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外国判决。因此,尚不确定中国法院是否以及在什么基础上执行美国或开曼群岛法院作出的判决。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外国股东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针对我们提起诉讼,前提是他们可以与中国建立足够的联系,以使中国法院具有管辖权,并满足其他程序要求,其中包括,原告必须在案件中拥有直接利益,并且必须有具体的索赔要求,事实依据和诉讼理由。但是,外国股东仅凭持有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很难与中国建立足够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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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历史和结构
我们的公司历史
我们于2014年12月通过LinkDoc Technology(Beijing)Co.,Ltd.或LinkDoc Beijing开始运营。
2014年12月,我们目前的最终控股公司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
2014年12月,Linkdoc Technology HK Limited(目前为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根据香港法律注册成立。
2015年2月,LinkDoc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或LinkDoc Information在中国注册成立。LinkDoc Information目前是LinkDoc Technology HK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
Linkdoc Information和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已与Linkdoc Beijing及其股东签订了一系列经修订和重述的合同安排,通过这些安排,我们获得了对Linkdoc Beijing及其子公司的控制权。因此,我们被视为LinkDoc Beijing及其子公司的主要受益人。我们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将其视为我们的合并关联实体,并已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将这些实体的财务业绩合并到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在本招股说明书中,我们将Linkdoc Information称为我们的外商独资实体或WFOE,并将Linkdoc Beijing称为我们的可变权益实体或VIE。有关与我们的VIE结构有关的更多详细信息和风险,请参阅“-与我们的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和“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结构有关的风险”。”
最近的融资交易
于2021年2月10日,本公司与D+系列投资者订立购股协议,据此,将发行总计21,669,131股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总现金对价为593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838亿元)。
2021年2月10日,公司及其三位创始人还与D+系列投资者签订了股票买卖协议,据此,创始人持有的总计4,658,613股普通股应由公司重新分类并重新指定为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并将以总计1,18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650万元)的现金对价发行给买方。
额外的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对投资者的权利,优先权和特权与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其他持有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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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结构
下图说明了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的公司结构,包括我们的重要子公司和VIE:
| 注意事项: |
| (1) | 假设承销商不行使其选择权购买额外的美国存托凭证,则实益拥有权百分比代表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已发行和流通在外股本总额的实益拥有权。实益所有权是根据SEC的规则和法规确定的。在计算某人实益拥有的股份数量和该人的所有权百分比时,我们包括了该人有权在60天内(包括通过行使任何期权,认股权证)购买的股份,或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证券的转换。但是,这些股份不包括在任何其他人的所有权百分比的计算中。另请参阅“主要股东”。” |
| (2) | 假设承销商不行使其选择权购买额外的美国存托凭证,则投票权百分比代表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已发行和流通在外股本总额的总投票权,并通过将该人或团体实益拥有的投票权除以我们所有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以及B类普通股作为一个单一类别的投票权来计算。对于需要股东投票的事项,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获得一票,每股B类普通股有权获得10票,并可由其持有人随时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普通股均不可转换为B类普通股。另请参阅“股本说明-普通股”。” |
| (3) | LinkDoc Technology(Beijing)Co.,Ltd.的股东为Tianze Zhang(我们的董事兼首席执行官),Liping Li(我们的临床运营主管),Ligang Luo(我们的首席运营官)和Peng Tang(我们的前联合创始人),分别持有LinkDoc Technology(Beijing)Co.,Ltd.约74.5%,12.4%,10.0%和3.1%的股权。紧接本次发行完成前,Tianze Zhang,Liping Li和Luo分别持有我们约19.7%,3.5%和2.9%的股权。 |
| (4) | 我们通过本集团其他子公司拥有Linkdoc Biotechnology(Tianjin)Limited另外7.2%的股权。 |
| (5) | Yanan Wang(我们的员工),Longhai Yu,Guang Mei,Yingheng Wang,Zhixiong An分别持有北京希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9.0%,5.4%,2.7%,1.4%和1.4%的股权。 |
与我们的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
当前的中国法律法规对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其他增值电信业务的公司的外国所有权施加了某些限制或禁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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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我们的中国子公司被视为外商投资企业。为了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我们主要根据一系列合同安排,通过我们在中国的VIE Linkdoc Beijing在中国开展业务。由于这些合同安排,我们对VIE进行了有效控制,并被视为VIE的主要受益人,并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将其经营成果合并到我们的财务报表中。
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Haiwen&Partners认为,以下所述的合同安排根据其条款和当前有效的适用中国法律对此类安排的每一方均有效,具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但是,这些合同安排在提供控制权方面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当前或将来的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中国监管机构最终可能会采取与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的意见相反或不同的观点。尚不确定是否会采用与可变利益实体结构有关的任何新的中国法律或法规,或者如果采用,它们将提供什么。此外,如果中国政府发现建立该结构的协议不符合中国政府对某些业务的外国投资限制,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处罚,包括被禁止持续经营。有关与这些合同安排和我们的公司结构有关的风险的说明,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结构有关的风险”。”
以下是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LinkDoc Information,LinkDoc Beijing和LinkDoc Beijing股东之间的合同安排摘要。有关这些合同安排的全文,请参阅作为本招股说明书组成部分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注册声明的附件提交的副本。
股权质押协议
Linkdoc Information,Linkdoc Beijing及其各股东订立了股权质押协议,各自的日期最初为2015年2月27日,并于2021年4月2日修订。根据此类股权质押协议,Linkdoc Beijing的每个股东均将其各自在Linkdoc Beijing的股权质押给Linkdoc Information,以确保其义务以及Linkdoc Beijing在适用的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独家购买期权协议下的义务,和投票权代理协议。未经Linkdoc Information事先书面同意,Linkdoc Beijing的每个股东进一步同意不转让或质押其各自在Linkdoc Beijing的股权。股权质押协议将一直具有约束力,直到各自的质押人LinkDoc Beijing的股东(视情况而定)履行其在上述协议下的所有义务并偿还其所有债务为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股权质押协议项下的股权质押已在中国主管监管机构注册。
独家购买期权协议
根据Linkdoc Information,Linkdoc Beijing及其每个股东最初于2015年2月27日签订并于2021年4月2日修订的独家购买期权协议,其中包括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作为协议的当事方,Linkdoc Beijing的每位股东均授予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和Linkdoc Information选择权,以等于人民币1.0元的价格购买其各自在Linkdoc Beijing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以及中国法律允许的最低对价。此外,根据独家购买期权协议,Linkdoc Beijing的每个股东均已授予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和Linkdoc Information选择权,以中国法律允许的最低对价购买Linkdoc Beijing或其子公司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未经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和Linkdoc Information事先书面同意,Linkdoc Beijing的每个股东均同意不转让,抵押或允许在Linkdoc Beijing的任何股权或重大资产上建立任何担保权益。独家购买期权协议将一直有效,直到LinkDoc Beijing的所有股权
82
已被Linkdoc Information或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和Linkdoc Information指定的任何一方收购。
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
根据该日期为2015年2月27日并于2021年4月2日修订的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LinkDoc Information被任命为提供业务支持,技术的独家服务提供商,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LinkDoc Beijing不时要求向LinkDoc Beijing提供咨询服务和其他服务。
除非Linkdoc Information给予书面同意,否则Linkdoc Beijing不得聘请第三方提供此类服务,而Linkdoc Information可以指定另一方向Linkdoc Beijing提供此类服务。Linkdoc Beijing应按季度向Linkdoc Information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应等于扣除Linkdoc Beijing及其子公司的法定准备金后的季度净利润总额,LinkDoc Information有权根据向LinkDoc Beijing提供的服务自行决定调整服务费金额的计算基础。由于履行了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Linkdoc Information拥有独家知识产权,无论是Linkdoc Information还是Linkdoc Beijing创建的。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有效,除非被LinkDoc Information终止。
投票权代理协议
根据Linkdoc Information,Linkdoc Beijing及其每个股东于2015年2月27日签订并于2021年4月2日修订的投票权代理协议,其中包括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作为协议的当事方,Linkdoc Beijing的每位股东均不可撤销地任命Linkdoc Information和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为其独家代理人和律师,代表Linkdoc Beijing的所有股东事项行事,并行使Linkdoc Beijing的所有权利。除非被Linkdoc Information或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终止,否则本投票权代理协议将一直有效。
配偶同意
LinkDoc Beijing股东的每位配偶均已签署配偶同意书。根据每份配偶同意书,签字配偶承诺不对其配偶持有的Linkdoc Beijing的股权提出任何主张。此外,每位配偶均同意,由其配偶持有并以其名义注册的LinkDoc Beijing股权的处置应根据上述股权质押协议,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进行,经不时修订的独家购买期权协议和投票权代理协议。此外,如果其中任何一方出于任何原因获得其各自配偶持有的Linkdoc Beijing的任何股权,则该配偶同意受类似义务的约束并同意订立类似的合同安排。
83
选定的合并财务数据
以下是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选定综合业务报表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选定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以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选定合并现金流量数据,均来自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所载的我们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以下是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选定综合业务报表数据,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选定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以及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选定合并现金流量数据2020年和2021年来自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出现的我们的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并以与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同的基础编制。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和呈报的。我们的历史结果不一定表示未来时期的预期结果。您应该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中选定的合并财务数据部分,以及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说明以及“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对于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 (以千为单位,百分比,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 ||||||||||||||||||||||||||||||||||||||||
| 选定的综合业务报表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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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 |
498,995 | 100.0 | 941,603 | 143,717 | 100.0 | 158,548 | 100.0 | 223,225 | 34,071 | 100.0 | ||||||||||||||||||||||||||||||
| 收入成本 |
(438,303 | ) | (87.8 | ) | (864,420 | ) | (131,936 | ) | (91.8 | ) | (144,649 | ) | (91.2 | ) | (209,957 | ) | (32,046 | ) | (94.1 | )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137,609 | ) | (27.6 | ) | (124,412 | ) | (18,989 | ) | (13.2 | ) | (23,921 | ) | (15.1 | ) | (36,983 | ) | (5,645 | ) | (16.6 | ) | ||||||||||||||||||||
| 一般和行政开支 |
(154,280 | ) | (30.9 | ) | (125,598 | ) | (19,170 | ) | (13.3 | ) | (26,863 | ) | (16.9 | ) | (43,591 | ) | (6,653 | ) | (19.5 | ) | ||||||||||||||||||||
| 研究与开发开支 |
(180,662 | ) | (36.2 | ) | (86,924 | ) | (13,267 | ) | (9.2 | ) | (23,034 | ) | (14.5 | ) | (23,205 | ) | (3,542 | ) | (10.4 | ) | ||||||||||||||||||||
| 出售子公司亏损 |
(1,024 | ) | (0.2 | ) | — | — | — | — | — | — | — | — | ||||||||||||||||||||||||||||
| 政府补助 |
5,012 | 1.0 | 8,773 | 1,339 | 0.9 | 834 | 0.5 | 294 | 45 | 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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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亏损 |
(407,872 | ) | (81.7 | ) | (250,977 | ) | (38,307 | ) | (26.7 | ) | (59,084 | ) | (37.3 | ) | (90,216 | ) | (13,770 | ) | (40.4 | ) | ||||||||||||||||||||
| 利息支出 |
(10,323 | ) | (2.1 | ) | (12,223 | ) | (1,866 | ) | (1.3 | ) | (2,810 | ) | (1.8 | ) | (1,192 | ) | (182 | ) | (0.5 | ) | ||||||||||||||||||||
| 利息收入 |
9,044 | 1.8 | 2,011 | 307 | 0.2 | 617 | 0.4 | 1,113 | 170 | 0.5 |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22,156 | ) | (4.4 | ) | (229,114 | ) | (34,970 | ) | (24.3 | ) | (3,430 | ) | (2.2 | ) | (46,547 | ) | (7,104 | ) | (20.9 | ) | ||||||||||||||||||||
| 投资收益 |
1,681 | 0.3 | 1,897 | 290 | 0.2 | 155 | 0.1 | 27 | 4 | 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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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前亏损 |
(429,628 | ) | (86.1 | ) | (488,407 | ) | (74,545 | ) | (51.9 | ) | (64,554 | ) | (40.7 | ) | (136,815 | ) | (20,882 | ) | (61.3 | ) | ||||||||||||||||||||
| 所得税(费用)/收益 |
(4,446 | ) | (0.9 | ) | (372 | ) | (57 | ) | — | 405 | 0.3 | (1,643 | ) | (251 | ) | (0.7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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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亏损 |
(434,074 | ) | (87.0 | ) | (488,779 | ) | (74,602 | ) | (51.9 | ) | (64,149 | ) | (40.5 | ) | (138,458 | ) | (21,133 | ) | (62.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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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应占净收入/(亏损) |
2,651 | 0.5 | (926 | ) | (141 | ) | (0.1 | ) | (219 | ) | (0.1 | ) | — | — | — | |||||||||||||||||||||||||
| 减:归属于不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的净亏损 |
(12,941 | ) | (2.6 | ) | (11,914 | ) | (1,818 | ) | (1.3 | ) | (2,331 | ) | (1.5 | ) | (3,103 | ) | (474 | ) | (1.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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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应占净亏损 |
(423,784 | ) | (84.9 | ) | (475,939 | ) | (72,642 | ) | (50.5 | ) | (61,600 | ) | (38.9 | ) | (135,355 | ) | (20,659 | ) | (60.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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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持有人的视作股息 |
— | — | (65,599 | ) | (10,012 | ) | (7.0 | ) | — | — | — | — | — | |||||||||||||||||||||||||||
| 增加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129,038 | ) | (25.9 | ) | (149,406 | ) | (22,804 | ) | (15.9 | ) | (34,884 | ) | (22.0 | ) | (46,563 | ) | (7,107 | ) | (20.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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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 |
(552,822 | ) | (110.8 | ) | (690,944 | ) | (105,459 | ) | (73.4 | ) | (96,484 | ) | (60.9 | ) | (181,918 | ) | (27,766 | ) | (81.5 | ) | ||||||||||||||||||||
| 每股普通股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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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和稀释 |
(5.32 | ) | (6.59 | ) | (1.01 | ) | (0.92 | ) | (1.76 | ) | (0.27 | ) | ||||||||||||||||||||||||||||
| 用于计算每股普通股亏损的已发行股票加权平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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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和稀释 |
103,971,865 | 104,897,967 | 104,897,967 | 104,888,420 | 103,271,404 | 103,271,404 | ||||||||||||||||||||||||||||||||||
84
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以及2021年3月31日的选定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2019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 | ||||||||||||||||||||
| 选定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01,556 | 618,347 | 94,378 | 824,108 | 125,783 | |||||||||||||||
| 应收账款,净额 |
32,373 | 30,468 | 4,650 | 37,860 | 5,779 | |||||||||||||||
| 流动资产总额 |
523,289 | 770,073 | 117,536 | 1,027,316 | 156,799 | |||||||||||||||
| 总资产 |
617,115 | 853,769 | 130,311 | 1,110,128 | 169,439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8,998 | 746,960 | 114,008 | 747,455 | 114,084 | |||||||||||||||
| 负债总额 |
256,585 | 762,724 | 116,414 | 763,603 | 116,549 | |||||||||||||||
| 夹层权益总额 |
1,651,940 | 1,870,365 | 285,474 | 2,395,428 | 365,614 | |||||||||||||||
| 股东赤字总额 |
(1,291,411 | ) | (1,779,320 | ) | (271,577 | ) | (2,048,904 | ) | (312,724 | ) | ||||||||||
| 负债总额,夹层股权和股东赤字 |
617,115 | 853,769 | 130,311 | 1,110,128 | 169,439 | |||||||||||||||
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选定合并现金流量数据。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 | ||||||||||||||||||||||||
| 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379,560 | ) | (185,105 | ) | (28,253 | ) | (70,614 | ) | (127,891 | ) | (19,520 | ) | ||||||||||||
| 投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
529,051 | 61,407 | 9,373 | 39,337 | (53,219 | ) | (8,123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
1,340 | 439,792 | 67,125 | (900 | ) | 383,383 | 58,5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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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币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63 | (7,243 | ) | (1,106 | ) | 132 | 3,495 | 5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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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的净增加/(减少) |
151,693 | 308,850 | 47,140 | (32,045 | ) | 205,768 | 31,406 | |||||||||||||||||
| 年初/期间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 |
163,864 | 315,556 | 48,163 | 315,556 | 624,407 | 95,3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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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末/期末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 |
315,556 | 624,407 | 95,303 | 283,511 | 830,174 | 126,7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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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GAAP财务指标
在评估我们的业务时,我们考虑并使用调整后净亏损的非GAAP指标作为补充指标,以审查和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我们认为,非GAAP指标通过调整项目的潜在影响来促进各个时期和公司之间的经营业绩比较,我们的管理层认为这表明了我们的经营业绩。我们认为,调整后的净亏损以有助于我们管理层的方式,为投资者和其他人理解和评估我们的合并经营成果提供了有用的信息。非GAAP财务指标的表述不应孤立考虑或替代根据美国GAAP编制和呈现的财务信息。我们将调整后的净亏损定义为不包括股份补偿,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和与长期债务相关的利息支出的净亏损。我们之所以提出非GAAP财务指标,是因为管理层将其用于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并制定业务计划。我们还认为,使用非GAAP指标有助于投资者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
85
非GAAP财务指标未在美国GAAP中定义,也未按照美国GAAP提出。非GAAP财务指标作为分析工具具有局限性。使用非GAAP财务指标的主要局限性之一是,它不能反映影响我们运营的所有收入和支出项目。此外,非GAAP指标可能与其他公司(包括同行公司)使用的非GAAP信息有所不同,因此其可比性可能受到限制。
我们通过将非GAAP财务指标与最接近的美国GAAP绩效指标进行对帐来弥补这些限制,在评估我们的绩效时应考虑所有这些因素。我们鼓励您完整审查我们的财务信息,而不要依赖任何一项财务指标。
下表将我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以及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调整后净亏损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计算和呈报的最直接可比的财务指标(净亏损)进行了对账: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在这三个月 截至3月31日,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0 | 2021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 | ||||||||||||||||||||||||
| 净亏损 |
(434,074 | ) | (488,779 | ) | (74,602 | ) | (64,149 | ) | (138,458 | ) | (21,133 | ) | ||||||||||||
| 调整项: |
||||||||||||||||||||||||
| 股份补偿开支 |
12,681 | 14,565 | 2,223 | 1,867 | 10,320 | 1,575 |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22,156 | 229,114 | 34,970 | 3,430 | 46,547 | 7,104 | ||||||||||||||||||
| 与长期债务有关的利息支出 |
9,922 | 12,220 | 1,865 | 2,807 | 1,192 | 1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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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后的净亏损 |
(389,315 | ) | (232,880 | ) | (35,544 | ) | (56,045 | ) | (80,399 | ) | (12,27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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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对财务状况的讨论和分析
和经营成果
您应该结合标题为“选定的合并财务数据”的部分以及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中包含的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说明,阅读以下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本讨论包含涉及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前瞻性陈述。由于各种因素,包括“风险因素”和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所述的因素,我们的实际结果和事件发生的时间可能与这些前瞻性声明中的预期存在重大差异。
概述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Sullivan)的数据,就培养高质量医疗数据资产的先驱者而言,我们是一家领先的数据驱动和AI支持的医疗技术公司,拥有中国最大的肿瘤学群组。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Sullivan)的数据,我们已经成功构建了中国最大的数据驱动的精密医学数字基础架构,其中包括针对重症患者的数字持续护理平台LinkCare,针对纵向医疗数据的AI支持的管理系统LinkData和LinkSolutions,数据驱动的精密生命科学解决方案平台,可帮助生命科学公司加快临床研究和现实世界的采用。这三个子系统相互交互,形成了具有强大飞轮效应的个性化护理和精准医疗的创新数据驱动的数字基础架构。
我们的收入来自LinkCare和LinkSolutions。LinkCare是针对危重疾病患者的以患者为中心的数字化持续护理平台。基于该平台,我们提供持续的患者护理解决方案,即患者管理即服务以及AI诊断和治疗服务。持续的患者护理解决方案目前在我们的收入中所占比例最大。我们主要通过通过患者护理中心出售创新药物,辅助药物和营养药物来产生收入,并为患者提供输液或注射服务以及其他辅助服务。患者管理即服务提高了患者依从性,这不仅改善了患者的治疗结果,还帮助生命科学公司增加了销售额。因此,我们通过根据与生命科学公司和医学会的服务合同收取服务费来将患者管理作为一项服务货币化。我们通过向专有的现实世界数据驱动的决策支持系统和基于与医院的服务合同的内部解决方案收取系统和服务费来将AI诊断和治疗服务货币化。我们打算通过向患者提供更多增值服务(例如数字疗法和治疗后患者护理套餐)来实现货币化模式的多元化,同时考虑到患者当前的医疗支出结构,预计持续的患者护理解决方案仍将是我们的主要货币化方法在中国。
LinkSolutions主要与生命科学公司的药物开发和商业化有关。我们以现实世界研究服务,数据洞察力和临床试验匹配的形式为生命科学公司提供LinkSolutions。我们通过对综合临床研究服务(包括临床试验研究和管理服务,数据收集和验证,现场监控,维护数据质量和完整性,临床数据管理和报告服务)收取服务费来从现实世界的研究服务中产生收入。与生命科学公司和医院的合同。我们通过为定制的研究报告收取费用或根据与生命科学公司的服务合同访问我们专有的数据分析平台来从Data Insights中获得收入。我们通过根据与生命科学公司的招聘合同收取匹配合格候选人参加临床试验的服务费,从临床试验匹配服务中获得收入。我们打算通过支持更真实的证据应用场景,加强我们的数据分析能力,不断优化我们的技术平台以及加深我们与生命科学公司和医院的关系来实现货币化模型的多元化。
LinkData是我们的核心技术平台和研发引擎,而不是货币化渠道。我们通过LinkSolutions平台和LinkCare平台利用其技术和货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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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们经历了快速增长。我们的总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4.990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人民币9.416亿元(1.437亿美元)。我们的总收入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1.585亿元人民币增加到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2.232亿元人民币(3,410万美元)。我们合作的医院数量从2019年的197家增加到2020年的307家,并在2021年第一季度进一步增加到333家。LinkCare平台上的付费患者数量从2019年的约37,300增加到2020年的约54,900,并从2020年第一季度的约14,200增加到2021年第一季度的约20,100。我们的生命科学公司客户数量从2019年的118个增加到2020年的176个。在2021年第一季度,我们拥有169个生命科学公司客户。
COVID-19对我们运营的影响
自2020年初以来,COVID-19的爆发导致世界各国政府施加了长期的强制性隔离,封锁,关闭企业和设施,旅行限制和社会疏远准则。
2020年第一季度,COVID-19大流行暂时中断了我们的业务运营。2020年第一季度,COVID-19遏制措施开始在中国各地广泛采用,并限制了我们部分业务的开展。我们通常需要多次医院就诊的肿瘤临床试验的临床试验匹配服务受到锁定措施的负面影响,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7,660万元减少14.9%至2020年的人民币6,510万元。但是,随着我们的业务运营已从COVID-19大流行中完全恢复,我们从临床试验匹配服务中产生的收入从2020年第一季度的人民币1,070万元增长108.1%至2021年第一季度的人民币2,220万元。我们的整体业务运营在很大程度上未受到COVID-19大流行的影响。由于COVID-19大流行对线下营销活动的影响,我们的销售和营销费用从2019年的人民币1.376亿元减少9.6%至2020年的人民币1.244亿元。我们的一般和行政支出从2019年的人民币1.543亿元减少18.6%至2020年的人民币1.256亿元,这主要是由于考虑到COVID-19大流行,政府减免了社会证券。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8.241亿元(1.258亿美元)。我们认为,这种流动性水平足以满足我们在未来12个月中出于一般公司目的的当前和预期需求。
与COVID-19大流行相关的不确定性仍然很大,包括病毒的最终传播,疾病的严重程度,经营成果,大流行的持续时间以及世界各地政府当局可能采取的遏制病毒或治疗其影响的进一步行动,以及COVID-19大流行将在多大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影响我们的业务,现金流量和财务状况将取决于高度不确定且无法准确预测的未来发展。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有关的风险-我们面临与自然灾害,健康流行病,民事和社会破坏以及其他爆发有关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严重破坏我们的运营。特别是,中国和全球范围内的COVID-19爆发对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了不利影响,并可能继续产生不利影响。”
影响本港经营成果的主要因素
我们认为,有几个重要因素已经产生影响,我们预计将继续影响我们的经营业绩和经营成果,其中包括:
| • | 我们的医院覆盖范围和患者在我们平台上获得医疗资源的机会; |
| • | 对生命科学公司的市场渗透; |
| • | 有利于现实世界证据应用的政策顺风; |
| • | 不断提高数据管理能力;和 |
| • | 使用LinkDoc飞轮优化财务绩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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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医院覆盖范围和患者对平台上医疗资源的访问
我们相信,随着医院和医生在患者出院后寻求更好的方法来管理他们的患者,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的患者在其患者旅程中寻求更好的医疗资源,增长机会很大。我们相信,通过与更多医院合作并深化与现有医院的合作,我们有能力将新患者招募到LinkCare平台上,这是我们未来收入潜力的关键指标。另一个关键指标是我们通过提供多元化和量身定制的患者管理解决方案并帮助他们更好地管理疾病并改善健康状况以及生活质量(尤其是在肿瘤学方面)来获取更高患者价值的能力。我们合作或服务的医院数量从2019年的197家增加到2020年的307家,截至2021年3月31日进一步增加到333家,其中2019年为125家,2020年为174家,截至2021年3月31日为191家IIA级医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已经建立了中国最大的在线肿瘤医师和患者参与社区。
利用癌症逐渐作为慢性病进行管理以及越来越多的创新处方药在中国医院外提供的趋势,我们大幅发展了我们的持续患者护理解决方案,其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376.1百万元增长至人民币806.0百万元2020年,从2020年第一季度的人民币1.383亿元增加到2021年第一季度的人民币1.794亿元。我们在吸引患者方面取得了成功。LinkCare平台上的付费患者数量从2019年的约37,300增加到2020年的约54,900,并从2020年第一季度的约14,200增加到2021年第一季度的约20,100。我们还成功地增加了患者对我们平台的粘性,包括对我们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我们每位患者产生的平均收入也从2019年的约人民币9,500元增加到2020年的约人民币13,900元,并从2020年第一季度的约人民币8,700元增加到2021年第一季度的约人民币8,800元。我们的患者护理中心提供高质量的药物服务,包括药物销售,药物输送以及输液和注射服务。我们计划根据患者的整体增长和需求建立更多的患者护理中心,这是我们未来收入增长的关键驱动力。
对生命科学公司的市场渗透
我们相信,我们的历史和未来增长还取决于我们通过向现有客户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和解决方案,增加现有客户的粘性和重复购买以及将我们的产品扩展到更广泛的范围来维持和加深与领先生命科学公司的关系的能力。客户群。目前,顶级生命科学公司正在迅速适应医疗保健行业的大数据转型,并增加了在大数据解决方案上的支出分配。我们选择大客户(KA)主要是基于对服务长期需求增长潜力的评估。我们的KA标准包括2020年排名前20的全球或国内生命科学公司,截至2020年在香港上市的生命科学公司以及主要的医学协会,目前占我们LinkSolutions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我们相信,这些KA对大数据解决方案的需求是反复出现且复杂的,因此在数量和类型上都将增长。与此同时,随着上市生物技术公司数量的增加,我们的KA池也在扩大。我们的KA客户数量从2019年的34个增加到2020年的36个。该增加是由于我们开始向他们提供服务时增加了六个新的KA客户的综合影响,但由于其研发渠道的变化导致对我们服务的需求减少而扣除了四个KA客户,从而部分抵消了该增加。在2021年第一季度,我们拥有33个KA客户,并且正在与我们最近完成项目的几个KA客户进行谈判或签订新的服务协议。2021年第一季度,每位KA客户的平均收入贡献约为人民币80万元。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生命科学公司也开始拥抱大数据转型。我们的生命科学公司客户数量从2019年的118个增加到2020年的176个。在2021年第一季度,我们拥有169家生命科学公司客户,并且正在与我们拥有的几家生命科学公司谈判或签订新的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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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完成的项目。我们相信,在可预见的将来,我们将有更多的生命科学客户贡献更多收入。
扩大我们的客户群,尤其是KA客户,将不断推动我们的增长。我们相信,通过我们不断的销售与市场营销努力,我们有很大的机会进一步扩大我们的客户群。
有利于现实世界证据应用的政策顺风
我们相信RWS服务的增长是我们收入潜力的关键驱动力。中国为生命科学公司和医疗保健提供者提供的现实世界研究服务的市场规模预计将从2019年的4,170万美元增长60.1%,到2030年达到73.909亿美元。推动这一增长的是政府出台的扶持性政策的东风、现实证据应用的增长以及市场接受度的提高。例如,2020年,CDE发布了首个用于生成真实世界证据的真实世界数据指南。我们相信,这种积极的监管态度将加速创新药物的采用,例如适应症扩展和新药批准,这反过来又有利于我们的增长。作为中国现实世界证据服务的领导者,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正在执行的现实世界研究服务项目数量为203个。2020年,我们拥有中国最大的现实世界学习服务收入,占市场份额超过10%。我们相信,我们已经做好准备,可以抓住有利的政策东风为现实世界的证据应用带来的机会,以增加我们的市场份额。
然而,现实世界证据的总体开发和使用仍处于早期阶段。现实世界的证据应用能否获得广泛的监管和市场认可仍不确定。与现实世界证据应用有关的监管格局的任何重大不利变化都可能影响我们的财务和运营绩效。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方法有关的风险-不能保证LinkSolutions提供的精密生命科学解决方案将来会获得监管和市场认可。”
不断提高数据管理能力
对数据管理的大量投资增强了我们提供更智能的个性化患者管理和精密生命科学解决方案的能力。这些高价值的解决方案反过来又以强大的竞争实力推动了我们的收入增长。同时,技术基础设施的升级也提高了我们的运营效率,这有助于减少劳动密集型人力资源费用和我们的运营费用。
我们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在2019年为人民币1.807亿元,在2020年为人民币8690万元,在2020年第一季度为人民币2300万元,在2021年第一季度为人民币2320万元。2019年支出较高是由于我们在技术和基础设施方面进行了大量初始投资,以提高数据管理能力。在2019年,我们使用大量资源培训了服装引擎和Fellow-X系统,并增强了AI功能。我们还显著提高了数据分析效率,并降低了处理医疗记录的人工成本。在2020年和2021年第一季度,我们的研究与开发费用恢复到正常水平。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投资于改善我们的数据管理能力,进而提高我们的运营效率。我们在研究与开发上的投资有时可能很昂贵,取决于我们的发展战略,或者开发时间比我们预期的要长,并且可能不会提高运营效率。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行业和业务相关的一般风险-我们对研究与开发进行了大量投资,并且我们可能无法收回所进行的投资,这反过来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LinkDoc飞轮优化财务绩效的应用研究
我们不同的业务产品(包括LinkCare,LinkData和LinkSolutions)的结合导致了强大的飞轮效应。随着LinkCare平台为更多患者和医生提供服务,我们积累了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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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特的现实世界的数据。一方面,随着我们通过LinkData处理更多现实世界的数据,其底层AI引擎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自我增强并变得更加智能,进而推动LinkCare平台的不断完善和新型数字疗法的未来发展。另一方面,随着更多独特的现实世界数据导致通过LinkData建立更多患者队列,我们可以为LinkSolutions开发更多新的用例。随着越来越多的生命科学公司将LinkSolutions用于临床研究和商业应用,我们可以为LinkData开发更强大的数据管理功能,并在LinkCare平台上为更多患者和医生提供服务。这种良性循环推动了我们的增长,加强了我们与关键行业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并因此巩固了我们的领导地位。
我们相信LinkDoc飞轮将使我们从巨大的规模经济中受益更多。在飞轮效应的推动下,与我们运营相关的基础架构成本的增长速度与我们的收入增长速度不同,因为基础架构成本的很大一部分是在我们最初建立数据基础架构时产生的,而且我们不需要劳动力规模的成比例增长来支持我们的增长。随着我们业务的进一步增长,我们相信我们将能够利用规模经济进一步提高我们的运营效率。
经营成果的关键组成部分
收入
我们的收入来自(i)LinkCare和(ii)LinkSolutions。
| • | LinkCare。LinkCare的收入来自我们的持续患者护理解决方案,患者管理即服务以及AI诊断和治疗。对于持续的患者护理解决方案,我们主要为患者提供药物,医疗保健产品,其他保健商品,输液或注射服务以及其他辅助服务。在较小程度上,我们还利用我们建立的药品分销能力来满足内部和外部需求,以将药品出售给药房和分销商客户。对于患者管理即服务,我们通过呼叫中心和在线渠道提供个性化的随访护理,并通过与生命科学公司和医学会的服务合同提供其他个性化的患者管理服务。对于AI诊断和治疗服务,我们通过与医院的服务合同提供我们的哈勃解决方案。我们预计,由于品牌知名度的提高,对市场的进一步渗透,患者护理中心更广泛的地理覆盖范围以及患者管理平台的更多采用,LinkCare的收入将增加。 |
| • | LinkSolutions。LinkSolutions收入主要来自现实世界的研究服务,数据洞察力服务和临床试验匹配服务。对于现实世界的研究服务,我们通过与生命科学公司和医院的合同提供定制的临床试验和循证协助。对于数据洞察力,我们要么向生命科学公司提供研究报告,要么提供数据分析平台。为了进行临床试验匹配,我们通常与生命科学公司签订招聘合同,以提供合格的临床试验候选人。我们预计LinkSolutions的收入将主要通过加强数据分析能力并不断优化技术平台,加深我们与医院和生命科学公司的关系来增加。 |
收入成本
我们的收益成本主要包括(i)产品的购买成本,(ii)员工成本,(iii)可偿还的自付费用,例如调查员费用,以及(iv)与这些员工使用设施和设备相关的费用。我们的产品成本不包括与产品销售成本相关的其他直接成本,例如出站运输和装卸费用,患者护理中心的租金和折旧费用。因此,我们的产品销售成本可能无法与将此类费用包括在产品成本中的其他公司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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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费用
员工支出是我们2019年和2020年以及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运营支出的最大组成部分,2019年和2020年分别为3.20亿元人民币和1.961亿元人民币(2990万美元),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分别为4740万元人民币和6010万元人民币(920万美元)。下表列出了所示期间我们的运营费用的绝对金额和占总收入的百分比。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对于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 (以千为单位,百分比除外) | ||||||||||||||||||||||||||||||||||||||||
| 营业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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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和营销费用 |
137,609 | 27.6 | 124,412 | 18,989 | 13.2 | 23,921 | 15.1 | 36,983 | 5,645 | 16.6 | ||||||||||||||||||||||||||||||
| 一般和行政开支 |
154,280 | 30.9 | 125,598 | 19,170 | 13.3 | 26,863 | 16.9 | 43,591 | 6,653 | 19.5 | ||||||||||||||||||||||||||||||
| 研究与开发开支 |
180,662 | 36.2 | 86,924 | 13,267 | 9.2 | 23,034 | 14.5 | 23,205 | 3,542 | 1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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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营业费用 |
472,551 | 94.7 | 336,934 | 51,426 | 35.8 | 73,817 | 46.6 | 103,778 | 15,840 | 4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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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和营销费用。我们的销售和营销费用主要包括参与销售和营销活动的员工的费用以及促销费用。
一般和行政费用。我们的一般和行政费用主要包括参与一般公司职能的员工的费用,专业费用,会议和差旅费用以及其他一般公司费用。
研究与开发费用。我们的研究与开发费用主要包括参与研究和开发新技术以及设计,开发和维护技术系统的员工的费用,以及与这些功能使用设施和设备相关的费用,例如租金和折旧费。研究与开发费用在发生时支销。
税收
开曼群岛
我们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根据开曼群岛现行法律,我们无需对开曼群岛产生的收入或资本收益征税。此外,公司向股东支付股息后,将不征收开曼群岛预扣税。
香港
根据现行的《香港税务条例》,我们的香港子公司应就其在香港的业务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按16.5%的税率缴纳香港利得税。香港子公司向公司支付的股息无需在香港缴纳预提税。2018年引入了两级利得税率制度,公司赚取的首200万港元应课税利润将按现行税率的一半(8.25%)征税,而剩余利润将继续按16.5%征税。有一种防污措施,即每个组只需提名该组中的一家公司就可以从累进费率中受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我们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子公司和我们的VIE应根据相关的中国所得税法对其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国企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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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的《税法》或《企业所得税法》通常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内企业,但适用优惠税率的除外。例如,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有权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而不是25%的统一法定税率。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中国税法和会计准则确定的实体的全球收入计算的。
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应对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按3%至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或增值税,减去我们已经支付或承担的任何可抵扣增值税。根据中国法律,他们还需缴纳增值税附加费。作为开曼群岛的控股公司,我们可能会从中国子公司获得股息。《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中国实体为所得税目的向非居民企业支付的股息应按10%的税率缴纳中国预扣税,但可根据与中国的适用税收协定予以减少。根据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在所得税方面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的安排,如果香港企业直接持有至少25%的中国企业,则中国企业向香港企业支付股息的预扣税率可以从10%的标准税率降低至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适用税收协定股息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或国家税务总局第81号通知,香港居民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为了适用降低的预扣税率:(i)它必须是一家公司;(ii)它必须直接拥有中国居民企业所需百分比的股权和投票权;(iii)在收到股息之前的整个12个月内,它必须直接在中国居民企业中拥有该要求的百分比。2019年10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SAT35号文),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国家税务总局第35号通知规定,非居民企业无需获得相关税务机关的预先批准即可享受减免的预扣税。取而代之的是,非居民企业及其扣缴义务人可以通过自我评估并确认符合享受税收协定优惠的规定标准,直接适用降低的预扣税率,并在进行纳税申报时提交必要的表格和证明文件,将接受相关税务机关的税后备案审查。因此,如果我们满足国家税务总局第81号通函和其他相关税收法规规定的条件,我们可能会从从中国子公司收取的股息的5%预扣税率中受益。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第81号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第35号通知,如果相关税务机关认为我们进行的交易或安排的主要目的是享受优惠的税收待遇,则相关税务机关将来可能会调整优惠的预提税。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在中国境外设立并在中国境内设有“事实上的管理机构”的企业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其全球收入应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我们认为,出于中国税收目的,我们公司不是中国居民企业。但是,企业的税务居民身份由中国税务机关确定,对于“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一词的解释仍存在不确定性。”不能保证中国政府最终会采取与我们一致的观点。如果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我们在开曼群岛的控股公司或我们在中国境外的任何子公司被视为“居民企业”,则其全球收入应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如果我们出于中国企业所得税目的被归类为中国居民企业,则这种分类可能会对我们以及我们的非中国股东和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造成不利的税收后果。”
经营成果
下表汇总了所呈报期间我们的合并经营成果,包括绝对金额和所呈报期间占我们收入的百分比。此信息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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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中包含的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说明一起阅读。任何时期的经营成果都不一定表示我们的未来趋势。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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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 (以千为单位,百分比除外) | ||||||||||||||||||||||||||||||||||||||||
| 收入 |
498,995 | 100.0 | 941,603 | 143,717 | 100.0 | 158,548 | 100.0 | 223,225 | 34,071 | 100.0 | ||||||||||||||||||||||||||||||
| 收入成本 |
(438,303 | ) | (87.8 | ) | (864,420 | ) | (131,936 | ) | (91.8 | ) | (144,649 | ) | (91.2 | ) | (209,957 | ) | (32,046 | ) | (94.1 | )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137,609 | ) | (27.6 | ) | (124,412 | ) | (18,989 | ) | (13.2 | ) | (23,921 | ) | (15.1 | ) | (36,983 | ) | (5,645 | ) | (16.6 | ) | ||||||||||||||||||||
| 一般和行政开支 |
(154,280 | ) | (30.9 | ) | (125,598 | ) | (19,170 | ) | (13.3 | ) | (26,863 | ) | (16.9 | ) | (43,591 | ) | (6,653 | ) | (19.5 | ) | ||||||||||||||||||||
| 研究与开发开支 |
(180,662 | ) | (36.2 | ) | (86,924 | ) | (13,267 | ) | (9.2 | ) | (23,034 | ) | (14.5 | ) | (23,205 | ) | (3,542 | ) | (10.4 | ) | ||||||||||||||||||||
| 出售子公司亏损 |
(1,024 | ) | (0.2 | ) | — | — | — | — | — | — | — | — | ||||||||||||||||||||||||||||
| 政府补助 |
5,012 | 1.0 | 8,773 | 1,339 | 0.9 | 834 | 0.5 | 294 | 45 | 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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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亏损 |
(407,872 | ) | (81.7 | ) | (250,977 | ) | (38,307 | ) | (26.7 | ) | (59,084 | ) | (37.3 | ) | (90,216 | ) | (13,770 | ) | (40.4 | ) | ||||||||||||||||||||
| 利息支出 |
(10,323 | ) | (2.1 | ) | (12,223 | ) | (1,866 | ) | (1.3 | ) | (2,810 | ) | (1.8 | ) | (1,192 | ) | (182 | ) | (0.5 | ) | ||||||||||||||||||||
| 利息收入 |
9,044 | 1.8 | 2,011 | 307 | 0.2 | 617 | 0.4 | 1,113 | 170 | 0.5 |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22,156 | ) | (4.4 | ) | (229,114 | ) | (34,970 | ) | (24.3 | ) | (3,430 | ) | (2.2 | ) | (46,547 | ) | (7,104 | ) | (20.9 | ) | ||||||||||||||||||||
| 投资收益 |
1,681 | 0.3 | 1,897 | 290 | 0.2 | 155 | 0.1 | 27 | 4 | 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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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税前亏损 |
(429,628 | ) | (86.1 | ) | (488,407 | ) | (74,545 | ) | (51.9 | ) | (64,554 | ) | (40.7 | ) | (136,815 | ) | (20,882 | ) | (61.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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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税(费用)/收益 |
(4,446 | ) | (0.9 | ) | (372 | ) | (57 | ) | (0.0 | ) | 405 | 0.3 | (1,643 | ) | (251 | ) | (0.7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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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亏损 |
(434,074 | ) | (87.0 | ) | (488,779 | ) | (74,602 | ) | (51.9 | ) | (64,149 | ) | (40.5 | ) | (138,458 | ) | (21,133 | ) | (62.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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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比较
收入
我们的收入来自(i)LinkCare;(ii)LinkSolutions。
下表列出了所示期间我们收入的绝对金额和占总收入的百分比。
| 对于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 (以千为单位,百分比除外) | ||||||||||||||||||||
| 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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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Care |
140,058 | 88.3 | 187,412 | 28,605 | 84.0 | |||||||||||||||
| LinkSolutions |
18,490 | 11.7 | 35,813 | 5,466 | 1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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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收入 |
158,548 | 100.0 | 223,225 | 34,071 | 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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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收入增长了40.8%,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1.585亿元增长到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2.232亿元(3,410万美元)。
| • | LinkCare。LinkCare收入来自我们的持续患者护理解决方案,AI诊断和治疗以及患者管理即服务。我们来自持续患者护理解决方案的收入增长了29.7%,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1.383亿元增长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1.794亿元(2740万美元)。该增加主要是由于(i)付费患者的数量从大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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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为14,200人,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约为20,100人,这归因于我们提供的药品种类更广泛,能够通过更深入的手术体验为需求更多样化的患者提供服务并提高服务质量,并且在较小程度上患者护理中心的数量从2019年12月31日的30个增加到2021年3月31日的34个,(ii)每位付费患者的付款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约人民币8,700元略微增加到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约人民币8,800元2021年,以及(iii)由于我们优先使用我们的药品分销能力来满足内部需求,因此在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中我们对外部药房和分销商客户的药品销售减少。我们从AI诊断和治疗服务产生的收入增长了6.5%,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90万元人民币增长到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100万元人民币(10万美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我们的AI诊断和治疗服务的价格上涨以及我们的AI诊断和治疗服务在更多医院的应用。我们从患者管理即服务产生的收入增长了761.3%,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80万元人民币增长到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710万元人民币(110万美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们与生命科学公司和医学协会签订的服务合同的数量和价值增长。 |
| • | LinkSolutions。LinkSolutions收入主要来自现实世界的研究服务,临床试验匹配服务和数据洞察力服务。LinkSolutions的收入增长了93.7%,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1,850万元人民币增长到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3,580万元人民币(550万美元),主要归因于(i)我们提供给生命科学公司和医院的现实世界研究服务产生的收入从7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1300万元人民币(20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监管机构的认可和市场对现实世界证据的接受,以及由于我们的先发优势而导致的现实世界研究项目的持续数量和价值的增长,以及(ii)我们的临床试验匹配服务收入从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1,070万元增长了108.1%由于我们的业务运营从COVID-19大流行中完全恢复,到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为人民币2,220万元。我们从Data Insights获得的收入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80万元人民币小幅下降28%,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60万元人民币(10万美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们与生命科学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数量减少。 |
收入成本
我们从(i)LinkCare和(ii)LinkSolutions产生收入成本。
下表列出了所示年份我们收入成本的绝对金额和占总收入的百分比。
| 对于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 (以千为单位,百分比除外) | ||||||||||||||||||||
| 收益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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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Care |
130,522 | 82.3 | 185,912 | 28,376 | 83.3 | |||||||||||||||
| LinkSolutions |
14,127 | 8.9 | 24,046 | 3,670 | 10.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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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益成本共计 |
144,649 | 91.2 | 209,957 | 32,046 | 94.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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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收入成本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1.446亿元增长45.1%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2.10亿元(3,200万美元),这与业务扩展基本一致。收益成本占收入的百分比从2020年的91.2%增加到
95
2021年为94.1%,主要是因为我们出售的某些创新药物已包含在2021年初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这导致我们的患者护理中心降低了此类产品的价格,而相应的销售成本保持相对稳定。我们相信,将来我们受类似事件影响的可能性不会像2021年第一季度那样大,因为我们已经采取了某些措施来降低风险,例如先发制人地管理我们可能会受到影响的药物库存,开发我们的产品组合,以包括在不久的将来不太可能包含在目录中的更多创新药物,并与分销商和生命科学公司协商保护条款,以减轻负面影响。
营业费用
我们的营业费用主要包括(i)销售和营销费用,(ii)一般和行政费用和(iii)研究与开发费用。我们的运营支出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7,380万元增长40.6%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1.038亿元(1,58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销售和营销费用以及一般和行政费用的增加。
| 对于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 (以千为单位,百分比除外) | ||||||||||||||||||||
| 营业费用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23,921 | 15.1 | 36,983 | 5,645 | 16.6 | |||||||||||||||
| 一般和行政开支 |
26,863 | 16.9 | 43,591 | 6,653 | 19.5 | |||||||||||||||
| 研究与开发开支 |
23,034 | 14.5 | 23,205 | 3,542 | 10.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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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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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营业费用 |
73,817 | 46.6 | 103,778 | 15,840 | 46.5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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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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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销售和营销费用
我们的销售和营销费用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2,390万元增长54.6%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3,700万元(56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i)员工相关费用的增加,主要归因于(a)我们销售与市场营销团队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增加,以及(b)分配给销售和营销费用的股份补偿费用从2020年第一季度的人民币228.1千元增加到第一季度的人民币550万元2021年第一季度;和,(ii)随着我们的业务运营从COVID-19大流行中完全恢复,现场会议和差旅费用的数量增加。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改变 | |||||||||||||||
| 2020 | 2021 | 人民币 | % | |||||||||||||
| (人民币千元,百分比除外)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23,921 | 36,983 | 13,062 | 54.6 | ||||||||||||
一般和行政开支
我们的一般和行政支出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2,690万元增长62.3%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4,360万元(67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i)专业费用增加;(ii)与员工相关的费用增加,这是由于(a)员工人数增加,(b)分配给一般和行政费用的股份补偿费用从2020年第一季度的人民币388.2千元增加到2021年第一季度的人民币320万元。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改变 | |||||||||||||||
| 2020 | 2021 | 人民币 | % | |||||||||||||
| (人民币千元,百分比除外) | ||||||||||||||||
| 一般和行政开支 |
26,863 | 43,591 | 16,728 | 62.3 | ||||||||||||
96
研究与开发开支
我们的研究与开发支出保持稳定,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为人民币2,300万元,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为人民币2,320万元(350万美元)。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改变 | |||||||||||||||
| 2020 | 2021 | 人民币 | % | |||||||||||||
| (人民币千元,百分比除外) | ||||||||||||||||
| 研究与开发开支 |
23,034 | 23,205 | 171 | 0.7 | ||||||||||||
经营亏损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的经营亏损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5,910万元增加52.7%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9,020万元(1,380万美元)。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改变 | |||||||||||||||
| 2020 | 2021 | 人民币 | % | |||||||||||||
| (人民币千元,百分比除外) | ||||||||||||||||
| 经营亏损 |
59,084 | 90,216 | 31,132 | 52.7 | ||||||||||||
利息支出
我们的利息支出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280万元人民币减少57.6%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120万元人民币(20万美元),这与我们从两个投资者那里借来的长期债务有关,并使用实际利率在贷款协议的条款中确认。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改变 | |||||||||||||||
| 2020 | 2021 | 人民币 | % | |||||||||||||
| (人民币千元,百分比除外) | ||||||||||||||||
| 利息支出 |
2,810 | 1,192 | (1,618 | ) | (57.6) | |||||||||||
利息收入
我们的利息收入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60万元人民币增长80.4%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110万元人民币(2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2020年期间的平均银行存款金额比2019年增加。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改变 | |||||||||||||||
| 2020 | 2021 | 人民币 | % | |||||||||||||
| (人民币千元,百分比除外) | ||||||||||||||||
| 利息收入 |
(617 | ) | (1,113 | ) | (496 | ) | 80.4 | |||||||||
97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我们的金融负债包括认股权证和购买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期权。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340万元人民币大幅增加1,257.1%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4,650万元人民币(710万美元)。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改变 | |||||||||||||||
| 2020 | 2021 | 人民币 | % | |||||||||||||
| (人民币千元,百分比除外) |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3,430 | 46,547 | 43,117 | 1,257.1 | ||||||||||||
投资收益
我们的投资收入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155,000元减少82.6%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27,000元(4,000美元),这主要是由于对银行金融产品的投资减少。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改变 | |||||||||||||||
| 2020 | 2021 | 人民币 | % | |||||||||||||
| (人民币千元,百分比除外) | ||||||||||||||||
| 投资收益 |
(155 | ) | (27 | ) | 128 | (82.6) | ||||||||||
所得税(收益)/费用
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有效所得税率分别为(0.6%)和1.2%。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有效所得税率与中国法定所得税率25%不同,这主要是由于确认了与亏损实体的经营亏损结转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备抵。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改变 | |||||||||||||||
| 2020 | 2021 | 人民币 | % | |||||||||||||
| (人民币千元,百分比除外) | ||||||||||||||||
| 所得税(收益)/费用 |
(405 | ) | 1,643 | 2,048 | (505.7) | |||||||||||
净亏损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的净亏损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6,410万元增加115.8%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1.385亿元(2,110万美元)。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改变 | |||||||||||||||
| 2020 | 2021 | 人民币 | % | |||||||||||||
| (人民币千元,百分比除外) | ||||||||||||||||
| 净亏损 |
64,149 | 138,458 | 74,309 | 115.8 | ||||||||||||
98
2020年与2019年相比
收入
下表列出了所示年份我们收入的绝对金额和占总收入的百分比。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 (以千为单位,百分比除外) | ||||||||||||||||||||
| 收入 |
||||||||||||||||||||
| LinkCare |
384,436 | 77.0 | 821,572 | 125,396 | 87.3 | |||||||||||||||
| LinkSolutions |
114,559 | 23.0 | 120,031 | 18,320 | 12.7 | |||||||||||||||
|
|
|
|
|
|
|
|
|
|
|
|||||||||||
| 总收入 |
498,995 | 100.0 | 941,603 | 143,717 | 10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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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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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4.990亿元增长88.7%至2020年的人民币9.416亿元(1.437亿美元)。
| • | LinkCare。LinkCare收入来自我们的持续患者护理解决方案,AI诊断和治疗以及患者管理即服务。我们来自持续患者护理解决方案的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376.1百万元增长114.3%至2020年的人民币806.0百万元(1.23亿美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i)LinkCare平台上付费患者的数量从2019年的约37,300人和2020年的约54,900人增加的综合影响,归因于患者护理中心的数量从2019年初的24个增加到截至12月31日的33个,2020年,以及能够通过更深层次的操作经验为具有更多不同需求和改善服务质量的患者提供更多种类的药物;(ii)每位付费患者的付款从2019年的约人民币9,500元增加到2020年的约人民币13,900元,归因于获得授权销售自2019年下半年和2020年以来新推出的几种高成本创新肿瘤药物,其收入贡献从2019年的人民币4,740万元增加520.0%至2020年的人民币2.939亿元。我们从AI诊断和治疗服务产生的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200万元增长250.3%至2020年的人民币720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们的AI诊断和治疗服务在更多医院中的应用。我们从患者管理即服务产生的收入从2019年的630万元人民币增长33.8%至2020年的850万元人民币(130万美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们与生命科学公司和医学协会签订的服务合同的数量和价值增长。 |
| • | LinkSolutions。LinkSolutions收入主要来自现实世界的研究服务,临床试验匹配服务和数据洞察力服务。我们从LinkSolutions产生的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1.146亿元增长4.8%至2020年的人民币1.20亿元(1,83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我们的现实世界研究服务产生的收入从人民币3,270万元增长到提供给生命科学公司和医院的人民币4,700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i)监管机构对现实世界证据的认可和市场接受程度不断提高,以及(ii)由于我们的先发优势,现实世界研究项目的持续数量和价值不断增长。我们从Data Insights服务产生的收入从2019年的530万元人民币增长51.0%至2020年的790万元人民币(120万美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们与生命科学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的数量和价值增长。但是,由于COVID-19的影响,我们的临床试验匹配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7,660万元减少了14.9%,至2020年的人民币6,510万元(990万美元),因为临床试验的患者招募受到重大限制在大流行期间。 |
99
收入成本
下表列出了所示年份我们收入成本的绝对金额和占总收入的百分比。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 (以千为单位,百分比除外) | ||||||||||||||||||||
| 收入成本 |
||||||||||||||||||||
| LinkCare |
