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1
经修订及重订的雇佣协议
本雇佣协议(“协议”)由Haogang Yang(“行政人员”)与开曼群岛公司Global Mofy AI Limited(“公司”)于2026年2月3日订立及订立。
然而,公司与行政人员已于2025年4月24日订立雇佣协议(“先前协议”),并希望修订及重申该先前协议,并以本协议整体取代。
然而,公司希望根据此处规定的条款和条件雇用该高管;和
然而,该高管希望根据此类条款和条件受雇于公司。
现据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载的相互契诺、承诺、义务,各方约定如下:
1.任期。本协议项下的行政人员的雇用自2025年4月24日(“生效日期”)起生效,并应持续到第三个周年,除非根据本协议第4节提前终止;条件是,在生效日期的第三个周年日及其后的每个周年日(该日期及其每一周年日,“续约日期”),本协议应被视为在相同的条款和条件下自动延长连续一年,除非任何一方至少在适用的续订日期前30天提供书面通知,表明其不打算延长协议的期限。行政人员受雇于本公司的期间,以下简称“聘期”。
2.职位和职责。
2.1立场。在受聘期内,行政人员应担任公司的首席执行官、董事和董事会(“董事会”)主席。在该职位上,执行人员应具有董事会不时确定的职责、权限和责任,哪些职责、权限和责任与执行人员的职位相一致。行政人员如获要求,亦须担任公司董事会成员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的高级人员或董事,无须额外补偿。
2.2职责。在受雇期间,行政人员应将行政人员的几乎所有营业时间和注意力用于履行行政人员根据本协议承担的职责,并且不会为获得补偿或以其他方式从事任何其他业务、专业或职业,而这些业务、专业或职业会在未经董事会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或间接地与履行此类服务产生冲突或干扰。尽管有上述规定,行政人员将被允许(a)经董事会事先书面同意(董事会可酌情拒绝同意)行事或担任任何类型的商业、公民或慈善组织的董事、受托人、委员会成员或负责人,以及(b)购买或拥有公司以外的任何公司的公开交易证券的不到5%(5%);但前提是,此类所有权代表被动投资,且该行政人员不是控制集团的控制人或控制集团的成员,这样的公司;还规定,(a)和(b)条所述的活动不干扰执行人员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对公司的职责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第2节规定的义务。
3.赔偿。
3.1基本工资。公司应根据公司惯常的发薪惯例和适用的工资支付法律,定期分期向执行人员支付28.8万元的年基本工资,但频率不低于每月。行政人员的基薪应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至少每年审查一次,薪酬委员会可但不得被要求在受雇期间增加基薪。行政人员年度基薪,如不时生效,以下简称“基薪”。
3.2年度奖金。对于雇佣期限的每个会计年度,高管应有资格获得年度奖金(“年度奖金”)。然而,提供任何年度奖金以及任何年度奖金的金额和条款的决定应由薪酬委员会全权和绝对酌情决定。
3.3 2024财年股权补偿。对于高管在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政年度内的服务,高管应获得2,049,602股公司B类普通股(“2024财年股”),这是公司于1月2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20-F表格年度报告中报告的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政年度的(a)除以(i)公司年度收入10%的商数中的较低者,2025年,由(ii)在紧接本协议日期前五(5)个交易日内,由纳斯达克公布的A类普通股的平均官方收盘价,及(b)截至本协议日期已发行及流通的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总数的10%作出。拟授予的股份数量取整至最接近的整数份额。公司和执行人员承认,2024财年股票已于2025年4月发行给执行人员,截至本协议发布之日,公司没有根据本第3.3节向执行人员发行的其他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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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年度股权补偿。根据以下里程碑,对于雇佣期限的每个财政年度,高管将有资格以公司B类普通股(“激励股份”)的形式获得基于绩效的股权薪酬。
| 收入增长(同比)* |
基于业绩的补偿金额(以B类普通股支付) |
| ≥ 5% | 公司每个会计年度收入的3%(以下简称“年度收入"),正如公司于表格20-F的年度报告所述 |
| ≥ 10% | 年收入的5% |
| ≥ 15% | 年营收的8% |
| ≥ 20% | 年营收的10% |
| * | 在任何特定财政年度,只有最高资格等级将适用。 |
将授予的激励股票数量应按照基于业绩的薪酬金额(如上表所示)除以紧接该年度报告在表格20-F上的归档日期(“归档日期”)后五(5)个交易日内A类普通股的平均纳斯达克官方收盘价确定,该归档日期由纳斯达克发布。每个财政年度根据本条3.4款将授出的激励股份数目,不得超过截至每个财政年度结束时已发行及已发行的A类普通股及B类普通股数目的10%。拟授予的股份数量取整至最接近的整数份额。
激励股份应在申报日期后的三十六(36)个月内分期归属,并在薪酬委员会全权酌情决定的时间归属。任何未归属的激励股份将被没收,直至由薪酬委员会以其唯一和绝对酌情权确定归属为止。任何既得激励股份均不可没收。
