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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99岁(a) - (1) 2 EA128017EX99A1_FulingGlob.htm 公司日期为____日的初步代理声明( “代理声明” )

展览(a) - (1)

 

 

, 2020

 

涪陵环球公司股东。
re: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尊敬的股东:

 

诚邀您出席将于2020年(北京时间)举行的涪陵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特别大会,该公司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 ) 。会议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岭东部新区金塘南大道88号】举行。随附的特别股东大会通知和代理声明提供了在特别股东大会上审议和表决的事项的信息,包括在任何休会时的信息。

 

于2020年9月1日,公司与Fuling Parentco Inc.订立合并协议及计划( “合并协议” ) ,Fuling Parentco Inc. ,一间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 )及Fuling Mergerco Inc. ,一间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及母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合并子” ) ,据此,合并子将与公司合并及并入( “合并” ) ,随着公司继续作为合并产生的存续公司( “存续公司” )并成为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特别股东大会的目的是供你及公司其他股东考虑及表决(其中包括)根据授权及批准就合并( “合并计划” )及合并协议及合并计划(统称“交易” )拟进行的交易而须提交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 “开曼注册处处长” )的合并协议及合并计划的议案)包括合并。合并协议的副本和合并计划的形式分别作为附件A和附件B附于随附的代理声明。

 

每个父系和合并子系仅为合并的目的而形成。于合并生效时间( “生效时间” )时,母公司将由(a)公司创始人、董事会主席兼首席运营官Jilan Jiang女士( “江女士” )及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并由Jiang女士控制的有限责任公司Silver Trillion Investments Limited( “Silver Trillion”或“创始人实体” )实益拥有; (b)Zhu SuJuan Zhu女士,公司一名董事及江女士的一名大家庭成员,以及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并由朱素娟女士控制的有限责任公司Celestial Sun Holdings Limited; (c)江女士的一名家庭成员钱先生(尤金)胡先生及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并由钱先生(尤金)胡先生控制的有限责任公司郑辉投资有限公司; (d)王新忠先生,江女士的大家庭成员,以及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并由王新忠先生控制的有限责任公司Charm Grow Holdings Limited; (e)江女士的大家庭成员Jinsue Jiang先生和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并由Jinsue Jiang先生控制的有限责任公司Tengyu International Limited( (a)至(e) )的“转任股东”和江女士、朱素娟女士一起,钱先生(尤金)胡先生、王新忠先生及蒋金学先生,合共为创办人家族成员;及(f)黄启骏先生( “黄先生”或“保荐人” ) ,一名个人财务投资者,及黄启骏先生控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嘉实风”或“保荐人实体” ) (连同买方股东) 。合并子公司由母公司全资和实益拥有。

 

截至随附代理声明之日,买方集团合共实益拥有公司11,129,105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及流通在外普通股约70.4% ,每股面值0.001美元(每股“股份” ) 。如果合并完成,公司将继续作为私人控股公司运营,并将由母公司全资拥有,因此,公司将不再在纳斯达克证券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纳斯达克” )上市。

 

 

 

 

如果合并完成,在有效时间:

 

(a) 在紧接生效时间前已发行及尚未发行的每股股份(除外股份及异议股份除外,各定义如下)将予注销,以换取收取相当于每股现金2.35美元的现金的权利( “每股合并代价” ) ;

 

(b) 由紧接生效时间前已发行及尚未发行之股东实益拥有之11,083,334股股份(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D-3条厘定)将予注销及不再存在,而无须支付任何代价或分配;

 

(c) 母公司、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于紧接生效时间前发行及发行在外的股份( “除外股份” )将予注销及不再存在,而无须为此支付任何代价或分派;及

 

(d) 根据《公司法》 (第238章)第238条,登记股东( “异议股东” )所拥有的股份( “异议股东” )已有效行使,并未有效撤回或丧失其反对合并的权利。开曼群岛(CICL)第22号法律(经合并和修订的1961年第3号法律)将在生效时取消和停止存在,该等异议股份的持有人只有权获得根据CICL第238条的规定确定的其异议股份的公允价值的付款。

 

于2020年9月1日,董事会的一个特别委员会,由独立及无利害关系的董事( “特别委员会” ) (尽管洪先生( “西蒙” )及其简曹先生各自持有1.2万股股份) ,审查及审议(a)合并协议的条款及条件, (b)合并计划,(c)母公司和创始人家族成员之间的支持协议( “支持协议” ) ,并根据该协议,创始人家族成员向母公司承诺,将在股东大会上投票赞成合并和合并协议,并限制这类股份的转让, (d)创始人实体和保荐实体的股权承诺函(各一份“股权承诺函” ) .据此,每一方正实体及保荐实体承诺购买或安排购买母公司的股权证券,以现金支付其股权承诺函( “股权融资” )所列的总额,该总额应用于为交易的完成提供资金,以及(e)每一方正实体及保荐实体为公司提供的有限担保( “有限担保” ) ,根据该协议,创始人实体和发起人实体将保证合并协议下的母公司和合并子实体以及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的某些义务。特别委员会经与其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磋商并适当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后,一致(a)决定合并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所设想的合并对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任何转期股东以外的股东公平及符合其最大利益,本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执行人员或董事(此等非授权股东在此称为“非授权证券持有人” ) , (b)批准并声明本公司订立合并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并完成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是可取的, (c)建议董事会授权及批准合并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以及完成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d)建议董事会指示将合并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的授权及批准,以及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提交公司股东于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投票批准及批准,日期、时间及地点须由特别委员会决定。

 

 

 

于2020年9月1日,董事会根据特别委员会的一致建议, (a)确定合并协议及合并计划中所设想的合并对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无担保证券持有人公平及符合其最大利益,而公司订立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完成交易是可取的,包括合并;采纳经修订的并购及资本变动; (b)授权及批准合并协议及合并计划的执行、交付及履行,以及交易的完成,包括合并、采纳经修订的并购及资本变动;及(c)决议建议批准及授权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交易,包括合并,向公司股东并指示将合并协议、合并方案及交易,包括合并、采纳经修订的并购及变更资本,提交公司股东表决,以供公司股东于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授权及批准,日期、时间及地点由特别委员会决定。

 

委员会建议你投票:

 

就批准及批准合并协议的建议、合并计划及交易的完成,包括(i)合并, (ii)修订及重述公司现有的备忘录及章程,以新的备忘录及章程全文取代,并在生效时间以合并计划附录II的形式(采纳经修订的合并及收购)进行,(iii)公司的法定股本由每股面值0.001美元的70,000,000股更改为每股面值0.001美元的50,000,000股更改为每股面值0.001美元的50,000,000股( “资本的更改” ) ;

 

就授权特别委员会每名成员(如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界定)的建议,公司行政总裁及公司财务总监各自获授权作出一切必要的事情,以落实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完成交易,包括合并、采纳经修订的并购及更改资本;及

 

倘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接获的股东代表不足,以致未能通过将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的特别决议案,则建议将股东特别大会押后,以容许公司招揽额外股东代理人。

 

除非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的完成获公司特别决议案(定义见CICL)授权及批准,并获代表出席并亲自或以代表单一类别出席并投票的股份持有人的赞成票通过。根据支持协议,所有转板股份,合共11,083,334股或占总流通股约70.1% ,须投票赞成合并协议的授权及批准、合并计划及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的完成。因此,根据预期将于2020年__月____日发行及发行在外的15,803,763股股份,即决定股东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在特别股东大会上投票的权利的记录日期( “记录日期” ) ,并假设转售股将获特别决议案投票赞成,将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投出足够票数授权及批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和交易的完成,包括合并,没有任何其他股东的任何进一步表决。

 

随附的代理声明提供了有关合并和临时股东大会的详细信息。我们鼓励您仔细阅读本文引用或引用的整个文档以及所有附件和其他文档。您还可以从该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文件中获取更多有关该公司的信息,这些文件可在SEC网站www.sec.gov免费获得。

 

 

 

股东将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要求在临时股东大会上进行投票表决,并据此进行投票表决。无论你是否计划亲自出席股东特别大会,请按照股东特别大会上的指示,尽快填写、签署、日期并交回所附的委托书。提交委托书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 ,比临时股东大会指定时间提前48小时。截至记录日期开曼群岛时间下午5时,每一登记持股人有一票表决权。

 

如果你通过经纪商或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持有你的股票,如果你想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你必须依赖于金融中介机构的程序,通过这些程序你持有你的股票。

 

登记股东(即其名称已登记于公司成员名册内的股东)如合并完成,但只有在授权及批准合并的表决在股东特别大会进行前,向公司交付,并希望对合并提出异议的股东,才有权根据联交所第238条收取其股份的公平价值的付款,对合并提出书面异议,并随后遵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38条关于行使反对者权利的所有程序和要求,其副本作为附件E附在随附的代理声明之后。如果你不行使持不同意见者对你股份的权利,根据CICL确定的你股份的公允价值可能超过、相同或低于根据合并协议你将获得的合并对价。

 

如果你通过经纪或银行等金融中介持有你的股份,并希望对合并持异议,你必须与金融中介作出一切必要的安排,以确保你的股份以你自己的名义登记在公司的成员登记册上,从而成为注册股东,以便你行使异议人士的权利。金融中介不太可能行使或试图行使任何持股人对其所持股份的权利,即使股份的实益拥有人要求金融中介行使或试图行使该权利。你必须及时与你的金融中介机构联系,以确保你在股东特别大会召开之前足够的时间成为注册股东,因为你必须在股东特别大会表决批准和批准合并之前向公司提出书面反对。随后,你必须遵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38条关于行使反对者权利的所有程序和要求,该权利的副本作为附件E附在随附的代理声明之后。如果合并没有完成,该公司将继续是美国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将继续在纳斯达克上市。因此,如果你为了行使持不同意见者的权利而成为注册股东,而合并并未完成,并且你希望将你的股份转回金融中介,你将需要与金融中介联系,以作出一切必要的安排。

 

如果你没有完全和准确地满足CICL的程序要求,你将失去你的反对者的权利。

 

我们鼓励你阅读附随的代理声明的一节,标题为“异议人士的权利” ,从第78页开始,以及"附件E-Companies Law,Cap。《开曼群岛(1961年第3号法律,合并和修订) 》第22条-第238条"在随附的代理声明中仔细考虑,如果你想行使你的反对者的权利,我们敦促你就第238条或CICL第16部分向开曼群岛注册律师事务所征求你自己的法律意见。

 

证券交易委员会和任何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均未批准或不批准合并,未根据合并的是非曲直或公允性予以通过,也未在本函或随附的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或代理声明中充分或准确地予以披露。任何相反的陈述都是犯罪。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协助投票,请致电+86-576-8662-3803与我们的投资者关系部联系。

 

感谢您的合作和持续支持。

 

真诚的,    
     
Hong( “Simon” )He
特别委员会主席
  江桂兰
董事会主席

 

随附的委托书日期为2020年__月____日,并于2020年__月____日或前后第一次邮寄给公司股东。

 

 

 

富岭环球有限公司

拟于
_____, 2020

 

尊敬的股东:

 

兹通知,涪陵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我们” 、 “我们”或与之相关的其他条款)的股东特别大会将于2020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2020年10月20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2020年10月20日上午10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岭东部新区金塘南大道88号】举行。

 

截至开曼群岛时间2020年____月____日下午5时(记录日期)止,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0.001美元,合共为“股份”及“股份” )的登记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并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休会时投票。在股东特别大会上,你将被要求审议并表决以下决议:

 

作为特别决议:

 

日期为2020年9月1日的合并协议及计划( “合并协议” )可不时修订,其中公司、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豁免公司Fuling Parentco Inc( “母公司” )及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豁免公司Fuling Mergerco Inc. ( “合并分” )及母公司( “合并分” )的全资附属公司,根据该合并附属公司将与该公司合并及并入( “合并” ) ,该公司继续作为合并及成为母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而产生的存续公司( “存续公司” ) (该合并协议的格式载于本临时股东大会通告所附的代表声明附件A,并将于临时股东大会上产生及提供予查阅) ,须就合并事宜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的合并计划( “合并计划” ) (该合并计划的格式大致上载于本特别股东大会通告所附的委托书附件B,并将在特别股东大会上编制及提供予查阅) ,及完成合并协议及合并计划(统称“交易” )所设想的交易,包括(i)合并, (ii)修订及重述公司现有的备忘录及章程,以合并计划附录II所附的形式,在合并生效时间( “生效时间” ) (采纳经修订的合并及收购)时,以新的备忘录及章程全文取代,(iii)公司的授权股本由每股面值0.001美元的70,000,000股股份更改为每股面值0.001美元的50,000,000股股份更改为每股面值0.001美元的50,000,000股股份( “资本的更改” ) ,须获批准及授权;

 

特别委员会每名委员(如本临时股东大会通告所界定) 、公司行政总裁及公司财务总监均获授权作出一切必要的事情,以落实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交易,包括合并、采纳经修订的并购及更改资本;及

 

如有必要,作为一项普通决议:

 

倘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接获的股东代表不足而未能通过将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出的特别决议案,则股东特别大会将予休会,以便公司可在该等股东特别大会上寻求额外的股东代表。

 

 

 

请参阅随附的代理声明,该声明附于本通知并作为本通知的一部分。本公司股东名单将于紧接股东特别大会召开前两个营业日的一般营业时间内,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岭东部新区金塘南大道88号的主要执行办公室提供。

 

(a)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创始人、董事长、首席运营官姜桂兰女士( “江女士” ) ; (b)董事会董事、江女士的大家庭成员朱素娟女士; (c)江女士的家庭成员钱先生(尤金)胡先生; (d)江女士的大家庭成员王新忠先生; (e)江女士的大家庭成员姜金学先生( (a)至(e)统称“创始人家族成员” ,并连同(f)Silver Trillion Investments Limited( “Silver Trillion”或“创始人实体” ) ,一家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并由姜女士控制的有限责任公司, (g)Celestial Sun Holdings Limited,一家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并由朱素娟女士控制的有限责任公司, (h)Zheng Hui Investments Limited,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并由钱先生(尤金)胡先生控制的有限责任公司, (i)Charm Grow Holdings Limited,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并由王新忠先生控制的有限责任公司, (j)Tengyu International Limited,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并由蒋锦学先生控制的有限责任公司,统称为“转任股东” ,每个人,一名“转持股东” )及父母已订立一份日期为2020年9月1日的支持协议( “支持协议” ) ,该协议除其他外,规定创始人家族成员将(a)将其实益拥有的若干11,083,334股股份( “转持股份” )全部投赞成票,赞成授权及批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完成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b)在每种情况下,根据支持协议的条款,酌情限制转让他或她所拥有的所有展期股份。支持协议的副本作为附件C附于随附的代理声明。于随附代理声明日期,转押股份占公司已发行及流通股份总数约70.1% 。

 

经审慎考虑,并经董事会特别委员会( “特别委员会” )一致推荐,该委员会仅由与买方集团任何成员或公司任何管理层成员无关联关系的董事组成(尽管洪先生( “西蒙” )及其简曹先生各持有1.2万股) ,但董事会(江女士及朱素娟女士除外,她因与买方集团有关联关系而投了弃权票) ,在正式举行的会议上,已(a)决定由公司执行合并协议及合并及完成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的计划,对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任何转期股东以外的股东,公平及符合其最大利益,(b)授权及批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交易(包括合并) ;及(c)决议建议批准及授权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完成交易(包括合并) ,并指示合并协议,合并方案和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的完成,须在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提交公司股东表决批准,日期、时间和地点由特别委员会决定。董事会建议你就授权及批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完成交易(包括合并、采纳经修订的并购及更改资本)的建议投赞成票,以批准由公司独立及无利害关系董事、公司行政总裁及公司财务总监组成的特别委员会各成员,各做好合并协议、合并方案、交易完成等一切必要的工作,包括合并、采用经修订的并购和资本的变动,并建议将股东特别大会押后,以便公司在股东特别大会时接获的股东代表不足而通过将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出的特别决议案的情况下,可寻求额外的股东代表。

 

 

 

合并不能完成,除非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和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的完成得到特别决议的授权和批准(如《公司法》 、 《公司法》所界定的) 。22(经合并和修订的1961年第3号法律)开曼群岛(CICL)公司的股份持有人在临时股东大会上以代表出席并亲自或作为单一类别代表投票的三分之二或以上股份的赞成票通过。根据支持协议的条款,11,083,334股股份,占公司总投票权的约70.1% ,将投票赞成合并。因此,根据预期将于记录日期发行及发行在外的股份总数,并假设滚动股份将获特别决议案投票赞成,股东特别大会将有法定人数出席,并将投出足够票数授权及批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完成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而无需任何其他股东进一步投票。

 

即使你计划亲自出席股东特别大会,我们也要求你尽快按照股东特别大会上的指示提交委托书。为有效,你的代理卡必须在2020年6月31日(北京时间2020年6月31日)上午____时前48小时(北京时间2020年6月____日)完成、签署、注明日期并返回公司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岭东部新区金塘南大道88号的办公室。代理卡是公司章程中所称的“委托代理工具”和“委托代理工具” 。股东将行使其作为公司注册股东的权利,要求在股东特别大会上进行投票表决,并据此进行投票表决。截至记录日期开曼群岛时间下午5时,每个登记股东对所持每股股份有一票表决权。如果您收到超过一张代理卡,因为您拥有以不同名称注册的股票,请根据代理卡上的指示,将您在每个代理卡上显示的所有股票进行投票。

 

根据代理卡上的指示完成并归还代理卡,不会剥夺您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亲自投票的权利。如果你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亲自投票表决你的股份,被退回的代理卡将被视为被依法撤销。然而,请注意,如果您的股份以经纪、银行或相关金融中介的名义注册,并且您希望亲自在股东特别大会上投票,您必须从银行、经纪或相关金融中介获得以您的名义发行的代理。

 

如果你投了弃权票,没有亲自投票,没有按照代理卡上的指示完成和归还你的代理卡,或者没有向你的经纪人、银行或相关金融中介机构提供投票指示,你的投票将不会被计算在内。

 

当股东妥善填写、签署、注明日期和归还委托书时,其所代表的股份将按照股东的指示在临时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如果这类股东没有给出具体指示,这类股份将按上述提议“投赞成票” ,除非你指定会议主席以外的人为你的代理人,在这种情况下,你的代理人卡所代表的股份将按你的代理人决定投票(或不提交表决) 。如果你委任会议主席以外的人为你的代理人,你的代理人必须亲自出席股东特别大会,才能代表你投票。

 

登记股东(即其名称登记在公司成员名册内的股东)如欲对合并提出异议,如合并完成,但只有在授权和批准合并的表决在临时股东大会上进行前,向公司交付,才有权根据《公司法》第238条获得其股份的公允价值的付款,对合并提出书面异议,并随后遵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38条关于行使反对者权利的所有程序和要求,其副本作为附件E附在随附的代理声明之后。如果他们不行使持不同意见者对他们股份的权利,根据CICL确定的他们股份的公允价值可以超过、相同或低于他们根据合并协议将获得的合并对价。

 

 

 

如果你通过经纪或银行等金融中介持有你的股份,并希望对合并持异议,你必须与金融中介作出一切必要的安排,以确保你的股份以你自己的名义登记在公司的成员登记册上,从而成为注册股东,以便你行使异议人士的权利。金融中介不太可能行使或试图行使任何持股人对其所持股份的权利,即使股份的实益拥有人要求金融中介行使或试图行使该权利。你必须及时与你的金融中介机构联系,以确保你在股东特别大会召开之前足够的时间成为注册股东,因为你必须在股东特别大会表决批准和批准合并之前向公司提出书面反对。随后,你必须遵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38条关于行使反对者权利的所有程序和要求,该权利的副本作为附件E附在随附的代理声明之后。如果合并没有完成,该公司将继续是美国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将继续在纳斯达克上市。因此,如果你为了行使持不同意见者的权利而成为注册股东,而合并并未完成,并且你希望将你的股份转回金融中介,你将需要与金融中介联系,以作出一切必要的安排。

 

如果你没有完全和准确地满足CICL的程序要求,你将失去你的反对者的权利。

 

我们鼓励你阅读附随的代理声明的一节,标题为“异议人士的权利” ,从第78页开始,以及"附件E-Companies Law,Cap。《开曼群岛(1961年第3号法律,合并和修订) 》第22条-第238条"在随附的代理声明中仔细考虑,如果你想行使你的反对者的权利,我们敦促你就第238条或CICL第16部分向开曼群岛注册律师事务所征求你自己的法律意见。

 

请勿在此时寄出你的股份证明书。如合并完成,你将会收到有关交出你的股份证明书的指示。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协助投票,请致电+86-576-8662-3803与我们的投资者关系部联系。

 

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和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在随附的代理声明中进行了描述。合并协议和合并计划的副本分别作为附件A和附件B列入随附的代理声明。我们敦促您仔细阅读随附的代理声明。

 

注意到:

 

1.对于共同持有人,任何一名共同持有人均可就其完全有权享有的股份亲自或通过代理人投票,但如其中一名以上的共同持有人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则亲自或通过代理人投票的高级持有人的投票,须获接纳,但其他共同持有人的投票除外。为此目的,年资将由公司成员名册中有关共同持有的名称的次序决定。

 

2.委任代理人的文书必须由委任人或其获妥为书面授权的律师以书面签署,如委任人是法团,则该文书须由委任人盖章,或由获妥为授权签署该文书的人员、律师或其他人签署。

 

3、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成员(注册股东) ,但必须亲自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才能代表你投票。

 

4.代理卡必须以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规定的方式存放。不以允许的方式存放的代理卡将无效。

 

5.根据委托书的条款所作的表决将有效,尽管先前委托或撤销委托或执行委托的当局已死亡或精神错乱,但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岭东部新区金塘南大道88号317509号投资者关系部没有收到任何书面通知,在特别股东大会开始前至少两个小时,或在休会前使用此种委托书的会议。

 

    根据董事会的命令,
     
    江桂兰
    董事会主席
    _______, 2020

 

 

 

代理声明

日期: ____ ,2020年

简要表决说明

 

确保您的股份涪陵环球公司可以通过提交您的代理卡或联系您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金融中介机构在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如果你的股份是以经纪、银行或其他金融中介的名义注册的:检查你的经纪、银行或其他金融中介转发的投票指令卡片,看看有哪些投票选项可用,或联系你的经纪、银行或其他金融中介,以获得如何确保你的股份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的指示。

 

如果您的股份以您的名义注册:尽快提交您的代理卡,完成,签署,约会和返回所附的代理卡在邮资支付信封,以便您的股份可以投票在临时股东大会根据您的指示。如果你委任会议主席以外的人为你的代理人,你的代理人必须亲自出席股东特别大会,才能代表你投票。

 

如果你提交你的代理卡而没有说明你希望如何投票,那么你的代理所代表的股份将被投票赞成将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决议,除非你任命会议主席以外的人作为你的代理,在这种情况下,你的代理所代表的股份将被投票(或不提交投票)作为你的代理决定。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需要协助投票您的代理卡,或需要额外的代理材料副本,请联系我们的投资者关系部在+86-576-8662-3803。

 

 

 

目录

 

总结表   1
     
参与合并的各方   1
合并(第64页)   3
合并对价(第65页)   4
ESOP池的处理(第65页)   4
特别委员会和理事会的建议(第24页)   4
记录日期和表决(第5页)   5
批准合并协议和合并计划所需的股东投票(第5页)   5
投票信息(第6页)   6
异议股东权利(第6页)   6
合并的目的和效果(第41页)   7
合并后公司的计划(第45页)   7
买方集团对合并公正性的立场(第31页)   7
合并融资(第47页)   7
支持协议(第48页)   7
有限担保(第48页)   7
特别委员会财务顾问的意见(第37页)   8
公司执行董事和董事在合并中的权益(第49页)   8
不征集交易(第70页)   9
合并条件(第73页)   9
合并协议的终止(第74页)   10
终止费(第75页)   11
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第53页)   12
中国所得税后果(第56页)   12
开曼群岛税收后果(第56页)   12
监管事项(第53页)   13
与合并有关的诉讼(第52页)   13
合并的会计处理(第53页)   13
股份市价(第57页)   13
费用和开支(第52页)   13
补救办法(第48页)   13
     
关于临时股东大会和合并的问答   14
     
特殊因素   18
     
合并背景   18
特别委员会和理事会合并的理由和建议   24
买方集团对合并的公正性的立场   31
某些财务预测   34
特别委员会财务顾问的意见   37
合并的目的和理由   41
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42
合并后公司的计划   45
合并的替代办法   46
合并未完成对公司的影响   46
合并融资   47
有限担保   48
支持协议   48
联营协议   48
补救措施   48
某些人在合并中的权益   49
关联交易   52

 

X

 

 

费用和开支   52
买方集团于股东特别大会上的表决   52
与合并有关的诉讼   52
合并的会计处理   53
监管事项   53
反对者的权利   53
美国联邦所得税的后果   53
中国所得税的后果   56
开曼群岛的税收后果   56
     
股份市价及股息   57
     
股份的市价   57
红利政策   57
     
特别股东大会   59
     
临时股东大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59
拟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审议的建议   59
审计委员会的建议   60
记录日期;有权投票的股份   60
法定人数   60
所需表决   60
表决程序   61
注册股东的代理人   61
代理人的投票和不投票   62
代理人的可撤销权   62
希望反对合并的股东的权利   63
向谁寻求援助   63
代理人的征集   63
其他事项   63
     
合并协议   64
     
合并的结构和完善   64
公司章程及章程;存续公司的董事及高级人员   64
合并对价   65
ESOP池的处理   65
交换程序   65
陈述和保证   65
关闭前的业务办理   69
股东大会   69
不征求交易;更改建议   70
补偿;董事和官员保险   72
同意使用合理的最佳努力   72
若干附加盟约   72
合并的条件   73
合并协议的终止   74
终止费用   75
对赔偿责任的补救和限制   76
修正案   76
     
关于无担保证券持有人的规定   77
     
反对者的权利   78
     
行使反对者权利的规定   78

 

十一

 

 

财务信息   80
     
选定的历史财务资料   80
每股我们股份的账面净值   80
     
股份交易   81
     
公司的采购   81
买方集团的采购   81
以前公开发行的股票   81
前60天的交易   81
     
某些实益拥有人的担保所有权及公司的管理   82
     
未来股东建议   83
   
关于前瞻性陈述的警告性说明   84
     
在那里你可以找到更多的信息。   85
     
附件A:合并协议和计划   A-1
     
附件B:合并计划   B-1
     
附件C:支助协定   C-1
     
附件D:Houlihan Lokey(China)Limited担任财务顾问的意见   D-1
     
附件E: 《开曼群岛公司法》 ,第22章(经合并和修订的1961年第3号法律) - - - -第238条   E-1
     
附件F:每个提交人的董事和执行干事   F-1
     
附件G:代理卡的形式   G-1

 

十二

 

 

总结表

 

这份“总结条款表”和“关于股东特别大会和合并的问题和答案”突出了这个代理声明中所包含的关于合并的选定信息(定义如下) ,并且可能不包含对合并协议和合并计划所设想的合并和其他交易的考虑可能重要的所有信息(每个定义如下;统称“交易” ) 。您应该仔细阅读整个代理声明和此代理声明所指的其他文件,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在特别股东大会上审议的事项。此外,此代理声明通过引用合并了关于公司的重要业务和财务信息。您被鼓励阅读通过引用并入到此代理声明中的所有文档,并且您可以通过遵循从第85页开始的“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中的指令而无需收费地获取这些信息。在本代理声明中,术语“公司” 、 “我们” 、 “我们”或与其相关的其他术语是指涪陵环球公司。本委托书中所有“美元”和“美元”的提法均为美元,本委托书中所有“人民币”的提法均为人民币,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参与合并的各方

 

公司

 

该公司为一间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一间环保塑料及纸食品服务一次性产品的制造商及分销商。

 

我们的主要执行办公室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岭东部新区金塘南大道88号。公司在这个地址的电话号码是+86-576-8662-3058。

 

有关公司的历史、发展、业务及组织架构的描述,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提交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表格20-F的年度报告,该报告在此作为参考。请参见第85页开始的“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以描述如何获得公司年度报告的副本。

 

父母

 

Fuling Parentco Inc. ( “母公司” )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成立的目的是为了持有并购子公司的股权,并订立合并协议和完成交易。母公司的营业地址为中国浙江省温岭松门市东南工业区。这个地址的电话号码是+86-576-86623098。

 

合并分项

 

Fulling Mergerco Inc. ( “合并子” )是一家获豁免的公司,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由母公司全资拥有。并购子公司的成立是为了达成合并协议和完成交易。并购子公司的营业地址为中国浙江省温岭松门市东南工业区。这个地址的电话号码是+86-576-86623098。

 

过渡股东

 

Jilan Jiang女士;Silver万亿投资有限公司

 

Jilan Jiang女士( “Jiang女士” )是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 )的创始人、主席和首席运营官。江女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Silver Trillion Investments Limited( “Silver Trillion”或“创始人实体” )是一家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并由江女士控制的有限责任公司。江银万亿的营业地址是中国浙江省温岭松门市东南工业区。这个地址的电话号码是+86-576-86623098。截至本代理声明出具之日,蒋女士通过银万亿持有公司35.1%的股权。

 

1

 

 

Zhu Sujuan女士;Celestial Sun Holdings Limited

 

Zhu Sujuan女士( “Zhu女士” )是董事会董事,也是江女士的大家庭成员。朱女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Celestial Sun Holdings Limited( “Celestial Sun” )是一家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并由朱女士控制的有限责任公司。朱女士及天骄太阳的营业地址为中国浙江省温岭松门市东南工业区。这个地址的电话号码是+86-576-86623098。于本代理声明日期,朱女士透过Celestial Sun持有公司14.0%股权。

 

钱先生(尤金)胡;郑辉投资有限公司

 

钱先生(尤金)胡先生(胡先生)是江女士的家庭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Zhenghui Investments Limited( “Zhenghui” )为一间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并由胡先生控制的有限责任公司。胡先生和郑辉先生的营业地址是中国浙江省温岭松门市东南工业区。这个地址的电话号码是+86-576-86623098。截至本代理声明出具日,胡先生通过郑辉持有公司7.3%的股权。

 

王新忠先生;Charm Grow Holdings Limited

 

王新忠先生(王先生)是江女士的大家庭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Charm Grow Holdings Limited( “Charm Grow” )是一家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并由王先生控制的有限责任公司。王先生和魅力成长的营业地址是中国浙江省温岭松门市东南工业区。这个地址的电话号码是+86-576-86623098。于本代理声明日期,王先生透过Charm Grow持有该公司7.0%股权。

 

蒋金学先生;腾宇国际有限公司

 

Jinsue Jiang先生( “Jin Xue Jiang先生” ,连同Jiang女士、Zhu女士、Qian先生(Eugene Hu)和Wang先生,统称“创始人家庭成员” )是Jin Xue Jiang女士的大家庭成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Tengyu International Limited( “Tengyu” )是一家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并由江先生控制的有限责任公司。江先生和腾宇先生的营业地址是中国浙江省温岭松门市东南工业区。这个地址的电话号码是+86-576-86623098。截至本代理声明出具之日,蒋先生通过腾宇持有公司7.0%的股权。

 

赞助商

 

黄奇骏先生;嘉实之风投资有限公司

 

黄启骏先生( “黄先生” )为个人财务投资者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Harvest Wind Investment Limited( “Harvest Wind”或“保荐人实体” )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注册成立并由黄先生控制的公司。黄先生及Harvest Wind的营业地址为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天鹅堡P1-5B。Harvest Wind Investment Limited首席执行官办公室电话: +86-755-86231682。股东,黄先生和保荐机构,在本代理声明中统称为“买方集团” 。

 

在过去五年中,在“参与合并的各方”标题下的上述人士,或公司的董事或执行人员,均无,本代理声明附件F所列买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的成员: (a)在刑事诉讼(不包括交通违规或类似轻罪)中被定罪; (b)任何司法或行政程序的一方(未经批准或解决而被驳回的事项除外) ,导致作出判决、法令或最后命令,禁止该人今后违反或禁止受联邦或州证券法约束的活动,或者发现任何违反联邦或州证券法的行为。

 

2

 

 

合并(第67页)

 

公司、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于2020年9月1日订立合并协议及计划( “合并协议” ) ,据此,合并子公司将与公司合并及并入公司并不再存在,而公司继续作为存续公司( “存续公司” ) (合并) 。现要求你就授权和批准合并协议的建议、合并计划( “合并计划” )以及由此拟进行的交易(连同“交易” )进行表决,包括合并。

 

根据合并协议的条款,假设合并协议及合并计划获公司股东的必要表决授权及批准,而完成合并的其他条件根据合并协议的条款获满足或豁免,将会出现以下情况:

 

公司及合并附属公司将(a)促使合并计划按《公司法》 (第233章)第233条的规定妥为执行及提交开曼群岛注册处处长。22(经合并和修订的1961年第3号法律)的开曼群岛( “CICL” ) ,和(b)就合并事宜,提出公司或合并分集团根据CICL须提出的任何其他文件、录音或出版物。合并应当按照《合并方案》规定的日期(以下简称“生效时间” )生效;

 

存续公司将成为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再是上市公司;

 

于生效时间,公司每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1,每股“股份” )将于紧接生效时间前发行及尚未发行,但不包括在外的股份及异议股份(各定义如下)将被取消及不再存在,以换取接获下文进一步描述的代价的权利;

 

该公司的股票将停止在纳斯达克证券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纳斯达克” )上市,有关在公开市场销售股票的价格报价将不再提供;

 

在与合并的完成有关的第15号表格提交后90天或由证券交易委员会决定的较短期间内,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 ( 《交易法》 )登记的股份将被终止;

 

该公司将不再被要求向SEC提交定期报告,或以其他方式受美国联邦证券法,包括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约束,该法案适用于上市公司,该公司的股东将不再享有美国联邦证券法规定的权利或保护,包括对公司董事、高管和主要证券持有人的报告义务;以及

 

公司股份的持有人(转持股东除外)将不再于公司拥有任何权益,亦不再为公司的股东,亦不会参与公司未来的任何盈利或增长。

 

合并协议和合并计划的副本分别作为附件A和附件B附于本代理声明。您应该阅读合并协议和合并计划的全文,因为它们,而不是这个代理声明,是管辖合并的法律文件。

 

3

 

 

合并对价(第67页)

 

根据合并协议的条款,在生效时:

 

(a) 除除外股份及异议股份(各定义如下)外,在紧接生效时间前已发行及尚未发行的每股股份将予注销,以换取每股股份现金2.35美元而无利息的权利( “每股合并代价” ) ;

 

(b) 由紧接生效时间前已发行及尚未发行的股东(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D-3条规则厘定)实益拥有的11,083,334股股份(该等股份)将会取消及不再存在,而无须支付任何代价或分配;

 

(c) 母公司、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于紧接生效时间前发行及发行在外的股份( “除外股份” )将予注销及不再存在,而无须为此支付任何代价或分派;及

 

(d) 登记股东( “异议股东” )所拥有的股份( “异议股东” )如已有效行使,且未根据联交所第238条有效撤回或失去反对合并的权利,将被取消及不再存在,而该等异议股份的登记持有人将只有权收取根据联交所第238条的规定厘定的其异议股份的公平价值的付款。

 

ESOP池的处理(第68页)

 

该公司2015年的股票激励计划设立了一个池(ESOP池) ,用于向其雇员、非雇员董事、职员和顾问发行股票和购股权,根据该池,该公司被授权发行股票和购股权,总数量高达1,570,509股。截至本代理声明发布之日,在ESOP池项下没有未行使的购股权。应自动取消ESOP池及其下的每一股和购股权,并在有效时间停止存在。

 

特别委员会和理事会的建议(第20页)

 

该公司董事会特别委员会,由独立及无利害关系的董事( “特别委员会” ) (尽管洪先生( “西蒙” )及其简曹先生各自持有1.2万股股份) ,审查及考虑合并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合并计划及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特别委员会经与其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协商并经适当考虑后,一致(a)确定合并协议和其他交易文件中所设想的合并对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无担保证券持有人,是公平和符合其最大利益的(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E-3条“无担保证券持有人”定义了这一术语) ,(b)批准及声明公司订立合并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及完成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是可取的; (c)建议董事会授权及批准合并协议、其他交易文件及完成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 (d)建议董事会指示授权及批准合并协议、其他交易文件及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在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提请公司股东表决授权和批准,日期、时间和地点由特别委员会决定。

 

董事会(除蒋女士及朱女士因隶属买方集团而自愿投弃权票外)根据特别委员会的一致建议,在适当举行的会议上(a)决定,公司执行合并协议及合并及完成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的计划,对公司及其股东公平,并符合其最大利益,特别是无担保证券持有人, (b)批准并声明合并、交易、合并协议和合并计划是可取的, (c)决定建议赞成授权和批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和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并将这种建议包括在本代理声明中,并指示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和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在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提请公司股东表决授权和批准,日期、时间和地点由特别委员会决定。

 

4

 

 

因此,董事会建议你就授权及批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完成交易(包括合并、采纳经修订的并购及资本变动)的建议,投票赞成批准特别委员会各成员(定义见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公司行政总裁及公司财务总监的建议,每个人都要做所有必要的事情,以使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和交易的完成,包括合并,及就建议指示临时股东大会主席将临时股东大会押后,以便公司在临时股东大会时接获的股东代表不足而通过将于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呈的特别决议案的情况下,招揽额外股东代理人。

  

详细讨论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在决定建议批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和交易(包括合并)以及确定合并对公司和无担保证券持有人公平和符合其最大利益时所考虑的重大因素,见第24页开始的“特殊因素-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合并和推荐的理由”和第43页开始的“特殊因素-合并对公司的影响-合并的主要好处和缺陷” 。前面的概述通过参考这些章节而全部合格。

 

记录日期和表决(第63页)

 

于【记录日期】2020年(开曼群岛时间)下午5时正(即记录日期) ,即决定股东出席及于临时股东大会投票的权利的记录日期( “记录日期” ) ,如你是注册股东(即你的股份以你的名义登记于公司成员名册内) ,你有权出席及投票于临时股东大会。无论您是否计划亲自出席股东特别大会,我们要求您填写、签署、日期和归还您的代理卡,以便公司不迟于2020年10月20日上午(北京时间)收到代理卡。

 

如果你通过经纪人或银行等金融中介持有你的股票,请遵循金融中介提供给你的指示。如果您希望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亲自投票,请与您的金融中介机构联系,了解允许您亲自投票您的股份所需的程序。

 

批准合并协议和合并计划所需的股东投票(第63页)

 

为了完成合并,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和交易的完成,包括合并在内,必须经公司股东特别决议授权和批准,该决议要求股东在临时股东大会上以个人或以代表出席并投票的股份的三分之二或以上的股东进行赞成票( “公司股东批准” ) 。

 

根据支持协议的条款,合共11,083,334股股份,占全部已发行及流通股份的投票权约70.1% ,将投票赞成合并。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第82页开始的“某些实益拥有人的安全所有权和公司的管理” 。根据预期将于记录日期发行及发行在外的股份数目,并假设转售股将获特别决议案投票赞成,股东特别大会将有法定人数出席,并将投出足够票数授权及批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完成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而无需任何其他股东进一步投票。

 

5

 

 

投票信息(第64页)

 

在表决你的股份之前,我们鼓励你阅读这份委托书的全文,包括所有附件、附件、证物和作为参考的材料,并仔细考虑合并将如何影响你。为确保在股东特别大会上以你的名义登记的股份能获投票通过,请尽快按照股东特别大会上所载的指示填写、签署、日期及交回所附的委托书。你应在2020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__时(股东大会指定时间前48小时)向公司提交委托书。如果经纪商或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以“街道名称”持有你的股票,你的金融中介机构应该向你提供如何投票你的股票的指示。如果没有你的具体指示,你的金融中介不会投票给你的股份。这些未投票的股票被称为“券商未投票” 。

 

异议股东权利(第66页)

 

凡有意反对合并的注册股东(即其名称已登记于公司成员名册内的股东)如合并完成,但只有在授权及批准合并的表决在股东特别大会进行前,向公司交付,才有权根据联交所第238条收取其股份的公平价值的付款( “反对人的权利” ) 。对合并提出书面异议,并随后遵守了CICL第238条关于行使异议人士权利的所有程序和要求,并作为本代理声明的附件E附于此。如果你不对你的股票行使异议权利,根据CICL确定的你的股票的公允价值可能超过、相同或低于根据合并协议你将获得的合并对价。

 

如果你通过经纪或银行等金融中介持有你的股份,并希望对合并持异议,你必须与金融中介作出一切必要的安排,以确保你的股份以你自己的名义登记在公司的成员登记册上,从而成为注册股东,以便你行使异议人士的权利。金融中介不太可能行使或试图行使任何持股人对其所持股份的权利,即使股份的实益拥有人要求金融中介行使或试图行使该权利。你必须及时与你的金融中介机构联系,以确保你在股东特别大会召开之前足够的时间成为注册股东,因为你必须在股东特别大会表决批准和批准合并之前向公司提出书面反对。随后,你必须遵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38条关于行使反对者权利的所有程序和要求,该权利的副本作为本代理声明的附件E附于此。如果合并没有完成,该公司将继续是美国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将继续在纳斯达克上市。因此,如果你为了行使持不同意见者的权利而成为注册股东,而合并并未完成,并且你希望将你的股份转回金融中介,你将需要与金融中介联系,以作出一切必要的安排。

 

如果你没有完全和准确地满足CICL的程序要求,你将失去你的反对者的权利。

 

我们鼓励你仔细阅读本代理声明中题为“持不同意见者的权利”的一节以及本代理声明的附件E,并敦促你在想行使不同意见者的权利的情况下,就第238节或CICL第16部分向开曼群岛一家持牌律师事务所寻求你自己的法律意见。

 

6

 

 

合并的目的和效果(第41页)

 

合并的目的是使买方集团能够在一项交易中收购公司的100%所有权和控制权,在该交易中,公司的股东,除被排除股份和异议股份的持有人外,将在适用的情况下以每股合并对价换取现金,从而使买方集团承担合并后公司所有权的奖励和风险,包括公司经营或收购其他业务的改善所带来的任何未来收益和增长。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第41页开始的“特殊因素-合并的目的和原因” 。

 

合并后公司的计划(第47页)

 

在生效时间之后,买方集团预计,该公司的运营将像目前正在进行的那样进行,但该公司将不再是一家上市公司,而是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买方集团对合并公正性的立场(第31页)

 

买方集团的每一位成员都认为,合并对无担保证券持有人是公平的。他们的信念是基于从第31页开始的题为“特殊因素-买方集团对合并公正性的立场”一节所讨论的因素。

 

买方集团的每一成员仅为确保遵守第13E-3条和《交易法》相关规则的要求而作本款所列的陈述。买方集团各成员对合并的公正性的看法,并不打算也不应解释为建议公司任何股东如何就授权和批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和交易的完成(包括合并)的建议进行表决。

 

合并融资(第47页)

        

该公司和买方集团估计,完成合并和关联交易所需的资金总额,包括支付与合并有关的费用和费用,预计约为1250万美元,假设该公司股东不行使异议权利。在计算这一金额时,该公司和买方集团没有考虑将在合并中取消而不考虑的转期股份的价值。

 

买方集团预期该金额将通过(1)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如有的话)持有的现金提供,该现金股息将由公司酌情通过其附属公司宣派及最终派发予母公司(于生效时间) ,在每宗个案中均符合各适用司法管辖区的适用法律及各相关实体的组织文件,以及(2)根据与交易有关的文件进行股权融资。发起人和发起人各自承诺购买或安排购买现金或出资的股权,但须符合其条款和条件的,不得超过其股权承诺书( “股权融资” )中规定的总额。股权融资所得应当用于为交易的完成提供资金。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第47页开始的“特殊因素-融资” 。

 

支持协议(第50页)

 

在执行合并协议的同时,母公司及创始人家族成员订立支持协议( “支持协议” ) ,据此,这类创始人家族成员将(a)投票赞成授权及批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交易,及(b)就条款及在支持协议中的条件达成一致,根据合并协议,概不收取注销转期股份的代价,并于生效时间或紧接生效时间前认购或以其他方式收取新发行的母公司股份。

 

有限担保(第48页)

 

在执行和交付合并协议的同时,创始人实体和保荐实体各自执行和交付了有利于公司的有限担保( “有限担保” ) ,根据该担保,创始人实体和保荐实体同意就母公司终止费和在每种情况下,在某些情况下,并受合并协议所载条款及条件的规限,母公司可向公司支付款项。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第48页开始的“特殊因素-有限担保” 。

 

7

 

 

特别委员会财务顾问的意见(第37页)

 

特别委员会保留Houlihan Lokey(China)Limited( “Houlihan Lokey” )担任与合并有关的财务顾问。2020年9月1日,Houlihan Lokey口头向特别委员会提出意见(后于Houlihan Lokey向特别委员会提出书面意见的同一天以书面形式确认了该意见) ,从财务角度来看,截至该意见发表之日,合并中的无担保证券持有人根据合并协议和合并计划将获得的合并对价是否公平,根据和遵守所遵循的程序、所作的假设、对所进行的审查的资格和限制,以及Houlihan Lokey在编写其意见时考虑的其他事项。

 

Houlihan Lokey的意见是(以其本身的身份)向特别委员会提出的,只是从财务角度讲,从无担保证券持有人根据合并协议将获得的合并对价是否公平,截至提出意见之日,没有涉及合并的任何其他方面或含义或任何其他协议、安排或理解。Houlihan Lokey在本代理声明中的意见摘要全文以书面意见全文为准,该书面意见作为本代理声明附件D的附件,介绍了Houlihan Lokey在编写其意见时所遵循的程序、所作的假设、对所进行的审查的资格和限制以及所审议的其他事项。然而,Houlihan Lokey的意见或其意见摘要和本代理声明中所述的相关分析都不是要向特别委员会、董事会、任何股东或任何其他人提供咨询或建议,也不构成就任何与合并有关的事项采取行动的建议或建议。请参阅第37页开始的“特殊因素-特别委员会财务顾问的意见”以获取更多信息。

 

公司执行董事和董事在合并中的权益(第51页)

 

在考虑董事会的建议时,公司股东应该意识到,公司的某些董事和执行人员在交易中有不同于和/或除了公司股东的一般利益之外的利益。除其他外,这些利益包括:

 

由于合并及存续公司未来的业绩表现,合并完成后,江女士和朱女士将成为母公司的两位实益拥有人;

 

合并后的江女士和朱女士对母公司权益的实益拥有(如果批准并完成) ;

 

存续公司将根据合并协议向公司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持续的补偿权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以45000美元的费率向特别委员会主席和35000美元的费率向特别委员会其他两名成员中的每一名成员提供补偿,以换取他以这种身份提供的服务(其支付不取决于合并的结束或特别委员会或委员会关于合并的建议) ;以及

 

预期该公司的执行人员将继续在与其现有职位大致相似的职位上任职,从而使他们能够从与该生存公司的薪酬安排中受益。

 

8

 

 

于本代理声明日期,除滚动股东外,公司董事及执行人员作为集团合共持有2.4万股股份,其中包括洪氏先生( “Simon” )持有的1.2万股股份及简曹先生持有的1.2万股股份。请参阅第82页开始的“若干实益拥有人的安全拥有权及公司的管理”及第49页开始的“特殊因素-合并中若干人士的权益”以获取更多资料。

 

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意识到这些潜在的利益冲突,并除其他事项外,在就合并协议和相关事项达成决定和建议时审议了这些冲突。详情请参阅第49页开始的“特殊因素-某些人在合并中的利益” 。

 

不征集交易(第73页)

 

合并协议限制了公司及其董事会的能力,直到合并协议的有效时间,或如果更早的话,终止合并协议,就一项相互竞争的提案(如在题为“合并协议-不征集;变更推荐”的一节中定义的)征求或与第三方进行讨论或谈判。见第70页开始的“合并协议-不征集交易;变更建议” 。

 

合并条件(第76页)

 

每一方实施合并的义务须符合(如法律允许)下列条件(在题为“合并协议”的一节中所定义的每一术语)的满足或放弃(如法律允许) :

 

公司股东的批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取得;以及

 

(在对公司或母公司的业务具有管辖权的材料中)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实体,不得颁布、发布、颁布、强制执行或订立任何当时有效的、具有限制、禁止或以其他方式禁止或非法完成合并或其他交易的法律或命令,或施加某些特定的“非必要补救” (例如,要求母公司或其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出售、剥离、租赁、许可在有效时间之前转让、处置或以其他方式抵押或单独持有其中任何一种资产、许可证、经营、权利、产品或企业。

 

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实施合并的义务也须满足或放弃下列条件:

 

合并协议中规定的公司的陈述和保证应在合并协议生效之日和生效之日是真实和正确的,但须符合某些条件;

 

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应履行或履行其根据合并协议须在生效时间或之前履行或履行的所有协议或义务;

 

自合并协议签署之日起,不产生持续的重大不利影响;

 

异议股份总额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10% ;

 

公司须向母公司交付由公司一名高级行政人员签署的日期为截止日期的证明书,以证明上述条件的履行;及

 

公司应就某些特定合同取得第三方书面同意或豁免。

 

9

 

 

公司实施合并的义务还须满足或放弃下列条件:

 

合并协议中所列的母公司和合并分项的陈述和保证,在合并协议日期和截止日期均为真实和正确的,但如任何该等陈述和保证未能真实和正确(未对其中所列的任何“重要性”限定条件生效) ,则不合理地预期会个别或合计阻止,重大延误或重大阻碍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完成合并,或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履行合并协议下各自的重大义务;

 

母公司及合并附属公司须在有效时间或之前,在所有重大方面履行或遵守合并协议所规定的所有协议及义务;及

 

母公司须向公司交付一份由母公司董事或高级执行人员签署的日期为截止日期的证明书,以证明上述条件的履行。

 

合并协议的终止(第77页)

 

合并协议可以终止,合并和其他交易可以在有效时间之前的任何时间被放弃如下(在题为“合并协议”的一节中定义的每个术语) :

 

经公司和母公司书面同意(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 ;

 

公司(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或母公司,如果合并协议的另一方或另一方违反或未履行合并协议中规定的任何代表、保证、契约或协议,而违反或未履行将导致相应的关闭条件得不到满足,而该违反在外部日期之前不能治愈,或在外部日期之前可以治愈。(x)在接获非违约方书面通知后三十(30)日内,或(y)在外部日期前三(3)个营业日内,仍未有治愈;但如任何一方严重违反任何代表、保证,则合并协议不得由任何一方终止,合并协议中以任何方式订立的契约或协议,而该等契约或协议本应是合并条件未能达成而须予满足的主要原因;

 

由母公司或公司(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在北京时间下午11时59分之前,如未履行合并协议规定的任何义务是合并协议的主要原因、主要结果或对合并协议作出重大贡献的任何一方均不享有终止合并协议的权利,不发生在外部日期或之前的有效时间;

 

母公司在收到公司股东批准之前的任何时间,如董事会已作出不利的建议变更(如标题为“合并协议-不征集交易;建议变更”的章节中所定义的,从第70页开始) ;

 

倘(i)董事会(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已根据一项优先建议(如标题为“合并协议-不征集交易;更改建议”的章节所界定,并于第70页开始) ,授权公司订立一项替代收购协议,以落实该等优先建议,而(ii)公司同时与或紧接其后,合并协议的终止订立该等替代收购协议;但除非(a)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面遵从合并协议就该等优先建议及替代收购协议所载的规定,而(b)公司在紧接终止后全数支付公司终止费,否则公司无权如此终止合并协议;

 

10

 

 

如董事会(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已根据合并协议的条款作出不利的建议变更及授权终止合并协议,则公司须在收到公司股东批准前的任何时间作出;

 

公司或母公司,如有主管司法管辖区的政府实体已颁布、发布、颁布、执行或订立任何当时有效并具有限制、禁止或以其他方式禁止或非法完成合并或其他交易的效力的法律或命令(不论是暂时的、初步的或永久的) ;但如该限制是命令所致,寻求如此终止合并协议的一方应尽一切合理努力,防止根据合并协议进入和撤销该命令,而任何一方如未能遵守合并协议的任何规定,则该命令的主要原因不应享有终止合并协议的权利;

 

如公司或母公司在就该等批准进行表决的股东大会最后休会后仍未取得公司股东批准,则由公司或母公司作出决定;但,如未能取得公司股东批准,是由于母公司违反其股份投票赞成合并的义务,或任何创始人家族成员违反支持协议,则母公司不得终止合并协议;或

 

本公司如(i)为完成合并而须终止母公司及合并分项的义务的所有条件已获满足(根据其性质而言,该等条件须由在结束时所采取的行动予以满足,而在当时可采取的行动予以满足除外) ; (ii)本公司已不可撤销地向母公司发出书面通知,确认为履行公司的义务而须终止的所有条件已获满足,(三)母公司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后十(十)个营业日内未能履行关闭义务。

 

终止费(第75页)

 

如:

 

(a)就公司而提出的相竞建议(如题为“合并协议-不征集交易;更改建议”的一节所界定) ,须在合并协议日期后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已公开提出、提出或披露,而并无撤回; (b)在符合前(a)款的条件时,由于未能在股东大会上取得公司股东批准,公司或母公司终止(x)合并协议;或(y)由于合并未能在外部日期或在收到公司股东批准前的任何时间完成,公司或母公司终止(x)合并协议,倘董事会(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已对合并协议作出不利的建议更改及授权终止,及(c)在终止日期起计十二(12)个月内,公司就一项相互竞争的建议(但为施行本条(c)项)订立一项最终协议,或就该等建议所拟进行的交易达成协议,或使该等交易得以完成,竞争提案定义中提及“20% ”应视为提及50% ;

 

由于公司违反或未履行其中所载的任何代表、保证、契约或协议,或公司作出不利的建议更改,合并协议由母公司终止;或

 

由于(i)董事会(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已根据上级建议作出不利的推荐更改,并授权公司订立替代收购协议以执行上级建议,而(ii)公司在终止合并协议的同时或紧接其后订立该替代收购协议,故该合并协议由公司终止。

 

11

 

 

如:

 

由于(a)母公司违反或未履行其中所载的任何代表、保证、契约或协议,或(b)母公司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后10(10)个营业日内未能履行其愿意放弃其履行合并义务的任何未满足条件,且公司已准备好,合并协议由公司终止,愿意并能够完成合并,如果所有其他关闭条件已经满足或适当放弃;或

 

合并协议由公司或母公司终止,因为合并的终止未能在外部日期前发生,及(a)公司并无违反其根据合并协议订立的任何契诺或其他协议而将不获满足;及(b)所有截止条件(根据其条款将于截止日期获满足的条件除外) ,但在公司或母公司终止时,该等条件可获满足,犹如该等条件已获满足或豁免一样。

 

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第53页)

 

根据合并或通过行使与合并有关的反对者权利而收取现金,将是美国联邦所得税的应纳税交易,也可能是适用的州、地方和其他税法规定的应纳税交易。见第53页开始的“特殊因素-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 。合并或行使反对者对你的权利的税务后果将取决于你的个人情况。您应该咨询您的税务顾问,以充分了解美国联邦,州,地方,外国和其他税务后果的合并你。

 

中国所得税后果(第56页)

 

该公司并不认为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 ( “EIT法” )应将其视为一家居民企业,或在收到该公司股份的现金时所确认的收益,在其他情况下应向该等非中国税务居民的股份持有人征收中国税。然而,中国税务机关是否认为该公司是一家居民企业,或中国税务是否适用,存在不确定性。如果中国税务机关决定该公司应被视为居民企业,则该等非中国税务居民的股份持有人在收到该公司股份的现金时所确认的收益,可视为中国来源的收益,如属企业,应按10%的税率征收中国所得税,如属个人,则应按20%的税率征收中国所得税(但须适用税务条约的减免) ,(如有) ,即使该公司不被视为常驻企业,如该等股份的持有人或中国常驻企业或个人持有该等股份,在收取现金时所确认的收益,亦须缴付中国税款。母公司或公司均无意就合并事项向公司股东提供的代价扣留任何中国税项。你应该咨询你自己的税务顾问,以充分了解合并对你的税务后果,包括任何中国的税务后果。详情请参阅第56页起的“特殊因素-中国所得税影响” 。

 

开曼群岛税收后果(第56页)

 

开曼群岛目前没有收入、公司或资本利得税,也没有遗产税、遗产税或赠与税。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就合并或根据合并协议的条款收取股份现金,将不向开曼群岛政府或其他税务当局支付任何税费(直接评估或扣缴) 。这须符合以下条件: (a)如将任何原始交易文件带进或签立或出示开曼群岛法院(例如为强制执行) ,则可缴付开曼群岛印花税; (b)注册费须向开曼注册主任缴付,以登记合并计划; (c)费用须向开曼群岛政府宪报办事处缴付,以在开曼群岛政府宪报刊登合并公告。详情见第56页开始的“特殊因素-开曼群岛税收后果” 。

 

12

 

 

监管事项(第55页)

 

该公司认为,除美国联邦证券法所规定的批准、备案或通知、合并计划的登记(以及CICL所规定的证明文件)和开曼群岛注册官以外,在进行合并时不需要任何重大的联邦或州监管批准、备案或通知,如果合并生效,向公司及合并附属公司的股东及债权人发出的合并证明书的副本,以及合并通知在开曼群岛宪报刊登。

 

与合并有关的诉讼(第52页)

 

我们不知道有什么诉讼对合并、合并协议或任何交易提出质疑。请参阅第52页开始的“特殊因素-与合并有关的诉讼”以获取更多信息。

 

合并的会计处理(第55页)

 

合并完成后,该公司将不再是一家上市交易公司,该公司预计将以历史成本对合并进行核算。

 

股份市价(第60页)

 

2020年6月19日,即该公司在2020年6月22日宣布收到正在进行的私有化提议之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在纳斯达克的股票收盘价为每股2.04美元。合并中将支付的每股2.35美元的对价比该收盘价溢价约15.2% 。

 

费用和开支(第52页)

 

无论合并是否完成,与合并协议和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有关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将由合并各方支付,除非合并协议另有规定。

 

有关额外信息,请参阅第52页开始的“特殊因素-费用和支出” 。

 

补救办法(第50页)

 

合并协议的各方除在法律上或在公平的情况下获得任何其他补救外,还有权对合并协议的条款和规定,包括防止违反合并协议的禁令或禁令,作出具体的履行和其他公平的补救。

  

如果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因任何原因或无任何原因而在合并协议下被要求关闭时未能生效,或它们以其他方式违反了合并协议,或在合并协议下未能履行,则除非在合并协议明确允许的范围内并仅在特定的履行顺序的情况下,公司根据有限担保(受其条款、条件及限制)终止合并协议及收取母公司终止费及担保该等义务,将是公司、其任何附属公司、公司的任何股东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其任何各自联属公司对母公司、合并子公司的唯一及独家补救(不论在法律上、权益上、合约上、侵权上或其他方面) ,由于违反任何代表、保证、契约或协议,或未能根据合并协议履行或合并的其他失败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赞助实体或其各自的附属公司。

 

如公司根据合并协议的条款支付公司终止费,则任何该等付款及母公司终止合并协议的权利,须由任何母公司、合并子公司、保荐实体及其各自的联属公司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唯一及独家补救,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股东因任何违反任何代表、保证、契约或协议或未能根据合并协议履行或合并的其他未能达成而蒙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关于补充资料,见第76页开始的“合并协议-赔偿和赔偿责任限制” 。

 

13

 

 

关于临时股东大会和合并的问答

 

下面的问题和答案简短地回答了一些你可能对股东特别大会和合并的问题。这些问题和答案可能不能解决所有可能对你作为公司股东重要的问题。请参阅本代理声明其他地方所载的更详细资料、本代理声明的附件以及本代理声明中提及或作为参考纳入的文件。

 

问:为什么我要收到这个代理声明?

