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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 1 dp244742 _ s8.htm 表格S-8

 

于2026年4月2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

注册号333-_________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S-8

下的注册声明

1933年《证券法》

 

UMB金融公司

(其章程所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密苏里州   43-0903811
(州或其他司法管辖区
成立法团或组织)
  (I.R.S.雇主
识别号码)

大大道1010号。

密苏里州堪萨斯城64106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及邮编)

 

UMB利润分享和401(k)储蓄计划

(计划全称)

 

梅根·默瑟

高级副总裁兼副总法律顾问

UMB金融公司

大大道1010号。

密苏里州堪萨斯城64106

(816) 860-7000

(服务代理名称及地址)

(代办服务电话,含区号)

 

附副本至:

Pedro J. Bermeo,ESQ。

阿曼达·戈尔德,esq。

Davis Polk & Wardwell LLP

列克星敦大道450号

纽约,NY 10017

(212) 450-4000

 

通过复选标记指明注册人是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非加速申报人、较小的报告公司还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见《交易法》第12b-2条中“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小型申报公司”和“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定义。

 

大型加速披露公司 加速披露公司
   
非加速披露公司(不检查是否较小的报告公司) 较小的报告公司
   
  新兴成长型公司

 

如果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请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已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证券法》第7(a)(2)(b)节提供的任何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第一部分

 

第10(a)节招股说明书所需资料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第428条的规定,以及表格S-8上的注册声明第I部分的介绍性说明,本备案中省略了表格S-8上本注册声明第I部分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信息(本“注册声明”)。载有第I部指明的资料的文件将根据规则428(b)(1)的规定交付予本注册声明所涵盖的UMB利润分享及401(k)储蓄计划(经修订,“计划”)的参与者。

 

第二部分
注册声明中要求的信息

 

项目3。以参考方式纳入文件

 

UMB金融公司(“注册人”)和本计划特此通过引用将以下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会”)提交的文件纳入本注册声明:

 

(a)注册人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 2025年年度报告」),于2026年2月26日向监察委员会提交;

 

(b)于2025年6月25日向监察委员会提交的有关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计划的表格11-K年度报告;

 

(c)注册人于2026年1月27日及2026年2月10日向监察委员会提交的有关表格8-K的现行报告及/或其修订;

 

(d)自2025年年度报告所涵盖的财政年度结束以来,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3(a)或15(d)节提交的所有其他报告;和

 

(e)注册人普通股的说明,每股面值1.00美元(“普通股”),载于注册人2025年年度报告的附件4.1、4.2和4.3,包括为更新此类说明而提交的任何修订或报告。

 

此外,登记人随后根据《交易法》第13(a)、13(c)、14和15(d)条提交的所有文件,在提交本登记声明的生效后修正案之前,如果该修正案表明所提供的所有证券均已售出或注销了当时仍未售出的所有证券,则应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本登记声明,并自提交此类文件之日起成为本登记声明的一部分。

 

本注册声明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视为包含根据表格8-K的第2.02项或第7.01项提供但未向委员会提交的信息。

 

包含在通过引用并入或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本文的文件中的任何声明应被视为为本注册声明的目的而修改或取代,只要包含在本文中的声明(或在随后提交的任何其他文件中也通过引用并入或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本文)、修改或取代此类声明。任何经如此修改或取代的该等声明,除非经如此修改或取代,否则不应被视为构成本注册声明的一部分。

 

项目4。 证券说明

 

不适用。

 

项目5。指定专家和律师的利益

 

 
 

不适用。

 

项目6。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密苏里州法律第351.355条规定如下:

 

1.根据美国法律成立的法团,可因其是或曾经是法团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或正在或正在应法团的要求担任另一法团、合伙企业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的事实,而赔偿曾是或曾经是或曾经被威胁成为任何受威胁、待决或已完成的诉讼、诉讼或程序(不论是民事、刑事、行政或调查)的一方或一方的任何人,合营企业、信托或其他企业,如果他或她出于善意并以他或她合理地认为符合或不违背公司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并且就任何刑事诉讼或程序而言,没有合理的理由相信他或她的行为是非法的,则由他或她承担费用,包括律师费、判决、罚款和在和解中实际和合理发生的金额。以判决、命令、和解、定罪或基于nolo contendere或其同等人的抗辩而终止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其本身不应造成一种推定,即该人没有以他或她合理地认为符合或不违背公司最佳利益的善意和方式行事,并且就任何刑事诉讼或程序而言,有合理理由相信他或她的行为是非法的。

