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10-Q
| (标记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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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13或15(d)条提交季度报告 《1934年证券交易法》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季度期间 |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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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13或15(d)条提交的过渡报告 《1934年证券交易法》 对于从到的过渡期 |
委员会文件编号:001-41102
Canna-Global Acquisition Corp
(在其章程中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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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或其他司法 公司或组织) |
(I.R.S.雇主 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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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钟道4640号,套房500 Marina Del Rey,加利福尼亚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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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 (邮编) |
310-496-5700
(注册人的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根据该法第12(b)节登记的证券:
| 各类名称 | 交易代码 | 注册的各交易所名称 | ||
| ,以及一股普通股的一份可赎回认股权证 | The股票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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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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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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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股票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
根据该法第12(g)节注册的证券:无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1)在过去12个月内(或要求注册人提交此类报告的较短期限内)是否已提交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告,以及(2)在过去90天内是否已遵守此类提交要求。是否☐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在过去12个月内(或要求注册人提交和发布此类文件的较短期限内)是否以电子方式提交并在其公司网站(如有)上发布了根据S-T规则第405条(本章第232.405条)要求提交和发布的每个交互式数据文件。是否☐
通过复选标记指明注册人是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非加速申报人还是较小的报告公司。参见《交易法》第12b-2条中“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非加速申报人”和“小型申报公司”的定义。
| 大型加速申报器☐ | 加速申报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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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小的报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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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兴成长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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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为空壳公司(定义见法案第12b-2条)。是否☐
截至2024年6月7日,公司已发行和流通的A类普通股有860,000股,每股面值0.000001美元(不包括可能赎回的1,112,657股),B类普通股有5,750,000股,每股面值0.000001美元,公司已发行和流通。
Canna-Global收购CORP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季度的表格10-Q
目 录
| 2 |
第一部分—财务信息
项目1。财务报表
Canna-Global Acquisition Corp
资产负债表
(未经审计)
3月31日, 2024 |
12月31日, 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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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流动资产 | ||||||||
| 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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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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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付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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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付特许经营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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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付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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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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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托账户持有的现金和有价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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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资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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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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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和股东赤字 | ||||||||
| 流动负债 | ||||||||
| 应付账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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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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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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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缴特许经营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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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资金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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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期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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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税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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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负债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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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延承销商佣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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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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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与或有事项 | ||||||||