 

答:2020年9月1日,公司与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订立合并协议。你正接获董事会就授权及批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完成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包括合并)的建议而向股东特别大会或该等股东特别大会的任何休会而提出的代理人声明。

 

问:临时股东大会将在何时何地举行?

 

答: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0年00月00日上午00时(北京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岭东部新区金塘南大道88号举行。

 

问:我被要求就什么进行表决?

 

答:请你考虑并表决以下建议:

 

作为一项特别决议,该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和交易的完成,包括(i)合并, (ii)修订和重述公司现有的备忘录和章程,以新的章程和章程全文取代,以合并计划于生效时间(采纳经修订的合并及收购)附录II所附的形式,及(iii)公司的授权股本由7万美元分为7万股每股面值0.001美元的股份,更改为5万美元分为5万股每股面值0.001美元的股份( “资本变动” ) ,予以授权及批准;

 

作为一项特别决议,特别委员会的每一名成员(如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界定) 、公司行政总裁及公司财务总监均获授权作出一切必要的事情,以落实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完成交易,包括合并、采纳经修订的并购及更改资本;及

 

如有需要,作为一项普通决议案,股东特别大会须休会,以便公司在股东特别大会时接获的股东代表不足,以致未能通过股东特别大会拟提出的特别决议案时,可寻求额外的股东代表。

 

问:合并是什么?

 

A:合并是一项进行中的私人交易,根据这项交易,合并子公司将合并和进入公司。一旦合并协议获公司股东授权及批准,且合并协议项下的其他截止条件已获满足或豁免,合并分将与公司合并及进入公司,而公司继续作为合并产生的存续公司。倘合并完成,该公司将为母公司实益拥有的私人控股公司,而由于合并,股份将不再于纳斯达克上市,而该公司将不再为上市公司。

 

14

 

 

问:如果我拥有股份(不排除股份) ,在合并中会得到什么?

 

答:如果你是一名注册股东(即你的名字已输入公司的成员登记册) ,而合并已完成,你将有权在生效时间之前获得2.35美元的现金,而无须支付利息和扣除任何适用的预扣税款(除非你有效地行使,并没有有效地撤回或失去你的持不同意见者根据CICL第238条就合并享有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你将有权获得根据CICL确定的股票公允价值。

 

如果你的股票由你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金融中介机构以“街道名称”持有,你将收到你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被提名人关于如何交出你的股票并获得合并对价的指示。

 

问:你预计合并何时完成?

 

答:我们正在努力尽快完成合并,目前预计合并将在2020年第四季度完成,在所有合并条件满足或放弃后。为了完成合并,我们必须在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得必要的股东批准,合并协议下的其他截止条件必须根据合并协议得到满足或免除。

 

问:合并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答:合并后,公司将不再是一家独立的上市公司,而是由母公司实益拥有的私人公司。你将不再对公司未来的收益或增长感兴趣。合并完成后,股份的登记及公司根据《交易法》就股份所承担的报告义务将于向SEC申请后终止。此外,于合并完成后,股份将不再于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或买卖,包括纳斯达克。

 

问:如果合并没有完成,会发生什么?

  

答:如果公司股东没有授权和批准合并协议、合并方案以及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的完善,或者由于任何其他原因未完成合并的,公司股东将不会根据合并协议获得其股份的任何付款。此外,该公司仍将是一家上市公司。这些股票将继续在纳斯达克上市和交易,条件是该公司继续满足纳斯达克的上市要求。此外,该公司将继续遵守SEC的报告义务。因此,该公司的股东将继续面临类似的风险和机遇,因为他们目前在持股方面面临类似的风险和机遇。

 

问:董事会建议我如何就这些建议进行表决?

 

答:经审慎考虑,并经特别委员会一致建议,董事会建议你表决:

 

对于授权和批准合并协议的建议,合并计划和交易的完善,包括合并,采用修正的并购和资本的变化;

 

就授权特别委员会各成员(如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界定) 、公司行政总裁及公司财务总监各自作出一切必要的事情以落实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完成交易的建议,包括合并、采纳经修订的并购及更改资本;及

 

倘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接获的股东代表不足,以致未能通过将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的特别决议案,则建议将股东特别大会押后,以容许公司招揽额外股东代理人。

 

15

 

 

问:如果我的股票是以我的名义注册的,我如何投票?

 

答:如果你的股票在开曼群岛时间2020年10月20日下午5点(记录日期)以你的名义登记在公司的会员登记册上,你应该填写代理卡,在代理卡上注明你希望如何在所附的返回信封中投票、签署、日期和归还你的代理卡,以便公司不迟于2020年10月20日上午收到,在股东特别大会开始前48小时,即提交委托书的最后期限,你的股票可以在股东特别大会上得到代表和表决。如果你委任会议主席以外的人为你的代理人,你的代理人必须亲自出席股东特别大会,才能代表你投票。

 

或者,你可以亲自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投票。要出席股东特别大会,你必须出示某些文件,以核实你的身份,如你的身份证或护照和你的股份证书。如果你决定签署和发送你的代理卡,并不表明你想如何投票,你的代理所代表的股份将被投票给每一个将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的提案,除非你指定一个人以外的会议主席作为代理,在这种情况下,你的代理卡所代表的股份将被投票(或不提交投票)作为你的代理决定。

 

如果您的股票是由金融中介持有,如经纪人或银行,请参阅以下补充信息。

 

问:如果我的股票是在券商、银行或其他证券账户中持有,我的券商、银行或其他金融中介机构会代我投票吗?

 

A:你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金融中介机构只会代表你投票,如果你指示它如何投票。因此,重要的是,你必须迅速遵循你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金融中介提供的指示,如何指示它投票你的股票。如果你没有指示你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金融中介如何投票你的股票,这些股票将不会投票。

 

问:如果我对授权和批准合并协议的提议投弃权票或反对票,会发生什么?

 

答:如果你不投票,没有亲自投票,没有按照代理卡上的指示完成、签署、日期和归还你的代理卡,或者没有向你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金融中介机构提供投票指示,你的投票将不会被计算在内。

 

问:我可以改变我的投票吗?

 

是的,你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改变你的投票:

 

  首先,你可以在股东特别大会开始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的方式撤销委任。任何撤销代理权的书面通知,也应发送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岭东部新区金塘南大道88号公司办公室317509,关注:投资者关系部,并在临时股东大会开始前收到公司。

 

第二,您可以完成、签署、日期和返回一张新的代理卡,该代理卡的日期比寻求撤销的代理卡更晚,以便公司不迟于北京时间2020年10月20日上午__时收到该代理卡,该代理卡在临时股东大会指定的时间之前48小时提交。

 

第三,你可以亲自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投票。出席会议本身不会撤销代理。只有股东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实际投票表决,才会被撤销。

 

16

 

 

如果你通过经纪人、银行或其他金融中介持有股票,并指示经纪人、银行或其他金融中介投票给你的股票,你必须遵循从经纪人、银行或其他金融中介收到的指示来改变你的指示。

 

问:如果我收到一套以上的投票材料,该怎么办?

 

答:如果您是股份的注册持有人,并且您的股份以一个以上的名称登记在公司的会员登记册上,您将收到一个以上的代理或投票指令或投票指令卡。请提交您收到的每个代理卡。

 

问:如果我持有有证书的股份,我现在应该把我的股份证书送进去吗?

 

不,请不要寄证书。合并完成后,持有证书股份的人士将会收到一份形式的传递函,其中附有详细的书面指示,以交换你的股份证明书,以作每股合并代价。

 

问:我是否有权享有反对者的权利?

 

答:登记股东(即在公司成员名册上登记的股东)如欲对合并提出异议,有权根据《公司法》第238条获得股份的公允价值的支付,但只有在合并完成后,在临时股东大会进行授权和批准合并的表决前,向公司交付股份,对合并提出书面异议,并随后遵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38条关于行使反对者权利的所有程序和要求,其副本作为本代理声明的附件E附后。根据CICL确定的每一股股票的公允价值可以超过、相同或低于他们根据合并协议将获得的每股合并对价,如果他们不行使持不同意见者对其股票的权利。

 

如果你通过经纪或银行等金融中介持有你的股份,并希望对合并持异议,你必须与金融中介作出一切必要的安排,以确保你的股份以你自己的名义登记在公司的成员登记册上,从而成为注册股东,以便你行使异议人士的权利。金融中介不太可能行使或试图行使任何持股人对其所持股份的权利,即使股份的实益拥有人要求金融中介行使或试图行使该权利。你必须及时与你的金融中介机构联系,以确保你在股东特别大会召开之前足够的时间成为注册股东,因为你必须在股东特别大会表决批准和批准合并之前向公司提出书面反对。随后,你必须遵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38条关于行使反对者权利的所有程序和要求,该权利的副本作为本代理声明的附件E附于此。如果合并没有完成,该公司将继续是美国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将继续在纳斯达克上市。因此,如果你为了行使持不同意见者的权利而成为注册股东,而合并并未完成,并且你希望将你的股份转回金融中介,你将需要与金融中介联系,以作出一切必要的安排。

 

如果你没有完全和准确地满足CICL的程序要求,你将失去你的反对者的权利。

 

我们鼓励你阅读这份代理声明的一节,标题为“异议人士的权利” ,从第78页开始,以及"附件E-Companies Law,Cap。《开曼群岛(1961年第3号法律,合并和修订) 》第22条-第238条"在本代理声明中,请谨慎行事,如你希望行使反对者的权利,我们敦促你就第238条或CICL第16部分向开曼群岛特许律师事务所征求你自己的法律意见。

 

问:我现在需要做什么?

 

答:我们敦促你仔细阅读这份委托书,包括其附件、证物、附件和在此提及或引用的其他文件,并考虑合并对你作为股东的影响。在您这样做之后,请尽快完成、签署、日期和归还代理卡或给您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金融中介投票指示。

 

问: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是否会使用代理律师?

 

答:我们没有保留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来协助招标过程。我们会要求银行、经纪及其他金融中介机构,将我们的代理招揽资料转交以该等代名人持有人名义注册的股份的实益拥有人。此外,我们的某些职员、董事和雇员可通过邮件、亲自、电话、互联网或传真向代理人索取。这些人不会因索取代理人而获得额外补偿,但可因合理的开支而获得补偿。我们将支付所有费用的文件,印刷和邮寄这个代理声明。

 

问:谁能帮我回答问题?

 

A:如果您对合并有任何疑问,或者您需要额外的代理声明副本或随附的代理卡,您应该在+86-576-8662-3803与我们的投资者关系部联系。

 

为使您在股东特别大会召开前及时收到本委托书或附随的委托书副本,您必须在股东特别大会召开前十日内提出申请。

 

17

 

 

特殊因素

 

合并背景

 

在“合并背景”中描述的导致执行合并协议的大多数事件发生在中国。因此,合并背景中引用的所有日期和时间都是指北京时间。

 

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定期审查公司的长期战略计划,目标是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作为这一持续过程的一部分,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还定期审查了公司可能具备的战略备选方案。

 

2020年5月,黄先生与江女士接洽,并向江女士表示有意与江女士合作,将公司私有化。

 

2020年6月,江女士与Skadden,Arps,Slate,Meagher&Flom LLP( “Skadden” )就“去私人”交易的过程进行了磋商,并决定聘请Skadden帮助她考虑和评估涉及该公司的去私人交易。

 

于2020年6月20日或前后,江女士代表其本人及作为江女士的大家庭成员并同意与黄先生合作的若干股东,与黄先生订立财团协议( “财团协议” ) ,据此,订约方拟真诚合作,透过进行私人交易收购公司除转售股份外的所有流通股。

 

2020年6月20日,江女士代表本人及朱女士、胡先生、王先生及江先生及黄先生共同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一份非约束性建议( “建议” ) ,内容有关拟以等于每股2.18美元的现金对价收购创始人家族未实益拥有的全部股份( “建议交易” ) 。

 

2020年6月20日,董事会召开电话会议,讨论该提案。作为该公司的美国法律顾问,Kaufman&Canoles,P.C. ( “K&C” )的代表向董事会解释了提案中提出的主要条款和条件,并回答了有关进行私人交易的一般程序的问题。会议期间,与会董事讨论了公司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以评估该议案的各项资格。经讨论后,董事会确定成立一个由独立及无利害关系的董事组成的特别委员会以审议该建议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最大利益(尽管洪先生( “Simon” )及其简曹先生各自持有1.2万股) 。

 

就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曹健先生和蔡富友先生与公司三位独立董事洪先生(Simon He)举行了电话会议。在会议期间,K&C的代表向独立董事概述了公司和特别委员会董事的程序、程序和职责以及与拟议交易有关的最佳做法。于2020年6月20日,特别委员会成立,由公司三名独立董事洪先生(Simon)何、简曹先生及富友才先生组成,而洪先生(Simon)彼担任特别委员会主席,仅代表无抵押证券持有人的利益,据指出,洪先生(Simon)彼及简曹先生各自持有1.2万股。特别委员会得到了充分的控制,但没有限制,与买方集团及其顾问,代表公司,就拟议的交易进行的谈判。

 

2020年6月21日和2020年7月1日,特别委员会与K&C举行了两次电话会议。在会议期间,K&C的代表向特别委员会解释了向特别委员会成员提供赔偿、特别委员会当局、特别委员会成员的赔偿、拟议交易的交易结构、保密要求以及开曼群岛律师、美国律师和财务顾问的费用建议。

 

18

 

 

2020年6月22日,该公司发布了关于成立特别委员会的新闻稿,并将新闻稿作为其向SEC提交的关于Form6-K的报告的展览。

 

2020年6月26日,买方集团就该建议向SEC提交了一份时间表13D。

 

自2020年6月下旬至2020年8月下旬,K&C的代表与公司代表讨论了有关拟议交易的流程和披露义务的各种问题,并协助公司协调有关合并协议的尽职调查程序。

 

2020年7月6日,特别委员会在适当考虑了每一位潜在法律顾问候选人的资格、经验、声誉和其他特征后,保留King&Wood Mallesons,LLP( “KWM” )作为其独立的美国法律顾问,以协助特别委员会评估和谈判拟议的交易或任何替代交易。

 

2020年7月16日,经审查三位财务顾问候选人的资格、经验及其他特征,并考虑到Houlihan Lokey在建议特别委员会进行私人交易方面的丰富经验、其强大的声誉及其与中国同行业公司合作的显著经验,特别委员会决定保留Houlihan Lokey为其独立财务顾问,负责审查和评价该提议,并保留Houlihan Lokey为其提供与拟议交易有关的适当财务和市场咨询和协助。

 

2020年7月20日,特别委员会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在会议期间,KWM的代表提供了美国上市开曼群岛公司进行的私下交易的总体概述,包括成立特别委员会来代表和保护公司和未提交文件的安全持有者的利益,以及其他时间、交易结构、流程和SEC提交的问题和要求。Houlihan Lokey的代表与特别委员会讨论了他们计划在对拟议交易的财务分析中开展的主要工作领域。特别委员会提出了问题,并讨论了与进行中私人交易的时间和结构考虑有关的关键问题。

 

于2020年7月22日,Harvest Wind与公司订立保密协议,以便Harvest Wind能够进行尽职调查。2020年7月23日至合并协议签署期间,嘉实丰的代表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的业务、经营及财务表现进行了各种讨论,并对公司进行了初步的业务及会计尽职调查。

 

于2020年7月23日,经适当考虑各潜在法律顾问候选人的资格、经验、声誉及其他特征后,特别委员会保留Conyers Dill&Pearman( “Conyers” )为其开曼群岛特别法律顾问,以协助特别委员会评估及谈判建议交易或任何替代交易。

 

2020年7月24日,该公司发布了一份关于保留KWM、Houlihan Lokey和Conyers的新闻稿,并将该新闻稿作为其向SEC提交的关于Form6-K的报告的展览。

 

2020年7月27日,斯卡登向KWM提供了一份合并协议的初稿,供特别委员会审查。

 

2020年7月28日,特别委员会与KWM、Houlihan Lokey和Conyers的代表举行了电话会议。在会议期间,各位代表概要介绍了特别委员会的宗旨和作用及其成员的受托责任。特别委员会提出了一些问题,并讨论了与其受托责任、谈判战略及其拒绝拟议交易和进行替代交易的权力有关的关键问题,如果特别委员会确定替代交易符合公司和无担保证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11.各位代表讨论并解释了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给予无担保证券持有人的评估权的好处和限制。

 

19

 

 

2020年8月3日,特别委员会与KWM的代表召开电话会议,讨论合并协议草案。会议期间,KWM的代表讨论了Skadden提供的合并协议草案初稿中提出的关键问题,并与特别委员会讨论了关于特别委员会将采取的条款和潜在立场的各种备选方案。除其他事项外,合景泰富的代表在特别委员会通过合并协议的每一节,包括但不限于买方集团的建议,要求公司在结束时保留若干可用现金作为结束条件( “公司可用现金条件” ) ,以资助合并代价、合并的结构,向(或处理)本公司各类权益持有人支付合并对价及支付的时间、本公司异议股东的权利、合并的效力、申述及保证、对本公司业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无店经营”及相关条文) 、关闭条件、终止及终止的效力、争议解决及合并协议的其他关键项目。经过大量讨论,特别委员会确定,在Houlihan Lokey对应付给未提交文件的股东的合并对价进行初步财务分析之前,它可能进一步谈判买方集团提出的每股2.18美元的合并对价。特别委员会指示KWM与Skadden就合并协议的条款进行谈判,包括但不限于对代表超过50%的公众非上市股份投票权(即“多数少数”投票权条件)的股东以赞成票批准的要求作出规定,作为结束条件,拒绝公司的可用现金条件,加快向异议股东支付合并对价的金额,并在到期和应付给其他未提交文件的股东时,规定母公司完成拟议交易的义务不应受买方集团提出的条件的约束,即异议股份占公司在外股本的比例不超过5% ( “异议股东门槛” ) ,拒绝某些要求公司向买方集团支付终止费的条款。在公司所作的陈述和保证中,买方集团必须施加知识限定条件,并在必要和可行的情况下一般改进合并协议的条款。KWM还建议,如果特别委员会确定这样做符合公司及其无担保证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它有权不进行拟议的交易,而不论是否存在或正在审议相互竞争的提议。

 

2020年8月4日,在特别委员会的指示下,KWM向斯卡登发送了合并协议的修订草案,反映了特别委员会在2020年8月3日会议上制定的立场。

 

2020年8月4日,应Houlihan Lokey的请求,该公司向KWM的代表提供了该公司从其投资者关系代理人Podel Wilkinson Inc.收到的有关某些未注册的安全持有者对该提案提出的担忧的电子邮件。同一天,这些电子邮件与Houlihan Lokey分享,供他们查阅。

 

2020年8月6日,董事会通过了一致的书面决议,自2020年6月20日起生效,正式重申并记录了特别委员会的权力,其中规定特别委员会除其他外,有权: (一)调查、审查、评估、讨论和谈判拟议的交易; (二)在特别委员会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就拟议的交易向董事会提出报告和建议; (三)保留任何顾问,包括独立法律顾问、财务顾问和外部法律顾问(特别委员会认为适当) ,以协助特别委员会履行其职责; (四)审议是否存在符合公司及其股东最大利益的替代建议(每一项“替代交易” ) ,并审查和评估条款和条件,并确定一项或多项替代交易是否可取; (五)审查,(a)对提案或任何替代交易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谈判,并(b)在特别委员会全权酌情授权管理层进行或参加这种谈判,并对有关提案或任何替代交易的任何来文、询问或提议作出答复的情况下,监督有关进行这种谈判的管理,(vi)如特别委员会认为适当或可取,可代表公司就建议或任何替代交易的价格、结构、形式、条款及条件,以及与该等交易有关的任何最终协议进行谈判, (vii)在充分了解重大事实后,决定任何该等交易是否公平、公正及合理,并符合公司及无担保证券持有人的最佳利益,(viii)如特别委员会认为适当或适宜,则向全体委员会建议公司就该建议或任何替代交易采取任何行动(如有的话) ; (ix)采取特别委员会认为必要、适当或适宜的与该建议或任何替代交易有关或产生的其他行动,(x)如特别委员会裁定该建议或任何替代交易不公平或不公平,或不公平,或不公平,或不公平,或不公平,或特别委员会裁定其他替代交易(包括不订立任何类似交易)更可取,或因特别委员会可全权酌情决定的任何其他理由,拒绝该建议或任何替代交易,(xi)召开及举行特别委员会的会议,而只有特别委员会的成员才可出席该公司的任何其他董事或高级人员被排除在外的会议,以讨论、发展、谈判及决心履行特别委员会在其中所设想的任何职责,(十二)行使董事会以其他方式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力,并由特别委员会决定是否有必要或适宜通过拒绝、放弃或完成拟议的交易来履行和履行其职责和责任。

 

20

 

 

2020年8月7日,斯卡登向KWM提供了合并协议的进一步修订草案。

 

2020年8月10日,特别委员会与KWM和Conyers的代表举行了电话会议,讨论合并协议最新草案中的关键公开问题。在会议期间,特别委员会以及KWM和Conyers的代表讨论了特别委员会根据拟议交易的全部条款(包括定价)可以采取和(或)谈判的立场,包括: (a)重新引入公司现有的现金条件; (b)取消多数少数股东的投票条件; (c)恢复原来关于异议股东待遇的立场; (d)取消针对公司某些陈述和保证的“知识”限定条件; (e)重新引入某些先前关于限制公司在签署和关闭期间采用替代或优先建议的做法的立场; (f)重新引入5%的异议股东。门槛作为关闭条件;及(g)在某些情况下重新引入适用于公司的终止费,Kwm和Conyers的代表与特别委员会讨论了这些立场的影响和影响。

 

2020年8月11日,特别委员会与KWM和Houlihan Lokey的代表召开了电话会议。在会议期间,公司管理层向特别委员会提出了公司的财务预测( “管理预测” ) 。公司管理层解释了编制管理预测的方法、基本假设和管理预测的其他方面。特别委员会就管理预测中的某些项目,包括方法和基本假设提出了问题。公司管理层随后离开了会议。此后,Houlihan Lokey的代表与特别委员会讨论了他们对管理预测的方法、基本假设和其他方面的初步想法。

 

2020年8月13日,斯嘉登的代表向KWM的代表确认,江女士及黄奇骏先生承诺以100%股权融资为合并对价提供全部资金。

 

2020年8月14日,斯嘉登向KWM发送了股权承诺函、有限担保及支持协议的初稿。

 

2020年8月20日,特别委员会与KWM、Houlihan Lokey和Conyers的代表召开电话会议,根据收到的管理层预测,讨论与Houlihan Lokey财务尽职调查和分析状况有关的某些事项,并讨论其财务分析和方法状况。特别是,特别委员会和KWM、Houlihan和Conyers的代表讨论了谈判价格上涨的某些战略和论点。

 

2020年8月21日,特别委员会指示KWM寻求每股2.50美元的要约价格。在那天,特别委员会指示KWM根据以下立场修订合并协议(其中一些立场在买方集团接受第一次涨价的前提下可流通) : (a)价格上涨至每股2.50美元(第一次涨价) ; (b)取消公司可用现金条件; (c)重新引入多数少数人投票条件; (d)重新引入针对公司陈述和保证的“知识”限定条件; (e)取消(f)将持不同意见的股东门槛以15%重新引入作为终止条件;及(g)在某些情况下取消适用于公司的终止费,

 

21

 

 

2020年8月22日,在特别委员会的指示下,KWM向斯卡登发出了合并协议的进一步修订草案,反映了上述立场,包括首次提价和纳入少数股东投票条件,以及KWM对股权承诺函、有限担保和支持协议的评论。

 

2020年8月25日,斯卡登向KWM发送了合并协议的进一步修订草案、股权承诺函和有限担保。特别是,合并协议规定,除其他事项外,每股价格已由每股2.18美元上调至每股2.25美元,取消了多数少数股东投票条件,将异议股东门槛降低至10% ,并重新引入适用于公司的某些终止费。斯卡登坚持认为,这些草案是作为买方集团可以接受的最后版本提交给特别委员会执行的,价格上涨至每股2.25美元应被视为最后和最佳报价,条件是特别委员会在本周内批准合并。

 

2020年8月25日,特别委员会与Houlihan Lokey和KWM的代表召开了电话会议,讨论与Houlihan Lokey财务尽职调查和财务分析初步结果有关的某些事项。

 

2020年8月25日,KWM从Skadden收到了合并计划的初稿,作为合并协议的展示A。

 

2020年8月27日,KWM发出了一份合并计划的修订草案。

 

2020年8月28日,Houlihan Lokey的代表通过电话会议的方式向特别委员会提交了其关于该公司的初步财务分析以及买方集团提出的以每股现金2.25美元的收购价收购该等股份(不包括除外股份及异议股份)的交易。霍利汉·洛基的代表随后离开了会议。特别委员会以及KWM和Conyers的代表继续讨论Houlihan Lokey提出的财务分析。特别委员会讨论并审议了是否寻求进一步涨价的问题。KWM和Conyers的代表就寻求第二次涨价的潜在影响、好处和风险向特别委员会提出了建议。经过多次讨论,特别委员会决定在相关交易文件现有条款的基础上,寻求第二次价格上涨至每股2.35美元(即“第二次价格上涨” ) ,包括接受取消多数少数股东投票条件、异议股东门槛为10%以及适用于公司的某些终止费,并且在价格要约被买方集团拒绝的情况下,特别委员会将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审议和分析合并条款,并可能坚持少数群体的多数投票条件,尽管正如特别委员会指出的那样,开曼群岛的法律并不要求少数群体的多数投票条件。当天,第二次涨价被告知了买方团。

 

2020年8月29日,斯卡登通知KWM,买方集团已拒绝特别委员会提出的条款,包括第二次涨价,并向KWM发送了合并协议的更新草案(但不反映第二次涨价) 、股权承诺函、有限担保和支持协议。

 

2020年8月29日至8月30日期间,洪先生(Simon)作为特别委员会主席,继续与Houlihan Lokey的代表讨论其财务分析,并要求就其主要假设作出进一步澄清。

 

2020年8月30日,买方团联系了特别委员会的Hong( “Simon” )He,表明其接受了第二次提价(使得每股合并对价将为每股2.35美元) ,其拒绝了多数少数股东的投票条件,并希望尽快执行合并协议。特别委员会立即指示KWM的代表修订并与Skadden谈判以最终确定合并协议、合并计划、股权承诺函、有限担保、支持协议,以反映商定的条款。

 

22

 

 

于2020年8月30日至2020年8月31日,KWM及Skadden继续磋商及敲定合并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的执行版本,包括股权承诺函及有限担保。

 

2020年9月1日,特别委员会与Houlihan Lokey、Kwm和Conyers的代表举行了电话会议。会议期间,Houlihan Lokey的代表向特别委员会提交了有关该公司的财务分析,以及买方集团提出的以每股现金2.35美元的收购价收购该等股份(除外股份及异议股份除外)的交易,并随后发表口头意见称,截至2020年8月31日,从财务角度来看,拟在拟议交易中向无担保证券持有人支付的每股合并对价对无担保证券持有人而言是公平的,以所遵循的程序、所作的假设、对所进行的审查的资格和限制以及在拟订其意见时考虑的其他事项为基础,并受其约束。其书面公平意见已于2020年9月1日送达。Houlihan Lokey的书面意见全文附于本代理声明附件D。有关Houlihan Lokey进行的财务分析和提出的意见的补充资料,请参阅第37页开始的“特殊因素-特别委员会财务顾问的意见” 。KWM的代表随后向特别委员会概述了合并协议和其他交易文件最后草案中所反映的实质性条款。此后,特别委员会成员广泛讨论了合并协议和其他交易文件的更新条款,以及Houlihan Lokey的财务分析和公平意见,随后特别委员会一致(a)确定合并协议和其他交易文件中所设想的合并对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无担保证券持有人的公平和最大利益是公平的,(b)批准及声明公司订立合并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及完成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是可取的; (c)建议董事会授权及批准合并协议、其他交易文件及完成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 (d)建议董事会指示授权及批准合并协议、其他交易文件及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在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提请公司股东表决授权和批准,日期、时间和地点由特别委员会决定。见第24页开始的“特别因素- - - -特别委员会和理事会合并和建议的原因” ,以说明特别委员会在本次会议上的决议。

 

2020年9月1日,董事会召开了一次电话会议,由KWM、Skadden、Houlihan Lokey和Conyers的代表出席,讨论交易事宜。江女士和朱女士披露了各自对交易的兴趣。此后,特别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向董事会审查了合并协议的关键条款、股权承诺函、有限担保、支持协议和其他交易文件,包括合并的结构、合并对价、终止权、终止费触发、终止费金额以及拟议交易的截止条件。经过讨论和审议合并协议和其他交易协议的拟议条款、特别委员会和KWM的各种陈述、Houlihan Lokey已向特别委员会提出公平意见的事实,并考虑到从第24页开始的“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合并的原因和建议”标题下所述的其他因素,董事会(a)决定合并协议,根据合并协议所载条款及条件,合并计划及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对公司及其股东(包括无担保证券持有人)公平及符合其最大利益,并声明公司订立合并协议及合并计划及完成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b)授权及批准执行为可取,合并协议的交割及履行、合并计划及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的完善、 (c)指示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提交公司股东授权及批准,及(d)在符合合并协议条款的情况下,决议建议批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给公司股东。江女士和朱女士各自根据各自在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中的权益,酌情以滚动股东或滚动股东的关联方的身份投了弃权票。

 

23

 

 

于2020年9月1日,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及公司执行合并协议(与洪先生( “Simon” )彼作为特别委员会主席代表公司执行合并协议) 。在执行合并协议的同时,母公司、创始人实体和发起人实体执行并向公司交付了适用的股权承诺函和有限担保。有限的担保由公司各自执行。此外,在执行合并协议的同时,创始人家庭成员和父母订立了支持协议。2020年9月1日,该公司发布了一份新闻稿,宣布合并协议的执行,并将新闻稿以及合并协议和合并计划作为其关于Form6-K的报告的展示。

 

同日,买方集团向SEC提交了对其时间表13D的修正,宣布合并协议的执行。

 

特别委员会和理事会合并的理由和建议

 

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认为,作为一家私人控股实体,公司管理层可能有更大的灵活性来专注于改善公司的长期财务表现,而不会受到公众股权市场强调短期的定期财务表现所造成的压力。

 

此外,作为一家SEC报告公司,该公司的管理和会计人员,包括相对较少的个人,必须投入大量时间进行SEC报告和合规。该公司还被要求向公众披露相当数量的商业信息,其中一些信息否则将被认为具有竞争敏感性,不会被非报告公司披露。因此,我们的实际或潜在竞争对手、客户、贷款人和供应商都可以随时获取这些信息,这可能有助于他们与我们竞争,或使我们更难与他们谈判有利的条件,视情况而定。

 

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还认为,该公司在纳斯达克的股票交易量有限,不能证明保留一家上市公司的成本是合理的,包括遵守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和其他美国联邦证券法的成本。截至2018年和2019年,遵守美国联邦证券法(包括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的费用分别约为60万美元和60万美元。请参阅“特殊因素-合并对公司的影响-私人所有权”以进一步了解公司遵守美国联邦证券法的成本。

 

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时进行合并是适当的,因为保留上市公司的成本很高,包括遵守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和其他美国联邦证券法的成本。我们估计,每年的此类费用总额约为60万美元。在得出这一结论时,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还审议了以下因素: (1)买方集团此时能够为合并获得必要的股权融资; (2)正如下面更具体地讨论的那样,某些出口到美国市场和中国经济的中国塑料企业此时面临的不利情况。

 

在2020年9月1日的一次会议上,特别委员会经与其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磋商并经适当考虑,一致(a)确定合并协议和其他交易文件中所设想的合并对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无担保证券持有人公平且符合其最大利益; (b)批准并声明公司订立合并协议和其他交易文件是可取的,并为完成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建议董事会授权和批准合并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以及完成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建议董事会指示授权和批准合并协议、其他交易文件及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在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提请公司股东表决授权和批准,日期、时间和地点由特别委员会决定。

 

24

 

 

于2020年9月1日晚些时候,董事会根据特别委员会的一致建议并代表公司行事, (a)确定合并协议及合并计划中所设想的合并对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无担保证券持有人公平及符合其最大利益,而公司订立合并协议及合并计划并完成交易是可取的。包括合并;采纳经修订的并购及资本变动; (b)授权及批准合并协议及合并计划的执行、交付及履行,以及交易的完成,包括合并、采纳经修订的并购及资本变动;及(c)决议建议批准及授权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交易,包括合并,向公司股东并指示将合并协议、合并方案及交易,包括合并、采纳经修订的并购及变更资本,提交公司股东表决,以供公司股东于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授权及批准,日期、时间及地点由特别委员会决定。

 

在作出决定的过程中,特别委员会和联委会审议了合并的下列因素和潜在好处,特别委员会和联委会认为,这两个因素都支持他们建议合并协议的决定,并认为合并对无担保证券持有人是实质上公平的。下文讨论了这些因素和潜在好处,这些因素和好处没有按照任何相对重要的顺序列出:

 

股份的当前和历史市场价格,以及向无抵押证券持有人提出的每股2.35美元的合并对价,较该公司股份于2020年6月19日(即该公司宣布收到建议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溢价15.2%的事实,及公司股份于收到建议前3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溢价38.2% ;

 

该公司股份的最低收盘价为1.42美元,在2020年9月1日之前的52周内,即该公司宣布执行合并协议的日期;

 

COVID-19大流行引发的全球经济低迷;

 

人们认识到,作为一家私人控股实体,公司管理层将具有更大的灵活性来设计和实施公司的长期战略,而不会受到公众股权市场对短期财务表现的强调所造成的压力。鉴于公司相信自2015年首次公开募股以来,经营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这种灵活性尤为重要;

 

公司面临的新挑战,其中包括:

 

O COVID-19大流行的爆发和COVID-19大流行潜在进一步影响的不确定性,以及各国政府为控制其传播而实施的措施,包括旅行限制、隔离、社交距离要求、暂时停业等,对全球、美国和中国经济以及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O 该公司面临美国和中国贸易紧张局势加剧的负面影响,以及美国和中国未来在贸易政策、条约、政府法规和关税方面关系不确定的影响。自2018年8月以来,美国对该公司在中国生产的塑料吸管和聚丙烯材料征收的关税增加了25% 。自2019年5月起,中国生产的纸杯和纸板的关税也增加了10% ;

 

O 该公司的业务取决于世界各地的餐馆、零售和商业部门的实力,主要是在美国,在较小程度上,在中国、欧洲、加拿大、中南美洲、中东和非洲。这些经济部门主要受到消费者需求和零售业状况等因素的影响,而这些因素又受到一般经济状况的影响。在公司目标市场上具有挑战性的经济状况可能会对消费者的需求施加相当大的压力,由此对消费者支出产生的影响可能会对我们产品的需求产生不利影响,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例如,COVID-19大流行的蔓延正在冲击经济的餐厅、零售和商业部门,该公司受到了负面影响;以及

 

O 中国经济放缓和预期的宏观经济严重逆风给公司的收入增长和其他关键的财务和经营指标带来了压力;

 

25

 

 

(二)由于新颁布的与美国参议院提议的《外国控股公司责任法》实质相似的法律或法规,在中国上市的美国上市公司可能会因监管遵守而受到额外的成本和负担;

 

在符合合并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有能力在收到公司股东批准之前终止合并协议,以便接受第三方提出的替代交易,根据合并协议的规定,在支付50万美元的终止费时,作为上级提议;

 

认识到,作为一家SEC报告公司,公司的管理和会计人员,包括相对较少的个人,必须投入大量时间进行SEC报告和合规;

 

认识到作为一家SEC报告公司,该公司必须向公众披露相当数量的商业信息,其中一些信息否则将被视为具有竞争敏感性,不会被非报告公司披露,这些信息可能会帮助其实际或潜在的竞争对手、客户、客户或供应商与该公司竞争,或使该公司更难与其谈判有利的条款,视情况而定;

 

合并的可能替代方案(包括继续将公司作为独立上市公司运营的可能性和将公司出售给另一买方的可能性) 、可能替代方案的潜在好处和风险以及实现这些替代方案目标的时机和可能性,特别委员会的评估认为,鉴于任何潜在的替代交易的规模和所需资金,买方集团持有的百分比所有权以及买方集团表示不愿意出售其在涉及公司的任何其他交易中的股份,这些替代交易都不可能为公司带来优越的机会,也不可能为股东创造比合并更大的价值,及一般时机考虑, (ii)业务、竞争、行业及市场风险,及(iii)自2020年6月22日宣布建议交易以来,并无任何非主动潜在买家提出任何建议;

 

本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须根据本公司章程细则及本公司章程细则第233(6)条,在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亲自或代表出席并投票的股份的三分之二或以上投赞成票;

 

合并中应支付的对价完全以现金支付,这将使无担保证券持有人能够立即实现其投资的流动性,并使他们能够确定其股份的价值;

 

关于每股合并对价的谈判,包括特别委员会要求合并对价高于提议中所载的每股2.18美元,特别委员会认为每股2.35美元是买方集团同意支付的最高价格;

 

26

 

 

合并完成的可能性,除其他外,基于:

 

各发起人主体和发起人主体均出具了股权承诺函,承诺向母公司提供足够的股权融资以完成合并,并说明股权承诺融资来源的信用;

 

买方集团缺乏获得债务融资的必要性;

 

合并协议中不存在融资条件;

 

根据合并协议及股权承诺函,公司有能力寻求具体表现,以防止违反该等协议,并特别强制执行该等协议的条款;及

 

根据关闭条件的范围完成合并的可能性和预期时间;

 

合并协议规定,如果合并在某些情况下未能完成,母公司将向公司支付1,000,000美元的终止费,并由创始人实体和发起人实体各自根据有限担保承担此种支付义务的担保(见第75页开始的“合并协议-终止费”和第48页开始的“特殊因素-有限担保” ) ;

 

特别委员会成立后,在Houlihan Lokey担任其独立财务顾问、KWM担任其独立美国法律顾问和Conyers担任其开曼群岛特别法律顾问的建议和协助下,独立控制合并进程,在每一种情况下仅向特别委员会报告;

 

Houlihan Lokey的代表与特别委员会进行和讨论的财务分析,以及Houlihan Lokey于2020年9月1日向特别委员会提出的书面意见,即从财务角度来看,截至2020年9月1日,将根据并遵守所遵循的程序和所作的假设,向合并中的无担保证券持有人支付每股合并对价是否公平,Houlihan Lokey在编写其意见时对进行的审查和审议的其他事项的资格和限制(见第37页开始的“特殊因素-特别委员会财务顾问的意见” ,以获取更多信息) ;

 

于2020年6月22日公布建议交易与2020年9月1日订立合并协议之间,买方集团成员以外的任何一方均未与公司或特别委员会接触,表示有兴趣探索与公司的竞争或替代交易;及

 

人民币潜在的持续贬值以及由此对公司的美元估值产生的负面影响。

 

此外,特别委员会和委员会认为,过去和现在都有足够的程序保障措施,以确保合并在程序上对无担保证券持有人是公平的,并使特别委员会和委员会能够有效地代表无担保证券持有人的利益,这些程序保障措施包括以下各项,但没有按照任何相对重要的顺序列出:

 

合并协议的审议和谈判完全在特别委员会的控制和监督下进行,特别委员会由三名独立和无利害关系的董事组成(尽管洪先生( “西蒙” )和曹建雄先生各持有12000股) ,特别委员会的权力没有受到限制;

 

在审议与买方集团的交易时,特别委员会仅代表未提交文件的担保持有人的利益行事,特别委员会完全控制与买方集团及其各自的顾问代表未提交文件的担保持有人进行的广泛谈判;

 

27

 

 

在整个过程中,特别委员会的所有成员都是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并且没有与买方集团有任何关联;此外,特别委员会的任何成员均不是或曾经是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联属公司的雇员,而该等成员在合并中并无任何财务权益,而该等财务权益与除该等成员在一般过程中获得董事会及特别委员会的补偿及根据合并协议享有的补偿及责任保险权利外,并无不同于无担保证券持有人的权益;

 

协助特别委员会与买方集团进行谈判,并由Houlihan Lokey担任其财务顾问,KWM担任其美国法律顾问,Conyers担任其开曼群岛法律顾问;

 

特别委员会在与买方集团的谈判过程中,确保了两次价格上涨,以每股2.18美元的合并对价,如提案中所述;最初上涨至每股2.25美元,后来上涨至每股2.35美元,即合并协议中所商定的每股合并对价,并普遍改善了合并协议的条款,有利于无担保证券持有人;

 

除其他外,特别委员会被授权审查、评估和谈判合并条款,并向董事会建议公司应采取哪些行动,包括不从事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

 

合并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一方面是特别委员会及其顾问与买方集团及其顾问进行广泛谈判的结果;

 

特别委员会多次举行会议,审议和审查合并协议和拟议交易的条款;

 

特别委员会承认特别委员会没有义务建议合并或任何其他交易;

 

公司能够在符合合并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a)如董事会根据董事的受托责任作出不利的建议变更,则为就收购建议订立替代协议,或(b)如董事会根据董事的受托责任作出不利的建议变更,则在接获公司股东就合并协议及为该目的而召开的股东大会批准之前,终止合并协议;

 

特别委员会有能力就一项上级提案改变、拒绝、撤回、限定或修改其关于股东投票批准合并协议的建议;

 

特别委员会有能力评估在合并协议之日至公司股东批准合并之日之间可能产生的善意的、未经请求的替代收购提议,向第三方提供机密资料并与第三方进行谈判,在某些情况下,在向母公司支付终止费的情况下,终止合并协议,并接受上级提议,符合特别委员会的信托义务;以及

 

持股人以自己的名义持有其股份并遵守CICL规定的行使持股人权利的所有程序的无担保证券持有人可获得持股人的权利,这允许这些登记的股东获得开曼群岛大法院( “大法院” )确定的其股份公允价值的支付。

 

28

 

 

特别委员会和理事会还审议了与合并协议和合并有关的各种可能的消极因素,包括下列因素,这些因素没有按照任何相对重要的顺序列出:

 

合并协议的批准不受大多数无担保证券持有人的授权和批准;

 

创始人家族成员已经持有约70.1%的股份,这超过了根据CICL第233(6)条和公司目前的《关于批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和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的备忘录和章程》在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以亲自或代理方式进行肯定表决所需股份的三分之二,而创始人家族成员已经明确表示,不打算向任何第三方出售他们的转期股票;

 

除转板股东外,公司股东在合并后将不会继续参与公司的股权,他们将停止参与公司未来的盈利或增长(如有的话) ,或从股份价值的增加(如有的话)中受益,也不会参与公司未来可能出售给第三方或公司任何潜在的资本重组,包括向股东分红;

 

在合并完成前对公司业务的行为施加的限制,可能会延迟或妨碍公司承担可能出现的业务机会,或在合并完成前对公司的营运采取的任何其他行动;

 

如果合并没有完成,对公司的风险和成本,包括管理和员工注意力的转移,潜在的员工流失和对公司业务和客户关系的潜在破坏性影响;

 

买方集团参与合并的条款,以及买方集团成员可能在合并中拥有不同于或除非担保证券持有人的权益这一事实(详见第49页开始的“特殊因素-某些人在合并中的权益”的补充信息) ;

 

可能无法完成合并,以及此种公开公告对公司销售和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以及公司吸引和留住关键管理、营销和技术人员的能力;及

 

全现金交易对作为美国持有人的无担保证券持有人(定义在“特殊因素-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下)对美国联邦所得税的征税,以及这种交易对其他法域无担保证券持有人的可能征税。

 

上文对特别委员会和理事会审议的资料和因素的讨论并非穷尽无遗,而是包括特别委员会和理事会审议的所有重要因素。鉴于特别委员会和理事会审议的各种因素,特别委员会和理事会都认为在得出结论时对上述因素进行量化或以其他方式分配相对权重是不可行的。此外,特别委员会和理事会的个别成员可能对不同的因素给予不同的权重,并可能比其他成员更积极或更消极地看待一些因素。特别委员会建议理事会根据向其提交和审议的全部资料,授权和核准并核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和交易,包括合并。

 

29

 

 

特别委员会在就合并对无担保证券持有人的公正性及其建议批准和批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和完成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的决定达成结论时,审议了Houlihan Lokey提出的财务分析。除其他外,这些分析包括现金流量折现分析。2020年9月1日提交给特别委员会的所有材料分析概述如下,在第37页开始的题为“特殊因素-特别委员会财务顾问的意见”的一节下。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明确通过了这些分析和意见,除其他考虑的因素外,就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的公正性达成了各自的决定。特别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注意到,Houlihan Lokey进行的财务分析仅依靠贴现现金流量分析,同时还为信息目的提供了有关选定公司的信息。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还注意到Houlihan Lokey的观点,即从选定的公司分析和选定的交易分析得出的结果没有对公司进行有意义的比较,因为(i)没有足够数量的有意义的可比公司作为选定的公司分析的比较基础,(ii)在选定的交易分析中,涉及目标公司的交易数量不足以与公司进行有意义的比较。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审查了Houlihan Lokey提供的有关选定公司的资料,并询问公开提供财务资料的可比交易的可获得性,认为从选定公司分析和选定交易分析得出的结果不会对该公司进行有意义的比较。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采用了Houlihan Lokey的财务分析作为一个整体,包括确定选定的公司的信息和选定的交易分析没有对公司和拟议的合并进行有意义的比较。因此,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在得出结论认为,从财务角度来看,股份持有人将收到的每股合并对价对这些持有人是公平的时,并不依赖这些资料。

