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1.2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2条的规定,兹出具首席财务官认证文件,该文件符合证券交易法第13a-14(a)条的要求。
我,阿拉·帕特利斯,特此证明:
我已经审核了Brainstorm Cell Therapeutics Inc.在10-K表格中提交的年度报告。
根据我的了解,这份报告中没有包含任何虚假的陈述或遗漏重要事实的情况。考虑到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境,这些陈述在涵盖的报告期间并不具有误导性。
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本报告中的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信息,已经充分、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所述期间该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情况。
4. 注册人的其他授权官员与我共同负责建立并维护信息披露控制机制与程序(依据《证券交易法》第13a-15(e)条和第15d-15(e)条的规定),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系统(依据《证券交易法》第13a-15(f)条和第15d-15(f)条的规定)。我们已具备上述职责所需的资格与能力。
a) 我们制定了相应的信息披露控制机制与程序,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促使这些机制与程序的建立。这样可以确保与注册人相关的重大信息,包括其合并后的子公司信息,能够由这些实体的内部人员向我们进行传达,尤其是在本报告编制期间。
b) 实施适当的内部控制机制以监督财务报告的编制过程;或在我们的监督下,促使此类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从而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确保在符合公认会计原则的前提下,财务报表能够用于外部用途。
c) 评估了注册人信息披露控制与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提出了我们根据上述评估得出的关于这些控制与程序有效性的结论;这些结论适用于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末的情况。
d) 本报告中提到了注册机构在最近一个财务季度中发生的任何关于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变化。这些变化可能已经对注册机构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了实质性影响,或者很有可能在未来产生实质性影响;
5. 注册人的其他审计负责人我已向注册人的审计师以及注册人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承担类似职责的人员)披露了我们的最新内部控制评估结果。
a) 在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或运作中存在所有那些可能对其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
b) 任何欺诈行为,无论这种欺诈行为是否严重,只要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注册机构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担任重要职务的员工,都属于此类行为。
2026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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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阿拉·帕特利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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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阿拉·帕特利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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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临时首席财务官兼财务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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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财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