| 可能赎回的A类普通股;股(以$每股)于2024年3月31日及($每股)于2023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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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赤字 | ||||||||
| 优先股,$面值;股授权;已发行和未偿还 | ||||||||
| A类普通股,$面值;股授权;已发行和未偿还(不包括截至2024年3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可能赎回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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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类普通股,$面值;股授权;已发行及已发行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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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赤字 | ( |
) | ( |
) | ||||
| 股东赤字总额 | ( |
) | ( |
) | ||||
| 负债总额和股东赤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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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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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的附注是这些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F-1 |
Canna-Global Acquisition Corp
业务报表
(未经审计)
对于 三个月结束 2024年3月31日 |
对于 三个月结束 2023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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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建和运营成本 | $ | ( |
) | $ | ( |
) | ||
| 特许经营税 | ( |
) | ( |
) | ||||
| 经营亏损 | ( |
) | ( |
) | ||||
| 其他收益 | ||||||||
| 经营账户赚取的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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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托账户持有的有价证券所赚取的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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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税前净收入(亏损)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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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税费用 | ( |
) | ( |
) | ||||
| 净亏损 | $ | ( |
) | $ | ( |
) | ||
| A类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流通股 | ||||||||
| 每股普通股基本和摊薄净收益(亏损) | $ | ) | $ | |||||
| B类普通股的加权平均已发行股份 | ||||||||
| 每股普通股基本和摊薄净亏损 | $ | ) | $ | )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F-2 |
Canna-Global Acquisition Corp
股东赤字变动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及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
(未经审计)
A类 普通股 |
乙类 普通股 |
额外 已支付 |
累计 | 合计 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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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 | 金额 | 股份 | 金额 | 资本 | 赤字 | 赤字 | ||||||||||||||||||||||
| 余额– 2023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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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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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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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可赎回普通股的重新计量 | - | - | (147,093 |
) | (147,093 |
) | ||||||||||||||||||||||
| 可赎回的归属于普通股的延期基金 | - | - | ( |
) | ( |
) | ||||||||||||||||||||||
| 净亏损 | - | - | ( |
) | ( |
) | ||||||||||||||||||||||
| 余额– 2024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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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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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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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A类 普通股 |
乙类 普通股 |
额外 已支付 |
累计 | 合计 股东' |
||||||||||||||||||||||||
| 股份 | 金额 | 股份 | 金额 | 资本 | 赤字 | 赤字 | ||||||||||||||||||||||
| 余额– 2022年12月31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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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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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可赎回普通股的重新计量 | - | - | ( |
) | ( |
) | ||||||||||||||||||||||
| 可赎回的归属于普通股的延期基金 | - | - | ( |
) | ( |
) | ||||||||||||||||||||||
| 净亏损 | - | - | ( |
) | ( |
) | ||||||||||||||||||||||
| 余额– 2023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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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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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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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F-3 |
Canna-Global Acquisition Corp
现金流量表
(未经审计)
对于 三个月结束 2024年3月31日 |
对于 三个月结束 2023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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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净亏损 | $ | ( |
) | $ | ( |
) | ||
| 调整净亏损与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信托账户持有的有价证券所赚取的利息 | ( |
) | ( |
) | ||||
| 经营性资产负债变动情况: | ||||||||
| 预付费用 | ( |
) | ||||||
| 应付账款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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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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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缴特许经营税 |
|
( |
) | |||||
| 预付特许经营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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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交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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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付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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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从信托账户提取的现金用于支付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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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托账户现金投资 | ( |
) | ( |
)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 |
