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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263,659股被指定为普通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其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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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3,659股被指定为A类普通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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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000股被指定为B类普通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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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股被指定为优先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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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寻求修订我们的公司注册证书,以增加或减少我们股本类别的面值,那么该类别将被要求单独投票批准拟议的修订;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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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试图以改变或改变我们股本类别的权力、优惠或特殊权利的方式修改我们的公司注册证书,从而对其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或者如果这种修改会对一个系列股票的权力、优惠或特殊权利产生不利影响,但不会对整个类别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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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易日期之前,公司董事会批准了企业合并或导致股东成为利害关系股东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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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导致该股东成为有兴趣的股东的交易完成后,有兴趣的股东在交易开始时至少拥有该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票的85%,不包括为确定已发行股票的数量(1)由身为董事和高级职员的人拥有的股票和(2)由员工股票计划拥有的股票,而在这些股票计划中,员工参与者无权秘密确定根据该计划持有的股票是否将在要约或交换要约中提出;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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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易发生之日或之后,企业合并由董事会批准并在年度股东大会或特别股东大会上授权,而不是通过书面同意,由非该利害关系股东拥有的已发行有表决权股票至少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赞成票批准;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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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是与在第203条的限制不适用于公司时成为感兴趣的股东的感兴趣的股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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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公司和有关股东的任何合并或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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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出售、租赁、交换、抵押、质押、转让或其他处置涉及公司资产10%或以上的利害关系股东,但作为公司股东的比例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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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例外情况外,任何导致公司向有关股东发行或转让公司任何股票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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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例外情况外,任何涉及公司的交易,其效果是增加有关股东实益拥有的公司任何类别或系列的股票的比例份额;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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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兴趣的股东收到由公司或通过公司提供的任何贷款、垫款、担保、质押或其他财务利益的利益,但作为公司股东的比例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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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等级股票.如上文“—普通股—投票权”中所述,我们的公司注册证书规定了双重类别的普通股结构,该结构为James先生及其关联公司提供了对需要股东批准的事项的重大影响力,包括选举董事和重大公司交易,例如合并或以其他方式出售我们公司或其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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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董事会.我们的公司注册证书和章程规定,自A类普通股不再代表我们的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合并投票权的多数之时起或投票门槛日期之后,我们的董事会将被划分为三类董事。可能会阻止第三方提出要约收购或以其他方式试图获得我们的控制权,因为对于股东来说,更换分类董事会中的大多数董事更加困难和耗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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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诉讼;股东特别会议. 我们的公司注册证书规定,在投票门槛日期之前,我们的股东将能够通过书面同意就任何事项采取行动。我们的章程进一步规定,我们的股东特别会议只能由董事会授权董事、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或总裁(在没有首席执行官的情况下)总数的多数召集,或者在投票门槛日期之前,至少拥有我们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合并投票权50%的持有人召集,从而限制了股东召集特别会议的能力。这些规定可能会延迟我们的股东强制考虑提案或控制我们股本大多数的股东采取任何行动的能力,包括罢免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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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提案和董事提名的事先通知要求.我们的章程为寻求在我们的年度股东大会之前提出业务或在我们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股东提供了提前通知程序。我们的章程还规定了有关股东通知的形式和内容的某些要求。如果不遵循适当的程序,这些规定可能会阻止我们的股东将事项提交我们的年度股东大会或在我们的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董事提名。我们预计,这些规定还可能阻止或阻止潜在收购方进行代理征集以选举收购方自己的董事名单或以其他方式试图获得我们公司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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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累积投票.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规定,除非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否则股东无权在董事选举中累积选票。我们的公司注册证书没有规定累积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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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章程及附例条文.在投票门槛日期之前,除了法律或我们的公司注册证书要求的任何投票之外,我们的公司注册证书的任何修订将需要至少拥有我们当时已发行股本的多数投票权的持有人的批准,而某些修订将需要至少拥有已发行A类普通股的多数和至少已发行B类普通股的多数的持有人的批准,作为单独类别投票。自投票门槛日期起及之后,对我们的公司注册证书的某些修订将需要至少三分之二的普通股未行使投票权的批准。我们的章程规定,在投票门槛日期之后,股东更改、修订或废除或采纳我们章程的任何条款,都需要至少持有我们三分之二的未行使投票权投票作为单一类别的股东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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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未指定优先股。我们的董事会有权在我们的股东不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情况下,发行最多10,000,000股非指定优先股,其指定、权力、优先权和权利,包括投票权,由我们的董事会不时指定。优先股的授权但未发行股份的存在将使我们的董事会更加困难或阻止通过合并、要约收购、代理竞争或其他方式获得我们控制权的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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