356,502 | 71.4 | 775,691 | 118,394 | 82.4 | |||||||||||||||
| LinkSolutions |
81,802 | 16.4 | 88,729 | 13,543 | 9.4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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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收入成本 |
438,303 | 87.8 | 864,420 | 131,936 | 91.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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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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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收入成本从2019年的人民币4.383亿元增长97.2%至2020年的人民币8.644亿元(1.319亿美元),这与业务扩展基本一致。
营业费用
我们的运营支出从2019年的人民币4.726亿元减少28.7%至2020年的人民币3.369亿元(5,14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研究与开发支出和一般和行政支出的减少。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 (以千为单位,百分比除外) | ||||||||||||||||||||
| 营业费用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137,609 | 27.6 | 124,412 | 18,989 | 13.2 | |||||||||||||||
| 一般和行政开支 |
154,280 | 30.9 | 125,598 | 19,170 | 13.3 | |||||||||||||||
| 研究与开发开支 |
180,662 | 36.2 | 86,924 | 13,267 | 9.2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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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营业费用 |
472,551 | 94.7 | 336,934 | 51,426 | 35.8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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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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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和营销费用
我们的销售和营销费用从2019年的人民币1.376亿元减少9.6%至2020年的人民币1.244亿元(1,90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i)现场会议和差旅费用的减少由于COVID-19爆发,(ii)我们在2020年收到的与COVID-19大流行有关的政府社会保障金减免。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改变 | |||||||||||||||
| 2019 | 2020 | 人民币 | % | |||||||||||||
| (人民币千元,百分比除外)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137,609 | 124,412 | (13,197 | ) | (9.6 | ) | ||||||||||
一般和行政开支
我们的一般和行政支出从2019年的人民币1.543亿元减少18.6%至2020年的人民币1.256亿元(1,92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i)2019年后台员工人数减少,导致2019年遣散费和2020年员工成本下降,以及
100
(ii)由于COVID-19爆发而减少了现场会议的数量和差旅费用,以及(iii)政府减免了我们在2020年收到的与COVID-19大流行有关的社会保障金。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改变 | |||||||||||||||
| 2019 | 2020 | 人民币 | % | |||||||||||||
| (人民币千元,百分比除外) | ||||||||||||||||
| 一般和行政开支 |
154,280 | 125,598 | (28,682 | ) | (18.6 | ) | ||||||||||
研究与开发开支
我们的研究与开发支出从2019年的人民币1.807亿元减少51.9%至2020年的人民币8690万元(1,33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i)2019年加速投入技术和基础设施以加强队列建设,(ii)研究效率的提高归因于我们数据管理能力的发展推动了研究人员结构的优化。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改变 | |||||||||||||||
| 2019 | 2020 | 人民币 | % | |||||||||||||
| (人民币千元,百分比除外) | ||||||||||||||||
| 研究与开发开支 |
180,662 | 86,924 | (93,738 | ) | (51.9 | ) | ||||||||||
经营亏损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的经营亏损从2019年的人民币4.079亿元减少38.5%至2020年的人民币2.510亿元(3,830万美元)。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改变 | |||||||||||||||
| 2019 | 2020 | 人民币 | % | |||||||||||||
| (人民币千元,百分比除外) | ||||||||||||||||
| 经营亏损 |
407,872 | 250,977 | (156,895 | ) | (38.5 | ) | ||||||||||
利息支出
我们的利息支出从2019年的人民币1,030万元增加18.4%至2020年的人民币1,220万元(190万美元),这与我们从两个投资者借入并在贷款协议条款中确认的长期债务有关,使用实际利率。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改变 | |||||||||||||||
| 2019 | 2020 | 人民币 | % | |||||||||||||
| (人民币千元,百分比除外) | ||||||||||||||||
| 利息支出 |
10,323 | 12,223 | 1,900 | 18.4 | ||||||||||||
利息收入
我们的利息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900万元减少77.8%至2020年的人民币200万元(3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2020年的平均银行存款金额比2019年减少。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改变 | |||||||||||||||
| 2019 | 2020 | 人民币 | % | |||||||||||||
| (人民币千元,百分比除外) | ||||||||||||||||
| 利息收入 |
(9,044 | ) | (2,011 | ) | 7,033 | (77.8 | ) | |||||||||
101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我们的金融负债包括认股权证和购买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期权。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从2019年的人民币2220万元大幅增加934.1%至2020年的人民币2.291亿元(3500万美元)。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改变 | |||||||||||||||
| 2019 | 2020 | 人民币 | % | |||||||||||||
| (人民币千元,百分比除外) |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22,156 | 229,114 | 206,958 | 934.1 | ||||||||||||
投资收益
我们的投资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170万元增长12.8%至2020年的人民币190万元(3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对银行金融产品的投资增加。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改变 | |||||||||||||||
| 2019 | 2020 | 人民币 | % | |||||||||||||
| (人民币千元,百分比除外) | ||||||||||||||||
| 投资收益 |
(1,681 | ) | (1,897 | ) | (216 | ) | 12.8 | |||||||||
所得税费用
我们在2019年产生了440万元人民币的所得税费用,在2020年产生了40万元人民币(6万美元)的所得税费用,这是由于某些VIE实体在2020年产生的利润与2019年相比有所下降。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改变 | |||||||||||||||
| 2019 | 2020 | 人民币 | % | |||||||||||||
| (人民币千元,百分比除外) | ||||||||||||||||
| 所得税费用 |
4,446 | 372 | (4,074 | ) | (91.6 | ) | ||||||||||
净亏损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的净亏损从2019年的人民币4.341亿元增加12.6%至2020年的人民币4.888亿元(7,460万美元)。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改变 | |||||||||||||||
| 2019 | 2020 | 人民币 | % | |||||||||||||
| (人民币千元,百分比除外) | ||||||||||||||||
| 净亏损 |
434,074 | 488,779 | 54,705 | 12.6 | ||||||||||||
102
选定的季度运营结果
下表列出了所示期间我们未经审计的合并季度经营成果。您应将下表与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中包含的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说明一起阅读。未经审核的合并季度经营成果是在与我们经审核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同的基础上编制的,其中包括我们认为对公允列报所呈报期间的经营业绩必要的所有调整,仅包括正常调整和经常性调整。我们在任何特定季度的历史业绩不一定表示我们的未来业绩。
| 截至三个月 | ||||||||||||||||||||||||||||||||||||
| 3月31日, 2019 |
6月30日 2019 |
9月30日 2019 |
12月31日, 2019 |
3月31日, 2020 |
6月30日 2020 |
9月30日 2020 |
12月31日, 2020 |
3月31日, 2021 |
||||||||||||||||||||||||||||
| (人民币千元) | ||||||||||||||||||||||||||||||||||||
| 收入 |
73,423 | 98,077 | 142,601 | 184,894 | 158,548 | 216,564 | 263,570 | 302,922 | 223,225 | |||||||||||||||||||||||||||
| —LinkCare |
49,185 | 70,649 | 114,276 | 150,326 | 140,058 | 187,494 | 228,174 | 265,847 | 187,412 | |||||||||||||||||||||||||||
| —LinkSolutions |
24,238 | 27,428 | 28,325 | 34,568 | 18,490 | 29,070 | 35,396 | 37,075 | 35,813 | |||||||||||||||||||||||||||
| 收入成本 |
(64,443 | ) | (85,959 | ) | (126,784 | ) | (161,118 | ) | (144,649 | ) | (200,343 | ) | (242,300 | ) | (277,128 | ) | (209,957 | )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
(29,952 |
) |
|
(33,454 |
) |
|
(35,945 |
) |
|
(38,258 |
) |
|
(23,921 |
) |
|
(27,004 |
) |
|
(35,394 |
) |
|
(38,094 |
) |
(36,983 | ) | ||||||||||
| 一般和行政开支 |
|
(38,337 |
) |
|
(32,435 |
) |
|
(42,222 |
) |
|
(41,287 |
) |
|
(26,863 |
) |
|
(26,106 |
) |
|
(27,298 |
) |
|
(45,332 |
) |
(43,591 | ) | ||||||||||
| 研究与开发开支 |
|
(43,398 |
) |
|
(44,637 |
) |
|
(45,253 |
) |
|
(47,375 |
) |
|
(23,034 |
) |
|
(24,294 |
) |
|
(25,105 |
) |
|
(14,491 |
) |
(23,205 | ) | ||||||||||
| 出售子公司亏损 |
— | — |
|
— |
|
(1,024 | ) | — | — | — | — | — | ||||||||||||||||||||||||
| 政府补助 |
2,000 | 1,142 | 683 | 1,187 | 834 | 2,961 | 1,936 | 3,042 | 2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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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亏损 |
(100,707 | ) | (97,266 | ) | (106,920 | ) | (102,981 | ) | (59,085 | ) | (58,222 | ) | (64,591 | ) | (69,081 | ) | (90,217 | ) | ||||||||||||||||||
| 利息支出 |
(2,303 | ) | (2,517 | ) | (2,692 | ) | (2,810 | ) | (2,810 | ) | (2,955 | ) | (3,145 | ) | (3,313 | ) | (1,192 | ) | ||||||||||||||||||
| 利息收入 |
3,864 | 2,826 | 1,483 | 870 | 617 | 552 | 478 | 363 | 1,113 |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
(7,131 |
) |
|
(4,925 |
) |
|
(4,212 |
) |
|
(5,889 |
) |
|
(3,430 |
) |
|
(16,755 |
) |
|
(155,889 |
) |
|
(53,041 |
) |
(46,547 | ) | ||||||||||
| 投资收益 |
— | 111 | 958 | 612 | 155 | 338 | 273 | 1,131 | 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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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税前亏损 |
(106,277 | ) | (101,771 | ) | (111,383 | ) | (110,198 | ) | (64,553 | ) | (77,042 | ) | (222,874 | ) | (123,941 | ) | (136,81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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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税费用 |
(1,112 | ) | (1,003 | ) | (1,163 | ) | (1,168 | ) | 405 | (59 | ) | (170 | ) | (548 | ) | (1,64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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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亏损 |
(107,389 | ) | (102,774 | ) | (112,546 | ) | (111,366 | ) | (64,148 | ) | (77,101 | ) | (223,044 | ) | (124,489 | ) | (138,45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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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9年和2020年同期相比,我们在2020年每个季度和2021年第一季度的收入都有所增长,其中包括LinkCare和LinkSolutions产生的收入,主要是由于(i)付费患者数量增加以及我们的LinkCare平台上每位患者产生的平均收入增加的综合影响;(ii)我们与生命科学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的数量和价值持续增长和LinkSolutions的医学协会;(iii)由于我们的先发优势,真实世界研究项目的数量和价值不断增长,从而提高了监管机构对真实世界证据的认可和市场接受度;(iv)我们的AI诊断价格持续上涨和治疗服务以及我们的AI诊断和治疗服务在更多医院中的应用。COVID-19大流行在2020年第一季度暂时中断了我们的业务运营,并导致我们的收入与2019年第四季度相比下降。请参阅“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COVID-19对我们运营的影响。”与2020年第四季度相比,我们在2021年第一季度的收入有所下降,这主要是因为我们出售的某些创新药物已包含在2021年初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这导致我们的患者护理中心降低了此类产品的价格,而相应的销售成本仍然相对较低
103
稳定。由于生命科学公司的业务活动在此期间普遍放缓,因此每年第一季度与春节假期有关的收入通常较低。
在这些时期内,我们的收益成本总体上与我们的业务扩展保持一致,但2020年第一季度和2021年第一季度的波动与我们同期收入的波动保持一致。
与2019年同期相比,我们的总营业费用在2020年每个季度都有所下降,而与2020年同期相比,2021年第一季度有所增加。与2019年同期相比,2020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的销售和营销费用大幅下降,这主要是由于COVID-19爆发以及与COVID-19相关的政府减少了现场会议的差旅社会保障付款减免。与2019年同期相比,2020年前三个季度的一般和行政费用有所下降,这主要是由于2019年后台员工人数减少,导致2019年的遣散费和2020年的员工成本下降,以及由于COVID-19爆发而减少的现场会议差旅,以及与COVID-19相关的政府对社会保障金的减免。与2019年同期相比,2020年每个季度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均有所下降,这主要是由于2019年为加强队列建设而加快了对技术和基础设施的投入,以及由于我们数据管理能力的发展而优化了研究人员结构而提高的研究效率。随着我们继续调整运营和人员结构以适应业务需求,我们的总营业费用在2021年第一季度与2020年同期相比总体上与我们的业务增长保持一致。
分部信息
我们使用管理方法确定可报告的经营分部。管理方法考虑了首席运营决策者(“CODM”)用于做出有关该部门资源分配的运营决策以及在确定我们的可报告运营部门时评估其绩效的内部报告。我们的CODM是首席执行官。我们的组织结构基于CODM用于评估,查看和运行其业务运营的许多因素,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群,产品/服务和技术的同质性。我们的经营分部基于我们的CODM审查的组织结构和信息,以评估经营分部的业绩。
我们确定了两个运营部门,包括(i)LinkCare,其中包括连续的患者护理中心解决方案,患者管理即服务,AI诊断和治疗服务;(ii)LinkSolutions,其中包括临床试验匹配服务,现实世界研究服务和数据洞察力服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104
我们不会将运营费用或资产分配给我们的部门,因为我们的CODM不会使用此类信息来分配资源或评估运营部门的绩效。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分部业绩如下。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0 | 2021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计 | ||||||||||||||||||||||||
| 收入 |
||||||||||||||||||||||||
| LinkCa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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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的患者护理解决方案 |
376,067 | 805,951 | 123,012 | 138,318 | 179,363 | 27,376 | ||||||||||||||||||
| —患者管理即服务 |
6,325 | 8,461 | 1,291 | 821 | 7,701 | 1,079 | ||||||||||||||||||
| —AI诊断和治疗服务 |
2,044 | 7,161 | 1,093 | 918 | 978 | 14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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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计 |
384,436 | 821,572 | 125,396 | 140,058 | 187,412 | 28,60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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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nkSolutions |
||||||||||||||||||||||||
| —临床试验匹配服务 |
76,580 | 65,139 | 9,942 | 10,674 | 22,215 | 3,391 | ||||||||||||||||||
| —现实世界的学习服务 |
||||||||||||||||||||||||
| —临床研究服务 |
28,876 | 46,958 | 7,167 | 7,011 | 13,017 | 1,987 | ||||||||||||||||||
| —其他 |
3,848 | — | — | — | — | |||||||||||||||||||
| —数据洞察服务 |
5,255 | 7,935 | 1,211 | 806 | 581 | 89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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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小计 |
114,559 | 120,031 | 18,320 | 18,490 | 35,813 | 5,466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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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总收入 |
498,995 | 941,603 | 143,717 | 158,548 | 223,225 | 34,07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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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成本 |
||||||||||||||||||||||||
| LinkCare |
(356,502 | ) | (775,691 | ) | (118,394 | ) | (130,522 | ) | (185,912) | (28,376 | ) | |||||||||||||
| LinkSolutions |
(81,802 | ) | (88,729 | ) | (13,543 | ) | (14,127 | ) | (24,046 | ) | (3,67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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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收入成本 |
(438,303 | ) | (864,420 | ) | (131,936 | ) | (144,649 | ) | (209,957 | ) | (32,04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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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GAAP财务指标
在评估我们的业务时,我们考虑并使用调整后净亏损的非GAAP指标作为补充指标,以审查和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我们认为,非GAAP指标通过调整项目的潜在影响来促进各个时期和公司之间的经营业绩比较,我们的管理层认为这表明了我们的经营业绩。非GAAP财务指标的表述不应孤立考虑或替代根据美国GAAP编制和呈现的财务信息。我们将调整后的净亏损定义为不包括股份补偿,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和与长期债务相关的利息支出的净亏损。我们之所以提出非GAAP财务指标,是因为管理层将其用于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并制定业务计划。我们还认为,使用非GAAP指标有助于投资者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
非GAAP财务指标未在美国GAAP中定义,也未按照美国GAAP提出。非GAAP财务指标作为分析工具具有局限性。使用非GAAP财务指标的主要局限性之一是,它不能反映影响我们运营的所有收入和支出项目。此外,非GAAP指标可能与其他公司(包括同行公司)使用的非GAAP信息有所不同,因此其可比性可能受到限制。
我们通过将非GAAP财务指标与最接近的美国GAAP绩效指标进行对帐来弥补这些限制,在评估我们的绩效时应考虑所有这些因素。我们鼓励您完整审查我们的财务信息,而不要依赖任何一项财务指标。
105
下表将我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以及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调整后净亏损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计算和呈报的最直接可比的财务指标(净亏损)进行了对账: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0 | 2021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 | ||||||||||||||||||||||||
| 净亏损 |
(434,074 | ) | (488,779 | ) | (74,602 | ) | (64,149 | ) | (138,458 | ) | (21,133 | ) | ||||||||||||
| 调整项: |
||||||||||||||||||||||||
| 股份补偿开支 |
12,681 | 14,565 | 2,223 | 1,867 | 10,320 | 1,575 |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22,156 | 229,114 | 34,970 | 3,430 | 46,547 | 7,104 | ||||||||||||||||||
| 与长期债务有关的利息支出 |
9,922 | 12,220 | 1,865 | 2,807 | 1,192 | 18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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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后的净亏损 |
(389,315 | ) | (232,880 | ) | (35,544 | ) | (56,045 | ) | (80,399 | ) | (12,27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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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和资本资源
现金流量和营运资金
自成立以来,我们的经营产生了净亏损和负现金流量。我们预计在不久的将来会产生额外的运营亏损,随着我们继续(i)加强研究与开发能力和技术基础设施,并带来更多的肿瘤学家,我们的运营费用将增加,数据科学家和船上其他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ii)扩大我们的销售组织并加大我们的营销力度以推动市场采用;(iii)预计为了建设更多容量并扩展我们的患者护理中心网络和服务产品,我们的资本支出需求也将增加;(iv)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与作为上市公司运营相关的额外费用,包括与法律,会计,法规,保持对交易所上市和SEC要求,董事和高级职员保险费以及投资者关系的遵守。
我们的主要流动资金来源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和股权融资收益。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拥有人民币8.302亿元(约合1.267亿美元)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其中很大一部分由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VIE及其在中国的子公司持有。我们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和高流动性投资。我们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主要以人民币计价。我们认为,至少在未来12个月内,我们目前的现金和预期的经营现金流量将足以满足我们的预期现金需求,包括我们对营运资金和资本支出的现金需求。
我们打算通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和融资活动筹集的资金(包括我们将从此次发行中获得的净收益)来满足未来的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支出。我们未来的资本需求将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我们的增长率,支持我们研究与开发努力的支出时间和程度,销售与市场营销活动的扩展以及推出新解决方案或功能的时间。我们将来可能会进入
106
收购或投资互补业务,服务和技术的安排。如果我们现有的现金不足以满足我们的要求,我们可能会寻求发行债务或股本证券。如果需要从外部来源获得额外的融资,我们可能无法以我们可以接受的条件或根本无法筹集资金。发行额外的股本证券,包括可转换债务证券,将稀释我们的每股收益。债务的产生将使现金从营运资金和资本支出中转移出来以履行债务义务,并可能导致运营和财务契约阻碍我们的运营以及我们向股东支付股息的能力。如果我们无法在需要时筹集更多资金,或者由于缺乏足够的资金而无法扩大业务或以其他方式利用我们的商机,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将受到不利影响。
作为一家没有重大业务的控股公司,我们主要通过在中国的中国子公司和合并的VIE开展业务。根据中国法律和法规,我们被允许通过出资或贷款向我们在中国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资金,但要获得政府机构的批准以及出资和贷款金额的限制。此外,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只能通过委托贷款向我们的合并VIE提供人民币资金。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离岸控股公司对中国实体的贷款和直接投资的中国监管”并且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延迟或阻止我们将此次发行的收益用于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或向其提供额外的出资,这可能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和“所得款项用途”。”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向我们支付股息或其他现金的能力受到中国法律法规的各种限制。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我们可能会依靠中国子公司支付的股利和其他股利分配来满足我们可能有的任何现金和融资需求,并且对中国子公司向我们付款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和“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如果我们出于中国企业所得税目的被归类为中国居民企业,则这种分类可能会对我们以及我们的非中国股东和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造成不利的税收后果。”
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选定合并现金流量数据。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 | ||||||||||||||||||||||||
| 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379,560 | ) | (185,105 | ) | (28,253 | ) | (70,614 | ) | (127,891 | ) | (19,520 | ) | ||||||||||||
| 投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
529,051 | 61,407 | 9,373 | 39,337 | (53,219 | ) | (8,123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
1,340 | 439,792 | 67,125 | (900 | ) | 383,383 | 58,516 | |||||||||||||||||
| 外币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63 | (7,243 | ) | (1,106 | ) | 132 | 3,495 | 5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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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的净增加/(减少) |
151,693 | 308,850 | 47,140 | (32,045 | ) | 205,768 | 31,406 | |||||||||||||||||
| 年初/期初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 |
163,864 | 315,556 | 48,163 | 315,556 | 624,407 | 95,3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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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末/期末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 |
315,556 | 624,407 | 95,303 | 283,511 | 830,174 | 126,7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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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经营活动
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人民币1.279亿元(1,950万美元)。我们的净亏损人民币1.385亿元(约合2110万美元)与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之间的差异主要是由于(i)非现金项目,包括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人民币4,650万元,股份补偿费用人民币1,030万元,折旧及摊销人民币380万元,和非现金利息支出人民币120万元;(ii)存货减少人民币1,500万元,(iii)递延收入增加人民币210万元,部分被应付账款减少人民币2,560万元和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减少人民币2,770万元所抵消。
2020年,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人民币1.851亿元(2,830万美元)。我们的净亏损人民币4.888亿元(约合7460万美元)与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之间的差异主要是由于(i)非现金项目,包括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人民币2.291亿元,折旧及摊销人民币1610万元,股份补偿费用为人民币1,460万元,非现金利息费用为人民币1,220万元;(ii)应付账款增加人民币3,040万元,(iii)递延收入增加人民币1,630万元,(iv)存货增加人民币1,680万元。
2019年,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人民币3.796亿元。我们的净亏损人民币4.341亿元与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之间的差额主要是由于(i)非现金项目,包括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人民币2220万元,折旧及摊销人民币1440万元,股份补偿费用为人民币1,270万元,非现金利息费用为人民币990万元;(ii)应付账款增加人民币2,520万元,(iii)递延收入增加人民币1,380万元,(iv)存货增加人民币3,400万元,(v)应收账款增加人民币2,040万元。
投资活动
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人民币5,320万元(约合810万美元),这主要归因于(i)购买短期投资人民币5,200万元和(ii)购买物业和设备人民币320万元,部分被200万元人民币的短期投资销售收益所抵销。
2020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6,140万元人民币(94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出售短期投资的收益为6.524亿元人民币,部分被购买短期投资5.850亿元人民币所抵消。
2019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5.291亿元,这主要归因于定期存款到期收益人民币8.997亿元和短期投资销售收益人民币2.568亿元,部分被购买短期投资所抵消人民币3.207亿元,购买定期存款人民币2.758亿元,支付业务收购费用人民币1,750万元以及购买物业和设备人民币1,400万元。
筹资活动
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3.834亿元人民币(5850万美元),归因于发行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收益
2020年融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4.398亿元,主要归因于发行D+系列期权的收益为人民币2.355亿元和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收益为人民币2.051亿元。
108
2019年融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130万元,主要归因于我们的短期银行借款。
资本支出
我们的资本支出主要与患者护理中心的扩展有关。我们的资本支出在2019年和2020年分别为3110万元人民币和610万元人民币(90万美元),在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分别为30万元人民币和320万元人民币(50万美元)。我们打算用现有现金余额和此次发行的收益为未来的资本支出提供资金。我们将继续进行资本支出,以满足我们业务的预期增长。
合同义务
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合同义务和承诺:
| 年底到期的付款 | ||||||||||||||||||||
| 总计 | 小于 1年 |
1-3年 | 3-5年 | 超过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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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币千元) | ||||||||||||||||||||
| 经营租赁(1) |
38,219 | 17,210 | 16,044 | 4,470 | 495 | |||||||||||||||
| (1) | 经营租赁与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协议下的办公室,设施和患者护理中心有关。 |
除上述披露的内容外,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没有任何重大资本或其他承诺,长期义务或担保。
资产负债表外的承诺和安排
我们尚未订立任何财务担保或其他承诺来担保任何第三方的付款义务。我们尚未签订任何以我们的股票为索引并归类为股东权益或未反映在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衍生合同。此外,我们在转移给未合并实体的资产中没有任何保留或或有权益,这些资产可作为对该实体的信贷,流动性或市场风险支持。在向我们提供融资,流动性,市场风险或信贷支持或与我们从事租赁,对冲或产品开发服务的任何未合并实体中,我们没有任何可变权益。
关键会计政策,判断和估计
我们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这要求我们做出判断,估计和假设。我们会根据最新可用信息,我们自己的历史经验以及我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合理的各种其他假设,不断评估这些估计和假设。由于估计的使用是财务报告流程的组成部分,因此由于估计的变化,实际结果可能与我们的预期有所不同。我们的某些会计政策在应用中需要比其他政策更高的判断力,并要求我们做出重要的会计估计。
以下对关键会计政策,判断和估计的描述应与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以及本招股说明书中随附的附注和其他披露一并阅读。在审查我们的财务报表时,您应考虑(i)我们对关键会计政策的选择,(ii)影响此类政策应用的判断和其他不确定性,以及(iii)报告结果对条件和假设变化的敏感性。
109
收入确认
自成立以来,我们采用了ASC主题606,客户合同收入(“ASC606”)。根据ASC606,我们在将承诺的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以我们预期为这些产品或服务收取的对价(不包括代表政府机构收取的增值税)确认收入。
我们与生命科学客户和医院签订合同,以提供真实世界的研究服务,其中包括临床研究服务,例如临床试验研究和管理服务,数据收集和验证,现场监控,维护数据质量和完整性,临床数据管理和报告服务。合同期限从几个月到几年不等。服务费按固定数额和可偿还的自付费用计算。
临床研究服务通常涉及许多已定义但不一定相似的活动,这些活动将在合同期限内执行,以实现指定的研究目标。临床研究服务被视为一项履约义务,因为我们提供了整合每个合同基础上的不同服务的重要服务,这些服务高度相互依存且相互关联。在使用支持临床研究服务的研究人员方面,我们是主要的。临床研究服务的收入在合同期限内确认,因为我们的表现不会产生具有替代用途的资产,并且合同为我们提供了迄今为止所完成工作的可强制执行的付款权。临床研究服务的完成进度是根据一项输入度量来衡量的,该输入度量是每个报告期末发生的项目总成本(包括可偿还的自付费用)占估计项目总成本的百分比(“成本对成本”措施”)。我们对这些服务使用成本对成本的进度度量,因为它忠实地描述了将这些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过程。在报告所述期间,我们的估计项目成本没有发生影响收入确认的重大变化。
临床研究服务合同的收入确认涉及重大判断和估计,尤其是完成时项目总成本的估计,其中包括直接成本和可偿还的自付费用,例如研究人员费用。项目估计费用总额在整个合同期内定期审查和修订,此种修订所产生的收入调整数在确定修订的期间内按累计追赶额入账。
我们普通股的公允价值
我们是一家私人公司,普通股没有市场报价。因此,我们出于以下目的在各个日期对普通股的公允价值进行估计:
| • | 确定我们在发行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之日的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受益转换特征的内在价值(如果有)的输入之一; |
| • | 确定在每个授予日授予员工的股份补偿奖励的公允价值;和 |
| • | 确定我们在发行日和每个期末的认股权证和期权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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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的公允价值
| 评估日期 |
每股公允价值 | DLOM | 折扣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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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元) | ||||||||
| 十二月31,2018 |
1.67 | 25% | 20% | |||||
| 2019年3月31日 |
1.86 | 20% | 20% | |||||
| 六月30,2019 |
1.98 | 20% | 20% | |||||
| 九月30,2019 |
2.11 | 20% | 20% | |||||
| 十二月31,2019 |
2.32 | 20% | 20% | |||||
| 2020年3月31日 |
2.40 | 20% | 20% | |||||
| 2020年6月30日 |
2.83 | 20% | 20% | |||||
| 2020年9月4日 |
3.35 | 10% | 20% | |||||
| 2020年12月31日 |
4.00 | 10% | 20% | |||||
| 2021年2月26日 |
4.42 | 10% | 19% | |||||
在确定我们的股权价值时,我们使用截至评估日的最佳估计,根据我们的预计现金流量应用了折现现金流量分析。确定普通股的公允价值需要对我们的预计财务和经营成果,我们独特的业务风险,股票的流动性以及估值时的经营历史和前景做出复杂而主观的判断。
收入法涉及将适当的WACCS应用于基于收益预测的估计现金流量。从2018年12月到2021年2月,我们的收入和收益增长率以及我们实现的主要里程碑促进了普通股公允价值的增长。但是,这些公允价值具有内在的不确定性和高度主观性。得出公允价值时使用的假设与我们的业务计划一致。这些假设包括:中国现有的政治,法律和经济状况没有重大变化;我们有能力保留称职的管理层,关键人员和员工来支持我们正在进行的运营;市场状况与经济预测没有重大偏差。这些假设固有地不确定。在选择适当的WACCS时评估了与实现我们的预测相关的风险,范围为19%至20%。
考虑到AICPA审计和会计实务援助规定的指导,使用混合方法(包括概率加权预期收益法和期权定价法)将公司的股权价值分配给优先股和普通股。该方法涉及对潜在流动性事件(例如公司出售或首次公开募股)的预期时间进行估计,以及对股本证券波动性的估计。预期时间基于我们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计划。波动性越高,普通股的公允价值就越高。
计算普通股公允价值时使用的主要假设包括:
| • |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WACC是在考虑无风险利率,比较行业风险,股权风险溢价,公司规模和非系统风险因素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 |
| • | 可比公司。在得出收入法下用作折现率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时,选择了某些公开交易的公司作为我们的指导公司。准则公司是根据以下标准选择的:(i)它们在医疗保健行业中运营,并且(ii)它们的股票在美国公开交易。 |
| • | 缺乏适销性的折扣或DLOM:DLOM通过Finnerty的平均行使认沽期权模式进行了量化。在这种期权定价方法下,假设认沽期权是在出售私人持有的股票之前以股票的平均价格行使的,则认沽期权的成本被视为确定DLOM的基础。 |
111
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从2018年12月31日的每股1.67美元增加至2019年12月31日的每股2.32美元,并进一步增加至2020年6月30日的每股2.83美元,这主要是由于我们的业务增长。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从2020年6月30日的每股2.83美元增加到2021年2月26日的每股4.42美元,这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i)我们业务的持续快速增长,(ii)我们于2020年9月和2021年2月成功完成了D+系列融资,为我们的扩张提供了所需的资金,并且(iii)随着我们迈向此次发行,我们提高了首次公开募股成功的估计概率。由于我们的优先股将在合格发行完成后自动转换为普通股,因此首次公开募股成功的估计概率的增加导致我们将更高的企业价值分配给普通股。DLOM也从2020年6月30日的20%降至2021年2月26日的10%。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一直是一家私人公司,拥有有限的会计和财务报告人员以及其他资源来解决我们的内部控制和程序。关于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和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发现了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中的一个重大缺陷。根据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制定的标准,“重大缺陷”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或缺陷的组合,因此,有合理的可能性不会及时防止或发现公司年度或中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误陈述。
已发现的重大缺陷是我们缺乏足够的财务报告和会计人员,这些人员缺乏对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SEC报告要求的适当了解,无法正式制定,设计,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SEC设定的财务报告要求,实施和运营对财务报告流程的关键控制,以解决复杂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会计问题和相关披露。
我们正在采取许多措施来解决已发现的重大缺陷,包括:(i)雇用具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SEC报告和合规经验的其他会计和财务报告人员,(ii)通过对美国GAAP和SEC规则和法规中的会计和报告要求进行持续培训和教育,提高现有会计和财务报告人员的能力。
设计和实施有效的财务报告系统的过程是一项持续的工作,要求我们预测业务以及经济和监管环境的变化并做出反应,并花费大量资源来维护财务报告系统足以履行我们的报告义务。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有关的一般风险-如果我们未能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来纠正我们在财务报告方面的重大缺陷,我们可能无法准确报告我们的经营成果,履行我们的报告义务或防止欺诈,以及投资者信心和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作为上一财政年度收入少于10.7亿美元的公司,根据《JOBS法》,我们有资格成为“新兴成长公司”。新兴成长型公司可以利用特定的减少报告和其他通常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要求。这些规定包括在评估新兴成长公司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时,免除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规定的审计师证明要求。《JOBS法》还规定,新兴成长型公司无需遵守任何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直到以其他方式要求私人公司遵守此类新的或经修订的会计准则为止。我们选择利用此类豁免。
112
关于市场风险的定量和定性披露
集中度风险
现金集中。我们在金融机构维持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受限制的现金和短期投资余额,这些余额可能会不时超过其在中国内地银行账户的保险限额。我们在未保险的银行存款中没有遭受任何损失,并且不认为我们在银行账户中持有的现金上面临任何重大风险。
活期存款、有限制现金和短期投资存放在以下地点的金融机构: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 | ||||||||||||||||||||
| 中国内地的金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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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人民币计价 |
255,795 | 468,902 | 71,568 | 519,957 | 79,361 | |||||||||||||||
| —以美元计价 |
114,275 | 119,513 | 18,241 | 325,528 | 49,6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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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内地金融机构持有的总余额 |
370,070 | 588,415 | 89,810 | 845,485 | 129,0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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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金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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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美元计价 |
10,979 | 35,983 | 5,492 | 34,606 | 5,2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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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金融机构持有的总余额 |
10,979 | 35,983 | 5,492 | 34,606 | 5,2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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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的金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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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人民币计价 |
— | 4 | 1 | 1 | — | |||||||||||||||
| —以美元计价 |
3 | — | — | 4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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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别行政区金融机构持有的总余额 |
3 | 4 | 1 | 5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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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机构持有的总余额 |
381,053 | 624,402 | 95,302 | 880,097 | 134,3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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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集中。可能使我们面临信用风险集中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现金,定期存款,短期投资和应收账款。
我们的政策要求将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制的现金,定期存款和短期投资存放在高质量的金融机构中,并限制任何一个发行人的信用风险量。我们会定期评估交易对手或金融机构的信用状况。
我们在交付商品或服务之前对其客户进行信用评估。客户信誉度的评估主要基于历史收款记录,对可公开获得的信息的研究以及高级管理层对客户的现场访问。根据此分析,我们确定单独向每个客户提供哪些信用条款(如果有)。如果评估表明存在收款风险的可能性,我们将不会向客户提供服务或出售产品,也不会要求客户支付现金,邮寄信用证以确保付款或支付大量首付款。
外汇风险
我们所有的收入均以人民币计价。我们的绝大部分成本是以人民币计价的。我们的管理层认为,该业务没有任何重大的外汇风险,并且我们没有使用任何衍生金融工具来对冲此类风险。
2005年7月,中国政府改变了将人民币与美元挂钩的数十年政策,在随后的三个月中,人民币兑美元升值了20%以上
113
年。在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期间,这种升值停止了,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保持在狭窄的区间内。自2010年6月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很大,有时是不可预测的。2018年人民币兑美元贬值约5.7%。2019年人民币兑美元升值约1.2%。很难预测市场力量或中国或美国政府的政策将来会如何影响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
在我们需要将美元转换为人民币以进行运营的范围内,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将减少我们从转换中获得的人民币金额。相反,如果我们决定将人民币转换为美元,以对我们的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进行股利支付,偿还未偿债务或用于其他业务目的,则美元兑人民币升值将减少我们可用的美元金额。
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拥有人民币计价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8.302亿元人民币(1.267亿美元)。根据2021年3月31日的汇率,人民币兑美元贬值10%将导致现金,现金等价物和短期投资减少1,150万美元。根据2021年3月31日的汇率,人民币兑美元升值10%将导致现金,现金等价物和短期投资增加1,410万美元。
最近的会计公告
有关最近会计公告的详细讨论,请参阅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附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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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概述
本节和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列出的某些信息(包括统计和估计)以及本节中列出的所有表格和图表均来自我们委托并由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Sullivan)就此产品独立编写的行业报告。我们认为此类信息的来源是适当的,并且我们在提取和复制此类信息时已采取了合理的谨慎措施。我们没有理由相信此类信息在任何重大方面都是虚假或误导性的,或者省略了任何会使此类信息在任何重大方面都是虚假或误导性的事实。但是,我们和参与此产品的任何其他方均未独立验证此类信息,并且我们和参与此产品的任何其他方均未对此类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陈述。因此,告诫投资者不要过分依赖本节中列出的信息(包括统计数据和估计)或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包含的类似信息。
中国医疗保健市场概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中国是全球第二大医疗保健市场,国家医疗保健支出为9,440亿美元,较2015年复合年增长率为9.7%。随着健康意识和个人可支配收入的提高,预计2030年全国医疗保健支出总额将增加至25,290亿美元,从2019年到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9.4%。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公司
近年来,中国的人均医疗支出也从2015年的474美元快速增长至2019年的674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9.2%,预计到2030年将达到1,750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9.1%从2019年到2030年。但是,与医疗保健支出总额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19年中国人均国民医疗保健支出在GDP排名前十的国家中仅排名第九,表明未来增长潜力巨大。
中国医疗保健市场的主要趋势和驱动因素
中国医疗保健市场的主要市场参与者包括医疗保健提供者,生命科学公司,患者和付款人,每个人都面临着不同的挑战,这些挑战带来了更大的医疗保健需求,例如缺乏医生的患者健康跟踪方法,数据管理不善和流动性
115
对于医院而言,生命科学公司的研发时间长且成本高,对患者的医疗追索权不均,以及昂贵和创新药物付款人的巨大保险负担。认识到这些行业挑战,现将中国医疗保健市场发展的主要趋势和驱动力总结如下:
医疗大数据应用的政策风向:中国政府发布了多项总体政策,以促进和加强国家医疗体系的数字化。在最高级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了“健康中国2030”蓝图和国家战略,强调开放共享,深入挖掘和广泛应用医疗大数据的重要性。此外,还发布了《国家临床研究中心(NCRC)五年发展计划(2017-2021)》,为行业参与者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路线图,据此,我国将建立国家卫生与医学研究大数据库,实现基于电子病历和移动医疗设备的医疗资源整合,提升国家医疗体系,推动医疗大数据应用。
除总括性政策外,还出台了旨在推动医疗大数据在特定领域应用的优惠政策。值得注意的包括2016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这是一项自上而下的举措,旨在加强大数据应用。2018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家卫生与医疗大数据标准、安全与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中国将顺应新兴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规范和促进医疗大数据的整合、共享和应用。2020年,NMPA发布了“支持药物开发和评估的真实世界证据指南(试验)”,以促进从常规诊断和治疗中收集的真实世界数据在药物上市前和上市后临床评估中的应用。在COVID-19危机期间,中国宣布在未来五年内按照“新基础设施建设”战略在医疗保健行业投资约3000亿元人民币,其中约200亿元与大数据驱动的解决方案有关。
数字化提高了医疗资源配置的效率和诊疗的准确性:大部分医疗数据是碎片化、分散化的,很少标准化。随着AI技术等发达技术推动中国医疗保健市场的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患者的病历得到了更好的存储,管理和分析,从而提高了临床研究生产率并提高了医疗保健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随着大量电子病历(EMR)数据的积累,AI技术能够智能地找到有意义的相关性、模式和预测模型,从而提高疾病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此外,数据的数字化加速了临床试验中的患者招募,并促进了创新药物的研究与开发,以更好地满足未满足的医疗需求。
处方药对门诊药房需求增加:DTP(直达患者)药房的运营模式精简高效,绕过了商业机构和政府药品招标采购环节,有助于降低流通成本。此外,DTP药房通常保留专业资源来提供专业的药物和患者教育服务。越来越多的患者通过DTP药房购买药物,因为他们可以方便地获得药物和专业的药物指导。作为中国医改方案的一部分,地方政府要求公立医院的药品销售收入比例逐年下降。为了降低药品在总收入中的销售比例,公立医院选择不销售这些管理要求和维护成本较高的创新高成本药品,例如进口肿瘤药,因此,这类药物处方已经从医院流出,流入DTP药房,生命科学公司在那里直接向药房销售其产品。此外,中国政府最近还采取了一项新政策,以促进医院外的药品销售。2021年5月,国家医疗保险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建立和完善NRDL谈判目录下药品“双渠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打算为新上市的公司引入医院外的药品销售渠道
116
通过NRDL谈判获得高成本药物。《指导意见》首次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国家一级保险药品供应范围,并与医疗机构实行统一支付政策。《指导意见》的发布,标志着谈判药品供应保障多元化又向前迈进了一步,将对鼓励院外药品销售,促进DTP整体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互联网医院和在线零售药店渗透率不断提高:互联网医院和在线零售药店正在兴起,在中国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COVID-19大流行以及与防疫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支持性政策推动了中国在线零售药店的增长。由于COVID-19大流行,预计互联网医院应用程序将大大加速,并且预计将有更多的患者从在线渠道购买药物,从而加快互联网医院和在线零售药房服务的渗透率,并随后为医疗保健的数字化做出贡献市场。
对现实世界研究服务的新需求:现实世界研究服务分析来自各种来源的大量现实世界数据,以产生见解,知识和高质量的证据,对医疗保健提供者和生命科学公司都很有价值。由于不断扩大的患者群仍面临有限的治疗选择,医疗保健提供者和生命科学公司正在推进临床研究和开发创新疗法,以卓越的疗效和较少的副作用来满足未满足的临床需求,但面临着一些威胁,例如利润下降和竞争加剧,研究与开发成本和药物开发时间增加。生命科学公司应对这些挑战的最有效方法之一是使用现实世界的数据来产生见解并制定创新战略。新药获得监管机构批准后,生命科学公司需要进一步评估真实情况下的临床效果和安全性。真实世界的数据为上市后的药物开发提供了具有成本效益的解决方案,并产生了宝贵的患者结果数据。
提高患者的负担能力和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随着中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患者支付药物和医疗保健服务的能力也相应提高,更多的患者将选择商业保险来更好地覆盖高成本的创新药物和疗法。传统上,中国的患者严重依赖基本医疗保险。然而,基本医疗保险支出预计将在2026年超过其收入,这将导致对商业保险的进一步需求。中国目前的商业保险渗透率很低,显示出巨大的增长潜力。
医疗保健市场可以由其市场参与者细分为主要由医疗保健提供者驱动的医疗保健服务市场,主要由生命科学公司驱动的制药市场,主要由患者驱动的零售药房市场和主要由付款人驱动的医疗保险服务市场。
| • | 中国医疗保健服务市场:中国医疗保健服务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咨询服务和疾病管理服务。中国医疗保健服务的市场规模在2019年达到6574亿美元,预计在2030年将增加到14156亿美元,从2019年到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7.2%。 |
| • | 中国药品市场:随着经济和医疗保健需求的增长,中国药品市场从2015年的1,943亿美元增加到2019年的2,363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5.0%,预计到2030年将达到4,585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2019年至2030年的6.2%。 |
| • | 2019年,美国药品研究与开发支出占全球最大的市场份额,为42.2%。与美国和全球市场相比,中国医药市场的研究与开发支出仍具有较大的增长潜力。2019年,中国的药品研究与开发支出总额为211亿美元,占全球药品研究与开发支出的11.6%,占中国总额的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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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年按收入划分的药品市场。伴随着对药物创新的需求,鼓励政策以及足够的资本和专家流入,中国医药研究与开发支出预计到2030年将达到688亿美元,占2019年至2030年复合年增长率的11.3%。中国医药研究与开发支出的增长率约为全球的四倍,预计未来三年中国医药研究与开发支出的市场份额将达到21.0%。 |
| • | 中国零售药房市场:中国零售药房市场包括处方药和OTC药。处方药占2019年中国药品市场总份额的85.0%。随着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的快速发展,中国医药市场通过院外渠道的销售预计将以比院内渠道更快的速度增长,从2019年到2024年,复合年增长率为38.1%,而同期通过线下院外渠道获得的复合年增长率为13.2%。在上述中国医疗改革一揽子计划之后,创新和高成本的药品从医院流入了DTP药房。自2015年以来,中国的DTP药房市场保持了快速增长。中国DTP药房的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34亿美元增加到2019年的88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27.2%,预计到2030年将增长到721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21.1%。从2019年到2030年。 |
| • | 中国医疗保险服务市场: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通过医疗改革来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从2015年的1,482亿美元增加到2019年的2,887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8.1%,预计到2030年将达到8,714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0.6%。2030。商业医疗保险在中国也处于快速增长状态,其收入从2015年的384亿美元增加到2019年的1023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27.8%,预计到2030年将达到8486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21.2%从2019年到2030年。预计2026年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将超过财政收入,这将进一步推动商业保险的发展。目前我国商业保险的普及率很低。2019年,中国的人均商业保险费仅约为73美元,而美国为2,921美元。 |
中国医疗大数据市场概况
在过去的十年中,中国在医疗保健系统的数字化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并产生和积累了大量数据。然而,大多数这些数据存在于跨越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数百个离散的遗留应用程序中,并且采用非计算格式,例如自由形式的文本。因此,数据的价值只能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来实现,这需要采用集成的技术基础架构来有效地连接,标准化和分析数据。
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使包括医疗保健提供者,生命科学公司,患者和保险公司在内的所有市场参与者都能够建立智能和数字化的医疗保健生态系统,提高医疗保健行业的效率,确保医疗保健服务的质量并改善健康状况患者的结果。医疗保健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可以由其市场参与者细分为医疗保健提供者的解决方案,生命科学公司的解决方案,患者的解决方案和付款人的解决方案。
特别是,向每个市场参与者提供的大数据解决方案的增值和产品可总结如下:
| • | 对医疗保健提供者:医疗保健提供者的大数据解决方案包括病历管理,临床数据管理,疾病管理,临床决策支持和疾病预测,这有助于减轻医生和医院的负担,并提高诊断和治疗的效率和准确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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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生命科学公司:生命科学公司的大数据解决方案包括,除其他外,现实世界研究(RWS),数据洞察力和临床试验匹配,其有助于在整个临床和商业阶段向生命科学公司提供高质量的真实世界数据,以加速新药的研究与开发过程并促进药物营销。 |
| • | 中国现实世界研究服务市场:医疗大数据可以分为现实世界数据和其他医疗大数据(医院运营数据等)。根据美国FDA,真实世界数据定义为与患者健康状况和/或日常从各种来源收集的医疗保健服务有关的数据。现实世界的证据是从对现实世界数据的分析中得出的关于医疗产品的使用情况和潜在益处或风险的临床证据。RWS服务是一种医疗服务,它利用在非介入环境中收集的真实世界数据来生成可用于适应症扩展或临床实践指导的真实世界证据。从2015年到2030年,中国的现实世界学习服务市场呈指数增长。中国现实世界研究服务的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240万美元增加到2019年的4170万美元,预计到2030年将增长到73.909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60.1%。 |
| • | 对患者:对患者的大数据解决方案包括(其中包括)数字医疗保健管理,数字咨询和数字医学,这有助于使所有患者都能超越地域限制获得稀缺的医疗资源,提高患者对治疗的依从性并改善患者预后。 |
| • | 付款人:中国医疗大数据市场的付款人包括基本医疗保险提供者和商业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大数据解决方案除其他外包括协助医疗保险设计和索赔管理,这有助于促进重大疾病商业保险的发展和覆盖范围。 |
中国的医疗保健大数据市场发展迅速,其规模从2015年的10亿美元增加到2019年的41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3.9%,预计到2030年将达到2154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3.3%从2019年到2030年。下图显示了市场参与者在中国的历史和预测医疗大数据市场: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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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对医院和公共卫生部门数字化的持续投资,中国目前正处于大规模应用医疗大数据以深入改善医疗体系的引爆点。
医疗大数据市场对每个市场参与者的解决方案的渗透率不断提高,这主要是由发达的技术,药品研究与开发的困难,商业化的成本效益压力以及医疗资源的不均匀分布驱动的,如下所示:
| • | 对医疗保健提供者:大数据市场对医疗保健提供者解决方案的渗透率从2015年的1.9%增加到2019年的2.5%,复合年增长率为8.0%,预计到2030年将进一步增长到19.5%,复合年增长率为20.4%从2019年到2030年。 |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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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致生命科学公司:大数据市场对生命科学公司解决方案的渗透率从2015年的0.3%增加到2019年的1.8%,复合年增长率为56.9%,预计到2030年将进一步增长到63.5%,复合年增长率为38.0%从2019年到2030年。 |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公司
| • | 对患者:对患者的大数据解决方案主要包括数字会诊和数字医药市场。大数据市场对数字咨询的渗透率从2015年的0.7%增加到2019年的3.1%,复合年增长率为43.1%,预计到2030年将进一步增长到61.5%,复合年增长率为31.4%。 |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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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医药市场可分为处方药和OTC药,其中处方药占据了大部分市场份额。大数据对数字医学(处方药)市场的渗透率从2015年的0.3%增加到2019年的1.0%,复合年增长率为37.3%,预计到2030年将进一步增长到12.3%,复合年增长率为25.2%。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公司
| • | 付款人(保险公司):大数据市场对付款人解决方案(商业保险)的渗透率从2015年的0.02%增至2019年的0.05%,复合年增长率为30.8%,预计2030年将进一步增长至2.02%,复合年增长率为从2019年到2030年的41.3%。 |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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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肿瘤大数据市场概况
在中国的所有治疗领域中,在全球最大的肿瘤患者群的推动下,肿瘤学在医疗保健支出中的增长率最高。肿瘤学的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388亿美元增加到2019年的565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9.9%,预计到2030年将增长到2270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3.5%。2030年。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公司
大数据已成为肿瘤学发展的主要趋势之一,肿瘤学已成为医疗大数据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肿瘤大数据市场正在以非常高的速度增长,并为整个生态系统带来了众多好处。
肿瘤大数据的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5亿美元增加到2019年的21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6.1%,预计到2030年将增长到1196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4.4%。2030年。下图显示了历史和预测的中国肿瘤大数据市场: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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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肿瘤药物市场从2015年的175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264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0.8%,预计到2030年将增长至950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复合年增长率为12.3%,其中院外肿瘤药物销售增长快于院内销售。下图显示了医院内外中国肿瘤药物市场的历史和预测: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公司
中国肿瘤大数据市场的关键驱动力
中国肿瘤大数据市场的主要驱动力总结如下:
改善癌症治疗结果的紧迫性:中国在肿瘤治疗支出和增长方面领先于新兴市场,2019年新增确诊病例近440万例。由于肿瘤学的复杂性,其治疗效果通常不令人满意。在前列腺癌,睾丸癌,皮肤黑色素瘤,淋巴瘤和白血病等癌症中,中国的5年生存率远低于美国。此外,与发达地区相比,中国现有的肿瘤治疗方法存在很大的差距。所有这些因素都暗示着中国肿瘤市场的巨大潜力和上升空间。肿瘤大数据为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并为医疗保健提供者提供了有效的治疗解决方案,以及准确的诊断和治疗建议的便利性和有效性。
对研究与开发加速的需求:在中国,新药开发的平均时间约为十年,这是非常耗时耗力的。生命科学公司一直在利用肿瘤大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和决策。与传统的药物发现过程相比,肿瘤大数据能够聚集、构造和分析研究与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临床数据,将新药开发转化为更全面和更具成本效益的过程。
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负担:由于中国肿瘤学人口众多,医院充斥着患者。肿瘤大数据为医疗服务提供者提供了诊断和疾病管理方面的有效帮助,从而提高了医疗服务效率。
现实世界研究的发展:现实世界研究在肿瘤学中的重要性已越来越被认识到,因为随机对照试验可能并不总是有效地代表受特定癌症影响的全部患者人群。分析来自各种来源的大量现实世界数据的现实世界研究服务可以为科学和商业目的产生整体见解和知识以及高质量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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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中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政策,以缩短创新药物IND和NDA申请的审批时间,这将加速创新药物的商业化,以解决紧迫和未满足的临床需求。批准的IND数量从2016年的810个增加到2019年的926个。批准的创新药物数量从2015年的8种增加到2019年的46种。
中国肿瘤大数据市场的未来趋势
先进的大数据技术:随着更多的医院和生命科学公司加入进来,肿瘤大数据基础将变得更大,更广泛,更复杂。将开发更强大的数据挖掘和数据处理系统,以提供更快和更深入的数据分析服务。
诊断和治疗辅助:随着数据量的增加,AI引擎被训练得更快,并且能够以更高的准确性处理更复杂的数据,从而提供更精确的AI辅助筛查和诊断,在线咨询,远程处方,药物输送和医疗随访服务。通过彻底的肿瘤大数据分析,医生对癌症的理解可以提高到更高的水平,以做出更明智的决定并提供更有效的治疗建议。
用于临床研究的真实世界证据:随着重组和应用的增加,真实世界证据将被更多领域利用和接受,例如发射后监视计划,临床研究和适应症扩展试验,这可以有效地减少研究与开发过程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保险设计:昂贵的癌症治疗总是需要医疗保险。深刻的市场洞察力有助于保险公司有效地设计产品,更好地满足不同保险群体的需求,从而提高商业健康保险的渗透率。
中国肿瘤大数据市场的进入壁垒
中国肿瘤大数据市场的进入壁垒很高,概述如下:
医院覆盖范围:由于医疗资源集中在中国一线城市,肿瘤患者通常不得不在一线和二线城市的医院之间流动。生命科学公司必须覆盖尽可能多的医院,以积累纵向医疗数据,从而产生可操作且准确的见解,并创建高价值的解决方案。但是,对医院数据的访问和相关合作具有一定程度的排他性,因此,新进入者很难获得医院的覆盖范围,尤其是专攻肿瘤学的顶级进入者。
积累随访数据:肿瘤学是一种典型的危重病,需要大量的医疗资源和患者的定期随访才能保证有效的治疗。癌症患者的随访数据对于大数据公司审查患者的生活质量,导致治疗不耐受或中止的因素,治疗切换的模式以及相关的患者结果至关重要。然而,此类后续数据可能很难由新进入者生成,因为它需要高度专业的团队和完善的在线参与社区。
先进的技术能力:对于肿瘤患者来说,有大量的影像形式记录,只能通过先进的AI技术转化为机器可读语言。为了产生精确的预测结果,生命科学公司还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肿瘤开发特定的算法和模型,而每一个模型都需要经过海量数据的不断训练,这为进入市场设置了极高的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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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的竞争格局
现实世界的数据必须是可靠的和高质量的,以产生满足医疗保健决策者需求的有价值的证据。因此,现实世界的数据应该具有高质量、完整、透明、可推广、及时和可扩展的特点。中国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有四类服务提供商,包括提供医疗服务的传统IT公司,传统CRO,医疗咨询公司和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专家。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传统IT公司主要专注于传统的医疗保健软硬件系统服务和基于医疗保健大数据的数字化建设服务,以医院和政府监管政策部门为目标。传统CRO主要专注于生命科学研究,旨在为生命科学公司提供由数字化和现实世界数据支持的解决方案。医疗保健咨询公司根据其生命科学知识和商业化经验为生命科学公司提供数字解决方案和见解。我们公司所属的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专家致力于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拥有专业知识为客户提供前沿的大数据技术和量身定制的服务。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专家可以整合数据科学、商业咨询和现实世界的学习服务。
下表显示了全球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中具有各自大数据能力和产品的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专家的市场格局和主要竞争对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资料来源:Frost&Sullivan分析公司数据
队列是来自来源人群中的一组个体的一系列相关数据,这些数据通过定义的特征进行分类并在一段时间内进行跟踪以确定具体的结果。队列的维度、完整性和质量直接决定了其在现实世界研究中的作用和可信度。队列的主要维度包括医院内,医院外的数据收集和研究以及结果跟踪。LinkDoc在2020年拥有中国最大的现实世界研究服务收入,市场份额超过10%,而中国第二大参与者的市场份额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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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显示了全球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中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专家中主要竞争对手的队列建设能力:
| 资料来源: | 公司数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
注意事项:
| (1) | 资料来源:基因检测报告 |
| (2) | A公司是中国的一家医疗人工智能技术公司,提供以数据智能为驱动的创新医疗解决方案。 |
| (3) | B公司是美国的一家医疗保健技术和服务公司,致力于加速癌症研究和改善患者护理。 |
| (4) | C公司是美国的一家公司,通过将AI应用于医疗保健以及从临床数据和分子数据库中得出的见解,使精密医学成为现实。 |
资料来源:Frost&Sullivan分析公司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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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我们的使命
关爱数据,关爱生活。我们相信,每一位患者的旅程都讲述了一个强有力的故事,告诉我们有关这种疾病的一些新东西,并帮助我们为子孙后代找到更有效的治疗方法。
在LinkDoc,我们的使命是通过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力量来揭示每个患者旅程的故事,从而使精准医疗和个性化护理成为现实。
我们是谁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Sullivan)的数据,就培养高质量医疗数据资产的先驱者而言,我们是一家领先的数据驱动和AI支持的医疗技术公司,拥有中国最大的肿瘤学群组。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Sullivan)的数据,我们已经成功构建了中国最大的数据驱动的精密医学数字基础架构,其中包括针对重症患者的数字持续护理平台LinkCare,针对纵向医疗数据的AI支持的管理系统LinkData和LinkSolutions,数据驱动的精密生命科学解决方案平台,可帮助生命科学公司加快临床研究和现实世界的证据采用。这三个子系统相互交互,形成了具有强大飞轮效应的个性化护理和精准医疗的创新数据驱动的数字基础架构,如下图所示。
LinkCare Platform是针对重症患者的以患者为中心的数字化持续护理平台。该平台整合了线上和线下渠道,以帮助患者,尤其是癌症患者,更好地将其疾病作为一种慢性疾病在医院内外进行管理。我们与医疗保健提供者和生命科学公司合作,对10,000名中国肺癌患者进行了大规模的多中心回顾性研究,这表明我们的LinkCare平台改善了患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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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活率有意义。我们通过呼叫中心和在线渠道进行个性化的随访护理,并允许患者通过我们的互联网医院在线咨询医生并接受个性化的疾病管理,我们将其称为“患者管理即服务”。自2015年4月以来,我们已累计护理了350多万名患者,并为250多万名患者提供了纵向护理。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Sullivan)的数据,我们的平台已成为中国最大的以肿瘤患者为中心的持续护理平台。为了提高患者治疗的质量,我们还向医院提供AI诊断和治疗服务,以协助医生进行疾病特异性分析。
作为我们数字化持续护理平台的一部分,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还建立了一个由34个患者护理中心组成的不断增长的全国网络,从2019年初的24个增加到2020年底的33个,覆盖28个省,以提供持续的患者护理解决方案。这些患者护理中心为患者提供创新的治疗解决方案和药物服务,并充当患者与我们的数字持续护理平台互动的切入点。通过这些接触点,我们还在患者同意的情况下收集具有结果的完整纵向患者数据,然后将其作为输入到我们的持续护理平台和LinkData系统的一部分。
我们通过多种渠道将LinkCare业务货币化:目前,我们的持续患者护理解决方案通过患者护理中心销售创新药物,辅助药物和营养药物,并向患者提供输液或注射服务以及其他辅助服务,从而产生了最大比例的收入患者。患者管理即服务提高了患者依从性,这不仅改善了患者的治疗结果,还帮助生命科学公司增加了销售额。因此,我们通过根据与生命科学公司和医学会的服务合同收取服务费来将患者管理作为一项服务货币化。我们通过向专有的现实世界数据驱动的决策支持系统和基于与医院的服务合同的内部解决方案收取系统和服务费来将AI诊断和治疗服务货币化。我们打算通过向患者提供更多增值服务(例如数字疗法和治疗后患者护理套餐)来实现货币化模式的多元化,同时考虑到患者当前的医疗支出结构,预计持续的患者护理解决方案仍将是我们的主要货币化方法在中国。
