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表32.2
18美国C.第1350节认证
兹证明,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18美国C.第1350条,据我所知:
1.该公司截至2020年6月27日止期间有关表格10-Q的季度报告( "表格10-Q" )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及
2.表格10-Q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平列出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营运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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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 |
Paulo Basilio |
| 姓名: |
Paulo Basilio |
| 标题: |
全球首席财务官 |
日期:2020年7月31日
上述证书仅根据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节提交,并未作为表格10-Q的一部分或作为单独的披露文件提交。
已向卡夫亨氏公司提供第906条所要求的书面声明的签字正本,或其他文件认证、承认或以其他方式采用第906条所要求的书面声明电子版内以打字形式出现的签字,并将由卡夫亨氏公司保留,并应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