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13.2
首席财务官的证明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跟谁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我公司首席财务官Nan Shen兹证明,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美国法典》第18条第1350条,据我所知: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和
(2)该报告所载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日期:2021年4月26日
| 通过: | Nan Sh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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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Nan Shen | |||
| 标题: | 首席财务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