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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4.1 2 egy-20251231xex41descripti.htm EX-4.1 文件

附件 4.1

证券说明
以下描述列出了我们普通股的某些重要条款和规定,这是我们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条注册的唯一类别的证券。这份说明还总结了特拉华州法律的相关规定。以下摘要并不旨在完整,并受特拉华州法律的适用条款和经修订的我们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以及可能不时修订的我们的第三个经修订和重述的章程(“章程”)的约束,并且通过引用对其整体进行限定,其副本通过引用并入表格10-K的年度报告的附件,而本附件 4.1是其中的一部分。此外,请注意,以下摘要并未充分体现成文法或普通法条款的条款,我们鼓励您阅读我们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我们的章程和特拉华州法律的适用条款以获取更多信息。
法定股本

我们目前被授权发行最多160,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10美元和500,000股优先股,每股面值25.00美元。已发行和已发行普通股的股份数量因时而异。

普通股
我们的普通股持有人有权就提交给股东投票的每一事项对记录在案的每一股投一票。董事选举不设累积投票。受制于可能不时发行在外的任何系列优先股(如有)的优先权利,我们的普通股持有人有权获得按比例分配的股息,当董事会宣布从合法可用于该目的的资金中获得时,并且在公司清算、解散或清盘时,有权按比例分配在支付负债和支付优先股的应计股息和清算优先权(如有)后剩余的所有资产。没有适用于我们普通股的赎回或偿债基金条款。除法律或纽约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外,董事会可在任何时候和不时向董事会认为适当的人并为董事会认为适当的考虑而发行我们的普通股,而无需股东批准。我们普通股的持有人没有优先购买权,也没有权利将他们的普通股转换为任何其他证券。我们普通股的所有流通股均获得有效授权和发行,已全额支付且不可评估。
我们的董事会发行任何此类优先股可能会对我们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会降低普通股的价值。董事会发行优先股的能力可能会阻止、延迟或阻止对我们的收购。
我们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及我们的附例的条文的反收购效力
我们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章程和特拉华州法律包含几项条款,这些条款可能会使通过要约收购、公开市场购买、代理权争夺或其他方式获得我们的控制权变得更加困难。
特拉华州法律
《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第203条限制了根据特拉华州法律组建的公司或其拥有多数股权的子公司与任何“感兴趣的股东”之间的某些交易,“感兴趣的股东”的定义是,任何人连同该人的关联公司或联系人,实益拥有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票的15%或更多。第203条禁止在某人成为感兴趣的股东之日后的三年内,公司与感兴趣的股东之间进行以下类型的交易,除非满足某些条件:



· 合并或合并;
· 出售、租赁、交换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公司总资产的10%或以上;
· 由法团发行或转让该法团的任何股票,其效果将会增加有关股东在该法团任何类别或系列的股票中的比例份额;
· 任何其他交易,其效果是增加有关股东所拥有的公司任何类别或系列的股票的比例份额;和
· 感兴趣的股东接受公司提供的贷款、垫款、担保、质押或其他财务利益的利益,但作为股东的比例除外。
如果提议的交易或感兴趣的股东成为感兴趣的股东的交易在该股东成为感兴趣的股东之日之前获得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则三年禁令不适用。此外,如果相关股东在交易完成后成为相关股东,该股东拥有公司至少85%的已发行有表决权股票,而不考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拥有的股份或某些员工股票计划,则该相关股东可以避免法定限制。如果董事会批准并在年度股东大会或特别股东大会上获得至少66和2/3的持有人授权,也允许在三年期限内进行企业合并 未由感兴趣的股东拥有的已发行有表决权股票的百分比。此外,任何交易如是在法团提出时提出,且法团若干持续董事的多数已批准与非法团利害关系股东的一方进行的交易,或经董事会批准后成为此类交易,则如该拟议交易涉及:
· 涉及公司的某些合并或合并;
· 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公司总资产的50%以上;或
· 要约收购或交换要约收购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票的50%以上。
公司可自行选择通过其股东的行动修订其公司注册证书或章程以豁免其承保范围,从而将其排除在第203条的承保范围之外,但此种章程或章程修订应在其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后方可生效。我们没有通过这样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董事会
董事人数.我们的章程规定,董事人数不得少于三人,亦不得多于15人,确切人数由我们的董事会不时厘定。因董事人数增加而产生的董事会空缺或新设董事职位,可由剩余董事的过半数(但低于法定人数)填补,或由唯一的剩余董事填补。因此,我们的董事会可以通过扩大董事会规模并由董事会自己提名的人选填补新的董事职位,从而阻止任何股东在我们的董事会中获得多数代表权。
罢免董事.我们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和章程规定,董事只能因故被免职。“因”被定义为仅存在于董事已(1)被判定犯有重罪、被判定为



对以对我们具有实质重要性的方式履行其对我们的职责时的重大疏忽、鲁莽或不当行为负有责任,或被裁定为精神上不称职,该精神上不称职直接影响其作为我们董事之一的能力;及(2)该等定罪或裁决由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不再可上诉。

我们重述的证书和章程中的某些投票要求
修订重述的法团注册证明书.我们所有已发行有投票权股份的至少66%及2/3%投票权的持有人的赞成票,须更改、修订、采纳任何与我们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有关董事的选举、罢免及分类及修订我们的附例的条文不一致的条文,或废除该等条文。
附例修订.我们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和章程进一步规定,董事会有权制定、更改、修订和废除我们的章程,除非我们的股东通过的章程另有规定。尽管有上述规定,我们的章程不得更改、修订或废除,也不得通过股东的行动,未经我们所有已发行股份至少66%和2/3%投票权的赞成票。
对某些交易的绝对多数票.根据特拉华州法律,除某些例外情况外,除非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需要更大的投票权,否则公司的合并、合并或解散可通过有权投票的公司的已发行股票的多数票获得批准。我们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包含规定,要求获得我们有权投票的股本中当时已发行股份至少80%投票权的持有人的批准,作为以下任何行动的条件:
· 合并或合并;
· A股交易所;
· 通过任何清算、解散或重组的计划或建议;和
· 在综合基础上出售、租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我们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
如果此类行动在交易前获得我们“持续董事”的多数批准,则80%的投票要求不适用。“持续董事”一词的定义是:
· 截至1992年12月31日我们董事会的任何成员;
· 任何新的董事,经当时董事会的持续董事过半数提名为我们的董事;及
· 持续董事的任何继任者,经当时董事会的持续董事过半数推荐接替持续董事。
我们所有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的至少80%的投票权持有人的赞成票,被要求修订、废除或采纳任何与本段所述的我们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的规定不一致的规定。



股东提案的事先通知程序。我们的章程为提名董事候选人以及在股东年会上审议的股东提案建立了预先通知程序。这些程序的运作可能会限制股东在股东大会之前提出业务的能力,包括在提名董事或考虑任何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交易方面。
转让代理及注册官
我们普通股的转让代理和注册商是Computershare Trust Company,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