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31日,由特拉华州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Sprint Capital Corporation发行的以下证券(统称“Sprint Capital Corporation优先票据”)尚未发行,包括那些可能不再受条例S-X规则13-01规定的报告约束的证券:
附注说明
2028年到期的6.875%优先票据
2032年到期8.750%优先票据
义务人
截至2026年3月31日,T-Mobile USA优先票据项下的义务人由公司作为担保人;T-Mobile USA,Inc.(一家特拉华州公司)作为发行人以及Sprint LLC(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Sprint Capital Corporation(一家特拉华州公司)和斯普林特通信 LLC(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担保人组成。
截至2026年3月31日,Sprint Capital Corporation优先票据项下的义务人由公司作为担保人;Sprint Capital Corporation(一家特拉华州公司)作为发行人以及T-Mobile USA,Inc.(一家特拉华州公司)、Sprint LLC(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和斯普林特通信 LLC(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担保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