执行官承认,提供任何股权补偿的决定以及任何股权补偿的金额和条款,包括时间、金额、里程碑、归属时间表(包括任何加速、延迟、修改或取消),应由薪酬委员会全权和绝对酌情决定。
就本第3.4节而言,“归属”是指适用的激励股份已正式发行且不可没收。
3.5股权奖励。除本条例第3.3及3.4节外,在受雇期间,行政人员有资格参与公司可能不时实施的任何股权计划。
3.6业务费用。行政人员有权按照公司费用报销政策和程序,报销行政人员因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而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自付业务、娱乐、差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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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赔偿。
(a)如行政人员因其是或曾经是公司的董事或高级人员,或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根据本协议受雇而与行政人员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之间的任何争议或争议有关,而成为或威胁成为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不论是民事、刑事、行政或调查程序)的一方或一方(“诉讼程序”),则该行政人员或公司发起的任何诉讼程序除外,或因该行政人员是或曾经是公司的董事或高级人员,或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或正在或正在应公司要求担任另一公司或合伙企业、合资企业、信托或其他企业的董事、高级职员、成员、雇员或代理人,执行人员应在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获得赔偿,并由公司免受任何责任、成本、索赔和费用的损害,包括为任何诉讼辩护而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包括律师费)。执行人员为此类诉讼进行辩护而发生的成本和费用(包括律师费),应在公司收到以下信息后,由公司在此类诉讼的最终处置之前提前支付:(i)书面付款请求;(ii)证明发生、金额、以及正在寻求付款的成本和开支的性质;及(iii)根据适用法律由行政人员或代表行政人员作出的足以偿还如此支付的款项的承诺,如果最终应确定行政人员无权根据本协议获得公司赔偿。
(b)在受雇期间及其后的三年期间,公司或公司的任何继任者须自费购买和维持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以不低于向公司其他董事和情况类似的高管或任何继任者提供的保险的条款向高管提供保险。
4.终止雇用。公司或行政人员可随时以任何理由终止本协议项下的雇用期限和行政人员的雇用;但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任何一方均须就行政人员的任何雇用终止至少提前30天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在受雇期间终止执行人员的雇用时,执行人员有权获得本条第4款所述的补偿和福利,并且不再有权从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获得任何补偿或任何其他福利。
4.1任期届满,因故,或无正当理由。
(a)任何一方未能根据第1节续签协议,公司可能会因故终止执行人员根据本协议所受的雇用,也可能由执行人员无正当理由终止。如果执行人员的雇用因任何一方未能续签协议而终止、由公司因故终止或由执行人员无正当理由终止,则执行人员有权获得:
(i)任何应计但未支付的基本工资及应计但未使用的假期,须按照公司惯常的发薪程序于终止日期(定义见下文)后一(1)星期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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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与紧接终止日期前的任何已完结财政年度有关的任何已赚取但未支付的年度奖金和/或奖励股份,须于其他适用的付款或发行日期支付或发行;但如公司因故终止该行政人员的雇用,则任何该等应计但未支付的年度奖金和/或奖励股份将被没收;
(iii)补偿行政人员适当招致的未获补偿的业务开支,该等开支须受公司的开支补偿政策规限及按公司的开支补偿政策支付;及
(iv)截至终止日期,行政人员根据公司雇员福利计划可能有权获得的雇员福利(包括股权补偿)(如有);但在任何情况下,行政人员均无权获得遣散费或解雇费性质的任何付款,除非在此特别规定。
项目5.1(a)(i)至5.1(a)(iv)在此统称为“应计金额”。
(b)就本协议而言,“原因”是指:
(i)行政长官未能履行行政长官的职责(因身体或精神疾病丧失工作能力而导致的任何该等失职除外);
(ii)行政人员从事不诚实、非法行为或不当行为,在每种情况下,均对公司或其关联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iii)行政长官的贪污、挪用或欺诈行为,不论是否与行政长官受雇于公司有关;
(iv)行政长官对构成重罪(或等同州法律)的罪行的定罪或认罪或nolo抗辩,或构成涉及道德败坏的轻罪的罪行;
(v)行政人员严重违反公司的书面政策或行为守则,包括与歧视、骚扰、从事非法或不道德活动以及道德不端行为有关的书面政策:
