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30
提供服务的协议
关于结合硬件和软件复合体的能力
用于数字矿工的数字挖掘和
数字资产分配
由于矿工的活动而获得
否24-03-01
阿斯塔纳市 |
2024年3月29日 |
本关于提供数字矿工数字挖掘软硬件综合体能力相结合的服务,用于分发因矿工活动而获得的数字资产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是在下列各方之间订立的:
(1)有限责任合伙LGHSTR LLP是一家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现行立法(BIN 210840900564)成立的公司,注册地址: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阿斯塔纳市,Esil区,5 Dostyk Street,NP-199“客户”),一方面,和
(2)私营公司F2Pool Kazakhstan Ltd.,一家根据AIFC代理法成立的私营公司(BIN 230440900503),注册地址:Kazakhstan 16,office 56,Astana,Republic of Kazakhstan(以下简称“承包商”)。
序言
Whereas:
A.Contractor拥有并运营服务器和必要设备(“设备”),并打算使用该设备提供将硬件和软件综合体的能力相结合的服务,用于数字矿工的数字挖掘和分发因客户矿工的活动而获得的数字资产、从客户采矿设备传输数据;
B.双方希望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记录pool的服务,以及双方之间拟议战略合作的某些其他方面。
因此,双方同意如下:
1. |
定义和解释 |
1.1. |
定义 |
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具有以下含义:
客户是指从事数字采矿活动的数字矿工,其详细信息在本协议的Recitals(1)中规定。
Contractor管理服务器和设备,以便为数字采矿的硬件和软件综合体的合并计算能力提供服务。
采矿许可证是指客户由授权的国家机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数字发展、创新和航空航天工业部(MDDIAI)颁发的数字采矿活动授权文件。
IAC是指国际金融公司的国际仲裁中心。
AIFC意指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
数字资产交易所是指为数字资产的交易、发行、流通和存储提供组织和技术支持的数字平台。
IAC仲裁和调解规则指由IAC主席于2018年1月1日批准的TERM1仲裁和调解规则。
适用法律是指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适用法律。
当事人是指客户和承包人共同,当事人是指客户或承包人分别。
设备的算力单位以算力计算。
Hashrate是指以TH/S或PH/S表示的服务单元,由客户的采矿设备执行并由承包商的服务器设备传输的计算操作组成。
数字资产是指在分布式数据平台技术的基础上,以电子-数字形式创建并赋值数字代码的财产,包括应用密码学和计算机计算手段,登记并提供信息不可篡改的财产。
设备是指承包者的设备,在其上进行数字矿工数字挖掘的硬件和软件综合体的能力结合和分发因矿工活动而获得的数字资产的服务。
数字挖掘的硬件和软件综合体是指客户的设备,在这些设备上进行数字操作,以保持区块链共识。
BTC是指比特币无担保数字资产。
分发数字资产是指客户根据该事件对因提供服务而产生的数字资产拥有所有权的事件,也包括承包者在扣除池费后随后将此类数字资产转移(发送)到客户的电子钱包。
池费是指承包商为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而保留的佣金。
2
FPPS(Full Pay-per Share)是一种数字矿工奖励公式,当一个数字区块被完全“解决”时,数字矿工将获得奖励。此外,数字矿工从交易费用中获得额外奖励。
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承包商和客户活动有关的技术、财务、商业和其他信息,这些信息不公开。在有形媒介上提供的所有机密性质的信息必须有英文或俄文的“机密信息”、“机密”或其他栏目。
1.2. |
释义 |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在本协议中:
(a) |
对文件的提述,系指对附有所有附件、修订和补充的文件的提述和/或通过经修订的该文件; |
(b) |
凡提述修订,是指任何经修订的修订、补充、更新、延长或采纳,而提述经修订,须据此解释; |
(c) |
提及资产包括任何财产、收入和权利; |
(d) |
提及批准包括任何批准、同意、批准、确认、决议、许可、豁免或登记; |
(e) |
对法治的提及是指对具有所有可能修改的法治的提及,包括在新版本中采用这种规则; |
(f) |
对一款或附录的提述,是指对本协定的一款或附录的提述; |
(g) |
对个人的提述是指企业家个人和(或)法人实体; |
(h) |
including应被解释为including但不受限制,而including和类似的表述应被类似地解释,并且 |
(一) |
单数的词包括复数,反之亦然。 |
2. |
协议标的 |
2.1.1. |
