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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4.1 3 tm2612413d4 _ ex4-1.htm 图表4.1

 

附件 4.1

 

已注册

没有。

 

菲利普莫里斯国际公司

 

  2029年到期票据4.125% 本金
    $
    CUSIP第718172号EF2
    ISIN号。US718172EF24

 

本票据是下文所指的契约意义内的全球证券,并以保存人或其提名人的名义登记。除非且直至将其全部或部分交换为经证明形式的票据,否则除非由存管信托公司(“存管人”)将本票据整体转让给存管人的提名人,或由存管人或任何该等提名人转让给继任存管人或该等继任存管人的提名人,否则不得将本票据整体转让。除非本票据是由保存人的授权代表向公司或其代理人提出转让、交换或付款登记,且所发行的任何票据均以CEDE & CO的名义登记。或以保存人的授权代表所要求的其他名义(以及向CEDE & CO支付任何款项。或向保存人的授权代表要求的其他实体),任何人或以其他方式为价值或向任何人进行的任何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协议均属错误,因为在此登记的所有人CEDE & CO.在此拥有权益。

 

PHILIP MORRIS INTERNATIONAL INC.,a Virginia Corporation(以下简称“公司”,术语包括下文提及的义齿下的任何继承公司),就收到的价值,特此承诺于2029年4月27日向Cede & Co.或注册受让人支付本金($),并自2026年4月29日或自已支付利息或已适当提供利息的最近一次利息支付日起支付利息,自2026年10月27日起每半年拖欠一次,按年利率4.125%计息,直至本协议本金支付或可供支付之日止。

 

在任何利息支付日期如此应付及准时支付或妥为规定的利息,将按义齿的规定,于该利息的常规记录日期(即该利息支付日期的下一个之前的4月12日或10月12日(不论是否为营业日))的营业时间结束时支付予本票据(或一份或多于一份前身证券)以其名义登记的人。任何该等未按时支付或未妥为规定的利息,须随即停止于该正常记录日期支付予持有人,并可支付予以其名义使用本票据的人(或一名或多于一名前任

 

 

 

 

Securities)于特别记录日期的营业结束时登记,以支付由受托人就票据订定的该等违约利息,通知须在该特别记录日期前不少于10日向票据持有人发出,或可在任何时间以不抵触票据可能上市的任何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任何其他合法方式支付,并在该交易所可能要求的通知后,所有这些均在上述契约中更充分地规定。

 

本票据的本金(及溢价,如有)和利息将在公司为此目的在纽约市曼哈顿自治市维持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以在付款时为法定货币的美利坚合众国硬币或货币支付,以支付公共和私人债务;但前提是,根据公司的选择,可通过邮寄至有权获得利息的人的地址的支票支付利息,因为该地址应出现在证券登记册上或通过电汇在以书面形式指定给受托人的美国银行机构的地点和账户上至少在有权获得利息的人支付的日期前15天。有关本票据的所有本金、溢价(如有)及利息的支付将由公司以即时可用的资金支付。

 

本说明的附加条款载于本说明的反面,该等条款的效力与本处完整阐述的效力相同。

 

除非本说明的认证证书已由受托人或代表受托人以手工或电子签字方式为票据签立,否则本票据无权根据义齿获得任何利益,或为任何目的有效或具有义务。

 

 

 

 

Philip MORRIS INTERNATIONAL INC.作为证明,已促使正式签署本文书。

 

  日期:2026年4月29日
   
  菲利普莫里斯国际公司
   
  签名:  
  姓名: 德文·凯里
  职位: 财务和公司财务副总裁

 

  证明:
   
  签名:  
  姓名: 达琳·夸希耶·亨利
  职位: 副总裁、协理总法律顾问和公司秘书

 

 

 

 

认证证书

 

这是内述义齿中描述的其中指定系列的证券之一。

 

  美国汇丰银行,美国国家协会,
  作为受托人

 

  签名:           
  获授权人员

 

 

 

 

(注反)

 

菲利普莫里斯国际公司

 

本票据是经正式授权发行的债券、票据或其他债务证据(以下称“证券”)中的一种,该系列的公司发行的初始本金总额为750,000,000美元,所有此类证券均已发行,并将根据公司与美国汇丰银行、全国协会作为受托人于2008年4月25日签署的契约(以下称“契约”)发行,兹就证券持有人在其下的权利和权利限制,以及受托人对每一系列证券和公司的权利、义务、义务和豁免,以及证券被认证和交付所依据的条款作出声明,并就此作出补充提及的所有其他契约。根据义齿的规定,证券可能以一个或多个系列发行,不同系列可能以不同的本金总额发行,可能在不同的时间到期,可能承担利息,如果有,可能以不同的利率,可能受到不同的赎回条款,如果有,可能受到不同的沉没,购买或类似的基金,如果有,可能受到不同的契约和违约事件的约束,并且可能在提供或允许的义齿中以其他方式有所不同。本票据是其中指定为2029年到期的4.125%票据(“票据”)的一系列证券之一。