(vi)行政长官故意未经授权披露机密资料(定义见下文);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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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行政人员严重违反本协议或行政人员与公司之间的任何其他书面协议项下的任何重大义务。
(c)就本协议而言,“正当理由”是指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在每种情况下,在雇佣期限内,未经行政人员书面同意:
(i)行政人员基本工资的实质性减少,但基本工资普遍减少的情况除外,这种情况以基本相同的比例影响所有处境相似的行政人员;
(ii)公司对本协议任何重大条文的任何重大违反;或
(iii)公司未能从公司的任何继承者处取得协议,以承担并同意履行本协议的方式和程度与在没有发生继承的情况下公司将被要求履行的方式和程度相同,除非该假设是通过法律运作发生的。
行政人员不能因正当理由终止雇佣关系,除非行政人员在该等理由最初存在的5天内向公司提供了提供正当理由终止雇佣关系的情况的书面通知,并且公司自提供该通知之日起至少有30天的时间来纠正该等情况。如果执行人员在首次出现适用理由后的5天内没有因正当理由终止雇佣关系,那么执行人员将被视为放弃了因正当理由而终止雇佣关系的权利。
4.2公司不予续展,无因,或有正当理由。雇佣期限和行政人员根据本协议受雇可由行政人员有正当理由或由公司无故或因公司未能根据第1节续签协议而终止。在此种终止的情况下,执行人员有权获得应计金额。
4.3死亡或残疾。
(a)行政人员根据本协议所受的雇用应在该行政人员在受雇期间死亡时自动终止,公司可因该行政人员的残疾而终止该行政人员的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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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如行政长官的雇用因行政长官的死亡或残疾而在雇用期限内终止,则行政长官(或行政长官的遗产和/或受益人,视情况而定)有权获得应计金额。
(c)就本协议而言,“残疾”是指行政人员由于身体或精神上的无行为能力,在任何三百六十五(365)天期间中的一百八十(180)天或连续一百二十(120)天内无法履行行政人员工作的基本职能。
4.4控制权终止变更。
(a)尽管有本协议所载的任何其他规定,如果行政长官根据本协议的雇用因控制权变更(定义见下文)而终止,则行政长官有权获得应计金额。
(b)就本协议而言,“控制权变更”系指在生效日期之后发生以下任一情况:
(i)一人(或多于一人作为集团行事)取得公司股票的所有权,而该所有权连同该人或集团所持有的股票,构成该公司股票的总公平市值或总投票权的50%以上;但如任何人(或多于一人作为集团行事)拥有公司股票的总公平市值或总投票权的50%以上并取得额外股票,则控制权不得发生变更;
(ii)一人(或多于一人作为集团行事)取得(或在截至最近一次收购日期的十二个月期间内已取得)拥有公司股份的拥有权拥有公司股份总投票权的30%或以上;
(iii)董事会过半数成员在任何十二个月期间由其委任或选举在委任或选举日期前未获董事会过半数认可的董事取代;或
(iv)出售公司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资产。
4.5终止通知。公司或行政人员在受雇期间根据本协议终止该行政人员的雇用(因行政人员死亡而根据第4.3(a)条终止雇用除外),应根据第15条以书面终止通知(“终止通知”)的方式通知本协议另一方。终止通知应当载明:
(a)所依赖的本协定终止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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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在适用范围内,声称为根据如此表明的规定终止行政人员的雇用提供依据的事实和情况;以及
(c)适用的终止日期。
4.6终止日期。执行机构的“终止日期”应为:
(a)如行政长官因行政长官去世而根据本协议终止其雇用,则为行政长官去世的日期;
(b)如因行政人员残疾而终止本条例下的行政人员雇用,则确定该行政人员有残疾的日期;
(c)如公司因故终止执行人员在本协议项下的雇用,终止通知送达执行人员的日期;
(d)如公司根据本协议无故终止行政人员的雇用,则为终止通知所指明的日期;
(e)如行政长官在有或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终止行政长官在本协议下的雇用,则为行政长官的终止通知中指明的日期;及
(f)如行政人员根据本协议的雇用因任何一方依据第1条提供不续期通知而终止,则紧接适用一方交付不续期通知日期后的续期日期。
4.7辞去所有其他职务。当行政人员因任何原因终止根据本协议所受雇用时,该行政人员应被视为已辞去该行政人员作为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董事会(或其委员会)的高级人员或成员所担任的所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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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机密信息。行政长官理解并承认,在雇佣期间,行政长官将可以访问和了解机密信息,定义如下。
5.1定义的机密信息。
(a)定义。