 

2.法团可就费用(包括律师费)向过去或现在是任何由法团提出或有权促使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的任何威胁、待决或已完成的诉讼或诉讼的当事人或被威胁成为该诉讼或诉讼的当事人的人作出赔偿,该人或她是或曾经是或曾经是该法团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或现在或曾经应该法团的要求担任另一法团、合伙企业、合营企业、信托或其他企业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以及如他或她本着诚意及以他或她合理地认为符合或不违反法团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则他或她就该诉讼或诉讼的抗辩或和解而实际及合理地招致的和解所支付的款项;但不得就任何申索作出赔偿,就该人在履行其对法团的职责时的疏忽或不当行为而已被判定负有赔偿责任的发出或事宜,除非且仅限于提起该诉讼或诉讼的法院经申请裁定,尽管已作出赔偿责任的裁决,并鉴于案件的所有情况,该人仍公平合理地有权就法院认为适当的费用获得赔偿。

 

3.除公司章程或附例另有规定外,凡公司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已就本条第1及2款所提述的任何诉讼、诉讼或法律程序的案情或其他抗辩取得胜诉,或为抗辩其中的任何申索、发出或事宜,则该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须获弥偿其就该诉讼、诉讼或法律程序实际及合理招致的开支,包括律师费。

 

4.除非法庭下令,否则根据本条第1及2款作出的任何弥偿,须由法团在确定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的弥偿因符合本条所列的适用行为标准而在有关具体个案中获授权后,方可作出。该决定应由董事会以法定人数的多数票作出,该法定人数由非诉讼、诉讼或程序当事方的董事组成,或者如果无法获得该法定人数,或者即使可以获得无利害关系董事如此指示的法定人数,则由独立法律顾问以书面意见作出,或由股东作出。

 

5.为任何民事、刑事、行政或调查行动、诉讼或法律程序进行抗辩而招致的开支,可由法团在收到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或其代表作出的偿还该等款项的承诺后,在董事会就特定个案授权的该行动、诉讼或法律程序的最终处置之前,提前支付,除非最终须确定他或她有权获得本条授权的法团的赔偿。

 

6.本条所提供的赔偿,不应被视为不包括根据公司章程或附例或任何协议、股东或无利害关系董事的投票或其他方式寻求赔偿的人可能有权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两者均涉及在其官方

 

 
 

身份以及在担任该职务期间以其他身份采取行动,并应继续作为已不再担任董事、高级职员、雇员或代理人的人,并应为该人的继承人、遗嘱执行人和管理人的利益服务。

 

7.根据美国法律成立的法团,除根据本条其他款(包括第6款)授权或设想的赔偿外,有权向任何现任或曾经担任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的人,或应法团要求担任或曾经担任另一法团、合伙企业、合营企业、信托或其他企业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的人,给予任何进一步的赔偿,但此种进一步的赔偿是(i)授权、指示的,或在该法团的公司章程或其任何妥为采纳的修订中作出规定,或(ii)获授权、指示或在该法团的任何附例或协议中作出规定,而该附例或协议已获该法团的股东投票通过,并进一步规定,任何该等弥偿不得就该人的行为或因该人的行为最终被判定为明知欺诈、故意不诚实或故意不当行为而对该人作出赔偿。本款概不当作限制法团根据本条第6款订立附例或订立协议而无股东采纳的权力。

 

8.法团可代表任何现为或曾为法团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或现为或曾应法团的要求担任另一法团、合伙企业、合营企业、信托或其他企业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的人购买和维持保险或其他安排,以对抗对他或她提出并由他或她以任何该等身分招致的任何法律责任,或因其身分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法团是否有权根据本条条文就该等法律责任向他作出赔偿。在不限制法团促使或维持任何种类的保险或其他安排的权力的情况下,法团可为获法团赔偿的人的利益而设立信托基金,设立任何形式的自保,通过授予法团资产上的担保权益或其他留置权来保证其赔偿义务,或设立信用证、担保或担保安排。该保险或其他安排可在法团内部或与任何保险人或董事会认为适当的其他人订立、维持或成立,而不论该保险人或其他人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或其他证券是否由法团全部或部分拥有。在不存在欺诈的情况下,董事会对保险或其他安排的条款和条件以及保险人或参与安排的其他人的身份的判断应是结论性的,而该保险或安排不应是可撤销的,并且无论参与批准的董事是否为保险安排的受益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使批准该保险或安排的董事承担责任。