在客户遵守本协议所有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承包商承诺就客户的采矿设备向客户提供以下远程操作服务(“服务”): |
(a) |
每日00:00至23:59对Contractor服务器设备进行客户挖矿设备算力(Hashrate)验收; |
(b) |
RK时间阿斯塔纳次日10:00-18:00或后天向客户分发数字资产。 |
3
3. |
协议费和计算程序 |
3.1. |
协议费用及计算程序 |
3.1.1. |
根据本协议第2.1.1段(b)项,按区块奖励计算,池费应为已分发数字资产的2.5%,按照协议附录2提供的FPPS计算公式计算,并在分发数字资产时持有。池费和其他适用费用(如适用)仅应在客户实际开始根据承包商根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从事数字采矿活动时由客户支付。 |
如果客户能够保持其加权平均哈希率在150P以上的所有账户,则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收取池费的费率固定不变。如果客户在过去3个月中挖掘出的比特币区块的运气低于80%,则该比率可以从2.5%提高到3%。
根据第3.1.2条,服务成本的每月计算是基于已完成工作的行为。
3.1.2. |
所示服务范围根据附录1表格中已完成工作行为的日常指标确定。 |
3.1.3. |
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在根据第2.1.1(b)条将付款记入根据第4.2.5条与客户账户相关联的客户电子钱包后被视为已履行。 |
3.1.4. |
承包者应根据附录1在表格中向客户提供每日已完成工作的(临时)行为。客户有义务熟悉已完成工作的(临时)行为,或提供书面有正当理由的反对,并说明反对的理由。如客户在向客户发送已完成工程的(临时)法案后的5(5)个日历日内,未提供表明反对理由的书面正当反对,则根据该法案,该服务被视为客户无条件接受,该法案应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力。 |
3.2. |
根据适用法律,客户全权负责支付与提取数字资产相关的所有税费。 |
4. |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
4.1. |
客户有权: |
4.1.1. |
使用承包者的服务; |
4.1.2. |
向承包人申请消除与设备电力转让有关的任何缺陷,以及客户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问题; |
4.1.3. |
在承包者违反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以及在本协议明文规定的其他情况下拒绝履行本协议 |
4
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撤销/废止和/或以其他方式取消对承包商作为数字矿池的认可;
4.1.4. |
要求承包者提供任何文件,确认承包者的活动符合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现行立法的要求以及本协定的条款和条件; |
4.1.5. |
如发生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情况,客户有权要求承包人偿付客户产生的书面费用,除非承包人证明因不可抗力原因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是不可能的; |
4.1.6. |
如果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客户明显发现承包者不正当履行服务,则客户有权设定合理的消除已识别缺陷的期限,如果承包者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消除(或无法消除)ION Eg Eg Sern缺陷,则拒绝履行本协议; |
4.1.7. |
使用本协议和(或)任何适用立法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 |
4.2. |
客户有义务: |
4.2.1. |
根据本协议第3.1.1条规定的关税支付承包商服务的费用; |
4.2.2. |
承建商服务验收后发现缺陷,用通常的验收方法检测不到的(隐性缺陷),自其检测之日起通知承建商; |
4.2.3. |
一旦客户意识到可能导致采矿许可证被吊销的事件,以及与客户进行的采矿活动有关的技术问题,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商; |
4.2.4. |
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者采矿许可证的吊销,以及与客户进行的采矿活动有关的技术问题; |
4.2.5. |
通过池接口将其账户链接到电子钱包,以便在本协议订立后接收付款。 |
4.3. |
承包者有权: |
4.3.1. |
根据第3.1.1条从客户处扣留因矿工活动而获得的在本协议规定的金额和条款范围内的数字资产分发服务的付款; |
4.3.2. |
使用本协议和/或任何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 |
5
4.4. |
承包者有义务: |
4.4.1. |
就连接矿池的条款和条件向客户发送指令; |
4.4.2. |
在本协议规定的数量和时间范围内向客户提供质量适当的服务; |