就本协议而言,“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众不为一般人所知的所有信息,形式为口头、印刷、电子或任何其他形式或媒介,直接或间接涉及:业务流程、实践、方法、政策、计划、出版物、文件、研究、运营、服务、战略、技术、协议、合同、协议条款、交易、潜在交易、谈判、未决谈判、专有技术、商业秘密、技术、手册、供应商信息、财务信息、结果、会计信息、会计记录、法律信息、营销信息、广告信息、定价信息、信用信息、设计信息、供应商名单、供应商名单、产品设计、发明、未公布的专利申请、客户信息,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附属公司(“公司集团”)或公司集团业务的制造信息,或以保密方式将信息委托给公司集团的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的制造信息。
执行人员理解,上述清单并非详尽无遗,机密信息还包括标记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机密或专有的其他信息,或在已知或使用该信息的背景和情况下,在合理的人看来可能属于机密或专有的其他信息。
执行人员理解并同意,机密信息包括执行人员在公司受雇过程中开发的信息,就好像公司在一审中向执行人员提供了相同的机密信息一样。机密信息不应包括在向行政人员披露时公众普遍可获得和已知的信息;但此种披露不因行政人员或代表行政人员行事的人的直接或间接过错。
(b)披露和使用限制。
执行人员同意并承诺:(i)将所有机密信息视为严格保密;(ii)不直接或间接披露、发布、传达或提供机密信息,或允许将其全部或部分披露、发布、传达或提供给任何实体或个人(包括公司集团的其他雇员),而这些实体或个人并不需要知道和授权了解和使用与公司集团业务相关的机密信息,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向公司集团直接雇用以外的任何人提供服务,除非在执行行政人员对公司的授权雇用职责时或在每种情况下获得代表公司集团行事的董事会的事先同意(然后,此类披露应仅在此种职责或同意的范围内和范围内进行);(iii)不得访问或使用任何机密信息,也不得复制任何包含任何机密信息的文件、记录、档案、媒体或其他资源,或删除任何此类文件、记录、档案、媒体,或来自公司集团的处所或控制权的其他资源,但在执行行政人员对公司的授权雇佣职责时或在每种情况下获得代表公司集团行事的董事会事先同意的情况下(然后,此类披露应仅在该职责或同意的范围内和范围内进行)所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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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允许的披露。本文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阻止披露适用法律或法规或根据有管辖权的法院或获授权的政府机构的有效命令可能要求的机密信息,前提是披露不超过此类法律、法规或命令要求的披露范围。
6.限制性盟约。
6.1不招揽员工。执行人员同意并承诺,在[ 12个月]期间,不直接或间接招揽、雇用、招聘、试图雇用或招聘,或诱使公司集团的任何雇员终止雇用,或试图这样做,以连续运行,从执行人员受雇于公司的最后一天开始。
6.2不招揽客户。执行人员理解并承认,由于执行人员与公司集团的经验和关系,执行人员将能够访问和了解公司集团的大部分或全部客户信息。“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电话号码、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订单历史、订单偏好、指挥链、决策者、定价信息,以及识别客户特有的、与销售和服务相关的事实和情况的其他信息。
高管理解并承认,失去这种客户关系和/或商誉将造成重大且无法弥补的损害。
高管同意并承诺,在12个月内,从高管受雇于公司的最后一天开始,连续运行,不直接或间接招揽、联系(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普通邮件、快件、电话、传真、即时消息或社交媒体)、试图联系或会见公司当前、以前或潜在客户,以便提供或接受与公司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相似或具有竞争力的商品或服务。
这一限制仅适用于:
(a)行政长官在过去12个月内以任何方式联络的客户或潜在客户;
(b)行政长官掌握商业秘密或机密资料的客户;
(c)在行政人员受雇于公司期间成为客户的客户;及
(d)行政长官掌握不公开资料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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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致谢。行政长官承认并同意行政长官将向公司提供的服务具有特殊和独特的性质;行政长官将凭借行政长官的受雇获得与公司行业、开展业务的方法和营销策略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以及本协议的限制性契约和其他条款和条件是保护公司集团合法商业利益的合理和合理必要的。
执行人员进一步承认,根据本协议向执行人员提供的利益,包括执行人员的报酬金额,部分反映了执行人员的义务和公司在本协议第5条和第6条下的权利;执行人员不期望获得任何额外的补偿、特许权使用费或与本协议相关的本文未另行提及的任何类型的其他付款;并且执行人员不会因完全遵守本协议第5条和第6条的条款和条件或公司执行这些条款和条件而遭受不应有的困难。
8.管辖法律。本协议应根据纽约州法律进行解释、解释和管理,而无需参考与法律冲突有关的规则。
9.全部协议。除非本协议有具体规定,否则本协议包含执行人员与公司之间有关本协议标的的所有谅解和陈述,并取代与该标的相关的所有先前和同期的书面和口头谅解、协议、陈述和保证。双方相互同意,协议可在法庭上具体执行,并可在指控违反协议的法律诉讼中被引用为证据。
