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4年6月12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
注册号:333-200583
注册号:333-171836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生效后修正
至
表格S-8
注册报表
下
1933年《证券法》
注册声明第333-200583号
注册声明第333-171836号
Enerplus Corporation
(其章程所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 加拿大艾伯塔省 | 不适用 | |
| (州或其他司法管辖区 成立法团或组织) |
(I.R.S.雇主 识别号) |
The Dome Tower,Suite 3000
333-第7大道西南
加拿大艾伯塔省卡尔加里T2P 2Z1
(注册人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包括邮编)
香农·B·金尼
执行副总裁、首席行政官、总法律顾问和公司秘书
Chord Energy Corporation
范宁街1001号,套房1500
德克萨斯州休斯顿77002
(代办服务人员姓名、地址(含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含区号)
建议向公众出售的大致开始日期:不适用
如果在本表格上登记的唯一证券是根据股息或利息再投资计划发售的,请勾选以下方框。☐
如果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415条规则在本表格上登记的任何证券将延迟或连续发售,但仅与股息或利息再投资计划相关的证券除外,请选中以下方框。☐
如果根据《证券法》第462(b)条提交此表格以注册发行的额外证券,请选中以下方框,列出同一发行的较早有效注册声明的《证券法》注册声明编号。☐
如果本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462(c)条规则提交的生效后修订,请选中以下方框,列出同一发行的较早生效登记声明的《证券法》登记声明编号。☐
如果本表格是根据一般指示I.D.或其生效后修订的登记声明,根据《证券法》第462(e)条向委员会提交后即生效,请选中以下方框。☐
如果本表格是对根据《证券法》第413(b)条为注册额外证券或额外类别证券而提交的根据一般指示I.D.提交的注册声明的生效后修订,请选中以下方框。☐
通过复选标记指明注册人是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非加速申报人、较小的报告公司还是新兴成长型公司。参见《交易法》第12b-2条中“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小型申报公司”、“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定义。
| 大型加速披露公司 | ☒ | 加速披露公司 | ☐ | |||
| 非加速文件管理器 | ☐ | 较小的报告公司 | ☐ | |||
| 新兴成长型公司 | ☐ | |||||
如果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请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已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证券法》第7(a)(2)(b)节提供的任何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解释性说明—证券的撤销登记
艾伯塔省公司(“注册人”)Enerplus Corporation针对表格S-8上的以下注册声明(统称“注册声明”)提交此生效后修订(“生效后修订”),这些声明最初由注册人(如适用)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
| • | 第333-200583号注册声明on表格S-8,于2014年11月25日提交,登记8,016,782股注册人普通股(“注册人普通股”)。 |
| • | 第333-171836号注册声明on表格S-8,于2011年1月24日提交,登记3,323,384股注册人普通股。 |
于2024年5月31日(“交割日”),由注册人、Chord Energy Corporation及Spark Acquisition ULC于2024年2月21日订立的该等若干安排协议(经不时修订,“安排协议”)所预期的交易已完成。于截止日期,注册人成为Chord Energy Corporation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登记人通过提交本生效后修订,特此终止登记声明的有效性,并将截至本协议日期根据登记声明登记但未售出或以其他方式未发行的任何及所有登记人普通股从登记中删除。本次备案是根据注册人在注册声明第II部分中作出的承诺作出的,该承诺将通过生效后修订的方式将任何已注册发行但在发售终止时仍未售出的证券从注册中移除。
签名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的要求,注册人证明其有合理理由相信其符合在表格S-8上提交的所有要求,并已正式安排本生效后修订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于2024年6月12日在德克萨斯州休斯顿市签署,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 Enerplus Corporation | ||
| 签名: | /s/Shannon B. Kinney |
|
| 姓名: | 香农·B·金尼 | |
| 职位: | 执行副总裁、首席 | |
| 行政干事、总法律顾问和公司秘书 | ||
授权美国代表
根据《证券法》第6(a)节的要求,本生效后修正案已由注册人在美国的授权代表于2024年6月12日在德克萨斯州休斯顿市由以下签署人签署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 艾诺加能源基金资源(美国)公司 | ||
| (授权美国代表) | ||
| 签名: | /s/Shannon B. Kinney |
|
| 姓名: | 香农·B·金尼 | |
| 职位: | 执行副总裁、首席 | |
| 行政干事、总法律顾问和公司秘书 | ||
注:根据《证券法》第478条,无需其他人签署这份注册声明的生效后修正案。