 

义齿第1010条应适用于票据,但(i)术语“持有人,”除外在义齿第1010条中使用时,应指票据的实益拥有人或代表或为票据实益拥有人的账户持有的任何人;(ii)以下文字应取代义齿第1010条的(k)款:“根据《守则》第1471至1474条的规定征收的任何税款、评估或其他政府费用”和(iii)以下文字应包括在义齿第1010条的(l)款中:“(a)、(b)、(c)、(d)、(e)、(f)、(g)、(h)、(i)项的任何组合,(j)和(k)。”

 

在2029年3月27日(即票据预定到期日之前一个月的日期)(“票面赎回日”)之前,公司可选择在任何时间或不时部分赎回票据(相当于2,000美元或超过1,000美元的整数倍)。赎回价格将等于(i)待赎回票据本金金额的100%和(ii)如果该等票据于票面赎回日到期(不包括赎回日期应计利息)将到期的每笔剩余预定本金和利息的现值之和中的较高者,每半年一次(假设一年360天,由十二个30天的月份组成),利率等于适用的国库券利率(定义见下文)加上10个基点,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截至(但不包括)赎回日的应计未付利息(如有)。

 

于票面赎回日期或之后,公司可选择在任何时间或不时部分赎回票据(相当于2,000美元或超过1,000美元的整数倍),赎回价格相当于待赎回票据本金的100%,加上截至(但不包括)赎回日期的应计及未付利息(如有的话)。

 

 

 

 

“可比国债发行”是指独立投资银行家选择的美国国债证券或证券,其实际或插值期限与待赎回票据的剩余期限相当(为此目的假设票据在票面赎回日到期),在选择时并按照惯常金融惯例,用于为与此类票据的剩余期限相当的公司债务证券的新发行定价。

 

“可比国债价格”是指,就任何赎回日而言(1)该赎回日的参考国债交易商报价的平均值,在排除最高和最低该参考国债交易商报价后,或(2)如果独立投资银行家获得的此类参考国债交易商报价少于四个,则为所有此类报价的平均值。

 

“独立投资银行家”是指公司指定的参考国债交易商之一。

 

“参考国债交易商”指BARCLAYS CAPITAL INC.、Mizuho Securities USA LLC和SMBC Nikko Securities America,Inc.或其关联公司,分别为美国政府一级证券交易商和公司合理指定的纽约市另一家领先的美国政府一级证券交易商;但前提是,如果上述任何一方不再是纽约市的美国政府一级证券交易商(“一级国债交易商”),公司将替代另一家一级国债交易商。

 

“参考国债交易商报价”是指,就每个参考国债交易商和任何赎回日期而言,由独立投资银行家确定的可比国债发行的出价和要价的平均值(在每种情况下以其本金的百分比表示)由该参考国债交易商在该赎回日期前的第三个营业日纽约时间下午2:00以书面形式向独立投资银行家报价。

 

“国债利率”是指,就任何赎回日期而言,年利率等于可比国债发行的半年期等值到期收益率或插值到期收益率(按日计数),假设可比国债发行的价格(该价格以其本金的百分比表示)等于该赎回日期的可比国债价格。

 

公司将或将促使受托人或代其付款代理人在确定的赎回日期前至少15日且不超过45天,向将被赎回的票据持有人邮寄或以电子方式交付赎回通知(或按照存托人的适用程序以其他方式传送)。除非公司拖欠支付赎回价款,否则在赎回日期当日及之后,票据或其任何被要求赎回的部分将停止计息。于适用的赎回日期或之前,公司将向受托人存入足以支付赎回价格的资金,以及(除非赎回日期为付息日)于该赎回日期将予赎回的该等票据的应计未付利息。如须赎回的票据少于全部,则须由受托人以抽签、按比例或以以下方式选择须赎回的票据

 

 

 

 

受托人应根据保存人的适用程序认为在每种情况下都是公平和适当的。受托人不负责计算“补足”溢价。

 

在以下情况下,公司可在不超过60天通知且不少于30天通知的情况下,提前全部而非部分赎回票据,赎回价格等于该等票据的本金加上任何应计利息和截至确定赎回日期的额外金额,前提是:

 

· 由于美国或美国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机关的税法、法规或裁决的变更或修订,或有关于2026年4月29日或之后宣布或生效的此类法律、法规或裁决的适用或解释(包括由美国有管辖权的法院持有)的官方立场的任何变化,公司已经或将有义务就义齿第1010节所述的票据支付额外金额,经此处修正,或