10.修改和放弃。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不得修改或修改,除非该等修改或修改得到行政人员和公司的书面同意并签署。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件或规定由另一方履行的任何放弃,均不应被视为在同一时间或任何先前或其后时间对任何类似或不相似的规定或条件的放弃,也不应将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视为其放弃,以排除任何其他或进一步行使或行使任何其他此类权利、权力或特权。
11.可分割性。如果有管辖权的法院认为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只有在经过修改后才能强制执行,或者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被认定为不可执行并因此受到打击,则该持有不影响本协议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其余额应继续对任何此类修改的各方具有约束力,以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并被视为如同本协议最初规定的那样对待。
双方还同意,任何此类法院被明确授权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此类不可执行条款,而不是将此类不可执行条款与本协议整体分开,无论是通过重写违规条款、删除任何或所有违规条款、在本协议中添加额外语言,还是通过进行其认为有必要的其他修改,以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实现本协议所体现的各方的意图和协议。
当事人明确约定,经法院如此修改的本协议对其各自具有约束力并可强制执行。无论如何,如果本协议的一项或多项条款在任何方面被认定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该等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不应影响本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并且如果该等条款或条款未按上述规定进行修改,则本协议应被解释为本协议未对该等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条款作出规定。
12.字幕。本协议第s节和各段的标题和标题仅为方便起见,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通过引用任何章节或段落的标题或标题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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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同行。本协议可以在不同的对应方签署,每一份协议应被视为正本,但所有这些协议加在一起应构成一份相同的文书。
14.继任者和分配人。本协议为执行人员个人的,不得由执行人员指派。执行机构的任何声称的转让自声称的转让的初始日期起无效。公司可将本协议转让给任何继任者或受让人(无论是直接或间接、通过购买、合并、合并或其他方式),以转让公司的全部或几乎全部业务或资产。本协议对公司及许可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利。
15.注意。本协议规定的通知和所有其他通信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亲自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挂号信或挂号信、要求的回执或隔夜承运人的方式发送给当事人。
16.行政长官的陈述。执行人员向公司声明并保证:
(a)行政长官接受受雇于公司及根据本协议履行职责,不会与行政长官作为当事人或受其他约束的任何合同、协议或谅解相冲突或导致违反、违反或违约。
(b)行政人员接受公司雇用及根据本协议履行职责,不会违反任何不招揽、不竞争或先前雇主的其他类似契诺或协议。
17.扣留。公司有权从任何联邦、州和地方税收项下的任何应付金额中预扣,以便公司履行其在任何适用法律或法规下可能承担的任何预扣税义务。
18.生存。在本协议到期或以其他方式终止时,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应在该到期或以其他方式终止的情况下继续存在,以实现双方在本协议下的意图。
19.确认充分理解。行政长官承认并同意行政长官已充分阅读、理解并自愿订立本协议。行政长官承认并同意行政长官在签署本协议前有机会提出问题并咨询行政长官选择的律师。
【签名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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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证明,本协议各方已于上述第一个书面日期签署本协议。
| 环球MOFY AI有限公司 | ||
由 |
/s/Chen Chen | |
| 姓名: | Chen Chen | |
| 职位: | 首席财务官 | |
| 行政 | ||
| 签名: | /s/杨浩刚 | |
| 打印名称: | 郝刚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