 

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都没有考虑公司资产的清算价值,因为每个人都认为公司是一个可行的持续经营业务,其价值来自于持续经营业务产生的现金流量。另外,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清算中可能变现的资产价值将显著低于其持续经营价值,原因是: (一)清算销售一般导致收益大幅低于持续经营的销售; (二)鉴于公司任何解体都会产生重大的执行风险,确定清算价值是不现实的; (三)持续经营有能力继续下去。赚取利润,虽然清算公司不这样做,但“继续关注价值”将高于公司的“清算价值” ,因为“继续关注价值”包括公司有形资产的清算价值以及商誉等无形资产的价值;清算过程将涉及额外的法律费用、出售成本和其他费用,这些费用将减少股东在清算时可能收到的任何数额。此外,公司无意清盘,合并不会导致公司清盘。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都认为,它审查的分析和其他因素表明了公司的持续经营价值。

 

然而,无论是特别委员会还是董事会,都不认为公司的账面净值是一个因素,它被定义为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归属于公司股东。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认为,账面净值不是公司持续经营价值的重要指标,因为它没有考虑到公司的未来前景、市场状况、行业趋势或与该行业较大公司竞争所固有的商业风险。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每股账面净值约为5.00美元,基于截至该日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15,803,763股股份。在过去两年中,除申报人外,公司并不知悉任何非注册人士就(i)公司与另一间公司合并或合并(ii)出售公司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iii)购买公司有投票权的证券以使持有人能够对公司行使控制权而作出的坚决要约。

 

在达成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和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的完成对公司和无担保证券持有人及其授权和批准合并协议的决定、合并计划和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的完成是公平的和符合其最大利益的决定时,建议授权和批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和交易的完成包括合并在内,公司股东、董事会代表公司审议了本节和“特殊因素-合并的背景”项下的上述分析和因素,并明确采纳了这样的确定、建议和分析。在考虑合并协议和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时,董事会还意识到,如第49页开始的题为“特殊因素-合并中某些人的利益”的一节所述,公司的一些股东,包括展期股东,以及公司的某些董事和雇员,对合并有不同于或可能不同于或可能不同于无担保证券持有人的权益。

 

30

 

 

除第18页开始的“特殊因素-合并的背景”和第24页开始的“特殊因素-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合并和建议的原因”和第37页开始的“特殊因素-特别委员会财务顾问的意见”中所述的情况外,任何并非公司雇员的董事,均无保留一名无法律效力的代表,仅代表无法律效力的证券持有人行事,以便就交易条款进行磋商和(或)就交易的公平程度拟备报告。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及董事会认为,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交易(包括合并)对公司及无抵押证券持有人公平及符合其最大利益。

 

买方集团对合并的公正性的立场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关于持续私人交易的规则,买方集团的每一位成员都必须向未提交文件的证券持有人表达他们对合并是否公平的信念。

 

买方集团的每一成员仅为遵守第13E-3条和《交易法》相关规则的要求而在本节中作陈述。买方团对合并的公正性的看法,并不打算也不应该被解释为建议任何股东如何就授权和批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和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的完成的建议进行表决。买方集团的成员在合并中拥有不同于和/或除了公司其他股东的权益,因为他们在合并完成后在存续公司的持续权益。这些利益在第49页开始的题为“特殊因素-买方集团合并利益中某些人的利益”的一节中作了说明。

 

买方集团认为,无担保证券持有人的利益由特别委员会代表,特别委员会在其独立法律和财务顾问的协助下谈判了合并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买方小组没有参加特别委员会关于合并对无担保证券持有人的公正性的讨论,也没有从特别委员会的独立法律或财务顾问那里得到任何咨询。此外,买方集团本身没有对合并的公正性进行正式评估。任何财务顾问都没有向买方集团提供任何关于合并对价是否公平的分析或意见。

 

根据他们对公司现有资料的了解和分析,以及与公司高级管理层就公司及其业务以及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在题为“特别因素- - - -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合并和推荐的原因”一节下审议的因素和调查结果进行的讨论,从第24页开始,买方集团认为,根据下列因素,合并对无担保证券持有人实质上是公平的,这些因素没有按照任何相对重要的顺序列出:

 

  每股合并代价2.35美元较纳斯达克于2020年6月19日(即该建议提交董事会的日期为2020年6月20日的江女士及黄先生的信中所引述的每股收市价2.04美元溢价15.2% ,较该公司股份于收到该建议前3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溢价38.2% ;

 

该公司的股票在2020年9月1日(即合并协议执行日期)之前的52周内交易低至每股1.42美元;

 

31

 

 

特别委员会的成员不是公司的职员或雇员,不隶属于买方集团的任何成员,并且在合并中不具有任何不同于或另外不同于无担保证券持有人的权益,除成员根据各自与公司订立的补偿协议及合并协议获得董事会补偿及特别委员会补偿(该等补偿并不取决于合并完成或特别委员会或董事会建议及/或授权及批准合并)及其补偿及责任保险权利外;

 

尽管买方团可能不会依赖Houlihan Lokey于2020年9月1日向特别委员会提供的意见,但特别委员会收到Houlihan Lokey的意见,指出截至该意见发表之日,并根据并遵守所遵循的程序、所作的假设、对所进行的审查的资格和限制以及Houlihan Lokey在准备其意见时考虑的其他事项,从财务角度来看,无担保证券持有人在合并中获得的每股合并对价是公平的。;

 

特别委员会并根据特别委员会的一致建议,理事会决定,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和交易,包括合并,对无担保证券持有人公平,并符合其最大利益;

 

在某些情况下,公司有能力寻求具体表现,以防止违反合并协议,并具体执行合并协议的条款;

 

合并不以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获得的任何融资为条件,而股权承诺书规定,创始人实体和发起人实体均承诺购买或安排购买母公司的股权证券,以换取现金,而现金总额足以使母公司为交易的完成提供资金,因此,增加了合并完成的可能性,合并对价将支付给无担保证券持有人;

 

在合并中,将支付给未注册证券持有人的对价是全部现金,允许未注册证券持有人立即为其所有股份实现一定的公允价值,而不产生通常与市场销售相关的经纪和其他成本;

 

近期经济放缓、全球COVID-19大流行疫情和中美宏观经济环境的挑战对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造成的潜在不利影响,尤其是:

 

O COVID-19大流行的爆发和各国政府为控制其传播而实施的措施的不利影响,包括旅行限制、隔离、社交距离要求、暂时停业等,这些都造成并可能继续造成公司正常业务运营中断和公司产品订单减少,特别是来自餐饮行业的订单减少;以及

 

O 美中贸易紧张局势加剧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以及美国和中国在贸易政策、条约、政府法规和关税方面未来关系的不确定性所造成的影响,这导致自2018年8月以来,美国对公司在中国生产的塑料吸管和聚丙烯材料征收的关税增加了25% ,美国对公司在中国生产的纸杯和纸板征收的关税增加了10% ;

 

(二)以中国为基地的美国上市公司可能因新颁布的与美国参议院提议的《外国控股公司责任法》实质相似的法律或法规而受到额外的成本和监管遵守的负担;以及

 

人民币潜在的持续贬值以及由此对公司的美元估值产生的负面影响。

 

32

 

 

买方集团没有考虑公司的清算价值,因为买方集团认为公司是一个可行的持续经营企业,并将股票的交易历史视为公司持续经营价值的指示,因此,不认为清算价值与确定合并是否公平有关。

 

买方集团并没有将账面净值作为一个会计概念,因为它认为账面净值并不是公司持续经营价值的重要指标,而是对历史成本的指示,因此在确定合并是否公平方面并不是一个相关的衡量标准。

 

买方集团没有建立,也没有考虑,一个持续经营的价值,公司作为一家上市公司,以确定公平的合并对无担保持有人的考虑,因为,在合并之后,公司将有一个显著不同的资本结构。然而,就合并前持续经营价值在公司股份的公告前价格中反映的程度而言,每股合并代价2.35美元代表公司的持续经营价值的溢价。

 

买方集团并不知悉,因此并不考虑任何非注册人士在过去两年内就(i)公司与另一间公司的合并或合并而提出的任何要约或建议, (ii)出售或转让公司的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资产,或(iii)购买所有或相当部分股份,使该等人士能够对公司行使控制权或施加重大影响。

 

买方集团没有履行或收到任何与合并有关的第三方的独立报告、意见或评估,因此在确定合并对无担保证券持有人的实质性和程序性公平时,没有考虑任何此类报告、意见或评估。

 

买方集团认为,根据下列因素,合并在程序上对无担保证券持有人是公平的,这些因素没有按照任何相对重要的顺序列出:

 

合并协议的审议和谈判完全在特别委员会的控制和监督下进行,特别委员会由三名独立董事组成,根据纳斯达克的适用规则加以界定,每一位独立董事都是外部的非雇员董事,对特别委员会的权力没有任何限制;

 

在审议与买方集团的交易时,特别委员会仅代表未提交文件的担保持有人的利益行事,特别委员会独立控制与买方集团成员及其各自的顾问代表未提交文件的担保持有人进行的广泛谈判;

 

在整个过程中,特别委员会的所有成员都是独立董事,没有任何隶属于买方集团的任何成员;此外,任何该等特别委员会成员均不是或曾经是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联属公司的雇员,而该等董事在合并中并无任何财务权益,而该等财务权益与除该等成员获得董事会补偿及特别委员会补偿外的无抵押证券持有人的财务权益(该等财务权益并不取决于合并完成或特别委员会或董事会建议及/或授权及批准合并)及其根据各自与公司订立的补偿协议及根据合并协议享有的补偿及责任保险权利; ,

 

特别委员会保留了独立的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以协助它与买方集团谈判并评估合并;

 

特别委员会有权审议、处理和采取与买方小组的书面建议有关的任何和所有行动,以及与特别委员会成立之日起进行的交易有关的任何和所有行动,除非特别委员会已向委员会建议采取这种行动,否则委员会将不审议关于从该日起进行的与之有关的交易的评价、谈判或答复,以供核准;

 

33

 

特别委员会有权在交易和相关程序方面行使理事会的全部权力和权力;

 

自2020年6月22日宣布收到该建议并于合并协议执行前,买方集团成员以外的任何一方均未与公司或特别委员会接触,表示有兴趣探索与公司的替代交易;

 

特别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审议和审查合并协议的条款、合并计划和交易,包括合并;

 

特别委员会和联委会承认特别委员会没有义务就交易提出建议;

 

买方集团没有参与或影响特别委员会的审议进程或达成的结论或特别委员会的谈判立场;

 

在符合合并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有能力在收到公司股东批准之前终止合并协议,以便接受第三方提出的作为上级提议的替代交易;

 

持股人以自己的名义持有其股份,并遵守CICL规定的行使持股人权利的所有程序的无担保证券持有人,可获得持股人的权利,该程序允许注册股东获得大法院裁定的其股份的公允价值的支付;以及

 

在合并协议条款规定的某些情况下,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能够改变、搁置、撤回、限定或修改其合并建议。

 

买方集团注意到,合并协议的授权和批准、合并计划和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的完成不受大多数未提交文件的证券持有人的批准,而创始人家族成员已持有超过批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和交易完成所需股份三分之二的股份的约70.4%投票权,根据CICL和本公司的章程和章程。然而,买方集团认为,合并在程序上对未提交文件的证券持有人是公平的,因为(i)在涉及开曼群岛公司的持续私人交易中,多数少数股东的投票要求不是惯例; (ii)已采取各种保障措施和保护措施,以确保上述交易的程序公平。

 

前面是买方集团在评估合并对无担保证券持有人的公正性时所考虑的信息和因素的概述,这并不是穷举的,而是买方集团认为包括其所考虑的所有重要因素。买方小组认为,在就合并对无担保证券持有人的公平程度得出结论时,对所考虑的个别因素进行相对权重的分配是不可行的,也没有进行相对权重的分配。相反,它的公平决定是在考虑了所有上述因素之后作出的。

 

买方集团认为,这些因素提供了一个合理的基础,使其相信,合并在实质上和程序上都是公平的,无担保证券持有人。然而,这一信念并不旨在也不应被解释为买方集团向公司任何股东提出的建议,即该股东应如何就合并协议的授权和批准、合并计划和交易的完成进行表决。

 

某些财务预测

 

公司管理层一般不会就未来的业绩、收入、收益或财务状况公开详细的财务预测或内部预测。不过,该公司管理层为特别委员会和Houlihan Lokey就合并财务分析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年至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年的某些财务预测。这些财务预测是根据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截至所提供日期未来财务业绩的估计,由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供内部使用,并供Houlihan Lokey在财务分析中使用,并且没有为公开披露或遵守SEC公布的前瞻性信息准则或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为编制和列报财务预测或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而制定的准则而准备。

 

财务预测不能保证业绩。它们涉及重大风险、不确定性和假设。在编制预测时,公司管理层考虑了历史业绩,并结合了净收入、毛利、EBIT、EBITDA和净收入的估计。尽管这些预测具有数值上的特殊性,但这些预测是基于我们管理层对未来事件所作的许多假设和估计,我们的管理层认为这些假设和估计是在合理的基础上编制的,反映了当时可用的最佳估计和判断,并以管理层的最好知识和信念、预期的行动过程和公司未来的预期财务业绩提出的。然而,这一信息并不是事实,不应作为未来实际结果的必然指示而加以依赖,并告诫股东不要过分依赖未来的财务信息。此外,行业表现、现有及新产品的市场、竞争环境、对未来收购或任何其他交易及一般业务的预期、经济、监管、市场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均难以预测及超出我们管理层的控制,可能会导致未来的实际业绩与这些财务预测的预测结果有重大差异。

 

此外,预测一般不考虑到在编制日期之后发生的任何情况或事件。例如,预测不会对合并的完成或对公司的运营或战略的任何改变产生影响,这些改变在预测编制之后可能会实施。因此,无法保证将实现预测,实际结果可能与预测中所包含的结果有明显不同。

34

 

公司、其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和其他任何独立账户均未对财务预测或由此产生或产生的任何数额进行审查、编制或执行任何程序,也未就此种信息或其可实现性提出任何意见或任何其他形式的保证。本代理声明中所列的财务预测仅仅是为了使股东能够获得特别委员会和Houlihan Lokey获得的某些信息,而不是为了诱使任何股份持有人投票赞成批准合并协议或选择不寻求对其股份的评估而列入本代理声明。

 

下表总结了公司管理层编制并由特别委员会和Houlihan Lokey在分析拟议交易时考虑的财务预测:

 

    管理预测  
    截至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  
    2020年e     2021年e     2022年e     2023年e     2024年e  
    (单位:百万美元,百分比除外)  
收入                              
刀具     66.6       68.6       66.9       65.2       63.6  
吸管     21.3       20.1       19.0       17.9       16.5  
杯子和盘子     42.9       46.3       46.2       44.4       42.6  
其他     10.1       12.6       12.1       11.7       11.2  
新产品     0.4       1.1       1.4       2.3       3.2  
环保产品     1.0       2.0       4.1       7.7       10.7  
净营收     142.2       150.7       149.7       149.1       147.8  
增长率     (5.9 )%     5.9 %     (0.6 )%     (0.4 )%     (0.9 )%
                                         
售出货物的成本                                        
原材料     (65.2 )     (69.0 )     (68.2 )     (66.5 )     (64.7 )
劳动力成本     (13.8 )     (14.4 )     (14.1 )     (13.6 )     (13.1 )
制造成本     (14.3 )     (15.7 )     (16.1 )     (16.2 )     (16.3 )
关税和运费     (13.1 )     (13.8 )     (13.5 )     (13.0 )     (12.5 )
新产品     (0.3 )     (0.9 )     (1.3 )     (2.0 )     (2.8 )
环保产品     (0.9 )     (1.8 )     (3.5 )     (6.7 )     (9.3 )
售出货物的总成本     (107.6 )     (115.7 )     (116.6 )     (118.0 )     (118.7 )
                                         
毛利     34.6       35.0       33.1       31.1       29.1  
差额百分比     24.4 %     23.2 %     22.1 %     20.9 %     19.7 %
                                         
业务费用                                        
销售费用     (8.6 )     (9.2 )     (9.3 )     (9.4 )     (9.5 )
一般和行政费用     (9.0 )     (9.7 )     (9.8 )     (9.9 )     (10.0 )
研发费用     (3.6 )     (3.8 )     (3.8 )     (3.8 )     (3.8 )
总营业费用     (21.2 )     (22.8 )     (22.9 )     (23.2 )     (23.2 )
                                         
营业收入     13.4       12.2       10.1       8.0       5.9  
差额百分比     9.4 %     8.1 %     6.8 %     5.3 %     4.0 %
                                         
折旧和摊销     5.6       6.3       6.9       7.2       7.5  
                                         
EBITDA     19.0       18.5       17.0       15.1       13.4  
差额百分比     13.4 %     12.3 %     11.4 %     10.2 %     9.0 %
                                         
EBIT     13.4       12.2       10.1       8.0       5.9  
差额百分比     9.4 %     8.1 %     6.8 %     5.3 %     4.0 %
                                         
资本支出     3.5       9.5       3.0       3.0       3.0  
占净营收的百分比     2.5 %     6.3 %     2.0 %     2.0 %     2.0 %
EBITDA的百分比     18.4 %     51.4 %     17.6 %     19.8 %     22.4 %
                                         
净营运资金     39.8       41.5       42.4       43.4       44.3  
占净营收的百分比     28.0 %     27.5 %     28.3 %     29.1 %     30.0 %

 

35

 

 

EBIT和EBITDA是管理层用来评估公司运营趋势的补充财务措施的非GAAP指标。这两个指标都不应作为净收入的替代指标。在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下,息税前利润和EBITDA都没有定义,因此,它们可能无法与其他公司使用的衡量标准相比较。

 

在编制这些预测时,公司管理层必须对影响公司业务的未来财务因素作出某些假设,主要包括:

 

公司将能够在保持产品一致性和高质量的同时,成功开发和拓展新产品;

 

美国食品服务业的增长,以及对一次性服务的需求,将继续符合管理层的预期;

 

美国的竞争水平将继续符合管理层的预期;

 

为确保公司产品保持竞争力,提高公司品牌认知度,将需要增加运营费用和营销投入;

 

COVID-19大流行对中国、美国和全球经济的影响,对公司的收入造成了不利影响,预计将在不久的将来继续影响公司的收入;

 

中国现有的政治、法律、财政和经济状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与公司的公司结构、业务和行业有关的政府政策和法规不会发生变化。

 

管理层的预测没有考虑到任何新业务或资产的收购,因为管理层认为,任何此类收购的性质、时机和金额都很难预测。此外,预测没有考虑到在编制日期之后发生的任何情况或事件。例如,管理层的预测是在没有对合并产生影响的情况下独立制定的,因此它们不会对合并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合并完成后可能实施的公司运营或战略作出任何改变,包括与合并有关的任何费用。

 

该公司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Friedman LLP( “Friedman” )和任何其他独立会计师都没有检查、汇编或执行任何与管理预测有关的程序,也没有对管理预测或其可实现性提出任何意见或给予任何形式的保证。Friedman所附的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表格20-F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纳入本代理报表作为参考,仅指公司的历史资料,并不涵盖本代理报表中的任何其他资料,不应阅读以作参考。本代理声明中所包括的管理层预测仅仅是为了让股东能够获得特别委员会财务顾问所获得的某些信息,而不是为了影响任何股东就合并作出任何投资决定而被包括在内,包括是否根据CICL第238条要求对其股份进行评估。

 

36

 

 

公司或其附属公司、顾问、高级人员、董事或代表均未就公司的最终表现向任何股东或其他人士作出或作出任何代表,而与该等预测所载的资料或该等预测的结果将会取得比较。

 

通过在本代理声明中包括其内部财务预测的摘要,公司不承担更新或公开披露这些财务预测的任何更新的义务,以反映可能发生的情况或事件,包括在编制这些预测之后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即使在财务预测所依据的任何或所有假设被证明存在错误或改变的情况下,但适用的联邦证券法所要求的范围除外。

 

特别委员会财务顾问的意见

 

特别委员会保留Houlihan Lokey担任其与合并有关的财务顾问,并于2020年9月1日,Houlihan Lokey向特别委员会提出口头意见,随后书面确认,从财务角度来看,截至该意见发表之日,合并中的无担保证券持有人将根据合并协议和合并计划收到的合并对价是否公平。根据和遵守所遵循的程序、所作的假设、对所进行的审查的资格和限制,以及Houlihan Lokey在编写其意见时考虑的其他事项。

 

Houlihan Lokey的意见是(以其本身的身份)向特别委员会提出的,只是从财务角度来看,从合并协议和合并计划的角度来看,没有提交文件的证券持有人在合并中将根据合并协议和合并计划得到的合并对价是否公平,截至提出意见之日,没有涉及合并的任何其他方面或含义,也没有涉及任何其他协议、安排或理解。Houlihan Lokey在本代理声明中的意见摘要全文以书面意见全文为准,该书面意见作为本代理声明附件D的附件,介绍了Houlihan Lokey在编写其意见时所遵循的程序、所作的假设、对所进行的审查的资格和限制以及所审议的其他事项。然而,Houlihan Lokey的意见或其意见摘要和本代理声明中所述的相关分析都不旨在,也不构成向特别委员会、董事会、任何股东或任何其他人提供关于如何就与合并有关的任何事项采取行动或投票的建议或建议。

 

Houlihan Lokey在提出意见时,除其他外:

 

审议了2020年8月31日的《合并协议和计划》草案;

 

审查了公司向Houlihan Lokey提供的与公司历史、当前和未来经营、财务状况和前景有关的某些信息,包括公司管理层就公司截至2020年至2024年财政年度编制的管理预测(及其调整) ;

 

与公司管理层的某些成员就公司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和前景、合并及相关事宜进行了交谈;

 

将公司的财务和经营业绩与Houlihan Lokey认为相关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财务和经营业绩进行比较;

 

审查了公司公开交易证券的当前和历史市场价格和交易量,以及Houlihan Lokey认为相关的某些其他公司公开交易证券的当前和历史市场价格和交易量;

 

37

 

 

审核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给HoulihanLokey的证书及/或确认电邮,其中除其他外,载有公司或代表公司向HoulihanLokey提供或与其讨论的资料、数据及其他资料(财务或其他资料)的准确性的申述;及

 

进行了其他财务研究、分析和调查,并考虑了Houlihan Lokey认为合适的其他信息和因素。

 

在提出意见时,Houlihan Lokey依靠并在没有独立核查的情况下,假定向Houlihan Lokey提供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的、与Houlihan Lokey讨论或审查的所有数据、材料和其他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或公开提供的数据、材料和其他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没有对这些数据、材料和其他信息承担任何责任。此外,该公司管理层告知Houlihan Lokey,Houlihan Lokey假定,其审查的管理层预测(及其调整)是在反映管理层对该公司未来财务业绩和状况以及由此涵盖的其他事项的现有最佳估计和判断的基础上,善意地合理地编制的,这些估计和判断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层预计,由于中美之间持续的贸易冲突和地缘政治紧张局势,以及对单一用途塑料产品需求减少对公司业务增长的负面影响,该公司将专注于在中国而非美国的业务增长。Houlihan Lokey对这些预测或它们所依据的假设没有发表意见。Houlihan Lokey依赖并假定,自最近的财务报表和提供给Houlihan Lokey的其他财务或其他资料的相应日期以来,公司的业务、资产、负债、财务状况、经营结果、现金流量或前景没有任何变化,如果没有进行独立的核查,将对其分析或意见有重大影响,而且没有任何信息或事实会使Houlihan Lokey审查的任何信息不完整或具有误导性。信贷、金融和股票市场最近出现了不寻常的波动,Houlihan Lokey对这种波动对合并的任何潜在影响没有发表任何意见或看法,其意见并不旨在解决任何这类市场的潜在发展。此外,Houlihan Lokey对与合并、管理预测或其他相关的外汇兑换风险(如果有的话)没有表示意见,其意见也没有处理。

 

Houlihan Lokey依赖并假定(a)合并协议的所有各方以及其中提到的所有其他相关文件和文书的陈述和保证是真实和正确的, (b)合并协议的每一方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和文书将充分和及时地履行该缔约方所需履行的所有盟约和协定,(c)合并将根据合并协议及其他有关文件及文书所述条款及时完成,而无须对合并协议作出任何修订或修改。Houlihan Lokey依赖并假定,在没有独立核查的情况下, (i)合并将以在所有方面符合所有适用的外国、联邦和州法规、规则和条例的方式完成,以及(ii)将获得完成合并所需的所有政府、监管和其他同意和批准,并且不会施加任何延迟、限制、限制或条件或修改,修改或放弃将对合并或公司产生影响,对Houlihan Lokey的分析或其意见很重要。Houlihan Lokey还根据该公司的指示,在没有进行独立核查的情况下,依赖并假定根据合并协议对合并对价的任何调整都不会对其分析或意见产生重大影响。此外,Houlihan Lokey在没有独立核查的情况下依赖并假定合并计划的最终形式在任何方面都不会与合并协议附件所附的形式有任何不同。

 

此外,关于这种意见,Houlihan Lokey没有被要求对公司或任何其他方的任何资产、财产或负债(固定、或有或有衍生产品、表外或其他)进行任何实物检查或独立评估或评价,Houlihan Lokey也没有得到任何这种评估或评价。Houlihan Lokey没有估计任何实体或企业的清算价值,也没有对此发表意见。Houlihan Lokey没有对任何潜在或实际的诉讼、监管行动、可能未获分配的索赔或其他或有负债进行独立分析,这些诉讼、监管行动、可能未获分配的索赔或其他或有负债是或曾经是公司的一方或曾经是或曾经是公司的一方或曾经是或曾经是公司的一方或曾经是或曾经是公司的一方或曾经是或曾经是公司的一方或曾经是或曾经是公司的一方或曾经是或曾经是公司的一方或曾经是或曾经是公司的一方或曾经是或曾经是公司的一方或曾经是或曾经是公司的一方或曾经是或曾经是公司的一方或曾经是或曾经是公司的一方或曾经是或曾经是公司的一方或曾经是或曾经是公司的一方或曾经是或曾经是公司的一方或曾经是或

 

38

 

 

Houlihan Lokey没有被要求,也没有: (a)就合并,或公司或任何其他方的证券、资产、业务或运营,或合并的任何替代方案,与第三方进行任何讨论或谈判,或向第三方征求任何表示感兴趣的意向; (b)就合并的条件进行谈判,或(c)就合并的替代方案向特别委员会、董事会、公司或任何其他方提供咨询。Houlihan Lokey的意见必然基于金融、经济、市场和其他实际情况,以及截至该意见发表之日提供给Houlihan Lokey的信息。除了Houlihan Lokey的聘书中所述,Houlihan Lokey没有承诺,也没有义务更新、修改、重申或撤回其意见,或以其他方式评论或考虑在意见发表之日之后发生或引起其注意的事件。

 

Houlihan Lokey的意见是为特别委员会(以其本身的身份)在特别委员会对合并的评估方面提供的,未经Houlihan Lokey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Houlihan Lokey的意见并不打算,也不构成向特别委员会、董事会、任何安全持有人或任何其他当事方提出的关于如何就合并或其他事项采取行动或投票的建议。

 

没有人要求Houlihan Lokey说明,其意见除其他事项外,没有就下列事项发表意见或以其他方式处理: (一)特别委员会、董事会、公司或母公司、其各自的担保持有人或任何其他方进行或实施合并的根本商业决定; (二)与合并有关的任何安排、谅解、协议或文件的条款,或其形式、结构或任何其他部分或方面,合并或其他方式(合并对价在Houlihan Lokey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的范围以外) , (iii)合并的任何部分或方面对公司任何类别证券、债权人或其他支持者或任何其他方的公平,但如且仅限于Houlihan Lokey的意见最后一句中明确规定的范围外,(iv)合并相对于可供公司、母公司或任何其他方使用的任何替代业务策略或交易而言的相对优点; (v)合并的任何部分或方面相对于公司、母公司或任何其他方的任何类别或集团的任何安全持有人或其他成分的公平程度(包括,(六)公司或其证券持有人、母公司或其证券持有人,或其他任何一方是否在合并中获得或支付合理的等值; (七)公司、母公司或合并的任何其他参与者或其各自的任何资产,根据与破产有关的任何适用法律的偿付能力、信誉或公允价值。破产、欺诈性转让或类似事项;合并的任何一方、任何类别的此类人员或任何其他方相对于合并对价或其他方式应支付或收到的任何补偿或对价的任何其他方面的公平、财务或其他方面。此外,在需要法律、监管、会计、保险、税务或其他类似专业建议的事项上,没有任何意见、律师或解释。Houlihan Lokey认为,这些意见、律师或解释已经或将从适当的专业来源获得。此外,Houlihan Lokey在得到特别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依靠特别委员会、董事会、公司、母公司及其各自的顾问对与公司和合并有关的所有法律、监管、会计、保险、税收和其他类似事项的评估。

 

在进行分析时,Houlihan Lokey考虑了一般的商业、经济、工业和市场状况、金融和其他方面,以及在其意见发表之日就存在的其他事项,并可以对这些事项进行评估。在Houlihan Lokey的比较分析中,没有一家公司、交易或业务与该公司或拟议的合并完全相同,对这些分析结果的评估也不完全是数学上的。由公司管理层成员编制的管理层预测中所包含的估计数和Houlihan Lokey分析中所表示的隐含参考范围值不一定表明实际价值或对未来结果或价值的预测,这可能比分析中所建议的要好得多或少得多。此外,与资产、企业或证券价值有关的任何分析都不是为了评估或反映企业或证券实际可出售的价格,这可能取决于各种因素,其中许多因素是公司无法控制的。霍利汉·洛基的分析所使用的大部分信息以及相应的结果都固有地受到了巨大的不确定性的影响。

 

39

 

 

Houlihan Lokey的意见只是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在评估拟议合并时考虑的许多因素之一。Houlihan Lokey的意见及其分析都不能决定合并对价,也不能决定特别委员会或董事会对合并或合并对价的看法。根据该公司的聘用条款,Houlihan Lokey的意见或其就拟议的合并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的任何其他建议或服务都不应被解释为创建,而Houlihan Lokey不应被视为对特别委员会、董事会、该公司、母公司、该公司的任何担保持有人或债权人、母公司或任何其他人负有任何受托责任或与其建立代理关系,无论任何先前或正在进行的建议或关系。合并中应支付的对价的类型和金额是通过特别委员会与买方集团之间的谈判确定的,而订立合并协议的决定仅仅是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的决定。

 

财务分析

 

在向特别委员会提出意见时,Houlihan Lokey进行了各种分析。Houlihan Lokey分析的总结并不能完全描述Houlihan Lokey观点背后的分析。编制这种意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对所采用的财务、比较和其他分析方法以及这些方法对所提出的独特事实和情况的适应和应用所作的各种定量和定性判断和决定。因此,Houlihan Lokey的观点及其基础分析都不容易受到简要描述的影响。Houlihan Lokey根据其进行的所有分析的结果得出了自己的意见,并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了评估,没有孤立地从任何单独的分析、方法或因素中得出结论,也没有得出结论。虽然在达成Houlihan Lokey关于公平的总体结论时考虑了每一项分析的结果,但Houlihan Lokey没有就个别分析作出单独或量化的判断。因此,Houlihan Lokey认为其分析和以下概述必须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在不考虑所有分析、方法和因素的情况下选择其分析、方法和因素的部分,可能会对Houlihan Lokey的分析和意见背后的过程产生误导或不完整的看法。

 

以下为2020年9月1日Houlihan Lokey就其意见的编写和与特别委员会审查所进行的重大财务分析的摘要。分析的顺序并不代表Houlihan Lokey对这些分析的相对重要性或重要性。

 

为了进行分析,Houlihan Lokey审查了一些财务指标,包括:

 

  企业价值-通常,截至相关公司的未偿股本证券(考虑到未偿期权和其他可转换、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或可交换为公司股本证券的证券)指定日期的价值加上其净债务(未偿债务、资本租赁义务和非控股权益的金额减去资产负债表上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减去其权益法投资的金额。
     
  EBITDA--通常指相关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计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的收益金额。
     
  调整后的EBITDA-通常,调整后的EBITDA为某些非经常性项目。

 

下文所述财务分析所依据的对公司未来财务业绩的估计是基于管理层的预测。

 

选择的公司进行分析。霍利汉·洛基(Houlihan Lokey)考虑对选定的公司进行分析。然而,由于该公司与其他上市公司的可比性有限,Houlihan Lokey得出的结论是,它将无法得出一个有意义的结果,可以根据对可比公司的分析得出隐含的估值范围。

 

选择的事务分析。Houlihan Lokey考虑执行选定的事务分析。然而,由于该公司与公开提供财务信息的交易对象的其他公司的可比性有限,Houlihan Lokey得出的结论是,它将无法得出有意义的结果,根据对可比交易的分析可以得出隐含的估值范围。

 

40

 

 

现金流量折现分析。Houlihan Lokey对公司进行了折现现金流量分析,根据管理层的预测计算了公司预计的未摊销、税后自由现金流量的估计净现值。Houlihan Lokey通过应用0.0%至2.0%的范围永久性增长率来计算公司的终端值,该增长率是根据公司管理层对业务的预期长期增长,以及行业和通胀的预期增长率来确定的,以公司正常化的2024年无固定自由现金流为基础。然后,根据某些财务指标,包括Betas、资本结构和税率,为该公司和Houlihan Lokey为特别委员会提供的讨论材料中提出的说明性选定公司,以及美国和中国的无风险利率和第三方来源提供的规模保费数据,计算了该公司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和终端值的净现值,从16.0%到19.0%不等。现金流量折现分析表明,每股隐含参考区间为每股1.96美元至2.72美元,而合并对价为每股2.35美元。

 

特别委员会聘请Houlihan Lokey担任其与合并有关的财务顾问,并向特别委员会提供财务咨询服务,包括从财务角度对合并考虑的公正性提出意见。特别委员会根据Houlihan Lokey的经验和声誉与Houlihan Lokey进行了接触。Houlihan Lokey经常参与提供与并购、融资和金融重组有关的财务咨询服务。根据特别委员会的聘用,Houlihan Lokey有权获得400,000美元的固定费用,其中100,000美元应在Houlihan Lokey的聘书执行后支付,其中250,000美元应特别委员会的要求在Houlihan Lokey的意见提出后支付,其余50,000美元余额应在合并完成后支付。Houlihan Lokey的费用没有一部分取决于Houlihan Lokey意见中提出的任何结论。该公司还同意偿还Houlihan Lokey的某些费用,并就Houlihan Lokey及其关联公司和某些关联方因Houlihan Lokey的参与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某些负债和费用,包括联邦证券法规定的某些负债,向Houlihan Lokey提供赔偿。

 

在通常的业务过程中,Houlihan Lokey的某些雇员和附属公司,以及他们可能拥有财务权益或与其共同投资的投资基金,可能收购、持有或出售公司、母公司、母公司的债务、股权及其他证券和金融工具(包括贷款和其他义务)或投资的多头头寸或空头头寸或交易,或可能参与合并的任何其他方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或担保持有人,或可能参与合并的任何货币或商品。

 

Houlihan Lokey及其任何关联公司均未在过去两年中向公司、母公司及其各自关联公司提供或目前正在提供任何投资银行、财务咨询和/或其他财务或咨询服务。Houlihan Lokey及其某些关联公司未来可向公司、母公司、合并的其他参与者或其各自的某些关联公司或安全持有者提供投资银行、财务咨询和/或其他财务或咨询服务,Houlihan Lokey及其关联公司可为此获得补偿。此外,Houlihan Lokey及其某些关联公司和我们的某些及其各自的员工可能已经承诺投资于由公司、母公司、合并的其他参与者或其各自的某些关联公司或安全持有者管理或建议的私人股本或其他投资基金,以及这些基金的投资组合公司,并且可能已经与公司、母公司、合并的其他参与者或其各自的某些关联公司或安全持有者共同投资,将来可能会这样做。此外,关于破产、重组、困境和类似事项,Houlihan Lokey及其某些附属公司过去可能采取行动,目前可能采取行动,今后可能担任债务人、债权人、股权持有人、受托人、代理人和其他有关各方(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和非正式债权人委员会或团体)的财务顾问,这些人可能包括或代表,也可能直接或间接包括或代表,或可能是或已经是不利的,公司、母公司、合并的其他参与者或其各自的某些关联公司或安全持有者,对于这些建议和服务Houlihan Lokey及其关联公司已经收到并可能得到补偿。

 

合并的目的和理由

 

买方集团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关于持续私人交易的规则,买方集团的每一位成员都必须向该公司的无担保证券持有人表达他们合并的理由,如《交易法》第13E-3条所定义的。

 

41

 

 

买方集团的每一成员仅为遵守第13E-3条和《交易法》相关规则的要求而在本节中作陈述。对于买方集团而言,合并的目的是使母公司能够收购公司100%的股份,在一项交易中,股份(不包括除外股份和异议股份)将被注销,以换取每股2.35美元,因此母公司将承担股份注销后公司唯一所有权的奖励和风险,包括由于公司经营或收购其他业务的改善而增加的公司价值。此外,如本代理声明题为“特殊因素-买方集团合并利益中某些人的利益”一节所进一步描述的那样,合并将允许过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通过在母公司中的间接所有权来增加其在公司中的所有权百分比。

 

买方集团认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募股以来,经营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这些变化增加了公司商业模式固有的不确定性和波动性。因此,买方集团认为,该公司的盈利有可能出现相当大的短期和中期波动性。应对当前的市场挑战,需要对公司业务表现的波动性保持容忍,并愿意做出专注于提高公司长期盈利能力的业务决策。买方集团认为,在私营公司结构的背景下,这些战略将得到最有效的实施。作为一家私人控股实体,公司管理层将具有更大的灵活性,能够专注于提高长期盈利能力,而不会受到公开市场对公司估值所施加的压力,也不会强调短期的期对期业绩。此外,作为一家私人控股实体,该公司将免除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包括2002年的《交易法》和《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等公开报告要求对公司施加的许多费用、负担和限制。买方集团决定在此时承担进行中的私人交易,因为它想要利用公司作为一家如上所述的私人控股公司的好处。买方集团在考虑进行私有化交易的过程中,没有考虑替代交易结构,因为买方集团认为合并是使买方集团能够获得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的最直接和有效的方式。

 

公司

 

该公司进行合并的目的是使其股东能够获得每股2.35美元的现金,而不需要利息和扣除任何适用的预扣税。根据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从第24页开始在“特别因素- - - -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合并和建议的原因”标题下详细说明的分析、确定和结论,公司决定此时进行合并。

 

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私人所有权

 

这些股票目前在纳斯达克上市,股票代码为“分叉” 。预期于合并完成后,该公司将不再为上市公司,而将成为买方集团实益拥有的私人公司。合并完成后,股份将不会在纳斯达克或任何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上市,而有关股份在公开市场的销售的价格报价将不再提供。此外,如果股票没有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有不到300名有记录的股票持有者,公司向美国证交会提出申请,根据《交易法》进行的股票登记可能会终止。在与完成合并有关的第15号表格提交后90天,或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确定的较长期限,根据《交易法》登记的股票将被终止,公司将不再被要求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定期报告,或以其他方式受美国联邦证券法,包括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约束,该法案适用于上市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遵守美国联邦证券法(包括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的费用分别约为60万美元和60万美元。合并完成后,公司股东将不再享有美国联邦证券法规定的权利或保护,包括对公司董事、高管和主要证券持有人的报告义务。

 

42

 

 

公司已发行及流通股的处理

 

合并完成后,每一已发行及未发行股份(不包括除外股份及异议股份)将被注销,以换取以现金收取每股合并代价的权利,而无须支付利息及扣除任何适用的预扣税项。

 

在紧接生效时间前已发行及尚未发行的每一转换股份,将自动取消及停止存在,而无须支付任何代价或分配。母公司、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在紧接生效时间前已发行及尚未发行的股份,将会取消及不再存在,而无须为此支付任何代价或分派。每份异议股份将于生效时间注销及不再存在,但异议股东将无权根据合并协议收取合并代价的权利,而异议股东将仅有权收取根据CICL第238条厘定的该等异议股份的公平价值的付款。

 

ESOP池的处理

 

公司获授权发行股份及购股权,购股权总数最高可达1,570,509股。截至本代理声明发布之日,在ESOP池项下没有未行使的购股权。应自动取消ESOP池及其下的每一股和购股权,并在有效时间停止存在。

 

存续公司的董事和管理层

 

倘合并完成,本公司的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将以合并计划附录II所附的形式(实质上为合并分项的章程大纲及章程大纲及章程的形式)全部取代,犹如合并完成前一样,但在合并生效时,本备忘录及公司章程须提述存续公司名称为“Fulling Global Inc. (简称”涪陵环球公司“ ) (简称”涪陵环球公司" ) 。此外,紧随生效时间前的合并子公司的唯一董事将成为存续公司的董事,而紧随生效时间前的公司的高级人员将成为存续公司的高级人员。

 

合并的主要好处和缺陷

 

合并对无担保证券持有人的主要好处包括但不限于:

 

无抵押证券持有人收取每股2.35美元现金,较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即公司宣布已于2020年6月20日收到建议前最后一个完整交易日)收市价溢价15.2% ,较公司股份于收到建议前3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溢价38.2% ;及

 

避免与合并后的未来收入和自由现金流、增长或价值的任何可能减少相关的风险。

 

对无担保证券持有人的合并的主要缺陷包括但不限于:

 

该等证券持有人将不再拥有该公司的权益,因此,将不再受益于未来收入和自由现金流的可能增加、该公司的增长或价值或股份股息的支付(如有的话) ;

 

43

 

 

一般来说,根据合并收取现金将是美国联邦所得税的应纳税交易,也可能是其他适用税法规定的应纳税交易。因此,如果美国持有人(根据“特殊因素-美国联邦所得税的重大后果”定义)在合并中获得现金以换取所有美国持有人的股份,如果获得的现金数额超过美国持有人在合并中获得的经调整的总税基,美国持有人在合并中获得的现金通常将被要求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确认合并所获得的收益;以及

 

自该公司于2015年11月公开上市以来,我们股票的历史最高收盘价(每股5.85美元)超过了每股合并对价。

 

合并对公司董事和执行董事(买方集团成员除外)的主要好处包括但不限于:

 

存续公司向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持续补偿权、费用提前权和董事、执行人员责任保险;

 

继续为公司的执行人员提供服务,使其在与其现有职位大致相似的职位上留任;及

 

特别委员会成员以特别委员会主席45000美元和特别委员会其他成员35000美元的费率以此种身份交换服务的报酬,其支付不取决于合并的完成或特别委员会或委员会关于合并的建议。

 

合并对公司董事和执行董事(买方集团成员除外)的主要损害包括但不限于:

 

若干董事及执行人员,在其作为公司股东的范围内及以其身份,将不再受益于未来收益及自由现金流量、公司的增长或价值或股份股息(如有的话)的可能增加;及

 

一般来说,根据合并或通过行使反对者的权利获得现金将是美国联邦所得税的应纳税交易,也可能是其他适用税法规定的应纳税交易。美国联邦所得税对股东的影响在此没有讨论。

 

合并给买方集团带来的主要好处包括:

 

如果公司成功地执行其业务战略,由于未来收入和自由现金流可能增加,公司的股权投资价值可能会增加,或公司的基础价值增加,或支付给母公司的股息(如果有的话) ;

 

该公司将不再继续面临分析师设定的季度预测压力。作为一家上市公司,该公司目前面临着公众股东和投资分析师的压力,他们要做出可能会产生更好的短期业绩,但长期不会导致其股权价值最大化的决策;

 

在竞争激烈的企业中,公司将有更多的自由专注于长期战略规划;

 

该公司将有更大的灵活性来改变其资本支出策略,而无需公开市场审查或分析师的季度预期;

 

44

 

 

该公司将能够部署新的服务或改变其定价策略,以吸引客户,而无需公开市场审查或压力,以满足分析师设定的季度预测;及

 

作为美国上市公司运营该公司的相关成本和行政负担将有所减少,其中包括与监管备案和合规要求相关的成本,预计每年将在经常性基础上达到约60万美元。

 

合并给买方集团带来的主要障碍包括:

 

合并后,我们的收入、自由现金流量或价值可能减少的所有风险将由买方集团承担;

 

公司面临的经营风险将由买方集团承担;

 

买方集团于合并后对存续公司的股权投资,将涉及由于该等投资的流动性有限而产生的重大风险;及

 

合并后,存续公司的股权证券将不存在交易市场。

 

公司的账面净值和净收益

 

母公司目前不拥有该公司的任何权益。紧随合并结束后,母公司将拥有100%的流通股,并将在公司的账面净值和净收益中拥有相应的份额。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股东应占净收益约为1500万美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股东应占净账面价值约为7900万美元。

 

下表根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的历史账面净值及净收益,列出合并前后下列各方在公司账面净值及净收益中的直接或间接份额:

 

    合并前的所有权(1)     合并后的所有权  
    账面净值     净收益     账面净值     净收益  
名称   "000美元     %(1)     "000美元     %(1)     "000美元     %(2)     "000美元     %(2)  
过渡股东     55,714       70 %     10,574       70 %     67,186       85 %     12,751       85 %
黄奇骏     -       -       -       -       11,929       15 %     2,264       15 %

 

(1) 所有权百分比是根据截至本代理声明之日已发行和尚未发行的15,803,763股股票计算的。

 

(2) 所有权百分比是基于这样的假设,即每个创始人实体和发起人实体都应根据股权承诺函作出全部股权贡献。

  

合并后公司的计划

 

合并完成后,母公司将拥有存续公司100%的股权。买方集团预期,该公司将继续按目前正在进行的业务实质上进行,但该公司将不再是一家上市公司,而是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于合并完成及预期股份注销登记后,公司将不再受《交易法》及纳斯达克的合规及报告要求及相关直接及间接成本及开支所规限,并可能因消除该等成本及开支而对盈利能力产生正面影响。

 

45

 

 

除本代理声明和公司已在考虑的交易外,本计划或建议不涉及或将导致涉及公司的公司结构、业务或管理的非凡的公司交易,如合并、重组、清算、任何重大经营的搬迁,或出售或转让大量资产。然而,买方集团将不时继续评估公司的整个业务和运营,并可能提出或制定他们认为符合公司及其股权持有人最佳利益的计划和提议,包括处置或收购重大资产、联盟、合资公司,以及与第三方的其他形式合作或其他非常交易,包括在另一家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的可能性。买方团明确保留权利,根据这些评估和审查以及任何未来的发展,作出他们认为适合存续公司运作的任何改变。

 

合并的替代办法

 

董事会并未独立决定启动出售公司的程序。特别委员会于2020年6月20日成立,以回应买方集团于2020年6月20日收到的建议。

 

鉴于(i)买方集团实益拥有约11,129,105股普通股,占全部已发行及流通股份(截至本代理声明日期)约70.4%及(ii)自公布建议交易以来及于订立合并协议前,除买方集团成员外,没有任何人与公司或特别委员会联系,表示有兴趣探讨与公司的替代交易,特别委员会确定,除了拟向买方集团出售公司之外,没有可行的替代交易。

 

特别委员会还考虑到,在符合合并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包括在适用情况下支付公司终止费: (i)在收到公司股东批准之前,董事会(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获准就未撤回的替代收购建议对公司作出不利的建议更改,而董事会(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真诚地得出结论,认为该建议构成一项优先建议,并且(ii)在收到公司股东批准之前,可以终止合并协议,以便就第三方提出的替代交易达成协议,而该交易是上级提议。在这方面,特别委员会认识到,根据合并协议,它有灵活性,可以对第三方提出的、或相当可能导致上级提议的替代交易作出反应,包括有能力向第三方提供信息并与其进行讨论和谈判(如果这类提议是上级提议,则向公司股东推荐这类提议) 。

 

此外,特别委员会还审议了该公司为提高股东价值可采用的其他替代办法,包括作为上市公司继续存在。不过,特别委员会在考虑了管理层对未来财务表现的预测、合并对价隐含的要约溢价、额外成本和监管合规负担的可能性、公司作为独立上市公司提高股东价值的努力面临的挑战以及作为SEC报告公司的要求等因素之后,并不认为这类期权对提高股东价值同样或更有利,向公众披露相当数量的商业信息,这将限制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除上述情况外,特别委员会没有审议任何其他替代办法。

 

合并未完成对公司的影响

 

如合并协议及合并计划未获公司股东授权及批准,或因任何其他原因未能完成合并,股东将不会就其与合并有关的股份收取任何款项。相反,该公司仍将是一家上市公司,该公司将继续履行SEC的报告义务。因此,该公司的股东将继续受到类似的风险和机会,因为他们目前在我们的股份所有权方面。

 

46

 

 

倘合并未能完成,董事会将不时评估及审阅(其中包括)公司的业务、营运、股息政策及资本化,并作出认为适当的变动,并继续寻求物色战略替代方案以提升股东价值。如果合并协议没有得到公司股东的授权和批准,或者由于任何其他原因没有完成合并,就不能保证提供公司可以接受的任何其他交易,或者公司的业务、前景或经营成果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合并融资

 

该公司和买方集团估计,截至本代理声明之日,完成交易所需资金总额预计约为1250万美元,假设该公司股东不行使异议权利。在计算该金额时,该公司及买方集团并无考虑被排除股份的价值,而根据合并协议,该等股份将被取消无代价。这一数额包括支付给无担保证券持有人的现金以及与交易有关的某些相关费用。

 

买方集团预期将通过日期为2020年9月1日的股权承诺函所设想的现金贡献,以及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持有的现金(如有的话)的组合,提供该金额,视情况而定,公司将通过其附属公司宣派并最终派发予母公司(于生效时间)的现金股息,在每一种情况下,遵守每一适用法域的适用法律和每一相关实体的组织文件。

 

根据条款并在符合股权承诺函的条件下,发起人实体及发起人实体将向母公司提供总额最多为1120万美元的股权融资,以资助支付合并对价。合并不受任何资金条件的规限,买方集团预期,合并代价及与交易有关的成本及开支将透过(1)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持有的现金(如有的话)获得全部资金,而现金股息将由公司酌情透过其附属公司宣派及最终派发予母公司(于生效时间) ,在每种情况下都符合每一适用法域的适用法律和每一相关实体的组织文件,以及(2)按照与交易有关的文件进行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

 

根据股权承诺书,发起人实体和发起人实体承诺在生效时间或之前购买或安排购买父母的股权证券,但须遵守其中的条款和条件,现金总额为1120万美元。根据其股权承诺函,保荐实体的股权承诺金额为560万美元,方正实体的股权承诺金额为560万美元(可降低至足以完全为每股合并对价总额提供资金并支付与交易相关的相关费用和支出的水平) 。这类资金将由母公司仅用于为完成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提供资金。

 

每一发起人实体和创始人实体在其股权承诺函下的股权承诺的资金来源取决于母公司对母公司和合并子实体履行合并协议中规定的义务的满足或放弃,而这些义务是不时生效的(合并结束时根据其性质将得到满足的条件除外) 。

 

每一发起人实体或发起人实体根据其股权承诺函为股权承诺提供资金的义务,将在(i)生效时间发生之初自动立即终止;但发起人实体或发起人实体应酌情在生效时间或之前,已向母公司足额提供资金并支付各自的股权承诺,并充分履行其在此期间的其他义务,及(ii)合并协议根据其条款有效终止。

 

本公司为每份股权承诺函件的明示第三方受益人,其有权根据条款及受股权承诺函件的条件寻求各份股权承诺的具体履行。

 

47

 

 

有限担保

 

在执行及交付合并协议的同时,发起人实体及发起人实体执行及交付日期均为2020年9月1日的有限担保,以公司为受益人。在有限担保下,每一发起人实体和发起人实体都为公司担保了母公司在合并协议下的一部分支付义务,即在合并协议中规定的某些情况下,母公司可能支付给公司的终止费,以及受担保一方为执行其有限担保下的权利而发生的所有合理和有文件记录的费用和支出。(a)合并协议项下合并的终止, (b)在合并协议终止的情况下,合并协议不会导致母公司和(或)合并子公司有任何义务支付或履行任何义务,而在终止时,在终止时,并无任何义务须予支付,(c)根据各自有限担保应付的所有款项均已全数支付,及(d)如合并协议终止,而合并协议终止,导致母公司及(或)合并附属公司有任何义务支付或履行任何义务,或在终止时有任何尚未履行的义务,则终止日期为终止后120天(除非,仅在(d)项的情况下,公司已于该日期提出或先前提出书面申索,而在该日期,该有限保证须于该申索最终解决及就该最终决议须支付的款额全数支付的日期终止。

