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1
UXIN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指数
| F-1 |
UXIN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除非另有说明)
12月31日, 2024 |
6月30日,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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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注2.6)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当前资产: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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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限制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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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账款,净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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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库存,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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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担保项下付款而确认的贷款,扣除信用损失准备人民币
|
||||||||||||
| 其他应收款,扣除信用损失准备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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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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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资产总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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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流动资产: | ||||||||||||
| 财产、设备和软件,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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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租赁使用权资产,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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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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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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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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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2 |
UXIN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除非另有说明)
12月31日, 2024 |
6月30日, 2025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注2.6) | ||||||||||||
| 负债、夹层权益和股东赤字 | ||||||||||||
| 流动负债 | ||||||||||||
| 应付账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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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应付款和其他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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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租赁负债的流动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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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租赁负债的流动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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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第三方的短期借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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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关联方短期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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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流动负债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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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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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流动负债 | ||||||||||||
| 向关联方长期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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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第三方长期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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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微众银行的代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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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租赁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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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租赁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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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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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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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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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3 |
UXIN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除非另有说明)
12月31日, 2024 |
6月30日,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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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注2.6) | ||||||||||||
| 夹层股权 | ||||||||||||
| 可赎回非控股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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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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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夹层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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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赤字 | ||||||||||||
| 普通股(美元面值,和分别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授权的股份;A类普通股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已发行和流通的A类普通股;已发行的B类普通股及分别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已发行和流通的B类普通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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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外实收资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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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股东认购款 | ( |
) | ( |
) | ( |
) | ||||||
|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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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赤字 | ( |
) | ( |
) | ( |
) | ||||||
| 优信有限公司股东赤字合计 | ( |
) | ( |
) | ( |
) | ||||||
| 非控股权益 | ( |
) | ( |
) | ( |
) | ||||||
| 股东赤字总额 | ( |
) | ( |
) | ( |
) | ||||||
| 总负债、夹层权益和股东赤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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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附附注为该等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F-4 |
UXIN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全面亏损报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及二零二五年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除非另有说明)
|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 ||||||||||||
| 2024 | 2025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注2.6) | ||||||||||||
| 收入: | ||||||||||||
| 零售车辆销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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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发车辆销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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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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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收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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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成本 | ( |
) | ( |
) | ( |
) | ||||||
| 毛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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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费用: | ||||||||||||
| 销售与市场营销 | ( |
) | ( |
) | ( |
) | ||||||
| 研究与开发 | ( |
) | ( |
) | ( |
) | ||||||
| 一般和行政 | ( |
) | ( |
) | ( |
) | ||||||
| 扭转信贷损失,净额 |
|
|
|
|||||||||
| 其他营业收入,净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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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亏损 | ( |
) | ( |
) | ( |
) | ||||||
| 利息收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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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息支出 | ( |
) | ( |
) | ( |
) | ||||||
| 其他收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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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费用 | ( |
) | ( |
) | ( |
) | ||||||
| 外汇收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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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清偿净收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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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税费用前亏损 | ( |
) | ( |
) | ( |
) | ||||||
| 所得税费用 | ( |
) | ( |
) | ( |
) | ||||||
| 附属公司亏损中的权益,税后净额 | ( |
) | ||||||||||
| 净亏损 | ( |
) | ( |
) | ( |
) | ||||||
| F-5 |
UXIN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全面亏损报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及二零二五年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除非另有说明)
|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 ||||||||||||
| 2024 | 2025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注2.6) | ||||||||||||
| 净亏损 | ( |
) | ( |
) | ( |
) | ||||||
| 加:归属于可赎回非控股权益及非控股权益股东的净利润 | ( |
) | ( |
) | ( |
) | ||||||
| 归属于优信有限公司的净亏损 | ( |
) | ( |
) | ( |
) | ||||||
| 因触发下跌轮特征而被视为优先股股东的股息 | ( |
) | ||||||||||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 | ( |
