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0(三)(F.2)
董事会通过的决议
关于非职工董事限制性股票授予
2007年9月26日
决议,决定根据本公司2004年度非职工董事限制性股票计划(本计划)第六节的规定:
(a)每名于本决议案通过日期后首次成为非雇员董事的人士,须在符合本计划所指明的条款及条件下自动获授八千(8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奖励,自该人成为非雇员董事之日起生效;及
(b)自2008年起,每名现任非雇员董事应自动获得2500股限制性股票的奖励,但须符合本计划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自每年第一个交易日起生效。
经进一步决议,上述决议应继续有效,直至董事会采取进一步行动修改或撤销为止。
经进一步决议,董事会于2004年7月28日通过的有关该计划项下赠款的决议将予撤销,现予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