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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5.2 4 ea029425401ex5-2.htm ORTOLI ROSENSTADT LLP的意见

附件 5.2

 

 

麦迪逊大道366号

3楼

   

纽约,NY 10017

电话:(212)588-0022

传真:(212)826-9307

 

2026年6月10日

 

铭腾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惠山区洛社镇阜石路10号,

江苏省无锡

中华人民共和国214000

 

回复:Mingte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Inc。

 

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曾担任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成立的公司Mingte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Inc.(“公司”)的美国证券顾问,涉及(其中包括)根据截至2026年6月9日的证券购买协议发行和出售(i)501,834股公司A类普通股(“股份”),每股面值0.00005美元(“A类普通股”)和(ii)预融资认股权证(“预融资认股权证”),以购买合计最多629,170股A类普通股(“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公司与其签署页上所指明的买方之间的交易(“采购协议”)。公司与FT Global Capital,Inc.订立配售代理协议,日期为2026年6月9日(“配售代理协议”)。

 

公司通过于2026年6月10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登记出售股份、预融资认股权证和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涉及F-3表格(文件编号333-287843)上的登记声明,包括日期为2025年11月18日的基本招股说明书(“基本招股说明书”)(“登记声明”),最初于2025年6月6日向SEC提交,于2025年6月25日宣布生效,并经生效后第2号修订,于2025年11月18日宣布生效。本文中使用且未明确定义的所有大写术语均具有配售代理协议中规定的定义,如果不矛盾,则具有购买协议中规定的定义。本意见现就注册说明书、基本招股说明书和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向各位提交。

 

在提出以下意见时,我们审查了以下实体或电子副本:

 

1. 注册声明;

 

  2. 基招股说明书;

 

  3. 招股章程补充;

 

  4.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批准本次交易并签署交易文件的决议;

 

  5. 采购协议;

 

  6. 配售代理协议;

 

  7. 已预先注资的认股权证;

 

  8. 公司此前通过SEC的EDGAR系统向SEC提交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注册声明的文件;以及

 

  9. 我们认为必要或适当的其他文件,作为以下意见的基础。

 

 

 

 

 

麦迪逊大道366号

3楼

   

纽约,NY 10017

电话:(212)588-0022

传真:(212)826-9307

 

就本意见而言,我们假设(i)我们所审查的文件和公司记录的有效性和准确性,(ii)所有签名的真实性,(iii)所有自然人的法律行为能力,(iv)作为正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v)作为认证或照相副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与正本文件的一致性,(vi)此类文件的正本的真实性,(vi)预融资认股权证的适当授权,以及(vii)根据购买协议的条款有效发行预融资认股权证。至于我们没有独立确立或核实的任何对本文所表达的意见具有重要意义的事实,我们依赖高级职员和公司其他代表的陈述和陈述,并假定这些陈述和陈述是真实、正确和完整的,不考虑任何关于知识或信仰的限定条件。我们的意见,除其他外,取决于我们所依赖的上述项目的初步和持续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请注意,我们是纽约州律师协会的成员。除纽约律师行使习惯性专业勤勉会合理承认直接适用于配售代理协议、购买协议和预融资认股权证(统称“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的法律以外的法律之外,我们不对任何尊重或受其影响的事项发表任何意见。因为管辖预先出资认股权证的协议包含一项规定,规定它们将受纽约州法律管辖,我们就纽约州法律提出这一意见。我们对任何县、市、市、镇、村条例、规章、行政决定不发表意见。关于(i)股份及预融资认股权证已妥为有效发行、缴足款项且不可评税,及(ii)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已妥为有效发行、缴足款项且于行使预融资认股权证时不可评税,我们已依赖Mourant Ozannes(Cayman)LLP提交的意见,作为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以表格6-K提交的外国私人发行人报告的附件 5.1。

 

基于并受制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预先出资的认股权证,倘按交易文件条款的设想发行、交付和支付,将是公司可根据其条款对公司强制执行的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但以下情况除外:(a)由于此类可执行性可能受到破产、无力偿债、根据一般和一般衡平法原则影响债权人权利的重组或类似法律(无论在股权或法律程序中是否考虑可执行性);(b)因为根据联邦和州证券法,任何赔偿或分担条款的可执行性可能受到限制;(c)特定履行的补救措施以及禁令和其他形式的衡平法救济可能会受到衡平法抗辩的约束,并受到可能就此提起任何诉讼的法院的酌处权;(d)我们假设行使价(定义见预融资认股权证)将不会调整至低于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的金额。

 

尽管本信中有任何可能被解释为相反的内容,我们在此仅就纽约州的法律表达意见。我们的意见是基于在本协议发布之日生效的这些法律。我们的意见仅代表我们对法律的解释,对任何法院都没有约束力、法律效力。有可能一个或多个法院可能会维持这种相反的立场。我们的意见是在本协议发布之日发表的,我们没有义务补充或修改本意见以反映任何变更,包括具有追溯效力的变更(i)在适用法律中或(ii)在本协议所述的任何事实、信息、文件、公司记录、契约、声明、陈述或假设中变得不真实、不正确或不完整。

 

本函提供给你们,供与注册声明、基本招股说明书和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相关联使用,未经我们明确书面许可,不得用于、分发、引用或以其他方式提及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在此同意将本意见作为证据提交给外国私人发行人关于表格6-K的报告,该报告以引用方式并入注册声明,并同意在注册声明、基本招股说明书和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使用我们的名字,无论它出现在哪里。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因此不承认我们属于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7条或SEC的规则和条例要求获得同意的人员类别。

 

  真诚的,
   
  /s/Ortoli Rosenstadt LLP
  Ortoli Rosenstadt L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