) | ( |
) | ( |
) | ||||||
| 净亏损 | ( |
) | ( |
) | ( |
) | ||||||
| 其他综合(亏损)/收益 | ||||||||||||
| 外币换算,扣除零税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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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亏损总额 | ( |
) | ( |
) | ( |
) | ||||||
| 加:可赎回非控股权益及非控股权益股东应占综合溢利总额 | ( |
) | ( |
) | ( |
) | ||||||
| 归属于优信有限公司的综合亏损总额 | ( |
) | ( |
) | ( |
) | ||||||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 | ( |
) | ( |
) | ( |
) | ||||||
| 加权平均已发行股份–基本 |
|
|
|
|||||||||
| 加权平均已发行股份–摊薄 |
|
|
|
|||||||||
| 普通股股东每股净亏损,基本 | ( |
) | ( |
) | ( |
) | ||||||
| 普通股股东每股净亏损,摊薄 | ( |
) | ( |
) | ( |
) | ||||||
随附的附注为该等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F-6 |
UXIN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股东赤字变动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及二零二五年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除非另有说明)
普通股 (面值0.0001美元) |
||||||||||||||||||||||||||||||||||||
数量 股份 |
金额 | 额外实收资本 | 应收股东认购款 |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 |
累计赤字 |
优信有限公司股东赤字合计 | 非控股权益 | 股东总数’ 赤字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国外货币换算调整 | - | ( |
) | ( |
) | ( |
) | ( |
) | |||||||||||||||||||||||||||
| 净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归属于可赎回非控股权益的净利润 | - | ( |
) | ( |
) | ( |
) | |||||||||||||||||||||||||||||
| 因购股权获行使而发行普通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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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先可转换优先股转换为A类普通股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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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普通股股东认购款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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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股东偿还ADS转换费用 | - | ( |
) | ( |
) | ( |
) | |||||||||||||||||||||||||||||
| 股份补偿 | - |
|
|
|
||||||||||||||||||||||||||||||||
| 因触发下跌轮特征而被视为优先股股东的股息 | - |
|
( |
) | ||||||||||||||||||||||||||||||||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F-7 |
UXIN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股东赤字变动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及二零二五年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除非另有说明)
普通股 (面值0.0001美元) |
||||||||||||||||||||||||||||||||||||
数量 股份 |
金额 | 额外实收资本 | 应收股东认购款 |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 | 累计赤字 | 优信有限公司股东赤字合计 | 非控股权益 | 股东总数’ 赤字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外币换算调整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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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归属于可赎回非控股权益的净利润 | - | ( |
) | ( |
) | ( |
) | |||||||||||||||||||||||||||||
| 因购股权获行使而发行普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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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作为A类股发行普通股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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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补偿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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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5年6月30日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01以上 |
随附的附注为该等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F-8 |
UXIN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及二零二五年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除非另有说明)
|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 ||||||||||||
| 2024 | 2025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注2.6) | ||||||||||||
|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 ||||||||||||
| 净亏损 | ( |
) | ( |
) | ( |
) | ||||||
| 调整净亏损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 ||||||||||||
| 基于共享的薪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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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设备和软件的折旧和摊销 |
|
|
|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
|
|||||||||
| 处置财产、设备和软件的损失/(收益) |
|
( |
) | |||||||||
| 附属公司损失中的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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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子公司收益,净额 | ( |
) | ( |
) | ||||||||
| 采用计量替代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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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库存估值调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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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用损失转回 | ( |
) | ( |
) | ( |
) | ||||||
| 非流动对价应付款项的贴现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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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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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止确认经营性应付款项的收益(附注10) | ( |
) | ( |
) | ( |
) | ||||||
| 债务清偿收益 | ( |
) | ||||||||||
| F-9 |
UXIN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及二零二五年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除非另有说明)
|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 ||||||||||||
| 2024 | 2025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注2.6) | ||||||||||||
| 经营性资产负债变动情况: | ||||||||||||
| 应收款项、预付费用和其他流动资产 |
|
( |
) | ( |
) | |||||||
| 因担保项下付款而确认的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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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货 | ( |
) | ( |
) | ( |
) | ||||||
| 扣除贴现影响后的应付款项、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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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延收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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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微众银行的代价,扣除贴现影响 | ( |
) | ( |
) | ( |
) | ||||||
|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 |
) | ||||||
| 用于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 ||||||||||||
| 处置财产、设备和软件的收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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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置财产、设备和软件 | ( |
) | ( |
) | ( |
)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 |
) | ( |
) | ( |
) | ||||||
| F-10 |
UXIN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及二零二五年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除非另有说明)
|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 ||||||||||||
| 2024 | 2025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注2.6)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借款收益 |
|
|
|
|||||||||
| 偿还借款 | ( |
) | ( |
) | ( |
) | ||||||
| 支付给股东的ADS转换费补偿款 | ( |
) | ( |
) | ||||||||
| 行使购股权所得款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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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普通股所得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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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非控股股东所得款项 |
|
|
||||||||||
| 发行优先可转换优先股所得款项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
|
|
|
|||||||||
| 汇率变动对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的影响 | ||||||||||||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受限制现金净(减少)/增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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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初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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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末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受限制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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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11 |
UXIN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及二零二五年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除非另有说明)
|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 ||||||||||||
| 2024 | 2025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注2.6) | ||||||||||||
| 补充披露现金流信息 | ||||||||||||
| -支付所得税的现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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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利息的现金(附注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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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现金投融资活动补充日程表 | ||||||||||||
| -以发行可赎回非控股权益结算融资租赁负债(附注15) |
|
|
||||||||||
| -以长期投资净结算长期债务和咨询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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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的附注为该等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F-12 |
UXIN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除非另有说明)
1.主要活动和组织
随附的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包括其附属公司优信有限公司(“公司”或“优信”)的财务报表。本公司、其附属公司统称为“集团”。
本公司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八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为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作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目前没有自己的业务。
集团的主要业务及地域市场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集团透过「库存拥有」模式经营车辆销售业务,集团出售自有旧车库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主要附属公司的时间表
| 子公司 | 公司注册地 | 成立或收购日期 | 直接或间接股权拥有比例 | 主要活动 | ||||||
