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展览32.2
定期报告的核证
我,Ann D. Janssen,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18 U.S.C.第1350条,证明:
(1)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15U.S.C.78m或78o(d))第13(a)或15(d)条的规定;及
(2)报告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2024年8月1日
/s/ANN D. JANSSEN
Ann D. Janssen
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首席财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