4.4.3. |
在提供服务出现技术问题时,要立即将技术问题告知客户,并在发生后的合理时间内消除此类技术问题; |
4.4.4. |
根据附录1在表格中向客户提供每日已完成工作的行为; |
4.4.5. |
应客户要求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并向客户提供与承包商履行本协议义务有关的信息报告; |
4.4.6. |
至少在提交相关报告前3个工作日,将承包商就本协议项下义务向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任何国家当局提交的任何报告通知客户,或由于承包商履行其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义务。 |
5. |
责任限制 |
5.1. |
承包商在本协议、民法(包括基于任何理由而产生的疏忽或违反法定义务)、虚假陈述(无论是否无辜或疏忽)、恢复原状或与本协议的履行或据称的履行有关的其他方面产生的赔偿责任总额,在任何情况下均应限于客户在紧接导致承包商责任的事件之前的协议每日每日津贴期间根据本协议向承包商支付的所有款项的总额。 |
5.2. |
如果设备因任何原因失去其结合数字矿工数字挖掘和分发矿工活动衍生的数字资产的硬件和软件综合体的能力的技术能力,承包商有权单方面暂停提供服务,而不对客户承担任何责任,在承包者确认设备技术能力丧失后1(1)小时内向客户发送暂停提供服务的通知,并注明恢复设备技术能力的条款。 |
5.3. |
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如果承包商的设备因任何原因/理由出现故障,违反了2023年4月11日数字发展、创新和航空航天工业部第142/HK号命令批准的数字矿池认证规则,承包商须就未提供的服务向客户负责。 |
5.4. |
在任何情况下,本协议第5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
6
5.5. |
尽管本协议另有规定,客户可随时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但前提是根据本协议实际提供的服务项下的所有财务义务均已履行给承包商,并可随时发送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 |
6. |
损害赔偿 |
6.1. |
保修 |
6.1.1. |
各方同意对因另一方疏忽或违反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有文件记载的损失、责任、索赔或费用(包括法律费用)进行赔偿、抗辩并使其免受损害。双方的赔偿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无论其发生的时间如何。 |
6.1.2. |
承包商保证安全性,保证并完全负责根据承包商提供的服务通过池分发数字资产。如果在使用承包者资金池过程中对数字资产造成任何损害,后者应全额赔偿客户的损失。 |
7. |
保密 |
7.1. |
保密 |
7.1.1. |
在本协议期限内及终止后,各方应对披露方提供并标记为机密的所有信息进行保密、保护和不向第三方披露。 |
7.1.2. |
对于与根据本协议从客户收到的任何转让有关的任何信息,承包商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经客户事先书面授权,承包商无权向任何人披露任何与机密信息有关的信息,这些信息是客户提供给他的或与执行本协议有关而为他所知,而客户应事先书面授权,其中应具体规定应披露信息的范围和性质。 |
7.1.3. |
承包者已从客户处获得向第三方披露任何机密信息的相应书面许可,必须首先从每一此类第三方处收到遵守不披露转交给他的机密信息要求的书面义务。 |
7.1.4. |
承包者不得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复制或保留其从客户收到的与执行任何转让有关的任何纸质、电子或任何其他媒介的材料。本协议终止后,承包商可能收集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信息、计划、规格、报告、预测、摘要以及任何信息和材料,应按照客户确定的方式和范围交付给客户。 |
7.1.5. |
客户对从承包者处收到的所有机密信息应严格保密,并同意不使用此类机密信息,以利 |
7
本人或任何第三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此类机密信息,除非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立法,客户根据授权的国家机构的请求或命令披露机密信息。然而,在任何此类强制披露机密信息之前,客户应首先通知Contractor并与Contractor合作以防止任何此类披露,并行使补救措施以缩小此类披露和/或使用机密信息的范围。如果当事人无法获得补救,或承包商解除客户遵守本协议规定,客户可以只提供法律要求的那部分机密信息,并进一步维护超出本协议强制披露范围的机密信息的保密性。
8. |
代表和授权书 |
8.1. |
承包商的陈述和保证 |
承包商特此向客户声明和保证如下(并承诺在本协议期间确保这些声明和保证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8.1.1. |
现状 |