| 优信(合肥)汽车智能再制造有限公司(“优信合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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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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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唐(陕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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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优信智能再制造有限公司(“优信武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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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2025年3月,公司将有方(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零对价出售给第三方,出售该附属公司的净收益达人民币5,863元记入其他收益。
流动性
该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出现净亏损。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产生净亏损人民币1.19亿元,经营现金流出人民币1.560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亏损金额为人民币197亿元,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约人民币2.022亿元,公司现金余额为人民币6830万元。这些不利情况及事件令人对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产生重大疑虑。
因此,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取决于管理层缓解这些情况和事件的计划的有效实施。管理层的计划摘要包括: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偿还借款人民币
|
| F-13 |
UXIN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除非另有说明)
1.主要活动和组织(续)
流动性(续)
| ● | 根据2023年9月与合肥建投北方城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HCI”)订立的股权投资协议,该公司亦为集团由优信合肥经营的二手车零售超级市场(“超级市场”)的出租人,HCI将于优信合肥于10年租赁期内支付年度租赁付款后分期多次向优信合肥投资。分别于2023年10月和2025年4月,优信合肥和HCI相互同意第一年和第二年的租金约为人民币
|
| ● | 于2024年,公司与公司于郑州及武汉成立的两间附属公司的非控股股东订立两项股权投资协议,以供其于郑州及武汉的超级市场未来营运。根据这些协议,管理层预计将收到人民币出资
|
| ● | 考虑到上述股权和债务融资的可用资金,管理层的计划包括通过提高集团购车财务能力带来的销量来增加集团的车辆销售收入,通过增加向车辆客户提供的其他增值服务来提高毛利率,通过管理合理的车辆价格来维持车辆周转率。管理层的计划还考虑到,鉴于上述股权和债务融资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管理层将根据集团的流动性状况,通过减少车辆采购量,对集团的运营规模进行必要的调整,同时也优化成本结构,以减少人工成本、广告费用和管理费用等费用。 |
管理层得出结论,管理层的计划很可能会得到有效实施。管理层在考虑管理层计划的有效实施后,还编制了涵盖自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期间的现金流量预测。管理层认为,经评估后,管理层的计划减轻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疑虑,公司目前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计划的股权和债务融资的资金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足以满足自这些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发布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的预期营运资金需求。
2.主要会计政策
2.1列报依据
随附的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
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已采用与编制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用的政策一致的会计政策编制。
集团在编制随附的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时所遵循的重要会计政策概述如下。
| F-14 |
UXIN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除非另有说明)
2.主要会计政策(续)
2.2合并基差
集团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包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
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半数以上投票权的实体;有权任命或罢免董事会过半数成员;在董事会会议上投过半数票或根据股东或权益持有人之间的法规或协议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进行管理的实体。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间的所有往来及结余已于合并时抵销。
2.3估计数的使用
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做出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或有资产的披露、财务报表日期的长期资产和负债以及报告期间收入和支出的报告金额。公司管理层根据目前可获得的信息持续审查这些估计。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修正其估计。集团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会计估计包括但不限于高级可转换优先股触发的向下一轮特征的公允价值、远期合同的公允价值、以股份为基础的补偿安排、长期投资的公允价值、因担保项下付款而确认的贷款的信用损失拨备、贸易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长期资产减值、财产、设备和软件的使用寿命、租赁会计中应用的贴现率、存货拨备,持续经营评估中使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估值备抵和管理层假设。鉴于情况、事实和经验的变化可能导致该集团修订其估计,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
2.4公允价值计量
会计准则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获得的价格或转移负债所支付的价格。在确定要求或允许以公允价值入账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时,本集团考虑其将进行交易的主要市场或最有利的市场,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将使用的假设。
会计指引建立了公允价值层次结构,要求主体在计量公允价值时最大限度地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并尽量减少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金融工具在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分类依据的是对公允价值计量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输入值。会计指引确立了可用于计量公允价值的三个输入水平:
第1级—活跃市场中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报价(未经调整)
第2级——可观察输入值(第1级报价除外),例如类似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的报价、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不活跃市场的报价,或可观察或可由可观察市场数据证实的其他输入值
第3级——由很少或没有市场活动支持的不可观察的投入
公司金融工具主要由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应收账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账款等构成。账面价值接近这些工具的公允价值,因为它们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的期限普遍较短。
| F-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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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核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除非另有说明)
2.主要会计政策(续)
2.5外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人民币”)为报告货币。美元(「美元」)为集团在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及香港注册成立的实体的功能货币,人民币为集团中国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
非记账本位币计价的交易,按交易发生日权威银行报价的汇率折算为主体的记账本位币。以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值的外币交易产生的汇兑损益记入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全面亏损报表。
本集团财务报表由记账本位币换算为人民币。以外币计价的资产和负债,采用资产负债表日适用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当期产生的收益以外的权益账户按适当的历史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收入、费用、损益采用定期平均汇率折算成人民币。由此产生的外币换算调整作为股东赤字的组成部分记入累计其他综合收益。
2.6便民翻译
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未经审核中期综合亏损简明报表及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由人民币转换为美元,仅为方便读者,按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发布的H.10统计数据中规定的2025年6月30日1.00美元=人民币7.1636元的汇率计算。不代表人民币金额可能已经或可能在2025年6月30日按该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变现或结算为美元。
2.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包括库存货币和金融机构持有的可以不受限制地补充或提取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短期、高流动性、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自购买之日起原始到期日一般为三个月或更短的投资。
2.8受限制现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受限制现金主要指与某些诉讼有关的预留现金。
2.9库存
存货主要由二手车构成,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存货成本由特定标识确定,包括购置成本、直接和间接翻修成本以及进港运输费用。可变现净值是指预计售价减去完成、处置和运输车辆的成本。每个报告期,公司确认任何必要的调整,以在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全面亏损报表中以成本或收入成本中的可变现净值中的较低者反映车辆库存。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二手车的总账面值分别为人民币2.074亿元及人民币2.794亿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二手车存货减记总额分别为人民币6.0百万元和人民币8.3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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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政策(续)
2.10财产、设备和软件,净额
物业、设备及软件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摊销列账。折旧和摊销在以下估计可使用年限内采用直线法计算,并考虑任何估计残值:
物业设备及软件时间表
| 电子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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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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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和电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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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ftwa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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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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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权改善 |
公司在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综合亏损报表中确认出售物业、设备及软件的收益或亏损。
2.11长期投资
公司按照ASC 323投资—权益法与合营企业的规定,对其具有重大影响但不拥有多数股权或以其他方式控制且投资为普通股或实质上为普通股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公司应占被投资单位的损益在当期收益中确认。
公司还以股本证券的形式持有私人控股公司的投资,这些公司没有易于确定的公允价值,公司在其中没有控股权益或重大影响。根据ASC 321投资-权益证券,没有易于确定的公允价值的权益证券投资初始按成本入账,随后就同一发行人的同一或类似证券的可观察交易产生的减值和价格变动调整为公允价值。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已确认减值拨备分别为人民币350万元及零。
根据ASC 321,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收益的股权投资,公司不评估这些证券是否发生减值。基于ASU2016-01,公司将能够选择记录没有易于确定的公允价值且不以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即以公允价值在净收入中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或以成本减减值(如有)加减同一发行人的相同或类似投资的有序交易中可观察到的价格变动导致的变动(“计量替代方案”)。对于公司选择使用计量替代方案的没有易于确定的公允价值的股权投资,在每个报告期,公司在每个报告日对投资是否发生减值进行定性评估,在考虑各种因素和事件时应用重大判断,包括a)被投资方的不良表现、信用评级、资产质量或被投资方的业务前景;b)影响被投资方的不利行业发展;c)影响被投资方的不利监管、社会、经济或其他发展。定性评估表明该投资发生减值的,公司按照ASC 820原则估计该投资的公允价值。如果公允价值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将按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在收益中确认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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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政策(续)
2.12长期资产减值
包括财产、设备、融资和有确定使用寿命的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和软件在内的长期资产,每当有事件或情况变化表明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按照ASC 360、财产、厂房和设备的规定收回时,均会进行减值评估。当这些事件发生时,本集团将通过将资产的账面价值与预期因使用资产及其最终处置而产生的未来未折现现金流量的估计进行比较,评估相关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预期未来未折现现金流量之和低于资产账面价值的,本集团按照资产账面价值超过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减值损失。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未确认长期资产减值。
2.13收入确认
集团采纳了所有呈报期间的ASC主题606“与客户订立的合约收入”。与议题606的标准一致,集团确认收入以描述向客户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的金额,该金额反映了该实体预期为换取这些商品或服务而获得的对价。为实现这一核心原则,专家组采用了主题606下定义的五个步骤。集团根据特定标准评估其收入安排,以确定其是否作为委托人或代理人。具有多个履约义务的收入安排被划分为单独的会计单位。公司考虑了适当的方法,以所提供服务的相对独立售价为基础,将交易价格分配给每项履约义务。在估算不可直接观察服务的独立售价时,公司考虑了606-10-21-34中包含的合适方法,确定调整后的市场评估法是最合适的方法。在估计相对独立售价时,集团考虑类似服务的独立售价。收入在将这些承诺的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让给客户时确认。
收入以扣除增值税后的净额入账。
零售车辆销售业务
公司通过两种方式将二手车直接销售给客户:为区域客户在我们的二手车超市店内购买或为全国客户在线购买。
二手车价格在客户合同中按交付前约定的单独售价列示。公司在消费者取得标的车辆控制权时履行二手车销售履约义务。公司在销售时直接从消费者处收到二手车销售的付款。二手车交付或提货前收到的款项在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中记为“其他应付款和其他流动负债”。