LinkData System是一种支持AI的纵向医疗数据管理系统。我们使用专有技术来建立队列并从这些数据中产生见解。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Sullivan)的数据,我们是培养高质量医疗数据资产的先行者,拥有中国最大的肿瘤学群组。高质量的队列是我们LinkSolutions的基石,使生命科学公司能够提高其药物开发和商业化效率。我们专有的AI引擎由知识图谱,符号知识推理模型,深度学习和其他机器学习算法提供支持,并且能够通过分析医疗保健数据来找到相关性,模式并建立预测模型,从而在LinkCare平台上提供更个性化的患者护理。
LinkData是我们的核心技术平台和研发引擎,而不是货币化渠道。我们通过LinkSolutions平台和LinkCare平台利用其技术和货币化。基于我们的LinkData系统开发的某些技术解决方案(例如我们专有的现实世界数据驱动的决策支持系统和临床试验管理系统)在我们的LinkCare平台上或作为LinkSolutions产品的一部分进行货币化。
LinkSolutions是由现实世界数据或RWD驱动的平台,可在生命科学公司的整个临床和商业化阶段为其提供精密的生命科学解决方案。利用LinkCare平台上强大的患者和医生参与能力,以及我们通过LinkData系统建立的各种患者队列,我们的解决方案包括现实世界的研究服务或RWS服务,数据洞察力和临床试验匹配。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Sullivan)的数据,我们被广泛认为是中国现实世界证据(RWE)开发和应用的行业领导者和先驱,2020年在中国拥有最高的现实世界研究服务收入,占市场份额超过10%。2020年,我们活跃的生命科学公司客户数量为176个,2021年第一季度为16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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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的LinkSolutions服务支持了310多名主要研究人员,涵盖了2017年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在中国申请临床试验的全部批准的新肿瘤适应症的约57%。
我们通过多种渠道将LinkSolutions业务货币化:我们通过对集成临床研究服务(包括临床试验研究和管理服务,数据收集和验证,现场监控,维护数据质量和完整性)收取服务费,从现实世界的研究服务中获得收入,根据与生命科学公司和医院的合同进行临床数据管理和报告服务。我们通过为定制的研究报告收取费用或根据与生命科学公司的服务合同访问我们专有的数据分析平台来从Data Insights中获得收入。我们通过根据与生命科学公司的招聘合同收取匹配合格候选人参加临床试验的服务费,从临床试验匹配服务中获得收入。我们打算通过支持更真实的证据应用场景,加强我们的数据分析能力,不断优化我们的技术平台以及加深我们与生命科学公司和医院的关系来实现货币化模型的多元化。
LinkDoc飞轮是通过以LinkData为中心的这三个子系统的交互来创建的,如下图所示。随着LinkCare平台为更多患者和医生提供服务,我们积累了更多独特的现实世界数据。一方面,随着我们通过LinkData处理更多现实世界的数据,其底层AI引擎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自我增强并变得更加智能,进而推动LinkCare平台的不断完善和新型数字疗法的未来发展。另一方面,随着更多独特的现实世界数据导致通过LinkData建立更多患者队列,我们可以为LinkSolutions开发更多新的用例。随着更多生命科学公司客户使用LinkSolutions进行临床研究和商业采用,我们可以为LinkData开发更强大的数据管理功能,并在LinkCare平台上为更多患者和医生提供服务。这种良性循环推动了我们的增长,加强了我们与关键行业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并因此巩固了我们的领导地位。
我们从哪里来
由于我国生活方式的改变、饮食结构的改变以及人口老龄化等原因,肿瘤等慢性疾病在不断增加。2019年,中国的新癌症发病率高于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然而,由于医疗资源的不平衡分配,患者在回家后可能会失去获得其初始护理和药物服务的机会,从而导致患者依从性低,并且通常导致生存率较低。同时,由于医疗资源分散,基于经验的培训模式,有效地积累和共享专有技术以及有效地管理患者出院后(尤其是对于肿瘤等危重疾病)变得具有挑战性。生命科学公司面临长期药物开发和药物商业化周期长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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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他们缺乏有效的方法来收集患者和医生在药物使用和效果方面在现实世界中的反馈,并且也无法利用此类见解来扩展潜在的适应症。
为了满足中国医疗保健系统中关键利益攸关方的未满足需求,2014年11月,我们开始了我们的旅程,最初的灵感是通过链接文档和链接医生来创建见解,因此我们将公司命名为LinkDoc。在此过程中,我们正在追求“护理生活”的愿景,方法是将医疗保健基础设施数字化,从而为每个人提供个性化的患者护理。我们专注于肿瘤学,这是最复杂和最具侵略性的疾病之一,我们相信,通过解决最复杂的疾病之一,可以为利用该经验并应用于其他关键疾病奠定良好的基础。自成立以来,我们在短时间内取得了巨大成就:1)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们与约80家医院合作建立了肺癌研究中心,2)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们累计为约100万患者,3)在2018年,由我们支持的学术论文获得了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的优秀奖,并且4)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们的服务实现了对30大肿瘤疾病的100%覆盖。
我们从与顶级医院合作开始,这些医院集中了领先的KOL和最佳医疗资源。为了充分利用肿瘤学家的宝贵经验,我们战略性地将工作重点放在为IIa类肿瘤医院的肿瘤学家提供数据解决方案上,这些肿瘤学家可以获得中国最全面的肿瘤病例,这是产生高质量临床数据的关键基础。我们通过大数据和AI技术帮助他们构建研究级临床数据,同时积累数据洞察力,这是LinkData的原型。
我们致力于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护理。在LinkDoc,我们相信从每位患者的经验中学习对于提高护理质量和加速研究至关重要。作为与医院和顶级肿瘤学家合作的自然延伸,我们进行了许多精心设计的患者随访,启动了我们的互联网医院以将患者与医生联系起来,并推出了疾病管理解决方案。对于急需创新药物的患者,我们建立了全国范围的患者护理中心网络,以使他们可以在自己选择的地点轻松获得高质量的药物服务。我们还与保险服务提供商合作,以改善被保险人的医疗服务。向患者提供的这些产品与我们的LinkCare平台集成在一起,以改善患者护理并积累更多真实世界的数据,这使LinkData更加强大。
我们相信,大量高质量的数据和有效的现实世界证据应用是改变药物开发和商业化的关键。为了在保持高数据质量的同时降低过高的数据处理成本,我们内部开发了专有的双读/录入系统(DRESS)引擎和FELLOR-X智能系统。为了加快创新药物的研究与开发,适应症扩展,商业化以及将使许多肿瘤患者受益的精密医学的采用,我们积极制定了针对真实世界证据应用的监管政策。我们的联合创始人罗立刚先生作为外部专家和行业代表参加了中国药物评估中心于2020年发布的首份用于真实世界证据生成的真实世界数据指南。我们正在逐步扩展LinkSolutions上的产品,以满足涵盖整个临床和商业阶段的药物整个生命周期中最全面的客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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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取得的成就
虽然我们认为我们只是在开始我们的旅程,但我们的结果表明已经取得了进展。
| 注意: | (1)根据Frost&Sullivan报告。 |
|
| (2)截至2021年3月31日,除非另有说明。 |
我们的价值主张
我们的技术支持的数字平台在纵向患者旅程中提供全面的在线和离线医疗服务,并推动了精密医学的发展。利用我们广泛的用户范围以及强大的数据收集和分析能力,我们增强了医疗保健价值链中各个关键参与者的权能,并为他们提供了引人注目的价值主张。
对患者的价值主张
| • | 全生命周期疾病管理:我们为患者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疾病管理,贯穿于医院内外的整个诊疗过程,使患者感觉自己在管理疾病,治疗进度得到控制。 |
| • | 更好地获得医疗资源:LinkCare平台通过在线和离线接触点,改变了患者的整体体验,使所有患者都可以超越地域限制获得稀缺的医疗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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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改善的医疗保健结果:我们的服务通过提高患者的预期寿命来延长危重疾病患者的旅程。 |
对医疗保健提供者的价值主张
| • | 更高的运营效率:我们将大量分散的数据转换为标准化和结构化的数据,并使医院和医生能够做出基于数据的决策,增加门诊预约并提高患者管理效率。 |
| • | 提高临床诊断的准确性:AI诊断和治疗服务提供针对肿瘤学的分析,通过实现智能解释,预测和建议,在整个诊断和治疗过程中为医生提供支持。 |
| • | 加强对临床研究的支持:LinkSolutions提供集成解决方案,以支持医生和医疗机构的临床研究,涵盖项目建立之前的研究,数据分析和集成,项目管理以及最终的真实证据交付。 |
生命科学公司的价值主张
| • | 允许在临床研究中采用真实世界的证据:利用从大量不同医学数据中提取的不同队列,我们能够为生命科学公司提供真实世界的研究服务,并在整个研究与开发和商业阶段产生影响。 |
| • | 加速临床研究:我们使用独特的自适应机器学习算法来匹配对已知信号通路和药物靶标库的更改,并预测个性化疗法和耐药点的有效性。我们能够向生命科学公司提供综合全面的结果,以达到最佳患者对特定临床试验的适用性。 |
| • | 降低临床后启动成本:我们先进的回顾性数据库分析,潜在的现实世界数据收集技术平台和科学专业知识使我们能够解决成本,价值和患者结果的关键医疗保健问题。 |
对保险公司的价值主张
| • | 改善保险公司的客户体验:通过将我们的患者服务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集成在一起,我们帮助此类产品更好地满足不同保险群体的需求。 |
| • | 量身定制的保险产品和销售的数据见解:我们利用我们的分析能力来寻找模式并生成可操作的见解,以促进差异化的保险产品设计和有针对性的保险销售。 |
我们的行业机会
我们相信我们有充分的条件抓住巨大的市场机会。
| • | 中国医疗保健市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按国家医疗保健支出计算,中国是全球第二大医疗保健市场,为9440亿美元,较2015年复合年增长率为9.7%。随着健康意识和个人可支配收入的提高,预计2030年全国医疗保健支出总额将增加至25,290亿美元,从2019年到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9.4%。 |
| • | 中国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认识到医疗大数据的战略价值,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的总市场规模正在从10亿美元迅速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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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至2019年为41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3.9%,预计2030年将达到2154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复合年增长率为43.3%。医疗大数据可以分为现实世界数据和其他医疗大数据,如医院运营数据等。从2015年到2030年,中国的现实世界学习服务市场呈指数增长。中国现实世界研究服务的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240万美元增加到2019年的4170万美元,预计到2030年将增长到73.909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60.1%。 |
| • | 肿瘤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在中国的所有治疗领域中,肿瘤在医疗保健支出中的增长率最高,这是由全球最大的肿瘤患者群推动的。肿瘤大数据的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5亿美元增加到2019年的21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6.1%,预计到2030年将增长到1196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4.4%。2030年。 |
我们的竞争优势
我们相信以下是我们的关键竞争优势:
具有转化效率,质量和准确性的世界领先的专有技术平台
我们致力于推动最先进的医疗数据技术,流程和分析,以通过生成具有转化效率,质量和准确性的高质量数据来解锁医疗保健中的关键数据瓶颈。我们开发了行业领先的差异化技术,并建立了中国最大的肿瘤患者队列,能够整合个人层面的临床,基因组和结果数据,从而以新的效率和准确性将原始患者数据系统化。
我们数据处理平台的核心是我们专有的双读/录入系统(DRESS)引擎和FELLOR-X智能系统。与熟练的数据输入器相比,我们的Dress引擎将数据处理速度提高了7.5倍,数据质量提高了20倍,总体可重现性达到0.98左右,接近1.00的完美重现性。我们与Fred Hutchinson癌症研究中心联合发表了一篇关于Dress Engine作为世界领先的创新数据处理解决方案技术的期刊文章。我们的Fellow-X系统增强了我们的Dress引擎(全自动AI引擎,可管理所有未识别的临床数据)的功能,该引擎为快速增长的数据提供了可扩展的解决方案,其速度是手动操作的10万倍。我们的Dress引擎和Fellow-X智能系统将一组病历的处理时间从两小时缩短到了17分钟,同时保持了高数据质量。人工验证率降低到5%。肿瘤病案的数据整理成本从数百元人民币降至数十元人民币。
随着我们处理更多数据并积累更多见解和知识,我们的数据平台将不断自我增强并变得更加智能。它还能够在各种应用场景中以及与患者和其他医疗保健行业利益相关者的交互中提供广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
中国最大的肿瘤学群组利用全国医院和卫生系统的覆盖范围
对高质量队列的研究揭示了一些最重要的医学发现,例如,如果可手术的乳腺癌患者对新辅助化疗的客观缓解率较低,最好进行手术治疗,并即将产生许多令人兴奋的发现和现实世界的证据,这将对医疗保健行业产生重大影响。然而,问题的另一面是,高价值的队列研究通常在设计上很耗时,并且后续成本很高。例如,如果我们必须研究新辅助化疗对可手术乳腺癌患者的益处,我们可能必须在结果发生之前对其进行多年的随访。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Sullivan)的说法,我们开发了一种创新且具有成本效益的方法,可为中国最大的肿瘤学群组建立基础设施,以产生重要的现实世界证据和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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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六年中,我们建立了中国最大的肿瘤学群组。在医疗保健行业的利益相关者中,精英肿瘤医院和肿瘤学家是开发我们的技术基础架构和解决方案的关键。我们的互联网医院连接到合作医院的医院信息系统,创建了一个具有集中健康数据库的平台,并促进了医疗信息,资源和患者在不同医疗服务提供商之间的无缝传输。此外,我们还与顶级肿瘤医院和肿瘤学家合作建立研究网络,从而在适当授权下使用更广泛和更深入的医疗保健数据进行高质量的医学研究。我们的平台连接了200多万名患者的900多万份纵向医疗记录,以及与330多家医院的合作伙伴。依靠我们与LinkCare平台连接的扩展医院网络,医疗保健提供者和研究人员可以访问统一结构中以前未开发的信息池,以积极跟踪患者的健康状况,并收集纵向的院外数据,以更深入地了解关键疾病的治疗结果,包括超过43,000名患者参加了五年以上的随访计划。
我们的深入和多样化的队列已经培育了许多高影响力的研究,并产生了许多宝贵的发现。在2019年,我们在正在进行的妇科癌症研究项目NVWA项目中提供了平台和数据支持,从中产生的数据支持在权威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发布四篇摘要和两篇口头报告。生命科学公司一直在药物开发的整个临床和商业阶段(从试验设计到长期临床结果监测)中使用我们的高质量数据。随着我们在整个患者旅程中为患者提供服务期间积累了更多患者事件,我们的队列不断丰富,为医疗保健提供者和研究人员提供了越来越有价值的见解和现实世界的证据。我们在统一结构和多元化队列中的庞大信息库所产生的这种先发优势吸引了更多的研究人员和生命科学公司来挖掘队列的价值,这反过来又丰富了我们的医院网络并巩固了我们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具有独特功能的真实世界证据在肿瘤学内外的应用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Sullivan)的数据,我们被广泛认为是中国开发和应用现实世界证据的强大行业领导者和先驱,在2020年拥有最大的现实世界研究服务收入,占市场份额超过10%。中国现实世界研究服务的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240万美元增加到2019年的4170万美元,预计到2030年将增长到73.909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60.1%,在政府扶持政策的东风推动下,短期内出台的步伐加快。我们独特而广泛的经验使我们处于现实世界证据政策制定的最前沿。我们的联合创始人罗立刚先生作为唯一的外部专家和行业的唯一代表参加了CDE于2020年发布的用于生成真实世界证据的第一份真实世界数据指南的发布。我们的数字化现实世界数据操作系统定义了透明度和可跟踪性的行业标准,并影响了政府指南。
作为中国应用真实世界证据的领导者和先驱,我们的LinkSolutions可以在涵盖整个临床和商业阶段的精密医学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满足最全面的客户需求。在这些需求中,与高质量个人水平分析高度相关的需求,例如患者招募,试验设计,长期临床结果和启动诊断,只能通过利用从高质量真实世界数据和维护良好的队列中提取的真实证据来满足。我们处于独特的位置,可以收集皇冠上的宝石,这些宝石配备了我们的变革性数据管理功能,我们最大的中国肿瘤学群组以及我们的数字化现实世界证据操作系统,具有行业领先的透明度和可追踪性。截至2021年3月31日,总共执行了约400个LinkSolutions项目,其中许多涵盖“从启动到增长”。”例如,自2017年在中国推出酪氨酸激酶抑制剂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药物以来,我们提供了一系列服务,例如患者流量分析,患者回顾性研究和医学见解分析。
我们对肿瘤学领域的深入研究使我们能够开发涵盖多种肿瘤学类型的真实世界证据能力,重点是肺癌和卵巢癌等核心癌症类型。我们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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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学领域形成的护理和数据能力还表明,可以通过类似的复杂患者旅程和对精密医学的需求来处理其他关键疾病,例如罕见疾病,眼科和自身免疫性疾病。
破坏性解决方案为医疗保健行业的利益相关者提供了显著的增值,并产生了多元化的收入组合
在我们的“Care Data,Care Life”理念的推动下,最先进的数据技术,广泛的纵向医学数据,最大的中国肿瘤学群组以及行业领先的现实世界证据能力的结合使我们能够为医疗保健行业的利益相关者提供显著的增值,并产生多元化的收入组合。
整个医疗保健系统的最终目标是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预期寿命。LinkCare为患者提供了容易获得稀缺且高质量的医疗资源的机会,包括超越地域限制的创新药物,并通过举办患者教育活动,离线活动(例如患者教育研讨会)提供额外的护理来增强患者体验,和心理健康咨询,以帮助患者在旅途中保持坚强。我们在中国进行的涉及I-IIa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多中心真实世界研究表明,与仅进行传统随访的患者相比,我们进行积极随访的患者的总体生存期和生存率显著增加患者自愿随访。
生命科学公司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是昂贵且耗时的临床试验过程。我们的LinkSolutions通过加速患者招募并使患者最适合特定临床试验,并生成高质量的真实世界证据作为加速适应症扩展,显著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的证据,减轻了生命科学公司的负担。药物开发。为了最大程度地发挥商业潜力并使更多患者受益,我们利用我们的分析能力来寻找模式并产生可采取行动的见解,以促进针对最相关肿瘤患者群体的靶向药物销售。
由于我们为不同的利益相关者提供了巨大的增值,因此我们实现了多元化和不断扩大的收入组合,其中包括持续的患者护理解决方案,来自LinkCare平台的患者管理服务和AI诊断与治疗以及现实世界的研究服务,LinkSolutions的临床试验匹配服务和数据洞察力服务。随着我们推出更多解决方案,我们相信我们处于有利地位,可以通过医疗保健价值链上的多元化服务获利。
我们在领先的生命科学领域参与者中不断扩大的客户群的有力验证
作为中国领先的肿瘤学合作伙伴,我们的产品已得到跨国公司和本地公司的验证。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已为全球最大的20家生命科学公司中的85%,在香港上市的领先生命科学公司中的48%以及中国最大的10家生命科学公司中的90%提供服务。我们将属于这些类别的客户定义为我们的大客户或KA客户,因为这些顶级生命科学公司正在迅速适应医疗保健行业的大数据转型,并增加了在大数据解决方案上的支出。我们相信,这些KA客户对大数据解决方案的需求是反复出现且复杂的,并且在数量和多样性方面将会增长。我们目前的一些LinkSolutions业务是通过现有的客户推荐产生的。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们对KA客户的保留率(定义为一年前在任何给定时间成为我们客户的KA客户的百分比)约为88%。随着我们积累的见解和高质量的现实世界数据越来越被认可和接受为客观的结果衡量标准,我们赢得了行业领先生命科学公司的信任和更多商机,并受益于我们牢固的合作伙伴关系。来自客户的另一个验证是我们参与他们肿瘤研究的深度。在2017年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我们已为中国申请临床试验的全部批准的新肿瘤适应症中的57%提供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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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丰富经验和多学科的管理团队,并有强大的股东支持
我们的成功始于我们的员工,我们建立了一支跨计算机科学,医学和数据科学,临床运营,人工智能,金融和咨询以及销售与市场营销的多学科管理团队,平均在该行业拥有约18年的经验。
我们的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张天泽(Tianze Zhang)是一位连续创业者,他的激情是通过大数据改造医疗保健行业。在腾讯(Tencent)和阿里巴巴(Alibaba)工作后,在创立LinkDoc之前,他成功创建了Trustone,这是一家为制药和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公司。张先生是京津冀健康与医疗大数据产业促进会理事、中国临床肿瘤学会智能医学专家委员会秘书长。张先生在医疗保健行业的丰富经验使他成为带领我们公司发展的富有远见的领导者。
Chunlin Fan是我们的首席财务官,在大型跨国企业和投资银行拥有超过23年的公司融资和管理经验。我们的联合创始人,首席运营官兼首席技术官Ligang Luo曾在百度工作,并领导开发了现代MPP分析数据库产品,该产品仍是一些领先技术公司的数据基础架构的一部分。2020年,罗先生作为唯一的外部专家参与了CDE的“生成真实世界证据的真实世界数据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Lily Li是我们的联合创始人兼临床运营主管,是一位在医疗行业拥有20多年经验的经验丰富的专家。
我们得到了强大的战略投资者(例如阿里健康),专注于医疗保健或TMT行业的金融投资者,专注于技术的投资者和主权财富基金的支持。与阿里健康等领先行业参与者的合作将连接和整合各方的各自优势,为医疗保健行业利益相关者提供优化服务。
我们的增长策略
为了大规模改造该行业,我们计划通过以下途径实现增长:
进一步扩大患者覆盖范围并增加我们的LinkCare平台的价值
我们计划在未来三年内进一步推广我们的品牌并扩大地理覆盖范围,以增加我们在中国的肿瘤患者基础。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打算进一步扩大与IIIA级医院,尤其是拥有强大肿瘤科的医院的合作伙伴关系。我们还旨在通过吸引更多患者使用我们的LinkCare平台来深化与医院和医生的现有合作伙伴关系,以提高我们的服务渗透率。
我们还计划通过使平台上的在线和离线服务多样化来进一步增加LinkCare平台的价值,以覆盖,服务和留住更多的医院,医生和患者。对于持续的患者护理解决方案,我们将加强和扩大患者护理中心的地理覆盖范围,并进一步多元化和优化产品和服务,以通过引入更多创新药物,辅助药物和营养药物来实现更高的患者依从性和盈利能力,完善药物选择,以及提供更多的不良反应管理、药物指导、营养指导、专家直播和患者教育活动。考虑到中国患者的医疗支出结构,我们预计向患者销售创新药物,辅助药物和营养药物仍将是我们的主要货币化方法。对于患者管理即服务,我们现在正在与领先的跨国生命科学公司和肿瘤学家一起开发基于AI引擎和积累的医学见解的先进的中国肿瘤数字疗法,我们正在寻求监管部门的批准。数字疗法主要包括循证和个性化的治疗干预措施,其中包括随访和药物提醒,症状监测,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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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提供给患者的计划和医师干预措施,以延长他们的预期寿命并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我们还计划在LinkCare平台上开发新的服务产品,例如癌症护理会员计划,该计划将使患者直接访问我们丰富的在线和离线医疗资源,例如领先的肿瘤学家的咨询,广泛选择可穿戴设备支持的创新药物和智能疾病管理,以实现收入组合的多元化。
深化对现有市场的渗透并使LinkSolutions多样化
在我们对客户对精密生命科学解决方案需求的深刻理解的指导下,我们计划专注于加深对现有市场的渗透,并优先考虑增加现有客户的预算份额。
数据清楚地表明,在生命科学中,真实世界证据的价值和需求正在增长。现实世界的证据表明,对于在这一领域投入资源的公司而言,它们具有巨大的价值,我们相信生命科学公司用于现实世界研究服务的预算将会增加。为了在不断增加的预算中获得更大的份额,我们计划采取全面解决办法。这种方法需要利用我们提供全面的精密生命科学解决方案的能力,以服务于药物开发和商业化生命周期的更多阶段。这还要求在同一客户的不同职能部门,例如研究与开发、监管、商业和医疗部门,最大限度地发挥真实世界证据的价值。此外,我们计划进一步使我们为客户提供的可交付成果多样化,并提供更多可扩展的基于云的解决方案。此外,我们计划扩展当前解决方案的功能,例如将我们的临床试验匹配服务升级为随机对照试验(RCT)加速服务,这将涵盖临床研究中的匹配和患者管理,以更有效地产生研究结果。
此外,我们计划继续扩大我们的生命科学客户群,超越顶级参与者,因为我们相信他们的决策者也在紧迫的压力下转向现实世界的证据来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以快速,负担得起地开发产品并推动产品使用。
加强数据分析能力,不断优化技术平台
我们将继续加强我们的核心能力,包括数据处理技术和机器学习算法,并增强我们提供满足客户需求的解决方案的能力,旨在将LinkDoc打造为中国领先的上市后平台。为此,我们将继续吸引和留住AI和数据科学领域的优秀人才,对医疗保健行业有深刻了解的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以及在医疗保健领域拥有丰富知识的顶尖人才,为自己配备更强大,更平衡的技能组合,以不断推动我们的技术基础架构和引擎的改善,并根据大量积累的现实世界数据加强对其他技术公司的进入壁垒。
在我们支持技术的数字平台的支持下,我们计划加强我们的数据分析和应用能力,以提高我们的服务效率,并实现在线和离线医疗服务的进一步整合。我们将继续投资于AI等各种技术,以不断提高我们的数据质量,并扩大现实世界证据在商业环境中的应用和采用,例如作为适应症扩展和加速高峰销售周期的证据基础。某些药物。
扩大由未满足的医疗需求和药物创新驱动的治疗领域
肿瘤学和其他重大疾病本质上构成许多类似的诊断、治疗和研究与开发挑战,例如合格医院的地域限制、长期监测的需要、获得创新药物的机会有限以及获得高质量数据和群组的需要。我们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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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LinkCare,LinkData和LinkSolutions组成的驱动数字基础架构被建立以解决这些困难的挑战,并且可以容易地转移到其他治疗领域。利用我们在肿瘤学方面的成功,我们计划将数据生态系统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展到医疗需求未得到满足的其他治疗领域,例如罕见疾病,眼科和自身免疫性疾病。从2016年到2019年,NMPA批准的NDA增长率为290%。我们的精密生命科学解决方案还具有潜力,可以大大增强这些治疗领域的药物创新能力,以抓住巨大的市场机会。
寻求战略合作和选择性收购,以加强现有生态系统
我们打算通过可能与我们现有业务产生协同效应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协作,投资以及并购机会,继续扩大我们的用户群,扩大我们的服务范围,增强我们的技术领先地位并优化我们的患者服务平台。
在我们已证明的识别和整合战略资产的记录(例如我们于2018年收购临床试验匹配业务部门)的支持下,我们计划收购具有肿瘤领域增值解决方案模型或涵盖其他治疗领域的先进技术和服务解决方案的国内外公司。
为了为更多肿瘤患者提供更好,更全面的终身服务,我们打算与一家顶级的医疗保健技术平台公司合作,建立在线肿瘤患者平台,以加强我们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我们的业务
LinkCare——为危重疾病患者提供的数字化持续护理平台
我们建立了一个数字平台,以帮助患有严重疾病的患者(首先是癌症患者)与医疗保健提供者和生命科学公司一起更好地将其疾病作为慢性疾病进行管理。该平台具有用于纵向危重疾病患者旅程的四种形式的患者接触点,如下图所示。
重症患者通常会经历以下阶段。
| • | 筛查和诊断:通常,危重疾病患者的旅程始于患者识别或怀疑自己的健康问题并采取行动解决这些问题。作为一种严重而复杂的疾病,对重大疾病的官方诊断需要面对面的预约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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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合格医院的专科医生进行检查,通常是一线城市的IIIA级医院。诊断延误或诊断不足是常见的,原因是筛查技能不足,缺乏疾病知识以及早期病变不易被人类识别。 |
| • | 治疗:由于危重疾病的复杂性,患者状况可能会有很大差异,针对每个特定患者量身定制的治疗可以产生更好的效果。治疗的质量与医生的经验和技能密切相关,尤其是对于危重疾病。然而,这些经验和专门知识很难在医生之间共享和重用。 |
| • | 疾病管理:在完成最初的治疗过程和出院后,由于这类疾病的危急性质,患者的生存和康复需要持续的监督和长期治疗。由于医疗资源集中在一线城市,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大量患者失去了获得初始护理的机会。 |
| • | 药物治疗:随着中国医疗改革的进行,国家医疗保健政策促进了创新药物的发展。由于国家报销的限制,高成本的创新药物处方已经从医院流出。重症患者必须在医院外寻求替代的药物供应和医疗护理。 |
我们的LinkCare平台旨在与医生合作,以帮助危重疾病患者在整个患者旅程中保持尽可能强大和稳定,使他们感到自己正在管理疾病,而不是相反。该平台通过临床授权护理,语音护理,虚拟护理和物理护理等四个接触点有效地解决了危重疾病患者面临的挑战,这些接触点包括专有数据驱动的决策支持系统Hubble和集中式呼叫中心,患者管理即服务,由我们的互联网医院和全国范围的患者护理中心网络提供支持。利用该平台,我们还可以在获得患者同意和医院授权的情况下获取传统上无法获得的纵向患者结果。在LinkCare平台的帮助下,患者的预期寿命大大延长,这得到了来自大样本回顾性研究的强大现实世界证据的支持。
下表列出了我们的服务接触点和相应的业务线。
| LinkCare平台接触点 |
LinkCare业务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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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临床赋权护理:我们在整个筛查,诊断和治疗过程中支持医生通过实现智能解释,预测和建议来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护理。我们还授权医生在患者出院后以更具成本效益的方式与患者在治疗期间进行联系,以进行持续监督。请参阅“–美德护理–医师护理扩展”。”临床授权护理是我们提供AI诊断和治疗服务的接触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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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通过与医院的服务合同提供AI诊断和治疗服务,为医生提供针对特定疾病的分析,以支持他们通过我们的哈勃系统做出的决定。哈勃已经接受了100多万份电子病历(EMR)的培训,并且能够提供AI驱动的诊断帮助,以识别不容易被人类识别的成像模式变化。它还通过机器学习和知识库建设编纂了精英医学专家的经验。借助由我们的AI引擎提取的不断完善的患者标签,Hubble描绘了越来越准确的患者概况,并为每个患者量身定制了更精确的建议。有关增强哈勃解决方案能力的技术的详细信息,请参阅“业务–我们的技术能力”。”
| – | 诊断和治疗支持:特别是,我们利用Hubble解决方案来协助医生筛查和治疗肺癌,包括筛查肺结节,良恶性识别,病灶跟踪和分析以及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预测。哈勃望远镜的应用可以促进专门从事肺结节筛查和潜在肺癌患者早期诊断的门诊部的建立。根据厦门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回顾性研究,我们的哈勃系统支持的肺癌诊断准确率高,灵敏度为96.3%,特异性为90.0%。 |
| – | 广泛使用和认可:我们为全国机构提供哈勃服务,包括中国顶级的IIIA肿瘤医院,例如北京肿瘤医院,辽宁肿瘤医院和天津胸科医院。我们还与知名肿瘤学家密切合作,开展合作临床研究计划。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哈勃已协助医生对近100万名患者进行肺结节筛查。 |
| – | 监管机构的认可:哈勃在中国获得了II类医疗器械的监管注册,这是对其功效的认可。 |
| • | 语音护理:我们进行个性化的医疗随访电话,以帮助危重疾病患者更好地管理病情并收集相关的现实世界数据。语音护理是我们提供患者管理即服务的接触点,不仅可以改善患者的治疗效果,还可以帮助生命科学公司增加销售额。因此,我们通过根据与生命科学公司和医学会的服务合同收取服务费来将患者管理作为一项服务货币化。 |
| – | AI驱动的通信:在获得适当的患者同意和医院授权后,我们集中呼叫中心中训练有素的从业人员会按照良好的进度给患者打电话。在通话中,提出的问题和传达给患者的信息都是利用我们的AI引擎进行设计,迭代和个性化的,以提高患者的依从性并收集准确反映患者疾病进展的信息。从呼叫中收集的信息也成为我们AI引擎的输入。我们通过这些电话提供各种服务,例如依从性监控,症状监控以及与心理和生活方式相关的支持。我们处于独特的位置,能够提供如此复杂的干预措施,因为我们已经建立了一支具有高水平技能和有效沟通技能的专业和经验丰富的团队。此外,我们的数据管理能力和对生命科学公司需求的了解使我们能够进行有效的沟通并收集高质量的信息。 |
| – | 明显的优势:认识到肿瘤学和其他重要疾病的复杂性,有了更多的人际接触和心理支持,电话沟通被证明比其他形式的随访具有明显的优势。我们对10,000个患者数据集的大样本和多中心回顾性研究表明,积极参与我们的语音护理计划的早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总体生存率将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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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仅接受传统治疗的患者相比,减少4至6个月后续工作。这些结果已在世界肺癌会议(WCLC)上进行了介绍。 |
| • | 虚拟护理:我们通过虚拟在线空间提供个性化的疾病管理解决方案,帮助危重疾病患者轻松访问其初始护理点,以主动管理其疾病并获得医疗资源,以更好地管理其病情并收集相关的现实世界数据。我们拥有一家互联网医院,可在我们专有的移动应用程序LinkDoc应用程序和官方微信平台LinkHealth上支持在线诊断,处方共享和患者管理。这些在线工具帮助医生增加门诊预约,并提供超越地域限制的医疗服务。虚拟护理是我们提供患者管理即服务的接触点,不仅可以改善患者的治疗效果,还可以帮助生命科学公司增加销售额。因此,我们通过根据与生命科学公司和医学会的服务合同收取服务费来将患者管理作为一项服务货币化。 |
| – | 医师护理扩展:我们的LinkDoc应用程序和LinkHealth微信平台各自在线下医院提供传统医师预约的在线扩展。他们提供各种数字疾病管理服务,从疾病诊断和咨询,治疗计划,药物指导,住院指导,到药物处方。在离线医生预约期间,患者可以扫描我们平台上医生的QR码来建立连接。患者还可以通过嵌入我们工具中的功能与他或她信任的医生连接。我们的虚拟护理解决方案使他或她能够随时随地与自己选择的主治医生或医师保持联系,及时报告不良反应并咨询与治疗相关的问题。医生还可以通过患者随后的在线访问来开药。为了减轻医生的患者管理负担,我们为医生提供了广泛的AI支持的辅助工具。通过后续提醒,自动生成的患者调查和治疗依从性监控等功能,我们的平台使医生可以积极跟踪患者的健康状况并收集其他院外数据,以开发这些患者的更全面的概况,以便他们可以得到更准确的管理。我们还为医生配备了私人助理团队,他们可以处理基本和非标准化的患者管理工作流程,这进一步增强了患者的医疗保健体验。借助AI支持的工具和私人助理,我们使医生能够专注于最复杂和关键的医疗问题,以便医生和患者都可以进行更有成效和信息丰富的医疗诊断和咨询。 |
| – | 数字疗法:除了现有的补充传统护理的产品外,我们还在开发肿瘤数字疗法,我们相信这是中国第一个基于AI引擎和数百万后续电话的医学见解的疗法。我们的目标是提供AI驱动的治疗干预措施,以升级我们的手动随访电话和虚拟护理解决方案,以提高成本效益和可扩展性。根据患者的个人需求,我们的数字治疗软件将推荐专门定制的专业文章和疾病知识,以提高患者自身对疾病的认识和识字率。我们计划在中国申请监管注册为II类医疗器械。 |
| • | 物理护理:由于许多癌症现在可以长期控制或管理,癌症患者重复购买药物,需要持续的服务和医院外的广泛护理。我们率先在中国建立了患者护理中心,以提供创新,高成本和复杂的药物治疗服务。我们的患者护理中心网络还充当患者参与点。我们主要通过通过患者护理中心出售创新药物,辅助药物和营养药物来产生收入,并为患者提供输液或注射服务以及其他辅助服务。 |
| – | 创新,高成本和复杂的药物:我们在28个省份的34个患者护理中心与IIa级医院相邻,一直与药品分销商密切合作,为危重疾病患者提供持续,便捷的药物获取。我们已经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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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生命科学公司及其分销商一起提供涵盖肿瘤学,眼科,自身免疫和其他罕见疾病领域的多种药物。 |
| – | 持续服务和广泛护理:我们为我们在患者护理中心服务的患者人群提供持续服务和广泛护理,例如临床干预,处方审查,交付,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患者监控以及患者援助计划的注册。我们提供的肿瘤药物通常也需要注射或输注以及其他治疗药物。它们通常需要具有疾病和产品专业知识的医疗保健专业管理人员。 |
我们已经建立了一支由100多名全职药剂师,医师和专业护士组成的团队。根据患者的药物概况,治疗计划,特定的药物治疗方案和治疗目标,他们与患者及其护理人员合作,以提供个性化的护理。安全有效地提供这些服务需要在严格标准下提供无缝,个性化的临床护理。我们通过严格的药物质量控制,具有充分应急准备的专业团队,为医生和患者提供适当的保险以及强大的药物输送能力,来确保患者护理中心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我们提供的复杂药物有多种形式和保存条件,包括胶囊,冻干粉,输液,非输液或冷藏所需。我们提供全方位复杂药物的能力为我们为危重疾病患者提供全面服务奠定了基础。
LinkData—支持AI的纵向医疗数据管理系统
数据质量是我们业务模型的核心。我们的LinkData系统基于AI驱动的数据技术,并结合严格的数据管理,从患者旅程中产生的大量异构医疗数据中提取研究和监管级别数据。我们数据处理平台的核心是我们专有的双读/录入系统(DRESS)引擎和FELLOR-X智能系统,其所保持的高处理速度和高数据质量将肿瘤病案数据整理的高昂成本从数百元人民币降低到了几十元人民币一份的实惠价格。高质量的数据集产生了深刻,可操作和准确的见解,这是我们多元化团队的基石,这些团队在整个临床和商业阶段为生命科学公司创造了高价值的解决方案。随着我们处理更多数据并积累AI引擎中积累的更多见解和智慧,我们的平台将不断自我增强并变得更加智能。AI引擎由知识图谱,符号知识推理模型,深度学习和其他机器学习算法提供支持,以通过分析医疗保健数据来寻找相关性,模式并建立预测模型,以提供更个性化的患者护理,例如我们在LinkCare平台上的试点数字疗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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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管理
下图放大了我们的数据管理系统的工作原理。
| • | 数据汇总:危重疾病护理的复杂性给信息提取带来了重大挑战。随着患者从诊断到治疗和后续监测的进展,与不同专家的多次会面产生了一套丰富的病历。对于接受多模式治疗(可能结合手术,化疗和放疗以及长期监测)的患者,可以在患者旅程中生成数百或数千张便笺。我们集成了来自不同来源的数据,并使用数据转换,数据存储,数据合并,数据索引,数据映射和其他数据聚合技术来组织和清除这些数据。我们的数据聚合从我们对医疗记录的授权访问开始,并在患者同意的情况下在我们的LinkCare平台上积累。我们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严格的反识别和加密,以确保我们在任何时候获得授权后都可以访问的数据的安全性。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Business–Data Arrangement and Security。 |
| • | 数据处理:为了实现生物医学大数据在临床应用和研究中的承诺,将非结构化病历中的关键数据元素提取为具有可计算数据元素的以患者为中心的电子病历是必不可少的一步。我们使用企业主患者索引(EMPI)来维护医院内各种信息系统中的准确医疗数据,并使用我们的高级算法通过我们的Dress引擎将这些临床记录转换为结构化和标准化的数据。我们利用机器学习和自然语言处理与人类评论相结合的技术,在不牺牲质量的情况下建立了大规模的研究团队。我们的Dress引擎由Fellow-X系统支持,Fellow-X系统是完全自动化的AI引擎,以标准化的方式管理计算云存储中所有未识别的临床数据,并以不同的队列存储。为了生成研究/监管级数据,我们还根据原始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可识别性,准确性,丰富性和完整性来评估原始数据,以过滤不可用,损坏或冗余的数据。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业务–我们的技术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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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引擎
我们一直在率先将传统的患者疾病管理向纵向视角,重点分析和数据驱动的转变转变为数字化的患者护理体验。我们的医疗检测引擎允许这种数据优化方法超越个人的临床经验,并使我们的服务平台将患者视为旅行许多可能的临床旅程之一的人,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特定人口统计特征,偏好,和个人病史一样,由他们接受具体的临床治疗。
我们利用AI技术,包括知识图和符号知识推理模型,深度学习和其他机器学习算法,以及其他统计方法,通过分析医疗保健数据来智能地自动找到相关性,模式并建立预测模型。通过我们的知识图谱构建技术,我们可以检测被诊断患有或不患有某种疾病的患者的属性之间的关系,例如性别,年龄,症状和健康检查结果等,并计算这些属性与某些疾病之间的相关性。通过机器学习算法,我们进一步建立了一个分析模型,当我们输入患者的相关因素和证候时,可以预测患者患此类疾病的概率。随着我们处理和分析更多医疗保健数据,我们从数据中发现了更多功能,这些功能可用于进一步提高模型的预测能力,并具有更高的准确性。
以一位中年肺癌手术患者的“旅程”为例。我们可以巧妙地为这位患者创造一种体验,这种体验结合了我们对他个人的了解以及具有类似背景的其他患者的数据。我们可以看看他过去的经历,把这些数据往前拉,为新的旅程提供信息。基于这些数据点,患者的旅程可能包括此类定制的后续互动,并积累数据以生成更个性化的护理建议。
多样化的队列
队列是来自来源人群中的一组个人的一系列相关数据,这些数据通过定义的特征进行分类并在一段时间内进行跟踪以确定具体结果。其中,队列的维度、完整性和质量直接决定了队列在真实证据中的作用和可信度。
自成立以来,我们一直通过纵向患者旅程中的患者管理工作来收集关键疾病患者数据。利用我们的AI驱动的技术基础架构,我们积累的患者数据被结构化为具有不同患者属性的队列。
我们在与之合作的每家医院内创建针对特定疾病的注册表,作为我们多元化队列的基础,并通过我们在医院外的接触点(例如患者随访解决方案和通过患者护理中心收集的外向处方信息)进一步加深了这一基础。我们的每个疾病注册表(例如肺癌注册表)都通过提供整体医疗数据来加强医学研究能力和效率。目前,我们已经在自己的私有云中使用自己的标准化数据集和模型为60多家医院建立了疾病注册表。
随着我们在行业中获得越来越多的认可,我们有更多的机会与知名医疗机构合作进行临床研究项目。在2019年,我们为国家妇产科临床研究中心领导的妇科癌症研究项目NVWA项目提供了平台和数据支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有9家顶级三级医院参与并贡献了4万多份电子病历。到2021年底,预计将有19个省市的总共30家顶级三级医院加入该平台。2020年,NVWA生成的数据支持在权威国际学术会议上发布了四篇摘要和两篇口头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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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Solutions–在整个临床和商业阶段
作为中国应用真实世界证据(RWE)的领导者和先驱,我们提供精密的生命科学解决方案,可以满足药物开发整个周期(包括临床和商业化阶段)的全面客户需求。真实世界证据是从高质量的真实世界数据中得出的关于医疗产品的使用以及潜在收益或风险的临床证据。真实世界数据(RWD)是在患者旅程中收集的与患者健康状况和/或医疗服务的提供有关的数据。现实世界研究(Real-World Studio,RWS)是从现实世界数据到现实世界证据的临床研究过程。
我们的解决方案
| • | 现实世界研究服务:我们提供定制服务和数字基础架构,以支持生命科学公司或医院发起的临床研究。我们的服务和基础架构经过了特别优化,以支持在中国快速发展的监管框架中保持领先地位的现实世界证据的生成。 |
在中国的现实世界研究应用主要包括为新药的注册和销售提供有效性和安全性的证据,为上市药物的标签更改提供证据,为药物的上市后请求或重新评估提供证据以及为监管决策提供现实世界的证据。有关我们的解决方案可以与我们的其他解决方案一起提供的各种功能,请参见“–我们解决方案的综合功能”。
我们在现实世界研究服务中使用的数字基础架构可帮助医生和研究人员根据处理后的全周期患者数据来识别和验证研究思路和研究主题。我们的LinkLab系统为主要研究人员经理提供了一整套临床试验管理工具,包括收集和存储患者信息的电子数据捕获系统和提高临床试验整体质量和效率的临床试验管理系统。我们提供关键任务服务,例如协助伦理委员会审查涉及在线渠道的试验。我们的服务正在适应现实世界证据应用的不断发展的监管框架。从数据分析和集成到最终结果交付,我们在解决方案的每个步骤中都保持透明度和可跟踪性。这些特征对于提高研究质量以满足实词证据的高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 • | 数据洞察力:我们利用我们的分析能力来寻找模式,生成可操作的洞察力并产生影响。我们开发了一个特殊的数据分析包,以满足生命科学公司的需求,这可以阐明相关患者护理在疾病发生率较高或对这种特定疗法认识较高的地区的分布情况。根据这些数据,生命科学公司可以优先选择某些地区推出新药。生命科学公司可以订阅我们的分析包,以发现各个地区的趋势,并监控特定营销策略的执行情况。我们已经为生命科学公司的药物销售与市场营销战略决策提供了数据洞察力报告和接口。我们还收到了这些生命科学公司的回购要求,以进一步改善其销售与市场营销战略。 |
| • | 临床试验匹配:我们使用独特的自适应机器学习算法来匹配对已知信号通路和药物靶标库的更改,以预测个性化疗法和耐药点的有效性。我们能够向生命科学公司提供综合全面的结果,以达到最佳患者对特定临床试验的适用性。截至2021年3月31日,正在进行180多个临床试验匹配项目。在传统的临床试验匹配项目中,原则研究者在实践中仅招募其医院中的患者。我们的临床匹配服务能够通过以下方式无地域限制地推荐全国范围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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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上线下,进一步缩短了整个患者入组周期,降低了研究与开发成本。 |
LinkSolutions的综合功能
下图和图表说明了我们的解决方案可以涵盖的各种功能。证据要求在每一阶段的重要程度通过下图中的对应点的高度来反映。
案例研究
我们成为最早进入中国市场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药物的首选。我们在肿瘤学方面的专业知识和领域知识,我们提供中国市场进入服务的经验以及我们在医院外访问大量纵向患者数据的能力使我们与其他竞争对手区分开来。
| • | 情况:在2017年首次进入NSCLC时,NSCLC的临床研究数量有限,在医院中使用该药物的情况也很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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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解决方案和好处:自2017年推出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药物以来,我们一直在提供一系列经常性的现实世界研究服务,数据洞察力和患者管理计划。 |
| – | 真实世界研究服务:在我们执行的多个真实世界研究项目中,一项针对1700名患者的NSCLC安全性研究为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药物的长期安全性积累了宝贵的患者预后数据,以支持药物耐受性的上市后监测研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此类药物的随访治疗计划和风险-收益评估。 |
| – | 患者管理即服务:在多个患者管理计划中,我们开展了患者教育计划,向大约30,000名处于疾病不同阶段的患者推荐了量身定制的教育文章。沿着该计划进行的调查结果表明,大约78%的患者能够识别药物的不良反应,并且超过87%的患者能够在计划结束后坚持重新检查时间表。 |
| – | 数据洞察力:我们建立了一个基于现实世界的数据系统,以跟踪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流量和药物渗透率,并提供服务,例如患者依从性管理和竞争格局研究。该客户连续八个季度订阅了我们的服务,并将产生的宝贵见解转化为其他现实世界研究项目的营销策略和研究主题。 |
自采用我们的服务以来,此类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药物开发商报告了以下好处:
| • | 积累的关于药物耐受性的真实数据支持后续治疗计划和风险效益评价,以扩大药物应用 |
| • | 患者意识和依从性的提高导致了药品销售的增长 |
| • | 改进了销售与市场营销战略,从而提高了药物渗透率 |
我们的技术能力
我们的数据处理和分析功能由基于可扩展和敏捷技术架构以及牢固的IT基础架构的先进AI技术提供支持。
基础设施
我们在云原生基础架构上构建和交付解决方案。在此基础架构的基础上,我们的解决方案具有云原生的灵活性,可靠性,可用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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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处理能力
我们技术的支柱是我们的医疗保健数据处理能力。医疗保健数据在医院内的各种信息系统中生成,收集和存储,我们需要通过数据工程,自然语言处理和其他AI技术来汇总,清理,结构化和标准化这些数据以进行分析。我们的数据处理能力以速度,准确性和效率提供高质量的结构化和标准化数据,从中我们能够通过我们的分析能力产生可操作的见解和知识,从而为广泛的应用提供动力。
| • | 大数据处理:由于肿瘤患者数据和基因组数据(来自基因检测报告)被生成、收集和存储在不同的信息系统中,这些信息系统彼此分散且相互脱节,因此需要在每个医院内建立一个集成的数据中心。这类数据的记录质量往往很差,因此,我们还需要检测数据中的错误、重复信息和不一致之处,并将其排除或纠正,以提高数据质量。我们集成来自不同来源的数据,并使用数据集成,数据映射,去重,去标识和其他数据处理技术来组织和清除这些数据。 |
| • | 自然语言处理:利用我们在肿瘤行业的专业知识,我们使用自然语言处理和其他技术进行数据结构化和标准化。传统上,包括肿瘤学数据在内的医疗保健数据由医生以自由形式记录。我们使用先进的算法将这些临床记录转换为结构化和标准化的数据,以便机器可以理解,处理和分析它们。此外,不同的医生在临床记录中经常使用多种医疗保健自然语言表达来传达相同的含义。我们检测这些不同的表达式,并在语义上将它们转换为标准化的表达式。 |
| • | 对处理数据的AI建模:我们利用AI技术,包括知识图和符号知识推理模型,深度学习和其他机器学习算法以及其他统计工具,通过肿瘤患者数据智能自动地找到有意义的相关性,模式和预测模型。随着我们处理和分析更多数据,我们可以从数据中发现更多功能,这些功能可用于以更高的精度进一步提高模型的预测能力。我们训练AI识别信息,学习规则并最终优化基于人的决策过程。 |
数据安排与安全
数据安排
我们努力在运营中遵守有关数据安排,隐私和安全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 • | LinkCare数据安排。我们与医院签订了合作伙伴关系和合作协议,以巩固我们与顶级医院的关系,并加强我们的数据管理和获取数据见解的能力,而医院则可以通过将大量分散的数据转化为标准化、结构化的数据来提高自身的运营效率。这些伙伴关系协议和合作协议与我们的研究与开发活动有关。我们不会直接从这些合作伙伴关系和合作协议中产生任何收入。根据与医院的合作伙伴关系和合作协议,他们将授予我们访问,集成和处理医疗保健数据的授权,并有义务获得适用的批准和同意,以授予我们此类授权并聘请我们执行此类协议。医院通常会首先在其私有云托管的数据平台上执行对其数据的去标识。医院也可能会授权我们在可识别的基础上对患者进行随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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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与注册到LinkCare平台的每个注册患者签订了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根据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患者同意提供某些个人信息,并且还授权我们或医生请求或上传诊断和患者管理服务所需的材料和信息。患者还授权我们使用和分析收集的数据以改善我们的服务。
| • | LinkSolutions数据安排。在提供现实世界的研究服务时,我们帮助生命科学公司或医生进行研究和分析所基于的数据量要么由参与者(例如医院和研究的主要研究者)提供,要么在获得授权后从医院收集。只有在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用于临床试验的数据收集,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并在必要的情况下根据适用的监管机构完成注册后,我们才有权由医院和医生处理患者的医疗保健数据。中国法律法规。 |
数据安全
我们实施全面而严格的数据隐私和安全计划,以确保我们获得访问的数据的安全性,机密性和完整性以及我们提供的服务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 • | 安全和系统认证。我们的架构和平台已经通过了中国相关公安部门的三级安全认证。此外,我们的信息安全管理系统,质量管理系统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系统已通过ISO标准的认证。具体地说,我们已经通过了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并且我们的许多技术人员已被美国健康保险可移植性和责任制法案(HIPAA)认证为HIPPA安全专家。 |
| • | 基础设施的稳定和安全。我们采取全面的安全预防措施,以确保我们的基础架构和数据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我们定期离线备份所有运营数据,并在服务器上的单独和各种安全数据备份系统中备份所有运营数据,以最大程度地降低数据丢失的风险。在运维管理、监控预警机制、网络安全管理和灾难恢复等方面都有详细的协议。我们已经建立了业务连续性机制,以应对任何重大灾难性事件,包括可能导致各种业务中断(例如断电,网络故障或服务器断电)的自然灾害或非自然灾害。此外,我们的维护团队会密切,持续地监视常见的技术问题以及中央处理器和内存等资源的使用情况,并提醒我们的技术团队注意异常的技术困难。我们部署防火墙以有效防御黑客和其他安全攻击。应用程序和解决方案必须在上线前通过内部安全测试,并接受持续的渗透测试,以确保及时发现和修复漏洞。 |
| • | 数据安全体系结构和保护措施。我们实施了先进的日志记录和监控,数据加密,定期安全审核等机制,以确保正确记录数据操作并符合国家数据安全标准。通过使用防火墙和白名单来管理平台的进出,我们为客户创建了一个与外部Internet断开连接的封闭平台环境。这通过过滤恶意文件请求和行为来确保客户部署到私有云中的文件和流量的安全性。此外,用户需要授权才能访问平台上的数据。我们还应用去身份识别技术(例如加密)来确保患者身份得到保护。将记录和监测数据的存取和操作情况,并对其进行审查。异常的访问和操作将触发来自平台的自动警告或警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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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获得授权后可访问并用于不断培训AI引擎的医疗保健数据已被删除,并始终保留在医院,监管机构,决策者或其他客户中,而无需在以下位置转移或存储此类医疗保健数据:我们的服务器。客户将在自己确定的时间段内将其数据存储在自己的私有云上,并接受客户的直接监视和审核。数据将根据数据处理和数据安全的要求进行备份,备份数据还将存储在客户场所内的服务器上。关于数据的所有操作都被记录下来,并且可以由客户进行检查。数据始终在客户的私有云中,由客户完全控制。平台上的每个客户将仅访问其自己的数据,而不访问任何其他客户的数据。
| • | 去识别技术。在交付数据以进行后续处理以充分保护患者隐私和安全之前,我们会根据我们严格的去身份识别标准和客户的去身份识别要求帮助客户去身份识别他们的数据并检查去身份识别结果。我们根据《网络安全法》和《个人信息安全准则》进行数据去身份验证,参考HIPAA设计和实施去身份验证计划,并适当考虑医院等数据控制者的去身份验证要求。在去身份识别技术和方法方面,我们通过对患者的身份信息字段进行加密来生成假名和虚拟患者ID,该ID将用作患者的主索引。 |
| • | 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我们已经采用并实施了强大的内部控制系统,重点是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这包括我们有关数据安全,数据安全管理以及数据分类和分类的政策。我们的内部控制协议涵盖数据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数据收集,数据质量管理,数据加密和运输,数据存储安全性,数据备份和恢复,数据处理和分析,数据的正确使用,数据销毁和处置。 |
| • | 组织和人员安全合规。我们已成立(i)数据安全委员会,由负责监督数据隐私和安全的高级管理层成员组成;(ii)专门的信息安全部门,其工作人员负责规划安全数据基础架构,开发和运行安全,安全系统维护,监督内部数据运行,以及有关安全协议和合规管理的定期风险评估,以及(iii)数据合规部门,该部门规定并执行数据安全合规规则和协议以及数据安全解决方案。此外,我们与所有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为员工提供有关保密和信息安全的定期培训,进行安全测试以确保严格执行我们的内部控制系统和数据安全合规政策,并维护平台监控机制,记录和跟踪参与平台建设和进行定期日志审核的员工的数据访问和操作。 |
我们的客户
我们的客户包括主要由生命科学公司和医院组成的机构客户,以及主要由患者组成的个人客户。在2021年第一季度,我们为约330个创收机构LinkSolutions客户提供了服务,其中包括169家生命科学公司,以及LinkCare平台上的约20,100名付费患者。
销售与市场营销
销售
我们通过经验丰富的直销队伍销售解决方案。我们的销售团队拥有多年的技术,医疗和医疗保健相关背景,并且能够通过对客户业务和行业的深入了解来传达价值。我们的销售队伍首先由业务部门组织,其中一个部门为医生和患者提供服务,并分为涵盖不同地区的多个区域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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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各地。另一个团队为医疗保健服务提供商服务,分为多个团队,涵盖跨国公司(MNC),本地公司和医院。
我们通过为每个团队制定特定的关键绩效目标以及采用与销售人员绩效挂钩的基于佣金的奖励机制来激励我们的销售团队。
我们的销售团队专注于扩大客户群,并通过购买和订阅其他功能和解决方案来增加现有客户的销售。由于我们解决方案的全面性和互连性,以及我们巨大的网络效应,我们可以为客户提供越来越多的解决方案,并吸引更多的客户。
市场营销
我们为营销工作部署了全面的策略,包括:
| • | 有选择地与媒体合作伙伴合作。我们已经与传统和在线媒体合作伙伴建立了合作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在40多篇文章中被引用。 |
| • | 事件。我们主办并参加各种活动,例如行业会议,论坛和研讨会,以增加我们的知名度并发展和维持与各种行业参与者的关系。 |
| • | 在线渠道。我们还利用在线渠道加深与行业参与者的互动,使医生和患者参与我们的在线社区,并为我们的后续营销尝试创造更多流量。 |
研究与开发
我们与内部技术研究与开发团队一起从头开始开发我们的现实世界学习服务。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拥有199名致力于技术和支持的员工。该团队专注于研究与开发,以快速引入和升级我们的数据处理和AI技术。
知识产权
我们认为我们的商标,版权,专利,域名,专有技术,专有技术和类似的知识产权对我们的成功至关重要,并且我们依靠版权,商标和专利法以及与我们的保密,发明转让和不竞争协议员工和其他人保护我们的所有权。
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在中国拥有与我们运营各个方面有关的220个计算机软件版权,并在中国境内拥有319个商标注册,在中国境外拥有4个商标注册。我们有大约32个商标申请待决,都在中国。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在中国获得了9项专利,39项专利申请正在申请中,均在中国。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已注册了大约16个域名,包括linkdoc.com,linkdoc.com.cn和linkdoc-hospital.com等。
我们的员工
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共有1,250名全职员工。下表列出了截至2021年3月31日按职能分类的全职员工人数。
| 功能 |
员工人数 | |||
| 技术,研究与开发 |
199 | |||
| 运营和质量保证 |
573 | |||
| 销售与市场营销 |
352 | |||
| 一般与行政 |
1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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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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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
1,25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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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员工推动了我们业务的快速增长。我们主要通过内部推荐,招聘机构,校园招聘会和在线渠道(包括我们的公司网站和社交网络帐户)招募员工。我们致力于管理,组织重点和资源,以确保我们的文化和品牌对潜在和现有员工保持高度吸引力。作为招聘和保留策略的一部分,我们建立了全面的培训计划,涵盖了我们的企业文化,员工权利和责任,团队建设,专业行为和工作绩效等主题。
根据中国法规,我们必须参加并缴纳由适用的地方市政府和省政府组织的住房基金和各种员工社会保障计划,包括养老金,医疗,工伤,孕产和失业救济金计划。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有关的风险-未能按照中国法规的要求为各种政府赞助的员工福利计划提供足够的捐款可能会使我们受到处罚。”奖金通常是酌情决定的,部分基于员工绩效,部分基于我们业务的整体绩效。我们已经并计划将来继续向员工授予基于股份的激励奖励,以激励他们为我们的增长和发展做出贡献。
我们与员工签订标准的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其中包含不竞争限制。
我们的大多数员工都是工会成员。我们相信我们与员工保持着良好的工作关系,并且我们没有经历过任何重大的劳资纠纷。
我们的供应商
我们的顶级供应商主要是制药公司及其分销商。我们主要通过考虑和评估供应商的资格,过往记录,产品的多样性和价格竞争力来筛选和选择供应商。我们会不时评估当前供应商在产品多样性,交付和服务方面的绩效,以作为续签或终止供应商关系的基础。
我们相信我们有足够的药品和医疗保健产品替代供应商或其销售代理,可以为我们提供可比较选择和价格的替代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没有因从供应商处采购的产品出现任何重大短缺或供应延迟而导致业务中断。
设施
我们的总部位于中国北京,并在上海,天津,广州,银川和厦门设有办事处。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在中国租赁了总计超过10,000平方米的办公空间,其中不包括患者护理中心租赁的办公空间,目前我们的管理总部以及我们的大多数产品开发,内容获取和管理,销售与市场营销,和一般和行政活动,并购买了天津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开发面积为6,010.6平方米。
我们的服务器托管在中国的不同城市,包括北京,天津和银川,并由合格的第三方数据中心运营商存储。我们的服务器由我们自己拥有和维护。我们认为,我们现有的设施足以满足我们当前的需求,并且我们将主要通过租赁获得更多设施,以根据需要适应我们未来的扩展计划。
保险
我们认为我们的保险范围是足够的,因为我们已经制定了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所有强制性保险单,并符合我们行业的商业惯例。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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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职工保险包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我们还为员工购买补充的商业医疗保险和意外保险。
根据一般市场惯例,我们还为在互联网医院和患者护理中心提供诊断和治疗服务的注册医生购买医疗服务责任保险。除上述医疗服务责任保险外,我们不维护业务中断保险或一般第三方责任保险,也不维护产品责任保险或关键人物保险。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有关的风险-我们的业务保险范围有限,这可能使我们面临巨大的成本和业务中断。”
竞争
我们相信,我们在竞争对手中处于有利地位。请参阅“我们的竞争优势。”但是,解决方案市场正在迅速发展。我们的竞争对手可能会以多种方式与我们竞争,包括推出竞争产品,扩展其产品或功能,进行品牌促销和其他营销活动以及进行收购。此外,我们的许多竞争对手都是大型的现有公司,它们的资本状况比我们好。
中国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有四类服务提供商,包括提供医疗服务的传统IT公司,传统CRO,医疗咨询公司和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专家。我们公司所属的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专家致力于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拥有专业知识为客户提供前沿的大数据技术和量身定制的服务。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专家可以整合数据科学、商业咨询和现实世界的学习服务。
大型,广泛和多元化的数据库对于领先的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提供商至关重要,并将领导者与其他市场参与者区分开来。机器学习,AI和云计算等前沿技术使医疗保健大数据解决方案提供商能够不断升级其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从而带来更好的价值创造以及更多元化的服务产品和应用场景。
中国医疗保健大数据解决方案行业的进入壁垒相对较高,导致市场集中度相对较高,尤其是在肿瘤学领域,包括(i)医院覆盖范围,(ii)积累后续数据以及(iii)先进技术能力。
随着我们引入新解决方案,随着我们现有解决方案的不断发展或其他公司引入新产品和服务,我们可能会受到其他竞争的影响。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有关的一般风险-如果我们无法与竞争对手成功竞争,我们可能无法增加或维持我们的收入或实现并维持盈利能力”
法律程序
我们不时参与因正常业务活动而引起的各种法律诉讼。我们目前不是任何诉讼的当事方,我们认为,如果对我们不利,其结果将单独或共同对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或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为此类程序辩护的成本很高,并且可能给管理层和员工带来重大负担。在诉讼过程中,我们可能会收到不利的初步或临时裁决,并且不能保证会获得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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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我们受各种影响我们业务许多方面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约束。本节总结了我们认为与我们的业务和运营相关的主要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外商投资条例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的投资受中国商务部(“商务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颁布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的监管。)于2020年12月27日发布,以及2020年6月23日颁布的《外国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2020年版)》或负面清单。除非中国法律法规特别禁止或限制,否则未在负面清单中列出的行业通常被允许并向外国投资开放。根据负面清单,增值电信服务和医疗机构是受限制的行业,而我们在中国经营的其他业务不属于受限制或禁止的类别。
此外,在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必须遵守有关其成立,运营和变更的其他规定。2019年3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NPC”)通过了《外国投资法》(“FIL”),该法于2020年1月1日生效。根据FIL,中国将给予外商投资实体国民待遇,但在负面清单中规定要发布或批准的“限制”或“禁止”类别的行业中经营的外商投资实体除外国务院。
2019年12月26日,国务院颁布了《外商投资法实施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国家鼓励和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国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继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2019年12月30日,商务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SAMR”)联合颁布了《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根据《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活动的,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
有关健康大数据以及信息安全和隐私的法规
健康大数据法规
2016年6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和规范医疗大数据应用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规定,健康医疗大数据是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国家要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的共享和公开,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采集和存储,加强运维应用支持和技术支持,畅通数据资源共享渠道,加快建设和完善以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底层数据库,电子病历和居民电子处方,全面深化卫生医疗大数据应用,建立包括卫生主管部门在内的政府各部门医疗大数据共享机制。
2018年4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发展的意见》,其中规定:(i)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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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推进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逐步与国家数据共享交流平台对接,加强人口、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数据采集,畅通部门、地区、行业之间的数据共享渠道,促进全民健康信息共享和应用;(二)国家加快基础资源信息数据库建设,完善人口总量、电子病历、电子病历等数据库,要大力提高医疗机构信息化应用水平,各二级以上医院要完善医院信息平台功能,整合各项系统资源,提高医院管理效率。
NHC于2018年12月3日发布了《关于发布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评估与标准的通知(试行)》,以促进电子病历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其中规定了权限,原则,评价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的程序和标准。
信息安全和数据隐私法规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20年5月28日颁布并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应受法律保护。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依法获取并保证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处理、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除《民法典》外,中国政府部门还颁布了有关互联网信息安全以及保护个人信息免遭任何滥用或未经授权的披露的其他法律和法规,其中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SCNPC”)于2000年12月28日颁布并于2009年8月27日修订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公安部于12月13日发布了《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2005年,以及2012年12月28日SCNPC颁布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6年11月7日,SCNPC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该法于2017年6月1日生效。《网络安全法》要求网络运营商履行与网络安全保护有关的某些功能,并加强网络信息管理。例如,根据《网络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运营商通常应在中国运营期间存储在中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根据《网络安全法》,网络运营商在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时应遵守“合法,合理和必要”的原则。网络经营者应当公告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规则,明确告知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法和范围,并征得被收集个人信息的人的同意。网络经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与他人订立的协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对其存储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未经收集个人信息的人事先同意,网络运营商不得泄露,篡改或销毁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或向他人披露此类信息,除非已对此类信息进行了处理以防止识别特定人员并恢复此类信息。如果每个人发现网络运营商收集和使用此类信息违反了以下规定,则有权要求网络运营商删除其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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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运营商与该个人之间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协议,并有权要求任何网络运营商在发现该运营商收集和存储的此类信息中存在错误时进行更正。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删除信息或者改正错误。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不得通过窃取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个人信息。
2018年7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国家医疗大数据标准、安全与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医疗大数据办法》),并于当日生效。《医疗大数据办法》对医疗大数据的标准管理、安全管理和服务管理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原则。根据《医疗保健大数据措施》,中国公民在中国产生的医疗保健数据可以由国家出于国家战略安全和中国公民生命健康利益的目的进行管理和使用,前提是国家保证中国公民各自的信息权,使用权和个人隐私权。
2013年7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颁布了《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以规范用户姓名等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披露和安全性,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地址,用户的电话号码、账号、密码等信息与其身份可以独立区分或与其他信息组合,如电信服务运营商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集的。
2020年4月13日,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国家发改委和其他几个政府联合颁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审查办法”),该办法于2020年6月1日生效。《审查办法》确立了对网络产品和服务进行国家安全审查的基本框架,并为进行网络安全审查提供了原则规定。
2007年6月22日,公安部,国家保密总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已废除)发布了《信息安全分级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分级保护”),自2017年6月22日起生效,据此,国家信息安全分级保护应遵循“独立分级和独立保护”的原则。”信息系统运营单位应当根据《分级保护办法》和《网络安全分级保护指南》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2017年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17年6月1日起生效。该解释澄清了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A条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几个概念,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信息”和“通过其他方式非法获取任何公民的个人信息”。”此外,解释还规定了确定本罪“严重情节”和“特别严重情节”的标准。
根据2013年11月20日颁布并于2014年1月1日生效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条例》和2017年2月15日颁布并自生效的《电子病历管理标准(试行)》2017年4月1日,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应严格保护患者的隐私信息,禁止出于非医疗,非教学或非研究目的泄露患者的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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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0日,SCNPC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下简称“数据安全法”),该法将于2021年9月1日生效。《数据安全法》建立了一个分层的数据保护系统,就其重要性而言,归类为“重要数据”的数据将由政府机构以目录的形式确定,应受到更高级别的保护。具体而言,《数据安全法》规定,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应任命“数据安全官”和“管理部门”负责数据安全。此外,该处理器应定期评估其数据活动的风险,并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评估报告。数据交易中介服务提供者应分别检查数据来源、数据交易方的身份,并作相应的记录。由于《数据安全法》相对较新,因此在其解释和实施方面仍存在不确定性。
关于互联网医院和医疗行业的规定
监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委员会(以下简称“NHC”),前身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NHFPC”),负责制定和实施与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和医疗有关的法规。技术。国家卫生委员会是国务院的部级机构,主要负责国家公共卫生工作。NHC合并了原NHFPC(国务院医疗卫生改革领导小组)、中国老龄工作委员会(China National Working Commission on Aging)的职责,以及工信部在烟草控制方面的部分职责,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职业安全方面的部分责任。
NMPA在SAMR的领导和监督下成立,以承担前CFDA的部分职责,CFDA成立于2013年3月,与卫生部(“MOH”)分离,作为国务院机构改革的一部分。国家精神创伤和痛苦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 • | 监控和监督中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管理; |
| • | 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监督管理的行政法规和政策; |
| • | 新药、仿制药、进口药品和中药的审评、注册和审批; |
| • | 批准和颁发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和进出口许可证,批准设立从事药品生产和分销的企业;和 |
| • | 检查和评估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安全性,并处理涉及这些产品的重大事故。 |
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负责规范人类遗传资源的收集,保存,利用和出境提供。
关于互联网医院的规定
根据于2018年7月17日颁布生效并于2018年9月28日部分修订的《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互联网医院规则》”),国家将根据国务院于1994年2月26日发布并于2016年2月6日修订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向互联网医院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1994年8月29日颁布,最近于2017年4月1日修订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统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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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规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互联网医院的监督管理。
根据《互联网医院规则》,互联网医院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以互联网医院为二级名称的实体医院,另一种是基于实体医院独立设立的互联网医院。实体医院经批准在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增加互联网医院作为二级名称后,可以自行或与第三方建立在线平台,并使用在其自身或其他医疗机构注册的医生提供在线咨询和诊断服务。实体医院与第三方合作建立网上平台的,应当提供与该第三方合作的二次名称申请协议。对于这种类型的互联网医院,实体医院将对医疗活动承担法律责任,合作第三方将根据合作协议承担责任。另一类互联网医院,即在实体医院基础上独立设立的互联网医院,是指申请并取得互联网医院单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此类机构必须与实体医院合作申请单独的执业许可证,并在获得执业许可证后成为独立承担医疗活动责任的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应当按照有关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三级信息系统采取信息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向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医生只能通过互联网医院为已被诊断患有某些常见或慢性疾病的患者提供诊断服务,除非患者在物理医院中,并且物理医院的医生邀请其他医生通过互联网医院提供诊断服务。《医疗机构规则》规定了医疗机构管理和运营的监管框架。互联网医院的运营应遵守医疗机构的规定。
关于药物和研究服务的条例
根据SCNPC于1984年9月20日颁布并于1985年7月1日生效并于2019年12月1日最后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从事药物开发活动的机构和人员应当遵守非临床药物研究和临床药物试验的良好做法,并确保药物开发在整个过程中符合法定要求。进行临床药物试验的机构和人员应遵守伦理原则,并制定临床试验计划,经有关伦理委员会审查后批准。根据CFDA于2003年8月6日颁布的《药物试验良好临床规范》(“GCP”),自2003年9月1日起生效,并由NMPA和NHC于2020年7月1日修订,是临床药物试验全过程的质量标准,涉及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控,审核,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并应在临床药物试验期间遵守,保荐人应在每一方参加临床试验之前澄清每一方的责任,并在与该方签订的合同中指明此类责任。
2019年4月3日,NHC颁布了《关于实施药物使用监测和综合临床评估的通知》,据此,国家打算建立具有收集,统计分析和共享药物使用功能的药物使用监测网络信息,并以科学的方法推进综合临床评价的实施,利用现实世界的医疗数据等,对数据进行整理并进行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
药品经营条例
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从事药品批发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取得省级医药产品监督管理机构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医疗产品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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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由国务院于2002年8月4日颁布,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19年3月2日,其中强调了《药品管理法》的规则,并提供了《药品管理实施细则》。CFDA于2004年2月4日颁布了《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并于2017年11月17日进行了修订,其中规定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和资格。
根据CFDA于2004年7月8日颁布并于2017年11月17日修订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即通过互联网提供药品和医疗器械信息,被分类为商业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非商业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单位,应当在申请ICP许可证或者备案前,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关于医疗器械的规定
上次于2021年2月9日修订并于2021年6月1日生效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医疗器械条例》”)适用于医疗器械的任何业务活动,以及其监督和管理,在中国境内进行。根据《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医疗设备的风险程度将医疗设备分为三类。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分销的实体应获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而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分销的实体,除某些例外情况外,应向当地主管NMPA完成备案,而从事I类医疗设备分销的实体则无需进行任何备案或获得任何许可。此外,II类和III类医疗设备应在NMPA注册,而I类设备应在当地主管NMPA备案。
人类遗传资源条例
关于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的条例
国务院于2019年5月28日颁布并于2019年7月1日生效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规范了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的收集,保存,使用和外部提供。根据该规定,“人类遗传资源”包括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和信息。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是指含有人类基因组、基因和其他遗传物质的器官、组织、细胞和其他遗传物质。人类遗传资源信息是指由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生成的信息,如数据等。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国家一级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省级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地方一级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外国实体,个人以及由此建立或实际控制的此类实体不得收集或保存中国的人类遗传资源或在国外提供人类遗传资源,尽管禁止他们使用中国的人类遗传资源,除非他们已获得相关中国政府机构的批准或已向相关政府机构提交了与中国实体进行国际合作的文件。
生物安全法
