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6-K
外国私营发行人的报告
根据第13a-16条或第15d-16条规则
1934年证券交易法
2026年5月
委员会文件编号:001-34615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注册人姓名翻译成英文)
迎宾路1号
上饶经济开发区
江西省,334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以表格20-F或表格40-F为掩护提交或将提交年度报告。
表格20-F x表格40-F ↓
晶科能源宣布出售美国子公司75.1%股权
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晶科能源”或“公司”)公布,公司附属公司JinkoSolar(U.S.)Holding Inc.(“JinkoSolar U.S. Holding”)已订立最终协议,向FH JKV Holdings Limited(“FH JKV”)出售JinkoSolar(U.S.)Industries Inc.(“JinkoSolar U.S. Holding”)的75.1%股权,代价约为1.915亿美元,但须根据晶科工业的资产净值作出收市后调整(“出售事项”)。晶科能源美国控股公司目前持有晶科工业100%的股权。代价将分三批结算:(i)于出售事项结束时支付代价的51%;(ii)支付代价的15.71%作为第二批;及(iii)支付代价的33.29%作为第三批,在每宗情况下均须遵守交易文件所载的条款及条件。出售事项完成后,晶科能源U.S. Holding及FH JKV将分别拥有晶科工业24.9%及75.1%股权,晶科工业将不再为公司的综合附属公司。出售后,晶科工业将保留其现有债权,并继续对其现有负债和义务负责。
就出售事项,聘请独立第三方估值师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晶科实业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截至2025年11月30日,晶科实业的评估股权价值约为人民币17.97亿元。出售事项的代价与独立第三方估值师评估的晶科实业股权价值相称。出售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批准。
鉴于全球宏观经济环境普遍存在不确定性,出售事项符合公司正在进行的海外业务和资产战略重组。出售事项将使公司能够提高其运营效率、灵活性和整体风险状况。公司相信出售事项将提升长期股东价值,并将继续探索更广泛业务增长的战略机遇。出售事项后,公司将继续在美国市场销售光伏产品。
此次出售的条件是满足交易文件中规定的惯例成交先决条件,包括监管批准。无法保证出售事项的所有成交条件将获满足或豁免。
安全港声明
本文件包含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构成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27A条和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21E条含义内的“前瞻性”陈述,并在1995年《美国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中得到定义。这些前瞻性陈述可以通过“将”、“预期”、“预期”、“未来”、“打算”、“计划”、“相信”、“估计”和类似陈述等术语来识别。此类陈述基于管理层当前的预期以及当前的市场和经营状况,涉及涉及已知或未知风险、不确定性和其他因素的事件,所有这些都难以预测,其中许多超出了公司的控制范围。前瞻性陈述涉及固有风险和不确定性。有关这些风险和其他风险的更多信息包含在晶科能源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文件中,包括其20-F表格的年度报告。除法律要求外,公司不承担任何义务更新任何前瞻性陈述,无论是由于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原因。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 ||
| 签名: | /s/萌萌(潘)丽 | |
| 姓名: | 萌萌(泛)丽 | |
| 职位: | 首席财务官 | |
日期: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