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
本就业协议(“协议”)由Kelly Blacker(“雇员”)与华盛顿公司(“Employee”)和康捷国际物流国际公司(华盛顿公司“Employer”)签订并自2026年5月5日起生效。考虑到本协议所载的相互契诺和条件,双方特此约定如下:
(a)
就选举雇员担任总裁、全球地理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良好和合法考虑而言,雇员的报酬和雇用条款应按本协议规定。
(b)
雇员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全职尽其所能提供服务,并应履行雇主董事会或雇员直属主管不时指示的职责。
根据下文第6款规定的雇主有权根据其董事会的意愿终止雇员的雇用,本协议应从上述第一个规定的日期开始,到下一次董事会年度会议的日期(“初始期限”)结束。如果雇员应在随后的董事会年度会议上当选或再次当选为执行官,则本协议的任期将自动延长十二(12)个月。本协议不应自动延长,并应在本协议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第6款条款已发出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失效。
对于员工根据本协议提供的所有服务,员工应获得基本工资和奖励性薪酬,这是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不时确定的。雇员的职称和其他福利将通过雇主董事会的行动进行合理调整。
雇员在本合同项下受雇期间,有权充分参加雇主可能为雇员普遍采用的任何政策,包括休假、假期、带薪病假、团体医疗、人寿保险和其他雇员福利等政策。雇主在出示费用凭证和雇主可能不时合理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后,应向雇员支付或偿还雇员因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而招致或支付的所有合理差旅和其他费用。
雇员向雇主声明,雇员可自由订立本协议,而雇员并无向或与任何第三方作出任何限制或与本协议相冲突的承诺、安排或谅解,而该等承诺、安排或谅解的运作将阻止雇员提供雇员已同意提供的服务。
(a)
因缘:雇主可因故提前两(2)天向雇员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雇员在本合同项下的雇用,上述工资和所有其他补偿自任何此类因故终止生效之日起终止。一旦雇员因故解雇,雇员将无权获得任何进一步的报酬,除了通过雇员的最后一天的基本工资。
(b)
无缘无故(控制权无变更):雇主可在提前十五(15)天书面通知且无因由的情况下随时终止雇员的雇用;但雇员应收到一笔总付款项,作为其终止雇用的唯一补救办法,金额相当于截至雇员在职最后一天的前十二(12)个月期间支付给雇员的现金补偿总额的二分之一(1/2)。这笔款项将支付给雇员,并将不迟于雇员终止雇佣的日历之后的日历年度的3月15日支付。 雇员只有在雇员先签署,然后不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撤销离职和释放协议(“发布”)有利于雇主(包括其所有雇员、高级职员、董事和代理人)的形式,由雇主自行酌情选择。
(c)
辞职(控制权无变更):如发生职工辞职或以其他方式拒绝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情形,自辞职生效之日起,工资及上述其他一切报酬停止发放;但一次性支付职工一年基薪的除外。
(d)
死亡或残疾:本协议和雇员的雇用和补偿在任何情况下均应在雇员因疾病、残疾或其无法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连续九十(90)天死亡或雇员无法履行其职位的职责和职能时终止,除非雇主根据具体规定给予雇员带或不带其全部或部分工资或其他福利的休假。
(e)
无缘无故或有正当理由(控制权变更): 尽管第6(b)或6(c)节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并且在雇员执行和交付释放的前提下,如果在控制权变更后的24个月内,雇员有充分的理由终止其雇用,或雇员的雇用被雇主以死亡、残疾或原因以外的原因终止,则在符合下文第6(f)节的情况下,然后,雇主应向雇员支付相当于截至雇员在职最后一天的前十二(12)个月期间内雇员支付给雇员的现金补偿总额的两(2)倍的金额(但不考虑引起充分理由的任何减少)。根据本款(e)项应付的任何款项,须于终止日期后60天内以一次性现金付款方式支付;但如控制权的变更并不构成《守则》第409A条及据此颁布的规例所指的“控制权变更事件”,则根据本款(e)项应付的任何款项,反而须在紧接终止日期后的两年期间内(“中投遣散期”),该等金额须按照雇主在中投遣散期内定期安排的发薪日期以大致相等的分期付款方式支付,首次付款于终止日期后第60天之后的第一个正常发薪日期支付,而在该第一个发薪日期之前应支付的其他金额应于该日期支付,且不计利息。
