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附表13g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
(第2号修订)*
Alimera Sciences, Inc.
(发行人名称)
普通股,面值0.01美元
(证券类别名称)
016259202
(CUSIP号码)
2024年9月30日
(需要提交本声明的事件发生日期)
勾选适当的方框,以指定提交本附表所依据的规则:
☐规则13d-1(b)
规则13d-1(c)
☐规则13d-1(d)
*本封面的其余部分应用于报告人在此表格上就证券的主题类别进行的首次申报,以及随后包含可能改变先前封面页中提供的披露的信息的任何修订。
本封面其余部分所要求的信息不应被视为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法案”)第18条的目的“提交”或以其他方式受该法案该部分的责任约束,但应受该法案所有其他条款的约束(但是,见附注)。
CUSIP第016259202号
| 1. | 报告人姓名 I.R.S.识别NOS。以上人员(仅限实体)
Boothbay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2. | 如果是团体的成员,请勾选适当的方框 (见说明) (一)☐ (b) |
| 3. | 仅使用SEC
|
| 4. |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
特拉华州 |
数量 股份 有利 拥有 每个 报告 人与 |
5. | 唯一投票权
0 |
| 6. | 共享投票权
0* |
|
| 7. | 唯一处理能力
0 |
|
| 8. | 共享处置权力
0* |
| 9. | 每个报告人实益拥有的总额
0* |
| 10. | 检查第(9)行中的总量是否不包括某些股份 (见说明)☐ |
| 11. | ROW中以金额表示的班级百分比(9)
0%* |
| 12. | 举报人类型(见说明)
IA,OO |
CUSIP第016259202号
| 1. | 报告人姓名 I.R.S.识别NOS。以上人员(仅限实体)
Boothbay绝对收益策略,LP |
| 2. | 如果是团体的成员,请勾选适当的方框 (见说明) (一)☐ (b) |
| 3. | 仅使用SEC
|
| 4. |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
特拉华州 |
数量 股份 有利 拥有 每个 报告 人与 |
5. | 唯一投票权
0 |
| 6. | 共享投票权
0* |
|
| 7. | 唯一处理能力
0 |
|
| 8. | 共享处置权力
0* |
| 9. | 每个报告人实益拥有的总额
0* |
| 10. | 检查第(9)行中的总量是否不包括某些股份 (见说明)☐ |
| 11. | ROW中以金额表示的班级百分比(9)
0%* |
| 12. | 举报人类型(见说明)
PN |
CUSIP第016259202号
| 1. | 报告人姓名 I.R.S.识别NOS。以上人员(仅限实体)
阿里玻璃 |
| 2. | 如果是团体的成员,请勾选适当的方框 (见说明) (一)☐ (b) |
| 3. | 仅使用SEC
|
| 4. |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
美国 |
数量 股份 有利 拥有 每个 报告 人与 |
5. | 唯一投票权
0 |
| 6. | 共享投票权
0* |
|
| 7. | 唯一处理能力
0 |
|
| 8. | 共享处置权力
0* |
| 9. | 每个报告人实益拥有的总额
0* |
| 10. | 检查第(9)行中的总量是否不包括某些股份 (见说明)☐ |
| 11. | ROW中以金额表示的班级百分比(9)
0%* |
| 12. | 举报人类型(见说明)
在,慧聪 |
CUSIP第016259202号
项目1。
| (a) | 发行人名称 Alimera Sciences, Inc.(“发行人”) |
|
| (b) | 发行人主要执行办公室地址 6310 Town Square,Suite 400 Alpharetta,GA,30005 |
项目2。
| (a) | 报备人姓名: Boothbay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Boothbay绝对收益策略,LP* 阿里玻璃* |
|
| (b) | 主要办事处的地址,如无,则为住所 140东45第街道,14第楼层 纽约,NY 10017 |
|
| (c) | 公民身份 Boothbay Fund Management,LLC – Delaware Boothbay Absolute Return Strategies,LP – Delaware Ari Glass –美国 |
|
| (d) | 证券类别名称 普通股 |
|
| (e) | CUSIP号码 016259202 |
项目3。如果本声明是根据§ § 240.13d-1(b)或240.13d-2(b)或(c)提交的,请检查提交人是否为a:N/A
项目4。所有权。
就项目1中确定的发行人的证券类别的合计数量和百分比提供以下信息。
| (a) | 实益拥有的金额: Boothbay Fund Management,LLC –0* Boothbay绝对收益策略,LP –0* 阿里玻璃–0* |
|
| (b) | 班级百分比: Boothbay Fund Management,LLC –0%* Boothbay绝对收益策略,LP –0%* 阿里玻璃–0%* |
CUSIP第016259202号
| (c) | 人拥有的股份数目: | ||