) | (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流动资金贷款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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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期贷款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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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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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净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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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初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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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末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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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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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披露非现金投融资活动: | ||||||||
| 可赎回的归属于普通股的延期基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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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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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赎回普通股的重新计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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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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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的附注是这些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F-4 |
CANNA-Global ACQISITION CORP
财务报表附注
(未经审计)
附注1 —组织和业务运营情况说明
Canna-Global Acquisition Corp(“公司”)是一家空白支票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在特拉华州注册成立。公司成立的目的是为了收购、从事股份交换、股份重组及合并、购买一个或多个业务或实体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与其订立合约安排或与其从事任何其他类似业务合并(“业务合并”)。虽然公司可能在任何业务或行业寻求业务合并目标,但它打算将重点放在与其管理团队背景互补的行业上,并利用其管理团队的能力来识别和收购专注于自然资源行业的业务,特别是在其管理团队拥有丰富经验的石油和天然气行业内。
融资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寻求首次业务合并后未开展任何业务。2021年4月12日(成立)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的所有活动均与公司的组建、发售和寻找初始业务合并(定义见下文)有关。公司最早在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后才会产生任何营业收入。公司将从发售所得款项中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利息收入的形式产生营业外收入。该公司已选择12月31日作为其财政年度结束日。
该公司的保荐机构为美国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Canna-Global LLC(“保荐机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声明已于2021年11月29日宣布生效。
2021年11月30日,公司以每单位10.00美元的价格首次公开发行20,000,000股(“单位”,就所发售单位中包含的A类普通股而言,“公众股”),产生的总收益为200,000,000美元,于2022年12月2日结束,产生了11,885,300美元的发行成本,其中8,050,000美元为递延承销佣金(该金额包括因行使承销商选择其超额配股权而产生的递延承销佣金,如下所述)(见附注6)。公司授予承销商45天选择权,可按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购买最多3,000,000个额外单位,以覆盖超额配售。
在完成发售截止的同时,公司完成向公司保荐人Canna-Global LLC(“保荐人”)进行合共71.25万个单位的私募配售(“私募配售单位”),每股私募配售单位的价格为10.00美元,产生的总收益为7,125,000美元(“私募配售”)(见附注4)。
此外,2021年12月2日,公司在收到承销商选择完全行使其超额配股权(“超额配售单位”)的通知后,以每单位10.00美元的价格完成了3,000,000个额外单位(“单位”)的销售,产生了30,000,000美元的额外总收益,并产生了450,000美元的额外发行费用承销费。每个单位包括一股公司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01美元(“A类普通股”)和一份公司可赎回认股权证(“认股权证”),每份整份认股权证赋予其持有人根据公司在表格S-1上的登记声明以每股11.50美元的价格购买一股A类普通股的权利,但可进行调整。
| F-5 |
在行使超额配售的同时,公司完成了向保荐人额外90,000个私募配售单位的私募配售,产生了900,000美元的总收益。
根据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投资公司法》)第2(a)(16)节规定的含义,共计233450000美元存入一个信托账户(“信托账户”),该账户可投资于美国政府证券,其中包括发行收益和分别于2021年12月2日结束的私募收益,扣除承销佣金、折扣和发行费用,期限为185天或更短,或在任何自称为符合《投资公司法》第2a-7条规定条件的货币市场基金的开放式投资公司中,由公司决定,直至:(i)完成业务合并或(ii)将信托账户分配给公司股东,如下所述,以较早者为准。
我们在IPO中因行使超额配售而产生的交易费用总计1533.53万美元,其中包括345万美元的现金承销费、805万美元的递延承销费、345万美元的信托账户资金以及385300美元的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其他费用。
信托账户
在首次公开发行结束并充分行使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后,信托账户之外持有853,288美元现金,可用于营运资金用途。截至2024年3月31日,我们的资产负债表上有37,485美元的可用现金,营运资金赤字为3,528,640美元。
公司管理层在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的具体应用和配售单位的出售方面拥有广泛的酌处权,尽管基本上所有所得款项净额都打算普遍用于完成业务合并。纳斯达克规则规定,企业合并必须是与一项或多项目标业务,这些业务在签订进入企业合并的最终协议时,共同具有至少等于信托账户(定义见下文)余额的80%(减去任何递延承销佣金和信托账户所赚取利息应付的税款)的公平市场价值。只有在企业合并后公司拥有或收购目标公司50%或以上的已发行有表决权证券或以其他方式获得目标公司的控股权益足以使其不必根据《投资公司法》注册为投资公司的情况下,公司才会完成业务合并。无法保证公司将能够成功实现业务合并。
| F-6 |
赎回选择
公司将向其已发行公众股份的持有人(“公众股东”)提供机会,在企业合并完成时(i)就召开股东大会批准企业合并或(ii)以要约收购方式赎回其全部或部分公众股份。就拟议的业务合并而言,公司可在为此目的召开的会议上寻求股东批准业务合并,在该会议上,股东可寻求赎回其股份,无论他们是否投票赞成或反对业务合并。只有在紧接完成业务合并之前或完成业务合并后,公司拥有至少5,000,001美元的有形资产净值,并且如果公司寻求股东批准,投票的已发行股份的大多数投票赞成业务合并,公司才会继续进行业务合并。
公司将在2024年12月2日(“终止日期”)之前完成业务合并。如果公司无法在终止日期前完成业务合并,公司将(i)停止除清盘外的所有业务,(ii)尽快合理但不超过其后十个工作日,赎回公众股份,每股价格以现金支付,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之前未发放给我们以支付我们的税款(减去最多100,000美元的利息以支付解散费用),除以当时已发行的公众股数量,该赎回将根据适用法律彻底消灭公众股东作为股东的权利(包括获得进一步清算分配的权利,如果有的话),以及(iii)在赎回后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解散和清算,但须经我们剩余的股东和我们的董事会批准,但在上述第(ii)和(iii)条的情况下,须遵守我们根据特拉华州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债权的义务和其他适用法律的要求。因此,我们打算在终止日期后在合理可能的范围内尽快赎回我们的公众股份,因此,我们不打算遵守这些程序。因此,我们的股东可能会对他们收到的分配范围内的任何索赔承担责任(但不会更多),我们的股东的任何责任可能会远远超过该日期的三周年。
股东批准
如果适用法律或证券交易所上市要求要求股东批准交易,或公司因业务或其他原因决定获得股东批准,公司将根据代理规则而不是根据要约收购规则提出与代理征集一起赎回股份。如果公司就企业合并寻求股东批准,保荐人已同意将其创始人股份(定义见附注5)以及在公开发售期间或之后购买的任何公众股份投票赞成批准企业合并。此外,每位公众股东可以选择在不投票的情况下赎回其公众股份,如果他们确实投票,则无论他们是否投票赞成或反对拟议的交易。
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公司寻求股东批准业务合并,但未根据要约收购规则进行赎回,则公司注册证书将规定,公众股东连同该股东的任何关联公司或与该股东一致行动的任何其他人或作为“集团”(定义见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3条),将被限制就合计超过20%的公众股份赎回其股份,未经公司事先同意。
创始人股份持有人已同意(a)放弃其就完成业务合并而持有的创始人股份及公众股份的赎回权及(b)不建议修订公司注册证书(i)以修改公司就业务合并允许赎回或赎回其100%公众股份的义务的实质或时间如果公司未在合并期内(定义见下文)完成业务合并,或(ii)与股东权利或业务合并前活动有关的任何其他规定,除非公司为公众股东提供机会赎回其与任何此类修订一起的公众股份。
终止新量子业务合并协议
于2023年6月15日,Canna-Global订立了一份竞投实施及业务合并协议(“协议”),该协议由丨杰拉尔德·库姆斯J. Gerald Combs单独以Canna-Global股东代表的身份(“买方代表”)、澳大利亚公司编号(ACN)628253743的澳大利亚公司New Quantum Holdings Pty Ltd.(“New Quantum”)与Jong Chung先生单独以代表的身份自New Quantum(“公司代表”)生效时间(定义见下文)起及之后生效(定义见下文)(“公司代表”)(“业务合并协议”)。业务合并协议包括一项拟议收购要约(“收购要约”),该要约涉及由Canna-Global收购New Quantum及其附属公司,据此New Quantum成为Canna-Global的全资附属公司(“收购事项”,连同业务合并协议拟进行的其他交易,“业务合并”或“交易”)。