2020年10月17日,SCNPC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以下简称“《生物安全法》”),该法于2021年4月15日生效。《生物安全法》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制度来规范中国与生物安全相关的活动,包括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安全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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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生物安全法》宣布中国对其人类遗传资源拥有主权,并进一步认可了国务院于2019年6月10日颁布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承认其对外国实体在中国利用中国人类遗传资源建立的基本监管原则和制度。尽管《生物安全法》未对人类遗传资源提供任何特定的新法规要求,但由于它是中国最高立法机构通过的法律,因此它赋予了中国人类遗传资源主要监管机构最大,最多的权力和酌处权来监管人类遗传资源,预计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的整体监管格局将不断演变,变得更加严格和复杂。不遵守《生物安全法》的要求将导致处罚,包括罚款,暂停相关活动以及没收相关人类遗传资源和从开展这些活动中获得的收益。
增值电信服务条例
根据国务院于2000年9月25日颁布并于2016年2月6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以下简称“《电信条例》”),该条例为中国的电信服务提供商提供了监管框架,电信服务分为基本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电信服务提供商必须在开始运营之前获得运营许可证。
国务院于2000年9月25日发布并于2011年1月8日修订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准则。《互联网办法》将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商业互联网信息服务和非商业互联网信息服务,商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必须从适当的电信主管部门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运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的内容在中国受到严格监管,根据《互联网措施》,互联网信息服务运营商必须监视其网站。他们不得制作,复制,传播或广播包含法律或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的互联网内容,并且必须停止在其网站上提供任何此类内容。中国政府可以命令违反内容限制的ICP许可证持有人纠正这些违规行为并吊销其ICP许可证。
根据国务院于2001年12月11日颁布并于2016年2月6日修订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在中国的外商投资增值电信企业必须成立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根据该合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可以收购该企业最多50%的股权。此外,投资于在中国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增值电信企业的主要外国投资者必须在经营增值电信业务方面具有良好的过往记录和经验。此外,符合这些要求的外商投资企业必须获得工信部的批准才能在中国开展增值电信业务。
2006年7月13日,中国信息产业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工信部的前身)发布了《关于加强外商投资管理和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信部通知”),据此,持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国内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国投资者租赁,转让或出售许可证,也不得向从事增值业务的外国投资者提供任何协助,包括提供资源,场所或设施。在中国非法从事增值电信业务。此外,根据工信部通知,外商投资增值电信服务运营商使用的互联网域名和注册商标应由该运营商或其股东合法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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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产品质量和消费者保护的法规
产品质量
根据SCNPC颁布并于2018年12月29日最后修订并生效的《中国产品质量法》,制造商应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消费者或其他因产品缺陷而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向制造商和卖方要求赔偿。产品缺陷责任在制造者的,销售者在解决赔偿问题后,有权向制造者追偿,反之亦然。
根据《民法典》,如果相关产品的缺陷对他人造成损害,制造商应承担侵权责任。相关产品的缺陷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销售者承担侵权责任。受害方可以向缺陷造成损害的相关产品的制造商或销售商要求赔偿。
消费者保护
根据SCNPC于1993年10月31日颁布,最近一次修订并于2014年3月15日生效的《中国消费者保护法》,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用于日常消费的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保护,各生产、销售单位应当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违反《中国消费者保护法》可能会导致罚款。此外,制造商和销售商可能会被勒令停业,其营业执照可能会被吊销,而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广告的规定
根据SCNPC颁布并于2018年10月26日最后修订并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不得包含虚假陈述或对消费者具有欺骗性或误导性。受审查的广告,包括与药品和医疗器械有关的广告,在通过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或其他方式分发之前,应由有关当局按照适用规则进行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进一步规定,医疗广告,药品或医疗器械不得包含:(i)对功效和安全性的任何断言或保证;(ii)关于治愈率或有效率的任何陈述;(iii)与功效的任何比较以及其他药品或医疗器械或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安全性;(iv)任何背书或证明的使用;(v)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项目。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SAIC”)于2016年7月4日颁布并于2016年9月1日生效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广告应为可识别的并明确标识为“广告”。”任何医疗,药品,特殊医疗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膳食补充剂或其他特殊商品或服务的广告,除非已通过广告监管机构的要求审查,否则不得发布。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卫生部于2006年11月10日联合发布并于2007年1月1日生效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医疗广告应由相关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并获得医疗广告检查证书。发布之前。
根据SAMR颁布的《药品,医疗器械,膳食补充剂和特殊医疗目的食品广告审查暂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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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2月24日起,自2020年3月1日起,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任何药品,医疗器械,膳食补充剂或特殊医疗目的食品的广告。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和指导药品、医疗器械、膳食补充剂和特殊医疗用途食品广告的审查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查工作,特殊医学用途的膳食补充剂和食品,可以依法委托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广告审查。药品、医疗器械、膳食补充剂和医疗专用食品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内容。
关于并购和海外上市的规定
2006年8月8日,包括商务部和中国证监会在内的六个中国政府和监管机构联合颁布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条例》(以下简称《并购规则》),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国内企业的新规定,于2006年9月8日生效,并于2009年6月22日修订。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权或者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应当遵守并购规则,并因此将国内公司的性质更改为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投资者为购买国内公司的资产而在中国成立外商投资企业时并经营该资产;或者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资产,注入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该资产。除其他事项外,《并购规则》旨在要求为上市目的而成立并由中国公司或个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离岸特殊工具或特殊目的工具,在该特殊目的工具的证券在海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和交易之前,应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FIL及其实施条例于2020年1月1日生效后,并购规则的规定在不与FIL及其实施条例相抵触的范围内仍然有效。
2007年8月30日,SCNPC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该法于2008年8月1日生效。根据《反垄断法》,外国投资者以并购境内企业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的方式参与企业集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国家安全审查,除依照《反垄断法》的规定对经营者集中进行合并清理外。
2011年2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自2011年3月3日起施行。商务部于8月25日发布了《商务部关于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前述通知或规则规定了外国投资者对国防和安全相关的关键敏感军事设施附近的从事军事或辅助行业的国内企业进行并购的安全审查的范围,内容,机制和程序,或涉及关系国家安全的重点农产品、重点能源资源、重要基础设施、重要交通运输服务、核心技术、重大装备制造等。
有关知识产权的法规
专利
根据SCNPC于1984年3月12日颁布并于2020年10月17日修订(自2021年6月1日起生效)的《中国专利法》及其最新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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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0年1月9日成立,并于2010年2月1日生效,负责在中国管理专利。《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自申请之日起,发明专利有效期为20年,外观设计专利有效期为15年,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期为10年。中国的专利制度采用“先到先申请”的原则,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以上的人为同一发明提交了专利申请,则该专利将授予首先提交申请的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获得专利,必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条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外,任何第三方必须获得专利所有人的同意或适当的许可才能使用该专利。否则,该使用构成了对专利权的侵犯。
商标
商标受SCNPC于1982年8月23日颁布并于2019年4月23日最后修订(最新修订自2019年11月1日起生效)的《中国商标法》以及《中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保护,国务院于2002年8月3日发布,2014年4月29日修订。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并授予注册商标10年的期限,如果在第一个或任何续订的10年期满后提出要求,则再授予10年的期限。任期。《中国商标法》在商标注册方面采用了“先申请”原则。已经注册的商标与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用于同类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另一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可能会被驳回。任何人申请商标注册均不得损害他人首先获得的现有权利,也不得事先注册已由另一方使用并已通过该方获得“足够程度的声誉”的商标。使用。
版权
根据SCNPC于1990年9月7日颁布并于2010年2月26日最后修订的《中国著作权法》(最新修订自2010年4月1日起生效)以及国务院于2002年8月2日颁布的《中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上一次修订于2013年1月30日(最新修订自2013年3月1日起生效),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享有其作品的版权,无论其是否已出版,其中包括文学作品,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各种权利,包括著作权、著作权和复制权。
域名
互联网域名注册及相关事宜主要受工信部于2017年8月24日发布并于2017年11月1日生效的《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和《域名注册实施细则》的监管,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并于2012年5月29日生效。域名所有者必须注册其域名,工信部负责中国互联网域名的管理。域名服务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在完成注册程序后,申请人将成为此类域名的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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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税收有关的法规
企业所得税
根据SCNPC于2007年3月16日颁布并于2018年12月29日最后修订并生效的《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EIT法”)以及《中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以下简称“EITIR”),国务院于2007年12月6日颁布,最近一次修订并于2019年4月23日生效,除某些例外情况外,内外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均统一为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中国居民企业通常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在中国没有任何分支机构的非中国居民企业应就其从中国获得的收入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外国或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其“事实上的管理机构”(即对生产和运营,人员,会计和财产进行实质性和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位于中国,被视为中国税收居民企业,并且通常应按其全球收入的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有权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而不是25%的统一法定税率。只要企业能够保留其“高新技术企业”身份,该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并可续签,税收优惠将继续。
增值税
根据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颁布并于2017年11月1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财政部于1993年12月25日颁布并于2011年11月1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所有从事商品销售,提供服务的企业和个人加工,维修和更换服务,在中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进口货物,必须缴纳增值税。
股息预扣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外商投资公司向该法律所定义的非居民企业的外国投资者支付的股息应按10%的税率缴纳预提税,除非与中国中央政府签订的相关税收协议中另有规定。根据2006年8月21日颁布的《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避免对收入双重征税的安排》(“双重避税安排”),如果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确定香港居民企业已满足该双重避税安排下的相关条件和要求,香港居民企业从中国居民企业收取的股息的预扣税率可以从《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适用的10%降低至5%。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国家税务总局(“STA”)于2009年2月20日颁布并生效的税收协定中有关股息规定的某些问题的通知》,中国税务机关确定,如果公司由于主要由税收驱动的结构或安排而从降低的所得税率中受益,则此类中国税务机关可以调整优惠税收待遇。根据STA于2018年2月3日颁布并于2018年4月1日生效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税收协定中确认实益拥有人的通知》,将根据特定案例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某些原则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实益拥有权,如果申请人有义务在收到收入后12个月内将其收入的50%以上支付给第三国(地区)居民,或者申请人从事的商业活动不构成实质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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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活动包括实质性的制造、分销、管理和其他活动,申请人不太可能被承认为享有税收协定优惠的实益拥有人。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企业所得税
2009年12月10日,STA发布了《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STA698号通知”)。通过颁布和实施STA698号通知,中国税务机关加强了对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的审查。STA于2015年2月3日进一步发布了《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资产的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STA7号文”),以取代与间接转让有关的现有规定。在STA698号通知中。STA第7号通知引入了与STA698号通知显著不同的新税收制度。STA第7号通函扩展了其税收管辖权,不仅涵盖了STA698号通函中规定的间接转让,还涵盖了涉及在中国转让不动产以及根据设立和地点持有的资产的交易,通过外国中间控股公司的离岸转让在中国的外国公司。与STA698号通函相比,STA7号通函还提供了更明确的标准,以评估合理的商业目的,并引入了适用于内部集团重组的安全港方案。非居民企业为逃避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义务,实施非出于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或者其他资产的,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被中国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直接转让股权或其他资产。
2017年10月17日,STA颁布了《关于从源头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STA37号文”),该公告生效并取代了STA698号文和某些其他规定。12月1日,2017年,并于2018年6月15日部分修订。除其他事项外,STA第37号通知确实简化了对非居民企业征收的预扣和缴纳所得税的程序。
有关就业及社会福利的规例
《劳动合同法》
中国主要的就业法律法规包括由SCNPC颁布并于2018年12月29日最后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由SCNPC颁布并于2013年7月1日最后修订并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务院于9月1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尚未签订正式合同的,应当自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对职工进行相关培训。雇主必须为雇员提供安全和卫生的工作条件。
社会保险和住房基金
根据SCNPC于2010年10月28日颁布并于2011年7月1日生效并于2018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的要求,《工伤保险条例》于1月1日生效,2004年并于1月1日修订,2011年,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1997年7月16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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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2月14日颁布,1999年1月22日颁布的《失业保险办法》和2011年7月1日生效并于2018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企业有义务向其在中国的员工提供涵盖养老保险的福利计划,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这些款项支付给地方行政当局,任何不缴款的雇主都可能被处以罚款,并被责令在规定时限内补缴。
根据国务院于1999年颁布并于2002年和2019年3月24日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企业必须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在有关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企业还必须及时足额代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员工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SAFE”)于2012年2月15日发布的《关于境内个人参加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SAFE7号文”),员工,董事,监事,以及参加海外上市公司的任何股票激励计划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且是连续在中国居住不少于一年的中国公民或非中国公民,但有少数例外情况,必须通过合格的国内代理商(可能是该海外上市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注册,并完成某些其他程序。
此外,STA还发布了有关员工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某些通知。根据这些通函,在中国工作的行使股票期权或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员工将缴纳中国个人所得税。海外上市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必须向相关税务机关提交与员工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有关的文件,并预扣行使股票期权或购买限制性股票的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如果员工未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付款或中国子公司未预扣所得税,则中国子公司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或其他中国政府机关的制裁。
有关外汇管制的规定
外币兑换规定
根据国务院于1996年1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该条例于1996年4月1日生效,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08年8月5日,在相关金融机构合理审查交易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后,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用于支付与贸易和服务相关的外汇交易和股息支付等经常账户项目,但除非事先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当地同行的批准,否则不可自由兑换为资本支出项目,例如中国境外的直接投资,贷款或证券投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3年4月28日发布并于2013年5月13日生效的《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对外债和外币借款实行规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在国家外汇局或当地外汇管理部门登记为外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外债发行备案登记制度行政改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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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于2015年9月14日发布的企业发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前,企业应当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在每次发行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5年3月30日发布了《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注册资本转换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9号通知”),该通知于6月1日生效,2015年,并取代了《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金支付结算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142号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6年6月9日进一步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账户外汇结算管理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家外汇管理局16号通知”),其中除其他外,对某些内容进行了修订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9号通知的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9号通知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6号通知取消了先前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42号通知对外商投资企业将其以外币计价的资本转换为人民币以及使用该人民币的某些限制。允许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自行决定结汇外币资金。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9号通知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6号通知,从外商投资公司的外币注册资本转换而来的人民币资本的流动和使用受以下规定的约束:该人民币资本不得用于超出其业务范围的业务或向关联公司以外的其他人提供贷款,除非其业务范围另有许可。违反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9号通知或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6号通知可能会导致行政处罚。
2017年1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真实性和合规性检查以进一步促进外汇管制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号通知”),其中规定了有关境内利润汇出的若干资本管制措施实体到离岸实体,包括(i)根据真实交易的原则,银行应检查有关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决议,原始版本的纳税记录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ii)国内实体应在汇出利润之前将收入计入以前年度的亏损。此外,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号通知,国内实体在完成与对外投资有关的注册程序时,应详细说明资金来源和使用安排,并提供董事会决议,合同和其他证明。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9年10月23日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家外汇管理局28号文”),明确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在其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没有股权投资的,只要有真实的投资且该投资符合与外国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即可使用其从外汇结算中获得的资金进行国内股权投资。
中国居民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管理规定
2014年7月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境内居民通过专用工具进行投融资和往返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37号文”),以简化审批程序,并促进跨境投资。根据第37号通知,(1)在中国居民或实体以其合法的在岸和离岸资产或股权对离岸特殊目的工具进行投资之前,他们必须就其投资向当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进行注册;(2)首次注册后,当离岸特殊目的工具发生与基本信息变更有关的重大事件(包括此类中国公民或居民的变更,姓名和经营期限,投资金额的增减,股份的转让或交换,或合并或分立)时,他们必须更新其SAFE注册。
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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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13号文”)于2015年2月13日生效,于6月1日生效,2015年,并进一步修订了第37号通知,要求国内居民在建立或控制以海外投资或融资为目的的离岸实体时,应向合格的银行而不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注册。因此,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通过合格的银行对外汇注册进行间接监管。
不遵守第37号通函规定的注册程序可能会导致对相关在岸公司的外汇活动施加限制,包括向其离岸母公司或关联公司支付股息和其他分派,并可能根据《中国外汇管理条例》对相关中国居民进行处罚。不时控制公司的中国居民必须就其在公司的投资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注册。此外,不遵守上述各种国家外汇管理局注册要求可能会导致中国法律规定的逃避外汇管制的责任。
有关反腐败和反贿赂的法规
根据SCNPC于1993年9月1日颁布并于2019年4月23日最后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经营者不得通过向(i)交易中交易对手的任何雇员提供金钱或商品或通过任何其他方式,通过贿赂来寻求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ii)交易对手委托处理相关事务的任何实体或个人,或(iii)利用权力或影响力影响交易的任何其他实体或个人。在交易活动过程中,经营者可以向交易对手明确提供折扣或向交易中介机构支付佣金,并应将其正确记录在双方的会计账簿中。给定企业经营者的雇员实施的任何商业贿赂均应视为该企业经营者的行为,除非有证据表明该行为与该企业经营者寻求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的努力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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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董事和执行官
下表列出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有关我们的执行官和董事的信息。
| 董事和执行官 |
年龄 | 职位/职称 |
||
| 张天泽 |
37 | 董事,创始人,首席执行官 | ||
| 蒋晓东 |
44 | 董事 | ||
| 姜健 |
44 | 董事 | ||
| Chunlin Fan* |
45 | 董事,首席财务官 | ||
| 罗立刚 |
38 | 联合创始人,首席运营官,首席技术官 | ||
| 李丽萍 |
43 | 联合创始人,执行副总裁 |
| * | Chunlin Fan已接受任命为董事,该任命将在SEC宣布我们在F-1表格上的注册声明生效后立即生效,本招股说明书是该声明的一部分。 |
Tianze Zhang于2014年创立LinkDoc,目前担任董事兼首席执行官。在创立LinkDoc之前,张先生曾先后在腾讯和阿里巴巴工作。2009年,张先生创立了Truststone,该公司为多家知名制药和医疗机构提供了HISS。张先生拥有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北京邮电大学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士学位。
蒋晓东自2015年起担任我们的董事。江先生是Long Hill Capital的管理合伙人。他专注于医疗保健和长寿投资。Xiaodong代表Long Hill领导了对GST Clinics,LinkDoc Technology,Hygeia Healthcare Holdings(港交所:6078)和许多其他医疗保健独角兽公司的早期投资。Xiaodong的投资生涯始于New Enterprise Associates(NEA),并于2005年开设了中国办事处。作为合伙人和董事总经理,晓东领导NEA在中国的实地投资实践已超过11年。晓东获得了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的硕士学位和中国南京大学的学士学位。他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计算机科学博士研究生。
Jian Jiang自2015年起担任我们的董事。江先生于2006年加入中国宽带资本,目前担任合伙人。自2016年以来,江先生还一直担任陈山资本的创始合伙人。在加入中国宽带资本之前,江先生曾在中国网通集团股权融资和投资者关系部工作。江先生在技术领域的投资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专注于数据驱动的工业互联网项目。江先生拥有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的管理学硕士学位和天津大学的系统工程学士学位。
Chunlin Fan自2021年1月起担任我们的首席财务官,并将在本招股说明书所包含的F-1表格注册声明生效后立即担任我们的董事。在加入LinkDoc之前,范先生于2016年至2021年期间担任嘉银集团公司(纳斯达克股票代码:JFIN)的首席财务官兼投资委员会成员。他也是Richtech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公司的首席财务官兼战略发展部主管,在那里他曾任职2014年至2016年。范先生还为许多国际公司提供过服务,包括Microsoft,Nomrua,Macquarie和ICBCI。范先生拥有密歇根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上海交通大学的管理学士学位。
罗立刚于2014年共同创立了LinkDoc,并先后担任我们的首席技术官和首席运营官。在共同创立LinkDoc之前,罗先生曾担任技术经理,专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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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至2014年在百度的数据仓库领域。罗先生拥有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
李丽萍于2014年共同创立了LinkDoc,并担任我们的执行副总裁。在共同创立LinkDoc之前,李女士曾在RPS Medical Corporation工作,并于2009年至2014年担任高级项目经理。从1998年到2014年,李女士担任中国医疗系统高级主管。李女士目前正在攻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的硕士学位。
雇佣协议和赔偿协议
我们已经与我们的每位执行官签订了雇佣协议。我们的每位执行官的雇用期限都是指定的,可以在当前雇用期限结束之前经双方同意续签。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可能会随时出于正当理由终止执行官的雇用,恕不另行通知。我们可以通过事先发出书面通知或支付某些补偿来终止执行官的雇用。执行官可以通过事先书面通知随时终止其工作。
除非我们明确同意,否则每位执行官均已同意在其雇用协议终止期间和之后的任何时候,严格保密且不使用我们的任何机密信息或客户的机密信息。和供应商。
我们还与我们的每位董事和执行官签订了赔偿协议。根据这些协议,我们同意赔偿董事和执行官因其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而引起的与索赔有关的某些责任和费用。
董事会
我们的董事会将由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即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宣布本招股说明书构成部分的F-1表格注册声明生效后。董事无需持有我们公司的任何股份即可有资格担任董事。纳斯达克的公司治理规则通常要求发行人的大多数董事会必须由独立董事组成。但是,纳斯达克的公司治理规则允许像我们这样的外国私人发行人在某些公司治理事项上遵循“母国惯例”。我们依靠这种“母国惯例”例外,并且没有大多数独立董事在我们的董事会任职。
以任何方式(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对与本公司的合同或拟议合同感兴趣的董事必须在董事会议上声明其利益的性质。任何董事向董事发出的一般通知,表明他或她是成员,股东,董事,合伙人,任何指定公司或商号的高级职员或雇员,并被视为对与之的任何合同或交易感兴趣为了对与他/她有利益关系的合同或交易有关的决议进行表决,该公司或商号应被视为充分的利益声明,并且在发出此类一般性通知后,无需就任何特定交易发出特别通知。董事可以对任何合同或拟议的合同或安排进行表决,尽管他/她可能对此感兴趣,并且如果他/她这样做,在考虑任何此类合同或拟议合同或安排的任何董事会议上,他/她的投票应计入法定人数,并可以计入法定人数。我们的董事会可以行使公司的所有权力,以借入资金,抵押或抵押其业务,财产和未赎回资本或其任何部分,并在借入资金时发行债券,债券股票或其他证券。作为任何债务的担保,我们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责任或义务。我们的董事均未与我们签订服务合同,该合同规定了终止担任董事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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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委员会
在本次发行完成之前,我们打算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以及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我们打算在本次发行完成之前为三个委员会中的每个委员会通过章程。每个委员会的成员和职能如下。
审核委员会。我们的审计委员会将由以下人员组成并由其担任主席。我们已确定满足纳斯达克公司治理规则第303A条的要求,并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经修订)第10A-3条规定的独立性标准。我们已确定有资格担任“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审核委员会监督我们的会计和财务报告流程以及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审核。审核委员会除其他外负责:
| • | 在考虑其对独立审计师的年度绩效评估后,审查并建议董事会批准任命,重新任命或罢免独立审计师; |
| • | 批准独立审计师的薪酬和聘用条款,并至少每年预先批准我们的独立审计师允许提供的所有审计和非审计服务; |
| • | 从我们的独立审计师那里获得书面报告,说明与其独立性和质量控制程序有关的事项; |
| • | 与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一起审查任何审计问题或困难以及管理层的回应; |
| • | 与我们的独立审计师讨论(其中包括)财务报表的审计,包括是否应披露任何重大信息,有关会计和审计原则与惯例的问题; |
| • | 审查并批准《证券法》第S-K条第404条所定义的所有拟议的关联方交易; |
| • | 审查并建议财务报表以包括在我们的季度收益发布中,并建议董事会将其包括在我们的年度报告中; |
| • | 与管理层和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 • | 审查我们的会计和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以及为监视和控制重大财务风险敞口而采取的任何特殊步骤; |
| • | 至少每年一次,审查和重新评估委员会章程的适当性; |
| • | 批准年度审计计划,并对内部审计职能进行年度绩效评估; |
| • | 建立和监督投诉和举报的处理程序; |
| • | 与管理层和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定期举行会议; |
| • | 监督对我们的《商业行为和道德守则》的遵守情况,包括审查我们程序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以确保适当遵守;和 |
| • |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
薪酬委员会。我们的薪酬委员会将由以下人员组成并由其担任主席。我们已确定满足公司第303A条的“独立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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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斯达克的治理规则。薪酬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审查和批准与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有关的薪酬结构,包括所有形式的薪酬。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可能不会出席审议其薪酬的任何委员会会议。薪酬委员会负责以下工作:
| • | 与我们的管理层协商,监督薪酬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
| • | 至少每年审查,批准或建议董事会批准我们执行官的薪酬; |
| • | 至少每年一次,审查并建议董事会确定我们非执行董事的薪酬; |
| • | 至少每年一次,定期审查并批准任何激励性薪酬或股权计划,计划或其他类似安排; |
| • | 审查执行官和董事的赔偿和保险事宜; |
| • | 监督我们在薪酬事项上的监管合规性,包括我们对薪酬计划的限制以及向董事和执行官提供贷款的政策; |
| • | 至少每年一次,审查和重新评估委员会章程的适当性; |
| • | 仅在考虑与该人独立于管理层有关的所有因素后,才选择薪酬顾问,法律顾问或其他顾问;和 |
| • |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
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我们的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将由以下人员组成并由其担任主席。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协助董事会选择有资格成为我们董事的个人,并确定董事会及其委员会的组成。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负责以下工作:
| • | 向董事会推荐候选人以选举或连任董事会成员,或任命其填补董事会的任何空缺; |
| • | 每年与董事会一起审查董事会在独立性,知识,技能,经验,专业知识,多样性和为我们提供服务等特征方面的当前组成; |
| • | 制定并向董事会推荐有关提名或任命董事会成员以及董事会主席和委员会成员或其他公司治理事项的政策和程序,这些政策和程序可能是根据SEC或纳斯达克规则要求的,或者被认为是可取的和适当的; |
| • | 选择并向董事会推荐担任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以及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本身成员的董事姓名; |
| • | 至少每年一次,审查和重新评估委员会章程的适当性; |
| • | 至少每年制定和审查董事会通过的公司治理原则,并就公司治理法律和惯例的重大发展以及我们对此类法律和惯例的遵守情况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和 |
| • | 评估整个董事会的绩效和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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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的职责和职能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董事对公司负有信托义务,包括忠诚义务,诚实行事的义务和真诚行事的义务,他们认为这符合我们的最大利益。我们的董事还必须仅出于适当目的行使其权力。董事还应向公司承担义务,行使其实际拥有的技能以及合理谨慎的人在可比较的情况下会行使的谨慎和勤勉。以前认为,董事在履行职责时无需表现出比其知识和经验所能合理预期的更高程度的技能。但是,英国和英联邦法院在所需的技能和护理方面已朝着客观标准迈进,开曼群岛可能会遵循这些当局的规定。在履行对我们的谨慎义务时,我们的董事必须确保遵守不时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如果违反了董事应尽的义务,本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在有限的例外情况下,如果违反了董事应尽的义务,股东可能有权以我们的名义寻求损害赔偿。根据我们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董事会的职能和权力包括(i)召开股东周年大会并在此类会议上向股东报告其工作,(ii)宣派股息,(iii)任命高级职员并确定其任期和职责,以及(iv)批准转让本公司股份,包括将此类股份登记在我们的股份登记册中。此外,在票数相等的情况下,我们的董事会主席除个人投票外,还有权进行打破票数相等的投票。
董事和高级职员的条款
我们的官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由董事会酌情决定。董事应任职至其任期届满或其继任人被选举和合格为止,或直至其职务以其他方式空出为止。董事可以通过股东的普通决议或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参加表决的其他董事的简单多数票罢免。如果(i)董事通过书面通知本公司辞职,则董事将被自动免职;(ii)去世,总体上破产或与其债权人进行任何安排或组成;(iii)被任何适用法律或证券交易所规则禁止担任董事;(iv)被发现精神不健全或变得不健全;或(v)根据我们的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的任何其他规定免职。
感兴趣的交易
董事可以根据适用法律或适用的纳斯达克规则对审核委员会的批准另有要求,对他或她感兴趣的任何合同或交易进行投票,但任何董事在该合同或交易中的利益的性质是由他或她在对其进行审议和对该事项进行任何表决之前或之前披露的。
董事和执行官的薪酬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我们向执行官支付了总计340万元人民币(50万美元)的现金,并且我们未向非执行董事支付任何现金补偿。有关向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提供的股票激励赠款,请参阅“—股票激励计划”。”
股份激励计划
2015年全球共享计划
我们于2015年2月27日通过了不时修订的员工股份激励计划或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2015年全球共享计划的目的是吸引和留住最优秀的可用人员担任重要职务,并为选定的员工提供更多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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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和顾问,并促进我们业务的成功。根据2015年全球股票计划,根据该计划授予的股权奖励,我们被授权发行的普通股的最大总数为43,570,953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根据2015年全球股票计划,购买总计34,637,734股普通股的期权在外流通。
以下段落总结了2015年全球份额计划的条款。
奖励类型。2015年全球股票计划允许授予管理员确定的期权,股票购买权和其他股票增值权。
计划管理。2015年全球份额计划应由董事会或董事会任何委员会管理。
资格。本公司的任何雇员,董事或顾问,或与本公司的任何雇员福利计划有关而为任何此类雇员,董事或顾问的利益而设立的信托或公司,均有资格参加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
奖励协议。根据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授予的每项奖励均应通过参与者与公司之间的奖励协议来证明。每个奖励均应遵守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的所有适用条款和条件,并可能受制于与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不抵触且计划管理者认为适合包含在奖励协议中的任何其他条款和条件。根据2015年全球份额计划签订的各种奖励协议的规定不必相同。
奖励条款和条件。奖励协议应规定每个奖励的规定,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奖励的类型,奖励归属时间表,要授予的奖励数量以及奖励所涵盖的股份数量,行使价,对奖励和每个奖励的期限的任何限制或限制。
修订,暂停或终止2015年全球股票计划。2015年全球份额计划有效期为十年。经董事会批准,在遵守适用法律所必需或可取的范围内,计划管理员可以随时修改,更改,暂停或终止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不得修改,更改,暂停,或终止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应对先前根据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授予的任何奖励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非参与者与管理者之间另有协议,该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由参与者与公司签署。
2021年全球共享计划
2021年,我们的董事会通过了2021年全球股票计划,并获得了股东的批准,该计划应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生效,以通过授予奖励来提供额外的手段,以吸引,激励,保留和奖励选定的员工和其他合格人员。2021年股份计划的条款概述如下。根据2021年全球股票计划,我们有30,000,000股普通股被授权发行。
奖励类型。2021年全球股票计划允许授予管理员确定的期权,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单位和其他股票增值权。
计划管理。2021年全球股份计划应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管理。
资格。公司的任何雇员,董事或顾问或公司的任何服务提供商均有资格参加2021年全球股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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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协议。根据2021年全球股份计划授予的每项奖励均应通过参与者与公司之间的奖励协议来证明。每个奖励均应遵守2021年全球股份计划的所有适用条款和条件,并可能受制于与2021年全球股份计划不抵触且计划管理者认为适合包含在奖励协议中的任何其他条款和条件。根据2021年全球份额计划签订的各种奖励协议的规定不必相同。
奖励条款和条件。奖励协议应规定每个奖励的规定,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奖励的类型,奖励归属时间表,要授予的奖励数量以及奖励所涵盖的股份数量,行使价,对奖励和每个奖励的期限的任何限制或限制。
修订,暂停或终止2015年全球股票计划。2021年全球份额计划有效期为十年,但可由董事会延长。在遵守适用法律所必需或可取的范围内,经董事会批准任何计划修正案,计划管理员可以随时修改,更改,暂停或终止2021年全球股份计划。
下表总结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授予执行官和董事的未行使购股权下的普通股数量:
| 普通 股份 底层 权益 奖项 授予 |
行使价 (美元/股) |
授予日期 | 到期日期 | |||||||||||||
| 张天泽 |
— | — | — | — | ||||||||||||
| 蒋晓东 |
— | — | — | — | ||||||||||||
| 姜健 |
— | — | — | — | ||||||||||||
| Chunlin Fan** |
* | 1.2935 | 2021年1月11日 | 2031年1月11日 | ||||||||||||
| 罗立刚 |
3,400,000 | 1.2935 | 2021年4月8日 | 2031年4月8日 | ||||||||||||
| 李丽萍 |
* | 1.2935 | 2021年4月8日 | 2031年4月8日 | ||||||||||||
| 所有董事和执行官作为一个整体 |
|
6,22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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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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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月11日起, 2021年至4月8日,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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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月11日起, 2021年至4月8日,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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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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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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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少于我们流通股总数的1%。 |
| ** | Chunlin Fan已接受任命为董事,该任命将在SEC宣布我们在F-1表格上的注册声明生效后立即生效,本招股说明书是该声明的一部分。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除全体董事和执行官外,我们的员工均持有购买22,867,953股普通股的期权,我们的前雇员作为一个整体持有期权,可以购买5,544,781股普通股,行使价从每股0.00008美元到每股2.5382美元不等。
有关我们根据2015年全球份额计划授予的奖励的会计政策和估计的讨论,请参阅“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关键会计政策,判断和估计-股份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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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股东
下表列出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普通股实益拥有权的信息:
| • | 我们的每位董事和执行官;和 |
| • | 我们已知的每个人实益拥有我们5%以上的普通股。 |
我们已经采用了双重投票结构,该结构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立即生效。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兼董事张天泽先生在本次发行前实益拥有的已发行和流通在外普通股将转换为B类普通股,其余已发行和流通在外普通股以及所有A系列,A系列,B系列,C-1系列,此次发行前的C-2系列,D系列和D+系列优先股将转换为A类普通股,在每种情况下均在紧接本次发行完成前以一对一的方式转换。
下表中的计算基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在外流通的311,644,556股普通股和紧随本次发行完成后在外流通的普通股,包括(i)我们将在本次发行中以美国存托凭证的形式出售的A类普通股(假设承销商不行使其选择权购买其他美国存托凭证),(ii)张天泽先生在本次发行前实益拥有的B类普通股重新设计和转换为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iii)从其他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以及所有已发行普通股中重新指定和转换的A类普通股以及此次发行之前的流通在外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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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所有权是根据SEC的规则和法规确定的。在计算某人实益拥有的股份数量和该人的所有权百分比时,我们包括了该人有权在60天内(包括通过行使任何期权,认股权证)购买的股份,或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证券的转换。但是,这些股份不包括在任何其他人的所有权百分比的计算中。
| 实益普通股 在本次发行之前拥有 |
A级 普通股 有益地 在此之后拥有 产品 |
B级 普通股 有益地 在此之后拥有 产品 |
投票权 在此之后 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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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码 | %** | 号码 | % | 号码 | % | % | ||||||||||||||||||||||
| 董事兼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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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天泽(1) |
61,300,000 | 19.7 | ||||||||||||||||||||||||||
| 蒋晓东 |
— | — | ||||||||||||||||||||||||||
| 姜健 |
— | — | ||||||||||||||||||||||||||
| Chunlin Fan†† |
— | — | ||||||||||||||||||||||||||
| 罗立刚(2) |
9,000,000 | 2.9 | ||||||||||||||||||||||||||
| 李丽萍(3) |
11,000,000 | 3.5 | ||||||||||||||||||||||||||
| 所有董事和执行官作为一个整体 |
81,300,000 | 26.1 | ||||||||||||||||||||||||||
| 主要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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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4) |
61,300,000 | 19.7 | ||||||||||||||||||||||||||
| NEA实体(5) |
31,739,877 | 10.2 | ||||||||||||||||||||||||||
| 中国宽带资本(6) |
28,624,717 | 9.2 | ||||||||||||||||||||||||||
| Esta Investments Pte Ltd(7) |
36,328,606 | 11.7 | ||||||||||||||||||||||||||
| 生命科技有限公司(8) |
19,699,210 | 6.3 | ||||||||||||||||||||||||||
| 阿里巴巴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9) |
26,327,744 | 8.4 | ||||||||||||||||||||||||||
注意事项:
| * | 按转换后的价格计算,少于我们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 |
| ** | 对于本表中包含的每个人和组,所有权百分比的计算方法是:将该人或组实益拥有的股份数量除以(i)311,644,556的总和,即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ii)该人或该集团持有的可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60天内行使的购股权所涉及的普通股数量。 |
| † | 董事和执行官的地址,但Jian Jiang和Xiaodong Jiang除外。Jian Jiang的地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中港国际广场A座1楼,邮政编码100080。蒋晓东的地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2号办公楼3101号,邮政编码200040。蒋晓东的地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中国大世界2号办公楼2303号,邮政编码100004。 |
| †† | Chunlin Fan已接受任命为董事,该任命将在SEC宣布我们在F-1表格上的注册声明生效后立即生效,本招股说明书是该声明的一部分。 |
| (1) | 代表Tianze Zhang全资拥有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Digital Medical Technology Ltd持有的61,300,000股在册普通股,在本次发行完成前将自动重新指定为B类普通股。Digital Medical Technology Ltd的注册地址是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路镇Quastisky Building,P.O.Box905Sertus Chamb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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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代表罗立刚全资拥有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Health BigData Technology Limited持有的9,000,000股在册普通股,在本次发行完成前将自动重新指定为A类普通股。Digital Medical Technology Ltd的注册地址是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路镇Quastisky Building,P.O.Box905Sertus Chambers。 |
| (3) | 代表李丽萍全资拥有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August Health Service Ltd.持有的11,000,000股在册普通股,在本次发行完成前将自动重新指定为A类普通股。August Health Service Ltd.的注册地址是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路镇Quastisky Building,P.O.Box905Sertus Chambers。 |
| (4) | 代表Digital Medical Technology Ltd.持有的61,300,000股在册普通股。Digital Medical Technology Ltd是张天泽全资拥有的公司。Digital Medical Technology Ltd持有的所有普通股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立即自动重新指定为B类普通股。 |
| (5) | 代表New Enterprise Associates15持有的16,455,881股A系列优先股,7,878,151股B系列优先股,2,635,137股C-2系列优先股和3,471,105股D系列优先股以及1,181,953股D+系列优先股,NEA Ventures2015,LP(“VEN15”)持有的LP(“NEA15”)和117,650股A系列优先股,所有这些股票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立即自动重新指定为A类普通股。NEA15直接持有的股份由NEA Partners15,LP(“NEA Partners15”)间接持有,NEA Partners15,LP是NEA15,NEA15GP,LLC(“NEA15LLC”)的唯一普通合伙人,NEA Partners15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和NEA15LLC的每个单独经理。NEA15LLC(统称为“NEA15经理人”)的个人经理人是Forest Baskett,Anthony A.Florence,Jr.,Mohamad Makhzoumi,Joshua Makower,ScottD.Sandell和Peter Sonsini。“VEN15”直接持有的股份由“VEN15”的普通合伙人Karen P.Welsh间接持有。NEA Partners15,NEA15LLC和NEA15经理对NEA15直接持有的公司证券享有投票权和处置权。Karen P.Welsh对“VEN15”直接持有的公司证券具有投票权和处置权。上述证券的所有间接持有人均不拥有所有适用证券的实益拥有权,除非其实际拥有金钱利益。上述NEA实体的地址是1954Greenspring Drive,Suite600,Timonium,MD21093。 |
| (6) | 代表China Broadband Capital Partners III,L.P.持有的21,008,404股B系列优先股,3,676,471股C-2系列优先股和3,939,842股D系列优先股,所有这些将在紧接本次发行完成前自动重新指定为A类普通股。China Broadband Capital Partners III,L.P.持有的股份中的投票权和处置权由China Broadband Capital Partners L.P.控制,后者最终由Suning Tian先生控制。CBC Mobile Venture Limited的注册地址是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路镇离岸公司注册中心Box957。 |
| (7) | 代表新加坡私人公司Esta Investments Pte.Ltd持有的23,193,278股C-2系列优先股,7,225,565股D系列优先股和5,909,763股D+系列优先股,所有这些股票将在紧接发行完成前自动重新指定为A类普通股。Esta Investments Pte.Ltd由Tembusi Capital Pte Ltd全资拥有,Tembusi Capital Pte Ltd由淡马锡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拥有。淡马锡控股有限公司由新加坡财政部长全资拥有。Esta Investments Pte.Ltd的营业地址是60B Orchard Road,#06-18,Atrium@Orchard,Singapore238891。 |
| (8) | 代表开曼群岛公司Lifetech Company Ltd持有的19,699,210股D系列优先股,这些优先股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立即自动重新指定为A类普通股。Lifetech Company Ltd由MBK Partners Special Situations I,L.P.(“MBKPSS”)全资拥有。MBKPSS的普通合伙人是MBK Partners Special Situations GP I,L.P.,MBKPSS的经理是MBK Management,Inc.。由Michael B.Kim,Jay H.Bu,李毅文和Bryan Min组成的投资委员会对Lifetech持有的LinkDoc股份进行投票和投资决定。投资委员会的每位成员均否认LinkDoc此类股份的实益拥有权。此处指定的每个实体的地址是开曼群岛KY1-1104大开曼岛Ugland House邮政信箱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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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代表Alibaba Health(Hong Kong)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持有的26,327,744股D+系列优先股,Alibaba Health(Hong Kong)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是根据香港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办事处位于香港铜锣湾Matheson Street1号时代广场一座26楼。阿里巴巴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所有优先股将在紧接本次发行完成前自动重新指定为A类普通股。阿里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是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被视为阿里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的实益拥有人。阿里巴巴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10.2%的流通在外普通股或优先股由美国的记录持有人持有。我们不知道有任何安排可能在随后的日期导致对我们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有关导致主要股东持有的所有权发生重大变化的股票发行的说明,请参见“股本说明-证券发行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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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交易
合同安排
有关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我们的VIE和VIE股东之间的合同安排的说明,请参见“公司历史和结构”。
雇佣协议和赔偿协议
请参阅“管理-雇佣协议和赔偿协议”。”
私人配售
请参阅“股本说明-证券发行历史”。”
股份激励
请参阅“管理层-股份激励计划”。”
其他关联方交易
VIE和我们的创始人,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张天泽先生为LinkDoc Technology(Tianjin)Co.,Ltd.在2019年1月29日至2020年1月24日期间借入的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贷款的未偿还余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已于2020年1月13日偿还。
我们于2018年向张天泽先生提供了89,450美元(折合人民币590,057元)的现金垫款,并于2020年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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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说明
我们是一家开曼群岛公司,我们的事务受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不时修订和重述)以及开曼群岛公司法(经修订)(我们称为“公司法”)的约束。下面,和开曼群岛的普通法。
我们的股本分为普通股。对于我们所有的普通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拥有权力,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赎回或购买我们的任何股份,增加或减少股本,并发行任何股份,无论该股份是原始资本,赎回资本还是增加资本,没有任何优先权,优先权或特殊特权,或受权利的任何推迟或任何条件或限制等的约束除非发行条件另有明确规定,否则每次发行股票(无论是否宣布为优先股)均应受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所赋予的权力的约束。
截至本文发布之日,我们的法定股本为50,000美元,分为415,664,338股每股面值0.00008美元的普通股和209,335,662股每股面值或面值0.00008美元的优先股,其中22,058,825股应指定为A系列优先股,其中46,218,488股应指定为B系列优先股,2,899,160股应指定为C-1系列优先股,35,398,512股应指定为C-2系列优先股,其中51,217,945股应指定为D系列优先股,51,542,732股应指定为D+系列优先股。我们所有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均已缴足。紧接本次发行完成之前,我们所有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优先股将以一对一的方式重新指定或转换为普通股,紧接本次发行完成前,我们的法定股本为50,000美元,分为625,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08美元的普通股。
我们已经通过了第七条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该章程大纲和细则将生效,并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立即全部取代当前的第七条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我们的第七份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规定,紧接本次发行完成之前,我们将拥有两类普通股,即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紧接发行完成前,我们的法定股本为50,000美元,分为625,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08美元的普通股,其中包括(a)5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05美元的A类普通股,(b)每股面值0.00008美元的80,000,000股B类普通股,以及(c)董事会确定的45,000,000股此类股份。由我们的创始人,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张天泽先生实益拥有的所有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将立即自动一对一地转换为B类普通股,以及所有其他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以及所有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A系列,B系列,C-1系列,C-2系列,此次发行之前的D系列和D+系列优先股将在紧接本次发行完成之前以一对一的方式自动转换为A类普通股。我们将在此次发行中提供以美国存托凭证为代表的A类普通股。一旦满足适用的归属和行使条件,所有激励股份(包括期权)(无论授予日期如何)将赋予持有人同等数量的A类普通股的权利。
以下是我们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以及《公司法》的重要规定的摘要,只要它们与我们预期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生效的普通股的重要条款有关。
普通股
将军。紧接本次发行完成之前,我们的法定股本为50,000美元,分为625,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8美元。A类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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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将具有相同的权利。我们所有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均已缴足且不可评估。代表普通股的证书以记名形式发行。我们可能不会向持有人发行股票。我们的非开曼群岛居民股东可以自由持有和转让其普通股。
股息。普通股的持有人有权获得董事会根据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以及《公司法》宣布的股息。此外,我们的股东可以通过普通决议案宣派股息,但股息不得超过董事建议的金额。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规定,股息可以从我们已实现或未实现的利润中宣布和支付,也可以从董事会确定不再需要的利润中预留的任何准备金中宣布和支付。股息也可以从股票溢价帐户或根据《公司法》为此目的授权的任何其他基金或帐户中宣派和支付。除非我们的董事确定,在付款后,我们将能够立即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偿还到期的债务,并且我们有合法可用于此目的的资金,否则不得宣派和支付股息。
普通股类别。我们的普通股分为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除转换权和投票权外,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应享有同等权利,并享有同等地位,包括但不限于股息和其他资本分配权。
转换。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可随时将其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而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转换为B类普通股。持有人向不是该持有人的关联公司的任何人出售,转让,转让或处置B类普通股后,或在任何B类普通股的实益拥有权发生变化后,因此,不是该普通股持有人的关联公司的任何人成为该普通股的实益拥有人,此类B类普通股应自动立即转换为相等数量的A类普通股。为免生疑问,(i)出售,转让,转让或处置应在公司将此类出售,转让,转让或处置在会员名册中注册后生效;(ii)设立任何质押,费用,任何B类普通股上任何形式的产权负担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以担保任何合同或法律义务,除非且直到任何此类质押,抵押,产权负担或其他第三方权利被执行,并导致不是相关成员的关联公司的第三方成为相关B类普通股的实益拥有人,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相关B类普通股应自动并立即转换为相同数量的A类普通股,(iii)任何出售,转让,持有人将任何B类普通股转让或处置给B类普通股的实益拥有人,不得触发将此类B类普通股自动转换为A类普通股;(iv)在这种情况下Tianze Zhang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执行官或雇员,Tianze Zhang先生和Tianze Zhang先生的任何关联公司实益拥有的任何及所有B类普通股应立即自动转换为相等数量的A类普通股。就上述句子而言,给定股东的“关联公司”是指直接或间接控制,由该人控制或与该人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人,并且就上述“关联公司”而言,“控制”是指,就任何人而言,无论是通过表决权证券的所有权,通过合同还是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指导该人的业务,管理和政策的权力或权限,无论是否已行使;提供,在拥有实益拥有权或有权指示在该人的成员或股东大会上有权投票的50%以上的表决权时,应最终推定该权力或权力存在或控制该人董事会多数成员组成的权力。
投票权。对于所有须经股东投票的事项,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在任何时候均应就公司提交表决的所有事项作为一个类别一起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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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在任何此类股东大会上。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对所有须表决的事项进行一票表决,每股B类普通股有权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包括临时股东大会)上对所有须表决的事项进行10票表决。在任何股东大会上的投票均应通过投票而不是举手来确定。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所需的法定人数包括持有有权亲自或由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股份所附的所有表决权的多数股东,或者,如果是公司或其他非自然人,则由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作为开曼群岛获豁免的公司,我们没有义务根据《公司法》召开股东周年大会。我们的发行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可以(但没有义务)每年举行一次股东大会作为我们的年度股东大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在称为该会议的通知中指定该会议,年度股东大会将在董事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但是,根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的要求,我们将在每个会计年度举行年度股东大会。除年度股东大会外,每次股东大会均为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以及股东的任何其他股东大会,可以由我们的大多数董事会或董事长召集,也可以在提出要求之日持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已发行表决权的股东的要求下召集。以及有权在股东大会上投票的流通股,在这种情况下,董事有义务召集该会议,并将如此要求的决议在该会议上进行表决;但是,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并未赋予我们的股东任何权利在此类股东未召集的年度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任何建议。召开我们的年度股东大会和其他股东大会至少需要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除非根据我们的公司章程放弃该通知。
股东在会议上通过的普通决议案要求亲自或由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权投票的股东对普通股所附的简单多数票投赞成票,尽管特别决议还要求亲自或由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权投票的股东对普通股所投的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赞成票。对于重要事项,例如更改名称或更改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将需要特别决议。
普通股转让。受我们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的限制,如下所述,我们的任何股东都可以通过转让文书以惯常或普通形式或董事会批准的任何其他形式转让其全部或任何普通股。
我们的董事会可以绝对酌情决定拒绝注册任何未缴足股款或我们有留置权的普通股的转让。我们的董事会也可能拒绝注册任何普通股的转让,除非:
| • | 转让文书已提交给我们,并附有与之相关的普通股证书以及我们董事会可能合理要求的其他证据,以表明转让人进行转让的权利; |
| • | 转让工具仅针对一类股份; |
| • | 如有需要,转让文书已加盖适当印花; |
| • | 如果转让给联名持有人,则将普通股转让给的联名持有人的数量不超过四个; |
| • | 股份没有任何有利于公司的留置权;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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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纳斯达克可能确定应支付的最高金额或董事不时要求的较低金额的费用已就此向我们支付。 |
如果我们的董事拒绝注册转让,则应在提交转让文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转让人和受让人分别发送拒绝通知。
在遵守纳斯达克要求的任何通知后,转移登记可以在董事会不时确定的时间和期限内暂停,并关闭登记册,但是,前提是在董事会确定的任何一年中,不得暂停转让登记或关闭登记30天以上。
清算。在清算或其他方式(转换,赎回或购买普通股除外)返还资本时,如果可在我们的股东之间分配的资产足以偿还开始时的全部股本清盘,盈余应按清盘开始时股东所持股份的面值按比例分配给我们的股东,但须从有应付款项的股份中扣除,应付给我们公司的所有未付款或其他款项中的一部分。如果我们可供分配的资产不足以偿还所有实收资本,则将分配这些资产,以使损失由我们的股东按其所持股份的面值比例承担。在任何清算事件中,向普通股持有人的任何资产或资本分配都将是相同的。
要求发行普通股和没收普通股。我们的董事会可能会不时在指定付款时间前至少14个整日向股东发出通知,要求股东支付其普通股的任何未付款项。已被要求但仍未支付的普通股可能会被没收。
赎回,回购和交还普通股。我们可以根据我们的选择或持有人的选择,按照董事会在发行此类股份之前确定的条款和方式,以赎回此类股份的条款发行股票。本公司还可以回购我们的任何股份,但前提是该购买的方式和条款已获得我们董事会的批准或我们的发行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的其他授权。根据《公司法》,赎回或购回任何股份可以从我们公司的利润中支付,也可以从为赎回或购回目的而发行的新股票的收益中支付,或从资本(包括股票溢价账户和资本赎回准备金)中支付,前提是公司可以在付款后立即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偿还到期的债务。此外,根据《公司法》,不得赎回或购回此类股份(a)除非已缴足股款,(b)如果此类赎回或购回将导致没有流通股,或(c)如果公司已经开始清算。此外,本公司可接受无偿交出任何缴足股款的股份。
股份权利的变化。如果在任何时候我们的股本分为不同类别或系列的股份,则任何类别或系列的股份所附的权利(除非该类别或系列的股份的发行条款另有规定),无论我们的公司是否正在清盘,经该类别或系列的已发行股份的多数持有人的书面同意,或经该类别或系列的股份的持有人在另一次会议上通过特别决议的批准,可以更改。除非该类别股份的发行条款另有明确规定,否则授予任何已发行类别股份的持有人的权利,通过创建或发行与该现有股份类别享有同等地位的其他股份而被视为有所变化。
检查账簿和记录。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的普通股持有人没有一般权利检查或获取我们的股东名单或公司记录的副本。但是,我们将向股东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请参阅“在哪里可以找到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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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额外股份。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授权董事会根据董事会的决定,不时发行额外的普通股,但以可用的授权但未发行的股份为限。
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还授权董事会不时建立一个或多个系列的优先股,并就任何系列的优先股确定该系列的条款和权利,包括:
| • | 该系列的名称; |
| • | 该系列的股份数量; |
| • | 股息权,股息率,转换权,投票权;和 |
| • | 赎回和清算优先权的权利和条款。 |
我们的董事会可以在授权但未发行的范围内发行优先股,而无需股东采取行动。发行这些股票可能会稀释普通股股东的投票权。
反收购规定。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的规定可能会阻止,延迟或阻止股东认为有利的对公司或管理层的控制权变更,即授权我们的董事会以一个或多个系列发行优先股,并指定此类优先股的价格,权利,优先权,特权和限制,而无需股东进一步投票或采取行动的规定。
但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的董事仅可出于适当目的并真诚地认为符合我们公司的最大利益而行使我们的发行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权力。
豁免公司。根据《公司法》,我们是一家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对普通居民公司和获豁免公司进行了区分。在开曼群岛注册但主要在开曼群岛以外开展业务的任何公司都可以申请注册为获豁免公司。获豁免公司的要求与普通公司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获豁免公司:
| • | 无需向公司注册处提交其股东的年度申报表; |
| • | 不需要开放其成员名册以供检查; |
| • | 不必举行年度股东大会; |
| • | 可以发行流通的、不记名的股票或者没有面值的股票; |
| • | 可获得一项免于征收任何未来税款的承诺(此种承诺通常最初为期20年); |
| • | 可以继续在另一个司法管辖区注册,并在开曼群岛注销注册; |
| • | 可以注册为有限期公司;和 |
| • | 可以注册为单独的投资组合公司。 |
“有限责任”是指每个股东的责任限于该股东未支付的本公司股份的金额。
独家论坛。除非我们书面同意选择其他论坛,否则美利坚合众国联邦地方法院将是美国境内解决以下问题的唯一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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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法》和《交易法》提出诉讼因由的任何投诉。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购买我们的任何股份,美国存托凭证或其他证券的任何个人或实体,均应视为已获悉并同意我们的发行后公司章程的规定。请参阅“风险因素-与美国存托凭证和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我们的发行后备忘录和组织章程细则中的论坛选择条款以及我们与存托银行的存款协议可能会限制我们普通股持有人的能力,ADS或其他证券,以选择与我们以及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发生纠纷的有利司法论坛。”