 

9.尽管本章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本条的规定应适用于所有现有和新的国内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建筑和贷款协会、储蓄银行和保险箱公司、抵押贷款公司、为慈善、宗教、科学或教育目的而成立的公司和非营利公司。

 

10.就本条而言,凡提述“该法团”,即包括在合并或合并中吸收的所有组成法团,以及由此产生的或存续的法团,使任何现为或曾经是该组成法团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或现为或曾经应该组成法团的要求担任另一法团、合伙企业、合营企业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的人,信托或其他企业就产生的或存续的法团而言,根据本条条文的规定,其地位与他或她曾以相同身份为产生的或存续的法团服务时的地位相同。

 

11.就本条而言,“其他企业”一词应包括雇员福利计划;“罚款”一词应包括就雇员福利计划对某人课税的任何消费税;而“应公司要求服务”一词应包括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雇员或代理人而对该董事、高级职员、雇员或代理人施加职责或涉及其就雇员福利计划及其参与者提供服务的任何服务,或受益人;而任何人如以其合理地认为符合雇员福利计划参与者及受益人利益的善意及方式行事,则须当作以本条所提述的“不违背公司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

 

 
 

UMB章程规定,任何人如曾是或现在是任何受威胁、未决或已完成的行动、诉讼或程序(不论是民事、刑事、行政或调查)的一方或受威胁将成为被告一方(由UMB提出或有权提出的行动、诉讼或程序除外,“一般诉讼”)的原因,即他们现在或曾经是UMB或其任何子公司(“子公司”定义为包含在受控的公司集团中的另一家公司或其他实体,或UMB是其共同母公司的其他实体)的董事或高级职员,或现在或曾经应UMB的要求担任另一家公司、合伙企业、合资、信托的董事或高级职员,或其他企业(包括以受托人身份或其他方式就UMB或任何其他公司或其他实体的任何员工福利计划提供服务)(每位该等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高管”)将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就其为此类一般诉讼辩护而实际和合理招致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判决、罚款以及在和解中支付的金额(统称“费用”)获得赔偿,倘彼等(i)以他们合理地认为符合或不违背任何员工福利计划的参与者或受益人的最佳利益的善意及方式行事,及(ii)就任何刑事一般诉讼而言,则彼等并无合理理由相信其行为属违法。

 

UMB章程进一步规定,任何人曾经是或现在是或被威胁成为任何威胁的、未决的或已完成的诉讼、诉讼或由UMB或有权促使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的诉讼、诉讼或程序(每项此类诉讼、诉讼或程序,“公司诉讼、以及与一般诉讼一起称为“诉讼”)应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因其曾经担任或现在担任高管这一事实而就其就公司诉讼的抗辩或和解而实际合理发生的和解支付的费用获得赔偿,前提是他们的行为是出于善意,且其行为方式是他们合理地认为符合或不违背UMB的最佳利益。

 

《UMB附例》进一步规定,尽管有上述规定,但不得就任何人因在履行对UMB的职责时的疏忽或不当行为而被判定负有赔偿责任的任何事宜作出赔偿,除非且仅在法院裁定,尽管已就责任作出裁决,并鉴于案件的所有情况,该人仍公平合理地有权就法院认为适当的该等开支获得赔偿的情况下。

 

UMB附例进一步规定,任何人如就案情实质或其他方面就上述任何诉讼作出抗辩,或就其中的任何申索、发行或事宜作出抗辩,均须就其实际及合理招致的与此有关的开支获得赔偿。

 

UMB章程进一步规定,除紧随其后的段落另有规定外,除非由有管辖权的法院下令,否则上述对任何人的赔偿只能由UMB在每种情况下作出,前提是因该人已达到适用的行为标准而确定该赔偿是适当的。此类决定可由UMB董事会或UMB董事会中仅由非雇员董事组成的委员会作出,并在适用法律另有许可的情况下作出。

 