| F-7 |
正如此前在2023年10月20日向委员会提交的8-K表格中报道的那样,2023年10月16日,Canna-Global收到了New Quantum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由于协议的终止,Canna-Global打算立即开始评估其他可能的业务合并目标,尽管无法保证这些评估或努力将导致与Canna-Global的业务合并交易。
由于该协议的终止,该协议将不再具有效力和效力,而就该协议订立的若干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荐人支持协议,亦将根据其条款自动终止或不再具有效力和效力。此外,由于协议的终止,Canna-Global将撤回投标人就其根据协议条款对New Quantum的收购要约向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提交的声明。上述对投标人声明的描述并不完整。
章程修订及终止日期
根据表格S-1(注册号:333-258619)上的注册声明,该声明于2021年11月30日完成了其20,000,000个单位的首次公开募股(IPO),该声明于2021年11月29日生效。此次IPO包括根据承销商充分行使超额配股权而发行的3,000,000个单位,每个单位由一股A类普通股和一份可赎回认股权证组成,每份认股权证赋予其持有人以每股11.50美元的价格购买一股A类普通股的权利。
这些单元以每单元10.00美元的价格出售,为Canna-Global带来的总收益为200,000,000美元。在IPO结束的同时,Canna-Global完成了向保荐人非公开出售总计80.25万个配售单位,购买价格为每单位10.00美元,产生的总收益为802.5万美元。总共233450000美元,包括首次公开募股所得的230000000美元(该数额包括承销商递延折扣的8050000美元)和出售配售单位所得的8025000美元收益的一部分,这些资金存放在信托账户中。
如表格8-K于2022年12月1日所报告,Canna-Global于2022年11月28日举行了股东特别会议,股东在会上批准了对信托协议的修订,据此修订了信托协议,以将如果Canna-Global尚未完成其初始业务合并,受托人必须清算信托账户的日期从2022年12月2日延长至2023年12月2日,条件是Canna-Global每月存入0.045美元/股的TERM0Canna-Global公开A类普通股(“延期修订提案”)。股东还批准了对Canna-Global第二次修订和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的第一修正案,赋予Canna-Global将其必须完成初始企业合并的日期最多延长十二(12)个月的权利,直至2023年12月2日。在对延期修正提案的投票中,持有20,630,630股Canna-Global A类普通股的持有人行使权利,以每股约10.26美元的价格将这些股份赎回为现金,总额约为211,651,029美元。
于2023年12月1日,公司根据适当通知以虚拟形式召开股东特别会议,以代替其2023年年度会议(“2023年特别会议”)。在2023年特别会议上,有权在2023年特别会议上投票的公司股东投票并批准了信托修订提案,据此修订信托协议,将大陆集团在公司尚未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情况下必须清算与IPO相关设立的信托账户(“信托账户”)的日期从2023年12月2日延长至多十二(12)个月,延长至2024年12月2日。关于2023年特别会议上对延期修正提案和信托修正提案的投票,1,256,713股公众A类普通股的持有人行使权利,以每股约10.76美元的价格将这些股份赎回为现金,总支出约为13,742,981美元。
继2023年12月1日的特别会议之后,Canna-Global已将每月44506美元或每股已发行的Canna-Global A类普通股0.040美元存入信托账户,为期五个月,以将终止日期从2023年12月2日延长至2024年5月2日
为保护信托账户中持有的金额,我们的保荐人已同意,如果第三方(独立公共会计师事务所除外)就向我们提供的服务或销售的产品提出任何索赔,或我们与之订立书面意向书、保密或类似协议或业务合并协议的潜在目标业务,则其将对我们承担责任,将信托账户中的资金数额减至(i)每股公股10.15美元和(ii)截至信托账户清算之日在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每股公股实际数额(如果由于信托资产价值减少、减去应缴税款而低于每股公股10.15美元)两者中较低者,前提是,此类责任将不适用于第三方或潜在目标企业对信托账户中所持款项的任何和所有权利执行放弃的任何索赔(无论此类放弃是否可强制执行),也不适用于我们对本次发行的承销商针对某些责任(包括《证券法》规定的责任)的赔偿项下的任何索赔。但是,我们没有要求我们的保荐机构为这种赔偿义务进行储备,也没有独立核实我们的保荐机构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来履行其赔偿义务,并认为我们的保荐机构的唯一资产是我公司的证券。因此,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保荐人将能够履行这些义务。我们的任何高级职员或董事都不会就第三方的索赔向我们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和潜在目标企业的索赔。
| F-8 |
若公司未能在合并期内完成业务合并,方正股份持有人已同意放弃其对方正股份的清算权。承销商已同意在公司未在合并期内完成业务合并的情况下放弃其在信托账户中持有的递延承销佣金(见附注6)的权利,在此情况下,该等金额将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可用于为赎回公众股份提供资金的其他资金一起包括在内。如果进行这种分配,剩余可供分配资产的每股价值可能低于每单位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0.00美元)。
流动性和管理层的计划
在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之前,公司缺乏维持运营所需的流动性一段合理的时间,这被认为是自财务报表发布之日起一年。公司此后完成了首次公开发售,届时超过存入信托账户和/或用于支付发售费用的资金被释放给公司用于一般营运资金用途。无法保证公司完成初步业务合并的计划将在合并期内获得成功。财务报表不包括这种不确定性结果可能导致的任何调整。
持续经营考虑
该公司预计将在追求其融资和收购计划方面产生大量成本。结合公司根据2014-15年会计准则更新(“ASU”)“披露有关一个实体的Ability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评估持续经营考虑因素,管理层已确定,如果公司未能在IPO结束后的规定期限内完成首次企业合并,则要求公司停止所有经营、赎回社会公众股并随后清算解散的要求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资产负债表不包括这种不确定性结果可能导致的任何调整。管理层已确定,公司拥有的资金足以满足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直至公司第二次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经修订)所规定的初步业务合并或公司清盘完成为止。随附的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AAP”)编制的,该原则考虑将公司持续经营。
风险和不确定性
管理层继续评估新冠疫情的影响,并得出结论认为,虽然该病毒有合理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或寻找目标公司产生负面影响,但截至财务报表日期,具体影响尚无法轻易确定。财务报表不包括这种不确定性结果可能导致的任何调整。
附注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列报依据
随附的未经审计的中期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AAP”)编制的中期财务信息,由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规定,并根据SEC的规则和条例。未经审计的中期财务报表应与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提交给SEC的10-K表格年度报告一起阅读。管理层认为,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了所有调整,其中仅包括为公允列报期间的余额和结果报表所需的正常经常性调整。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中期业绩并不一定表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或任何未来期间的预期业绩。
| F-9 |
新兴成长型公司
该公司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根据《证券法》第2(a)节的定义,经2012年《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JOBS法案”)修改,它可能会利用适用于非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其他上市公司的各种报告要求的某些豁免,包括但不限于不需要遵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节的审计师证明要求,在其定期报告和代理声明中减少有关高管薪酬的披露义务,以及豁免就高管薪酬举行不具约束力的咨询投票和股东批准任何先前未获批准的金降落伞付款的要求。
此外,《JOBS法》第102(b)(1)节豁免新兴成长型公司被要求遵守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直到私营公司(即那些没有宣布生效的《证券法》登记声明或没有根据《交易法》注册的一类证券的公司)被要求遵守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JOBS法案规定,公司可以选择退出延长的过渡期,并遵守适用于非新兴成长型公司的要求,但任何此类选择退出都是不可撤销的。公司已选择不选择退出该延长过渡期,这意味着当一项准则发布或修订且其对公营或私营公司的申请日期不同时,公司作为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可在私营公司采用新准则或修订准则时采用新准则或修订准则。这可能会使公司的财务报表与另一家既不是新兴成长型公司也不是选择不使用延长过渡期的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公众公司进行比较变得困难或不可能,因为所使用的会计准则存在潜在差异。
估计数的使用
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做出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在财务报表日期披露或有资产和负债以及报告期间收入和支出的报告金额。
作出估计需要管理层作出重大判断。管理层在制定其估计时考虑的对财务报表日期存在的条件、情况或一组情况的影响的估计,至少有合理的可能性,可能会在近期内因一项或多项未来确认事件而发生变化。因此,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有很大差异。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公司将购买的所有原期限为三个月或更短的高流动性投资视为现金等价物。现金等价物按成本列账,接近公允价值。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拥有37,485美元现金,没有现金等价物。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拥有743美元现金,没有现金等价物。
信托账户持有的有价证券
公司的投资组合仅由《投资公司法》第2(a)(16)节规定的美国政府证券组成,期限为185天或更短,或由符合《投资公司法》颁布的规则2a-7规定的某些条件的货币市场基金组成,这些基金仅投资于直接的美国政府国库债务。公司在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投资被归类为交易证券。交易证券在每个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在未经审计的简明资产负债表中列报。这些证券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在随附的未经审计的经营报表中计入信托账户所持投资所赚取的投资收益。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投资的估计公允价值是根据可获得的市场信息确定的。截至2024年3月31日,信托账户中持有的几乎所有资产都存放在共同基金中。截至2024年3月31日,信托账户余额为12553922美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托账户余额为12304455美元。