批发车辆销售业务
该公司通过线下经销商向批发商销售车辆。公司履行履约义务,在批发购买者取得标的车辆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批发车辆销售收入。这些款项在车辆出售时收到。
其他
它主要代表从集团的融资和保险合作伙伴将其介绍给有融资需求的公司零售客户所赚取的佣金,以及从保修服务中赚取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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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政策(续)
2.14增值税(“增值税”)及附加
公司的附属公司须就在中国提供服务所赚取的收入缴纳增值税及相关附加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如下表所示。
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税率表
| 服务类型 | 适用增值税税率(%) | |
| 车辆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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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佣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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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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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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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税(即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增值税的5%-12 %不等。附加费记入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全面亏损报表的“收入成本”。
2.15收入成本
收入成本包括购置二手车的成本以及与准备车辆进行转售和保修服务相关的直接和间接的车辆翻新成本。收入成本还包括以成本或可变现净值中较低者反映车辆库存的任何必要调整。
2.16销售和营销费用
销售和营销费用主要包括销售和营销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用、广告和促销费用、售后费用、我们超市使用权资产的折旧费用和其他办公费用。广告和推广费用主要包括在线广告的成本,其中包括在线流量获取成本,以及线下营销活动。从事售后服务的员工的工资和福利以及与出境物流相关的成本被归类为“销售和营销费用”。
2.17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主要包括工资和福利费用、外包技术服务费用以及与研发相关的服务器和计算机折旧。
所有研发费用在发生时计入费用。根据ASC 350-40(内部使用软件)要求资本化的软件开发成本对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并不重要。
2.18一般和行政费用
一般和行政费用主要包括从事管理和行政职务或参与一般公司职能的雇员的工资和福利以及股份报酬、办公室租金、专业服务费和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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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政策(续)
公司向合资格雇员、董事及执行人员授出购股权、受限制股份及受限制股份单位(“RSU”)。所有以股份为基础的奖励在授予日均按公允价值计量。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开支根据承授人的职务职能被分类为收入成本、销售和营销开支研发开支或一般及行政开支。
授出购股权
公司按照ASC 718来确定是否应将购股权分类并作为责任奖励或股权奖励进行会计处理。分类为股权奖励的所有以股份为基础的奖励的授予均根据其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财务报表中确认,该公允价值是使用期权定价模型计算的。公司将授予员工的股份奖励分类为股权奖励,并选择在规定的服务期(一般为归属期)内按分级归属基础确认服务条件的股份奖励的补偿费用。
受限制股份及受限制股份单位
对于限制性股票,奖励在授予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以股份为基础的补偿费用在规定的服务期内或在不需要归属条件的情况下立即在授予日以直线法确认。
对于具有一定市场条件的RSU的授予,将其归类为股权奖励,并根据其授予日公允价值在财务报表中确认,该公允价值使用蒙特卡洛估值模型确定,该模型纳入了包括预期股价波动、无风险利率和预期时机在内的各种假设。相关费用在根据估值技术确定的派生服务期内确认,用于估计公允价值,不满足市场条件不调整,只要提供必要的服务即可。
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费用确认中使用的假设代表管理层的最佳估计,但这些估计涉及固有的不确定性和管理层判断的应用。如果因素发生变化或使用了不同的假设,基于股份的补偿费用在任何时期都可能存在重大差异。此外,对奖励的公允价值的估计并非旨在预测实际的未来事件或最终将由获得股份奖励的承授人实现的价值。根据ASU2016-09,集团进行了全实体会计政策选择,以便在发生没收时对其进行会计处理。
2.20税收
当期所得税是根据财务报告目的的净收入提供的,并根据相关税务管辖区的规定,就不应课税或不能为所得税目的扣除的收入和费用项目进行调整。
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中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呈报金额、经营亏损结转净额和贷项之间的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当管理层认为递延税项资产的部分或全部很可能无法变现时,递延税项资产将减少估值备抵。现行所得税是根据相关税务机关的法律规定的。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使用预期将收取或结算暂时性差异的应课税收入预期适用的已颁布税率计量。税率变动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影响在变更成文期的综合亏损报表中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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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政策(续)
2.20税收(续)
当期所得税是根据财务报告目的的净收入提供的,并根据相关税务管辖区的规定,就不应课税或不能为所得税目的扣除的收入和费用项目进行调整。
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中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呈报金额、经营亏损结转净额和贷项之间的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当管理层认为递延税项资产的部分或全部很可能无法变现时,递延税项资产将减少估值备抵。现行所得税是根据相关税务机关的法律规定的。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使用预期将收取或结算暂时性差异的应课税收入预期适用的已颁布税率计量。税率变动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影响在变更成文期的综合亏损报表中确认。
本集团在确定其递延税项资产的一部分或全部是否更有可能变现时,会考虑正面和负面的证据。除其他事项外,该评估考虑了当前和累计亏损的性质、频率和严重程度、对未来盈利能力的预测、法定结转期的持续时间、其对到期未使用的税收属性的经验以及其税收筹划策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最终变现取决于其在税法规定的结转期内以及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期间产生足够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能力。在评估递延税项资产变现时,集团已考虑可能的应课税收入来源,包括(i)现有应课税暂时性差异的未来转回,(ii)不包括转回暂时性差异和结转的未来应课税收入,(iii)因实施税务筹划策略而产生的未来应课税收入,以及(iv)预期在行业内反映的特定已知利润趋势。
本集团确认与不确定的税务状况相关的税务利益时,其判断该状况很可能在税务机关审查后得以维持。对于满足可能性大于不确认门槛的税务状况,本集团最初和随后将税收优惠衡量为本集团判断在与税务机关最终结算时实现的可能性大于50%的最大金额。集团与未确认的税务优惠相关的负债会因税务审计的进展、判例法发展和新的或正在出现的立法等不断变化的情况而定期调整。此类调整完全在确定的期间内确认。集团的实际税率包括管理层认为适当的未确认税收优惠的负债变化和后续调整的净影响。本集团将就未确认税收优惠的负债确认的利息和罚款分类为所得税费用。未分配收益预计将在可预见的未来无限期地再投资,如果有的话。
每股基本亏损的计算方法是,将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除以该期间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采用二分类法。在两级法下,净亏损在普通股和其他参与证券之间分配,包括优先可转换优先股,基于其参与权利。如果根据其他参与证券的合同条款,它们没有义务分担损失,则不会将净亏损分配给其他参与证券。每股摊薄亏损的计算方法是,根据此类证券的性质,使用库存股法或IF-转换法,使该期间所有潜在的已发行摊薄证券生效。普通等值股份不包括在计算稀释每股亏损的分母中,如果将此类股份包括在内将具有反稀释性。除投票权外,A类和B类普通股拥有所有相同的权利,因此这两类股票的每股亏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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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政策(续)
2.22租赁
公司在开始时确定一项安排是否为或包含租约。经营租赁主要用于办公室和商店,在其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中计入使用权资产净额、经营租赁负债、流动和经营租赁负债、非流动。使用权资产代表公司对标的资产在租赁期内的使用权,经营租赁负债代表因租赁产生的支付租赁款项的义务。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和负债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期内租赁付款额现值确认。由于公司的大部分租赁没有提供隐含利率,公司在确定租赁付款现值时使用其基于租赁开始日可获得的信息的增量借款利率。使用权资产还包括已支付的任何租赁付款。公司的租赁期限可能包括延长或终止租赁的选择权。续租选择权在合理确定公司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在使用权资产和负债的经营租赁权范围内予以考虑。租赁付款的租赁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列报为融资租赁使用权资产净额,相应的融资租赁负债计入融资租赁负债当期部分,并计入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非流动负债内的融资租赁负债。融资租赁费用包括融资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以及融资租赁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摊销。
对于期限为一年或一年以下的经营租赁,公司已选择在其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上不确认一项租赁负债或租赁使用权资产。相反,它在租赁期内以直线法将租赁付款确认为费用。短期租赁成本对其未经审计的中期综合亏损简明报表并不重要。公司与非租赁组成部分不重要的经营租赁协议,并选择了将租赁和非租赁组成部分作为单一租赁组成部分进行合并和核算的实际权宜之计。
2.23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公司有几类金融资产和负债适用于ASC 326的CECL模型。CECL信用损失准备金是公司对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应收账款、因担保项下付款而确认的贷款和其他应收款的预期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的最佳估计。每季度评估信贷损失准备金的充足性;定期评估建立备抵时使用的假设和模型。由于信用损失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有很大的变化,因此估算信用损失准备金需要我们通过纳入历史损失经验,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的一段合理且可支持的时期内的当前和未来经济状况,来估计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CECL储备的计量
公司采用违约概率法、损失率法、滚动率法和现金流折现法等多种方法对不同金融工具的CECL准备金进行估算。
| ● | 对于因担保项下付款和应收融资租赁款确认的贷款,采用损失率法作为违约概率(“PD”)和违约给定损失(“LGD”)的综合乘积影响。 | |
| ● | 应收账款采用滚存率模型;而对部分无法与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进行归集的其他应收款,采用现金流折现法对信用损失准备进行单项评估。 |
注意,为了纳入基于公司最佳宏观经济预测的前瞻性影响,对PD、LGD、损失率和滚存率等关键参数进行了集体量化调整。公司在对这些参数的校准和调整中,酌情按信用状况、产品类型、应收账款账龄时间表、抵押品类型和其他风险特征将其金融工具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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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政策(续)
2.24下轮特征的核算
公司评估是否存在触发可转换优先股和认股权证下跌轮特征的情况。当触发向下轮特征时,公司将ASC 260-10-30-1的计提考虑在内,并将该特征影响的价值计量为(a)在转换或行权价格下调前具有与所述转换或行权价格对应的已发行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不具有向下轮入特征)与(b)在触发向下轮入特征时具有与所述转换或行权价格对应的转换或行权价格的已发行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不具有向下轮入特征)之间的差额。可转换优先股或认股权证因在计量日确定的触发下跌轮特征而产生的超额价值,应视为优先股股东或认股权证持有人的股息,应予以扣除,得出普通股股东的净收益/(亏损)。因此,确认向下一轮特征的公允价值会导致计入留存收益/(累计赤字),并计入永久股权而非夹层股权的额外实收资本。
2.25远期合约的核算
公司评估远期合约而不是自身权益,以确定资产、负债或权益的适当分类。被视为与公司自身股票指数化并满足权益分类要求的远期合约被归类为权益,无需后续重新计量。不被视为与公司自身股票挂钩的远期合同被归类为资产或负债,最初在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上按公允价值确认,随后在每个报告期内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在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亏损报表中确认。
2.26近期会计公告
近期发布的尚未采纳的会计公告:
2023年12月,FASB发布了ASU第2023-09号,改进所得税披露(主题740)。ASU要求提供有关报告实体有效税率调节的分类信息,以及有关已缴纳所得税的额外信息。ASU在2024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预期生效。对于尚未发布或可供发布的年度财务报表,也允许提前采用。这一ASU将导致所需的额外披露一旦被采纳,将被纳入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该公司目前正在评估采用ASU2023-09的影响。
2024年11月,FASB发布了会计准则更新第2024-03号,损益表-报告综合收益-费用分类披露:损益表费用分类。该ASU要求公共实体在中期和年度基础上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有关特定费用类别的额外信息。ASU2024-03在2026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和2027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内的中期有效,允许提前采用。尽管ASU 2024-03要求对呈报的所有期间进行比较披露,但允许实体开始前瞻性地应用该指南。因此,对于生效日期之前开始的报告期间,无需进行比较披露。实体可以选择将ASU2024-03追溯应用于财务报表中列报的任何或所有以前期间。该公司目前正在评估采用ASU2024-03的影响。
2025年7月,FASB发布ASU 2025-05,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主题326)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信用损失的计量。这一ASU提供了一种实用的权宜之计,即假设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当前状况将持续到合格资产的合理和可支持的预测期。此更新对2025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以及这些年度报告期内的中期有效。选择实务变通和会计政策选择(如适用)的实体应前瞻性地应用本更新中的修订。该公司目前正在评估采用ASU2025-05的影响。
2025年9月,FASB发布了一项最终标准,对开发供内部使用的软件的成本进行了现代化的会计指导。新指南对现有标准进行了修订,该标准提及软件开发项目的各个阶段,以更好地与当前的软件开发方法保持一致,例如敏捷编程。新指南将在2027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对所有实体生效。该指南可以在完全前瞻性的基础上应用,也可以在进行中项目的修改基础上应用,或者在完全追溯的基础上应用。该公司目前正在评估采用新指南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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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在担保下付款而确认的贷款
本集团曾于2020年4月前提供贷款便利化相关担保服务。第三方融资伙伴向借款人提供融资解决方案,集团须提供担保。在借款人出现付款违约的情况下,集团须向作为担保人的融资伙伴偿还每月分期付款或全额未偿还贷款。因此,集团在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中确认应收贷款是由于根据担保支付的款项扣除了其预期可收回金额的备抵。
预期可收回金额备抵附表
12月31日, 2024 |
