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代表以下签署人、以以下签署人作为高级职员和/或董事的身份执行InMode Ltd.(“公司”),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6(a)条及其下的规则和条例,表格3、4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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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为或代表以下签署人作出和执行任何和所有可能需要或可取的行为,以填写和执行任何此类表格3、4或5,完成和执行对其的任何修订或修订,并及时将该表格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任何证券交易所或类似机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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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采取任何其他与上述有关的任何类型的行动,而任何该等事实上的律师认为,该等行动可能对以下签署人有利、符合其最佳利益或符合法律要求,但有一项谅解,即任何该等事实上的律师根据本授权书代表以下签署人签立的文件应采用该等格式,并应载有该事实上的律师在任何该等事实上的律师酌情决定下可能批准的条款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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