| F-10 |
特许经营税
公司注册成立的特拉华州征收特许经营税,适用于在特拉华州成立或有资格开展业务或以其他方式开展业务的大多数商业实体。特拉华州特许经营税是基于授权股份或假定的面值和非面值资本,以产生较低的结果为准。在授权股份法下,每一股根据授权股份的数量按累进税率征税。在截至2024年3月31日和2023年3月31日的三个月中,该公司分别产生了29,040美元和55,683美元的特拉华州特许经营税。
所得税
公司遵守了ASC主题740“所得税”的会计和报告要求,其中要求对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法进行财务会计和报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是根据财务报表和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计算的,这些差异将导致未来的应课税或可扣除金额,其基础是已颁布的税法和适用于预期该差异将影响应课税收入的期间的税率。建立估值备抵,必要时,将递延税项资产减少到预期实现的金额。
ASC 740为财务报表对纳税申报表中已采取或预期将采取的税收立场的确认和计量规定了确认阈值和计量属性。要让这些好处得到承认,税务状况必须更有可能在税务机关审查后得以维持。公司将与未确认的税收优惠相关的应计利息和罚款确认为所得税费用。截至2024年3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未确认的税收优惠,也不存在应计利息和罚款的金额。该公司目前不知道有任何正在审查的问题可能导致重大付款、应计费用或与其立场发生重大偏差。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即接受主要税务机关的所得税审查。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产生的应税收入为160,454美元,导致所得税费用和预付所得税分别为54,998美元和153,653美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产生的应税收入为262,358美元,因此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应缴所得税为289,065美元,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为57,813美元。
2022年降低通胀法
2022年8月16日,《2022年通胀削减法案》(“IR法案”)签署成为联邦法律。《投资者关系法》规定,除其他外,对公开交易的国内(即美国)公司和公开交易的外国公司的某些国内子公司的某些股票回购(包括赎回)征收新的美国联邦1%的消费税。消费税是对回购公司本身征收的,而不是向其回购股份的股东。消费税金额一般为回购时回购股份公允市场价值的1%。然而,为了计算消费税,回购公司被允许将某些新股票发行的公平市场价值与同一纳税年度股票回购的公平市场价值进行净额计算。此外,某些例外适用于消费税。美国财政部(“财政部”)被授权提供法规和其他指导,以实施和防止滥用或避免消费税。投资者关系法案仅适用于2022年12月31日之后发生的回购。
在2022年12月31日之后发生的任何赎回或其他回购,与企业合并、延期投票或其他有关,可能需要缴纳消费税。公司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须就企业合并、延期投票或其他事项缴纳消费税,将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i)与企业合并、延期或其他相关的赎回和回购的公平市场价值,(ii)企业合并的结构,(iii)与企业合并有关的任何“PIPE”或其他股权发行(或以其他方式发行并非与企业合并有关但在企业合并的同一纳税年度内发行)的性质和金额,以及(iv)条例的内容和库务署的其他指引。此外,由于消费税将由公司支付,而不是由赎回持有人支付,因此尚未确定任何所需支付消费税的机制。上述情况可能导致完成业务合并的手头可用现金减少,以及公司完成业务合并的能力减少。
目前,已确定IR法案税收条款将对公司2023财年的税收条款产生影响,因为2023年有公众股东赎回,并可能对公司2024财年的税收条款产生影响;因此,公司在2024年3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记录了137,430美元的消费税负债。公司将继续监测公司业务的最新情况,同时发布有关《投资者关系法案》的指导意见,以确定未来期间是否需要对公司的税收拨备进行任何调整。
在首次公开发售中作为部分单位出售的所有A类普通股均包含赎回功能,允许在与公司清算相关的情况下赎回此类公众股份,前提是存在与企业合并相关的股东投票或要约收购以及与对公司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的某些修订相关的情况。根据ASC 480的规定,有条件赎回的A类普通股(包括具有赎回权且该赎回权在持有人控制范围内或在发生不完全在公司控制范围内的不确定事件时可赎回的A类普通股股份)被归类为临时权益。普通的清算事件,其中涉及到主体所有权益工具的赎回和清算,均被排除在ASC 480的规定之外。尽管该公司没有具体规定最高赎回门槛,但其章程规定,目前,该公司将不会赎回其公众股份,其金额将导致其净有形资产(股东权益)低于5,000,001美元。然而,其章程中的门槛不会改变基础股份可赎回的性质,因此公众股份将被要求在永久股权之外进行披露。公司在赎回价值发生变化时立即确认,并将可赎回普通股的账面价值调整为等于赎回价值(2024年3月31日为每股11.27美元,2023年12月31日为每股11.06美元)。这种变化反映在额外的实收资本上,或者在没有额外资本的情况下,反映在累计赤字上。
截至2024年3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已发行的1,112,657股A类普通股可能被赎回。
信用风险集中
可能使公司面临集中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包括在金融机构的现金账户,该账户有时可能超过25万美元的联邦存款保险保额。截至2024年3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出现该账户的亏损,管理层认为公司没有因该账户而面临重大风险。
每股净收益的计算方法是将净收益除以该期间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每股摊薄收益(亏损)的计算并不考虑就首次公开发售发行的认股权证和作为私募单位组成部分发行的认股权证(“配售认股权证”)的影响,因为认股权证的行使取决于未来事件的发生,而纳入该等认股权证将具有反稀释性。
| F-11 |
该公司的运营报表包括以类似于每股收益的两类方法的方式列报可能赎回的普通股股份的每股收益。可赎回A类普通股的基本和稀释每股普通股净收入的计算方法是,可分配给可能赎回的A类普通股的净收入除以自最初发行以来已发行的可赎回A类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不可赎回的A类和B类普通股的基本和稀释每股普通股净收入的计算方法是,将可分配给不可赎回普通股的净收入除以各期间已发行的不可赎回普通股的加权平均股数。不可赎回的B类普通股股票包括创始人股票,因为这些普通股没有任何赎回特征,并且不参与信托账户上赚取的收入。
对于 三个月结束 2024年3月31日 |
对于 三个月结束 2023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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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类普通股 | ||||||||
| Numerator:可分配给A类普通股的净收益(亏损)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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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母:A类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
| 每股A类普通股基本和摊薄净收益(亏损) | $ | ) | $ | |||||
| 不可赎回的B类普通股 | ||||||||
| Numerator:可分配给不可赎回B类普通股的净收益(亏损) | $ | ( |
) | $ | ( |
) | ||
| 分母:不可赎回B类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
| 每股不可赎回B类普通股基本和摊薄净亏损 | $ | ) | $ | )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发行成本
发行费用包括法律、会计、承销费用以及通过首次公开发行产生的与首次公开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发行成本按相对公允价值基础分摊至首次公开发行中发行的可分离金融工具,与收到的总收益相比。与衍生权证负债相关的发行成本在发生时计入费用,在运营报表中作为营业外支出列报。与A类普通股相关的发行成本在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时计入股东权益。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收到的价格或转移一项负债所支付的价格。GAAP建立了三层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优先考虑用于计量公允价值的输入值。层次结构给予相同资产或负债活跃市场中未经调整的报价最高优先级(第1级计量),给予不可观察输入值最低优先级(第3级计量)。这些层级包括:
●第1级,定义为活跃市场中相同工具的报价(未经调整)等可观察输入值;
| F-12 |
●第2级,定义为除活跃市场报价外,可直接或间接观察到的输入值,如活跃市场中类似工具的报价或不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工具的报价;和
●第3级,定义为市场数据很少或根本不存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因此要求实体制定自己的假设,例如根据一项或多项重要输入值或重要价值驱动因素不可观察的估值技术得出的估值。
在某些情况下,用于计量公允价值的输入值可能被归入公允价值层次结构的不同层次。在这些情况下,公允价值计量在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进行整体分类。
下表列示了截至2024年3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经常性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相关信息:
按经常性基准计量的公允价值资产附表
| 水平 | 2024年3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 资产: | ||||||||||||
| 信托账户持有的现金和有价证券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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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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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会计准则
管理层认为,任何最近发布但尚未生效的会计公告,如果目前被采纳,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附注3 —首次公开发行
根据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完成的首次公开发售,公司以每单位10.00美元的购买价格出售了23,000,000个单位,为公司带来了230,000,000美元的总收益。每个单位由一股A类普通股和一份可赎回认股权证(“公开认股权证”)组成。每份公开认股权证赋予持有人以每股11.50美元的行权价购买一股A类普通股的权利。