6月30日,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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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因担保项下付款而确认的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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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信用损失准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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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根据担保项下付款确认的贷款账龄分析如下:
因在担保下付款而确认的贷款时间表
12月31日, 2024 |
6月30日,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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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12个月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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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依靠消费者的信用记录、贷款与价值比率和其他某些申请信息,对其各自的风险进行持续评估和排名。信用等级代表偿还的相对可能性。给予“正常”等级的客户确定为还款概率最高,给予“关注”等级的客户确定为还款概率较低,给予“二次”等级的客户确定为还款概率最低。定期审查贷款绩效,以确定所分配的等级是否充分反映了客户的还款可能性。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按监测信用风险质量指标等级划分的担保项下付款确认的贷款余额列示如下:
因担保项下付款而确认的贷款余额附表监控信用风险质量指标
12月31日, 2024 |
6月30日,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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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正常 | ||||||||
| 注意 | ||||||||
| 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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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在担保下付款而确认的贷款(续)
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信贷损失拨备变动情况如下:
信贷损失准备金的变动时间表
|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 ||||||||
| 2024 | 2025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本期期初余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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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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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信用损失转回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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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人的付款或其他追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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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期末余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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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4.其他应收款,净额
其他应收款净额附表
12月31日, 2024 |
6月30日,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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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租金及其他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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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垫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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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信用损失准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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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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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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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预付费用和其他资产的明细表
12月31日, 2024 |
6月30日,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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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增值税进项可抵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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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付营销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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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付咨询及专业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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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付保险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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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付租金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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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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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物业、设备及软件、净
财产、设备和软件,净额,包括以下内容:
财产、设备、软件、网的时间表
|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2024 | 2025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成本 | ||||||||
| 租赁权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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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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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ftwa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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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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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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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和电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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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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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设备和软件共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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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累计折旧摊销 | ||||||||
| 租赁权改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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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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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电子设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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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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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Softwar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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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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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家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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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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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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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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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车辆和电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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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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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累计折旧和摊销合计 | (
|
) | (
|
) | ||||
| 账面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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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计入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亏损综合报表折旧及摊销费用的总金额分别约为人民币820万元及人民币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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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除非另有说明)
7.借款
下表列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的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从商业银行或其他机构短期和长期借款的时间表
| 资助伙伴 | 条款 | 率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6月30日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向关联方短期借款(附注12) |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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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第三方的短期借款 | 内月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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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第三方长期借款 | 个月,应于2026年11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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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关联方长期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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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偿还的来自第三方的短期借款包括:a)分别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根据集团存货质押融资融资安排提取的贷款人民币1.263亿元及人民币1.528亿元;b)来自第三方的其他短期借款,其中包含有关经营现金流和资产负债比率的契约,其中包括(其中包括)某些财务措施。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遵守所有该等契诺。
集团与多家信誉良好的银行和金融机构订立存货质押融资融资安排,为其采购车辆库存提供资金,该库存由集团的车辆库存质押。在存货质押融资便利下,为购买车辆提取的金额一般应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车辆后的几天内偿还,如果车辆未出售或处置,则应在90天内偿还。存货质押融资工具要求按月付息,年利率为4%-9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在存货质押融资融通项下的未偿还借款为人民币1.528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使用的融资为人民币2.761亿元。为这些借款质押的存货的账面价值总额为人民币2.112亿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存货质押融资融通项下的未偿还借款为人民币1.263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使用的融资为人民币2.537亿元。为这些借款质押的存货账面价值总额为人民币1.75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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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借款(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未偿还的关联方长期借款分别为人民币5,390万元和零。于2024年9月12日,公司安徽附属公司(“优信安徽”)与品途(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品途北京”)订立贷款协议,据此,品途北京同意向优信安徽提供本金额为人民币等值750万美元的贷款,期限自提款日起18个月,除非优信安徽与品途北京协商并相互同意其他还款时间表。提款日后12个月内年利率5.35%,12个月后年利率8%,直至全额偿还贷款。贷款由优信陕西附属公司根据同日订立的担保协议提供担保。2024年9月13日,优信安徽对这笔借款进行了提款,收到的人民币总金额在非流动负债中归类为“向关联方的长期借款”。随后于2024年11月,公司与Lightwind Global Limited(“Lightwind”,品途北京的全资附属公司)订立股份认购协议。根据该协议,在特定条件达成的情况下,优信同意配发和发行,而Lightwind同意认购公司共计1,543,845,204股A类普通股,认购总金额为750万美元。当规定条件达成且双方同意750万美元长期借款的还款时间表时,在优信安徽向品途北京偿还还款时间表下的借款后,Lightwind应向公司投资等值金额。实质上,公司向Lightwind发行了远期合约,因为Lightwind有义务购买股份,公司须在收盘条件满足后按预先约定的价格和金额发行,该价格和金额应被视为对记录在额外实收资本中的远期合约持有人的股息。此外,鉴于该远期合约被视为与公司自身股票指数化,符合权益分类要求,因此也被归入公司权益项下,并于2024年11月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金额为人民币6,340万元,无后续重新计量。