雇主应向雇员支付截止日期为(i)终止日期后24个月中最早的期间,(ii)雇员被另一雇主全职雇用的日期,如果该雇主有类似的家庭健康保险范围,或(iii)雇员死亡,每月现金付款,应在终止日期后的每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金额等于雇员根据雇主的团体健康计划为“COBRA”家庭健康保险支付的每月保费成本。
(f)
第409a款.尽管在此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在雇员根据本协议或在此提及的任何协议或计划有权获得的任何付款的范围内
构成受《守则》第409A条规限的递延补偿(“延期付款"),如果(i)雇员因“离职”(在《守则》第409A(a)(2)(a)(i)条的含义内)而有权获得此类付款,并且(ii)雇员在离职时被视为《守则》第409A条规定的“特定雇员”,则递延付款应在雇员“离职”后的六个月期间内支付给雇员,前提是雇主合理地确定在本协议中指明的时间或时间支付此类金额不会是《守则》第409A(a)(2)(b)(i)条规定的禁止分配。在上述句子所述的六个月期间内未支付给雇员的任何款项应累积并延迟支付,并应在该六个月期间结束后的30天内一次性支付给雇员。在本协议项下的该六个月期限届满后应支付给雇员的任何款项应继续按照本协议的条款支付给雇员。如果雇员在该六个月期间内以及在支付本协议项下的延迟金额之前死亡,则应在雇员死亡之日后30天内将该等未支付的延迟付款支付给雇员遗产的遗产代表。如果遣散费或福利的一部分是(i)递延付款,(ii)其支付取决于一般解除索赔的执行和不撤销,以及(iii)考虑或撤销解除的期限跨越两个日历年,则作为递延付款的遣散费或福利部分将在第二个日历年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或开始支付。
(g)
终止付款的限制。尽管有本协议的规定,根据本条第6款或与雇员终止与雇主的雇用有关的其他方面支付的遣散费金额不得超过支付限额。如依据本条须支付的任何遣散费金额或以其他方式将超过付款限额,则该等遣散费金额须减至付款限额。尽管有上述规定,董事会仍可全权酌情(i)寻求股东批准支付超过支付限额的遣散费或(ii)随时放弃本条文。
为本协议的目的,下列词语和短语应具有下述含义(除非上下文另有明确说明):
此处使用的“基薪”不包括任何奖励或奖金补偿、任何每月汽车津贴以及任何其他报销福利。
“原因”是指员工的任何行为,经雇主董事会合理判断,构成不诚实、盗窃、欺诈、欺骗、重大过失、涉及道德败坏的犯罪、故意向股东、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作出虚假陈述、或实质性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为明确起见,如果雇主或其董事会无故未能续签本协议,则雇员有权酌情享受6(b)和6(e)项下的福利。
“控制权变更”系指下列任一情形:(i)当任何“人、由于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d)和14(d)节中使用了这样的术语(雇主、其子公司或雇主的雇员福利计划除外,包括作为受托人的该计划的任何受托人)直接或间接成为雇主证券的“受益所有人”(定义见《交易法》第13d-3条),该证券代表雇主当时已发行证券的合并投票权的百分之五十(50%)或更多;或(ii)发生需要股东批准的交易,并涉及出售雇主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或雇主与另一家公司合并或并入另一家公司。
“残疾”是指雇员的永久残疾(在《守则》第409A(a)(2)(c)(i)条的含义内。
“正当理由”是指(i)雇员的年度基本薪酬、权力、职责或责任的重大减少,包括但不限于雇主或其董事会未能重新选举雇员为执行官;(ii)雇员的报告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包括要求参与者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雇员报告,而不是直接向董事会报告;(iii)参与者必须履行其职务职责的地理位置发生重大变化;或(iv)构成公司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其他作为或不作为,并且在每一种情况下,雇员已在条件最初存在的九十(90)天内将上述条件书面告知雇主,而雇主在收到此种通知的三十(30)天内未对条件进行补救。
“支付限额”是一种金额,等于2.99乘以员工的总现金薪酬。
“计划”是指雇主2017年修订和重述的综合激励计划。
“置换奖励”具有该计划第8节规定的含义。