会员名册
根据《公司法》,我们必须保存会员名册,并应在其中输入:
| • | 会员的姓名和地址,每个会员所持股份的声明,已支付或同意视为已支付的金额,每个会员的股份,每个会员所持股份的数量和类别,以及会员持有的每个相关类别的股份是否具有表决权,如果是,则该表决权是否有条件; |
| • | 任何人的姓名以会员身分记入登记册的日期;及 |
| • | 任何人停止成为会员的日期。 |
根据《公司法》,公司成员名册是其中所列事项的初步证据(即,除非被驳回,否则会员名册将就上述事项提出事实推定。(由1998年第25号第2条修订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会员名册中注册的会员被视为对股份具有与其在会员名册中的名称相对应的法定所有权。此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将履行必要的程序,立即更新会员名册,以记录并实施我们向保存人(或其代名人)作为保存人发行股票的行为。一旦更新了我们的股东名册,记录在股东名册中的股东将被视为对以其名义设定的股份具有合法所有权。
如果任何人的姓名被错误地输入或从我们的会员名册中省略,或者如果在输入名册中存在任何默认或不必要的延迟,则任何人已不再是我们公司的会员,受害的个人或成员(或我们公司或我们公司本身的任何成员)可以向开曼群岛大法院申请命令更正登记册,法院可以拒绝该申请,也可以,如对案件的公正性感到满意,则作出更正登记册的命令。
公司法的差异
《公司法》在很大程度上源自英国较早的《公司法》,但并未遵循许多最近的英国法律成文法。此外,《公司法》与适用于美国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不同。以下概述了适用于我们的《公司法》条款与适用于在特拉华州注册成立的公司的法律之间的重大差异。
合并和类似安排。《公司法》允许开曼群岛公司之间以及开曼群岛公司与非开曼群岛公司之间的合并和合并。为此目的,(a)“合并”是指两个或多个组成公司的合并,并将其业务,财产和负债归属于尚存的公司等公司之一,(b)“合并”是指将两个或多个组成公司合并为一个合并公司,并将这些公司的业务,财产和负债归属于合并公司。为了进行这种合并或合并,每个组成公司的董事必须批准书面的合并或合并计划,然后必须由(a)每个股东的特别决议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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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公司,以及(b)该组成公司的公司章程中可能指定的其他授权(如果有)。合并或合并的书面计划必须与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一起提交,并声明合并或幸存公司的偿付能力,关于每个组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的声明,并承诺将向每个组成公司的成员和债权人提供合并或合并证书的副本,以及合并或合并的通知将在开曼群岛宪报上发布。根据这些法定程序进行的合并或合并不需要法院批准。
开曼母公司与其开曼子公司之间的合并不需要该开曼子公司股东的决议授权如果将合并计划的副本提供给要合并的开曼子公司的每个成员,除非该成员另有协议。为此目的,如果公司在子公司的股东大会上持有合计至少占百分之九十(90%)表决权的已发行股份,则该公司是子公司的“母公司”。
除非开曼群岛法院放弃该要求,否则必须征得组成公司的固定或浮动担保权益的每个持有人的同意。
除某些有限的情况外,开曼群岛组成公司的股东如果不同意合并或合并,则有权支付其股份的公允价值(如果双方未达成协议,(将由开曼群岛法院决定)在反对合并或合并时,前提是反对股东严格遵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行使异议权将阻止异议股东行使其因持有股份而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但以合并或合并无效或非法为由寻求救济的权利除外。
除有关合并和合并的法律规定外,《公司法》还载有通过安排计划促进公司重组和合并的法律规定,但该安排须获与之作出安排的每一类股东及债权人的过半数批准,而该等股东及债权人亦须代表每一类股东或债权人(视属何情况而定)价值的四分之三,亲自出席或由代理人出席为此目的召开的一次或多次会议并投票的人。会议的召开以及随后的安排必须得到开曼群岛大法院的批准。尽管持异议的股东有权向法院表达不应批准该交易的观点,但如果法院确定以下情况,则可以期望法院批准该安排:
| • | 关于法定多数票的法定规定已得到满足; |
| • | 股东在有关会议上有公平的代表,法定多数人在不胁迫少数人的情况下真诚行事,以促进不利于该类别利益的利益; |
| • | 该安排可由该阶层中一名为其利益行事的聪明诚实的人合理地批准;及 |
| • | 根据《公司法》的其他一些规定,这种安排不会受到更适当的制裁。 |
《公司法》还包含强制性收购的法定权力,这可能有助于在要约收购时“挤出”持异议的小股东。当要约收购在四个月内被90.0%的受影响股份的持有人提出并接受时,要约人可以在该四个月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两个月内,要求剩余股份的持有人根据要约条款将这些股份转让给要约人。可以向开曼群岛大法院提出异议,但如果要约已获得批准,则除非有欺诈,恶意或串通的证据,否则这不太可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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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此批准了安排和重建,或者提出并接受了要约收购,则异议股东将没有与评估权可比的权利,否则特拉华州公司的异议股东通常可以获得评估权,提供以司法确定的股份价值收取现金付款的权利。
股东诉讼。原则上,我们通常是起诉我们作为公司所犯错误的适当原告,并且一般而言,小股东不得提起衍生诉讼。但是,根据英国当局的说法,该当局很可能在开曼群岛具有说服力,预计开曼群岛法院将遵循并适用普通法原则(即Foss诉Harbottle案中的规则)及其例外情况),允许少数股东以公司的名义对集体诉讼或衍生诉讼提起集体诉讼,以在以下情况下质疑诉讼:
| • | 公司采取或拟采取非法或越权行为; |
| • | 投诉的行为尽管不是越权行为,但只有在未获得简单多数票授权的情况下才能适当实施;和 |
| • | 那些控制公司的人是在“欺骗少数人”。” |
董事和执行官的赔偿和责任限制。开曼群岛法律并不限制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可规定对高级职员和董事进行赔偿的程度,除非开曼群岛法院裁定任何此类规定违反公共政策,例如,对民事欺诈或犯罪后果提供赔偿。我们的发行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应赔偿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因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而招致或承受的所有诉讼,诉讼,费用,收费,费用,损失,损害或责任,但以下原因除外:该人的不诚实,故意违约或欺诈,在或关于我们公司业务或事务的进行中(包括由于任何判断错误而导致的),或在执行或履行其职责,权力,权限或酌处权时,包括在不损害前述一般性的前提下,任何成本,费用,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开曼群岛或其他地方的任何法院为与本公司或其事务有关的任何民事诉讼辩护(无论是成功还是其他方式)而蒙受的损失或责任。该行为标准通常与《特拉华州总公司法》对特拉华州公司允许的行为标准相同。
此外,我们已与董事和执行官签订了赔偿协议,除要约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中规定的赔偿外,还向这些人提供了其他赔偿。
在根据上述规定允许我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控制我们的人根据《证券法》产生的责任进行赔偿的范围内,我们已获悉,SEC认为,此类赔偿违反了《证券法》所表达的公共政策,因此无法执行。
董事的信托义务。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特拉华州公司的董事对公司及其股东负有信托义务。这一义务由两部分组成:注意义务和忠诚义务。谨慎的义务要求董事真诚行事,并谨慎行事,就像通常审慎的人在类似情况下会行使的那样。根据这一职责,董事必须告知自己并向股东披露有关重大交易的所有合理可用的重要信息。忠实义务要求董事以他合理认为符合公司最大利益的方式行事。他不得利用他的公司职位谋取私利。该义务禁止董事进行自我交易,并规定公司及其股东的最大利益优先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控股股东所拥有的,股东通常不享有的任何利益。一般而言,假定董事的行为是在知情的基础上真诚地做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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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真诚地相信所采取的行动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但是,如果有证据表明违反了其中一项信托义务,则可以推翻这一推定。如果董事提出有关交易的此类证据,则董事必须证明交易的程序公平性,并且该交易对公司具有公允价值。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开曼群岛公司的董事是该公司的受托人,因此,他被认为对公司负有以下职责-有义务真诚地为公司的最大利益行事,不得基于其作为董事的职位而赚取利润的责任(除非公司允许他这样做),不得使自己处于公司的利益与其个人利益或对第三方的责任相抵触的位置的责任,以及为行使该等权力的目的而行使权力的责任。开曼群岛公司的董事有义务以熟练和谨慎的方式行事。以前认为,董事在履行职责时无需表现出比其知识和经验所能合理预期的更高程度的技能。但是,英国和英联邦法院在所需的技能和护理方面已朝着客观标准迈进,开曼群岛可能会遵循这些当局的规定。
经书面同意的股东行动。根据《特拉华州总公司法》,公司可以通过修改其公司注册证书来消除股东通过书面同意行事的权利。《公司法》和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规定我们的股东可以通过由每个股东或代表每个股东签署的一致书面决议来批准公司事项,这些股东有权在不举行会议的情况下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股东提案。根据《特拉华州总公司法》,只要符合管理文件中的通知规定,股东有权将任何提案提交股东年会。董事会或管理文件中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可以召集特别会议,但可能不允许股东召集特别会议。
《公司法》仅赋予股东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有限权利,并未赋予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提出任何提案的权利。但是,这些权利可以在公司的公司章程中提供。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允许我们的股东总共持有不少于本公司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有权在股东大会上投票的所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一,以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在这种情况下,董事会有义务召开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如此要求的决议在该次会议上进行表决。除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外,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并未赋予股东在股东未召集的年度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建议的任何其他权利。作为一家获豁免的开曼群岛公司,我们没有法律义务召开股东周年大会。
累积投票。根据《特拉华州总公司法》,除非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明确规定,否则不得对董事选举进行累积投票。累积投票可能会促进少数股东在董事会中的代表,因为它允许少数股东将股东有权获得的所有票数投给一名董事,这增加了股东选举该董事的投票权。开曼群岛法律没有禁止累积投票,但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并未规定累积投票。因此,与特拉华州公司的股东相比,我们的股东在此问题上获得的保护或权利没有任何减少。
罢免董事。根据《特拉华州总公司法》,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否则只有在有权投票的大多数流通股批准的情况下,才能出于正当理由罢免拥有机密董事会的公司董事。根据我们的发行后修订和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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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董事可以通过股东的普通决议案有理由或无故罢免。董事应任职至其任期届满或其继任人被选举和合格为止,或直至其职务以其他方式空出为止。此外,董事办公室应腾空如果董事(i)破产或与其债权人作出任何安排或组成;(ii)被发现精神不健全或变得不健全或去世;(iii)通过书面通知公司辞职;(iv)未经董事会特别休假,连续三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决定撤职;(v)法律禁止担任董事;(vi)根据我们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的任何其他规定免职。
与感兴趣的股东进行交易。特拉华州总公司法包含适用于特拉华州公司的企业合并法规,除非公司通过修改公司注册证书明确选择不受该法规的约束,自“利害关系人”成为利害关系人之日起三年内,禁止与“利害关系人”进行某些业务合并。感兴趣的股东通常是指在过去三年内拥有或拥有目标公司15%或以上的已发行表决权股份的个人或集团。这会限制潜在收购方对目标进行两级出价的能力,在该目标中,不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如果(其中包括)在该股东成为有利益关系的股东之日之前,董事会批准了导致该人成为有利益关系的股东的业务合并或交易,则该法规不适用。这鼓励特拉华州公司的任何潜在收购方与目标公司的董事会协商任何收购交易的条款。
开曼群岛法律没有可比的法规。因此,我们无法利用《特拉华州企业合并法规》提供的保护类型。但是,尽管开曼群岛法律并未规范公司与其重要股东之间的交易,但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公司董事必须遵守其对公司的信托义务,包括确保他们认为,任何此类交易必须本着公司的最佳利益善意进行,并且是出于适当的公司目的而进行的,而不会构成对少数股东的欺诈。
解散;清盘。根据《特拉华州总公司法》,除非董事会批准解散提案,否则解散必须获得持有公司总投票权100%的股东的批准。只有在董事会发起解散的情况下,才能获得公司流通股的简单多数批准。特拉华州法律允许特拉华州公司在其公司注册证书中包含与董事会发起的解散有关的多数表决要求。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公司可以通过开曼群岛法院的命令或其成员的特别决议进行清算,或者,如果公司无法偿还到期的债务,则可以通过普通决议进行清算。其成员。法院有权在若干特定情况下下令清盘,包括法院认为这样做是公正和公平的情况。根据《公司法》以及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我们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的特别决议解散,清算或清算。
股份权利的变更。根据《特拉华州总公司法》,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否则公司可以在该类多数流通股的批准下更改该类股份的权利。根据开曼群岛法律以及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如果我们的股本分为一类以上的股份,在获得该类别多数已发行股份的持有人的书面同意或在该类别股份的股东大会上通过的特别决议的批准下,我们可以更改任何类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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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管理文件。根据《特拉华州总公司法》,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否则可以在有权投票的大多数流通股的批准下修改公司的管理文件。根据《公司法》以及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只能通过股东的特别决议进行修订。
非居民或外国股东的权利。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对非居民或外国股东持有或行使我们股份的投票权没有限制。此外,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中没有关于所有权门槛的规定,超过该门槛,必须披露股东所有权。
证券发行历史
以下是过去三年我们证券发行的摘要。
优先股
2018年6月8日,我们向New Enterprise Associates15,L.P.发行了3,471,105股D系列优先股,对价为880万美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New Enterprise Associates15,L.P.和NEA Ventures2015,L.P.(“NEA”实体)在公司担任董事会代表。
2018年6月8日,我们向China Broadband Capital Partners III,L.P.发行了3,939,842股D系列优先股,对价为1,000万美元。中国宽带资本合伙人有限公司(China Broadband Capital Partners III,L.P.)由中国宽带资本合伙人有限公司(China Broadband Capital Partners L.P.)控制,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该公司在本公司拥有董事会代表。
2018年6月8日,我们向Long Hill Capital Venture Partners1,LP发行了1,221,351股D系列优先股,对价为310万美元。Long Hill Capital Venture Partners1由Long Hill Capital控制,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Long Hill Capital在公司中拥有董事会代表。
2018年6月8日,我们向北京弗里西亚管理咨询公司发行了13,789,447股D系列优先股,对价为3,500万美元。
2018年6月8日,我们向Lifetech Company Ltd发行了19,699,210股D系列优先股,对价为5,000万美元。
2018年6月8日,我们向Esta Investments Pte Ltd发行了7,225,565股D系列优先股,对价为1,830万美元。
于2018年6月8日,我们向宁波惠桥鸿博股份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发行认股权证,以购买总计人民币30,247,525元的最多1,871,425股D系列优先股。宁波惠桥鸿博股份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于2021年5月将认股权证转换为1,871,425股D系列优先股。
2020年9月4日,我们以300万美元的对价向New Enterprise Associates15,L.P.发行了1,181,953股D+系列优先股。
2020年9月4日,我们以1500万美元的对价向Esta Investments Pte Ltd发行了5,909,763股D+系列优先股。
2020年9月4日,我们向HL Plus Holding I Limited发行了4,727,810股D+系列优先股,对价为1,200万美元。HL Plus Holding I Limited由Long Hill Capital控制,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Long Hill Capital在公司拥有董事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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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4日,我们向天津津南海河CBC IFOF产业基金合伙企业,LP,上海CENOVA康泽投资中心LP,苏州CENOVA泽康投资中心LP,深圳中深新创投资合伙企业(LP)和中金生物医药基金LP发行了期权,以购买最多13,395,462股D+系列优先股。天津津南海河CBC IFOF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赛诺华康泽投资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苏州赛诺华泽康投资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中深新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中金生物医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5月将购股权转换为13,395,462股D+系列优先股。
2021年2月26日,我们向阿里巴巴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了21,669,131股D+系列优先股,对价为5,930万美元。我们还将三位创始人持有的4,658,613股普通股重新分类并重新指定为D+系列优先股,已发行给阿里巴巴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6月4日,我们按面值向Parthenon Talent Limited发行了13,971,000股普通股,以便根据2015年全球股票计划为某些受赠人的利益持有13,971,000股普通股。此类普通股被视为已发行但未发行。
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
我们已向某些执行官和员工授予了购买普通股和限制性股票的期权。请参阅“管理层-股份激励计划”。”
股东协议
我们目前有效的第五份经修订和重述的股东协议是由公司,我们的股东和其中指定的某些其他方于2021年2月26日签订的。
当前的《股东协议》规定了某些特殊权利,包括注册权,优先购买权,二次拒绝权,第三次拒绝权,共同销售权,拖延权,并包含有关董事会和其他公司的规定治理事项。这些特殊权利(下文所述的注册权除外)以及公司治理规定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终止。蒋晓东和蒋健根据《股东协议》的条款被任命为我们的董事会成员,该协议规定:(i)NEA Ventures2015,L.P.和New Enterprise Associates15,LP有权指定一名由A系列优先股持有人选出的董事会董事,以及(ii)Esta Investments Pte Ltd.,ABG II-SO2Limited,Lifetech Company Ltd.,阿里巴巴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有权指定一名董事会董事。此次发行完成后,指定董事的权利也将终止。
注册权
根据当前的《股东协议》,我们已向某些股东授予注册权,但在(i)视为清算事件中的较早者之后,任何股东均无权行使任何此类注册权,所有投资者已充分行使其清算权,并已根据备忘录全额支付了所有分派和公司章程;(ii)SEC规则144或《证券法》规定的其他类似豁免可在不进行注册的三个月内不受限制地出售所有此类持有人的股份;(ii)合格IPO完成后的五年。
要求注册权。在(i)股东协议日期的第四(4)周年纪念日或(ii)首次公开募股注册声明生效日期后一百八十天中的较早者,根据当时未偿还的至少20%的可注册证券的持有人的书面要求,我们应立即将拟议的注册书面通知所有其他持有人,并应(i)在该要求提出之日起十(10)天内给出,向所有持有人发出有关该请求的书面通知;(ii)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采取商业上合理的努力,无论如何,在发起持有人提出该请求之日起九十(90)天内,提交表格S-1或表格F-1注册声明,根据《证券法》(如适用),涵盖发起持有人的所有可注册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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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每个其他持有人在发出通知之日起二十(20)天内向公司发出的通知中的规定,要求进行注册以及任何其他持有人要求包括在该注册中的任何其他可注册证券在这种情况下,受某些限制。
表格F-3或S-3注册权。如果我们收到任何可注册证券持有人的未完成书面请求,要求我们在F-3表格或S-3表格(视情况而定)上进行注册,则在一定限制下,我们应(i)在十(10)天内提出此类请求之日起,向发起持有人以外的所有持有人发出书面请求通知;(ii)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采取商业上合理的努力,无论如何,在发起持有人提出请求之日起四十五(45)天内,根据《证券法》提交表格S-3或表格F-3注册声明(如适用),涵盖任何其他持有人要求包含在该注册中的所有可注册证券,根据每个此类持有人在发出通知之日起二十(20)天内向公司发出的通知中的规定。
背负式注册权。如果我们建议为公开发行证券提交注册声明,则必须为可注册证券的持有人提供机会,将持有人要求注册的可注册证券包括在注册中。
注册费用。公司应支付与根据当前股东协议进行的任何注册有关的所有费用(仅不包括与请求股东出售的可注册证券有关的承销折扣和佣金),包括所有注册,备案和资格费用,印刷商和会计费用,公司律师的费用和支出,以及一名律师为销售持有人的合理费用和支出,但有一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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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存托股票说明
N.A.花旗银行已同意担任美国存托股票的存托人。花旗银行的存托办公室位于纽约格林威治街388号,纽约10013。美国存托股份通常被称为“美国存托凭证”,代表存入存托人的证券的所有权权益。ADS可以由通常称为“美国存托凭证”或“ADR”的证书表示。”保存人通常会任命一个托管人来保管存入的证券。在这种情况下,托管人是N.A.花旗银行(香港),位于香港九龙观塘海边道83号湾东一号花旗大厦9楼。
我们已根据存款协议任命花旗银行为存托人。存款协议的副本已在F-6表格的注册声明下提交给SEC。您可以从位于华盛顿特区20549N.E.的SEC公共资料室和SEC网站(www.sec.gov)获得存款协议的副本。检索此类副本时,请参阅注册号333。
我们将为您提供ADS的实质性条款以及您作为ADS所有者的实质性权利的摘要说明。请记住,摘要的性质决定了摘要信息的准确性,ADS所有者的权利和义务将参考存款协议的条款而不是本摘要来确定。我们敦促您完整审查存款协议。本摘要说明中斜体部分描述了可能与美国存托凭证所有权有关但可能未包含在存款协议中的事项。
每份美国存托凭证代表有权收取和行使存放在保存人和/或托管人处的A类普通股的实益拥有权。ADS还代表获得和行使以下方面的实益权益的权利:保存人或保管人代表ADS所有者收到的任何其他财产,但由于法律限制或实际考虑,尚未分配给ADS所有者。我们和保存人可能同意通过修改保存协议来更改ADS与A类普通股的比率。该修正案可能会导致或更改ADS所有者应支付的保管费。托管人,保存人及其各自的代名人将为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人和实益拥有人的利益持有所有存入的财产。存入的财产不构成保存人,保管人或其代名人的专有资产。根据存款协议的条款,对存入财产的实益拥有权将归属于ADS的实益拥有人。保存人,保管人及其各自的代名人将是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存入财产的记录持有人,以使相应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人和实益拥有人受益。ADS的实益拥有人可能是也可能不是ADS的持有人。ADS的实益拥有人将只能通过ADS的注册持有人,ADS的注册持有人(代表适用的ADS拥有人)才能接收并行使存入财产的实益拥有权权益,和保存人(代表相应美国存托凭证的所有者)直接或间接地通过托管人或其各自的代名人,在每种情况下均应遵守保存协议的条款。
如果您成为ADS的所有者,则您将成为存款协议的一方,因此将受其条款以及代表ADS的任何ADR条款的约束。存款协议和ADR规定了我们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您作为ADS所有者和保存人的权利和义务。作为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您指定保存人在某些情况下代表您行事。存款协议和ADR受纽约法律管辖。但是,我们对普通股持有人的义务将继续受开曼群岛法律的约束,这可能与美国法律不同。
此外,适用的法律法规可能会要求您在某些情况下满足报告要求并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您全权负责遵守此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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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并获得此类批准。保存人,保管人,我们或其任何或我们各自的代理商或关联公司均无须代表您采取任何行动来满足此类报告要求或根据适用法律和法规获得此类监管批准。
作为美国存托凭证的所有者,我们不会将您视为我们的股东之一,并且您将没有直接的股东权利。保存人将代表您持有美国存托凭证基础普通股所附的股东权利。作为美国存托凭证的所有者,您只能在存托协议中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存托人行使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普通股的股东权利。要行使存款协议中未考虑的任何股东权利,作为ADS所有者,您将需要安排注销ADS并成为直接股东。
您拥有美国存托凭证的方式(例如,在经纪账户中还是作为注册持有人,或者作为有证书的还是无证书的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人)可能会影响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保存人的方式和程度。服务提供给您。作为美国存托凭证的所有者,您可以通过以您的名义注册的美国存托凭证,通过经纪人或保管账户持有美国存托凭证,或通过保存人以您的名义建立的帐户,直接在保存人的账簿上反映未经认证的ADS的注册(通常称为“直接注册系统”或“DRS”)。直接注册系统反映了保存人对ADS所有权的未经认证(记账式)注册。在直接注册制度下,美国存托凭证的所有权通过保存人向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发布的定期声明来证明。直接注册系统包括保存人与存托信托公司(“DTC”)之间的自动转移,这是美国股票证券的中央记账清算和结算系统。如果您决定通过经纪人或保管帐户持有美国存托凭证,则必须依靠经纪人或银行的程序来主张您作为美国存托凭证所有者的权利。银行和经纪人通常通过DTC等清算和结算系统持有ADS等证券。此类清算和结算系统的程序可能会限制您行使ADS所有者权利的能力。如果您对这些限制和程序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您的经纪人或银行。通过DTC持有的所有ADS将以DTC的代名人名义注册。本摘要说明假设您选择直接通过以您的名义注册的ADS拥有ADS,因此,我们将您称为“持有人”。”当我们提到“您”时,我们假设读者拥有ADS,并将在相关时间拥有ADS。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以保存人或托管人的名义对普通股进行登记,将适用普通股的记录所有权归属保存人或托管人,而该普通股的实益拥有权和权益始终归属于代表普通股的美国存托凭证的实益拥有人。保存人或托管人在任何时候均有权行使所有存入财产的实益所有权,在每种情况下,仅代表代表存入财产的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人和实益拥有人。
股息及分派
作为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人,您通常有权收取我们对存入托管人的证券进行的分配。但是,由于实际考虑和法律限制,您收到的这些分发可能会受到限制。ADS的持有人将根据存款协议的条款,在扣除适用的费用,税金和费用后,按指定记录日期所持有的ADS数量的比例获得此类分配。
现金分配
每当我们对存入托管人的证券进行现金分配时,我们都会将资金存入托管人。收到确认所需资金存入的确认后,保存人将安排将以美元以外的其他货币收到的资金转换为美元,并将美元分配给持有人,遵守开曼群岛的法律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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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可行的情况下以及美元可转移到美国的情况下,才能将其转换为美元。保存人将采用相同的方法分配托管人持有的与存入证券有关的任何财产(例如未分配的权利)的出售收益。
现金分配将扣除持有人根据存款协议的条款应支付的费用,支出,税金和政府费用。保存人将持有其无法在无息账户中分配的任何现金金额,以使ADS的适用持有人和实益拥有人受益,直到能够进行分配或资金到位为止根据美国相关州的法律,必须将保存人持有的财产作为无人认领的财产进行欺骗。
普通股分配
每当我们免费分配存入托管人的证券的普通股时,我们都会将适用数量的普通股存入托管人。收到此类存款的确认后,保存人将向持有人分配代表所存入普通股的新ADS,或修改ADS与普通股的比率,在这种情况下,您持有的每份ADS将代表额外普通股的权益如此存放。只会分发全新的ADS。零碎权利将被出售,出售收益将与现金分配一样进行分配。
分配新的美国存托凭证或在分配普通股时修改美国存托凭证与普通股的比率,将扣除持有人根据存款协议的条款应支付的费用,支出,税金和政府费用。为了支付此类税款或政府费用,保存人可以出售如此分配的全部或部分新普通股。
如果新ADS违反法律(例如美国证券法)或在操作上不可行,则不会进行此类分配。如果保存人未如上所述分配新的美国存托凭证,则可以按照保存协议中所述的条款出售收到的普通股,并将与现金分配一样分配出售收益。
权利分配
每当我们打算分配认购额外普通股的权利时,我们都会事先通知保存人,并且我们将协助保存人确定向持有人分配认购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权利是否合法且合理可行。
保存人将建立程序,以将认购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权利分配给持有人,并在我们要求将这些权利提供给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的情况下,使这些持有人能够行使这些权利,如果我们提供存款协议中预期的所有文件(例如解决交易合法性的意见),则将权利提供给ADS持有人是合法且合理可行的。行使权利后,您可能需要支付费用,支出,税金和其他政府费用才能订阅新的ADS。保存人没有义务建立程序,以便利权利持有人以ADS形式以外的其他形式分配和行使认购新普通股的权利。
在以下情况下,保存人不会将权利分配给您:
| • | 我们不及时要求将权利分发给您,或者我们要求不将权利分发给您;要么 |
| • | 我们未能将令人满意的文件交付给保存人;要么• |
| • | 分配权利是不合理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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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售是合法且合理可行的,保存人将出售未行使或未分配的权利。与现金分配一样,此类出售的收益将分配给持有人。如果保存人无法出售权利,则将允许权利失效。
选修分布
每当我们打算以现金或额外股份的形式分配在股东选举中应付的股息时,我们都会将其事先通知保存人,并说明我们是否希望向您提供选择性分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协助保存人确定这种分配是否合法且合理可行。
只有在我们提出要求且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并且在我们提供了存款协议中预期的所有文件的情况下,保存人才会向您提供选举。在这种情况下,保存人将建立程序,使您能够选择接收现金或其他美国存托凭证,在每种情况下均如保存协议中所述。
如果未向您提供选举,则您将收到现金或其他美国存托凭证,具体取决于开曼群岛的股东在未进行选举时将获得的收益,如存款协议中更详细描述的那样。
其他分布
每当我们打算分配现金,普通股或认购额外普通股的权利以外的财产时,我们都会提前通知保存人,并说明我们是否希望向您进行这种分配。如果是这样,我们将协助保存人确定向持有人进行这种分配是否合法且合理可行。
如果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将此类财产分配给您,并且我们要求将此类权利提供给您并向保存人提供保存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文件,保存人将以其认为可行的方式将财产分配给持有人。
分配将扣除持有人根据存款协议条款应支付的费用,支出,税金和政府费用。为了支付此类税款和政府费用,保存人可以出售所收到的全部或部分财产。
在以下情况下,保存人不会将财产分配给您,并且会出售财产:
| • | 我们不要求将财产分配给您,或者如果我们要求不将财产分配给您; |
| • | 我们不会将令人满意的文件交付给保存人;要么 |
| • | 保存人确定向您分配的全部或部分款项不合理可行。 |
与现金分配一样,这种出售的收益将分配给持有人。
兑换
每当我们决定赎回存入托管人的任何证券时,我们都会提前通知保存人。如果可行,并且我们提供了存款协议中预期的所有文件,则保存人将向持有人提供赎回通知。
将指示托管人退还要赎回的股票,以支付适用的赎回价格。保存人将根据保存协议的条款转换为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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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美元以外的其他货币收到的赎回资金,并将建立程序,使持有人能够在将其美国存托凭证交还给保存人后从赎回中获得净收益。赎回ADS时,您可能需要支付费用,支出,税金和其他政府费用。如果要赎回的美国存托凭证少于全部,则将由保存人决定以抽签或按比例选择要退休的美国存托凭证。
影响普通股的变动
存入您的美国存托凭证的普通股可能会不时更改。例如,此类普通股的名义或面值可能会发生变化,拆分,注销,合并或任何其他重新分类,或者公司资产的资本重组,重组,合并,合并或出售。
如果发生任何此类更改,则在法律和存款协议允许的范围内,您的美国存托凭证将代表有权收取与存入的普通股有关的已收到或交换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保存人可以向您交付新的美国存托凭证,修改F-6表格上的存入协议,美国存托凭证和适用的注册声明,要求将您现有的美国存托凭证交换为新的美国存托凭证,并采取任何其他适当的行动,以反映对美国存托凭证产生影响的变化。如果保存人可能未将此类财产合法分配给您,则保存人可以出售此类财产并将所得款项净额分配给您,就像现金分配一样。
存入A类普通股后发行ADS
发行完成后,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的普通股将由我们存入托管人。收到此类存款的确认后,保存人将向招股说明书中指定的承销商发行ADS。
要约完成后,如果您或您的经纪人将普通股存入托管人并提供存款协议要求的证明和文件,则保存人可以代表您创建ADS。保存人只有在您支付了任何适用的发行费以及将普通股转让给托管人所应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款后,才会将这些ADS交付给您指定的人。您存入普通股和接收ADS的能力可能会受到存入时适用的美国和开曼群岛法律考虑的限制。
ADS的发行可能会延迟,直到保存人或托管人收到确认已获得所有必要批准并已将普通股适当转让给托管人的确认。保存人将仅以整数发行ADS。
当您存入普通股时,您将负责将良好有效的所有权转让给保存人。因此,您将被视为代表并保证:
| • | 普通股是经过正式授权,有效发行,缴足,不可评估和合法获得的。 |
| • | 有关该等普通股的所有优先购买权(及类似权利)(如有)已被有效放弃或行使。 |
| • | 您被正式授权存入普通股。 |
| • | 提出存入的普通股没有任何留置权,产权负担,担保权益,抵押,抵押或不利要求,并且不是,并且存入后可发行的美国存托凭证将不是“限制性证券”(定义见“存款协议”)。 |
| • | 提出存入的普通股尚未被剥夺任何权利或应享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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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任何陈述或保证以任何方式不正确,我们和保存人可以由您承担费用和费用,采取任何和所有必要的行动来纠正虚假陈述的后果。
ADR的转让,合并和拆分
作为ADR持有人,您将有权转让,合并或拆分您的ADR和由此证明的ADS。对于ADR的转让,您必须交出ADR才能转让给保存人,并且还必须:
| • | 确保交出的ADR得到适当认可或以其他适当形式转让; |
| • | 提供保存人认为适当的身份证明和签名真实性; |
| • | 提供纽约州或美国要求的任何转移印花;和 |
| • | 转让ADR后,支付ADR持有人根据存款协议的条款应支付的所有适用费用,收费,支出,税金和其他政府费用。 |
要合并或拆分您的ADR,您必须将有关ADR交还给保存人,并要求将其合并或拆分,并且您必须支付ADR持有人应支付的所有适用费用,收费和支出,根据存款协议的条款,在ADR合并或拆分后。
注销美国存托凭证后撤回A类普通股
作为持有人,您将有权向保存人出示ADS以注销,然后在托管人办公室收到相应数量的基础普通股。您撤回与美国存托凭证有关的普通股的能力可能会受到撤回时适用的美国和开曼群岛法律考虑的限制。为了提取以美国存托凭证为代表的普通股,您将需要向保存人支付注销美国存托凭证的费用以及转让普通股时应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款。提款时,您承担交付所有资金和证券的风险。一旦取消,ADS将没有存款协议下的任何权利。
如果您持有以您的名义注册的美国存托凭证,保存人可以要求您提供任何签名和保存人认为适当的其他文件的身份和真实性证明,然后才能取消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普通股的提取可能会延迟,直到保存人收到令人满意的证据证明其遵守所有适用法律和法规为止。请记住,保存人将仅接受代表全部存入证券的ADS注销。
您有权随时提取美国存托凭证代表的证券,但以下情况除外:
| • | 由于(i)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的转让簿已关闭,或(ii)普通股因股东大会或股息支付而无法使用而可能导致的暂时延误。 |
| • | 支付费用,税金和类似费用的义务。 |
| • | 由于适用于美国存托凭证的法律或法规或提取存款证券而施加的限制。 |
除非遵守强制性法律规定,否则不得修改存款协议以损害您提取美国存托凭证代表的证券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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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权
作为持有人,您通常有权根据存款协议指示保存人行使以美国存托凭证为代表的普通股的投票权。普通股股东的投票权在“股本说明”中进行了描述。”
应我们的要求,保存人将向您分发从我们收到的任何股东大会通知,以及说明如何指示保存人行使美国存托凭证代表的证券的表决权的信息。代替分发此类材料,保存人可以应要求向ADS持有人分发有关如何检索此类材料的说明。
如果保存人及时收到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的投票指示,它将努力对持有人的美国存托凭证代表的证券(亲自或通过代理人)进行投票,如下所示:
| • | 如果以举手方式进行表决,保存人将根据从及时提供表决指示的大多数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收到的表决指示,对当时存入的所有普通股进行表决(或促使托管人进行表决)。 |
| • | 如果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保存人将根据从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收到的投票指示对存入的普通股进行表决(或促使托管人进行表决)。 |
尚未收到投票指示的证券将不会被投票((a)如上所述(如果是举手表决),(b)如果是投票表决,尚未收到及时表决指示的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应视为已指示保存人向我们指定的人提供全权委托代理人,以对该持有人的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普通股进行表决;但是,前提是对于我们通知保存人(i)我们不希望给予该代理人,(ii)存在重大反对意见的任何要表决的事项,均不得给予该全权委托代理人,或(iii)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以及(c)存款协议中另有规定)。请注意,保存人执行投票指示的能力可能会受到实际和法律限制以及存入证券的条款的限制。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您将及时收到投票材料,以使您能够及时将投票指示退还给保存人。
费用和收费
作为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您将需要根据存款协议的条款支付以下费用:
| 服务 |
费用 |
|
| •发行ADS(例如,在存入A类普通股,ADS对A类普通股的比率发生变化或出于任何其他原因而发行ADS),不包括ADS发行由于分配A类普通股而产生) |
•每发行ADS最高0.05美元 |
|
| •取消ADS(例如,在ADS与A类普通股的比率发生变化或出于任何其他原因而取消ADS以交付存入的财产) |
•取消每ADS最高0.05美元 |
|
| •现金股利或其他现金分配的分配(例如,在出售权利和其他权利时) |
•持有的每ADS最高0.05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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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 |
费用 |
|
| •根据(i)股票股息或其他自由股票分配分配ADS,或 •(ii)行使购买其他ADS的权利 |
•持有的每ADS最高0.05美元 |
|
| •分配ADS以外的证券或为购买其他ADS而持有的每份ADS不超过美国的权利(例如,分拆后) |
•持有的每ADS最高0.05美元 |
|
| •ADS服务 |
•在保存人确定的适用记录日期持有的每份美国存托凭证最高0.05美元 |
|
| •ADS转让的注册(例如,ADS的注册所有权转让的注册,ADS向DTC的转让,反之亦然,或出于任何其他原因) |
•转让的每份ADS(或其一部分)最高0.05美元 |
|
| •将一个系列的ADS转换为另一个系列的ADS(例如,将部分权利ADS转换为全部权利ADS,或将受限制的ADS(每个在存款协议中定义)转换为可自由转让的ADS,反之亦然)。 |
•转换后的每份ADS(或其一部分)最高0.05美元 |
|
作为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您还将负责支付某些费用,例如:
| • | 税收(包括适用的利息和罚款)和其他政府费用; |
| • | 在股份登记册上登记普通股可能不时生效的登记费,适用于在存入和提取时向托管人,保存人或任何代名人的名义或从其名义转移普通股,分别; |
| • | 某些电缆,电传和传真传输和交付费用; |
| • | 外币兑换中保存人和/或服务提供商(可能是保存人的部门,分支机构或分支机构)的费用,支出,利差,税金和其他费用; |
| • | 保存人因外币兑换,遵守外汇管制法规和其他法规要求而产生的合理和惯常的自付费用;和 |
| • | 保存人,保管人或任何代名人与ADR计划有关的费用,收费,成本和支出。 |
ADS费用和(i)发行ADS和(ii)取消ADS的费用向发行ADS的人(对于ADS发行而言)和取消ADS的人收取(如果是ADS取消)。对于保存人向DTC发行的ADS,ADS的发行和取消费用和收费可以从通过DTC进行的分配中扣除,并可以向接收正在发行的ADS的DTC参与者或DTC参与者收取(一个或多个)持有被取消的ADS,视情况而定,代表受益所有人,并将由DTC参与者按照DTC参与者的程序和惯例从适用的受益所有人的帐户中扣除。当时有效。ADS费用以及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和ADS服务费自适用的ADS记录日期起向持有人收取。就现金分配而言,适用的ADS费用和收费金额从分配的资金中扣除。对于(i)现金以外的分配和(ii)ADS服务费,将向ADS记录日期的持有人开具ADS费用和收费金额的发票,并且可以从中扣除此类ADS费用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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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给ADS持有人。对于通过DTC持有的ADS,ADS费用以及现金以外的分配费用和ADS服务费可以从通过DTC进行的分配中扣除,并可以按照DTC规定的程序和惯例向DTC参与者收取费用,而DTC参与者又向其持有ADS的实益拥有人收取此类ADS费用。在(i)登记ADS转让的情况下,ADS转让费将由转让ADS的ADS持有人或转让ADS的人支付,以及(ii)将一个系列的ADS转换为另一个系列的ADS,ADS转换费将由转换ADS的持有人或交付转换ADS的人支付。
如果拒绝支付保存人费用,则保存人可以根据保存协议的条款拒绝所请求的服务,直到收到付款为止,或者可以从向ADS进行的任何分配中抵销保存人费用的金额持有人。某些保管费和收费(例如ADS服务费)可能会在ADS发行结束后不久支付。注意,您可能需要支付的费用和收费可能会随时间而变化,并可能由我们和保存人更改。您将收到有关此类更改的事先通知。保存人可以根据我们与保存人不时同意的条款和条件,通过提供部分针对ADR计划收取的ADS费用或其他方式,偿还我们因ADR计划而产生的某些费用。不时。
修订与终止
未经您的同意,我们可能会随时与保存人同意修改保存协议。我们承诺,如果有任何修改会严重损害其在存款协议下的任何实质性权利,我们将提前30天通知持有人。我们不会认为对ADS根据《证券法》进行注册或有资格进行记账式结算的合理必要的任何修改或补充会严重损害您的实质性权利,在每种情况下,都不会强加或增加您需要支付的费用。
此外,我们可能无法向您提供为适应适用法律规定而需要进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的事先通知。
如果您在存款协议的修改生效后继续持有美国存托凭证,则将受到存款协议修改的约束。不能修改存款协议以阻止您撤回以美国存托凭证为代表的普通股(法律允许的除外)。
我们有权指示保存人终止保存协议。同样,保存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主动终止保存协议。在任何一种情况下,保存人都必须至少在终止前30天通知持有人。在终止之前,您在存款协议下的权利将不受影响。
终止后,保存人将继续收集收到的分配(但在您要求取消ADS之前不会分配任何此类财产),并可以出售存入的证券。出售后,保存人将在无息账户中持有出售所得款项以及随后为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的任何其他资金。届时,保存人将对持有人没有进一步的义务,只需说明当时为仍未偿还的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的资金(扣除适用的费用,税金和费用后)。
与存款协议的任何终止有关,保存人可以向美国存托凭证的所有者提供一种方式,以撤回以美国存托凭证为代表的普通股,并指示该普通股的保存人进入保存人建立的无担保美国存托股份计划。终止存款协议后获得无担保美国存托股份的能力将取决于满足某些适用于创建无担保美国存托股份以及支付适用的存托费用和支出的美国监管要求。
203
保存人书籍
保存人将在其保存人办公室保存ADS持有人记录。您可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在该办公室检查此类记录,但仅出于与美国存托凭证和存款协议有关的业务事项的利益而与其他持有人进行沟通的目的。
保存人将在纽约维护设施,以记录和处理ADS的发行,取消,合并,拆分和转移。在法律不禁止的范围内,这些设施可能会不时关闭。
义务和责任的限制
存款协议限制了我们的义务和保存人对您的义务。请注意以下内容:
| • | 我们和保存人仅有义务采取保存协议中明确规定的行动,而无需疏忽或恶意。 |
| • | 保存人对任何未执行表决指示,以任何方式进行表决或任何表决的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前提是它必须真诚地按照保存协议的条款行事。 |
| • | 对于未能确定任何行动的合法性或实用性,代表我们转发给您的任何文件的内容或此类文件的任何翻译的准确性,保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与投资普通股有关的投资风险,普通股的有效性或价值,由于美国存托凭证的所有权而产生的任何税收后果,任何第三方的信誉,以及允许任何权利根据存款协议的条款,为了我们任何通知的及时性或我们未能发出通知。 |
| • | 我们和保存人也对美国存托凭证或存入证券的任何清算或结算系统(及其任何参与者)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
| • | 我们和保存人没有义务执行任何与保存协议条款相抵触的行为。 |
| • | 如果由于或延迟执行或执行存款协议条款要求的任何作为或事情而阻止或禁止我们或保存人受到任何民事或刑事处罚或限制,我们和保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任何法律或法规的任何规定,现在或将来,或由于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的任何规定的现在或将来的规定,或存入证券的任何规定或管理,或由于上帝或战争的任何行为或我们无法控制的其他情况。 |
| • | 我们和保存人不因行使或未行使存款协议或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或存款证券的任何规定或管理中规定的任何酌处权而承担任何责任。 |
| • | 我们和保存人进一步根据从法律顾问,会计师,任何出示股份以供保存的人,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那里收到的建议或信息,对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不承担任何责任,或我们中任何一个真诚地认为有能力提供此类建议或信息的任何其他人。 |
| • | 对于持有人无法从提供给普通股持有人但根据存款协议的条款未提供给您的任何分配,要约,权利或其他利益中受益,我们和保存人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
| • | 我们和保存人可以不依赖任何书面通知,请求或其他被认为是真实的并由适当各方签署或提供的文件,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
204
| • | 我们和保存人也对违反保存协议条款的任何后续或惩罚性赔偿不承担任何责任。 |
| • | 存款协议的任何规定均无意免除任何《证券法》责任。 |
| • | 存款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会在我们,保存人和您作为ADS持有人之间产生合伙企业或合资企业,也不会建立信托关系。 |
| • | 存款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排除花旗银行(或其关联公司)从事不利于我们或ADS所有者利益的交易,并且存款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无义务花旗银行披露这些交易或在交易过程中获得的任何信息。这些交易,给我们或ADS所有者,或说明作为这些交易的一部分收到的任何付款。 |
税收
您将负责美国存托凭证和以美国存托凭证为代表的证券的应付税款和其他政府费用。我们,保存人和托管人可以从任何分配中扣除持有人应支付的税款和政府费用,并可以出售存入的任何和所有财产以支付持有人应支付的税款和政府费用。如果销售收益不能支付到期的税款,您将对任何缺陷承担责任。
保存人可以拒绝发行美国存托凭证,拒绝交付,转让,拆分和合并美国存托凭证,也可以拒绝释放存入的证券,直到适用的持有人支付所有税费为止。保存人和托管人可以采取合理的行政措施,代表您为任何分配获得退税和减少的预扣税。但是,您可能需要向保存人和保管人提供纳税人身份和住所的证明,以及保存人和保管人履行法律义务可能需要的其他信息。您必须根据为您获得的任何税收优惠,就与税收有关的任何索赔向我们,保存人和保管人进行赔偿。
外币兑换
如果可行,保存人将安排将收到的所有外币转换为美元,并将根据保存协议的条款分配美元。您可能必须支付兑换外币所产生的费用和支出,例如遵守货币兑换控制和其他政府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和支出。
如果外币兑换不切实际或不合法,或者拒绝或无法以合理的成本或在合理的期限内获得任何必要的批准,保存人可以自行决定采取以下行动:
| • | 在实际可行和合法的范围内转换外币,并将美元分配给转换和分配合法可行的持有人。 |
| • | 将外币分配给合法且切实可行的持有人。 |
| • | 为适用的持有人持有外币(不承担利息责任)。 |
准据法/放弃陪审团审判
存款协议,ADR和ADS将根据国家法律进行解释
纽约。普通股(包括以美国存托凭证为代表的普通股)的持有人的权利受开曼群岛法律管辖。
205
作为存款协议的当事方,您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不可撤销地放弃您在由存款协议或ADR或其中拟进行的交易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法律程序中由陪审团审判的权利,反对我们和/或保存人。
放弃您的陪审团审判权将适用于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提出的任何索赔。豁免继续适用于持有人持有美国存托凭证期间发生的索赔,无论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是在本次发行中还是在二级交易中购买了美国存托凭证,即使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随后撤回了相关普通股。如果我们或保存人反对基于豁免的陪审团审判要求,则法院将根据适用的判例法,根据适用案件的事实和情况确定豁免是否可执行。但是,通过同意存款协议的条款,您将不会被视为放弃了我们或保存人对美国联邦证券法或根据该法颁布的规则和法规的遵守。
管辖权
我们已与保存人达成协议,纽约南区美国地方法院(或者,如果纽约南区美国地方法院对特定争议缺乏标的物管辖权,则由纽约县的州法院,纽约)具有专属管辖权,可以审理和确定由存款协议引起或以任何方式与存款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
存款协议规定,通过持有美国存托凭证或其中的权益,您不可撤销地同意,由存款协议,美国存托凭证引起或以任何方式与我们或保存人有关的任何法律诉讼,诉讼或程序,美国存托凭证或由此进行的或由于其所有权而进行的交易,只能在纽约南区美国地方法院提起(或者,如果纽约南区对特定争议缺乏标的物管辖权,(在纽约州纽约县的州法院),并持有ADS或其中的权益,即不可撤销地放弃您现在或以后可能对任何此类程序的地点提出的任何异议,并在任何此类诉讼,诉讼或程序中不可撤销地服从此类法院的专属管辖权。存款协议还规定,上述协议和豁免应在您拥有美国存托凭证或其中的权益后继续有效。
206
符合未来出售条件的股票
发行完成后,假设承销商不行使其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我们将拥有流通在外的美国存托凭证,代表A类普通股,或约占我们流通在外普通股的%。本次发行中出售的所有美国存托凭证将由我们的“关联公司”以外的其他人自由转让,不受《证券法》的限制或进一步注册。在公开市场上出售大量ADS可能会对ADS的现行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的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没有公开市场,尽管美国存托凭证已获准在纳斯达克上市,但我们无法向您保证美国存托凭证将发展出常规的交易市场。我们预计不会为美国存托凭证未代表的A类普通股发展交易市场。
【锁定协议
除某些例外情况外,我们,【我们的董事,执行官和现有股东】已同意不以美国存托凭证或其他形式直接或间接转让或处置我们的任何普通股,或任何可转换为,可交换或行使为我们的普通股,以美国存托凭证或其他形式,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的【180】天内。【180】天期限届满后,我们的董事,执行官和现有股东持有的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可以根据《证券法》第144条的限制或通过注册公开发行的方式出售。]
规则144
根据《证券法》第144条的定义,本次发行前我们所有流通在外的普通股均为“限制性股票”,并且只能在美国公开出售如果它们必须遵守《证券法》规定的有效注册声明或豁免注册要求。根据现行的第144条规则,实益拥有我们的限制性股票至少六个月的人通常有权出售限制性证券,而无需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90天开始根据《证券法》进行注册,但须遵守某些其他条件限制。
我们的关联公司可以在任何三个月内出售不超过以下两者中较大者的限制性股票:
| • | 假设承销商不行使其选择权购买额外的美国存托凭证,则以美国存托凭证或其他形式发行的当时已发行的同一类别的A类普通股的1%,大约等于本次发行后的A类普通股;要么 |
| • | 在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出售通知之日前的四个日历周内,以美国存托凭证或其他形式在纳斯达克的A类普通股的平均每周交易量。 |
根据规则144出售限制性证券的关联公司不得征求订单或安排征求订单,并且它们还必须遵守通知要求以及有关我们的当前公共信息的可用性。
不是我们的关联公司的人仅受这些额外限制之一的约束,要求提供有关我们的当前公共信息,并且如果他们实益拥有我们的限制性股票超过一年,则该额外限制不适用。
规则701
一般而言,根据现行的《证券法》第701条,我们的每位员工,董事和顾问都从我们那里购买了与补偿性股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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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计划或与补偿有关的其他书面协议有资格在我们根据《交易法》根据第144条成为报告公司后的90天内转售此类普通股,但不遵守其中包含的某些限制,包括持有期限规则144。
表格S-8
我们打算根据《证券法》在S-8表格上提交一份注册声明,涵盖所有受未行使购股权约束或在行使或归属可能授予的任何购股权或其他股权奖励时发行的普通股或将来根据我们的股票激励计划发行。我们希望在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后尽快提交此注册声明。根据任何注册声明注册的股票将在公开市场上出售,除非这些股票受到我们的归属限制或下文所述的合同限制和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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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
以下对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投资的开曼群岛,中国和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的讨论是基于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生效的法律及其相关解释,所有这些均受制于更改。本讨论未涉及与投资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有关的所有可能的税收后果,例如州,地方和其他税法规定的税收后果。就讨论与开曼群岛税法有关的事项而言,它代表了我们开曼群岛法律顾问Maples and Calder(Hong Kong)LLP的意见。在讨论涉及中国税法事项的范围内,它代表了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Haiwen&Partners的意见。
开曼群岛税收
开曼群岛目前不根据利润,收入,收益或增值向个人或公司征税,也没有遗产税或遗产税性质的税收。开曼群岛政府对我们或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持有人征收的其他税款可能不重大,但印花税可能适用于在开曼群岛管辖范围内或在其管辖范围内执行的文书开曼群岛。开曼群岛不是适用于向本公司支付或由本公司支付的任何双重税收协定的缔约方。开曼群岛没有外汇管制法规或货币限制。
就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支付的股息和资本将无需在开曼群岛征税并且向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任何持有人支付股息或资本无需预扣,出售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所获得的收益也无需缴纳开曼群岛收入或公司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根据2008年1月1日生效并于2018年12月29日最后修订的《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就中国企业所得税而言,在中国境外设立并在中国境内设有“事实上的管理机构”的企业被视为“居民企业”,通常对其全球收入征收25%的统一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事实上的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制造和业务运营,人员和人力资源,财务和财产进行重大和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4月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82号通知规定,由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的某些离岸注册成立企业将仅归类为中国居民企业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a)日常运营管理的主要地点在中国;(b)与企业财务有关的决定并且人力资源事务已在中国的组织或人员中进行或需要获得批准;(c)企业的主要资产,会计账簿和记录,公司印章,并且董事会和股东决议位于或维护在中国;(d)至少50%的有表决权的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惯常居住在中国。在SAT第82号通知之后,SAT发布了SAT公告45,该公告于2011年9月生效,以就SAT第82号通知的执行提供更多指导。SAT公告45规定了确定居民身份的程序和管理细节,以及确定后事项的管理。我们公司是在中国境外注册成立的公司。作为一家控股公司,其关键资产是其在子公司中的所有权权益,其关键资产位于中国境外,并在中国境外保留其记录(包括其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决议)。因此,我们不认为我们的公司符合上述所有条件,也不是出于中国税收目的的中国居民企业。出于同样的原因,我们认为我们在中国境外的其他实体也不是中国居民企业。但是,企业的税收居民身份取决于中国税务机关的确定和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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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对“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一词的解释。”不能保证中国政府最终会采取与我们一致的观点。如果中国税务机关出于中国企业所得税目的确定我们的开曼群岛控股公司为中国居民企业,则可能会产生许多不利的中国税收后果。例如,我们向非中国企业股东(包括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支付的股息将征收10%的预扣税。此外,非居民企业股东(包括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如果将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所实现的收益视为来源,则可能要按10%的税率缴纳中国税。来自中国境内。此外,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支付给我们的非中国个人股东(包括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的股息以及此类股东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所实现的任何收益,可能要按20%的税率缴纳中国税(就股息而言,我们可能会从源头扣留)。这些税率可以通过适用的税收协定降低,但是,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则尚不清楚本公司的非中国股东(包括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是否能够要求其税收居住国或地区与中国之间的任何税收协定的利益居民企业。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如果我们出于中国企业所得税目的被归类为中国居民企业,则这种分类可能会对我们以及我们的非中国股东和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造成不利的税收后果。”
重大的美国联邦所得税注意事项
Davis Polk&Wardwell LLP认为,以下是美国ADS或A类普通股的所有权和处置对美国持有人造成的重大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但是,此讨论并不旨在全面描述可能与特定人决定拥有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有关的所有税收注意事项。
本讨论仅适用于在本次发行中购买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并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将美国存托凭证或相关的A类普通股作为资本资产持有的美国持有人。此外,它并未描述根据美国持有人的特定情况可能相关的所有税收后果,包括替代性最低税,针对净投资收入的医疗保险缴纳税以及适用于受特殊规则约束的美国持有人的税收后果,例如:
| • | 某些金融机构; |
| • | 保险公司; |
| • | 受监管的投资公司; |
| • | 使用按市值计价的税收会计方法的证券交易商或交易商; |
| • | 作为跨行,综合或类似交易的一部分持有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人; |
| • | 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功能货币不是美元的人; |
| • | 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归类为合伙企业的实体及其合伙人或成员; |
| • | 免税实体,“个人退休帐户”或“罗斯IRA”; |
| • | 拥有或被视为拥有ADS或A类普通股的人,通过投票或价值占我们股票的10%或以上;要么 |
| • | 持有与美国境外交易或业务有关的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人。 |
如果合伙企业(或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归类为合伙企业的其他实体)拥有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则对合伙人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待遇通常取决于合伙人的身份和合伙企业的活动。拥有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应就其拥有和处置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特定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咨询其税务顾问。
210
此讨论基于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或该法,行政命令,司法决定,最终,临时和拟议的《美国财政部条例》以及美国与中国之间的所得税条约或该条约,截至本文发布之日,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具有追溯效力。本讨论假设存款协议和任何相关协议项下的每项义务均将按照其条款履行。
如本文所用,“美国持有人”是指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是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实益拥有人的人,并且:
| • | 美国公民或个人居民; |
| • | 在美国,美国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或根据其法律创建或组织的公司或应课税为公司的其他实体;要么 |
| • | 不论其来源如何,其收入均应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的遗产或信托。 |
一般而言,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拥有我们美国存托凭证的美国持有人将被视为以这些美国存托凭证为代表的基础A类普通股的所有者。因此,如果美国持有人将ADS交换为以这些ADS为代表的基础A类普通股,则不会确认任何损益。
本讨论不涉及任何州,地方或非美国税法的影响,也不涉及所得税以外的任何美国联邦税(例如美国联邦遗产税或赠与税的后果)。美国持有人应就其在特定情况下拥有和处置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美国联邦,州,地方和非美国税收后果咨询其税务顾问。
除非下文“—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中所述,否则本讨论假设我们在任何纳税年度都不是,也不会是被动外国投资公司或PFIC。
分配税
支付给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分配(包括为反映中国预扣税而预扣的任何金额,如上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中所述),但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某些按比例分配除外,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确定,在我们当期或累计收益和利润中支付的范围内,将被视为股息。由于我们不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计算收入和利润,因此预计分配通常会作为股息报告给美国持有人。股息将不符合《守则》规定的美国公司通常可获得的股息扣除额。在适用的限制下,支付给某些非公司美国ADS持有人的股息可能应按优惠税率征税。非公司美国持有人应咨询其税务顾问,以了解在特定情况下降低股息税率的可能性。
对于A类普通股,股息将在美国持有人的收据之日或美国存托凭证(ADS)的收据之日计入美国持有人的收入。以外币支付的任何股息收入的金额将是参考收款之日生效的即期汇率计算的美元金额,无论该付款实际上是否在该日期转换为美元。如果股息在收到之日转换为美元,则通常不要求美国持有人就收到的金额确认外币损益。如果在收到股息之日后将股息转换为美元,则美国持有人可能会有外币损益。
出于外国税收抵免的目的,股息将被视为外国来源的收入。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中所述,我们支付的股息可能要缴纳中国预扣税。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股息收入的金额将包括与中国预扣税有关的任何预扣金额。根据适用的限制(根据美国持有人的情况而有所不同),从股息支付中预扣的中国税款(税率不超过根据
211
条约)通常应计入美国持有人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责任。有关外国税收抵免的规则很复杂,美国持有人应就其在特定情况下的外国税收抵免征询其税务顾问的意见。代替要求抵免,美国持有人可以选择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此类中国税,但要遵守适用的限制。选择扣除外国税款而不是主张外国税收抵免适用于相关纳税年度中已支付或应计的所有外国税款。
ADS或A类普通股的出售或其他应税处置
美国持有人通常会确认出售或以其他应税方式处置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资本利得或损失,其金额等于出售或处置所实现的金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处置的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中的美国持有人的税基,在每种情况下均以美元确定。如果在出售或处置时,美国持有人拥有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超过一年,则该损益将是长期资本损益。美国非公司持有人确认的长期资本收益的税率低于适用于普通收入的税率。资本损失的可抵扣性受到限制。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中所述,出售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收益可能要缴纳中国税。美国持有人有权使用外国税收抵免仅抵消其美国联邦所得税负债中归因于外国来源收入的部分。由于根据《守则》,美国人的资本收益通常被视为美国来源的收入,因此该限制可能会阻止美国持有人就对任何此类收益征收的全部或部分中国税款要求抵免。但是,有资格获得该条约利益的美国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根据中国法律应课税的收益视为中国来源,因此可以就此类收益的中国税项要求外国税收抵免。美国持有人应就其获得条约利益的资格以及在特定情况下对处置收益征收的任何中国税的可抵扣性咨询其税务顾问。
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
一般而言,在以下任何纳税年度中,非美国公司是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PFIC:(i)其资产平均价值的50%或更多(通常按季度确定)由产生的资产组成,或为生产而持有,被动收入,或(ii)其总收入的75%或以上由被动收入组成。出于上述计算的目的,非美国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按价值计算,另一公司至少25%的股份被视为持有其在另一公司资产中的比例份额,并直接收到其在另一公司收入中的比例份额。被动收入通常包括股息,利息,投资收益以及某些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现金通常是用于这些目的的被动资产。价值商誉通常被视为活跃资产,只要它与产生活跃收入的业务活动相关。
根据我们的收入和资产的预期构成以及我们的资产(包括商誉)的价值(基于本次发行中美国存托凭证的预期价格),我们预计在当前纳税年度不会成为PFIC。但是,我们在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状态都是年度确定,只能在该年度结束后做出,并且取决于我们的收入和资产构成以及我们不时的资产价值。特别是,我们的商誉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参考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来确定,该价格可能会波动。因此,由于我们持有并将在此次发行后继续持有大量现金,因此如果我们的市值下降,我们成为或成为PFIC的风险将增加。此外,尚不完全清楚如何根据PFIC规则处理我们与VIE之间的合同安排,并且如果我们的VIE不被视为出于这些目的归我们所有,我们可能会成为PFIC或成为PFIC。因此,不能保证我们在当前或任何未来的纳税年度都不会成为PFIC。
如果我们在任何纳税年度都是PFIC,并且我们拥有或被视为拥有股权的任何实体(包括我们的子公司和VIE)也是PFIC(任何此类实体,“下层PFIC”),美国持有人将是
212
被视为拥有每个较低级别PFIC股份的比例金额(按价值计算),并将根据下一段所述有关(i)较低级别PFIC的某些分配的规则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以及(ii)处置较低级别PFIC的股份,在每种情况下,就好像美国持有人直接持有此类股份一样,即使美国持有人不会从这些分配或处置中获得任何收益。
一般而言,如果我们是美国持有人拥有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该美国持有人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包括某些质押)时确认的收益将在美国持有人的持有期内按比例分配。分配给出售或处置的纳税年度以及我们成为PFIC之前的任何年度的金额将作为普通收入征税。分配给每个其他纳税年度的金额应酌情按该纳税年度对个人或公司有效的最高税率征税,并将对每个该年度产生的应纳税额收取利息。此外,如果美国持有人在任何一年收到的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分配超过前三年或美国持有人持有期内收到的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年度平均分配的125%,以较短者为准,此类分配将以相同的方式征税。如果我们是美国持有人拥有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即使我们不再满足PFIC身份的阈值要求,在美国持有人拥有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所有后续年份中,我们通常也将继续被视为美国持有人的PFIC,除非美国持有人及时进行“视同出售”选举,否则在这种情况下,视同出售的任何收益都将根据上述PFIC规则征税。
或者,如果我们是PFIC,并且ADS在“合格交易所”(根据适用的美国财政部法规定义)上“正常交易”,美国持有人可以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举,这将导致税收待遇不同于前段所述的PFIC的一般税收待遇。ADS将被视为在任何日历年中定期交易,其中每个日历季度至少有15天在合格交易所交易的ADS数量最少。预期将在纳斯达克上市的美国存托凭证是为此目的的合格交易所。如果美国ADS持有人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举,则美国持有人通常会在每个纳税年度结束时将ADS公允市场价值超出其调整后的税基的任何差额确认为普通收入,并将在应纳税年度结束时确认ADS调整后的税基超出其公允市场价值的任何普通损失,但以先前因按市值计价而包括的收入净额为限-市场选举。如果美国持有人进行选举,则美国存托凭证中的美国持有人的税基将进行调整,以反映已确认的收入或损失金额。在我们为PFIC的纳税年度中,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ADS所确认的任何收益将被视为普通收入并且任何损失将被视为普通损失(但仅限于先前由于按市值计价的选举而包括的收入净额,超出部分将被视为资本损失)。如果美国持有人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举,则以美国存托凭证支付的分配将被视为上述“—分配税”中的讨论(但须遵守紧随其后的段落中的讨论)。一旦进行选举,该选举将在我们为PFIC的所有纳税年度中有效,除非经美国国税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同意撤销该选举,或者ADS不再在合格的交易所定期交易。美国持有人应就其在特定情况下按市值计价的选举的可用性和可取性咨询其税务顾问。特别是,鉴于我们可能拥有较低级别的PFIC,美国持有人应仔细考虑按市值计价的选举对其ADS的影响,并且美国联邦所得税法中没有任何规定允许对其股票未定期交易的较低级别PFIC采用按市值计价的待遇。
如果我们是支付股息的任何纳税年度或上一个纳税年度的PFIC,则上述针对支付给某些非公司美国持有人的股息的优惠税率将不适用。
我们无意提供美国持有人进行合格的选举基金选举所需的信息,如果有的话,这将导致税收待遇与上述PFIC的一般税收待遇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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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是美国持有人拥有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则通常将要求美国持有人向美国国税局提交年度报告。美国持有人应就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身份以及PFIC规则对其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所有权的潜在适用情况咨询其税务顾问。
信息报告和备份预扣
在美国境内或通过某些与美国相关的金融中介机构支付的股息和销售收益可能需要进行信息报告和备用预扣款,除非(i)美国持有人是公司或其他“免税接收人”,并且(ii)就备用预扣款而言,美国持有人提供正确的纳税人识别号,并证明其无需预扣税款。如果及时将所需信息提供给美国国税局,则可以从支付给美国持有人的任何备用预扣款中扣除其美国联邦所得税负债的抵免额,并有权退款。
某些个人(或某些特定实体)的美国持有人可能需要报告与其持有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或持有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非美国账户的所有权有关的信息。美国持有人应就其对美国存托凭证和A类普通股的报告义务咨询其税务顾问。
214
包销
我们和以下指定的承销商已就所提供的美国存托凭证签订了承销协议。在遵守承销协议中规定的某些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每位承销商已分别同意购买,并且我们已同意以公开发行价减去承销商封面上规定的承销折扣和佣金分别出售给他们。本招股说明书,ADS的数量在下表中指示。摩根士丹利&Co.LLC,美国银行证券有限公司和中金公司Corporation Hong Kong Securities Limited担任承销商的代表。摩根士丹利&Co.LLC的地址是美国纽约州百老汇大街1585号,纽约州10036。美国银行证券公司的地址是美国纽约州布莱恩特公园一号,纽约州10036。中金公司Corporation Hong Kong Securities Limited的地址是香港中环港景街1号国际金融中心1号29楼。
| 承销商 |
ADS数量 | |||
| 摩根士丹利&Co.LL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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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银行证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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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公司公司香港证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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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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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商和代表分别统称为“承销商”和“代表”。承销商在接受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并进行事先出售的前提下提供美国存托凭证。包销协议规定,几名包销商支付和接受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美国存托凭证的义务须经其律师批准某些法律事项并遵守某些其他条件。包销协议规定,包销商有义务(而非共同)购买并支付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所有美国存托凭证(如果购买了任何此类美国存托凭证),但购买以下所述其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所涵盖的美国存托凭证除外。承销协议还规定,如果承销商违约,则非违约承销商的购买承诺可能会增加,或者发行可能会终止。
我们已同意向承销商及其某些控制人赔偿某些债务,包括《证券法》规定的债务,并为承销商可能需要就这些债务支付的款项作出贡献。
某些承销商预计将通过其各自的销售代理商在美国境内和境外提出要约和销售。在美国的任何要约或销售将由在SEC注册的经纪交易商进行。中金公司Corporation Hong Kong Securities Limited不是在SEC注册的经纪交易商,并且在其行为可能被视为参与美国ADS的要约或销售的范围内,这些要约或销售将根据适用法律和法规通过一个或多个SEC注册的经纪交易商进行。
我们已向承销商授予选择权,可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30天内行使,以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列的首次公开发行价向我们购买最多额外的美国存托凭证,减去承销折扣和佣金。在行使选择权的范围内,在一定条件下,每位承销商将分别承担义务,购买与上表中反映的每位承销商的初始金额大致成比例的额外ADS,并将以与提供ADS相同的条款提供额外ADS。
承销商最初建议以本招股说明书封面上的公开发行价直接向公众提供部分ADS,并以一定价格向某些交易商提供部分ADS。这是相对于首次公开募股价格不超过每ADS美元的优惠。首次公开募股后,如果未以公开发行价出售所有美国存托凭证,则承销商可能会不时更改发行价和其他出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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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总结了我们将支付的补偿和估计费用:
| 总计 | ||||||
| 每ADS | 没有 选项到 购买 额外的 ADS |
与 选项到 购买 额外的 A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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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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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支付的承销折扣和佣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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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扣除费用前给我们的收益 |
$ | $ | $ | |||
我们估计,此次发行的总费用,包括注册,备案和上市费,印刷费以及法律和会计费用,但不包括承销折扣和佣金,约为美元。
【我们已同意,未经代表承销商的事先书面同意,除某些例外情况外,我们不会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180天结束的期间内(i)提供,质押,出售,合同出售,出售任何期权或购买合同,购买任何期权或出售合同,授予任何期权,购买,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或处置任何普通股的权利或认股权证,ADS或任何可转换为,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此类普通股或ADS的证券,(ii)订立任何对冲,掉期或其他协议或交易,将所有权的任何经济后果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另一方任何普通股,ADS或任何可转换为,可行使或交换为此类普通股或ADS的证券,(iii)根据《证券法》向SEC提交或向SEC提交与任何普通股有关的注册声明,ADS或任何可转换为,可行使或可兑换为普通股或ADS的证券,或(iv)在每种情况下均公开披露进行上述任何一项的意图,无论上述任何此类交易是否通过交付普通股来解决股份,美国存托凭证,或其他现金或其他形式的其他证券。]
【【我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有股东和期权持有人】已同意,未经代表承销商的事先书面同意,除某些例外情况外,他们将不会在以下日期后的180天内:本招股说明书,(i)要约,质押,出售,出售合同,出售任何期权或购买合同,购买任何期权或出售合同,授予任何期权,购买,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或处置任何普通股的权利或认股权证,ADS或任何可转换为,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此类普通股或ADS的证券,(ii)订立任何对冲,掉期或其他协议或交易,将所有权的任何经济后果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另一方任何普通股,ADS或任何可转换为,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此类普通股或ADS的证券,无论上述任何此类交易是通过以现金还是其他方式交付普通股,ADS或此类其他证券来解决的,(iii)提出任何要求对,或就任何普通股,美国存托凭证或任何可转换为,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的证券的注册行使任何权利,或(iv)公开披露进行上述任何一项的意图。]
此外,通过信函协议,我们将指示N.A.花旗银行(Citibank,N.A.)作为存托人,在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180天后才接受任何普通股的存款或交付任何美国存托凭证,除非我们同意这种存款或发行。未经承销商代表的事先书面同意,我们不会提供此类同意。前述规定不影响ADS持有人注销其ADS并撤回相关普通股的权利。
代表可全权酌情决定随时全部或部分释放普通股,美国存托凭证和其他证券,但须遵守与承销商达成的任何锁定协议。
我们已申请将ADS在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上市,股票代码为“L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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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的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没有公开市场。首次公开募股价格是由我们与代表之间的谈判确定的,不一定反映本次发行后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除当前的市场状况外,在确定美国存托凭证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时还考虑了以下因素:我们的历史表现,对我们的业务潜力和收益前景的估计,整个行业的未来前景,我们的销售,最近一段时间的收益和某些其他财务和运营信息,对我们管理层的评估以及从事与我们类似活动的公司的市盈率,市销率,证券的市场价格以及某些财务和运营信息。我们不能向您保证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将与本次发行后美国存托凭证在公开市场上的交易价格相对应,也不能向您保证本次发行后将建立并继续活跃的美国存托凭证交易市场。
与发行有关,承销商可以从事稳定交易,其中包括在公开市场上竞标,购买和出售ADS,以防止或阻止ADS市场价格在发行过程中下跌。这些稳定交易可能包括做空美国存托凭证,这涉及承销商出售的美国存托凭证数量超过发行中需要购买的数量,以及在公开市场上购买美国存托凭证以弥补卖空产生的头寸。卖空可以是“有盖”空头,其数量不超过承销商选择购买上述其他美国存托凭证的数量,也可以是“裸”空头,其数量超过该数量。承销商可以通过行使选择权全部或部分购买额外的美国存托凭证或在公开市场上购买美国存托凭证来平仓任何空头头寸。在做出此决定时,承销商将考虑(其中包括)可在公开市场上购买的美国存托凭证的价格与承销商可以通过选择购买其他美国存托凭证购买股票的价格相比。如果承销商担心定价后公开市场上美国存托凭证的价格可能面临下行压力,这可能会对购买本次发行的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则更有可能产生空头头寸。如果承销商建立了裸露的空头头寸,他们将在公开市场上购买ADS以弥补该头寸。.
