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8-K
本期报告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
| 报告日期(最早报告事件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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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LLEN Automotive INC。
(在其章程中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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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或其他管辖 注册成立) |
(佣金 档案编号) |
(IRS雇主 识别号) |
1405 Pioneer Street,Brea,California 92821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包括邮编)
| 注册人的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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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名称或前地址,如果自上次报告后更改。)
如申报表格8-K是为了同时满足登记人在下列任何一项规定下的申报义务,请勾选下列相应的方框(参阅下列通用说明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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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法》第425条规则的书面通信(17 CFR 23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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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易法》(17 CFR 240.14a-12)规则14a-12征集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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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易法》(17 CFR 240.14d-2(b))规则14d-2(b)进行的启动前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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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易法》(17 CFR 240.13e-4(c))规则13e-4(c)进行的启动前通信 |
根据该法第12(b)节登记的证券:
| 各类名称 | 交易代码(s) | 注册的各交易所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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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纳斯达克资本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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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纳斯达克资本市场) |
若注册人为《1933年证券法》规则405 (17 CFR§230.405)或《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则12b-2 (17 CFR§240.12b-2)中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则勾选对应的选项框。
新兴成长型公司☐
如果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请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交易法》第13(a)节提供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 项目3.03 | 证券持有人权利的重大变更。 |
下文项目5.03中列出的信息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以回应本项目。
| 项目5.03 | 对公司章程或章程的修订;会计年度的变更。 |
2025年4月10日,Mullen Automotive Inc.(“公司”)向特拉华州州务卿提交了其第二次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的修订证书(“修订”),以实现其普通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普通股”)的100比100(1比100)的反向股票分割(“反向股票分割”)。此前,在2025年3月13日举行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批准了一项提案,授权在公司董事会确定的1比2至1比100的范围内对普通股进行反向股票分割。反向股票分割于美国东部时间2025年4月11日上午12:01(“生效时间”)生效。
由于反向股票分割,在生效时间,公司每一百(100)股反向股票分割前的普通股合并并自动成为一(1)股普通股。公司的普通股于2025年4月11日在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开盘交易时开始以拆分调整的方式交易。在生效时间后,公司普通股的流通股数量从约2.387亿股减少至约240万股。
反向股票分割没有改变普通股的授权股数或面值,也没有改变普通股的任何投票权。
该普通股将继续在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以现有代码“MULN”进行交易,但新的CUSIP编号为62526P703。
此外,在生效时,在转换或行使票据、认股权证、优先股和其他可转换证券时可发行的普通股的股份数量,以及任何发行证券的承诺,如果发生反向股票分割,则将根据其反向股票分割的适用条款进行适当调整。如适用,每份已发行票据和每份已发行优先股的转换价以及每份已发行认股权证的行使价将根据其条款,以1比100的分割比例反比例增加,以便在转换或行使时,每份票据或优先股转换的总转换价以及认股权证持有人就受该认股权证约束的普通股股份向公司支付的总行使价将保持与适用的总转换或行使价大致相同,在反向股票分割之前。此外,根据经修订的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可供发行的普通股股份不因反向股票分割而进行调整。目前没有未行使的股票期权。
将不会就反向股票分割发行零碎股份。股东持有的所有普通股股份将在反向股票分割后汇总,股东持有的此类汇总产生的每一小部分股份将四舍五入到下一整股。
我们的转让代理,大陆股份转让信托公司,担任反向股票分割的交换代理。以电子记账形式持有公司普通股分割前股份的登记股东不需要采取任何行动来接收分割后的股份。通过经纪人、银行、信托或其他代名人持有股票的股东将自动调整其头寸以反映反向股票分割,但须遵守此类经纪人的特定流程,并且不会被要求就反向股票分割采取任何行动。
上述描述的全部内容受修订全文的限制,该修订全文作为表格8-K上本当前报告的附件 3.1提交,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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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7.01 | 监管FD披露 |
2025年4月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反向股票分割的新闻稿。该新闻稿作为附件 99.1附于本文后,现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8条的规定,本项目7.01中的信息不应被视为“已提交”,也不应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提交的任何文件中,除非在此类文件中通过具体引用明确规定。
| 项目8.01 | 其他活动。 |
项目5.03中提供的信息在此以引用方式并入。
公司在表格S-1(档案编号:333-282516,333-285545和333-286420)和S-8表格上的登记声明(档案编号333-276539,333-274113,333-267417,333-266787,333-282274,333-285053和333-286129)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备案。SEC法规允许公司在终止以表格S-1或表格S-8提交的注册声明所涵盖的发行之前,通过引用纳入未来根据《交易法》第13(a)、13(c)、14或15(d)条向SEC提交的文件。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信息被视为每一份注册声明中包含的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因此,本当前报告中关于表格8-K的项目8.01中的信息旨在通过引用自动并入上面列出的每个有效注册声明中,从而对其进行修订。根据《证券法》第416(b)条,自生效时间起,被视为上述公司有效登记声明所涵盖的普通股未分配股份的数量按比例减少,以使反向股票分割生效。
| 项目9.01。 | 财务报表及附件 |
(d)展品。
| 附件编号 | 说明 | |
| 3.1 | 于2025年4月10日提交的第二份经修订及重述的法团注册证明书的修订证明书。 | |
| 99.1 | 2025年4月9日新闻稿。 | |
| 104 | 封面交互式数据文件(嵌入在XBRL在线文档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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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并在此获得正式授权。
| MULLEN Automotive INC。 | ||
| 日期:2025年4月11日 | 签名: | /s/David Michery |
| David Michery | ||
| 首席执行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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