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5.2
| 2026年4月30日 | 我们的参考文献:MRC/BLUI/C6410-H18817 |
| 董事会 南财中心22楼 武横路6号 天河区 广州市 广东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尊敬的先生或女士
泛华金融有限公司
表格20-F
我们同意泛华金融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表格20-F的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项目3.D.风险因素——与我们的美国存托股份相关的风险”和“项目10.E.附加信息——税务——开曼群岛税务”标题下对我们所的提及,该报告将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交易法”)于2026年4月30日或前后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会”)。我们进一步同意以提述方式将载于年度报告内的意见摘要纳入表格S-8上的注册声明(编号333-230955)及表格F-3上的注册声明(编号333-259304及编号333-293400)。
我们也同意向委员会提交这份同意书,作为年度报告的证据。
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因此不承认我们属于《交易法》或其下的委员会规则和条例要求其同意的人员类别。
你忠实的
/s/沃克斯
WALKERS(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