 

支持协议

 

在执行和交付合并协议的同时,创始人家族成员与父母订立了支持协议。根据支持协议,除其他事项外, (i)每名创始人家族成员将投票或安排投票赞成授权及批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而由他或她直接及间接拥有的所有转期股份,及(ii)创始人家族成员所持的转期股份,将在有关及生效时间内,在没有任何付款的情况下予以注销。或者有权获得,每股合并对价。创始人家族的每一位成员都将获得一批新发行的普通股,这些普通股相当于他们各自在合并结束前的转换股份的数量。

 

支持协议的副本作为本代理声明的附件C附上,并在此作为参考。

 

于本代理声明日期,创始人家族成员合共实益拥有11,083,334股转板股份,占已发行及流通股份总数约70.1% 。

 

联营协议

 

于2020年6月20日或前后,江女士代表其本人及作为江女士的大家庭成员并同意与黄先生合作的若干股东,与黄先生订立财团协议,据此,订约方拟真诚合作,透过进行私人交易收购公司除转售股份外的所有流通股。

 

补救措施

 

合并协议的各方除在法律或权益上有任何其他补救措施外,还可享有合并协议条款的具体履行,包括防止违反合并协议的强制令或强制令。

 

然而,在每一种情况下,公司有权获得一项或多项禁令,或其他适当形式的具体表现或公平救济,以使发起人实体和发起人实体的股权融资获得资金或实现合并的结束,但须在合并结束时或之前(如果允许的话)获得完全的满足或放弃,(ii)公司已不可撤销地通过向母公司发出通知,确认所有向公司履行完成合并的义务的条件已获满足,或已放弃任何未满足的条件。

 

48

 

 

虽然双方可以同时寻求特定业绩和货币损失的赠款,但没有一方将被允许或有权同时获得导致合并结束和货币损失的特定业绩赠款。

 

母公司及合并分项的最高总负债(一方面)及公司就合并协议的金钱损失,分别限于1,000,000元及500,000元的终止费。

 

某些人在合并中的权益

 

在考虑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关于合并的建议时,您应该知道,买方集团的每个成员在交易中都有不同于和(或)除了非备案证券持有人的一般利益之外的利益。董事会及特别委员会知悉该等权益,并在达成授权及批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完成包括合并在内的合并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决定时,考虑该等权益,并建议我们的股东投票赞成授权及批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

 

买方集团的权益

 

合并的结果是,母公司将拥有存续公司100%的股权,买方集团将在合并完成后立即直接或间接拥有母公司100%的股权。在执行和交付合并协议之前或同时,创始人家族成员与父母订立了支持协议。根据支持协议,创始人家族成员已同意(i)投票赞成批准及授权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交易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所有转售股;及(ii)根据合并协议并无收取取消转售股的代价,并于生效时间或紧接之前认购或以其他方式接收新发行的母公司股份。紧随合并完成后,滚动股东和黄女士将分别拥有母公司85%和15%的股权。

 

由于母公司在存续公司中的权益,买方集团的每个成员将直接或间接地从合并后公司的任何未来收益和增长中受益,如果公司成功管理,这些收益和增长将超过他们在公司的原始投资价值。买方集团还将直接承担公司未来盈利、增长或价值可能下降的相应风险。买方集团对存续公司的投资将是流动性不足的,对存续公司的股票没有公开交易市场,也不能确定有机会以有吸引力的价格出售其在存续公司的股票,或者存续公司支付的股息将足以收回其投资。

 

合并还可能为买方集团提供额外的手段,以提高股东价值,包括由于消除了与上市公司报告和合规相关的费用,提高了盈利能力,增加了管理业务的灵活性和响应性,以实现增长和应对竞争,而不受短期盈利比较的限制,以及为买方集团提供流动性的额外手段,例如通过股息或其他分配。

 

公司执行董事和执行董事在合并中的权益

 

在考虑董事会的建议时,公司股东应该意识到,公司的某些董事和执行人员在交易中有不同于和/或除了公司股东的一般利益之外的利益。除其他外,这些利益包括:

 

由于合并及存续公司未来的业绩表现,合并完成后,江女士和朱女士将成为母公司的两位实益拥有人;

 

49

 

 

合并后的江女士和朱女士对母公司权益的实益拥有(如果批准并完成) ;

 

存续公司将根据合并协议向公司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持续的补偿权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以45000美元的费率向特别委员会主席和35000美元的费率向特别委员会其他成员支付报酬,以换取他以这种身份提供的服务(支付报酬不取决于合并的结束或特别委员会或委员会关于合并的建议) ;以及

 

预期该公司的执行人员将继续在与其现有职位大致相似的职位上任职,从而使他们能够从与该生存公司的薪酬安排中受益。

 

于本代理声明日期,除滚动股东外,公司董事及执行人员作为集团合共持有2.4万股。

 

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意识到这些潜在的利益冲突,并除其他事项外,在就合并协议和相关事项达成决定和建议时审议了这些冲突。

 

向人员及董事发行股份的处理(转板股份除外)

 

于合并生效时,在紧接生效时间前授予董事及董事的每股股份(转售股除外)将会被取消,以换取收取不计利息及扣除任何适用的预扣税款的现金金额为2.35美元的权利。

 

下表列出了截至本代理声明之日,我们的每一位董事和官员:

 

截至本代理声明日期由该人实益拥有的已发行及流通股份(任何转售股份除外)数目;及

 

将就该等股份(任何转期股份除外)作出的现金付款。

 

    股份  
董事及执行人员的姓名   股份
有利的是
拥有
(不包括
过渡时期
股份)
    现金
付款
因此
(不包括
过渡时期
股份)
(美元)
 
姜桂兰,董事长兼首席运营官            
行政总裁胡鑫富            
首席财务官彭虎            
曹健,独立董事     12,000       26,160  
Hong(Simon)He,独立董事     12,000       26,160  
蔡富友,独立董事            
朱素娟,董事            
所有董事及执行人员作为团体     24,000       52,320  

 

50

 

 

补偿;董事和官员保险

 

根据合并协议,母公司同意:

 

本公司及其董事及高级人员与其之间订立的若干补偿协议的补偿、推进及免责条款,与生效时间相同,将在合并存续期间有效,且自生效时间起六年内不会以任何方式修订、废除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存续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将(及母公司须促使存续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所有方面履行及履行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合并协议日期生效的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组织章程或可比组织文件所载的任何补偿、垫付费用及免责条款下的义务,及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与其各自现任或前任董事或高级人员及于生效时间前成为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董事或高级人员的任何人( “弥偿方” )之间的所有补偿协议。

 

自生效之日起计六年内,存续公司之章程大纲及章程将载有与公司之章程大纲及章程所载于合并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的有关推进、免责及赔偿的条文,而该等条文不得修订,以任何方式废除或以其他方式修改将不利地影响受补偿各方根据其享有的权利,除非法律规定有此种修改。

 

存续公司将(a)自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现任董事及高级人员的责任保险政策生效之日起6年内有效,涵盖每一获弥偿方,条件不少于合并协议日期生效的该等政策的条款或(b)代之以至少相同的承保范围的政策,其中包括对获弥偿方有利的条款及条件。然而,尚存公司将不会被要求每年花费超过相当于该公司为此种保险支付的当前年度保费的300%的金额。此外,公司可于生效时间前购买一项为期六年的“尾随”预付保单,条款及条件与公司现有的董事及高级人员责任保险相比,对获弥偿方有利。如果此类“尾部”预付费政策在生效时间之前已经由公司获得,存续公司将保持此类政策的充分效力和效力,并继续履行各自的义务。

 

自生效之日起及生效后,存续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将遵守各自的义务,就任何及所有因该等责任而产生的损害向获弥偿方作出弥偿及保持无害(包括为开支垫付资金的任何义务) ,(a)获弥偿方是或曾经是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董事或高级人员的事实,以及(b)在生效时间之前或在生效时间发生或被指称发生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在公司或该等附属公司各自的组织和管理文件或协议所规定的范围内,并在CICL或任何其他适用法律所允许的最大限度内生效。

 

特别委员会

 

董事会于2020年6月22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设立了特别委员会,以审议买方集团的建议,并采取其认为适当的任何行动,评估该建议的公正性和可行性。特别委员会由三名独立和无利害关系的董事组成:何鸿燊(Simon)先生、曹健先生和蔡富佑先生(尽管洪先生(Simon)和曹健先生各持有1.2万股) 。特别委员会通过理事会一致的书面决议,除其他事项外,被授予权力和权力: (一)调查、评估、讨论和谈判拟议的交易; (二)行使理事会可能以其他方式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力,特别委员会可决定通过放弃或完成拟议的交易来履行和履行其职责和责任是否必要或可取; (三)保留任何顾问,包括特别委员会认为适当的独立法律顾问、财务顾问和外部律师,以协助特别委员会履行其职责。除了根据合并协议享有的赔偿和责任保险权利外,特别委员会的任何成员都没有在合并或任何与无担保证券持有人不同的交易中拥有财务权益,而且他们都与买方集团的任何成员无关。审计委员会没有对特别委员会调查和评价合并的权力施加任何限制。

 

51

 

 

与存续公司的职位

 

合并完成后,蒋女士及胡心富先生预期将分别继续担任存续公司董事会主席及存续公司行政总裁。预期该公司的其他执行人员将与该存续公司担任与其现有职位大致相似的职位。

 

关联交易

 

我们的公司治理委员会(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不断地审查和批准S-K条例第404项所界定的所有关联交易。

 

有关截至2019年及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重大关联交易的描述,见"项目7。B.关联交易"包括在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表格20-F的年度报告中,作为参考纳入本代理声明。关于如何获得公司年度报告的副本,请参见第85页开始的“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

 

费用和开支

 

公司及买方集团就合并而产生或将产生的费用及开支,估计于本代理声明日期,并载于下表。在合并完成之前,这些费用可能会发生变化。

 

说明  

数额

公司

(美元)

    数额

买方集团
(美元)
 
融资费用及费用及其他专业费用     400,000       38,000  
法律费用和开支     405,000       450,000  
特别委员会费用     115,000       n/a  
申报费用     1,440       n/a  
杂项(如会计、打印机、代理招标和邮寄费用)     78,560       2,000  
共计     1,000,000       490,000  

 

这些费用不会减少公司股东将收到的合并对价。如果合并完成,与合并和合并协议有关的任何成本和费用的一方将支付这些成本和费用。

 

买方集团于股东特别大会上的表决

 

根据支持协议,创始人家族成员已同意在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赞成授权及批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交易。截至记录日期,我们预期转换股份将占全部已发行及流通股份的约70.1% 。

 

与合并有关的诉讼

 

我们不知道有什么诉讼对合并、合并协议或任何交易提出质疑。

 

52

 

 

合并的会计处理

 

合并完成后,该公司将不再是一家上市交易公司,该公司预计将以历史成本对合并进行核算。

 

监管事项

 

该公司认为,除美国联邦证券法所规定的批准、备案或通知、合并计划的登记(以及CICL所规定的证明文件)和开曼群岛注册官以外,在进行合并时不需要任何重大的联邦或州监管批准、备案或通知,如果合并生效,向公司及合并附属公司的股东及债权人发出的合并证明书的副本,以及合并通知在开曼群岛宪报刊登。

 

反对者的权利

 

登记股东(即在公司成员名册上登记的股东)如欲对合并提出异议,有权根据《公司法》第238条获得其股份的公允价值的支付,但只有在合并完成后,在临时股东大会进行授权和批准合并的表决前,向公司交付,对合并提出书面异议,并随后遵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38条关于行使反对者权利的所有程序和要求,其副本作为本代理声明的附件E附后。如果他们不行使持不同意见者对他们股份的权利,根据CICL确定的他们股份的公允价值可以超过、相同或低于他们根据合并协议将获得的合并对价。这些程序很复杂,如果你想行使持不同政见者的权利,你应该从开曼群岛一家有执照的律师事务所获得你自己关于CICL第238条或第十六部分的法律咨询。

 

如果你通过经纪或银行等金融中介持有你的股份,并希望对合并持异议,你必须与金融中介作出一切必要的安排,以确保你的股份以你自己的名义登记在公司的成员登记册上,从而成为注册股东,以便你行使异议人士的权利。金融中介不太可能行使或试图行使任何持股人对其所持股份的权利,即使股份的实益拥有人要求金融中介行使或试图行使该权利。你必须及时与你的金融中介机构联系,以确保你在股东特别大会召开之前足够的时间成为注册股东,因为你必须在股东特别大会表决批准和批准合并之前向公司提出书面反对。随后,你必须遵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38条关于行使反对者权利的所有程序和要求,该权利的副本作为本代理声明的附件E附于此。如果合并没有完成,该公司将继续是美国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将继续在纳斯达克上市。因此,如果你为了行使持不同意见者的权利而成为注册股东,而合并并未完成,并且你希望将你的股份转回金融中介,你将需要与金融中介联系,以作出一切必要的安排。

 

如果你没有完全和准确地满足CICL的程序要求,你将失去你的反对者的权利。

 

我们鼓励你阅读这份代理声明的一节,标题为“异议人士”的权利,从第78页开始,以及“附件E公司法的上限” 。《开曼群岛(1961年第3号法律,合并和修订) 》第22条-第238条"在本代理声明中,请谨慎行事,如你希望行使反对者的权利,我们敦促你就第238条或CICL第16部分向开曼群岛特许律师事务所征求你自己的法律意见。

 

美国联邦所得税的后果

 

以下是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的概述,一般只适用于美国持有人(定义如下)根据合并协议换股换现金。这一讨论的基础是经修订的1986年《美国国内税收法》 ( 《守则》 ) 、根据该法颁布的美国财政部条例、行政声明和司法决定,所有这些规定都可能会在追溯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并可能导致不同于下文所述的税务后果的不同解释。这一讨论对美国国税局(IRS)没有约束力,如果IRS发生争议,IRS或法院可以对以下任何结论提出质疑。

 

这一讨论没有涉及任何美国联邦财产、礼物或其他非所得税,或任何州、地方或非美国税收合并的后果。此讨论仅为一般信息的目的而作摘要,并不考虑美国联邦所得税的所有方面,这些方面可能与所有纳税人或特定股东有关,因为他们的个人投资情况或受特殊税收规则的约束,包括(i)银行、金融机构或保险公司的持有人;受监管的投资公司、合作社、共同基金,或者房地产投资信托;证券、货币的经纪人、经纪人或者证券的交易员,选择采用盯市会计方法;或者免税组织(包括私人基金会) , (二)作为跨行、对冲、建设性出售、转换交易或其他综合投资的一部分拥有股票的持有者, (三)与行使员工购股权或以其他方式作为服务补偿而获得股票的持有者,(四)除美元以外有“功能货币”的持有人; (五)退休计划、个人退休账户或其他税收递延账户; (六)美国侨民; (七)可享受替代最低税收的持有人; (八)实际或建设性地拥有10%或以上股份的持有人; (九)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建立伙伴关系或被列为伙伴关系的其他实体。这一讨论假定股份在所有相关时间都是按照《守则》第1221条的含义作为资本资产持有的。这一讨论仅适用于在合并之后完全终止其在公司中的权益的美国持有者,无论这些权益是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包括通过适用美国联邦所得税的归属规则。归属规则可以适用,例如,如果这种美国持有人通过家庭成员拥有的权益(在某些例外和选择程序的限制下)或合伙企业或其他相关实体间接持有母公司或公司的权益。

53

 

 

如本文所用, “美国持有人”是以下股份的任何实益拥有人: (i)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而在美国的个人公民或居民; (ii)根据美国、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设立或组织的公司(或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而被视为公司的其他实体) ,(iii)受美国联邦所得税规管的财产,不论其来源为何,或(iv)受美国法院主要司法管辖的信托,而一名或多于一名美国人有权就该信托控制所有重大决定,或(b)根据适用的美国财政部规例有效地进行有效的选举,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而言,该信托须视为美国人。

 

如果合伙企业(包括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归类为合伙企业的任何实体)是股份的实益拥有人,则美国联邦所得税对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的待遇一般将取决于合伙人的地位和合伙企业的活动。任何持有股份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都必须咨询自己的税务顾问。

 

所有美国股票持有者应根据其特殊情况,包括美国联邦、州、地方、非美国和其他法律的适用性和效力,就合并的具体税收后果咨询其税务顾问。

 

参与合并或行使反对者权利的后果

 

收到现金,无论是作为合并中的对价,还是由于美国持有人行使其反对者的权利(如在第78页开始的题为“反对者的权利”的一节中所述) ,将是美国联邦所得税的应纳税交易,而这样以现金换股的美国持有人一般将确认收益或损失,其数额等于(i)收到的现金数额与(ii)该美国持有人以现金换股的股份的经调整税基之间的差额。在下文“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考虑”下的讨论的前提下,这种公认的损益一般将是资本损益,如果美国持有人在有效时间为所兑换股份的持有期大于一年,将构成长期资本损益。

 

非美国公司持有者的长期资本收益目前正以降低的税率受到美国联邦所得税的影响。使用任何资本损失来抵消其他收入或收益的能力受到《守则》的某些限制。如果美国持有人在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价格获得不同的股份,那么美国持有人必须分别确定调整后的税基和持有期。

 

美国持有人确认的任何收益或损失一般都会被视为美国外国税收抵免的收益或损失。但是,如根据中国税法,我们被视为中国的“居民企业” ,而处置股份的收益被视为来自中国的收益,并须在中国缴税,或根据下文第698号通告或第7号公告所述的“中国所得税后果” ,你可选择根据以下条款将该等收益视为来自中国的收益美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的所得税条约(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所得税逃税的协定) ( 《条约》 ) ,如果我们没有资格享受该条约的好处,或你没有选择将任何收益作为中国的来源,那么你可能无法使用根据合并协议对股份交换征收的任何中国税所产生的外国税收抵免,除非这种抵免可以(在适用的限制条件下)适用于(在适用的限制条件下)对从外国来源获得的其他收入所应缴纳的税款。如果美国持有人在处置股份的收益上加征中国税,包括他们在特定情况下获得条约的好处和外国税收抵免的资格,他们将会就税收后果征询他们的税务顾问的意见。

 

54

 

 

被动外资公司的考虑

 

一般来说,在任何应税年度,该公司将是一家被动外国投资公司,或“私人融资基础设施项目” (PFIC) ,其中(i)我们总收入的至少75%是被动收入,或(ii)我们资产价值的至少50% (根据应税年度资产的季度价值计算)应归于生产或持有用于生产被动收入的资产( “资产测试” ) 。为此,被动收入一般包括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和租金。如果我们直接或间接拥有另一家公司至少25%的股票(按价值计算) ,为了私人融资基础设施项目测试的目的,我们将被视为拥有我们在另一家公司资产中的比例份额,并获得我们在另一家公司收入中的比例份额。为了资产测试的目的,任何易于转换为现金的现金和资产都将计算为产生被动收入或为产生被动收入而持有。

 

我们在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中披露,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应课税年度,我们并不是私人融资基础设施公司,亦不预期在可预见的将来,我们会成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应课税年度的私人融资基础设施公司。对私人融资基础设施项目地位的这种确定是基于我们股票的市场价格,我们资产的价值,以及我们资产和收入的构成。目前尚不清楚我们与中国营运公司之间的合约安排应如何处理,以符合私人融资基础设施的规则。虽然我们目前并不期望在本应纳税年度成为私人融资基础设施公司,因为确定一家公司是否是私人融资基础设施公司是每年在每个应纳税年度结束后作出的,而我们的私人融资基础设施公司的地位是基于可能改变的事实,而且由于私人融资基础设施公司的规则适用于我们的事实和情况在许多重要的法律和事实方面是不确定的,我们不能向你保证,在本应纳税年度,我们不会成为私人融资基础设施公司。此外,正如我们以前关于表格20-F的某些年度报告所述,由于这些不确定因素,我们不清楚在我们以前的某些应纳税年度,我们是否是私人融资基础设施公司。如果我们是前一个应纳税年度的私人融资基础设施公司,而在此期间,美国持有人拥有股份,我们一般会继续被视为私人融资基础设施公司,而在此期间,美国持有人拥有股份,即使我们不再满足私人融资基础设施公司地位的门槛要求。

 

一般来说,如果我们是私人融资基础设施公司,在美国持有人拥有股票的任何应纳税年度,美国持有人处置股票时所确认的收益将在美国持有人持有这些股票的期间内得到合理分配。分配给应纳税的处置年份和我们成为私人融资基础设施项目之前的年份的金额将作为普通收入征税。分配给彼此应纳税年度的金额将酌情按该应纳税年度对个人或公司有效的最高税率征税,并将对应纳税年度分配的金额征收利息。此外,美国持有人必须向美国提交美国国税局表格8621,一般是向美国持有人提交合并当年的联邦所得税申报表。如果我们是美国持有人拥有股份的前一个应纳税年度的私人融资基础设施项目,那么在美国持有人持有期内应纳税年度之间的收益数额和分配方式可能会受到美国持有人可能作出的任何有效选择的影响,这些选择要么是对市场股票进行标记,要么是对被视为出售的股票进行征税。如果我们是私人融资基础设施公司(PFIC)在任何应纳税年度的股份处置,以及他们以前可能进行的任何市场标记或被视为出售选举的影响,美国持有人应就处置其股份的后果咨询他们的税务顾问。

 

信息报告和备份扣缴

 

在某些情况下,根据合并获得的以股份换股的现金对价可能会受到信息报告和备份扣缴的限制。为避免备份扣缴,未另立豁免的美国持有人应填写并退回美国国税局表格W-9,并在伪证的惩罚下证明该美国持有人是“美国人” (在守则的意思范围内) ,所提供的纳税人身份号码是正确的,而该美国持有人不受备份扣缴的限制。根据备份扣缴规则扣缴的任何款项将被允许作为对股东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责任的退款或抵免,只要所需信息及时提供给美国国税局。每一位美国持有人应就美国信息报告规则对其特殊情况的适用与其税务顾问协商。

 

55

 

 

中国所得税的后果

 

根据于2008年1月1日生效并于2018年12月29日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 ,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企业,其“事实上的管理机构”设在中国,被视为“常驻企业” ,因此一般将按其全球收入的25%征收企业所得税。2007年12月6日,国务院通过了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将“事实上的管理机构”界定为对企业的业务、人员、账户和财产有实质性管理和控制的机构。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4月22日发布《关于确定中国境外控股企业为中国税务居民企业的通知》 (第82号通知) 。第82号通知为确定中国控制的境外注册企业的“事实上的管理机构”是否位于中国提供了某些具体的标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凡“非居民企业”转让其在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而取得的收益,如视为来自中国境内来源的收益,应按10%的税率征收中国所得税。“非居民企业”一词是指根据中国以外的法域的法律设立的企业,其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在中国设立了办事处或场所,或没有在中国设立任何办事处或场所,但从中国境内的来源获得了收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 ,在中国处置资本资产的个人,按20%的税率缴纳中国个人所得税。根据与中国的适用所得税条约,可以寻求减免这些税收。

 

然而,由于中国税务机关尚未对公司的地位作出明确的决定,公司不认为自己是上述条例所界定及规管的居民企业,或在收到你的股份的代价后所确认的收益,须向非中国居民的股份持有人征收中国所得税,该公司不能确认其是否会根据《经济转型期法》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或在收到股份对价后确认的收益是否会对非中国居民的股份持有人征收中国税。

 

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15年2月3日发布的《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资产若干问题的公告》 (公告7)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12月1日发布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抵扣来源公告》 (公告37) ,非居民企业在没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情况下,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应纳税资产的境外控股公司股权的处置,间接转让中国应纳税资产的,可以对非居民企业收取10%的中国所得税,除非(i)非居民企业通过收购和出售在公开市场上持有中国应纳税资产的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从间接转让中国应纳税资产中获得收入,或者(ii)存在间接转让中国应纳税资产的情况,但非居民企业直接持有和处置中国应纳税资产的情况除外,根据适用的税务条约或安排,转让所得应免征中国企业所得税。根据公告7,非居民企业通过境外控股公司间接持有和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的,应当考虑公告7列出的因素清单,以评估转让安排是否被视为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在没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情况下,通过安排逃避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义务的,中国税务机关有权重新界定和认定本次交易为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的直接转让,并对境外股份转让的收益征收10%的所得税。根据第37号公告的规定,扣缴所得税的一方没有或者不能扣缴,非居民企业未向有关税务机关申报和缴纳本应扣缴的税款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可受到中国税法的处罚。第37号公告或第7号公告可由中国税务机关裁定适用于涉及非中国居民公司股东持有人的合并,如果合并是由中国税务机关裁定缺乏合理的商业目的。公司并不认为就公告37及公告7而言,合并并无合理商业目的,因此,公司(作为受让方及扣缴代理人)将不会将任何中国税项(根据公告7及公告37)扣缴予股份持有人的合并代价。然而,如果中国税务机关援引公告37或公告7,并对收到股份对价征税,则根据公司非中国居民股东合并而收到股份对价所确认的任何收益,均可视为中国来源收入,因此须按10%的税率征收中国所得税(但须适用条约豁免) 。

 

你应该咨询你自己的税务顾问,以充分了解合并对你的税务后果,包括任何中国的税务后果。

 

开曼群岛的税收后果

 

开曼群岛目前没有收入、公司或资本利得税,也没有遗产税、遗产税或赠与税。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就合并或根据合并协议的条款收取股份现金,不向开曼群岛政府或其他税务当局支付任何税费(直接评估或扣缴) 。这须符合以下条件,即(i)如有任何原始交易文件被带进或签立或出示至开曼群岛法院(例如为强制执行) ,则可缴付开曼群岛印花税; (ii)注册费须支付予开曼注册主任以登记合并计划; (iii)费用须支付予开曼群岛政府宪报办事处,以在开曼群岛政府宪报刊登合并公告。

 

56

 

 

股份市价及股息

 

股份的市价

 

下表提供了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前三个季度(至2020年9月11日)纳斯达克股票的高和低销售价格,符号为“叉子” :

 

    每股销售价格
(美元)
 
每季度:        
2018            
第一季度     5.2       3.75  
第二季度     4.35       3.75  
第三季度     4       2.35  
第四季度     4.29       3.01  
2019                
第一季度     3.89       2.12  
第二季度     2.85       1.87  
第三季度     2.9       1.92  
第四季度     2.86       2.1  
2020                
第一季度     2.5       1.53  
第二季度     2.65       1.40  
第三季度(至9月)11, 2020)     2.32       1.96  

 

每股合并对价意味着较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即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收到建议前最后一个完整交易日)收市价每股2.04美元溢价15.2% ,较公司股份于收到建议前3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溢价38.2% 。于2020年9月11日,即本代理声明印刷前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股份的高及低报告销售价格分别为2.32元及2.31元。你被敦促获得一个当前的市场价格报价,你的股票与投票你的股票。

 

红利政策

 

该公司从未就其股份支付任何股息。该公司预计不会在合并前或在可预见的将来宣布或支付任何股息。

 

根据合并协议的条款及条件,未经母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公司不得在合并完成前支付任何股息或回购任何股份。

 

倘合并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而合并未能达成,则未来股息的支付将受董事会酌情决定。即使董事会决定派发股息,形式、频率和金额将取决于公司未来的经营和收益、资本要求和盈余、一般财务状况、合同限制和董事会可能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股票的现金股利,如果有,将以美元支付。

 

57

 

 

该公司是开曼群岛控股公司,该公司的所有业务基本上都是通过其在中国、美国和印度尼西亚的子公司以及墨西哥的一家当地住房服务公司进行的。该公司主要依赖其营运附属公司透过其BVI附属公司Total Faith Holdings Limited就其现金需求向其支付的股息,包括向其股东支付股息及其他现金分派所需的资金,以偿还该公司可能产生的任何债务及支付其营运开支。

 

在中国,股利的支付受到一定的限制。中国条例目前只允许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条例确定的留存收益支付股息。此外,外商投资企业每年须按中国会计准则,将其税后利润的至少10%分配至法定一般准备金,直至准备金累计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 。该公司的运营子公司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每年都要按照其自行决定的百分比,从税后利润中拨出员工奖金和福利资金。这些储备不能作为现金股利分配。

 

在美国,股利的支付仅限于经营子公司的累计利润。营运附属公司的董事会可以决定拨出某些资金作为准备金,其百分比由董事会全权决定。这些储备不能作为现金股利分配。

 

在印度尼西亚,股息的支付受到某些限制。印度尼西亚条例目前只允许根据印度尼西亚会计准则和条例确定的留存收益支付股息。印度尼西亚的经营子公司每年必须根据印尼的会计准则,将部分税后利润分配给法定的一般准备金,直至准备金累计数额达到注册资本的20% 。这些储备不能作为现金股利分配。

 

在墨西哥,由于我们在墨西哥没有子公司,我们的运营没有支付股息。

 

58

 

 

特别股东大会

 

作为股份持有人,我们将向你提供这份委托书,作为特别委员会征集股东委托书的一部分,以供在下文所述的特别股东大会上使用。

 

临时股东大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北京时间上午____日下午____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岭东部新区金塘南大道88号公司总部】举行。

 

拟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审议的建议

 

在股东特别大会上,你将被要求审议并表决:

 

作为特别决议:

 

日期为2020年9月1日的合并协议及计划( “合并协议” )可不时修订,其中公司、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豁免公司Fuling Parentco Inc( “母公司” )及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豁免公司Fuling Mergerco Inc. ( “合并分” )及母公司( “合并分” )的全资附属公司,根据该合并附属公司将与该公司合并及并入( “合并” ) ,而该公司继续作为合并及成为母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而产生的存续公司( “存续公司” ) (该合并协议的格式载于随附于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代理声明附件A,并将于临时股东大会上产生及提供予查阅) ,合并计划须就合并事宜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提出( “合并计划” ) (该合并计划实质上以本代理声明附件B所附的形式提出,并将于股东特别大会上产生及供查阅) ,以及完成合并协议及合并计划(统称“交易” )所拟进行的交易(统称“交易” ) ,包括(i)合并(ii)在合并生效时间( “生效时间” ) (采纳经修订的并购重组)以合并计划附录II所附的形式,将公司现有的备忘录及公司章程的修订及重述,以整体取代该等备忘录及公司章程,(iii)公司的授权股本由每股面值0.001美元的70,000,000股股份更改为每股面值0.001美元的50,000,000股股份更改为每股面值0.001美元的50,000,000股股份( “资本的更改” ) ,须获批准及授权;

 

特别委员会的每名成员(如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界定) 、公司行政总裁及公司财务总监均获授权作出一切必要的事情,以落实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交易,包括合并、采纳经修订的并购及更改资本;及

 

如有必要,作为一项普通决议:

 

倘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接获的股东代表不足而未能通过将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出的特别决议案,则股东特别大会将予休会,以便公司可在该等股东特别大会上寻求额外的股东代表。

 

在生效时,所有股票将被取消和停止存在。倘合并完成,根据合并协议所载条款及条件,每一已发行及未发行股份(不包括除外股份及异议股份除外)将被注销,以换取以现金、不计利息收取每股合并代价的权利。在没有支付任何代价或分配的情况下,将会取消及停止转售股份。母公司、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将被取消及不再存在,而无须为此支付任何代价或分配。该等异议股份将予注销及不再存在,其后仅代表根据联交所第238条厘定的该等异议股份的公平价值的权利。

 

59

 

 

除前述内容外,于生效时间,于紧接生效时间前已发行及尚未发行的合并股份将转换为及成为一股有效发行、缴足及不可评税的存续公司普通股。

 

审计委员会的建议

 

委员会根据特别委员会的一致建议采取行动:

 

  确定合并协议和合并计划中所设想的合并对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无担保证券持有人的公平和最大利益是公平的,公司最好订立合并协议和合并计划,并完成包括合并、采用经修订的并购和资本变动在内的交易;

 

  授权及批准合并协议及合并计划的执行、交付及履行,以及交易的完成,包括合并、采纳经修订的并购及资本的变动;及

 

  决议向公司股东建议授权及批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并指示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采纳经修订的并购及资本变动,提交公司股东表决以供授权及批准。

 

记录日期;有权投票的股份

 

于【记录日期】2020年下午5时正(开曼群岛时间) ,即决定股东出席及于临时股东大会投票的权利的记录日期,如你是注册股东(即你的股份以你的名义登记于公司成员名册内) ,则你有权出席并于临时股东大会投票。无论您是否计划亲自出席股东特别大会,我们要求您填写、签署、日期和归还您的代理卡,以便公司不迟于2020年10月20日上午(北京时间)收到代理卡。

 

如果你通过经纪人或银行等金融中介持有你的股票,请遵循金融中介提供给你的指示。如果您希望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亲自投票,请与您的金融中介机构联系,了解允许您亲自投票您的股份所需的程序。

 

截至记录日期开曼群岛时间下午5时,每个登记股东对所持每股股份有一票表决权。我们预计,截至记录日期,将有15,803,763股股份有权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详情见下文“股东特别大会表决程序” 。

 

法定人数

 

要召开有效的股东大会,公司股东的法定人数是必要的。在临时股东大会上,一名或多名有权亲自或代表出席的登记股东(如股东是公司,则由其正式授权的公司代表出席) ,代表公司在整个大会期间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名义价值不少于三分之一,即构成法定人数。倘股东特别大会未有法定人数出席,我们目前预期将会押后股东特别大会,以寻求更多股东代表赞成批准及批准合并协议。

 

所需表决

 

根据CICL及合并协议,为使合并得以达成,合并协议及合并计划须经代表出席并亲自或以代表单一类别出席并投票的股份持有人的赞成票通过的公司特别决议案(定义见CICL)批准。如果没有获得这一表决,合并将无法完成。

 

60

 

 

截至本代理声明之日,有15,803,763股已发行及尚未发行股份,所有股份均有权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就该等建议进行表决,但须遵守以下根据“简要条款表-投票程序”所述程序。我们预期,于记录日期,将有15,803,763股已发行及尚未发行股份,所有股份将有权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就该等建议进行投票,但须遵守下文根据“股东特别大会-投票程序”所述程序。

 

根据支持协议的条款,所有11,083,334股转板股份,占全部已发行股份约70.1% ,将由创始人家族成员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投票赞成授权及批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完成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假设创始人家族成员遵守其根据支持协议所作的投票承诺,以投票赞成特别决议案的方式,根据预期将发行及于记录日期尚未发行的股份数目,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将投出足够票数授权及批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完成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未经任何其他股东的进一步表决。

 

表决程序

 

只有在记录日期开曼群岛时间下午5时在公司成员登记册上登记的股东,才能直接从公司收到最终的代理声明和代理卡。只有在记录日期开曼群岛时间下午5时前持有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投票,并可参加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休会。凡于记录日期下午五时后已于开曼群岛时间下午五时后取得股份的股东,除非于记录日期获登记为该等股份的持有人的个人或实体代表,否则不得出席或于临时股东大会投票。截至记录日期开曼群岛时间下午5时,每个登记股东对所持每股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希望通过代理人投票的股东应在其代理人卡上表明他们希望如何投票、签署和日期该代理人卡,并尽快将该代理人卡寄回信封中,以便公司不迟于临时股东大会指定时间(即北京时间2020年10月20日)前48小时收到该委托书。股东也可以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亲自投票。

 

股东如有任何疑问或要求协助完成及交还代理卡,或需要额外的本委托书或随附的代理卡副本,请致电+86-576-8662-3803与我们的投资者关系部联络。

 

注册股东的代理人

 

截至记录日期开曼群岛时间下午5时在公司成员名册上登记的股东如不能亲自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可根据该等股东特别大会所印的指示,填写、签署、约会及交还股东特别大会主席,以委任任何人或主席为代表持有人。关于议程上所列项目,在没有任何相反明确指示的情况下,作为代表的特别大会主席将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对特别大会提出的决议投赞成票。如果新的提案(议程上的提案除外)提交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主席作为代表将根据理事会的立场进行表决。

 

如果你通过经纪人或银行等金融中介持有你的股票,你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金融中介只有在你指示你的股票如何投票时才会代表你投票。因此,重要的是,你必须迅速遵循你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金融中介提供的指示,如何指示它投票你的股票。如果你没有指示你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金融中介如何投票你的股票,这些股票将不会投票。

 

61

 

 

代理人的投票和不投票

 

由有效股东代表的所有股份将以股东指定的方式在股东特别大会上投票。如果股东归还一张签字和日期适当但没有表明股东想要如何投票的委托书,该委托书所代表的股份将投票赞成授权和批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和交易的完成,包括合并、采用经修订的并购和资本的变化,就建议授权特别委员会各成员(如临时股东大会通告所界定) 、公司行政总裁及公司财务总监各自作出一切为落实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交易(包括合并)所需的一切事宜,及就建议将股东特别大会押后,以便公司在股东特别大会期间接获的股东代表不足以通过特别决议案的情况下,招揽额外股东代理人,除非股东委任会议主席以外的人为代理人,在此情况下,该代理人卡所代表的股份将按代理人决定投票(或不提交投票) 。如果你委任会议主席以外的人为你的代理人,你的代理人必须亲自出席股东特别大会,才能代表你投票。

 

经纪人、银行或其他金融中介机构以“街道名称”持有这些股份的客户是这些股份的实益拥有人,在没有这些客户的具体指示的情况下,不得委托他人投票给这些客户。如果股份持有人适当填写、签署、注明日期和归还委托书,且持股人未作具体指示,则该等股份将被投“赞成”该等建议(除非股东委任会议主席以外的人为代理人除外) 。在这种情况下,该委托书所代表的股份将按照该委托书的决定进行表决(或未提交表决) ,并由该委托书持有人酌情决定可适当提交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持股人的弃权被包括在股票数量的确定中,但不被计算为赞成或反对提案。如果该等股份持有人没有作出委任,经纪公司不投票将被计算为法定人数,但不会被视为在股东特别大会上就任何建议投票。

 

代理人的可撤销权

 

我们股份的登记持有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撤销其代理人:

 

  第一,登记股东可以在临时股东大会开始前的任何时间,以书面通知的方式撤销委托。任何撤销代理权的书面通知,也应发送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岭东部新区金塘南大道88号公司办公室317509,关注:投资者关系部,使其在临时股东大会开始前收到。

 

其次,注册股东可在股东特别大会(即北京时间2020年12月20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2020年12月20日)开始前48小时内,完成、签署、日期和归还一张新的代理卡,该代理卡的日期晚于寻求撤销的代理卡。

 

第三,登记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并投票。出席会议本身不会撤销代理。只有登记股东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实际投票表决,才能撤销。

 

如果股东通过经纪人、银行或其他金融中介机构持有股份,并指示经纪人、银行或其他金融中介机构对股东的股份进行投票,股东必须按照从经纪人、银行或其他金融中介机构收到的指示进行更改。

 

62

 

 

希望反对合并的股东的权利

 

登记股东(即在公司成员名册上登记的股东)如欲对合并提出异议,有权根据《公司法》第238条获得其股份的公允价值的支付,但只有在合并完成后,在临时股东大会进行授权和批准合并的表决前,向公司交付,对合并提出书面异议,并随后遵守了CICL第238条的所有程序和要求,该条款的副本作为本代理声明的附件E附于此,以行使反对者的权利。如果你不行使持不同意见者对你股份的权利,根据CICL确定的你股份的公允价值可能超过、相同或低于根据合并协议你将获得的合并对价。

 

如果你通过经纪或银行等金融中介持有你的股份,并希望对合并持异议,你必须与金融中介作出一切必要的安排,以确保你的股份以你自己的名义登记在公司的成员登记册上,从而成为注册股东,以便你行使异议人士的权利。金融中介不太可能行使或试图行使任何持股人对其所持股份的权利,即使股份的实益拥有人要求金融中介行使或试图行使该权利。你必须及时与你的金融中介机构联系,以确保你在股东特别大会召开之前足够的时间成为注册股东,因为你必须在股东特别大会表决批准和批准合并之前向公司提出书面反对。随后,你必须遵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38条关于行使反对者权利的所有程序和要求,该权利的副本作为本代理声明的附件E附于此。如果合并没有完成,该公司将继续是美国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将继续在纳斯达克上市。因此,如果你为了行使持不同意见者的权利而成为注册股东,而合并并未完成,并且你希望将你的股份转回金融中介,你将需要与金融中介联系,以作出一切必要的安排。

 

如果你没有完全和准确地满足CICL的程序要求,你将失去你的反对者的权利。

 

我们鼓励你阅读这份代理声明的一节,标题为“异议人士”的权利,从第78页开始,以及“附件E公司法的上限” 。《开曼群岛(1961年第3号法律,合并和修订) 》第22条-第238条"在本代理声明中,请谨慎行事,如你希望行使反对者的权利,我们敦促你就第238条或CICL第16部分向开曼群岛特许律师事务所征求你自己的法律意见。

   

向谁寻求援助

 

如果您需要帮助,包括帮助更改或撤销您的代理卡,请与我们的投资者关系部联系,电话: +86-576-8662-3803。

 

代理人的征集

 

我们没有保留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来协助招标过程。我们将要求银行、经纪商和其他金融机构将我们的代理征集材料转发给以这些被提名者的名义注册的股票的实益拥有人。此外,我们的某些职员、董事和雇员可通过邮件、亲自、电话、互联网或传真向代理人索取。这些人不会因索取代理人而获得额外补偿,但可因合理的开支而获得补偿。我们将偿还银行、经纪商和其他基准机构的合理开支,将此委托书的副本转发给我们股票的实益拥有人,并从这些拥有人那里获得投票指示。我们将支付所有费用的文件,印刷和邮寄这个代理声明。

 

其他事项

 

除本代理声明所讨论的事项外,我们目前并不知道在特别大会上将处理的任何事务。

 

63

 

 

合并协议

 

下面的概述描述了合并协议的实质条款。这个摘要可能不包括所有关于合并协议的信息,这对你很重要。本摘要以合并协议为准,并以其全文为准,该协议作为附件A附于并作为参考纳入本代理声明的这一节。请您仔细阅读合并协议及其全文,因为它和合并计划是有关合并的法律文件。

 

以下合并协议摘要仅包含在此代理声明中,以向您提供有关合并协议条款和条件的信息,而不提供有关公司、母公司、合并子(或买方集团的任何其他成员)或其各自业务的任何其他事实信息。因此,合并协议的陈述、保证和其他条款不应单独阅读,而应仅结合本代理声明中其他地方提供的信息以及作为参考纳入本代理声明的文件来阅读。从第85页开始,请参阅“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

 

合并的结构和完善

 

合并协议规定根据合并协议的条款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与公司合并,并将公司合并为合并的存续公司。如果合并完成,公司将不再是上市公司。合并的结束将不迟于合并的最后条件满足或放弃后的第十个营业日发生。于合并结束日期,合并子公司及公司将根据CICL的要求,执行并向开曼注册处处长提交合并计划及其他相关文件。合并将在合并计划规定的日期生效。

 

我们预计,合并将在2020年第四季度完成,此前合并的所有条件都已满足或放弃。我们不能具体说明何时或向你保证,合并的所有条件将得到满足或豁免;然而,我们打算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完成合并。

 

公司章程及章程;存续公司的董事及高级人员

 

于生效时间,公司将采纳于紧接生效时间前生效的合并附属公司备忘录及章程,作为存续公司的备忘录及章程,直至其后根据法律及该等备忘录及章程的规定修订为止,但在生效时间,(a)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中所有提述存续公司名称的提述,均须修订为“Fulling Global Inc. (AMI Global Inc. (AMI Global Inc. ) ” (B)其中所有提述存续公司授权股本的提述,如有需要,须修订为提述在合并计划中获批准的存续公司的正确授权资本,(c)于合并协议日期,公司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所载的条文,与公司章程大纲及章程所载的条文相比,对预期受益人的免责及赔偿责任及垫付开支并无较大裨益。

 

在紧接生效时间前的合并分项的董事,在紧接生效时间前须为存续公司的初始董事,而在紧接生效时间前的公司的高级人员,在每宗个案中均须为在紧接生效时间后的存续公司的初始高级人员,除非母公司在紧接生效时间前另有决定,及直至其各自的继任人根据存续公司的章程及章程妥为选出或委任及符合资格,或直至其根据存续公司的章程及章程去世、辞职或免职的较早前为止。

 

64

 

 

合并对价

 

在生效时间, (a)在紧接生效时间前已发行及尚未发行的每股股份(剔除股份及异议股份除外)将会被取消,以换取在没有利息的情况下获得每股现金$2.35的权利, (b)在紧接生效时间前已发行及尚未发行的每股剔除股份将会自动被取消及停止存在,而无须支付任何代价或就该等股份作出分配,(c)每份异议股份将自动取消及不再存在,并将不附带根据CICL厘定的收取该等异议股份的公平价值的权利以外的任何权利。

 

于生效时间,于紧接生效时间前已发行及尚未发行的合并股份将转换为及成为一股有效发行、缴足及不可评税的存续公司普通股,并将于生效时间构成存续公司唯一已发行及尚未发行股本。

 

ESOP池的处理

 

应自动取消ESOP池及其下的每一股和购股权,并在有效时间停止存在。

 

交换程序

 

在生效时间之前,母公司应选择并指定一家银行或信托公司作为支付合并对价的代理人,并经公司事先批准(该批准不得被不合理地扣留、延迟或限制) 。母公司与支付代理人之间的协议应以公司合理接受的形式达成。在生效时间或之前,如向未能行使或有效地撤回或失去其反对人权利的异议股东支付合并对价,则在根据合并协议的条款确定后,母公司应为股份(不包括在外的股份)持有人的利益,向支付代理人缴存和维持或安排缴存和维持,立即可用的资金中的现金足以支付合并对价(这种现金称为“交换基金” ) 。

 

于紧接生效时间前,尚存公司将安排付款代理人将(并可供人手收取)在生效时间有权收取每股合并代价的股份(不包括除外股份及异议股份)的登记持有人送交(i)传递函,(ii)用以交出代表股份的任何已发行股份证明书(或代替股份证明书的誓章及弥偿损失)的指示。每名以股份证明书为代表的股份的注册持有人,须将该股份证明书交回(或交付誓章及弥偿损失以代替股份证明书)以注销及(或)根据该等传递函的条款向付款代理人发出的根据该等传递函的规定而妥为签立的其他文件为限,而每名以记账册为代表的非核证股份的注册持有人,将有权收取就该等股份(不包括除外股份及异议股份)而须支付的每股合并代价。如此交出的任何股份证明书,须随即予以注销。在注销任何股份或交出或转让任何股份证明书时,将不会支付任何利息,亦不会从应付现金中产生利息。

 

陈述和保证

 

合并协议包括公司对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所作的陈述和保证,以及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在每种情况下截至具体日期所作的陈述和保证。这些陈述和保证中所体现的陈述是为了合并协议的目的而作出的,并受双方在谈判合并协议条款时商定的重要资格和限制的约束。此外,这些陈述和保证中的一些可能受合同中与一般适用于股东不同的重要性标准的约束,如果另一方的陈述和保证由于情况的变化或其他原因被证明是不真实的,并且在合并协议各方之间分配风险,而不是将事项确定为事实,则可能主要是为了确定合并协议一方有权不完成合并的情况。于2017年1月1日后及合并协议日期前,公司向美国证交会提交的公开披露及文件、公司向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在执行合并协议的同时交付的披露时间表,以及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及/或截至合并协议日期的股东已知的事项,亦符合公司作出的陈述及保证。自合并协议签署之日起,有关陈述和保证的主题事项的信息可能已经发生了变化,而随后的事态发展或符合陈述或保证条件的新信息可能已经包含在本代理声明中。

 

65

 

 

公司对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所作的陈述和保证包括与下列事项有关的陈述和保证:

 

组织适当,存在有效,信誉良好,具备经营公司业务的资格和许可证;

 

对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组织文件不存在重大违规行为;

 

公司的资本化,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为一方的没有期权或其他权利或协议,限制转让、与公司的表决有关或要求出售公司的股份或任何其他股本或其他权益,以及公司对其附属公司的权益的所有权没有产权负担;

 

公司执行、交付和履行合并协议义务和完成交易的权力和权力,以及合并协议对公司的可执行性;

 

董事会(根据特别委员会的一致建议采取行动)决定,公司执行合并协议及合并及完成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的计划,对公司及其股东(转板股东除外)及符合其最大利益,以及董事会的授权及批准,并向公司股东建议对合并协议的授权及批准,合并计划和交易,包括合并;

 

(a)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管治文件并无任何冲突; (b)要求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提交或取得任何政府或监管机构的同意及批准; (c)根据任何条款作出的任何修改、违反或违反或失责,均须获得同意或豁免,任何合同的条件或规定; (d)对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资产(合并协议所界定的任何允许留置权除外)或任何合理预期(个别或合计)不能防止、延迟或妨碍或损害合并及其他交易的完成的留置权的设定或施加留置权; (e)公司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或司法命令,(b) 、 (c) 、 (d)及(e)条所指的合并协议的执行、交付及履行,在每宗个案中,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物业、资产或营运,但就(b) 、 (c) 、 (d)及(e)条而言,则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代理声明的本条所界定) ;

 

该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提交的证券交易委员会文件及在该等证券交易委员会文件中列入或作为参考的财务报表;

 

遵守2002年《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有关规定;

 

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代理声明中没有不真实或误导性的信息;

 

收到特别委员会财务顾问Houlihan Lokey的公平意见;

 

某些劳动和就业问题;

 

某些知识产权事项;

 

66

 

 

对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没有任何法律程序和政府命令,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某些环境问题;

 

某些不动产事项;

 

除特别委员会的财务顾问外,没有任何经纪或查找者的费用;以及

 

没有股东权利协议或计划,某些反收购法律不适用于合并协议和交易,包括合并。

 

公司在合并协议中所作的许多陈述和保证都符合“重大”或“重大不利影响”的条件。就合并协议而言, “重大不利影响”指个别或合计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整体的资产、物业、负债、财务状况、业务或经营成果产生或合理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改变、影响、发展、情况、状况、事实状况、事件或事件2021年(即“外部日期” ) ;但在确定是否已发生或合理预期会发生重大不利影响时,不得认为下列情况或事件所产生或产生的任何改变、影响、发展、情况、状况、事实状态、事件或事件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或予以考虑:

 

(a)一般影响公司经营的任何行业或行业的因素所导致的条件(或其中的变动) ,

 

(b)一般经济、政治和(或)监管条件(或其中的变化) ,包括影响金融、信贷或资本市场条件的任何变化,包括利率或汇率的变化,

 

(c)GAAP的任何变动或其解释,

 

(d)任何政府实体的任何适用法律的通过、实施、颁布、废除、修改、修正、重新解释或其他变更,

 

(e)根据合并协议的条款或应书面请求或经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书面同意而采取的任何行动或未采取任何行动,

 

(f)就合并协议及交易(包括合并)进行的磋商、执行或公布,包括因此而产生的诉讼,以及与任何客户、雇员(包括雇员离职者) 、供应商、融资来源或合资伙伴的关系的任何不利变动,包括由于母公司或保荐人的身份而产生的任何不利变动,

 

(g)股份价格或成交量的变动(据了解,本条(g)不包括导致或促成股份价格或成交量变动的事实或事件) ,

 

(h)公司在任何期间未能达到公司的收入、盈利或其他财务表现或经营成果的任何内部或公布的预测、估计或预期(据了解,本条(h)不包括导致或促成该等未能达到任何预测、估计或预期的事实或事件) ,

 

(i)与流行病有关的公共卫生危机、地缘政治条件的变化、恐怖主义或破坏行为、战争(不论是否宣布) 、战争的开始、继续或升级、武装敌对行为、地震、龙卷风、飓风、或其他天气状况或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包括截至合并协定签署之日威胁或存在的条件的任何重大恶化,以及

 

67

 

 

(j)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信用评级的任何恶化(据了解,本条(j)不包括导致或促成该等恶化的事实或事件) ;

 

但如(a) 、 (b) 、 (c) 、 (d)及(i)条所述的任何影响,相对于在该公司经营的行业或行业内经营的公司具有相当规模的其他公司,对该公司产生重大的不成比例的不利影响,则为决定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影响,须考虑该事件的增量影响。

 

母公司及合并附属公司向公司作出的陈述及保证包括与以下事项有关的陈述及保证:

 