注4 —私募
在首次公开发售结束的同时,公司完成了向Canna-Global LLC(“保荐人”)的非公开发售(“私募配售”),总计80.25万个单位(“私募配售单位”),购买价格为每个私募配售单位10.00美元,为公司带来的总收益为8,025,000美元。
私募单位的部分收益加入信托账户持有的首次公开发售收益。如果公司未在合并期内完成业务合并,则出售信托账户中持有的私募单位的收益将用于为赎回公众股份提供资金(以适用法律的要求为准),私募单位将一文不值。
私募认股权证(包括在行使私募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将在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30天内不得转让、转让或出售,但某些例外情况除外。
附注5 —关联交易
方正股份
2021年7月13日,保荐人以2.5万美元的价格购买了5,750,000股公司B类普通股(“创始人股份”)。方正股份包括合共最多750,000股可予没收的股份,前提是承销商的超额配售未全部或部分行使,因此,按转换后的基准,方正股份的数量将等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的约20%。方正股份不再因承销商全额行使超额配股权而被没收。
| F-13 |
除有限的例外情况外,创始人股份持有人已同意不转让、转让或出售任何创始人股份,直至以下较早者发生:(a)企业合并完成后六个月和(b)企业合并之后,(x)如果在企业合并后至少150天开始的任何30个交易日期间内的任何20个交易日内,A类普通股最后报告的出售价格等于或超过每股12.00美元(根据股份分割、股本重组、资本重组等进行调整),或(y)公司完成清算、合并、股本交换或其他类似交易导致所有公众股东有权将其B类普通股股份交换为现金、证券或其他财产的日期。
本票—关联方
于2021年4月12日,保荐人向公司发行了一张无担保本票(“本票”),据此,公司可借入最高本金总额为300,000美元的款项。本票不计息,于(i)2024年3月31日或(ii)首次公开发售完成之日(以较早者为准)支付。继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首次公开招股后,本票项下的总额154,288美元已于2022年1月21日全部偿还。
关联方借款
为了为与企业合并相关的交易成本提供资金,保荐人或保荐人的关联公司,或公司的某些高级职员和董事可以但没有义务根据需要向公司借出资金(“营运资金贷款”)。这类流动资金贷款将以期票为凭证。票据可在企业合并完成后偿还,不计利息,或由贷方酌情决定,在企业合并完成后,最多可将1,500,000美元的票据转换为单位,价格为每单位10.00美元。这类单位将与私募单位相同。在企业合并未完成的情况下,公司可使用信托账户外持有的部分收益偿还流动资金贷款,但不使用信托账户内持有的收益偿还流动资金贷款。截至2024年3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这类周转贷款项下分别有1,084,560美元和644,560美元未偿还。
展期贷款—关联方
截至2023年6月2日,公司将有六(6)个为期一个月的延期至2023年12月2日(“终止日期”)以完成业务合并。如果公司无法在终止日期前完成业务合并,公司将(i)停止除清盘外的所有业务,(ii)尽快合理但不超过其后十个工作日,赎回公众股份,每股价格以现金支付,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之前未发放给我们以支付我们的税款(减去最多100,000美元的利息以支付解散费用),除以当时已发行的公众股数量,该赎回将根据适用法律彻底消灭公众股东作为股东的权利(包括获得进一步清算分配的权利,如果有的话),以及(iii)在赎回后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解散和清算,但须经我们剩余的股东和我们的董事会批准,但在上述第(ii)和(iii)条的情况下,须遵守我们根据特拉华州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债权的义务和其他适用法律的要求。因此,我们打算在终止日期后合理可能地尽快赎回我们的公众股份,因此,我们不打算遵守这些程序。因此,我们的股东可能会对他们收到的分配范围内的任何索赔承担责任(但不会更多),我们的股东的任何责任可能会远远超过该日期的三周年。
于2023年12月1日,公司根据适当通知以虚拟形式召开股东特别会议,以代替其2023年年度会议(“2023年特别会议”)。在2023年特别会议上,有权在2023年特别会议上投票的公司股东投票通过了信托修订提案,据此修订了信托协议,将如果公司尚未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大陆集团必须清算与首次公开募股有关的信托账户(“信托账户”)的日期从2023年12月2日延长至多十二(12)个月,延长至2024年12月2日。
就批准延期修订提案而言,公司安排在每个月到期日之前向信托账户支付从2023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2日的十二个一个月延期的A类普通股每股已发行股份0.040美元或剩余1,112,657股A类普通股约44,506美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此类延期贷款项下未偿还1458377美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此类延期贷款项下未偿还1369364美元。
本次展期贷款不计息,于初始企业合并完成时到期。如果公司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公司将根据发起人的选择,从向公司发放的信托账户收益中偿还此类贷款金额或将总贷款金额的一部分或全部转换为单位,价格为每单位10.00美元,这些单位将与私募单位相同。如果公司未完成企业合并,公司将仅以信托账户以外的资金偿还此类贷款。
| F-14 |
信托账户的发起人出资
为了将信托资金提供到所需水平,发起人已将3,450,000美元存入信托账户。
代表股份
就首次公开发售而言,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在悉数行使超额配股权后发行代表57,500股股份(“代表股份”)。代表已同意在初步业务合并完成前,未经公司事先同意,不得转让、转让或出售任何该等代表股份。此外,代表已同意(i)放弃其与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此类股份的赎回权(或参与任何要约收购的权利),以及(ii)如果公司未能在终止日期前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则放弃其就此类股份从信托账户清算分配的权利。
代表将不会出售、转让、转让、质押或质押代表股份,或导致代表股份成为任何对冲、卖空、衍生、看跌或看涨交易的标的,这将导致任何人对代表股份进行有效的经济处置,在生效日期后的180天内(根据FINRA行为规则第5110(e)(1)条)向与发售有关的(i)代表或承销商或选定交易商以外的任何人出售、转让、转让、质押或质押,或(ii)代表或任何该等承销商或选定交易商的善意高级人员或合伙人。在生效日期后的第181天及之后,可在符合或豁免适用证券法的情况下向他人转让。
行政支持协议
自这些单位首次在纳斯达克上市之日起,该公司同意每月向保荐人支付总计10,000美元的办公空间、水电费以及最长18个月的秘书和行政支持费用。在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或公司清算后,公司将停止支付这些月费。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三个月和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三个月,公司分别产生了与此项服务相关的费用30,000美元和30,000美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根据行政支助协议已累计110000美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行政支助协议已累计80000美元。
咨询协议
2022年3月15日,公司与首席执行官相关的Jonathan Combs签署了咨询服务协议。该公司已同意每月向他支付总计7000美元的服务费。咨询协议已于2023年4月终止。
附注6 —承付款项和或有事项
注册权
在营运资金贷款转换时可能发行的创始人股份、私募单位和认股权证(以及在行使私募认股权证或在营运资金贷款转换时发行的认股权证和在创始人股份转换时发行的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股份)的持有人将有权根据在首次公开发行之前或生效日期签署的登记权协议享有登记权,该协议要求公司将该等证券登记为转售(就创始人股份而言,仅在转换为A类普通股后)。这些证券的持有人将有权提出最多三项要求,不包括简式登记要求,即公司注册此类证券。此外,持有人对企业合并完成后提交的登记报表拥有某些“搭载”登记权,并有权要求公司根据《证券法》第415条规则注册转售此类证券。然而,登记权协议规定,在由此涵盖的证券解除其锁定限制之前,公司将无需实施或允许任何登记或促使任何登记声明生效。公司将承担与提交任何此类注册声明有关的费用。
| F-15 |
承销商协议
公司授予承销商自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起45天的选择权,以购买最多3,000,000个额外单位,以按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减去承销折扣和佣金后的超额配售(如有)。
承销商有权获得每单位0.15美元的现金承销折扣,即总额3000000美元(如果承销商的超额分配选择权全部行使,则总额为3450000美元),在首次公开发行结束时支付。此外,承销商有权获得每单位0.35美元的递延费,即总额7000000美元(如果承销商的超额分配选择权全额行使,则总额为8050000美元)。递延费用将仅在公司完成业务合并的情况下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金额中支付给承销商,但须遵守承销协议的条款。
于2021年12月2日,承销商根据行使超额配股权额外购买了3,000,000个期权单位。期权单位以每单位10.00美元的发行价格出售,为公司带来额外的总收益30,000,000美元。
附注7 –股东权益
优先股——公司被授权发行2,000,000股优先股,每股面值为0.000001美元,其指定、权利和优先权由公司董事会不时确定。截至2024年3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没有已发行或流通的优先股股份。
A类普通股——我们的公司注册证书将授权公司发行200,000,000股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为0.000001美元。公司A类普通股的持有人有权为每一股投一票。截至2024年3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已发行和流通的A类普通股共有860,000股(不包括可能赎回的1,112,657股)。
B类普通股——公司获授权发行20,000,000股B类普通股,每股面值为0.000001美元。公司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有权为每一股投一票。截至2024年3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已发行和流通的B类普通股共有5,750,000股,因此初始股东将在拟议公开发售后保持至少20%的已发行和流通股份的所有权。
只有B类普通股的持有者才有权在企业合并之前对董事选举进行投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A类普通股持有人和B类普通股持有人将作为一个单一类别对提交给我们股东投票的所有事项共同投票。就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而言,我们可能与目标的股东或其他投资者订立股东协议或其他安排,以规定投票或其他公司治理安排,这些安排与本次发行完成时生效的安排不同。
B类普通股的股份将在企业合并时自动转换为A类普通股,或由持有人选择更早,在一对一的基础上,可能会进行调整。如果A类普通股或股票挂钩证券的额外股份发行或被视为发行的数量超过首次公开发行中的发行数量,并且与业务合并的结束有关,B类普通股股份转换为A类普通股股份的比率将进行调整(除非当时已发行的B类普通股多数股份的持有人同意就任何此类发行或视同发行放弃此类调整),以使B类普通股的所有股份转换后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股份数量在转换后的基础上合计等于,首次公开发售完成时已发行的所有A类普通股股份总数加上就业务合并而发行或被视为发行的所有A类普通股和股票挂钩证券股份(扣除就业务合并而赎回的A类普通股股份数量)之和的20%,不包括在业务合并中向我们发行或可向目标权益的任何卖方发行的任何股份或股票挂钩证券。
