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8-K
本期报告
根据第13条或第15(d)条)
《1934年证券交易法》
报告日期(最早报告事件日期):2025年1月31日
WINVEST ACQISITION CORP。
(在其章程中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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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或其他管辖 公司或组织) |
(佣金 档案编号) |
(I.R.S.雇主 识别号码) |
125 Cambridgepark Drive,套房301
马萨诸塞州剑桥
02140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注册人的电话号码,包括区号:(617)658-3094
不适用
(前名称或前地址,如自上次报告后更改)
如果表格8-K的提交旨在同时满足注册人根据以下任何规定的提交义务,请选中下面的相应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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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法》第425条规则的书面通信(17 CFR 23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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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易法》(17 CFR 240.14a-12)规则14a-12征集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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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易法》(17 CFR 240.14d-2(b))规则14d-2(b)进行的启动前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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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易法》(17 CFR 240.13e-4(c))规则13e-4(c)进行的启动前通信 |
根据该法第12(b)节登记的证券:
| 各类名称 | 交易 符号(s) |
注册的各交易所名称 | ||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为1933年《证券法》第405条(本章第230.405条)或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b-2条(本章第240.12b-2条)所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
新兴成长型公司
如果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请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交易法》第13(a)节提供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项目1.01。订立实质性最终协议。
本票
2025年1月31日,WinVest Acquisition Acquisition Corp.(“公司”)向WinVest SPAC LLC(“保荐人”)发行了本金额为1,000,000美元的无担保本票(“票据”),据此,保荐人同意向公司提供最多1,000,000美元的贷款。票据不计息,于初始业务合并(“业务合并”)结束时到期。在公司未完成业务合并的情况下,票据将仅从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信托账户(如有)之外的剩余金额中偿还。
经公司向保荐人提出要求(每一项为“提款要求”),票据本金可在业务合并完成前提取。保荐人应在收到提款请求后五个工作日内为每笔提款请求提供资金,但前提是票据项下合计提款的最高金额不超过1,000,000美元。公司目前打算将根据票据提取的任何金额用于营运资金和一般公司用途。
上述描述通过引用对说明进行整体限定,其副本作为附件 10.1附于本说明中,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项目2.03。设立直接财务义务或表外安排或注册人项下的义务。
本报告关于表格8-K的第1.01项所载的披露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项目9.01。财务报表及附件
(d)展品
| 附件编号 | 说明 | |
| 10.1 | 承兑票据,日期为2025年1月31日,由公司与保荐人签署。 | |
| 104 | 封面交互式数据文件(嵌入在XBRL在线文档中) |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正式授权下述代表人签署的情况下,代表人具有签署权。
日期:2025年1月31日
| WINVEST ACQISITION CORP。 | ||
| 签名: | /s/Manish Jhunjhunwala | |
| 姓名: | Manish Jhunjhunwala | |
| 职位: | 首席执行官兼首席财务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