承销商也可以施加罚款投标。当特定承销商偿还承销商收到的部分承销折扣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因为代表们已回购了由该承销商出售的ADS或为稳定或做空交易而为该承销商的账户回购了ADS。
为弥补空头头寸和稳定交易而进行的购买,以及承销商为自己的账户进行的其他购买,可能具有防止或阻止ADS市场价格下跌的作用,并处以罚款投标,可能会稳定下来,维持或以其他方式影响ADS的市场价格。这些活动可能具有提高或维持ADS市场价格或防止或阻止ADS市场价格下跌的作用,因此,ADS的价格可能高于公开市场上可能存在的价格。承销商不需要从事这些活动,并且如果开始这些活动,则必须根据适用的法律和法规进行,并且可以随时中止。这些交易可能会在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场外市场或其他地方进行。
可以在参与本次发行的一个或多个承销商或一个或多个证券交易商(如果有)维护的网站上以电子形式提供招股说明书,并且参与本次发行的一个或多个承销商可以分发招股说明书。电子方式。承销商可能同意分配许多ADS出售给其在线经纪账户持有人。互联网发行将按照与其他分配相同的基础进行分配。此外,承销商可能会将ADS出售给将ADS转售给在线经纪账户持有人的证券交易商。
承销商及其各自的分支机构是从事各种活动的全方位服务的金融机构,其中可能包括证券交易,商业和投资银行业务,财务咨询,投资管理,投资研究,本金投资,对冲,做市,融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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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活动以及其他金融和非金融活动和服务。某些承销商及其各自的分支机构不时为我们以及与我们有关系的个人和实体提供并可能在将来提供各种财务咨询,商业和投资银行服务以及其他服务,他们已收到或将收到的惯常费用和支出。
此外,在日常业务活动中,承销商及其各自的分支机构可以进行或持有多种投资,并为自己的帐户和客户的帐户积极交易债务和股本证券(或相关衍生证券)和金融工具(包括银行贷款)并可随时持有此类证券和工具的多头和空头头寸。这些投资和证券活动可能涉及我们和/或与我们有关系的个人和实体的证券和/或工具。承销商及其各自的分支机构还可以就此类资产,证券或金融工具提出或传达独立的投资建议,市场色彩或交易想法和/或发表或发表独立的研究观点,并可以随时持有或推荐给客户他们获得的,此类资产,证券和工具的多头和/或空头头寸。
【应我们的要求,承销商已保留了本招股说明书所提供的最多%的美国存托凭证(假设承销商充分行使了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以首次公开发行价出售给我们的一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有股东,员工,以及业务伙伴和相关人员。如果由这些人购买,则这些股票将受到180天的锁定限制。可供出售给公众的ADS数量将减少到这些个人购买此类保留ADS的程度。承销商将以与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ADS相同的基础向公众提供未如此购买的任何保留ADS。]
销售限制
在任何司法管辖区(美国除外)均未采取任何行动允许公开发行ADS或拥有ADS,在需要为此目的采取行动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分发或分发本招股说明书或与我们或美国存托凭证有关的任何其他材料。因此,除非遵守任何适用法律,否则不得在任何国家或地区直接或间接提供或出售ADS,并且不得在任何国家或地区分发或发布本招股说明书或与ADS有关的任何其他材料或广告,,任何此类国家或地区的规则和规定。建议拥有本招股说明书的人告知自己并遵守与本招股说明书的发行和分发有关的任何限制。本招股说明书在该要约或招揽不合法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均不构成出售要约或招揽购买本招股说明书所提供的任何证券的要约。
澳大利亚
本招股说明书:
| • | 根据2001年《公司法》(CTH)(“公司法”)第6D.2章,不构成披露文件或招股说明书; |
| • | 尚未(也不会)作为《公司法》目的的披露文件提交给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也不打算为此目的包括披露文件所要求的信息公司法;和 |
| • | 只能在澳大利亚提供给能够证明自己属于《公司法》第708条规定的一种或多种投资者类别的精选投资者(“豁免投资者”)。 |
不得直接或间接提供ADS以供认购或购买或出售,也不得发出认购或购买ADS的邀请,也不得起草或最终发行备忘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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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与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有关的其他发行材料可以在澳大利亚分发,除非《公司法》第6D章不要求向投资者披露或以其他方式遵守所有适用的澳大利亚法律和法规。通过提交ADS申请,您代表并向我们保证您是免税投资者。
由于根据《公司法》第6D.2章,根据本文件提出的任何美国存托凭证要约都将在澳大利亚进行而无需披露,因此,根据《公司法》第707条,可以在12个月内将这些证券在澳大利亚转售,如果第708节中的任何豁免均不适用于该转售,则要求根据第6D.2章向投资者披露。通过申请ADS,您向我们保证,自ADS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您将不会提供,转让,将这些美国存托凭证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澳大利亚的投资者,除非《公司法》第6D.2章不要求向投资者披露,或者准备了符合要求的披露文件并提交给ASIC。
百慕大
ADS只能根据百慕大2003年《投资业务法》的规定在百慕大发售或出售,该法对百慕大的证券销售进行了规范。此外,非百慕大人(包括公司)不得在百慕大从事或从事任何贸易或业务,除非根据适用的百慕大法律允许此类人这样做。
英属维尔京群岛
ADS不存在,也可能不会提供给公众或英属维尔京群岛的任何人,以供我们或代表我们购买或认购。ADS可以提供给根据2004年《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注册成立的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每家都是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但前提是该要约将完全提供给英属维尔京群岛以外的相关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并由其接收。英属维尔京群岛。
加拿大
ADS只能出售给根据National Instrument45-106招股书豁免或《证券法》(安大略省)第73.3(1)小节的规定作为合格投资者购买或视为购买本金的购买者,并且是允许的客户,如National Instrument31-103注册要求中所定义,豁免和正在进行的注册人义务。ADS的任何转售必须根据适用证券法的招股说明书要求的豁免或在不受其约束的交易中进行。
如果本招股说明书(包括对招股说明书的任何修正)包含虚假陈述,则加拿大某些省或地区的证券立法可以为购买者提供撤销或损害赔偿的补救措施,前提是购买者在购买者所在省或地区的证券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或损害赔偿的补救措施。购买者应参考购买者所在省或地区的证券立法的任何适用规定,以获取这些权利的详细信息,或咨询法律顾问。
根据National Instrument33-105承销冲突或NI33-105的第3A.3节,承销商无需遵守NI33-105关于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承销商利益冲突的披露要求。
开曼群岛
本招股说明书并不构成以出售或认购方式在开曼群岛向公众发行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邀请或要约。承销商尚未在开曼群岛发行或出售,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发行或出售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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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拜国际金融中心
本文档涉及根据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DFSA”)的《2012年市场规则》提出的豁免要约。本文档仅分发给DFSA《2012年市场规则》中指定类型的人员。不得将其交付给任何其他人或由任何其他人依赖。DFSA不负责审查或核实与免税要约有关的任何文件。DFSA尚未批准该文件,也未采取任何步骤来验证其中列出的信息,并且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与本文档相关的美国存托凭证可能缺乏流动性和/或受其转售限制。所提供的ADS的潜在购买者应对ADS进行自己的尽职调查。如果您不理解本文档的内容,则应咨询授权的财务顾问。
欧洲经济区
对于欧洲经济区的每个成员国(每个“相关国家”),在发布与美国存托凭证有关的招股说明书之前,尚未根据本次发行向该相关国家的公众发售或将要向公众发售美国存托凭证,该招股说明书已获得该相关国家主管当局的批准,或在适当情况下,在另一相关国家批准并通知该相关国家的主管当局,均符合《募股说明书》的规定,但根据《募股说明书》的以下豁免规定,可以随时在该相关国家向公众提出ADS要约:
| (a) | 《招股章程》所定义的合格投资者的任何法人实体; |
| (b) | 少于150名自然人或法人(《招股章程》所定义的合格投资者除外),但须获得承销商的事先同意;要么 |
| (c) | 在《招股章程》第1(4)条规定的任何其他情况下, |
提供此类ADS要约均不得要求我们或任何承销商根据《募股说明书》第3条发布招股说明书或根据《募股说明书》第23条补充招股说明书并且最初获得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或向其提出要约的每个人都将被视为已代表,承认并同意并与各包销商和公司达成协议,认为它是《招股章程》第2(e)条所指的“合格投资者”。如果按照《招股章程》的规定向金融中介机构提供了任何美国存托凭证,则每个此类金融中介机构将被视为已代表,承认并同意,其在要约中收购的美国存托凭证并非代表非全权收购,也不是为了将其要约或转售给他人而收购的,除在相关国家向合格投资者提出要约或转售外,可能导致向公众提出任何美国存托凭证要约的人如此定义或在每项此类提议的要约或转售均已获得承销商事先同意的情况下。
就本规定而言,与任何相关国家/地区的美国存托凭证有关的“向公众提供”一词是指以任何形式和通过任何方式充分提供有关要约条款的信息以及为使投资者能够决定购买或认购任何美国存托凭证而提供的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招股说明书法规”一词是指(EU)2017/1129法规。
香港
除(a)《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章)所定义的“专业投资者”外,没有通过任何文件在香港发售或出售ADS,也不会在香港发售或出售ADS。香港法律第571条(以下简称“SFO”)及其下制定的任何规则;(b)在其他情况下,不会导致该文件成为《公司(清盘及杂项规定)条例》(第(香港法例第32条)(以下简称“公司”)或不构成公司所指的向公众提出的要约。在香港或其他地方,没有针对任何人发行或可能发行或已经发行或可能由任何人拥有的与ADS有关的广告,邀请或文件,或可能被访问的内容,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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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阅读,香港公众(除(如果根据香港证券法允许的话),但仅针对或拟将其出售给香港境外人士或仅出售给《证券及期货条例》及其下制定的任何规则所定义的“专业投资者”的美国存托凭证除外。
以色列
根据5728-1968年《以色列证券法》,本文件不构成招股说明书,也未向以色列证券管理局提交或获得其批准。在以色列,本招股说明书仅分发给且仅针对《以色列证券法》第一附录或附录中列出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可能需要提交书面确认书,以确认其属于附录的范围。
日本
ADS尚未且不会根据《金融工具和交易法》第4条第1款进行注册。因此,不得在日本或向日本的任何“居民”直接或间接出售或出售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或其中的任何权益(在此使用的术语是指在日本居住的任何人,包括根据日本法律组建的任何公司或其他实体),或直接或间接在日本或为日本居民或为日本居民的利益而向他人重新提供或转售的公司或其他实体,除非免除注册要求,否则遵守,《金融工具和交易法》以及在相关时间生效的日本任何其他适用法律,法规和部委指南。
韩国
ADS尚未且不会根据《韩国金融投资服务和资本市场法》及其下的法令和法规(“FSCMA”)进行注册,ADS已经并将在韩国作为私募发行。根据FSCMA。除非根据韩国的适用法律和法规,否则不得在韩国或韩国的任何居民直接或间接提供,出售或交付任何美国存托凭证,也不得将其提供或出售给任何人以供重新提供或转售。韩国,包括FSCMA和韩国《外汇交易法》及其下的法令和法规(“FETL”)。ADS尚未在世界上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包括但不限于韩国的韩国交易所。此外,美国存托凭证的购买者应遵守与购买美国存托凭证有关的所有适用法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FETL的要求)。通过购买美国存托凭证,其相关持有人将被视为代表并保证,如果其在韩国或是韩国居民,则根据韩国适用法律和法规购买了美国存托凭证。
科威特
除非获得“规范证券谈判和设立投资基金”的第31/1990号法律,其执行条例以及根据该法律或与之相关的各种部级命令所要求的科威特商业和工业部的所有必要批准,已就ADS的营销和销售提供了信息,这些ADS可能不会在科威特国进行营销,要约出售或出售。本招股说明书(包括任何相关文件)或其中包含的任何信息均无意导致在科威特境内订立任何性质的合同。
马来西亚
根据2007年《资本市场和服务法》,尚未或将不会在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或委员会注册与美国存托凭证的发售和出售有关的招股说明书或其他发行材料或文件,以供委员会批准。因此,本招股说明书及任何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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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美国存托凭证的要约或出售或认购或购买邀请有关的文件或材料不得散发或分发,也不得出售或出售美国存托凭证,也不得将其作为认购或购买邀请的对象,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给马来西亚的人,但(i)委员会批准的封闭式基金;(ii)资本市场服务许可证的持有人;(iii)以美国存托凭证为委托人的人,如果要约是按条款进行的ADS只能以不少于250,000林吉特(或等值的外币)的对价购买)对于每笔交易;(iv)与其配偶的个人净资产总额或共同净资产总额超过300万林吉特(或等值外币)的个人,不包括个人主要住所的价值;(v)在过去十二个月中每年总收入超过300,000林吉特(或等值的外币)的个人;(vi)与其配偶共同年收入总额为400,000林吉特(或等值的外币),过去十二个月中每年;(vii)根据最近一次审计账目,总净资产超过1000万林吉特(或等值外币)的公司;(viii)总净资产超过1000万林吉特(或等值外币)的合伙企业;(ix)银行2010年《纳闽金融服务和证券法》所定义的执照持有人或保险执照持有人;(x)2010年《纳闽金融服务和证券法》所定义的伊斯兰银行执照持有人或Takaful执照持有人;(xi)委员会可能指定的任何其他人;但前提是,在上述第(i)至(xi)类中,美国存托凭证的分配是由从事证券交易业务的资本市场服务许可证持有人进行的。本招股说明书在马来西亚的发行受马来西亚法律的约束。本招股说明书不构成也不得用于公开发售或发行,认购或购买要约,认购或购买根据《资本市场和服务法》需要向委员会注册招股说明书的任何证券的邀请200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招股说明书将不会在中国流通或分发,也不会发行或出售美国存托凭证,除非根据中国的任何适用法律和法规,否则不会出售或出售给任何人以直接或间接向中国的任何居民重新出售或转售。除非会导致遵守适用法律和法规的情况,否则本招股说明书或任何广告或其他发行材料均不得在中国发行或发布。
卡塔尔
本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美国存托凭证尚未,也不会在任何时候以构成公开发行的方式在卡塔尔州直接或间接提供,出售或交付。本招股说明书尚未且不会在卡塔尔金融市场管理局或卡塔尔中央银行注册或批准,也可能不会公开发行。本招股说明书仅供原始收件人使用,不得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它不在卡塔尔国广泛发行,不得复制或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沙特阿拉伯
除非沙特阿拉伯资本市场管理局(“CMA”)董事会根据第2-11-号决议发布的《证券要约条例》所允许的人员,否则不得在沙特阿拉伯王国分发本文件。2004年10月4日的2004年经修订的第1-28-2008号决议(“CMA法规”)修订。CMA不对本文档的准确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陈述,并明确表示不对由本文档的任何部分引起或依赖于本文档的任何部分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特此提供的证券的潜在购买者应对与证券有关的信息的准确性进行自己的尽职调查。如果您不理解本文档的内容,则应咨询授权的财务顾问。
新加坡
每位承销商均已承认,本招股说明书尚未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注册为招股说明书。因此,每位承销商均已代表并同意其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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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或出售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或使美国存托凭证成为认购或购买邀请的对象,并且不会提供或出售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或使美国存托凭证成为认购或购买邀请的对象,并且未将本招股说明书或与美国存托凭证的要约或出售,认购或购买邀请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或材料直接或间接分发或分发,也不会分发或分发给任何人。新加坡,但:
| (a) |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74条向机构投资者(定义见《新加坡证券及期货法》(第289章)第4A条,并会不时修订或修订(以下简称“SFA”)); |
| (b) |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75(1)条向相关人士(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75(2)条)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75(1A)条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75条;要么 |
| (c) | 否则,根据SFA的任何其他适用规定并根据其条件。 |
如果ADS是由相关人员根据SFA第275条认购或购买的,则该人是:
| (a) | 一家公司(不是合格投资者(定义见SFA第4A条)),其唯一业务是持有投资,其全部股本由一个或多个个人拥有,每个人都是合格投资者投资者;要么 |
| (b) | 其唯一目的是持有投资且信托的每个受益人都是作为合格投资者的个人的信托(如果受托人不是合格投资者), |
该公司的证券或基于证券的衍生工具合同(每个术语在SFA第2(1)节中定义)或受益人在该信托中的权益(无论如何描述)不得在该公司成立后的六个月内转让或该信托已根据SFA第275条提出的要约收购了ADS,但以下情况除外:
| (i) | 致机构投资者或相关人士,或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75(1A)或276(4)(i)(B)条所提述的要约而产生的任何人; |
| (ii) | 不考虑或将不考虑转让的情况; |
| (iii) | 转让是依法进行的; |
| (iv) | 根据SFA第276(7)条的规定;要么 |
| (v) | 根据《2018年证券和期货(投资要约)(证券和基于证券的衍生工具合约)条例》第37A条的规定。 |
仅出于SFA第309B(1)(c)条规定的通知要求的目的,ADS是“规定的资本市场产品”(定义见《2018年证券和期货(资本市场产品)条例》)和除外投资产品(定义见MAS公告SFA04-N12:关于出售投资产品的公告和MAS公告)FAA-N16:关于投资产品建议的通知)。
南非
由于南非证券法的限制,没有“向公众提供”(如《南非公司法》所定义,正在针对南非的美国存托凭证发行制定2008年第71号(经修订或重新制定)(“南非公司法”)。因此,本文件既不构成也无意构成根据《南非公司法》准备和注册的“注册招股说明书”(该术语在《南非公司法》中定义),也未获得和/或提交,南非公司和知识产权委员会或南非任何其他监管机构。不提供美国存托凭证,也不得转让,出售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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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非或地址在南非的人放弃或交付,除非适用第96(1)条规定的以下一项或其他豁免:
| (a) | 要约,转让,出售,放弃或交付是为了: |
| (i) | 以委托人或代理人的身份从事证券交易的普通业务或其部分普通业务的人; |
| (ii) | 南非公共投资公司; |
| (iii) | 南非储备银行监管的个人或实体; |
| (iv) | 根据南非法律授权的金融服务提供商; |
| (v) | 南非法律承认的金融机构; |
| (vi) | (c),(d)或(e)中预期的任何人或实体的全资子公司,以养老基金授权投资组合经理的身份担任代理人,或作为集体投资计划的经理(在每种情况下均根据南非法律正式注册);要么 |
| (vii) | (i)至(vi)中人的任何组合;要么 |
| (b) | 对于作为委托人的任何单个收件人,证券的预期总购置成本等于或大于1,000,000南非兰特或南非政府公报根据第96(2)(a)条发布的较高金额南非公司法》。 |
本招股说明书中提供的信息不应被视为2002年《南非金融咨询和中介服务法》所定义的“建议”。
瑞士
ADS可能不会在瑞士公开发售,也不会在瑞士第六证券交易所(“SIX”)或瑞士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或受监管的交易机构中上市。本文件不构成瑞士《义务法》第652a条或第1156条规定的发行招股说明书的披露标准或第27ff条规定的上市招股说明书的披露标准所指的招股说明书,并且在编写时未考虑这些内容。六项上市规则或瑞士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或受监管交易机构的上市规则。本文件或与美国存托凭证或要约有关的任何其他要约或营销材料均不得在瑞士公开发行或以其他方式公开提供。
本文件或与要约,公司或美国存托凭证有关的任何其他要约或营销材料均未向任何瑞士监管机构提交或将要提交给瑞士监管机构。特别是,该文件将不会提交给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FINMA),ADS的要约也不会受到其监督,并且ADS的要约尚未并且也不会根据瑞士联邦集体投资计划法(“CISA”)获得授权。根据CISA,为集体投资计划中权益的购买者提供的投资者保护不包括美国存托凭证的购买者。
台湾
ADS尚未且不会根据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在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也可能不会出售,通过公开发售在台湾境内发行或提供,或在构成《台湾证券交易法》所指的要约的情况下,需要台湾金融监督委员会的注册或批准。台湾的任何个人或实体均无权就在台湾发行和出售美国存托凭证提供,出售,提供建议或以其他方式进行中介。
224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除遵守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迪拜国际金融中心)的法律外,ADS尚未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包括迪拜国际金融中心)公开发售,出售,促销或做广告。中心)管理此问题,发行和出售证券。此外,本招股说明书并不构成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包括迪拜国际金融中心)的证券公开发售,也无意成为公开发售。本招股说明书尚未获得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中央银行,证券和商品管理局或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的批准或备案。
英国
关于英国,没有提供ADS或将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拟向英国公众提出的要约,在根据《英国招股章程》由金融行为监管局批准的与美国存托凭证有关的招股说明书发布之前,但根据《英国招股章程》的以下豁免规定,它可以随时在英国向公众提出任何美国存托凭证的要约:
| (a) | 属于《英国招股章程》所定义的合格投资者的任何法人实体; |
| (b) | 少于150名自然人或法人(《英国招股章程》所定义的合格投资者除外),但须获得承销商对任何此类要约的事先同意;要么 |
| (c) | 在《英国招股章程》第1(4)条规定的任何其他情况下, |
但ADS的任何此类要约均不得要求公司或任何承销商根据《英国招股章程》第3条发布招股说明书或根据《英国招股章程》第23条补充招股说明书。
在英国,此文档仅分发给且仅针对并且随后提出的任何要约只能针对“合格投资者”(《招股章程》所定义)(i)在与《金融服务和市场》第19条第(5)款有关的投资方面具有专业经验的人2005年《2000年法案(金融促进)令》,经修订(以下简称“命令”)和/或(ii)属于该命令第49(2)(a)至(d)条范围内的高净值公司(或可能以其他方式合法地与之联系的人)(所有这些人统称为(作为“相关人员”)或在其他情况下,尚未导致也不会导致根据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向英国公众提出ADS要约。
英国的任何非相关人士均不得采取行动或依赖本文档中包含的信息,也不得将其作为采取任何行动的基础。在英国,本文档涉及的任何投资或投资活动都可以仅由相关人员进行或进行。
就本规定而言,与英国ADS有关的“向公众提供”一词是指以任何形式和通过任何方式充分提供有关要约条款的信息以及为使投资者能够决定购买或认购任何美国存托凭证而提供的任何美国存托凭证,“英国招股章程”一词是指经招股说明书(修订)修订的英国版本的法规(EU)No2017/1129等)(EU Exit)Regulations2019,根据《2018年欧盟(退出)法》,这是英国法律的一部分。
225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
以下是我们预计将因此次发行而产生的总费用(不包括承销折扣和佣金)的细目。除SEC注册费,金融业监管局或FINRA,备案费和纳斯达克上市费外,所有金额均为估算值。公司将支付本次发行的所有费用。
| SEC注册费 |
美元 | |||
| 纳斯达克上市费 |
美元 | |||
| FINRA备案费 |
美元 | |||
| 印刷和雕刻费用 |
美元 | |||
| 律师费和支出 |
美元 | |||
| 会计费用和支出 |
美元 | |||
| 杂项 |
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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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
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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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法律事项
在美国联邦证券和纽约州法律的某些法律事务上,我们由Davis Polk&Wardwell LLP代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美国联邦和纽约州法律的某些法律事项将由Kirkland&Ellis International LLP转交给承销商。Maples and Calder(Hong Kong)LLP将本次发行中以美国存托凭证为代表的A类普通股的有效性以及与开曼群岛法律有关的其他某些法律事项转交给我们。有关中国法律的法律事务将由Haiwen&Partners代为处理,承销商将由中伦律师事务所代为处理。Davis Polk&Wardwell LLP在开曼群岛法律管辖的事项上可以依靠Maples and Calder(Hong Kong)LLP,在中国法律管辖的事项上可以依靠Haiwen&Partners。Kirkland&Ellis International LLP在受中国法律管辖的事项上可以依靠中伦律师事务所。
227
专家
根据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KPMG Huazhen LLP)的报告,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已包括在本文和注册报表中,并根据该公司作为会计和审计专家的授权。
毕马威华振律师事务所(KPMG Huazhen LLP)的办公室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厦8楼。
228
在哪里可以找到其他信息
根据《证券法》,我们已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F-1表格的注册声明(包括注册声明的修订和证物)。本招股说明书是注册声明的一部分,并不包含注册声明中列出的所有信息以及注册声明的证物和时间表。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考注册声明以及作为注册声明一部分提交的证物和时间表。如果文件已作为证物提交到注册声明中,我们请您参考已提交的文件副本。本招股说明书中与作为展览品提交的文件有关的每份声明在所有方面均受提交的展览品的限制。
发行完成后,我们将遵守《交易法》的信息要求。因此,我们将被要求向SEC提交报告和其他信息,包括20-F表格的年度报告和6-K表格的报告。SEC在www.sec.gov上维护了一个互联网站点,其中包含报告,代理和我们以电子方式向SEC提交的信息声明和其他信息。
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根据《交易法》,我们不受(其中包括)规定代理声明的提供和内容的规则以及我们的执行官的豁免,董事和主要股东不受《交易法》第16条所载的报告和短期利润回收规定的约束。此外,根据《交易法》,我们将不需要像根据《交易法》注册证券的美国公司那样频繁或迅速地向SEC提交定期报告和财务报表。
229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合并财务报表索引
| 内容 |
页(多) | |||
| F-2 | ||||
| 合并财务报表: |
||||
| F-3–F-6 | ||||
| F-7 | ||||
| F-8 | ||||
| F-9 | ||||
| F-10–F-57 | ||||
| 未经审核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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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58–F-61 | ||||
| F-62 | ||||
| F-63 | ||||
| F-64–F-83 | ||||
F-1
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
致股东和董事会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关于合并财务报表的意见
我们已审核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随附合并资产负债表,截至该年度的相关综合亏损表,股东赤字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说明(统称为合并财务报表)。我们认为,合并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美国公认会计原则。
意见基础
这些合并财务报表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根据我们的审计对这些合并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是一家在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和证券交易委员会的适用规则和规定,我们必须相对于公司具有独立性和PCAOB。
我们按照PCAOB的标准进行了审计。这些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审计,以合理保证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由于错误或欺诈引起的重大错报。我们的审计包括执行程序以评估由于错误或欺诈而导致的合并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风险,以及执行应对这些风险的程序。此类程序包括在测试的基础上检查有关合并财务报表中金额和披露的证据。我们的审计还包括评估管理层使用的会计原则和做出的重大估计,以及评估合并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方式。我们认为,我们的审计为我们的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s/毕马威华振律师事务所
自2020年以来,我们一直担任公司的审计师。
中国北京
2021年4月7日
F-2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截至12月31日, | ||||||||||||||
| 注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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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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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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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4 | 301,556,224 | 618,347,005 | 94,378,187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仅可用于清算VIE债务的VIE流动现金(包括限制现金)为人民币8,000,000元和零) |
4 | 8,000,000 | — | — | ||||||||||
| 短期投资 |
65,542,208 | — | — | |||||||||||
| 应收账款,净额 |
5 | 32,373,491 | 30,467,919 | 4,650,313 | ||||||||||
| 合同资产净额 |
22 | 27,987,948 | 32,500,818 | 4,960,594 |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25 | 590,057 | — | — | ||||||||||
| 库存 |
6 | 46,396,602 | 61,323,159 | 9,359,742 | ||||||||||
| 预付款项及其他流动资产 |
7 | 40,842,472 | 27,434,584 | 4,187,336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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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资产总额 |
523,289,002 | 770,073,485 | 117,536,1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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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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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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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仅可用于清算VIE债务的VIE非流动现金(包括限制现金)分别为人民币6,000,163元和人民币6,059,769元) |
4 | 6,000,163 | 6,059,769 | 924,901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8 | 29,201,272 | 17,899,253 | 2,731,960 | ||||||||||
| 净无形资产 |
9 | 11,186,990 | 9,440,160 | 1,440,850 | ||||||||||
| 土地使用权净额 |
10 | — | 4,369,947 | 666,984 | ||||||||||
| 商誉 |
11 | 45,538,574 | 45,538,574 | 6,950,544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98,650 | 387,729 | 59,17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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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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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流动资产总额 |
93,825,649 | 83,695,432 | 12,774,4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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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总资产 |
617,114,651 | 853,768,917 | 130,310,59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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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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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的注释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3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 截至12月31日, | ||||||||||||||||
| 注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d)) |
||||||||||||||
| 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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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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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期银行借款(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VIE无追索权的短期银行借款分别为人民币1,000,000元和零) |
12 | 1,000,000 | — | — | ||||||||||||
| 长期债务的当期部分–(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分别无追索权的VIE长期债务的当期部分和人民币66,835,788元) |
15 | — | 66,835,788 | 10,201,134 | ||||||||||||
| 应付账款(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VIE无追索权应付账款分别为人民币38,352,974元和人民币68,765,787元) |
38,352,974 | 68,765,787 | 10,495,709 | |||||||||||||
| 应付所得税(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VIE无追索权应付所得税分别为人民币4,585,356元和人民币4,869,076元) |
6,744,026 | 7,111,689 | 1,085,456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递延收入–流动(包括递延收入–无需向公司追索的VIE流动)分别为人民币18,184,311元和人民币29,813,802元) |
22 | 18,184,311 | 29,813,802 | 4,550,475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VIE无追索权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人民币30,229,258元和人民币35,623,112元) |
13 | 64,717,144 | 55,717,823 | 8,504,201 | ||||||||||||
| 金融负债–流动 |
14 | — | 518,714,757 | 79,171,336 | ||||||||||||
|
|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8,998,455 | 746,959,646 | 114,008,31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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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流动负债 |
||||||||||||||||
| 金融负债–非流动 |
14 | 61,224,661 | — | —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不包括流动部分的长期债务(包括长期债务,不包括不向公司求助的VIE的流动部分,分别为人民币54,615,824元和零) |
15 | 54,615,824 | — | —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递延收入–非流动(包括递延收入–不向公司求助的VIE的非流动)分别为人民币3,532,569元和人民币8,245,723元) |
22 | 3,532,569 | 8,245,723 | 1,258,543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VIE无追索权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人民币2,136,746元和人民币1,518,271元) |
20 | 2,213,476 | 1,518,271 | 231,733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VIE无追索权的其他非流动负债分别为人民币6,000,000元和人民币6,000,000元) |
6,000,000 | 6,000,000 | 915,77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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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7,586,530 | 15,763,994 | 2,406,0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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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的注释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4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 截至12月31日, | ||||||||||||||
| 注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d)) |
||||||||||||
| 负债总额 |
256,584,985 | 762,723,640 | 116,414,36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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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与或有事项 |
23 | — | — | — | ||||||||||
| 夹层股权 |
16 | |||||||||||||
| A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面值0.00008美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已授权,发行和流通的22,058,825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赎回价值分别为人民币37,975,187元和人民币38,368,09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清算优先权分别为人民币26,160,753元和人民币24,468,378元) |
37,975,187 | 38,368,090 | 5,856,114 | |||||||||||
| B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面值0.00008美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已授权,发行和流通的股票为46,218,488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赎回价值分别为224,692,328元和231,232,71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清算优先权分别为153,476,397元和143,547,798元) |
224,692,328 | 231,232,710 | 35,293,005 | |||||||||||
| C-1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面值0.00008美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已授权,发行和流通的股票为2,899,160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赎回价值分别为人民币27,330,006元和人民币28,125,533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清算优先权分别为人民币20,928,602元和人民币19,574,702元) |
27,330,006 | 28,125,533 | 4,292,795 | |||||||||||
| C-2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面值0.00008美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已授权35,398,512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已发行和流通的30,924,371股,赎回价值364,400,054元人民币和375,007,074元人民币)截至12月31日,2019年和2020年;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清算优先权分别为279,048,000元和260,996,000元) |
364,400,054 | 375,007,074 | 57,237,259 | |||||||||||
| 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面值0.00008美元,已授权51,217,945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已发行和流通的49,346,520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赎回价值985,562,637元和995,759,585元;截至12月31日的清算优先权分别为873,769,050元和817,243,725元,分别为2019和2020年) |
985,562,637 | 995,759,585 | 151,982,598 | |||||||||||
| 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已发行和发行在外的面值为0.00008美元,无和40,974,356股,无和11,819,526股;截至12月31日,赎回价值为零和人民币201,872,360元,2019年和2020年;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清算优先权分别为零和人民币195,747,000元) |
— | 201,872,360 | 30,811,740 | |||||||||||
| 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 |
17 | 11,980,193 | — | — | ||||||||||
|
|
|
|
|
|
|
|||||||||
| 夹层权益总额 |
1,651,940,405 | 1,870,365,352 | 285,473,5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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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的注释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5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 截至12月31日, | ||||||||||||||
| 注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d)) |
||||||||||||
| 股东赤字: |
||||||||||||||
| 普通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授权的面值0.00008美元,467,207,070和426,232,714股;分别于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发行和发行的100,625,000股) |
18 | 49,227 | 49,227 | 7,514 | ||||||||||
| 累计其他综合(亏损)/收入 |
(49,441,323 | ) | 74,128,687 | 11,314,248 | ||||||||||
| 累计赤字 |
(1,230,920,736 | ) | (1,841,700,348 | ) | (281,098,377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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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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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应占股东亏损总额 |
(1,280,312,832 | ) | (1,767,522,434 | ) | (269,776,615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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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赎回的非控制性权益 |
(11,097,907 | ) | (11,797,641 | ) | (1,800,67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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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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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赤字总额 |
(1,291,410,739 | ) | (1,779,320,075 | ) | (271,577,287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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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债总额,夹层股权和股东赤字 |
617,114,651 | 853,768,917 | 130,310,5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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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的注释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6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综合损益表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注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d)) |
||||||||||||
| 收入 |
22 | |||||||||||||
| 产品收入 |
374,339,662 | 804,655,213 | 122,814,374 | |||||||||||
| 服务收入 |
124,655,261 | 136,948,227 | 20,902,382 | |||||||||||
|
|
|
|
|
|
|
|||||||||
| 总收入 |
498,994,923 | 941,603,440 | 143,716,7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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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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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销货成本(不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租金和折旧费用分别为人民币14,992,651元和人民币16,908,990元) |
(349,981,558 | ) | (766,255,209 | ) | |
(116,953,388 |
) |
|||||||
| 服务费用 |
(88,321,785 | ) | (98,164,858 | ) | (14,982,884 | )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137,608,908 | ) | (124,411,662 | ) | (18,988,929 | ) | ||||||||
| 一般和行政开支 |
(154,280,390 | ) | (125,598,164 | ) | (19,170,024 | ) | ||||||||
| 研究与开发开支 |
(180,661,884 | ) | (86,923,696 | ) | |
(13,267,147 |
) |
|||||||
| 出售子公司亏损 |
(1,024,416 | ) | — | |
— |
|
||||||||
| 政府补助 |
5,011,708 | 8,772,996 | 1,339,021 | |||||||||||
|
|
|
|
|
|
|
|||||||||
| 经营亏损 |
(407,872,310 | ) | (250,977,153 | ) | (38,306,595 | ) | ||||||||
| 利息支出 |
(10,323,231 | ) | (12,223,299 | ) | (1,865,640 | ) | ||||||||
| 利息收入 |
9,043,533 | 2,010,633 | 306,883 |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14 | (22,156,433 | ) | (229,114,018 | ) | (34,969,629 | ) | |||||||
| 投资收益 |
1,680,752 | 1,897,331 | 289,589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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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所得税前亏损 |
(429,627,689 | ) | (488,406,506 | ) | (74,545,392 | ) | ||||||||
| 所得税费用 |
20 | (4,446,184 | ) | (372,255 | ) | (56,817 | ) | |||||||
|
|
|
|
|
|
|
|||||||||
| 净亏损 |
(434,073,873 | ) | (488,778,761 | ) | (74,602,209 | ) | ||||||||
|
|
|
|
|
|
|
|||||||||
| 减: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应占净收入/(亏损) |
17 | 2,651,097 | (925,699 | ) | (141,289 | ) | ||||||||
| 减:归属于不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的净亏损 |
(12,941,267 | ) | (11,914,228 | ) | (1,818,466 | ) | ||||||||
|
|
|
|
|
|
|
|||||||||
|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应占净亏损 |
(423,783,703 | ) | (475,938,834 | ) | (72,642,454 | ) | ||||||||
|
|
|
|
|
|
|
|||||||||
| 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持有人的视作股息 |
16 | — | (65,599,163 | ) | (10,012,388 | ) | ||||||||
| 增加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16 | (129,038,126 | ) | (149,405,748 | ) | (22,803,771 | ) | |||||||
|
|
|
|
|
|
|
|||||||||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 |
(552,821,829 | ) | (690,943,745 | ) | (105,458,613 | ) | ||||||||
|
|
|
|
|
|
|
|||||||||
| 净亏损 |
(434,073,873 | ) | (488,778,761 | ) | (74,602,209 | ) | ||||||||
| 其他综合损失: |
||||||||||||||
| 外币换算调整,扣除零所得税 |
(26,221,211 | ) | 123,570,010 | 18,860,467 | ||||||||||
|
|
|
|
|
|
|
|||||||||
| 综合损失 |
(460,295,084 | ) | (365,208,751 | ) | (55,741,742 | ) | ||||||||
|
|
|
|
|
|
|
|||||||||
| 减: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应占的综合收益/(亏损) |
17 | 2,651,097 | (925,699 | ) | (141,289 | ) | ||||||||
| 减:不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应占的综合亏损 |
(12,941,267 | ) | (11,914,228 | ) | (1,818,466 | ) | ||||||||
|
|
|
|
|
|
|
|||||||||
|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应占综合亏损 |
(450,004,914 | ) | (352,368,824 | ) | (53,781,987 | ) | ||||||||
|
|
|
|
|
|
|
|||||||||
| 每股普通股亏损 |
||||||||||||||
| —基本和稀释 |
21 | (5.32 | ) | (6.59 | ) | (1.01 | ) | |||||||
| 用于计算每股普通股亏损的已发行股票加权平均数: |
||||||||||||||
| —基本和稀释 |
21 | 103,971,865 | 104,897,967 | 104,897,967 | ||||||||||
随附的注释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7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合并股东赤字变动表
| 普通股 | 额外的 实收 资本 |
累积 其他 综合 (亏损)/收入 |
累积 赤字 |
总计 股东的 赤字 应占 到LinkDoc 技术 有限公司 |
不可赎回 非控制性 兴趣 |
总计 股东的 赤字 |
||||||||||||||||||||||||||
| 股份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截至2019年1月1日的余额 |
100,625,000 | 49,227 | — | (23,220,112 | ) | (690,779,907 | ) | (713,950,792 | ) | (473,782 | ) | (714,424,574 | ) | |||||||||||||||||||
| 净亏损 |
— | — | — | — | (434,073,873 | ) | (434,073,873 | ) | — | (434,073,873 | ) | |||||||||||||||||||||
| 在业务收购中获得的不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附注3) |
— | — | — | — | — | — | 1,977,142 | 1,977,142 | ||||||||||||||||||||||||
| 不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持有人的现金出资 |
— | — | — | — | — | — | 340,000 | 340,000 | ||||||||||||||||||||||||
| 不可赎回非控股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 |
— | — | — | — | 12,941,267 | 12,941,267 | (12,941,267 | ) | — | |||||||||||||||||||||||
| 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持有人应占收入(附注17) |
— | — | — | — | (2,651,097 | ) | (2,651,097 | ) | — | (2,651,097 | ) | |||||||||||||||||||||
| 股份补偿(附注19) |
— | — | 12,681,000 | — | — | 12,681,000 | — | 12,681,000 | ||||||||||||||||||||||||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增加(附注16) |
— | — | (12,681,000 | ) | — | (116,357,126 | ) | (129,038,126 | ) | — | (129,038,126 | ) | ||||||||||||||||||||
| 外币换算调整,扣除零所得税 |
— | — | — | (26,221,211 | ) | — | (26,221,211 | ) | — | (26,221,21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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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余额 |
100,625,000 | 49,227 | — | (49,441,323 | ) | (1,230,920,736 | ) | (1,280,312,832 | ) | (11,097,907 | ) | (1,291,410,73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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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亏损 |
— | — | — | — | (488,778,761 | ) | (488,778,761 | ) | — | (488,778,761 | ) | |||||||||||||||||||||
| 不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持有人的现金出资 |
— | — | — | — | — | — | 160,000 | 160,000 | ||||||||||||||||||||||||
| 不可赎回非控股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 |
— | — | — | — | 11,914,228 | 11,914,228 | (11,914,228 | ) | — | |||||||||||||||||||||||
| 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附注17) |
— | — | — | — | 925,699 | 925,699 | — | 925,699 | ||||||||||||||||||||||||
| 由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重新分类为不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附注17) |
— | — | — | — | — | — | 11,054,494 | 11,054,494 | ||||||||||||||||||||||||
| 股份补偿(附注19) |
— | — | 14,564,970 | — | — | 14,564,970 | — | 14,564,970 | ||||||||||||||||||||||||
| 发行后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有益转换特征(附注16) |
— | — | 65,599,163 | — | — | 65,599,163 | — | 65,599,163 | ||||||||||||||||||||||||
| 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持有人的视作股息(附注16) |
— | — | — | — | (65,599,163 | ) | (65,599,163 | ) | — | (65,599,163 | ) | |||||||||||||||||||||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增加(附注16) |
— | — | (80,164,133 | ) | — | (69,241,615 | ) | (149,405,748 | ) | — | (149,405,748 | ) | ||||||||||||||||||||
| 外币换算调整,扣除零所得税 |
— | — | — | 123,570,010 | — | 123,570,010 | — | 123,570,0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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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余额 |
100,625,000 | 49,227 | — | 74,128,687 | (1,841,700,348 | ) | (1,767,522,434 | ) | (11,797,641 | ) | (1,779,320,07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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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余额-美元(附注2(d)) |
100,625,000 | 7,514 | — | 11,314,248 | (281,098,377 | ) | (269,776,615 | ) | (1,800,672 | ) | (271,577,287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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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的注释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8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合并现金流量表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19 | 2020 |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经营活动: |
||||||||||||
| 净亏损 |
(434,073,873 | ) | (488,778,761 | ) | (74,602,209 | ) | ||||||
| 调整以使净亏损与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现金净额相一致 |
||||||||||||
| 应收账款准备金/(冲销) |
1,275,707 | (509,956 | ) | (77,834 | ) | |||||||
| 合同资产准备金 |
241,761 | 92,099 | 14,057 | |||||||||
| 减记库存 |
151,783 | 1,885,983 | 287,857 | |||||||||
| 出售子公司亏损 |
1,024,416 | — | — | |||||||||
| 基于股份的补偿费用 |
12,681,000 | 14,564,970 | 2,223,049 | |||||||||
| 折旧及摊销 |
14,425,907 | 16,106,739 | 2,458,369 | |||||||||
| 递延所得税利益 |
(2,355,886 | ) | (695,205 | ) | (106,109 | ) | ||||||
| 处置财产和设备的损失 |
60 | 114,374 | 17,457 | |||||||||
| 投资收益 |
(1,680,752 | ) | (1,897,331 | ) | (289,589 | ) |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22,156,433 | 229,114,018 | 34,969,629 | |||||||||
| 非现金利息支出 |
9,921,631 | 12,219,964 | 1,865,131 | |||||||||
| 扣除业务收购和处置的影响后的营业资产和负债变动: |
||||||||||||
| 应收账款 |
(20,401,510 | ) | 2,415,528 | 368,682 | ||||||||
| 合同资产 |
(12,088,061 | ) | (4,604,969 | ) | (702,856 | ) | ||||||
| 库存 |
(34,038,668 | ) | (16,812,540 | ) | (2,566,095 | ) | ||||||
| 预付款项及其他流动资产 |
271,705 | 13,218,628 | 2,017,557 | |||||||||
| 应付账款 |
25,237,084 | 30,412,813 | 4,641,902 | |||||||||
| 应付所得税 |
1,897,875 | 507,231 | 77,419 | |||||||||
| 递延收入 |
13,833,631 | 16,342,645 | 2,494,375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21,959,280 | (8,801,030 | ) | (1,343,300 | ) | |||||||
|
|
|
|
|
|
|
|||||||
| 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379,560,477 | ) | (185,104,800 | ) | (28,252,508 | ) | ||||||
|
|
|
|
|
|
|
|||||||
| 投资活动: |
||||||||||||
| 购买财产和设备 |
(14,002,416 | ) | (3,133,785 | ) | (478,309 | ) | ||||||
| 处置财产和设备的收益 |
183,519 | — | — | |||||||||
| 购买定期存款 |
(275,836,000 | ) | — | — | ||||||||
| 定期存款到期收益 |
899,695,828 | — | — | |||||||||
| 购买短期投资 |
(320,710,000 | ) | (585,000,000 | ) | (89,288,440 | ) | ||||||
| 出售短期投资的收益 |
256,848,544 | 652,439,539 | 99,581,724 | |||||||||
| 购买土地使用权 |
(1,500,000 | ) | (2,929,000 | ) | (447,053 | ) | ||||||
| 出售子公司的收益 |
— | 30,000 | 4,579 | |||||||||
| 业务收购付款 |
(17,505,000 | ) | — | — | ||||||||
| 业务收购获得的现金 |
1,876,056 | — | — | |||||||||
|
|
|
|
|
|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
529,050,531 | 61,406,754 | 9,372,501 | |||||||||
|
|
|
|
|
|
|
|||||||
| 筹资活动: |
||||||||||||
| 发行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收益 |
— | 205,083,000 | 31,301,780 | |||||||||
| 发行D+系列期权的收益 |
— | 235,531,600 | 35,949,144 | |||||||||
| 支付发行费用 |
— | (566,424 | ) | (86,453 | ) | |||||||
| 不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持有人的现金出资 |
340,000 | 160,000 | 24,421 | |||||||||
| 短期银行借款收益 |
10,000,000 | — | — | |||||||||
| 偿还短期银行借款 |
(9,000,000 | ) | (1,000,000 | ) | (152,630 | ) | ||||||
| 收取提供给创始人的现金垫款 |
— | 583,663 | 89,084 | |||||||||
|
|
|
|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
1,340,000 | 439,791,839 | 67,125,346 | |||||||||
|
|
|
|
|
|
|
|||||||
| 外币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62,582 | (7,243,406 | ) | (1,105,563 | ) | |||||||
|
|
|
|
|
|
|
|||||||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的净增加额 |
151,692,636 | 308,850,387 | 47,139,776 | |||||||||
|
|
|
|
|
|
|
|||||||
| 年初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 |
163,863,751 | 315,556,387 | 48,163,312 | |||||||||
|
|
|
|
|
|
|
|||||||
| 年末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 |
315,556,387 | 624,406,774 | 95,303,088 | |||||||||
|
|
|
|
|
|
|
|||||||
| 补充信息 |
||||||||||||
| 已付利息 |
401,600 | 3,335 | 509 | |||||||||
| 已付所得税 |
4,904,197 | 558,773 | 85,285 | |||||||||
| 非现金投资和融资活动: |
||||||||||||
| 购买物业和设备的应计费用 |
(222,035 | ) | (185,531 | ) | (28,318 | ) | ||||||
随附的注释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9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 1. | 业务和组织说明 |
业务说明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公司”)是一家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2月16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本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合并可变权益实体(“VIE”)和VIE的子公司(统称为“本集团”),主要从事为患有严重疾病的患者提供持续护理以及数据驱动的精密生命科学解决方案,该解决方案可帮助生命科学公司和医生加快临床研究和现实世界的采用。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和地理市场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组织
本集团通过中国运营公司(包括Linkdoc Technology(Beijing)Co.,Ltd.(以下简称“Linkdoc Beijing”或“VIE”)及其子公司(统称为“VIE”)经营信息服务和其他增值电信服务。”),为了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限制了提供增值电信服务(包括本集团提供的活动和服务)的公司的外国所有权。VIE持有的已确认和未确认的创收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物业和设备,组装的员工队伍和ICP许可证。LinkDoc Beijing的股权由四名个人(统称为“代名人股东”)合法持有,其中包括:1)创始人,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Tianze Zhang;2)联合创始人,首席运营官兼首席技术官Liping Li,联合创始人兼临床运营主管;4)前联合创始人唐鹏。这四个人代表公司的全资子公司Linkdoc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inkdoc信息”或“WFOE”)担任Linkdoc北京的代名人股东。LinkDoc Information之间签订了一系列合同协议和安排,包括经修订的投票权代理协议,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独家期权协议和配偶同意(统称为“VIE协议”),LinkDoc北京和代名人股东。根据VIE协议,代名人股东已将其在LinkDoc北京的股权的所有合法权利,包括投票权和处置权授予LinkDoc Information。被提名股东不会大量参与收入和损失,也没有权力指导VIE对其经济业绩影响最大的活动。因此,VIE被视为可变利益实体。
根据会计准则编纂(“ASC”)810-10-25-38A,公司通过LinkDoc Information,在VIE中具有控制性财务权益,因为LinkDoc Information具有(i)指导VIE活动的权力,这些活动对VIE的经济表现产生最重大的影响;(ii)有权获得可能对VIE重要的VIE利益。因此,公司通过LinkDoc Information是VIE的主要受益人。
根据VIE协议的条款,LinkDoc Information具有(i)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根据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以服务费的形式对VIE可能具有重大意义;(ii)收取VIE宣布的所有股息的权利以及根据投票权代理协议获得VIE所有未分配收益的权利;(iii)通过其根据独家期权协议收购VIE100%股权的独家期权获得VIE剩余收益的权利,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因此,VIE的合并财务报表包含在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F-10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1. | 业务和组织说明(续) |
根据VIE协议的条款,代名人股东对净资产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为赤字提供资金,并且这些权利和义务已归属于公司。VIE的所有赤字(净负债)和净亏损均归因于公司。
VIE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所述。
| 1) | 投票权代理协议 |
根据投票权代理协议,代名人股东不可撤销地任命Linkdoc Beijing为其独家代理人和律师,代表Linkdoc Beijing的所有股东事项行事,并行使Linkdoc Beijing股东的所有权利,包括投票权,股息权,所有未分配收益的权利和其他股东的权利。投票权代理协议应在每位代名人股东均为Linkdoc Beijing的股东期间有效。
| 2) | 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 |
根据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Linkdoc Information被任命为独家服务提供商,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时向Linkdoc Beijing提供Linkdoc Beijing要求的业务支持,技术,咨询服务和其他服务。除非Linkdoc Information给予书面同意,否则Linkdoc Beijing不得聘请第三方提供此类服务,而Linkdoc Information可以指定另一方向Linkdoc Beijing提供此类服务。LinkDoc Beijing应按季度向LinkDoc Information支付服务费,该服务费应等于扣除LinkDoc Beijing及其子公司的法定准备金后的季度净利润总额。LinkDoc Information有权根据向LinkDoc Beijing提供的服务调整服务费金额的计算基础。由于履行了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Linkdoc Information拥有独家知识产权,无论是Linkdoc Information还是Linkdoc Beijing创建的。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自2015年2月27日起生效,除非LinkDoc Information书面终止。
| 3) | 股权质押协议 |
根据股权质押协议,每位代名人股东均将其各自在LinkDoc Beijing的股权质押给LinkDoc Information,以确保其在适用的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独家期权协议和投票权代理协议下的义务。未经Linkdoc Information事先书面同意,每位代名人股东进一步同意不转让或质押其各自在Linkdoc Beijing的股权。每份股权质押协议将一直具有约束力,直到各自的质押人,代名人股东(视情况而定)履行其在上述协议下的所有义务并偿还其所有债务为止。于2015年8月20日,股权质押协议项下的股权质押已在中国主管监管机构登记。
| 4) | 独家期权协议 |
每位代名人股东均与本公司,Linkdoc Information和Linkdoc Beijing签订了独家期权协议,据此,每位代名人股东均授予Linkdoc Information选择购买其各自在Linkdoc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的选择权。
F-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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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1. | 业务和组织说明(续) |
北京的价格等于人民币1.0元和中国法律允许的最低对价中的较高者。此外,每位代名人股东均授予Linkdoc Information选择权,以中国法律允许的最低对价购买Linkdoc Beijing或其子公司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资产。代名人股东应将公司,Linkdoc Information或其指定人员支付的与购买的股权有关的任何款项汇给公司,Linkdoc Information或其指定人员。
代名人股东承诺,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代名人股东和LinkDoc Beijing将不会:
| (i) | 转让,抵押或允许在LinkDoc Beijing的任何股权或重大资产上建立任何担保权益; |
| (ii) | 更改LinkDoc北京的注册资本; |
| (iii) | 处置,建立LinkDoc Beijing重大资产的任何质押或产权负担; |
| (iv) | 终止LinkDoc Beijing签订的任何重大合同或与现有重大合同发生任何合同冲突; |
| (v) | 任命或罢免董事,执行官和高级管理人员; |
| (vi) | 以任何方式分配股息; |
| (vii) | 清算或批准LinkDoc Beijing的清算申请; |
| (viii) | 修改LinkDoc北京的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如有); |
| (ix) | 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提供任何贷款,信贷或担保; |
| (x) | 将LinkDoc Beijing与任何其他实体合并;要么 |
| (xi) | 终止或订立任何价值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重大合同。 |
LinkDoc Beijing及其代名人股东应任命公司推荐的个人为LinkDoc Beijing的董事,执行官和高级管理人员。LinkDoc Beijing应公司要求向公司提供运营和财务信息,并确保业务的持续进行。独家购股权协议将一直有效,直到LinkDoc Information或LinkDoc Information指定的任何一方收购了其代名人股东持有的LinkDoc北京的所有股权为止。
| 5) | 配偶同意 |
提名股东的每位配偶均已签署配偶同意书。根据每份配偶同意书,签字配偶承诺不对其配偶持有的Linkdoc Beijing的股权提出任何主张。此外,每位配偶均同意,以其配偶的名义处置Linkdoc Beijing的股权应根据上述股权质押协议,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独家期权协议和投票权进行代理协议,经不时修订。此外,如果其中任何一方出于任何原因获得其各自配偶持有的Linkdoc Beijing的任何股权,则该配偶同意受类似义务的约束并同意订立类似的合同安排。
F-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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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1. | 业务和组织说明(续) |
与VIE结构有关的风险
本公司依靠VIE协议来运营和控制VIE。所有VIE协议均受中国法律管辖,并规定在中国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因此,这些协议将根据中国法律进行解释,任何争议将根据中国法律程序解决。中国的法律环境不如其他一些司法管辖区(例如美国)发达。因此,中国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公司执行这些合同安排的能力。如果公司无法执行这些合同安排,或者公司在执行这些合同安排的过程中遇到重大时间延误或其他障碍,则很难对VIE施加有效控制,并且公司开展业务的能力以及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管理层认为,根据从公司中国法律顾问那里获得的法律意见,以下所述的合同安排根据其条款和当前有效的适用中国法律对此类安排的每一方均有效,具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但是,这些合同安排在提供控制权方面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当前或将来的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中国监管机构最终可能会采取与公司中国法律顾问的意见相反或不同的观点。尚不确定是否会采用与可变利益实体结构有关的任何新的中国法律或法规,或者如果采用,它们将提供什么。此外,如果中国政府发现建立该结构的协议不符合中国政府对本集团某些业务的外国投资限制,则本集团可能会受到严厉处罚,包括被禁止持续经营。
如果任何政府机构认为公司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全部或部分非法,则公司可能会失去对合并的VIE的控制,并必须修改此类结构以符合法规要求。此外,如果发现公司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违反了任何现有或将来的中国法律或法规,则相关监管机构将在处理此类违规行为时拥有广泛的酌处权,包括但不限于:
| • | 吊销公司营业执照和(或)经营许可证; |
| • | 对VIE处以罚款; |
| • | 没收他们认为是通过非法运营获得的任何VIE收入; |
| • | 终止或对VIE的运营施加限制或苛刻条件; |
| • | 限制公司收取收入的权利; |
| • | 关闭VIE的服务器或阻止其应用程序或网站; |
| • | 限制或禁止公司将海外发行的收益用于为其中国合并的VIE的业务和运营提供资金; |
| • | 要求公司重组所有权结构或运营;要么 |
| • | 采取其他可能对业务有害的监管或执法行动 |
如果施加任何这些罚款或要求重组公司的公司结构导致其失去指导VIE活动的权利或公司获得其经济利益的权利
F-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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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1. | 业务和组织说明(续) |
好处是,公司将不再能够将VIE的财务业绩合并到其合并财务报表中。管理层认为,根据当前的事实和情况,解散VIE的可能性很小。
本公司已指定中国公民的代名人股东为持有100%股权的VIE的股东。这些代名人股东可能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代名人股东作为公司的间接股东和董事以及VIE的股东和董事之间可能会发生利益冲突。本公司依靠这些个人遵守开曼群岛法律,该法律对本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施加了信托义务。此类职责包括有义务真诚地行事,以他们认为符合整个公司的最大利益,而不是使自己处于对公司的职责与个人利益之间存在冲突的位置。中国法律还规定,董事或管理人员对其领导或管理的公司负有忠诚和信托义务。公司不能保证在发生冲突时,VIE的股东将为公司的最大利益行事,也不能保证冲突将得到有利于公司的解决。这些代名人股东可能违反或导致VIE违反现有合同安排。如果公司无法解决公司与代名人股东之间的任何利益冲突或纠纷,则公司将不得不依靠法律程序,这可能是昂贵,耗时且破坏公司运营的。任何此类法律程序的结果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根据VIE协议,公司对VIE的参与影响了公司的合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如下所示。
F-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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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1. | 业务和组织说明(续)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VIE的以下合并资产和负债信息以及截至该年度的合并收入,净亏损和现金流量信息已包含在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65,602,756 | 158,812,716 | ||||||
| 限制现金–当前 |
8,000,000 | — | ||||||
| 应收账款,净额 |
32,373,491 | 30,467,919 | ||||||
| 合同资产净额 |
27,987,948 | 32,500,818 | ||||||
| 应付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款项* |
— | 4,000,000 | ||||||
| 库存 |
46,396,602 | 61,323,159 | ||||||
| 预付款项及其他流动资产 |
34,273,146 | 23,651,854 | ||||||
|
|
|
|
|
|||||
| 流动资产总额 |
314,633,943 | 310,756,466 | ||||||
|
|
|
|
|
|||||
| 限制现金–非流动 |
6,000,163 | 6,059,769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20,308,923 | 13,829,643 | ||||||
| 净无形资产 |
11,186,990 | 9,440,160 | ||||||
| 土地使用权净额 |
— | 4,369,947 | ||||||
| 商誉 |
45,538,574 | 45,538,574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98,650 | 387,729 | ||||||
|
|
|
|
|
|||||
| 非流动资产总额 |
84,933,300 | 79,625,822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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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资产 |
399,567,243 | 390,382,288 | ||||||
|
|
|
|
|
|||||
| 短期银行借款 |
1,000,000 | — | ||||||
| 长期债务的流动部分 |
— | 66,835,788 | ||||||
| 应付账款 |
38,352,974 | 68,765,787 | ||||||
| 应付所得税 |
4,585,356 | 4,869,076 | ||||||
| 递延收入–当前 |
18,184,311 | 29,813,802 | ||||||
| 应付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款项-当前* |
421,957,150 | 510,685,917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30,229,258 | 35,623,112 | ||||||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514,309,049 | 716,593,482 | ||||||
| 长期债务,不包括流动部分 |
54,615,824 | — | ||||||
| 递延收入–非流动 |
3,532,569 | 8,245,723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136,746 | 1,518,271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6,000,000 | 6,000,000 |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6,285,139 | 15,763,994 | ||||||
|
|
|
|
|
|||||
| 负债总额 |
580,594,188 | 732,357,476 | ||||||
|
|
|
|
|
|||||
| * | 应付给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款项代表应付给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款项,在合并时予以抵销。 |
F-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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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1. | 业务和组织说明(续) |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收入 |
498,961,904 | 941,603,440 | ||||||
| 净亏损 |
(164,737,407 | ) | (118,424,491 | ) | ||||
| 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123,060,136 | ) | (54,973,343 | )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27,264,545 | ) | (5,451,089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301,676,327 | 45,693,998 | ||||||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的净增加/(减少) |
151,351,646 | (14,730,434 | ) | |||||
| 年初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 |
28,251,273 | 179,602,919 | ||||||
| 年末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 |
179,602,919 | 164,872,485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别从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收到的人民币300,336,327元和人民币46,533,995元,在合并时予以抵销。 |
根据VIE协议,公司有权通过LinkDoc Information指导VIE的活动。因此,本公司认为,VIE中没有资产仅可用于清算VIE的义务,但截至12月31日受限制使用的受限制现金人民币6,059,769元和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000元除外,2020年。VIE的资产均未抵押或抵押。VIE的债权人无权求助于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的一般信用。
在呈报的年度中,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VIE提供了以前未按合同要求以预付款形式提供的财务支持。在VIE需要财务支持的范围内,公司可以选择并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向VIE的代名人股东提供贷款,向VIE委托贷款或现金池安排为VIE提供资金来向VIE提供此类支持。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
| (a) | 陈述基础 |
本集团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利坚合众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
| (b) | 合并原则 |
合并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其全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以及本公司通过LinkDoc Information拥有控股财务权益的VIE。合并后,公司,其子公司和VIE之间的所有公司间交易和余额均已抵销。不可赎回的非控制性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为股东赤字的一部分。
F-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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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 (c) | 估计数的使用 |
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做出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资产和负债的相关披露,以及合并财务报表和随附附注中报告期内报告的收入和支出。重要的会计估计包括但不限于对临床研究服务完成进度的估计,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呆账准备金,具有确定使用寿命的不动产,设备和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可收回性,递延所得税的实现资产和库存,商誉和土地使用权的可收回性,i)基于股份的补偿奖励,ii)金融负债,iii)所购可辨认资产,承担的负债和企业合并中的非控制性权益的公允价值确定,(iv)普通股,以确定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是否存在有益的转换特征。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可能会导致修订估计。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有所不同,因此,差异可能对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 (d) | 方便翻译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从人民币转换为美元仅是为了方便读者,按1.00美元=人民币6.55 18元的汇率计算,代表纽约市2021年3月31日纽约联邦储备银行为海关目的认证的人民币电汇中午购买率。不代表人民币金额可以或可以在2021年3月31日以该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转换,变现或结算为美元。
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不需要进行美元便利翻译,并且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美元便利翻译金额均未经审计。
| (e) | 承诺与或有事项 |
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本集团可能会遭受损失或有事项,例如其业务引起的法律诉讼和索赔,涉及广泛的事项,包括(其中包括)政府调查,股东诉讼和非收入税收事项。当很可能已经发生负债并且可以合理估计损失金额时,确认或有损失的应计费用。如果潜在的重大损失或有事项不太可能但有合理的可能性,或者很可能但无法估计,则应披露或有负债的性质以及可确定和重大的可能损失范围的估计。
| (f)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手头现金,活期存款和存放在银行的高流动性存款,这些存款在购买时的原始期限为三个月或更短,并且易于转换为已知数量的现金。
| (g) | 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是指原始期限超过三个月但少于一年的银行存款。赚取的利息记录在综合损益表的利息收入中。
F-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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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 (h) | 限制现金 |
对提款或使用有限制的现金余额被视为限制现金。在未来12个月内将被释放为现金的受限现金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被分类为流动资产,而超过一年的受限使用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上被分类为非流动资产。
| (i) | 短期投资 |
短期投资是指原始期限少于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这些理财产品由中国的金融机构管理,浮动利率参考基础资产的表现。根据ASC825,本集团在初始确认之日选择公允价值期权,并以公允价值计量这些投资。这些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综合损益表中反映为投资收益。公允价值是根据金融机构在每个报告期末提供的报价估算的。
| (j) | 合同余额 |
收入确认,账单和现金收款的时间安排会导致应收账款和合同负债。当公司有义务将商品或服务转让给公司已从客户处收取对价或应从客户处收取对价的客户时,确认合同负债(即递延收入)。
应收账款于本集团已向其客户提供服务或产品以及其对价为无条件时确认。从贸易应收账款中收取的金额计入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额。管理层在确定特定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时会考虑以下因素:历史经验,客户的信誉,应收款的账龄以及与客户有关的其他特定情况。呆账准备金根据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可能无法收回的任何特定确认的应收账款计入一般和行政费用。被认为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在所有收回手段用尽且收回的可能性被认为微乎其微后,从备抵中扣除。本集团估计部分或全部账户余额无法收回与核销账户余额之间存在时间差。本集团没有与客户有关的任何表外信用敞口。
合同资产是对价的权利,以换取本集团已转让给客户的服务,而该权利以时间以外的其他条件为条件。
| (k) | 库存 |
存货以成本(由先进先出法确定)和可变现净值中的较低者列示。可变现净值是指存货在日常业务过程中的估计售价减去合理可预测的处置成本。调整记录在销售商品成本中,以根据历史和预测的需求将任何过时和多余的存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其估计的可变现净值。
F-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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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 (l)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物业和设备按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和减值(如有)列示。
估计使用寿命如下:
| 租赁权益改善 | 3年 | |
| 电子设备 | 3~5年 | |
| 软件 | 5~8年 | |
| 办公家具 | 3~5年 |
财产和设备的折旧在资产的估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计算。
当项目报废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时,对账面净值与收到的收益之间的差额收取或贷记收入。普通维护和修理在发生时从费用中扣除,替换和改善在剩余使用寿命内资本化并摊销。
| (m) | 净无形资产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按直线法摊销,因为无形资产的经济效益模式无法在相应资产的估计使用寿命内可靠地确定。估计使用寿命是指无形资产预计将直接或间接对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作出贡献的期间。公司的可摊销无形资产包括具有以下估计使用寿命的客户关系,不竞争协议和许可。
| 客户关系 | 7年 | |||
| 不竞争协议 | 5-6年 | |||
| 许可证 | 10年 |
| (n) | 土地使用权净额 |
中国的土地使用权是指在土地使用权的合同期内占用,使用和开发一块土地的专有权。土地使用权的价款通常在土地使用权出让之日一次性支付。预付款项通常涵盖土地使用权的整个期间。一次性支付的预付款被资本化并记录为土地使用权,然后在权利期限(通常为50年)内按直线法记入费用。
| (o) | 长期资产减值 |
长期资产,包括物业和设备,每当事件或情况变化表明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完全收回或使用寿命短于本集团最初估计时,对需要摊销和土地使用权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评估。当这些事件发生时,本集团通过将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预期因使用资产或资产组及其最终处置而产生的未来未折现现金流量的估计值进行比较来评估长期资产或资产组的减值。如果预期的未来未折现现金流量之和小于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F-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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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本集团根据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超过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允价值确认减值损失。公允价值是通过各种估值技术确定的,包括现金流量折现模型,报价市场价值和第三方独立评估(如有必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确认长期资产减值。
| (p) | 企业合并 |