| (一) | 投票或指挥投票的唯一权力 Boothbay Fund Management,LLC –0 Boothbay绝对收益策略,LP –0 阿里玻璃–0 |
||
| (二) | 投票或指挥投票的共同权力 Boothbay Fund Management,LLC –0* Boothbay绝对收益策略,LP –0* 阿里玻璃–0* |
||
| (三) | 处分或指示处分的唯一权力 Boothbay Fund Management,LLC –0 Boothbay绝对收益策略,LP –0 阿里玻璃–0 |
||
| (四) | 共有处分或指挥处分的权力 Boothbay Fund Management,LLC –0* Boothbay绝对收益策略,LP –0* 阿里玻璃–0* |
||
指令。有关代表获得基础证券权利的证券的计算,见§ 240.13d-3(d)(1)。
*本文报告的发行人的普通股(“股份”)现在或曾经由一个或多个私人基金(“基金”)持有,这些基金由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Boothbay Fund Management,LLC(“顾问”)管理。Ari Glass是该顾问的管理成员。顾问已授予某些次级顾问(统称“次级顾问”)代表基金行事的权力,包括投票和指导处置基金持有的某些股份的唯一权力,此类股份可能会在此类次级顾问提交的监管文件中报告。
然而,本报告的范围是,就Reg.第240.13d-3节而言,此处的报告人被视为实益拥有此处报告的股份。就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3(f)、13(d)、13(g)或16(a)条或其他目的而言,提交本报告不应被视为承认顾问、基金、Ari Glass或任何其他人对此处报告的任何证券拥有实益所有权,尽管本报告中包含任何证券,但顾问、基金和Ari Glass明确否认对此处报告的任何证券的实益所有权,除非顾问、基金或Ari Glass在其中的金钱利益(如有),就顾问已将唯一投资和投票酌情权委托给次级顾问的股份而言,目前无权在60天内终止此种委托。
CUSIP第016259202号
项目5。拥有一个班级百分之五或更少的所有权。
如果提交此对账单是为了报告截至本文件发布之日,报告人已不再是该类别证券百分之五以上的实益拥有人,请检查如下。
指令。解散一个集团需要对这一项目作出回应。
项目6。代表另一人拥有超过百分之五的所有权。
不适用
项目7。收购母公司控股公司正在报备的证券的子公司的识别与分类。
不适用
项目8。集团成员的识别和分类。
不适用
项目9。集团解散通知书。
不适用
项目10。认证。
通过在下方签字,我证明,据我所知和所信,上述证券不是为改变或影响证券发行人控制权的目的或结果而获得的,也不是为改变或影响证券发行人的控制权而获得的,也不是与具有该目的或结果的任何交易有关或作为参与者而持有的。
CUSIP第016259202号
经合理查询并尽本人所知所信,本人对本声明所载信息的真实、完整、无误进行认证。
日期:2024年11月7日
| Boothbay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签名: | /s/阿里玻璃 | |
| 阿里玻璃,管理成员 | ||
| Boothbay绝对收益策略,LP | ||
| 签名: | Boothbay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其投资经理 | ||
| 签名: | /s/阿里玻璃 | |
| 阿里玻璃,管理成员 | ||
| 阿里玻璃 | ||
| 签名: | /s/阿里玻璃 | |
| 个别 | ||
声明原件应由代表提交声明的每个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如果陈述是由提交人的执行官或普通合伙人以外的其授权代表代表代表某人签署的,则代表有权代表该人签署的证据应与陈述一起提交,但前提是可以通过引用将已在委员会存档的为此目的的授权书并入。在声明上签字的每个人的姓名和任何头衔,应在其签字下方打字或打印。
注意。以纸质形式归档的附表,应当包括经签字的附表原件一份和五份副本,包括所有证物。将为其发送副本的其他当事人见s.240.13d-7。
注意。故意错误陈述或事实遗漏构成联邦刑事违法行为(见18 U.S.C. 1001)。
| CUSIP第016259202号 | 附件 1 |
联合备案声明
根据规则13D-1(k)(1)
下列签署人特此同意并同意,在必要时,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就Alimera医疗科学,Inc.的普通股联合提交附表13G及其任何或所有修订。本协议各方进一步同意并同意根据规则13d-1(k)(1)(iii)将本联合提交声明作为附表13G的证据,从而将其纳入该附表13G。
本联合备案声明可由以下签署人中的任何一方在发出书面通知或以下签署人可能相互同意的较短通知期限后终止。
日期:2024年11月7日
| Boothbay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签名: | /s/阿里玻璃 | |
| 阿里玻璃,管理成员 | ||
| Boothbay绝对收益策略,LP | ||
| 签名: | Boothbay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其投资经理 | ||
| 签名: | /s/阿里玻璃 | |
| 阿里玻璃,管理成员 | ||
| 阿里玻璃 | ||
| 签名: | /s/阿里玻璃 | |
| 个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