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表格4 |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号 权益持有者变更声明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6(a)条提交 或1940年《投资公司法案》第30条(h)款 |
|
|||||||||||||||
|
|
如果您不再受第16条的约束,则可以勾选此框。此时,表格4或表格5中的义务仍然有效。看吧指令1(b)。 | ||||||||||||||||
|
|
请勾选此框,以表明该交易是根据合同、指示或书面计划进行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规则10b5-1(c)中规定的积极抗辩条件。详见说明10。 | ||||||||||||||||
1. 报告人的姓名与地址*
(街道)
(国家) |
2. 发行机构名称以及股票代码或交易符号 V F 公司[VFC] |
5. 报告人与发行人的关系 (请勾选所有适用的选项)
|
|||||||||||||||||||||||||
| 2a. 外贸交易代码 |
|||||||||||||||||||||||||||
| 3. 最早交易日期(月份/日/年) 2026年3月27日 |
6. 单独提交或联合/集体提交文件(请查看相关说明)
|
||||||||||||||||||||||||||
| 4. 修改条款的提交日期(月/日/年) |
| 表一:被收购、处置或持有权益的非衍生性证券 | ||||||||||
|---|---|---|---|---|---|---|---|---|---|---|
| 1. 担保条款(附件3) | 2. 交易日期(月/日/年) | 2A. 视为的履行日期,如果有的话(月份/日期/年份) | 3. 交易代码(指令8) | 4. 已收购或处置的证券(第3、4和5项) | 5. 在已报告的交易完成后,哪些证券被实际拥有(参见表格3和4) | 6. 所有权形式:直接持有(D)或间接持有(I)(参见条例4) | 7. 间接受益所有权的性质(实施细则4) | |||
| 代码 | V | 金额 | (A)或(D) | 价格 | ||||||
| 表二 – 已收购、处置或持有权益的衍生证券 (例如:股票、期权、权证、可转换证券等) |
|||||||||||||||
|---|---|---|---|---|---|---|---|---|---|---|---|---|---|---|---|
| 1. 衍生证券的标题(指令3) | 2. 衍生证券的转换或行使价格 | 3. 交易日期(月/日/年) | 3A. 视为的履行日期,如果有的话(月份/日期/年份) | 4. 交易代码(操作码8) | 5. 已收购或处置的衍生证券数量(附件3、4和5) | 6. 可行使日期与到期日(月份/日期/年份) | 7. 衍生证券所依据的证券的标题和数量(条款3和4) | 8. 衍生证券的价格(表格5) | 9. 在已报告的交易之后,拥有这些衍生证券的股东数量(表格4) | 10. 所有权形式:直接持有(D)或间接持有(I)(指令4) | 11. 间接受益所有权的性质(实施细则4) | ||||
| 代码 | V | (A) | (D) | 可行使权利的时间期限 | 有效期截止日期 | 标题 | 股份数量或份额 | ||||||||
| 虚拟股份——d(1) | (2) | 2026年3月27日 | A | 1,524.39 | (3) | (3) | 普通股 | 1,524.39 | $16.4(4) | 29,225.0621 | D | ||||
| 回答的解释: |
| 这些虚拟股票单位(“PSUs”)是根据VF公司董事递延储蓄计划而获得的。这些股票在报告人退休时将以现金形式完全兑现。所获得的PSU数量等于报告人应缴纳的董事费用总额,再除以该计划实施日期时每股股票的公平市场价值。由于股息可能被重新投资,因此拥有这些股票的人数会随时间而变化。 |
| 2. 买一送一。 |
| 3. 这些列中不应该有任何日期信息。对于这份文件来说,这些列是不适用的。 |
| 4. 每个电源供应器的购买是由董事根据选择进行的,每套电源供应器需支付16.40美元的费用作为定金。 |
| /s/ 维维安·科茨为马克·S·霍普拉马齐安撰写(依据存档的授权文件) | 2026年3月31日 | |
| **报告人的签名 | 日期 | |
| 提醒:请分别用不同的行次来报告那些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各种证券。 | ||
| * 如果由多名人员共同提交该表格,则……看指示4(b)(v)。 | ||
| 故意虚假陈述或隐瞒事实的行为属于联邦刑事犯罪。看吧《美国法典》第18篇第1001条以及第15篇第78条及其后续条款。 | ||
| 注意:请准备此表格的三份副本,其中一份需要由相关人员手动签名。如果空间不足,请另行准备其他两份副本。看该程序的第6条指导方针。 | ||
| 所有回应此表格中提供的信息请求的人,都无需进行回应,除非该表格上标注了有效的OMB编号。 | ||
| 表格4:SEC 1474(03-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