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6-K
外国私营发行人的报告
根据第13a-16条或第15d-16条规则
1934年证券交易法
2025年8月
委员会文件编号:001-33765
航美科技公司
(其章程中规定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301套房
东直门外大街26号
北京市朝阳区100027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以表格20-F或表格40-F为掩护提交或将提交年度报告。
表格20-F表格40-F ☐
重新符合纳斯达克的持续上市要求
2025年8月5日,悦航阳光 Inc.(“AirNet”或“公司”)收到纳斯达克 Stock Market LLC(“纳斯达克”)的书面通知,通知公司其已重新遵守纳斯达克上市规则5550(b),该规则要求公司至少满足以下标准之一:(1)股东权益至少为250万美元;(2)上市证券市值至少为3500万美元;或(3)在最近完成的会计年度或在最近完成的三个会计年度中的两个会计年度中,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净收入为50万美元。
该公司此前于2025年5月13日收到纳斯达克的通知,称其未遵守TERMA上市规则5550(b)规定的最低持续上市要求。2025年8月5日,纳斯达克基于以下事实作出合规认定:自2025年7月22日至8月4日的连续十个工作日内,该公司的上市证券市值一直为35,000,000美元或更高,因此,该事项现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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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 航美科技公司 | ||
| 日期:2025年8月7日 | 签名: | /s/但少 |
| 姓名: | 丹少 | |
| 职位: | 首席执行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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