2025年3月,优信安徽与品途北京共同商定了一份修订后的还款时间表。随后,于2025年3月和4月,优信安徽向品途北京偿还本金及利息合计人民币55.0百万元。同时,由于投资的规定条件已达成,Lightwind对公司进行了等值投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未偿还的第三方长期借款分别为零和人民币1430万元。2024年11月21日,优信有限公司与NC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订立贷款协议,据此,NC Management Company同意向优信有限公司提供本金额为200万美元(约相当于人民币1430万元)的贷款,期限自提款日起3个月。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至贷款全部偿还之日止,按年利率8%支付。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收到的借款在流动负债中分类为“第三方短期借款”。
2025年2月22日,优信有限公司和NC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相互同意了一份补充协议,将期限延长至自贷款支付之日起24个月。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借款在非流动负债中分类为“向第三方的长期借款”。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所有未偿还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分别约为6.0%及6.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短期未偿还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分别约为6.2%及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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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应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及其他流动负债的附表
12月31日, 2024 |
6月30日,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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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应付微众银行的代价,现行(附注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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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缴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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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和其他专业支持的应计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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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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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计广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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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支持应计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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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计薪金和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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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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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延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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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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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应付WebANK的对价
应付给Webank的对价明细表
12月31日, 2024 |
6月30日,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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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应付微众银行的总代价(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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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流动部分(记入“其他应付款和其他流动负债”(附注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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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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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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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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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于2021年6月21日,公司与微众银行订立补充协议,根据该补充协议,于本补充协议生效后立即豁免合共人民币4800万元的分期付款。这份补充协议的生效条件是与蔚来资本和愉悦资本完成第一期融资。第一期融资已于2021年7月12日结束,因此本补充协议于2021年7月12日生效,相关豁免付款总额为人民币7370万元,于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其他经营收入净额”中入账。
于2023年6月28日,公司与微众银行订立另一份补充协议,以延长于2023年6月30日到期的人民币3,000万元的还款。根据新条款,该还款于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期间按月分期偿还至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已按期进行每笔还款。
于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与微众银行订立另一份补充协议,以延长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的人民币3,000万元的还款。根据新条款,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期间,按月分期偿还人民币250万元,公司已按期偿还每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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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应付WebANK的对价(续)
于2024年6月21日,公司与微众银行订立另一份补充协议,修订并延长分别于2024年6月30日及2024年12月31日到期的最后两期各人民币3,000万元的还款时间表至2024年12月至2026年11月的每月还款人民币250万元。由于这一修改,集团将自2024年12月31日起十二个月后须偿还的应付微众银行款项人民币2,720万元归类为非流动负债中的“应付微众银行的代价”。
于2025年6月30日,公司与微众银行相互同意豁免2020年和解协议项下的未偿还应付款项中的人民币590万元,由此产生的收益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其他经营收入,净额”中入账。
10.其他营业收入,净额
其他经营收入明细表,净额
|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 ||||||||
| 2024 | 2025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终止确认及放弃经营应付款项的收益(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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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补助(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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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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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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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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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租赁
本集团在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中确认了与本集团几乎所有租赁安排相关的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集团拥有主要用于办公和运营空间的经营租赁。集团的经营租赁安排的剩余期限为一年至十年。
集团的融资租赁代表租赁位于合肥的二手车零售超级市场(“超级市场”)。公司附属公司优信合肥与HCI订立租购协议,租赁位于合肥的Superstore,租期10年,每年的租赁付款为人民币1.471亿元,由2023年9月至2032年9月,并进一步获得于租期结束时以代价人民币7.169亿元购买Superstore的选择权。在租赁开始日或之前作出的初始直接成本和收到的奖励并不重要。于租赁开始日,Superstore的物业、厂房及设备金额为人民币15.635亿元,估计可使用年期为50年,为租赁付款的现值及采用融资租赁安排中的隐含回报率的购买责任的行使价。集团于2023年9月开始租用超级商店。由于该租赁包含合理确定将由公司行使的购买标的资产的选择权,因此将其归类为融资租赁。
2023年10月,优信合肥与HCI相互同意,HCI将其首年租金人民币1.471亿元转换为用于认购优信合肥12.02%股权的投资(附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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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租赁(续)
2024年1月和2024年9月,租赁付款总额分别进行了修改,租赁负债根据修改后的租赁重新计量,采用修改生效日修改后的折现率对修改后的租赁付款进行折现。根据2024年1月和2024年9月的修改,美国权利资产和租赁负债分别下调人民币2.2161亿元和上调人民币28.2百万元。
2025年4月,优信合肥与HCI相互同意,HCI将其第二年的租金人民币1.277亿元转换为用于认购优信合肥8.40%股权的投资。根据本次与HCI签订的协议,该第二年租金后续结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不构成合同违约或违约。
与租赁相关的补充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信息如下:
与租赁相关的补充未经审计中期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信息附表
12月31日, 2024 |
6月30日,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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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经营租赁 | ||||||||
| 使用权资产 |
|
|
||||||
| 经营租赁负债-流动 |
|
|
||||||
| 经营租赁负债-非流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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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租赁负债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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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租赁 | ||||||||
| 使用权资产 |
|
|
||||||
| 融资租赁负债-流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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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租赁负债-非流动 |
|
|
||||||
| 融资租赁负债合计 |
|
|
||||||
与租赁相关的补充现金流信息如下:
与租赁相关的补充现金流信息附表
|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 ||||||||
| 2024 | 2025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经营租赁产生的经营现金流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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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经营租赁负债换取的使用权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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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融资租赁负债换取的使用权资产,修改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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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除非另有说明)
12.关联方余额及交易情况
下表列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主要关联方及其与本集团的关系:
附表列明主要关联方及其与集团的关系
| 关联方名称 | 与集团的关系 | |
| 喜悦资本 | 2024年3月27日前的优先股股东和2024年3月27日以来的非控股股东 | |
| 蔚来资本 | 2024年3月27日前的优先股股东和2024年3月27日以来的主要股东 | |
| 品途北京 | 受主要股东影响显著 | |
| Lightwind Global Limited(“Lightwind”) | 受主要股东影响显著 | |
| 新高集团有限公司 | 非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戴琨先生控制的 | |
| 戴琨先生(一) | 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
(i)于2024年2月22日,公司与戴琨先生订立一年期1贷款协议,据此,公司向戴琨先生借款人民币700万元,年利率为6%。贷款已于2025年4月9日全部偿还。
除上述贷款、从品途北京取得的贷款(附注7)、向蔚来资本、Joy Capital及Xin Gao发行的优先可转换优先股、认股权证及远期合约(附注14)及向Lightwind发行的远期合约(附注7)外,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并无重大关联方交易。
13.所得税费用
开曼群岛