UMB章程进一步规定,除非适用法律要求,否则任何人不得因(i)在适用法律禁止的范围内发生的任何费用而获得赔偿,或在赔偿另有构成“禁止的赔偿支付”(该术语根据《联邦存款保险法》及其条例定义)的范围内,除非《联邦存款保险法》及其条例特别允许,(ii)除非该人在知悉该行动后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UMB,并且在产生与该行动有关的任何种类的费用之前,让UMB或其保险人有机会就该诉讼提供独立律师代表他们,(iii)就针对他们提起或威胁的任何诉讼的任何和解进行,除非UMB董事会(A)批准该等和解的金额为(i)合理且(II)不影响UMB的安全和稳健性,或(b)由于该诉讼无法,就该诉讼或(iv)就任何(A)针对其购买或出售《交易法》第16b条或任何适用法律的类似规定所指的UMB证券所获利润的会计处理而向其提出的索赔,或(b)由该人发起的要求赔偿的诉讼、诉讼或程序(或其部分)采取完全独立和不受限制的行动,除非该人发起的该诉讼、诉讼或程序(或其部分)获得UMB董事会授权。

 

 
 

UMB章程进一步规定,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高管的赔偿权利包括有权在任何此类诉讼的最终处置之前,通过UMB的合理费用(但不包括任何预留金或费用的预付,除非此类预留金或预付款获得特别批准)获得支付,但仅限于(i)在该高管向UMB交付书面协议时,其中,如果法院或其他审裁处或UMB董事会(或其指定人)最终判定(a)该人无权获得赔偿,或(b)该人被银行监管机构评定为民事罚款、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务或被银行监管机构禁止从事银行业务,或受银行监管机构发出停止行动或采取肯定行动的最终命令的约束,以及(ii)直至作出有关赔偿的最终裁定,则他们同意偿还所有预付款;但,如果确定赔偿不适当,任何推进都将立即停止。如果确定赔偿适当,将继续垫付费用。

 

如果在UMB收到书面索赔后的三十(30)天内,UMB未能足额支付高管根据上述UMB章程规定提出的赔偿要求,则索赔人可以对UMB提起诉讼以追回未付款项,如果全部或部分胜诉,索赔人将有权追回起诉该索赔的费用。UMB未在此类诉讼开始前作出确定索赔人在该情况下有权获得赔偿的决定,或者UMB未实际确定索赔人无权获得赔偿,都不会成为对该诉讼的抗辩,也不会产生索赔人无权获得赔偿的推定。

 

UMB章程规定,UMB可以代表任何现在或曾经是高管或雇员的人购买和维持保险或其他类似安排,以对抗以任何此类身份对他们主张或招致的任何责任,或因其身份而产生的任何责任,无论UMB是否有权根据UMB章程或适用法律就此类责任对他们进行赔偿;但前提是此类保险或其他安排提供的承保范围可能与适用法律允许的不一致。

 

UMB章程进一步规定,为高管或雇员提供的赔偿(i)不排除这些高管或雇员根据UMB公司章程、UMB章程或任何协议、股东或无私的董事的投票或其他方式可能有权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包括就其以官方身份采取的行动和担任该职务期间以其他身份采取的行动,以及(ii)将继续作为已不再是高管或雇员的任何人,并将对其继承人、遗嘱执行人和管理人的利益负责。

 

UMB章程进一步规定,任何行政人员根据UMB章程(i)获得赔偿、补偿或垫付金额的权利是一项合同权利,可由行政人员强制执行,犹如UMB与行政人员之间的单独书面合同中规定了UMB章程的适用条款一样,(ii)旨在追溯,并且(iii)在关于先前事件的UMB章程被撤销或限制性修改后将继续存在。

 

项目7。 申请的注册豁免

 

不适用。

 

项目8。展览

 

 
 
附件编号  
4.1 重述的公司章程(藉参考公司截至2006年3月31日止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并于2006年5月9日向监察委员会提交的附件 3.1而纳入)
4.2

修订公司章程,日期为2025年1月31日(藉参考公司日期为2025年1月31日的表格8-K的当前报告并于2025年2月3日向监察委员会提交的附件 3.1而纳入)

4.3 附例,自2023年4月13日起修订(藉参考公司日期为2023年4月13日的表格8-K的当前报告的附件 3.1并于2023年4月13日向监察委员会提交)

4.4 UMB利润分享和401(k)储蓄计划(随函备案)
4.5 自2022年10月20日起生效的UMB利润分享和401(k)储蓄计划第一修正案(随函提交)
4.6 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的UMB利润分享和401(k)储蓄计划的第二次修订(随此提交)
4.7 UMB利润分享和401(k)储蓄计划第三次修订,自2026年4月2日起生效(随函提交)
5.1 美国国税局2020年6月30日意见函(随函提交)
23.1