本集团根据ASC主题805:业务合并使用收购方法对业务合并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于收购日确认可辨认的收购资产,承担的负债及被收购方的任何非控制性权益,以该日各自的公允价值计量。收购的对价以交换给定资产,产生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工具之日的公允价值总额以及截至收购日的或有对价计量。收购事项直接产生的成本于产生时支销。(i)非控制性权益的总购买价和公允价值超过(ii)被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记录为商誉。
| (q) | 商誉 |
商誉是(i)非控制性权益的总购买价和公允价值超过(ii)被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
商誉不摊销,但自12月31日起每年在报告单位一级进行减值测试,并且在事件发生或情况变化很可能使报告单位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更频繁地进行减值测试金额。公司的商誉减损审查包括以下步骤:1)定性评估–评估定性因素,以确定报告单位的公允价值是否很可能小于其账面价值(包括商誉)。公司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和市场考虑因素,成本因素,财务业绩或该报告单位特定的事件。如果或当公司确定报告单位的公允价值很可能小于账面价值(包括商誉)时,公司将采用定量法;2)定量法–公司通过将报告单位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进行比较来进行定量公允价值测试减值费用以账面价值超过报告单位公允价值的金额计量;但是,确认的损失不应超过分配给该报告单位的商誉总额。呈报的任何年度均未确认商誉减值。
| (r) | 金融负债 |
金融负债包括独立认股权证和在未来某个日期购买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期权,以公允价值计入合并资产负债表。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合并综合损益表中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
| (s) | 公允价值计量 |
本公司采用ASC820(公允价值计量)计量公允价值。ASC820定义了公允价值,建立了衡量公允价值的框架,并扩大了有关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
F-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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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ASC820建立了一个三层公允价值层次结构,该层次结构将用于计量公允价值的输入划分为以下优先级:
| 1级— | 反映活跃市场中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未调整)的可观察输入。 | |
| 2级— | 包括在市场上直接或间接可观察到的其他输入。 | |
| 3级— | 很少或没有市场活动支持的不可观察的输入。 |
ASC820描述了衡量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的三种主要方法:(1)市场法;(2)收入法和(3)成本法。市场法使用涉及相同或可比资产或负债的市场交易产生的价格和其他相关信息。收入法使用估值技术将未来金额转换为单个现值金额。该计量基于当前市场对这些未来金额的期望所指示的值。成本方法基于当前替换资产所需的金额。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短期金融资产和负债(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限制现金流动,应收账款,应收关联方款项,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中包括的其他应收款,短期银行借款,长期债务的流动部分,应付账款,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由于这些工具的期限较短,因此短期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近似于其公允价值。
受限制现金-非流动-账面价值近似于归类为受限制现金-非流动的计息现金的公允价值,并归类为公允价值层次结构的第1级。
经常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选择公允价值期权来核算短期投资,该期权根据金融机构报价的每单位价格进行估值,并分类为公允价值层次结构的第2级。短期投资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总成本基础 |
65,000,000 | — | ||||||
| 未实现的持有收益总额 |
542,208 | — | ||||||
|
|
|
|
|
|||||
| 公允价值总额 |
65,542,208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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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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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下表反映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允价值层次结构的经常性公允价值计量从期初余额到期末余额的对帐: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 | ||||||||||||||||||||
| 1月1日 2019 |
购买 | 卖出 | 包含在 收益 |
12月31日, 2019 |
||||||||||||||||
| 资产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短期投资 |
— | 320,710,000 | 256,848,544 | 1,680,752 | 65,542,208 | |||||||||||||||
|
|
|
|
|
|
|
|
|
|
|
|||||||||||
| 总计 |
— | 320,710,000 | 256,848,544 | 1,680,752 | 65,542,208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 | ||||||||||||||||||||
| 1月1日 2020 |
购买 | 卖出 | 包含在 收益 |
12月31日, 2020 |
||||||||||||||||
| 资产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短期投资 |
65,542,208 | 585,000,000 | 652,439,539 | 1,897,33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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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
65,542,208 | 585,000,000 | 652,439,539 | 1,897,331 | — | |||||||||||||||
金融负债使用不可观察的输入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分类为公允价值层次结构的第3级。请参阅注释14。
下表按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列出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按公允价值经常性入账的本集团金融资产和负债:
| 公允价值为 十二月31,2019 |
1级 | 2级 | 3级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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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期投资 |
65,542,208 | — | 65,542,20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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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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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负债-非流动 |
61,224,661 | — | — | 61,224,6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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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允价值为 2020年12月31日 |
1级 | 2级 | 3级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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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负债-流动 |
518,714,757 | — | — | 518,714,7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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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 收入确认 |
自成立以来,本集团已采用ASC主题606,客户合同收入(“ASC606”)。根据ASC606,本集团在将承诺的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让给本集团的客户时,以本集团预期为这些产品或服务收取的对价(不包括代表政府收取的增值税)确认收入当局)。
持续患者护理解决方案
本集团主要通过其零售患者护理中心向个人客户出售创新药物,辅助药物和营养药物,从持续患者护理解决方案中产生收入。在较小程度上,本集团还从向药房和分销商客户批发药品中产生收入。本集团有责任履行其向客户交付指定产品的承诺。
F-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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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产品销售收入在客户接受产品的时间点确认,这是将产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间点。个人客户必须在交付产品时结算对价,而药房和分销商客户通常需要在交付之日起60天内付款。本集团不向客户提供任何退货权,除非产品有缺陷,在这种情况下,本集团允许交换产品或退货。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有缺陷的产品退货无关紧要。
临床试验匹配服务
本集团与生命科学客户订立临床试验匹配合同,以匹配最适合参加临床试验的合格患者。本集团的履约义务是提供成功的比赛。本集团在客户确认临床试验的单个患者入组时确认服务收入。客户必须按照预定的计费时间表付款,总对价基于每场比赛的固定单价和临床试验合同下的总成功比赛。
现实世界的学习服务
本集团与生命科学客户和医院签订合同,以提供真实世界的研究服务,其中包括临床研究服务,例如临床试验研究和管理服务,数据收集和验证,现场监控,维护数据质量和完整性,临床数据管理和报告服务。合同期限从几个月到几年不等。服务费按固定数额和可偿还的自付费用计算。
临床研究服务通常涉及许多已定义但不一定相似的活动,这些活动将在合同期限内执行,以实现指定的研究目标。临床研究服务被视为一项履约义务,因为本集团提供了整合每个合同基础上的不同服务的重要服务,这些服务高度相互依存且相互关联。本集团是使用支持临床研究服务的研究人员的主要机构。临床研究服务的收入在合同期内确认,因为本集团的业绩不会产生具有替代用途的资产,并且该合同为本集团提供了迄今为止所完成工作的可强制执行的付款权。临床研究服务的完成进度是根据一项输入度量来衡量的,该输入度量是每个报告期末发生的项目总成本(包括可偿还的自付费用)占估计项目总成本的百分比(“成本对成本”措施”)。本集团使用这些服务的成本对成本进度计量,因为它忠实地描述了将这些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过程。
临床研究服务合同的收入确认涉及重大判断和估计,尤其是完成时项目总成本的估计,其中包括直接成本和可偿还的自付费用,例如研究人员费用。项目估计费用总额在整个合同期内定期审查和修订,此种修订所产生的收入调整数在确定修订的期间内按累计追赶额入账。客户被要求付款
合同期内的进度计费。
F-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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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患者管理即服务
本集团通过与生命科学公司和医学会签订服务合同,向患者提供基于云的患者管理系统以及定制的虚拟护理和语音护理服务,从而产生收入。为患者定制的虚拟护理和语音护理服务包括通过本集团的呼叫中心和在线渠道提供个性化的后续护理,并使患者可以通过本集团的互联网医院在线咨询医生并获得个性化的疾病管理服务。生命科学公司和医学协会必须在合同期内支付进度账单。
由于内部患者管理系统与通过后续定制的在线服务可访问的相关云功能高度相关,因此本集团得出结论,该系统和在线服务是作为一系列日常服务交付的一项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合同期内(通常为一年)以直线法确认相关服务收入。
数据见解
本集团根据本集团自行开发的数据分析平台,向生命科学客户提供定制的数据见解报告,从而产生收入。定制数据见解报告的收入在报告交付给客户时确认。客户通常被要求
自提交报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付款。
在较小程度上,本集团还通过在合同期限内(通常不到一年)向生命科学客户提供对本集团自行开发的数据分析平台(PRISM)的访问,从数据洞察力服务中获得收入。收入在合同期内按直线法确认,因为客户同时获得和消耗本集团提供的利益,
本集团于合约期内履行。
人工智能诊断和治疗服务
本集团通过向医院提供基于AI的内部诊断辅助解决方案来创收。收入在客户接受后的某个时间点确认。服务通常需要一到三个月才能完成,并且通常要求客户自接受之日起六个月内付款。
| (u) | 收入成本 |
销售商品的成本包括产品的购买价格。如果本集团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了指定的累计购买水平,则本集团会定期从某些供应商那里以抵免额的形式收取回扣,以抵免本集团欠供应商的贸易款项。本集团将从卖方收取的回扣记为本集团为购买的产品支付的价格的减少,因此将这些金额记录为销售商品成本的减少。全年,只要合理保证获得折扣或回扣,并且可以合理地估计其金额,本集团将根据迄今为止的购买情况相对于回扣期内预期实现的总购买水平估算所赚取的回扣金额。估计。本集团不断修订这些估计,以反映根据实际购买水平和回扣期剩余时间的预测购买量预期获得的回扣。
商品成本不包括与产品销售成本相关的其他直接成本,例如出境运输和装卸费用,患者护理中心的租金和折旧费用。因此,本集团的产品销售成本可能无法与其他将此类费用包括在产品成本中的公司相提并论。
F-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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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服务成本包括与向客户提供本集团服务直接相关的成本和费用,主要包括员工成本,可偿还的自付费用,例如调查员费用以及与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相关的费用这些员工,包括租金和折旧费用以及产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 (v) | 研究与开发开支 |
研究与开发费用主要包括参与研究和开发新技术的雇员的工资和相关费用,以及与这些职能部门使用设施和设备有关的费用,例如租金和折旧费。研究与开发费用在发生时支销。
| (w) | 政府补助 |
当有合理保证本集团将遵守所附条件并将收到赠款时,将确认政府赠款。为向本集团提供即时财务支持而无未来相关费用的赠款,在应收赠款时在本集团的综合全面损益表中确认为政府赠款。补偿研究与开发费用的赠款被确认为相关研究与开发费用的减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分别在本集团的综合亏损表中确认了人民币5,011,708元和人民币8,772,996元的政府补助;以及2)无政府补助和人民币7,445,283元的政府补助,分别减少了研究与开发费用。
| (x) | 股份补偿 |
本集团根据奖励的授予日公允价值计量为换取权益工具奖励而获得的员工和非员工服务的成本,并在要求员工和非员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内确认成本以换取奖励,通常是归属期。对于仅具有服务条件的分级归属奖励,本集团在整个奖励的必要服务期内以直线法确认补偿成本,但在任何日期确认的补偿成本的累计金额至少等于该裁决在该日期归属的授予日期价值的一部分。对于具有绩效条件的奖励,如果很可能达到绩效条件,则补偿成本在估计的归属期内支出。
本集团选择在发生没收补偿费用时确认没收的影响。如果不满足所需的归属条件导致基于股份的奖励被没收,则冲销与这些奖励有关的先前确认的补偿费用。
| (y) | 员工福利 |
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和VIE参加了政府强制性,多雇主,定额供款计划,根据该计划,向员工提供某些退休,医疗,住房和其他福利。中国劳动法要求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实体向当地劳动局付款
F-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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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按规定的缴款率按合格雇员每月基本报酬计算的每月缴款。除每月供款外,本集团没有其他承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随附的合并综合亏损表中列为费用的员工社会福利分别为人民币67,327,439元和人民币31,666,937元。
由于COVID-19,中国政府免除或减少了某些企业对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某些社会保险”)的供款。在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本集团的中国子公司和VIE免于缴纳某些社会保险。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该豁免被确认为减少服务成本和运营费用人民币23,115,832元。
| (z) | 所得税 |
为财务报告目的,当期所得税以净收入/(亏损)为基础,并根据有关税收管辖区的规定,针对不可为所得税目的评估或扣除的收入和费用项目进行调整。递延所得税是使用资产负债法提供的。在这种方法下,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是针对暂时性差异的税收影响确认的,并通过采用预计将在收回或结算暂时性差异的期间生效的已制定法定税率来确定。如果根据现有证据的权重,很可能不会实现部分或全部递延所得税资产,则提供评估备抵以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税率变动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在变动期间的合并综合损益表中确认。
在评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实现性时,管理层考虑是否很可能无法实现部分或全部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最终实现取决于这些暂时性差异可抵扣并使用税项亏损结转期间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产生。管理层在进行此评估时会考虑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划冲销(包括可用结转期的影响),预计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以及税收筹划策略。
本集团在评估不确定的税收状况时采用“很可能”的确认阈值。如果根据该职位的事实和技术优势,该职位“很可能”占上风,则本集团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该职位的收益。达到“很可能”确认阈值的税收头寸以最大的税收优惠金额计量,该税收优惠金额在结算时实现的可能性大于50%。未确认的税收优惠可能会受到法律解释变更,税务机关裁定,税务审计和法定时效到期的影响。此外,事实,情况和新信息的变化可能要求本集团调整有关个人税收状况的确认和计量估计。因此,会定期审查和重新评估未确认的税收优惠。如有需要,调整会在需要进行调整的变更发生期间记录在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在完成税务审计以及在某些情况下进行税务上诉或诉讼程序之前,可能无法确定特定税收状况的最终结果。本集团分别将与未确认税收优惠(如有)有关的利息和罚款记录在利息费用和一般和行政费用中。
F-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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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 (aa) | 经营租赁 |
本集团以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方式租赁办公室和患者护理中心的房地。租金准备金增加的租赁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
| (bb) | 外币换算和外币风险 |
公司的报告货币为人民币(“人民币”)。本公司及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注册成立的子公司的功能货币为美元(“美元”)。公司中国子公司和VIE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
以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交易按交易日的现行汇率重新计量为功能货币。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产和负债使用资产负债表日的适用汇率重新计量为功能货币。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记录为外币汇兑(亏损)/收益,计入合并综合损益表的一般和行政费用。
本公司及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成立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由功能货币换算为人民币。资产和负债使用资产负债表日的适用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本期产生的收益(赤字)以外的权益账户,采用适当的历史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收入,费用,损益使用相关期间的平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由此产生的外币换算调整在合并综合损益表中记录为其他综合损益的一部分,累计外币换算调整在合并股东赤字变动表中记录为累计其他全面损益的一部分。
人民币不是可自由兑换的货币.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中国政府的授权下控制人民币对外币的兑换。人民币的价值可能会受到中央政府政策的变化以及国际经济和政治发展的影响,从而影响中国外汇交易系统市场的供求。
(cc)集中度和风险
现金集中
本集团在金融机构维持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受限制现金和短期投资余额,这些余额可能会不时超过其在中国内地银行账户的保险限额。本集团未在未保险的银行存款中遭受任何损失,并且不认为其在银行账户中持有的现金面临任何重大风险。
F-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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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活期存款、有限制现金和短期投资存放在以下地点的金融机构: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中国内地的金融机构 |
||||||||
| —以人民币计价 |
255,794,670 | 468,902,333 | ||||||
| —以美元计价 |
114,275,393 | 119,513,133 | ||||||
|
|
|
|
|
|||||
| 在中国内地金融机构持有的总余额 |
370,070,063 | 588,415,46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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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美国金融机构 |
||||||||
| —以美元计价 |
10,979,383 | 35,982,541 | ||||||
|
|
|
|
|
|||||
| 美国金融机构持有的总余额 |
10,979,383 | 35,982,54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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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港特别行政区金融机构 |
||||||||
| —以人民币计价 |
— | 3,543 | ||||||
| —以美元计价 |
3,491 | 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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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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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港特别行政区金融机构持有的总余额 |
3,491 | 3,6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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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机构持有的总余额 |
381,052,937 | 624,401,62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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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集中
可能使本集团面临信贷风险集中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制现金,定期存款,短期投资和应收账款。
本集团的政策要求将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制的现金,定期存款和短期投资存放在高质量的金融机构中,并限制任何一家发行人的信用风险额。本集团定期评估交易对手或金融机构的信用状况。
本集团在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之前对其客户进行信用评估。客户信誉度的评估主要基于历史收款记录,对可公开获得的信息的研究以及高级管理层对客户的现场访问。根据此分析,本集团确定应分别向每个客户提供哪些信用条款(如有)。如果评估表明存在收款风险的可能性,则本集团将不会向客户提供服务或出售产品,也不会要求客户支付现金,邮寄信用证以确保付款或支付大量首付款。
(dd)每股亏损
每股基本收益/(亏损)的计算方法是:考虑到优先股的赎回价值和优先股股东的视作股息(如有)的增加,将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收入/(亏损)除以当年使用两类方法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在两类方法下,任何净收入都在普通
F-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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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股份和其他基于其参与权的参与证券。满足某些条件后以很少或没有对价发行的股票被视为流通股,并在满足所有必要条件之日起计入每股基本收益(亏损)的计算中。当参与证券没有分担损失的合同义务时,净亏损不分配给参与证券。
本集团的优先股为参与证券。优先股是参与证券,因为它们以转换后的方式参与未分配收益。优先股没有合同义务为本集团的损失提供资金或以其他方式吸收。因此,任何未分配的净收入均按比例分配给普通股和优先股;而任何未分配的净亏损仅分配给普通股。
每股摊薄收益/(亏损)的计算方法是:将普通股股东应占的净收入/(亏损)除以该期间流通在外的普通股和稀释性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并根据与优先股有关的净收入(如有)的增加和分配进行调整。普通等价股份包括在转换优先股,行使认股权证和期权负债以及流通在外的购股权后可发行的股份。当包括普通股将具有反稀释性时,普通股不包括在稀释后每股收益计算的分母中。
(ee)分部报告
本集团使用管理方法确定可报告的经营分部。管理方法考虑了首席运营决策者(“CODM”)用于做出有关该部门资源分配的运营决策以及确定本集团可报告运营部门的绩效评估的内部报告。该集团的CODM是首席执行官。本集团的组织结构基于CODM用于评估,查看和运营其业务运营的许多因素,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群,产品/服务和技术的同质性。本集团的经营分部基于本集团CODM审查的组织结构和信息,以评估经营分部的业绩。
本集团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可报告经营分部分类为(i)LinkSolutions和(ii)LinkCare。本集团目前未将经营费用或资产分配给其分部,因为其CODM未使用此类信息分配资源或评估经营分部的业绩。本集团的所有业务和客户均位于中国,因此,未提供任何地理信息。
(ff)法定准备金
根据中国公司法,本集团的中国子公司和VIE必须从其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中国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税后利润中拨款至不可分配的储备金,包括法定盈余基金。法定盈余基金的拨款必须是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税后利润的10%。如果法定盈余资金已达到中国公司注册资本的50%,则无需拨款。酌情盈余基金的拨款由中国公司酌情决定。
法定盈余基金和任意盈余基金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只能用于抵消损失或增加各自公司的注册资本。这些储备不允许
F-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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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以现金股利,贷款或垫款的方式转让给公司,除清算外,也不得分配。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中国子公司和VIE分别向储备金拨款人民币1,851,838元和人民币823,11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法定准备金的累计余额分别为人民币4,007,384元和人民币4,830,494元。
(gg)最近的会计公告
2016年2月,FASB发布了ASU2016-02,租赁。ASU2016-02规定了租赁的会计处理。对于经营租赁,ASU2016-02要求承租人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最初按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计量。该准则还要求承租人确认单个租赁成本,该成本的计算方法是在租赁期内以通常的直线法分配租赁成本。ASU2016-02于2020年6月由ASU2020-05,与客户的合同收入(主题606)和租赁(主题842)进一步修订。ASU2020-05将上市公司新租赁准则的生效日期推迟到年度报告期以及自2018年12月15日起开始的那些年度的过渡期。对于所有其他实体,该协议在2021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以及2022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的过渡期内生效。允许提前采用。由于本集团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并选择在私人公司生效之日申请新的和经修订的会计准则,因此ASU2016-02将适用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本集团目前正在评估采用此新指南对其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6年6月,FASB修订了ASU2016-13,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主题326),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计量。ASU2016-13于2019年11月由ASU2019-09,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主题326),衍生工具和对冲(主题815)和租赁(主题842)进一步修订。因此,ASC326,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对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期以及2019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的过渡期间有效。对于所有其他实体,该协议自2022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生效,包括该会计年度内的过渡期。由于本集团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并选择在私人公司生效之日申请新的和经修订的会计准则,因此ASU2016-13将适用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本集团目前正在评估此新指南对其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8年8月,FASB发布了ASU2018-13,公允价值计量(主题820):披露框架-更改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要求。ASU2018-13消除,增加和修改了公允价值计量的某些披露要求。适用于披露未实现损益变动,用于制定第3级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不可观察输入的范围和加权平均值的修订,并且,对测量不确定性的叙述性描述应仅在采用的最初一年中提出的最近中期或年度期间进行前瞻性应用。该ASU对所有实体自2019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生效,包括其中的过渡期。所有其他修订应追溯适用于生效日期后提出的所有期间。允许提前采用,并且还允许实体提前采用任何删除或修改的披露,并将采用其他披露的时间推迟到其生效日期。公司采用了该指南,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采纳该新会计准则对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F-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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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2020年8月,FASB发布了ASU2020-06,对实体自有权益中的可转换工具和合同进行了会计处理,简化了某些可转换工具的会计处理,修改了关于实体自有权益中合同的衍生范围例外的指南,并修改了由于这些变化而导致的稀释后每股收益(EPS)计算指南。ASU2020-06对公共业务实体有效,但较小的报告公司除外,适用于2021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和中期报告期,以及所有其他实体的2023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和中期报告期。允许提前采用,但必须在会计年度开始时采用该指南,但不得早于2020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包括这些会计年度内的过渡期。公司计划自2021年1月1日起尽早采用该新指南,目前正在评估该新指南对其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3. | 企业合并 |
在2019年,公司完成了对患者护理中心和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些个别微不足道的收购,总购买价为人民币17,505,000元现金。
下表总结了2019年完成的个别不重要的业务合并的购买价格分配。交易是根据ASC805采用购置会计方法进行会计处理的。不可赎回的非控制性权益代表本集团未收购的股权的公允价值:
| 人民币 | ||||
| 考虑因素 |
||||
| 现金购买对价 |
17,505,000 | |||
|
|
|
|||
| 购入的可辨认资产和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 |
||||
| 现金 |
1,876,056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864,269 | |||
| 财产和设备 |
3,739,136 | |||
| 无形资产 |
6,499,709 | |||
| 流动负债 |
(3,734,653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89,927 | ) | ||
|
|
|
|||
| 购置的可辨认资产和承担的负债总额 |
10,254,590 | |||
|
|
|
|||
| 不可赎回的非控制性权益 |
(1,977,142 | ) | ||
|
|
|
|||
| 商誉 |
9,227,552 | |||
|
|
|
|||
无形资产代表不竞争协议和许可。不竞争协议的公允价值分别为人民币1,000,000元和人民币5,499,709元,按直线法在5年和10年内摊销。
业务合并产生的商誉分配给LinkCare分部人民币9,227,552元,主要归因于预期通过合并本集团的运营,收购的业务以及组装的员工队伍而实现的协同效应和经济规模。预计商誉中的任何一项都不能用于所得税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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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3. | 企业合并(续) |
未经审核备考财务信息
以下是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备考合并财务信息,就好像收购已在购买会计调整生效后于2019年1月1日完成一样。这些备考结果仅供比较之用,并不表示如果在所示日期实际进行收购会产生什么经营成果,也可能并不表示未来的经营成果。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备考综合亏损表:
| 截至本年度 十二月31,2019 |
||||
| 人民币 | ||||
| 收入 |
512,195,337 | |||
| 净亏损 |
(435,497,004 | ) | ||
| 4.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 |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与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的金额的对帐如下: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01,556,224 | 618,347,005 | ||||||
| 限制现金–当前 |
8,000,000 | — | ||||||
| 限制现金–非流动 |
6,000,163 | 6,059,769 | ||||||
|
|
|
|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中显示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总额 |
315,556,387 | 624,406,774 | ||||||
|
|
|
|
|
|||||
受限制现金余额与本集团于2019年12月收到的政府补助金人民币14,000,000元有关,以补偿本集团未来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并在本集团能够遵守所附条件之前被限制使用。本集团于2020年遵守某些条件,并相应解除了对现金余额人民币8,000,000元的限制。
| 5. | 应收账款净额 |
应收账款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应收账款 |
34,623,290 | 32,207,762 | ||||||
| 呆账准备金 |
(2,249,799 | ) | (1,739,843 | ) | ||||
|
|
|
|
|
|||||
| 应收账款,净额 |
32,373,491 | 30,467,919 | ||||||
|
|
|
|
|
|||||
F-32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5. | 应收账款净额(续) |
呆账准备金的变动情况如下: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年初余额 |
(974,092 | ) | (2,249,799 | ) | ||||
| (拨备)/转回坏账准备 |
(1,275,707 | ) | 509,956 | |||||
|
|
|
|
|
|||||
| 年末余额 |
(2,249,799 | ) | (1,739,843 | ) | ||||
|
|
|
|
|
|||||
| 6. | 库存 |
库存包括药品和医疗保健产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分别对存货进行了151,783元和1,885,983元的减记,并记录在销售商品成本中。
| 7. | 预付款项及其他流动资产 |
预付款和其他流动资产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提前到供应商 |
16,890,853 | 11,108,199 | ||||||
| 租金押金 |
10,754,843 | 7,970,354 | ||||||
| 可抵扣进项增值税 |
5,325,796 | 1,785,673 | ||||||
| 应收第三方支付平台款项 |
1,849,121 | 3,993,684 | ||||||
| 工作人员预付款 |
1,585,342 | 248,001 | ||||||
| 其他* |
4,436,517 | 2,328,673 | ||||||
|
|
|
|
|
|||||
| 预付款项及其他流动资产 |
40,842,472 | 27,434,584 | ||||||
|
|
|
|
|
|||||
| * | 其他主要包括预付所得税和预付水电费。 |
| 8.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财产和设备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租赁权益改善 |
28,294,542 | 30,317,728 | ||||||
| 电子设备 |
14,454,703 | 14,945,377 | ||||||
| 软件 |
5,600,000 | 5,600,000 | ||||||
| 办公家具 |
846,338 | 805,178 | ||||||
| 财产和设备 |
49,195,583 | 51,668,283 | ||||||
|
|
|
|
|
|||||
| 减:累计折旧 |
(19,994,311 | ) | (33,769,030 | ) | ||||
|
|
|
|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29,201,272 | 17,899,253 | ||||||
|
|
|
|
|
|||||
F-33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8. | 物业及设备净额(续)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折旧费用分别为人民币12,868,187元和人民币14,289,935元。
物业和设备的折旧费用分配给以下费用项目: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服务费用 |
1,645,583 | 1,625,650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4,238,199 | 5,632,154 | ||||||
| 一般和行政开支 |
3,163,938 | 3,009,004 | ||||||
| 研究与开发开支 |
3,820,467 | 4,023,127 | ||||||
|
|
|
|
|
|||||
| 折旧费用总额 |
12,868,187 | 14,289,935 | ||||||
|
|
|
|
|
|||||
| 9. | 净无形资产 |
无形资产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 ||||||||||||
| 毛额 携带 金额 |
累积 摊销 |
净额 携带 金额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客户关系 |
4,200,000 | (1,226,223 | ) | 2,973,777 | ||||||||
| 不竞争协议 |
1,600,000 | (365,799 | ) | 1,234,201 | ||||||||
| 许可证 |
7,706,289 | (727,277 | ) | 6,979,012 | ||||||||
|
|
|
|
|
|
|
|||||||
| 无形资产,净值共计 |
13,506,289 | (2,319,299 | ) | 11,186,990 | ||||||||
|
|
|
|
|
|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 ||||||||||||
| 毛额 携带 金额 |
累积 摊销 |
净额 携带 金额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客户关系 |
4,200,000 | (1,899,491 | ) | 2,300,509 | ||||||||
| 不竞争协议 |
1,600,000 | (666,621 | ) | 933,379 | ||||||||
| 许可证 |
7,706,289 | (1,500,017 | ) | 6,206,272 | ||||||||
|
|
|
|
|
|
|
|||||||
| 无形资产,净值共计 |
13,506,289 | (4,066,129 | ) | 9,440,160 | ||||||||
|
|
|
|
|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确认为一般和行政费用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分别为人民币1,546,797元和人民币1,746,830元。
F-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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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9. | 无形资产,净值(续)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来五年的估计摊销费用如下:
| 截至12月31日的年度, |
人民币 | |||
| 2021 |
1,742,058 | |||
| 2022 |
1,742,058 | |||
| 2023 |
1,739,272 | |||
| 2024 |
1,665,734 | |||
| 2025年及之后 |
2,551,038 | |||
| 10. | 土地使用权净额 |
土地使用权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账面总额 |
— | 4,429,000 | ||||||
| 减:累计摊销 |
— | (59,053 | ) | |||||
|
|
|
|
|
|||||
| 土地使用权净额 |
— | 4,369,947 | ||||||
|
|
|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确认为一般和行政费用的土地使用权摊销费用为人民币59,053元。
| 11. | 商誉 |
按分部划分的商誉变动如下:
| LinkCare | LinkSolutions | 总计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截至2019年1月1日的账面总额 |
6,662,327 | 30,673,111 | 37,335,438 | |||||||||
| 增加(注3) |
9,227,552 | — | 9,227,552 | |||||||||
| 处置 |
(1,024,416 | ) | — | (1,024,416 | ) | |||||||
|
|
|
|
|
|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账面总额 |
14,865,463 | 30,673,111 | 45,538,574 | |||||||||
|
|
|
|
|
|
|
|||||||
| 12. | 短期银行借款 |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担保银行贷款 |
1,000,000 | — | ||||||
|
|
|
|
|
|||||
| 短期银行借款 |
1,000,000 | — | ||||||
|
|
|
|
|
|||||
2019年,VIE的子公司Linkdoc Technology(Tianjin)Co.,Ltd.与浦发银行签订了两项一年期贷款协议,年利率为5.22%。两笔贷款本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VIE与公司创始人兼董事会主席张天泽先生为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F-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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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12. | 短期银行借款(续) |
2019年12月16日,Linkdoc Technology(Tianjin)Co.,Ltd.提前偿还了人民币9,000,000元的贷款。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贷款的未偿还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已于2020年1月13日偿还。
| 13.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应计工资和社会保险 |
41,843,781 | 32,472,107 | ||||||
| 收到的有限制用途的政府补助-当前* |
8,000,000 | — | ||||||
| 除所得税外的应付税款 |
8,440,497 | 10,998,600 | ||||||
| 专业服务费用应计 |
897,347 | 5,484,953 | ||||||
| 其他** |
5,535,519 | 6,762,163 | ||||||
|
|
|
|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64,717,144 | 55,717,823 | ||||||
|
|
|
|
|
|||||
| * | 收到的限制使用的政府赠款的非流动部分记入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其他主要包括应计的营销费用,租金费用和员工报销。 |
| 14. | 金融负债 |
认股权证
于2017年9月1日,Linkdoc Beijing与宁波汇桥鸿嘉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宁波汇桥鸿嘉」)订立贷款协议,据此,Linkdoc Beijing借入无息贷款人民币40,000,000元。连同贷款协议,于同日,本公司与宁波惠桥鸿嘉订立认股权证购买协议,据此,本公司向宁波惠桥鸿嘉发行认股权证,以每股1.2935美元的价格购买4,474,141股C-2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于2018年6月8日,Linkdoc Beijing与宁波汇桥鸿博股份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宁波汇桥鸿博股份」)订立贷款协议,据此,Linkdoc Beijing借入4,750,000美元(相等于人民币30,247,525元)的免息贷款。连同贷款协议,于同日,本公司与宁波惠桥鸿博股份订立认股权证购买协议,据此,本公司向宁波惠桥鸿博股份发行认股权证,以每股2.5382美元购买1,871,425股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贷款计划在(i)自贷款发行之日起五周年之日和(ii)行使购买优先股的认股权证之日(以较早者为准)到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偿还的认股权证可从贷款发行之日起至贷款到期日行使。
由于认股权证是购买优先股的独立金融工具,其中包含通过转让资产回购公司股本的义务,因此它们被归类为金融负债。认股权证在发行日以公允价值确认,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F-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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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14. | 金融负债(续) |
认股权证的价值和从发行贷款中获得的收益分配给贷款协议。认股权证其后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收益。有关贷款协议的会计处理,请参见注释15。
选项
于2020年9月4日,本公司与五家中国在岸投资基金(「投资者」)订立购股权协议,据此,本公司向投资者发行购股权,以每股2.5382美元的价格购买13,395,462股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就购股权协议而言,投资者向本公司在中国的一家子公司支付了235,531,600元人民币(相当于34,000,000美元)的现金,作为购股权行使价的可退还预付款。
一旦投资者获得政府批准并完成ODI的外汇注册程序,或者投资者指定一个或多个分支机构,就可以行使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行使的期权,其不需要获得对外直接投资的ODI批准即可行使选择权。行使购股权或未行使购股权到期后,可退还的预付款将由公司子公司全额偿还给投资者。行使购股权后,投资者将向公司支付购股权行使价。
由于期权是购买优先股的独立金融工具,其中包含发行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义务,因此它们被分类为金融负债。购股权于发行日按公允价值确认,其后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收益。
认股权证和期权在每个报告期末使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进行重新计量,并具有以下假设: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无风险回报率 |
1.59 | % | 0.09 | % | ||||
| -预期波动率 |
47.4 | % | 54.7 | % | ||||
| -预期股息收益率 |
0 | % | 0 | % | ||||
| -预期期限 |
1。25年 | 0。25年 | ||||||
| -相关C-2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公允价值 |
2.74美元 | 4.28美元 | ||||||
| -相关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公允价值 |
$3.45 | 4.75美元 | ||||||
| -相关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公允价值 |
— | 4.64美元 | ||||||
无风险收益率基于认股权证和期权的预期剩余寿命的美国国债利率。预期波动率是根据可比的同行上市公司的历史波动率估算的,其时间范围接近公司认股权证和期权负债的预期期限。由于公司预计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支付任何股息,因此预期股息收益率为零。预期期限是行使认股权证和期权的预期期限。管理层估计了公司优先股的公允价值,其中包括折现率,无风险利率以及对公司预计的财务和经营成果,其独特的业务风险,流动性以及经营历史和前景的主观判断。
F-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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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14. | 金融负债(续) |
金融负债的变动情况如下: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截至1月1日的余额 |
38,181,580 | 61,224,661 | ||||||
| 发行 |
235,531,600 | |||||||
| 公允价值变动 |
22,156,433 | 229,114,018 | ||||||
| 外币换算调整 |
886,648 | (7,155,522 | ) | |||||
|
|
|
|
|
|||||
| 截至12月31日的余额 |
61,224,661 | 518,714,757 | ||||||
|
|
|
|
|
|||||
| 金融负债–流动 |
— | 518,714,757 | ||||||
| 金融负债–非流动 |
61,224,661 | — | ||||||
| 15. | 长期债务 |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宁波惠桥宏佳长期负债 |
30,095,341 | 37,815,775 | ||||||
| 宁波惠桥鸿博股份的长期负债 |
24,520,483 | 29,020,013 | ||||||
|
|
|
|
|
|||||
| 总计 |
54,615,824 | 66,835,788 | ||||||
|
|
|
|
|
|||||
| 长期债务的当期部分 |
— | 66,835,788 | ||||||
| 长期债务,不包括流动部分 |
54,615,824 | — | ||||||
2017年9月1日,Linkdoc Beijing与宁波惠桥鸿嘉订立贷款协议,借入无息贷款人民币40,000,000元。结合贷款协议,于同日,本公司向宁波惠桥鸿嘉发行认股权证,使其有权购买4,474,141股C-2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见附注14)。
2018年6月8日,Linkdoc Beijing与宁波惠桥鸿博股份签订贷款协议,借入4,75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30,247,525元)的免息贷款。连同贷款协议,同日,本公司向宁波惠桥鸿博股份发出认股权证,使其有权购买1,871,425股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见附注14)。
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将认股权证按其估计公允价值记录为负债,分别为3,384,864美元(折合人民币22,302,709元)和1,780,328美元(折合人民币11,394,633元)。剩余收益人民币17,697,291元和人民币18,852,892元分配给非流动免息贷款。1)分配给非流动免息贷款的人民币17,691,291元和人民币18,852,892元之间的差额,以及2)还款金额人民币40,000,000元和人民币30,247,525元之间的差额,应计为43个月和34个月的贷款估计期限的利息支出,分别使用25.57%和18.30%的实际利率。
| 16.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2015年2月27日和2015年3月4日,公司分别以每股0.1700美元的价格发行了19,117,650股和2,941,175股A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追溯调整为
F-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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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16.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续) |
反映股份拆分的影响),总对价为3,75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23,055,025元)。A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总发行成本为8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498,272元)。
于2015年12月28日及2016年1月28日,本公司分别以每股0.4760美元发行39,915,967股及6,302,521股B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总代价为22,000,000美元(相等于人民币143,581,020元)。B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总发行成本为919,656美元(折合人民币6,014,958元)。
于2015年12月28日,本公司与一名机构投资者订立可转换贷款协议(「2015年可转换贷款」),以借入3,000,000美元(相等于人民币20,697,902元)的贷款,期限为24个月。2015年可转换贷款于2017年3月14日以每股1.03 48美元的价格转换为2,899,160股C-1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2017年3月14日,公司以每股1.2935美元的价格发行了30,924,371股C-2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总对价为40,00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275,972,000元)。C-1和C-2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总发行成本为114,647美元(折合人民币783,234元)。
于2018年6月8日,本公司以每股2.5382美元发行49,346,520股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总代价为125,25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765,799,862元)。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总发行成本为790,151美元(折合人民币5,253,917元)。
2020年9月4日,公司以每股2.5382美元的价格向多名现有优先股股东发行了11,819,526股D+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总对价为30,00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205,083,000元)。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总发行成本为8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566,4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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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16.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续) |
公司的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活动包括以下内容:
| 人民币 |
系列A | B系列 | C-1系列 | C-2系列 | D系列 | D系列+ | 总计 | |||||||||||||||||||||
| 截至2019年1月1日的余额 |
34,592,655 | 200,957,070 | 25,737,002 | 325,906,843 | 897,776,447 | — | 1,484,970,017 | |||||||||||||||||||||
| 增加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2,780,598 | 20,191,454 | 1,155,795 | 32,745,964 | 72,164,315 | — | 129,038,126 | |||||||||||||||||||||
| 外币换算调整 |
601,934 | 3,543,804 | 437,209 | 5,747,247 | 15,621,875 | — | 25,952,069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余额 |
37,975,187 | 224,692,328 | 27,330,006 | 364,400,054 | 985,562,637 | — | 1,639,960,212 | |||||||||||||||||||||
|
|
|
|
|
|
|
|
|
|
|
|
|
|
|
|||||||||||||||
| 发行现金 |
— | — | — | — | — | 205,083,000 | 205,083,000 | |||||||||||||||||||||
| 发行成本 |
— | — | — | — | — | (566,424 | ) | (566,424 | ) | |||||||||||||||||||
| 发行后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有益转换特征 |
— | — | — | — | — | (65,599,163 | ) | (65,599,163 | ) | |||||||||||||||||||
| 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持有人的视作股息 |
— | — | — | — | — | 65,599,163 | 65,599,163 | |||||||||||||||||||||
| 增加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3,013,647 | 22,289,585 | 2,711,150 | 36,148,659 | 78,212,604 | 7,030,103 | 149,405,748 | |||||||||||||||||||||
| 外币换算调整 |
(2,620,744 | ) | (15,749,203 | ) | (1,915,623 | ) | (25,541,639 | ) | (68,015,656 | ) | (9,674,319 | ) | (123,517,184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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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余额 |
38,368,090 | 231,232,710 | 28,125,533 | 375,007,074 | 995,759,585 | 201,872,360 | 1,870,365,3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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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0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16.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续) |
C-1系列和C-2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统称为C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权利,优先权和特权如下:
赎回权
优先股持有人可以选择在最早发生本协议中定义的视为一般回购触发事件和特殊回购触发事件之后的任何时间赎回优先股。
适用于协议中定义的所有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一般回购触发事件包括:
| (a) | 公司未能在C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原始发行日期六周年之前完成合格的IPO; |
| (b) | 董事会确定,在适用法律或政策发生任何可能导致交易文件无效或无法执行的变化时,没有其他合理的替代方案来实现交易文件的目的; |
| (c) | 如果有任何终止,未经至少大多数优先股持有人的事先同意,公司或其各自代表的任何普通股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所有者根据交易文件对任何VIE协议的修改或重大违反;和 |
| (d) | 本公司收到任何其他类别股份的多数持有人选择在发生任何回购触发事件后行使其赎回权的请求。 |
仅适用于协议中定义的B系列,C系列,D系列和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特殊回购触发事件包括:
| (e) | 如果公司基本满足合格IPO的所有要求,并且该合格IPO获得了大多数优先股持有人的批准,但被普通股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所有者拒绝;要么 |
| (f) | 如果公司或其各自代表的普通股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所有者严重违反优先股购买协议中的任何陈述,保证,契约或承诺。 |
回购价格对于A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等于(a)原始发行价之和;(b)自该A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首次发行之日起,按原始发行价每年复利8%;(c)如果有,所有已宣告但未支付的股息金额。
B系列,C系列,D系列和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回购价格等于以下金额:
| (1) | 对于一般回购触发事件,回购价格等于(a)原始发行价格之和;(b)从原始发行日期起,按原始发行价格每年复利10%;(c)如果有,所有已宣告但未支付的股息金额。 |
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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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16.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续) |
| (2) | 对于特殊的回购触发事件,回购价格等于(a)原始发行价格之和;(b)从原始发行日期起,按原始发行价格每年复利15%;(c)如果有,所有已宣告但未支付的股息金额。 |
转换权
持有人可以选择在优先股发行之日后的任何时间,按原始发行价的1:1的转换率将每股优先股转换为缴足股款和不可评估的普通股,可能会因稀释而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额外的普通股,股份拆分,股份合并,股利和分配以及某些其他事件。
所有流通在外的优先股应在(a)合格IPO结束或(b)事件发生之日或发生之时,以适用的当时有效的转换价自动转换为普通股,由任何系列优先股的多数持有人交付给公司的书面转换请求中指定。
投票权
优先股成员和普通股成员应共同投票,而不是作为单独的类别投票。优先股成员有权对普通股成员有权表决的所有事项进行表决。每位普通股成员有权对所持有的每股普通股进行一票表决。截至记录日,每位优先股成员有权获得的票数等于该成员持有的优先股可转换为的普通股数量。
股息权
优先股成员有权获得的股息等于(a)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股息率8%乘以每张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原始发行价中的较高者,或(b)根据已发行或转换后可发行的普通股数量(如适用),按比例按比例宣布的普通股,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金额,应从合法可用的资金或资产中支付。股息不得累积,并应在董事会宣布时支付。
股息应按(i)D+系列和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ii)C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iii)B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和(iv)A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顺序支付。
清算优先权
参与公司清算,解散或清算或任何被视为清算事件的优先股成员有权从可分配给成员的资金和资产中平等地获得付款,每股金额等于该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每股原始发行价的100%加上已宣告但未支付的任何股息
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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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16.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续) |
在其上,按(i)D+系列和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ii)C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以及(iii)B系列和A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顺序排列。
在支付了需要支付给优先股成员的所有优先金额之后,可分配给成员的剩余资金和资产应分配给优先股成员和普通股成员,在与每个此类成员所持股份数量成比例的基础上,将所有优先股视为已转换为普通股。
本公司将所有系列的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归类为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夹层股权,因为它们在发生本公司无法控制的某些事件时可或有赎回。公司评估了所有系列优先股中的嵌入式转换和赎回期权,并确定嵌入式转换期权和赎回期权不需要根据ASC815,衍生工具和对冲进行分叉和作为衍生工具进行会计处理,因为这些条款不允许净额结算,它们也不能很容易地通过合同以外的方式进行净结算,也不能提供使持有人处于与净结算没有实质性差异的头寸的资产的交付。
本公司确定,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A系列,B系列,C系列和D系列不存在有益的转换功能,因为所有这些系列的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初始有效转换价均高于相关承诺日公司普通股的公允价值。本公司记录了归属于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实益转换特征(“BCF”),金额为9,596,273美元(折合人民币65,599,163元),这是本公司普通股公允价值与转换价之间的差额。在承诺日。由于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可在发行后由投资者酌情决定转换,因此公司立即通过累计亏损将BCF摊销为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持有人的视作股息。管理层在独立评估公司的协助下估算了公司普通股在承诺日的公允价值。公司还确定没有其他嵌入式功能可与所有系列的优先股分开。
本公司在赎回价值发生变化时立即确认,并在每个报告期末将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账面价值调整为等于赎回价值,就好像这是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赎回日期一样。由于认为不太可能发生B系列,C系列,D系列和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特别回购触发事件,本公司使用每年复利的10%来计算这些系列优先股在每个报告期末的赎回价值。
假设自2017年3月14日C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原始发行日期六周年以来尚未完成合格的IPO,并且没有发生其他可能导致股东要求赎回的或有事件,2023年所有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赎回总额为人民币2,256,236,797元。
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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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17. | 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 |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期初余额 |
9,329,096 | 11,980,193 | ||||||
| 综合收益/(亏损) |
2,651,097 | (925,699 | ) | |||||
| 重新分类为不可赎回的非控制性权益 |
— | (11,054,49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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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末余额 |
11,980,19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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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3月26日,本集团收购了北京希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希望”)70%的股权。根据投资协议,如果北京希望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净收入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本集团拥有认购期权,而非控股权益持有人则拥有出售北京希望剩余30%股权的认沽期权。本集团的嵌入式看涨期权和非控制性权益持有人的嵌入式看跌期权的赎回价值均等于北京希望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净收入的30%乘以10。
北京希望的非控制性权益被视为可赎回的非控制性权益,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永久权益之外分类,因为(1)非控制性权益不是强制性可赎回的金融工具,(2)在发生不完全在本集团控制范围内的事件时,可以赎回。本集团于购买日初步以其公允价值人民币7,047,660元记录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由于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目前不可赎回,并且将来也不太可能赎回,因此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的账面价值随后根据非控制性权益在北京希望的净收入或亏损中所占的份额进行了调整。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的赎回价值没有增加。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北京希望的净收入不到人民币2000万元。结果,自2020年12月31日起,非控制性权益不可赎回,并重新分类为永久权益。
| 18. | 普通股 |
于2014年12月16日,本公司成立,法定股本为25,000美元,或312,500,000股(经追溯调整以反映股份分割的影响),面值为0.00008美元的普通股(经追溯调整以反映股份分割的影响)。
2015年2月27日,本公司董事会批准:i)将22,058,825股(经追溯调整以反映股份拆分的影响)授权但未发行的普通股重新指定为A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ii)注销127,941,175股(经追溯调整以反映股份分割的影响)授权但未发行的普通股。因此,本公司的法定资本为13,000美元或162,500,000美元(经追溯调整以反映股份拆分的影响)普通股和22,058,825美元(经追溯调整以反映股份拆分的影响)A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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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18. | 普通股(续) |
2015年4月23日,公司董事会批准了12.5:1的股份拆分,使(i)法定普通股总数从13,000,000股增加至162,500,000股,以及(ii)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分别为8,050,000股至100,625,000股。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所有适用的份额和每股金额均已追溯调整,以反映股份分割的影响。
自2015年以来,本公司董事会批准了一系列普通股法定股本的修订,截至2018年8月21日,法定股本总数已修订为467,207,070股普通股。
2020年8月21日,公司董事会批准将40,974,356股法定普通股重新指定为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法定股本总数修改为426,232,714股普通股。
| 19. | 股份补偿 |
2015年2月27日,本公司股东和董事会批准了《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以下简称“2015年股份计划”),根据该计划,根据所有授予的奖励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最多为24,375,000股(可追溯调整以反映其影响)股份分割)。2018年6月,公司股东和董事会批准,根据2015年股份计划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最多为43,570,953股。
根据2015年股份计划,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别向雇员,高级职员和非雇员授予了2,958,100和5,340,160份购股权。授予购股权的行使价为0.00008美元至2.5382美元,购股权归属期最长为四年。所有购股权将自授予日起10年内到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购股权活动摘要如下:
| 数量 股份 |
加权 平均 锻炼 价格 |
加权 剩余的 合同 年 |
集合体 内在的 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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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元 | 美元 | |||||||||||||||
| 2020年1月1日杰出 |
18,137,387 | 0.72 | ||||||||||||||
| 授予 |
5,340,160 | 1.29 | ||||||||||||||
| 没收 |
(1,481,182 | ) | 1.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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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2020年12月31日杰出 |
21,996,365 | 0.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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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0年12月31日起归属并预计归属 |
21,996,365 | 0.79 | 6.98 | 70,725,1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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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行使 |
13,566,744 | 0.42 | 5.90 | 48,716,6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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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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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19. | 股份补偿(续) |
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使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进行估计,并使用以下假设: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19 | 2020 | |||||||
| 无风险回报率 |
1.56%~2.69 | % | 0.25%~0.93 | % | ||||
| 波动性 |
52.4%~62.0 | % | 49.0%~70.9 | % | ||||
| 预期股息收益率 |
0 | % | 0 | % | ||||
| 锻炼倍数 |
2.2-2.8 | 2.2-2.8 | ||||||
| 相关普通股的公允价值 |
1.86美元-2.32美元 | $2.40-$4.00 | ||||||
| 预期期限 |
10年 | 10年 | ||||||
预期波动率是根据可比的同行上市公司的历史波动率估算的,其时间范围接近公司期权的预期期限。无风险利率是根据以美元计价的美国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估算的,期限与公司在期权估值日生效的期权的预期期限一致。预期行使倍数被估计为员工,管理人员或非员工决定自愿行使其既得期权时股票价格与行使价的平均比率。由于公司没有足够的过去雇员,管理人员或非雇员行使历史的信息,因此通过参考广泛接受的学术研究出版物进行估算。预期股息收益率为零,因为公司从未宣派或支付过任何现金股息,并且公司预计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支付任何股息。预期期限是期权的合同期限。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授予的购股权的加权平均授予日公允价值分别为0.92美元和1.74美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归属的购股权的公允价值总额分别为人民币13,750,085元和人民币16,297,174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购股权确认的补偿费用分配给以下费用项目: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收入成本 |
418,776 | 2,543,552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5,237,820 | 1,856,844 | ||||||
| 一般和行政开支 |
2,127,149 | 5,931,431 | ||||||
| 研究与开发开支 |
4,897,255 | 4,233,143 | ||||||
|
|
|
|
|
|||||
| 购股权补偿费用总额 |
12,681,000 | 14,564,9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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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与购股权有关的未确认补偿费用总额人民币62,555,865元预计将在约2.39年的加权平均期间内确认。未确认的补偿费用总额可能会根据将来发生的实际没收而进行调整。
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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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20. | 所得税 |
(a)所得税
开曼群岛
根据开曼群岛现行法律,本公司无需就收入或资本收益缴税。此外,开曼群岛不对向股东支付的股息征收预扣税。
香港特别行政区
根据现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条例》,公司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子公司应就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业务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按16.5%的税率缴纳香港特别行政区利得税。香港S.A.R.子公司向公司支付的股息无需在香港特区缴纳预提税。于2018年引入两级利得税率制度,公司赚取的首200万港元应课税利润将按现行税率的一半(8.25%)征税,而剩余利润将继续按16.5%征税。有一种防污措施,即每个组只需提名该组中的一家公司就可以从累进费率中受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本集团的中国子公司和VIE受《中国公司所得税法》(“CIT法”)的约束,并按25%的法定所得税率征税。
北京希望于2017年12月获得HNTE证书,并于2020年7月续签。LinkDoc Information,LinkDoc Beijing,VIE的三家子公司于2019年获得了HNTE证书。因此,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所有这些实体均有权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
实体有资格成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公司有权享受5%(应纳税所得额低于人民币1,000元)或10%(应纳税所得额在人民币1,000元至人民币3,000元之间)的优惠所得税率。公司的某些中国子公司有资格作为小型以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微利企业,因此应享受5%或10%的优惠所得税率。
所得税前亏损的组成部分如下: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开曼群岛 |
(23,144,163 | ) | (230,961,255 | ) | ||||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27,258,351 | ) | (345,233 | ) | ||||
| 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
(379,225,175 | ) | (257,100,018 | ) | ||||
|
|
|
|
|
|||||
| 总计 |
(429,627,689 | ) | (488,406,506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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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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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20. | 所得税(续) |
本集团在合并综合损益表中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包括以下各项: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6,802,070 | 1,067,460 | ||||||
| 递延所得税利益 |
(2,355,886 | ) | (695,205 | ) | ||||
|
|
|
|
|
|||||
| 总计 |
4,446,184 | 372,255 | ||||||
|
|
|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中国法定所得税率与本集团有效所得税率之间的差异对账如下: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中国法定所得税率 |
(25.0 | %) | (25.0 | %) | ||||
| 有效所得税率的增加/(减少)是由于: |
||||||||
| 不可扣除费用的影响 |
||||||||
| 股份补偿 |
0.7 | % | 0.7 | % | ||||
| 利息支出 |
0.6 | % | 0.6 | % | ||||
| 娱乐费用 |
0.4 | % | 0.2 | % | ||||
| 其他不可扣除费用 |
4.2 | % | 0.6 | % | ||||
| 研究与开发费用的额外扣除 |
(1.1 | %) | (0.8 | %) | ||||
| 优惠税率的影响 |
6.4 | % | 2.6 | % | ||||
| 税率差异对非中国实体的影响 |
1.2 | % | 11.8 | % | ||||
| 估价备抵的变化 |
13.6 | % | 9.4 | % | ||||
|
|
|
|
|
|||||
| 实际所得税率 |
1.0 | % | 0.1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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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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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20. | 所得税(续) |
(b)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净营业亏损结转 |
135,855,946 | 176,448,088 | ||||||
| 递延收入 |
2,491,829 | 5,678,281 | ||||||
| 营销和促销费用 |
2,243,473 | 4,041,341 | ||||||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准备金 |
571,093 | 480,165 | ||||||
| 存货减记 |
91,709 | 565,047 |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总额 |
141,254,050 | 187,212,922 | ||||||
|
|
|
|
|
|||||
| 减:估价备抵 |
(139,898,056 | ) | (185,817,451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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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 |
1,355,994 | 1,395,47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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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无形资产 |
(3,492,742 | ) | (2,913,742 | ) | ||||
| 短期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 |
(76,728 | ) | — |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总额 |
(3,569,470 | ) | (2,913,742 | ) |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净额 |
(2,213,476 | ) | (1,518,271 | ) | ||||
|
|
|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占中国子公司和VIE的净营业亏损结转额约为人民币1,033,785,693元,如果未使用,则将到期如下:
| 截至12月31日的年度, |
人民币 | |||
| 2021 |
3,407,414 | |||
| 2022 |
1,612,140 | |||
| 2023 |
26,109,724 | |||
| 2024 |
50,755,563 | |||
| 2025年及之后 |
951,900,852 | |||
当本集团确定很可能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使用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将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计提估值备抵。在做出此类确定时,本集团评估了多种因素,包括本集团的经营历史,累计赤字,是否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冲销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最终实现取决于这些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或可使用期间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产生。管理层在进行此评估时会考虑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划冲销(包括可用结转期的影响),预计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收筹划策略。
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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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20. | 所得税(续) |
估价备抵的变化如下: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年初余额 |
(81,393,650 | ) | (139,898,056 | ) | ||||
| 附加 |
(58,504,406 | ) | (45,919,39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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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末余额 |
(139,898,056 | ) | (185,817,45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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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税收管理和征收法》,如果少缴税款是由于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计算错误所致,则时效为三年。在少缴税款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特殊情况下,时效延长至五年。对于转让定价问题,时效为10年。在逃税的情况下没有时效法规。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和VIE在2016年至2020年期间的所得税申报表可供中国税务机关审查。
截至2019年1月1日以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各年度,本集团没有任何未确认的税收优惠,因此未计提与未确认的税收优惠有关的利息或罚款。本集团预计未确认的税收优惠金额在未来12个月内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 21. | 每股净亏损 |
下表列出了每股基本和摊薄亏损的计算,并提供了所示年度分子和分母的对帐。与既得购股权有关的少量对价可发行的股票已包括在用于每股基本收益的流通股数量中: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分子: |
||||||||
|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应占净亏损 |
(423,783,703 | ) | (475,938,834 | ) | ||||
| 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持有人的视作股息 |
— | (65,599,163 | ) | |||||
| 增加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129,038,126 | ) | (149,405,748 | ) | ||||
|
|
|
|
|
|||||
| 每股基本和摊薄净亏损计算的分子 |
(552,821,829 | ) | (690,943,745 | ) | ||||
|
|
|
|
|
|||||
| 分母: |
||||||||
|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103,971,865 | 104,897,967 | ||||||
|
|
|
|
|
|||||
| 每股基本和摊薄净亏损计算的分母 |
103,971,865 | 104,897,967 | ||||||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亏损 |
||||||||
| —基本和稀释 |
(5.32 | ) | (6.59 | ) | ||||
F-50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21. | 每股净亏损(续)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可能稀释每股基本净亏损但未计入稀释后每股净亏损的证券具有反稀释性,如下所示: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购股权 |
16,120,845 | 19,888,681 | ||||||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151,447,364 | 163,266,890 | ||||||
| 金融负债 |
6,345,566 | 19,741,028 | ||||||
| 22. | 收入信息 |
收入
本集团的收入按主要业务线和收入确认的时间分类如下: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
| 主要业务线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持续护理中心解决方案 |
376,067,240 | 805,950,937 | ||||||
| -临床试验匹配服务 |
76,579,705 | 65,138,707 | ||||||
| -现实世界的学习服务 |
||||||||
| -临床研究服务 |
28,875,803 | 46,957,688 | ||||||
| -其他 |
3,848,080 | — | ||||||
| -患者管理即服务 |
6,325,206 | 8,460,561 | ||||||
| -数据洞察服务 |
5,255,191 | 7,934,704 | ||||||
| -人工智能诊断和治疗服务 |
2,043,698 | 7,160,843 | ||||||
|
|
|
|
|
|||||
| 总收入 |
498,994,923 | 941,603,440 | ||||||
|
|
|
|
|
|||||
| 收入确认的时间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时间点 |
463,691,210 | 883,977,579 | ||||||
| 随着时间的推移 |
35,303,713 | 57,625,861 | ||||||
|
|
|
|
|
|||||
| 总收入 |
498,994,923 | 941,603,440 | ||||||
|
|
|
|
|
|||||
F-51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22. | 收入信息(续) |
合同资产和递延收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同资产余额变化如下: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年初总金额 |
16,471,070 | 28,559,131 | ||||||
| 本年度确认的收入增加 |
106,711,090 | 93,392,113 | ||||||
| 年内转入应收账款 |
(94,623,029 | ) | (88,787,144 | ) | ||||
|
|
|
|
|
|||||
| 年末总金额 |
28,559,131 | 33,164,100 | ||||||
| 合同资产备抵 |
(571,183 | ) | (663,282 | ) | ||||
|
|
|
|
|
|||||
| 合同资产净额 |
27,987,948 | 32,500,818 | ||||||
|
|
|
|
|
|||||
合同资产准备金的变动情况如下: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年初余额 |
329,422 | 571,183 | ||||||
| 计入坏账费用的增加 |
241,761 | 92,099 | ||||||
|
|
|
|
|
|||||
| 年末余额 |
571,183 | 663,282 | ||||||
|
|
|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递延收入余额变化如下: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年初余额 |
7,500,850 | 21,716,880 | ||||||
| 从递延收入期初余额确认的收入 |
(5,608,198 | ) | (18,184,311 | ) | ||||
| 本年度从递延收入中确认的收入 |
(10,172,945 | ) | (18,287,496 | ) | ||||
| 预收现金,扣除增值税 |
29,997,173 | 52,814,452 | ||||||
|
|
|
|
|
|||||
| 年末余额 |
21,716,880 | 38,059,525 | ||||||
|
|
|
|
|
|||||
| 递延收入-当前 |
18,184,311 | 29,813,802 | ||||||
| 递延收入-非流动 |
3,532,569 | 8,245,723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分配给本集团现有合同(原始预期期限超过一年)下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总额为人民币257,008,458元。本集团预计将在各个项目的剩余合同期内从提供服务中确认收入,合同期限通常为一至五年。
F-52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22. | 收入信息(续)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预计将来将确认的与未履行的剩余履约义务有关的收入如下:
| 截至12月31日的年度, |
人民币 | |||
| 2021 |
103,452,575 | |||
| 2022 |
62,852,252 | |||
| 2023 |
49,149,779 | |||
| 2024 |
27,989,070 | |||
| 2025 |
13,564,782 | |||
本集团选择了实际的权宜之计,即不披露有关剩余履约义务的信息,这些剩余履约义务是原始期限为一年或更短的合同的一部分。
| 23. | 承诺与或有事项 |
租赁
本集团根据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协议租赁其办公室,设施和患者护理中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租金支出分别为人民币33,536,744元和人民币26,764,629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根据办公室,设施和患者护理中心的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协议,未来的最低租赁承诺如下:
| 截至12月31日的年度, |
人民币 | |||
| 2021 |
17,210,472 | |||
| 2022 |
7,688,502 | |||
| 2023 |
5,194,607 | |||
| 2024 |
3,160,886 | |||
| 2025年及之后 |
4,965,017 | |||
除上述披露的内容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没有任何重大资本或其他承诺,长期义务或担保。
COVID-19的影响
自2019年12月以来,COVID-19的爆发导致世界各国政府施加了长期的强制性隔离,封锁,关闭企业和设施,旅行限制和社会疏远准则。2020年第一季度,COVID-19大流行暂时中断了本集团的业务运营。2020年第一季度,随着COVID-19遏制措施开始在中国各地广泛采用,本集团对其服务的需求下降。尽管本集团的临床试验匹配服务受到锁定措施的轻微影响,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76,579,705元减少至2020年的人民币65,138,707元,但本集团的整体业务运营在很大程度上不受COVID-19大流行的影响。与COVID-19大流行相关的不确定性仍然存在,包括病毒的最终传播,疾病的严重程度,经营成果,大流行的持续时间以及世界各地政府当局可能采取的遏制病毒或治疗其影响的进一步行动,以及COVID-19大流行将在多大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影响本集团的业务,现金流量和财务状况将取决于高度不确定且无法准确估计的未来发展。
