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3
董事提名人的同意
ARKO石油公司。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第438条,与特拉华州公司(“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S-1表格注册声明(包括对其的所有修订和补充,以及根据《证券法》第462(b)条规则提交后生效的同一发行的任何额外注册声明,“注册声明”)有关,下列签署人特此同意在注册声明中被指名和描述为董事提名人,并同意将本同意书连同该注册声明一起提交或附上。
作为证明,下列签署人已于2026年1月31日签署本同意书。
| /s/Sherman K. Edmiston III |
| Sherman K. Edmiston II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