KPMG LLP的同意书(随函提交)

24.1 注册人的授权书(包括在本注册声明的签名页)
107.1 备案费率表(随函备案)

 

项目9。承诺

 

以下签署的注册人在此承诺:

 

(1) 在提出要约或出售的任何期间,提交本注册声明的生效后修订:

 

(i)包括《证券法》第10(a)(3)条要求的任何招股说明书;

 

(ii)在招股章程中反映在注册声明生效日期(或其最近的生效后修订)后出现的任何事实或事件,而该等事实或事件个别地或整体上代表注册声明所载资料的根本改变;尽管有上述规定,所发售证券数量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如果所发售证券的总美元价值不会超过已登记的金额)以及与估计的最高发售范围的低端或高端的任何偏差,可通过根据规则424(b)向委员会提交的招股说明书的形式反映出来,前提是总量和价格的变化合计不超过有效注册声明中“注册费计算”表中规定的最高总发售价格的20%变化;和

 

(iii)包括先前未在注册声明中披露的有关分配计划的任何重要资料,或在注册声明中对该等资料的任何重大更改。

 

(2) 为确定《证券法》规定的任何责任,每项此类生效后修订应被视为与其中所提供的证券有关的新登记声明,届时发行此类证券应被视为其首次善意发行。

 

(3) 通过生效后修订的方式将任何正在登记且在发售终止时仍未售出的证券从登记中移除。

 

 
 
(4) 为确定根据《证券法》对任何购买者的赔偿责任,根据第424(b)条作为与发售有关的登记声明的一部分提交的每份招股说明书,除依赖于第430B条规则的登记声明或依赖于第430A条规则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外,应被视为自生效后首次使用之日起登记声明的一部分并包括在其中;但前提是,在作为注册声明一部分的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中作出的任何声明,或在作为注册声明一部分的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中通过引用并入或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的文件中作出的任何声明,对于在该首次使用之前具有销售合同时间的购买者而言,将取代或修改在作为注册声明一部分的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中作出的任何声明或在紧接该首次使用日期之前在任何该等文件中作出的任何声明。

 

(5) 为确定注册人根据《证券法》在证券的首次分销中对任何买方的责任,在根据本登记声明对以下签名的注册人的证券的首次发售中,无论向买方出售证券所采用的承销方式如何,如果证券是通过以下任何通信方式向该买方发售或出售的,以下签署的注册人将是买方的卖方并将被视为向该等买方提供或出售该等证券:(i)根据第424条规则要求提交的与发售有关的任何初步招股章程或以下签署人的招股章程;(ii)由以下签署人或代表以下签署人编制或由以下签署人使用或提及的与发售有关的任何免费书面招股章程;(iii)由以下签署人或代表以下签署人提供的任何其他与发售有关的免费书面招股章程中包含有关以下签署人或其证券的重要信息的部分;及(iv)以下签署的注册人向买方作出的任何其他属要约的通讯。

 

(6) 为确定《证券法》规定的任何责任,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节或第15(d)节提交的注册人年度报告的每次提交(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5(d)节提交的员工福利计划年度报告的每次提交)以引用方式并入本登记声明的,应被视为与其中所提供的证券有关的新登记声明,届时提供此类证券应被视为其首次善意发售。

 

(7) 在任何被视为规则第145(c)条所指的承销商的人或一方通过使用作为本登记声明一部分的招股说明书公开重新发售根据本协议登记的证券之前,发行人承诺,该重新发售招股说明书将包含适用的登记表格要求的关于可能被视为承销商的人重新发售的信息,以及适用表格的其他项目要求的信息。

 

(8) 根据紧接前的第(7)款提交的每份招股说明书(i),或声称符合《证券法》第10(a)(3)条要求并用于受第415条规则约束的证券发行的每份招股说明书(ii),将作为对登记声明的修订的一部分提交,并且在该修订生效之前不会使用,并且,为确定《证券法》规定的任何责任,每一份此类生效后的修订应被视为与其中所提供的证券有关的新的登记声明,届时发行该等证券,即视为其首次善意发行。

 

(9) 根据本表格第4、10(b)、11或13项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的信息请求,在收到此类请求的一(1)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应,并以第一类邮件或其他同样迅速的方式发送并入的文件;这包括在本登记声明生效日期之后至回复请求之日提交的文件中包含的信息。

 