根据开曼群岛现行法律,公司及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子公司无需就收入或资本收益缴税。此外,开曼群岛不对支付给股东的股息征收预扣税。
英属维尔京群岛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现行法律,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实体无需对其收入或资本收益征税。
香港
根据现行《香港税务条例》,集团在香港的附属公司须就其在香港经营产生的应课税收入征收16.5%的香港利得税。此外,于香港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向公司支付股息无须缴付任何香港预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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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所得税费用(续)
中国
2007年3月16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根据该法,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境内公司将按25%的统一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于2008年1月1日生效。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继续给予在某些鼓励类行业开展业务的实体以及其他被归类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的实体以税收优惠待遇。
集团的中国附属公司须按25%的法定所得税率缴税。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集团的主要税务管辖区为中国及香港,税务年度为历年。
所得税费用构成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全面亏损报表所包括的所得税开支的当期及递延部分如下:
计入综合损失合并报表的所得税费用当期和递延部分的明细表
|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 ||||||||
| 2024 | 2025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
|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
| 所得税费用总额 | (
|
) | (
|
) | ||||
14.高级可转换优先股及认股权证
2022年认购协议
2022年6月,公司与现有股东蔚来资本的关联公司签订了另一项最终协议。根据最终协议,蔚来资本已与公司同意认购714,285,714股高级可转换优先股,总金额为1亿美元,将分多期支付。这些优先股的面值7.14万美元的第一笔款项由蔚来资本于2022年7月支付。2022年10月和2023年3月,蔚来资本共支付990万美元和840万美元,其余8160万美元记入“应收股东认购款”,并反映为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夹层权益扣除项。随后于2023年4月4日,NIO Capital、NBNW Investment Limited(“NBNW”,蔚来资本的关联公司)与公司的长期债务持有人,即WP、TPG和Magic Carpet,订立转让协议,以将当时未偿长期债务6160万美元下的所有权利转让给NBNW,然后进一步转让给蔚来资本。同时,公司与蔚来资本订立补充协议,同意将其应收认购款6160万美元与转让后应付蔚来资本的长期债务项下的义务相抵。该补充协议导致蔚来资本就上述优先可转换股份认购协议应付公司的剩余2000万美元。2023年4月和10月,收到应收订阅款160万美元和200万美元。在2024年5月、6月和7月,收到了总额为700万美元(相当于人民币4980万元)的应收认购款,剩余的应收认购款940万美元(相当于人民币6050万元)作为应收认购款列报,在2024年3月将所有优先股转换为A类普通股后,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上的权益变动余额。随后在2025年9月,公司已收到应收蔚来资本940万美元的该等应收对价,用于发行其优先可转换优先股,该优先股已于2024年3月转换为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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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高级可转换优先股及认股权证(续)
2024年认购协议
2024年3月26日,公司与Xin Gao Group Limited(“Xin Gao”)订立最终协议,发行1,440,922,190股优先可转换优先股,转换价格为每股A类普通股0.004858美元,总金额为700万美元。由于鑫高由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戴琨先生控制,且优先可转换优先股的公允价值高于从鑫高收到的对价,故于2024年3月将以股份为基础的补偿开支400万美元(相当于人民币2870万元),相等于已发行优先股的公允价值与已收对价之间的差额记入一般及行政开支。
2024年3月27日,经全体优先股股东同意,所有高级可转换优先股均转换为A类普通股。
根据2024年认购协议及2022年认购协议,优先可转换优先股的主要权利、优惠及特权如下:
转换权
每份优先可转换优先股应在2022年认购协议适用的原始发行日期及之后的任何时间和不时可转换。
当公司在后续可转换优先股发行中提供较低的转换价格时,即触发转换价格向下一轮特征。提供较低的转换价格会导致现有可转换优先发行的重新定价,以匹配任何此类较低的规定转换率。
根据2022年认购协议,每股优先可转换优先股的转换价格应为每股A类普通股0.14美元。2023年8月,Joy Capital行使认股权证购买高级可转换优先股,公司向Joy Capital发行高级可转换优先股,转换价格为每股A类普通股0.04 57美元。截至该日发行在外的每股高级可转换优先股的转换价格进一步调整为每股A类普通股0.04 57美元。2024年3月26日,公司向Xin Gao Group Limited发行高级可转换优先股,转换价格为每股A类普通股0.004858美元。因此,截至该日已发行的每股高级可转换优先股的转换价格进一步调整为每股A类普通股0.004858美元。2024年3月27日,经全体优先股股东同意,所有高级可转换优先股均按转换价格转换为A类普通股,转换价格为每股普通股0.004858美元。
投票权
每份优先可转换优先股的持有人有权投票表决的票数等于每份该等优先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成的A类普通股的最大整股股份数。
股息
每份优先可转换优先股应有权在董事会宣布时按已转换和非累积基准收取股息。不得在任何时候就普通股支付股息,除非且直至高级可转换优先股的所有股息已全部支付完毕。自发行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未宣派优先股和普通股股息。
清算优先
在公司进行任何清算、解散或清盘时,不论是否自愿,每名高级可转换优先股股东均有权从公司的资产(无论是资本或盈余)中收取相当于适用规定价值的百分之一百五十(150%)的金额,该持有人持有的每一股高级可转换优先股,加上任何应计和未支付的股息,然后再向任何初级证券的持有人进行任何分配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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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高级可转换优先股及认股权证(续)
赎回权
在任何时间及不时,在每名高级可转换优先股持有人发出书面通知后,公司须按赎回价格(定义见下文)赎回该持有人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高级可转换优先股,但须发生以下任何事件:(i)公司对任何陈述、保证或契诺的任何重大违反;(ii)公司对合理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违反或违反适用法律的定罪;(iii)在主要锁定期内,主要当事人持有的全部或部分40,809,861股B类普通股将被采取强制执行、止赎、冻结令或其他司法措施;(iv)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委托人在公司的雇佣关系将被终止;(v)公司在根据本协议进行转换时将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授权和非保留的A类普通股以向该持有人发行;(vi)应已发生破产事件;(vii)ADS未能在交易市场上市或报价交易的时间超过五(5)个交易日,不必是连续交易日;(viii)公司透过存托信托公司或其他成立的结算公司进行的ADS电子转让不再可用或受到“寒意”;(ix)仅就根据2022年认购协议发行的优先可转换优先股而言,公司应收到任何2024年票据持有人发出的任何通知(无论是否书面),其中宣布根据2024年票据项下的任何违约事件(无论所指称的实际)的发生,加速支付其根据其持有的2024年票据项下应计未偿本金和利息。赎回价格定义为规定价值的总额(根据任何股份股息、组合、拆分、资本重组等进行调整)的总和,加上自原始发行日期开始至赎回截止日期止的一段时间内按该规定价值的8%(8%)的复合年增长率应计的金额,再加上任何应计但未支付的股息。
优先可转换优先股和认股权证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高级可转换优先股归类于综合资产负债表的夹层权益部分,因为某些赎回特征允许高级可转换优先股股东强制公司赎回优先股,因此,高级可转换优先股被视为在发生公司无法控制的某些清算事件时或有可赎回。优先可转换优先股按开始时记录的金额列账,在优先股很可能成为可赎回之前,不需要增加赎回价值。进行持续评估,以评估是否有可能成为可赎回。
公司将认股权证中的认股权证负债分类,初始以公允价值入账且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损益的认股权证与可赎回份额一起发行的认股权证属于ASC 480范围内的负债。就债务或股权发行的认股权证,如果认股权证被归类为负债并以公允价值入账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则收益应首先根据其公允价值(而非相对公允价值)分配给认股权证。剩余部分应分配给基债或权益工具。因此,由于该日认股权证的公允价值高于所得款项总额,所有所得款项均于2021年7月12日分配予认股权证。此外,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应当以公允价值入账,公允价值超过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的部分在损益中确认为亏损。
公司将第二次收盘的义务归类为远期合约,因为投资者有义务购买,公司被要求在自第一个收盘日期起的十二个月期间内发行股票。远期合约初始按公允价值入账,后续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
公司认定,2024年3月降低优先可转换优先股的转换价格触发了在当时存在的优先可转换优先股范围内实施的下跌轮次特征。与2024年3月高级可转换优先股的转换价格降低相关的公允价值影响为人民币17.815亿元,记为对累计赤字的支出和对永久股权中额外实缴资本的贷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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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高级可转换优先股及认股权证(续)
优先可转换优先股和认股权证的会计处理(续)
高级可换股优先股时间表
| 优先股 | ||||
| 人民币 |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期初余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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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优先可转换优先股 |
|
|||
| 转换为A类普通股 | (
|
) | ||
| 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的期末余额 | ||||
15.可赎回非控股权益
除附注11所述优信合肥与HCI订立的租赁协议外,优信合肥亦与HCI订立股权投资协议。根据本协议,HCI将在优信合肥分多期投资,每期在优信合肥支付10年期的租赁款后支付。而HCI承诺投资,每一笔投资的细节将以日后协商为准。
2023年10月和2025年4月,优信合肥与HCI相互同意,HCI将其第一年和第二年的租金人民币1.471亿元和人民币1.277亿元转换为用于认购优信合肥12.02%和8.40%股权的投资。
在优信合肥满足业绩条件或未满足股权投资协议约定的特定条件时,且不完全在优信合肥的控制范围内,HCI持有的优信合肥12.02%和8.40%的股权可由持有人选择赎回。由于HCI在股权投资协议中的赎回权和优信合肥的回购权不符合作为衍生工具的标准,因此不需要将赎回和回购权分叉。据此,优信合肥的该等12.02%及8.40%股权根据ASC 480-10-S99-3A在集团综合资产负债表中作为永久股权以外的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入账及整体入账。
随后,可赎回的非控股权益应按(1)归属于优信合肥净收益或亏损后的账面金额(2)预期赎回价值中的较高者列账。本集团采用实际利率法将初始账面价值与最终赎回价格之间的差额计提至可能的最早赎回日期。增加可赎回非控股权益账面价值的增值按累计亏损入账。
2024年10月,公司通过优信安徽与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间接控股的公司武汉君山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武汉君山”)订立协议,成立子公司优信武汉。优信安徽将出资人民币6670万元,武汉君山将出资人民币3330万元,分别占优信武汉注册资本总额的约66.7%和33.3%。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武汉君山分别向优信武汉作出1,400万元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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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可赎回非控股权益(续)
武汉君山所持有的优信武汉33.3%的股权,在优信武汉未能达到任何业绩目标或股权投资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可由持有人选择赎回,而这些业绩目标并不完全在优信安徽的控制范围内。由于股权投资协议中武汉骏山的赎回权和优信安徽的回购权不符合作为衍生工具的标准,因此不需要将赎回和回购权分叉。据此,优信武汉的该等33.3%股权根据ASC 480-10-S99-3A在集团综合资产负债表中作为永久股权以外的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入账及整体入账。
随后,可赎回的非控股权益应按(1)归属于优信武汉的净收益或亏损后的账面金额(2)预期赎回价值中的较高者列账。本集团采用实际利率法将初始账面价值与最终赎回价格之间的差额计提至可能的最早赎回日期。增加可赎回非控股权益账面价值的增值按累计亏损入账。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可赎回非控股权益账面值变动情况如下:
可赎回非控股权益附表
| 可赎回非控股权益 | ||||
| 2024年1月1日期初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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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赎回非控股权益的赎回价值增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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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6月30日期末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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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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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可赎回非控股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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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赎回非控股权益的赎回价值增值 |
|
|||
| 2025年6月30日期末余额 |
|
16.普通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已分别授权190,100,000,000股和190,100,000,000股普通股。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发行和流通的普通股共计61,850,753,119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包括61,809,943,258股A类普通股和40,809,861股B类普通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发行和流通的普通股总数为56,395,662,999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包括56,354,853,138股A类普通股和40,809,861股B类普通股。每股B类普通股有权获得10票,而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获得一票。
2021年6月,公司与2024年票据持有人订立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未偿还的2024年票据本金的30%将在首次收盘时以每股A类普通股1.03美元的价格转换为总计66,990,291股A类普通股。2021年7月12日,上述转换完成,共发行66,990,291股A类普通股。
2022年7月,公司与58同城签订最终协议,据此,公司向58同城发行183,495,146股每股面值为0.0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以换取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全额解除向58同城发行的2024年票据项下金额为63,000,000美元的义务。这些股份的发行价格相当于每股A类普通股0.3433美元。
2022年8月,公司与ClearVue订立最终协议,据此,公司向ClearVue发行36,699,029股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以换取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根据向ClearVue发行的2024年票据承担的金额为1,260万美元的义务全部解除。这些股份的发行价格相当于每股A类普通股0.3433美元,公允价值为人民币62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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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普通股(续)