“遣散费”是指因员工因任何原因被解雇而支付或归属的任何遣散费或解雇费,包括现金、股权或其他报酬。金额包括根据雇佣协议、遣散计划和长期股权计划中的控制权变更条款提供的付款。遣散费金额的估计总价值包括一次性付款、抵消税务负债的付款、管理层员工通常可获得的计划下未归属的额外津贴或福利、离职后咨询费或办公室费用以及加速归属的股权奖励,或由于终止而放弃的业绩条件。遣散费金额不包括人寿保险、养老金福利或在终止前赚取和归属的递延工资。
“终止日期”是指雇员与雇主“离职”的日期(第409A条的含义。
此处使用的“总现金补偿”包括基本工资、任何奖励或奖金补偿,以及任何每月汽车津贴,但不包括任何其他福利或费用报销。现金补偿总额包括雇主递延补偿计划中的任何工资或奖金金额。
(a)
雇员应承担与根据本协议获得的任何福利相关的所有联邦、州、地方或外国应缴税款的所有费用,并全权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第4999节规定的任何消费税(the“代码”);但条件是雇员因控制权变更而收到或将收到的任何利益(“合同福利")或与雇主或关联公司的任何其他计划、安排或协议(与合同利益合称“福利总额")将构成《守则》第280G条含义内的“降落伞付款”,应将其减少到必要的程度,以便其中的任何部分都不必缴纳《守则》第4999节规定的消费税,但前提是,由于此类减少,雇员因此类减少而获得的税后净收益应超过雇员在未进行此类减少的情况下获得的税后净收益。就本第7条而言,“税后净福利”是指雇员从雇主那里获得或随后有权获得的构成《守则》第280G条含义内的“降落伞付款”的总福利,减去(i)雇员就此类“降落伞付款”应缴纳的所有联邦、州和地方所得税和就业税的金额,按上述应支付给雇员的每一年的最高边际所得税税率计算(基于《守则》中规定的在首次收到上述福利时有效的税率),以及(ii)《守则》第4999节就此类“降落伞付款”征收的消费税金额。 福利总额应按以下顺序减少:(a)减少本准则第409A条豁免的以其他方式应支付给雇员的任何现金遣散费;(b)减少以其他方式应支付给雇员的任何现金付款或福利
获豁免遵守《守则》第409A条,但不包括可归因于加速归属的任何付款或与豁免遵守《守则》第409A条的任何股权奖励有关的付款;(c)减少按比例或以符合《守则》第409A条的其他方式以其他方式支付给雇员的任何其他付款或福利,但不包括可归因于任何加速归属的任何付款以及与豁免于《守则》第409A条的任何股权奖励有关的付款;及(d)减少可归因于任何加速归属的任何付款或与豁免于《守则》第409A条的任何股权奖励有关的付款,在每种情况下均以本应及时支付的付款开始。
(b)
雇主(或其继任人)为一般税务目的而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须依据本条第7条(a)款进行任何调整。雇主应承担与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本协议要求作出的决定有关的一切费用。受聘的根据本协议作出决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在受聘执行该决定和调整的十五(15)个日历日内,或在雇主要求的其他时间,向雇员和雇主提供其计算,连同详细的证明文件。会计师事务所在此项下作出的任何善意认定,对你、用人单位均为最终的、有约束力的、结论性的。
雇员认识到,雇主的业务和其他关联公司的业务取决于使用和保护大量现已存在或未来将开发的机密和专有信息,这些信息将在本协议中称为“机密贸易信息”。雇员打算将本协议中的机密贸易信息的含义尽可能广泛地理解为包括与雇主的业务和与雇主有关联的公司的业务或其任何潜在的未来业务相关且不为一般和公众所知的任何类型的所有信息(无论是仅记住的还是体现在有形媒介中的)。在不限制前述内容的情况下,Employee同意Employer及其关联公司的客户名单和合同以及潜在客户名单是并将是机密贸易信息的一部分。雇员同意在本协议的期限内,并在其终止或到期后的任何时间,在雇员已知的任何时间或在雇员拥有或控制的任何时间,将所有机密贸易信息作为机密加以保护和保全。雇员将不会使用或允许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包括雇员部分或完全拥有的实体)以任何方式使用任何机密贸易信息,但雇主的利益和雇主的指示除外。雇员将在雇主离职前或离职时,向雇主交付任何类型的任何和所有记录、物品和媒体(包括所有部分或完整副本或副本),其中包含或以其他方式与任何机密贸易信息有关,无论是由雇员编制或获取或提供给雇员的。雇员承认所有这些记录、物品和媒体在任何时候都是雇主的财产。
(a)
在雇员受雇期间及雇员终止雇用后的六(6)个月内,雇员特此同意,他/她不会直接或间接代表雇员本人或代表或联合任何个人、业务、商号、公司或其他实体,设立、加入、受雇于、从事或向任何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或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建议、协助或服务:
a.
