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附件 32.2
根据18 U.S.C.第1350条进行的认证,
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连线SiTime股份有限公司季度报告。(“公司”)于本协议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期间的10-Q表格(“报告”),本人根据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第906条通过的18 U.S.C. § 1350证明,据本人所知: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2)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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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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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izabeth A. How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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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丽莎白·豪 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