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证明是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3a-14(b)条和《美国法典》第18编第63章第1350节的要求提供的,不应被视为为《交易法》第18条的目的“提交”或以其他方式受该节责任的约束。本证明不应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根据1933年《证券法》或《交易法》提交的任何文件中,除非该文件中另有说明。
展览32.1
根据规则13A-14(b)18 U.S.C.第1350条进行的认证,
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Dime Community Bancshares, Inc.(“公司”)于2026年2月20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报告”),我们,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Stuart H. Lubow和公司高级执行副总裁、首席运营官兼首席财务官Avinash Reddy,兹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证明:
(1)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2)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2026年2月20日 |
/s/Stuart H. Lubo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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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art H. Lubo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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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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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inash Red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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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inash Red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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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执行副总裁、首席运营官兼首席财务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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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向Bancshares,Inc.提供了第906节要求的这份书面声明的签名原件,并且将由迪募社区银行 Bancshares,Inc.保留,并应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