F-53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24. | 分部信息 |
如附注2(dd)所披露,本集团确定了两个运营部门,包括i)LinkCare,其中包括持续的患者护理解决方案,患者管理即服务,AI诊断和治疗服务;以及ii)LinkSolutions,其中包括临床试验匹配服务,真实世界研究服务和数据洞察力服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
本集团不会将经营费用或资产分配给其分部,因为其CODM不会使用此类信息来分配资源或评估经营分部的业绩。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分部业绩如下。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收入 |
||||||||
| LinkCare |
||||||||
| -持续的患者护理解决方案 |
376,067,240 | 805,950,937 | ||||||
| -患者管理即服务 |
6,325,206 | 8,460,561 | ||||||
| -人工智能诊断和治疗服务 |
2,043,698 | 7,160,843 | ||||||
|
|
|
|
|
|||||
| 小计 |
384,436,144 | 821,572,341 | ||||||
|
|
|
|
|
|||||
| LinkSolutions |
||||||||
| -临床试验匹配服务 |
76,579,705 | 65,138,707 | ||||||
| -现实世界的学习服务 |
||||||||
| -临床研究服务 |
28,875,803 | 46,957,688 | ||||||
| -其他 |
3,848,080 | — | ||||||
| -数据洞察服务 |
5,255,191 | 7,934,704 | ||||||
|
|
|
|
|
|||||
| 小计 |
114,558,779 | 120,031,099 | ||||||
|
|
|
|
|
|||||
| 总收入 |
498,994,923 | 941,603,440 | ||||||
|
|
|
|
|
|||||
| 收入成本 |
||||||||
| LinkCare |
(356,501,709 | ) | (775,690,868 | ) | ||||
| LinkSolutions |
(81,801,634 | ) | (88,729,199 | ) | ||||
|
|
|
|
|
|||||
| 总收入成本 |
(438,303,343 | ) | (864,420,067 | ) | ||||
|
|
|
|
|
|||||
| 25. | 关联方交易 |
VIE和张天泽先生为Linkdoc Technology(Tianjin)Co.,Ltd.在2019年1月29日至2020年1月24日期间借入的贷款(附注12)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公司于2018年向张天泽先生提供了89,450美元(折合人民币590,057元)的现金垫款,并于2020年收取。
| 26. | 随后的事件 |
管理层已考虑了截至2021年4月7日(即合并财务报表发布之日)的后续事件。
F-54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26. | 后续事件(续) |
(i)。发行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于2021年2月10日,本公司与一名投资者(「买方」)订立购股协议,以每股2.7372美元的发行价发行21,669,131股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以换取合计现金对价为59,313,696美元(折合人民币383,836,721元)。
2021年2月10日,公司及其三位创始人与买方签订了《股份买卖协议》,据此,创始人持有的总计4,658,613股普通股应由公司重新分类并重新指定为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并以每股2.5382美元的发行价向买方发行,总现金对价为11,824,365美元(折合人民币76,519,013元)。
(ii)。购股权发行
2020年12月31日之后,公司i)授予具有服务条件的购股权,以购买3,537,500股普通股,加权平均行使价为每股1.2935美元;(ii)授予具有服务条件和绩效条件的购股权,以购买805,000股普通股,加权平均行使价为每股1.2935美元。
| 27. | 仅限父母的财务信息 |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的以下简明母公司财务信息是使用与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规定的相同的会计政策编制的。截至2020年12月31日,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没有重大或有事项,长期义务的重大规定,可赎回股票的强制性股息或赎回要求或担保,但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披露的除外。
F-55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27. | 仅限父母的财务信息(续) |
(a)简明资产负债表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资产 |
||||||||
| 流动资产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7,336,831 | 34,916,618 |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590,057 | — | ||||||
| 应收子公司和合并VIE的款项 |
412,945,153 | 586,641,057 | ||||||
|
|
|
|
|
|||||
| 流动资产总额 |
420,872,041 | 621,557,675 | ||||||
|
|
|
|
|
|||||
| 总资产 |
420,872,041 | 621,557,675 | ||||||
|
|
|
|
|
|||||
| 负债 |
||||||||
| 流动负债 |
||||||||
| 金融负债–流动 |
— | 518,714,757 | ||||||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 | 518,714,757 | ||||||
|
|
|
|
|
|||||
| 非流动负债 |
||||||||
| 金融负债–非流动 |
61,224,661 | — |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1,224,661 | — | ||||||
|
|
|
|
|
|||||
| 负债总额 |
61,224,661 | 518,714,757 | ||||||
|
|
|
|
|
|||||
| 夹层股权 |
||||||||
| A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37,975,187 | 38,368,090 | ||||||
| B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224,692,328 | 231,232,710 | ||||||
| C-1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27,330,006 | 28,125,533 | ||||||
| C-2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364,400,054 | 375,007,074 | ||||||
| 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985,562,637 | 995,759,585 | ||||||
| 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 | 201,872,360 | ||||||
|
|
|
|
|
|||||
| 夹层权益总额 |
1,639,960,212 | 1,870,365,352 | ||||||
|
|
|
|
|
|||||
| 股东赤字: |
||||||||
| 普通股 |
49,227 | 49,227 | ||||||
| 累计其他综合(亏损)/收入 |
(49,441,323 | ) | 74,128,687 | |||||
| 累计赤字 |
(1,230,920,736 | ) | (1,841,700,348 | ) | ||||
|
|
|
|
|
|||||
| 股东赤字总额 |
(1,280,312,832 | ) | (1,767,522,434 | ) | ||||
|
|
|
|
|
|||||
| 负债总额,夹层股权和股东赤字 |
420,872,041 | 621,557,675 | ||||||
|
|
|
|
|
|||||
F-56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27. | 仅限父母的财务信息(续) |
(b)简明经营报表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总营业费用 |
(987,730 | ) | (1,847,237 | ) | ||||
| 认股权证公允价值变动和期权负债 |
(22,156,433 | ) | (229,114,018 | ) | ||||
| 应占子公司和VIE的亏损 |
(400,639,540 | ) | (244,977,579 | ) | ||||
|
|
|
|
|
|||||
| 所得税前亏损 |
(423,783,703 | ) | (475,938,834 | ) | ||||
| 所得税费用 |
— | — | ||||||
|
|
|
|
|
|||||
| 净亏损 |
(423,783,703 | ) | (475,938,834 | ) | ||||
|
|
|
|
|
|||||
(c)简明现金流量表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987,730 | ) | (1,847,237 | )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31,840,805 | ) | (173,583,231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
— | 205,100,242 | ||||||
| 外币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74,512 | (2,089,987 | ) | |||||
|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减少)/增加 |
(32,554,023 | ) | 27,579,787 | |||||
| 年初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9,890,854 | 7,336,831 | ||||||
|
|
|
|
|
|||||
|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7,336,831 | 34,916,618 | ||||||
|
|
|
|
|
|||||
F-57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未经审核的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注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1(b)) |
||||||||||||||
| 资产 |
||||||||||||||||
| 流动资产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 | 618,347,005 | 824,108,125 | 125,783,468 | ||||||||||||
| 短期投资 |
1(d) | — | 50,025,278 | 7,635,349 | ||||||||||||
| 应收账款,净额 |
3 | 30,467,919 | 37,859,890 | 5,778,548 | ||||||||||||
| 合同资产净额 |
17 | 32,500,818 | 32,427,612 | 4,949,420 | ||||||||||||
| 库存 |
4 | 61,323,159 | 46,618,667 | 7,115,398 | ||||||||||||
| 预付款项及其他流动资产 |
5 | 27,434,584 | 36,276,605 | 5,536,891 | ||||||||||||
|
|
|
|
|
|
|
|||||||||||
| 流动资产总额 |
770,073,485 | 1,027,316,177 | 156,799,074 | |||||||||||||
|
|
|
|
|
|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受限制现金(包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仅可用于清算VIE债务的VIE受限制现金分别为人民币6,059,769元和人民币6,066,305元) |
2 | 6,059,769 | 6,066,305 | 925,899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6 | 17,899,253 | 17,321,759 | 2,643,817 | ||||||||||||
| 净无形资产 |
7 | 9,440,160 | 9,151,981 | 1,396,865 | ||||||||||||
| 土地使用权净额 |
8 | 4,369,947 | 4,347,802 | 663,604 | ||||||||||||
| 商誉 |
45,538,574 | 45,538,574 | 6,950,544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87,729 | 384,998 | 58,762 | |||||||||||||
|
|
|
|
|
|
|
|||||||||||
| 非流动资产总额 |
83,695,432 | 82,811,419 | 12,639,491 | |||||||||||||
|
|
|
|
|
|
|
|||||||||||
| 总资产 |
853,768,917 | 1,110,127,596 | 169,438,565 | |||||||||||||
|
|
|
|
|
|
|
|||||||||||
随附的注释是这些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58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注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1(b)) |
||||||||||||
| 负债 |
||||||||||||||
| 流动负债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长期债务的流动部分–包括VIE无追索权的长期债务的流动部分,分别为人民币66,835,788元和人民币68,027,980元) |
11 | 66,835,788 | 68,027,980 | 10,383,098 | ||||||||||
| 应付账款(包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的VIE无追索权应付账款分别为人民币68,765,787元和人民币43,073,271元) |
68,765,787 | 43,130,260 | 6,582,963 | |||||||||||
| 应付所得税(包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的VIE无追索权应付所得税分别为人民币4,869,076元和人民币6,167,746元) |
7,111,689 | 8,482,041 | 1,294,612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递延收入–流动(包括递延收入–不向公司求助的VIE流动)分别为人民币29,813,802元和人民币31,375,496元) |
17 | 29,813,802 | 31,375,496 | 4,788,836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包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的VIE无追索权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人民币35,623,112元和人民币24,722,439元) |
9 | 55,717,823 | 30,174,423 | 4,605,516 | ||||||||||
| 金融负债 |
10 | 518,714,757 | 566,264,909 | 86,428,90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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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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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流动负债合计 |
746,959,646 | 747,455,109 | 114,083,93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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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流动负债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递延收入–非流动(包括递延收入–不向公司求助的VIE的非流动)分别为人民币8,245,723元和人民币8,740,560元) |
17 | 8,245,723 | 8,740,560 | 1,334,070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包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VIE无追索权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人民币1,518,271元和人民币1,407,299元) |
1,518,271 | 1,407,299 | 214,796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包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VIE无追索权的其他非流动负债分别为人民币6,000,000元和人民币6,000,000元) |
2 | 6,000,000 | 6,000,000 | 915,779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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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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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763,994 | 16,147,859 | 2,464,64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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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债总额 |
762,723,640 | 763,602,968 | 116,548,57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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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与或有事项 |
18 | — | — | — | ||||||||||
随附的注释是这些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59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注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1(b)) |
||||||||||||
| 夹层股权 |
12 | |||||||||||||
| A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面值0.00008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已授权,发行和流通的22,058,825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的赎回价值分别为人民币38,368,090元和人民币39,386,748元;截至12月31日的清算优先权分别为人民币24,468,378元和人民币24,642,378元,分别为2020年和2021年3月31日) |
38,368,090 | 39,386,748 | 6,011,592 | |||||||||||
| B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面值0.00008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已授权,发行和流通的46,218,488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的赎回价值分别为231,232,710元和238,677,148元);截至12月31日的清算优先权分别为143,547,798元和144,568,597元,分别为2020年和2021年3月31日) |
231,232,710 | 238,677,148 | 36,429,248 | |||||||||||
| C-1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面值0.00008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已授权,发行和流通的股票为2,899,160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赎回价值为人民币28,125,533元和人民币28,999,106元)和2021年3月31日;截至12月31日的清算优先权分别为人民币19,574,702元和人民币19,713,902元,分别为2020年和2021年3月31日) |
28,125,533 | 28,999,106 | 4,426,128 | |||||||||||
| C-2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面值0.00008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授权35,398,512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已发行和流通的30,924,371股,赎回价值分别为人民币375,007,074元和人民币386,654,714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3月31日,2021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清算优先权分别为人民币260,996,000元和人民币262,852,000元) |
375,007,074 | 386,654,714 | 59,015,036 | |||||||||||
| 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面值0.00008美元,已授权51,217,945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已发行和流通的49,346,520股,赎回价值分别为人民币995,759,585元和人民币1,022,052,969元)2020年12月31日和3月31日,2021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清算优先权分别为人民币817,243,725元和人民币823,055,325元) |
995,759,585 | 1,022,052,969 | 155,995,752 | |||||||||||
| 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分别授权面值0.00008美元,40,974,356股和51,542,732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已发行和流通的股票分别为11,819,526股和38,147,270股,分别;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的赎回价值分别为201,872,360元和679,657,643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的清算优先权分别为195,747,000元和586,907,091元) |
201,872,360 | 679,657,643 | 103,736,018 | |||||||||||
|
|
|
|
|
|
|
|||||||||
| 夹层权益总额 |
1,870,365,352 | 2,395,428,328 | 365,613,77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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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的注释是这些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60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注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1(b)) |
||||||||||||||
| 股东赤字: |
||||||||||||||||
| 普通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授权的面值0.00008美元,426,232,714和415,664,338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分别发行和发行的100,625,000和95,966,387股) |
13 | 49,227 | 46,948 | 7,166 | ||||||||||||
|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 |
74,128,687 | 55,765,408 | 8,511,464 | |||||||||||||
| 累计赤字 |
(1,841,700,348 | ) | (2,089,815,341 | ) | (318,968,122 | ) | ||||||||||
|
|
|
|
|
|
|
|||||||||||
|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应占股东亏损总额 |
(1,767,522,434 | ) | (2,034,002,985 | ) | (310,449,492 | ) | ||||||||||
|
|
|
|
|
|
|
|||||||||||
| 不可赎回的非控制性权益 |
(11,797,641 | ) | (14,900,715 | ) | (2,274,293 | ) | ||||||||||
|
|
|
|
|
|
|
|||||||||||
| 股东赤字总额 |
(1,779,320,075 | ) | (2,048,903,700 | ) | (312,723,785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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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负债总额,夹层股权和股东赤字 |
853,768,917 | 1,110,127,596 | 169,438,56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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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的注释是这些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61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未经审核的简明综合损益表
| 对于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 注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1(b)) |
||||||||||||||
| 收入 |
17 | |||||||||||||||
| 产品收入 |
137,917,577 | 179,095,059 | 27,335,245 | |||||||||||||
| 服务收入 |
20,630,149 | 44,130,166 | 6,735,579 | |||||||||||||
|
|
|
|
|
|
|
|||||||||||
| 总收入 |
158,547,726 | 223,225,225 | 34,070,82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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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销货成本(不包括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租金和折旧费用分别为人民币3,957,064元和人民币4,797,555元) |
(129,394,064 | ) | (178,747,558 | ) | (27,282,206 | ) | ||||||||||
| 服务费用 |
(15,254,803 | ) | (31,209,883 | ) | (4,763,559 | )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23,920,564 | ) | (36,982,662 | ) | (5,644,657 | ) | ||||||||||
| 一般和行政开支 |
(26,862,722 | ) | (43,590,605 | ) | (6,653,226 | ) | ||||||||||
| 研究与开发开支 |
(23,033,812 | ) | (23,204,583 | ) | (3,541,711 | ) | ||||||||||
| 政府补助 |
834,232 | 293,656 | 44,821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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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营亏损 |
(59,084,007 | ) | (90,216,410 | ) | (13,769,714 | ) | ||||||||||
| 利息支出 |
(2,810,455 | ) | (1,192,192 | ) | (181,964 | ) | ||||||||||
| 利息收入 |
616,608 | 1,113,210 | 169,909 |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10 | (3,430,302 | ) | (46,547,205 | ) | (7,104,491 | ) | |||||||||
| 投资收益 |
154,502 | 27,410 | 4,184 | |||||||||||||
|
|
|
|
|
|
|
|||||||||||
| 所得税前亏损 |
(64,553,654 | ) | (136,815,187 | ) | (20,882,076 | ) | ||||||||||
| 所得税利益/(费用) |
404,602 | (1,643,075 | ) | (250,782 | ) | |||||||||||
|
|
|
|
|
|
|
|||||||||||
| 净亏损 |
(64,149,052 | ) | (138,458,262 | ) | (21,132,858 | ) | ||||||||||
|
|
|
|
|
|
|
|||||||||||
| 减: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应占净亏损 |
(218,789 | ) | — | — | ||||||||||||
| 减:归属于不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的净亏损 |
(2,330,641 | ) | (3,103,074 | ) | (473,622 | ) | ||||||||||
|
|
|
|
|
|
|
|||||||||||
|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应占净亏损 |
(61,599,622 | ) | (135,355,188 | ) | (20,659,236 | ) | ||||||||||
| 增加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12 | (34,884,476 | ) | (46,563,284 | ) | (7,106,945 | ) | |||||||||
|
|
|
|
|
|
|
|||||||||||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 |
(96,484,098 | ) | (181,918,472 | ) | (27,766,181 | ) | ||||||||||
|
|
|
|
|
|
|
|||||||||||
| 净亏损 |
(64,149,052 | ) | (138,458,262 | ) | (21,132,858 | ) | ||||||||||
| 其他综合损失: |
||||||||||||||||
| 外币换算调整,扣除零所得税 |
(27,005,353 | ) | (18,363,279 | ) | (2,802,784 | ) | ||||||||||
|
|
|
|
|
|
|
|||||||||||
| 综合损失 |
(91,154,405 | ) | (156,821,541 | ) | (23,935,642 | ) | ||||||||||
|
|
|
|
|
|
|
|||||||||||
| 减: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应占综合亏损 |
(218,789 | ) | — | — | ||||||||||||
| 减:不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应占的综合亏损 |
(2,330,641 | ) | (3,103,074 | ) | (473,622 | ) | ||||||||||
|
|
|
|
|
|
|
|||||||||||
|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应占综合亏损 |
(88,604,975 | ) | (153,718,467 | ) | (23,462,020 | ) | ||||||||||
|
|
|
|
|
|
|
|||||||||||
| 每股普通股亏损 |
||||||||||||||||
| —基本和稀释 |
16 | (0.92 | ) | (1.76 | ) | (0.27 | ) | |||||||||
| 用于计算每股普通股亏损的已发行股票加权平均数: |
||||||||||||||||
| —基本和稀释 |
16 | 104,888,420 | 103,271,404 | 103,271,404 | ||||||||||||
随附的注释是这些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62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未经审核的简明合并现金流量表
| 对于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1(b)) |
||||||||||
| 经营活动: |
||||||||||||
| 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70,613,843 | ) | (127,891,167 | ) | (19,520,005 | ) | ||||||
| 投资活动: |
||||||||||||
| 购买财产和设备 |
(345,868 | ) | (3,221,479 | ) | (491,694 | ) | ||||||
| 购买短期投资 |
(66,000,000 | ) | (52,000,000 | ) | (7,936,750 | ) | ||||||
| 出售短期投资的收益 |
105,682,632 | 2,002,132 | 305,585 | |||||||||
|
|
|
|
|
|
|
|||||||
| 投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
39,336,764 | (53,219,347 | ) | (8,122,859 | ) | |||||||
|
|
|
|
|
|
|
|||||||
| 筹资活动: |
||||||||||||
| 发行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收益 |
— | 383,836,721 | 58,584,926 | |||||||||
| 支付发行费用 |
— | (453,662 | ) | (69,242 | ) | |||||||
| 不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持有人的现金出资 |
100,000 | — | — | |||||||||
| 偿还短期银行借款 |
(1,000,000 | ) | — | — | ||||||||
|
|
|
|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使用)/提供的现金净额 |
(900,000 | ) | 383,383,059 | 58,515,684 | ||||||||
|
|
|
|
|
|
|
|||||||
| 外币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31,846 | 3,495,111 | 533,459 | |||||||||
|
|
|
|
|
|
|
|||||||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的净增加(减少) |
(32,045,233 | ) | 205,767,656 | 31,406,279 | ||||||||
|
|
|
|
|
|
|
|||||||
| 期初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 |
315,556,387 | 624,406,774 | 95,303,088 | |||||||||
|
|
|
|
|
|
|
|||||||
| 期末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 |
283,511,154 | 830,174,430 | 126,709,367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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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附的注释是这些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63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未经审核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 1.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
| (a) | 陈述基础 |
随附的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公司”),其全资子公司,合并可变权益实体(“VIE”)和VIE的子公司(统称为“本集团”)的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利坚合众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通常包含的某些信息和脚注披露已按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和条例精简或省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来自本集团的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随附的未经审核简明合并财务报表应与本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相关综合亏损,股东赤字变动和现金流量表一并阅读。
管理层认为,已进行了所有必要的调整(包括正常的经常性调整),以公允列报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做出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和负债报告金额以及或有资产和负债的披露,报告期内报告的收入和支出金额以及随附的注释。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有所不同。重要的会计估计包括但不限于对临床研究服务完成进度的估计,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呆账准备金,具有确定使用寿命的不动产,设备和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可收回性,递延所得税的实现资产和库存,商誉和土地使用权的可收回性,i)基于股份的补偿奖励,ii)金融负债和(iii)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公允价值确定。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可能会导致修订估计。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有所不同,因此,差异可能对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 (b) | 方便翻译 |
截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从人民币转换为美元,仅是为了方便读者,按1.00美元=人民币6.55 18元的汇率计算,代表纽约市2021年3月31日纽约联邦储备银行为海关目的认证的人民币电汇中午购买率。不代表人民币金额可以或可以在2021年3月31日以该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转换,变现或结算为美元。
F-64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未经审核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1.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 (c) | 未经审核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中本集团VIE的摘要财务信息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本集团VIE的以下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资产和负债信息,以及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合并收入,净亏损和现金流量信息,已包含在随附的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中: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58,812,716 | 205,310,534 | ||||||
| 应收账款,净额 |
30,467,919 | 37,859,890 | ||||||
| 合同资产净额 |
32,500,818 | 32,427,612 | ||||||
| 应付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款项* |
4,000,000 | 3,837,032 | ||||||
| 库存 |
61,323,159 | 46,618,667 | ||||||
| 预付款项及其他流动资产 |
23,651,854 | 28,549,173 | ||||||
|
|
|
|
|
|||||
| 流动资产总额 |
310,756,466 | 354,602,908 | ||||||
|
|
|
|
|
|||||
| 限制现金 |
6,059,769 | 6,066,305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13,829,643 | 13,548,897 | ||||||
| 净无形资产 |
9,440,160 | 9,151,981 | ||||||
| 土地使用权净额 |
4,369,947 | 4,347,802 | ||||||
| 商誉 |
45,538,574 | 45,538,574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87,729 | 384,998 | ||||||
|
|
|
|
|
|||||
| 非流动资产总额 |
79,625,822 | 79,038,557 | ||||||
|
|
|
|
|
|||||
| 总资产 |
390,382,288 | 433,641,465 | ||||||
|
|
|
|
|
|||||
| 长期债务的流动部分 |
66,835,788 | 68,027,980 | ||||||
| 应付账款 |
68,765,787 | 43,073,271 | ||||||
| 应付所得税 |
4,869,076 | 6,167,746 | ||||||
| 递延收入–当前 |
29,813,802 | 31,375,496 | ||||||
| 应付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款项* |
510,685,917 | 650,472,382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35,623,112 | 24,722,439 | ||||||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716,593,482 | 823,839,314 | ||||||
| 递延收入–非流动 |
8,245,723 | 8,740,560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18,271 | 1,407,299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6,000,000 | 6,000,000 |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763,994 | 16,147,859 | ||||||
|
|
|
|
|
|||||
| 负债总额 |
732,357,476 | 839,987,173 | ||||||
|
|
|
|
|
|||||
| * | 应付给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款项代表应付给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款项,在合并时予以抵销。 |
F-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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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核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1.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收入 |
158,547,726 | 223,225,225 | ||||||
| 净亏损 |
(25,378,734 | ) | (56,220,662 | ) | ||||
| 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14,549,748 | ) | (85,159,020 | )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1,167,521 | ) | (2,109,656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1,087,208 | 133,773,030 | ||||||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的净(减少)/增加 |
(14,630,061 | ) | 46,504,354 | |||||
| 期初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 |
179,602,919 | 164,872,485 | ||||||
| 期末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 |
164,972,858 | 211,376,839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包括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分别从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收到的人民币1,987,208元和人民币133,773,030元,在合并时予以抵销。 |
根据VIE协议,公司有权通过LinkDoc Information指导VIE的活动。因此,本公司认为,VIE中没有资产仅可用于清算VIE的义务,但截至3月31日受限制使用的受限制现金人民币6,066,305元和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000元除外,2021年。VIE的资产均未抵押或抵押。VIE的债权人无权求助于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的一般信用。
| (d) | 公允价值计量 |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短期金融资产和负债(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应收账款、预付款项中包括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流动资产、长期债务的流动部分、应付账款、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由于这些工具的期限较短,因此短期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近似于其公允价值。
受限制现金-非流动-账面价值近似于归类为受限制现金-非流动的计息现金的公允价值,并归类为公允价值层次结构的第1级。
F-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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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核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1.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经常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选择公允价值期权来核算短期投资,该期权根据金融机构报价的每单位价格进行估值,并分类为公允价值层次结构的第2级。短期投资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总成本基础 |
— | 50,000,000 | ||||||
| 未实现的持有收益总额 |
— | 25,278 | ||||||
|
|
|
|
|
|||||
| 公允价值总额 |
— | 50,025,278 | ||||||
|
|
|
|
|
|||||
下表反映了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公允价值层次结构的经常性公允价值计量从期初余额到期末余额的对帐:
| 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 1月1日 2020 |
购买 | 卖出 | 包含在 收益 |
3月31日, 2020 |
||||||||||||||||
| 资产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短期投资 |
65,542,208 | 66,000,000 | 105,682,632 | 154,502 | 26,014,078 | |||||||||||||||
|
|
|
|
|
|
|
|
|
|
|
|||||||||||
| 总计 |
65,542,208 | 66,000,000 | 105,682,632 | 154,502 | 26,014,078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三个月 | ||||||||||||||||||||
| 1月1日 2021 |
购买 | 卖出 | 包含在 收益 |
3月31日, 2021 |
||||||||||||||||
| 资产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短期投资 |
— | 52,000,000 | 2,002,132 | 27,410 | 50,025,278 | |||||||||||||||
|
|
|
|
|
|
|
|
|
|
|
|||||||||||
| 总计 |
— | 52,000,000 | 2,002,132 | 27,410 | 50,025,278 | |||||||||||||||
|
|
|
|
|
|
|
|
|
|
|
|||||||||||
金融负债使用不可观察的输入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分类为公允价值层次结构的第3级。请参阅注释10。
| (e) | 集中度与风险 |
现金集中
本集团在金融机构持有活期存款,受限制现金和短期投资余额,这些余额可能会不时超过其在中国内地银行账户的保险限额。本集团未在未保险的银行存款中遭受任何损失,并且不认为其在银行账户中持有的现金面临任何重大风险。
F-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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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核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1.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活期存款、有限制现金和短期投资存放在以下地点的金融机构: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中国内地的金融机构 |
||||||||
| —以人民币计价 |
468,902,333 | 519,957,379 | ||||||
| —以美元计价 |
119,513,133 | 325,527,931 | ||||||
|
|
|
|
|
|||||
| 在中国内地金融机构持有的总余额 |
588,415,466 | 845,485,310 | ||||||
|
|
|
|
|
|||||
| 美国金融机构 |
||||||||
| —以美元计价 |
35,982,541 | 34,606,383 | ||||||
|
|
|
|
|
|||||
| 美国金融机构持有的总余额 |
35,982,541 | 34,606,383 | ||||||
|
|
|
|
|
|||||
| 香港特别行政区金融机构 |
||||||||
| —以人民币计价 |
3,543 | 1,195 | ||||||
| —以美元计价 |
74 | 4,147 | ||||||
|
|
|
|
|
|||||
| 香港特别行政区金融机构持有的总余额 |
3,617 | 5,342 | ||||||
|
|
|
|
|
|||||
| 金融机构持有的总余额 |
624,401,624 | 880,097,035 | ||||||
|
|
|
|
|
|||||
信用风险集中
可能使本集团面临信贷风险集中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制现金,短期投资和应收账款。
本集团的政策要求将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制的现金和短期投资存放在高质量的金融机构中,并限制任何一家发行人的信用风险额。本集团定期评估交易对手或金融机构的信用状况。
本集团在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之前对其客户进行信用评估。客户信誉度的评估主要基于历史收款记录,对可公开获得的信息的研究以及高级管理层对客户的现场访问。根据此分析,本集团确定应分别向每个客户提供哪些信用条款(如有)。如果评估表明存在收款风险的可能性,则本集团将不会向客户提供服务或出售产品,也不会要求客户支付现金,邮寄信用证以确保付款或支付大量首付款。
| (f) | 最近的会计公告 |
2020年8月,FASB发布了ASU2020-06,对实体自有权益中的可转换工具和合同进行会计处理,这简化了某些可转换工具的会计处理,以消除有益的转换功能和现金转换模型,修改实体自身权益中合同的衍生工具范围例外指南,并修改了由于这些变化而导致的稀释每股收益(EPS)计算指南。ASU2020-06对公共企业实体有效,但较小的报告公司除外,适用于2021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和中期报告期,以及年度和
F-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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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所有其他实体于2023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中期报告期。允许提前采用,但必须在会计年度开始时采用该指南,但不得早于2020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包括这些会计年度内的过渡期。自2021年1月1日起,公司已及早采用该新指南。
| 2.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 |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与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的金额的对帐如下: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618,347,005 | 824,108,125 | ||||||
| 限制现金 |
6,059,769 | 6,066,305 | ||||||
|
|
|
|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中显示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总额 |
624,406,774 | 830,174,430 | ||||||
|
|
|
|
|
|||||
受限制现金余额与本集团于2019年12月收到的政府补助金人民币14,000,000元有关,以补偿本集团未来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并在本集团能够遵守所附条件之前被限制使用。本集团于2020年遵守某些条件,并相应解除了对现金余额人民币8,000,000元的限制。
| 3. | 应收账款净额 |
应收账款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应收账款 |
32,207,762 | 40,402,514 | ||||||
| 呆账准备金 |
(1,739,843 | ) | (2,542,624 | ) | ||||
|
|
|
|
|
|||||
| 应收账款,净额 |
30,467,919 | 37,859,890 | ||||||
|
|
|
|
|
|||||
呆账准备金的变动情况如下: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期初余额 |
(2,249,799 | ) | (1,739,843 | ) | ||||
| 冲销/(拨备)坏账准备 |
355,839 | (802,781 | ) | |||||
|
|
|
|
|
|||||
| 期末余额 |
(1,893,960 | ) | (2,542,624 | ) | ||||
|
|
|
|
|
|||||
F-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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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核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4. | 库存 |
库存包括药品和医疗保健产品。截至2020年3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的三个月,分别对存货进行了139,617元和1,917,568元的冲销,并记录在销售商品成本中。
| 5. | 预付款项及其他流动资产 |
预付款和其他流动资产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提前到供应商 |
11,108,199 | 17,905,062 | ||||||
| 租金押金 |
7,970,354 | 9,021,204 | ||||||
| 可抵扣进项增值税 |
1,785,673 | 2,744,139 | ||||||
| 应收第三方支付平台款项 |
3,993,684 | 2,176,892 | ||||||
| 工作人员预付款 |
248,001 | 574,332 | ||||||
| 其他* |
2,328,673 | 3,854,976 | ||||||
|
|
|
|
|
|||||
| 预付款项及其他流动资产 |
27,434,584 | 36,276,605 | ||||||
|
|
|
|
|
|||||
| * | 其他主要包括预付所得税和预付水电费。 |
| 6.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财产和设备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租赁权益改善 |
30,317,728 | 31,882,337 | ||||||
| 电子设备 |
14,945,377 | 15,738,736 | ||||||
| 软件 |
5,600,000 | 5,600,000 | ||||||
| 办公家具 |
805,178 | 1,377,675 | ||||||
| 财产和设备 |
51,668,283 | 54,598,748 | ||||||
|
|
|
|
|
|||||
| 减:累计折旧 |
(33,769,030 | ) | (37,276,989 | ) | ||||
|
|
|
|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17,899,253 | 17,321,759 | ||||||
|
|
|
|
|
|||||
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折旧费用分别为人民币3,718,110元和人民币3,516,391元。
F-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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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物业及设备净额(续) |
物业和设备的折旧费用分配给以下费用项目:
| 在这三个月 截至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服务费用 |
440,350 | 328,714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1,348,017 | 1,573,285 | ||||||
| 一般和行政开支 |
794,491 | 664,894 | ||||||
| 研究与开发开支 |
1,135,252 | 949,498 | ||||||
|
|
|
|
|
|||||
| 折旧费用总额 |
3,718,110 | 3,516,391 | ||||||
|
|
|
|
|
|||||
| 7. | 净无形资产 |
无形资产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 ||||||||||||
| 毛额 携带 金额 |
累积 摊销 |
净额 携带 金额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客户关系 |
4,200,000 | (1,899,491 | ) | 2,300,509 | ||||||||
| 不竞争协议 |
1,600,000 | (666,621 | ) | 933,379 | ||||||||
| 许可证 |
7,706,289 | (1,500,017 | ) | 6,206,272 | ||||||||
|
|
|
|
|
|
|
|||||||
| 无形资产,净值共计 |
13,506,289 | (4,066,129 | ) | 9,440,160 | ||||||||
|
|
|
|
|
|
|
|||||||
| 截至2021年3月31日 | ||||||||||||
| 毛额 携带 金额 |
累积 摊销 |
净额 携带 金额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客户关系 |
4,200,000 | (1,923,679 | ) | 2,276,321 | ||||||||
| 不竞争协议 |
1,600,000 | (740,594 | ) | 859,406 | ||||||||
| 许可证 |
7,706,289 | (1,690,035 | ) | 6,016,254 | ||||||||
|
|
|
|
|
|
|
|||||||
| 无形资产,净值共计 |
13,506,289 | (4,354,308 | ) | 9,151,981 | ||||||||
|
|
|
|
|
|
|
|||||||
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确认为一般和行政费用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分别为人民币434,321元和288,179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未来五年的估计摊销费用如下:
| 人民币 | ||||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九个月 |
1,237,167 | |||
| 2022 |
1,642,058 | |||
| 2023 |
1,639,272 | |||
| 2024 |
1,565,460 | |||
| 2025 |
717,009 | |||
| 2026年及之后 |
2,351,015 | |||
F-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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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土地使用权净额 |
土地使用权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账面总额 |
4,429,000 | 4,429,000 | ||||||
| 减:累计摊销 |
(59,053 | ) | (81,198 | ) | ||||
|
|
|
|
|
|||||
| 土地使用权净额 |
4,369,947 | 4,347,802 | ||||||
|
|
|
|
|
|||||
确认为一般和行政费用的土地使用权摊销费用在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分别为人民币22,145元和人民币22,145元。
| 9.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应计工资和社会保险 |
32,472,107 | 11,887,048 | ||||||
| 除所得税外的应付税款 |
10,998,600 | 9,879,460 | ||||||
| 专业服务费用应计 |
5,484,953 | 2,474,216 | ||||||
| 其他* |
6,762,163 | 5,933,699 | ||||||
|
|
|
|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55,717,823 | 30,174,423 | ||||||
|
|
|
|
|
|||||
| * | 其他主要包括应计的营销费用,租金费用和员工报销。 |
| 10. | 金融负债 |
认股权证和期权在每个报告期末使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进行重新计量,并具有以下假设:
| 截至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无风险回报率 |
0.17% | 0.04% | ||||||
| -预期波动率 |
51.6% | 58.7% | ||||||
| -预期股息收益率 |
0% | 0% | ||||||
| -预期期限 |
1。16年 | 0。16年 | ||||||
| -相关C-2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公允价值 |
2.85美元 | 4.66美元 | ||||||
| -相关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公允价值 |
$3.60 | US$5.05 | ||||||
| -相关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公允价值 |
— | 4.98美元 | ||||||
F-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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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金融负债(续) |
金融负债的变动情况如下: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截至1月1日的余额 |
61,224,661 | 518,714,757 | ||||||
| 公允价值变动 |
3,430,302 | 46,547,205 | ||||||
| 外币换算调整 |
1,011,877 | 1,002,947 | ||||||
|
|
|
|
|
|||||
| 截至3月31日的余额 |
65,666,840 | 566,264,909 | ||||||
|
|
|
|
|
|||||
| 金融负债–流动 | — | 566,264,909 | ||||||
| 金融负债–非流动 | 65,666,840 | — | ||||||
| 11. | 长期债务的流动部分 |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宁波惠桥鸿嘉长期负债的现状及发展方向 |
37,815,775 | 38,571,637 | ||||||
| 宁波惠桥鸿博股份的长期负债现迁 |
29,020,013 | 29,456,343 | ||||||
|
|
|
|
|
|||||
| 总计 |
66,835,788 | 68,027,9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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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3月31日和20201年3月31日的三个月,贷款分别增加了人民币2,807,120元和人民币1,192,192元,并记录为利息支出。
| 12.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于2021年2月26日,本公司以每股2.7372美元向阿里巴巴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发行21,669,131股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总代价为59,313,696美元(相当于人民币383,836,721元)。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总发行成本为373,682美元(折合人民币2,875,644元)
2021年2月26日,投资者以每股2.5382美元的总对价向联合创始人购买了总计4,658,613股普通股,总对价为11,824,365美元(折合人民币76,518,880元)。同时,公司将投资者购买的4,658,613股普通股重新指定为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本公司未从此次交易中获得任何收益(“重新指定”)。
F-73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未经审核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12.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续) |
公司的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活动包括以下内容:
| 人民币 |
系列A | B系列 | C-1系列 | C-2系列 | D系列 | D系列+ | 总计 | |||||||||||||||||||||
| 截至2021年1月1日的余额 |
38,368,090 | 231,232,710 | 28,125,533 | 375,007,074 | 995,759,585 | 201,872,360 | 1,870,365,352 | |||||||||||||||||||||
| 发行现金 |
— | — | — | — | — | 383,836,721 | 383,836,721 | |||||||||||||||||||||
| 发行成本 |
— | — | — | — | — | (2,875,644 | ) | (2,875,644 | ) | |||||||||||||||||||
| 将普通股重新指定为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 | — | — | — | — | 76,518,880 | 76,518,880 | |||||||||||||||||||||
| 增加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735,610 | 5,720,741 | 664,351 | 8,858,018 | 18,949,480 | 11,635,084 | 46,563,284 | |||||||||||||||||||||
| 外币换算调整 |
283,048 | 1,723,697 | 209,222 | 2,789,622 | 7,343,904 | 8,670,242 | 21,019,735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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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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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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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余额 |
39,386,748 | 238,677,148 | 28,999,106 | 386,654,714 | 1,022,052,969 | 679,657,643 | 2,395,428,32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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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4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未经审核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12.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续) |
截至2021年1月1日,公司已提前采用ASU2020-06。本公司认为,重新指定实质上与回购和报废普通股以及同时发行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相同。因此,本公司最初记录:1)购买价格为人民币76,518,880元的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以及2)购买价格与普通股面值与额外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人民币76,516,601元一旦额外实收资本耗尽,就会增加累计赤字。
假设自2017年3月14日C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原始发行日期六周年以来尚未完成合格的IPO,并且没有发生其他可能导致股东要求赎回的或有事件,2023年所有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赎回总额为人民币2,840,610,234元。
| 13. | 普通股 |
2021年2月10日,公司董事会批准将10,568,376股法定普通股重新指定为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法定股本总数修改为415,664,338股普通股。
| 14. | 股份补偿 |
根据2015年股票计划,公司i)授予具有服务条件的股票期权,以购买3,537,500股普通股;ii)授予具有服务条件和绩效条件的股票期权,以在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向员工,管理人员和非员工购买805,000股普通股。授予购股权的行使价为1.2935美元,购股权归属期最长为四年。所有购股权将自授予日起10年内到期。
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购股权活动摘要如下:
| 数量 股份 |
加权 平均 锻炼 价格 |
加权 剩余的 合同 年 |
集合体 内在的 价值 |
|||||||||||||
| 美元 | 美元 | |||||||||||||||
| 2021年1月1日杰出 |
21,996,365 | 0.79 | ||||||||||||||
| 授予 |
4,342,500 | 1.29 | ||||||||||||||
| 没收 |
(1,336,502 | ) | 1.35 | |||||||||||||
|
|
|
|
|
|||||||||||||
| 2021年3月31日杰出 |
25,002,363 | 0.85 | ||||||||||||||
|
|
|
|
|
|||||||||||||
| 已归属并预计于2021年3月31日归属 |
24,197,363 | 0.84 | 7.09 | 86,648,756 | ||||||||||||
|
|
|
|
|
|
|
|
|
|||||||||
| 截至2021年3月31日可行使 |
13,566,744 | 0.49 | 5.81 | 57,683,781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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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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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股份补偿(续) |
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使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进行估计,并使用以下假设:
| 对于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 2020 | 2021 | |||||||
| 无风险回报率 |
0.36%~0.70% | 0.47%~1.44% | ||||||
| 波动性 |
52.7%~60.6% | 53.5%~66.6% | ||||||
| 预期股息收益率 |
0% | 0% | ||||||
| 锻炼倍数 |
2.2-2.8 | 2.2-2.8 | ||||||
| 相关普通股的公允价值 |
2.40美元 | 美元 | 4.00-4.42美元 | |||||
| 预期期限 |
10年 | 10年 | ||||||
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授予的购股权的加权平均授予日公允价值分别为1.53美元和3.17美元。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为购股权确认的补偿费用分配给以下费用项目: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收入成本 |
224,624 | 629,863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228,056 | 5,487,686 | ||||||
| 一般和行政开支 |
388,168 | 3,153,865 | ||||||
| 研究与开发开支 |
1,025,870 | 1,048,666 | ||||||
|
|
|
|
|
|||||
| 股份补偿费用总额 |
1,866,718 | 10,320,080 | ||||||
|
|
|
|
|
|||||
截至2021年3月31日,与购股权有关的未确认补偿费用总额中的131,457,717元人民币预计将在约2.54年的加权平均期间内确认。未确认的补偿费用总额可能会根据将来发生的实际没收而进行调整。
| 15. | 所得税 |
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有效所得税率分别为(0.6%)和1.2%。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有效所得税率与中国法定所得税率25%不同,这主要是由于确认了与亏损实体的经营亏损结转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备抵。
F-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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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每股净亏损 |
下表列出了每股基本和摊薄亏损的计算,并提供了所示期间分子和分母的对帐。与既得购股权有关的少量对价可发行的股票已包括在用于每股基本收益的流通股数量中: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分子: |
||||||||
|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应占净亏损 |
(61,599,622 | ) | (135,355,188 | ) | ||||
| 增加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34,884,476 | ) | (46,563,284 | ) | ||||
|
|
|
|
|
|||||
| 每股基本和摊薄净亏损计算的分子 |
(96,484,098 | ) | (181,918,472 | ) | ||||
|
|
|
|
|
|||||
| 分母: |
||||||||
|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104,888,420 | 103,271,404 | ||||||
|
|
|
|
|
|||||
| 每股基本和摊薄净亏损计算的分母 |
104,888,420 | 103,271,404 | ||||||
|
|
|
|
|
|||||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亏损 |
||||||||
| —基本和稀释 |
(0.92 | ) | (1.76 | ) | ||||
以下是可能稀释每股基本净亏损的证券,这些证券未计入稀释后每股净亏损的计算中,因为这样做会对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产生反摊薄作用: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购股权 |
15,930,363 | 22,894,679 | ||||||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151,447,364 | 189,594,634 | ||||||
| 金融负债 |
6,345,566 | 19,741,028 | ||||||
F-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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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收入信息 |
收入
本集团的收入按主要业务线和收入确认的时间分类如下: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主要业务线 |
||||||||
| —持续护理中心解决方案 |
138,318,076 | 179,362,617 | ||||||
| —临床试验匹配服务 |
10,673,738 | 22,215,016 | ||||||
| —现实世界的学习服务 |
||||||||
| —临床研究服务 |
7,010,772 | 13,017,344 | ||||||
| —患者管理即服务 |
821,366 | 7,071,383 | ||||||
| —数据洞察服务 |
805,605 | 580,702 | ||||||
| —AI诊断和治疗服务 |
918,169 | 978,163 | ||||||
|
|
|
|
|
|||||
| 总收入 |
158,547,726 | 223,225,225 | ||||||
|
|
|
|
|
|||||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收入确认的时间 |
||||||||
| 时间点 |
150,114,738 | 202,496,944 | ||||||
| 随着时间的推移 |
8,432,988 | 20,728,281 | ||||||
|
|
|
|
|
|||||
| 总收入 |
158,547,726 | 223,225,225 | ||||||
|
|
|
|
|
|||||
合同资产和递延收入
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合同资产余额的变化如下: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期初总金额 |
28,559,131 | 33,164,100 | ||||||
| 期内确认的收入增加 |
12,423,808 | 28,839,416 | ||||||
| 期内转入应收账款 |
(17,053,533 | ) | (28,914,116 | ) | ||||
|
|
|
|
|
|||||
| 期末总金额 |
23,929,406 | 33,089,400 | ||||||
| 合同资产备抵 |
(478,588 | ) | (661,788 | ) | ||||
|
|
|
|
|
|||||
| 合同资产净额 |
23,450,818 | 32,427,612 | ||||||
|
|
|
|
|
|||||
F-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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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核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17. | 收入信息(续) |
合同资产准备金的变动情况如下: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期初余额 |
(571,183 | ) | (663,282 | ) | ||||
| 转回坏账费用 |
92,595 | 1,494 | ||||||
|
|
|
|
|
|||||
| 期末余额 |
(478,588 | ) | (661,788 | ) | ||||
|
|
|
|
|
|||||
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递延收入余额变化如下: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期初余额 |
21,716,880 | 38,059,525 | ||||||
| 从递延收入期初余额确认的收入 |
(6,399,102 | ) | (12,972,145 | ) | ||||
| 本期产生的递延收入确认的收入 |
(1,406,740 | ) | (2,280,104 | ) | ||||
| 预收现金,扣除增值税 |
12,848,970 | 17,308,780 | ||||||
|
|
|
|
|
|||||
| 期末余额 |
26,760,008 | 40,116,056 | ||||||
|
|
|
|
|
|||||
| 递延收入-当前 |
20,768,795 | 31,375,496 | ||||||
| 递延收入-非流动 |
5,991,213 | 8,740,560 | ||||||
截至2021年3月31日,分配给本集团现有合同(原始预期期限超过一年)下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总额为人民币255,256,375元。本集团预计将在各个项目的剩余合同期内从提供服务中确认收入,合同期限通常为一至五年。
截至2021年3月31日,预计将来将确认的与未履行的剩余履约义务有关的收入如下:
| 人民币 | ||||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九个月 |
84,674,880 | |||
| 2022 |
72,581,852 | |||
| 2023 |
51,973,193 | |||
| 2024 |
30,327,783 | |||
| 2025 |
14,682,883 | |||
| 2026 |
1,015,784 | |||
本集团选择了实际的权宜之计,即不披露有关剩余履约义务的信息,这些剩余履约义务是原始期限为一年或更短的合同的一部分。
F-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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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承诺与或有事项 |
租赁
本集团根据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协议租赁其办公室,设施和患者护理中心。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租金支出分别为人民币6,392,927元和人民币7,432,385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根据办公室,设施和患者护理中心的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协议,未来的最低租赁承诺如下:
| 人民币 | ||||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九个月 |
11,906,604 | |||
| 2022 |
7,750,231 | |||
| 2023 |
5,209,828 | |||
| 2024 |
3,160,886 | |||
| 2025 |
2,688,839 | |||
| 2026年及之后 |
2,276,178 | |||
除上述披露的内容外,截至2021年3月31日,本集团没有任何重大资本或其他承诺,长期义务或担保。
| 19. | 分部信息 |
本集团确定了两个运营部门,包括i)LinkCare,其中包括持续的患者护理解决方案,患者管理即服务,AI诊断和治疗服务;以及ii)LinkSolutions,其中包括临床试验匹配服务,现实世界研究服务和数据洞察力服务,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本集团不会将经营费用或资产分配给其分部,因为其CODM不会使用此类信息来分配资源或评估经营分部的业绩。本集团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分部业绩如下。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收入 |
||||||||
| LinkCare |
||||||||
| —持续的患者护理解决方案 |
138,318,076 | 179,362,617 | ||||||
| —患者管理即服务 |
821,366 | 7,071,383 | ||||||
| —AI诊断和治疗服务 |
918,169 | 978,163 | ||||||
|
|
|
|
|
|||||
| 小计 |
140,057,611 | 187,412,163 | ||||||
|
|
|
|
|
|||||
| LinkSolutions |
||||||||
| —临床试验匹配服务 |
10,673,738 | 22,215,016 | ||||||
| —现实世界的学习服务 |
||||||||
| —临床研究服务 |
7,010,772 | 13,017,344 | ||||||
| —数据洞察服务 |
805,605 | 580,702 | ||||||
|
|
|
|
|
|||||
| 小计 |
18,490,115 | 35,813,062 | ||||||
|
|
|
|
|
|||||
| 总收入 |
158,547,726 | 223,225,225 | ||||||
|
|
|
|
|
|||||
F-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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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分部信息(续) |
| 截至三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收入成本 |
||||||||
| LinkCare |
(130,521,955 | ) | (185,911,812 | ) | ||||
| LinkSolutions |
(14,126,912 | ) | (24,045,629 | ) | ||||
|
|
|
|
|
|||||
| 总收入成本 |
(144,648,867 | ) | (209,957,441 | ) | ||||
|
|
|
|
|
|||||
| 20. | 关联方交易 |
2019年,VIE的子公司Linkdoc Technology(Tianjin)Co.,Ltd.与浦发银行签订了两项一年期贷款协议,年利率为5.22%。两笔贷款本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VIE与公司创始人兼董事会主席张天泽先生为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贷款的未偿还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已于2020年1月13日偿还。
F-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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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股东赤字变动 |
| 普通股 | 额外的 实收 资本 |
累积 其他 综合 (亏损)/收入 |
累积 赤字 |
总计 股东的 赤字 应占 到LinkDoc 技术 有限公司 |
不可赎回 非控制性 兴趣 |
总计 股东的 赤字 |
||||||||||||||||||||||||||
| 股份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截至2020年1月1日的余额 |
100,625,000 | 49,227 | — | (49,441,323 | ) | (1,230,920,736 | ) | (1,280,312,832 | ) | (11,097,907 | ) | (1,291,410,739 | ) | |||||||||||||||||||
| 净亏损 |
— | — | — | — | (61,599,622 | ) | (61,599,622 | ) | (2,330,641 | ) | (63,930,263 | ) | ||||||||||||||||||||
| 不可赎回非控股权益持有人的供款 |
— | — | — | — | — | — | 100,000 | 100,000 | ||||||||||||||||||||||||
| 股份补偿(附注14) |
— | — | 1,866,718 | — | — | 1,866,718 | — | 1,866,718 | ||||||||||||||||||||||||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增加(附注12) |
— | — | (1,866,718 | ) | — | (33,017,758 | ) | (34,884,476 | ) | — | (34,884,476 | ) | ||||||||||||||||||||
| 外币换算调整,扣除零所得税 |
— | — | — | (27,005,353 | ) | — | (27,005,353 | ) | — | (27,005,35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余额 |
100,625,000 | 49,227 | — | (76,446,676 | ) | (1,325,538,116 | ) | (1,401,935,565 | ) | (13,328,548 | ) | (1,415,264,11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1年1月1日的余额 |
100,625,000 | 49,227 | — | 74,128,687 | (1,841,700,348 | ) | (1,767,522,434 | ) | (11,797,641 | ) | (1,779,320,075 | ) | ||||||||||||||||||||
| 净亏损 |
— | — | — | — | (135,355,188 | ) | (135,355,188 | ) | (3,103,074 | ) | (138,458,262 | ) | ||||||||||||||||||||
| 股份补偿(附注14) |
— | — | 10,320,080 | — | — | 10,320,080 | — | 10,320,080 | ||||||||||||||||||||||||
| 将普通股重新指定为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附注12) |
(4,658,613 | ) | (2,279 | ) | (10,320,080 | ) | — | (66,196,521 | ) | (76,518,880 | ) | — | (76,518,880 | ) | ||||||||||||||||||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增加(附注12) |
— | — | — | — | (46,563,284 | ) | (46,563,284 | ) | — | (46,563,284 | ) | |||||||||||||||||||||
| 外币换算调整,扣除零所得税 |
— | — | — | (18,363,279 | ) | — | (18,363,279 | ) | — | (18,363,27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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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余额 |
95,966,387 | 46,948 | — | 55,765,408 | (2,089,815,341 | ) | (2,034,002,985 | ) | (14,900,715 | ) | (2,048,903,7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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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余额-美元(注1(b)) |
95,966,387 | 7,166 | — | 8,511,464 | (318,968,122 | ) | (310,449,492 | ) | (2,274,293 | ) | (312,723,78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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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2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未经审核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22. | 随后的事件 |
管理层已考虑了截至2021年5月12日(即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发布之日)的后续事件。
F-83
第二部分
招股说明书中不需要的信息
| 项目6。 | 董事和执行官的赔偿。 |
开曼群岛法律并不限制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进行赔偿的程度,除非开曼群岛法院认为任何此类规定违反公共政策,例如,对民事欺诈或其后果或犯罪行为提供赔偿。根据我们的发行后备忘录和组织章程细则(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立即生效),在开曼群岛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本公司的每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所有诉讼,诉讼,费用,费用,费用,损失,他因执行或履行其作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力,权限或酌处权而招致或承担的损害或责任,包括在不损害前述一般性的前提下,任何费用,支出,他在开曼群岛或其他地方的任何法院为与我们公司或其事务有关的任何民事诉讼辩护(无论是成功还是其他方式)而蒙受的损失或责任。
根据将作为本注册声明附件10.2提交的赔偿协议的形式,我们将同意赔偿董事和执行官因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而产生的与索赔有关的某些责任和费用。
包销协议的形式将作为本注册声明的附件1.1提交,还将规定对我们以及我们的管理人员和董事进行赔偿。
在根据上述规定允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控制我们的人对根据1933年《证券法》(经修订)产生的责任进行赔偿的范围内,我们获悉,SEC认为,这种赔偿违反了《证券法》所表达的公共政策,因此无法执行。
| 项目7。 | 最近未注册证券的销售。 |
在过去的三年中,我们在未根据《证券法》注册证券的情况下发行了以下证券(包括购买普通股的期权)。我们认为,根据《证券法》第4(2)条,对于不涉及公开发行的交易,或根据《证券法》第S条,对于发行人在离岸交易中的销售,以下每项发行均免于注册。这些交易都没有涉及承销商。
| 购买者 |
发行日期 |
数量 证券 |
考虑因素 | |||||
| 优先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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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企业协会15,L.P. |
六月8,2018 | 3,471,105股D系列优先股 | 美元8,810,266.00 | |||||
| 中国宽带资本合伙人III,L.P. |
六月8,2018 |
3,939,842股D系列优先股 |
|
10,000,000.00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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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山资本风险合伙人1,L.P. |
六月8,2018 |
1,221,351股D系列优先股 |
|
$3,1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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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飞思亚管理咨询公司 |
六月8,2018 |
13,789,447股D系列优先股 |
|
35,000,000.00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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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1
| 购买者 |
发行日期 |
数量 证券 |
考虑因素 | |||
| 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六月8,2018 | 19,699,210股D系列优先股 | 50,000,000.00美元 | |||
| Esta Investments Pte Ltd |
六月8,2018 | 7,225,565股D系列优先股 | $18,339,734.00 | |||
| 新企业协会15,L.P. |
2020年9月4日 | 1,181,953系列D+优先股 | $3,000,000.00 | |||
| Esta Investments Pte Ltd |
2020年9月4日 | 5,909,763系列D+优先股 | 15,000,000.00美元 | |||
| HL Plus Holding I Limited |
2020年9月4日 | 4,727,810系列D+优先股 | $12,000,000.00 | |||
| 阿里巴巴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2月26日 |
21,669,131系列D+优先股 |
59,313,696.00美元 |
|||
| 基于股份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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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些执行官,员工和顾问 |
在2018年6月25日至2021年6月1日之间 |
27,305,538份期权所涉及的27,305,538股普通股 |
过去和未来 |
|||
| 项目8。 | 展品和财务报表时间表。 |
| (a) | 展品 |
有关作为此注册一部分提交的所有展览品的完整列表,请参见展览品索引,该展览品索引通过引用并入本文。
| (b) | 财务报表明细表 |
省略了附表,因为其中要求提供的信息不适用或显示在合并财务报表及其附注中。
| 项目9。 | 承诺。 |
签名人在此承诺:
| (a) | 签名后的注册人在此承诺在承销协议规定的截止时间向承销商提供承销商要求的面额和名称的证书,以允许立即交付给每个购买者。 |
| (b) | 在根据前述规定允许注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制人对根据1933年《证券法》产生的负债进行赔偿的范围内,或在其他方面,已告知注册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这种赔偿违反1933年《证券法》所表达的公共政策,因此无法执行。如果对此类责任提出了赔偿要求(注册人为成功辩护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而由注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控制人支付或支付的费用除外)由该董事,与所注册证券有关的高级管理人员或控制人,除非其律师认为此事已通过控制先例解决,否则注册人将,将其赔偿是否违反1933年《证券法》所表达的公共政策的问题提交给具有适当管辖权的法院,并以该问题的最终裁决为准。 |
II-2
| (c) | 签名后的注册人特此保证: |
| (1) | 为了确定根据1933年《证券法》承担的任何责任,根据规则430A,作为本注册声明一部分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形式中省略的信息并包含在注册人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424(b)(1)或(4)或497(h)条提交的招股说明书中,自发布之日起应被视为本注册声明的一部分。它被宣布为有效。 |
| (2) | 为了确定1933年《证券法》规定的任何责任,每项包含招股说明书形式的事后生效的修正案均应视为与其中提供的证券有关的新的注册声明,并且当时发行的此类证券应被视为其真实的初始发行。 |
II-3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展览指数
II-4
| 展览 |
文件说明 |
|
| 21.1 | 注册人的主要子公司和可变利益实体 | |
| 23.1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的同意 | |
| 23.2 | Maples and Calder(Hong Kong)LLP的同意书(包含在图表5.1中) | |
| 23.3 | Haiwen&Partners的同意(包含在图表99.2中) | |
| 24.1 | 授权书(包含在签名页上) | |
| 99.1 | 注册人的商业行为和道德守则 | |
| 99.2 | Haiwen&Partners关于某些中国法律事项的意见 | |
| 99.3 | 弗罗斯特与沙利文的同意 | |
| 99.4 | Chunlin Fan的同意 | |
| * | 通过修改提交。 |
II-5
签名
根据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注册人证明其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其符合填写F-1表格的所有要求,并已适当地促使本注册声明由以下机构代表其签署:签名人,并于2021年6月14日在中国正式授权。
|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 ||
| 通过: | /s/张天泽 |
|
| 姓名: | 张天泽 | |
| 职称: | 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 |
II-6
授权书
通过这些礼物了解所有人,在此签名的每个人都构成并任命张天泽为他或她的真实合法的实际代理人和代理人,并具有完全的替代权和重新替代权。他或她的名字,与本注册声明有关的任何和所有身份,包括以签名人的名义并代表签名人签署本注册声明及其任何和所有修订,包括根据1933年《美国证券法》第462条提交的生效后修正案和注册,并将其连同所有展品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文件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授予这些实际代理人和代理人充分的权力和权力,以在他或她可能或可能亲自进行的所有意图和目的下,在场所内和周围进行和执行每一项必要和必要的行为和事情,特此批准并确认上述事实律师和代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据此合法地做或促使做的所有事情。
根据1933年《证券法》(经修订)的要求,以下人员已于2021年6月14日以指定的身份签署了本注册声明:
| 签名 |
标题 |
|
| /s/张天泽 | 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 |
|
| 张天泽 | ||
| /s/蒋晓东 | 董事 |
|
| 蒋晓东 | ||
| /s/姜健 | 董事 |
|
| 姜健 | ||
| Chunlin Fan | 董事兼首席财务官 (首席财务和会计官) |
|
| Chunlin Fan |
||
II-7
在美国的授权代表签名
根据1933年《证券法》,以下签署人是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在美国的正式授权代表,已于2021年6月14日在纽约签署了本注册声明或其修正案。
| 授权美国代表 | ||
| 通过: | /s/Colleen A.de Vries |
|
| 姓名:Colleen A.de Vries | ||
| 职称:代表Cogency Global Inc.的高级副总裁。 | ||
II-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