承包人是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和AIFC代理法设立和行事的法律实体,并被授权拥有其资产并开展其活动。
8.1.2. |
有效性 |
承包者不存在任何可能以任何方式阻止承包者行使其权利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未履行义务。
8.1.3. |
缔结协定 |
承包者已正式批准缔结本协议。承包者拥有签署本协议和履行本协议项下所有义务的全部权力和权限。为本协议的目的所需的任何许可、批准和许可均已及时和适当地执行和/或由承包商获得。
8.1.4. |
不存在违规行为 |
承包者执行和履行本协议:(a)与适用于承包者的任何法律或法规以及其组成文件和对承包者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和/或与其任何资产有关的任何协议没有冲突,也不会有实质性冲突。
8.1.5. |
信息 |
承包人向客户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信息均应真实、准确、完整。
8
8.1.6. |
无法律程序 |
承包者不是已经或将来可能对承包者适当履行本协议义务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任何司法、行政或其他程序的当事方,并且据承包者所知,不存在任何此类程序对承包者的威胁。
8.1.7. |
偿债能力 |
承包者完全有偿付能力,不存在关于清算、破产、恢复、承包者重组或承包者债务重组的决定(或此类决定的威胁)。
9. |
负债 |
9.1. |
责任 |
9.1.1. |
对于未履行或不当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双方应按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的规定承担责任。 |
10. |
争议解决程序和适用法律 |
10.1. |
仲裁 |
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争议、索赔,无论是合同性质的还是非合同性质的,包括其存在、有效性、解释、履行、违约或终止,均应提交给IAC,并由其根据在仲裁请求提交给IAC登记官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日有效的《IAC仲裁与调解规则》管理的仲裁予以最终解决。
10.2. |
仲裁员的委任 |
10.2.1. |
仲裁员人数必须为1人。 |
10.2.2. |
仲裁员由当事人协议指定。如当事各方未在IAC书记官长通知当事各方的生效日期后10天内约定指定仲裁员,应应当事一方的请求,该仲裁员应由IAC主席指定。 |
10.3. |
仲裁地点和适用法律 |
仲裁地视为AIFC。仲裁地现行法律为仲裁程序的适用法律。
10.4. |
仲裁语言 |
仲裁程序的语文应为英文。
10.5. |
适用法律 |
9
本协议在所有方面均受适用法律管辖,包括在其解释、有效性和履行方面。
11. |
通知 |
11.1. |
通告 |
根据本协议发出的所有通知和其他通信,如以快递或挂号邮件方式送达收件人至下述适当收件人的地址,则应视为已妥为收到:
为客户:
地址:LGHSTR LLP
关注:【已删减】
电子邮件:[已编辑]
对于承包商:
地址:[已编辑]
关注:【已删减】
11.2. |
更改地址 |
如任何一方的邮政地址和/或第11.1条和第14条规定的其他详细信息发生变更,该一方应将此类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此通知须按上述第11.1条规定的方式进行,且不迟于有关变更生效日期起计的三(3)个营业日。
11.3. |
未通知的后果 |
一方未按上文第11.1条的要求将其详细信息的变更通知另一方,如果此类通信是按照上文第11.1条最初规定的详细信息发送的,则无权声称未收到另一方根据本协议发出的任何通信。
12. |
军大情况(军大) |
12.1. |
部分或全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义务,如系因不可抗力情形,系因本协议订立后因特殊情形产生,且本缔约方无法预见或阻止的,则本缔约方应免除责任。 |
12.2. |
不可抗力情形是指:洪水、火灾、地震、自然灾害、疫情、战争或军事行动,以及国家当局或政府机构的决定。 |
12.3. |
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发生这种情况的一方应在五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
12.4. |
提及不可抗力情形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交证明该情形存在的正式文件,并在可能的情况下, |
10
评估它们对缔约方履行其在协定下义务的可能性的影响。公知性质的不可抗力情形,无需举证。
12.5. |
如受不可抗力情形影响的一方未能发送协议约定的证明存在该等情形的文件,则该一方被剥夺以该等情形为理由免除其未履行或不当履行协议义务责任的权利。 |
12.6. |
发生不可抗力情形时,当事人履行本协议义务的期限应与该等情形及其后果发生的时间相应顺延。如不可抗力情形及其后果持续运行超过三十天,则双方应进行额外谈判,以确定可接受的替代履行协议的方式或自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时起因无法履行而终止双方的义务(金钱义务除外)。 |