自2022年10月28日起,公司将其ADS与A类普通股的比例从每份ADS代表三股A类普通股变更为每份ADS代表30股A类普通股(“ADS比例变更”)。自2024年1月16日起,公司进一步将其ADS与A类普通股的比例从每份ADS代表30股A类普通股变更为每份ADS代表300股A类普通股(“第二次ADS比例变更”)。ADS比率变化已在此追溯反映。
2024年3月27日,经全体优先股股东同意,公司全部2,810,961,908股已发行优先可转换优先股转换为54,960,889,255股A类普通股。因此,在转换前应收优先股股东之一的1640万美元应收认购款反映为夹层权益的扣除额,列报为应收认购款,这是截至2024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上的权益对冲余额。随后于2024年5月、6月和7月以及2025年9月收到了总额为1640万美元的应收订阅款。
2024年11月,公司与Lightwind订立股份认购协议。根据该协议,在特定条件达成的情况下,Lightwind同意购买公司1,543,845,204股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为0.0001美元,总对价为750万美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收到Lightwind提供的750万美元,并向Lightwind发行了1,543,845,204股公司A类普通股。
2025年3月,公司与Fame Dragon Global订立股份认购协议,据此,Fame Dragon Global同意购买公司5,738,268,233股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总代价为2,780万美元。实质上,公司向Fame Dragon发出远期合约,因为Fame Dragon有义务购买股份,公司须在成交条件满足后按预先商定的价格和金额发行,该价格和金额应被视为额外实收资本中记录的远期合约持有人的股息。此外,鉴于该远期合约被视为与公司自身股票挂钩,符合权益分类要求,因此也被归入公司权益项下,初始以公允价值计量,金额为人民币1.808亿元,后续不再重新计量。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收到Fame Dragon Global提供的1900万美元,并向Fame Dragon Global和Fame Dragon Global指定的实体发行了3,911,074,516股公司A类普通股。随后在2025年8月,公司收到Fame Dragon Global提供的剩余880万美元,并向各自实体发行了剩余的1,827,193,717股A类普通股。
(a)购股权
2018年,公司通过了2018年第二次修订重述激励计划(“2018年第二次计划”)。
公司根据各自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奖励所需服务期内采用分级归属法核算以股份为基础的补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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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股份补偿(续)
(a)购股权(续)
| 股份数量 | 加权-平均行权价 | 加权平均剩余合同期限 | 聚合 内在 价值 |
期权加权平均公允价值 | ||||||||||||||||
| 美元 | 年份 | US $’000 | 美元 |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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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获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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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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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收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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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锻炼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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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4年6月30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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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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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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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获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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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收 | (
|
) |
|
(
|
) | |||||||||||||||
| 已锻炼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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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5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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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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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归属及预期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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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可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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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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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授予的期权行使价格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内等于或接近名义价格,其公允价值与授予日A类普通股的公允价值相近。
(b)业绩奖
于2021年12月,公司向若干管理层发行若干具市场条件的受限制股份单位(“业绩奖励”)。市场条件在公司达到一定的特定市值时满足,但须持续雇用每一位接受者。将授出的股份总数将为截至市场条件达成之日按全面摊薄基准计算的已发行及已发行股份的一定百分比。记录的股份报酬金额将根据公司实现业绩目标的情况而有所不同,并在必要的服务期内摊销。
2023年10月和2024年8月,公司修改了业绩奖励项下的市场条件,分别产生了人民币6,040万元和人民币7,370万元的增量公允价值。公司将确认补偿成本等于未确认的原始奖励的授予日公允价值加上剩余必要服务期内因修改而产生的增量公允价值,除非实际满足相应的市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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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除非另有说明)
17.股份补偿(续)
(b)业绩奖(续)
2024年10月,第一批的市场条件得到满足,这比初步估计要早,与第一批有关的所有剩余未确认的奖励公允价值在相应的市场条件实际得到满足时立即得到确认。截至2025年6月30日,与第一期业绩奖励有关的股份尚未发行(“与业绩奖励有关的未发行股份”)。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与业绩奖励相关的人民币23.0百万元及人民币14.1百万元计入一般及行政开支。截至2025年6月30日,与绩效奖励相关的未确认费用总额为人民币6,090万元。
(c)对戴琨先生的股份补偿
向戴琨先生进行股份补偿的具体情况详见附注14。
(d)按职能分列的股份补偿费用
|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 ||||||||
| 2024 | 2025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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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发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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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和营销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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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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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分段信息
分部是提供不同服务的业务单位,由首席运营决策者(“CODM”)或决策小组在决定如何分配资源和评估业绩时分别审查。
负责分配资源和评估运营部门业绩的首席运营官已被确定为优信的首席执行官。
集团作为单一经营分部经营。单一经营分部的报告方式与向主要经营决策者提供的内部报告一致。
单一分部的会计政策与重要会计政策所述相同。主要经营决策者评估单一分部的业绩,并根据在综合全面亏损报表中亦作为综合净亏损列报的净亏损决定如何分配资源。
主要经营决策者审查集团综合全面亏损综合报表所披露的合并层面的收入和支出,并使用净亏损来评估资产回报率,并通过对标集团竞争对手来监测预算与实际结果以及竞争分析。
集团主要在中国产生收入,公司资产亦主要位于中国区。因此,没有列报地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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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公允价值计量
非经常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每当有事件或情况变化表明账面价值可能不再可收回时,公司都会在非经常性基础上以公允价值计量其财产和设备以及、无形资产。
没有易于确定的公允价值的股权投资,只有在当期确认减值或可观察的价格调整时,才按公允价值入账。公司根据公允价值输入的性质,将这些资产分类为公允价值等级中的第3级。
公司以非经常性基础计量与根据2022年认购协议发行的优先可转换优先股触发的向下一轮特征相关的公允价值。这些估值导致截至2024年3月26日向公司优先股股东派发的视为股息为人民币17.815亿元(注14)。
|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 ||||||||
| 2024 | 2025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每股基本净亏损 | ||||||||
| 分子: | ||||||||
| 归属于优信有限公司的净亏损 | (
|
) | (
|
) | ||||
| 因触发下跌轮特征而被视为优先股股东的股息 | (
|
) | ||||||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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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分母: | ||||||||
| 期初已发行在外普通股数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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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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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购股权获行使而发行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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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已归属便士期权的加权平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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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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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业绩奖励有关的未发行股份加权平均数(附注17) |
|
|||||||
|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基本 |
|
|
||||||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亏损,基本 | (
|
) | (
|
) | ||||
| 稀释每股净亏损 | ||||||||
| 分子: | ||||||||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摊薄净亏损 | (
|
) | (
|
) | ||||
| 分母: | ||||||||
|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稀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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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亏损,摊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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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除非另有说明)
由于集团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发生亏损,潜在普通股具有反稀释性,并不包括在集团每股摊薄净亏损的计算范围内。与业绩奖励、优先可转换优先股、已授出期权及已发行远期相关的未发行股份加权平均数(不包括在计算各期间集团每股摊薄净亏损中)如下:
20.每股净亏损(续)
|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 ||||||||
| 2024 | 2025 | |||||||
| 与业绩奖励有关的未发行股份(附注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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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期合约(注7和注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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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可转换优先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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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行使加权平均购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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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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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员工福利
集团在中国的全职雇员参加政府规定的定额供款计划,据此向雇员提供若干退休金福利、医疗、雇员住房基金及其他福利福利。中国劳动法规要求,中国子公司根据员工工资的一定百分比向政府缴纳这些福利,最高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最高金额。集团对作出的贡献以外的利益没有法律义务。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就该等雇员福利计入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亏损报表的总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510万元及人民币1,140万令吉。
22.信用风险集中
可能使本集团面临信用风险集中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集团将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存放于附属公司所在司法管辖区的金融机构。公司认为,由于该等金融机构及融资伙伴的信贷质素较高,故不存在重大信贷风险。
基本上所有收入都来自位于中国的客户。在所呈列的任何期间,均无单一客户占公司综合收入的10%以上。
23.承诺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无重大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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