与Employer的任何业务或服务直接或间接竞争,包括但不限于物流、货运代理、运输、报关、仓库/配送、订单管理、货运数据管理;和
b.
位于Employer的任何办公室或Employer的任何附属公司的一百五十(150)英里范围内。
(b)
在不限制前述内容的情况下,雇员还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以及雇员与雇主的雇佣关系终止后的12个月期间内,他/她不会导致或试图导致或诱导雇主的任何雇员离开雇主的雇佣关系,或拜访或以其他方式向雇主的任何客户招揽在其雇佣关系终止时已在雇主记录中列出(或本应在雇主记录中列出)的业务,就任何服务或产品直接或间接与雇主在雇员终止时提供或营销的或实际正在开发或积极考虑的任何服务构成竞争。
(c)
本第9条的规定不适用于雇员的雇佣终止期间,该期间始于对未决控制权变更事件的公开公告,并在已完成的交易生效日期后两(2)年结束,或在拟议交易终止的公开公告之日结束。
雇员同意,因违反上文第8和第9段规定的契约而造成的损害将难以确定,并且可能不足以补救由此造成的损害,因此同意这些契约可通过临时或永久禁令强制执行。这种强制性救济应当是补充,而不是代替法律或衡平法上可用的任何其他补救办法。雇员进一步同意,违反这些契约获得的利润应以建设性信托方式为雇主持有。雇员承认本款的规定和这些契约是合理的,根据第6款支付的任何一次性付款在当时情况下将是足够的补偿,并且无论如何雇员能够在不违反这些契约的情况下从事有报酬的工作。然而,如果任何法院或审裁处曾经以不合理的理由(无论是在一段时间、地理区域或其他方面)认定此类盟约的任何规定是非法的或不可执行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当事各方同意,应在法院或审裁处认为合理的最大限度内解释和执行此类盟约。就本款和本协议第8款和第9款而言,“雇主”一词应包括雇主的任何附属公司、代理人或其他关联公司。
本协议连同本协议提及的任何股权授予协议,构成双方之间的全部协议,并取代此前就本协议标的事项达成的所有协议。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任何放弃、变更或修改,或本协议的替换,除非以书面形式并经在本协议项下签署的各方签署,否则无效。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应由美国仲裁协会根据其《就业争议解决国家规则》管理的仲裁解决,对仲裁员作出的裁决可由具有其管辖权的任何法院作出判决。任何此类仲裁应在三(3)名仲裁员组成的小组中进行,其中每一方应选择一名仲裁员,这两名仲裁员应选择第三名。仲裁小组的所有裁决均应以多数票作出。任何此类仲裁应在美国华盛顿州西雅图市进行。
雇员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转授其任何职责。雇主可在任何时间将本协议转让并将其在本协议下的职责授予其任何关联公司,由其拥有、拥有或根据
共同所有权,但雇员应继续分配给雇主或其继任者开展的业务。
对本协议条款或规定的任何放弃均不有效,除非是由寻求强制执行该放弃的一方以书面签署的,也不应将任何放弃或未能强制执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视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对同一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
受本协议规定的转让和转授限制,本协议对双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继承人、受让人和遗产代理人均有利,并具有约束力。
为本协议的目的,本协议中规定的通知和所有其他通信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被视为已妥为发出,如果是手工交付、通过有文件证明的隔夜交付服务或通过认证或挂号邮件发送、要求的回执、预付邮资、寄往下列各自的地址:
致雇主:
康捷国际物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3545 Factoria Blvd. SE
斯特林广场2号3楼
华盛顿州贝尔维尤98006
Attn:总法律顾问
致员工:在雇主记录上的员工最近住址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构建和履行应在适用的情况下受美国法律管辖,否则受华盛顿州法律管辖。双方同意,任何强制执行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动将在华盛顿州金县的联邦或州法院提起。
【下一页签名】
康捷国际物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s/丹尼尔·沃尔
姓名:Daniel Wall
职称: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员工
作者:凯莉·布莱克
姓名:Kelly Blacker
头衔:全球地理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