(10) 通过生效后修订的方式提供与交易有关的所有信息,以及其中所涉及的被收购公司,该信息在本登记声明生效时不是并包含在本登记声明中。

 

(11) 只要根据上述规定或其他规定,注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制人可能被允许对《证券法》规定的责任进行赔偿,

 

 
 

注册人已被告知,在证券交易委员会看来,此类赔偿违反了《证券法》中所述的公共政策,因此不可执行。如该董事、高级人员或控制人就正在登记的证券提出针对该等法律责任的赔偿要求(注册人支付注册人的董事、高级人员或控制人为成功抗辩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而招致或支付的费用除外),则注册人将,除非其大律师认为该事项已通过控制先例解决,向具有适当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其作出的此类赔偿是否违反《证券法》中所述的公共政策的问题,并将受此类问题的最终裁决管辖。

 

 
 

签名

 

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注册人证明其有合理理由相信其符合在表格S-8上提交的所有要求,并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注册声明,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于2日在密苏里州堪萨斯城nd2026年4月1日。

 

 

UMB金融公司

   
   
  签名: /s/J. Mariner Kemper
    姓名: J. Mariner Kemper
    职位:

董事会主席,

首席执行官

       
  签名: /s/Ram Shankar
    姓名: Ram Shankar
    职位: 首席财务官
       
  签名: /s/大卫·奥杰斯
    姓名: 大卫·奥杰斯
    职位: 首席会计官

 

 
 

律师权

 

我们、以下签名的UMB金融 Corporation(“公司”)的董事和高级职员分别构成并任命J. Mariner Kemper和Ram Shankar及其每一位具有完全替代权力的人,我们的真实和合法的代理人和代理人,以我们的名义以我们的名义做任何和所有的事情和行事,其中TERM0J. Mariner Kemper和Ram Shankar可能认为必要或可取,以使公司能够遵守《证券法》以及委员会的任何规则、法规和要求,与表格S-8上的一份或多份登记声明有关,为登记160,000股UMB金融公司的普通股,每股面值1.00美元,将根据UMB利润分享和401(k)储蓄计划进行发售,并向委员会提交该普通股及其所有证物和与此有关的所有文件,授予上述事实上的律师和代理人,全权及授权以我们名义以注册声明及其任何及所有修订(包括生效后的修订)以下文所示的身份为我们或我们中的任何人签署;我们在此批准及确认J. Mariner Kemper及Ram Shankar因本协议而应作出或安排作出的一切事情。

 

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本登记声明已由2026年4月2日指明的以下人员签署。

 

签名 标题
   
/s/J. Mariner Kemper 董事、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
(J. Mariner Kemper)
   
/s/Ram Shankar 首席财务官
(首席财务官)
(Ram Shankar)
   
/s/大卫·奥杰斯 首席会计官
(首席会计官)
(大卫·奥杰斯)
   
/s/Robin C. Beery 董事
(Robin C. Beery)  
   
/s/Janine A. Davidson 董事
(Janine A. Davidson)  
   
/s/Kevin C. Gallagher 董事
(Kevin C. Gallagher)  
   
/s/Greg M. Graves 董事
(Greg M. Graves)  
   
/s/布拉德利·J·亨德森 董事
(布拉德利·J·亨德森)  
 
/s/詹妮弗·霍普金斯 董事
(詹妮弗·霍普金斯)  
   
/s/Gordon E. Lansford三世 董事
(Gordon E. Lansford三世)  

 

 
 
/s/Margaret Lazo 董事
(Margaret Lazo)  
   
/s/Susan G. Murphy 董事
(Susan G. Murphy)  
   
/s/Timothy R. Murphy 董事
(Timothy R. Murphy)  
   
/s/Tamara M. Peterman 董事
(Tamara M. Peterman)  
   
/s/Kris A. Robbins 董事
(Kris A. Robbins)  
   
/s/John K. Schmidt 董事
(John K. Schmidt)  
   
/s/L. Joshua Sosland 董事
(L. Joshua Sosland)  
   
/s/Leroy J. Williams, Jr. 董事
(Leroy J. Williams, Jr.)  

 

根据经修订的《证券法》的要求,UMB利润分享和401(k)储蓄计划的下列签署人管理人已正式安排本登记声明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于2日在密苏里州堪萨斯城nd2026年4月1日。

 

 

UMB利润分享和401(k)储蓄计划

   
   
  签名: /s/Ram Shankar
    姓名: Ram Shankar
    职位: 首席财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