| F-16 |
认股权证—公开认股权证只可行使整数股股份。公开认股权证将于(a)业务合并完成后30天及(b)首次公开发售结束后12个月中较晚者开始行使。公开认股权证将在企业合并完成后五年或赎回或清算时更早到期。
公司将没有义务根据认股权证的行使交付任何A类普通股的股份,也没有义务结算此类认股权证的行使,除非根据《证券法》提供的一份登记声明随后生效,并且可以获得与这些A类普通股股份有关的当前招股说明书,前提是公司履行其有关注册的义务,或者可以获得有效的注册豁免。任何认股权证将不能以现金或无现金方式行使,公司将没有义务向寻求行使其认股权证的持有人发行任何股份,除非在此类行使时发行的股份已根据行使持有人的居住国证券法进行登记或符合资格,或可获得登记豁免。
公司已同意,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业务合并结束后15个工作日,公司将尽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并在业务合并宣布生效后的60个工作日内,提交一份登记声明,涵盖在行使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股份的发行,并维持与该等A类普通股股份有关的当前招股说明书,直至认股权证到期或赎回。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A类普通股在行使未在国家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认股权证时满足《证券法》第18(b)(1)条对“涵盖证券”的定义,公司可根据《证券法》第3(a)(9)条选择要求行使认股权证的公开认股权证持有人在“无现金基础上”这样做,如果公司如此选择,公司将无需提交或维持有效的登记声明,但将尽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在无法获得豁免的情况下,根据适用的蓝天法律注册或限定股份。
A类普通股每股价格等于或超过18.00美元时赎回认股权证——一旦认股权证可行使,公司可赎回未行使的公开认股权证:
| ● | 全部而不是部分; | |
| ● | 价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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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在至少提前30天发出赎回书面通知后,或在30天的赎回期内向每名认股权证持有人发出;及 | |
| ● |
如果认股权证成为公司可赎回的,即使公司无法根据所有适用的州证券法注册或符合出售的基础证券的资格,公司也可以行使其赎回权。
如上文所述,如果公司要求赎回公开认股权证,其管理层将有权要求任何希望行使公开认股权证的持有人在“无现金基础上”这样做,如认股权证协议中所述。在行使公开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的行权价格和数量可能会在某些情况下进行调整,包括在发生股票股息、特别股息或资本重组、重组、合并或合并的情况下。然而,除下文所述外,公开认股权证不会因以低于其行使价的价格发行A类普通股而调整。此外,在任何情况下,公司都不会被要求以净现金结算公开认股权证。如果公司无法在终止日期前完成业务合并,并且公司清算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公开认股权证持有人将不会就其公开认股权证获得任何此类资金,也不会从信托账户之外持有的公司资产中就此类公开认股权证获得任何分配。因此,公开认股权证可能到期时一文不值。
| F-17 |
私募认股权证与首次公开发售中发售单位的公开认股权证相同。
附注8 –后续事件
根据对资产负债表日之后但财务报表出具之前发生的事件建立会计处理和披露通用标准的ASC主题855“期后事项”,公司对截至申报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可供出具之日发生的所有事件或交易进行了评估。根据这一审查,公司没有发现任何需要在财务报表中进行调整或披露的后续事件。
2024年4月2日,公司已在信托账户中存入44,506美元,用于将完成业务合并的期限从2024年4月2日延长至2024年5月2日。2024年5月2日,公司已在信托账户中存入44,506美元,用于将完成业务合并的期限从2024年5月2日延长至2024年6月2日。
| F-18 |
项目2。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
本报告(“季度报告”)中对“我们”、“我们”或“公司”的提及均指Canna-Global收购公司。对我们的“管理层”或“管理团队”的提及均指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对“保荐人”的提及均指Canna-Global,LLC。以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讨论和分析应与本季度报告其他部分所载财务报表及其附注一并阅读。下文所述讨论和分析中包含的某些信息包括涉及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前瞻性陈述。
关于前瞻性陈述的特别说明
这份关于10-Q表格的季度报告包括《证券法》第27A条和《交易法》第21E条含义内的“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不是历史事实,并且涉及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预期和预测的结果大不相同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本10-Q表中除历史事实陈述外的所有陈述,包括本“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中有关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战略以及管理层对未来经营的计划和目标的陈述,均为前瞻性陈述。“预期”、“相信”、“预期”、“打算”、“估计”、“寻求”等词语以及变体和类似词语和表达旨在识别此类前瞻性陈述。此类前瞻性陈述与未来事件或未来业绩相关,但反映了管理层当前的信念,基于当前可获得的信息。许多因素可能导致实际事件、业绩或结果与前瞻性陈述中讨论的事件、业绩和结果存在重大差异。有关识别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前瞻性陈述中预期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的重要因素的信息,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向SEC提交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中的风险因素部分。该公司的证券文件可在SEC网站www.sec.gov的EDGAR部分查阅。除适用证券法明确要求外,公司不承担因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原因而更新或修改任何前瞻性陈述的任何意图或义务。
概述
我们是一家作为特拉华州公司注册成立的空白支票公司,其成立的目的是与一项或多项业务进行业务合并。我们打算使用我们的首次公开募股和配售单位的私募所得的现金、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出售我们的股份的收益(根据我们可能订立的支持协议)、向目标的所有者发行的股份、向银行或其他贷方或目标的所有者发行的债务,或上述各项的组合来实现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
向目标或其他投资者的所有者发行与初始企业合并有关的额外普通股股份:
| ● | 可能会显着稀释我们IPO中投资者的股权,如果内幕股票中的反稀释条款导致以大于一对一的方式发行普通股,这种稀释会增加; | |
| ● | 如果优先股发行的权利优先于提供我们普通股的权利,可能会使我们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从属; | |
| ● | 如果我们发行大量普通股,可能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这可能会影响(其中包括)我们使用净经营亏损结转的能力,如果有的话,并可能导致我们现任高级职员和董事辞职或被免职; | |
| ● | 通过稀释寻求获得我们控制权的人的股票所有权或投票权,可能具有延迟或阻止我们控制权变更的效果;和 | |
| ● | 可能会对我们普通股和/或权利的现行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
同样,如果我们发行债务证券或以其他方式向银行或其他贷方或目标的所有者产生大量债务,可能会导致:
| ● | 如果我们在初始业务合并后的营业收入不足以偿还我们的债务义务,我们的资产将出现违约和止赎; | |
| ● | 加速履行我们偿还债务的义务,即使我们在到期时支付了所有本金和利息,如果我们违反了要求维持某些财务比率或准备金的某些契约,而没有放弃或重新谈判该契约; | |
| ● | 我们立即支付所有本金和应计利息(如有),如果债务证券是按要求支付的; | |
| ● | 如果债务证券包含限制我们在债务证券未偿还期间获得此类融资的能力的契约,我们将无法获得必要的额外融资; | |
| ● | 我们无法为我们的普通股支付股息; | |
| ● | 使用我们现金流的很大一部分来支付我们债务的本金和利息,这将减少如果宣布我们的普通股可用于股息的资金,我们支付费用、进行资本支出和收购以及为其他一般公司用途提供资金的能力; | |
| ● | 限制我们在规划和应对我们的业务和我们经营所在行业的变化方面的灵活性; |
| 3 |
| ● | 更容易受到总体经济、行业和竞争条件不利变化以及政府监管不利变化的影响; | |
| ● | 限制我们为费用、资本支出、收购、偿债要求和执行我们的战略借入额外金额的能力;和 | |
| ● | 与负债较少的竞争对手相比,其他目的和其他劣势。 |
我们预计在执行我们的收购计划过程中将继续产生大量成本。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完成初步业务合并的计划将会成功。
经营成果
迄今为止,我们既没有从事任何业务,也没有产生任何收入。自成立以来,我们唯一的活动是组织活动和与我们的IPO相关的必要活动,如下所述,并确定我们最初业务合并的目标。我们预计在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前不会产生任何营业收入。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三个月,我们以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有价证券的利息收入160454美元的形式产生了营业外收入。由于我们是一家上市公司(用于法律、财务报告、会计和审计合规),以及与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尽职调查费用,我们产生了费用,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三个月净亏损121,409美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三个月,我们在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有价证券产生了262,358美元的利息收入。我们产生了与业务合并相关的组建和运营费用,净亏损57,350美元。
流动性和资本资源
2021年11月30日,我们完成了20,000,000个单位的IPO,每单位价格为10.00美元,产生了200,000,000美元的总收益。在IPO结束的同时,根据单位认购协议,公司完成了向保荐人非公开出售712,500个配售单位,购买价格为每个配售单位10.00美元,为公司产生了7,125,000美元的总收益。
在我们首次公开招股后,承销商全额行使超额配股权,额外3,000,000个单位(“超额配售单位”)的发行和销售也于2021年12月2日结束,产生了30,000,000美元的总收益。关于超额配售单位的购买结束,公司以每个配售单位10.00美元的价格向保荐人出售了额外的90,000个配售单位,产生了额外的900,000美元总收益。我们在行使超额配售的IPO中产生了总计1533.53万美元的交易成本,其中包括345万美元的现金承销费、805万美元的递延承销费、345万美元的信托账户资金以及385300美元的与IPO相关的其他成本。