 

· 在2026年4月29日或之后,美国的税务机关或美国的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机关采取任何行动或作出任何决定,包括上述要点中指明的任何行动,无论是否就公司采取此类行动或作出决定,或正式提出任何变更、修订、应用或解释,在任何此类情况下,在具有公认地位的独立法律顾问的书面意见中,将导致公司很可能有义务就票据支付额外金额,

 

并且公司在其商业判断中确定,无法通过使用公司可用的合理措施来避免此类义务。

 

倘公司因税务原因行使赎回票据的选择权,公司将向受托人交付一份由获授权人员签署的证明,说明其有权赎回票据及独立法律顾问的书面意见(如有要求)。

 

义齿包含在公司遵守其中规定的某些条件时在任何时间撤销任何系列所有证券的全部本金的条款。

 

如果与票据有关的违约事件(义齿第501(4)或501(5)节中描述的违约事件除外)发生并仍在继续,则受托人或持有当时未偿付的所有系列证券本金总额至少25%的持有人(或者,如果该违约不适用于所有系列证券,持有该证券适用的所有系列的当时未偿还证券本金至少25%(在每种情况下作为单一类别投票)的持有人,可按照义齿中规定的方式和效力,宣布如此受影响的所有系列证券的全部本金到期应付。如就公司发生第501(4)或501(5)条所指明的违约事件,则当时未偿付的所有未付本金和应计利息应依事实发生

 

 

 

 

无须受托人或任何持有人作出任何声明或其他作为,成为并立即按义齿中规定的效力的方式到期和支付。

 

除其中规定的某些例外情况外,义齿允许公司在任何时候经受其影响的所有系列证券的未偿证券的本金总额不少于多数的持有人同意(作为单一类别投票)对义齿下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证券持有人的权利进行修订和修改。义齿还包含一些条款,允许在未偿付时(作为单一类别投票)受影响的所有系列证券的本金总额的特定百分比的持有人放弃公司遵守义齿的某些条款和义齿下的某些过去违约及其对受影响系列的后果。本票据持有人作出的任何该等同意或放弃,对该持有人及本票据及在本票据转让时发出的任何票据的所有未来持有人,不论是否在本票据上作出该等同意或放弃的注明,均属结论性及具约束力。

 

本文中对义齿的任何提及以及本票据或义齿的任何规定均不得改变或损害公司的义务,该义务是绝对和无条件的,即按时间、地点和利率以及以硬币或货币、本文和义齿中规定的方式支付本票据的本金(以及溢价,如有)和利息。

 

根据义齿的规定,并在受其中所列某些限制的情况下,本票据可在公司的安全登记册上转让,在交出本票据后,在公司为此目的而在纽约市曼哈顿自治市维持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或在公司为此目的而维持的任何其他办事处或代理机构进行转让登记,并经正式背书,或附有由本协议持有人或其获正式书面授权的律师妥为签立的格式令公司及证券登记官满意的书面转让文书,并随即向指定的受让人或受让人发行一张或多张获授权面额且本金总额相同的新票据。

 

这些票据只能以记名形式发行,面额为2000美元,超过1000美元的任何整数倍。根据契约中的规定,并在受契约中规定的某些限制的限制下,票据可根据交出相同票据的持有人的要求,交换相同期限和不同授权面额的相同本金总额的票据。

 

不得就任何该等转让或交换登记收取服务费,但公司可要求支付一笔足以支付与此有关的任何应缴税款或其他政府收费的款项。

 

本公司、票据的受托人及本公司或该等受托人的任何代理人,均可将本票据以其名义注册为本票据拥有人的人,以作为本票据所规定的收取付款的目的,以及为所有其他目的,不论本票据是否逾期,而本公司、该等受托人或该等代理人均不受相反通知的影响。

 

 

 

 

如果公司不可撤销地向受托人存入足以支付和清偿所有票据的全部债务的款项或政府义务,则公司在契约项下与票据有关的某些义务可能会终止,如契约中所规定的那样。

 

就所有目的而言,本说明应受纽约州法律管辖,并根据纽约州法律解释。

 

本说明中使用的在义齿中定义的某些术语具有其中规定的含义。

 

 

 

 

转让表格

 

对于收到的价值,以下签署人特此出售、转让和转让给

 

请插入社会保障号码或

其他识别受让人人数

 

 

(受让人的姓名和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必须打印或打字)

 

 

 

 

内部说明及其项下的所有权利,在此不可撤销地构成和指定

 

 

 

 

律师以全权替代权将所述票据过户至菲利普莫里斯公司账簿上的房地。

 

 

日期:

 

                                                                                           

注意:此项转让的签名必须在每一项特定内容中与出现在内注表面的名称相对应,不得更改或扩大或任何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