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1
2026年2月18日
Robinhood Markets, Inc.
表格S-8上的注册声明
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曾就公司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会”)提交的S-8表格登记声明(“登记声明”)担任特拉华州公司(“公司”)的法律顾问,该登记声明涉及根据公司(a)2021年综合激励计划(“2021年计划”)和(b)2021年员工股份购买计划(连同2021年计划,“计划”)发行的54,079,675股公司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
在这方面,我们已审查了我们认为为本意见的目的所需或适当的文件、公司记录和其他文书的正本或经认证或以其他方式识别的副本,包括但不限于:(a)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b)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c)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的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各自通过的某些决议,以及(d)计划。
在提出我们的意见时,我们承担了所有签字的真实性、所有自然人的法律行为能力和胜任能力、作为原件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以及作为副本或副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与正本文件的符合性。至于与本意见有关的所有未获独立确立的事实材料问题,我们已依赖公司高级人员和代表的证明或类似文件。
基于上述情况及所依赖的情况,并在遵守适用的州证券法的前提下,我们认为,根据计划条款发行的股份将有效发行、全额支付且不可评税。
我们获准在纽约州执业,我们对除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和美利坚合众国联邦法律以外的任何法律管辖的事项不发表意见。
我们特此同意将本意见作为注册声明的附件 5.1提交给委员会。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在此不承认我们属于《证券法》第7条或根据其颁布的委员会规则和条例要求获得同意的人员类别。
| 非常真正属于你, |
| /s/Cravath,Swaine & Moore LLP |
Robinhood Markets, Inc.
杨柳路85号
加利福尼亚州门洛帕克9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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