(二)有正当的组织、有效的存在、良好的信誉和从事各自业务的资格或者许可;

 

各自的《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具有充分的效力和效力;

 

并购子企业的资本化与并购子企业的母公司所有权;

 

他们执行、交付和履行合并协议规定的义务和完成交易的公司权力和权力,以及对他们的合并协议的可执行性;

 

(a)与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的管理文件不存在任何冲突; (b)要求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提交或获得政府或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批准; (c)任何合同的任何条款、条件或规定的任何修改、违反或违反或违约; (d)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财产、资产或业务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或司法命令,在每种情况下,由于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执行、交付和履行合并协议,但就(b) 、 (c)或(d)条而言,不妨碍在外部日期或之前完成交易的除外;

 

股权承诺函的送达及融资文件的可执行性;

 

根据合并协议所设想的条款和条件以及与合并协议相关的所有相关费用和支出,支付合并对价的资金是否充足,以及在完成交易方面需要支付的任何其他金额,以及除股权承诺函所载条件外,没有任何其他合同条件;

 

有限的担保具有充分的效力和效力,不存在违反或违约行为;

 

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和转板股东的股份所有权;

 

母公司、合并附属公司、转板股东、保荐人或其各自的任何联属公司(不包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股东之间并无未披露的协议、安排或谅解,而在每宗与交易有关的个案中均无此等协议、安排或谅解;

 

对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没有法律程序和政府命令,可以合理地预期会防止或实质性损害或拖延合并的完成;

 

没有经纪人、求职者或财务顾问的费用;

 

母公司及合并分项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独立调查;及

 

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不依赖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任何估计、预测、预测、计划和预算信息。

 

68

 

 

关闭前的业务办理

 

除合并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或经父母书面同意(该同意不得被不合理地扣留、延迟或附加条件) ,在合并协议日期至合并协议生效时间或较早终止期间内,公司(x)须并须安排其附属公司,在一般业务过程中,在所有重要方面开展业务,并利用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维护其业务组织的完整,并与客户、供应商、分销商、债权人以及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人保持现有的关系和商誉,而这些人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有业务关系,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是重要的,就整体而言, (y)须并须安排其附属公司,(z)不得并不准许其附属公司采取任何不符合合并的某些条件的行动,或未能按照《证券法》或《交易法》或根据《证券法》或《交易法》颁布的规则和条例及时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任何文件。

 

股东大会

 

在美国证交会确认其对附表13E-3和本代理声明没有进一步评论后,该公司将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i)确定有权在股东大会上投票的该公司股东的记录日期(记录日期) ,且未经母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更改该记录日期或为股东大会设立不同的记录日期,除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外;如因任何理由而原定的股东大会日期延期或延迟,公司同意除非母公司另有书面批准,或根据适用法律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在可能的情况下,以公司无须为股东大会订立新的记录日期(即如此延期或延迟)的方式,实施该等延期或其他延迟,以及(ii)将本代理声明寄发或安排寄发予股份持有人,以便在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交易获授权及批准后进行表决。

 

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公司应在邮寄本委托书之日后,按照适用的法律和公司的有关文件召开股东大会。除若干同意的例外情况外,公司董事会将建议股份持有人授权及批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交易的完成,并将该等建议纳入本代理声明,而公司将尽其合理最大努力向其股东代理人寻求赞成授权及批准合并协议,合并和交易计划,并应采取一切必要或可取的其他行动,以确保公司股东的批准。

 

经与母公司真诚磋商后,公司可在必要的范围内向股东建议股东大会休会,以确保在股东大会召开前的合理时间内,向股份持有人提供对本委托书的任何必要补充或修订,(ii)如适用法律另有规定,或(iii)如截至本委托书所载的股东大会的预定时间,则代表(亲自或由代理人)的股份不足以构成进行股东大会业务所需的法定人数。倘股东大会休会,公司将于其后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召开及举行股东大会,但须受紧接前一句的规限;但公司不得建议其股东将股东大会休会至不超过外部日期前十(10)个营业日的日期。

  

公司应在收到本委托书后,根据公司的有关文件和适用法律,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召开股东大会。

 

69

 

 

不征求交易;更改建议

 

公司须并须安排其各附属公司及其各自代表以该等代表的身份行事,立即停止并安排终止与任何第三方、其代表及其融资来源在合并协议日期前就任何合理预期会导致相竞建议的相竞建议或询价、建议或要约而进行的任何及所有现有的索求、讨论或谈判(如有的话) ,并须要求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或代表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该人提供的、由该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代为拥有该等非公开资料的任何第三方、其代表及其融资来源返回该公司或销毁该等非公开资料(ii)不得解除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就任何相竞建议而作为其一方的任何保密或中止协议的任何条文,或免除该协议的任何条文,(iii)自合并协议日期起直至合并协议生效日期为止,或如较早时终止合并协议,不得直接或间接地(a)招揽、发起、诱使、明知而鼓励或明知而采取任何行动,以协助或以其他方式协助作出构成或合理预期会导致相竞建议的任何查询、建议或要约(包括提供有关的非公开资料,(b)参与、继续或以其他方式参与任何与或为鼓励或便利竞争建议书或任何合理预期会导致竞争建议书的询价、建议或要约有关的讨论或谈判,或向任何其他人提供非公开资料, (c)批准,(d)提出或同意执行或订立任何意向书、期权协议、原则协议或其他合约,以考虑或以其他方式与竞争建议或任何合理预期会导致竞争建议的调查、建议或要约,或(d)提出或同意作出上述任何一项。

 

尽管有上述情况,但如在合并协议日期或之后的任何时间及在取得公司股东批准之前,公司或其任何代表接获任何人主动提出的、真诚书面的竞争建议,则公司及其代表可与该等人联络,仅要求澄清有关条款及条件,(ii)如公司的董事会(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或特别委员会在与一名具有国际声誉的独立财务顾问及外部法律顾问磋商后,真诚地决定该等相互竞争的建议构成或合理地预期会导致一项上级建议,则公司及其代表可(a)根据可接受的保密协议提供该等建议,就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提出该等竞争建议的人提供的资料(包括非公开资料) ,以及(b)与提出该等竞争建议的人进行或以其他方式参与讨论或谈判。

 

一般而言,董事会(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和特别委员会均不得(i)不向其股东建议给予公司股东批准,或不将董事会的建议列入本委托书; (ii)更改、保留、撤回或修改,或公开建议更改、保留、撤回或修改,在每种情况下,以对母公司不利的方式更改、保留、撤回或修改董事会的建议,或者就股东大会采取与董事会建议不一致的其他行动或者发表与董事会建议不一致的其他公开声明; (三)提出建议或者发表公开声明,支持除(a)反对该等要约的建议或者(b)临时“停止”以外的竞争性要约收购或者交换要约,请注意"董事会根据《交易法》第14D-9(f)条发出的函件,或董事会收到并正在评估一项相互竞争的提案的声明, (四)在已公开宣布的相互竞争的提案之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或在股东大会之前的天数较少的情况下)没有公开建议反对任何相互竞争的提案,或没有公开重申董事会的建议,(v)就任何相竞建议(上述任何行动,即“不利的建议更改” )而采纳、批准或建议、公开建议批准或建议相竞建议,或公开建议订立或安排或授权公司就相竞建议订立任何意向书、谅解备忘录、原则上的协议、收购协议、合并协议、期权协议或其他合约。

   

70

 

 

但在取得公司股东批准之前的某些情况下,董事会(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或特别委员会如在采取此种行动之前,董事会(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或特别委员会在与一名具有国际声誉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外部法律顾问协商后,真诚地决定对一项相互竞争的建议作出不利的改变,(x)如没有作出不利的建议更改,将会违反或合理地预期会违反适用法律所规定的董事的受托责任;及(y)该等相互竞争的建议在实施了父母根据以下条件可作出的所有调整后,即构成一项优越的建议;但在作出不利的建议更改前,公司须将其意图通知母公司,并给予母公司机会就合并协议的条款提出修订,以使该上级建议不再构成上级建议。

 

公司在接获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有关的任何书面查询、建议或要约或任何书面要求后,须迅速通知母公司,如有任何人通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公司正考虑作出或已作出(定义如下)相竞建议,或对先前向母公司披露的相竞建议的任何条款作出重大更改。

 

“相互竞争的建议”是指《交易法》第13(d)条所指的任何人(母公司和合并子集团除外)或“集团”提出的任何建议或要约,涉及在单一交易或一系列关联交易中,任何(i)收购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资产,相当于公司合并资产的20%或以上,或公司合并基础上的收入或收益中有20%或以上可归属的资产,(ii)收购20%或多于20%的已发行股份; (iii)要约收购或交换要约,如完成将导致任何人实益拥有20%或多于20%的已发行股份; (iv)涉及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合并、合并、股份交换、业务合并、资本重组、清盘、解散或类似交易,而在合并、合并、股份交换或业务合并的情况下,将导致任何人个别或合计收购资产,构成公司合并资产的20%或以上,或公司合并基础上的收入或收益的20%或以上可归属,或(v)上述各类交易的任何组合,如果合并资产、合并收益或收益与所涉及股份的百分比之和为20%或以上;在每种情况下,除交易外。

 

“上级建议书”指董事会(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经与其具有国际声誉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外部法律顾问协商后,在考虑到建议书的所有法律、监管、财务、时间和其他方面以及建议书的提出人(包括任何分手费、费用偿还规定和完成条件)的情况下,真诚地确定的任何书面竞争建议书,对公司及其股东(转期股东除外)比交易更有利(视属何情况而定,考虑到母公司根据该等建议或以其他方式就合并协议的条款提出的任何修订) ,并在其他方面有合理能力按建议的条款完成;及,为“优先建议”的定义的目的,在相竞建议的定义中, “20% ”的提法应视为“50% ”的提法;此外,如果(a)为完成该建议所设想的交易所需的任何融资当时没有完全承诺向提出该建议的人和非或有条件的人提供,则该等要约不应视为“优先建议” 。(b)该建议所设想的交易的完成取决于获得和(或)为该融资提供资金,或(c)该建议所设想的交易不能在没有不合理延迟的情况下合理地按照所提议的条款完成。

 

71

 

 

补偿;董事和官员保险

 

母公司须在有效时间后6(6)年内,并须安排存续公司及公司各附属公司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最大限度地履行及履行该等人的义务,在每宗个案中,履行及履行该等附属公司的管理文件及相应的组织或管理文件,如于本协议日期生效,并根据于合并协议日期生效的任何补偿或其他类似协议,向有权根据该等公司管理文件获得补偿、免除及/或垫付费用的个人,其他组织或管理文件或补偿协议(包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每一位现任及前任董事及高级人员) ( “被包括的人” )因其在生效时间或之前发生的作为或不作为而产生或与其有关,包括与合并协议的审议、谈判和批准有关。

 

自生效之日起六(六)年内,存续公司和各子公司的组织和管理文件将载有关于赔偿的规定,在合并协议生效之日(视属何情况而定)生效的公司管理文件及公司各附属公司的组织和管理文件所规定的有效时间之前和包括有效时间内,支付费用和免除被保险人员的费用。在合并存续期间与被涵盖人员签订的赔偿协议将按照其条款继续全面生效。

 

在生效时间后六(6)年内,母公司须安排就公司就在生效时间或之前发生的事实或事件所引起或有关的申索而维持的董事及高级人员责任保险的现行政策。在该等保费超过公司截至该等保险合并协议日期所支付的年度保费的300%的情况下,母公司将没有义务为该等保险支付年度保费(该300%金额即“基础保费” ) 。为代替上述保险,公司可选择购买董事和官员的责任保险“尾随”或“径流”保险,为期六(6)年,在有效时间之后,有关在有效时间或之前所犯或据称所犯的不法行为和(或)不作为,每年保费不超过基本保费。

 

同意使用合理的最佳努力

 

除合并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另有规定外,双方将尽最大努力: (一)采取或安排采取一切适当行动,并作出或安排作出一切必要、适当或可取的法律规定或其他事项,以便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完成和有效进行合并协议所设想的交易; (二)取得或安排其附属公司从任何政府实体取得任何同意、许可、许可、豁免、批准。(iii)须由母公司或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取得的授权或命令,或为避免任何政府实体就合并协议的授权、执行及交付及完成该协议所设想的交易而采取的任何行动或程序,以及(iii)在合并协议日期后,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作出或安排其附属公司作出所有必要的文件,并在其后作出任何其他所需的呈件。并就合并协议及根据其他适用法律进行的交易,支付与合并协议有关的任何到期费用;但除与该等中国监管文件有关的范围外,双方将互相合作,以确定是否需要任何政府实体就完成该等交易及寻求任何该等行动、同意、批准或豁免或作出任何该等文件而采取任何行动,或就任何该等政府实体采取任何行动或向其提出任何申请。公司及母公司将根据任何适用法律的规则及规例就有关交易提出申请或提交其他文件所需的所有资料,并安排其附属公司互相提供。

  

若干附加盟约

 

合并协议除其他外,还包括与下列事项有关的其他协议:

 

将本代理声明和第13E-3条规则的交易声明按附表13E-3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并在回应证券交易委员会对这两个声明的任何评论时进行合作) ;

 

(c)母公司及其代表在合并协议生效之日至合并协议终止之较早时间之间,可查阅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办公室、财产、书籍、记录及其他资料(但须受所有适用的法律或合同义务及限制) ;

 

股票的退市和注销登记;

 

就有关合并协议及交易的公告进行咨询;

 

72

 

 

通知某些事件;

 

消除或尽量减少某些接管法规的影响;

 

参与与合并协议或其所设想的交易有关的任何股东诉讼的抗辩和和解。

 

合并的条件

 

各当事方实施合并的义务须满足或放弃(如法律允许)下列条件:

 

公司股东的批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取得;以及

 

(在对公司或母公司的业务具有管辖权的材料中)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实体,不得颁布、发布、颁布、强制执行或订立任何当时有效的、具有限制、禁止或以其他方式禁止或非法完成合并或其他交易的法律或命令,或施加某些特定的“非必要补救” (例如,要求母公司或其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出售、剥离、租赁、许可在有效时间之前转让、处置或以其他方式抵押或单独持有其中任何一种资产、许可证、经营、权利、产品或企业。

 

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实施合并的义务也须满足或放弃下列条件:

 

合并协议中规定的公司的陈述和保证应在合并协议生效之日和生效之日是真实和正确的,但须符合某些条件;

 

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应履行或履行其根据合并协议须在生效时间或之前履行或履行的所有协议或义务;

 

自合并协议签署之日起,不产生持续的重大不利影响;

 

异议股份总额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10% ;

 

公司须向母公司交付由公司一名高级行政人员签署的日期为截止日期的证明书,以证明上述条件的履行;及

 

公司应就某些特定合同取得第三方书面同意或豁免。

 

公司实施合并的义务还须满足或放弃下列条件:

 

合并协议中所列的母公司和合并分项的陈述和保证,在合并协议日期和截止日期均为真实和正确的,但如任何该等陈述和保证未能真实和正确(未对其中所列的任何“重要性”限定条件生效) ,则不合理地预期会个别或合计阻止,重大延误或重大阻碍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完成合并,或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履行合并协议下各自的重大义务;

 

73

 

 

母公司及合并附属公司须在有效时间或之前,在所有重大方面履行或遵守合并协议所规定的所有协议及义务;及

 

母公司须向公司交付一份由母公司董事或高级执行人员签署的日期为截止日期的证明书,以证明其符合所指明的条件。

 

合并协议的终止

 

合并协议可以终止,合并和其他交易可以在有效时间之前的任何时间被放弃,具体如下:

 

经公司和母公司书面同意(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 ;

 

公司(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或母公司,如果合并协议的另一方或另一方违反或未履行合并协议中规定的任何代表、保证、契约或协议,而违反或未履行将导致相应的关闭条件得不到满足,而该违反在外部日期之前不能治愈,或在外部日期之前可以治愈。(x)在接获非违约方书面通知后三十(30)日内,或(y)在外部日期前三(3)个营业日内,仍未有治愈;但如任何一方严重违反任何代表、保证,则合并协议不得由任何一方终止,合并协议中以任何方式订立的契约或协议,而该等契约或协议本应是合并条件未能达成而须予满足的主要原因;

 

由母公司或公司(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在北京时间下午11时59分之前,如未履行合并协议规定的任何义务是合并协议的主要原因、主要结果或对合并协议作出重大贡献的任何一方均不享有终止合并协议的权利,不发生在外部日期或之前的有效时间;

 

母公司在收到公司股东批准前的任何时候,如董事会已作出不利的推荐变更;

 

倘(i)董事会(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已根据一项优先建议(如题为“合并协议-不征集交易;更改建议”的一节所界定)作出不利的建议更改,并授权公司订立一项替代收购协议,以落实该等优先建议,以及(ii)公司同时或紧随其后,终止合并协议订立该等替代收购协议;但除非(a)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面遵从合并协议就该等优先建议及替代收购协议所载的规定,而(b)公司在紧接终止后,已足额支付公司终止费(定义如下) ;

 

如董事会(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对合并协议进行了不利的建议变更和授权终止,公司应在收到公司股东批准之前的任何时间进行;

 

74

 

 

公司或母公司,如有主管司法管辖区的政府实体已颁布、发布、颁布、执行或订立任何当时有效并具有限制、禁止或以其他方式禁止或非法完成合并或其他交易的效力的法律或命令(不论是暂时的、初步的或永久的) ;但如该限制是命令所致,寻求如此终止合并协议的一方应尽一切合理努力,防止根据合并协议进入和撤销该命令,而任何一方如未能遵守合并协议的任何规定,则该命令的主要原因不应享有终止合并协议的权利;

 

如公司或母公司在就该等批准进行表决的股东大会最后休会后仍未取得公司股东批准,则由公司或母公司作出决定;但,如果未能获得公司股东的批准是由于母公司违反了其对合并投赞成票的义务或任何支持协议的违反,母公司不得终止合并协议。创始人家族成员

 

本公司如(i)为完成合并而须终止母公司及合并分项的义务的所有条件已获满足(根据其性质而言,该等条件须由在结束时所采取的行动予以满足,而在当时可采取的行动予以满足除外) ; (ii)本公司已不可撤销地向母公司发出书面通知,确认为履行公司的义务而须终止的所有条件已获满足,(三)母公司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后十(十)个营业日内未能履行关闭义务。

 

终止费用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须向母公司支付公司终止费$500,000:

 

(a)就公司而提出的相竞建议(如题为“合并协议-不征集交易;更改建议”的一节所界定) ,须在合并协议日期后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已公开提出、提出或披露,而并无撤回; (b)在符合前(a)款的条件时,由于未能在股东大会上取得公司股东批准,公司或母公司终止(x)合并协议;或(y)由于合并未能在外部日期或在收到公司股东批准前的任何时间完成,公司或母公司终止(x)合并协议,倘董事会(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已对合并协议作出不利的建议更改及授权终止,及(c)在终止日期起计十二(12)个月内,公司就一项相互竞争的建议(但为施行本条(c)项)订立一项最终协议,或就该等建议所拟进行的交易达成协议,或使该等交易得以完成,竞争提案定义中提及“20% ”应视为提及50% ;

 

由于公司违反或未履行其中所载的任何代表、保证、契约或协议,或公司作出不利的建议更改,合并协议由母公司终止;或

 

由于(i)董事会(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已根据上级建议作出不利的推荐更改,并授权公司订立替代收购协议以执行上级建议,而(ii)公司在终止合并协议的同时或紧接其后订立该替代收购协议,故该合并协议由公司终止。

 

如:

 

由于(a)母公司违反或未履行其中所载的任何代表、保证、契约或协议,或(b)母公司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后10(10)个营业日内未能履行其愿意放弃其履行合并义务的任何未满足条件,且公司已准备好,合并协议由公司终止,愿意并能够完成合并,如果所有其他关闭条件已经满足或适当放弃;或

 

合并协议由公司或母公司终止,因为合并的终止未能在外部日期前发生,及(a)公司并无违反其根据合并协议订立的任何契诺或其他协议而将不获满足;及(b)所有截止条件(根据其条款将于截止日期获满足的条件除外) ,但在公司或母公司终止时,该等条件可获满足,犹如该等条件已获满足或豁免一样。

 

75

 

 

对赔偿责任的补救和限制

 

本公司、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有权寻求合并协议的条款及条文的具体履行,包括寻求禁制令以防止其他各方违反合并协议,以及就本公司而言,寻求禁制令、具体履行或其他公平济助,以强制执行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的义务,以完成合并或促使完成股权承诺函所拟的融资,除了法律或公平的其他补救措施。然而,公司有权获得禁制令、具体表现或其他公平的宽免,以强制执行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完成合并的义务,但前提是(i)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完成合并的义务的所有截止条件已获满足或已获适当豁免;及(ii)公司已不可撤销地向母公司发出通知,确认公司的义务的所有截止条件已获满足,或者它已经放弃了任何不满足的条件。

 

除上述情况外,股权承诺函及有限担保:

 

如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因任何原因或无原因未能实施合并,或因其他原因违反合并协议或未能履行合并协议项下的义务,公司有权终止合并协议并收取母公司终止费,将是公司、其任何附属公司的唯一及独家补救(不论在法律上、权益上、合约上、侵权上或其他方面) ,本公司的任何股东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其任何各自的联属公司针对母公司、合并子公司、保荐人或其任何各自的联属公司,因任何违反任何代表、保证、契约或协议或未能履行合并协议下的义务或合并的其他未能达成而蒙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除根据合并协议的条款支付父母终止费外,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发起人、创始人实体或其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均不应对合并协议或任何交易的货币损害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及

 

母公司终止合并协议并收取公司终止费的权利,将是任何母公司、合并附属公司、保荐人及其各自的联属公司就任何公司、其附属公司、公司股东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及其各自的联属公司因任何违反任何代表而蒙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而作出的唯一及独家补救(不论在法律、权益、合约、侵权或其他方面保证、契约或协议或未履行合并协议下的义务或合并的其他未完成。本公司、其任何附属公司、本公司任何股东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其任何各自的联属公司,除由本公司支付公司终止费外,概无就与合并协议或交易有关的货币损害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修正案

 

除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外,合并协议可在收到公司股东批准(视适用而定)之前或之后,以合并协议各方的书面协议(i)就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采取的行动(i)就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采取的行动(ii)就公司采取的行动,对合并协议进行修订、修改及补充,(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采取行动) 。但是,在公司股东批准合并后,在没有获得股东的进一步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作出法律要求股东进一步批准的修正。合并协议只能由代表公司、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签署的书面文书进行修改。

76

 

  

关于无担保证券持有人的规定

 

没有为(a)准许无担保证券持有人查阅公司或买方集团任何成员的公司档案,或(b)以牺牲公司或买方集团任何成员为代价取得法律顾问或鉴定服务作出任何规定。


77

 

 

反对者的权利

 

以下是股份登记持有人对合并持异议并获得股份公允价值支付的权利( “异议人权利” )的简要概述。本摘要不是法律的完整陈述,并由《刑法》第238条的完整文本对其进行了完整的限定,该文本作为附件E附于本代理声明之后。如果你在考虑是否可能反对合并,你应该仔细审查附件E的案文,特别是行使反对者权利所需的程序步骤。这些程序很复杂,如果你想行使持不同政见者的权利,你应该向开曼群岛一家有执照的律师事务所寻求你自己对CICL第238条或第十六部分的法律建议。如果你没有完全和准确地满足CICL的程序要求,你将失去你的反对者的权利。

 

行使反对者权利的规定

 

公司的持不同意见的注册股东有权根据CICL第238条,在对合并持不同意见时,支付其股份的公允价值。

 

你的持不同意见者的权利的有效行使,将排除由于持有与合并有关的股份而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利,但有权充分参与诉讼程序,以确定这些人所持股份的公平价值,并以合并无效或非法为理由寻求救济。要行使反对者的权利,必须遵循以下程序:

 

你必须在股东特别大会表决批准合并之前,向公司发出反对合并的书面通知( “反对通知” ) 。反对通知书必须包括一项声明,你提议要求支付你的股份,如果合并是授权在特别股东大会表决。

 

根据合并协议,于紧接授权合并的表决日期后2日内,公司须向所有已送达反对通知书的股东( “反对者” )发出授权书面通知( “批准通知” ) 。

 

在批准通知发出之日(异议期间)后的20日内,凡选择异议的持异议者,必须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其、其姓名、地址及持异议的股份数目及类别,并要求支付其公平价值,他或她的股份。持不同意见者必须对其持有的所有股份持不同意见。持不同意见者发出异议通知后,除有权获得股份的公允价值、有权充分参与确定股份的公允价值的法律程序以及有权以合并无效或违法为由寻求救济外,股东的任何权利均不再享有。

 

在紧接(a)异议期限届满之日或(b)向开曼注册处处长提交合并计划之日(两者以较后日期为准)后的7日内,公司作为存续公司,必须向每名异议人士提出书面要约(公允价值要约) ,以公司确定为该等股份的公允价值的价格购买其、其股份。

 

如在紧接公平值要约日期后30日内,公司与持异议者未能就公司将购买该持异议者股份的价格达成协议,则在紧接该30日期限届满后20日内,公司必须及持异议者可,向大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确定所有持不同政见者所持股份的公允价值,他们已送达异议通知,并未与公司就其股份的公允价值达成一致。该公司的呈请必须附有一份经核实的名单,其中载有所有已提交异议通知及尚未与该公司就该等股份的公平价值达成协议的股东的姓名及地址,而如有异议人士提交呈请书,该公司必须在该呈请书送达后10日内提交该等经核实的名单。

 

如果一项申请得到及时提交和送达,大法院将在听证会上裁定: (a)哪些股东有权享有反对者的权利; (b)这些股东所持的股份的公允价值,如果有,将由公司按确定为公允价值的数额支付;以及(c)诉讼费用和向当事人分配此类费用。

 

78

 

 

你必须是股份的登记持有人(即你的名字登记在公司的会员登记册上) ,才能行使你的反对者的权利。所有通知及呈请均须由注册股东或代表注册股东妥为授权的人充分及正确地签立,因为该股东的姓名出现在公司成员名册上。信托持有的股份,如由受托人、监护人或托管人持有,必须由受托人正式授权的人执行。如果股份是由一个以上的人拥有或为一个以上的人拥有,这种通知和请愿必须由或为所有的共同所有者执行。经授权的代理人,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所有人的代理人,可以执行登记股东的通知或请求。然而,代理必须识别注册所有者,并明确披露在执行通知时他或她是注册所有者的代理的事实。

 

如果你不满足这些要求,并且严格遵守CICL规定的程序,你将无权行使反对者的权利,并受合并协议和合并计划的约束。提交一张不指示该代理所代表的股份将如何被投票的代理卡,将给予该代理酌情决定投票。此外,不投票给你的股份,或投票反对授权和批准合并协议的提议,合并计划和交易,包括合并,不会仅保留你的反对者的权利。您必须将所有通知发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岭市东部新区金塘南大道88号,关注:投资者关系部。

 

如果你通过经纪或银行等金融中介持有你的股份,并希望对合并持异议,你必须与金融中介作出一切必要的安排,以确保你的股份以你自己的名义登记在公司的成员登记册上,从而成为注册股东,以便你行使异议人士的权利。金融中介不太可能行使或试图行使任何持股人对其所持股份的权利,即使股份的实益拥有人要求金融中介行使或试图行使该权利。你必须及时与你的金融中介机构联系,以确保你在股东特别大会召开之前足够的时间成为注册股东,因为你必须在股东特别大会表决批准和批准合并之前向公司提出书面反对。随后,你必须遵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38条关于行使反对者权利的所有程序和要求,该权利的副本作为本代理声明的附件E附于此。如果合并没有完成,该公司将继续是美国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将继续在纳斯达克上市。因此,如果你为了行使持不同意见者的权利而成为注册股东,而合并并未完成,并且你希望将你的股份转回金融中介,你将需要与金融中介联系,以作出一切必要的安排。

 

如果你在考虑持反对意见,你应该知道,如果你不行使持反对意见的人对你的股份的权利,那么根据CICL第238条确定的你的股份的公允价值可以超过、等于或低于2.35美元的现金,而不计利息。

 

《刑法》第238条的规定是技术性和复杂的。如果你没有严格遵守第238条规定的程序,你将失去你的反对者的权利。如果你想行使持不同政见者的权利,你应该向开曼群岛一家有执照的律师事务所寻求你自己对CICL第238条或第十六部分的法律意见。

 

79

 

 

财务信息

 

选定的历史财务资料

 

下表列出了为我们公司选定的合并财务信息。截至2019年及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收入数据的选定合并报表,以及截至2019年及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选定综合资产负债表数据,均源自我们经审核的综合财务报表,其中包括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表格20-F的年报,自F-1页开始。我们的历史结果不一定表明任何未来时期的预期结果。选定的综合财务数据应与经审计的综合财务报表和有关附注以及"项目5一并阅读,并以其全文为准。于本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有关表格20-F的年度报告中“经营及财务回顾及展望” ,该等报告已作为参考纳入本代理声明。关于如何获得这类年度报告的副本,请参见“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我们的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按照美国通用会计准则编制和提交的。

 

请注意,我们与浙江大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大塑料” )有关的经营结果已在所有报告期间的追溯基础上重新分类为已停止经营。

 

(所有金额均以千美元计,但每股人民币股息及流通股除外)

 

业务数据说明: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2019     2018  
收入   $ 151,113     $ 138,664  
毛利   $ 37,610     $ 29,750  
业务费用   $ 22,254     $ 19,584  
经营收入   $ 15,356     $ 10,166  
准备金   $ 2,554     $ 1,126  
持续经营业务净收入   $ 14,406     $ 9,847  
已停止业务的净收入(亏损) ,不含税   $ 517     $ (88 )
净收入   $ 14,923     $ 9,759  
                 
每股持续经营业务净收入(基本和摊薄)   $ 0.91     $ 0.62  
每股已终止经营业务的净收益(亏损) (基本及摊薄)   $ 0.03     $ (0.01 )
                 
以美元计的每股股息   $ -     $ -  
每股人民币股息   ¥ -     ¥ -  

 

资产负债表数据:

 

    截至12月31日,  
    2019     2018  
流动资产   $ 61,298     $ 59,520  
总资产   $ 134,327     $ 122,640  
流动负债   $ 36,648     $ 47,489  
负债总额   $ 55,258     $ 57,906  
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   $ 79,069     $ 64,734  
资本存量   $ 16     $ 16  
流通股     15,803,763       15,795,910  

 

每股我们股份的账面净值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每股账面净值为5.00美元,根据截至该日的已发行和流通股数计算。

 

80

 

 

股份交易

 

公司的采购

 

在过去两年中,我们没有在任何时间购买任何股票。

 

买方集团的采购

 

买方集团的成员或其各自的关联公司在过去两年中的任何时候都没有购买任何股票。

 

以前公开发行的股票

 

2015年11月,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038,423股。在过去三年中,该公司没有公开发行该公司的证券。

 

前60天的交易

 

除合并协议及与之相关的协议外,包括支持协议、有限担保及股权承诺函,并如上文所述,在过去60天内,我们、我们的任何人员或董事、买方集团或任何其他人士,或上述任何联营或多数拥有附属公司,并无就公司股份进行任何交易。

 

81

 

 

某些实益拥有人的担保所有权及公司的管理

 

    普通
股份实益拥有
拥有(1)
 
    数目     百分比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江桂兰(2),董事长兼首席运营官     5,541,668       35.1 %
胡新福(2),首席执行官     0       -  
首席财务官彭虎     0       -  
曹健,独立董事     12,000       *  
Hong(Simon)He,独立董事     12,000       *  
蔡富友,独立董事     0       -  
朱素娟(3),董事     2,216,667       14.0 %
所有董事及执行人员(7(7)人)     7,782,335       49.2 %
5%或更大的实益拥有人:                
Qian(Eugene)Hu (2)     1,154,104       7.3 %
王新忠     1,108,333       7.0 %
Jinsue Jiang (3)     1,108,333       7.0 %

 

  * 不到1%

 

  (1) 实益拥有权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确定,并包括相对于普通股的投票权或投资权。

 

  (2) 江女士和胡心福先生结婚了,钱先生(尤金)胡先生是他们的成年儿子。江女士通过她拥有和控制的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Silver Trillion持有她的股份,并可能被视为持有这些股份的实益所有权。钱先生(尤金)胡先生自己持有45,771股,通过郑辉持有1,108,333股,郑辉是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他拥有和控制这些股份,并可被视为持有这些股份的实益所有权。

 

胡鑫富先生不直接或间接行使或行使其所持有的任何股份的表决权或投资权,也不放弃对该等股份的实益拥有。钱先生(尤金)胡先生不直接或间接行使或分享任何由数万亿银所持有的股份的投票权或投资权,也不放弃这些股份的实益拥有权。江女士不直接或间接行使郑辉持有的任何股份的表决权或投资权,也不放弃该等股份的实益拥有权。

 

  (3) 朱女士是江先生的母亲。朱女士通过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Celestial Sun持有她的股份,并可被视为拥有这些股份的实益所有权。江先生通过英属维尔京群岛腾宇公司持有1,108,333股股票,可被视为持有这些股票的实益所有权。

 

朱女士不直接或间接行使或行使腾宇持有的任何股份的表决权或投资权,也不放弃对该等股份的实益拥有权。江先生不直接或间接行使或分享任何由天太阳持有的股份的投票权或投资权,也不放弃该等股份的实益拥有权。

82

 

 

未来股东建议

 

如果合并完成,我们将不会有公众股东,未来的股东大会也不会有公众参与者。

83

 

 

关于前瞻性陈述的警告性说明

 

本代理声明中的某些声明、本文所附文件和作为参考纳入本代理声明的文件是基于估计和假设的前瞻性声明。其中包括与我们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计划、目标、未来业绩和业务有关的报表,以及与合并有关的前瞻性报表。这种前瞻性陈述是根据在作出这种陈述时所存在的事实和条件作出的。前瞻性陈述也是基于当前对我们的业务和合并的预期、估计和预测,准确的预测可能是困难的,涉及评估超出我们控制的事件。前瞻性陈述进一步基于管理层的假设。前瞻性陈述可以通过前瞻性语言来识别,包括“相信” 、 “预期” 、 “预期” 、 “估计” 、 “打算” 、 “可能” 、 “计划” 、 “预测” 、 “项目” 、 “意愿” 、 “意愿”和类似的表达,或者这些词的否定。这些声明并不能保证潜在的预期或未来的业绩,并涉及难以预测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请注意此代理声明的读者考虑这些风险和不确定性,不要过度依赖任何前瞻性声明。

 

除其他因素外,下列因素可能导致实际结果或与合并有关的事项与前瞻性陈述中的表述或预测有重大差异:

 

对合并完成条件的满足,包括公司股东对合并协议的授权和批准;

 

可能导致合并协议终止的任何事件、变更或其他情形的发生;

 

合并公告或合并对我们的业务关系、经营结果和一般业务的影响;

 

合并可能不能及时或完全完成的风险,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股票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我们在合并协议中同意的若干契约,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物业及营运造成不利影响;

 

将管理层的注意力从我们正在进行的业务操作中转移;

 

失去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

 

与合并有关的费用、费用、费用和费用的数额,以及合并将获得的融资的实际条款;

 

我们不遵守法规和法规的变化;

 

任何法律程序、规管程序或强制执行事宜的结果,而该等法律程序、规管程序或强制执行事宜可针对我们及其他与合并有关的人提起;及

 

我们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中详细说明了其他风险,包括在题为“第3D项”的一节中提出的信息。风险因素"载于我们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表格20-F的年报。请参阅第85页开始的“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以获取更多信息。

 

此外,前瞻性陈述没有反映任何未来的收购、合并、处置、合资、合作、分红或各方投资的潜在影响。我们认为,我们前瞻性陈述所依据的假设是合理的。然而,前瞻性陈述涉及固有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假设。然而,许多决定我们未来结果的因素超出了我们控制或预测的能力,我们不能保证未来的结果、活动水平、业绩或成就。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预期的实际结果或发展将会实现,或者,如果实现,它们将会对我们的业务或运营产生预期的影响。鉴于前瞻性陈述固有的重大不确定性,读者不应过分依赖前瞻性陈述,因为前瞻性陈述仅在陈述发表之日才能发表,而且不应假定这些陈述在未来任何日期仍然准确。所有随后的书面和口头前瞻性陈述,如与合并或本代理声明所述的其他事项有关,并可归于我们或任何代表我们行事的人,均以本节所载或所指的警告陈述为其全部明确限定。此外,前瞻性陈述仅在发表之日起生效,除适用法律或条例另有规定外,我们不承担更新前瞻性陈述以反映未来事件或情况的义务。

 

84

 

 

在那里你可以找到更多的信息。

 

我们必须遵守适用于外国私人发行人的《交易法》的报告要求,并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或提供我们的年度和当前报告及其他信息。你可以按照规定的费率,在美国证交会20549号华盛顿特区NE街100F街的公共参考资料室阅读和复制这些报告和其他信息。关于公共参考室的操作的信息可以通过在1-800-sec-0330处调用sec获得。我们提交或提供的信息也可免费在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网站http://www.sec.gov上获得。

 

您还可以通过访问我们网站的“投资者关系”部分(http://ir.fulingglobal.com/ )获得公司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文件的免费副本。我们的网站地址仅作为不活跃的文本参考。我们网站上提供的信息并不是这个代理声明的一部分,因此不作为参考。

 

由于合并是一项正在进行的私人交易,该公司和买方集团已向美国证交会提交了一份关于合并的交易报表。附表13E-3,包括提交或作为参考的任何修订及证物,均可供查阅。附表13E-3将予修订,以便迅速报告最近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附表13E-3所载资料的任何重大变动。

 

本代理声明中所载关于任何合同或其他文件的内容的声明不一定是完整的,每一种声明都通过引用该合同或作为本合同附件的其他文件作为证据而全部合格。SEC允许我们“通过引用”将信息纳入这个代理声明。这意味着我们可以通过参考另一份单独提交给SEC的文件来披露重要信息。通过引用引入的信息被认为是此代理声明的一部分。此代理声明和我们稍后提交给SEC的信息可能会更新和取代引用的信息。类似地,我们稍后提交给SEC的信息可能会更新和取代这个代理声明中的信息。该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向SEC提交的关于Form20-F的年度报告在此引入作为参考。该公司自2020年4月15日以来向SEC提交的关于Form6-K的报告(如有)在此作为参考。由于在本代理声明中引用的任何定期报告都提到了1995年《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中关于前瞻性陈述的安全港条款,我们注意到,这些安全港条款不适用于我们就本代理声明中所描述的进行中的私人交易所作的任何前瞻性陈述。

 

我们承诺在收到请求后的一个营业日内,向每一位已按要求以头等邮件或其他同样迅速的方式向其送达本代理声明副本的人免费提供任何或所有作为参考纳入本代理声明的文件的副本,除非这些文件是作为参考专门纳入本代理声明所包含的信息。

 

申请我们的文件副本,应直接向我们的投资者关系部,在这个代理声明提供的地址和电话号码。

 

本代理声明并不构成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内向或向任何在该司法管辖区内向或向其非法提出该代理请求的人索取该代理。你应该只依靠包含在本委托书中的信息或作为参考,在股东特别大会上投票你的股份。我们没有授权任何人向您提供与此代理声明中包含或引用的内容不同的信息。

 

此代理声明已过时。您不应该假定,此代理声明中所包含的信息在该日期以外的任何日期都是准确的,并且此代理声明邮寄给股东不会产生任何相反的含义。

 

85

 

 

附件A:合并协议和计划

 

执行版本

 

 

 

 

 

 

 

 

 

合并协议和计划

 

按及当中

 

Fuling Parentco Inc.

 

Fulling Mergerco Inc.

 

以及

 

富岭环球有限公司

 

截至日期

 

2020年9月1日

 

 

 

 

 

 

 

 

 

 

 

A-1

 

 

目录

 

        页面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第1.1节   某些定义   A-6
第1.2节   其他地方定义的术语   A-11
第1.3节   解释   A-12
         
第二条合并
         
第2.1节   合并   A-14
第2.2节   关闭   A-14
第2.3节   有效时间   A-14
第2.4节   合并的影响   A-14
第2.5节   董事及人员   A-15
第2.6节   管理文件   A-15
         
第三条证券的处理
         
第3.1节   股份的处理   A-15
第3.2节   证券付款;交出证书   A-16
第3.3节   反对人的权利   A-18
第3.4节   扣留   A-19
         
第四条公司的陈述和保证
         
第4.1节   组织和资格;子公司   A-20
第4.2节   资本化   A-20
第4.3节   授权;协议的有效性;公司诉讼   a-21
第4.4节   董事会批准   a-21
第4.5节   同意和批准;不违反规定   a-22
第4.6节   证券交易委员会文件和财务报表   a-23
第4.7节   没有某些变化。   a-23
第4.8节   代理声明中的信息   a-23
第4.9节   财务顾问的意见   a-24
第4.10节   劳动和就业事务   a-24
第4.11节   知识产权   a-24
第4.12节   诉讼   a-25
第4.13节   环境事项   a-25
第4.14节   不动产   a-25
第4.15节   经纪人;费用   a-25

 

A-2

 

 

第4.16节   反接管规定   A-26
第4.17节   无其他陈述或保证   A-26
         
第五条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的陈述和保证
         
第5.1节   组织和资格;子公司   a-26
第5.2节   资本化   a-26
第5.3节   授权;协议的有效性;父母诉讼   a-27
第5.4节   同意和批准;不违反规定   a-27
第5.5节   可用资金和融资   a-28
第5.6节   有限的保证。   a-28
第5.7节   权益证券的所有权   a-29
第5.8节   母组契约。   a-29
第5.9节   诉讼   a-29
第5.10节   经纪人;费用   a-29
第5.11节   独立调查   a-29
第5.12节   无其他陈述或保证   a-30
         
第六条合并前的业务行为
         
第6.1节   业务的进行   a-30
第6.2节   不征求意见;更改建议   a-30
第6.3节   代理声明和附表13E-3   a-34
第6.4节   股东大会   a-36
         
第七条附加协定
         
第7.1节   访问;某些事件的通知   a-37
第7.2节   努力;同意和批准   a-38
第7.3节   宣传   a-40
第7.4节   董事及人员的保险及补偿   a-40
第7.5节   接管法规   a-42
第7.6节   操作控制   a-42
第7.7节   证券持有人诉讼   a-42
第7.8节   证券交易所退市   a-42
第7.9节   进一步保证   a-43
第7.10节   管理   a-43
         
第八条合并条件
         
第8.1节   各方义务的条件   A-43
第8.2节   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的义务条件   a-43
第8.3节   公司的义务条件   a-44
第8.4节   关闭条件的挫败感   a-45

 

A-3

 

 

第九条终止
         
第9.1节   终止   A-45
第9.2节   终止的影响   a-46
         
第十条杂项
         
第10.1节   修正和修改;放弃   a-49
第10.2节   陈述和保证不存在。   a-50
第10.3节   费用   a-50
第10.4节   通知   a-50
第10.5节   对应机构   a-51
第10.6节   整个协议;第三方受益人   a-51
第10.7节   可分割性   a-51
第10.8节   管辖法律;管辖   a-51
第10.9节   放弃陪审团审判   a-52
第10.10节   分配   a-53
第10.11节   强制执行;补救措施   a-53

 

展览A-合并计划

 

附表A-披露附表

 

A-4

 

 

合并协议和计划

 

本协议及合并计划(以下简称本协议)日期为2020年9月1日,由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 )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豁免公司Fuling Mergerco Inc.及母公司( “合并子” )的全资附属公司Fuling Global Inc.及当中,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 ) 。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和公司有时在这里被称为“一方” ,并统称为“一方” 。本协议所用的所有资本化条款均具有第1.1条所指或本协议其他地方另有定义的含义,除非上下文另有明确规定。

 

独奏会

 

然而,双方希望通过根据CICL第XVI部分(如本文定义的)与并进入公司的合并分的法定合并来实现业务合并,而该公司是存续公司(如CICL定义的) ,并成为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合并” ) ;

 

然而,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董事会设立的特别委员会( “特别委员会” )的一致建议行事,已(a)确定公司执行本协议及合并计划并完成本协议及合并计划所设想的交易,包括合并(统称“交易” ) ,对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无担保证券持有人)公平并符合其最大利益, (b)批准并宣布合并、其他交易、本协议和合并计划是可取的, (c)决定建议同意和批准本协议,合并计划和对股份持有人的交易( “公司董事会建议” ) ,并将该建议列入代理声明(如本文所定义) ,并指示将本协议、合并计划和交易提交股份持有人以供股东大会授权和批准;

 

而各母并合子各自的唯一董事已分别(a)批准母并合子执行、交付及履行本协议,合并计划及交易的完成及(b)分别声明母并合子是可取的,订立本协议及合并计划,并以特别决议案授权及批准合并计划,以完成交易及合并分的唯一成员;

 

然而,在本协议的执行和交付之前或实质上与本协议的执行和交付同时,Guillan Jiang女士、SuJuan Zhu女士、Qian先生(Eugene Hu) 、Xin Zhong Wang先生和Jins薛Jiang先生(统称“展期股东” )各自与母公司执行和交付了一份支持协议( “支持协议” ) ,除其他外,并在符合协议所载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股东将(a)投票赞成授权及批准本协议、合并计划及交易而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所有股份,及(b)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及在符合支持协议的条件下,不收取任何代价,以根据本协议注销该等股份,及,在生效时间之前或之前认购或以其他方式接收新发行的母公司股份;

 

A-5

 

 

然而,在执行本协议的同时,每一发起人和发起人实体都已或已使其各自控制的实体(视情况而定)向母公司拥有、执行和交付了一份股权承诺函(每一份“股权承诺函” ,以及统称“股权承诺函” ) ;

 

然而,在执行本协议的同时,每一发起人及创始者实体已或已使其各自控制的实体(视适用情况而定)就本协议下的母公司的某些义务(即“有限担保” )为公司提供、执行及交付一项有利于公司的有限担保;及

 

然而,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和公司希望就合并作出某些陈述、保证、契约和协议,并为合并规定各种条件。

 

因此,现在,在审议本协定所载的相互盟约和协定时,并为其他良好和有价值的考虑(兹确认这些协定的收到和充足性) ,双方同意如下: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第1.1节某些定义.为本协定的目的,术语:

 

“可接受的保密协议”指含有习惯保密条款和停止条款的保密协议;但该协议和与其有关的任何其他协议不应包括任何规定,要求与该当事方谈判或具有禁止该公司履行本协议义务的效力的排他性权利。

 

“附属机构”指直接或间接控制、由该人控制或与该人共同控制的任何人。就本定义及“附属公司”或“附属公司”的定义而言, “控制”一人的意思是直接或间接地直接或导致该人的管理和政策方向的权力,不论是通过拥有表决权的股权、合同或其他方式。

 

“营业日”指纽约市、开曼群岛、香港特别行政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银行获法律或行政命令授权关闭的星期六、星期日或另一日以外的任何一天。

 

公司财务顾问指Houlihan Lokey(China)Limited.