13. |
其他规定 |
13.1. |
有效期 |
这个。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含),在相互计算方面——直至双方之间的计算完全完成。
13.2. |
权利的使用 |
除本协议明文规定的情况外(以及适用公司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Law),如果一缔约方已经或可能已经或已经获得任何权利(包括授予或拒绝授予批准或同意的权利),则任何此类权利可在任何时候由该缔约方自行酌情行使(行使)。
13.3. |
违约通知 |
承包者同意以书面形式向客户提供承包者应知悉的任何违反本协议的及时通知。
13.4. |
关系 |
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在双方之间建立、确认或暗示除独立订约的对应方之外的任何其他关系。
13.5. |
放弃履行(宽恕) |
不履行(免除违约责任)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宽恕对双方均无效,除非该宽恕由宽恕方以书面形式签署。对不履行本协议特定条款的任何宽恕均不构成对不履行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宽恕,也不构成对不履行的任何宽恕,除非在该宽恕中有明确规定。
11
13.6. |
可分割性 |
在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根据任何司法管辖区的任何适用法律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情况下,该等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不应影响或损害本协议其余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13.7. |
副本和语言 |
本协议可由双方以交换已签署本协议副本的方式签署,在这种情况下,当各方已签署并将其签署的本协议副本(正本或电子副本)交付给另一方时,即视为已签署,如英文本和俄文本有任何差异或不一致,则以英文本为准。
13.8. |
修改 |
本协议可经双方书面协议修改。
14. |
要求 |
客户:
« LGHSTR LLP » LLP
BIN:210840900564
法定地址: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阿拉木图地区,阿斯塔纳,Yesil区,Dostyk Str.,5,NP-199
银行:[已修改]
账户:[已修改]
BIC:[已编辑]
承包商:
丨F2Pool哈萨克斯坦
阿斯塔纳,Yesil区,突厥斯坦16,办事处56
BIN:230440900503
银行名称:[已修改]
银行账号:[已修改]
BIC:[已编辑]
各缔约方签署:
客户
« LGHSTR LLP » LLP
(盖章)
签名:/s/Zhalel E。
名称:Zhalel E。
职务:董事
邮票
12
承包商
私营公司« F2Pool Kazakhstan Ltd »
(盖章)
签名:/s/Beispekov A.G。
姓名:Beispekov A.G。
职务:董事
邮票
13
附录1
合提供服务协议
硬件和软件综合体的容量
数字矿工的数字挖掘和分布
因矿工活动而获得的数字资产
日期29.1 2.2023第85号-
(临时)已完成工作的法案(表格)
没有。 |
个人身份证 |
Name of |
许可证 |
详情 |
日期 |
Name of |
数量 |
矿池费 |
|||
在数字资产 |
以货币计 |
||||||||||
Name of |
数量 |
货币 |
数量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
|
|
|
|
|
|
|
|
|
|
各缔约方签署
« LGHSTR LLP » LLP |
承包商: 私营公司F2 Pool哈萨克斯坦 |
|
|
|
|
(盖章) |
(盖章) |
|
|
|
|
董事/s/Zhalel E。 |
董事/s/Beispekov A.G。 |
附录2
合提供服务协议
硬件和软件综合体的容量
数字矿工的数字挖掘和分布
因矿工活动而获得的数字资产
日期29.1 2.2023第85号-
FPPS的计算
矿工24小时奖励=平均有效算力*(FPPS*(1-陈旧率)*(1-%池费))
哪里:
| ● | FPPS = PPS*(1+%平均。TX费用); |
| ● | PPS = Block奖励*24*60*60/(难度*2^32); |
| ● | Block奖励=区块奖励扣除TX费用后的净额(截至2024年17.0 1.2024年Block奖励= 6.25个BTC); |
| ● | % TX费用=区块的TX费用/Block奖励 |
同时计算% avg。TX费用池不占当天交易费用最高和最低值区块的5%。区块数量总是四舍五入,e:g每天149个区块的5% = 7,45个区块。7,45四舍五入为8个区块,因此该池将不会计入当天交易费用最高的8个区块和最低的8个区块。
| ● | %池费-本协议第3.1.1.a节中定义的池费百分比值。 |
| ● | 失速速率-当网络已经切换到下一个区块时,挖矿设备正在处理比特币网络的上一个区块的时间。 |
公式中的所有变量都是在00:00:00 UTC和23:59:59 UTC之间计算当天的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