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权
兹由以下签署人组成并委派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执行Vice Chairman of the Board、总裁兼首席财务官、高级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兼卡姆登物业信托(“公司”)秘书(以下简称“公司”)各一人,分别签署、以下签署人的真实合法代理人:
1.
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法案”)第16(a)节以及根据该法案颁布的规则,以公司执行官和/或信托经理的身份为以下签署人并代表其执行表格3、4和5及其任何修订;
2.
为或代表以下签署人作出和执行任何和所有必要或可取的行为,以填写和执行任何此类表格3、4或5,并及时向证券交易委员会和任何证券交易所或类似机构提交任何此类表格;和
3.
采取与上述有关的任何类型的任何其他行动,而该等事实上的律师认为,可能对以下签署人有利、符合其最佳利益或法律要求,但据了解,该事实上的律师根据本授权书代表以下签署人签立的文件应采用该形式,并应包含该事实上的律师在该事实上的律师全权酌情决定下可能批准的条款和条件。
下列签署人特此授予每一名该等事实上的律师充分的权力和授权,以在行使本协议授予的任何权利和权力时,按照以下签署人在亲自出席时可能或可能做的所有意图和目的,做和执行任何必要、必要或适当的任何行为和事情,并具有完全的替代或撤销权力,特此批准和确认该等事实上的律师或该等事实上的代理人的替代或替代人的所有行为和事情,应凭借本授权书及本授权书所授予的权利和权力合法地作出或促使作出。下列签署人特此授予每一名该等事实上的律师由该等事实上的律师全权酌情不时指定一名替代事实上的律师的权利。下列签署人承认,上述事实上的律师可能完全依赖下列签署人或下列签署人的代表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该事实上的律师提供的信息。以下签署人承认,上述律师----事实上,在应以下签署人的请求担任此类职务时,并不承担,公司也不承担以下签署人遵守该法案第16条的任何责任。
本授权书取代并取代以下签署人先前就本协议标的事项签署的所有授权书,并将一直保持完全有效,直至不再要求以下签署人就以下签署人持有和交易公司发行的证券提交表格3、4和5,除非以下签署人以交付给上述事实上的律师的签署书面形式提前撤销。
作为证明,下列签署人已安排将本授权书签立为
2024年5月21日。
/s/:Steven A. Webs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