我们打算使用信托账户中持有的几乎所有资金,包括代表信托账户所赚取利息的任何金额(减去递延承销佣金),来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可能会提取利息来缴税。我们估计,根据我们目前已获授权和流通的普通股的股份数量,我们的年度特许经营税义务为200,000美元,这是我们作为特拉华州公司每年应缴纳的年度特许经营税的最高金额,我们可以从信托账户之外持有的IPO资金或从我们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中支付并为此目的发放给我们。我们的年度所得税义务将取决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金额所赚取的利息和其他收入的金额。我们预计信托账户中的金额所赚取的利息将足以支付我们的所得税。如果我们的股本或债务全部或部分用作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对价,则信托账户中持有的剩余收益将用作营运资金,为目标业务或业务的运营提供资金,进行其他收购并追求我们的增长战略。
在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前,我们将获得在信托账户之外持有的大约37,485美元的收益。我们将使用这些资金来识别和评估目标业务,对潜在目标业务进行业务尽职调查,往返于潜在目标业务或其或所有者的办公室、厂房或类似地点,审查潜在目标业务的公司文件和重要协议,并构建、谈判和完成初始业务合并。
| 4 |
为了为与预期的初始业务合并相关的营运资金不足或交易成本提供资金,我们的保荐人或我们首席执行官的关联公司或我们的某些高级职员和董事可以但没有义务根据需要以不计息的方式向美国借出资金。如果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偿还这些借出的金额。如果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没有完成,我们可能会使用在信托账户之外持有的部分营运资金来偿还此类贷款金额,但我们的信托账户的收益将不会用于此类偿还。
在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后,最多可将1,500,000美元的此类贷款转换为单位,贷款人可选择的价格为每单位10.00美元。这些单位将与安置单位相同。除上述情况外,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的此类贷款条款(如有)尚未确定,也没有关于此类贷款的书面协议。我们预计不会向除我们的发起人或首席执行官的关联公司以外的其他方寻求贷款,因为我们认为第三方不会愿意借出此类资金,并提供豁免,反对寻求获得我们信托账户中资金的任何和所有权利。
我们预计,在此期间,我们的主要流动性需求将包括大约350,000美元,用于与构建、谈判和记录成功的业务合并相关的法律、会计、尽职调查、差旅和其他费用;60,000美元用于与监管报告要求相关的法律和会计费用;120,000美元用于办公空间、公用事业以及秘书和行政支持;150,000美元用于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费;以及大约20,000美元用于将用于杂项费用和准备金的营运资金。
这些金额是估计数,可能与我们的实际费用存在重大差异。此外,我们可以使用部分未置于信托的资金来支付融资的承诺费、协助我们寻找目标业务的顾问费用或作为首付款或为特定拟议的初始业务合并提供资金的“无店铺”条款(一项旨在防止目标企业以对此类目标企业更有利的条款与其他公司或投资者进行交易的条款),尽管我们目前没有这样做的任何意图。如果我们订立了一项协议,其中我们支付了从目标企业获得排他性的权利,将根据具体企业合并的条款和我们当时的可用资金金额确定用作首付或为“无店铺”条款提供资金的金额。我们没收这些资金(无论是由于我们的违约行为还是其他原因)可能会导致我们没有足够的资金来继续寻找或对潜在目标业务进行尽职调查。
我们认为我们不需要筹集额外资金来满足经营业务所需的支出。然而,如果我们对识别目标业务、进行深入尽职调查和谈判初始业务合并的成本的估计低于这样做所需的实际金额,我们可能没有足够的资金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前运营我们的业务。此外,我们可能需要获得额外融资,以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或者因为我们有义务在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时赎回大量我们的公众股份,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发行额外证券或产生与此类业务合并有关的债务。此外,我们打算以IPO和出售配售单位所得款项净额所能收购的规模更大的业务为目标,并可能因此被要求寻求额外融资以完成此类拟议的初步业务合并。在遵守适用的证券法的前提下,我们只会在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同时完成此类融资。如果我们因为没有足够的可用资金而无法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被迫停止运营并清算信托账户。此外,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之后,如果手头现金不足,我们可能需要获得额外融资以履行我们的义务。
持续经营
结合我们根据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2014-15年会计准则更新(“ASU”)“关于实体的Ability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的披露”对持续经营考虑因素的评估,我们必须在终止日期之前完成企业合并。目前还不确定我们是否能够在这个时候完成业务合并。截至该日,企业合并未完成的,将进行强制清算及后续解散。管理层已确定强制清算,如果不发生企业合并,以及潜在的后续解散会对我们持续经营的能力产生重大怀疑。
| 5 |
表外融资安排
我们没有债务、资产或负债,这将被视为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表外安排。我们不参与与未合并实体或金融伙伴关系(通常被称为可变利益实体)建立关系的交易,这些交易本来是为了促进表外安排而建立的。我们没有订立任何表外融资安排,没有设立任何特殊目的实体,没有为其他实体的任何债务或承诺提供担保,也没有购买任何非金融资产。
合同义务
我们没有任何长期债务、资本租赁义务、经营租赁义务或长期负债,除了同意向我们的赞助商的关联公司支付每月10,000美元的办公空间、水电和向公司提供的行政支持的费用。
我们签订了一份咨询协议,向Jonathan Combs支付每月7,000美元的费用,用于向公司提供咨询服务。我们在2021年11月30日之后开始产生这些费用,该协议自2023年4月起终止。
承销商有权获得每单位0.15美元的递延费(3,450,000美元,因为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已全额行使)。递延费用将仅在我们完成业务合并的情况下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金额中支付给承销商,但须遵守承销协议的条款。
关键会计政策
按照美利坚合众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和相关披露要求管理层作出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财务报表日期的或有资产和负债的披露以及报告期间的收入和支出。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存在重大差异。我们没有发现任何关键的会计政策。
最近的会计公告
管理层认为,任何最近发布但尚未生效的会计公告,如果目前被采纳,不会对我们的简明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项目3。关于市场风险的定量和定性披露
在我们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后,我们首次公开发行的净收益,包括信托账户中的金额,已投资于期限为185天或以下的美国政府国库券、票据或债券,或投资于仅投资于美国国债的某些货币市场基金。由于这些投资的短期性质,我们认为不会有相关的重大利率风险敞口。
项目4。控制和程序
评估披露控制和程序
披露控制和程序旨在确保我们在《交易法》报告中要求披露的信息在SEC规则和表格规定的时间段内被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并且这些信息被积累并酌情传达给我们的管理层,包括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或履行类似职能的人员,以便能够及时就所要求的披露做出决定。
在我们的管理层(包括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和会计官)的监督和参与下,我们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政季度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该术语在《交易法》规则13a-15(e)和15d-15(e)中定义。基于这一评估,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和会计官得出结论,在本报告涵盖的期间内,我们的披露控制和程序不有效。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变化
在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政季度,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没有发生任何对我们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合理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
| 6 |
第二部分-其他信息
项目1。法律程序
没有。
项目1a。风险因素
截至本季度报告表格10-Q之日,我们向SEC提交的涵盖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经修订的表格10-K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风险因素没有重大变化,但我们可能会在未来向SEC提交的文件中不时披露此类因素的变化或披露其他因素。这些因素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对我们的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造成重大或重大的不利影响。我们目前不知道或我们目前认为不重要的其他风险因素也可能损害我们的业务或经营业绩。
项目2。未登记出售股本证券及所得款项用途。
没有。
项目3。优先证券违约
没有。
项目4。矿山安全披露
不适用。
项目5。其他信息
没有。
项目6。展品
以下证物作为本季度报告的一部分以表格10-Q提交或通过引用并入。
| 没有。 | 展品说明 | |
| 31.1* |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2条通过的《证券交易法》规则13a-14(a)和15(d)-14(a)对首席执行官进行认证 | |
| 31.2* |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2条通过的《证券交易法》规则13a-14(a)和15(d)-14(a)对首席财务官进行认证 | |
| 32.1* |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18 U.S.C.第1350条对首席执行官的认证 | |
| 32.2* | 根据18 U.S.C.第1350条对首席财务官进行认证,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 | |
| 101.INS * | 内联XBRL实例文档 | |
| 101.CAL * | 内联XBRL实例文档 | |
| 101.SCH * | 内联XBRL分类法扩展架构文档 | |
| 101.DEF * | 内联XBRL分类学扩展定义linkbase文档 | |
| 101.LAB * | 内联XBRL分类法扩展标签Linkbase文档 | |
| 101.PRE * | 内联XBRL分类学扩展演示linkbase文档 | |
| 104 | 封面页交互式数据文件(格式为内联XBRL,包含在附件 101中) |
*随函提交
| 7 |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 Canna-Global Acquisition Corp | ||
| 日期:2024年6月7日 | 签名: | /s/J. Gerald Combs |
| J. Gerald Combs | ||
| 首席执行官 | ||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