 

“公司管理文件”指公司(a)首份经修订及重列的公司章程大纲及(b)首份经修订及重列的公司章程细则,每项章程细则均于本协议日期生效,并可不时予以修订。

 

A-6

 

 

“披露时间表”指附表A所载的披露时间表,据了解: (a)在披露时间表的任何部分中披露的任何事项,须当作为在披露时间表的任何其他部分中披露的事项,但在该披露面对该披露而合理地清楚显示该披露适用于该其他部分的范围内;及(b)任何事项或项目的披露须在该披露内披露,或须为本协议所载的陈述或保证的重要内容。不得作为解释“重大” 、 “重大” 、 “重大”或“重大不利影响”或任何类似含义的词语或短语的依据,并不意味着该事项或项目将,单独或与任何其他事项或项目一起,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影响”是指任何变化、影响、发展、情况、状况、事实状态、事件或事件的发生。

 

“员工持股计划池”指公司为其雇员、非雇员董事、高级人员及顾问而设立的股份及购股权池,其中包括购买1,570,509股的股份及购股权。

 

“除外股份”指(a)母公司、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于紧接生效时间前所持有的转换股份及(b)股份。

 

“开支”指一方或其代表就本协议的授权、编制、谈判、执行及履行、附表13E-3及代理声明的编制、印刷、存档及邮寄、股东及股东批准的招揽、股东诉讼而合理招致的所有开支(包括律师、会计师、投资银行家、专家及顾问致一方及其联属人士的所有费用及开支) ,根据任何适用的竞争或投资法律提交任何必要的通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任何文件,以及与合并和其他交易的结束有关的所有其他事项。

 

“创始人实体”指Silver万亿投资有限公司或其附属公司,视情况而定。

 

“欠债”指就任何人而言, (a)所有欠债、应付票据、应计利息或借入款项的其他债务,不论是否有抵押或无抵押,亦不论是否有附带条件; (b)根据有条件出售或其他产权保留协议所承担的所有债务,或就该人所取得的财产而作为融资而产生的所有债务, (c)作为任何财产或资产的递延购买价而发行、承担或承担的所有债务, (d)资本租赁项下的所有债务,(e)与银行承兑、信用证或类似票据有关的所有义务, (f)利率上限、互换、套头或类似交易或货币对冲交易项下的所有义务,以及(g)上述任何一项的任何保证,不论是否有票据、抵押、债券、契约或类似票据证明。

 

A-7

 

 

“知识产权”是指根据世界各地任何管辖区的法律而产生的任何和所有下列事项: (一)专利、专利申请(包括临时申请) 、发明披露和工业设计,以及任何上述事项的申请,包括延续、部分延续、分割、再发行、延续、扩展和登记; (二)商标、服务标记、认证标记、贸易服装、标志、设计、标语、商号、域名、网站、统一资源定位器、网址和其他来源或来源标记,(三)版权、可复制作品、道德权利、数据和数据库权利以及面具作品,以及上述每一项的注册和注册申请; (四)商业秘密和机密或专有信息(包括规格、公式、发明(不论是否可申请专利或已减少为实践) 、专有技术、技术、数据、记录、规格、设计、方法技术数据,以及客户和供应商列表和信息, (v)用于上述任何一种的其他注册和应用,以及(vi)其他知识产权和专有权利。

 

(a)就公司、公司主席、行政总裁、财务总监或公司执行副总裁而言, (b)就母公司或合并附属公司而言,任何董事或执行总裁,或(c)就转板股东而言,每名转板股东,经合理查询后,其实际知识(视属何情况而定) 。

 

“法律”是指任何联邦、州、地方、国家、超国家、外国或行政法(包括普通法) 、法规、守则、规则、规章、有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而有关各方的证券是上市公司的证券、任何政府实体的命令、条例或其他宣布。

 

“租赁房地产”是指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租赁的、对公司和(或)其附属公司(如适用)的整体业务有重大影响的、在SEC文件中披露的每一项内容。

 

“留置权”是指留置、质押、抵押、信托契据、担保权益、押记、债权、地役权、侵占或其他类似的抵押。

 

A-8

 

 

“重大不利影响”是指个别或合计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整体的资产、财产、负债、财务状况、业务或经营成果产生或合理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影响,或防止或实质上延迟在外部日期或之前完成交易的任何影响;但有条件,在决定是否已发生或将合理地预期会发生重大不利影响时,以下所产生或产生的任何影响不得视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或予以考虑: (a)一般影响公司经营的任何行业或行业的因素所导致的条件(或其中的变化) ; (b)一般经济、政治和(或)监管条件(或其中的变化) ,包括影响财务的任何变化信贷或资本市场条件,包括利率或汇率的变化; (c)GAAP的任何变化或对其的解释; (d)任何政府实体或其任何适用法律的通过、实施、颁布、废除、修改、修正、重新解释或其他变化; (e)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或在书面请求或经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书面同意的情况下采取的任何行动或未采取任何行动; (f)谈判,本协议及交易(包括合并)的执行或公布,包括因此而产生的诉讼及与任何客户、雇员(包括雇员离职者) 、供应商、融资来源或合营伙伴关系的任何不利变动,包括由于母公司或保荐人的身份所致,(g)该等股份的价格或成交量的变动(据了解,本条(g)不包括导致或促成该等股份的价格或成交量变动的事实或事件) , (h)该公司未能达到任何内部或公布的对该公司的收益的预测、估计或预期,任何时期的收益或其他财务业绩或经营成果(据了解,本条款(h)不应包括导致或促成此类不符合任何预测、估计或预期的事实或事件) , (i)与流行病有关的公共卫生危机、地缘政治条件的变化、恐怖主义或破坏行为、战争(不论是否宣布) 、战争的开始、继续或升级、武装敌对行为、地震、龙卷风、飓风,或其他天气状况或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包括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威胁或存在的条件的任何重大恶化,以及(j)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信用评级的任何恶化(据了解,本条款(j)不应包括导致或促成这种恶化的事实或事件) ;但(a) 、 (b) 、 (c) 、 (d)条所述的任何影响,(i)相对于在该公司经营的行业或其经营的行业内经营的公司具有相当规模的其他公司,对该公司产生了重大的不成比例的不利影响,则为确定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影响,应考虑到该事件的增量影响。

 

“外部日期”指2021年6月30日。

 

“命令”是指由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员或政府实体订立、发出、作出或作出的任何命令、判决、令状、规定、和解、裁决、强制令、命令、同意令、决定、裁决、传票、裁决或仲裁裁决。

 

“拥有的房地产”是指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持有任何产权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地块,而该等产权所有权在该等房地产所处的司法管辖区内并不为私人人士所拥有,而该等产权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对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如适用)的整体业务而言是重要的,每项业务均如SEC文件所披露。

 

A-9

 

 

“允许留置权”是指: (a)任何法定留置权或其他留置权所产生的留置权,而该等留置权或其他留置权是针对尚未到期或尚未支付或受到惩罚或其有效性受到适当法律程序的真诚质疑,并且有足够的准备金(在按照《公认会计原则》规定有足够准备金的情况下) ; (b)分区条例、许可证和许可证; (c)任何出纳员、房东、工人、技工、承运人、工人,(d)关于不动产、非货币留置权或所有权上的其他小瑕疵; (e)占有方的权利; (f)普通课程,知识产权的非排他性许可; (g)质押或存款以担保根据工人赔偿法或类似立法承担的义务,或担保公共或法定义务; (h)质押或存款以担保投标、贸易合同、租赁、担保和上诉债券、履约债券和其他类似性质的义务的履行,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的每一种情况下都是如此; (i)留置权以担保证券交易委员会文件所反映的债务。

 

“人”是指自然人、合伙企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商业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非法人协会、合营企业、政府实体或其他实体或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协定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代表” (representatives)指就母公司、合并子公司、雇员、顾问、财务顾问、会计师、法律顾问、投资银行家及其他代理、顾问及代表(如适用)母公司或公司及其各自附属公司而使用的代表。

 

“转售股”指截至本协议日期由转售股股东拥有的11,083,334股股份。

 

“股东批准”指公司股东的一项特别决议(定义见CICL) ,该决议要求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二多数的股份持有人投赞成票,如该等股份持有人有权亲自投赞成票,或如该等股份持有人是公司,则须由其各自的正式授权代表投赞成票,或如授权代理人获授权,则须由代理人投赞成票,以批准及授权本协议合并计划和交易按照CICL和公司的管理文件进行。

 

股东大会是指股东为寻求股东批准而召开的股东大会,包括任何延期。

 

股份指每股面值0.001元的公司普通股。

 

“发起人”指黄启骏先生或其适当的附属公司。

 

“附属公司”或“附属公司”指就任何人、任何法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不论是否注册成立或不注册成立)而言,其中(a)至少大部分股本或其他股本权益的已发行股份,(b)就合伙关系而言,该人或其任何一间或多于一间附属公司,或该人及一间或多于一间附属公司,或(b)就合伙关系而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而该等人或就该等公司或其他组织而行使类似职能的其他人,以其条款具有选举该公司或其他组织的董事会多数成员的普通表决权,该等人士或该等人士的任何其他附属公司为该等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或(b)根据一般公认会计原则为该等人士的综合可变利益实体。

 

A-10

 

 

“非证券持有人”指除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股东、执行人员或董事以外的股份持有人。

 

“税收”或“税收”是指管理税收的任何政府实体征收的任何和所有税收、征费、关税、关税、冒牌货和其他类似的收费和费用(连同任何和所有利息、惩罚、增税和与此有关的额外数额) ,包括收入、特许经营、意外所得或其他利润、毛收入、保费、财产、销售、使用、净值、资本存量、工资、就业、社会保障、工人补偿、失业补偿、征税、扣缴、从价、邮票、转让、增值、利得税和许可证,登记和文件费用、遣散费、职业、环境、关税、残疾、不动产、个人财产、登记、替代税或附加税,或估计税,包括任何利息、罚款或附加税,不论是否有争议。

 

第1.2节在其他地方定义的术语。以下术语在本协议的其他地方定义如下:

 

第1.3款(c)项)

不利的建议变更 第6.2(c)节)
协议 序言部分
替代收购协议 第6.2(c)节)
仲裁员 第10.8(b)条)
基础保费 第7.4(d)条)
CICL 第2.1节
关闭 第2.2节
截止日期 第2.2节
公司 序言部分
公司董事会 独奏会
公司董事会建议 独奏会
公司股权 第4.2(a)条)
公司集团 第9.2(h)条)
公司知识产权 第4.11(a)条)
公司终止费 第9.2(e)条)
竞争提案 第6.2(g)节)
涵盖的人 第7.4(a)条)
异议股东 第3.3(a)条)
异议股份 第3.3(a)条)
美元 第1.3(c)节)
有效时间 第2.3节
可执行性例外 第4.3节
股权承诺函 第5.5(a)条)
股权融资 第5.5(a)条)
交换法案 第4.5节

 

A-11

 

 

外汇基金 第3.2(a)条)
财务报表 第4.6(b)条)
涪陵环球公司. 第2.6节
GAAP 第4.6(b)条)
政府实体 第4.5节
香港国际机场 第10.8(b)条)
补偿协议 第7.4(a)条)
法律程序 第4.12节
合并 独奏会
合并对价 第3.2(a)条)
合并分项 序言部分
纳斯达克 第4.5节
不需要的补救办法 第7.2(e)条)
父母 序言部分
母组 第9.2(h)条)
父母终止费 第9.2(f)节)
缔约方 序言部分
派对 序言部分
支付代理人 第3.2(a)条)
每股合并对价 第3.1(a)条)
合并计划 第2.3节
代理声明 第4.5节
记录日期 第6.4(a)条)
监管文件 第4.5节
过渡股东 独奏会
规则 第10.8(b)条)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第4.6(a)条)
附表13E-3 第6.3(a)条)
证券交易委员会 第4.5节
证券交易委员会文件 第4.6(a)条)
证券法案 第4.8节
股份证明书 第3.2(b) (i)条)
特别委员会 独奏会
上级建议 第6.2(h)条)
支助协定 独奏会
生存实体 第2.1节
接管法规 第4.16节
交易诉讼 第7.7节
交易 独奏会
未核证股份 第3.2(b) (i)条)

 

第1.3节解释,除非明示的情况另有规定:

 

(a)本协议中使用的“本协议” 、 “本协议”和“本协议”及类似含义的词语,应指整个本协议,而不是本协议的任何特定条文;

 

A-12

 

 

(b)在单数中定义的术语在复数中使用时应具有可比较的含义,反之亦然;

 

(c) “美元”和“ $ ”是指美元;

 

(d)在本文中,凡提述某一特定条文、分节、独奏会、附表或展览,须分别提述本协议的各节、分节、独奏会、附表或展览;

 

(e)此处所包括的标题、内容表及标题只为方便参考而包括,并须在其构造或解释中予以忽略;

 

(f)凡本协定中使用“包括” 、 “包括”或“包括”一词,应视为“但不限于”一词;

 

(g)此处提及的任何性别均应包括彼此的性别;

 

(h)如在此使用的术语被定义为言语的一部分(如名词) ,则在用作言语的另一部分(如动词)时,该词应有相应的含义;

 

(i)凡在本条中提述任何人,须包括该人的继承人、遗嘱执行人、遗产代理人、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及转让人;但本条(i)并不旨在授权本协议另有规定的任何转让或转让;

 

(j)凡在本条中提述具有某一特定能力或能力的人,即不包括具有任何其他能力的人;

 

(k)在此提述任何合约(包括本协议) ,指不时根据该合约的条款修订、补充或修订的合约;

 

(l) “书面” 、 “书面”和可比术语是指印刷、打字和以可见形式再现词语(包括电子媒体)的其他手段;

 

(m)就任何一段时间的决定而言, “从”一词指“从”及包括“一词,而”到“及”直至“每一词均指”到但不包括" ;

 

(n)在本条中,凡须在非营业日当日或之前根据本条例采取任何行动,该等行动可在营业日当日或之前有效地采取;

 

(o)凡在此提述任何法律或任何牌照,指经修订、修改、编纂、重新生效、增补或取代的法律或牌照的全部或部分,并不时生效;

 

A-13

 

 

(p)凡在此提述任何法律,亦须当作提述根据该法律颁布的所有规则及规例;

 

(q)如任何项目是由公司或其代表以书面(包括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予该一方,而该等项目是由公司或其代表张贴于公司所设立的电子资料室内,或如属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任何文件,则在本协议中出现该等短语的范围内,该项目须视为“提供”予母公司或合并分项,公司在上述日期前至少两(2)个营业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出申请;及

 

(r)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的谈判和执行过程中由律师代理,因此放弃适用任何法律、规章、持有或建筑规则,规定协议或其他文件中的含混不清之处将被解释为反对起草此种协议或文件的一方。

 

第二条
合并

 

第2.1节合并。根据条款并在满足或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条件的前提下,并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的上限。22(经合并和修订的1961年第3号法律) ( “CICL” ) ,在生效时,合并分股应与公司合并并并入公司,因此合并分股将停止存在,并将从开曼群岛的公司登记册中剔除,合并后的公司(公司,作为合并中的存续公司,有时在此处称为“存续实体” ) ,从而在合并之后,存续实体将是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第2.2节结束。合并的结束( “结束” )将于北京时间晚上10:00以电子方式进行,日期不迟于第八条最后一项条件获得满足或放弃后的第十(10)个营业日,或在允许的情况下,放弃(根据其性质将在结束时得到满足的条件除外,但以满足为前提,或在允许的情况下,在截止日期或公司及母公司书面同意的其他日期、地点或时间放弃该等条件。实际发生关闭的日期称为“关闭日期” 。

 

第2.3节有效时间。于截止日期,公司及合并子公司须(a)安排将有关合并的合并计划( “合并计划” )以附表A所载的实质上的形式,按CICL第233条的规定,妥为签立及提交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 (b)提交任何其他文件,与合并有关的公司或合并分委员会要求公司或合并分委员会制作的录音或出版物。合并应在合并计划中规定的日期生效,并按照CICL(该日期和时间在下文称为“生效时间” ) 。

 

第2.4节合并的影响。在生效时,合并应具有CICL规定的效力。在不限制前述内容的一般性的情况下,并在不限制上述内容的一般性的情况下,在生效时,每一种描述的所有权利、财产,包括在行动中的权利、财产,以及每一公司和合并子公司的业务、承诺、商誉、利益、豁免权和特权,应立即归属于存续实体,而存续实体应以与公司和合并子公司相同的方式对所有抵押、收费或担保权益以及所有合同、义务承担责任并承担责任。根据CICL和本协议的规定,公司和合并子公司的债权、债务和负债。

 

A-14

 

 

第2.5节董事和官员。双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便(a)在紧接生效时间前的合并分股董事在紧接生效时间时为尚存实体的初始董事; (b)在紧接生效时间前的公司的高级人员在每种情况下均须在紧接生效时间时为尚存实体的初始高级人员,除非母公司在紧接生效时间前另有决定,直至其各自的继任人根据尚存实体的组织章程及备忘录妥为选出或委任及符合资格,或直至其去世、辞职或免职的较早时间为止。

 

第2.6节管理文件。于生效时间,公司将根据合并计划的条款,并在双方没有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的情况下,采纳并购子公司的备忘录及章程,犹如紧接生效时间前生效的一样,采纳尚存实体的备忘录及章程,直至其后根据适用法律及该等备忘录及章程的适用条文修订;及,(a)在生效时, (a)凡提述尚存实体名称,均须修订为“Fulling Global Inc. (Fulling Global Inc. (A.P.P.P. ) ” (b)凡提述尚存实体的授权股本,均须修订为提述合并计划所批准的尚存实体的正确授权资本,如有需要,(c)根据第7.4条的规定,存续实体的备忘录和公司章程将载有对预期受益人在免除责任和赔偿责任及垫付费用方面的规定,与公司管理文件中目前所列的规定相比,不会有太大的好处。

 

第三条
证券的处理

 

第3.1节股票的处理。在有效时间内,由于合并而无须就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或公司任何证券的持有人采取任何行动:

 

(a)股份的处理。在紧接生效时间前已发行及尚未发行的每股股份(不包括除外股份及异议股份除外)须予注销,以换取有权收取每股现金$2.35而无须利息(可根据第3.1(f)条作出调整) ( “每股合并代价” ) 。自生效时间起及生效后,所有该等股份均不再为尚未发行股份,并自动予以注销及停止存在,而每名股份持有人均不得就该等股份拥有任何权利,但根据第3.2条收取每股合并对价的权利除外,并有权在生效时间前以记录日期收取任何股息或其他分派,而该等股息或分派在生效时间仍未支付。

 

A-15

 

 

(b)被排除在外的股份的处理。在紧接生效时间前已发行及尚未发行的每股除外股份,须自动取消及停止存在,而无须为此支付任何代价或分配。

 

(c)异议股份的处理。每份异议股份须根据第3.3条自动注销及停止存在,并不附带任何权利,但根据CICL第238条及第3.3条所列程序收取适用付款的权利除外。

 

(d)员工持股计划池的处理。员工持股计划池及其每一份股份及购股权须在有效时间自动取消及停止存在。

 

(e)合并次级证券的处理。在紧接生效时间前发行及尚未发行的合并股份,须转换为及成为存续实体的有效发行、缴足及不可评税的普通股之一,并须构成存续实体于生效时间后的唯一已发行及尚未发行股本。

 

(f)合并对价的调整。每股合并对价应作适当调整,以反映任何股份分股或分股、股份合并、股份分红、重组、资本重组、重新分类、合并、换股或其他类似变动对生效日期后及生效时间前生效的股份所产生的影响,从而使股份持有人在该等事件发生前具有与本协议所设想的相同的经济效应,并须经调整,自该事件发生之日起及之后,为每股合并对价。除非根据本协议第6.1条进行更改,否则第3.1(f)条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解释为允许公司就股份进行任何股份分股或分拆、股份合并、股份股息、重组、资本重组、重新分类、合并、换股或其他类似更改。

 

第3.2条证券的付款;交出证书。

 

(a)外汇基金。在生效时间之前,母公司应选择并委任一家银行或信托公司,并经该公司事先批准(该批准不得被不合理地扣留、延迟或附加条件) ,就根据第3.1(a)条及第3.3条(统称“合并对价” )须作出的所有付款,担任付款代理人( “付款代理人” ) 。母公司与支付代理人之间的协议应以公司合理接受的形式达成。在有效时间或之前,或在根据第3.3条付款的情况下,如根据第3.3条确定,母公司须为股份(不包括在外的股份)的持有人的利益,以足以支付合并对价的款项(该等现金在下文称为“交换基金” )存入及维持或安排存入及维持该付款代理人。

 

A-16

 

 

(b)移交程序。

 

(i)在紧接生效时间前,尚存实体须安排付款代理人将(并以人手将)送交在生效时间根据第3.1(a)条有权收取每股合并代价的股份的注册持有人(为免生疑问而不包括除外股份及异议股份) : (i)传递函(该传递函须为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的惯常格式并须指明将每股合并代价交付予股份(除外股份及异议股份除外)的注册持有人的方式,(ii)在执行交出任何代表股份的已发行股份证明书( “股份证明书” ) (或代替第3.2(e)条所规定的股份证明书的誓章及弥偿损失)及/或收取每股合并代价所需的其他文件时所使用的指示。每名以股份证明书为代表的股份的注册持有人,须将该股份证明书交回(或交付誓章及弥偿损失以代替第3.2(e)条所规定的股份证明书)以注销及(或)根据该等传递函的条款,根据该等传递函的规定,向付款人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妥为签立,而每名以记账式代表的非核证股份的注册持有人( “非核证股份” )均有权收取就该等股份而须支付的每股合并代价(为免生疑问,不包括除外股份及异议股份) 。如此交出的任何股份证明书,须随即予以注销。在根据第三条注销任何股份或交出或转让任何股份证书时,任何利息不得支付或应计入现金。

 

(ii)如须就以股份证明书为代表的股份支付合并对价,而该股份并非已缴存股份证明书以其名称注册的人所代表的人,则该缴存股份证明书须附有由该股份的注册持有人妥为签立的适当转让形式,即为付款的先决条件,(b)要求缴付该等款项的人,须因向已交出的股份证明书的注册持有人以外的人缴付合并代价而须缴付的任何转让及其他类似税款,或已向尚存实体合理地信纳已缴付或无须缴付该等税款。有关未核证股份的适用合并代价,只须支付予该等未核证股份以其名义注册的人。

 

(iii)每份股份(包括每份由股份证明书所代表的股份) (但须交出第3.2条所预期的股份证明书除外) ,每一未核证的股份)须当作在有效时间起计及之后的任何时间,只代表在有效时间前收到本第III条所设想的适用合并对价的权利,以及在有效时间前有记录日期的任何股息或其他分派,而该等股息或分派在有效时间仍未支付。

 

A-17

 

 

(c)转让账簿;没有进一步的股份所有权。在生效时间或紧接该生效时间之前,该公司的成员登记册须予关闭,而此后该公司的纪录上不再有转让股份的登记;但本条并不阻止尚存实体在生效时间后就其普通股备存成员登记册,以及在生效时间后将该等普通股的转让登记。自生效时间起及之后,在紧接生效时间前尚未发行的股份的持有人,除本条另有规定或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就该等股份拥有任何权利。如果在生效时间之后,由于任何原因向存续实体提交了股份证书或未认证股份,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予以注销和交换。

 

(d)终止外汇基金;无负债。在有效时间后十二(12)个月后的任何时间,存续实体均有权要求支付代理向其交付尚未支付的或仅受支付代理例行行政程序的限制仍有待支付的、留存在外汇基金内的任何资金(包括已收到的任何利息) ,不论其是否以股份证明书或记帐簿记为代表,此后,该等持有人只有权就适用的合并对价(包括公司可能已授权并于生效日期前仍未支付的任何股息或其他分派,在生效日期前仍未支付的任何股息或其他分派)向其作为一般债权人的尚存实体及母公司(但须受放弃的财产、遗产或其他类似法律的规限)收取,而该等股息或分派须在股份交换时支付(但须交出股份证明书,(如适用)及遵守第3.2(b)条的程序。尽管有上述情况,任何尚存实体、母公司或支付代理人都不应对任何股份持有人(不论是否以股份证明书或记帐簿记项为代表)承担任何合并代价或根据任何适用的放弃财产、遗产或类似法律交付予政府实体的其他款项承担责任。如任何股份证明书或未有证明的股份并未在该等股份证明书或未有证明的股份的合并代价以其他方式支付或成为任何政府实体的财产的日期前交出,则就该等股份证明书或未有证明的股份而作出的任何该等合并代价,须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该等时间成为父母的财产之前,立即交出,不受任何先前有权享有权利的人的所有权利要求或利益的限制。

 

(e)遗失、被盗或销毁证书。如任何股份证明书已遗失、被盗或损毁,则付款代理人须在持有人就该事实作出誓章后,并在尚存实体合理规定的情况下,以尚存实体所指示的合理及惯常款额,为该遗失、被盗或损毁的股份证明书签立弥偿或由该持有人张贴以换取该证明书,作为对就该等股份证明书而可向其提出的任何申索的弥偿,根据本条例第3.1条就该等股份证明书而须支付的适用合并代价,包括公司可能已授权并在生效时间仍未支付的生效时间前有记录日期的任何股息或其他分派。

 

第3.3节反对者的权利。

 

(a)尽管本协议另有相反的规定,并在联交所规定的范围内,但根据联交所第238条(合计)在紧接生效时间前已发行及尚未发行的股份,而该等股份是由已有效行使而未有效撤回或失去反对合并的权利的股东所持有的(合计,“异议股份”及被统称为“异议股东”的异议股份持有人,应在生效时予以注销并停止存在,无权收取每股合并对价,而只有权收取根据CICL第238条的规定确定的该等异议股份的公允价值的支付。

 

A-18

 

 

(b)公司须向母公司发出(i)根据公司接获的CICL第238条发出的任何反对通知或反对合并或要求作出鉴定的通知,以及企图撤回该等反对、反对或要求,以及根据CICL送达并由公司接获的与行使任何反对合并或要求作出鉴定的权利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书,(ii)有机会就任何行使异议权利或要求根据《仲裁示范法》进行评估而进行所有谈判和程序。除经母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外,公司不得就股东行使其反对合并的权利,或就任何要求进行评估或要约以解决或解决任何该等要求或批准撤销任何该等反对人士的权利或要求而作出任何付款。

 

(c)为免生疑问,所有持不同意见者的股东如未能行使或有效地撤回或丧失其根据CICL第238条所享有的异议者权利,须随即(i)不被视为异议者股份,及(ii)被取消,以换取截至生效时间,有权以第3.2条所规定的方式,在没有任何权益的情况下,收取每股合并代价。母公司须迅速向缴费人缴存或安排缴费人缴存任何所需额外资金,以全数支付应付及应付予未能行使或已根据联交所第238条有效撤回或失去该等持不同意见者的权利的股东。

 

(d)如公司任何股东根据中金公司第238(2)条送达反对合并的书面通知,公司须在股东大会上取得股东批准后两(2)日内,向该等股东送达本协议的授权及批准、合并计划及根据中金公司第238(4)条进行的交易的书面通知。

 

第3.4节扣留。每名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存续实体和付款人(以及根据本协议履行扣缴义务的任何其他人)均有权在不重复计算的情况下,从根据本协议应支付的任何对价中扣除和扣缴适用税法规定的扣缴和扣缴的款项。如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决定根据适用税法的规定,从根据本协议应支付的任何对价中扣除或扣缴,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应在适用情况下,及时以书面通知公司和特别委员会有关决定。扣缴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适当地向适用的税务机关报告和缴纳扣缴税款,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扣缴税款的证据。在根据第3.4条如此扣除和扣缴该等款项并将其汇往有关政府实体的范围内,就本协议的所有目的而言,该等款项须视为已支付予作出该等扣除和扣缴的股份的持有人。

 

A-19

 

 

第四条
公司的陈述及保证

 

本公司的以下陈述及保证以其全部内容为准: (i)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及(或)截至本公告日期的股东已知的任何事项;及(ii)披露事项: (a)于2017年1月1日后及于本公告日期前向美国证交会提交或提供并公开提供的美国证交会文件中,但不包括任何“风险因素”部分或类似警告的陈述,预期的或前瞻性的披露;和(b)在披露时间表中阐述或引用。在不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下,公司代表并向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保证:

 

第4.1节组织和资格;附属机构。

 

(a)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均为根据其注册成立或组织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而妥为注册成立或组织的实体,在适用情况下,是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地位(就承认该概念的司法管辖区而言) 。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均有必要的公司或类似的权力及权限,以拥有、租赁及经营其物业及资产,并按现时进行的业务,但如没有该权力或权限对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并不重要,则属例外。公司及其各附属公司在其业务性质或其物业的拥有、租赁或经营使该等资格或特许成为必要的每一司法管辖区内(就承认该概念的司法管辖区而言)具有良好的经营资格或特许经营资格,但如该等司法管辖区不具备该等资格或特许经营资格或不具备该等资格或特许经营资格或不具备该等资格或特许经营资格,则属个别或整体而言属例外,没有而且不会合理地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都符合公司管理文件的规定。

 

(b)该公司的每个附属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其组成组织或管治文件的条款。

 

第4.2款资本化。

 

(a)公司的法定股本由70,000,000股组成。截至本公告日,已发行及流通在外的股份为15,803,763股。所有尚未发行的股份已获正式授权,并已获有效发行、缴足及不可赎回。在每宗涉及公司已发行或未发行股本股份的个案中,并无(x)期权、认股权证、补偿性与股本有关的奖励、召唤、优先认购权、认购权或其他权利、协议、安排或承诺,包括任何股东权利计划,规定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有责任发行、保留、转让或出售或安排发行、保留、转让或出售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股份或其他股本权益。或可转换为或可交换该等股份或权益的证券,或使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有责任授予、延长或订立该等期权、认股权证、认购权、认购权或其他类似权利、协议、安排或承诺(统称“公司权益” ) ,或(y)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尚未履行的合约义务,以回购、赎回或以其他方式收购其任何股份或任何股份或其他公司权益,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提供资金以对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进行任何投资(以贷款、出资或其他形式) 。

 

A-20

 

 

(b)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就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股份或任何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投票而作为一方的有投票权信托、股东或其他类似协议。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均未就其任何股份或其他公司股权授予任何优先购买权、反稀释权或优先购买权或类似权利。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无债券、债权证或票据可使其持有人有权就与本公司有关的任何事宜与本公司股东共同投票(或可转换为或可交换或可行使投票权的证券) 。

 

第4.3条授权;协议的有效性;公司诉讼。公司有一切必要的权力和权力来执行和交付本协议,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并在获得股东批准的情况下,执行和交付合并计划,并完成合并和其他交易。公司对本协议及合并计划的执行、交付及履行,以及合并及其他交易的完成,已获公司董事会正式及有效授权,而公司并无其他必要的公司行动授权公司对本协议及合并计划的执行及交付,以及由其完成的交易、标的,在计划合并和合并的情况下,收到股东批准。本协议已由本公司妥为签立及交付,并由母公司及合并附属公司签立及交付,则为本公司根据其条款可对本公司强制执行的一项有效及具约束力的义务,但本协议的强制执行可受(a)破产、破产、欺诈转易、重组、暂停执行或其他类似法律的限制,而该等法律现时或以后实际上与债权人的一般权利有关,(b)股权的一般原则(不论在股权诉讼中或在法律上是否考虑了可执行性) ( (a)和(b)统称“可执行性例外” ) 。

 

第4.4条董事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根据特别委员会的一致建议,在正式召开的会议上决定: (a)公司执行本协议及合并及完成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的计划,对公司及其股东(不包括转板股东)公平并符合其最大利益; (b)批准及宣布合并、其他交易、本协议及合并计划为可取,(c)决定建议赞成授权及批准本协议、合并计划及交易予股份持有人,并将该建议列入代理声明,并指示将本协议、合并计划及交易呈交股份持有人以供授权及批准,及(d)采取一切可能需要采取的行动,以订立本协议,并于截止日期,须采取公司为进行该等交易而须采取的一切行动。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上述决定和决议尚未以任何方式撤销、修改或撤回。

 

A-21

 

 

第4.5条同意及批准;不违反。公司执行、交付或履行本协议,公司完成合并或任何其他交易,或公司遵守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会(a)假设取得股东批准,与或导致违反公司任何管理文件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可比组织或管理文件的任何规定,(b)要求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向任何法院、仲裁庭、行政机构或委员会或其他政府或其他监管机构或机构(不论是外国、联邦、州、地方或超国家机构)或任何自我监管或准政府机构(每一机构均为“政府实体” )提交文件,或取得其许可、授权、同意或批准(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任何适用规定除外) ,及根据该条例颁布的规则及规例( “交易法” ) , (ii)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合并计划及相关文件,以及根据CICL在开曼群岛政府宪报刊登合并通知, (iii)根据任何适用法律(统称“监管文件” )所规定的提交、许可、授权、同意及批准,(iv)公司就本协议及合并而向证券交易委员会(证券交易委员会)提出的文件,包括公司加入提交附表13E-3的文件,该文件须以提述方式纳入与授权及批准合并有关的代理声明(包括对其的任何修订或补充,即“代理声明” ) ,并就附表13E-3提出或提出一项或多项修订,以回应证券交易委员会(如有的话)对附表13E-3的意见, (v)根据纳斯达克资本市场规则和条例( “纳斯达克” )就本协议或合并可能需要的文件, (vi)就州和地方转让税可能需要的文件,(vii)任何适用的外国或国家证券或“蓝天”法律及据此订立的规则及规例, (c)规定任何人根据任何合约的任何条款、条件或条文,同意或放弃、导致修改、违反或违反、或构成(不论是否有通知或有时间或两者均有)失责(或产生任何权利,包括终止、修订、取消或加速的权利) ,(d)导致对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资产设定或施加留置权,但不属合理地预期(个别地或合计地)防止、延迟或妨碍或损害合并及其他交易的完成的任何准许留置权或留置权,或(e)违反适用于公司、公司任何附属公司或其任何各自财产的任何命令或法律,资产或营运;除(b) 、 (c) 、 (d)及(e)条另有规定外,如(x)没有取得该等许可证、授权、同意、豁免或批准,或(y)没有作出该等备案,或(z)没有作出该等个别或合计的修改、侵犯、权利、冒牌、违反或失责行为,而该等修改、违反、权利、冒牌、违反或失责行为并无产生或不会合理地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没有任何有担保债权人持有固定或浮动担保权益。

 

A-22

 

 

第4.6节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文件和财务报表。

 

(a)自2018年1月1日起,公司已及时(包括在根据《交易法》颁布的第12B-25条所规定的任何延长提交时间后)向(酌情)SEC提交或提交其根据《交易法》要求提交或提交(酌情)的所有表格、报告、附表、声明和其他文件(连同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 (这些表格、报告、附表,公司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报表、文件和任何其他形式、报告、附表、报表和文件,自提交之时起,经集体修订或修改,称为“证券交易委员会文件” 。截至其各自的提交日期,除经随后的SEC文件更正的范围外,SEC文件(i)在提交或提交时,并未包含任何关于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未说明根据所作陈述的情况必须在其中陈述或必须陈述的重大事实,而在任何重大方面都没有误导在所有重大方面, 《交易法》 、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适用要求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该法案制定的适用规则和条例。

 

(b)在美国证交会文件(包括相关票据及其附表)中所包括(或作为参考并入)的公司的所有经审计和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统称“财务报表” ) , (i)是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 “GAAP” )编制的,在所涉期间(除票据中可能指出的情况外)是一致适用的,(ii)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司及其合并附属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营运结果、股东权益及现金流量的变动,以及截至当时及截至该日为止的期间内(但如属未经审核的季度财务报表,则属例外) ,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与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有关的规则,没有附注和正常年终调整总数不是实质性的,不包括某些附注。

 

第4.7节没有某些改动。除本协议及与本协议有关的讨论、谈判及交易所设想的情况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止, (a)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以往惯例在正常过程中开展了各自的业务, (b)并无单独或合计产生或合理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影响,及(c)并无任何采纳,决议就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全部或部分清盘、解散、安排计划、合并、合并、重组、资本重组或其他重组的计划,批准或呈请书或类似的程序或命令。

 

第4.8节代理声明中的信息。(a)附表13E-3将在该等文件提交证券交易委员会时及在该等文件被修订或增补时,由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以书面提供或将以书面提供的资料,以供参考以纳入或纳入该等资料,(b)该代理声明将于首次寄发予公司股东之日,即股东大会召开时,以及在附表13E-3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之时,载有关于重大事实的任何不实陈述,或不述明作出该等陈述所需在其中陈述或作出该等陈述所需的任何重大事实,而不具误导性,载有关于重大事实的任何不真实的陈述,或根据作出陈述的情况而忽略陈述必须在其中陈述或作出陈述所必需的任何重大事实,而不是误导。公司负责就该等交易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所有文件,如涉及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代表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提供以供列入该等文件的其他资料,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的规定,及根据该条例颁布的规则及规例( “证券法” )或《交易法》 (视适用而定)及根据该等规则及规例的证券交易委员会。本条例第4.8条所载的申述及保证,并不适用于附表13E-3或代理声明所载的陈述或不作为,但以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或任何转期股东向公司提供或代表公司提供的资料为限。

 

A-23

 

 

第4.9节财务顾问的意见。特别委员会已收到公司财务顾问的意见,大意是,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并基于及受协议所载的假设、资格、限制及其他事项的规限,在适用情况下,非注册证券持有人将收取的每股合并代价,从财务角度而言,对该等持有人而言是公平的。人们同意并理解,这种意见可能不是由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所依赖。

 

第4.10节劳动和就业问题。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不是适用于其雇用的人的任何集体谈判协议、工会、工作委员会或其他工会合同的一方或受其约束,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目前也没有就任何该等协议进行谈判。(a)没有发生罢工、减速、罢工、停工、一致拒绝加班或其他类似劳工活动,或据公司所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雇员受到威胁或预计会受到威胁,以及(b)目前没有任何有组织的劳工纠纷须经任何申诉程序处理,仲裁或诉讼,并无代表呈请待决,或据公司所知,就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雇员而威胁或预期提出。除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外,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遵守与就业和就业做法、工人报酬、就业条款和条件、工人安全、工资和工时、公民权利、就业歧视和集体谈判有关的所有适用法律。

 

第4.11节知识产权。

 

(a)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拥有及拥有所有权利、产权及权益,而该等权利、产权及权益不受任何留置权(除准许留置权外)的限制,或拥有在该公司及(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进行业务时所使用的一切知识产权(如适用)项下的有效及可强制执行的许可权,而该等知识产权对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整体而言是重要的(统称“公司知识产权” ) 。

 

A-24

 

 

(b)除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外, (i)就公司的知识而言,并无针对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待决诉讼,亦无任何第三方就任何公司知识产权的有效性、可执行性或所有权提出质疑的诉讼; (ii)就公司的知识而言,任何第三方均未非法使用、侵犯、挪用公司知识产权; (iii)就公司的知识而言,本公司使用本公司知识产权不侵犯、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第三人的任何权利;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采取了商业上合理的步骤,保护其商业秘密和其他专有技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c)除非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或活动(包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产品及服务的商业化及开发)尚未或不会合理地预期会对公司的知识、业务或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否则在过去3(3)年内,该等业务目前并无侵犯或挪用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第4.12条诉讼。在法律或股权(每个法律程序都是“法律程序” )中,没有任何诉讼、诉讼、诉讼、仲裁、调查、替代争议解决诉讼或任何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待决(或公司所知,以书面对其提出威胁或将其称为被告) 、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单独或合计产生或合理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均不受任何尚未执行的命令的约束,而该命令个别地或合计地已产生或将合理地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第4.13节环境事项。除个别或合计外,本公司及其各附属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已遵守及遵守所有适用的环境法,并已取得及拥有任何适用的环境法所规定的所有许可证、许可证及其他授权,以供其根据任何适用的环境法设立及运作,但本公司及其各附属公司并无或不会合理地被排除对本公司的知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所有这些许可证、许可证和其他授权都是完全有效和有效的。

 

第4.14节不动产。

 

(a)除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外,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均对每项拥有的不动产持有良好及有效的产权,或就每项拥有的不动产持有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而除准许的留置权外,该等拥有的不动产并不附带任何留置权。

 

(b)除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外,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其所有租赁房地产中均拥有有效的租赁权益,而该等租赁房产并不附带任何及所有留置权,但准许留置权除外。

 

第4.15条经纪人;费用。任何经纪、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其他人(公司财务顾问除外)无权收取与本协议、合并或基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其代表作出的安排而进行的其他交易有关的任何经纪、查找者、财务顾问或其他类似的费用或佣金。

 

A-25

 

 

第4.16节反接管规定。公司不是股东权利协议的一方, “毒丸”或类似的反收购协议或计划。公司董事会已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使任何根据除CICL以外适用于公司的任何法律(每个法律都是“接管法规” )颁布的接管、反接管、暂停、 “公平价格” 、 “控制股份”或其他类似法律不适用于、也不会适用于本协议或交易。

 

第4.17条没有其他陈述或保证。除第四条所列的陈述和保证外,公司和其他任何人不得就公司或就与交易有关的向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提供的任何其他信息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本公司特此否认任何其他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公司不直接或间接就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形式财务资料、财务预测或其他前瞻性资料或报表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

 

第五条
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的陈述和保证

 

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在联合和几个基础上,代表和担保公司:

 

第5.1节组织和资格;附属机构。每个母公司及合并分(i)是一间获豁免的公司,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正式注册成立、有效存续及地位良好;及(ii)有必要的公司或类似的权力及权力,以拥有、租赁及经营其物业及资产,并按现时进行的业务进行。(就认可该概念的司法管辖区而言)在其业务性质或其物业的拥有、租赁或经营使该等资格或牌照成为必要的每一司法管辖区内,母公司及合并附属公司的每一分项均获妥为资格或领有牌照经营业务,并在该等司法管辖区内(就认可该概念的司法管辖区而言)具有良好的地位,但如该等司法管辖区未能获如此资格或领有牌照,或不能合理地预期处于良好地位,则属例外,单独或合计,延迟或阻止在外部日期或之前完成交易。在本协议执行前,母公司已向公司交付或提供母公司及合并附属公司的备忘录及章程的真实及完整副本,每一份经修订至今,而每一份经如此交付,均属全面有效及有效。

 

第5.2款资本化。于本协议日期,合并附属公司的授权股本仅由50,000,000股普通股组成,每股面值0.001元,其中一股(1)普通股已发行及尚未发行,该等普通股已获正式授权、有效发行、缴足及不可评税。并购子公司的所有已发行及尚未发行股本均由母公司直接拥有,并将于紧接生效时间前,除适用法律所施加的任何限制外,不受任何留置权限制。合并子仅仅是为了从事交易而成立的,没有从事任何其他的商业活动,并且只按照此处的设想进行了操作。除因其成立或与交易有关而产生的债务或负债外,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均未在生效时间之前直接或间接产生或将产生任何债务或负债。

 

A-26

 

 

第5.3节授权;协议的有效性;父母诉讼。每个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都有所有必要的权力和权力来执行和交付本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并完成合并和其他交易。本协议的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的执行、交付和履行,以及其对合并和其他交易的完成,已得到所有必要的公司行动的适当和有效授权,而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没有必要授权本协议的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的执行和交付,以及在合并的情况下由其完成交易、标的提交与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合并的计划。本协议已由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妥为签立及交付,并假设公司对本协议的正当及有效授权、执行及交付,则为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根据其条款对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可强制执行的有效及具约束力的义务,但本协议的强制执行可能受可强制执行例外的限制。

 

第5.4条同意及批准;不违反。任何由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执行、交付或履行本协议、由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完成合并或任何其他交易、或由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遵守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会(a)与或导致违反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的备忘录和章程的任何规定; (b)要求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向或取得任何政府实体的许可、授权、同意或批准(除(i)遵守《交易法》的任何适用要求外, (ii)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合并计划和相关文件,并在开曼群岛政府公报上公布合并通知, (iii)监管文件,(iv)母公司就本协议及合并而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文件,包括附表13E-3; (v)根据纳斯达克规则及规例就本协议或合并而须提交的文件; (vi)就州及地方转让税而须提交的文件,或(vii)任何适用的外国或国家证券或“蓝天”法律及据此订立的规则及规例, (c)导致修订、违反或违反,或构成(不论是否有通知或有时间上的延迟或两者同时)违约(或产生任何权利,包括终止、修订、取消或加速的权利) ,或根据任何合约的任何条款、条件或条文,而该等条款、条件或条文是母公司或合并附属公司的一方,(d)违反适用于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财产、资产或业务的任何命令或法律;除(b) 、 (c)或(d)条另有规定外,凡(a)没有取得该等许可证、授权、同意或批准,或(b)没有作出该等备案,或(c)没有作出该等修改、违反、权利、不提出该等修改、违反或不履行该等修改、违反或不履行该等修改、不履行该等修改、不履行该等修改、不履行该等修改、不履行该等修改、不履行该等修改、不履行该等修改、不履行该等修改、不履行该等修改、不履行该等修改、不履行该等修改、不履行该等修改、不履行该等修改、不履行该等修改、不履行该等修改、不履行该等修改、不履行该等修改、不履行延迟或阻止在外部日期或之前完成交易。合并次级债券没有持有固定或浮动担保权益的任何有担保债权人。

 

A-27

 

 

第5.5节可用资金和资金。

 

(a)母公司已向公司交付已执行的股本承诺函的真实及完整副本,根据该等承诺,每一发起人及创办人实体已承诺购买或安排购买以现金或出资的股本,但须受其条款及条件规限,并须购买母公司的股本证券,直至各自的股本承诺函(连同“股本融资” )所列的总额为止。股权融资所得应当用于为交易的完成提供资金。

 

(b)于本协议日期为止, (i)股权承诺书具有十足的效力及效力,并为母公司的合法、有效及具约束力的义务(但须受可执行性例外的规限) ,而据母公司所知,其另一方(须受可执行性例外的规限) ; (ii)股权承诺书并无修订或修改,亦无考虑作出该等修订或修改(但本条第5.5条所允许的除外) ,而股权承诺函中所载的各自承诺在任何重大方面均未撤销或撤销。除股权承诺函中明确规定的情况外,股权融资的全额出资不存在任何先决条件或其他意外情况。

 

(c)假设(i)股本融资是根据股本承诺函提供资金,及(ii)满足条件以履行第8.1及8.2条所载的母公司及合并子完成合并的义务,或豁免该等条件,母公司及合并子将于生效时间或紧接该生效时间后,向其提供支付(a)合并代价所需的所有资金,(b)根据本协议所设想的条款和条件以及与此相关的所有相关费用和开支,为完成交易而需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于本协议日期,并无发生任何事件,而不论是否有通知、时间或两者均会构成母公司或合并附属公司的违约或违约,或据母公司所知,任何其他根据本协议订立的各方根据股权承诺函的违约或违约。假设满足了第8.1条和第8.2条规定的条件,母公司没有理由相信,在完成交易所需的时间内,不能及时满足股权承诺函中所载的任何关闭条款或条件,或不能满足股权融资的任何条件,或不能向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提供股权融资。每份股权承诺函均规定,公司为第三方受益人,并有权根据第三方受益人的条款和条件予以强制执行。除股权承诺书中明确规定的条件外,不存在母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作为一方的侧方的书面或其他口头或书面合同。

 

第5.6节有限担保。假设公司获得了应有的授权、执行和交付,有限担保具有充分的效力和效力,并且是发起人和创始人实体的合法、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但须遵守可执行性例外,并且没有发生任何事件,无论是否通知,时间的流逝或两者都不会构成发起人或创始人实体在有限担保下的违约。

 

A-28

 

 

第5.7节股权证券的所有权。截至本协议日期,除本协议的结果或任何转售股股东根据《交易法》就公司提交的任何附表13D(包括其修订)所披露的或支持协议中被确定为“转售股”的转售股外,任何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或转售股股东实益拥有的(如根据《交易法》颁布的第13D-3条所使用的术语)任何股份。

 

第5.8节母集团合同。截至本协议日期,除本协议外,由姜桂兰女士与保荐人订立并于2020年6月20日订立的财团协议、支持协议、有限担保及股权承诺函,以及已向公司提供的所有附表、证物及其修订(统称“母公司集团合同” ) ,并无任何合同、安排或谅解(不论是口头或书面) : (i)母公司、合并子、转期股东之间,保荐人或其各自的联属公司(不包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一方,以及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股东,以其本身的身份,以任何方式与交易有关;或(ii)保荐人的母公司、合并附属公司、保荐人或任何联属公司是哪一方的一方,并据此为任何管理人员,公司董事或股东将有权就其拥有的公司股本权益收取与本协议所规定或公司任何股东已同意投票批准本协议或合并或已同意投票反对任何上级建议的代价不同的金额或性质的代价。

 

第5.9节诉讼。没有任何法律程序可以单独或合计防止或实质性损害或拖延合并的完成,针对(或家长的知识,以书面威胁或以其当事人的名义威胁) 、家长或合并子程序。任何母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不受任何尚未执行的命令的约束,而该命令已单独或合计延迟或阻止在外部日期或之前完成交易。

 

第5.10条经纪人;费用。任何经纪、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其他人,均无权根据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安排,收取与本协议或合并有关的任何经纪、寻找人、财务顾问或其他类似的费用或佣金。

 

第5.11节独立调查。每个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都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业务、经营、资产、知识产权、技术、负债、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前景进行了自己的独立审查和分析,并承认每个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都为此目的获得了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人员、财产、房地和记录。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各自承认及同意,除本协议第四条明确规定的陈述及保证外, (a)除本协议明确规定的陈述及保证外,本公司并无作出或尚未作出与其本身或其业务有关的任何陈述或保证,或与合并或其他交易有关的任何陈述或保证,以及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并不依赖任何陈述或保证,(b)公司并无向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或其任何代表提供或尚未提供任何估计、预测、预测、计划、预算、假设、数据、财务资料、备忘录、陈述或任何其他资料或资料,以及(c)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正负起作出自己投资决定的全部责任。

 

A-29

 

 

第5.12条没有其他陈述或保证。除第五条规定的陈述和保证外,任何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或其他任何人不得就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或与交易有关的任何其他信息向公司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在此否认任何其他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就任何形式的财务信息或财务预测(在适用的范围内)或母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其他前瞻性信息或报表作出任何表示或保证。

 

第六条
合并前的业务办理

 

第6.1节商业行为。除(a)如本协议另有明文规定外, (b)如适用法律另有规定,或(c)如父母书面同意(该同意不得被不合理地扣留、延迟或附加条件) ,在本协议日期起至本协议根据第9.1条生效或较早终止为止的期间内,公司(x)须并须安排其附属公司,在一般业务过程中,在所有重要方面开展业务,并利用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维护其业务组织的完整,并与客户、供应商、分销商、债权人以及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人保持现有的关系和商誉,而这些人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有业务关系,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是重要的,就整体而言, (y)须并须安排其附属公司,(z)不得并不准许其附属公司采取任何会导致第八条所述合并条件不获满足的行动,或未能按照《证券法》或《交易法》或根据《证券法》或《交易法》颁布的规则和条例及时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任何文件。

 

第6.2节不征求意见;修改建议。

 

(a)除本条第6.2条明确准许的情况外,公司须并须安排其各附属公司及其各自代表以该等身份(i)立即停止并安排终止与任何第三方、其代表及其融资来源(如有的话)就任何相竞建议或研讯而在该日期前进行的任何及所有现有的索求、讨论或谈判,合理预期会导致相竞建议的建议或要约,并须要求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或代表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该人提供的或由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代该人提供的任何该等持有非公开资料的第三方、其代表及其融资来源返回该公司或销毁该等非公开资料(ii)不释放任何第三方,或放弃任何条文,(三)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生效之日,或(如较早)根据第九条终止本协议之日起至本协议生效之日止,不得直接或间接地(a)招揽、发起、诱使、知情鼓励或知情采取旨在便利或以其他方式协助进行任何调查的任何行动,(b)参与、继续或以其他方式参与任何有关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讨论或谈判,或为鼓励或便利的目的,向任何其他人提供有关或合理预期会导致相互竞争的建议或要约(包括提供有关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业务、财产、资产、簿册、纪录或人员的非公开资料,或提供该等资料) 。(c)批准、认可或建议任何会合理地预期会导致相竞建议的相竞建议或任何会合理地预期会导致相竞建议的相竞建议或任何相竞建议、建议或建议,或授权或执行或订立任何意向书、期权协议、原则上的协议或考虑或以其他方式与相竞建议或相竞建议有关的其他合约,(d)提出或同意作出上述任何建议。

 

A-30

 

 

(b)尽管第6.2(a)条另有相反规定,但如公司或其任何代表在本协议日期或之后的任何时间及在取得股东批准前,接获任何人或任何团体主动提出的真诚书面竞聘建议,而该等竞聘建议是在本协议日期或之后提出或续期的,并不因违反第6.2条而产生或导致,(i)如公司董事会(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或特别委员会经与一名具有国际声誉的独立财务顾问及外部法律顾问磋商后,真诚地决定该等相互竞争的建议构成或合理地预期会导致一项上级建议,则公司及其代表可纯粹与该等人士或该等人士团体联络,以要求澄清该等条款及条件;及(ii)如公司董事会(根据特别委员会或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真诚地决定该等相互竞争的建议构成或合理地预期会导致一项上级建议,然后,该公司及其代表可(a)根据可接受的保密协议,就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提出该等相竞建议的人或团体提供有关该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资料(包括非公开资料) ;但该公司须向母公司提供有关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非公开资料,而该等资料是在该等查阅之前提供予母公司或其代表的,而此前并无提供予该等查阅(b)与提出这种相互竞争的建议的个人或群体进行或以其他方式参与讨论或谈判。

 

A-31

 

 

(c)除本条第6.2(c)条或第6.2(d)条另有明确准许外,公司董事会(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及特别委员会均不得(i)不向其股东建议给予股东批准或不将公司董事会的建议列入代理声明; (ii)以对母公司不利的方式更改、保留、扣留、撤回或更改,或在每宗个案中公开建议更改、保留、撤回或更改,公司董事会建议,或就与公司董事会建议不一致的股东大会采取任何其他行动或作出任何其他公开声明, (iii)作出任何建议或公开声明,赞成一项竞争性建议,即要约收购或交换要约,但(a)反对该等要约的建议或(b)暂时停止,听"公司董事会根据《交易法》第14D-9(f)条的规定进行的沟通,或公司董事会收到并正在评估一项相互竞争的提案的声明, (四)在已公开宣布的相互竞争的提案之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或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的天数较少的情况下)没有公开建议反对任何相互竞争的提案,或没有公开重申公司董事会的建议,(v)就任何相竞建议(根据第6.2(b)条订立的可接受保密协议除外) ,或(v)采纳、批准或建议、公开建议批准或建议相竞建议,或公开建议订立或安排或授权公司就相竞建议订立任何意向书、谅解备忘录、原则上的协议、收购协议、合并协议、期权协议或其他合约(各,“替代收购协议” (根据(i)至(v)项( “不利的建议变更” )提及的任何上述行动)尽管有相反的规定,但在取得股东批准之前,如公司董事会(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或特别委员会已真诚地作出决定,且仅在公司董事会(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或特别委员会在采取此种行动之前已作出真诚的决定,公司董事会(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或特别委员会可就没有违反第6.2条而提出的相竞建议作出不利的建议更改,经与一名具有国际声誉的独立财务顾问及外部法律顾问磋商后, (x)如未能作出不利的建议更改,将会或合理地预期会违反董事根据适用法律所负的受托责任,及(y)该等相互竞争的建议在实施父母根据以下条件可能作出的所有调整后,构成一项优先建议;但,在就任何人(1)的相竞建议作出不利的建议更改之前,公司须事先书面通知母公司至少五(5)个营业日其拟采取该等行动,通知应合理详细说明理由,并说明作为采取上述行动依据的上级建议的实质条款和条件(据了解,该实质条款应包括提出上级建议的第三方的身份) , (2)公司应与母公司进行谈判,并应促使其代表在通知期间与母公司真诚地进行谈判,但以母公司希望进行的谈判为限,为使母公司能够对本协议的条款提出修订,使其将使该上级建议不再构成上级建议,及(3)在该通知期结束后,公司董事会(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或特别委员会须真诚地考虑由母公司以书面提出的对本协议的任何拟议修订,并须真诚地决定,经与一名具有国际声誉的独立财务顾问及外部法律顾问磋商后,如该等修订得以实施,该上级建议将继续构成上级建议,而未能作出不利的建议更改,将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董事的受托责任,而母公司根据上文第(2)款提出的该等修订,并不能免除根据第9.1(f)条就该等修订作出回应而作出的不利建议更改及(或)终止本协议的需要;此外,如对该等上级建议的实质条款有任何重大更改,该等重大更改的上级建议须当作新的上级建议,而公司在每宗个案中,除第(1)款所提述的通知期须至少为3个营业日外,须再次符合上述但书所载的规定。

 

A-32

 

 

(d)尽管有相反的规定,但在取得股东批准之前,如公司董事会在与一名具有国际声誉的独立财务顾问及外部法律顾问磋商后,首次真诚地作出合理决定,则公司董事会(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或特别委员会可作出不利的建议更改(但对一项由第6.2(c)条规管的上级建议作出的回应除外如未能作出该等不利建议更改,将合理地预期会违反根据适用法律所负的董事受托责任, (ii)自公司已就该等不利建议更改向母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拟采取该等行动及就该等行动作出合理详细说明后,五(5)个营业日已过。 (iii)在该五(5)个营业日期间,公司已考虑并应母公司的合理要求,与母公司就母公司提出的对本协议条款的任何调整或修改进行真诚的讨论,以及(iv)公司董事会(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或特别委员会在这五(5)个营业日之后再次合理地真诚地决定,经与一名具有国际声誉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外部法律顾问磋商,并考虑到母公司提出的对本协议条款的任何调整或修改,如果不作出这种不利的建议更改,将合理地预期违反董事根据适用法律承担的受托责任。

 

