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5.95%固定对浮动利率永久非累积优先股
安全的面孔
除非本证明书由存管信托公司(New York Corporation,简称“DTC”)的授权代表于纽约向该公司或其代理人出示,以进行转让、交换或付款的登记,且所签发的任何证明书均以CEDE & CO的名义登记。或由DTC的授权代表(以及向CEDEE & CO.,或由DTC的授权代表要求的其他实体)要求的任何其他名称的任何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此处进行的任何价值或由任何人或以其他方式向任何人作出的任何使用、质押或使用,均属错误,因为此处的登记拥有人CEDEE & CO。对此有兴趣。
本全球证券的转让应限于全部而非部分转让给DTC的提名人或其继任者或该继任者的提名人,且本全球证券部分的转让应限于根据下文提及的指定证书中规定的限制进行的转让。
就任何转让而言,持有人将向登记官和转让代理人交付此类证书和其他信息,因为此类登记官和转让代理人可能合理地要求确认转让符合上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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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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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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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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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SIP编号:G05384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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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IN编号:BMG053841547 |
5.95%固定浮动利率永续非累积优先股
(清算优先权每股优先股25美元)
的
Aspen Insurance Holdings Limited
百慕大公司ASPEN INSURANCE HOLDINGS LIMITED(“公司”)兹证明Cede & Co.或其注册受让人(“持有人”)是11,000,000股的注册所有人,或登记处处长和存管人记录中显示的数量,公司指定的5.95%固定浮动利率永久非累积优先股,清算优先权为每股25美元(“优先股”)。优先股可于交出经妥为背书并以适当形式转让的本证明书后,在注册处处长的簿册及纪录上亲自或由正式授权的律师转让。特此所代表的优先股的指定、权利、特权、限制、优惠及其他条款和规定均已发出,并在所有方面受日期为2013年5月2日的指定证书的规定所规限,该规定可能会不时修订(“指定证书”)。此处使用但未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指定证书中赋予它们的含义。经向公司在其主要营业地点提出书面要求,公司将免费向持有人提供一份指定证书副本。
兹提述本条例反面载列的优先股的选择条文,以及指定证明书,其中选择条文及指定证明书就所有目的而言,具有与在本地方载列的相同效力。
持有人收到本证明后,即受指定证明书的约束,并有权享有该证明书项下的利益。
除非注册处处长已适当会签,否则该等优先股不得根据指定证明书享有任何利益,或为任何目的而有效或有义务。
作为证明,本公司已于2013年5月2日签署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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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pen Insurance Holdings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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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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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ohn Worth |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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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Worth |
| 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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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财务官 |
书记官长的对应性
这些是内载指定证明书所指的优先股。
日期: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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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mputerShareOwner Services LLC,作为注册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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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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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卡罗尔·尼尔森 |
| 获授权签字人 |
安全性的逆转
每股优先股的股息应按指定证书规定的比率支付。
优先股可由公司选择按照指定证书中规定的方式和条款赎回。
公司应免费向每一持有人提出请求,要求每个类别或系列股本的权力、指定、优惠和相对、参与、可选或其他特殊权利,以及这些优惠和/或权利的资格、限制或限制。
任务
对于收到的价值,以下签署人将特此证明的优先股转让和转让给:
(插入受让人的社保或纳税识别号)
(插入受让人地址和邮政编码)
并不可撤销地指定:
代办转让代理账簿上特此证明的优先股。代理人可以代替另一人代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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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这张优先股凭证另一面出现的名字完全一致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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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字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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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必须由符合转让代理要求的银行、股票经纪人、储贷协会或信用社的“合格担保机构”提供担保,这些要求包括成为或参与证券转让代理奖章计划(“STAMP”)或转让代理可能在STAMP之外或替代STAMP的其他“签名担保计划”,所有这些都是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