(e)本协议不得禁止公司董事会(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或特别委员会: (i)将根据《交易法》颁布的第14E-2(a)条、第14D-9条或第M-A条第1012(a)条所设想的立场,或(ii)作出任何"停止,"根据《交易法》颁布的第14D-9(f)条,向公司股东发出通知;但除第6.2(c)条或第6.2(d)条允许外,上述规定不得允许公司董事会或特别委员会作出任何不利的建议变更。

 

(f)公司在接获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有关的任何书面查询、建议或要约或任何书面要求提供有关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非公开资料后,须迅速(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三十六(36)小时) ,通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正考虑提出或已提出相竞建议的任何人,或对先前披露给母公司的竞争提案的任何条款的任何实质性改变。该通知须以书面作出,并须合理详细地指明作出该竞争建议、查询、建议、要约或要求的人的身份、该竞争建议、查询、建议、要约或要求的所有重大条款及条件,以及该公司是否有意向该人提供机密资料。公司如就任何相竞建议进行讨论或谈判,或根据第6.2条向任何人提供非公开资料,亦须在三十六(36)小时内,迅速以书面通知母公司。此外,在该日期之后,公司须在合理的现有基础上,将任何有关就相竞建议书而提出的书面查询、建议或要约的重大发展、讨论或谈判,随时合理地通知母公司,并应母公司的要求,将相竞建议书的状况通知母公司。公司同意其及其附属公司不会在本协议日期后与任何人订立任何保密协议,禁止其根据第6.2条向母公司提供任何资料。

 

A-33

 

 

(g)如本协议所用, “竞合建议”指《交易法》第13(d)条所指的任何人(母公司和合并子集团除外)或“集团”就单一交易或一系列关联交易提出的任何建议或要约,(i)收购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资产,相当于公司合并资产的20%或以上,或公司合并基础上20%或以上的收入或收益可归属; (ii)收购20%或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iii)要约收购或交换要约,如完成将导致任何人实益拥有20%或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iv)合并、合并、股份交换、业务合并、资本重组涉及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清算、解散或类似交易,如合并、合并、股份交换或业务合并,将导致任何人单独或合计收购资产,占公司合并资产的20%或以上,或占公司合并基础上收入或收益的20%或以上,(五)合并资产、合并收益、合并收益和合并股份所占比例之和为20%以上的,除合并交易外,上述各类交易的任何组合。

 

(h)如本协议所用, “上级建议书”指公司董事会(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经与其具有国际声誉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外部法律顾问磋商后,并考虑到建议书的所有法律、监管、财务、时间安排和其他方面以及提出建议书的人(包括任何分手费、费用偿还规定和完成的条件)真诚地确定的任何真正的书面竞争建议书,对公司及其股东(不包括展期股东)比交易更有利(视情况而定,考虑到母公司根据该等建议或其他方式提出的对本协议条款的任何修订) ,并在其他方面有合理能力按建议的条款完成;及,为“优先建议”的定义的目的,在相竞建议的定义中, “20% ”的提法应视为“50% ”的提法;此外,如果(a)为完成该建议所设想的交易所需的任何融资当时没有完全承诺向提出该建议的人和非或有条件的人提供,则该等要约不应视为“优先建议” 。(b)该建议所设想的交易的完成取决于获得和(或)为该融资提供资金,或(c)该建议所设想的交易不能在没有不合理延迟的情况下合理地按照所提议的条款完成。

 

(i)在本协议终止前,公司不得将合并以外的任何相竞建议提交股东表决。

 

第6.3节代理声明和附表13E-3。

 

(a)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公司须在上述日期后尽快拟备及安排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委托书,并在母公司及合并附属公司的协助下提交。在编制代理声明的同时,公司、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应共同编制并安排按附表13E-3向美国证交会提交与本协议的授权和批准、合并计划和公司股东的交易有关的规则13E-3交易声明(经修订或补充的附表13E-3,在此称为“附表13E-3” ) 。公司、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应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确保代理声明和附表13E-3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交易法》的要求和根据《交易法》颁布的规则和条例。除第6.2条另有规定外,公司须将公司董事会建议列入代理声明。公司、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应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对美国证交会就代理声明和附表13E-3所作的任何评论作出迅速回应。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应在代理声明、附表13E-3和SEC意见的解决等方面为公司提供合理和及时的协助与合作。公司收到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的任何意见,或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要求修改或补充代理声明和附表13E-3的任何请求后,应迅速通知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无论如何应在二十四(24)小时内通知母公司,并应向母公司提供公司与其代表、证券交易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之间的所有函件副本。在提交附表13E-3或邮寄代理声明(或在每种情况下,任何修订或补充)或回应证券交易委员会就该等文件或回应所提出的任何意见之前,公司(i)须向母公司及合并附属公司提供一段合理的时间,以就该等文件或回应进行审查及作出评论;及(ii)须真诚地考虑母公司真诚地合理提出的所有增补、删除或更改。

 

A-34

 

 

(b)每一公司、母公司及合并附属公司须提供与其本身及其各自附属公司有关的所有资料,而该等资料须包括在代理声明内,或通常包括在就本协议所预期类型的交易而拟备的代理声明内,而每一公司、母公司及合并附属公司须迅速向其他各方提供与该等准备有关的所有合理要求的资料,提交和分发代理声明、附表13E-3或与交易有关的任何其他提交或将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文件。每名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及公司均同意,就其本身及其各自的联属机构或代表而言,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或公司(如适用)所提供或将提供的资料,均不会在代理声明、附表13E-3或就该等交易而提交或将提交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任何其他文件中,以引用方式明示纳入或纳入,截至该等文件(或该等文件的任何修订或补充)寄发予股份持有人时及股东大会召开时,该等文件载有关于重大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该等重大事实的情况而不述明作出该等陈述所需陈述的任何重大事实。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和公司均进一步同意,该一方负责就合并事项向美国证交会提交的所有文件在所有重大方面都将符合《证券法》的适用要求,《交易法》和任何其他适用的法律,以及该缔约方提供的以提及方式列入或纳入该文件的所有资料,不会包含任何关于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不说明根据作出陈述的情况,为作出陈述而必须在其中陈述的任何重大事实,而不会产生误导。如在生效时间前的任何时间,与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或公司或其各自的联属公司、高级人员或董事有关的任何事件或情况,应在代理声明或附表13E-3的修订或增补中列出,以使该等文件不会包括对重大事实的任何误报,或遗漏述明作出该等陈述所需的重大事实,发现该事件或情况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其他各方,并应及时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出适当的修正或补充,说明该事件或情况,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向公司股东传播;但在提交该事件或情况之前,公司和母公司(视情况而定)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适当的修正或补充,就该等修订或增补互相磋商,并须给予其他各方及其代表就该等修订或增补作出评论的合理机会。

 

A-35

 

 

(c)在就本协议、合并计划或本协议所拟进行的交易进行表决、同意或其他批准(包括书面同意)的任何其他情况下,在股东大会上及公司任何其他要求寻求股东批准的股东大会上,母公司须(i)投票或安排投票,所有由母公司或合并子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或与母公司或合并子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有关的股份,在该等股东大会上有权投票赞成授权及批准本协议、合并及交易的计划,及(ii)如有需要,强制执行有关支持协议所载的展期股东的协议,以投票赞成授权及批准本协议,合并计划和交易。

 

第6.4节股东大会。

 

(a)在证券交易委员会确认其对附表13E-3及代理声明并无进一步意见后,公司须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i)为确定有权在股东大会上投票的公司股东而设立一个记录日期( “记录日期” ) ,并在未经母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更改该记录日期或为股东大会设立不同的记录日期,除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外;如因任何理由而原定的股东大会日期延期或延迟,公司同意除非母公司另有书面批准,或根据适用法律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在可能的情况下,以公司无须为股东大会设立新的记录日期(即如此延期或延迟)的方式实施该等延期或其他延迟,以及(ii)将代表声明寄发或安排寄发予股份持有人,以便在本协议授权及批准后,就合并计划及交易进行表决。除第6.4(b)条另有规定外,未经母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本协议、合并计划及交易的授权及批准,为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拟投票表决的唯一事项(程序事项除外) 。

 

A-36

 

 

(b)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公司须在邮寄委托书日期后,按照适用法律及公司管理文件的规定,尽快召开股东大会。除第6.2条另有规定外, (i)公司董事会须向股份持有人建议其授权及批准本协议、合并计划及交易,并须将该建议包括在委托书内; (ii)公司须尽其合理最大努力,向股东代理人寻求同意本协议的授权及批准,合并和交易计划,并应采取一切必要或可取的其他行动,以确保股东的批准。尽管本协议有相反的规定,但在符合第6.4(c)条的规定下,除非本协议根据第9(x)条有效终止,否则本公司根据第6.4条所承担的义务不受本公司或任何其他人就任何相竞建议的展开、公开建议、公开披露或告知的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响,(y)公司根据本条第6.4条(除本条第6.4(b)条第二句外)所负的责任,不受任何不利的建议更改的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响。

 

(c)尽管有第6.4(b)条的规定,但在与母公司真诚磋商后,公司可在必要的范围内,向其股东建议股东大会休会,以确保在股东大会召开前的合理时间内,向股份持有人提供对委托书的任何必要补充或修订,(ii)如属适用法律另有规定,或(iii)如截至股东大会按代表声明所载的时间安排,则代表(亲自或代表)的股份不足以构成进行股东大会业务所需的法定人数。如股东大会休会,公司须在合理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在紧接前一句话的规限下,在其后尽快召开及举行股东大会;但公司不得建议其股东将股东大会延期至不超过外部日期前十(10)个营业日的日期。

 

(d)公司须按照公司管理文件及适用法律的规定,在代表陈述书寄出后,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尽管有上述情况,公司仍可延期或延期股东大会: (一)经家长同意,(ii)如截至股东大会原订的时间(如代理声明所述) ,并无足够的股份(亲自或由代理人代表) (a)构成进行股东大会业务所需的法定人数,或(b)投票赞成批准本协议及取得股东批准的交易,(iii)为给予合理的额外时间,以(a)根据适用法律(2)或应母公司的合理要求,公司董事会在与外部法律顾问磋商后真诚地确定的任何补充或经修订披露(1)的提交及寄发; (b)该等补充或经修订披露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前由公司股东散发及审阅。

 

第七条
附加协定

 

第7.1节访问;某些事件的通知。

 

(a)自本协议日期起直至根据第9.1条终止本协议的生效时间或(如有的话)日期为止,公司须并须安排其各附属公司在合理的事先书面通知下,给予(i)母公司、其高级人员、雇员及授权代表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合理查阅公司所有簿册、纪录、高级人员、雇员、代理人、办事处及其他资产、合约、设施及物业的权利; (ii)向母公司提供,其法律顾问、财务顾问、核数师及其他获授权代表可合理要求并指示雇员、顾问、代理人、法律顾问、财务顾问提供该等财务及营运数据及其他资料(包括该公司的独立会计师在接获该等会计师的任何所需同意后所提交的工作文件,以及在执行惯常查阅函件的规限下提交的工作文件)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核数师及其他授权代表,在其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调查中与母公司合理合作;但所有该等查阅须通过公司或其代表协调。根据第6.2(b)条订立的任何可接受保密协议的条款,适用于根据第7.1条提供的任何资料。尽管有相反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公司无须提供查阅或披露资料的途径: (a)损害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律师-客户或类似的特权; (b)违反任何适用法律(包括任何对竞争敏感的资料(如有的话) ,(c)违反其在保密方面的任何义务,或(d)干扰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正常运作。

 

A-37

 

 

(b)公司须向母公司发出迅速书面通知,而母公司须向公司发出迅速书面通知, (i)该一方接获任何政府实体就本协议、合并或其他交易而发出的任何通知或其他通讯,或指称该人(或另一人)就合并或其他交易而须取得或可能须取得同意的人发出的任何通知或通讯,如该等通讯的标的或该等当事人未能取得该等同意,可合理地预期会对该公司、尚存实体或母公司(ii)构成重大的法律程序,或在任何一方所知的情况下,对该当事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联属公司构成威胁,在每宗个案中均与该合并或任何其他交易有关、产生或以其他方式有关,(iii)在知悉对其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联属公司的任何影响的发生或即将发生时,如(a)个别地或合计地,会或会合理地预期、防止、实质上延迟或实质上妨碍母公司或合并附属公司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完成合并或其他交易的能力,或(b)个别地或合计地,会或将会有材料的不利影响,视情况而定。任何未能或延迟发出此种通知均不影响第八条规定的任何条件。

 

第7.2节努力;同意和批准。

 

(a)除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另有规定外,各订约方将尽其合理最大努力(i)采取或安排采取一切适当行动,并作出或安排作出一切根据适用法律或以其他方式所必需、适当或可取的事情,以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完善及有效地进行交易; (ii)取得或安排其联属机构从任何政府实体取得任何同意、许可证、许可、豁免、批准,(iii)须由母公司或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取得的授权或命令,或为避免任何政府实体就本协议的授权、执行及交付及交易的完成而采取的任何行动或程序,以及(iii)在本协议日期后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作出或安排其附属公司提出所有必要的文件,并在其后提出任何其他所需的呈件,并就本协议就其他适用法律下的交易支付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到期费用;但双方将相互合作,以确定是否需要任何政府实体就交易的完成和寻求任何此种行动、同意、批准或放弃或提出任何此种申请而采取任何行动或就任何此种行动或向任何政府实体提出申请。公司及母公司将根据任何适用法律的规则及规例就有关交易提出申请或提交其他文件所需的所有资料,并安排其附属公司互相提供。

 

A-38

 

 

(b)各方将向第三方(政府实体除外)发出(或会安排其各自的联属公司发出)任何通知,并使用及安排其各自的联属公司使用其在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以取得任何第三方(政府实体除外)为完成交易而必需或需要的同意,包括披露附表第4.5条所列的第三方通知及同意。

 

(c)在不限制本条第7.2条所载任何事项的概括性的原则下,每一方均会并会安排其联属机构: (i)就合并或任何其他交易由任何政府实体提出或展开任何要求、调查、调查、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向其他各方迅速发出通知; (ii)随时向其他各方通报任何该等要求、调查、调查的状况,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以及(iii)迅速向其他各方通报任何政府实体就合并事宜发出或发出的任何函件。每一方将与其他方磋商与合作,并将促使其附属公司与其他方磋商与合作,并将真诚地考虑其他方就合并或任何其他交易提出或提交的任何文件、分析、外观、陈述、备忘录、简短、论点、意见或建议所持的意见。此外,除任何政府实体或任何法律所禁止外,就任何该等要求、研讯、调查、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而言,每一方均可准许并将安排其附属公司准许其他方的获授权代表出席与该等要求、研讯、调查、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有关的每一次会议或大会,并可查阅及就任何文件进行咨询,就请求、调查、调查、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向任何政府实体提出或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d)如各方真诚地决定,就向任何主管政府实体进行的交易,须就该等交易向该主管政府实体、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及该公司提出任何规管文件,则该等规管文件须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与该主管政府实体或向该主管政府实体提出,并须促使其联属公司(i)在作出该等规管文件时彼此合作及协调,(ii)就任何该等政府实体就该等规管文件提出的要求或要求,互相或彼此的外聘大律师提供任何资料; (iii)提供该等政府实体就该等规管文件根据任何该等适用法律尽快提出的要求或要求提供任何其他资料,(iv)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在合理的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安排任何该等适用法律所规定的适用等候期届满或终止。

 

A-39

 

 

(e)尽管有上述规定,本协议所载的任何规定均不会要求或解释为要求母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以及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不得在生效时间之前或之后,向或同意出售、剥离、租赁、许可、转让、处置或以其他方式抵押或分别持有其任何一方在生效时间之前所持有的任何资产、许可证、营运、权利、产品或业务,或其中的任何权益,或同意任何重大改变(包括通过许可安排)或对母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限制或其他减值(包括在有效时间后,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拥有、管理或经营任何该等资产、许可证、营运、权利、产品或业务的能力,或其中的任何权益,或母公司的投票、转让能力,获得股息或以其他方式行使与存续实体的股票有关的全部所有权(第7.2(e)节所指的任何行动,即“非必要的补救措施” ) 。

 

第7.3节宣传。只要本协议有效,公司、母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均不得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就合并或本协议发布或安排发布任何新闻稿或其他公告,除非对方与外部律师协商后决定,适用法律或任何政府实体或与国家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的任何上市协议或上市规则规定,就合并或本协议发布或安排发布任何新闻稿或其他公告,在此情况下,该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合理的机会,在该新闻稿或其他公告发布后对其进行审查和评论,并应适当考虑到对其提出的所有合理的增补、删除或更改;然而,在收到和存在与其有关的相竞建议和事项或不利的建议更改时,该公司无须向母公司提供任何此种审查或评论;此外,每一方及其各自控制的关联公司可作出与先前的新闻稿、公开披露或母公司和公司遵照第7.3条作出的公开声明不矛盾的声明。

 

第7.4节董事和官员的保险和赔偿。

 

(a)母公司须并须安排存续实体及公司各附属公司在有效时间后(直至在该6(6)年期间开始处理的任何事宜最终处置的较后日期)6(6)年期间内,在适用法律所容许的最充分范围内,在所有方面履行及履行该人的义务,就每宗个案而言,该公司就该等附属公司的文件及相应的组织或管理文件(如在本公司的日期生效及根据本公司的日期生效的任何补偿或其他类似协议( “补偿协议” )而对有权根据该等公司的管理文件获得补偿、免除及/或垫付开支的个人而言,其他组织或管理文件或补偿协议(包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每一位现任及前任董事及高级人员) ( “被包括的人” )因其在生效时间或之前发生的作为或不作为而产生或与其有关,包括与本协议和交易的审议、谈判和批准有关。

 

A-40

 

 

(b)即使本条第7.4条或本协议其他地方另有相反规定,未经其事先书面同意(该同意不得被不合理地扣留、延迟或附加条件)而作出的任何和解,母公司及尚存实体(X)不负法律责任,(y)在主管司法管辖权的法院须在最终及不可上诉命令中裁定适用法律禁止该补偿的范围内,本协议并不对任何被涵盖的人具有任何义务,在该情况下,被涵盖的人须迅速向母公司或尚存实体退还其根据本协议垫付的所有该等开支的款额(除非法院另有命令除外) ,(z)不得就根据本条第7.4(b)条可就任何申索、诉讼、诉讼、法律程序或调查寻求补偿的被涵盖的人作出判决或以其他方式寻求终止,和解或妥协或同意,除非该和解、妥协、同意或终止包括无条件解除该被涵盖的人因该申索、诉讼、诉讼而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进行或调查,并不包括就该等被覆人或该等被覆人书面同意而承认法律责任。

 

(c)在有效时间后六(6)年内(直至在该六(6)年期间开始处理的任何事宜最终处置的较后日期为止) ,存续实体及公司各附属公司的组织及管治文件,须在符合适用法律的范围内,载有关于补偿的不较优惠的条文,在生效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生效的公司管理文件及公司各附属公司的组织及管理文件所规定的有效时间之前及包括有效时间内,垫付费用及免除被覆人的责任,并不载有任何相反的条文。在合并存续期间与被保护人签订的赔偿协议应继续按照其条款充分生效。

 

(d)在有效时间后的6(6)年期间内(直至在该6(6)年期间内开始处理的任何事宜最终处置的较后日期为止) ,母公司须安排将由公司维持的董事及高级人员责任保险的现行保单(但母公司可就在生效时间或之前发生的事实或事件所引起或有关的申索,安排将该等保单与由公司拥有声誉及财务状况良好的保险承担者所订立的保单,以至少相同的承保范围及金额,并载有不较不有利的条款及条件代替该等保单)有效地维持;但如该等保单与该等保险承担者在有效时间或之前所发生的事实或事件有关,则属例外,该父母无义务为该等保险每年支付保费,但该等保费须超过该公司截至该保险的日期所支付的每年保费的300% (该300%金额即“基础保费” ) ;此外,如该等保险的承保范围根本不能取得,或只能以超出基础保费的年度保费取得,母公司须维持董事及高级人员每年可获得的保费与基本保费相等的最有利保单;此外,如公司全权酌情选择,在生效时间前至少五(5)个营业日,向母公司发出书面通知,以代替上述保险,自生效时间起生效,公司须购买董事及高级人员责任保险“尾随”或“径流”保险计划,为期六(6)年,在有效时间后,就在有效时间或之前所犯或指称所犯的不法行为及(或)不作为(该等承保须在该等保单的期限内有总承保限额,不得超过公司现有董事及高级人员责任保单下的年度总承保限额) ,在所有其他方面都应与现有的保险范围相类似;此外,每年保费不得超过基本保费。

 

A-41

 

 

(e)所涵盖的人(及其继承人及继承人)为本条第7.4条的第三方受益人。第7.4条所规定的所有权利,旨在补充而不是取代任何被涵盖的人可能拥有的其他权利。

 

第7.5节接管法规。双方及其各自的董事会(或同等机构)应利用各自在商业上合理的努力: (a)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使任何收购法规不适用于或变得不适用于合并或任何其他交易; (b)如果任何此种收购法规适用于或变得适用于上述任何一种交易,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使合并和其他交易能够在实际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完成,并以其他方式合法地消除或尽量减少这种收购法规对合并和其他交易的影响。

 

第7.6节业务控制。在不限制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下的权利或义务的情况下,双方理解并同意: (a)本协议所载的任何内容都不应直接或间接赋予母公司在生效时间之前控制或指导公司运营的权利; (b)在生效时间之前,公司应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对其运营行使完全的控制和监督。

 

第7.7节证券持有人诉讼。公司应迅速将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法律程序、合并或由公司安全持有人威胁或对公司、其董事和(或)人员提起的其他交易( “交易诉讼” )通知母公司,并应在合理迅速的基础上随时向母公司通报任何此类交易诉讼。公司应给予母公司合理的机会: (a)参与任何交易诉讼的抗辩、和解或起诉; (b)就任何该等交易诉讼的抗辩、和解或起诉与公司的律师协商;但公司不得在未经母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应不合理地拒绝、限制或拖延同意)就任何交易诉讼或同意作出妥协或和解。

 

第7.8节证券交易所退市。在生效时间之前,公司须与母公司合作,并尽最大努力采取或安排采取一切行动,并根据纳斯达克适用的法律、规则及政策,作出或安排作出一切合理必要、适当或可取的事情,以使存续实体从纳斯达克退市,并在生效时间后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根据联交所撤销股份登记。

 

A-42

 

 

第7.9节进一步保证。

 

每一方同意,在截止日期之后,它将不时地执行和交付或促使其附属公司执行和交付这些进一步的文书,并采取(或促使其附属公司采取)为执行本协定的宗旨和宗旨所合理需要的其他行动。

 

第7.10节管理。在任何情况下,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或其各自的关联公司不得与公司或其子公司的任何管理层成员或公司或其子公司的任何其他雇员订立任何在关闭前有效的合同,其中载有禁止或限制该管理层成员或该雇员以该身份履行其职责的条款。

 

第八条
合并的条件

 

第8.1节各缔约方义务的条件。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每一方实施合并的各自义务须在下列条件中的每一项条件的截止日期或之前得到满足,其中任何和所有条件均可由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和公司(视情况而定)全部或部分放弃:

 

(a)股东批准。股东批准须按照CICL及公司管理文件取得。

 

(b)法律和命令。(在对公司或母公司的业务具有管辖权的材料中)任何有权管辖的政府实体,不得颁布、发布、颁布、强制执行或订立当时有效的、具有限制、禁止或以其他方式禁止或非法完成合并或其他交易的效力的任何法律或命令,或施加非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8.2节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的义务条件。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为实现合并而承担的义务也须在下列条件中的每一项条件的截止日期或之前得到母公司的满足或放弃(书面) :

 

(a)陈述和保证。(i)第4.2(a)条前两句所述的公司的申述及保证,在各方面均属真实及正确,但如在该日期及截止日期所作的尽量少的不准确,则犹如在截止日期所作的一样。 (ii)第4.1条第4.2条(第4.2(a)条前两句除外) 、第4.3条第4.4条第4.5条所述的公司的申述及保证第4.9条及第4.15条在所有重大方面均须真实及正确,犹如在截止日期作出一样;及(iii)本协议所载公司的其他申述及保证在截止日期及截止日期均须真实及正确,犹如在截止日期作出一样,但在每宗个案中,(x)申述及保证,而该等申述及保证的条款仅在某一特定日期所述的日期才是真实及正确的,而(y)如任何该等申述及保证的失败是真实及正确的(而没有对其中所列的任何“重大”或“重大不利影响”限定词产生影响) ,则个别或合计并无并不合理地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A-43

 

 

(b)履行公司的义务。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应履行或遵守其根据本协议须在生效时间或之前履行或遵守的所有协议和义务。

 

(c)无重大不利影响。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不发生持续的重大不利影响。

 

(d)异议股东。持股不超过10%的股东,须已有效送达而不撤回根据联交所第238(2)条发出的反对通知书。

 

(e)第三方同意。公司应就其订立的合约取得第三方书面同意或豁免,但在截止日期前已终止或已届满的合约除外,除非该终止与未能取得该同意或豁免有关。

 

(f)人员证明书。公司须向母公司交付一份由公司高级行政人员签署的日期为截止日期的证明书,以证明第8.2(a)条、第8.2(b)条、第8.2(c)条及第8.2(d)条所指明的条件的履行。

 

第8.3节公司义务的条件。公司实施合并的义务也须在下列条件中的每一项条件的截止日期或之前(以书面)得到公司的满足或放弃:

 

(a)陈述和保证。本协议所列的对母公司及合并的陈述及保证,在本协议的日期及截止日期均为真实及正确,犹如在截止日期所作的一样,但(i)陈述及保证,如其条款在特定日期所作的陈述及保证,仅在该日期才为真实及正确,(ii)如任何该等申述及保证不能真实及正确(而没有对其中所载的任何“重大”限定条件生效) ,则不能合理地预期个别或合计地防止、实质上延迟或实质上妨碍母公司或合并分项完成交易或母公司或合并分项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各自重大义务。

 

(b)履行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的义务。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应在有效时间或之前,在所有重大方面履行或遵守其根据本协议应履行或遵守的所有协议和义务。

 

(c)人员证明书。母公司须向公司交付一份由母公司董事或高级执行人员签署的日期为截止日期的证明书,以证明其符合第8.3(a)及8.3(b)条所指明的条件。

 

A-44

 

 

第8.4节关闭条件的挫折。如果公司、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不遵守本协议并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则公司、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均不得依赖于本第八条规定的任何条件的不能满足。

 

第九条
终止

 

第9.1节终止。本协议可以终止,合并及其他交易可以在有效时间之前的任何时间,无论是在收到股东批准之前或之后(除下文另有说明外) ,放弃如下:

 

(a)经母公司和公司的相互书面同意(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 ;

 

(b)母公司或公司(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 ,如另一方或另一方违反或未履行本协议所载的任何代表、保证、契约或协议,而该等代表、保证、契约或协议(i)如属公司违反或未履行,则会导致第8.2(a)条、第8.2(b)条、第8.2(c)条、第8.2(d)条或第8.2(e)条的条件不获满足,(ii)如属母公司或合并分项违约或不履约,则会导致第8.3条所述的条件不获满足,而在每宗个案中,该等违约不是在外部日期前可治愈的,或如在外部日期前可治愈的,则在(x)不违约方接获非违约方书面通知后30(30)日历日的较早时间内仍未治愈,(y)在外部日期前3(3)个营业日;但如任何一方以任何方式严重违反本协议所载的任何代表、保证、契约或协议,而该等代表、保证、契约或协议是导致条件未能达成而须予满足的主要原因,则该协议不得由任何一方根据本条第9.1(b)条终止;

 

(c)母公司或公司(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 ,如在北京时间下午11时59分前不发生有效时间;但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是导致、主要导致或实质上促成的主要原因,则根据本协议第9.1(c)条终止本协议的权利不适用于该一方,不发生在外部日期或之前的有效时间;

 

(d)母公司在收到股东批准前的任何时间,如公司董事会已作出不利的建议变更;

 

(e)如(i)公司董事会(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已根据其条款及条件,根据上级建议作出不利的推荐更改,并授权公司订立替代收购协议,以执行上级建议,则公司须在接获股东批准前的任何时间作出;及(ii)公司同时或紧接其后,本协议的终止订立该等替代收购协议;但公司无权根据本条第9.1(e)条终止本协议,除非: (a)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第6.2条有关该等优先建议及替代收购协议的规定; (b)公司在根据本条第9.1(e)条终止后,立即按照第9.2(b) (iii)条悉数支付公司终止费;

 

A-45

 

 

(f)如公司董事会(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已根据第6.2(c)条对本协议作出不利的建议更改及授权终止,则公司须在接获股东批准前随时作出;

 

(g)如公司或母公司有权管辖的政府实体已颁布、发布、颁布、强制执行或订立任何当时有效并具有限制、禁止或以其他方式禁止或非法完成合并或其他交易的效力的法律或命令(不论是暂时的、初步的或永久的) ;但如该限制是命令所致,根据第9.1(g)条寻求终止本协议的一方,须尽合理最大努力,防止该命令根据第7.2条进入并撤销该命令;此外,如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本协议的任何规定,是该命令的主要原因,则该一方不得享有根据第9.1(g)条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h)如在股东大会就该等批准进行表决的最后休会后,公司或母公司均未取得股东批准;但如未能取得股东批准是由于(i)母公司违反第6.3(c)条,或(ii)任何转期股东违反任何支持协议,则母公司不得根据本条终止本协议;或

 

(i)如(i)第8.1条及第8.2条中的所有条件已获满足(根据其性质而言,该等条件须由在结束时采取的可采取的行动而予以满足的条件除外) , (ii)该公司已不可撤销地向母公司发出书面通知,确认第8.3条所列的所有条件已获满足,或该公司愿意放弃第8.3条中任何未获满足的条件,而该公司已准备好、愿意及能够完成合并,而(iii)母公司在接获该公司的书面通知后的十(10)个营业日内未能生效。

 

第9.2条终止的效力。

 

(a)如本协议按第9.1条的规定终止,则须随即向另一方或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指明根据该协议作出终止的条文,而本协议随即即告无效,而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或公司并无法律责任,但本条第9.2条及第10.3条至第10.11条(以及任何该等条文或条文所载的任何有关定义)均须在终止该等条文后继续有效。

 

A-46

 

 

(b)如:

 

(i) (i) (a)就公司而提出的相竞建议,须在本协议日期后及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提出、提出或披露,而并无撤回; (b)在符合前(a)款的条件时,本协议由公司或母公司根据第9.1(h)或(y)条终止,或由公司根据第9.1(c)或9.1(f)条终止,(c)在该终止日期起计的十二(12)个月内,公司就一项竞合建议所拟进行的交易订立最终协议,或将该等交易予以注销(但就本条(c)而言,在竞合建议的定义中提述“20% ”须当作提述50% ) ,然后,公司应按照母公司的指示,在订立最终协议或完成竞争建议所设想的交易的较早时间,通过电汇当日资金的方式支付公司终止费;

 

(ii)本协议由母公司根据第9.1(b)条或第9.1(d)条终止,则公司须在终止后10(10)个营业日内,以电汇当日资金,按母公司指示支付公司终止费;

 

(iii)本协议由公司根据第9.1(e)条终止,则公司须在根据第9.1(e)条终止后,立即以当日资金的电汇支付由母公司指示的公司终止费;

 

(iv)本协议由公司根据第9.1(b)条或第9.1(i)条终止,则母公司须在终止后10(10)个营业日内,以电汇当日资金的方式,按公司指示支付母公司终止费;及

 

(v)本协议由公司或母公司根据第9.1(c)条终止,及(a)公司并无违反其任何契诺或根据本协议订立的其他协议,以致该等契诺或协议所载的关闭条件不获满足,及(b)所有关闭条件,但根据其条款须在关闭时获满足的条件除外,但如该等条件在公司或母公司根据第9.1(c)条终止时已获满足或豁免,则母公司须在终止后10(10)个营业日内,以电汇当日资金的方式,按公司指示支付终止母公司费用。

 

(c)在任何情况下,本条第9.2(i)条均不规定公司须支付超出公司终止费的总款额,或(ii)在每宗个案中,除第9.2(d)条另有规定外,规定母公司须支付超出母公司终止费的总款额。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要求公司不止一次支付公司终止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要求父母一次以上支付父母终止费。

 

A-47

 

 

(d)如公司或母公司未能在指明日期支付根据第9.2条应付另一方的款项,则违约方须支付该另一方就其为收取该等未付款项而采取的任何诉讼或程序(包括提起诉讼)而招致的所有费用及开支(包括法律费用及开支) ,连同在《华尔街日报》上公布的按当时的最高贷款利率支付的未付款项的利息,从这些款项被要求支付之日起至另一方实际收到之日止。

 

(e) “公司终止费”须为相等于$500000的现金款额。

 

(f) “父母终止费”应为一笔数额为$1,000,000的现金。

 

(g)每一方均承认,第9.2条所载的协议是交易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公司终止费及母公司终止费并不是一种惩罚,而是一种合理金额的违约金,在公司终止费由公司支付的情况下,或公司在母公司终止费由母公司支付的情况下,补偿母公司及合并分项,在每一种情况下,由于在谈判本协定时所花费的努力和资源以及在依赖本协定和期望完成交易的情况下所放弃的机会,否则无法精确计算这笔数额。

 

(h)除第10.11条另有规定外,如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因任何原因或无原因未能履行关闭协议,或违反本协议(不论是否有意、有意、无意或以其他方式) ,或未能履行本协议(不论是否有意、有意、无意或以其他方式) ,则股权承诺函或有限担保,本公司有权根据第9.2(b)条终止本协议并收取母公司终止费,并有权根据有限担保(在不受其条款、条件及限制的情况下)保证履行该等义务,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及公司集团的所有成员对(i)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及保荐人(ii)前者的唯一及专属补救(不论在法律上、权益上、合约上、侵权上或其他方面) ,任何权益、合伙或有限责任公司权益的现有及未来持有人、控股人、董事、高级人员、雇员、代理人、律师、联属人、成员、经理、一般或有限合伙人、股东或母公司、合并子或任何保荐人的受让人、或母公司、合并子或任何保荐人的代理人或代表,或(iv)任何权益、股份、合伙或有限责任公司权益的持有人或未来持有人、控股人、董事、高级人员、雇员代理人、律师、联属人、成员、经理、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股东、受让人、上述任何一项(第(i) (iv)条,统称“母公司” )因违反任何代表、保证、契约或协议(不论有意、有意、无意或其他)或不履行本协议(不论有意、有意、无意或其他)或合并或其他交易(不论有意、有意、无意或其他)而蒙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为免生疑问,除根据第9.2(b)条支付父母终止费外,母公司或母公司的任何其他成员均无须就与本协议或任何交易有关的任何情况下(包括股权承诺函及有限担保)而产生的任何种类或性质的金钱损害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而在任何情况下,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无须负上法律责任,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或其任何上述附属公司、代表、成员、经理或合伙人(统称“本公司集团” )代表本公司集团的任何成员寻求或准许寻求母公司集团的任何成员就本协议或任何交易(包括股权承诺函及有限担保)而作出的任何金钱损害赔偿,在第9.2(b)条所规定的范围内,或在有限的担保范围内,由母公司或合并子实体提供的担保除外(不重复) 。尽管有与此相反的情况,并为免生疑问,本段的上述内容均不应以任何方式限制公司根据第10.11条获得公平救济的权利。

 

A-48

 

 

(i)除第10.11条另有规定外,母公司根据第9.2(b)条终止本协议并收取公司终止费的权利,须为母公司任何成员就因违反任何代表、保证、契约或协议而蒙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不论是在法律上、在权益上、在合约上、在侵权行为上或其他方面)而对公司集团任何成员的唯一及专属补救(不论是否故意、故意、故意,无意地或以其他方式)或不履行本协议(无论是故意地、有意地、无意地或以其他方式)或合并的其他不履行本协议(无论是故意地、有意地、无意地或以其他方式) 。除公司根据第9.2(b)条支付公司终止费外,公司及公司集团的任何其他成员均无须就与本协议或任何交易有关的情况下所产生的任何种类或性质的金钱损害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而在任何情况下,任何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或母公司集团的任何其他成员均不得寻求或准许寻求,代表母公司集团的任何成员,公司集团的任何成员就本协议或任何交易而作出的任何金钱损害赔偿,但在第9.2(b)条所规定的范围内(在没有重复的情况下)公司除外。

 

第十条
杂项

 

第10.1条修正和修改;放弃。

 

(a)除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外,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行事)在收到股东酌情批准之前或之后,以双方书面协议(一)就母公司及合并分项采取的行动(一)就母公司及合并分项采取的行动(二)就公司采取的行动(一)就公司采取的行动(视适用而定)对本协议进行修订、修改及补充;但如有规定,则本协议可由双方以书面协议(一)就母公司及合并分项采取的行动(一)就公司采取的行动(一)就公司采取的行动(一)由各自的唯一董事或代表各自的唯一董事采取的行动(二)就公司采取的行动(一)由公司董事会采取的行动(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采取的行动)予以修订、修改及补充;公司股东批准合并后,未经股东进一步批准,不得作出法律规定需要股东进一步批准的修改。除代表各方签署的书面文书外,本协议不得修改。

 

A-49

 

 

(b)在任何时间及不时在有效时间之前,任何一方或各方均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除在此另有规定外, (i)酌情延长履行另一方或各方的任何义务或其他行为的时间, (ii)免除在本协议所载或根据本协议交付的任何文件中向该一方或各方作出的陈述和保证中的任何不准确之处,(iii)为本协议所载的任何一方或各方的利益而放弃遵守任何协议或条件。任何该等延期或放弃的一方或一方的任何协议,只有在代表该一方或一方签署的书面文书(如适用)中规定,方可有效。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放弃该权利。

 

第10.2节不存在陈述和保证。本协议或根据本协议交付的任何附表、文书或其他文件中的陈述和保证均不能在有效时间内有效。第10.2条不应限制双方以其条款规定的在有效时间之后履行的任何盟约或协定。

 

第10.3节费用:与本协议和交易有关的所有费用应由承担此种费用的一方支付。

 

第10.4条通知。本条例所指的所有通知及其他通讯,均须以书面发出,并须当以传真、电子邮件或以挂号或核证邮件、预付邮资、地址或如以国际通宵快递传送,在接获后的第二个营业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传送时(如属电子邮件,则在没有产生错误讯息时) ,当作已妥为发出,在每种情况下,须在下列地址(或须以相同通知指明的另一方地址)向各方提出:

 

如果对公司来说,要:

 

富岭环球有限公司
东区金塘南大道88号
浙江温岭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关注:胡鑫富

电话:86-576-86623058
电子邮件:flhuxin@fulingplastics.com.cn

 

(不构成通知的)副本:

 

King&Wood Mallesons LLP.

第五大道,50楼,

纽约市,纽约,10110美利坚合众国,

关注:劳拉·罗埃斯基。

电邮:laura.lo@us.kwm.com

 

A-50

 

 

以及

 

如果是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则是:

 

Fuling Parentco Inc.

松门市东南工业区

浙江温岭
关注:江女士
电话:86-576-86623098

 

(不构成通知的)副本:

 

Skadden,Arps,Slate,Meagher&Flom LLP
中国世界办公室30楼2
建国门外大道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100004
关注:Peter X.Huang,Esq.
电子邮件:peter.huang@skadden.com

 

第10.5节。本协议可由双方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以人工方式,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在任何数目的对方中执行,每一方应被视为一方和同一协议,并应在每一方签署并交付另一方时生效。

 

第10.6条全部协议;第三方受益人。

 

(a)本协议(包括披露时间表) 、支持协议、有限担保及股权承诺函,构成各方就本协议及其主题事项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各方或其中任何一方就本协议及其主题事项的书面及口头的所有其他先前协议及谅解。

 

(b)除第7.4条另有规定外,本协议只对每一方具有约束力,并只对每一方有利,而本协议(包括披露时间表)并不旨在赋予除各方以外的任何人任何根据本协议享有的权利或补救。

 

第10.7节可分项。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其他条款无效、不合法或不能由法治或公共政策强制执行,则只要合并的经济或法律实质内容不以任何对任何一方不利的方式受到影响,本协议的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应保持充分的效力和效力。当双方确定任何条款或其他条款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时,双方应真诚地进行谈判,修改本协议,以便以可接受的方式尽可能接近双方的初衷,最终使合并尽可能得到履行。

 

第10.8节管辖法律;管辖权。

 

(a)本协定应受纽约州法律的解释、解释和管辖,并应依照纽约州法律,而不考虑其法律冲突原则将该事项置于另一法域的法律管辖之下,但本协定引起的或与本协定有关的下列事项应予解释,由开曼群岛的法律解释和管理,并依照这些法律,双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向开曼群岛法院提出非排他性管辖权:合并、合并分项及公司在存续实体中的承诺、财产和负债的归属、股份的注销、CICL第238条就任何异议股份规定的权利,合并子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的受托或其他职责以及公司和合并子公司的内部事务。

 

A-51

 

 

(b)在符合开曼群岛法院在第10.8(a)条中的司法管辖权例外的情况下,任何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以任何方式与本协议有关的法律程序,均须提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 ,并按照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在有关时间生效并经本条第10.8(规则)修订的仲裁规则予以解决。仲裁地点为香港。仲裁的正式语文应为英文,仲裁庭应由三名仲裁员(各一名“仲裁员” )组成。申请人不论人数,均应共同提名一名仲裁员;被申请人不论人数,均应共同提名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将由前两名仲裁员共同提名,并担任仲裁庭庭长。如申索人或答辩人或前两名仲裁员未能在规则所指明的时限内提名或同意联合提名一名仲裁员或第三名仲裁员,则该仲裁员须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迅速指定。仲裁庭无权裁定惩罚性赔偿或者其他惩罚性赔偿。仲裁庭的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争议各方具有约束力。裁决的任何一方可向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该裁决,并为执行该裁决的目的,各方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向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管辖权,并基于缺乏个人管辖权或法院不方便而放弃对该执行的任何抗辩。

 

(c)尽管有上述情况,双方在此同意并同意,除根据本条第10.8条诉诸仲裁外,任何一方均可在香港国际机场规则及程序许可的范围内,向香港国际机场寻求其规则所规定的临时禁制令或其他形式的济助。这种申请也应受纽约州法律的管辖,并按照纽约州法律加以解释。

 

第10.9条放弃陪审团审判。任何一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放弃就本协议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直接或间接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就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协议或本协议或本协议或本协议或本协议或本协议或本协议或本协议或本协议或本协议或本协议或本协议或本协议或本协议或本协议所设想的合并及其他交易而须由陪审团审理的任何权利。每一方均证明并承认(a)任何其他方的代表、代理人或律师均没有明确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如有诉讼,该另一方不会寻求强制执行上述任何一方的放弃; (b)该另一方理解并已考虑到该放弃的影响; (c)该另一方自愿作出该放弃; (d)除其他外,该另一方已在本条第10.9条中通过相互放弃和认证等方式诱导订立本协议。

 

A-52

 

 

第10.10节任务。未经其他各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论是通过法律运作还是其他方式)不得转让本协议,但合并子公司可全权酌情并未经任何其他方同意,将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或所有权利、利益和义务转让给母公司的一个或多个直接或间接全资子公司。除前一句另有规定外,但在不解除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下的任何义务的情况下,本协议将对各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对各方的利益有利,并可强制执行。

 

第10.11条执行;补救。

 

(a)除本条另有规定外,在本条中明示给予一方的任何及所有补救,均视为累积的,但不排除在本条中所赋予的任何其他补救,或由法律或公平给予该一方,而一方行使任何一项补救,并不排除行使任何其他补救。

 

(b)双方同意,如果本协定的任何规定没有按照其具体条款履行或以其他方式被违反,将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除本条第10.11条(包括第10.11(d)条所述的限制)另有规定外,同意任何一方均有权寻求具体履行本协议的条款和规定(包括双方在每一情况下均须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完成合并的义务) ,包括寻求禁制令以防止其他各方违反本协议,以及就公司而言,寻求强制令、具体的履行或其他公平的救济,以执行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的义务,以完成关闭或导致完成股权承诺书中所设想的融资,以及法律或股权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c)尽管有相反的规定,公司仍有权获得禁制令,只有在(i)第8.1条及第8.2条所列的所有条件(根据其性质须由在结束时采取的行动予以满足的条件除外)已获满足或豁免,而公司已不可撤销地通过通知母公司确认第8.1条及第8.2条所列的所有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的义务以完成合并及其他交易的具体表现或其他公平宽减。8.3已获满足或已放弃第8.3条所列任何未获满足的条件,

 

A-53

 

 

(d)各方当事人取得具体履约的权利是交易的一个组成部分,各缔约方特此放弃对给予具体履约的公平补救的任何反对,以防止或制止任何其他缔约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包括基于在法律上有充分的补救办法或由于法律或公平上的任何原因授予具体履约不是适当的补救办法的任何反对意见) ,而每一方均有权获得禁制令或禁制令,并有权特别强制执行本协议的条款及条文,以防止或限制违反或威胁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或强制遵守该一方根据本协议所承担的契诺及义务,均须符合本条第10.11条的规定。如任何一方寻求禁制令或禁制令,以防止违反本协议,并特别强制执行本协议的条款及条文,则该一方无须根据本条第10.11条的规定,就该命令提供任何保证金或其他担保。

 

(e)如在该日之前,任何一方提出任何法律程序以具体强制执行另一方履行其条款及条文,则该日期须自动藉以下方式予以延长: (x)该法律程序待决的时间,加上由主管司法管辖权的法院主持该法律程序而设立的20(20)个营业日或(y)其他时间。

 

【页面剩余部分故意留空】

 

A-54

 

 

作为证明,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和公司自上述第一个书面签署之日起,由各自的官员签署本协议。

 

Fuling Parentco Inc.
     
by 江桂兰
姓名: 江桂兰
标题: 董事

 

【签署协议和合并计划页】

 

A-55

 

 

作为证明,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和公司自上述第一个书面签署之日起,由各自的官员签署本协议。

 

Fulling Mergerco Inc.
     
by 江桂兰
姓名: 江桂兰
标题: 董事

 

【签署协议和合并计划页】

 

A-56

 

 

作为证明,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和公司自上述第一个书面签署之日起,由各自的官员签署本协议。

 

富岭环球有限公司
     
by Simon He
姓名: Hong(Simon)He
标题: 董事

 

【签署协议和合并计划页】

 

A-57

 

 

附件B:合并计划

 

这一合并计划是在2020年的【 . 】 。

 

两者之间

 

(1)Fuling Mergerco Inc. ,一间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获豁免公司,其注册办事处位于开曼群岛大开曼岛KY1-9010板球广场柳屋4楼Campbell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 “合并子” )的办公室;及

 

(2)Fuling Global Inc.M.P.M.P.P.M.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

 

 

(a)合并子公司及公司已同意按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的协议及合并计划( “协议” )所载或所提述的条款及条件合并(合并) ,合并分公司及公司,其副本作为本合并计划的附录I并根据《公司法》第22章第XVI部的条文而附上。(经合并及修订的开曼群岛1961年第3号法律) ( 《公司法》 ) ,据此,合并分将与公司合并及并入公司并不再存在,而存续公司将继续作为合并中的存续公司。

 

(b)本合并计划是根据《公司法》第233条作出的。

 

(c)在本合并计划中使用而在本合并计划中未另有定义的术语,具有协议中赋予的含义。

 

威尼斯特

 

1.组成公司

 

第1.01条合并所涉及的组成公司(如公司法所界定)是合并分和公司。

 

2、存续公司名称

 

第2.01条(公司法所界定的)存续公司为存续公司,其名称继续为涪陵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B-1

 

 

3.注册办事处

 

第3.01条存续公司的注册办事处设在【 …… 】 。

 

4.法定及已发行股本

 

第4.01条紧接生效时间(定义如下)前,合并附属公司的法定股本为50,000美元,分为每股面值0.001美元的50,000,000股普通股,其中一股普通股已发行。

 

第4.02条于紧接生效时间前,公司的法定股本为7万美元,分为7万股每股面值0.001美元的股份,其中15,803,763股已发行及缴足。

 

第4.03条于生效时,存续公司的法定股本为50,000美元,分为每股面值0.001美元的50,000,000股普通股。

 

第4.04条在生效时,并根据协议的条款和条件:

 

(a)在紧接生效时间前已发行及尚未发行的每股股份(剔除股份及异议股份除外)须予注销,以换取收取每股合并代价的权利,即每股2.35元现金而无须支付利息。

 

(b)在紧接生效时间前已发行及尚未发行的每股除外股份,须予取消及停止存在,而无须为此支付任何代价或分配。

 

(c)每份反对股份均须予取消及停止存在,并不得载有根据《公司法》第238条所列程序收取适用付款的权利以外的任何权利。

 

(d)在紧接生效时间前已发行及尚未发行的每股合并股份(每股面值0.001美元)须转换为一股有效发行、缴足及未评税的存续公司普通股,并须构成在生效时间后存续公司的唯一已发行及尚未发行股本。

 

第4.05条于生效时,附于存续公司普通股的权利及限制载于经修订及重列的《存续公司章程大纲》及本合并计划附录二的形式。

 

5.有效时间

 

第5.01条合并应于【 …… 】 (生效时间)生效。

 

B-2

 

 

6.财产

 

第6.01条在生效时,每一种类的权利、财产,包括诉讼中的权利、财产,以及每一组成公司的业务、承诺、商誉、利益、豁免权及特权,均须立即归属于尚存公司,而该公司须以与组成公司相同的方式,就每一组成公司的所有按揭、押记或担保权益及所有合约、义务、申索、债务及负债,负上法律责任,并受其规限。

 

7.公司备忘录和章程

 

第7.01条存续公司的《公司章程大纲》和《公司章程细则》应在生效时以本合并计划附录二所附的形式予以修订和重述。

 

8.董事福利

 

第8.01条并无因合并生效而向组成公司或存续公司的董事支付或支付的金额或福利。

 

9.存续公司董事

 

第9.01节存续公司董事的姓名和地址如下:

 

名称 地址
[●] [●]

 

10.有担保债权人

 

第10.01(a)条并购子公司并无有担保债权人,且截至本合并计划日期并无授予任何其他固定或浮动担保权益;及

 

(b) 【公司已订立【日期为【 …… 】赞成【 …… 】 ,据此已设定固定的担保权益,并已取得【 …… 】同意合并。本公司无其他有担保债权人,亦无于本合并计划日期授予任何其他固定或浮动担保权益。

 

11.终止和修正的权利

 

第11.01条本合并计划可在生效时间之前的任何时间根据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终止或修改。

 

12.批准和授权

 

第12.01条本合并计划已根据《公司法》第233(3)条的规定,由各合并子公司和公司的董事会批准。

 

B-3

 

 

第12.02条根据《公司法》第233(6)条,合并计划已由各合并子公司和公司的股东授权。

 

13.对应方

 

第13.01条本合并计划可以传真方式执行,并可由一名或多名对应方执行,每名对应方应视为原件,所有合并方应共同构成一份和同一份文书。

 

14.管辖法律

 

第14.01条合并计划应受开曼群岛法律的管辖和解释。

 

代表涪陵合并公司:

 

   
【姓名】  
董事  
   
代表及代表涪陵环球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姓名】  
董事  

 

B-4

 

 

附表A

 

披露时间表

 

 

B-5

 

 

附录一

 

合并协议

 

B-6

 

 

附录二

 

存续公司章程及章程大纲

 

B-7

 

 

附件C:支助协定

 

执行版本

 

本支持协议(本“协议” )由Fuling Parentco Inc.于2020年9月1日订立,该公司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 )及本协议附表A所列的人士(每名该等人士均为“转板股东”及统称“转板股东” )之间订立。此处使用但未定义的资本化术语应具有合并协议中这些术语所赋予的含义(定义如下) 。

 

然而,母公司,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豁免公司FulingMergerco Inc.和母公司( “合并子” )的全资附属公司( “合并子” )及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豁免公司FulingGlobal,Inc. (公司)在执行本协议的同时,订立了日期为本协议日期(可予修订、修订)的合并协议和计划,不时重述及补充的《合并协议》 ,其中除其他外,就合并分项与公司合并及并入公司,而公司继续作为存续公司及母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合并” ) ,根据合并协议所载的条款及条件而定;

 

然而,截至本日,每名股东都是一名“实益拥有人” (根据《交易法》第13D-3条的含义范围内) ,而该等股份在附表A(该等股份,即“转售股” ) (该等股份,即“转售股” ) (该等股份,连同于本协议日期后及生效时间较早前由该等股东收购(不论实益或记录)的任何其他股份,以及终止该等股东根据本协议所承担的所有该等股份的责任,包括以购买、股息或分派方式收购的任何股份,或任何其他购股权或认股权证,或任何可换股证券的转换,或以其他方式统称为证券) ;

 

然而,就合并的完成而言,每名股东同意(a)将其转换股份注销,但与合并无关的对价; (b)在紧接关闭前认购新发行的母公司普通股( “母公司股份” ) ;

 

而获得股东批准则是并购完成的条件;

 

然而,为诱使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订立合并协议,并完成包括合并在内的拟进行的交易,每名股东均订立此协议;及

 

然而,每名转板股东都承认,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是根据本协议规定的转板股东的陈述、保证、契约和其他协议订立合并协议的。

 

因此,考虑到上述情况,在此提出的相互盟约和协定以及其他得到承认和充分承认的良好和宝贵的考虑,双方同意如下:

 

C-1

 

 

第一条

 

表决;授权和委任代理人

 

第1.1节表决。在公司股东大会或任何其他会议(不论是周年大会或特别大会)上(不论其名称为何) ,凡本条例(a) - (f)段所述的任何事宜须予考虑(以及该等事宜的任何延期或延期) ,或就公司股东的任何书面决议而言,每名转任股东均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同意,并须安排其联属人士,(i)如属会议,出席或安排其代表出席该会议,或以其他方式安排将其证券计算为出席该会议,以决定是否有法定人数出席;及(ii)投票或安排投票(包括在适用情况下以代表或书面决议的方式)所有该等转期股东证券:

 

(a) 赞成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和交易的授权和批准,

 

(b) 反对批准任何竞争提案或竞争提案所设想的任何行动,或反对授权或批准合并协议或在竞争中或与合并和其他交易不一致的情况下提出的任何其他交易、提案、协议或行动,

 

(c) 反对任何其他可合理预期或可合理预期的行动、协议或交易,以妨碍、干扰、延迟、推迟、劝阻或不利地影响合并或任何其他交易或本协议,或该等合并或其他交易或本协议或其股东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i)任何特别的公司交易,例如安排计划、合并,(二)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合并或其他业务合并(合并除外) ; (二)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重大资产的出售、租赁或转让,或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重组、资本重组或清算; (三)选举公司董事会的新成员,除于本协议日期或合并协议另有规定时担任本公司董事的公司董事会提名人外; (iv)本公司股本或股息政策的任何重大变动或对本公司章程大纲或章程的任何修订或其他变动,(v)根据合并协议须获得母公司同意的任何其他行动,但经母公司书面批准的除外,

 

(d) 反对任何合理预期会导致违反合并协议所载公司或本协议所载股东的任何契约、代表或保证或任何其他义务或协议的任何行动、提议、交易或协议,

 

(e) 赞成公司股东大会或其他股东周年大会或特别会议的休会或延期,而该会议或其他股东周年大会或特别会议(不论其名称为何)须视为(a) - (f)段所述的任何事项,以符合母公司为完成包括合并在内的交易而合理地提出的要求;及

 

(f) 支持父母为实现交易而必须或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事项。

 

第1.2条授予不可撤销的代理权;委任代理权。

 

(a)每名转任股东特此不可撤销地委任其母及任何指定人,各自作为其代表及实际代理人(并具有完全替代权力) ,根据上文第1.1条在公司股东大会或其他股东周年大会或特别会议上(如适用)根据第1.1条投票或安排投票(包括以代表或书面决议(如适用) ,包括任何延期或延期,其中考虑上文第1.1节所述的任何事项。每一转售股东代表其在本协议执行前就其证券(如有的话)的表决而发出的所有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指示或其他请求,已被其父母或任何指定人撤销或取代,而该等转售股东的证券与根据合并协议和本协议(包括合并)而拟进行的交易有关,并在需要的范围内。每名转押股东须采取(或安排采取)进一步行动或执行为实现本委托书的意图所必需的其他文书。

 

C-2

 

 

(b)每名转板股东均申明,本条第1.2条所列不可撤销的转板股东的转板代表是就合并协议的执行而给予的,而该不可撤销的转板股东的转板代表是为确保根据本协议该等转板股东的职责得以履行而给予的。每名转期股东进一步确认不可撤销的代理权连同利息,除本条第1.2条另有规定外,本协议终止前,本协议旨在不可撤销。如因任何原因,本协议所授予的代理权并非不可撤销,则在本协议终止前,股东同意根据上文第1.1节以书面指示,或任何指定的母公司的书面指示,对其各自的证券进行表决。双方同意上述是一项表决协议。

  

第1.3节转让的限制。除下文第三条或根据合并协议另有规定外,每名股东特此同意,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至本协议终止之日止,不得直接或间接(a)在任何要约或交换要约中(建设性地或以其他方式)出售转让、转让、要约、质押、授予、抵押、抵押或以类似方式处置(通过合并、遗嘱处置、法律运作或其他方式) (统称“转让” ) ,自愿或非自愿,或就任何证券或其中任何权益的转让,或就任何证券投票权的任何限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掉期交易、期权、认股权证、远期买卖交易、期货交易、上限交易、场内交易、领汇交易或任何其他类似交易(包括就任何该等交易的任何期权)或任何该等交易的组合,订立任何合约、期权或其他安排或谅解,在涉及任何证券(任何该等交易, “衍生交易” )的每宗个案中, (b)将任何证券存入有投票权的信托或订立有投票权的协议或安排,或就该等证券授予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任何代理权或授权书; (c)采取任何行动,使本协议所载的任何有关转押股东的代表或保证不真实或不正确,或具有防止、禁止的效力,或延迟他或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意图或合理预期妨碍、挫败、干扰、延迟、延迟、不利影响或妨碍合并或合并协议或本协议所设想的其他交易的完成,或妨碍公司履行合并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延迟、延迟、不利影响或妨碍公司履行合并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延迟、延迟、不利影响或妨碍公司履行合并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延迟、延迟、延迟、不利影响或妨碍公司履行合并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延迟、延迟、延迟、不利影响或妨碍公司履行合并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延迟、延迟、延迟、不利影响或妨碍公司履行合并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延迟、延迟、延迟、不利影响或妨碍公司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d)行使、转换或交换任何证券,或采取任何会导致行使、转换或交换任何证券的行动,或(e)同意(不论是否以书面)采取上述(a) - (d)条所提述的任何行动。违反本款的任何据称转让或衍生交易均属无效。

 

第二条

 

没有征求意见

 

第2.1节限制活动。在本协议日期起计并根据本协议的条款( “条款” )继续直至本协议终止为止的期间内,每名展期股东,仅以其作为本公司股东的身份,不得直接或间接(并须促使其、代理人、顾问及其他代表(如适用的话) (在每宗个案中,均以其作为展期股东( “股东代表” )的身份行事)不: (a)招揽,(b)就任何相竞建议与任何人订立、维持或继续进行讨论或谈判,或就任何相竞建议向任何人提供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有关的任何非公开资料; (c)在适用法律没有规定的范围内,给予任何放弃,(d)批准、认可或建议(或公开建议批准、认可或建议)或订立任何意向书、合约或承诺,以考虑或以其他方式与任何竞争建议有关,或合理预期会导致任何竞争建议。

 

C-3

 

  

第2.2节通知。每名股东,仅以其作为公司股东的身份,须并须安排其代表立即停止并安排终止与任何各方就相抵触的建议而进行的任何讨论或谈判。在任期内,每名转任股东均须迅速以书面通知母公司: (a)任何相竞建议; (b)他或她以公司股东身份接获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有关的非公开资料的任何请求; (c)他或她以公司股东身份接获有关相竞建议的任何查询或讨论或谈判请求,在每种情况下,包括作出任何该等相竞建议或指示或查询的人的身份,以及任何该等相竞建议或指示或查询的条款(如适用,包括任何书面请求、建议或要约的副本,包括建议的协议) 。每名转押股东均须以公司股东的身份,在合理的现有基础上,将任何该等相互竞争的建议或指示或查询(如适用,包括书面要求、建议及要约的任何修订文本)的状况及条款(包括对其条款的任何重大更改)及任何该等讨论或谈判的状况,以该等转押股东所知的程度,合理地告知Holdco。第2.2条不适用于公司收到的任何相竞建议。

 

第2.3节能力。尽管本协议另有相反之处,每名转期股东仍在订立本协议,并同意在此受约束,仅以其作为其所拥有证券的实益拥有人而非以任何其他身分。

 

第三条

 

转换股票

 

第3.1节注销转售股票。在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所有股东的权利、所有权和权益,以及他或她的权利、所有权和权益,都应在收盘时取消,不作任何考虑。每名展期股东应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使其证券按本规定处理。

 

第3.2节认购母公司股份。紧接该截止日期前,在考虑根据第3.1条注销每名股东的转持股份时,母公司须向该转持股东(如该转持股东以书面指定,则须向该转持股东的一名或多于一名联属公司)发行,而该转持股东及/或其联属公司(如适用)须按每股面值认购合共数目的母公司股份,相当于该等股东所持并根据上文第3.1条注销的转持股份总数。每名股东谨此承认及同意(a)就该等股东所持并根据上文第3.1条注销的转售股而言,该等母公司股份的交付,须构成对该等转售股的所有责任或应付款项的完全清偿,或构成对该等转售股的母公司及合并分项所欠款项的全部清偿;及(b)该等转售股股东无权享有任何每股合并代价,或就该等股东所持的转板股份而进行的任何其他合并代价。

  

第3.3节期终。在合并协议第8条所规定的所有条件(根据其性质在适用情况下应在截止时得到满足或放弃的条件除外)得到完全满足(或如允许则放弃)的情况下,本协议所设想的认购和发行母公司股份的截止( “展期截止” )应在截止之前立即进行。

 

第3.4节转售股票的保证金。不迟于交割前三(3)个营业日,每名展期股东及其任何持有证明其任何展期股份的证书的代理人,须将代表其持有的展期股份的所有证书交付或安排交付给母公司,以便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处置;该等证书及文件须由母公司或经母公司授权的任何代理人持有,直至交割为止。

 

C-4

 

 

第四条

 

申述、保证及契诺
的股东

 

第4.1条申述及保证。每名股东于本协议日期及截止日期向母公司代表及保证:

 

(a) 此种展期股东有充分的法律权利、权力、能力和权力来执行和交付本协议,履行此种展期股东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并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

 

(b) 本协议已由该等转期股东妥为签立及交付,而该等转期股东签立、交付及履行本协议及完成本协议拟进行的交易已由该等转期股东(如适用)的所有必要行动妥为授权,而该等转期股东(如适用)的任何其他行动或法律程序均无须授权本协议或完成本协议拟进行的交易;

 

(c) 假设父母给予适当的授权、执行和交付,本协议构成一项合法、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可根据其条款对该股东强制执行,但因强制执行可能受适用的破产、破产、重组、暂停执行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类似法律的限制,以及受一般权益原则的限制(无论在权益诉讼中或法律上是否考虑过) ;

 

(d) (i)该等转押股东(a)现为并将于紧接该截止日期前,为该证券的实益拥有人,并将拥有及将拥有除本协议所设定的留置权外并无留置权的良好及有效产权; (b)拥有及将拥有唯一投票权、处置权、要求持不同意见者的权利的权力及同意本协议所载所有事宜的权力,在所有证券的每一种情况下,在不受适用的美国联邦证券法、开曼群岛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协议条款的限制、资格或限制的情况下,不受所有证券的限制、资格或限制; (ii)除本文所述的情况外,不存在任何与该等转售股东作为质押方的任何性质的期权、认股权证或其他权利、协议、安排或承诺,任何证券的处置或表决,而该等证券并不受任何表决权信托协议或其他合约的约束,而该等表决权信托协议或其他合约是该等展期股东的一方,而该等表决权信托协议或其他合约限制或与本协议以外的证券的表决或转让有关; (iii)该等展期股东并无根据任何衍生交易转让任何证券或其中任何权益; (iv)截至本协议日期,除其展期股份外,(v)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该等股东并无委任或授予任何仍有效的代表或授权书,而该等股东并无就其任何转押股份而实益或记录拥有该公司的任何股份、证券或任何直接或间接权益(包括以衍生证券的方式) ;及(v)该等转押股东并无就其任何转押股份而委任或授予任何仍有效的代表或授权书;

 

(e) 除《交易法》的适用要求外, (i)任何政府实体无须向该股东提出申请,也无须获得该股东的许可、授权、同意或批准,才能由该股东执行、交付和履行本协议,或由该股东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以及(ii)上述执行均不需要,(a)违反或违反作为实体的该股东的组织文件的任何规定; (b)导致任何违反或违反,或构成违约(或在接到通知或通知后或两者同时发生的事件,(a)根据或给予他人任何终止、修订、加速或取消该等股东的财产或资产的权利,或导致根据该等股东为一方的任何合约,或根据该等股东或该等股东的任何财产或资产受约束或受影响的合约,对该等股东的财产或资产设定留置权,(c)违反适用于该等滚动股东或该等滚动股东的任何财产或资产的任何法律,或(d)根据对该滚动股东或其财产或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约,以其他方式要求任何其他人的同意或批准;

 

C-5

 

 

(f) 对此种展期股东,或对此种展期股东所知的任何其他人,或对此种展期股东或限制或禁止(或如果成功,将限制或禁止)此种展期股东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的任何其他人提出威胁的任何其他人,均无诉讼待决;

 

(g) 股东有机会提出他或她认为必要的问题,并从他或她那里得到答案,母公司代表就本协议及本协议所订交易的条款及条件,以及拥有母公司股份及该等股东的是非曲直及风险,承认已获告知其与其本身的律师讨论该等股东在本协议及本协议所订交易中的陈述及保证的涵义及法律后果;及

 

(h) 此种转换股东理解并承认,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和公司正根据此种转换股东对本协议的执行、交付和履行而订立合并协议。

 

第4.2条契诺。各股东谨此声明:

 

(a) 1.同意在本协议终止之前,不知情地采取任何行动,使本协议所载此种展期股东的任何代表或保证不真实或不正确,或具有或可能具有防止、妨碍或干扰或不利影响此种展期股东履行本协议义务的效果;

 

(b) 在本协议终止前,不可撤销地放弃并同意不行使该等股东就该等股东证券而可能拥有的任何评估权利或反对合并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根据CICL第238条享有的任何权利) ;

 

(c) 同意允许公司在代理声明(包括根据该声明向美国证交会提交的所有文件)中公布和披露该等股东的身份以及该等股东在本协议下的承诺、安排和谅解的性质;

 

(d) 同意并约定,此种展期股东应迅速(无论如何在二十四(24)小时内)将此种展期股东取得的实益拥有权(在《交易法》第13D-3条的含义范围内)所涉及的任何新股通知母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因股票分红、拆股、资本重组、合并、重新分类、交换或变更而购买的新股,或于本协议日期后行使或转换本公司的任何证券,而该等股份须自动受本协议的条款规限,作为其转换股份;及附表A 须当作已作相应修订;及

 

(e) 还同意,经父母请求,此种展期股东应执行和交付任何其他文件、同意或文书,并采取父母合理认为必要或可取的进一步行动,以执行本协议的规定。

 

C-6

 

 

第五条

 

父母的陈述和保证

 

父母在此向每名转押股东代表及认股权证,该等转押股东须于本协议日期及截止日期:

 

(a) 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父母有适当的组织、有效的存在和良好的地位,并有一切必要的权力和权力来执行和交付本协定,履行本协定规定的义务,并完成本协定所设想的交易。本协议已由母公司妥为及有效地执行及交付,而由母公司执行、交付及履行本协议及完成本协议拟进行的交易已由母公司的所有必要公司行动妥为授权,而母公司的任何其他公司行动或程序均无须授权本协议或完成本协议拟进行的交易。假定每个展期股东都有适当的授权、执行和交付,则构成一项法律、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母公司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对母公司强制执行,但因强制执行可能受到适用的破产、破产、重组、暂停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类似法律的限制,以及一般的权益原则的限制(无论在权益程序中或在法律中考虑) 。

 

(b) 除开曼群岛《交易法》和法律的适用要求外, (一)父母没有必要向任何政府当局提出申请,也没有许可、授权、同意或批准,以便父母执行、交付和履行本协议,或父母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以及(二)父母没有必要执行、交付或履行本协议,(a)违反或违反其组织文件的任何规定; (b)导致任何违反或违反,或构成任何违约(或在接到通知或通知时间或两者均将成为违约的情况下) ,或给予他人任何终止、修正、加速或取消的权利,(c)违反适用于母公司或其任何财产或资产的任何法律,或(d)根据对母公司或其财产或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以其他方式要求任何其他人的同意或批准。

 

(c) 在结束时,根据本协议将发行的母公司股份应已获正式及有效授权,并于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发行及交付时,将获有效发行、缴足及不可赎回的母公司普通股,并不附带任何申索、留置权及产权负担,除根据适用证券法而产生的限制外,或根据各股东根据合并协议及承诺函所拟进行的交易而在转期结束时或之前订立的任何协议而产生的限制。

  

第六条

 

终止

 

本协议及各股东根据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第1.2条)所承担的义务,须于(a)合并协议的终止日期及(b)合并协议根据其条款终止日期较早时终止,并立即终止,且不再具有任何进一步的效力。尽管有前一句话,但第六条和第七条应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第六条在本协议终止前,不得解除或以其他方式限制任何一方对违反本协议的责任。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合并未能发生,但第三条所设想的展期已发生,则母公司应迅速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使每个展期股东恢复到其在展期之前在其展期股份所有权方面所处的位置。

 

C-7

 

 

第七条

 

杂项

 

第7.1条通知。本通告及其他通讯须以英文书写,并须当作已妥为发给(a)如是以亲自送交,或以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则须经书面确认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收到; (b)如是由认可的次日信使利用次日送达服务,则须在发出日期后的第一个营业日送达,或(c)在收到确认收据较早时或邮寄日期后第5(5)个营业日(如以挂号或核证邮件送达) (要求退回收据,邮资已付) 。根据本条例发出的所有通知,均须送达以下地址(或按照本条发出的通知所指明的一方的其他地址) :

 

(i)如属转押股东,则指附表A所列与其姓名相对的地址;

 

(ii)如对父母:

 

Fuling Parentco Inc.

松门市东南工业区

浙江温岭,

中华人民共和国,317511

关注:姜桂兰女士

  

第7.2节可分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如在任何司法管辖区无效或不能执行,则就该司法管辖区而言,在该无效或不能执行的范围内,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均属无效,而在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内,本协议的其余条款及规定并无无效或不能执行。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的范围如此之广以致无法执行,则该条款应被解释为仅与可执行的范围相同。

 

第7.3节整项协议。本协议、股权承诺函及合并协议(以及与本协议或合并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有关而交付的任何其他协议或文书)构成双方就本协议主题事项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或其中任何一方就本协议主题事项书面及口头的所有先前协议及承诺。

 

第7.4节具体执行情况。(i)本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应在法律上或在公平的情况下由所有现有补救办法强制执行。(ii)每名转押股东承认及同意,如该转押股东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没有按照其条款履行,则金钱损害赔偿将不会是适当的补救,因此同意,除及不限制父母可获得的任何其他补救或权利外,父母将有权获得禁制令,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临时限制令或其他公平的救济,禁止任何此种违反行为,并具体执行其中的条款和规定。每名转期股东均同意不反对在法院裁定发生此种违反行为的情况下给予该等宽免,并放弃就该等补救而要求担保或张贴任何债券。根据本协议提供的所有权利、权力和补救措施,或在法律上或在权益上以其他方式可获得的所有权利、权力和补救措施,均应是累积的,而不是替代的,而父母行使或开始行使任何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并不排除父母同时或以后行使任何其他此种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尽管在上述情况下有任何相反的情况,但在任何情况下,父母均无权根据第7.4(i)条获得金钱损害赔偿,也无权根据第7.4(ii)条获得具体履行的权利。

 

第7.5条修正案;豁免。在本协议终止前的任何时候,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可在下述情况下予以修正或放弃:且仅当此种修正或放弃是书面的,且在修正的情况下,由每名股东、母公司和公司(在特别委员会的指示下)签署,或在放弃的情况下签署,弃权有效的一方和公司(在特别委员会的指示下) 。尽管有上述情况,任何一方在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方面的失败或拖延,均不得作为放弃本协议的一种行为,也不得以任何一次或部分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进一步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其他权利。

 

C-8

 

  

第7.6节管辖法律;争端解决;管辖权。本协定应受纽约州法律的解释、解释和管辖,并与纽约州法律相一致,而不考虑其法律冲突原则。除第7.6条最后一句另有规定外,因本协议或其主题事项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诉讼(包括关于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形成、效力、解释、履行或终止的争议)最终应以仲裁方式解决。仲裁地点为香港,仲裁由香港国际机场按照香港国际机场规则管理。仲裁须由三(3)名仲裁员组成的审裁处决定,其委任须符合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规则。仲裁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作出的任何仲裁裁决)应为英文本。在法庭同意的情况下,在仲裁开始后发生的任何现有诉讼,均须由已获委任聆讯现有诉讼的法庭解决。仲裁法庭的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对一方或其任何资产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可对任何裁决作出判决并予以执行。为执行裁决的目的,双方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向任何主管法院提出管辖权,并基于缺乏个人管辖权或法院不方便而放弃对此种执行的任何抗辩。

 

第7.8节第三方受益人。本协议中的任何明示或暗示,均不旨在或应授予除各方及其各自继承人以外的任何人,并允许根据本协议或因本协议而赋予任何性质的任何法律或公平权利、利益或补救;但本公司为本协议的明示第三方受益人,并有权具体履行本协议的条款,除法律或公平上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外,还包括一项或多项禁令,以防止双方违反本协议。

 

第7.9节转让;结合效果。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利益或义务,均不得在未经其他各方及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全部或部分由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论是通过法律的运作或其他方式)转让或授权,但如母公司仅可就母公司(视属何情况而定)对合并协议的许可转让而转让本协议(全部但不部分) ,根据其中的条款适用。除前一句另有规定外,本协议对本协议双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被允许的转让人具有约束力,并将对双方的利益产生影响,在每一转股股东的情况下,对其遗产、继承人、受益人、个人代表和执行人具有约束力。

 

第7.10节不推定起草方。本协议的每一方都承认,他或她已就本协议和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由独立律师代理。因此,任何法律规则或任何法律决定,如果要求解释本协议中对起草方所声称的含混不清之处,则不适用,并明确放弃。

 

第7.11节。本协议可由一名或多名连续的对应方(包括传真或电子邮件PDF格式)执行,每名对应方均为原件,其效力与其和本协议的签字在同一文书上的效力相同,并应在一名或多名对应方已由双方签署并(通过传真、电子邮件PDF格式或其他方式)送交另一方时生效。

 

【页面剩余部分故意留空】

 

C-9

 

 

作为证明,双方已于上述第一个书面日期和年份正式执行并交付本协议。

 

  家长:
   
  Fuling Parentco Inc.
   
  通过: 江桂兰
  姓名:姜桂兰
  标题:董事

 

【支持协议的签字页】

 

C-10

 

 

作为证明,双方已于上述第一个书面日期和年份正式执行并交付本协议。

 

  江桂兰
   
  通过: /s/江桂兰
  姓名:姜桂兰

 

【支持协议的签字页】

 

C-11

 

 

作为证明,双方已于上述第一个书面日期和年份正式执行并交付本协议。

 

  Qian(Eugene)Hu
   
  通过: /s/Qian(Eugene)Hu
  姓名:Qian(Eugene)Hu

 

【支持协议的签字页】

 

C-12

 

 

作为证明,双方已于上述第一个书面日期和年份正式执行并交付本协议。

 

  王新忠
   
  通过: /s/王新忠
  姓名:王新忠

 

【支持协议的签字页】

 

C-13

 

 

作为证明,双方已于上述第一个书面日期和年份正式执行并交付本协议。

 

  朱素娟
   
  通过: /s/朱素娟
  姓名:朱素娟

 

【支持协议的签字页】

 

C-14

 

 

作为证明,双方已于上述第一个书面日期和年份正式执行并交付本协议。

 

  Jinsue Jiang
   
  通过: /S/Jinsue Jiang
  姓名:Jinsxue Jiang

 

【支持协议的签字页】

 

C-15

 

 

附表A

 

过渡时期
股东
名称
  过渡时期
股东
地址
  转换股票     母公司股份  
江桂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岭松门市东南工业区317511     5,541,668       5,541,668  
朱素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岭松门市东南工业区317511     2,216,667       2,216,667  
Qian(Eugene)Hu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岭松门市东南工业区317511     1,108,333       1,108,333  
王新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岭松门市东南工业区317511     1,108,333       1,108,333  
Jinsue Jia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岭松门市东南工业区317511     1,108,333       1,108,333  

 

附表A

C-16

 

 

附件D:Houlihan Lokey(China)Limited担任财务顾问的意见

 

 

2020年9月1日

 

涪陵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东区金塘南大道88号

浙江温岭317509

 

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别委员会亲爱的成员:

 

我们了解到,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豁免公司Fuling Parentco Inc( “母公司” )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豁免公司Fuling Mergerco Inc. ( “合并子公司” )和Fuling Global Inc. ( “公司” )建议订立该协议(定义见下文) ,据此,除其他事项外,合并分项将与公司合并及并入公司( “合并” ) ,而就合并而言, (a)公司每股面值$0.001(股份)的每股尚未行使的普通股(不包括在外的股份(定义如下) ) ,将被取消,以换取有权收取$2.35的现金而无须支付利息( “每股合并代价” ) ,(b)该公司将成为存续公司,并成为母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就本意见函件而言, “除外股份”指(i)转押股份(定义见协议)及(ii)母公司、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附属公司所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特别委员会( “委员会” )已要求Houlihan Lokey(China)Limited( “Houlihan Lokey” )向委员会提供意见( “意见” ) ,内容有关截至本协议日期,除任何转板股东外,股份持有人将会收取的每股合并代价(定义见协议所界定) ,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如协议所定义)的执行人员或董事(统称为“无担保证券持有人” )在根据协议进行的合并中从财务角度来看对他们是公平的。

 

就本意见而言,我们已作出我们认为必要和适当的检讨、分析和查询,其中包括:

 

1. 审议了2020年8月31日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和公司之间的合并协议和计划草案( “协议” ) ;

 

2. 审阅公司向我们提供的有关公司历史、当前及未来营运、财务状况及前景的若干资料,包括公司管理层就公司截至2020至2024年财政年度编制的财务预测(及其调整) ;

 

3. 就公司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和前景、合并及相关事宜与公司管理层的某些成员进行了交谈;

 

D-1

 

 

涪陵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20年9月1日  

 

4. 将公司的财务和经营业绩与我们认为相关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财务和经营业绩进行比较;

 

5. 审查了公司某些公开交易证券的当前和历史市场价格和交易量,以及我们认为相关的某些其他公司的公开交易证券的当前和历史市场价格和交易量;

 

6. 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给我们的证明书及/或确认电邮,其中除其他外,载有关于公司或代表公司向我们提供或与我们讨论的资料、数据及其他资料(财务或其他资料)的准确性的陈述;及

 

7. 进行其他财务研究、分析和调查,并考虑我们认为适当的其他信息和因素。

 

我们依靠并在没有独立核查的情况下,假定向我们提供、与我们讨论或审查的、或公开提供的、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的所有数据、材料和其他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不对这些数据、材料和其他信息承担任何责任。此外,公司管理层已通知我们,并假设我们已合理地真诚地准备了由我们审查的财务预测(及其调整) ,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未来财务业绩和状况的现有最佳估计和判断,以及由此涵盖的其他事项,这些估计和判断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层预计,由于中美之间持续的贸易冲突和地缘政治紧张局势,以及对单一用途塑料产品需求减少对公司业务增长的负面影响,该公司将专注于在中国而非美国的业务增长。我们对这些预测或它们所依据的假设没有发表意见。自最近的财务报表和提供给我们的其他财务或其他资料(财务或其他资料)的相应日期以来,我们一直依赖并假定在没有独立核查的情况下,公司的业务、资产、负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或前景没有变化,而且没有任何信息或事实会使我们审查的任何信息不完整或具有误导性。正如你所知,信贷、金融和股票市场最近出现了不寻常的波动,对于这种波动对合并的任何潜在影响,我们没有发表任何意见或看法,而且这种意见并不旨在解决任何这类市场的潜在发展。此外,我们对与合并、财务预测或其他方面相关的外汇兑换风险(如果有的话)没有表示意见,而本意见也没有处理。

 

我们依赖并假定(a)协议所有各方及协议中提及的所有其他相关文件和文书的陈述和保证是真实和正确的, (b)协议的每一方及其他相关文件和文书将充分和及时地履行该缔约方所需履行的所有盟约和协定,(c)完成合并的所有条件将在没有放弃的情况下得到满足,及(d)合并将按照协议及其他有关文件及文书所描述的条款及时完成,而不会对其作出任何修订或修改。我们依赖并假定,在没有独立核查的情况下, (i)合并将以在所有方面符合所有适用的外国、联邦和州法规、规则和条例的方式完成,以及(ii)将获得完成合并所需的所有政府、监管和其他同意和批准,并且不会施加任何延迟、限制、限制或条件或修改,修改或放弃将导致处置公司或母公司的任何资产,或以其他方式对合并产生影响,或将对我们的分析或本意见有重大影响的公司。我们还依赖并假定,在公司的指示下,在没有独立核查的情况下,根据协议对对价的任何调整都不会对我们的分析或本意见产生重大影响。此外,我们依靠并假定,在没有独立核查的情况下,该协定的最后形式在任何方面都不会与上述协定草案不同。

 

D-2

 

 

涪陵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20年9月1日  

 

此外,就本意见而言,我们并无被要求对公司或任何其他方的任何资产、财产或负债(固定、或有或有衍生产品、表外或其他)进行任何实物检查或独立评估或评估,亦无获提供任何该等评估或评估。对于任何实体或企业的清算价值,我们没有估计,也没有发表意见。我们没有对任何潜在或实际的诉讼、监管行动、可能未获分配的申索或其他或有负债进行独立分析,而该等诉讼、监管行动、可能未获分配的申索或其他或有负债是或可能是该公司的一方或可能是该公司的一方或可能是该公司的一方或可能是该公司的一方或可能是该公司的一方或可能是该公司的一方或可能是该公司的一方或可能是该公司的一方或可能是该公司的一方或可能是该公司的一方或可能是该公司的一方或可能是该公司的一方或可能是该公司的一方或可能是该公司的另一或有负债。

 

我们并没有被要求,也没有: (a)就合并、公司或任何其他方的证券、资产、业务或营运,或合并的任何替代方案,与第三方展开或参与任何讨论或谈判,或向第三方征求任何表示感兴趣的意向; (b)就合并的条款进行谈判,或(c)就合并的替代方案向委员会、董事会或任何其他方提供意见。本意见必须以对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的金融、经济、市场及其他条件为依据,并提供给我们的资料为依据。除聘书所载外,我们并无承诺、亦无义务更新、修订、重申或撤回本意见,或以其他方式评论或考虑在本协议日期后发生或引起我们注意的事件。

 

本意见是供委员会(以委员会本身的身份)在评估合并时使用的,未经我们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本意见并不旨在,亦不构成向委员会、委员会、任何保安持有人或任何其他方就有关合并或其他事项如何行事、投票或作出任何选举提出建议。

 

在通常的业务过程中,我们的某些雇员和附属公司,以及他们可能有金融权益或与他们共同投资的投资基金,可以收购、持有或出售、多头头寸或卖空,或买卖公司、母公司、母公司的债务、股权及其他证券和金融工具(包括贷款和其他义务)或投资,或可能参与合并的任何其他方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或担保持有人,或可能参与合并的任何货币或商品。

 

Houlihan及其任何关联公司均未在过去两年中向公司、母公司及其各自关联公司提供或目前正在提供任何投资银行、财务咨询和/或其他财务或咨询服务。Houlihan Lokey及其某些关联公司未来可向公司、母公司、合并的其他参与者或其各自的某些关联公司或安全持有者提供投资银行、财务咨询和/或其他财务或咨询服务,Houlihan Lokey及其关联公司可为此获得补偿。此外,Houlihan Lokey及其某些关联公司和我们的某些及其各自的员工可能已经承诺投资于由公司、母公司、合并的其他参与者或其各自的某些关联公司或安全持有者管理或建议的私人股本或其他投资基金,以及这些基金的投资组合公司,并且可能已经与公司、母公司共同投资,合并的其他参与者或其各自的关联或安全持有者中的某些,并且可以在将来这样做。此外,关于破产、重组、困境和类似事项,Houlihan Lokey及其某些附属公司过去可能采取行动,目前可能采取行动,今后可能担任债务人、债权人、股权持有人、受托人、代理人和其他有关各方(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和非正式债权人委员会或团体)的财务顾问,这些人可能包括或代表,也可能直接或间接包括或代表,或可能对公司、母公司、合并的其他参与者或其各自的某些关联公司或安全持有人不利,对此,Houlihan Lokey及其关联公司已经得到并可能得到补偿的建议和服务。

 

D-3

 

 

涪陵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20年9月1日  

 

此外,我们将收取提出这一意见的费用,其中一部分取决于合并能否成功完成。公司已同意偿还我们的若干开支,并就我们的聘用而产生的若干潜在负债向我们及若干有关方面作出弥偿。

 

除其他事项外,本意见并无就以下事项表达意见或以其他方式处理: (i)委员会、董事会、公司或母公司、其各自的证券持有人或其他任何一方进行或实施合并的基本业务决定; (ii)与合并有关的任何安排、谅解、协议或文件的条款,或其形式、结构或任何其他部分或方面,合并或以其他方式(在本文明确规定的范围内的考虑除外) , (iii)合并的任何部分或方面对任何类别证券的持有人、债权人或公司或母公司的其他支持者,或对任何其他方的公平,但如并仅限于本意见最后一句中明确规定的范围,(iv)合并相对于可供公司、母公司或任何其他方使用的任何替代业务策略或交易而言的相对优点; (v)合并的任何部分或方面相对于公司、母公司或任何其他方的任何类别或集团的任何安全持有人或其他成分的公平程度(包括,在无限制的情况下,在该等类别或类别的证券持有人或其他组成人之间或之内分配任何代价,不论该公司、母公司、其各自的证券持有人或任何其他方是否正在合并中收取或支付合理的等值; (vii)该公司、母公司或合并的任何其他参与者或其各自的任何资产根据任何有关破产、破产的适用法律的偿付能力、信誉或公允价值,欺诈转易或类似事宜,或(viii)合并的任何一方的任何人员、董事或雇员、任何类别的该等人员或任何其他方就该等代价或其他事宜而须支付或收取的补偿或代价的款额、性质或任何其他方面的公平、财务或其他方面。此外,在需要法律、监管、会计、保险、税务或其他类似专业咨询的事项上,没有意见、律师或解释。假定这些意见、建议或解释已经或将从适当的专业来源获得。此外,经委员会同意,我们已就有关公司、母公司及合并或其他事项的所有法律、监管、会计、保险、税务及其他类似事宜,向委员会、董事会、公司、母公司及其各自的顾问作出评估。这一意见的发表得到了受权核准这类意见的委员会的批准。

 

基于上述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并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从财务角度来看,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公司无担保证券持有人根据协议在合并中将获得的对价是公平的。

 

真正属于你的,

 

厚利湾(中国)有限公司

 

D-4

 

 

附件E: 《开曼群岛公司法》 ,第22章(经合并和修订的1961年第3号法律) - - - -第238条

 

238.持不同政见者的权利

 

(1)根据本法注册成立的组成公司的成员,如反对合并或合并,有权获得其股份的公允价值的支付。

 

(2)任何成员如意欲根据第(1)款行使其权利,须在就合并或合并进行表决前,向组成公司提出书面反对。

 

(3)根据第(2)款提出的反对,须包括一项声明,即如合并或合并获表决授权,该成员建议要求就其股份付款。

 

(4)在紧接就合并或合并作出授权的成员的表决日期后的20日内,组成公司须向每名提出书面反对的成员发出有关授权的书面通知。

 

(5)任何成员如选择提出异议,须在紧接第(4)款所提述的通知发出日期后的20日内,向组成公司发出一份关于该人决定提出异议的书面通知,述明-

 

(a) 他的姓名和地址;

 

  (b) 该人反对的股份数目及类别;及

 

  (c) 要求支付该人股票的公允价值。

 

(6)任何成员如有异议,须就其在组成公司所持有的所有股份提出异议。

 

(7)在根据第(5)款发出异议通知后,该通知所关乎的成员,除获支付其股份的公平价值的权利及第(12)及(16)款所提述的权利外,须停止享有该成员的任何权利。

 

(8)在紧接第(5)款所指明的期间届满之日后的7日内,或在紧接提交合并或合并计划之日后的7日内(两者以较后者为准) ,组成公司、存续公司或合并公司须向每名持不同意见的成员提出书面要约,以公司决定为其公平价值的指明价格购买其股份;及如,在紧接要约作出日期后30日内,作出要约的公司及持反对意见的成员同意就其股份须支付的价格,公司须立即向该成员支付款项。

 

(9)如公司及持反对意见的成员未能在第(8)款所指明的期间内,就该成员所拥有的股份的支付价格达成协议,则在紧接该期间届满之日后的20日内-

 

  (a) 公司须(及任何异议成员可)向法院提出呈请,要求裁定所有异议成员的股份的公平价值;及

 

  (b) 公司的呈请书须附有一份经核实的名单,其中载有根据第(5)款提交通知的所有成员的姓名及地址,而该等成员尚未与该公司就其股份的公平价值达成协议。

 

(10)根据第(9) (a)款提出的呈请的副本,须送达另一方;如有反对的成员提出,则公司须在该送达后10天内,将第(9) (b)款所提述的经核实的名单存档。

 

E-1

 

 

(11)在呈请的聆讯中,法院须裁定所涉及的持不同意见者的股份的公平价值,以及公司在厘定为公平价值的款额时须支付的公平利率(如有的话) 。

 

(12)公司根据第(9) (b)或(10)款提交的名单上出现的任何成员,以及法院认为涉及的人,均可充分参与所有法律程序,直至达到公平价值的裁定为止。

 

(13)法院根据呈请进行的法律程序而作出的命令,不论该公司是否根据群岛法律注册成立,均须以法院其他命令被强制执行的方式强制执行。

 

(14)法律程序的费用可由法院决定,并按法院认为在有关情况下属公平的情况向各方课税;法院可应委员的申请,命令任何委员就该法律程序而招致的全部或部分开支,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及专家的费用及开支,按比例收取作为诉讼标的的所有股份的价值。

 

(15)公司根据本条取得的股份,须予注销,如该等股份是一间存续公司的股份,则该等股份可供再发行。

 

(16)任何成员根据本条所享有的权利的强制执行,须排除该成员因其持有股份而有权享有的任何权利的强制执行,但本条并不排除该成员以合并或合并属无效或非法为由提起法律程序以获得济助的权利。

 

E-2

 

 

附件F:每个提交人的董事和执行干事

 

1. 公司董事及执行人员

 

该公司为一间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组织的获豁免公司,其主要营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岭东部新区金塘南大道88号。公司首席执行官办公室的电话号码为+86-576-8662-3058。

 

公司每名董事及执行人员的姓名、营业地址、现任主要职务及公民身份如下:

  

名称   业务
地址
  目前的主要就业情况   公民身份
江桂兰   *  

公司首席运营官

公司董事会主席(1)

  中华人民共和国
胡新福   *   公司首席执行官(2)   中华人民共和国
Peng(Gillian)Hu   *   公司首席财务官(3)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朱素娟   *   公司董事(4)   中华人民共和国
Hong(Simon)He   780Brannan Street,San Francisco,CA94103   公司独立董事(5)
Blackthorn Therapeutics,Inc.财务总监.
  中华人民共和国
Jian Cao   100021中国北京市朝阳区环南街19E3号联合国际大厦910-911室   公司独立董事(6)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
Fuyou Cai   万寿路大禹商厦16楼,浙江温岭317500中国   公司独立董事(7)
浙江明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岭东部新区金塘南大道88号

 

(1)江女士是我们的联合创始人,自2015年9月起担任我们的董事会主席和首席运营官。

 

(2)新富胡先生为我们的共同创办人,自2015年起担任我们的行政总裁。新富胡先生及蒋女士为夫妻关系。

 

(3)彭女士(Gillian)胡女士自2020年1月起担任我们的首席财务官。

 

(4)朱女士自2015年1月起担任我们的董事。

 

(5)洪先生(Simon)自2015年7月起担任我们的董事。

 

(6)曹健先生自2015年7月起担任我们的董事。

 

(7)蔡富友先生自2019年1月起担任我们的董事。

 

F-1

 

 

2. 父母的董事及执行人员

 

母公司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组建的公司,主要营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岭松门市东南工业区。家长主要执行办公室的电话号码是+86-576-8662-3098。

 

下表列出截至本代理声明之日的母公司董事的信息。截至本代理声明之日,家长无任何执行人员。

  

名称   业务地址   目前的主要就业情况   过去的物质职业
五年
  公民身份
江桂兰  

新界东区金塘南大道88号

浙江温岭

中华人民共和国.317511

  涪陵环球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运营官.   过去五年一直处于当前的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在过去五年中,父母或其董事都没有(a)在刑事诉讼(不包括交通违规或类似轻罪)中被定罪,或(b)任何司法或行政程序的一方(未经批准或解决而被驳回的事项除外) ,导致作出判决、法令或最后命令,禁止该人今后违反或禁止受联邦或州证券法约束的活动,或者发现任何违反联邦或州证券法的行为。

 

3. 合并分股的董事及执行人员

 

合并子公司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组建的公司,其主要营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岭松门市东南工业区。并购子公司首席执行官办公室的电话号码是+86-576-8662-3098。

 

下表列出了截至本代理声明发布之日合并事务副主管的信息。截至本代理声明之日,合并子程序没有任何执行人员。

  

名称   业务地址   目前的主要就业情况   过去的物质职业
五年
  公民身份
江桂兰  

新界东区金塘南大道88号

浙江温岭

中华人民共和国.317511

  涪陵环球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运营官.   过去五年一直处于当前的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在过去五年中,合并小组或其主任都没有(a)在刑事诉讼(不包括交通违规或类似轻罪)中被定罪,或(b)任何司法或行政程序的一方(未经批准或解决而被驳回的事项除外) ,导致作出判决、法令或最后命令,禁止该人今后违反或禁止受联邦或州证券法约束的活动,或者发现任何违反联邦或州证券法的行为。

 

F-2

 

 

4. 银万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及执行董事

  

Silver Trillion Investments Limited是一家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组建的公司,主要营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岭松门市东南工业区。银万亿投资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办公室的电话号码是+86-576-8662-3098。

 

下表列出截至本委托书出具之日,银万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的资料。于本代理声明日期,Silver万亿投资有限公司并无任何执行人员。

 

名称   业务地址   目前的主要就业情况   过去的物质职业
五年
  公民身份
江桂兰  

新界东区金塘南大道88号

浙江温岭

中华人民共和国.317511

  涪陵环球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运营官.   过去五年一直处于当前的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在过去五年中,没有一家银万亿投资有限公司或其董事在刑事诉讼(不包括交通违规或类似的轻罪)中被定罪,或(b)任何司法或行政程序的一方(未经批准或解决而被驳回的事项除外) ,导致作出判决、法令或最后命令,禁止该人今后违反或禁止受联邦或州证券法约束的活动,或者发现任何违反联邦或州证券法的行为。

 

5. 天星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及执行董事

  

天日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组建的公司,主要经营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岭松门市东南工业区。天日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办公室电话: +86-576-8662-3098。

 

下表列出截至本代理声明日期,天星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的资料。截至本代理声明日期,Celestial Sun Holdings Limited并无任何执行人员。

 

名称   业务地址   目前的主要就业情况   过去的物质职业
五年
  公民身份
朱素娟  

新界东区金塘南大道88号

浙江温岭

中华人民共和国.317511

  台州涪陵塑料有限公司出纳员。   过去五年一直处于当前的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在过去五年中,Celestial Sun Holdings Limited或其董事均未(a)在刑事诉讼中被定罪(不包括交通违规或类似轻罪) ,或(b)任何司法或行政程序的一方(未经批准或解决而被驳回的事项除外) ,导致作出判决、法令或最终命令,禁止该人今后违反或禁止受联邦或州证券法约束的活动,或者发现任何违反联邦或州证券法的行为。

 

F-3

 

 

6. 郑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及执行董事

  

郑辉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组建的公司,主要经营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岭松门市东南工业区。郑辉投资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办公室电话: +86-576-8662-3098。

 

下表列出截至本代理声明日期郑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的资料。截至本代理声明日期,郑辉投资有限公司并无任何执行人员。

 

名称   业务地址   目前的主要就业情况   过去的物质职业
五年
  公民身份
Qian(Eugene)Hu  

新界东区金塘南大道88号

浙江温岭

中华人民共和国.317511

  涪陵环球公司副总裁.   过去五年一直处于当前的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在过去五年中,郑辉投资有限公司或其董事均未(a)在刑事诉讼(不包括交通违规或类似轻罪)中被定罪,或(b)任何司法或行政程序的一方(未经批准或解决而被驳回的事项除外) ,该诉讼程序导致作出判决、法令或最终命令,禁止该人今后违反或禁止受联邦或州证券法约束的活动,或者发现任何违反联邦或州证券法的行为。

 

7. Charm Grow Holdings Limited董事及执行董事

  

Charm Grow Holdings Limited是一家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组建的公司,主要营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岭松门市东南工业区。Charm Grow Holdings Limited首席执行官办公室的电话号码为+86-576-8662-3098。

 

下表列出截至本代理声明日期Charm Grow Holdings Limited董事的资料。截至本代理声明日期,Charm Grow Holdings Limited并无任何执行人员。

 

名称   业务地址   目前的主要就业情况   过去的物质职业
五年
  公民身份
王新忠  

新界东区金塘南大道88号

浙江温岭

中华人民共和国.317511

  与涪陵环球公司合作,负责投资活动。   过去五年一直处于当前的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在过去五年中,Charm Grow Holdings Limited或其董事均未(a)在刑事诉讼中被定罪(不包括交通违规或类似轻罪) ,或(b)任何司法或行政程序的一方(未经批准或解决而被驳回的事项除外) ,导致作出判决、法令或最后命令,禁止该人今后违反或禁止受联邦或州证券法约束的活动,或者发现任何违反联邦或州证券法的行为。

 

F-4

 

 

8. 腾宇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及执行董事

  

腾宇国际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组建的公司,主要经营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岭松门市东南工业区。腾宇国际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办公室电话: +86-576-8662-3098。

 

下表列出截至本代理声明日期腾宇国际有限公司董事的资料。于本代理声明日期,腾宇国际有限公司并无任何执行人员。

 

名称   业务地址   目前的主要就业情况   过去的物质职业
五年
  公民身份
Jinsue Jiang  

新界东区金塘南大道88号

浙江温岭

中华人民共和国.317511

  与涪陵环球公司在业务部合作。   在加入涪陵环球公司之前,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就业经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在过去五年中,腾宇国际有限公司或其董事都没有(a)在刑事诉讼中被定罪(不包括交通违规或类似轻罪) ,或(b)任何司法或行政程序的一方(未经批准或解决而被驳回的事项除外) ,导致作出判决、法令或最后命令,禁止该人今后违反或禁止受联邦或州证券法约束的活动,或者发现任何违反联邦或州证券法的行为。

 

9. 嘉实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及执行董事

 

Harvest Wind Investment Limited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组建的公司,主要营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天鹅堡P1-5B。Harvest Wind Investment Limited首席执行官办公室电话: +86-755-86231682。

 

下表列出截至本委托书出具之日止,Harvest Wind Investment Limited董事的资料。截至本代理声明日期,Harvest Wind Investment Limited并无任何执行人员。

 

名称   业务地址   目前的主要就业情况   过去的物质职业
五年
  公民身份
黄奇骏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天鹅堡P1-5B

中华人民共和国.518053

  深圳市莱特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深圳市莱特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香港

 

在过去五年中,Harvest Wind Investment Limited或其董事都没有(a)在刑事诉讼(不包括交通违规或类似轻罪)中被定罪,或(b)任何司法或行政程序的一方(未经批准或解决而被驳回的事项除外) ,导致作出判决、法令或最后命令,禁止该人今后违反或禁止受联邦或州证券法约束的活动,或者发现任何违反联邦或州证券法的行为。

  

F-5

 

 

附件G:代理卡的形式

 

富岭环球有限公司
东区金塘南大道88号

浙江温岭

中华人民共和国.317509

(NASDAQ:FORK)

 

股东特别大会将于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岭东部新区金塘南大道88号】举行。

 

兹指定涪陵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之股本中每股面值0.001美元之普通股之登记持有人为本公司之股东。

 

或他/她不能参加联合国大会

 

在2020年____月____日(北京时间____月____日)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岭东部新区金塘南大道88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及其任何休会(视情况而定)上,以我/我们的名义出席、代表我/我们行事和投票,以便审议并酌情通过股东特别大会通知所载的下列决议。

 

请在所提供的空格中用“ ”表示你希望投票结果如何。如果您希望投票赞成以下决议,请检查标记为“for”的适当框。如果您希望投票反对以下决议,请检查标记为“反对”的适当框。如该表格已妥为签署,但没有具体指示,代理人将酌情表决或弃权。

 

 决议 因为 反对 弃权

建议1。

 

作为一项特别决议:

 

日期为2020年9月1日的合并协议及计划( “合并协议” )可不时修订,其中公司、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豁免公司Fuling Parentco Inc( “母公司” )及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豁免公司Fuling Mergerco Inc. ( “合并分” )及母公司( “合并分” )的全资附属公司,根据该合并附属公司将与该公司合并及并入( “合并” ) ,而该公司继续作为合并及成为母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而产生的存续公司( “存续公司” ) (该合并协议的格式载于随附于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代理声明附件A,并将于临时股东大会上产生及提供予查阅) ,须就合并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提出的合并计划( “合并计划” ) (该合并计划实质上以随附的代理声明附件B所附的形式提出,并将在特别股东大会上产生和提供供查阅) ,以及完成合并协议和合并计划所设想的交易(合在一起,“交易” )包括(i)合并, (ii)修订及重述公司现有的章程大纲及章程,以合并计划附录II所附的新章程大纲及章程全文取代合并计划的附录II( “生效时间” ) ( “采纳经修订的并购” ) ,(iii)公司的授权股本由每股面值0.001美元的70,000,000股股份更改为每股面值0.001美元的50,000,000股股份更改为每股面值0.001美元的50,000,000股股份( “资本的更改” ) ,须获授权及批准;

 

     

 

G-1

 

 

 决议 因为 反对 弃权

第2号提案。

 

作为一项特别决议:

 

特别委员会的每名成员(如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界定) 、公司行政总裁及公司财务总监均获授权作出一切必要的事情,以落实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交易,包括合并、采纳经修订的并购及更改资本;

 

     

第3号提案。

 

如有必要,作为一项普通决议:

 

倘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接获的股东代表不足而未能通过将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的决议案,则股东特别大会将予休会,以容许公司招揽额外股东代理人。

 

     

 

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1 将在块资本中插入的全名和地址。对于股份的共同持有人,任何一位共同持有人可在特别股东大会上亲自或以代理人的方式就其完全有权享有的股份进行表决,但如超过一位共同持有人出席特别股东大会,则由亲自或以代理人的方式投出表决的高级人员进行表决,须获接纳,但不包括其他共同持有人的投票,而为此目的,年资须由公司就该共同持有人的注册纪录册内所列姓名的次序决定。
   
附注2 请插入以你的名字登记的股份数目。如果没有插入数字,这种形式的代理将被视为与注册在你名下的公司资本中的所有股份有关。
   
附注3 如果主席以外的任何代理是优选的,请将会议主席剔除,并在所提供的空间中插入所需代理的名称和地址。对这种形式的代理所作的任何更改都必须由签名人签名。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成员,但必须亲自出席股东特别大会代表你。
   
附注4 这种委托书必须由你或你的律师以书面形式正式授权签署,如属法团,则必须以法团印章签署,或由任何人员、律师或其他获正式授权签署该委托书的人签署。

 

为有效,本委托书及其签署或核证副本所依据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书(如有的话)必须不迟于北京时间2020年2月2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岭东部新区金塘南大道88号公司办公室交存。如你愿意,本表格的填妥及递交并不会妨碍你亲自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及投票,而在此情况下,代表表格须当作已被法律撤销。

 

 

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